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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温柔的散文【精品20篇】

人在一生之中,总有些酸楚的往事,让人泪流满面,令你不堪回首,那么一些些优美的散文段落总是抒发自己的情感。本文是优美散文段落赏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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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爱的四月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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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四月’。一如孩儿般的任性,乍晴还雨,乍暖还冷,热烈时如妩媚的桃花,绚烂芬芳,消沉时又如冷艳的梅蕾,孤傲枝头。

然而,毕竟春已归来,四月是温暖的,四月是纯洁的,看那广阔的原野上,万物都在萌生,姹紫千红、瞬息万变,看那柳枝在微风中轻轻飘拂,百花在阳光下争奇斗艳。四月就是让我如此地爱恋无限。

我尤其喜爱在四月清新的早晨,在鸟儿欣悦的歌声中,独自在初春的原野上漫步,看那斜倚在农舍篱笆傍粉色的桃花、冰白的李花与绿色嫩柳的缠绵,品味着蕴含小草清香和花卉芬芳的初春气息,恬静而含爱意,沈默而涵芸芳。

是呵,我爱四月的烂漫,四月的芬芳,我爱四月原野上的生机盎然,四月大自然中的美妙音乐。

在我的心中,四月就是温雅秀媚的你,就是旷世才女的你,在四月的怀抱里,我的心中有着满盈的爱,属于你的!也属于我的!

记得川端康成曾经说过,‘每年春之将至,我必定做梦’这样的话,然而,我不喜欢做这样的春梦。我希望能够在‘四月’蔚蓝的晴空下,沐浴着‘四月’和煦的春风,与可爱的‘四月’手牵着手,让‘四月’春色永驻在我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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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超级大脑》有感600字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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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阅读了不少课外书,有一本杨鹏老师写的名为《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超级大脑》的科幻小说,故事曲折,内容惊险刺激又充满正能量,让我深深地陶醉其中。

书中的主人公杨歌是一个鬼主意多但学习落后的孩子,他老爸发明了一种聪明药,能使人变得异常聪明,甚至能读懂别人的内心思维。杨歌岂能放过如此天赐良机,借机获得各种知识竞赛的冠军,并成为了腰缠万贯的股神,陶醉在同学们羡慕的眼光中;同时,他成为了一个动漫中的超级英雄,抓人贩、揭贪官、救动物、打劫匪等等一系列大快人心的事情,让坏人们闻风丧胆,最后甚至阻止了大反派“猴子”对地球的毁灭。但是最终,药物的副作用爆发了,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也联想到了我自己。有时,我也会像杨歌一样喜欢偷懒走捷径,幻想自己能够不劳而获。记得有一次,我养凤仙花,本来应该每天浇水晒太阳,但因为自己想偷懒,结果搞成几天浇一次,每次浇很多,结果导致凤仙花枯萎了。这本书让我进一步懂得了做事情尤其是学习方面,必须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能取得真正的成功。

任何靠投机取巧获得的成绩,终将有一天会被迫失去。当然,这本书也给了我很多乐趣,书中幽默风趣,轻松活泼的语言,让我不禁呵呵大笑;杨歌虽然喜欢耍小聪明,但他那充满正能量的精神,他的善良,同样值得我学习。我还喜欢书中许多含有教育意义的句子,它让我深受启发。总之,这是一本让我喜爱又获益匪浅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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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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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一篇最适合在天里朗读,能读出一种极致的美感,能读得心暖暖地融化,读得眼中几乎要涌出惬意的泪水,那应该是朱自清的《春》吧。请想象:久经凄风寒雪的冬天,心和眼一样的干涩枯寂,单调而寂寞地盼,甚至盼到了绝望。突然,呼啦啦,天地奇迹,艳艳的五彩缤纷,亮亮的金碧辉煌,脆脆的声清清的香甜甜的笑,纷沓沓在我们的身边挤满。呵,读读《春》吧,谁能不欣欣然地放歌?

《春》带给我们的,是生命感的惊蛰,心灵最柔软处的一次醍醐灌顶的惊蛰。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在鱼儿似的跃跃欲试地跳出水面,她们顺理了春的足迹,唤醒着我们沉寂的感觉,走出灰暗的绝望之域,带着微笑向那个可以纵情欢歌的希望天堂进发。这,是我今天又一次读《春》最强烈的感觉,是过去没有的。

不止一处,我读到别人眼中的《春》,被“结构美”“语言美”“情感美”的赏析同化了。也不止一次,从这样的角度,带着孩子们走在《春》里,让他们读一读,赏一赏,悟一悟。未褪尽稚气的声音,增添了课堂的春意,于是我便顺理成章地得意于教学的“成功”。但是,我从没有感动过,也没有让孩子感动过。很简单,那是朱自清自己的《春》,是一篇文章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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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不温柔”的妈妈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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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艺

在孩子们的记忆里,妈妈是体贴和温柔的,可在我的记忆里,妈妈是个“不温柔”的妈妈。

上次,我的作业没写完,妈妈就把我的作业给撕了。我有一点生气却也无可奈何。当妈妈问我问题时,我只用蚊子叫一样小的声音回答她,妈妈一气之下把我心爱的三层文具盒摔了个粉身碎骨。我心疼极了,但在这“可怕、恶魔”的妈妈面前也不敢哭一下。

从那以后,我很生气,每次妈妈叫我,我都故意不答应她。

今天,赵鹿嘉穿上了裙子和筒袜,我也想穿。可妈妈骂道:“你这泼猴,这么凉的天气,你穿,神经呀?”我心想,人家赵鹿嘉的妈妈就是比你好一百倍。

结果,那天上午还是晴天,到下午就变阴了,并下起了雨,把赵鹿嘉冻得直哆嗦。

我这才明白,哦!原来妈妈是为了我好啊!知道今天天气冷,会下雨所以才不让我穿的。

妈妈,我错了,以后,我一定会听您的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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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夏日看水听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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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火辣辣的太阳正在兴头上,她用火热的身躯拥抱着大地原野山川,男人光着上身,女人撑着花色的阳伞,大街上行人稀少,在东城郊区的河边树荫柳下,一张张方木桌旁坐满了消暑纳凉的男女老少。

这是一条清澈平缓的小河,是岷山冬雪融化的经都江堰的古代引水工程引流到成都平原的一条河渠,流淌着碧兰、洁净和清凉,那柔柔的水波。在夏日的映照下,泛着粼粼的光纹。有了河水的滋润,两旁的树木青葱透绿,阳光被翠叶班驳成星星点点的柔光,失去了狂热,无力地飘洒在人们身上。

我喜欢坐在河边,轻啜一碗清茶,静默地看水,听波。夏季的热浪往往让人心情狂燥,烦乱,而静静流淌的河水能带给你一种安祥和平静,看那浅浅的水纹,看那清清水面的透亮,还有那碎碎细细的光波反射出的凉爽,或是倾耳聆听一下水的脚步声,轻盈,灵巧,伴和着河面上一阵阵柔和的凉风,似在呼呼作响,特像秋天的绵绵细雨声,听着听着,你心头暮然就荡起了丝丝的秋爽,再无酷暑的感觉!

这条悠悠的小河,如一位秀美娉婷的少女,似水如烟,缠绵多情,我百看不厌,喜欢听她的流淌声如女子的细语呢喃,经常按捺不住自己被她的柔美所诱惑,投身到清清的水波中,与柔柔绵绵的湿滑来一次亲密接触,感受一下透沏心扉的凉爽。我喜欢在水面上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尽情地唐突,肆意地张狂,把一季夏的热情倾洒在涛涛的水波中,有时干脆静静地躺在水面上,望着流淌的兰天白云,心变得无边的透明和湛亮,辽阔的象海洋,河畔的一排排树木在向我招手,柔柔的水波在耳边发出美妙的音响。。。。。。

夏天是看水,听水,亲水的好季节,唯有夏天,你才能和水如此亲密,感受到水的柔情和蜜意。

夏天说到看水,听波,最好的去处是到碧波荡漾的大海边。去年的夏天,我就去了向往已久的普吉岛,特意去看海水,听波,踏浪。

脚踏在细软的沙滩上,迎着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海风,看着那一碧如洗的海水,一次又一次的在你脚下摩挲,看着那万倾的碧波在蓝天下荡漾着独特的韵律,听着这包含博大、宽广、深邃的大海之韵响。这音响似乎隐含着海底汹涌潮流的激荡声,呼呼过耳回旋在周身的肌肤上的丝丝海风声,还有那一朵朵浪花拍打着沙滩、礁石、峭壁的哗哗声。如果你洗耳倾听,或许还能听到海域中各种鱼儿的游动和呼吸声。

戴着简易的浮潜面具,潜游到深兰色海水下,你这种感受更为强烈,五颜六色的小鱼就在你的身边游来荡去,你忍不住伸出手去捕捉它们,它们灵巧湿滑的身体总能从你手心指间滑掉,任你再怎么努力也捞不上一条儿上来。你能看着它们,听着它们,却无法拥有它们,犹如这海上的一朵浪花,一抹清风,一丝白云,一眼湛兰,真真切切的搁在那里,你却无法带走它们。

如果看水是在读一首清新淡雅的小诗,那么看海就是在欣赏一篇豪情万丈的长篇大作,海的气势,海的宽广,海的荡气回肠,海的包罗万象总会让你心潮澎湃,思绪起伏跌宕。

乘上一艘快艇,在无涯的洋面上驰骋,那呼啸的海风象是要撕裂你耳膜,剥掉你所有的衣装,小艇在波涛中剧烈的摇晃,跳跃,你会惊呼,你会狂叫,大海犹如一个巨人将你如幼儿般的抛上抛下,撩拨着你的童心,你会觉得自己多么渺小,任由大海戏弄,张狂。

看水,看海,听波,踏浪,炎热的夏季,有无数的去处让我们去体会水与人的交融,水与人的亲和的美妙感受。江河的壮美,海洋的豪广,溪流的娟秀,都能让我们感受到那轻盈、柔滑、湿润、透凉、清爽的水之韵,水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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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风雨中,让我做你温柔的海港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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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风了,下雨了,远出的船儿你快回来,快躲进那温柔海港

小时侯,我就像只小船,渴望着探寻大海,每一天总在海上漂啊漂,无忧无虑地漂。我决不去担心什么,因为我背后总有父母为我建起的温柔的海港。

每一天都要远航,每一天都有不同。身上的尘土,父母总会为我拂去,身上的伤痕,父母总会为我抚平……我感觉,幸福就在身旁。

一天又一天,我在父母的呵护下慢慢成长……

忽然有一天,父母都病了,在茫茫大海上,怎么也不见了我的海港。天黑了,我迷失在了大海上,找不到回家的路,孤独与寂寞向我袭来。我茫然,我无助,最终还是被父母找了回来。我哭了,躲到父母的怀里大哭起来,我真切地感受到父母的爱对我是多么重要。

从此,我不再远航,躲在父母的海港里慢慢成长……

又有一天,我发现,海港已变样了:在风雨的侵蚀下,残破了,陈旧了,不再是我印象中的海港——父母苍老了。

猛然间看到了自己:不再是一只小船,那早已成熟的面孔,早已健壮的臂膀,早已宽阔的胸膛……突然间,我意识到自己该做些什么了……

我学着帮父母打扫卫生,学着做起了家务。我学会了自己洗衣服,学会了照顾自己。

父母劳累了,我会静静地端上一杯茶……我看到父母总在微笑,我心里满是幸福的感觉。

我觉得自己长大了。

又起风了,下雨了,我展开胸膛,对父母说:“爸,妈,就让我做你们温柔的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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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又见地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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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见到地软是前几天在州城与朋友聚会的餐桌上。这个在故土的荒坡上称作地耳子的黑东西对于我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小时候受母亲指派,在春雨蒙蒙的温润天气里,跟在哥姐身后顺着屋后山梁翻两架山来到一个叫做道坪的荒地里,坑坑洼洼布满蹄印的牛羊粪边,就散落着黑乎乎的东西。学着样儿挨个儿往竹篮里捡拾。这个与腐朽潮湿的树杠子上布满的木耳形状没有什么两样,所不同的是较木耳薄得多,它是附着地面长成的,就自然地称作地耳子了。半天下来,把整个篮子装得满满当当,还是经验不足,较其他伙伴相比,我篮中的地耳子掺有松针杂草,还有羊粪颗粒,好在满篮的收获里期待母亲的一顿褒奖……

夜幕降临,煤油灯点亮的时候,端在手上的窑碗里竟是捡拾的地耳子。此时的地耳子满身裹着包谷面,当作细粮称之为地耳子蒸饭,收获时的喜悦荡然无存。我自愧我不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见到这裹得严严实实的地耳子就油然联想到山洼里的牛逐羊奔,想到屎壳郎用力助推在身后滚动着的粪球儿……

冠以地软这个洋气的名字我还是头一次听到,更何况是在都市里,是在装饰考究餐馆的雅间里。那冒着热气的一格格蒸笼里地软饺子就是曾经熟悉的地耳子作馅儿,我仿佛又回到漫山翠绿的故土。我开始为故乡骄傲了,那里生长的地软野菜早登上了大都市的菜谱,山民们赖以充饥度命的葛根山药越来越受到城里人的青睐。我不再羞涩于自己是山里娃。人们在崇尚自然,回归自然,这与粗腿儿喇叭裤改瘦精西裤的流行不同,与衣袖肘部裤子膝部打个补丁的作秀更是两码事儿。健康是福,呼唤绿色的声浪越来越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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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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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树上的叶子正在枯黄,而我的心中凄凉极了。

晚上,我与战士们喝酒,谈笑风生。夜晚,我在醉酒之中,挑着一盏油灯,回到了自己的寒舍。我坐在床上,张望着四周,看见了一把闪闪发光的宝剑,我端详着它,想起了我曾经在战场上奋勇杀敌,而这把宝剑陪伴着我,如今它已经沾满了鲜血。我不禁睡着了。梦醒时,只听见一声声号角声传入了我的耳中,原来是扎在一起连接的军营吹响了号角。夜晚,风一阵阵地刮着,在温暖的军营中,刚刚凯旋而归的战士们领着大块烤熟的牛肉,狼吞虎咽地吃着。各种乐器在旁边演奏起了边塞雄壮的军歌,妓女们在舞台上翩翩起舞,逗得台下的战士们乐的不可开交。秋高气爽,万物收获,战场上正在检阅军队。

战场上,战士们的战马像刘备的的卢一样飞驰在战场上。一个个英勇无畏的战士们冲到敌人身前,只见闪烁着寒光的箭飞出去,弓弦像震雷一样惊响。一个敌人被飞箭刺中了要害。军队顿时振奋人心,奋勇杀敌,这场战斗总算胜利了。心中本想着要帮皇帝完成恢复中原的一统大业,谁知皇帝却在那里天天吃好喝好,完全没有一丝紧张感。我想赢得生前死后的美名声。

可再看看镜中的自己,早已满头白发。心中虽有报效祖国的心,却不能完成自己的心愿。面对现实吧,面对现实吧!

最后,我提起笔,写下了这首千古流传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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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忘不了你的温柔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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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我的出现让你的身份瞬间改变。你从此由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变成一个整日为我、为家庭操劳的母亲。经不住岁月洗礼的你,纤嫩的双手生出了一个个老茧,姣好容颜长出了一丝丝皱纹。望着窗外的草坪,记忆便如流水般奔涌而出……

那是一个春天明媚的周末,一向忙碌的你终于兑现了承诺,带我去宝海公园游玩。太阳好似特别善解人意,毫不吝啬地向这片土地洒下一片片暖至人心的光芒。天空好像也明白了你平日的辛苦和这来之不易的假日,仅存留些许白云,飘渺、轻柔。天空和那些轻淡的云相互映衬,就像一块纯净的蓝宝石,只掺杂着星点矿物质,更有水乳交融之美。早就欢呼、雀跃的我,一进公园门便按捺不住欣喜,尽情地奔跑。不远处那些象征着和平的白鸽,诧异于我这不速之客的到来,纷纷展翅离去。许是察觉到了我的热情和善意,它们又停留在了前方的草坪上。此时,你正追在我后面,边跑边喊:“乖乖,你慢点跑,小心摔伤了自己!”

等你气喘吁吁地追上我时,我已坐在草坪上摆弄着手中的小花儿了。你一屁股坐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过了一会儿,你问:“宝贝,想不想和我一起玩儿游戏呀?”活泼好动的我一听见“玩游戏”,便立即跳了起来:“好呀好呀,那我们玩捉人的游戏!”话音未落,我便赶忙跑开了。你笑着,也立刻拍拍衣服上的草屑,向我跑来。“咯咯咯”,如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不停地回荡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微风拂过,星星点点的小花好像也被我们的笑声感染了,轻轻摆动着身体,或隐或现。

突然,我的左脚踩到了一个小坑,一下子失去平衡,摔在地上。“呜——”我的哭声清晰而又响亮,巴不得天下人都知道我摔伤了。你见状立即跑来,搂过正因疼痛哭泣着的我,轻轻地把我的裤脚卷起。一道不小的伤口正向外“嗞,嗞”地溢着血珠。那伤口狰狞而又可怕,像一个恶魔,指挥着疼痛,张牙舞爪地向我攻击。你那弯如月牙的眉毛皱了起来,从包中取出水与纸巾。我看你娴熟地为我检查和处理伤口,疼痛的感觉就这样被你的温柔赶走。后来,你抱起我,把我负于背上,就这样走回了家。都说父亲的背宽厚而有力,但那时你的背也是那么温暖,那么温柔。

如今,日渐成熟的我不但没有了儿时的乖巧,反而与你顶撞、逆反。偶然之中,又一次的吵架和说教之后,我依稀瞥见你脸上那晶莹的泪珠,像水晶一样透明、清澈。心里顿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你是一个多么优秀的女人,我却让你操尽了心,想来,自己真是太有本事了!期中考试成绩的不如意,换来的不仅不是批评,反而是宽慰与鼓励,更让我感受到了你的温柔与爱意。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发现,无论我做错了什么事,无论你有多生气,最后,剩下的总是你的爱与关怀。

仰望夜空,月明星稀。我想也许你的爱就似那星辰的光芒,不明不亮,却柔和温婉,永远存在。

忘不了你的爱,更忘不了你的温柔。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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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两位老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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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心理上我已接受了他们的年龄,但当正真见面时,我还是有些惊讶。父亲说生命基因长,那是整个家族的荣耀。我把父亲的话记到心里去了,成了他们最小的儿媳妇。

公公生于清末民国初期,少时受过青州府做官医的爷爷的熏陶,青年时曾到济南、青岛等地上过洋学堂求学中医。后参加军八路军沂蒙之队,救死扶伤南征北战。解放后曾在济南、临沂等军队医院工作。文革期间,遭遇迫害,返回农村,一九七六年平反昭雪。婆婆是典型的那个兵荒马乱年代走过来的小脚女人,忠心耿耿侍奉、成就了公公的一生。她还以一个长嫂的身份,任劳任怨的支撑起了公公整个家族的兴起。她非常的善良,对外地来看病的人,从不嫌弃、躲避他们,除了和他们一起吃饭,还给他们带来的婴儿喂自己的奶水,她的诸多做法,像极了我的奶奶。

第一次来到他家,我极其生硬的喊他们“大娘”“大爷”,他们笑呵呵的看着我,拿出自己最高档、最保健的食品给我吃。以后每去他们家里,公公嘱咐我最多的是,要忠诚做人,好好跟着共产党干,共产党不会亏待好人。我想,他是以一段历史的受害者又是新社会的幸运者的体会,给与我们年轻人最生动的教诲。今天,当我真的自豪的成为一名党员时,我深深为老人的哲理所叹服。他是共和国成长的历史见证着,又是一个民族崛起的亲历者,“十年浩劫”的苦难非但没有吓倒他,反而更加相信了党,坚定了对当的信念,共产党会给他一个公平的对待。公公享年九十六岁,在当地也算是高寿了。

公公去世后,子女们怕婆婆孤单,想接她出来,可她不依。只有到了冬天才去两个最小的儿子家,这样和婆婆的接触才多起来。婆婆最爱看《三国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武则天》、《当家的女人》等,每次都看的津津有味,评头论足。她在我们家的日子,一点也不象是一个七、八十年纪的老人在颐养天年,拖地、洗衣服、备菜一个人偷偷地找着活干。我俩在家时,她就给我讲讲她年轻时的故事,讲经历的社会事件,讲怎样持家过日子,听的我心服口服的。而我也总是变着法给她买吃的和穿的,老人心里满足的逢人就夸。公公走后,我们回家的次数更勤了,每次我都买老人最需要最喜欢的东西。家有老人是年轻人的福气,父母的路还能陪子女走多远?儿女的心还能给父母留多大的空间?

那一年,我夹在人群之中,被当地浓厚的丧事风俗迷困着送走了我的公公。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他对我工作的指教和言谈中流露的喜爱,还是使我产生了深深地悲痛。一个世纪老人落下了帷幕,另一个世纪之星应该崛起吧,我如是想。六年后,我没有任何预想的是又面临了婆婆的离去。这一次从我接到电话的那刻起就开始流泪,直致接下来的四天,目送她被涌动的人群陪着走向另一个家园后,才结束了最悲情的一刻。回家后的几天,当老公把祭母的碑文拿回来给我看时,一段未完,我已泪流满面。婆婆生前最疼爱、最牵挂的就是她的小儿子,我就常在心里跟婆婆对话:“娘啊,您就安心吧,您的儿子,我会替您疼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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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散文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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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组图,放在我的图库有些时日了,迟迟不敢落笔的原因,是怕这白发人黑发人的人间大悲,让我揪心的痛!悲悯到窒息。古人说,人生三大悲剧:幼年丧父、中年丧偶、晚年丧子。而这世间还有多少白发人经历了大半生的风雨坎坷之后,还要经受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余生陷入茫茫无助的绝望。

爹娘的心肝宝贝啊!爹娘老去的依靠啊!恶耗掺杂着血腥,我们等来的是你,苍白如纸,满嘴是血,冰冷的遗体。白发人哭得死去活来,这伤心欲绝的老泪,如血滴落在你冰凉的脸庞,你却再也没能睁开眼睛看一眼白发爹娘,再也没能张开嘴巴叫声爹娘。至此,一路孤零零地远去,带走了白发人的欢声笑语,带走了白发人温馨幸福的快乐生活,更带走了白发人的灵魂。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足以令人唏嘘,令人崩溃,令人惋叹,令人痛不欲生。问这世上,哪个父母能承受如此之痛?黑发人,就这么的去了,离开家,离开亲人,离开我们这共同的世界。不给白发人留下一丝一丝的念想,或是最后一丝一丝的希望。只有决绝的事实,让可怜的白发人无法接受,肝肠寸断,这难堪的生生永别便是死亡的最残酷之处。

白发人送黑发人,想来世间最惨痛的遭遇莫过于此。而若黑发人是独生子女,白发人的惨痛就更是雪上加霜。生死无常,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就这样突如其来,就这样毫无征兆,不知道什么时候,生命之火就这样熄灭,生命之路就这样嘎然止步。

你走了,你永永远远消失在茫茫人海,把无尽的痛与思念留给苟活的白发人。滚滚红尘中,一条长长的生死界河隔断了白发人与黑发人深深情,浓浓爱。以后白发人只能在无数个梦里去见你的音容,去聆听你的叫唤,以后白发人老泪成行,甚至哭瞎了混沌的眼睛。

人生苦短已是不尽人意,偏又有“旦夕祸福”,人虽贵为万物灵长,却又有太多面对生死而无能为力。疾病、灾难,战争,事故,哪一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毁灭一切美好的东西,哪一样都能剥夺人的生命。人,如此渺小脆弱,面对无常几乎无力抗拒。能够做的唯有选择珍惜,选择生无止息地追求生活的美好,才不辜负这短暂易逝的生命。

我宁可相信,每一个生命的离去都是夜空中划过的一颗流星,每一个生命的离开都是去往极乐世界。愿这世间每个人都珍惜生命,愿这世间老少平安相伴,幸福美满的活着,愿这世间再没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苦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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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岁月难写结局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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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苦涩落满流年如今还看不懂四季青桑的含义,常常有心去倾听别人的故事,感动那些于己无关的开始与结局,却不曾想若那年生活能换种方式也许结局就暖了如今!

每天都以同样的方式醒来,看着相差无几的时间,然后同样不慌不忙发一会儿小呆,生一会儿小气,不知道昨晚的梦里不小心惹了谁还是谁不小心惹了我!始终习惯了舒一揽子心情去相信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刷牙时对着镜子苦笑一声,然后自赏一下醒来无意中乱得挺帅的头发,撇下不忍心洗掉的情绪,左转右忙,终于好好打扮了一翻,有点小小的自满还有点小小想自拍一张的冲动,然后可惜了一下对着厕所的镜子,害怕糟蹋了一翻自足的美意!

总喜欢起得很早,然后慌慌张张的下楼,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早餐,一边反复的看着时间,落着比跑慢那么一点点的步伐来到公司,做着每天都做着的事,听着每天都听着的歌,待着每天都待的时间,偶尔也想着好久都没想过的人……

许多时候拿手机打开通讯录却找不到一个想聊聊的人,而那些藏着的话,那个好久不见的她,想尽任何办法也没能得到一点点的释怀。常常幻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在一个毫不特殊的下午我从小摊旁边回过头然后很惊讶的拍拍你的肩膀,自然你走哪都是同路,不论是萧瑟的深秋还是寒冷的冬季,有你的地方于我又岂是季节能够阻挡的梦……思绪正深时也不知隔壁是谁的猫碰落了东西,碎了一阵很闹人的声响,无奈的被拉回现实,又不得不好好收收心,看一眼当下的事。

曾以为远方有梦便好,如今才慢慢懂得有梦的地方也要有你才算是最好的归宿,一个人能去的地方很远,可值得留念的却不会是孤身到达的仙境,挺怀念那些有说有笑的日子,而不是现在虽身处欲达多年的城市却只能每天对着电脑和桌旁的苦涩咖啡。其实我想给你写封信,说说近况,谈谈安好,却又开始害怕得知,所以就常常自己写出剧情,自己编织答案,后来觉得这样便好,不去介怀初衷才是留给自己最好的安慰……。

昨天还来不及说的再见而今天是我尚未准备好的离别,独琢时心落成一本书,写了太长的故事,关乎悲喜又不视于人,所以说每个人都在心里都藏了太多秘密,害怕没有人不理解,而自己又从来都不肯吐露,人心就像一条绕过重山的河,每一处弯曲都沉下了太多的泥沙,而我始终也没找不到那属于自己的一粒,只能任它情深缘浅。

云散了可以看到蓝天,人散了可以看清未来,在所有离别的重叠洗礼里不必介怀初衷,也不必害怕远方孤身只影,漫漫风景,冉冉时光,常也因为久滞荒途才深知相逢不易。

时光从思绪里从指间流逝,仿佛走了一个很长的故事,却始终没等你写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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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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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雪渐融冰渐逝的时日,田野上的白正在逐渐的减少,河里的冰也在日渐的变薄,温暖正在逐步地走近小城的冬,升起的太阳正散着柔柔的温暖。

春天已经不远了,阳台上的春天也正悄然地走近。牡丹花的枝干顶头已长出紫红的芽苞,这盆去年春全家一起出游时从牡丹花海的山上买回的牡丹还没有开放过,想必今年应该美丽绽放了吧?还有那盆山林野地里随处可见的山野兰花的根部也已冒出了花骨苞。一盆盆的绿植都蓄满了对春天的等待,仰着头恣意地生长着。去年三月买回不断剪枝也不断开放并美了我三季心情的那盆粉红玫瑰的叶依然绿意葱葱,正美美的等待着春的到来!曾因为一直不开放而被我置于角落冷落了一年多,在历经春秋几个季节的磨砺之后而终于于去年春美丽绽放并美了很久的桃红杜鹃,如果不是因为我们暑假出游拜托照看的邻居没有照看好而干枯死去的它,现在又该快要绽放美丽了。这一刻突然又怀念起那盆美了我一春心情的美丽的桃红杜鹃了,还有紫盈盈清新迷人的瓜叶菊、大红并诱人而尽显婀娜多姿风采的芹叶牡丹,都好令我怀念。

还是赏赏开着一束黄莹莹花朵的这盆黄玫瑰吧:开放快一个月了并熬过了三九四九的这束娇艳傲美的黄玫瑰依然傲娇地屹立在枝头,虽已略显沧桑却也风韵犹存的它,在一片绿植中依然美丽着阳台的风景。最先开放的那几束早因花朵枯萎而被剪去,仅剩这支最后开放的花朵竟然熬过了最冷的时节。当然阳台的窗户时常是关着的,比室外要温暖,而且只要是晴天照射进阳台的阳光总让它沐浴在阳光下晒着温暖的太阳。

阳光越来越温暖地升起,冷寂的田野在温暖阳光的滋润下显示着安宁静好。雪野的白已在日渐减少,被雪覆盖住的泥土也已默默地从雪被下裸露出斑斑点点的身躯。田野依然透着一层静谧的美。

我和阳台的花草们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舒适地享受着冬日暖阳带来的美好。一首《爱尔兰画眉》那舒缓轻柔的曲调弥漫在安静阳台的周围空气中,美醉了心!

生活其实很美,如果你能静下心来真正的去体会它。

自从去朋友开办的小饭桌做辅导班老师以来,每天都过得快乐而充实,为原本略显枯燥的生活带来了一份充实的美。爱和孩子打交道的我每天看着逐步进步的孩子们总是感到满心的欢喜,被孩子们喜爱的我也总是欢喜地度过着每一天。比起每天被电话骚扰和手机不离手做微商的那短暂的两个月不知要快乐多少倍。做老师原本就是我最渴望的职业,可是曾经年轻时的我却被阴差阳错地分配到车间做了一名机械技工,成了一介武夫。看着做了老师的同学,曾经的我真的羡慕极了。

阳光暖暖地照着,我和花草们都美美地静思着过往。

春天着实是个美好的季节,暖风习习,春雨无声无息地滋润着大地,春的每一天都是新的。徜徉于无尽的春色中,漫步于崭新的世界里,心都被暖得融化了。去年的春美了我的眼也美了我的心,感谢那个逝去了的春天。

夏天的炎热虽有些令人讨厌,但炽热也是一种不同的体验。那伴着凉风或伴着明月徜徉于花草间的小路上听蛙叫虫鸣的夜晚,何不惬意过我欢喜的心情?

秋的美便是另一种喜欢了。云淡天高,月朗星明,晚霞妩媚多姿,秋风送爽的恣意,别提有多令人快乐了!桂花飘香,枫叶红艳,银杏金黄爽怡的美又何不让人快意?秋雨秋韵的意境不也是不一般的让人难忘吗?

冬呢?自然又别有一翻滋味了。它的冷瑟与萧凉时常会牵起你对春夏秋的怀念与畅想。围着火炉温暖的回忆,一家人吃火锅的温馨,于窗前或野外静享飘雪的美,还有堆雪人的乐趣。再有便是坐在温暖的冬日里的这份安适与怡然,怎不让人爽怡?静等春来的这份美好而怡情的美不也别有一番情趣吗?

大自然送给人间的四季都是那般的美丽,它们各有风情,各自风骚地轮回着,总能让你在不断地期盼不断地等待中迎来你想要的美丽。我想,只有四季的美才是人间最容易得到的美丽心情的礼物,谁都可以实现的美丽等待。

眼看春天就要来了,在冬渐逝的日子里,再好好享受下冬日暖阳的惬意,陶醉于冬的美好又是多么温暖而爽心的事。刚刚逝去的那场飘雪的美也还记忆犹新,生活其实真的很美好。

阳光正好,暖暖的,我与花草们醉心于暖暖的日头里,惬意地听着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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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时光风靡了谁的旧背影散文

全文共 4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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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接近高考的最后一个多月,似乎每天每时每分每秒都紧张得过的飞快怕被谁抓住尾巴一样。黑板上方腥红的高考倒计时被刻画的尤为明晰。雪白的试卷从头顶滑落的速度比雨后春笋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这样一个危机四伏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的时候,姚小雨在放学的路上看到杨乐乐和一个男人在马路边拉扯着。杨乐乐平时的不可一世被现在的情景摧毁的不复存在。看得出来,杨乐乐很痛苦。

姚小雨匆忙快走了过去,几个同学好奇的在后面跟着。

两人的话题似乎是关于一个女人。是的。杨乐乐拽皱了那个男人身上几百块都买不来的西装骂他是个负心汉。那男人显然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她如果在不松手他就要报警了。说着就要拿手机。杨乐乐已经哭出来了。

姚小雨快步跑上前去抢下那男人的手机,同时正对他惊愕并愤怒的脸。

“你打一个电话试试。”姚小雨拿着他的手机,耀武扬威般的语气。他看着姚小雨身后的几个同学,自知现在如果有什么事他不会占到便宜。语气软了下来:“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就想问问你,凭什么欺负我女朋友。”姚小雨瞄了一眼杨乐乐,她一脸错愕。男人也是不可置信的眼神。后面同学有点起哄,却又不敢有太大声响。

“我……”男人看我一个17、8岁的孩子竟然如此跟他说话,顿时语塞。

一巴掌甩到他脸上,血红的印子立刻浮现,姚小雨立刻拉过还在呆立的杨乐乐向回家的反方向跑去。留下哄闹的同学和愤怒不知所措的男人。

1

草坪上的风来的特别惬意,一旁的杨乐乐已经没了刚才的委屈,看着她,不知该笑该哭。

“那个男人是我男朋友,他找别的女人了,我不甘心,找了他好久才找到他,所以发生了那一幕。”杨乐乐的语气里,没那么多悲伤了。

“不用说我也知道,杨乐乐。从我知道你开始,这种事我都看习惯了,你怎么就那么没出息呢。不过是个男人,干吗那么过不去。”

“我们都说好今年年底结婚的。没想到他却这样……应该是又想到当初和那个男人的种种。”杨乐乐眼里又有了光亮。顿了顿又说:“小雨,你不懂得。”

姚小雨立马来劲了,“我怎么不懂了!他再想跟你结婚不也是没结嘛,现在不还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过去了,就让他永远是过去式!曾经再怎么恩爱也是曾经了,也许明天你就会见到他和另一个女人手牵手进教堂念着致辞呢。”

失恋中的她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所谓安慰吓了一下。愣了愣。看着姚小雨,翕动的嘴唇好不容易挤出几个字:“小雨,你长大了啊。我竟然都没关注过你。”

“那是自然,这么多年来你自然不会注意我,我只是家中不怎么出彩的丑小鸭,你才是大家的白天鹅,是么。姐姐?”

她不再说话,把头埋的深深的。沉默了良久。

姚小雨就在她旁边静静的坐着,欣赏她。这么多年来,杨乐乐在姚小雨心中都像个特别完美的女神,什么都优秀长得也漂亮,家里人也都特别喜欢她,哪像自己。一直以来成绩平平什么都不出众。就是一个丑小鸭。但其实如若不是杨乐乐一家当初收养自己,说不定自己连做丑小鸭的机会都没有。

2

15岁之前的姚小雨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院长告诉她说她的父亲把她抱到这里的时候破缕褴衫,几乎要倒在孤儿院门口,把她放在那里后却如释重负一般决然离开。她的命运从那时被写成和一群也是从小失去父母亲人的孩子一起成长并看着同伴一个个的被好心人领走离开这个孤独的地方满脸不舍尽管心里痛恨到极点。13岁时的姚小雨曾有一次被领养的机会,却被她让给自己的好朋友王落落了。直到15岁,她遇到杨乐乐的家长。那时杨乐乐好像也是失恋了,不知怎的硬是要领养一个小孩子,到了孤儿院后看到姚小雨倔强的眼神,便下定决心要把她带回家。姚小雨一开始是拒绝的,她好像不怎么喜欢杨乐乐。都已经20好几的大人了,却还是疯疯癫癫的不正经。姚小雨看过报纸,杨乐乐这样的人。典型的80后,颓废的典型。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杨乐乐和姚小雨单独呆一晚上,姚小雨第二天就去和杨乐乐一家人办了户口手续。

好久以前的事了。怎么又想起来了呢。哎。

扭头看到回神的杨乐乐,眼睛里没有泪水没有悲情,一脸波澜不惊。正常的杨乐乐。也不用那么快吧。

“你,没事了?”姚小雨明显被她这种过于速度的恢复方式吓到了。

“嗯。小雨,回家吧。”杨乐乐拍拍身上的土,干净利落。起身就往回走,黄昏下,日光把她的背影晃得特别沧桑。突然间的感觉。错觉吧。

走到村口杨乐乐突然抱住姚小雨,嘴唇噏动着。终是没说出任何。姚小雨拍拍她的后背,走吧。爸妈该着急了。

3

杨乐乐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多彩着,当然,雷打不动的是她在失恋后在家死皮赖脸的呆的一个星期。也不是失恋打击有多严重,而是这次她的男朋友是她的上司,她得重新找一份工作。

高三生活恨不得把24小时当成25个来用。姚小雨对于同学们一个个疯子似的复习方式嗤之以鼻。是的,早在高二的时候姚小雨就已经顺利考上一所艺术学校,所以她不会像那些前途没着落的高三迷茫的莘莘学子那样拼了命甚至不要命的学习。她前面的一个女生每天都带着mp3,为的是能够记住老师每节课说的话,回家的时候一直听着可以加深印象,她还有一套常人难以接受的理论,起码姚小雨不能接受。她说在睡觉的时候也听着会让这些话刻印在脑子里。这样就不会再忘了。数学课代表也发明了一种记忆方式。记忆宫殿。这种恐怖的记忆方式姚小雨在网上看过,是用一些特别怪异恐怖的图案来刺激大脑从而加深这项事物在你脑子里的印象。

杨乐乐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在一家报社当首席记者,这真不是随便一个人一到一个单位就能直接做到的。似乎她寻找了另一种为人处事的方法很快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杨乐乐依旧是杨乐乐。

高考前一个星期放假回家自己复习。姚小雨便和杨乐乐整天厮混在一起,杨乐乐公司聚会,姚小雨以家属的身份出现。杨乐乐指着一个英气的男人靠近姚小雨,“你的下一个目标?”姚小雨心神领会。但杨乐乐的回应却让姚小雨着实愣了。杨乐乐羞涩的,点了点头。

姚小雨又仔细的看了看那个男人,问旁边的长得像阿姨的姐姐,“他叫什么哦,姐姐?”

“姚宇。”女人笑得花枝招展,她不晓得自己这个行为多么遭人嫌。

“哦,姚宇。姚宇。”姚小雨心里默默念着。

其实很多事,她也并不是不知情。

4

临高考姚小雨心血来潮的想回学校看看这个时候的校园会是什么样子。人人都要离开这里,应该很萧条吧。

很惬意的散步。校园里果然冷冷清清,很少人像她这么闲。也许只是一些路人甲乙丙擦身而过。才发现原来学校的操场那么大。一个人晃啊晃的竟也用了半个多钟头。塑胶跑道踩下去原来是软软的,以前怎么都觉得它是那么生硬,硌的脚疼。教学楼原来也可以那么高大,也不过是五层楼而已,从楼底向上望去,还能被刺眼的阳光捉到。

就是刺眼的阳光里,多了一道影子。直直的坠落,“嘭”的一声后,平静的趴在地上。姚小雨看着眼前血泊里的女孩。双眼都没闭紧。鼻孔和眼睛都在不同程度的渗着血。抽搐了两下,不动了。只是血液还在不停的流动着。从身子里渗出,溢满至全身,流动着。长长的头发像被拨动一般,招手,招手。姚小雨愣着,只是愣着。没来得及尖叫,跑开,逃离了现场。

姚小雨躲在被窝里谁都不见,爸妈在外面一直问她怎么了,她只是缩成一团,不住的发抖。什么话也不说。后来嘴唇都白了。

杨乐乐被吓坏了。她被一看到她就扑上来抱住她不住发抖的姚小雨吓到了。跌落一般的,从床上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抱住了杨乐乐。她轻轻拍着姚小雨的肩膀问她,小雨,怎么了。姚小雨用闪烁的目光看着她,泛白的嘴唇抽搐,发不出声音。

杨乐乐被这样抱了整整一晚上,后来渐渐冷静下来的姚小雨断断续续讲述,那女孩如何坠落如何突兀的出现在她面前,以怎样的姿态。未闭紧的眼睛里藏着的是怎样的神情,那种眼神被姚小雨窥视,剽窃一般的。而后那个女孩就闭上了眼。血就顺着她的身子流啊流好像到了自己身上一样。杨乐乐知道,这个女孩肯定是受不了高考的压力才选择这条不归路的,可却被可怜的姚小雨遇到,杨乐乐很难过,真的很难过,所以她那晚忘记了安慰惊魂未定的姚小雨,更加紧紧地抱着姚小雨,一晚上没松手。

第二天这件事出现在各大报刊上,杨乐乐作为首席记者自然了解了更多,关于那个女孩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她不好说出太多,于是一篇名为某校高三一名女生因为受不了高考压力临近高考时竟然选择轻生的报道应运而生。她知道,那天不只是那一个女孩的尸体。

5

姚小雨坚持去参加了高考,她说关于那个女孩她已经放下,不过是被吓到了而已,现在没事了。杨乐乐依旧心疼的表情,请了几天假,为姚小雨端茶送水鞍前马后的。姚小雨用不着这些。也没拒绝。

高考后的日子轻松了许多,应该开始在家过闲散的生活。姚小雨却不和同学们聚会。也不通知考得好不好。只是整天闷在屋子里不知道做些什么。杨乐乐告诉家人说她和姚宇一个月后要结婚了。姚小雨怔了怔,又回房了。

一个月时间须臾即逝。高考成绩下来了,一家人却被杨乐乐即将来临的婚礼搞得一团糟。请嘉宾印喜帖挑礼服等等等等。杨乐乐的嘴咧开了花,姚小雨却经常沉默着。

那天姚小雨把杨乐乐拉到草坪,问她。“他对你好么?”

杨乐乐乐不思蜀,“嗯嗯嗯,很好呢小雨。”

“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去西安。”

“为什么,不是早就定好的在这里陪着爸妈么。小雨,怎么可以这样?”

“婚礼要进行的很顺利哦,也许我不会参加了,本来还想当你的伴娘呢。不过,我会祝福你们的。杨乐乐,你怎么这次就能钓到这个金龟婿呢。”姚小雨转变话题,她知道杨乐乐很好哄得。

“因为你姐姐我有魅力呗。哈哈。”如此得意忘形的笑。杨乐乐,你还真是个乐天派哎。轻佻气氛稍露却转瞬即逝,杨乐乐追问她:“还是因为他么?”

“嗯。我打听到了,他现在西安,我现在去,也许可以找到他。”

“那么多年了,怎么还是放不下他呢。他当初可是抛弃了你,是我们给了你新的温暖生活。”

“也许你应该记起你3年前给我的承诺。你说过我当你三年妹妹,三年后让我去找爸爸。”

“我以为会留住你,原来,你的心,只为和你有着一样血的人。那你知不知道我当初为什么非要收留你!”

“也许你不说会更好点,我可以继续保留你在我心中完美姐姐的形象。”

“原来你都知道啊。”

是啊,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的事,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呢,姚小雨在心里自嘲。若不是你们,我也不会有这般田地。若不是你们逼得我父亲走投无路他怎么会把自己最亲爱的女儿丢在孤儿院。而你,又何苦多此一举收留我呢,到底还是要去找父亲的。

姚小雨起身离开,杨乐乐拉住她,“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声音里没有感情,挣开杨乐乐的手,姚小雨的背影渐行渐远。那是第一次亦是最后一次杨乐乐见到她的背影,在落日的余辉下,显得那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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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山早行改写散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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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耷拉着脸,仍挂着残缺而模糊的月。远处的雾气弥漫开来,惊得茅屋上的公鸡抖动,清了清嗓子,高亢嘹亮地吆喝着,迎接新鲜美好一天的到来。而我,站在茅屋门前,症状大夫,准备踏上旅途,家乡的景、家乡的情似随风飘逝,可我,却难以忘却那美好的回忆,踌躇不前。站在庭院中的石板阶上,家乡几十年的大树已长大成年,枝头、树梢上,蝉已开始工作,提醒我们夏日将至。前行,父亲的茅草店仍关闭着,正沐浴着晓月的余晖。

此时,车马的铃铛已“叮叮”作响,我不得不多看几眼我的家乡,今日一别不知何日再见?我叹了口气,忍住泪水上了马车。父母仍在梦乡,为免离别难舍,我特地早早上路。踏过儿时曾与父母作乐的木板桥,心中的酸痛只可隐隐吞下。早晨的寒霜覆盖木板桥面,满是早行过路人的脚印。枯败的槲叶落满荒野路,淡白的枳花照亮驿站的泥墙,幸有它们与我作伴,我不再孤单。

故乡渐远,却是我梦中的常客。不禁又想起家乡无限好的风光,群群野鸭,只只大雁,正于边沿曲折的池塘中嬉戏打闹,而我与父母驻足欣赏……可惜,一切都只是梦,是幻想。

或许路上的情趣会冲淡羁旅的劳累辛酸,却永远无法抑止我思乡的愁绪。

故乡,待我归,胡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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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汨罗江畔叹屈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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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独醒亭,一览汨罗江,完全是机缘。那次旅行,随友人驾车从岳阳赶往长沙,途中发生意外,车子经过汨罗县时不幸抛锚,只好送维修站修理。适巧看见路边有个花木扶疏的公园——玉笥山,便招呼友人一同进入瞻观。黄昏近,一路疾走,两旁奇石、亭阁不及暇顾,匆忙走过石径回廊,忽然觉得眼前豁然开阔,独醒亭赫然屹立在渡口,脚下竟然就是气势磅礴、一览无际的汨罗江。从亭台上往下看,浩荡江水经此流过,近处有孤舟独横,远处有船帆若隐,一切都笼罩在熔金似的夕阳里。

相传,屈原曾在流放途中经过这江边,他披头散发地行走于荒野草泽之上,悲愤地长吟着,神色憔悴,身体孱弱。一位渔翁看到他,便问道:“您不就是三闾大夫吗?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呢?”屈原的回答颇具文人特色,他说:“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屈原是一个忠臣,他有着文人独有的忧天悯人的情怀,他的爱国之情天地可鉴,忠君之心日月可昭,但同时他又是一个不容于当时政治的异端,他活在以自己为中心的世界里,不顾环境,不顾现实。作为一个忠臣与异端的结合,他的命运注定是悲哀的,最终只能怀着对国家的款款深情和对现实的深深失望,抱起一块石头愤然投入汨罗江中自尽了。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屈原之死,可以说是他文人性格的一种宿命,虽说后人把他的宿命都归咎于小人的暗算、馋臣的嫉妒,从而将他推上了神坛,其中的偶像意味也是不言而喻的。试想,以屈原之才情,潜心笔耕定可着作等身,传业授道亦可桃李满园……然而天意弄人,他抱着这种性格去从政,楚国的命运并不会因一个士大夫的投江而改变,涛声依旧的汨罗江哟,留给世人的或许只有那一声千年的长叹!

当我们离开时,落日已沉没,天边的霞光溢彩流金,蓦然回眸,一群归鸦正纵身飞掠过波光潋滟的湖面……我在刹那间领悟:在人生的舞台上,即使不能活得轰轰烈烈,但只要能时刻看清自己,适时调整自己,不断完善自己,也算是没有枉来人世走上一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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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女人是怎样修炼成熟的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800字

全文共 2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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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善变的,这善变的背后隐藏着背叛。背叛三次,女人就修炼成熟了。

第一次是对精神心理的背叛——结婚。生命是神奇的谜,从一个受精卵到幼小的生命再到一个妙龄少女,吸天地之精华,纳万物之神气,女孩的身体渐趋发育成熟,不知不觉间,就变得纤柔、灵动、曼妙,蹙眉举手间都充满了无法掩饰的活气和极具杀伤性的媚惑。这是漫长的20年的造化的结晶,是大自然用非凡的心思功力雕琢出的无法复制的艺术品。只为了让人类这种自高自大的圣灵繁衍不息、壮大蓬勃,女孩必须是极美的极透彻的极晶莹的而且让雄性欲罢不能的。在这大约20年的光阴流转里,女孩一点点地观察着自己,积蕴着自己,第一时间见证着自己躯体的微妙而惊人的变化。女孩儿当然知道自己越来越美了,当美到了让自己都震惊纳罕的时候,女孩都窃窃地以为自己会是世界上最美丽最骄傲的公主。然而,这时候,女孩儿需将自己的身体交给一个男人,不管她愿意抑或不愿意。结婚,女孩儿自出生以来第一次有了极其复杂的感情。女孩天生就是纤薄的,纤薄得仿佛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淋,但是,所谓的天作之合却像一场说来就来的暴风雨的袭扰摧淋,女孩被降服了。女孩儿变成了女人。女人是复杂的,女人无法不复杂。当有人对女孩说,“你的眼睛不那么清澈纯净了!”那言外之意女孩是心领神会的,女孩只能害羞得低下头。

第二次是肉体形貌的背叛——繁衍后代。这背叛来得是如此的理直气壮、气壮山河、山河变色。刚结婚没多久,女人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多少天公主的待遇,就突然觉得困倦无力、恶心反胃,接着一系列不适的症状接踵而至,恐慌中,女人会得到医生的告知:恭喜你,你怀孕了。天哪,也许,女人并没有准备好呢,这个事实极残酷又令人兴奋,女人不知道怎样度过接下来的岁月,近的远的,想都不敢想。但是事实既定了,就必须迎接挑战,挑战自己的极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其中的巨变磨难以及酸甜苦辣等是任何言语都显得过于苍白,任何句式都无法确切表达的。这280天,肉体的负担与折磨是一点一点的累加,过程缓慢而周备,来不得丝毫的大意与忽略。女人一直绷紧了神经,一点点地对付着这每天多一些的变化。伴随着身体的严重变形,女人几乎失去了所有的耐性,女人心绪也愈加复杂。吃不好,睡不好,时间空前的漫长,尤其是肚子,翘翘翘的,一直翘到正常走路、无法无法生活甚至无法直视,女人欲哭无泪。女人曾经是多么地爱美呀!女人告诫自己一切都得挺住!终于熬到了是生育,又是又是如此的担惊受怕,那种恐惧主要来自对于一切前途得不能掌控,一切都由不得自己,全要看肚子里的小生命怎样折腾,那情势可以说瞬息万变都丝毫不过分。通常,运气好的,痛上一天24小时左右也就在剧痛中完成了分娩的使命,尽管已经精疲力竭,浑身湿透无力,但女人都会为自己当妈妈了来一个欣慰的微笑。如果遇到意外情况呢?谁知道呢?非要在肚子上切开一条长长的口子不行,女人怕极了,但是,这时候已经容不得女人哭了,甚至,必须为此失去自己的生命,女人又能怎样呢?哭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女人也根本没有时间和心力哭,一切都到了崩溃的边缘。鬼门关上走一遭后,也不知是过了半年还是一年,女人终于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感觉,当女人打起精神振作起来,她会小心翼翼地撩起衣服看那块儿敏感的地方,她一点点地把目光挪移、挪移、再挪移,看到的是白皙的皮肤上长长的皱皱挤挤的、醒目扎眼的伤疤!女人心痛不已也只能装作无所谓。是呀,大家都一样,但是,都一样,就可以无所谓吗?这还是在哺育过程中的一小幕而已,随着漫长的哺育的过程,乳房的变化也不可小觑了,以前自己赖以骄傲的隆起的曲线感没有了,就这么直接地干瘪瘪、软塌塌地失去了先前的弹润、玲珑。女人终于领教了大自然的威力,就把泪水和委屈汪在心里。女人抚养幼小不懂事的孩子,照顾那个愈来愈懒散的丈夫,一日日的操劳,一夜夜的坚守,女人把自己所有的美丽和精力都熬干了,就好像一杯鲜美香醇的葡萄酒挥发掉了所有的精华。黄脸婆,成了男人对这个时期女人的昵称。黄脸婆?女人不想这样,但又有无法抗拒,谁让自己是女人呢?

第三次是对自己灵魂思想的背叛——出轨。婚姻是有三年之痛、七年之痒的,女人经受了所有应该的和不应该的磨难与打击,再加上男人的忙碌粗糙造成的疏忽,甚至是喜新厌旧带来的不理不睬和抛置冷弃,再淡定坚韧的女人都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不甘心、不平衡。青春仿佛连个招呼都不屑打一下就要无情地过去了,“黄叶无风自落”,女人内心满溢着无法言说的焦虑、伤痛与凄苦。为了抓住青春的尾巴,也为了抚慰一下自己的内心,女人什么方法都可以试,什么手段都可以使。女人变得前所未有的勇敢:减肥、割双眼皮、拉皮减皱、垫鼻梁、磨颧骨、削下颌骨等等,女人为了让男人回到以前对自己的呵护和迷恋(女人是这样幻想的,女人变得神经兮兮,把美容作为最后的希望)。除了操劳忙碌,自己还没有享受生命的美好芳醇呢!就是男人不再对自己好,自己也得补贴自己。于是,女人舍不得吃,舍不得喝,也要美容、也要穿衣。女人把自己糟践、折腾得自己都认不出了自己!女人讨厌男人的喜新厌旧,甚至很清楚地知道:面对残花败柳,男人再不会提不起一分兴趣。女人心里自有说不出的失落和疼痛,女人知道以前那个美好的自己已经死去了,一切都成了痴妄。鬼迷心窍地,女人开始奢望男人能够体认自己成熟的风韵,欣赏自己现在的成熟。这个男人有可能是心中的幻影空像,有可能是电视剧中的明星大腕,也有可能是哪个花言巧语卑鄙男。枯寂虚空中,来个聊聊天、喝喝酒、跳跳舞、会会面呀什么的,女人可能暂时会填补一丝丝的落寞,收获一点点的丰富,感到一星腥的满足,就是这一丝、一点、一星,女人好像又回到了青春期,重新焕发出无限魅力(当然这只能是空想)。但是,梦境毕竟是梦境,现实岂能尽如人意,女人毕竟是成年人了,或许犯了些小错误,或许还没有来得及犯错误,女人就猛然醒来了。

女人醒来了。

当女人醒来的时候,女人真的成熟了。世界就是这样的世界,男人就是这样的男人,儿女就是这样的儿女,家庭就是这样的家庭,自己就是这样的自己。女人不再奢望,不再犯错,不再摇摆,不再彷徨,女人成了性情中人,温婉、知性、善良、和蔼、妩媚、动情……

女人是感性动物,基因基本属于冲动型基因,但是,当女人经历了这些,基本上也就完成了从零到百的修炼。中年的女人最有风韵,当男人这样说的时候,女人知道这不完全是恭维。女人自信多了,也智慧多了,从外在到内在,从身体到灵魂,从肤浅到深刻,从简单到复杂,从纯情到丰富……然后再来一个全方位的逆转,女人重新变成了骄傲的公主,不,这时候已经成了皇后,雍容尊贵、纯净安恬、从容无忧……

女人真的成熟了,这成熟来得如此艰难不易、如此张弛有度。男人若能理解,自当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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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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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明白朱自清,他的散文集也十分地有名。但在他的散文集中最著名的要数《背影》和《荷塘月色》了。

《背影》这篇散文集描述了一幅父子车站送别的画面。主要资料是:“我”的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事也交卸了。”“我”回到了徐州,在父亲家见到满院狼籍的东西,又想起了祖母,“我”留泪了,父亲教育我:“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然后就去办丧事去了。

办完丧事后,“我”的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去南京后,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了,但因他仍然不放心,最终最终还是说服了“我”送我去念书。

我们到了车站后,“我”买票,他就帮着看行李。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他又去谈价格,谈完后便送“我”上车。又叮嘱“我”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我”让他走,他说;“我去给你买些橘子,别动!”他带着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胖胖的,蹒跚地走了过去。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他抱着几个朱红的橘子往那里走,走到了铁路那里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我慢慢爬起,然后再抱着走了过来,一股脑的将它们放在了“我”的大衣上,然后就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然后就渐渐消失在人群中......

如果说《背影》的语音质朴,那《荷塘月色》的语言就十分清丽了。

《荷塘月色》里主要讲的是“我”在院子里乘凉,想到荷塘去看看,于是就去了。到了荷塘,荷叶,荷花让“我”感到荷塘里与其他地方的不一样,让“我”想到了梁元帝的《采莲赋》和《西州曲》。这样想着,突然发现自我已经到家了。

这篇散文集里最美的一段在第四段:区区折折的荷塘上,弥漫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这些场景让我想起了叶圣陶写的《荷花》里的第二段: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荷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儿全展开了。荷花多美丽呀!我又想起了杨万里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比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朱自清散文集》真好看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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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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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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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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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0了,早早的和爷爷去喝完早茶后。坐车回家,看起来很平常的一件事,却被以外弄的一点都不平常。坐车的时候,我的右脚跟,被车轮中间的那钢丝搽到,当场不见了一大片肉(不是一大快肉)。我当时想的不是我的脚怎么样了,而是我刚刚交到的女友的第一次约会(她是我的第一位女友),我们虽然没约定时间,当男孩总不应该让女孩等吧,对不对。

回家后,仔细看了鞋子和脚。鞋子显破烂状,脚跟处的袜子被磨破,脚跟那处没血,但仔细的看,淤青了。虽然如此,我依然没有放弃去和女友约会的念头。毅然拿出活络油,狠狠的搽上去,那个痛啊,折磨啊。其实这鞋都不是最恐怖的,恐怖的是之后的2-3个小时,因为我穿的是牛仔裤(和女友约会,不帅点怎么行呢,对不对),大家都知道,牛仔裤的里面是很磨人的,而我的伤口,就正被裤子搽着,痛苦啊,折磨啊。

真不敢相信,我居然顶了2-3个小时,这段时间给我的,就是苦不堪言,痛不欲生,还有一个就是-强颜欢笑,以前一直不知道这成语的意思,没想到我明白的时候,居然是我即将和女友约会的时候。我一定要和大家解释强颜欢笑这成语,大家应该在电视上看过了,强颜欢笑,在我看来,亲身体验过后,才知道,强颜欢笑其实是精神和肉体一起折磨你,并不是精神或肉体单一的折磨你,脚上的痛,虽然痛,但我却不能叫出来,还得笑(不笑就得哭了咯),你们看着,好象没什么,但是,那种感觉,你们最好是不要体会,N恐怖的。

10。30冒着被骂的危险,坐车到了女友家,但令我失望的是,她不在家。总的来说,今天,我同时感受到了强颜欢笑,苦不堪言,痛不欲生三种感觉,不可以不说的是,每一次有重要的约会,我一定会发生一些事,这次就是我的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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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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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学了一篇关于热爱生命的课文——《生命生命》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三个小故事:飞蛾求生、瓜苗生长、静听心跳。飞蛾知道自己躲不过人类的手掌,但还挣扎着求生,那种求生的欲望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瓜苗能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瓜苗这种顽强的生命力是多么值得我们敬佩;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声,是我们的生命,我们应该珍惜它。

学了这篇课文后,让我想到了我以前的一种做法:看到了一只小蚊子,把手生出来将它抓住,并将它捏死,这是一种多么残忍的做法啊,可我以前竟然不以为然,小小的动物都有顽强的生命力,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学了这篇课文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顽强的,生命是有无限价值的,让我们好好地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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