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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温柔的散文精品20篇

人在一生之中,总有些酸楚的往事,让人泪流满面,令你不堪回首,那么一些些优美的散文段落总是抒发自己的情感。本文是优美散文段落赏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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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散文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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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散文精逊中显得更为突出。虽然他写得是散文,但其中却蕴藏了诗的神韵。20世纪30年代,郁达夫在总结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的散文成就时,这样评价朱自清:“朱自清虽不是一个诗人,但是他的散文,仍能够满贮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学之美,要算他了。”由此可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其实朱自清的散文又何止如此简单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成就之所以很高,从思想资料说,他散文的核心是一个“真”字。用真挚的感情,写真实的见闻和感受,记写真实的景物,发表真实的议论。

如果你细看朱先生的散文,很易发现他写的只是一些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但是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棒出来给读者看。像《背影》所写的只但是是父亲为朱自清送别,但是却透过了一些细节的描述,突出了父亲的爱。因为离去不知何时能与他相见才挂念他的背影。

据说这篇《背影》在读者中产生了巨大的感染力:就在朱自清先生逝世后的第三天,一群小学生争着抢着看当天的报纸,其中一个惊叹道:“作《背影》的朱自清先生死了!”一个人的死,却有成千上万的幼稚心灵都为他而暗自哀伤。可见朱自清把自己的感情无一破漏地表现给读者,足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像《憎》则表现了当时腐-败的旧中国,揭露了十分丑恶的任命嘴脸;其实在《背影》中曾提到“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真是白托”也显露当时人民的丑恶嘴脸。

透过此等名篇又能够显出朱先生的文章结合时代背景,是真实存在的。而关于写景状物一类,像《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春》等,则将描述的景物,真切的表现出来,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不论写什么景物,作者追求“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

从艺术表现上说,朱自清散文有两个突出的方面:第一,散文中写出了情致。朱自清能在散文领域取得成功,构成了自己的个人风格,创作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像《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久久不忘,这就在于写出了情致。

朱自清的老朋友叶圣陶先生就曾夸其作品不论叙述、描述,还是议论、抒情,都能到恰到好处,十分难得。第二,语言的清秀隽永。朱自清散文能有长久的生命力,语言好是一个重要条件。

他散文的语言,被他同时代作家们交头称赞,有人用“秀丽”,有人用“清秀”,也有人用“清幽”。都离不开一个“清”字,之后朱德熙用清秀隽永概括他的语言,十分恰当。

其实朱自清散文的语言,是由书面化渐渐转变为口语化的。这使文篇通俗易懂,善于表达思想感情。对于此等散文,望洋兴叹之不余,我也跃跃欲试,更原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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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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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挫折和感受的离散乃是人生的必然,这本书让我再挫折中学习智慧;在离散中学习成长。在书中,还有很多的事情和道理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其中在卷一:天真的心这里面的“挑水肥的人”,让我记忆最深。这是说他们乡间有一种专门挑水肥的人,每隔一个星期就会来一次。小孩子贪甜恶咸,喜香怨臭,所以每个人一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捏着鼻子往反方向跑,有一次他和爸爸同行,见到了挑水肥的人,又不能跑,所以把鼻子捏住,过去之后,他爸爸说了他,他以后,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深呼吸,在憋住气。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体会了,那个挑水肥的人是多么伟大呀!他为了“我们”,忍耐着臭气,再帮我们用这些水肥给农作物洒上。而我们还见到就跑了,那是多么的打击别人的自尊心呀!再加上他们也是人呀,“我们”应该对这世间的每一个人,都要好,他在家中是人的儿子,也是他儿子的爸爸,我们大家应该尊重人、疼惜人。这样可以让别人心里舒服,也让我们有一种庄严之感。

有一次,我们大家一起吃饭桌边,围满了,见到旁边奶奶没有上桌吃饭,我就在想:我是一个小孩,可以到边上吃。于是我就说:“奶奶你还没吃饭呀,上桌去吃吧!”奶奶就说我是个好孩子,就坐上去了。我下来后果真有一种庄严之感。感觉很自豪似得。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深有体会——吹冷气的狗。

这是讲在夏天,银行门前蹲着五只狗。我立刻感到迷惑。每只狗脸上都入出了幸福的表情,原来是因为银行门很大,进出人很多,只要有人,门就会开,里面冷气出来了,吹在野狗身上。

野狗的内心里,,也有着对幸福的向往。+这些狗虽然知道追求幸福,但是它没办法在自己家里装空调。而我们可以在家里装空调,所以我们真幸运呀!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本书真是对我大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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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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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多年前,清明时节。春雷万钧,惊醒万物,宇宙给郊外的大地带来了勃勃生机。清明佳节,桃花李花都已茂盛的开放,仿佛它们在笑;桃花梨花不都是白色之钧吗?白色不正是清明的颜色吗?郊外的田野上荒凉的一片片坟墓,让人有些悲伤、思念之情,我也情不自禁地伤心起来,我也想到了我的家人、我的老友、我的那些对我好过的亲人。

郊外雷惊动了天地,那些冬眠的动物已被这春雷万钧给惊醒,这雷和雨给郊外大地带来了,一片勃勃生机。这雨下的可真柔!郊外草原上的是花草树木是无比柔、美、滑呀!这雷雨足以让大地苏醒,足以表达人们对亲人朋友的怀念与思念与悲伤。野田荒芜之处,是埋藏着死者的墓地,死去的人们长眠地下,再也不会醒来,使活着的人心里难过。我突然想到清明美景,又随即想到我的亲朋好友,又从死想到了生,想到了人生的意义。啊!人生就是这样!人生就是各不相同!

当我看到人们为自己的亲人们祭奠为死去的亲人们摆上酒、菜、水果时,我由此想到了这样一个齐人──小人的故事:古代的某个齐人没有酒菜供去世的亲人祭奠,便同别人要,别人不给,他就在别人不在的时候,把别人家供亲人的酒菜全部都吃掉,回到家,他还对妻子和小妾撒谎吹嘘,在某个当大官的朋友家吃喝,所以嘴旁才很油嘴腻脸。这种小人的人生猥琐卑下,毫无人格尊严。这些小人都是卑鄙下流的。

当然,还另有一些高士,由此我想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的介子推:他帮助晋文公建国后,不要高官厚禄,宁可隐居山中。晋文公想让他做官,便下令放火烧山,但是介子推其志不可动摇,竟抱树焚死在绵山中。

我由清明的百花盛开想到荒原的逝者,想到人生的价值。

我感叹的说:“虽然无论智愚高低,最后都是蓬蒿一丘,但是人生的意义却大小相同。”我由此挥笔如下:

清明

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

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

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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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超级闹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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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超级闹钟”。闹钟全身披着“白银铠甲”,钟面上有一个活泼可爱的米老鼠。它昂着头,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白银铠甲”顶端的两边,有两个半圆形的铃铛,铃铛中间有一个小巧的锤子。

为什么这个闹钟叫“超级闹钟”,这事可得今年冬天说起——

今年冬天每个早上,我总是起不来,都是妈妈把我从温暖的被窝中拽起来,但每次我被妈妈拽出来后,又会钻进被窝再睡,所以妈妈上班晚了,我也迟了。归根到底,被窝似乎就像一只大手,拖着我不让我上学。

可妈妈说我是一只睡不够的大懒虫,得买个别样的闹钟治治我的贪睡病!这不,我还不知道它的“威力”,就把时间调到6:40、第二天早上,“当当当……”一阵铃声震响。“啊!”我大叫一声,跳了起来,闹钟如同机关枪的子弹一样狂扫过来,我感觉整个房间都在摇晃,再看看闹钟,闹钟顶端的那个锤子,正发疯似地猛敲着相邻的两个半圆铃铛。我忙关掉闹钟,咦!咋才6:30啊,我明明调的是6:40呀?我想再爬进被窝去睡,可一丝睡意也没有了!

哼,超级闹钟,你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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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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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夏天走了,凉爽的秋天来了,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我们一家决定去公园游玩。

一进入公园,我发现公园里的树叶没有往日那样苍翠茂盛了。远处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火红的枫树林。一阵秋风吹来枫叶摇摇摆摆的落下来,好像在向我们招手。有的枫叶像离开母亲的孩子一样,投入了大地的怀抱;还有的像美丽的蝴蝶一样飞来飞去;还有的像小鸟一样在空中翱翔;还有的像一片孤帆一样在海洋里飘荡。

我赶紧跑枫树林,红枫把无边无际的天空都遮住了,好像一张很大很大的红网把我网在里面。我走到枫树下,树下落了很多叶子,形成了天然的红色地毯,踩上去”沙沙作响,仿佛踩在雪地上。我抬头向上望去,发现枫叶在阳光的照耀下,是五彩缤纷的,有的是金黄色的,金的发亮;有的是红色的,红的热烈……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杜牧写的《山行》里面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突然一片枫叶打到我的脸上,再轻轻地落到我的脚上,然后它好像在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捡起来一看,它穿着一件红外套,全身呈鹅掌形,又有点像五角星,还有点像人的手掌,叶子的边缘都是锯齿形状的,把叶子翻过来,可以看到许多大小不一的经脉,把叶子贴在鼻子上闻一闻,啊,一股清爽的淡淡的香味涌入我鼻中。

可是我唯一不懂的就是为什么枫叶一到秋天就会变红,查过资料才知道,枫树的叶子里有胡萝卜素和花青素,这两个是形成红色的主要原素,落秋后花青素增加,气温下降使绿叶素破坏,因此绿叶就变成了红叶,所以到了秋天枫叶就变成了红色,哦,原来如此!

啊,我爱秋天,更爱秋天的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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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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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黄色的封面上,几支蒲公英随风飞扬,上面齐齐地印着几个大字——《林清散文集》。翻开书页,阅读着一个个细腻的文字,饱含着一个作家纯善而不被这浑浊世俗污蚀的心。他的文字如同他的名字一般——林清玄,清新淡雅。用寥寥数笔勾勒出人们内心的柔软。他的文章不像张晓风的`那般华丽、生涩难懂像是雾里看花;也不像毕淑敏的一般篇篇都惊乍地发现些什么。他的文字细腻而朴素,令我在一瞬间中认定他是一位极有才气的女作家,直到浏览了他的简历才惊愕地发觉林清玄是一位男作家。

而在他众多散文中,我尤为钟爱《寻找四叶草》一文。“心够宽广坚持”“情够细腻柔软”“一直保持自由的生命姿势”这便是作者总结出找到四叶草的法宝。

想起儿时的自己也在那一片密密的浓绿中,寻找四片心形,给予幸福。

但当我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仿佛释然了。儿时一直执着的寻找也豁然开朗。那一片叶子便是开启幸福的大门,但终有一天我们会寻觅到付出的快乐,希望的黎时,财富的珍贵。而幸运草的第四片叶瓣则是我们苦苦寻觅的爱。心中充满爱了,在这偌大的世界中,那一株幸福的媒介在千千万万棵平凡的三叶草中终究是不存在的,它只在我们的心中。找到那一叶绿,纵然找到的机遇只有万分之一,但也因为这渺茫的机遇,四叶草才被称为幸运草。让更多人感到幸福,明白自己是幸运的,所以这小小的植物才会被寄予美好的感情。但当我们真正明了,寻觅到幸福,那时的自己总会释然,找到答案,因为幸运草并不在草里,我们心中已长出四片宛然的草儿时,幸运也会伴随着你一生。

或许如书上所说:“相契的草一旦宛然,相契的人不也宛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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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冷月清欢淡薄如水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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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幕昏,阳台上,凭栏望着远处那抹残阳。天际处,橘红色的晚霞带着夕阳的温存,照在脸上,抚平了自己内心那份说不出的怅惘。秋风吹干眼角的湿润,我不知道是季节的更迭让周围的空气都染上了苍凉,还是岁月本就如此。

十一月,转眼便是深秋,周围那股莫名的凉意愈发的清晰起来。每当自己失落的影子再次徘徊在十字路口时,似乎能听到薄凉的气息中那声略带怅惘的叹气。我不知道那是风声还是自己内心的那份纠结。脑海中,那抹灰色的色彩依旧漂浮着,挥之不去。

秋天,似乎在一夜间漫卷了一切的色彩,将周围的一切都染上了那道昏黄。我总以为时光裹足不前,一切依旧如故。回眸,才发现,时光已经离去了很远。许多曾经的记忆,很多经年的葱茏已经消失不见,留下的唯有当年的残缺和轻轻的叹息。

忘却了时光的流逝,朦胧中唯一没有遗失的只有脑海中的记忆而已。依旧记得某年的今天,我们还是一群单纯的学生,我们还未步入外面那个纷绕的外界,仍是生活在当初那个简单的小圈子里,过着自己简单的生活。如今,曾经的熟悉的场景都已经模糊,模糊了当年的单纯,模糊了那群在一起无数岁月的人。很多痕迹,很多人,都在慢慢的模糊中淡去。

怀念,莫名的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东西。忘记了多少匆匆的时光在指尖辗转流去,只记得了当年的那群最真的人,和那段最怀念的岁月而已。多少的遗憾,多少苍茫的爱恋都成了一种眷恋而已。习惯了在此时,看着夕阳慢慢沉去,静静的怀念着当初的青葱,想念着远方的那群人,怀念着当初的时光。

一直总觉得,爱的人,曾经留恋的人,会在沉淀的中,慢慢的淡化掉。漫漫的岁月也会将很多当初美好的诺言,很多美好的事物风化。无奈在风吹起衣角的刹那,当唇边残留着秋季的薄凉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是一个怀旧的人,只会守着当初的时光去安慰自己而已。

秋风,还是和过往一样依旧是那份萧瑟的味道,很多东西一如既往,很多人却都红尘纷扰中相继走散。或许一切的聚散,都已经注定,一切的悲伤,都已经写好,而我们都只能去习惯而已。习惯了外面的纷纷扰扰,看淡了那些离合悲伤,也许我们只能在内心留着一个位置,安放着流年里的过往,如此便好。

路边那些沾满尘土的绿色,在一阵阵萧瑟的秋风中褪去了曾经的旧颜,换上了新装。那抹暗黄的色彩摇曳在风中,那份孤独而又说不出的苍凉,让人莫名的感觉到了一种心酸。

对于这个季节,内心有一种所不清,道不明的喜欢。或许是喜欢秋季那种落叶纷飞,走向生命的尽头却依旧淡然处着的心境。万物随春而生,随秋而逝,经历春夏,经历了曾经的葱茏与繁华,最终走向消逝。或许,很多事,很多东西唯有走过了那段曾经岁月的辉煌,才能在故事的结局安逸的画上完美的句号。

夜依旧如以往的秋季一般,微凉。许久搁笔未动,许久没有写关于情感的文字。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已疲倦,以至于连敲打键盘的那份动力,都在很多时候消磨的无影无踪。亦或许是自己看淡了现实的很多时光如的薄凉,以至于对待很多事情都变得有些冷漠。

以往,自己对许多事情总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热忱,对很多东西总有说不出希冀。当日子,在时光慢慢的捻转中,才知道自己已经被消磨了太多的东西。轻抚额前的发丝才发现,心里不知何时多了一种说不出的疲倦。原来,时光已经走远了,曾经的自己也已经不在。

其实,当日子变得索然无味时,我还是怀念当初的自己。怀念那个当初青涩的面庞,怀念那份当初清澈的情感,怀念那股当初的冲动。毕竟自己曾走过青春,曾年少轻狂过。

渐渐的明白了很多现实的东西就是如此,无论如何,终究无法逃避。该面对的离散,该失去的情感,该经历的磨难,始终会到来。而我只 能选择好好对待而已,对待该与不该的事,对待错于对的人。或许当自己真的疲倦内心,当自己真的难以找回以往的热忱时。我会选择走向下一段新的路程,开始新的追寻,追寻那些曾经遗失的旧梦。

人,总是复杂的纠结的情感的羁绊。当自己面对的东西是真的不想去挣扎时,放手也许是最好的结局,遗忘那段不开心的事,开始自己新的生活,才是懂得生活的人。

很多事情,只要看淡了就会明白,再多的是是非非,只要佯为不知,就会风轻云淡。只要懂得了过分的挣扎不如果断放手,就会明白,有些东西或许没有那么复杂。在这个寂静的日子里,在这个微凉的夜晚,任由窗外叶落,也能淡薄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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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衣带渐宽终不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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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实在是令我汗颜,原因是,我不但不瘦,而且看上去还很健壮。可是,除了这个题目之外,才疏学浅的我暂时还不能找到一个更好的的题目来替换,所以题目暂且保留。我觉的吧,我要写的内容未必就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也是因此,我得弄个响亮点的名字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就像很多长得不怎么俊美的女子,网名会叫什么“嫣然”一样,权且用这个名字先遮遮丑。

就我所知,虽然胸无点墨如我。糊弄起大多数“文艺青年”来,这点东西就已经绰绰有余了,比如吧“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似秋风悲画扇”,你信不信,很多人都会自作多情不分青红皂白的吟唱这一句?不过,千万别误以为他们很有风情,很有学问,因为,他们就会这一句,后面诗人在写什么他们混然不知!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吟唱后面的“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古人心亦变”,如此,如此而已,我就会收到很多掌声,立刻赢来“饱读诗书”的美誉!嗟夫,中国人对于文化的热爱可知乎!

其实是这样的,大多数人时不时的吟唱一句时髦的诗句,实在是想证明一下,自己也是挺有学问,挺有内涵,赶得上社会潮流的。也无可厚非,作为一个青年,作为一个自诩文艺青年,怎么能被社会潮流抛弃呢!?可是呢,要想做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文艺青年往往不是浅尝辄止就能做到的,他们没有恒心,更不愿弄个衣带渐宽的可怜样,于是以为只要自己会上那么一两句就很了不起!我又觉得,这样有好,也有不好!因为文艺青年怎能被社会流行的文艺抛弃?可是,中国历朝历代哪个时代出现了如此全民皆文艺的壮观场面呢?大多是附庸风雅的吧。坦白来讲,真正的文艺其实不是躁动的,文艺的本身是安静的,只是到了后来,缄默中突然爆发出炽热的温度,立刻引来了火山的大爆发。

我似乎渐渐的坐不住了。我已经被自己的伙伴们远远的抛在后头,现在隐约还能看见他们的背影,那背影也已开始渐渐模糊,不出几年,我连他们的背影估计也看不到了吧。

最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孔乙己,明明已经穷途末路还固执的以读书人自居,处处流露出可鄙的穷酸像,遭到所有“功成名就”读书人的痴笑。前几天,还有一个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劝我说,“你偏居一偶,做什么世外闲人?你连个女朋友都搞不定,还去读那些淘汰的书籍,想潦倒终身,还是想光棍到底呀?”。

我本想也说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之类的话,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我都说了多少遍了,被辱骂的次数已经数不胜数了吧。哎,被他们骂了多少次“幼稚”之后,我终于以自己的方式成熟了起来,我静默以对,你们就敞开了唾骂吧!

他们给我谈现实,我给他们谈梦想。他们终于给了我一个有些意思的答案,”我也曾经做过无数次梦,当梦想与现实照在一起就成了噩梦“。

汉朝有个董仲舒,读书废寝忘食,说废寝忘食那是我虚夸,他也吃饭,只是坐在床上吃饭,他也睡觉,只是穿着衣服睡觉。人家那是,卧室之中一睡塌,半做书桌半为床。我曾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怎么孕育出这样一位文化上的苦行僧。这样安安静静的吃,安安静静的睡,十年如一日手不释卷。那时候的流行文化是什么?是不是也像现在,“终日忙碌只为饥,才得温饱又思衣”?我深深佩服董仲舒,他也算是为了梦想而饱受吃喝拉撒的苦痛吧,我这样理解估计董仲舒未必同意,衣带渐宽终不悔嘛?人家自甘这样,只要是自甘的就未必是苦痛的,除了自甘堕落。在现在人的三观里,就连自甘堕落也未必就是贬义词,说不好,那是现实,是成熟的标志!

话说回来,中国的孩子小的时候多半都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大多数同学都是胸怀壮志的,以我看来,将来这群孩子里面把持朝政的,崭露头角的不可估量。上高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们的志气小多了,也就是想上个北大清华之类的名牌大学,最终当然是不可得。工作之后,颇让我感到意外,他们竟然都萎靡了,没有了志向,没有了梦想。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所谓“一把浮浊向红尘”。

小的时候,觉得外国人没出息,梦想竟然是做个鞋匠,做个裁缝。当我和外国的同龄小朋友一起长大之后,突然发现,他们竟然比我优秀的多。中国的孩子有伟大的父母,出生的时候就把他们带到了山顶,于是,他们看到了日出,宏图伟业顿时从内心激发出来,真是有一种,奋父母之余烈,震长策而驭于内,甚至有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只是后来发现,久在山顶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情,时不时的有来至各个方向的狂风,时不时的有雨雪冰雹,算了,算了!还是下去吧,干脆到山脚下去,说不定还能打个盹,眯一会儿!慢慢长大后,那来自山顶的呼唤渐渐成了不可挖掘的记忆,再没有拥抱太阳,拥抱梦想的冲动,于是,他们说“梦醒了”。

我小时候,家里极为贫穷,父母养家糊口,奔波在外。我是长子,有一幼弟,长兄为父嘛!我除了把自己照顾好还要照顾好弟弟。没有灶台高的我,做饭可是一把高手,所以,我小的时候特想做一名厨师,做出最可口的饭菜给家人吃,我的梦想当然遭到伙伴们的嗤之以鼻。

出路当然是读书,于是我努力读书。家境好转之后,我带着梦想去市里读书,成绩一般,中考失败,高考喋血!念了一所连个像样名字都没有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没有女生的专业。有时候,我跟我的同学抱怨说,嗨,说不定哪天你开着宝马正好在菜市场遇见我,你光彩照人,衣着光鲜,我呢,穿着几代单传的旧衣服,嘴里嚼着根毛草,手里拎着只下蛋鸡换取柴米油盐钱。同学听后哈哈大笑说,哪里至于呢?

有一段时间,我很郁闷,想不通我到底该做些什么?金钱吧,觉得不是永恒,名誉吧,觉得太飘渺。后来就想,既然不知道该做什么,那就努力读书吧,什么书都读!我那时就想,万不能到白发苍苍的时候去慨叹“加我数载,五十以学艺亦可以无大过矣!”,孔子当然说的不是这个“艺”,他说的是《周易》的易,我想,我不必去皓首穷经学周易,最少应该有个一技之长,而且这个“技”即使不是谋生的工具,也要作为我的终生爱好,陪伴我一生。

有一次和一个高中好友通电话,当他得知我还在为了飘渺的梦想努力的时候,点拨我说,这个时代,唯有梦想最不值钱!似乎我也看到了那个必将潦倒终生的我,看到了那个一生清苦的我,霜染华发,面容憔悴,连个老婆都没有讨上的我。一盏孤灯独自明,半杯清茶映诗书。我下意识的认为,读书给了我快乐,也有可能毁了我。

我说我是幸运的。幸运在梦想最为奢侈的年代有了自己的梦想;幸运在当伙伴们对物质趋之若鹜的时候,我还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幸运在别人酒饱饭足搂着娇妻酣睡的时候,我竟然还能呵出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

痴狂的想法,呼啸之间的一气呵成,嘱以为文,送给在路上的自己,记住,既然选择了梦想,就要风雨如晦,日夜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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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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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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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生感悟散文:时光的匆匆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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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时间的匆匆,怪不得光阴的短暂,万物都有轮回,世事都有复始。

如今,我觉得,人活着,不是为了给别人看,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会迷失自我,去闯,别让自己留下遗憾,不要总是害怕,要相信自己,人活着就是为了走一场,去体验,何必太在意别人的说法,要知道,就算失败也不要留下遗憾,因为人生就是为了体验生活,所以,朋友,请不要逃避什么,勇于面对人生的每一个考验,因为那是上帝给你的财富,不要太在意物质享受,因为终有一天你会腻了。而精神享受才是一个人应该追求的!

弹指间世纪过半,如今的母亲已是步履蹒跚耄耋之年,白发也早已染上了我们的双鬓,为人父母自然有对儿女的疼爱,儿女又怎能忘却对父母的挂牵。人到中年,承担着生活的重负,战战兢兢哪敢有片刻的偷闲?

也曾难忘风华少年,心中充满了幻想和浪漫。追逐在喧闹的校园,汲取在知识的殿堂。

阳光下,张开臂膀迎着春风,到处是沐浴着幸福的笑脸;夜幕下,徜徉在高高的白杨树间,仰望着苍穹,数着天上的星星,理想早已挂在了弯弯的月亮之上。田野里有我们劳动的身影,辛劳并没有泯灭我们的欢笑;沟渠边留下了我们的戏耍和快乐。情窦初开的年轮,朦胧的双眼惊诧地打量着这个世界,原来世界是如此的多情、如此的美丽,懵懂中不敢去多看一眼花一样的伙伴儿,一个羞涩的眼神,都会让心砰砰地跳个不完,原本亲密的伙伴,却变成了陌生。

世事的疾风骤雨打湿了衣裳,寒冷的冰雪打湿了人的心灵,滚烫的热血在冷却中降温。世间不光是铺满鲜花,也有满目的冰雪寒霜。无情的摔打中,我们的筋骨更健。

置身在生活的世界里,人生就如同一叶小舟,游曳在茫茫的大海之中。风平浪静时,我们顺畅悠闲地游荡,心随大海在舒展,敞开了胸怀,吸纳着浩瀚的百川,惬意、满足、成功、胜利挂满了笑脸。狂风巨浪汹涌时,我们在拼尽了全身的力量,努力掌握着人生的航向。风浪的一次次吞噬,我们又一次次冲上了浪尖,前进一步是那样的艰难。

翻阅着人生的日历,历史写满了苦辣酸甜,品味着人生的滋味,不免发出一声感叹,不要去追求浮华与光艳,人生的真理只是藏于平淡之间。抱着一颗感恩的心,让一切都顺其自然。心中永远记住那句禅语:感谢上苍我所拥有的,感谢上苍我所没有的。只要自觉心安,东西南北都好,时光会为我们焕发青春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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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登高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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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就是那片离开家乡却不知该何去何从的叶子么?诗人登到山顶高处,望着眼前朦胧的山色,默默仰头问天。而天却也是沉默着……

就在这一瞬间,山雾遮掩住了阳光撒下的金鱼绫,这淘气的小东西却不愿就此罢休,仍在山的怀抱里若隐若现。

但诗人的眼里只有让人眼眶打湿的山雾。在山的对岸,似乎传来了阵阵猿啼声。无精打采的鸟儿在天上斡旋着。他们是迷失在了诗人的世界里吗?他们一如既往地挣扎,却无法自拔,自始至终困在了这片悲伤地水域。

磅礴的长江就在脚下,孤身一人的诗人伫立在这条祖国的血管上,感受着血液流淌,气势如虹,身后那棵可怜的小树呵!枯黄的落无力地往下飘,秋风毫不留情地玩弄它们,它们脆弱的身子禁不起风的萧瑟,无方向地摔在了冰冷的地面。它们太冷了,蜷缩着抱在一起取暖,铺成了一条暗黄色的地毯。

诗人潸然泪下,泪水停留在了灰色的鬓前。诗人能察觉吗?然而,他只是不断地咳嗽,时不时细细地抚摸自己的双鬓。诗人闪烁的眼睛里容纳的不只是所谓的山清水秀,还有那关于岁月的一段段感人故事。

一股似曾相识的香气夹着秋天的气息从突兀峻拔的山后传来,那是酒!诗人为之一动,却又安静下来。他知道,只有雪鬓霜鬟的他,又能怎么样呢?

秋风习习,一位疾病缠身的老人,站于高山之巅感慨着人生苦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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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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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记得那一抹绿色军大衣和机器轰鸣声组成的剪影。

那时的小镇街道上布满沙尘,少得可怜的大货车飞扬跋扈地从同样自命不凡的柏油路上经过,沙尘就簇成一道墙。清一色的自行车、摩托车成了田间小路上的主旋律。

那一阵子,爸爸总带我到一个自立门户的兴趣班里去学电子琴。幼小的我那时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勉强挪动了电子琴,爸爸决定骑自行车送我时,把电子琴夹在腋下,我的手不要命般地紧抠着坐垫,手指头也悄悄变红,路途却异常平稳。那时的我总想不明白:微风拂过爸爸的脸颊,豆大的晶莹汗珠却为何悄然落下。

家住的院子里突然就多了摩托车的鸣声,好似婴儿一出生就带给这个世界的哇哇大哭声,摩托车带着它低沉的轰鸣走进了我家,这是一辆颜色橙黄的摩托车,红色的底子把它衬得更加夺目。

一家三口挤在一辆摩托车上,机器轰鸣声的响起,暗示着一段旅程的开始,走亲戚、回老家、去县城,坐在摩托车冷冷的背上,岁月流过。大地的脸上,小镇子的每个角落,近乎都沉积着这辆摩托车车轮的痕迹。爸爸穿的总是一件颜色发黑的绿军大衣,下摆自由服帖地随风飘荡,妈妈紧紧搂住我,我则套着大人的旧大衣,深色的衣服常常没过我的膝盖。在“栏杆”中,我可以稳稳地睡一觉。有时候,妈妈不愿外出,我就仅仅地抱住“军大衣”,抱住我所能依赖的全部。

几天前的晚上,我正坐在汽车中和爸爸一起走回家的路,透过后视镜,眉头紧锁的爸爸紧盯着前方,不时向后视镜中一瞥,嘴角不知不觉中扬了上去。

在汽车的轰鸣声中,我闭上了双眼,脑海里浮现出那一抹绿色的军大衣,陪我驶进一条条巷道,驶过一载载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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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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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公园附近的甜爱路,是一条静谧的小街、甜美的小街。小街两边的墙上多是画,多是诗。那些诗歌都是爱情诗,有普希金的,有拜伦的,也有我国古代白居易的……爱的小街自然有很多言说爱情的,细细品味,字字句句像涓涓山泉滋润着人的心田。

近日,我拐进了这条小街,正好看到一位女孩举着照相机对着墙上拍照。墙上是什么画、什么诗歌引起了她的兴趣,值得她拍下来?她对着墙就那么近,近在咫尺。

走近一看,怔住了。墙上什么东西都没有。

女孩苗条,亭亭玉立,举着相机那么专注,那么用心,倒像一幅画,一首诗。

她的相机一会儿进一会儿退,墙上空空如也,难道……

猛然间,我看到了,她在拍树影,她在拍树影的特写。

漂亮,格外地漂亮!

这也是画,这也是诗歌啊。

旁边是一棵高大挺拔的水杉。水杉的主干上,和人一样高的地方有几根嫩枝几片嫩叶,细细小小的。夕阳映照过来,把嫩枝嫩叶投射到白墙上,那影子也是细细小小的。

好镜头,好特写。那树影就是一幅好画,一首好诗。

我不禁惊叹于女孩的发现了。

水杉的细枝细叶,虽没有风,但也在摇,仿佛在和那女孩嬉戏。女孩则屏着呼吸,抓住它顽皮的瞬间,“咔”一声,将它定格了。

有谁会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有谁会注意到那堵空无一物的白墙,有谁能在纷乱无序的环境中抓住这一点——然而她抓住了。

罗丹曾经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在司空见惯的生活中能发现美,她就是大师。

回望,夕阳红红的,细叶翠翠的。女孩收拾起照相机走了,走得窈窕,走得轻盈。忽然,我想写一首诗,写一首曲子,来赞美这女孩,赞美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但又何必矫揉造作呢?那墙上的树影就是赞美女孩最好的诗,最好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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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破晓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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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坚信我们虽累着但我们快乐着!这一天我们开始步入正轨,似乎所有的工作我们都知道它的运作轨迹,所以工作很自然的进行着。

今天早上轮到我们这一小组当后勤人员,在所有人都安静的睡着的时候,我们就开始动身到饭堂刷锅洗米煮粥。在煮粥前,我们还有一个艰苦的任务,就是到柴房拉柴,只有早早的把柴拉好,我们才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吧早餐煮好,才能保证41位小伙伴们有早餐吃,才有开展工作。我这小组在我带领下,团结合作,提前把早餐煮好了,看到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们都很开心!我忽然懂得了付出有时候比得到更有成就感!

只要我们有一颗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我们的每一天生活里都会有美的存在,都会有让你感动的旋律!早上上完营养健康课的时候,同学们都在围着营养健康老师拿糖果,有一位女生悄悄的把她手上自己的糖果拿给了我。我委婉的说你留着自己吃吧,但她对我说的那句话让我非常感动,她说,我要给老师吃的,老师拿着吃吧!他们对我们的爱是那么的轻微,却那么的温暖!还有那个跟随我的小女生,今天中午由于我放学的时候要送其他学生回家,学生的家挺远的,我回来得比较迟,而她一直在教学楼楼下等我回来!听我的小伙伴们说他们每个人都叫她去吃饭,她都不肯,说要等我回来。她看到我走进校门就开心的跑过来,抱住我,那一刻我虽没反应那么快,但去到饭堂听到小伙伴都说她只跟我,谁都不想跟。看到她对我微笑,我的内心很温暖,有种说不出的喜悦!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在我们人生道路上能与我们相逢的人有很多,能相逢又相识的人也多,但能和我们相逢相识又相知的人很少,所以我们要珍惜那些与你相知的人,好好对待对我们好的人!虽然她们都还是孩子,但她们都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都是我们的有缘人,都在我们的生命里留下了一段最难忘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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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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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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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人到中年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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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收到了某人给我寄来的“十佳教育人博客”的奖牌和奖品,看到金光闪闪做工精致的奖牌,让已经四十多岁的我,这个普通教育人,兴奋不已,激动不已,甚至有点欣喜若狂。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我在教育战线已经耕耘了20多个春秋,期间我品尝到了无数的欢乐和忧伤。自己曾经中考语文成绩连续四年全县第一,这让我惊喜万分,甚至似乎有些飘飘然了;自己的得意门生步入了理想的大学校园,更让我觉得教师职业的光鲜和璀璨,简直让自己觉得有点伟大。

自己曾经尽情地在教学参考书中和各种习题中遨游徜徉,津津乐道,从没觉得枯燥乏味单调。桃李芬芳让自己觉得生活的甜蜜,生活中忙忙碌碌,披星戴月,让自己忘记了生活里一切不如意、忧愁和悲伤。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路前行,而且脚步匆匆,从未停下来思考。

2008年自己告别了一线教学,变成一名教育管理者。现实的无奈,人性的复杂让自己颇感身心疲惫。中国教育行政化的枷锁,一些教师的功利化思想,社会风气的浮躁,滚滚红尘的人情冷暖,人们急功近利、金钱至上的心扉让自己曾经火热的教育丹心逐渐开始变冷,开始黯淡,甚至感觉自己的事业之树像自己的生命之树一样,到了秋天,树叶开始簌簌飘落。

忽然间我觉得自己老了,真的老了,内心开始空虚,人生的最美风景也许已经不在了,心灵注满了孤寂、踌躇、无奈和忧伤。岁月憔悴了我的容颜,时光稀疏了我的黑发,现实挫伤了我的斗志,责任减缓了我的脚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二十岁的我,热情似火,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三十岁的我,激情澎湃,手脚头脑矫健充盈;四十岁的我,神情略显苍老,记忆开始减退,步履开始沉重,也许自己人生的括号开始缩短。回忆自己当年学习欧阳修的《醉翁亭记》,“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韵我始终无法深刻领悟,如今我真正感觉到了什么是“醉翁”了,自己何尝不是“醉翁”呢!

不惑年龄的我感觉自己俨然就是一杯白开水,平淡还有一丝涩涩的感觉,浑身散发出浓浓的俗气和土腥。离开课堂,离开了学生,自己曾经的“知识”也失去了美丽舞台,自己的生命顿时也逝去了曾经的那份精彩。

曾经有一位哲人说过:“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同时也一定给你打开另一扇窗。”突然有一天,我拿起一本教育理论书籍《走向教育家》,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猛然间感觉自己神清气爽,内心似乎腾腾升起一团火焰,心里有了热度,血液里也有了灵动,仿佛自己被注射了营养剂,一下子兴奋起来。自己按捺不住内心的那种萌动,敲打起键盘,心里的感受一股脑流淌出来,倾泻出来。原本自己笨拙的手,奇迹般地在键盘上却异常灵异。自己的第一篇网站处女座《浅谈铁岭县莲花中学的教师如何成为一名专家型教师》诞生了,这让自己平静的生活掀起了一层涟漪。自己白开水似的生活突然变成一杯浓茶,散发出沁人心脾的一缕芳香。

阅读写作打开了我自己生活的另一扇窗,自己的生活开始有了点色彩和情调,同时也让自己的生活重新紧张忙碌起来。业余时间里我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书,然后尽情地敲打键盘,抒发自己焕发的那种青春情感、生活热度和工作张力,同时学会了思考,并有了新的人生梦想。

书越读越多,文章越写越流畅,自己的文学舞台也越来越大,从市里教育网站,到省级教育网站,再到国家级教育网站;从网站再到报纸、杂志。约莫二年光景让我从一个文学领域内的白衣变成了签约作家。自己的眼界变宽阔了,自己的心灵变宽敞了,自己的天空也变浩瀚了,自己的心灵变澄净了,自己的智商似乎也睿智了。心若年轻身体也许不会老去,如今自己在工作中有了淡定和从容,生活中也有殷实和厚重。自己觉得身上少了泥土和粉尘的气息,多了些许翰墨书香。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想不到自己人到中年,欣喜遇到新的“红颜知己”,让自己的枯燥生活有了玫瑰般的色彩。阅读写作给我插上了飞翔的翅膀,让我又有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的梦想,书籍和文章扫去了我的颓丧和萎靡,书籍可以增加我的文学底蕴,写作可以深邃我的人生志向。我虽不是枯木逢春,但至少也是柳暗花明。

“自古圣贤多寂寞”。自己虽是大千世界的一棵冥顽草芥,在鲜花烂漫,树木葱茏的大自然中孤独寂寞,但阅读写作却让我有了一抹璀璨绿色,有了一丝灵韵,有了一份快乐,有了一种洒脱,有了一群文学知音。白天我可以沐浴阳光的明媚,聆听鸟儿的歌唱,夜晚我可以欣赏婵娟的皎洁,倾听星星的吟唱。

书籍让我心随星动,写作让我生命有了深度和宽度。书香让我去除了躁动,墨香让我心灵澄静。翻开芬芳的扉页,品茗清醇的茶香,领略人到中年的另一道旖旎风光。

仰望苍穹,今晚夜色如此静谧,月光如此皎洁,星星如此闪烁。月亮似书,星星似文,我只是月光星光下的一点阑珊。我抚摸着金灿灿的奖杯,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梦中又回到了我金色的快乐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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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离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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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别总有一丝阴云缠绕在心头,那是最真的感受,最无奈的泪流。总有一份深情铭刻在记忆里头,总有一种涩涩酸酸的滋味在心头,那是最浓的情愁,那是最爱的时候。时间从来都不会为谁而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而慢下脚步走。静静的时光在流走,匆匆的岁月已远走,只有白云知道内心的哀愁,只有流水看得清内心的感受。

往事一去不回头 ,回首只见山花灿烂还依旧,只见老路风景还美丽在尽头,只见行云流水还是那样静静悄悄的行走,回首记忆里还有点点欣喜和点点温暖的感受,回首人生多少都会有丰收。

年轮总是留下深深的伤口,足迹总是深深浅浅留在生命里头,在过去的时光里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时间改变了所有,也许因为岁月把一切都有已经完全带走,也许流年已经让视线模糊在记忆里头。曾经醉美的不再有醉美的感受,曾经温暖的不再有温暖的感觉,曾经的妙龄时光到如今都已没有了朦胧的感受。在回忆中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事世变迁而让生命习惯在风雨里坚强勇敢 ,也许事世难料而习惯坦然面对所有。

花季只属于青春的时候,温美早已经溶化在生命里头,走过的路经过的事,早已经忘记在岁月里头,所有的经历早已经成为人生的丰收,早已经不在忧伤的思绪里面走。爱过的人早已经随着岁月而远走,曾经熟悉背影早已经模糊在视线里,生命拥抱的只是一丝温暖和美丽的感受。就因为这丝的温美感受而总喜欢书写在文字里,只为让文字梳理忧愁,只为在文字里寻找一些幸福快乐的真实感受。

花瓣总有失落的感受,叶落总有一些凄美的丰收,一个季节美丽总是开头,失落总会是最后。还是白云知道天地的情愁,还是流水懂得天地的感受,从季节的开头走到季节的最后,生命总会得到一些丰收,生命总会由欣喜渐渐到失落的感受,就喜欢把心情的喜忧写进文字里面,让文字梳理心情,让文字铭刻住生命的所有喜忧 。

一生再走也无法走到世界的尽头,生命再长最终也会撒手。知道生命终止的时候,就算已经走到世界的尽头。知道生命结束的时候,最终才会完全的放手,最终才会闭眼安然长睡在天地间。

到了最后总要放开所有剩下自己一个人走,在你的身后或多或少总有人会泪流,泪流全因你曾经付出真情,你的突然离去而让他们【她们】无法承受。泪流全因你曾经帮助过他们【她们】,你走到时候让他们【她们】只能用泪来祭奠所有,泪流全因你曾经给他们【她们】带来过一些快乐时光,你走的时候让他们【她们】无法忘记所有。

人总是从欣喜的时候开始行走,因为欣喜总会给生命带来美的感受。走到最后的时候只想拥抱简单淡泊而入睡到黎明的开头。人就是这样累一生,但是一生也会充满欢乐忧伤,只有欢乐忧伤才是生命最真的感受,只有欢乐忧伤才能把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尝够。走到路尽头,一路的风景总也让人看不够,走在路尽头,一路留恋着美丽景色也是一种好的人生感受。

【二】

人生的离愁别样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因为不舍的情愫掺在心里头,因为纯纯的情怀才是最真的感受,一条路总也不想走到尽头,因为走到尽头就会分手。一片风景总也看不够,看够总会失去对美的感受。一个人总让心一直都为他停留,若让心走那么爱就会遗失在岁月里头。爱情的码头能够停靠所有,也能消散所有,因为情真而值得守候,因为真爱才值得付出所有。

离愁别有一种挂念在心头,挥手之后心就渐渐有了忧伤的感受,离别之后生命就渐渐开始走进深秋。多少寂寞黄昏后,多少黑夜无眠泪湿枕,多少思念挂满在夜空的上头,多少无奈的思绪随风飘到天尽头。往事不堪再回首,回首之时眼泪总会止不住的流,回首之时感慨哀叹又会膨胀在生命里头,回首之时背影已成记忆而远走,回首之时朝朝暮暮不再有温美的感受,回首之时生命早已经又是一个新的开头,回首之时因为离别竟然都已经把人生看透。

离愁别有一种情愫在心头,美梦总把人醉透,温暖总在遍身都停留,爱总在转身的时候才会撕裂着伤口。离愁列车渐渐的已开走,总还在记忆里面不断的挥着手,在离去的时候生命才能体会到离别的哀愁,在离去的时候双眼早已都是泪流。转身不是为了让你走,其实内心很希望你还能有一秒钟的停留,回想不是因为缠绵还依旧,而是想把曾经的温美放在人生扉页里,在有空的时候静静翻阅、细嚼过去的温柔、慢慢找些失去以后的丰收。

离别不是走到路尽头,而是又是另外一条道路的新开头,只是身边从此没有了熟悉的身影伴随在左右,只是生命从此就缠绵在回忆里头,只是梦又开始了新的追求,只是不再为爱找理由,只是不相信承诺一辈子都守候,只是随着时间而忘记了开头的时候。

一条河水如果遇上石头总要改变方向流,一朵白云总会被风吹散在天尽头,云烟总会渐渐的消散在天空里头,所以如果没有离别的感受忧愁就不会缠绕在胸口,所以生命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就永远不知道疼痛的感受,所以人生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希望就不会一直的延伸到路尽头。

写于2014、5、25【彩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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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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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篇中,最引我注目的是《发芽的心情》,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是植物的六大营养器官。成熟的水蜜桃略呈球形,表面裹着一层短短的绒毛,青里泛白,白里透红。一个桃子一般重一二百克,大的重三百多克。水蜜桃皮很薄,果肉丰富,易于生食,入口滑润不流渣子。桃树主要是嫁接,是落叶乔木。

三、四月份,桃园一片绯红,从高处远望,桃园就像一张粉红的地毯铺在大地上,给周围的白、紫、绿、黄做衬托。到了六、七月份,桃子已经一个个缀满枝头,一股沁人肺腑的桃香扑鼻而来,这时人们对桃馋涎欲滴。现在终于明白孙悟空当初为什么要去蟠桃宴了。桃子们经过一年的风光,到了冬天也该为下一年做准备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是剪枝剪枝剪枝。一棵树的营养成分不是多余的,它只能给予那些茁壮的幼苗成长,树木和人一样,也需要营养,也会生病。他们的舍去是为了给明年的春天做好准备。但总有那么一两棵会死去。

为什么有的果树可以重生,有的果树会永远死去呢?它们的质地一样,肥沃一样,气候也一样。它们的失去是悄无声息的,毫无预示的,这就跟春的到来一样。树是否也有心情,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能看到树的外观,但不能理解它们的内心。我们可以从树的身上发现春,但我们并不了解春天。人世间的波折又何尝不是树呢?我们面临了冬天的肃杀,大雪纷飞。我们只能默默期待春,等待再一次发芽结果,等待新生命的降临。我们或许会为剪枝黯然流泪,但在一个新的春天,他们往往是最好的肥料。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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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长安回望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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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香亭最宜夜间赏玩。伫立于兴庆湖畔,远而望之,影影绰绰,恍惚《诗经--陈风》里月下的佼人,莲步生烟,窈窕妖冶;迫而察之,几番风蚀雨淋的沉香亭,已不复昔年唐明皇携妃子赏花时的风韵。云裳花容的杨太真,也早已成了马嵬坡下的一堆朽骨。沉香亭如是,整个西安也不堪回望;唐代长安城的繁华已然落尽,曾经“北堂夜夜人如月,南陌朝朝骑似云”的盛景,如今,也只得见一片片青松亭亭。罗襦宝带,燕歌赵舞,已是永远的埋进初唐诗歌的锦绣词句里了。被埋葬的却不只是历史的豪华瑰丽。那厚重渊深的人文情怀;典雅淳朴的风俗民情;灿若烟霞的艺术文化,也被现代文明的浮躁与繁琐放逐出了西安。

若是十年前你来到西安,即便不能看到古长安城的繁荣场面,但行走于城内的街巷中,时而一些雉堞圮毁,残垣破壁的角落,总会撩起你少年时读唐诗时,对古长安那一种古色古香的情怀。即便是一片沧桑的废墟,也会使人感到亲切。如今你来西安,极富现代气息的高楼大厦,街市商铺琳琅满目,俨然一座现代化的都市形象。那么,那些古老的遗迹呢?它们还在,只是换了“新颜”。巧夺天工的现代建筑技艺抹净了古城墙上的斑斑苔藓,让原是废墟一片的塔寺园林又“重焕生机”,并且入眼鲜亮夺目,精致华丽。“时间横扫的镰刀”被磨钝了尖刃,再也无法在历史的面容上凿下沧桑;既然技术可以复活一切古建筑,何必要保存这些残败的遗址?于是西安仅剩的几处古朴的气息也很快销声匿迹了。

为了向世界显扬西安的“汉唐气象”,一座不逊于阿房宫的仿古建筑拔地而起。大唐芙蓉园,她翩翩的落入西安人的视野中。这里桂殿兰宫,亭台楼阁,望之轩峻壮丽;廊桥院囿,柳坞花榭,俱是小巧玲珑;园林正中,一湖如镜,长桥横波,游人过处,凫雁惊飞。走进这里宛如于画中行。这是一座几可以假乱真的园林。但是仿作毕竟显露出斧凿的痕迹。这种人为的做作,竟让人感觉,这座园林像一个失了魂魄的冷美人,虽然游人如织,却始终与这园林不能够浑然一体。游人眼中看到的,不是真正的“汉唐气象”,而是一座现代建筑,一座没有生气的现代建筑。我们所领略到的不是历史文化,而是现代技术的精巧。历史如东逝之水,不能回头,更不能“再创造”。

西安自古是“诗书簪缨之乡”“礼乐弦歌之地”。中华民族最灿烂的文明曾在这里荟集。这里曾是笙歌彻夜,箫鼓声动。满城皆是才子佳人,翰墨书香。这里,产生了濡染整个关中平原的地方特色文化---秦腔。国乐在这里更是流香馥郁。丝竹民乐,闾间艺术,无不令举世惊艳。如今,一切都已是风流云散,偶尔可以在街市的一角听见几声高亢粗犷的秦腔,却也很快被公交车的汽笛声所湮灭。至于国乐,你也只能于音乐学院的乐厅里,诗词曲赋的古韵中去寻找了。

被放逐的不只是西安的历史文化,还有像我一样的被放逐的“长安人”。从幼时起便陶醉于古典文明的我显然是不合群的,对于那些潮流的文化我一向缺乏敏锐的感知力,更是无法接受,当然我并不是拒绝时尚,只不过是拒绝鄙俗。我不认为眼下一些只能娱人耳目的潮流便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这些肤浅的文化是不足以使西安的面貌焕然一新的。我爱西安,不是爱她今日的光鲜靓丽,我爱她是华夏精神文明的象征;爱她的厚重与雄浑;爱她的包容与接纳。她应该永远是最高贵典雅的所在。

长安回望,一种怀念,一种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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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转身,一辈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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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转身,或许就是一辈子;一辈子,你我不再相见。

昨天突然接到小时候的一个伙伴电话,那个小时候天真活泼浪漫的女孩子,在前几天去世了。我听了之后,猛然一惊,为何?

“不堪工作的压力,自杀了!”

“工作的压力?怎么可能?”

“唉,在公司做财务室时,少做了一笔,上百万啊!整天害怕、担心,不堪压力就自杀了!”

电话挂断后,我惊愕了好一会,呆呆的站在窗前,看着不远处路上来去匆匆的车辆,人生不也是如此来去匆匆,长也不过百年。连孔子也会感慨“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人生其实就是两场盛宴间的距离,欢喜相迎,悲伤而送。很多时候,我们一转身间,就是一辈子的光阴。那些曾经说过的“生死不相离”的誓言,终有一天,会在这一个转身间遗忘;那些曾经发誓“老死不相往来的”,真的会在一转身之间,再也不会往来了。

时光如同沙漏,细细地流淌着,坐在书桌前,有几束阳光照射在手里,轻轻地想伸手握住,就这样看着阳光,静静地洒在手里,自以为抓住了时光,心里不仅有丝丝暗喜。时光一点一滴的从手中划出,越来越少,直到最后全部消失。恍然间懂得,时光如沙,任你如何挽留,都会毫不留下,你攥得越紧,流的越快。

一转身,一辈子!你来时,花初开;你转身,花已落。那个在你耳边千叮咛万嘱咐的母亲昨天还是满头黑丝,面如桃花;一转身,已经却是满头的银发,皱纹布满了脸。那个昨天还能让你骑在肩上奔跑自如的父亲昨天还是虎背熊腰,笑容满面;一转身,已经是弯要成了九十度的驼背,白发苍苍。

一转身,情感就会出现断点;一转身,或许就是一个世纪。昨天还在参加嘻嘻哈哈的红火婚礼,今天却是不胜哀嚎悲伤的素服葬礼。人生无常,没有永恒。

张爱玲说,有些人一直没有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有些事一直没有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做了。有些话埋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了,却说不出口。有些爱一直没有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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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超级动物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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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两条泰迪狗,它们都很可爱。黑色的狗叫黑芝麻,黄色的狗叫波比。黑芝麻比较大,波比比黑芝麻小一点。

泰迪这种品种小时候要用橡皮筋截尾。它的头部不大,耳朵不像边牧犬那样是竖起来的,而是塌的。它们四肢力量强大,跑步速度很快,而且还能听懂人类的语言,比如坐下、握手……它们都会。

真正的动物秀开始了。我给它们安排了一条跑道,把黑芝麻和波比俩放在跑道上。随着我的一声“跑!”,它俩就飞奔起来。开始是黑芝麻领先,它以“庞大”的身躯战胜了波比,跑了一会,就来到了我设置的第一个关卡——躲避路障。呆呆的黑芝麻撞了一下后,又继续跑了起来。到了第二个关卡——跳跃坑洞。呵,这次它们都没有掉下去,接着继续前进。马上到了第三个关卡——美食诱惑。告诉你,最后跑的这段距离,冠军竟然是波比!哦,原来黑芝麻这个贪吃的家伙意志力不高,正停留在第三个关卡处吃食物呢。

黑芝麻和波比打架,令人生畏。我告诉你们,它们在打架时,你可千万不能碰它们。我就是因为在上次它们打架时,摸了一下它们,结果被它们咬了一下,害得我进医院打了一针狂犬病疫苗。

狗,其实是个“野兽”,它们跑步速度很快,打架威力巨大,但狗也是人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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