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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温柔的散文(合集20篇)

人在一生之中,总有些酸楚的往事,让人泪流满面,令你不堪回首,那么一些些优美的散文段落总是抒发自己的情感。本文是优美散文段落赏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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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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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作家有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都不同。在老师的带领下,我看过了很多的散文集了。林清玄用他的笔写下了许多好文章。

我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我读了几篇文章,感觉写得都非常好其中一篇:《快乐的思想》足以让我反复回味。

这篇文章,先开头是讲了个故事,我们快乐的思想是决定我们一生的最重要的关键。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快乐的思想乃是建立幸福人生的第一步,一个人没有快乐的思想,那么尽管用尽一切努力,可能还是会落空。

一旦快乐的思想被建立起来,即使生活悠闲单纯,幸福乃至人间的美善都会自然的来到。我有时也拥有快乐的思想,的确很好。一生想要快乐,就要先有快乐的思想。就像文中的故事一样。同样是在砌砖,有了快乐的思想会比别人多一份喜悦。

一本散文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桌上,每当我写完作业都会把这本爱不释手的书读一读。以前买第一本散文集时,我都不是很喜欢读,可现在我已经真的喜欢读散文了。林清玄的散文不像其他的散文,道理都含在文章里,让人很容易看懂很清丽悠远,我喜欢这种风格。

读林清玄的散文集,我感觉到他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小细节《软枝杨桃》。

林清玄他的文字如水样轻柔,语言亲切,大多数写得都是散文。他的散文很有哲理,当将它们运用在生活中时,更易懂。

书的封面上写了: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庄严的心期许他们能在这混浊的世界,保持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的确,我挺喜欢这句话。

每年的散文介绍没有轮到我,很遗憾,不过下次是席慕容的散文集,我也会认真读的。我爱散文,我会一直继续看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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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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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回来看望奶奶了,周围的建筑熟悉得竟有些陌生。

院子正中央那个大大的亭子仍然庄严地立在那里,只是更显得陈旧。原本红褐色的柱子有些发灰,两旁星星点点的野花簇拥在一起才使得那柱子不显得那么苍老。记得广场上的健身器材是孩子们的最爱,以前是,现在也是,一年四季都是院子里最热闹的地方,可现在却不断发出难听的“咯吱”声,小孩子们像听不见一般,毫不在意地坐在秋千上昂着脑袋哼着小曲,任凭它用沙哑的喉咙呻吟。

这刺耳的声音便是牵挂。

小时候记忆最深刻的便是晚饭时南二环上的车水马龙。奶奶和妈妈热火朝天地准备着晚饭,铲子接触锅底的声音和着没有间断的喇叭声一股脑儿传进我的耳朵,可我却毫不急躁,甚至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趴在窗台上直盯着来来往往的车辆。

这急促的声音便是牵挂。

那时奶奶常带我散步的广场还没有改变,我庆幸这里还是原来的样子,庆幸还可以找回些许记忆。

如今又一次和奶奶伴着夜光来到这里,碰巧,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伴着微风。那雨细细密密地打在车上,只有仔细去听,才能感觉到一丝“沙沙”的声音。它若是落在树叶上,无数水滴汇聚成一个晶莹的水珠,等到树叶再也承受不了它的重量,便重重地落下来,“嘭”的一声打在地上……

这温柔的声音便是牵挂。

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这个我不曾忘记的地方。我不知道用孤独来描述是否恰到好处,又或是无奈,还是应该为这里的改变欢喜。但我明白,有些东西就算消失不见,也会一直留在心底。

因为这里是家,这里是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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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嗨皮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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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时,雨下得很大,轰轰隆隆的雷声从厂房棚顶划过,紧接着是噼噼啪啪的爆响,我赶紧跑到公司门口,想看一看这急雨的天。我们是重工业,整个厂区棚顶上方用透明钢瓦链接,人在公司,有种被闷在盒子里的感觉,所以饭后我总是要在大门口坐坐,看看外头巴掌大的天,以及北京的天空是晴和或是风雨。

晚饭有我爱吃的素菜,已经吃得很饱,又盛了一勺土豆,吃了个沟满壕平,撑撑得。饭后没事做懒洋洋的,又不愿意去逛街,这条小街去过几次,不过是一些廉价的衣物和还算是不错的吃食,以及热热闹闹的人群和来自全国各地方不同的口音。算了,去办公室吧,在网上浏览一下友友们的文字,翻翻那些来自心灵深处的快乐与忧伤,也给我的心灵煲点鸡汤。坐在电脑前没一会,设计部小曹来找我,哥,走,咱去烧烤,不去了,刚吃过,得了,快走吧!

做饭的李姐早收拾完回家了,食堂是我们的天下,我一看,食材挺全,串好的肉串、板筋、尖椒、馒头片,几罐调料,一大包炭,都是小曹买的,没有啤酒。人也齐了,设计部的小谢,一个活泼开朗的的妹子;她带来个朋友,挺安静的一女孩,文文的;另一女孩是我们办公室的小陈,也可以说是我的小徒弟吧;再加上小曹这个东北小伙和我一个“老人家”,一共五个人。

我是吃过了,他们都还没吃呢,那就赶紧整吧。首先得把火点着啊,炭是有了,没引火的,我支使小曹去车间找点木条啥的,找回来我们又给它砸碎了,太粗也点不着,又从办公室里弄来一些旧的A4纸,全都点着,把木屑放上面,陆续再放上些粗木条,等着火上来放炭。说起来容易,其实这个过程并不简单,那个木头不是很爱着的,我和小曹拿着纸是不断的“煽风点火”,弄的满屋子都是烟,只好把门窗都打开,最后他们都跑出去了,就剩我一个人在不断的扇,我对他们说:“我怎么有种来到了火焰山的感觉!”。火是生着了,谁都不不愿意放炭,抓那玩意黑黑的,小曹让我来,我真想给他们一个个抹上个大黑脸。

曹大厨开始烤肉串了,那个文女孩却说她饿了,那还不饿,火生了得有四十来分钟,我说那有馒头片你加点咸菜丝,先垫补点吧,关键刚开头火势不很旺,肉烤的有点慢。曹大厨一边烤肉串,一边煽火,闹得是满头大汗,一屋子都是烟,嘴里还不停的在说,不如出去吃烤串了,咱们几个出去吃也花不了这些钱,还不用这么费事。开朗妹小谢却说:“出去吃能有这么多乐子呀!”,随后又加了一句:“我发觉咱们也太能作了。”哈哈哈,这倒是一句实话。曹大厨一开始放了三串在火上,因为大家都没经验,谁也没烤过,先试试。

结果浓浓的的黑烟出卖了我们,人家车间的工人还在加班呢,厂长走过来告诉我们,不要在食堂里烧烤,不让就不让,他也是好意,都下班了,怕失火,我们就挪到室外,在食堂门口总可以吧。别的东西都容易搬,铁火炉着着火呢,有点费劲,文女孩和小徒弟在食堂外摆好了两只铁的小圆凳,我和小曹在两边用厚纸垫着抬起火炉架放在上边,把原来屋里的铁凳子和材料又都挪出来,这才二次开整。

小曹坐在凳子上继续烤他那没完工的三支羊肉串,谁知刚坐下来就箭一样的跳起来,不断地用手摸着他的大屁股。原来,那是我们刚才垫火炉的一只铁凳子,这麽长时间,早被烫的滚热了,所有人都忙着搬东西,谁也没在意。这真是:千奇百怪事,尽在不言中,大家伙看着曹大厨那滑稽的样子,都哈哈大笑起来。换了只凳子,接着烤,终于这三支羊肉串新鲜出炉了,洒上点调料,先递给文女孩,她不是饿了吗,我们每个人也尝了尝,味道不错,有点老,烤的时间太久了。有了第一回的经验,第二次就放的串多了,整整一溜排,谁知道,这回火倒是旺了,火苗蹿起老高,见了油就更爱着了,曹大厨一边翻串,一边忙着扇火,他是想把火苗扑灭了,因为串烤黑了也不好吃有烟气味,我在旁边提醒着他:“别扇了!”他一边扇,一边说:“不行,老是着!”结果还是有一部分竹签子被烧断,连肉都直接掉在了火炉里,腾腾地烧起来。不过,这一回大家都吃起来,比第一次强多了,可惜了那些板筋,烤的太硬了,嚼都嚼不动,只好扔在垃圾箱里。这第三拨就显得从容多了,火不是旺吗,用木棍把集中的火炭往四外边分散分散,这样就不容易着起大火了,板筋不能烤的时间过长,转一转就可以,因为它太薄。这一次总算是都比较满意,吃着自己烤出来的肉串,味道那真是格外的香。

有了前几次的经验,文女孩也吃得差不多了,便主动代替了曹大厨,为大家伙烤起来,这一回串也放得多了,整整一大溜,肉都吃得不少,来点主食吧,烤一些馒头片,再来一点尖椒,抹上调料酱汁,味道很不错。但是现在串放多了,又没有多余的竹签子了,刚才烧掉了一些,开朗妹提议:我们吃完,别把签子扔掉,她主动去水池那边清洗,回头二次继续串着用。文女孩的手艺真不错,大家吃得也津津有味,我们一边吃一边嘲笑着小曹:“你看看人家烤的,你还自封大厨呢!”小曹边吃边对文姑娘说:“你都可以开烧烤店了。”吃得差不多,小徒弟给我端来了一杯可乐,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对,没有酒。趁他们吃的当儿,我去公司外边买了一打罐啤,打开几个放在凳子上,开朗妹去拿签子时,弄洒了一罐酒泼她一裙子,这不禁让我想起【红楼梦】里茜雪倒茶滑倒泼了一裙子茶的典故来。

都吃得够了,还剩下一些,工人们在车间里加班,我说,小曹,你把这些拿去给他们吃吧,小曹拿着到车间里给大家伙一一的分发完毕。开朗妹提议,咱们撤吧,别等人家都下班了咱还在这里耍,不像话,也是。却又总有一丝意犹未尽的感觉,于是大家纷纷约定,过几天找个假日,开着车一齐去郊外——继续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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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套超级电视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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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电视确实很好,但是我希望电视更好一点,如果我长大了,我要设计一套超级电视。

首先,我要把普通的电视机改成超级电视机。现在的电视只能调调频道,最先进也只能搜索自己想看的电视,和玩只能用遥控器玩的游戏。我设计的超级电视,一套电视里有一个固定的大电视,除了手机的打电话,其它的这台大电视都能用。而且这台大电视可以随便伸缩大小,最大是一个大电视那么大,最小是一个平板那么小。一套电视里还有一个大手机,那个手机在设置里可以调成用手机操作大电视,而且不用网也可以用,如果在手机设置里调回大电视操作,相当于两个手机,就算没有网络也可以玩。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种超级电视,就不再需手机或普通电视了,也不需要网络了,不过这只是我幻想的一套超级电视,要是真的有这种超级电视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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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温柔的老师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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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有一位实验的老师会来给你们上课,你们要好好表现。”

“真的?”

“真的。”

“太好了。”我们的心里就如一朵梅花正在欣喜若狂地绽放着。

“真的吗?真的吗?棒极了,太好了,终于可以看到实验的老师了。她对我们是凶呢?还是很温柔呢?”我的心里忐忑不安。

我们迫不及待地等到了下午。

她,穿着一个大红色的上衣,戴着一副眼镜,瘦瘦的,长长的头发,微风轻轻一吹像一条条柳枝随风飘扬,她的步子忽慢忽快,忽快忽慢。

“同学们好。”她的声音犹如一双温柔的手抚摸着我们的脑袋。

“……”我们沉醉在欢喜中,都忘了回应。

“你们好。”闻老师并不着急,又说了一遍,老师的话就如太阳一样,照亮我们的心。

“老师好!”我们快活地答道。

“明天我会给你们正式的上一节语文课,我姓闻,你们可以叫我闻老师。”闻老师的声音如蜜一般清香,向我们侵袭而来。

……

终于等来的第二天的第二节课。

“谁来把课文的第三小节读一读。”

“老师,我来。”我们的眼睛都直直盯着那个人,原来是李文学。

“咦?李文学以前连作业都不做的,更别说举手回答问题了,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站了起来,读得不算怎么流利。

“读错了几个字,但是没关系的,不错,请坐下。”闻老师温柔地说。

李文学高兴得乐开了花。闻老师,你就像春风一样,吹醒了李文学这样的花苞,你太牛逼了。

……

“叮铃铃。”下课了,就这么愉快的一天就结束了,闻老师也走了。

哎,闻老师你还会再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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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送行的散文

全文共 1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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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行

他的生命没有熬到马年就走了。48岁的人,只剩下皮包骨头,像一个七八十岁的人,瘦骨嶙峋。到死,他的眼睛也没有闭上。他在留恋什么?妻子?孩子?还是……谁也不知道。

他走得那样孤单。送行的人不多。

他是个孤儿,被抱养。他的至亲,只来了两个。他的养母八十多岁高龄。白发人不能送黑发人。

为他送行的全是平辈人。

他到医院看望他住院的岳母。他有些不舒服,就事看了病。这一看,一下子住进医院。胰腺癌晚期。打开腹腔,已经……

他的岳母疑惑,怎么这么长时间不来看我?

谁也没有告诉老人。毕竟是噩耗。

医院放弃治疗。他在疼痛与不舍中熬了艰难的两年。

生命倒计时,他很清醒,心里什么都明白。

他总是叫着她的名字。他没有什么亲人了。只剩下她。

父亲说,他真可怜。

是的。没有至亲的人是孤单的。

一个远亲,并不熟悉。唯一记得,在路边,他遇到我,称呼“雨儿”。带着儿化音的称呼,格外亲切。在菜市场遇到过他,他瘦得简直认不出来。那时他在病中。

他是个老实的男人。寡言少语,要说的话全闷在心里。

工厂不景气,他下了岗,没有工作。孩子也不省心。

她也是。

为了生存,她吃尽了苦头。一个五十岁的女人,手从没有滋润过。挣了些钱,足以养家糊口。

他是个长不大的孩子。爱喝些小酒。偶尔跑出去下盘棋。

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婚前备受宠爱。

婚后,她是家里的顶梁柱。

他走时,留下一堆债务。

他走时,他的孩子还在网游。

她的眼泪都快干了。

在餐桌上,送行的人沉默后感慨。

想到他和他的岳父。

那一年,家住平房。岳父家里突然冒出一条蛇。岳父在家拿着棍子与蛇纠缠。他正巧进门,和岳父一起追赶。两个人和蛇纠缠好久,以蛇被打败告终。一个大家庭,离开人世的是岳父和他。他属蛇,死在蛇年。

也许是巧合?也许不是。很多事,说不清。

沉默。

“上一辈人的恩怨和我们有什么关系?那时我们都太年轻。”年长五十多岁的哥哥感慨。

是的,为了祖辈的财产,他和他的父亲“并肩作战”。

姐记得,几十年前那场硝烟弥漫的“战争”。

姐说,过去了,翻篇吧。

“还有什么比我们能够活着更幸福?”

“剩下的父辈促进他们之间关系,放弃以前恩怨。”

“每一年同姓的人聚一次。”

……

世事无常,送行人的语言,此时最真实。

他,一个年轻生命的离去,在每一个人的心里,掀起涟漪。

没有比健康地活着更重要。

也没有比亲情更珍贵。

【医院】

我在消化系统胃镜检查室外,阅读《把心安顿好》。

无论西医,还是中医都要求检查。一个月的等待。

等待。

不忙的时候,一丝恐惧魔鬼一般掠过。浑身无力。

想起她。秀。38岁那一年胃癌去世。

想起她。玮。38岁那一年肺癌去世。

活着多好!!!

挨着日子。日子里,不仅仅是疼痛还有恐惧。

母亲说,不管查出什么都要面对。母亲永远是我的主心骨。

父亲日日念叨,好些了么?

更喜欢独处。

人因为痛苦,进行思考。周国平所言极是。

思考生命。

是否有天堂?死去的人在天堂里能不能相遇?死去能不能看见人间的生活?生命有没有轮回?

周国平说,把命看好,把灵魂照顾好。我恰恰没有好好看好自己的命。它有了疼痛。

如果……

我想到死亡。

想起那首诗,我们都在送别的路上。说得真好。生命都是有限的。或早或晚。殊途同归。

这样想着,心里安静许多。

看着显示屏上的名字。捧着手中的书。书,赐予我精神的力量。

签字。

喝了一小瓶麻药,侧身躺在床上。

咬住硬塑料。黑色管子慢慢伸了进去。一阵恶心。然后,感觉得到它行进的过程。我闭上眼睛,眼泪顺眼角流了出来。

胃在膨胀。

医生说:“有些溃疡。”

管子慢慢抻了出来。

医生助理说:“两小时后进餐。”

“没长东西。胃炎,有些糜烂。“医生说。

心里顿时踏实。

柳暗花明。

友说,太好了,踏踏实实过年吧!

【生命】

经历疼痛,恐惧;经历他的离世。切切实实感受到生命可贵。它胜过金钱,珠宝。

什么是幸福?老生常谈。

健康是福,身体免受疼痛之苦。活着是福,吃喝玩乐。

什么都不属于自己。

身份、地位、名利只带来一时荣耀与享受,最终的结局归于泥土。上帝不会因为你名声响亮,地位高贵在死亡面前免单。

属于自己的只有两个字:身体。

人在健康的时候,忽视它,不爱护它。当它不健康的时候,又想到健康的重要,开始保护。往往保护时,它已经出现了问题。

病从口入,病从心生,

遇见一个93岁的老人,健康爽朗。105岁的老人,行走如常人。问及长寿的秘诀,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回答得出奇一致:好心态。

三个字,做起来很难。

生活中,我们面对各种各样的压力,职场压力,生活压力,人与人之间炫富比拼的压力……

三个字,再难也要有。为了活着。健康地活着。

人生无常,生命有限。

珍惜自己、亲人、朋友。

尽情奉献、享受生命中的爱。

生命太短,没有浪费的时间。

看好生命,人生必须修炼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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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别君经积年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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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总是胃痛,不至受苦,但总也不能摆脱。早起时,臂弯生凉,被褥过薄,即使团成一只蚕蛹,也经不住打颤。似能听见冷气从纱帐孔中丝丝透进来的声音。凉席空旷,肤之所触之处皆为冰凉,摩梭有沙沙声。侧头已能看见自己的发丝,末梢残留一年前卷烫的痕迹,在尾部自顾自地长成亚麻色。想来睡姿欠佳,四散开来,盖住了枕头,长至肩颈,生于我身而能安护我,不分彼此。枕头是竹篾的,内芯是龙井茶叶。父亲有来往各路朋友,中有江南茶商。春末夏初,龙井茶叶已过时节,叶大枝粗,不宜饮,无商价,但父亲每年都会觅得这些无用茶,让外婆制成枕芯。周遭皆为茶味,透进骨头缝里,打个弯从毛孔里溢出来,感觉自己就是一片茶叶,褐色的,末季茶的颜色已不张扬,沉下来,安老

赤着脚下床,把鞋从床下拖出。卫生间里有各种洗发水的味道,遮盖了清扬的浅淡。总是很遗憾,为什么它是一瓶洗发水呢,这样的俗物。清扬,清扬,很好听的名字啊,为什么就是那样的俗物占据了呢,哎……张爱玲说:“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而我亦曾想狠狠地咒骂,前曾为一位未出世的婴儿拟名,对它母亲道,若为女孩儿,则为清扬,《诗经》说:“有美一人,婉如清扬。”再叹不过如此祝愿了。若为男孩儿,当名飞扬,韩愈的《听颖师弹琴》中有“天地辽阔随飞扬”。先人予以的美意,都叫我们当今人给破坏了,那些字眼都慢慢褪去了应有的光华,篡改人怎不死有余辜?!

对着镜子搽最后一层遮瑕液的时候,我突然想起那位化妆师的话。CHCEDO的成效不突出,却也未曾毁我一张皮相。和母亲去CHCEDO的修颜课时,遇见那位化妆老师。很难想像一位男子能够独善自己的脸,并且做得比一些女子更出色。向来不喜欢过于细枝末节的男子,精通女人事,女人心,外阳实阴,翘一双兰花指,丹凤眼眉梢上翘,直直为人间第一赃物!但这位化妆师终于颠覆了我的坚持,与臆想中的大相庭径。文静,温暖,甚至是绅士的,一直微笑,却仍见真诚,自信满满。独独最最好看的是那一双眼睛。明亮,干净。我太害怕某些人的眼睛了,自觉没有做伤天害理之事,但每每遇见,触目惊心的仍为那一双眼睛,哀怨的,暴戾的,本就是黄色的瞳色,像弯出一把暗刀来,扭曲着绕周身旋,然后擦肩而过。匆匆一瞥而已,留下的也只有这一双乖戾的眼睛,混合我的失望,在愤怒还未滋长到心的时候硬生生的压回风平浪静。我尽量扯动嘴角裂开一个笑,张煐在《花凋》中说,笑全世界便与你同笑,哭你便独自哭。有些东西,原就是含笑饮毒酒……化妆师对授课及其认真,但亦是风趣的。世间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它使你心情愉悦,耳目一新,有时是物,有时是人。但这都不涉及情感,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这仅仅止于欣赏,就像我见到美丽的女生,看到牵手散步的老人,读纳兰容若的《饮水词》,都是一样的心,他们都是世间最最美好的事物,有缘遇见,于他们于我,都是一种幸运,化妆师也一样,他很美好,让我欣赏,仅仅而已,与感情无关,我已多年不知拼尽全力去爱一个人的感觉了,不知爱人,不知爱己,伤胃亦伤心,最无言的,不是愤怒,而是失望,哀莫大于心死。化妆师问我,知道修颜中最重要的一步是什么吗?我起初回答是最后的遮瑕,任何一张破损的脸,只要技艺高巧,都可以精装示人。他摇头,是清洗,因为那时候的脸是没有任何遮掩的,那就是你真正的容貌,就算千疮百孔,也是属于自身的,你必须爱自己,世上有太多人不爱你,有太多苦难等我们去接受,所以你必须爱自己,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爱。遮瑕液永远只能给你一张面具,而你总会有时候是脱下它的,败絮其内的有何意义,真实的若做完美,何需一张面具?从CHCEDO中走出来的时候,我明白了,这张皮原来是这世界上最无足轻重的东西,于男人也好,女人也罢。

近日班中谣言四起,疯传两位同学的桃色新闻,听多了甚是无趣,并不深信。女生即是同寝,却也不好拐弯抹角的询问,毕竟心中大疑,想来是不可能的。此前两人均是以“父女”之名视于外人的,况女生声音童稚,貌相纯粹是十岁的幼童。实实是想不到那般地方去了的。令人诧异的是那女生竟自己在众人面前落落大方的承认了,并在宿舍中有问必答。我心中顿是惊异,继而惶恐,最后至恶心,情愿自己是不知的。先前如此“父女”关系的两人竟能多生事端,还能细细的讲与众人,乃至何时何地做了何事。顿觉的自己看人不深,实不想多听多看,心中大骇至极。一日清晨,在书桌上竟发现那女生误放的情书,恰只读了一段便胃酸涌动,腹中翻江倒海,只想把看进去的字眼一并地呕吐出来。如此浅显而苍白,躁动病态的情话实是辱人耳目。在印象中,情书是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唯一能用古老方式保留下来的文化,痖弦的《秋歌 给暖暖》写的甚好,恰是最后一句,舒婷的《致橡树》和张枣的那一句“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最最悲壮的当属林觉明的《与妻书》了,“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我读了十多年印刷的情书,这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我想用大失所望都是过于轻描淡写了,真真是想将那男生挫骨扬灰了。那男生虽生的聪明,善于理数,却对舞文弄墨之事一概不知。头型硕大,加之不满五尺之身,活活是一个倒三角。留八字胡,不善言语,面容几近呆滞瘫痪,做事拘谨,走路总是要夹着胳膊,如同一只盲目的火鸡,急赤白脸的一个人快步走过,从不在路上与人打招呼亦在他人叫他时不应声,低着头,瞪着眼。说话总会给人一种尴尬的气氛,喉咙似张不开,只是嗡嗡的动嘴唇,把平舌音都读成了翘舌音,煞是折磨人。不合群,从不与其他男生打球或是其他,单单一个人站在一旁,无所事事,又不愿与他人的目光接触。一星期中总会发无名之火,不言语,不理人,自顾自,但仍是深深深深的不自信!如此男生,真是无法想到那篇令我差点胃病复发的情书出自他手。先前他坐在我前面的时候,便觉得他应是孤独终老之人,竟能干出这等事来,想必里外定是天翻地覆的不同。最最厌恶内外两套的男生,危险可怖。要做就做真正的正人君子,若为小人也没必要藏着掖着。君子无趣,小人无品,两者都不是上上做人之道。若为佳者,首应是自信,最最最最要紧,男子的评定完完全全不在相貌上,至少是我的意见。譬如教授我们的生物老师,男演员黄磊,还有父亲,男子的最好时光当是中年,幽默睿智的,干练自信还懂得了自己的责任,勇敢果决,当家中遇事,他能够把妻儿拉至身后,自然而然的揽在自己的身上,解决的干脆完美。懂得惜福,维护得了好景,承受得住苦难,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练后,就像唐鹏说的那样“每个中年男人都是一块温润的玉。”或许每一个母亲都曾对女儿说过,以后呀,千万不要嫁给像你爸这样的男人。但是我觉母亲这一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嫁给了父亲。每一个女孩对于好男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来源于父亲,他永远以一种完美的英雄的概念活在女儿心里,因为只有他可以任你哭闹而永远守在那里,你不用害怕他会离开,不用害怕他会厌烦。因为只有他懂得你的不易,心疼你的脆弱,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你活得轻松。在爱情里你爱的人并不一定是最懂你的人,也并不一定是对你付出最多的人,没有血缘的两人在爱情里本就是相互算计,算计着怎样不让你怎样让你走,就像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小心翼翼的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当你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形象大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多可怜,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的去讨好一个毫无瓜葛的人,仅仅因为你爱他,那爱得有多卑微。张爱玲在胡兰成面前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一个高傲的女子,低下去便都廉价了。细想,自己如此排斥班中的谣传,实是处于意料之外的一种无用感慨而已。他人为他人,即便为歪门邪道,歪理邪说,我又何必去干涉,自己清净着便好,若铮铮较起理来,便没了意思了,如理何?如命何?

深夜时分,我躺回原处。这些年,学会安静的活着了,沉下来才能看清一些事情,安意如说,即使是回忆涌过来,我也学会了后退。有些事情抹不去也不需要抹去,再不好过的,放下了,也都好过了。不忍心放下的,没关系,失望几次便都能放下了。因为那些你背了这么久的东西都是源于失望放下的,而为什么失望?是失望于他人的胆小懦弱,还是失望于要自己疲于应付那些人,更或是失望于有些人不是不愿意做某些事而是他根本不知道他应该做这件事。反正是失望了,倒落得个清静。想恨的就凭他们恨着吧,都已至心灰意冷之时了,不祈求他人能够明白自己原是捧着一颗热心来的,被你的一举一动煽冷了。…………11点40分的时候,突然胃痉挛一样的阵痛,腹部像有利爪撕抓一般,我能感到有汗浸到枕头里,把茶叶的味道逸得更浓了。我起身七零八落的翻箱倒柜寻找药,室友皆醒,询问,我已不能顾及回答。匆匆忙忙的灌进胃后,想起冬日告诉某人病情时音讯石沉大海;想起在楼梯瞥见我一眼便吓得扭头换道的人;想起如何轻描淡写建议我找老师而不必烦他的人……一切都结束了,结局很好,再筋疲力尽,都不会有声嘶力竭了,无所谓对错,或许我输了,但我不在乎,不想理论……

这么多年啊,我忘了一个最应感谢的人,她是我自己,他人如何帮扶,劫数都只有一个人撑着。谢谢自己,谢谢你撑了这么久,谢谢你撑下来。你还需光明的,快乐的,感恩的,独立的,勇敢的,云淡风轻的走下去。谢谢你,谢谢自己,若是没有你,人生将是

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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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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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冰心散文》这本书,我发现,读冰心奶奶的散文可以吸取智慧、陶冶情操、开阔眼界、增长知识。

冰心奶奶写的那优美的语句时而让我忧伤;时而让我欢乐。每当那起此书时,我都好似在语句的仙境中遨游一般,这时我被那密密麻麻富有生机的文字所陶醉……

《冰心散文》中有许多有趣或动人的故事,比如:,《小桔灯》、《寄小读者》、《再寄小读者》、《三寄小读者》、《我的故乡》、《我的童年》、《梦》、《笑》、《霞》……《冰心散文》这本书有很多看似不同其实相同的故事,冰心奶奶用一、二、三种不同人称,来写她身边的事情。

“寄小读者”的三篇散文中她写给小朋友的信中以日记的口吻寄来了的信。

能让我们增长知识的书怎能不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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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饮酒其五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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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当代大诗人陶渊明早早地起了床,提起锄头扛在肩上,向自家田地里走去。

我辛勤地在田里耕作,任凭汗水如同雨水一般滴落在田地里。直到正午,我才回到家中时,夫人早已把饭菜端在桌子上。这时,便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虽然只可以品尝那仅有素菜的美食,却也可以品尝那自酿的菊花酒。

下午,当我躺在院门外的椅子上欣赏远处风景时,门外已是车马喧哗、人声鼎沸。但,一个心远地自偏的人,何需理会那杂乱的声音?我看着天上嵌着的几朵白云,仿佛自己也置身于其中,一旁是飞翔的鸟儿,一旁是那缓缓移动的云彩。我的心,仿佛也跟随着云彩随风飘荡。

片刻之后,我来到幽静的菊园中,看着那满园菊花,采摘着那丛菊花,不正是一件惬意之事吗?我捧起一簇菊花,嗅着那一丝淡淡的幽香。无意中,抬头望见了那高耸入云的南山,正巍巍地立于天地之间。

邻居家的年轻人曾经问我:“陶公,为何您身处如此喧闹的环境里,还如此的逍遥自在呢?”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这样,那只能是因为我选择了避离凡尘俗事。这样,就自然深感幽静深远、逍遥自在。反之,如果终日被凡尘俗事所困惑,又怎会有如此感觉呢?

傍晚,夕阳西下,可我仍然沉浸在菊花的幽香中难以自拔。正当这时,那成群的倦鸟沐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南山的怀抱中。而我,依然在怡然自乐中沉醉,沉醉于这幽香的菊;沉醉于这醇香的酒;更沉醉于心灵深处的平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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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超级英雄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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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想到自己能在2分钟内攀上9米高的网。

周六的早晨,我们来自石家庄各个学校的“校园小作家”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农耕时代园。

走进大门,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座高9米的高空攀网,我们要在这里进行一场比赛。每三人为一组,进行攀网,最先到达顶峰的获胜!

我抬头望着又高又陡的攀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万一踩空了摔下来可不是小事呀!”这时队员们都已经积极踊跃的站成三队,跃跃欲试了,我还在最后面不敢参加。这时妈妈发现了我这个“胆小鬼”,上来鼓励我:“这次集体活动,你可是代表红星小学的学生,要勇敢地挑战自我,为学校争光!”老师也发现了留在最后面的我,上来亲切的跟我交谈:“快来呀,老师跟你一起爬!”看到其他的学生们都争先恐后的报名:“我先来!我先来!”有的是低年级的学弟学妹们,加上老师跟妈妈的鼓励,我身上顿时有了力量,我和一个学妹一组开始了比赛。

刚踩在绳子结的网上,颤颤巍巍,摇摇晃晃的,像是踩在弹簧上一样重心不稳,我抬头看了看同组的学妹,只见她手抓紧上面的网,动作灵活的向上爬着,已经远远地超过了我。“如果网当成一架软梯子,用手抓紧上面的绳子,保持好重心,是不是就不怕左右摇晃了!”我开始依照这个规律爬,耳边响起了妈妈和同学们的助威呐喊声:“加油,加油,你们都是超级英雄!”

听到了加油的声音我向上爬的更稳更快了!

越往上坡度越陡,几乎都成90度的了!我往下一望,被绳网笼罩的是一片碧绿的草坪,草坪上面还平铺着一张保护网,以防我们踩空掉下去,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加上之前的攀网技巧,我保持好重心,向着终点,前面同学敲响的那面“锣”的地方冲刺。

“噹”,锣声敲响,我攀到了顶点,战胜了心理恐惧,成了自己的“超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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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心中的连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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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因为自己从小就在团场长大的缘故,土生土长的我对连队有一种特别浓厚的情感。在我的眼里,连队颇具魅力,想起在连队度过的那些日子,的确是令我回味无穷。

或许是我出生在连队,小时候躺在自家的棚子顶上看惯了满天亮闪闪的星星和由圆到弯的月亮;自小在连队的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烙印。

在我儿时纯净的记忆里,连队是一个极富诱感力的充满神奇乐趣和美丽的地方:蓝蓝的天空下是一片碧绿的田野,暖融融的阳光尽情地撒泼在劳作的人们身上,田野尽头的钻天白杨在薄薄的雾幔中时隐时现,杨树不远的地方就是错落有致的房屋、密密匝匝的果园、郁郁葱葱的沙枣林……

连队的日子就像支渠的水平淡而又实在,宁静而又充实,渠水在缓缓地流,日子在一天天地度过。

连队的春天来得早,乍暖还寒,大地已悄悄地开始泛绿。渠埂边的野草最先冒出一丝丝的绿,柳树也是一样的,延开一圈圈的绿,这时候,布谷鸟开始叫了,勤劳的连队职工们们早早地来到地头。机车轰响着划破也得寂静,忽然有一天当你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走出家门放眼远处,便会惊异地发现路边渠旁的蒲公英开出了金灿灿的花了。你还能看到田野间原本是空旷平整的,现在已经绽出一行行的新绿。

五月夏日的黄昏,悄然然有一丝丝甜香浓郁的味道浸入你的心扉,这种味道会弥漫在连队的各个角落,暮霭虽然已经悄悄地滑落在连队的土地上,连队却是没有城市的闷热聒噪。掀开门帘,踏出院坪,沿着林荫下的道路信步而行,一路走走看看,看看田野,看看果树看看庄稼,看看不知名的寻巢归宿的小鸟儿扑愣愣地掠过头顶,倒也是一件极有趣的事儿。

夜深些时候,除了几声时作时歇的夜虫的浅唱低吟,连队泵房的轰响打破了夜的寂静,四周再就一点声息都没有。在这宁静平和的氛围里,往日的劳累困乏和烦恼郁闷都被抛到九宵云外了。

到了7月初,在连队正是夏收的季节。映入眼帘的是一幅极具韵味的丰收图:收割后满是麦茬的田畴里,像是披了一层厚厚的绒毯,到处呈现出一片迷人的金黄,金灿灿的的向日葵近看是花的海洋,远看是一道黄金线,这美景,醉了田野,醉了连队,更醉了朴实憨厚的连队男女!

落暮时分,炊烟从连队的屋顶袅袅娜娜地升起,被贤惠辛勤的女人拾掇得干干净净的院坪的葡萄架下,男人正在餐桌前呷着啤酒,孩子在大口吃着饭,连队甘美甜润的日子就这样有滋有味地被他们呷进嘴里……

秋收时节,到处又是金灿灿的玉米,云朵般洁白的棉花,红彤彤的西红柿,还有三道眉的葵花籽,大红片和黑片的打瓜子,路上零散晾晒的豆子,翠绿、紫黑的葡萄,透出香气的苹果和香梨,饱满紫红的枣儿,这样的秋天怎不让人心醉痴迷。

在柳叶渐黄渐落的日子里,冬也迈着细步悄无声息地走进了连队。

有一天清晨,当你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忽然发现整个连队已是一个冰清玉洁、银装素裹的世界。

连队的冬天也是有着极致美景的。连队的男男女女很愿意穿戴齐整,脚踩着咯咯吱吱的白雪,相跟着去团场的农贸市场采购年货,连队的女人们早早地忙碌在香气扑鼻的厨房里,男人们忙着张贴大红对联,心里虔诚地祈盼着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连队的除夕夜爆竹脆响不绝于耳,伴着孩子们的嬉笑,弥漫着硝味的空气中夹裹着阵阵节日佳肴的清香。连队的冬正是在自己银装素裹的怀抱里孕育春的勃勃生机呢!

热爱自然,或许是人类的天性所在。我向往自然质朴,对连队情有独钟,心中总是想着其实连队是真正属于自然的,有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关于连队的梦已经永远存在记忆的深处,我始终忘不了炊烟漫开的温柔覆盖了连队的屋顶,忘不了连队男女纯朴真诚的笑脸,忘不了连队的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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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观沧海改写散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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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7年,我,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去攻打东北方的大患乌桓。经过激烈的战斗,我军终于凯旋归来。今天,我的大军路过碣石山,我决定带几个随从前去欣赏美景。

我们登上碣石山,上面树木丛生,百草丰茂,一颗颗大树矗立在云雾间,像一个个巨人观望远方的边际。百花丛中,蝴蝶在花丛里飞舞,蜜蜂在花丛中嬉戏,一片生机勃勃。我吩咐随从拿来洒,准备一边欣赏一边喝酒。我眺望远方,只见沧海辽阔无比,一阵清风拂过背面,水面立刻泛起了一道道波纹。浪涛打击礁石,轰然作响;岛屿挺立中央,斗志昂扬。这是多么壮观的景象!想想以前,秦始皇、汉武帝都曾来过这里,居高临下,如今,我曹操也站在这里,想到中原地区已被平定,北伐乌桓也已取得胜利,我此时此刻万分激动!啊,这沧海宽阔无比,太阳、月亮都从这里升起,星星,亮光都从这里诞生!而现在,我也希望各路豪杰,英雄都来投奔我,住我一臂之力,好让我统一全国,实现梦想。

我心情越来越激动,边带着酒劲,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观沧海》一诗: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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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淘气包马小跳之超级市长》有感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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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盈

今天我读了杨红樱阿姨的《淘气包小跳之超级市长》,书中的马小跳让我记忆犹新。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马小跳去竞选模拟城市的超级市长。林于聪觉得这本是凤凰的游戏,鸡却跑来捣乱。大小人丁文涛的认为,如果一定要把大象和蚂蚁放到一起大象只会踩死蚂蚁。但马小跳的铁哥们儿却力挺马小跳,他与马小跳同心协力,帮忙马小跳过关斩将。马小跳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超级市长,还代表全市的孩子在电视上跟真正的市长进行平等的对话。

读完这本书,我又重新认识了马小跳,他不仅心地善良对朋友赤胆忠心,还很勇敢。我佩服马小跳这种永不言败敢想敢作的精神,做任何事情,都会全身心的投入,不知道失败是什么。这就多了许多成功的机会。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拉票大战,一听了之这名就知道拉的人一定很多,为什么呢,因为大战这两个字。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马小跳本来是第三,然而马小跳的铁哥们儿,听到路曼曼正在为丁文涛拉票,马小跳的铁哥们儿不服气,并也帮马小跳拉票,所有人都不放过就连一二年级的学生也都给马小跳投了一票。

他们还从王校长那里拿到了一票,最后超过了王天骄当上了超级市长,我觉得马超,张达,唐飞,他们就是马小跳的铁哥们。他们在马小跳需要帮助的时候,同心协力帮助马小跳。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朋友,才称得上铁哥们。

什么事都是经过挫折才会成功,就像没有经过狂风暴雨,就没有天上的美丽的彩虹,面对困难要战胜要有战胜它的信心,我要向马小跳学习,无论被任何事情困扰,都保持着一颗快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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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离开的那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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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你的那天,已经进入冬季,风中一丝丝凉意,天空中雾霾和云正在酝酿一场雪,陌生的人流像在寻找着丢掉了的什么东西。江面上的船随江水静静的流着,像在逃离这座繁华下略感冷意的城市,夜晚只有欲睡的灯火,没有歌声。

当我走了,远去的列车,拉开我和你的距离,车厢里只有对窗的回忆。这座城市,我和你踏碎的小径还有进过的超市,忘不了的风雨中我去接你,还有那把路灯下的畏依。再见了我的回忆,这座城市,我祝福你。

当我的心冷了,变成雪,从我凝聚成的愁绪中洒下,飘飘洒洒,洁白的一片凉意,落在你的窗下,让你想起我的纯洁和安静。我不打扰你,天亮了我会消失,我哭了一夜的泪,湿润你脚下的小路,就像那年我爱你没有一点尘土。

当我在远方,牵挂的还是你。如果你再认识一个人,一定注意,一见钟情只是在心里,感性认识固然重要,但要看是否真心爱你。像我那样爱你你虽然很烦了,但你可能很难再遇上一个人像父亲一样的关心你。

当我和你已经远离,你已感受不到我的温暖,我还是像太阳给予着你。我用我的热燃烧我的忠诚,我用我的光穿透我的思念。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已不重要,我依然故我,你依然故你。我知道,一旦燃烧,便失去燃烧的本意,一旦放射,便毁坏大脑的视力。被爱着选择逃避,这就是爱与被爱的距离。你在哪里,没有意义。即使黑暗,你在我的射线里,即使死了,你在我的怀里。

当我已离开你,我还是恋着你,像月亮和地球。我围绕着你在转,不弃不离。用我的不弃不离,感动潮汐。告诉你,我爱你。你是否知道,我用我的圆缺,感动你,懂得不弃不离的意义。即使单相思,我用尽一生的苍白无力。等待一日我扑向你,毁灭,在你怀里和你一起消失。

如果想起我的爱没有人比,就发个信息,因为我返回你的车票,在我的行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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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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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我,宋代的大词人辛弃疾。夜晚,秋风凉凉。今夜我喝醉喝至子时。

我手拿一盏精美却有些暗淡的明灯看着我那已经有些破旧的宝剑,我的思想回到了以前。那用牛角吹出的号角声响彻云霄,仿佛一场能使人闻风丧胆的大战即将开始。军人们在军旗下面分吃着烤熟的牛乳,就好像占领敌军的领土指日可待。雄壮而又豪迈的军歌整齐地从军将口中发出。

相传刘备有一匹绝世好马名叫的卢,能瞬间飞跃湍急的河流。而我们的军剑宛如晴天霹雳,划破天际,让我军士气高涨。我们的军队犹如长龙一般冲向敌军,我们为首的大将军用手中大刀来劈斩敌人,不一会儿,对手们一个个都在他那浸透鲜血的“斩首大刀”下倒下,他们那无助的眼神仿佛在说“这场战争我们赢不了了!”

我们的大军胜利了,那一阵阵欢呼声在军队中连绵起伏,在我耳中是如此地动听,让着我们收复的失地我满心欢喜,就在这时,天气刹那间变得阴晴不定,雷鸣声划破天际,临在我们的上空,不一会儿,大雨便倾盆而下。突然,一道雷电劈到了我的头上,我顿时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之时,连个人影都没有发现,环顾四周,我发现我躺在床上,起身下床,我的铜镜映衬着我那苍老的面庞。我的内心充满了悲凉。这原来是一场梦,我有心报国却没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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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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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张晓风散文《行道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可以说全文就是通过行道树这个形象阐述这个道理。何为神圣的事业?

应该是社会需要、人们需要的事业吧。如文中习惯于污浊的居民需要新鲜空气,燠热的夏天行人需要遮阳的浓荫,城市需要阳光,需要拥抱太阳的火热。这就是甘愿立在城市的飞尘里的行道树所从事的神圣事业。为此他们忍受着“常树”难以想象的痛苦:跟原始森林在吸露在玩凉凉的云的同伴相比,他们抛弃了优越自在的生活条件,总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在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城市里,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跟城市里繁弦急管、灯红酒绿沉浸于夜生活欢乐之中市民相比,他们在寂静里在黑暗里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苦熬着。他们还为城市的污浊,尤其是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于污浊而忧愁着,大有屈原“世人皆醉吾独醒”的悲悯与焦虑。但他们甘愿自我牺牲,牺牲并快乐着,因牺牲而深沉,因牺牲而神圣。

1981年,当张晓风的第四本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出版时,余光中先生为该书作序,称她为“亦秀亦豪”“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如楼肇明所说:“中国民族历来就偏向于柔弱的阴性思维,一部中国古典散文史,韩海苏潮以外,满眼芳草凄凄的阴柔之美。”而她是一位从一般女作家狭隘局促的闺秀天地里突破出来的闯将。

从《行道树》这篇短文里,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大地上的山川草木,对行道树只有宗教性的虔诚才可以相比拟的感恩情感;感受到了作者“那涵天负地般的广阔的胸襟,以辽阔思维空间为背景对生命价值的沉思。”(楼肇明语)读来立在城市的飞尘里,忧愁而又快乐的行道树,痛苦而又神圣的行道树,让我遐思翩翩,似乎看到了模糊而又真切的无数身影和脸孔,他们所从事的就是神圣的事业:革命、国防、科学、教育等等。他们卓越不凡抑或默默无闻,但毋庸置疑他们的神圣在历史的星空熠熠闪光,在现实的水面沉浮激荡,在人心的神龛备受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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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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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漫步在中,走在回家的路上。目光随意地落在街上的某一个角落。

无意间,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原来都投向了那一颗颗小小的雨滴上。仔细欣赏,才觉得雨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美丽。

雨滴落在水洼里,击起点点水花,向四周溅开,并发出清脆而微小的声音。雨滴落在叶片上,形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叶片上调皮地滚来滚去,好似一个贪玩的小孩子。雨滴落在土壤里,马上渗入土壤,并与泥土一起工作——帮助树木成长。伸出手,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顿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感觉特别舒服。雨滴仿佛也落在了我的心里,使我那颗原本暴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那颗原本枯竭的心慢慢变得滋润起来。

雨似乎也是善解人意的。它知道人们需要它,它便降落在了人们面前。而当它知道人们不需要它时,它会呼唤太阳来代替它。有时它临走时还不忘给人们一点以外惊喜——在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会为被它在窗前无人照管的花儿浇水;会为被太阳烤得火热的鱼儿带来一丝清爽,也会为在路边满身沾满灰尘的大树下洗个澡,它还会为……总是忙得不亦乐乎。

从天空降落在地面,也就那么几十秒的瞬间,或许雨的生命短暂了一点儿,但它都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对谁倾诉过它的痛哭与难过。有时当它留恋人间时,它便会与小河汇合,和鱼儿嬉戏。

每当一朵云的产生,也就意味着雨的产生,而雨注定要降落的,它别无选择,于是它只能默默地感受上帝给它的安排。即使是这样,它也乐意地工作着,认真完成上帝给它的使命。

不知不觉间,我已到了家门口。回头看看雨,愈发觉得雨是那么地可爱,那么迷人。

无意间,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原来都投向了那一颗颗小小的雨滴上。仔细欣赏,才觉得雨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美丽。

雨滴落在水洼里,击起点点水花,向四周溅开,并发出清脆而微小的声音。雨滴落在叶片上,形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叶片上调皮地滚来滚去,好似一个贪玩的小孩子。雨滴落在土壤里,马上渗入土壤,并与泥土一起工作——帮助树木成长。伸出手,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顿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感觉特别舒服。雨滴仿佛也落在了我的心里,使我那颗原本暴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那颗原本枯竭的心慢慢变得滋润起来。

雨似乎也是善解人意的。它知道人们需要它,它便降落在了人们面前。而当它知道人们不需要它时,它会呼唤太阳来代替它。有时它临走时还不忘给人们一点以外惊喜——在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会为被它在窗前无人照管的花儿浇水;会为被太阳烤得火热的鱼儿带来一丝清爽,也会为在路边满身沾满灰尘的大树下洗个澡,它还会为……总是忙得不亦乐乎。

从天空降落在地面,也就那么几十秒的瞬间,或许雨的生命短暂了一点儿,但它都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对谁倾诉过它的痛哭与难过。有时当它留恋人间时,它便会与小河汇合,和鱼儿嬉戏。

每当一朵云的产生,也就意味着雨的产生,而雨注定要降落的,它别无选择,于是它只能默默地感受上帝给它的安排。即使是这样,它也乐意地工作着,认真完成上帝给它的使命。

不知不觉间,我已到了家门口。回头看看雨,愈发觉得雨是那么地可爱,那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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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个人的救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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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就是宿命吧。非常非常渴望得到爱情,但是真的来的时候又不懂怎么去爱了,想触摸却又缩回了手。就像想吃糖果的孩子,想吃糖却又不敢去要,只能静静的看着,咽着口水。当有人给你的时候又会吓得跑开。算了,不想了,不想了,生活还是要继续,边走边修行吧,下一站的目的地也不知在什么地方。或许会提前进藏吧。一个人经历太多感情的事情会变得敏感,变得麻木,变得慢热。一个人最好的感情经历就应该是三次吧,一次初恋,一次刻骨铭心让你流泪的爱情,一次平淡无奇却温暖如春的婚姻,愿和你结婚的那个人是因为爱情。

下雨的时候漫步在大街上,冷冷清清。舔着流进嘴里的雨水,淡淡的咸味又让自己的思绪回到从前。就和看电影一样,一幕幕上映,曾经刻骨铭心,歇斯底里的东西出现时已经不会有任何反应,曾经以为平淡无奇,毫不起眼的东西却又那么清晰。从来不让自己后悔却又无时无刻不在后悔,人就是一种矛盾的生物。不再大肆宣泄自己的情绪,不再随便抒发情感,不再找人倾诉,不再。。。

只要一个人静静的呆在黑黑的屋子里就好,静静的听着歌,抽着烟。一个人坐在午夜安静的公园看着城市渐渐睡去。一个人在山顶听风的声音,是不是它也无奈的一直漂流没有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一个人走在雨中,那种感觉就像是可以洗净内心的尘埃一样。

静静的走,静静的走,想明白了很多很多。也许我一直都错了,一直认为那个温暖的,照耀前方的,不会离开的在爱情里面。或许一开始就错了,真的。现在一点不觉得迷茫也不觉得彷徨,只是有一点后悔。如果一个人够好,一定会有爱情到来的吧。见过经历过很多很多,但是一直相信会有那种爱情存在的。一定有的。

我以为自己会等到三十岁,现在想来应该提前了。就让那份曾经追求的,执着的埋在心底吧。谁没有秘密呢?呵呵。

突然想起一句话,如果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吧。

如果遇到一个像这样的人,如果不能保证来了就不会走,还是不要招惹的好,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就不要叨扰他的宁静了,成全别人也是一种善良。

一个人吃自己喜欢的食物,看喜欢的书,去喜欢的地方。生活不仅仅只有爱情,还有别的重要的东西,再也没有奋不顾身为了爱情抛弃一切跑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也许真的是胆小了吧,或者是那里的饭菜不喜欢,在或许是那里的天,不爱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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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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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对于我们六年级毕业班的同学来说,今日的辛勤耕耘与播种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毕业考试的优秀和未来学习的坚实基础。六年级下学期复习是重点,有同学以为复习便是“炒冷饭”,都是学过的东西,再学没有必要。我的观点却不同。复习应该更认真,用平时上新课的那种精神去复习,将小学6年学过的东西联系起来,系统地复习,要像一块干海绵吸水一样,尽自己的力量去复习。就像苏东坡的《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中所说的: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一样,读一百回,复习一百回,才能理解的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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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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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宝岛作家杏林子的一篇文章——《生命生命》,使我对生命这个词有了新的理解。

作者在灯下写稿时捉住了一只飞蛾,只要作者稍微使一点儿劲,这个生命就结束了。飞蛾在他手里拼命挣扎,飞蛾对生命的不放弃让作者感到震惊,于是就把它放走了。

作者又看到了从墙缝中冒出的瓜苗,用听诊器听到了自己的心跳,这些都是生命的象征。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老羚羊为了保护后代而摔下山涧;大狗为了救出孩子而冲进火堆;母象为了救小象而遭电击……这些例子使我懂得了不光人有生命,动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生命,万物都有生命,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我们在珍惜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命。

作者杏林子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是她却凭着自己的一点力量写出了这么好的文章。使我们对生命有了新的感悟,我们一定要热爱生命,哪怕它再短暂,我们也不要轻易把它浪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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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温柔”妈妈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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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张不太好看的脸,三条蚯蚓般的皱纹爬上了额头,细细的弯眉和方框眼镜包裹了她那双黑色的眼睛,高挺的鼻子直上眉毛,异常凸显,没有什么优雅可言的嘴配上一点一点的雀斑。一个拥有这样普通外貌的人,她就是我的母亲。

就是这样的一张脸,也有我值得欣赏、尊敬和害怕的地方。每天下学一进门,她必定等在门口,微笑地看着我,没等我缓过神来,继而变成一种威严的眼神,巡视一番,并没有可疑物品后,就让我去写作业。

过了这关,绝对过不了下一关,她会为你拿作业,并搜出来书包里的东西,又假借挂衣服时,掏出衣物里的东西,这时,她会满意地看着收获的战利品,并带着这些物品走出了书房,安心做起自己的事情。

这就是我的“温柔妈妈,看你一眼,你就主动拿出不该拿的东西,看你三眼,保证你再也不会做不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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