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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温柔的散文(精品20篇)

人在一生之中,总有些酸楚的往事,让人泪流满面,令你不堪回首,那么一些些优美的散文段落总是抒发自己的情感。本文是优美散文段落赏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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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作文

1000

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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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修以为善者,常好雅作时兴,亦以为众人之悦也,虽无常知,仍自乐也。自独好于夜路,虽无人与共,仍有星色之衬也,携独月,揽众星,亦群之乐也。自好独意于外,望而不为景之景,或落叶,或风动,或草盛,或行人,或圆日当月,或星暖只云,亦有发呆之时,断残折景亦有赏心动情之念。又自常叹,又自悲苦,愿寻一知音,可得无三人。但仍一人往来,无知心之友,无共事之人。又自常作孤寂之文,悲凉之章,叹独咏,诵独卷,亦自己悲凉,又何人能叹?

自有自意之时,自乐之刻,好似童真未泯,孤游自娱,天地之景使为玩物。非我不厚之也,乃我不忍之也,但不可不如此,令之只如此。虽是也,仍有闲心未果,又常作散文杂章以记童闲,亦最乐时未比童真也。虽无一人能共,可有万物之全;虽无暇事可观,可有自乐而叹。一切皆景,一切为情,情景相依,天人合一。又有几人能知,亦自知也。

愿不为此也,但常有所想。想之而获意乱,不忍之。孤自行之往来,叹世间人事,作世间之物,咏世间之情,一人亦有乐,何必苦求同?已足以,虽常不相见,但也有常想念。以知者而念者,一生足矣,何求多者?贪心未果,修而不足,亦自乐而修之,何况有之为伴,乃仅一人,一生亦自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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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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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位乐观,爱好生活的美食家,作家——汪曾祺。他将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对美食的经验全都倾注在了笔尖上,写在了我读过的这本书上。

在他的家乡,高邮,承载了他对美食的最初看法。在我读完“端午的鸭蛋”的那段后,想着那蛋壳泛着淡青色;入口如嚼石灰;蛋白柔嫩,蛋黄如朱砂般的鸭蛋,我拿着书就让我妈妈买一些高邮的鸭蛋。当我尝了几口后,果真如此!后来几天,我学着汪曾祺去探索美食的世界。慢慢的,我便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在吃完小龙虾后要把指头上的油嗦掉,或者是吃大棒骨的时候一定要把骨髓吸出来。就算看似可笑,但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美食的趣味。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跑报警”,这一段写的是他在上学时躲避日军轰炸的场景。文中说到,跑报警的时候,人们都是往水渠里跑,但是汪曾祺却每次都往松林里跑,因为那里有买松子的。虽然面临着日军残忍的轰炸,但是汪曾祺却能闲逸地磕着松子,去乐观的面对。虽说幽默,但这绝对是常人少有的。

汪曾祺时常在文章中把美食与家乡连接到一起。在《咸菜慈姑汤》中,从小时候厌恶慈姑,到因为久违了家乡的感觉而开始对慈姑有了感情,这些事情其实都说出了汪曾祺思乡的心情。

这位幽默,乐观的老作家用朴实无华的语句去征服了我们的心,但那些句子又仿佛充满了色彩,流光四溢。这些色彩,便是他对生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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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那片青山后的云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1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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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等,等那一树的花开,等到那花开满漫山遍野,山茶花,杜鹃花,兰花???。其实我等的是一场与花的心事,恋爱也好,与花儿绚烂开放一样的恋爱。或是就像那胡思乱想的奔跑在村外的山林和草地,看着一场场花雨的盛开和滑落!等着,等着就长大了,花事了了;等着,等着,花开的声音却离我们越来越远了,细心的聆听着也听不见了。然后,我们等待着,等待着明年的花事,惊蛰后的燕子飞翔的样子!

走不完的路,看不完的路边风景,看不完的应接不暇的烟波柳岸,步子踏不完的桥面,停不下前进的方向,看不完的异乡房屋舎院,读不完的凄凄婉婉、涓涓淌入心里的故事,流不完的伤心或是欢欣的泪雨,尽是那做不完的梦,想不完的心事!我们就这样一起跟着夕阳、云雨、落霞,跟着岁月那休克一样的神情等待着最后时光的到来,守候着一个村庄的美丽,做着那个守候在麦田边静静观望事情,像那个站在悬崖边照看着孩子玩爽的守望者。

住在一个昏暗的房子里,狭小得只容得下一个人、一个床榻、一盏灯,容得下一片昏昏沉沉的黑暗光亮,其实黑蒙蒙的只剩下伸手不见五指的房子,也可以在扭开那盏旧灯的时候,照亮整个屋子。只是我们大多不愿意增加一些不必要的徒劳了罢,毕竟光亮点燃的那一刻,时时缱绻在心中的梦啊!淡淡的远了,逃得不见踪影,那或许也不是心中有光亮的人儿想要的结果。所以等待在房子里的老人,无意灯是亮着还是灰沉着的,毕竟灯的心底最亮的是那个守望着的人,像是那四月天里的暖,晕开你心底的霾,亮着的像是挂在接近眼帘的肖像画一样的——抬头就是天涯远方的思念!

闲时想着而忙着的时候又要忘记,闲着的时候等着一个人的音信,一个很慢、很慢的信笺,穿越多少支手的指纹,然后到达终点,到达房子里守望的人,给等一个美丽的记忆。信笺是一个很短、很短的文字,或许只是为了一个不知归期的承诺。总之,这样等着成了住在房子里的人最执着的想念。

登上山顶,席地而坐,是现代还是曾经,只是等待一个不知归处回望,从夕阳西下黄昏的绚烂到满夜星辰的黑夜。又要从你偎依在我的肩头看着星子的沉落,不知道夜的凉,夜的熏黑,登上山峰,向苍穹瞭望只是为了等待一个旭日冲破天宇给大地一个光明的日出。谁说等待只是昏黄的沉沦?

等!就像等候一场雨的来临,在给干涸了好久的土壤,一丝丝雨露,添些生命的绿。等一场雨就是在等与一片云彩很好的邂逅,然后落下幽美的泪滴,就像是上帝那滴最美的泪一样,总会在掉落的时候,晕开那支感动得欲滴的花瓣。等一片云彩!就像是在等一季希望,一个美丽,这美丽是那庄稼人一年里四季浓厚的期望,是诗人笔下最美的风景、胸中最美的诗意,是上帝不小心遗落在人世间眼泪,而那眼泪使你收获着如仙境般的遐想。

不需要刻意的安排,只要随意的选择一个光线很好的午后,仰望着躺在绿极了的草地上,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要做,甚至什么都不需要管,烦恼也好,倦累也罢,只需要静静等着,等着那片云霞正好投入到你的眼眸,没有出现邂逅也成。如果幸运的话,或许还能等到“东边日出西边雨后”的彩虹境况。抬起头的仰望,就是为了看到天空的那片蓝与白最好搭配所呈现的天幕,那天幕似乎是唐寅笔下的江南,是郑板桥眼里的风雨夜竹,像江南的桃花开放。

轻声漫步水云间,消管人间多少桃花源,只要在某一个地方等一次桃花的盛开,只为千树万树梨花开遍,只为在烟雨朦胧迷离下的江南,或许偶尔在路过雨巷的刹那,在油纸伞遮挡着的面容里换来片刻的凝视、擦肩的邂逅,如烟火散去的美丽。

可以趴在桌子上,睁开双眼的慵懒,静静的等着生命中的灿烂,哪管这灿烂你不知道他会在什么到来,什么时候不经意的撞进你的怀里,或许也连同爱情一样的甜蜜,填满你那等待了许久的心坎,等待有时候不需要你去想象结果,等的缘由都是为了美丽!

路走得太急,匆匆而过,急得你忘记了欣赏路边的风光,其实那风光或许是你那捡拾中最美的贝。那就在双脚累了的间隙,等等路边还没逝去的春光,看上一眼最好,留下一瞥惊鸿的更好。河流太过湍急,过河的时候或许忘记了河水的清凉,那就在到达河岸头的时候,稍稍等上一会儿,看看河水流动的样子,看看那样子怎么会流成了悦耳的响音,也许在以后的日子里给你带去水流的清凉。

偶尔看见老人在冬天刚过的日子里,太阳刚过赤道将要向北回归线赶的日子里,拿着个浇花的器具在来回的忙碌着,或许这花圃里的种子还像去年一样没有开出花蕾,或许长出的花蕾没有春天的样子。可是一点也没有倦意,等一个花开绚烂的样子,等它长成想象里春天的样子,美丽的涨红眼睛就好!等一场鲜花绚烂的心事!

等待!什么时候竟变得这么美!下雨的时候等着天空放晴,然后是一个夕阳;在冬天里等待着下雪的样子,然后是一个雪停后的美景;在叶落的时候的日子里等待着雏菊的开放,然后是一个秋的美丽。

等来了春的花开,盼着夏花之绚烂。等来了秋叶的飘落,还要盼着冬天雪飘的样子。等待!多么美丽的样子。守候!多么的优雅的样子。

等!像灯一样的照亮着那条路,窄窄的,却因此变成了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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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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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公园附近的甜爱路,是一条静谧的小街、甜美的小街。小街两边的墙上多是画,多是诗。那些诗歌都是爱情诗,有普希金的,有拜伦的,也有我国古代白居易的……爱的小街自然有很多言说爱情的,细细品味,字字句句像涓涓山泉滋润着人的心田。

近日,我拐进了这条小街,正好看到一位女孩举着照相机对着墙上拍照。墙上是什么画、什么诗歌引起了她的兴趣,值得她拍下来?她对着墙就那么近,近在咫尺。

走近一看,怔住了。墙上什么东西都没有。

女孩苗条,亭亭玉立,举着相机那么专注,那么用心,倒像一幅画,一首诗。

她的相机一会儿进一会儿退,墙上空空如也,难道……

猛然间,我看到了,她在拍树影,她在拍树影的特写。

漂亮,格外地漂亮!

这也是画,这也是诗歌啊。

旁边是一棵高大挺拔的水杉。水杉的主干上,和人一样高的地方有几根嫩枝几片嫩叶,细细小小的。夕阳映照过来,把嫩枝嫩叶投射到白墙上,那影子也是细细小小的。

好镜头,好特写。那树影就是一幅好画,一首好诗。

我不禁惊叹于女孩的发现了。

水杉的细枝细叶,虽没有风,但也在摇,仿佛在和那女孩嬉戏。女孩则屏着呼吸,抓住它顽皮的瞬间,“咔”一声,将它定格了。

有谁会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有谁会注意到那堵空无一物的白墙,有谁能在纷乱无序的环境中抓住这一点——然而她抓住了。

罗丹曾经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在司空见惯的生活中能发现美,她就是大师。

回望,夕阳红红的,细叶翠翠的。女孩收拾起照相机走了,走得窈窕,走得轻盈。忽然,我想写一首诗,写一首曲子,来赞美这女孩,赞美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但又何必矫揉造作呢?那墙上的树影就是赞美女孩最好的诗,最好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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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秋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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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无一人的广场上步态散漫,午后秋阳照着我暖,脚边秋叶围着我转,还有街上的车子在撒欢,所以我也并不感到孤单。视野定注在一汪清澈的水池,水池的北边立着一块宏圆的石头,石身端端正正的镌刻着四个红色大字:星月广场。大概广场的设计者在筹建时,就早已想到了石头与水池的寓意吧,难怪这块石头与这汪水池搭配的如此和谐。这是多么精美的构图,这也是多么精心的组合。星与月交相辉映,石与水互为依托,凝固成为广场上一处别致的景观。

水池四周有矮矮的坐台,上面铺着平滑的瓷砖,坐在台上,一股清凉瞬间传到心里。我伸手撩起池中的静水,抬眼看着对面的孤石,不禁若有所思……

……在遥远的异度空间里,石头和水相守在一起,我是你柔波抚摸的鹅卵石,你是我尖利石臂撩拨的飞瀑水。你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磨去了我的锐气,让我变得如此圆润。我甘心被你日日抚慰,你也愿意被我时时逗弄,一任时光飞逝,山谷间永远回荡着我们嬉戏的欢歌笑语。画面如梦境式的展开,溪水淙淙,圆石静静,周围绿树幽幽,天上白云飘飘。一如世外桃源般的惬意和温馨,完全不是人类意念里的孤寂和冷清。

在那个梦境里,我是你水中的石,你是我石边的水。偌大的空间里,只有你我舞出的生动,连那些绿树和白云都成了陪衬,让你我的存在那样的亲密难分。我在你的水里陶醉,我在你的怀中沉睡,一梦不知过去了多少美好的岁月……

久梦乍回,恍然不及停留,现实就这么残酷的摆在了你我的眼前:我被人固定在有你的池边,你被池禁锢在有我的对面。我无法向你前进,你也不能对我亲近。距离,把你我定格在此,再无交流,只有终日的默默面对。我的石身还保存着你曾经抚摸过的痕迹,而你的水中早已没有了我石的影子。也许,我石眼前的水,还是旧梦中的瀑;而你水心中的石,早已不是眼前的我了。可是,我们却被人为的组合在这里,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我在你的岸上,却渴望进入你的水乡;你在我的石旁,却不能流到我的心田。你的心,秋水无痕;我的心,茫然无措。你能够看得见的事实:阳光给我温暖的照耀,秋雨把我完整的拥抱,连各种风都能与我亲密的环绕。而你,只能保持自己的水波不兴。

也许,是为了构成这和谐的图画,我离你不远,却不能走进你的水塘。也许,是为了组成这星月的对称,你总要留在我的身旁,却不能依偎在我的胸膛。我们就这样默默地对望着,你在你的水里安静着,我在我的石界孤独着。我以为自己可以给你遮风挡雨,岂不知自己也难以对抗自然风雨的清洗。你以为自己装作看不见,就能把我的形象从心里抹去,岂不知自己也难以抗拒人间的沿袭。你能够做到的只有被冷冻成冰,甚或被化为蒸气,否则,终究难以把握自己的取舍。我能够做到的只是对你默默的呵护,直到身体化为齑粉,被时间漠视。因为,你我不可分割。从此以后,你就是我身旁的寒水,我就是你岸上的孤石。

星月广场上有一处别样的景致,水池北边立着一块独特的顽石,顽石的南面紧邻着一汪清澈的静水。周围,落叶纷飞,迷离了远观的心情,也远离了近赏的雅兴。除了我,没有人会看到这般旖旎的风景,更不要说那些记住的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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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巴金散文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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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原名李尧棠,是我国屈指可数的好作家。他的散文集像初升的阳光沐浴着我,他成了我散文阅读路上的一个重要的路标。

他的《朋友》和《秋夜》这两篇散文是我一直珍藏着的。我不仅为他的文笔深深叫好,还为他那颗懂得感恩的心深深敬仰。

“这一次旅行使我更明了一个名词的意义,这名词就是朋友。”“然而在那短促的过去的回顾中却有一盏明灯,照彻了我的灵魂的黑暗,是使我的生存有一点光彩,这明灯就是友情。”是呵,朋友,一个多么温馨多么实在的词!当你在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朋友时,你还是富有的。朋友在不知不觉中已成了你的一个依赖,《朋友》这首歌也受到我的青睐。“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在巴金的全部生涯中,朋友们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环。

“窗外‘荷荷’地下着雨,天空黑得像一盘墨汁,风从窗缝吹进来,写字桌上的台灯像闪眼睛一样忽明忽暗地闪了几下。”“窗外还有雨声。秋夜的雨滴在芭蕉叶上的雨声,滴在檐前石阶上的声音。”这是巴金怀念鲁迅先生的文章的风景描写,那天正下着雨,巴金的描写使我置身处地于当时的情境之中。巴金一直把鲁迅先生当做自己的老师,一直崇敬着他。我想:巴金本就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却把别人当做自己的老师,看得出,他为自己的散文还感到不足,我也从这看出他的人格魅力和孜孜不倦、求上进的心态。

巴金说:“我不配做一盏明灯,就让我做一块木柴罢,让我点燃朋友们的道路。”是啊,奉献自己是一种美德,点亮别人是一种胸怀,巴金先生的许多东西都值得我们学习,散文是一方面,人格是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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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只要还有一口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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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岁的时候,学校劳动的间隙,与小伙伴们在琅江边掏一个仅能钻进一人的沙质洞子,大家轮番地钻进去退出来,玩得不亦乐乎。又到我钻进去的时候,沙洞却坍塌了。近一米高的泥沙,将我弱小的身躯压得就要窒息了。在这危急关头,我心里却平静下来,心想:一定会有人救我出去的。在我的气息快要闷绝时,一位老师将我救了出来。

稍大一点,为了减轻母亲里里外外的繁重负担,我尽着最大的能耐,挑着达到自己极限的担子。感觉到气绝的时候,就自我鼓励,坚持一下,很快就干完了。就这样,十六、七岁的我,练就了能挑二百多斤的重担。一米多深的香芋地沟,满地沟水浸泡后的蕃薯藤叶,挑起畚箕时的那种重量,少说也接近三百斤。这个重量是我身体重量的三倍,可我硬是咬着牙,成功地挑起了这一重担。

有几次,用自行车搭载一位比我重三十多斤的同伴,上坡时也尽量不下车地尽着自己的脚力奋力苦蹬,一天时间能行走一百四十多公里。虽然辛苦异常,但辛苦过后的那种对极限挑战成功的自豪,却是令自己值得终生回味,而且还是回味无穷。

读高中时,一下子心血来潮,与伙伴们到几十公里远的罗坑水库边的大山里去打柴。几个人都是第一次跑这么远的路打柴,并不知道与在村子附近打柴有什么不同。山上的云雾缭绕,让我们平日只见着远山云雾的眼眸里,有了更深切的更贴近的新感受。苍绿的山岭,粼粼的水库,还有山上的各种动植物的声音,将我们少年的好玩天性,激发得淋漓尽致。我们半玩耍地在山上消磨着时光,直至到了黄昏时,肚子的“咕咕”叫声,才让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早上的三两碗稀粥,早就消化干净了。于是,大家忍着饥饿难耐的肚子,提着精神挑担下山。为了多贮存一点身体能量将担子挑下山去,大家都不想说话。在这个时候,我却能够强提精神,放开喉咙,唱着当时的流行歌曲,引得同伴们奚落不停,说我是真正的“无米乐”。

走进社会,常常不分日夜地工作,也无法磨灭我对人生未来向往的激动。一人干几个人的工作,也照样是精力充沛。自己整天不停地鼓励着:“多干点,伤不了身体的!”有时,确实是太累了,也不想停下来歇歇,总想着多干点再多干点。耐力的一天天积累,就是负重致远的一尺尺延长,更是将自我的意志磨砺得愈发坚强。

身体致残后,面对着一次次的不公,我也有过气馁,但想想人生的未来,我仍然是拖着残躯,照样露出笑脸,迎接着每一天的如期到来。人生,不仅仅是为自己而过,也还要负上家人、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责任。直至不少地方曝露了官场窝案,我才知道:一个人,并不是拼命地多干,就有提升的空间。相反,走歪门邪道才是出人头地的真谛。可是,我却不想去趟那些表面浮华的钱权交易浑水,只依照自己内心的真理正道而处世立命,完全融不进也不愿融进那权钱交易的圈子。虽然没有让世人尊敬的浮华身份,但自己仍然认为亘古未变的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上,自己的人格并不比一些掌握着实权或者拥有雄厚经济的人差出一截。因为,正直,才是人间的正气罡风。而通过歪门邪道达到某一高度的人,可以说是虽生却死,只不过是人世间的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作为人,要走自己的路,这是大家所共识的认知。可是,自己的路,要走出什么的标准,或者说应走一条怎样的道路,却是困惑着许许多多的人。在人生路上,走了歪路的人,古往今来,也不是少数。而我所要走的路,就是以先贤们为模范,用不断提高自我精神修养的国学精粹作为修正自身的食粮,远离邪恶而严格律己,按照古代先贤的正直修为,百折不挠地走自己的人生道路。正因为这样的信念,我无论处在怎样的境况下,都不迷失自我,更不会屈服于邪恶而同流合污,沦为邪恶的走狗奔卒。

病魔折磨得要生不得、要死不能时,我依然如故坚持着做人的原则,决不能丧失人格去求得暂时的痛苦解脱。就这样一次次地挣扎过来,一次地面对现实,仍然保持着自己独特的人格独立,仍然是“不识时务”的世俗另类。可是,对照先贤,我问心无愧,可以神态宴然地与先贤在诗词歌赋中灵犀相通,没有一丁半点的矫揉造作的扭捏作态。就这样一走就走了几十个春秋,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也仍然还是一如既往,义无反顾。

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是自身修养的不断进取。

走吧!沿着古往今来的正道,毅然决然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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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烟雨峨眉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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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年暮夏,蝉羽六月,廿二日,日铺时分,抵峨眉,夜宿半山。

初达,临窗而望,远近山连,植被葱郁,偶露裸岩,呈棕褐横纹状,恍然山体陡峭。环山带溪,流水甚欢,嬉闹而去。天甚明净,云若薄纱。欣逢观世音菩萨成道日之后,普佛、礼忏、念佛、上供、放生诸多法事活动举办于此,信徒众众,车流不绝。继而,落照盈山,群山渐隐于暝色之中,晚风徐徐,甚为舒爽。

晨起微雨,拾级而上,石蹬修整,四山环翠,近午时抵万年寺,磐韵香烟,古刹红墙肃穆,树木高硕,回首遥望,远山雾岚缓缓流淌,时幻时真,恰是山色空濛,雨亦称奇。香客虔诚,余同求一符平安。正午时分,天色渐霁,日朗风爽,然晌后稍时,雨继,势愈急也。

披蓑戴笠,竹杖芒鞋,蹑石阶而下。沿途绿植皆饮天地之灵气,色泽鲜亮,翠绿欲滴,野芳葳蕤,修竹茂盛,桢楠通直。蔚然佳木,种种神飞,古树林立,宛如睿智老人,沉默不躁。忽见一抹桑茶之色悠然而过,飘然离去,未能细观,后觉约为峨眉枯叶蝶。

渐至村落,不记其名,山雨急而路难行,故暂歇茶棚。野山茶叶呈浅碧色,舒展于杯中,氤氲白气回转升起,初味苦而回味甘。欲远眺群山,无奈雾岚茫茫而不得见,而身畔野花正值怒放,粉嫩秀色,水珠清莹,娟娟媚人,忽感遥探虚无不如怜取眼前。

复前行,至清音阁,继转向右,路忽狭,栈道阶梯繁多,复上复下,行人纷纷,摩肩接踵,方觉蜀道之难于上青天。忽闻灵悦之音,异于水声,乃弹琴蛙,蛙声阵阵,如琴声清脆叮咚,只闻其声,未见其形。新雨溪涨,左侧山涧,泉清流水浅,然势急湍激。溪底清晰可见,大小石块堆砌,或浅棕或灰白或淡青,凡有阻水之处,必若喷雪浪花,故山溪呈浅青琉璃色与粹白色相交映,飘逸流带,欢歌而去。

至一线天,雨势稍减,路愈狭,石壁裹翠,叶繁绿光,山泉渗于此,淙淙莞尔,店贩引此流水以浸瓜果,味甚甘。稍时,山始豁然,栈道断于此,踏石横渡山溪,复得路。石桥雕以灵猴,形态各异,风雨侵蚀,石猴皆为青苔所覆,面相模糊,尚能辨其形。忽闻游人喧哗,循声而望,乃峨眉灵猴,数约三四,两三攀爬于高枝,一坐于石墩,讨食于客。

后原路折返,栈道游人颇多,逆行不爽,故循山溪而下,踏石而行,复至清音阁,继右转下行。雨势再起,甚急甚密,行至长廊,可暂避雨势,褐瓦青苔,雨水顺檐滴落,滴答状若珠帘。数次转合,忽见一泓澄碧,围青漾翠,雨刻细纹,重山隐于云烟,雾雨难分。

黄昏稍霁,暮色既合,忽淋暴雨,难分前路,车马拥堵,无奈滞留山麓,抵成都,已是子夜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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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超级恐龙控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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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恐龙的狂热粉丝,喜欢并收集与恐龙有关的一切:书籍、影视、模型……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超级恐龙控。在我的书房里,摆放着各种造型逼真,形态各异的恐龙模型,有些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有些是我亲手搭建的3D模型。

我时常幻想着有台“时光穿梭机”,那样的话,我就能回到远古的恐龙时代。我可以骑着翼龙,体验那一飞冲天,腾云驾雾的感觉。我可以趴在粱龙长长的脖子上,毫不费力地把脑袋探进五楼的窗户。我还可以呆在慈母龙的旁边,和她共同筑巢,帮她一起照顾她的恐龙宝宝。

当然,我也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恐龙时代,因为我怕自己会遇上残暴的霸王龙,它可是个出色的猎手,有着惊人的爆发力和极强的杀伤力,几乎所有的恐龙都不是它的对手。

因为我是一个超级恐龙控,所以我立志长大以后做一名专门研究恐龙的考古学家,探索和研究有关恐龙的一切奥秘。

对了,再告诉你一个小笑话吧。幼儿园时,我对妈妈说:“妈妈,我长大后娶个常州的媳妇吧。”妈妈听了一脸茫然地问:“为什么呀?”,“因为常州有恐龙园呀!”妈妈听了哈哈大笑,“傻孩子,只要你不娶恐龙回来就行了。”

你看看,我是不是个超级恐龙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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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定格在记忆中的画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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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是一位忠实的记录者,它记下了我们成长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我们的眼泪、汗水、笑脸。一幅幅定格在记忆中的画面,组成了我暖色的童年。

我记忆中最深刻的一幅画面,是一个老人蹒跚的背影。倾盆大雨中,这个老人的背影是那么清晰、高大……

那天下午放学,天空下着大雨。我打着雨伞,快步向家走去。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奔驰不息,溅起了点点浪花。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前方一片白蒙蒙的景象。我依然快步走着,却一不小心撞倒了一个人。

“呀,对不起,您没事吧!”我赶忙说。擦了脸上的雨水,这才发现,我撞倒的人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爷爷。老人单薄的衬衫,花白的头发,瘦弱的身体。老人没有打伞,身上几乎全湿了。我赶忙扶起老人,又帮他找回了拐杖,这时我才发现,老人竟然是双目失明。我心中的负疚感更重了,于是我对老人说:“老爷爷,真对不起。要不,我扶您回家吧!”老人点点头答应了。

风雨中,我扶着老人,缓缓向前走去。老人说他是去水上公园散步才赶上了雨,并一个劲地对我道谢。我笑笑说,没什么。我和老人正说着话,突然,我的脚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类似井盖的圆形物体。“谁呀,这么没有公德心,乱丢井盖。爷爷,咱们走这边。”我一边埋怨一边扶着老人准备绕开。

老人问我怎么了,我说:“一个像井盖的东西不知道被谁丢到马路上,别管它了,咱么走吧,爷爷。”

突然,老人挣脱了我的搀扶,缓缓蹲下,把拐杖放在地上,摸索着找到井盖,吃力地搬起来,我赶紧跑过去为老人撑起伞,嘴里说:“爷爷,小心。”老人抱着井盖,在我的引领下,一步一挪地将井盖放到路边。并说:“这样,就不会再有人摔倒了。”一瞬间,世界仿佛定格,雨点一滴一滴地打在地上,打在老人身上,打在我的心里。我突然发现,老人的身影是那么高大、那么挺直、那么让我心生感动。

寒来暑往,时光翻转。记忆中的很多画面都是那么美好,那么让我心驰神往。一幅幅定格在记忆中的画面,刻在我的心里,组成了我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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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草原秋色散文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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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塞北的草原无声地演绎着秋的色彩,秋的神韵,沃野万里,纤尘不染……

在悠然游弋的空气中,秋日暖阳无疑是最和煦温暖的心情舒化剂,沐浴在这片秋阳之下,我为秋醉了,秋对我笑了……

一望无际黄色的海洋,那是秋天的外衣,那是秋收的信号。希望自己也能在这个金色的季节中收获更多。梦随心动,心随梦求,心中那份期许,行走于四季,收获在今朝!

在这无边无际的澹荡里,没有寂寥与悲凉,惟有明澈与恬淡。

无论我们在人生中扮演何种角色,总会有最闪亮的瞬间。活在当下,有所期待就是幸福!

为这个美丽的地方停下脚步,不需要任何理由,心若自然,梦就在画中,谁装饰了谁的心事,谁才是谁的风景……

夕阳的温度告诉我,简单和浪漫都是这么耐人寻味。一把琴、一条路、一个人便是快乐的源泉。

明知留不住夕阳的脚步,却还想固执的守望,时光渐行渐远,送走今天的落日,明天还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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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消失的空气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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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视孔明灯高高地升起,橘黄的灯光摇曳不止,弱不禁风的样子好像一阵微风就可以将它熄灭。它越升越高,灯光越来越暗,渐渐的,只能隐隐看见一个半明亮的小点,是那样微弱和无助。在烟花鞭炮的浓浓烟雾中,它被迫隐匿行迹,像一艘船驶向海雾弥漫的汪洋,没有灯塔,没有日月星辰。汪洋悄无声息地吞没小船,接下来便是永久的死寂。只能想象,孔明灯在烟雾中娇小可怜的身体,一寸寸斜飞向天空的迷惘和踟蹰。目不转睛地盯着漆黑的夜空,夜空吞噬一只只孔明灯,像饕餮的庞然大嘴,不停地咀嚼承载希望和祝福的孔明灯,并可恶地反刍其尸体。孔明灯为何不驶向更高的太空,永远不要坠落大地?是太空太冷吗?就如苏轼所说:“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但是,太空代表更广阔更自由的天地。那里没有人世间的烦恼愁绪,没有人情冷暖;那里是一片圣土,像伊甸园,环境怡人,气氛和谐;那里是自由和快乐的代名词,是希望和祝福的福祉。或许正是因为那里集中一切美好并趋向为完美,才使孔明灯觉得不可思议和难以相信吧,因为凡尘俗世每天不断地上演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的苦情剧。

孔明灯燃尽气血,心脏停止跳动,从万人瞩目的高空,把写于灯上的祝福重重砸向人间。多么大的笑话!我目睹灯火残留的它坠落的轨迹,像一个温柔的流星,轻盈地,稳稳地,落在地面上、树梢上和屋顶上,或者池塘里、江河中。它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然后等待自然的风吹雨淋、日曝霜打和人们的蹂躏摧残、遗弃丢掷。我喜欢孔明灯的另一个名字——天灯,总感觉每次细细吟咏便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像电流一样流窜全身。天灯,以“天”为名,多么郑重和严肃,同时又博大和宽容。当初这样命名的人,一定穷愁潦倒,饱受世人讥诮挖苦,尝尽人间的冷眼毒舌,把自己的种种不幸都写在天灯上,希望得到自由摆脱烦恼。他不想让灯降落大地,心底的暗示驱使他为灯取名“天灯”。处于崩溃边缘的他,无比坚定内心幼稚的想法——只要灯不落下,烦恼就会远离我。他或许成功了。因为“天灯”一词,随着人世轮转依旧保留至今。

一盏盏的孔明灯,升起,降落,升起,不断重复雷同的祝福,不断编织善良的谎言,不断慰藉漫长愁苦和扑朔迷离的人生。我坐在高高的看台上,生一堆火,听爆竹噼里啪啦的声音,看姹紫嫣红五颜六色稍纵即逝的烟花,偶尔也目送一盏孔明灯的从出生到死亡的人生旅程。我满足于此时此刻的孤独和寂寞。火苗有时窜出火炉,吱吱地舔着茶壶。有时忘了添柴,温暖的空气像无水的鱼,冷冰冰的鱼鳞贴近肌肤。于是立刻添一块柴,浓烟从炉子里疯狂地向外涌,等一会儿,像约定好似的,一齐燃起熊熊大火。这时,我是很高兴的,像获得重生般,像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春节所带给自己的温暖。茶壶的水沸腾了,咕噜咕噜的翻滚声厚重稳妥,像男低音雄厚粗哑的嗓子。沸水顶着壶盖,另一种嘹亮清脆的声音响起,很像冲锋的号角声。守着火炉,享受独有的年味,孤独和寂寞越发有了实际的寄托,感觉自己也不是那么可怜。

落下几滴雨,打在头上,冰凉的感觉像一盆冷水,从头到脚浇灌一身。春节下雨,总是显得不合时宜,不管是晚上还是白天。雨滴砸在屋檐上,噼啪噼啪地作响,更添几分冷清。我暂住在小城里。楼顶的一间陋室,是我的栖身之地。父亲回来,仿照农村的建筑风格,搭了一间小柴房,存储捡来的干柴和一些杂物。我坐在柴房下,紧靠着火炉,徐徐的温暖合拢我。夜已经很深了。农村的家,此时应该在飘雪吧。回忆小时候早早起床,妈妈做饭的炊烟飘过窗户充盈卧室,我循着这种熟悉的味道,翻身将脸贴紧玻璃。啊,窗外是朦胧可见的雪,已经积了厚厚一层,还在不停地飘落。小城是没有雪的。我不可能像小时候,早上起来推开门一看,整个世界一片洁白。没有,小城是没有雪的,只有冷冷的雨,有意无意地稀稀疏疏地落。身处异乡,童话的谎言也经不起推敲,童年的记忆已经隔了久远的时间距离,不再真实。

越来越冷了,燃烧的火抵不过冷气的侵袭。孔明灯很少了,很久才出现一盏,孤零零地,向高空飘去。不过,一盏灯火给我感激不尽的温暖。我便做一个忠诚的观众,目送它的离开。我总是对着各种各样的天灯许愿,这些愿望无一不是坠落于地。很长的时间里,没有孔明灯了,也没有烟花和爆竹的声音,整个世界突然安静,安静得有几分死寂。

我不得不承认一些已定的事实。父亲和母亲未在家,此时我独处一间陋室,思想是格外敏感,敏感得带着丝丝的脆弱。想象,在这样的环境中,像一只精神抖擞的猫头鹰,把现实、记忆和环境不断地掺杂在一起,一些光怪陆离的思维无声无息地幻想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知道,若是此刻正逢一场洋洋洒洒的大雪,母亲正在火炉旁生火做饭,父亲在隔壁继续白天未完的家具打磨,忙着粉刷和上漆,我也不会以为这就是曾经令我亲近怀念的家。这不是一个完整的家,无论用多么先进的技术还原那时的场景,像许鞍华执导的电影《黄金时代》,我也不可能体会萧红被嫌弃的一生中所碾压出来的对生命的热爱与追求,因为我不是萧红,这个时代不是民国时代。总是少了些什么,才让我仍然觉得想象的画面永远是那么突兀,色调不协调,环境和人物不一致,甚至连我自己,也变了模样。

诚然如此,不可否认,妹妹离世已有两年了。兄妹之情,亦不亚于血浓于水的母子之情。正豆蔻年华,妹妹突然离世,于我的打击犹如晴天霹雳。哪怕已是两年后,每到春节,我还是惴惴不安,内心忐忑。我所知道的,是悲惨的命运对活着的人无情的摧残和压迫。春节,已经变成一个沉甸甸的词,将我们一家人的脊梁压成骆驼的驼峰。是少了妹妹吧!每个春节,盛饭拿筷子的时候,总会不免唏嘘几声,因为如今再也不能盛四碗饭拿四双筷子了。

孤独和寂寞的时候,以想象为酒,时间总会过得很快。孔明灯不见踪影,烟花和爆竹的声音消失殆尽。炉子的火,已经熄了,唯有几星火石在苟延残喘地闪烁,忽闪忽灭,做无力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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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平凡的感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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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许多感动,只是由于太平凡,往往让我们忽视,就像每天沐浴阳光,呼吸空气一样平常,视为自然的存在。也许正是因此而为生活平添了不少的遗憾。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没有感动世界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也没有遇到感动世界发生在我的周围,所以我很珍视我身边的平凡的感动,因为我平凡!

我女儿生病两周时间,上周一才开始去上学,感动由此燃起。我送女儿到车棚时,看护车棚的王姐看到我老远就喊:“张,你这段时间怎么了?怎么不见你了?咱们院有好几个人打听你,问怎么看不到你了,是不是有什么事了?”我解释女儿生病了并对关心致谢。送完女儿时又看到值班的邱姐,她又同样关切的问询,特别说起好几个人因看不到我而为我担心时,我很感动,因为我平凡。时隔一日的下午,又遇到一个老阿姨,她看到我老远就喊:“小张——”我停下来赶紧迎上阿姨,问阿姨是不是有什么事,阿姨紧走过来一把拉住我的手说:“你是到哪去了?怎么不见你了?这些天不见你,我特别担心,每天我都会在你家楼下望望你家的阳台和窗户,看看能不能看到你,但就是不见你,也看不到你的车。闺女,你去哪儿了吗?是不是有什么难事了?”我很感动,用力的拉着阿姨的手,对她说:“阿姨,我没事,只是这段比较忙。”阿姨已经九十多了,我不忍心告诉她,因为女儿病了,我理解老人的心。好多人嫌弃老人罗嗦,我更觉得亲切,因为这啰嗦中更含有爱,真挚的爱!所以,工作中每每听到老人说:“这闺女真好!”心里就特别甜,就会涌出一股平凡的感动,亦因为我的平凡!在我住的小区中老年人居多数,有人说老人事多,我则更觉得老人的可敬。生活匆匆,时间匆匆,我总是在匆忙中穿行,所以,曾经有老人不止一次的对我说:“小张,你总是忙还不忘帮助我们,我们也帮不了你什么大事,你有需要跑跑腿的言语一声,我权当是遛弯儿,我去给你办了……”还有老人常对我说:“你忙时就把孩子送我这儿吧,我帮你带一下……”生活中我给老人的都是力所能及的小事儿,但老人却时时给我以关爱,给我感动。曾经,杨妈为了送我自己亲手种的窝瓜而在我家单元门口徘徊许久;曾经,风雨来临之时无数次我的车被老人推进楼道;曾经,寒风中被老人的手暖暖握住,叮嘱我快添加衣裳;曾经,……

“红尘有爱化飞雨,雨作相思润红尘”。我是平凡人,生活在这随处可见的平凡的感动中!也正是这平凡的感动激励我迎击生活的困倦,驱赶生活的疲惫!也正是这平凡的感动倍感生活的温馨,品味无时的关爱!也正是这平凡的感动的存在,才让生活少了许多无奈的遗憾!所以,我珍视这平凡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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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超级住宅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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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过一个梦,梦见我住上了超级大型的多功能住宅。想知道它是什么样的吗?接下来,让我带你们去参观参观吧。

首先是大门,在第一层,它是用超合金做的,而且有5道密码,每道密码都配X光,可以扫描全身,X光一道比一道检查更严格。不管你在哪一道X光,如果密码门没有通过,就会让你重来。如果是住宅的主人或跟主人有关系的人忘了密码,不用担心,旁边还可以输入指纹。

进入大门,来到住宅里面的客厅。家具摆放得井井有条。主人如果想躺在沙发上休息,只需说一声“沙发到我面前”,沙发就能沿着轨道移过来。主人如果想看电视,只要说一声“打开电视”,电视就会自动打开,主人再说调到几频道,电视机就会变到几频道。来到餐厅,一个瓷质的餐桌摆在厨房前。主人有特制的微波炉,不管主人选什么菜,只要放进这个微波炉,3秒钟的时间就能把菜变熟。反把菜端上桌子以后,桌下隐藏着一个探测器,会自动检查菜有没有受到污染。如果有的话,可以对菜进行清理,以保证吃得放心。

然后来到阳台上,那里有自动椅子,上方有一块巨大的伸缩板,还有三个投影机,能把主人看到的“天空”背景投影到板子上,这样,主人就可以躺在椅子上,边喝柠檬汁边看着“天空”了,阳台上还安装了固定式AP型望远镜(我发明的),可以随时观测火星,真的很有成就感哦。

第二至四层的摆设和功能差不多和第一层一样,可以容纳更多的朋友到家里来玩。来到五层,是露天的。上面也照样有一块巨大的伸缩板,不过是透明的,而且功能和第一层的不一样:在天气好的情况下,完全不用遮住一点;要是天气不好的话,比如,下雨、下雪等,那伸缩板就会帮主人遮风、挡雨。要是在雾霾天气,伸缩板会根据雾霾的污染程度来决定伸多长。当然,还有负一层呢!那是主人的娱乐场所,里边有动感游戏厅,动感运动场,动感游泳池,动感电影院,动感饮料厅(是用来玩泼饮料的游戏的),这些设备的精彩级别就像魔幻的一样。

这种住宅加上地下室和露天层,一共有六层。每层约400平方米,总面积约2400平方米。哇,真不愧是超大型住宅!怎么样,你们一定也觉得很不错吧!在我心中,它真的可以称得上是“七星级住宅”啦!真希望能够早日住进这样的豪

宅,实现我的超级住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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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席慕容散文读后感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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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叶在告别树枝的时候,只来得及作短暂的告别。她在那一瞬间里快速飘落,在和绚的秋风中作了几个潇洒的自由翻转。

树叶一直把泥土看成是自己最终的归宿。她从春天寻找到夏天,最终在秋的季节里完成了自己的宿愿。

树叶把树枝看作是自己今生最爱的人。她知道,自己不是个要求完满的人。可对于爱情,她总是想方设法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完满。但是,让她赖以生存、充满希望的树枝上,不仅仅只有她这一片树叶。树枝说,他的爱,属于众人,而不仅仅只是属于她。

树叶是个爱幻想的人。在这之前,她用自己并不单纯也很实际的心猜度了几百上千遍,猜度着如何才能使自己毫不介意、没有痛苦而且很幸福地生活在树枝的怀抱中。

树枝对树叶说,今生他很幸福。他习惯了在每一季拥抱与呵护不同的树叶。那种眼花缭乱、赏心悦目凝视的快感,是任何人都无法企及的。

树枝的生活因为树叶一季又一季地来去或灿烂或黯然。只是,那份最初的神伤也因为太多的惊异与新奇而渐渐被轻描淡写。

树枝从不否认自己的世俗,但也不承认自己的花心。他想,既然上天给他一个完满的拥有,就应该习惯这种爱过一季又一季不同树叶的生活。

树叶生活在树枝的怀抱中,感到自己是卑微的。她无法拿“永远”这两个字来要求树枝,甚至来要求自己。她知道自己孱弱的灵魂,经不起太长久的等待。在很多痛苦的轮回中,她早就弄清了事物的本质与根源。就像,她已经清楚地知道她在春天到来在秋天离开一样。没有什么能期待永久的,除了那份永远只能埋葬于心灵深处那恒古不变的爱恋以外。

树叶知道,有些爱就如空中楼阁,经不起太长的期待,因为美丽,所以只能幻想。但这并不妨碍她把这份爱当作是一份纪念,深埋心中。以免以后,还有太多卑微的灵魂会来嘲笑她当初的信仰和执著。

树叶喜欢秋天。一切虽不能完满结束,但毕竟还是一个结束。树叶告诉自己,在深秋落下的最后一片树叶将会是自己。不再青绿,而是变成金黄色的焦灼。与树枝的告别,也不需要太多的仪式。点头、飞舞。不再拥抱,不再亲吻。算是最后一次约会。

扑向泥土的刹那,树叶还是微笑了。她开始喜欢秋风的味道,有种淡淡的成熟,夹杂着一丝苦涩的甜蜜。还有,即将拥她入怀的泥土,他的气息也是这般温馨。

幸福,在这一刻悄然而去亦或又再次降临。树叶儿渴望每一次激—情拥抱过后的甜蜜,犹如带着短暂的爱情放弃了最初的希冀与最终的遗憾。

我不是你最初的选择,却是你最终的归宿。泥土张开双臂热情迎接着树叶。树叶儿把自己一半的气息永远地留在了树枝上,然后义无反顾地扑进泥土的怀抱,与他重合,成为泥土生命里的唯一与全部。

树叶和树枝的爱情故事,永远都属于一季。风来了,也就吹拂起那么一点点余味。

岁月说,时间是一个很残忍的东西。它可以让所有来不及告别、来不及相爱的人拥有更加浓烈的回忆。它会让人带着一些残忍的记忆作深沉状遥想当初绝望过后的颓败。

树叶说,要感谢树枝,让她学会了成长;树叶还说,要好好爱着泥土,让她拥有了真爱的感觉。

树叶的这一生,爱过两个人。一个是树枝,是初恋,所以是青涩时的苦闷与成熟后的茫然。另一个是泥土,他是树叶最终的港湾,因为只有他那颗博大而包容的心能承载得起树叶无法再付出太多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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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超级偶像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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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把他当做我的超级偶像:一年级时我崇拜他会各种各样的数学题;三年级时我崇拜他对电脑了如指掌;现在我会崇拜他乐观的性格。在我心中他是独一无二的。

他已经而立了,可岁月的沧桑依旧无法将那可贵的童心磨灭。无论是开心还是难过,他总会敞开歌喉放生歌唱,似乎所有是都难不倒他。

他亦是可爱,每每因喝酒而惹至高无上的老婆大人生气时,总会乖乖认罪。永远遵守着“老婆最大老公第二”的原则。

孩提时的我,总盼望着早出晚归的他能快快归家。应该是应了父女同心这个词吧,我总能在嘈杂的闹市中听出属于他的声音。

当我像小豆芽一般长大时,他已经老了,可在我心中他依旧是他,那个活力四射的大男孩。我还是依旧喜欢他爽朗的笑声;依旧喜欢他工作时的兢兢业业。

超级偶像,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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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家门前的香椿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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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回家,看到妈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打香椿。竹竿的顶端有一个铁钩,可以用来钩下香椿芽。今年春来早,到现在已经是第三茬香椿。香椿太高了,妈手里的工具并不怎么听话,好几下才能钩下一个香椿芽。于是我走到妈跟前,接过她手里的竹竿说,妈,我来吧。妈不信任地看着我,你行吗?也难怪妈不相信,我确实很少干活,所以四十岁了,在爸妈眼里仍是没怎么长大。我却来了兴趣,对着香椿芽就是一阵猛攻,没三分钟,胳膊酸了,香椿芽也没打下来几个。于是有些泄气地靠在香椿树上,一本正经地说,妈,要不然我爬树去摘吧,这样成功的几率高。妈白了我一眼,这树你能爬上去?我吐了吐舌头。于是,妈又拿起那根长竹竿,继续打香椿。我赶紧跑进厨房,拿出一个面盆,将打下来的香椿捡起放在盆里。

妈,这个香椿树有多少年了?我问。

咱们搬到城里的第二年我栽的,差不多,应该有21年了,妈说。

怪不得这棵树又粗又高呢,原来它都20几年了。我惊叹。

记得我们是九二年搬到城里的,当年我爸买这个二层小楼是花光了我们家所有积蓄,大概是三万元。我爸那时候在粮库上班,那年头工资都不高,好在我妈是一个很会持家的女人,日子过得很节俭。家里养着鸡鸭,虽然不多,但多少可以贴补生活。最主要的是,我妈每年开春都会买两头小猪,养上一年,进腊月就可以出手,这样每年下来也积攒了一些钱。

妈是不愿意去城里生活的,她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内心里很惧怕城里的生活,最主要是进城了就没地了,不能种粮食,不能种菜,所有这些在农村可以自给自足的东西,进了城都需要钱去买。爸一个工作,维持一个四口之家,其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妈的担忧也很正常。可为了爸爸工作的便利,为了我和弟弟,妈,毅然拿出所有积蓄,支持爸在城里安家。

我和弟弟住进城里的家是非常开心,我和他住在楼上,一人一个卧室,很快我们俩就适应了城里的新节奏。妈是很长时间都没有适应,在农村时,无论是田里还是果园里,都有的她忙,虽然很劳累,但日子充实。到了城里,一下子闲了下来,妈心里空空的。我当时读高中,弟弟读初中,爸上班,所以妈连出去打工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家在小区的最前排,门前是一条比较宽的街道。在我家门前还有一小块空地,当时还不是水泥地。第二年春天,妈开垦了这一小块土地,说是土地,其实也就10平米左右的空地。妈整理好之后,就散了一些种子。不久之后,这小块空地居然郁郁葱葱了。小白菜、西红柿、西葫芦相继亮相。几场春雨后,长势更加喜人。后来,妈回了一次老家,回来的时候,居然带回了几棵月季花苗,甚至还有一棵一米多高小拇指那么粗的香椿树。妈将月季花栽倒了那块空地里,香椿树栽在了离门前一米的地方。

再一年的春天,月季花争相吐艳,浓郁的芳香引来很多路人留连的目光,香椿树也不示弱,明显地比去年高出一截。这片空地成了妈劳动的场地,劳动的成果也是非常喜人的。尤其是西葫芦长得最好,已经爬满门房的整个西墙。小区里很多家都吃过我家的西葫芦,也都对妈整理的这片“花菜园”赞不绝口。几年后,香椿树已经高过了门房,每到春天,四月下旬,香椿树都会长出鲜嫩的香椿芽,颜色暗红,待到香椿芽长到八厘米左右,妈就开始掰香椿芽了。因为大了就会老了,最主要的是及时掰下来,第二茬香椿芽才能很好的长出来。

香椿树在我们老家几乎家家都有,香椿芽是春天里乡下人都很喜欢的一种美食。其实我小时候是最不喜欢吃香椿芽的,别人嘴里的美食,在我嘴里确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味道。香椿芽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当然还可以切成小段跟猪肉和在一起烙肉饼。我妈最喜欢做的就是炸香椿鱼儿,可我不喜欢,所以很少吃,我妈那时候老说我没挨过饿,那么鲜美的食物都不喜欢。

我还记得,六年级的那年夏天,有天下午我去喊霞上学,可能是因为霞的父母下地干活回来的晚,所以我到霞家时,霞才开始吃饭。午饭很简单——凉面。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凉面居然没打卤。我看到霞妈妈从树上摘下几个香椿芽,洗净,用手用力揉搓,然后用刀切碎,放到碗里,撒上一些盐,点了两滴香油,放到桌上,便算是卤了。我惊诧地看着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控制不住想要说,这就是卤了吗?太糊弄人了吧,怎么能咽得下去!但我终究还是没说,跑到她家门口等着霞,因为我实在不想闻到香椿芽的味道。

路上我问霞,香椿芽做卤好吃吗?比西红柿鸡蛋打卤还好吃吗?霞说,当然好吃,这个季节我们家每顿都离不开香椿。其实我知道霞的家境很清苦,这个季节除了香椿芽其它蔬菜很少见,香椿芽,不用花钱,伸手就摘得到,那该是清苦日子里最醇香的味道了。只是,我依然没喜欢上那种香椿芽特有的味道。

大概是2000年,为了规划社区街道,我们家门前的那块空地要打成水泥地,尽管妈很不舍,但又不得不忍痛割爱。可为了保住那棵香椿树妈几乎是对施工头说尽了好话,再加上小区里的好多邻居一起求情,工头终于答应留下这棵树。没有了“果菜园”,香椿树成了妈唯一的寄托。这棵树已经高过一楼了。站在门房上会很容易摘下香椿芽,树高了,壮了,长的香椿芽自然也更多了。每次打下香椿芽妈都要这家送一把,那家送一把,这棵香椿树无形中还肩负着维持邻里友好和睦的重任。

怀女儿头两个月,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吐得我什么都不敢吃,人很快瘦了下来。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法设法地为我调剂饮食,效果依然不怎么样,有一度我都痛苦地暗自落泪。后来,偶然的看到妈晾晒在阳光下的香椿芽,已经呈半干的状态,随手拿起来,放在嘴里有意无意地咀嚼,奇怪的是,越嚼越有味道。后来居然依赖上这种被我打小都不待见的香椿芽,无论吃粥还是吃面条,都要有它才能吃下去,而且吐的次数越来越少。妈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马不停蹄地用香椿芽为我做成各种食品,什么香椿芽炒鸡蛋,香椿芽肉饼,香椿芽拌凉粉,真是奇了怪了,我居然吃得津津有味。一家人看我食欲大增,都跟着开心。真没想到人的口味会发生这样莫名其妙的变化,我原以为我是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香椿芽的味道呢,怀孕居然改变了我的长期以来的饮食习惯。妈以前常说我嘴刁,牛羊肉不吃,葱姜不吃,尤其对我不吃在她看来是人家最美味的香椿芽更是耿耿于怀,这下好了,我终于心甘情愿地而且还津津乐道地爱上了香椿芽,于是每年的春天就特别盼望门前那棵香椿树早点发芽。

其实,我最爱吃妈做的香椿鱼儿,我觉得这道食品不仅口感好而且品相好。香椿鱼儿是用鲜嫩的香椿芽制做的,当然少不了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鸡蛋、花生油这些辅料。第一茬香椿芽下树时,我会便迫不及待地催促妈快点炸香椿鱼儿,妈都会欣然同意,因为她实在是喜爱香椿芽,更喜欢用它来做一些家人喜欢吃的食品。妈做香椿鱼儿时我是一定会在旁边欣赏的。妈把精选出的香椿芽连梗带叶洗净用盐稍腌入味,这时油锅里以倒上花生油加热,待油五六成热时,妈会把香椿芽先沾上干面粉,然后再逐个地挂上事先用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蛋清和少许花生油调成的面糊,入油锅炸透,待浮起后捞出,沥净油装盘。因为此时的香椿芽一个个色泽金黄、形似小炸鱼儿,我一边欣赏一边急着往嘴里送,香椿鱼儿吃起来酥脆、香甜,带有淡淡的清香,几乎是一会的时间,盘子里的香椿鱼儿被我一扫而光,妈慈爱的笑着,继续炸着。

爱人说,想起过世的母亲时,有时扑进脑海的往往不是那母亲相貌,而是母亲身上焕发出的体味,那种体味是黄酱的味道。那些年,母亲每到开春就会蒸很多馒头,还要把黄豆一个一个挑拣出最好的,然后把馒头风干,把黄豆煮熟,用盐巴腌制在一个瓷坛子里,封好盖,慢慢的发酵,到了初夏,黄酱的味道就缓缓而来。而黄酱的气味,也几乎把辛苦的母亲浸透,她身上弥漫出来的,就是那种味道。所以他每次看到黄酱,就忍不住要掉泪,鼻子一翕动,母亲恍若就站到眼前。是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出一个人味儿,应该是很完美了,所以母亲的味道,一直氤氲在爱人的生命里。

我比爱人幸福多了,爸妈还很健康,我还可以腻在妈身边,偶尔也会像小孩一样撒撒娇,即便是妈唠叨我,说我长不大不懂事,对我来说都是极其慈悲的。在我看来,妈身上的味道无疑就是香椿芽的味道了。小的时候体会不到妈的辛苦,我自然也不懂得心疼妈,就像我小时候一点不喜欢香椿芽的味道一样;长大了,为人妻为人母,自然就深谙做母亲的不易,当然也就学着疼惜妈,依恋妈了,就像我爱上香椿芽的味道,依恋这种味道,其实,我是依恋着妈的味道。

是的,总有些记忆还那么清新,缱绻在时光深处,当时光把往事打磨得光亮,再重新摆放在我们偶然途经的路上,定格的是让我们感动的温暖。妈门前的香椿树,如今已经高过二层小楼,它在门前保持着永久的沉默,但因着妈的钟情,家人们的喜欢,这棵香椿树一定也荡漾着属于它自已内心深处的那份欣慰。它站成故乡的风景,在那方寸间的土地上,构成妈思乡的最美好的画面,而它香醇的嫩芽又延续着妈对我们永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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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惟愿死去是永生的散文诗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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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生命,渺小的像黄土地上的一粒沙尘

经不起一阵狂风的吹袭

就消失在骤然腾起的烟尘雾蔼之中

那些生命,同样渴望阳光的爱抚和与大地的亲近

却被瞬间的电闪雷鸣

永远击倒在“淘金梦”的旅途中

那些生命,把最简单的快乐和幸福

幻化为亲人眼里憧憬的富足和团聚的时刻

却被生活的阴暗驱逐走所有的渴望

那些生命,被某些人恣意的画上句号

或者只是要人心酸的抚恤单上

一串少的可怜的数字

即使贫困,生活的激情依旧

就像青春的船帆随风舞动

都不可能会经历一次死亡之旅

现场的痕迹,全都深藏在地下

那些血腥的记忆早被金钱和权利冲刷干净

尽管循环往复,却拨不动早已麻木的神经

死亡并不可怕,惟愿死去永生

可怕的只是会有很多无耻的借口

要这些无辜受难的人们无辜蒸发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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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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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张晓风散文《行道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可以说全文就是通过行道树这个形象阐述这个道理。何为神圣的事业?

应该是社会需要、人们需要的事业吧。如文中习惯于污浊的居民需要新鲜空气,燠热的夏天行人需要遮阳的浓荫,城市需要阳光,需要拥抱太阳的火热。这就是甘愿立在城市的飞尘里的行道树所从事的神圣事业。为此他们忍受着“常树”难以想象的痛苦:跟原始森林在吸露在玩凉凉的云的同伴相比,他们抛弃了优越自在的生活条件,总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在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城市里,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跟城市里繁弦急管、灯红酒绿沉浸于夜生活欢乐之中市民相比,他们在寂静里在黑暗里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苦熬着。他们还为城市的污浊,尤其是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于污浊而忧愁着,大有屈原“世人皆醉吾独醒”的悲悯与焦虑。但他们甘愿自我牺牲,牺牲并快乐着,因牺牲而深沉,因牺牲而神圣。

1981年,当张晓风的第四本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出版时,余光中先生为该书作序,称她为“亦秀亦豪”“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如楼肇明所说:“中国民族历来就偏向于柔弱的阴性思维,一部中国古典散文史,韩海苏潮以外,满眼芳草凄凄的阴柔之美。”而她是一位从一般女作家狭隘局促的闺秀天地里突破出来的闯将。

从《行道树》这篇短文里,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大地上的山川草木,对行道树只有宗教性的虔诚才可以相比拟的感恩情感;感受到了作者“那涵天负地般的广阔的胸襟,以辽阔思维空间为背景对生命价值的沉思。”(楼肇明语)读来立在城市的飞尘里,忧愁而又快乐的行道树,痛苦而又神圣的行道树,让我遐思翩翩,似乎看到了模糊而又真切的无数身影和脸孔,他们所从事的就是神圣的事业:革命、国防、科学、教育等等。他们卓越不凡抑或默默无闻,但毋庸置疑他们的神圣在历史的星空熠熠闪光,在现实的水面沉浮激荡,在人心的神龛备受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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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时光风靡了谁的旧背影散文

全文共 4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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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接近高考的最后一个多月,似乎每天每时每分每秒都紧张得过的飞快怕被谁抓住尾巴一样。黑板上方腥红的高考倒计时被刻画的尤为明晰。雪白的试卷从头顶滑落的速度比雨后春笋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这样一个危机四伏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的时候,姚小雨在放学的路上看到杨乐乐和一个男人在马路边拉扯着。杨乐乐平时的不可一世被现在的情景摧毁的不复存在。看得出来,杨乐乐很痛苦。

姚小雨匆忙快走了过去,几个同学好奇的在后面跟着。

两人的话题似乎是关于一个女人。是的。杨乐乐拽皱了那个男人身上几百块都买不来的西装骂他是个负心汉。那男人显然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她如果在不松手他就要报警了。说着就要拿手机。杨乐乐已经哭出来了。

姚小雨快步跑上前去抢下那男人的手机,同时正对他惊愕并愤怒的脸。

“你打一个电话试试。”姚小雨拿着他的手机,耀武扬威般的语气。他看着姚小雨身后的几个同学,自知现在如果有什么事他不会占到便宜。语气软了下来:“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就想问问你,凭什么欺负我女朋友。”姚小雨瞄了一眼杨乐乐,她一脸错愕。男人也是不可置信的眼神。后面同学有点起哄,却又不敢有太大声响。

“我……”男人看我一个17、8岁的孩子竟然如此跟他说话,顿时语塞。

一巴掌甩到他脸上,血红的印子立刻浮现,姚小雨立刻拉过还在呆立的杨乐乐向回家的反方向跑去。留下哄闹的同学和愤怒不知所措的男人。

1

草坪上的风来的特别惬意,一旁的杨乐乐已经没了刚才的委屈,看着她,不知该笑该哭。

“那个男人是我男朋友,他找别的女人了,我不甘心,找了他好久才找到他,所以发生了那一幕。”杨乐乐的语气里,没那么多悲伤了。

“不用说我也知道,杨乐乐。从我知道你开始,这种事我都看习惯了,你怎么就那么没出息呢。不过是个男人,干吗那么过不去。”

“我们都说好今年年底结婚的。没想到他却这样……应该是又想到当初和那个男人的种种。”杨乐乐眼里又有了光亮。顿了顿又说:“小雨,你不懂得。”

姚小雨立马来劲了,“我怎么不懂了!他再想跟你结婚不也是没结嘛,现在不还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过去了,就让他永远是过去式!曾经再怎么恩爱也是曾经了,也许明天你就会见到他和另一个女人手牵手进教堂念着致辞呢。”

失恋中的她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所谓安慰吓了一下。愣了愣。看着姚小雨,翕动的嘴唇好不容易挤出几个字:“小雨,你长大了啊。我竟然都没关注过你。”

“那是自然,这么多年来你自然不会注意我,我只是家中不怎么出彩的丑小鸭,你才是大家的白天鹅,是么。姐姐?”

她不再说话,把头埋的深深的。沉默了良久。

姚小雨就在她旁边静静的坐着,欣赏她。这么多年来,杨乐乐在姚小雨心中都像个特别完美的女神,什么都优秀长得也漂亮,家里人也都特别喜欢她,哪像自己。一直以来成绩平平什么都不出众。就是一个丑小鸭。但其实如若不是杨乐乐一家当初收养自己,说不定自己连做丑小鸭的机会都没有。

2

15岁之前的姚小雨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院长告诉她说她的父亲把她抱到这里的时候破缕褴衫,几乎要倒在孤儿院门口,把她放在那里后却如释重负一般决然离开。她的命运从那时被写成和一群也是从小失去父母亲人的孩子一起成长并看着同伴一个个的被好心人领走离开这个孤独的地方满脸不舍尽管心里痛恨到极点。13岁时的姚小雨曾有一次被领养的机会,却被她让给自己的好朋友王落落了。直到15岁,她遇到杨乐乐的家长。那时杨乐乐好像也是失恋了,不知怎的硬是要领养一个小孩子,到了孤儿院后看到姚小雨倔强的眼神,便下定决心要把她带回家。姚小雨一开始是拒绝的,她好像不怎么喜欢杨乐乐。都已经20好几的大人了,却还是疯疯癫癫的不正经。姚小雨看过报纸,杨乐乐这样的人。典型的80后,颓废的典型。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杨乐乐和姚小雨单独呆一晚上,姚小雨第二天就去和杨乐乐一家人办了户口手续。

好久以前的事了。怎么又想起来了呢。哎。

扭头看到回神的杨乐乐,眼睛里没有泪水没有悲情,一脸波澜不惊。正常的杨乐乐。也不用那么快吧。

“你,没事了?”姚小雨明显被她这种过于速度的恢复方式吓到了。

“嗯。小雨,回家吧。”杨乐乐拍拍身上的土,干净利落。起身就往回走,黄昏下,日光把她的背影晃得特别沧桑。突然间的感觉。错觉吧。

走到村口杨乐乐突然抱住姚小雨,嘴唇噏动着。终是没说出任何。姚小雨拍拍她的后背,走吧。爸妈该着急了。

3

杨乐乐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多彩着,当然,雷打不动的是她在失恋后在家死皮赖脸的呆的一个星期。也不是失恋打击有多严重,而是这次她的男朋友是她的上司,她得重新找一份工作。

高三生活恨不得把24小时当成25个来用。姚小雨对于同学们一个个疯子似的复习方式嗤之以鼻。是的,早在高二的时候姚小雨就已经顺利考上一所艺术学校,所以她不会像那些前途没着落的高三迷茫的莘莘学子那样拼了命甚至不要命的学习。她前面的一个女生每天都带着mp3,为的是能够记住老师每节课说的话,回家的时候一直听着可以加深印象,她还有一套常人难以接受的理论,起码姚小雨不能接受。她说在睡觉的时候也听着会让这些话刻印在脑子里。这样就不会再忘了。数学课代表也发明了一种记忆方式。记忆宫殿。这种恐怖的记忆方式姚小雨在网上看过,是用一些特别怪异恐怖的图案来刺激大脑从而加深这项事物在你脑子里的印象。

杨乐乐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在一家报社当首席记者,这真不是随便一个人一到一个单位就能直接做到的。似乎她寻找了另一种为人处事的方法很快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杨乐乐依旧是杨乐乐。

高考前一个星期放假回家自己复习。姚小雨便和杨乐乐整天厮混在一起,杨乐乐公司聚会,姚小雨以家属的身份出现。杨乐乐指着一个英气的男人靠近姚小雨,“你的下一个目标?”姚小雨心神领会。但杨乐乐的回应却让姚小雨着实愣了。杨乐乐羞涩的,点了点头。

姚小雨又仔细的看了看那个男人,问旁边的长得像阿姨的姐姐,“他叫什么哦,姐姐?”

“姚宇。”女人笑得花枝招展,她不晓得自己这个行为多么遭人嫌。

“哦,姚宇。姚宇。”姚小雨心里默默念着。

其实很多事,她也并不是不知情。

4

临高考姚小雨心血来潮的想回学校看看这个时候的校园会是什么样子。人人都要离开这里,应该很萧条吧。

很惬意的散步。校园里果然冷冷清清,很少人像她这么闲。也许只是一些路人甲乙丙擦身而过。才发现原来学校的操场那么大。一个人晃啊晃的竟也用了半个多钟头。塑胶跑道踩下去原来是软软的,以前怎么都觉得它是那么生硬,硌的脚疼。教学楼原来也可以那么高大,也不过是五层楼而已,从楼底向上望去,还能被刺眼的阳光捉到。

就是刺眼的阳光里,多了一道影子。直直的坠落,“嘭”的一声后,平静的趴在地上。姚小雨看着眼前血泊里的女孩。双眼都没闭紧。鼻孔和眼睛都在不同程度的渗着血。抽搐了两下,不动了。只是血液还在不停的流动着。从身子里渗出,溢满至全身,流动着。长长的头发像被拨动一般,招手,招手。姚小雨愣着,只是愣着。没来得及尖叫,跑开,逃离了现场。

姚小雨躲在被窝里谁都不见,爸妈在外面一直问她怎么了,她只是缩成一团,不住的发抖。什么话也不说。后来嘴唇都白了。

杨乐乐被吓坏了。她被一看到她就扑上来抱住她不住发抖的姚小雨吓到了。跌落一般的,从床上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抱住了杨乐乐。她轻轻拍着姚小雨的肩膀问她,小雨,怎么了。姚小雨用闪烁的目光看着她,泛白的嘴唇抽搐,发不出声音。

杨乐乐被这样抱了整整一晚上,后来渐渐冷静下来的姚小雨断断续续讲述,那女孩如何坠落如何突兀的出现在她面前,以怎样的姿态。未闭紧的眼睛里藏着的是怎样的神情,那种眼神被姚小雨窥视,剽窃一般的。而后那个女孩就闭上了眼。血就顺着她的身子流啊流好像到了自己身上一样。杨乐乐知道,这个女孩肯定是受不了高考的压力才选择这条不归路的,可却被可怜的姚小雨遇到,杨乐乐很难过,真的很难过,所以她那晚忘记了安慰惊魂未定的姚小雨,更加紧紧地抱着姚小雨,一晚上没松手。

第二天这件事出现在各大报刊上,杨乐乐作为首席记者自然了解了更多,关于那个女孩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她不好说出太多,于是一篇名为某校高三一名女生因为受不了高考压力临近高考时竟然选择轻生的报道应运而生。她知道,那天不只是那一个女孩的尸体。

5

姚小雨坚持去参加了高考,她说关于那个女孩她已经放下,不过是被吓到了而已,现在没事了。杨乐乐依旧心疼的表情,请了几天假,为姚小雨端茶送水鞍前马后的。姚小雨用不着这些。也没拒绝。

高考后的日子轻松了许多,应该开始在家过闲散的生活。姚小雨却不和同学们聚会。也不通知考得好不好。只是整天闷在屋子里不知道做些什么。杨乐乐告诉家人说她和姚宇一个月后要结婚了。姚小雨怔了怔,又回房了。

一个月时间须臾即逝。高考成绩下来了,一家人却被杨乐乐即将来临的婚礼搞得一团糟。请嘉宾印喜帖挑礼服等等等等。杨乐乐的嘴咧开了花,姚小雨却经常沉默着。

那天姚小雨把杨乐乐拉到草坪,问她。“他对你好么?”

杨乐乐乐不思蜀,“嗯嗯嗯,很好呢小雨。”

“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去西安。”

“为什么,不是早就定好的在这里陪着爸妈么。小雨,怎么可以这样?”

“婚礼要进行的很顺利哦,也许我不会参加了,本来还想当你的伴娘呢。不过,我会祝福你们的。杨乐乐,你怎么这次就能钓到这个金龟婿呢。”姚小雨转变话题,她知道杨乐乐很好哄得。

“因为你姐姐我有魅力呗。哈哈。”如此得意忘形的笑。杨乐乐,你还真是个乐天派哎。轻佻气氛稍露却转瞬即逝,杨乐乐追问她:“还是因为他么?”

“嗯。我打听到了,他现在西安,我现在去,也许可以找到他。”

“那么多年了,怎么还是放不下他呢。他当初可是抛弃了你,是我们给了你新的温暖生活。”

“也许你应该记起你3年前给我的承诺。你说过我当你三年妹妹,三年后让我去找爸爸。”

“我以为会留住你,原来,你的心,只为和你有着一样血的人。那你知不知道我当初为什么非要收留你!”

“也许你不说会更好点,我可以继续保留你在我心中完美姐姐的形象。”

“原来你都知道啊。”

是啊,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的事,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呢,姚小雨在心里自嘲。若不是你们,我也不会有这般田地。若不是你们逼得我父亲走投无路他怎么会把自己最亲爱的女儿丢在孤儿院。而你,又何苦多此一举收留我呢,到底还是要去找父亲的。

姚小雨起身离开,杨乐乐拉住她,“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声音里没有感情,挣开杨乐乐的手,姚小雨的背影渐行渐远。那是第一次亦是最后一次杨乐乐见到她的背影,在落日的余辉下,显得那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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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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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五嫂的一生,也经历了人生的太多磨砺,生活当中也是充满了艰辛。虽然五哥从小总是穿着露着脚趾头的鞋和补着补丁的衣裤,还总嚷着吃不饱饭,但啥事都难掩饰他快乐的天性。除了上学时间,他每天都跟村子里的同龄的男孩子们山上抓野兔、树林里逮野鸡、小河沟抓鱼,到处疯玩。除了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要么天黑需要个地方睡觉,他就好像从来没想着还有个家。有时候因为放学了不去拾柴火打猪草,大姨气急了便用烧火棍狠狠揍他,他却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又夺门而逃。就这样无拘无束,疯疯癫癫中他一天天长大。

大姨和姨夫吵吵闹闹辛辛苦苦一辈子,除了他们一生居住的老屋什么财富也没积攒下,只是养大了五个结结实实的儿女,拥有了人丁兴旺热热闹闹的大家庭。

大姨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暴脾气,姨夫则不温不火做啥事都慢吞吞。大姨忙里忙外不停歇,姨夫则吃饱饭一推饭碗,拿起书本啥都不管。于是,大姨就开始磨叨:“我这哪里是嫁了个男人,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争吵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在那个家庭里经常上演。

表哥表姐们是在大姨的河东狮吼中,大姨夫的唯唯诺诺中成长的。大姨的暴脾气不仅针对姨夫,也经针对他们的孩子们。无论哪个孩子在外惹了祸,都逃不过大姨的鸡毛掸子、笤帚疙瘩或者烧火棍子。可是,大姨唯独管不住我的五哥,她最小的儿子。

上初中的时候,五哥的新乐趣就是围着女孩子转。大眼睛的五哥本来就长得帅,又会吹好听的口琴,女孩子们都愿意和他玩。再加上五哥从小就脸皮厚,又敢于甜言蜜语跟女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因此,极有女生缘。于是大家添油加醋的疯传五哥今天跟这个姑娘搞对象,明天和那个姑娘谈朋友。大姨知道后,本想把他暴揍一顿,可是十六七的男孩子,大姨的棍子还没落下,五哥跑掉了。大姨气呼呼地在后边追着骂:“这个兔崽子,人不大一肚子花花肠子。”

大姨的五个儿女除了遗传了父母的大眼睛方脸盘之外,一定也遗传了他们潜在的音乐细胞。村里有会拉二胡吹笛子的老人,哥哥们就经常过去跟他们请教演奏技巧。哥哥们一边学一边琢磨,二胡笛子都能演奏得有模有样。每当大姨家的乐声响起,周围的人都夸奖说大姨家有个家庭乐队。而五哥是其中最棒的,除了演奏乐器他歌也唱得极好。

十九岁那年,五哥把五嫂领进了门。五嫂比他大一岁,长得白白净净,眉眼弯弯,面如桃花,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眉目含笑。长辈们不免为这歌俊俏闺女担心,这么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能否管住那个只知道玩的花心大萝卜,会不会被他欺负得哭都找不到地方,大家担心这一朵鲜花怕是插在牛粪上了。

五嫂的娘家极不同意这门亲事,她家在镇上,五哥家在乡村,五哥家里哥们多,又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般配。可是,这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心里早有了准主意,硬是执拗地嫁了过来。刚过上小日子的时候,如胶似漆,日上三竿还挂着窗帘不出屋。再过一段时间,听大姨说,小夫妻关系好着呢。大姨就经常看到五哥在床上睡着,五嫂用扇子疼爱地给他扇着凉风,五嫂的温柔一定是五哥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五嫂的娘家在镇子上开着一家饭馆,五嫂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厨子,因此五嫂中学毕业了就跟着在饭馆里忙碌,顺便也学了炒菜的手艺。婚后不久,五嫂就哄着五哥和她一起回她娘家的饭馆里去帮忙。五哥也求之不得,他起初难免是被那些鸡鸭鱼肉美味食物所吸引。在饭馆忙碌的日子里,五哥逐渐喜欢上了烹饪这一行,也学起了厨师的技艺。在五嫂的劝说下,他还去报了个烹饪班系统学习,并考取了厨师证,也算有了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

不久我美丽的五嫂便怀孕生了个大眼睛的女儿,那个小姑娘天性腼腆,见人总是害羞的躲到妈妈身后去。五嫂又顶着被罚款二万块钱的危险,怀了二胎。这下生了个男孩,我的这个侄子,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孩子。这些年,五哥虽然一直在饭馆里上着班,做出的菜也越来越色香味俱全,可是他的心思都在这个家上。一双儿女漂亮的妻子,五哥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她们,只想多陪在他们身边。做厨师经常要早出晚归,节假日也不得休息,五哥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份工作。

于是,五嫂便和五哥商量,自己筹钱也开个小饭馆。后来两个人到镇子上租了门脸房,准备那些做饭的家伙什,把饭馆风风光光开了起来。大姨不得不过来帮着带孩子,大姨那时候已经六十多了,经常力不从心,于是又开始骂大姨夫:“那个死鬼老头子,啥忙都不帮,这辈子他死了我也不想他。”

凡是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条街上,有大大小小三四家饭馆。你不努力经营,就没有客人登门,就赚不到钱。于是,五哥五嫂每天早晨三四点就起床做早点,准备各种馅饼,烧饼,油饼,还有粥,汤,豆花等等。开饭馆的忙碌和辛苦,不是一般人能坚持下来的。中午除了来点餐的散客,还要做出几大盆的各种肉菜和素菜,为的是满足工厂里的工人和附近的民工。他们是吃份饭,可以任选的三样菜,米饭多少随便盛,一份饭八九块钱。五哥的饭馆饭菜经济实惠,价格合理,味道符合大众口味,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于是生意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忙碌。哥哥嫂嫂脸上整天都乐呵呵,日子在累并快乐着的节奏中一天天过去。

曾经天性顽劣的五哥依然玩心不改。听五嫂说,每年春节,五哥都花钱买来上千元的各种花炮和鞭炮,装了几大箱子。当大姨家的大家庭一起过大年的时候,五哥家的那些鞭炮总在村子了响得最持久,五哥家的花炮也总是最灿烂。过年饭馆歇业的那些天,我的哥哥们又聚到一起,吹拉弹唱,好不热闹。不过,此时的家庭乐队还填了新的乐器,架子鼓、萨克斯五哥玩的得心应手。我的喜眉笑眼的漂亮五嫂此时任凭着五哥疯玩,即使五哥花了太多钱在玩乐上,她也只是微笑着不阻拦,目光还总是紧紧地追随着我英俊的五哥,那目光里有赞许也有崇拜。

我不爱言笑的大姨夫七十出头时患了肺癌,尽管几个哥哥费劲心力为他寻医问药,终归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姨夫离世之后,大姨仿佛变了一个人,一天不知道要哭上几遍,思念老伴郁郁寡欢。原来,夫妻尽管一生争吵,到老也是最稳固的依靠。失去了老伴的陪伴,大姨的精神也一蹶不振,没过两年就得了尿毒症追随大姨夫走了。

经历了父母的变故,五哥仿佛消沉了许多。五嫂和两个孩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五哥和五嫂从来不吵架,五嫂总是笑眯眯看着五哥,眼里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五哥婚前的那些纷纭情事从遇到五嫂后便都烟消云散,再也没人提起。五嫂仿佛有某种魔力,能把五哥的心收的服服帖帖。即使是五哥情绪最差的时候,五嫂的陪伴都好比是一剂良药,能使五哥暂时忘记那些伤心事。

那天,五哥突然来找我借钱,说是要在镇子上买个两居室的楼房,不想总回到村子里居住,他为了这个借了不少外债,好在五哥的楼房顺利买到手,也算完成了心愿。但是五哥五嫂不得不加倍地用心经营饭馆里的生意,赚钱还那些外债。几年过去了,忙碌的五哥从失去父母的阴霾中走了出来,忙碌但快乐的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

春节的时候,失去了父母的哥哥嫂嫂们都集中到五哥的饭馆一起吃年夜饭,依然欢乐地燃放着五哥准备的几箱子烟花爆竹,在五哥家的聚会要持续三四天,他俩每天做饭炒菜忙不完。大姨家的年还是过得热热闹闹,虽然这个大家庭从以父母为中心,变成了以最小的五哥为中心,那个大家庭团结的家庭气氛却依然没变。

五哥在农村的院子里,盖了几间新房,除了必要的客厅卧室之外,他装修了一间KTV包间,还配上了最好的音响设施,可以不出家门随时K歌。再加上他那些架子鼓、萨克斯、二胡、横笛、唢呐、口琴、电子琴等乐器,完全可以装备成一个小型乐队。五哥说等他不开饭馆了就专心玩他的音乐,组建他的乡村乐队。

那一次,遇到五哥五嫂,他们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脸上的皱纹也明明显露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我问五嫂最近忙些什么,五嫂告诉我,忙着给儿子又买了个楼房,还在开饭馆,还在还房贷。我劝他们,你们也歇歇吧,都这个年龄了,再拼命干活早起晚睡,身体可别弄垮了。五嫂神秘的笑着告诉我,不能闲下来,要不你五哥就要整天玩了,咱得让他一直有事干。

我忽然心疼起五哥来。我这个五嫂在她喜眉笑眼的背后,原来是牵着五哥不停地为生活而奋斗。想想五哥这些年开饭馆受的累,与他现在有房有车有家有业的幸福生活,真不知道应该为他高兴,还是为他心酸。五哥那个开农村乐队的打算,看来还是遥遥无期,尚在五嫂的计划之外,不知道五嫂啥事能让五哥闲下来。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一个人不能自私地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他还要有家庭,有他的责任和义务。或许,五哥就是个最幸福的人吧,因为他有一位懂他疼他而且能正确引导他的妻子。五哥从儿时的顽劣无知、不学无术,在婚姻里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和发展。

对于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又不高的五哥五嫂来说,他们夫妻俩虽说已经在一起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没去想两个人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这个问题,或许他们的父辈也没有教会他们夫妻间应该如何相爱,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也感受到了婚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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