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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20篇

《活着》是中国式的黑色幽默片,也是跨越年代较长的一部影片,被部分观众和影评人推崇为张艺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下面是开学吧网为大家整理如果的电影观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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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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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轻生。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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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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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讲述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精心培育五只小狼成为狼王的故事。狼崽们在出生后不久,就有一只小狼离开了世界,母狼紫岚并未因此事而感到沮丧,而是继续精心地培养他们。狼和人都有一点地相似之处——执着。每次喂奶时,母狼紫岚总是先让老大喝,其它的狼就不甘心。渐渐地不知什么时候老大失踪了,母狼知道后,她的心受到了重重的打击,还差点跳崖自杀。但她又回想起自己的梦想,重新站了起来,继续为梦想而奋斗!

不知过了多久,母狼紫岚所有的幼崽都陆续失去了生命,母狼要子女成为狼王的梦想彻底破灭了。当她看见别人家的小狼在捕捉食物时,心中又燃起了梦想的火花——再生几个儿子!她发誓:一定会培育它们成为群狼之首的。可惜!尽管母狼紫岚怎样努力,也无济于事。

从母狼作为一个母亲开始,她就已经在竭尽全力为梦想而奋斗了。通过小说中“认真”、“总是”这些词的描绘,我可以感受到母狼紫岚是在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达到目标。虽然母狼紫岚没有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狼王,完成自己的梦,但她这样坚强不屈执着追求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狼王梦》这部小说虽然结局是悲情的,但我从中感受到的是母狼追求梦想的积极方面。动物活着都有执着追求的梦想,何况人类呢?人生虽然短暂,但有梦想的人生、执着追求的人生会焕发别样的光彩!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

__不是也号召我们要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吗?有了目标,有了方向,还等什么?拿出行动吧!从现在开始,埋头苦学,向着梦想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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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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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我不得不为小女孩的凄惨生活感到惋惜。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平安夜的晚上,小女孩的父亲让小女孩上街卖火柴。那晚天气非常的冷,身上只穿着一件十分单薄的衣裳的小女孩被冻得直发抖。当她点燃第一根火柴时,她眼前出现一个餐桌,她幻想着她在大口大口的吃烤鸭,可这个景象很快就消失了;当她点燃第二根火柴时,她幻想自己坐在暖炉旁,她把手伸到炉前烤了烤,一阵风吹来火柴被熄灭了,暖炉也不见了。当她点燃第三根火柴时,她死去的外祖母来看她来了,她乞求外祖母把她带走,外祖母答应了她,并告诉她她们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当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她时她已经去了天堂。

我和小女孩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此时此刻,我不得不为小女孩的凄惨生活感到惋惜,不得不为她的悲惨命运感到悲痛。

当无知的小男孩把小女孩的仅仅一双木鞋抢走时,我多想送给她一双保暖鞋;当小女孩幻想着自己在吃烤鸭时,我多想把我所有零食都给她;当小女孩看着别人家的小孩在圣诞树下许愿时,我多想把我所有的愿望都送给她。可是这些都是不可能的,因为小女孩已经不在了。不过,这世界上还有很多像小女孩这样的贫困儿童需要我们的援助之手,所以,我们要竭尽所能去帮助他们,要把这些贫困儿童带出困境。

当天空中的礼花又绽放时,我想这一定是为小女孩和她的外祖母绽放的吧!愿她们在天堂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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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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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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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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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看过书的简介,经过细读后更是别有一翻滋味。男主角具备了高富帅,女主角自然就得是一个有内含的灰姑娘。虽少了些人情事故,但也从书中不同性格的人物中看到了不同角度的爱情观,从而让人深思。

两个主人公伊丽莎白与达西对彼此的态度上都或多或少的有过傲慢与偏见。在伊丽莎白眼中,达西是傲慢的,因为他不屑与像她这样无钱无势的人说话,更瞧不起一心想把五个女儿都嫁给有钱人的妈妈,还有两个爱慕虚荣的妹妹更是让达西懒得理睬。所以伊丽莎白一家人都讨厌他。而爱情这东西从无到有也是一种另样的奇迹。达西对伊丽莎白从不屑到爱慕也许连他自己也解释不清吧。旁观者清,我想就是因为她在达西眼里是个另类吧。她不像周围其它女孩那样围着他说好话,也不会故意摆弄身姿来吸引他的注意,所以在上流社会待久了的他才会注意她,对她好奇,才想要了解她,因为与众不同爱上了她。这现在已是太多偶像剧里用过的桥段了。好吧,我们回到故事。达西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受到拒绝而深受打击。于是他给她写了封长信。伊丽莎白应该是从这封信开始对达西放下了偏见。信中解释了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而后的几次会面后,两个人便冰释前嫌,相互产生了爱慕。当然偶像剧嘛,怎么会让男女主角一帆风顺呢!伊丽莎白的妹妹少不懂事,跟一个及不靠谱的人私奔了。而这个人当初还向伊丽莎白示过好,并且说过达西先生们的坏话,当然误会早在那封信里解释过了。(天哪是好久没有写东西了吗?好多字都不会打了。)于是伊丽莎白告别了达西回家帮助家里解决这个让人羞耻的事。哪怕和家里人一起分担一下忧愁也是一种精神安慰吧。

事情是伊丽莎白的姨夫帮忙解决的。当然这需要很多的钱,因为那个及其不着吊的人欠了很多赌债。而那个不争气的妹妹却被爱情充昏了头脑。一味的沉浸在这注定不会幸福的美梦中。结局还算是令人满意吧。后来伊丽莎白得知,是达西暗地里帮忙,为那个人还清了赌债,还答应每年都会给他一些钱做为家境补贴,还给他找了个不错的职位。好了,写到这大家也都知道已到了偶像剧的尾声了。就像所有的偶像剧结局都是圆满的一样,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哦对了,写到最后忘了介绍伊丽莎白的姐姐了,她是一个非常随和的人,把所有事情,所有人都想的那么美好,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因为所有人在她眼里都是好人,书中她和达西的好朋友相爱,也成为一段美好的佳话。还有一个妹妹也很有意思,也许是书看多了,总想把所有事情都理出个道理来。另一个妹妹年少时也有过不懂事,但是后来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影响下也变得落落大方,后来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描写的很鲜明,阅读的同时也时常与现在的生活和人物进行对比。此时此刻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性格决定了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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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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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的夜空特别美丽,星星顽皮地闪烁着快乐的光芒,天空不时地盛开一朵又一朵的烟花……因为,今晚正是除夕之夜。假如是以前,我一定会逛街,或者坐在大厅里看电视,可是今天,在这快乐的气氛里,我却没有从悲伤里摆脱出来。因为,我想起了著名作家安徒生笔下的一个感人的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

“她把小姑娘抱在自己的臂上,飞了起来,飞向上帝。”每当我读到这里,不禁在心中呐喊:“来吧,来吧!请来到我们这个天堂般的新中国!我们一定会给予你无限的欢迎!瞧,这儿有你的小伙伴,有你最向往的幸福生活,还有千千万万个疼爱你的奶奶!”

可是,她没法来了,因为“在除夕之夜,她冻死了,她缩蜷在墙角冻死了!”看到这里,我的心在呐喊:“小女孩,你为什么会得到这么不公平的待遇?”她本应像我们一样,每天背着书包上学去,和同学们在一起思考,做游戏……然而,她什么也没有!在那个吃人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她只能得到贫穷和痛苦!

比起小女孩,我们的生活好多了。我们每天都沐浴在党的阳光雨露中,吃得饱,穿得暖。每天都戴上鲜艳的红领巾,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上学去。对于生活问题我们从来都不用担心,更不必像那小女孩那样为了挣钱,在除夕之夜里顶着寒风去卖火柴……

“呯!……呯!……呯!……”不时响起的烟花声打断了我的沉思,我赶紧把头伸出窗外,那烟花在空中一个接一个地盛放,美极了!此时,我仿佛看见了小女孩和她的奶奶正在烟花里站着,走进新年的欢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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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地心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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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叫作《地心游记》,它的内容非常精彩,可以说它是我小学阶段读过的众多书中最爱的书之一了。

第一次目睹《地心游记》的“芳容”是在学校的操场上。那天学校老师请同学们上台自由推荐自己最爱的书,一位男同学上台介绍了这本书,说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主人公黎登布洛克教授是他最崇拜的人。最崇拜的人?我的好奇心被激起了,仔细地看了一下封面,书面印刷简洁醒目,橙红两色相间,上面有四个大字:“地心游记”。字上方一个红色方框内是黎登布洛克教授正在探险。他惊讶的神情让我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暗暗在想,回家一定要让妈妈买给我。谁知学业繁忙的我竟然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差点与《地心游记》失之交臂。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意外的又发现了它的踪迹。在那一堆琳琅满目的图书中,我一下就看到了《地心游记》,它不仅是新课标必读名著,还是全国优秀畅销书。我如获至宝,立刻拿起它走向妈妈,告诉她我想买这本书。妈妈翻看了简介和目录,说:“嗯,这本书还真挺好的,但是它的版本很多,我们回家上网看看在网上买是不是便宜些。”我有些失望,但想想妈妈说的也有道理,就恋恋不舍地和《地心游记》道别了。回到家里,妈妈上网搜到了这套书,但因为网上显示在世界读书日当天买书有更优惠的活动,妈妈就说等几天再买。谁知后来和我一样“贵人多忘事”的妈妈竟把买书的事给忘了。可怜的《地心游记》又再次与我“擦肩而过”!

也许我和这本书有缘分吧!一天,我不小心把后排同学桌上的一本书给碰翻了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一看,竟是《地心游记》,我立即激动地叫起来!再看看我心爱的书,感觉它是多么期待被我阅读啊!这次我不敢再拖延了,立刻写了一张小纸条放在了笔袋,晚上一回家就让妈妈赶紧给我买。妈妈满怀歉意,立刻下单了。第二天放学回家,一本崭新的《地心游记》就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赶紧翻开它,细细阅读。它果然不负所望,非常精彩。黎登布洛克带着他的侄子开启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地心历险,虽然一路上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黎登布洛克教授凭着自身的智慧和勇往直前的精神把这些困难都一一克服了,并最终回到了意大利。我读了无数遍后现在几乎能倒背如流。每当我向别人推荐它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得到它时的不易,就觉得倍加珍惜。

这就是我寻找最爱的书的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神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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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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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天半时间吧,把《活着》看完了。也似乎又懂得了些什么道理。联想到有些轻生的人十分不该,就在前些天,新车站楼顶还有人嚷嚷着要跳楼,我虽不清楚原因,但相信与福贵一比,定相差甚远。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作者余华在书的一开始就点明主旨,也为之后的记叙作铺垫。

作品采用主人公福贵自述的方式,福贵生动的日常语调及其对命运的屈服,向人们展示了将苟活作为唯一生活目标的状况,使作品更深刻。其为我们提供了如何生活,尤其是如何在困境中求生的理念。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去,一次次徘徊在绝望的边缘,但他却有着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在他发现害死他儿子的凶手之一是春生时,他深明大义,也明白冤冤相报何时了。当春生面临绝境时,福贵也依旧尽了朋友的职责,劝他要坚强地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的一视同仁。

在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想想福贵的经历,我们就一定会鼓起勇气继续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有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有人只能与福贵一样劳累一生。在不公平面前,任何的抱怨、逃避都是徒劳,我们可能需要学习福贵身上随遇而安的精神。

生活给予我们太多无奈与困惑,像福贵那样经历了许多仍然顽强生存下去,他对生存其实并无明确认识,只是以一种动物般的求生本能使他延续生命。但他在暮年却能以一种洞察人生的乐观来对待生命,这一点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生活的启迪。

平凡、琐碎的生活得利地充斥着我们的每一天,随着岁月的增长,越来越多的激情被淡薄,过往云烟的经历和磨练所体现出的是一丝木讷。

在读了《活着》以后,才真正思考了活着的意义,也释然了。现在的生活与福贵相比要好许多,但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还在不停抱怨生活对我们的不公,其实这些苦又算得了什么。

“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坏。只是在生命的尽头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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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王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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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买了一本《小王子》在暑假准备将它看完。终于我看完了,虽然《小王子》的篇幅不长,但是它用纯真的语言写出引人深思的哲理和令人感动的韵味。

《小王子》主要写了:主人公,一个幼小的外星人小王子与地球人“我”的交往与友谊,他们的相遇与相处,就像邻家的小孩与邻家的叔叔伯伯在一起时那样平淡而感人。特别是相互鼓励、相互帮助,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在沙漠里找到水井,成为生死之交。他们最后分手告别后,他们相隔千万里他们仍然互相思念。

《小王子》有许多令我感动的画面。每当我读到小王子与“我”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在沙漠里找到水井时,我为他们坚持不懈而感动。每当我读到小王子与“我”分手告别 时那种悲壮时,我感动得差点哭了,我觉得这种悲壮才是真正牵动人心永久不渝的友谊。每当我读到小王子回到自己的星球相隔这么远他们仍然能互相思念,互相关心,互相相望,这一刻,我觉得在浩瀚的太空里,无垠的宇宙里,都充满了他们之间感应的电波,永久不渝的珍贵友谊。

我要向小王子与“我”学习珍惜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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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夏洛的网》读后感启示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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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的网》它讲述的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作者在这部童话里由衷地表达了对生命的赞美与眷恋,给了小朋友关于生命的深沉思索。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最终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小猪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爱是我们人类最美好的情感,爱使人间充满温暖。在三、四年级的语文课本里,我们读到很多感人的故事:《她是我的朋友里》,小男孩阮恒为了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姑娘,勇敢地为她输血;巜跨越海峡的`生命峡》里,台湾青年在骨髓移植专家的帮助下,冒着地震的危险为大陆同胞献出自己的骨髓……这种超越生死的爱,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深深感动。所以,动物之间也会有爱,它们的爱也可以超越生死。

夏洛~一只可爱的蜘蛛,用自己的生命织了一张爱的网,诠释了什么是生命的价值,启迪人们生活中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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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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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纷纷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作者余华用他那冷冰冰的笔调让我们亲眼目睹少爷福贵的荒唐,导致家族被破产后和艰难的过程。又给了我们美好的希望,让有庆长跑比赛获得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让某些时刻充满着快乐与温情。可就在结束之时,余华毫不犹豫,让角色迅速死去,毫无征兆,只留下一个错愕的神情。

有庆是第一个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坚强的母亲说道,大多数人在这时候一定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完全丧失希望,但福贵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却使有庆难堪。他喜爱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上学每天来回奔跑,所以他拿了长跑第一名。我本以为悲剧即将结束,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可正当我感到前方的光明触手可及时,有庆却突然死去。就像我们知道的很多社会底层人们一样,有庆的血型不幸与县长夫人的血型相同,他死得冤枉而荒谬,活活把血抽干至死。可那又如何?谁又会理睬一个啥也不是的小屁孩呢?

自从有庆死后,他家中的所有人一个接着一个死去,就如同一个说不清永远解不了的诅咒。最终只留下孤独的福贵和一头也叫作福贵的老牛。

余华作者写这本书不禁让我有些战栗,薄薄20万字,却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一时的我,似乎一下明白了许多道理,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忍受的苦难,还要学会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生活给予我们的艰难和幸福,富贵与贫困。又像电影《我的姐姐》里的姐姐述说的人迟早都会变成灰。死是不必求成的,都必将会带来的节日,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任何身外的事物而活着,就像福贵一样伴随着死亡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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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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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狼王梦》,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沈石溪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主要内容描写的是一个叫紫岚的母狼,它生下了大公狼黑桑的狼崽,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自己的狼儿成为狼王,可是,天公也不知是不愿帮助紫岚,还是故意磨炼它的意志,让紫岚的狼儿一个一个死去。先是在紫岚分娩的时候,最小的一只狼儿在雨中活活冻死,又是大狼儿黑仔被金雕叼走,接着二狼儿蓝魂儿断在捕兽夹上,最后小狼儿双毛在争夺狼王时被洛戛用诡计杀死,紫岚绝望了,只好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媚媚生的孩子身上,而自己为了狼孙的安全与当年杀死自己大狼儿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很多人的生活当中,都没有真正的了解狼,狼在人类的心目中都留下了一种残酷的印象,而在沈石溪眼里,狼不只是凶猛、残暴,狼还经历着和人类十分相似的一面。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感到悲伤。哪一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所谓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每一位父母都为我们辛苦付出。如今看到紫岚的故事,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一只动物尚能为自己的梦想努力打拼,我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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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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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暑假里,我有大把时间来读好书了。

首先读《三国演义》。书中描写了一些气势磅礴的战争场景,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真是令我回味无穷,爱不释手。最是刻入脑海的人物当属关羽关云长了,他是一位纯爷们,成了我的偶像。

我崇拜他威武强壮的形象。关羽,身长九尺,鬓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手持青龙偃月刀,足跨赤兔千里马。好一个相貌堂堂,威风凛凛的“美髯公”!

现在社会,年轻一代人的审美观有些特别,总推崇面若桃花,眼似葡萄,身如拂柳的“仙气”形象,男生也要施粉绣眉,看起来很娘,缺少男子汉应有的阳刚之气。了解了关羽后,我端正了我的审美观,觉得男生就应该有纯爷们的范。身为男生,就应该锻炼好强壮的身体,能吃苦耐劳,不撒娇取宠,有担当。

我崇拜他武艺高强。温酒斩华雄,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大敌当前无所畏惧。啧啧,不愧号称“武圣”啊!

正所谓“没有精钢钻,不揽瓷器活”,关羽之所以如此从容有信心战胜强敌,都是因为他平日里苦心练习武艺,善于学习兵法。我们小学生现在正处在学习阶段,吃够学习的苦才能获得智慧和技能,将来才有机会崭露头角,兼济天下。

我最崇拜的是他多么地忠义。当他被曹操所俘获,勉强答应留下,心里想的却是大哥,当有了大哥的消息,曹操怎么也留不住他。他过五关,斩六将,追随刘备而去。

生而为人,忠字当头。我们要有忠于国家,忠于家庭的信念。想到这,我不免想起国士钟南山,二十年前非典肆虐他六十多岁一马当先,救人民于死神之手;如今新冠猖獗他八十多岁,毅然逆行以身筑起抵挡在死神与人民之间的高墙。还有疫情中、洪水中奋不顾身为了别人拼命的人,他们都是忠义当先的可敬可爱之人。

我还崇拜他有着钢铁的意志。当他中了箭毒时,请华佗刮骨疗伤。他不绑手,不蒙眼,华佗用刀割开皮肉,将骨上箭毒刮去。血呼呼往下流,而他却仍与马良谈笑风生的下棋。这是怎样的铁打的身躯钢铁的意志呀!真爷们!

关羽,就是这样一个武艺高强、义薄云天、有万夫不当之勇、顶天立地的纯爷们。他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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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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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本书,书上说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丑陋的外表,人们和它的伙伴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丑小鸭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了,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飞翔的天鹅!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功的。我觉得,丑小鸭变成了天鹅,靠得正是自己的努力。

我现在还小,要学的东西很多,我要给自己打气加油,一定要有自信心!我也要像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走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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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草房子》读后感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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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又一次将《草房子》这本书重新拿起,它震撼人心,使我一次又一次的翻阅。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

故事讲述了男孩桑桑跟随父亲来到油麻地接管油麻地小学期间,令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在这里,他经历了许多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也明白了许多发人深省的哲理。亲眼目睹甚至是亲生经历了一连串感人肺腑、撼动人心的故事:他和纸月之间毫无瑕疵、干净透明的感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作斗争的悲凉与勇敢;残疾男孩细马的善良内心和他对尊严的执着坚持;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性光辉。在死亡的体验中,桑桑对生命深切而唯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而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秦大奶奶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桑校长认为她是学校的缺陷,硬要把她赶出去。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自从她救了同学乔乔,油麻地小学容纳了她。从此学生们最喜欢到她自己搭的小篷屋里去玩。从此,她真的彻底融入了油麻地小学。不久,她仅仅是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而落水了,再也醒不来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

我与文中的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重病时,我哭了,我怕桑桑会死去,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无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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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读后感及人物赏析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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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水浒传。书中描写了许许多多人物,都被刻画的栩栩如生,突出了每个好汉个性鲜明的特点。每个好汉都给我留下来深刻的印象。

其中,我最欣赏的是武松。武松人高八尺,相貌堂堂,顶天立地,做了是敢认敢当。在景阳冈,他连喝数杯猛酒,看出他是个好爽之人。并且,他嘴就遇上一只大老虎,他临危不惧先不断躲闪,后又全力反击。赤手空拳打死老虎,使他一举成名。并且充分显示了他的智慧和武艺高强。 武松还是一个十分讲义气的人,他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为他哥哥报仇。而且他还光明磊落,这从血溅鸳鸯楼中深深刻画。

还有一个人我也十分敬佩。他就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我惊破天最大的一点是,他的忍,是其他梁山好汉无法超越,忍可以提升人的心境,可以避免大事的发生……

水浒传中还有许多具有侠义肝胆的好汉,事迹也值的我们去品味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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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活着》的高二作文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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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轻描淡写的两个字,却有着难以承载的厚重,不是tobeornottobe的哲学命题,也没有为什么而活,要活出精彩的励志思考,仿佛是5千年中华文明的历史积淀写就的华夏儿女在苦难中蜿蜒前行的民族烙印。

平淡的叙事,跌宕的人生,作者为我们展示的主人公“福贵”一生悲惨的境遇令人唏嘘不已,甚至不忍直视。但是正如我们这个民族在无数苦难中表现出的坚忍和乐观,福贵就这样活着。这在西方人眼中可能不可思议,但与我们而言,它确有着残酷的真实性。有人可以把它理解为苟且,有人则给它贴上了劣根的标签,但当人类所有古老的文明都出现断代甚至消亡时,中华的文明却得以延续,这种植根于土地,植根于农田的文明所具有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生命力难道不值得记忆和传承吗?

人类所面临的考验不仅来自大自然的无常和多变,更来自于由人类社会自身所制造出的动荡与纷乱。在历史滚滚的洪流中,有几人能成为弄潮儿,又有多少人的沉浮能够自我把控?面对“活着”这样一个简单而又凝重的命题,多数人交出的答卷也仅仅是“活着”。早已窥破其中奥秘的上古先贤们从此将命理与儒道薪火相传,并最终变成了一个民族的DNA,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走到哪里都可以繁衍生息,但却始终难以称霸一方的原因。

活着是一种诉求,也是一种人生观,它始于周而复始的苦难,却也造就着苦难的轮回,没有民族的牺牲和反抗也许很难跳出这样的轮回,我们的祖先经历了多少的磨难和挣扎才做出如此无奈的`选择,这究竟是智慧还是奴性,恐怕也很难轻易地给出定论。历史浩瀚、人生短暂,人究竟为何而活、怎样去活始终是令人纠结的千古难题,然而唯有活着才能思考,才能继续。是烈焰燃烧、百炼成钢,还是细细潺流,滴水穿石,在灼热与宁静、富贵与平安的选择中,中国人往往会选择后者,这种文化上的取舍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面对世界的融合,面对列强的环伺,强权政治和狼性文化步步紧逼,生存的空间将会不断受到来自各方的挤压,活着,谈何容易!

余华的小说拨开了所有的粉饰,让我们如此清晰地看清血淋淋的疮疤,也触发我们去反思面对苦难我们是该继续的坚忍,还是要去尝试挣脱历史赋予我们这个民族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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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三年级《西游记》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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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好些书,其中有一本就是《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克服了所有困难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其中《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看的,他主要讲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在去西天取经的途中遇到了,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的白骨精。白骨精分别变成了村姑,老奶奶,和老爷爷来骗唐僧,但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然而孙悟空却被唐僧误会尔被赶走,险些被白骨精吃掉。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细心,要仔细观察,不要被事情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在学习和生活中要和朋友同学之间,搞好团结,相互包容,相互信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分辨是非,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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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西游记读后感启发200字作文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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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这本书:他有火眼睛,能看穿所有妖怪,他拿着金箍棒,会七十二变。他能驾驭筋斗云,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

我最喜欢《西游记》中的第八回《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为了不让白骨精抓走师父,不怕师父念紧箍咒,一定要把白骨精打死为止。孙悟空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孙悟空第三次打白骨精时想了一个好办法,让土地神,山神围住白骨精,自己拿着金箍棒打那个白骨精。师父说他

打死了三个平民,孙悟空却坚定地说是白骨精变的,他的理由是那个白骷髅上有四个字,那四个字是‘白骨夫人“孙悟空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我想到了我自己有时候明明做对了,人家说是错的,我说是对的,人家问我理由是什么,我怕人家说我,就没有把理由说出来,人家看我没有理由就说没有理由就说明是错的,我只好说是错的,结果我们俩个都错了。我觉得我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能害怕,要勇敢地说出自己的理由,像孙悟空一样,哪怕被师父误会仍能够坚持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

我最喜欢《西游记》这一本书,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有很多地方要向孙悟空学习,真是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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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三国演义》读后感小学作文200字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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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把《三国演义》看完了,这里面主要讲的是魏、蜀、吴三个国家打仗的故事,首先就是,桃园三结义,张飞、刘备、关羽三人结拜为兄弟,招兵买马,经历了重重困难建立了蜀国,其中就有三顾茅庐来请诸葛亮,后来又收复了赵云、关平、张胞。后来就有了著名的战役----火烧赤壁,在这场战役中,曹操差点送命,多亏了关羽的好心眼,不忘当年曹操的不杀之恩,所以曹操才得以回到许昌,在这不久后,诸葛亮有干出了三国史上最令人佩服的事七擒孟获,最后孟获感激诸葛亮七不杀之恩,所以投奔了蜀国,之后关羽、张飞、诸葛亮接连去世了,刘备也在白帝城病死了。从此三国灭亡了,晋朝开始了。

读完这本书,我了解到了中国的历史故事,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增加了我的课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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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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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

算起来我和错过《活着》这本书,少说也有三次。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我们看见他,他也许悲伤,也许不。

他也许累了,也许不。

重要的是,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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