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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最新20篇)

《活着》是中国式的黑色幽默片,也是跨越年代较长的一部影片,被部分观众和影评人推崇为张艺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下面是开学吧网为大家整理如果的电影观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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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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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我收到了妈妈送给我的新书——《王梦》。于是,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只小狼和一只母狼的故事,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是,黑桑不幸丧命于鬼谷中。紫岚给黑桑生了五只小狼仔,第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被冻死。紫岚给大儿子取名为黑仔,二儿子为蓝魂儿,三儿子为双毛,小儿子为媚媚。因为黑仔长的非常像黑桑,所以紫岚十分宠爱它,想让他来完成黑桑临死前的遗愿,推翻现任狼王。于是,紫岚一开始训练它。在他这个年龄,别的狼仔还不敢出洞,可他却在大草原上奔跑,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紫岚只好训练蓝魂儿;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是狼群中的佼佼者,每次都是他带领着大家,可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把希望放到小儿子双毛身上,双毛因为胆怯,被狼王洛嘎咬死。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遗传基因好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后来强壮的公狼卡鲁鲁和媚媚在一起,生了五只狼仔。但紫岚再也无法看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她为了保护媚媚和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这本书告诉我们:家长教育孩子一定要看孩子愿不愿意,不然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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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浒传》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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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条好汉在水泊梁山起义的故事。

这本书里有许多好汉,如行者武松、黑旋风李逵、豹子头林冲、霹雳火秦明、浪里白条张顺、花和尚鲁智深等很多英雄好汉,武松很豪爽、林冲很讲义气、秦明脾气很火爆、鲁智深仗义。

本书也有很多故事,如武松打虎、血溅鸳鸯楼、火并王伦、大闹野猪林、醉打蒋门神等脍炙人口的故事都非常精彩。

他们之所以上梁山都是因为有很多贪官贪赃枉法把他们逼上了梁山。

在我看来宋江是一个性格仗义,结交无数好汉,却又懦弱,不敢真的革命,愚眛的效忠于朝廷最后被高俅的毒酒害死了。

在《水浒传》里我最喜欢武松,他不但豪爽还仗义,为哥哥报仇杀了西门庆,帮助施恩夺会快活林,醉打蒋门神,相信女子金莲而被冤枉入狱,后来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把蒋门神和张都监一并杀死,然后受孙二娘和张青的帮助上了二龙山,在打青州时上了梁山。

总之《水浒传》非常好看,希望你也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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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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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而《活着》的作者余华就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老人一生中看着自己亲人在贫穷的生活之下相继离世的故事,让我对当时社会下的穷苦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和悲哀。

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活着》这本书一个最大的感触,朴实而简单的文笔却能够刻画出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这是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福贵,从他家道中落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开始,生活就一次次给了他沉重的打击,如果说刚开始的苦难是因为福贵的性格和玩世不恭导致的,那么后来的苦难就是因为贫穷。我深刻记得福贵的爹将所有的钱都装在筐中要福贵抬去还债的情节,那不仅仅是全家所有的财产,更是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这个刚刚成熟的少年身上。或许悲剧的结局永远让人印象深刻,生活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无论是有庆长大上学还是凤霞出嫁,在作者余华刻画的这样一家人当中,好像幸福的生活永远是短暂的,而悲剧却随着一个个家人的离去而变得更加长久,我仿佛能感受到书中福贵这个老人从嚎啕大哭到最后的淡然面对,只和一只老黄牛作伴,我仿佛明白了活着的真正含义,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原本抽象的话语也在这个故事当中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人的一生当中所经历的苦难绝不会比这本书中的还多了,每当想到这里在面对那些小挫折的时候,都会觉得已然豁达了很多,这也许就是作者余华的另外一层含义,希望通过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活下去,终会找到人生的意义。作为选煤厂员工,虽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工作岗位,我要具备那种敬业精神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更要明白平安的意义,保证好自己的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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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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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我就想,为什么那么一个庞大的家族,最后,满门抄斩。贾家是一个很大的家族,一共40多号人。后来,我才知道,因为他们这个家族的人都不学习。

他们依仗着贾政。贾政是贾宝玉父亲,在京城为官。他们还靠着贾雨村,贾雨村也在京城做官,而他们家族的有一个亲人,是皇上的妃子,每隔几天都送钱来,所以一直都很富裕。

贾家的每个人,整天吃喝完乐,到处游玩。贾家的男人赌博,女人化装,没有一个人认真学习过。后来因为贾政贾雨村被免了官,皇妃去世。皇上把贾家抄了。贾家最后落了个悲惨的下场。

读完后,我才知道,不管你这个家族多么庞大,但你如果不好好学习,最终会败到你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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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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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

,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会时常的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却难以以厚薄来论,因为它们载负全是思想的激流。我时常思考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了人的视听的感受,如海浪般的震撼人的心灵,撞击人的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著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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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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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 ,名字叫《成语故事》,是中国作者宋海峰主编。

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成语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望梅止渴》《磨杵成针》。

《磨杵成针》的故事中讲啦立白少读书,因此不能集中心思读书,一天,李白又读的心烦起来,便走出去,途中遇见了一个老婆婆,正在磨一根铁棒 ,李白觉得很奇怪,问道:您这是 在干什么啊?老婆婆回答说:我这是把它磨成 针呀!李白惊奇 极啦,说:这么粗的铁棒,要把它磨成针能行吗?老婆婆笑着说:我不停的磨下去,这根铁棒会越来越细,最后一定会被磨成针,怎么不行?李白听了很受感动,于是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后来,他终于成为啦一位伟大的诗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情要坚持就一定 能成功。

读完了这本《成语故事》,启迪我们的智慧,让我们在传统经典文化的熏陶下自内而外发出儒雅的气息,变得知书达礼,心胸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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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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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认为,叶藏,太宰治的缩影,是颓废,不堪的,“因为我更像一个丑陋的怪物,虽然很想普普通通地活得像个人,但社会却一直将我当做一个怪物。”他那样小心翼翼的活着,用所谓的处世之道教养出的做戏的习惯,伪笑着去迎合按理,合情,应该讨好的人,这个碰着棉花仿佛也会受伤的谦卑的人,只能用这种做戏的方式,保留他那颗圣洁纯粹的心。所以恰恰相反,《人间失格》描述的不是颓废的精神,而是极度的理想主义、因太过高尚而迎来破灭的理想主义。

残缺的人丑陋,试图迈向完美,接近完美的人却只能迈向毁灭。因为他太过敏感纯粹,所以,注定孤独,注定,他迈向毁灭。

他清晰的感知到这个世界的冰冷,他说:“人啊,明明一点儿也不了解对方,错看对方,却视彼此为独一无二的挚友,一生不解对方的真性情,待一方撒手西去,还要为其哭泣,念诵悼词。“相互轻蔑却又彼此来”

往并一起自我作贱——这就是世上所谓“朋友”的真面目。”也许他的看法太过偏激,世人么,总是相信时间有真情和温暖的。可是我们都知道,一路,走走停停,所有人,聚散离合,最终,仍旧是孑然一生。没有人会将胸膛剖开,将躯体内的阴暗秘密全数交予他人,只是为了一生中那个短短的瞬间能够感到丝毫的被在乎的温暖,略微带些自弃意味的选择轻信。叶藏不愿意轻信,脆弱单纯的心灵岂能接受随时而来的打击。

又或许因此,他总是站在世界之外观察着周遭的种.种,“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难与训斥时,还能愉快起来,但我却从人们生气的怒容中看到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找到机会,就会像那些在草原上温文尔雅的牛,忽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自己肚子上的牛虻。”他的感知,就如同神明,又或许他就是神明,如果真的有神不小心掉入人间,一定不会像任何宗教里所描述的救世主那样圣洁、坚强、慈悲,而是像他这般这样阴暗、扭曲、脆弱,又在自己的领域里固执执着。

他缺少人类跟动物共有的最根本的执念、对于生存的欲望。在他父亲问他想要什么时,他无法回答、只是黯然的想:“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快乐”。世俗的、对于“物”的欲望,他完全欠缺。的确,他曾沉迷酒色,和睦的人类社会只能建立在互相欺骗上。之中能开朗的活下去的人,不是笨到什么也察觉不到,就是聪明到学会了麻痹自己。叶藏卡在两者之间。他聪明得恰到坏处——看了清一切,却无法麻痹自己。也许酒色的温柔,正是一种良药吧。

直到他遇见好子,他似乎又有了一种安慰与平静,死寂之前的平静。在好子被侵犯之前,叶藏把自己的痛苦归于他不能相信、依赖人类的这个个人缺陷。这个信念同时也成了他对于世间、对于人类最后的希望——不是人类无可救药,错都在不正常的自己——他一直是这么想而活下来的。当信赖天才好子的信赖被玷污时,他最后一丝希望也随之粉碎。世界上已是一片没有指标的荒野。“难道信赖也是一种罪过吗?”之后,叶藏终于步向完全的毁灭。他没有反抗,所以被关进了在精神病院里、变成了疯子。“不抵抗也是一种罪过吗?”

太宰治用书里老板娘的一句话结束这本小说。“我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为人机灵,只要他不喝酒的话……不,就算喝了酒,他也是一个向神一样的好孩子。”叶藏丧失作为人类的资格,不是因为他卑贱丑陋,而是因为他像神一样高尚。他只是一个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纯粹的人类,因为太过纯粹,而被丑恶的人类社会扼杀。对于神来说,人间无疑是个地狱,因为在心里埋葬着最绝对最纯粹的理想论,所以才更加无法忍受着世上的丑恶。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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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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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个朝代,腐朽的王朝在堕落,这里没有亲情,没有仁义,却有着凄凉无情但又纯美如水的爱情。

黛玉是水,这已无可非议。即是从姑苏水乡走来的女子,是为白甘露之恩的降珠仙子下凡投胎,她自然带着股清甜的水气。“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有着喜怒无常的性格,爱哭的脾气,与那作诗作词的才情,无一不带着水的特征——柔美,空灵,变化无常。然而黛玉有她坚守的一面:对宝玉的爱情,用情之深深至泣血。我觉得,这种爱情视富贵官爵为泥土,建立在互相欣赏,心有灵犀的基础上,干净飘渺。但,它始终是空虚的,如肥皂泡一般,会随时破灭。“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宝钗则不然,她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纠葛体,且不论她在“宝黛恋”中的角色,看她为人处事:和气中带着坚强,待人接物亲厚、一视同仁,在被言语冒犯后一笑置之,是一个委婉内敛的人。她从小受到正统教育的熏陶,深受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毒害,为人行事遵守三从四德,纲纪伦常。宝钗如山,稳重,守分,才知。她的柳絮词更托出她的沉稳,贾母不也如此夸她!“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他们的爱情是大家认定的金玉良缘。

只可惜宝玉是个情种,他只看到山水各自的好,看到钗黛各自的美,最终选了一瓢水。也许曹雪芹想歌颂的就是如此干净纯美的爱情。为了真爱的人可以抛弃一切世俗名利,甚至可以背上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罪名。但这并不现实,在封建社会里,把握如水的爱情是很难的,纵然它灵动纯洁美丽,也只是从人们的手中一点一点滑落罢了。曹雪芹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繁华,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亦写尽了在这所有繁华掩盖下的因男尊女卑引起的重重悲剧:被折磨至死的迎春,青春守寡的李执,远嫁的探春,跳井而死的金钏……想到那些我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女子,最终都逃不了的凄苦命运,真觉得造化弄人。有貌怎样?有才怎样?有家世又怎样?那些曾经拥有的一切竟然无法换取一个简单幸福的生活,这才是她们最大的悲哀。这样的红楼,是对这个人情冷暖世间的社会的无情的鞭挞。但,任是无情也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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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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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很难去表达自己真实的情感,仿佛有种别扭的情绪,死死地缠住人的大脑,哪怕是面对最亲近的人,也亦是如此。 古人喜欢用书信来传递情感,含义一层一层的,倒也没有现代人那么含蓄。 现在已经很少见人用书信来交流了,看到有人能够写下这样长篇长篇的像散文一样的信,也实在是令人惊奇的。

现在的人都用短信、微信、QQ,与家人面对面交流少,就连发信息,都只有寥寥几句。与家人感情都淡了。

傅雷一家是我见过最优秀的家庭。严父慈母,一个博览古今,一个温柔体贴。长子傅聪知书达礼,又对钢琴艺术有着惊人的天赋和崇高的热爱,而次子傅敏则是把自己的一腔热血放在了教育事业上。

这是优秀的一部分,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家庭深厚的感情。

父母与孩子相隔两地,从百忙之中用写家书的方式来补缺没有在一起的日子的空白。有时候遇到丢失信件的意外,哪怕那封信有多么长也会再写一遍,为的是不让家人收不到信而担心。试问我,倒没有这样的耐心。更可贵的是每封信的分量都很足,做父亲的傅雷总会写一些自己的社会经验、文学感悟,提出一些疑问,谈谈儿子的钢琴技术有没有提高或者有所欠缺,最近取得了哪些成就,和一些生活琐事,然后再明确地表达出对儿子的思念。做儿子的傅聪认真采取父亲的建议,也会解答父亲的问题,然后写一写音乐上的见解与自己的经历。母亲呢,总是最担心儿子的身体,恨不得自己马上跑过去打点。一家人相互信任又互相依赖,傅聪能有如此高的成就,离不开这样的家庭,更离不开从小对他严加管教的父亲。有这样的条件,真是幸运!

羡慕归羡慕,倒也只能想想。我虽然没有惊人的天赋,也没有厉害的背景,更没有知识渊博的父母。但也有像这样幸福的家庭。自己人生的道路,也只能靠自己。找到自己人生的目标,努力追寻。这听起来像是空头大话,却是不变的真理。然而却很少有人会付出实际的行动。这很难,我也知道。不想付出,是怕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想白费力气,但看到傅聪孤身一人在异地打下一片天地,我又觉得自己到底不应该这样窝囊,就像老师经常说的,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就这样下去,活该没有回报。

傅雷夫妇爱儿子,也为他骄傲。天下每个父母都爱孩子,每个孩子也希望父母能为自己骄傲。Me too.所以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不仅仅为了自己也为了让父母骄傲,要为梦想努力拼搏!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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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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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赞叹作者曹雪芹的文采,更感慨贾府人物的命运!

小说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故事为主线,写出了一个封建社会贵族之家由胜而衰的命运。宝玉和黛玉的“木石前盟”,是来自天上的爱情,象征着感情的高尚与纯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金玉良缘”,则是贾府的权势与薛家财富的结合,把可怕的现实原则,带到了爱情之中。

《红楼梦》,刻画了多少鲜明的人物:宝玉的天真、叛逆和软弱;黛玉的多愁善感,诗人气质;宝钗的深沉,世故与冷静。在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大观园,青春的欢笑和烦恼都是那么动人心弦的;然而,花样年华的“大观园”,却被残酷的现实社会轻而易举地摧毁。

《红楼梦》成为万千少女心中的一曲哀歌。黛玉的《葬花吟》,唱出了小说中所有天真少年的共同心音“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书中,有神话式的高远奇特的想象,让我们的心灵仰望无限的天空;又有童话般美丽纯洁的爱情,使我们的情感净化,升华;更有一样抒情的境界,大观园的每一片风景,都象征着一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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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的《活着》学生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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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读了一本余华先生的活着,正如评论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他带我走进了那个无奈的年代里苦闷的生活,让我犹如身处其境,真真切切。

福贵身经曲折,从一个不羁放纵的阔少爷到落魄成为贫农阶级,从家庭美满到家破人亡,送走一个又一个的至亲,最后只留下自己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孤独的消失在转瞬即逝的黄昏夜幕中,我能想象得出那是一幅怎样凄凉的画面,人啊,因为活着而活着!

春生身经百场战役都活了下来却受不了因为“走资派”被红卫兵的耻辱而自我了结。只要自己还热爱生命无论遇着怎样不堪的命运都昂扬的活着,而当你对这世界再无期待时便是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生活没有让我们大多数的平凡人遇见大风大浪,已该感恩戴德,而我们却因为不甘平凡而常常抱怨,忽视人生中很多细节上的美好。

相比福贵所经历的一切,我们生活中那点儿苦闷又算的了什么?那不过是漫漫人生路上的一点浮尘罢了。而我却因为这点苦闷常常迷失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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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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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用温情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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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西游记》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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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取经的途中他们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到了真经,修成正果。

读完这本书,《三打白骨精》这一章让我记忆犹新,唐僧师徒遇到了白骨精,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想尽了一切办法,结果被孙悟空识破,打死了白骨精变成了人,唐僧以为孙悟空打死了人,就赶他回花果山。读完后,我真正感受到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的厉害,也深刻体会到唐僧无比善良的美好品质。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有看不出坏人真面目的时候,最终补坏人迷惑。但是我相信邪不压正,善良终会有好报。

再纵观《西游记》这本书,一路上唐僧师徒除魔降妖所历经的苦难,都体现了唐僧的仁厚善良,但最终经过师徒的努力,终于也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真经。这让我想到了如今社会,团队合作是多么重要,在一个团队里,可能人的性格各不相同,但是如果大家朝着一个目标去努力奋勇前进,坚定信念,随机应变,齐心协力,终会实现团队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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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年级《西游记》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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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看《西游记》,这本书是吴承恩写的。

这部小说共一百回,是以唐玄奘上西天取经途中发生的故事为主干,记述了师徒一行四人经历千辛万苦,九九八十一难,最终扫尽沿途妖魔鬼怪,取回真经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就想起了语文书中的《第八次》这篇课文,布鲁斯王子也是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干了八次,终于取得了胜利。我们生活中不也常有这样的事吗?有一次,作业上有一道难题我不会,算了很久还是没算出来,我想:算了吧,这么难的题目,班上一定还有人不会。正当我想要放弃的时候,我想起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要是他们半途而废的话,就取不到真经了。第八次中要是布鲁斯王子也半途而废的话,就赶不走外国侵略军,无法取得最后的胜利。于是,我拿起草稿纸继续演算,最后终于解答出了这道题。

这本书不仅精彩,而且还让我学到了做什么事只要有百折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就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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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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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狡猾、阴险的象征,可在这本书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外一面——充满爱,不溺爱,坚强,有梦想。

文章写了一头母狼与猎狗周旋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四头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于是非常偏爱黑仔。蓝魂儿因不服而经常抢黑仔吃的,但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十分健壮,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所以抢不过黑仔。紫岚想把黑仔培育成一头健壮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可是,黑仔在独自觅食的时候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心血付诸东流。她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儿的不屈服的性格,在紫岚手下,也成熟起来。可幸运有没有将在他头上,蓝魂儿在冬季觅食时被兽夹住……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可双毛在最后关头臣服于狼王,被狼王咬死为了完成遗愿,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紫岚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从而放弃自己爱慕的伴侣,让自己子孙来完成自己的遗愿。到了生命的末端,为子孙们不会再被可怕的金雕所抓去,为了不再酿成惨剧,于是与金雕同归于尽。这种伟大的母爱感染了所有人,不再让人感到狼是阴险的、冷血的。

告诉我们人和动物独有善良与凶残的一面,不要只看到他们凶残的一面,而是要去体会他们的爱。比如说紫岚的母爱比很多人的母爱大得多,好得多。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像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维持家庭,晚上还要来辅导我们并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记住他们的名字不要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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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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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新来的邻居彬格莱(Bingley)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Jane)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Darcy)。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Elizabeth)。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但达西对伊丽莎白的好感依旧未减。

彬格莱的妹妹卡罗琳(Caroline)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喜爱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Collins)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Charlotte)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翰(Wickham),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Catherine)。伯德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路馨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并且认为简并没有钟情于彬格莱;威肯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肯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娅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贝利,在管家的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娅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迪娅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肯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威肯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迪娅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安妮(Annie)嫁给达西的凯瑟琳。伯德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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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昆虫记》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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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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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小学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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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正手捧着丹麦作家安徒生写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目不转睛地读着。

故事讲了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大年夜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正沿街叫卖,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来买她的火柴。她衣衫破烂不堪,双脚被冻得通红。因为她没有卖出火柴,所以不敢回家,怕被爸爸挨打,她连续三次划着火柴来取暖,在光亮中她看到了大火炉、烤鹅、和美丽的圣诞树,但火柴一灭,那些美好的幻想也就消失了,她又划着一根火柴,看到了已故的奶奶,她请奶奶把她带走,奶奶答应了……第二天,小女孩冻死了。

不知不觉,我的眼睛已模糊,感动的泪水流了出来。

我为自已能够生活在这样的幸福时代感到高兴,小女孩的家庭很贫穷,命运很悲惨,生活很困难,小女孩很可怜,我为她感到惋惜。一个多么美好的生命,却慢慢远离了人世界,看到这个小女孩最终的生命,我感到十分的难过。当小女孩的最后一只鞋被小男孩抢走时,我多想给她一双保暖鞋,当小女孩看到香喷喷的烤鹅时,我多想送她一盒巧克力或是一包饼干,当小女孩看到圣诞树上那么多礼物露出羡慕的眼神时,我多么想走上前去把所有玩具统统送给她……不过,我知道这些想法都是徒劳的,因为我无法靠近她。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心痛,我为自己不能帮助小女孩而痛心,我想现在世界上有很多贫困儿童和小女孩一样有悲惨命运,我为什么不能帮助那些人呢?我觉得心里轻松了很多,明白了很多,也想通了很多。

过年了,我拿着零花钱坐在门口,期待着新的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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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西游记读后感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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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的优点是取经的意志很坚定,不管路上遇到多少困难,他都勇往直前,从不退缩。他靠这种精神影响着他的徒弟们,一起帮助他取得真经。但唐僧也有缺点,他不辨真假,容易轻信别人的话,结果总是上当受骗,如果没有孙悟空,他可能早被白骨精吃了。

孙悟空的特点是本事大,一路降妖全靠他,他很忠诚,又嫉恶如仇。但是他性子气,不服管教,经常闯祸,比如推倒人参果树,所以师傅给了戴了个紧箍咒。

猪八戒是个懒虫,又贪吃又贪睡,一遇到困难就想散伙,回高老庄娶媳妇。但猪八戒在取经的路上也少不了,唐僧和孙悟空闹矛盾,总是他把猴哥请回来。

沙和尚好像没什么本领,一路上就看他挑个担子,打仗时也只能打几个小妖。但沙和尚做事最认真,如果没有他,有谁能安全地把担子挑到西天呢?

正因为有了唐僧的坚定意志,孙悟空的本领高强,猪八戒的八面玲珑,沙和尚的认真负责,师徒们共同努力,才终于取得了真经。

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我们大家共同去做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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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梅花魂》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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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很感人的课文,名字叫《梅花魂》。课文讲的是一位华侨老人对祖国深深的眷恋和对故乡浓浓的思念。

学完这一课,我的心中久久难以平静:课文中的外祖父那么思念故乡,甚至连家具陈设也是中国的风格,可见他是多么爱国。他把对祖国浓厚的感情,都通过对梅花的热爱体现出来。因为,自古以来,梅花就是中华民族的象征和代言物。外祖父因为一幅墨梅图大发脾气,其实是不容许神圣的祖国受到玷污;因为不能一同回国,就将寄托自己爱国之情的墨梅图送给“我”让“我”带回祖国,更是表明了他对祖国深深地思念之情。他的内心深处一定有一个声音,那就是:祖国是多么神圣,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祖国在自己心中的价值。

学了这篇文章,再看看我们自己,不觉有些脸上发烧。我们的爱国,往往停留在口头上,就是面对国家的象征——国旗时也往往很不严肃。有些同学在升旗仪式上根本没有做到严肃认真,敬礼也不好好敬,个别同学只是把一只手在半空中悬着,手指耷拉着,不像在敬礼,倒像在投降;在唱国歌的时候,还有人故意出怪声或者干脆不唱,一点儿也不庄严,有人甚至还冲着后面嘻嘻笑——跟课文中的外祖父相比,我们的差距真是太大了。

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就像文中的外祖父,他是多么想回到祖国啊!可是,他只能通过一幅墨梅图寄托这份情感。我们应该好好用实际行动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才对得起为我们创造今天美好生活的先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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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科学哲理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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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舞台上,我们璀璨的翩翩起舞。但是时间会随着我们的舞姿慢慢流逝,科学与哲学则会一代又一代的延续。

苏菲的世界曾这样写道:“当人们安于沉睡在兔毛时,哲学家总是攀在兔毛顶端,向下大喊‘你们快看’而人们只是一笑:‘这群捣蛋鬼。’”我想,哲学与科学是分不开的,那么多的科学家同样也是哲学家。一句句富有哲理的话来诠释着科学这门深奥的学术。现在的我读了《科学哲理故事》,我才知道原来科学家也是有血有肉的,我似乎与他们拉近了距离。也许,我未曾和他们离远过。

华罗庚厚薄法让我不禁肃然,这是何等奇特的思维啊。在菜油灯的摇曳下,我的眼前勾勒出你那消瘦的背影,衣衫褴褛,无不显示你的贫穷。反复使用的草稿纸,上面密密密密麻麻,只因你穷,买不起。到处飞舞的蚊子,无不叫嚣着,你的血喂饱了它们。放眼望去,家徒四壁,连这所谓的家似乎都摇摇欲坠。殊不知,在这样一个破旧的竹楼里孕育着如此伟大的数学家。

安德列·柯尔莫哥洛夫在5,6岁时就独自发现奇数与平方的关系,而这个年龄的大多数孩子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打瞌睡呢。善于思考的`他在大学里就名扬四方,但他并不傲气,仍然认真听课。在大一的时候,他竟反驳了老师的一个假设,这是何等的智慧,又是何等的思维。但他绝对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他酷爱体育锻炼,被人们称为“户外数学家”在鸟语花香的春天,他常常穿着短裤和滑雪鞋,连续四小时在外锻炼。这是,连常人都难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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