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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精彩20篇)

《活着》是中国式的黑色幽默片,也是跨越年代较长的一部影片,被部分观众和影评人推崇为张艺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下面是开学吧网为大家整理如果的电影观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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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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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七八岁时,爱读一些浅显易懂的童话。对于名著,却没有一丝一号的兴趣。偶然间,翻开了这本《红楼梦》,才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

那是一本青少年版的,当时还不能完全读下来所有字,查查字典,连猜带看的就过去了。虽还读不懂细致隽永的文字中博大精深的含义,但还是被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从此,我开始了文学的征程,顶点是胜利的辉煌。

书中人物可谓是变化多端。痴情不悔的贾宝玉,城府颇深的薛宝钗,心狠手辣的凤姐,卑躬屈膝的袭人,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奴才丫头,无一不栩栩如生的映刻在脑海中。而我最爱的还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是她对爱情的凄婉歌颂。一曲《葬花吟》,又唱出了她对爱情多少的执着。从最初的进贾府,直到中间元妃省亲,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到最后的家道中落。从繁华到衰败,一次次对宝钗的猜疑布满了她一颗敏感而又多疑的心,直到听到一句“我为姑娘病了”,便大可以去了。宝黛新婚之夜,坐在床上的却是宝钗,而潇湘馆的黛玉,却已魂归西天。我也入了情,竟哗哗落了泪。爱她,她的文采,她的多愁善感,她对爱情的执着,一切她的经历,都深深印在心中。看完后,竟觉得有丝许庆幸。庆幸黛玉未曾经历到贾府查封,更庆幸我结识了《红楼梦》,步入了文学的殿堂。

处在封建社会,贾府的一切都令人悲叹,令人歌讽。现在我已经不是那个七八岁的,不谙世事的孩子,也读懂了一些,看透了一些。而看懂了一部分,才知,这本书,可真是高深莫测啊!

直到现在,我才懂得,袭人实则宝钗的小照。而晴雯抱屈亡,更暗示了黛玉的命运。是啊,“西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写给晴雯的悼词,却年年想不到竟成为了对黛玉命运的`批判!

从第一次看这本书,直到现在,多多少少也看了好几遍。但总忘不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对文学最基本的渴求与吸吮。如干旱的海绵尽情吮吸着知识的甘露。从那时起,从那本《红楼梦》起,我成长了,不再拘泥于浅显易懂的童话,踏上了文学之旅。一开始,我如一叶小舟,在黑暗无边的大海上航行,总感觉光明正要到来,却又无从寻找。突然出现的渔火点燃了,望向四周城市,正在远方的天际。而《红楼梦》便是那渔火,点燃我人生的道路,让我有了对文字的渴望。人总有那么一本启蒙书,如果我有,那便是它了。

一本《红楼梦》,牵引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一本书,开启了成长的大门,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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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爱五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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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她勇敢,坚强,敢于向恶势力反抗。那么,她的勇气是从哪儿来的呢?是磨练出来的。与简·爱相比较一下,我是感到多么地无地自容啊!可以说,简·爱受到的折磨数不胜数。而我呢?平时受到爸爸妈妈的一点点批评、责备,就会乱发脾气。

读了这部名著,我感触颇深。简·爱虽然相貌并不是那么出众,但她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而现在社会上,有的人外表美丽,可内心非常丑陋,他们与简?爱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向简·爱学习,学习她的坚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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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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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曹雪芹呕心沥血大的巨著,这本书它以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述了一个大家族由盛而衰的故事。

这本书里面有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我的脑子里也出现了一群婀娜的女人,但最令我感兴趣的还是“凤辣子”王熙凤了。即使在整本书的构架上,王熙凤不是主人公,但是她却是一个最不容让人忽视的配角。曹雪芹先生下的王熙凤美丽,机灵,又有着极高的地位,是一副女强人的样子,而这样的她却是我最喜欢的模样。她华贵美丽,她泼辣有心计,她是贾府的大管家,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挑起了这个家族的重担,她或许没有林黛玉那样柔弱,也没有贾宝玉那样叛逆,但是她有的却是贾府上下的人都没有的张狂和泼辣,而机灵的她又总是可以讨到贾母的欢心。

王熙凤虽然很威风,但到最后还是落了个悲惨的结局,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这依旧阻挡不了我对王熙凤的喜欢哦!

这个大家族也因为有了王熙凤才有了秩序,但最后贾府还是衰败了,几乎人人都落得了一个悲惨的结局,这也变现出了以前人民的封建思想,以及他们的懦弱无能,害的自己的家族变得越来越堕落,指出了他们种.种欺诈、虚伪、腐朽、冷漠和罪恶!

读了《红楼梦》这本书,我深感其受,既让我了解到了以前封建大家族的懦弱,又让我了解到了当时大家的无能,所以才会落得这么悲惨的结局,我们可一定不要像他们一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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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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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再无任何一部小说能够和《红楼梦》一样为众多的读者痴迷,为众多的专家所研究。一座大观园,让人引发了多少联想、多少渴望。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悲剧是这部书的主线索,而《红楼梦》不仅仅限于此,而是更多地描绘了世间百态、风俗人情和众多小人物的辛酸。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句诗来描绘林黛玉的性格是再贴近不过的了。对于黛玉而言,宝玉是她唯一喜爱的人。黛玉虽然生活得锦衣玉食,却深受寄人篱下之苦。读罢全文,就会发现黛玉对宝玉的爱是专一的,是不允许任何人插手的。

而宝玉,作为怡红公子的他,是一个“年少不知愁滋味”的贵族公子,他天资聪颖,但却视功名利禄如粪土,是一个与当时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但作者在他的身上寄托了对封建社会的不满,对理想生活的美好追求。贾宝玉身上还存在着另一个人性的闪光点;那就是对下层贫苦人们的同情,宝玉对待他的丫鬟们也没有盛气凌人的态度,而是一种平等真诚的态度。这也是相当难能可贵的。

此外,《红楼梦》中也有其他的一些人物。比如“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而误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还有精明能干、处事圆滑的薛宝钗,还有纯朴善良、幽默滑稽的刘姥姥。人间百态,各种人物都刻画得栩栩如生。

《红楼梦》中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特点,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真正的坏人,这是不同与中国古代其他小说的特点。读《红楼梦》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人物的肖像描写,“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但看黛玉的眉和眼,就生动形象地勾勒出黛玉多愁善感的性情。

《红楼梦》另一个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诗词。那首《葬花吟》中的句子“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香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多美的意境啊!《红楼梦》中黛玉写的诗像她自己一样委婉含蓄。“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而宝钗的诗中更多的是大气,“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令人不禁惋惜的是《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并没有完成全书,而仅仅完成了前八十回。“残缺是种美”,众多的红学家们研究揭秘《红楼梦》,而我也为这本书感到惊叹。

说不尽讲不完的红楼,里面有许多值得自己学习的地方,每一句话都值得去仔细揣摩。然而这次匆匆读完,已经把我深深吸引住了。经典之所以称为经典,就在于它永恒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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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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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曾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名著小说的行列,这样称确乎没有过甚其辞。奥斯丁的这部小说堪称得上是上乘之作,它以理性的光芒照出了感伤、哥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使之失去容身之地,从而为英国十九世纪30年代现实小说高潮的到来扫清了道路。

《傲慢与偏见》虽以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但从中也折射出当年严格的封建礼仪制度,提出了道德和行为的规范问题。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四起大起大落的姻缘,尤其以达西的傲慢与伊丽莎白的偏见为突出,但随着各自的完善,达西的傲慢收敛了起来,伊丽莎白的偏见也荡然无存,两人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无疑是小说中最精彩的喜剧之一。

初读这部小说,难免察觉有些许枯燥无味,作者的词藻并非十分华丽,但却平易见人;情节也并非跌宕起伏,但却处处伏笔。可毕竟是一部经典名著,总是少不了精彩过人之处,于是便按捺住性子读下去,越发地感受到其诱惑力的所在。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小说这句话的表现得淋漓尽致。夏洛特与柯林斯首先走到一起,令所有人瞠目结舌。其实是夏洛特看上了柯林斯所拥有的财富罢了。两人虽过得安稳,但毕竟缺少了乐趣。在那时的社会甚至是当今社会,钱无疑成了每个人不可或缺的成分,人们无时无刻不在为着自己的利益着想,殊不知这样一来,“铁公鸡”、“守财奴”等这些词,倒给自己沾上了。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享受乐趣,而不是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如此做累,又何苦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莉迪亚终究还是没意识到这一点,她与威克姆的姻缘可堪称得上是最荒.唐的结局,两人婚后的情淡意薄有力地证实了看人不能仅看外貌。一个人的外貌固然重要,但若克制不住自己,到处沾花惹草,结局想必是岌岌可危的了;亦或是被表面的假象所迷惑,没有深入了解他人的内心,可折射出此人是浅陋无知、缺乏主见的。我们希望有简一样的貌美如花,希望有威克姆一样的可爱迷人,但我们更需要有简一样的善良、沉着、冷静。

有时候的放弃,只是为了更好地得到。宾利与简的婚姻皆大欢喜,两人想见的曲折道路,都给彼此立起珍惜眼前人的标牌。简在得知宾利不辞而别之后,并未把痛苦之情溢于言表,而是学着去放下,这种可贵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放弃“芝麻”,才会得到原本想要的“西瓜”;学习上,学会放弃难题与纠结,才会顾全大局。正所谓 放弃,你才会更好地得到。愿你能明白其中深意。

不要因为别人的一言一行而改变自己想要追求的。达西与伊丽莎白最后喜结良缘,这是令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事实。当初的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可称得上深恶痛疾,达西的傲慢也是显而易见的。但达西敢于向与众不同的伊丽莎白倾诉衷肠,出手帮伊丽莎白处理莉迪亚的事;伊丽莎白也敢于拒绝达西的心意,毫不留情指骂达西的过错,敢于反抗贵族的压迫。这是小说中最值得赞扬的一对角色,他们都不因别人的一言一行,而即刻放弃想要追求的。生活中,有些时候,我们不必因为别人的话语,而放弃自己的观点。有些事情,自己觉得正确,就大胆地做。毕竟,在那一刻,你没有后悔……

当然,书中的封建礼仪制度也是值得读者去了解,去深究的一隅,在此,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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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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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在上世纪那个现代通讯不发达的时代,闲来无事,愁绪来袭,人便会铺开一张信纸,提笔写下自己的心绪,装入信封,交给邮筒,等待远方亲朋的回复,《傅雷家书》便是在那个时代诞生的。一位父亲用自己默默的坚持,书写着一封封家书,尽着父亲的教育责任,带给后人无限的启迪。

《傅雷家书》不是普通的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1954—1966年间写给孩子傅聪、傅敏的家信摘编,该书是一本优秀的青年思想修养读物,是素质教育的经典范本,是充满着父爱的教子名篇。傅雷夫妇作为中国父母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在这本集子里,傅雷在给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这些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

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 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建议,便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 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不能死读书,要学会变通,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即不能偏科。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必要的。

《傅雷家书》是教育成功的标榜,对教育有着独到的见解。看看当前学校的学生教育问题,现在学生中“留守孩子”很多,家长长期在外打工,把孩子扔给在家的老人、扔给学校,一年到头不闻不问子女的情况,不关心子女的做人和品行,电话交流甚少,更不要说写信了。父爱如山,母爱如海,这是孩子成长不能缺乏的生命元素和精神营养啊。当今社会那些不良少年的出现,首先就是良好家教的缺失,滴血的现实应当引起每一位父母的警觉,品读一下《傅雷家书》吧,定会受益匪浅。

时移世迁,过去的岁月是一去不复返了,人生的正道,是在于不断地前进,而现实的一切,也确实在大踏步地向前迈进。我们回想过去,品读经典,也正是要为今天和未来的前进,增添一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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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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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着宝黛的爱情悲剧初读红楼,想着见识见识不同续写风格再读红楼,三读红楼本想做个公正的人,客观品评那些风流人物,却身不由己地跳过了数也数过来的主子们,被那些在主子和下人间“周旋”的丫头们吸引。

自然得从宝二爷房里的丫头说起。想要痛快的人生,不如做个晴雯,且别管她长得有多俊儿,就看她的直性子,摔扇子是她,毫不掩饰地拿袭人未来的身份开玩笑的也是她,毫不留情地赶走偷镯子的坠儿的还是她。她有一说一、想什么就说什么,或许在那个耍心机与权谋的大观园里,她并不讨喜,但她确实活得自在。吃得了“带病夜补雀金裘”的苦,说得出“早知担这个虚名,我就真的动这个心也罢”的怨,没什么情绪憋在肚子里,人生自然痛快。或许有人觉得她就是被这刀子嘴、急性子害死的,但她的委屈既然懂她的人都知道,那又算什么真正的委屈呢?

相比之下,袭人可就憋屈多了。王夫人的重视成了她的一种负担,天天劝宝玉读书,苦口婆心;想和她们一起闹吧,一是怕王夫人嗔怪,二是因为未来的身份不愿与宝玉太亲密,她稳得不得了,而谁又知道在她波澜不惊的外表下,有多少翻腾不息的苦水呢。这也是为何当她寄一切希望的宝玉一去不复返后她哭得如此死去活来的原因。但她注定不能解脱,念往日恩情,她不愿殉情贾府;想兄妹深情,她不愿自尽哥嫂家;念新配丈夫蒋玉涵的体贴,她不愿自尽蒋家。她就这样忍着,稳了一辈子,别人欣赏了一辈子,但也苦了一辈子。

如果一定要在这几个丫头中选一个,那必定要选平儿。《红楼梦》的人物是很少能轻易界定好坏的,可唯独“俏平儿”成了众人眼中公认的好人。正如宝玉所评价的“贾琏之俗、凤姐之威,她竟都能周全妥帖”,她既帮凤姐,又时不时帮帮贾琏,却谁也不依附,因为她明白,她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靠自己的广结善缘,高调做好人。无论是“俏平儿软语救贾琏”,还是“变生不测凤姐泼醋,喜出望外平儿理妆”,还是虾须镯事件,她都处理得恰到好处,既不失心意,又不乏风度,于人于己都有了好处。都说“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既然“关系”这个东西客观存在,那我们为什么不和它做个“君子之交”呢?虽淡如水,但能为我们的人生推波助力是硬道理。

红楼里的丫头还有很多,但既然是“梦”,又以“情”为主线,那些丫头们自然都逃不出一个“痴”字。有对主子痴的紫鹃、袭人,对公子爷痴的小红,对诗痴的香菱,更有为操守痴的金钏、鸳鸯……有痴病不打紧,关键看你痴的是什么,如果是可望可及的,那便大胆的痴吧,你愿意做晴雯便做晴雯,做平儿便做平儿,谁的人生都终是百味的,只是尝尽酸甜苦辣的顺序和余味不同而已。但若痴的东西虚无缥缈,还是醒醒吧,梦破之后,就剩下一所空宅、一块顽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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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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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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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平凡的世界》读后感初中优秀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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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浮华的世界尽头,一切似乎都只是过眼云烟,可是蓦然回首你会发现,褪去浮华的简单,平凡的世界,虽然没有轰轰烈烈,却安详而又和平。

《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当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的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故事中,主人公孙少安带着一家人,经历了贫穷,饿着肚子劳动过日子,兄弟姐妹们一天天长大。可是造化弄人,他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教师田润叶忍痛分手,与后来结为夫妻的秀莲相亲相爱,虽然日子十分的艰难,但他从未放弃,而是一直努力,与妻子并肩奋斗,为了过上富裕的日子,照顾好一大家子的人,没日没夜辛苦的劳动,好在最终他成功了,开办了属于自家的砖厂,带领全村人致富。孙少安的弟弟孙少平有着高尚的品格,他的理想与钱财无关,与功名利禄也不相连,那种单纯的理想好像能够净化人的灵魂,使人读来如沐春风。

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如此苦难,可这样的一家人仍然相亲相爱,与现代社会的人和家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现在社会中部分子女在分家时,为了多分得父母的财产,不惜对簿公堂,以至于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有的子女甚至从来没想过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路遥为我们讲述的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处处充满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应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还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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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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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的早晨阴沉沉地下着小雨,正如我的心情一样,步行在栈桥上,极目大海深处,雾蒙蒙的大海,很平静,只有海浪冲刷着海岸的声音。

包中携带着一本书,余华的《活着》。作者在自序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平凡的生活比较累累,有记载的、有涵义的生活很累,有着沉重历史感的生活更累。而本书中的主角经历了战争历史阶段,在沉重的打击下精神逐渐麻木,每经受一次打击,他都在诉说着一句话,“这都是命啊”。虽然有好有坏,更多的是对命运的打击。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经历着数不清的苦难,有着说不尽的痛苦。伴随着高铁的呼啸声中,再次阅读此书,结合葛优、巩俐联合出演的电影《活着》,又有了更深刻的感受。

生活的苦,苦的很麻木,看着很平淡,风光的人都死了,只有他还活着,“像我这样,说起来越混越没有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人嘛,就是要好好活着,成为原著主角的最主要麻木的期盼,在苦难深处反而看淡苦难,看淡生活,只有一条生命在延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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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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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个闲暇的下午,将《麦田里的守望者》看完的。

初读时大为不解,它颠覆了我对名著和经典的印象。在我想来,这样一部名盛不衰的作品,这样一本描写青少年生活的经典,大概写的是那些朦胧或者是悲伤的故事吧。而语言即便不是字字珠玑,也是优美动人的吧。

然而,它却直白,粗俗。无论是写撒谎,约会,退学,甚至打架。都是用平白而直接的方式陈述。哪怕是写悲伤,也只是一句:我哭了。

曾经说自己不喜欢新生代的那些作家,及小说中出现的无休止的脏话(尽管此前疯狂得热爱韩寒),而现在,我却读它。

因为它曾畅销美国,作者塞格林则被称作“隐者”,于是我还是怀着好奇心将它看完。

一个倒戴红色鸭嘴帽的16岁美国中学生霍尔顿,他曾四次被勒令退学,好一个典型!其实,他并非无恶不作的,只是有些愤世疾俗,有些挣扎,有些茫然而不知所措的少年。他憎恨虚伪于是排斥学校,却又无法接受愚蠢的人们和肮脏的社会。他厌恶所有。

天地之大,他却无法容身。他离家出走,醉生梦死在纽约街头,游荡在歌厅舞厅,做着本不属于这个年龄的事情。为了麻醉自己,试图逃离,最终只是回归本分。

你问他想做写什么吧,他说: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玩耍在那么一大片麦田里,附近却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而我就守在悬崖边,我的任务是站在那守望,如果有哪个孩子向这边奔来,我就立刻拦住他们,我是说他们都在奔跑,也不知道往哪跑。我就干这样的事,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着。

我发现他是善良的,他的想法很简单。然而,我觉得他说的孩子是否是指他呢,这么个瞬间使我觉得他就是那个即将奔向悬崖的孩子。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站在悬崖边守望的,又是谁呢?

书中这个典型的霍尔顿,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和我们正好相仿。有时彷徨,有时不知所措,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念书是为了什么?有人失败,有人成功,有人努力却得不到回报。于是开始抱怨,愤恨一切。

于是有人说:他们堕落了!

他们回答:不是不想努力,曾经也是那么有希望,而当希望落空,就什么也没有了。最终究竟为了什么。

记得初三,老师对我们说:不允许你们去想读书为了什么,只要去做,就不必问为什么,这样虚无的问题只会使人更加空虚。如果觉得抓住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都觉得是种束缚,那么可以选择另一种更惨烈的收尾:下坠。

于是他对我们说:如果拯救不了别人,那么先救自己。如果我们连独善其身的能力也没有,谈何去帮助别人?

也因此,我更喜欢霍尔顿的妹妹,她天真无邪,优秀美丽,她对哥哥真挚的爱,使拿出自己紧有的几块钱做为哥哥去西部旅费。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光,一种萌动希望之光。那样的洁净,似乎世界上一切污染都与她无关。在那样一个肮脏的社会,她却一直保持一个纯洁,善良的心灵。她的童心使她肯去坐破旧的旋转木马,回忆儿时和哥哥们在一起的欢笑,提着行装想要和哥哥一起走。

无法推测作者对于这样一个人物的安排有什么目的。只是让我不禁想起《希特勒的名单》中那个黑白画面中出现的唯一一簇色彩——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于是,时常幻想着这样的画面:

在那金黄色的麦田中,我们尽情地狂奔,仿佛是田野中的精灵,创造着属于我们的梦。而我们很安全,悬崖边有人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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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王子》读后感

全文共 3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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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开始了,我为了写老师布置的读后感,而去看《小王子》,光听名字就觉得是一本很幼稚的书,怎么会是高年级的推荐书目呢?结果我一翻开书,才发现我已在不知不觉被小王子的奇特旅程深深地吸引了。

主人公“我”是一名飞行员,在一次航行中因飞机故障而坠落到了撒哈拉沙漠,碰巧遇到了到地球旅行的小王子,小王子给“我”讲述了他的星球以及旅行中的故事,最后小王子被毒蛇毒死,但“我”坚信小王子回到了他的星球。

小王子在到达地球之前拜访了其他好几颗星球,在经过商人的星之后,小王子知道了不要做一个自私的人,在经过国王的星之后,他又懂得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在点灯人身上,小王子学会了不要太循规蹈矩,要敢于打破常规……总之小王子每旅行一次他就可以增长自己的知识,在经过许多星球之后,小王子越来越见多识广,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人,这都归功于旅行。

小王子从旅行中受益的故事让我想到了一位台湾作家教女儿的事。起初作家女儿的作文写得惨不忍睹,老师都看不下去了,他知道后便趁假期带女儿出去旅行,在旅行的过程中,每次都会定一个主题如:尝当地的特色美食,了解不知道的生僻字,听当地的历史典故。每一个主题都要写一篇作文。开始他女儿很反感,但久而久之他在旅行中得到许多收获写起作文也就得心应手:观察力变得十分优秀,能把一件小物品写的详细、具体。想象力也提升许多,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东西。旅行回来后,她的作文让老师目瞪口呆,和原先的作文判若两人,这些都是旅行让她学到的。旅行开拓了她的视野,旅行提高了她的作文水平。

旅行让人谦卑,让你知道自己的渺小,微不足道,旅行让人包容,让你知道世界的宽广,展开胸襟,旅行让人成长,让你越来越优秀,学会许许多多,这些都是《小王子》带给我的。

《小王子》读后感篇二

说到《小王子》,大家一定不会感到陌生。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圣•埃克苏佩里——一名战士,作家和飞行员。

1939年,德国法西斯入侵法国,埃克苏佩里加入了抗德战争,被编入2∕33空军侦查大队。1940年,法国战败,埃克苏佩里只身流亡美国,以寻求法国的复兴之路。但现实又让他失望,党派之间的明争暗斗使他厌烦。在无奈与无聊、愤慨之中,他创造出了《小王子》,塑造了一个天真的小王子。

《小王子》讲述了一个孤独、忧伤的孩子的故事。一天,他离开了他居住的星球,开始旅行。他在其它星球上依次遇到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生意人、点路灯的人、地理学家,然后来到了地球。最后,他又回到了他的星球。

“旅行中,小王子发现,人们是从来不会满意自己的所有,他们苦苦追求着幸福,却常常粗暴地吧幸福从身边赶走……”这也许就是小王子离开家,寻找失去的天真和感动的原因。

读了《小王子》,我明白了什么是拥有——不仅是物质,还是精神;我明白了什么是失去——不光是物质,还有精神;由此可见,失去比拥有更难得;我明白了虚荣是不好的;我明白了美是短暂的;我明白了友谊是真诚的……

在小王子眼中,一切都是那么不合理——为什么自己独一无二的花在地球上有一大堆;为什么在地球上每天只有一次日落;为什么酒鬼为自己喝酒感到羞愧,却继续喝……这些事在小王子眼中是不解的,但在我们看来却是一般的。这是因为我们已经习以为常,更是因为我们已经在这个冷漠的世界里失去了我们应有的天真。

我们中的很多人都像小王子看到的那些面无表情地坐在疾驰而过的火车里的人一样,碌碌终身,却找不到幸福,而幸福就在他们身边。这是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欣赏美的眼睛和时间。失去了感动的他们,像是木偶一样,被生活,被工作所牵制,所控制。

小王子是幸运的,他还拥有一些天真和感动。他还能去寻找,去发现它们。这就是圣•埃克苏佩里所要向世人表达的。这也许就是《小王子》经久不衰,风靡世界的原因吧。

《小王子》读后感篇三

《小王子》这本人人知晓的童话出自于一名法国飞行员、作家圣埃克絮佩里之手,圣埃克絮佩里成就了《小王子》,而小王子又成就了圣埃克絮佩里。

《小王子》讲述的是小王子在比自己大一点的的星球上与喜欢的玫瑰花闹了别扭,开始环游其他的六个星球。

在第一个星球上,他遇到了国王,他想统治一切,却真正一无所有。在第二个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个骄傲自大的人,他妄想着任何人都崇拜他,却真正没有一人崇拜他。在第三个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个酒鬼,他不停的喝酒,想要忘记他在前一秒喝酒。在第四个星球上,他遇见了一个商人,想要拥有任何的星星,把星星的数量装在抽屉里,却并不是真正拥有。在第五颗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个勤劳的点灯人,日日夜夜不可休息。第六颗星球上有一个地理学家,把他指引向在最后终于到达了地球。在这期间,大人的教条与小王子的天真无邪进行了激烈的碰撞。

到达地球后,他与一个狐狸交上了朋友。狐狸告诉了他许多事,使他懂得了爱与责任,他的玫瑰花的价值十分的可贵。于是,小王子就想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上,重新寻找娇弱的玫瑰花。他在茫茫无边的大沙漠上遇到了因为飞机故障应急降落的飞行员。

飞行员就是小说中的“我”,小王子带着我找到了水源,但是,在飞行员修理飞机不在的时候,小王子让一条剧毒的蛇咬了他一口。在第二天的早晨,飞行员也没有找到小王子的躯体,小王子回家了。

这本书的感情基调是温柔、富有一些哲理、忧伤、使人感动与神秘的。小王子这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不就象征着我们现在这个社会上天真浪漫的儿童吗?而之前小王子在六个星球上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不就是缺乏想象力、十分教条的大人吗?

我想,圣埃克絮佩里肯定想要表达的是我们这些天真浪漫的孩子不能受到现在社会上的教条的影响。这样我们才能在长大后仍然保持着童年的想象力。这也给大人们了一个警示:不能用自己过于教条的方法去教育孩子。我们应该用最简单的眼光去看待本质的东西。

《小王子》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小王子》,我对我有幸读到这本书感到骄傲,因为它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小王子》的作者是安东尼·圣爱修伯里。赵老师告诉我们,他因为写了这一本书,使他的头像印在了法国50元纸币上。

这本是讲述了飞行员也就是作者因为飞机故障,迫降在了撒哈拉沙漠,在这里,他遇到了小王子。小王子来自B-162小行星。在他的星球上,有:一座死火山,两座活火山,还有一朵她珍爱的玫瑰和必须尽在除掉的猴面包树,否则它就会撑破星球。

因为受不了玫瑰的虚荣,所以他和候鸟一起迁徙了。首先,他见到了一位统治宇宙的国王;然后见到了爱慕虚荣的人;后来又见到了酒鬼、见钱眼开的商人、漫无目的点灯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在地球的一所花园里,他见到了与他玫瑰完全相同的5000朵玫瑰,为此她伤心的哭了。但他的狐狸告诉他;你的玫瑰已经被你驯养了,而他们,只不过是5000朵普通的玫瑰。还有,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这句话使小王子受益终生。

我认为小王子是一个勤劳、细心的人。因为他在养玫瑰时, 将每一个毛毛虫除掉,晚上给玫瑰罩玻璃罩子,细心的照料着他的玫瑰。每天小王子都把火山打扫一遍,尽管有一座是死火山,每天一大早就起来清除猴面包树的种子,所以我认为小王子是一个非常勤劳细心的人。

阅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大人和小孩有很多不同。大人往往很关注数字,而小孩却不同;大人通常漫无目的,而小孩知道他要寻找的是什么。现在我们还是孩子,没有啊么多事情要去想,我们只关注我们觉得重要的事!

《小王子》读后感篇五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王子》。

内容大概是讲作者因为飞机失控在沙漠遇难,在他修理飞机时看到了一个名叫小王子的男孩也和他一样遇难了。小王子给作者讲了很多自己的故事,其 中主要讲他在地球上看到一朵玫瑰花和小王子驯化的一只狐狸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最大的观点是做人要互相信任。假如作者不信任小王子,他就不会把唯一的水给小王子喝。小王子假如也不信任作者,那他也不会讲那么多有趣的故事。

记得那一次,我和同学一起玩二人三足,这是一场比赛,胜利的队伍给获得丰富的奖品。我们的对手很强大,她们腿很长,占很大优势。当就快轮到我们时,我和同伴都很紧张,我说:“冷静,一定要冷静,我们先来练一练,跟好节奏。”练了好几次,我们得出了最胜的结论,我先出左脚,她出右脚,然后我再出右脚,她出左脚。裁判一声令下比赛开始了,我们一边喊一二、一二的口号快速前进,严格按照事先计划好的步伐走。比赛进行了一半,我们落后于对手,他们还露出得意洋洋的表情。我对同伴说:“我们一定要羸!我们要彼此信任。”当两队都快到达终点时,我们还是落后于对手,就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候,对方队伍中的一名选手因太骄傲了,一不留神摔倒了,他这一摔把全队都摔倒了。我们加速前进,在对手重新爬起的时候,我们已到达终点了。

信任,如果我们不信任自己或队友,总是说我们输定的,那你就不会有动力去争取,那样你就只有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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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骆驼祥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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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闲适的下午,我读了这本悲剧著作——《骆驼祥子》。这是一个梦想与现实的故事。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写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是一个勤劳、壮实的小伙子,他怀着发家、奋斗的梦想。他对生活的向往仅仅是一辆车、一个家,他希望依靠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为这一梦想,他辛勤劳作奔波,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纠缠又给他的身心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了挣扎,不肯放弃对梦想的追求。然而虎妞的丧事花光了他们的积蓄,小福子的自杀吹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看着希望的一次次破碎,他最终只剩下了一副被掏空的躯壳。原本善良的祥子,在生活的重压下,沉沦了……

祥子是一个纯朴的劳动人民,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怀着几乎有些渺小然而真实地梦想,却在残酷的现实前,最终无法逃脱被暴风雨吞噬的命运。

祥子的悲剧完全是那个不合理社会的产物!

梦想与现实,原来就是有很大差距的,梦想远比现实要美好很多,要实现梦想必定是艰难的,祥子也曾努力地与生活、现实斗争,只是他失败了。他的失败就在于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可能梦想就离他不远了!

不管现实如何,我们只要为梦想努力,不退缩,相信就一定能够成功,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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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后感小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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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父与子》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让我明白,父子关系很亲,书里的父亲和儿子互相帮助,做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在做事情当中,父亲教儿子怎么做人,做好事。记得有一件事,儿子考试没考好,让父亲签字。

儿子怕父亲打他,就想了个“妙计”,就蒙着眼写儿子这个词,父亲觉得好玩,也蒙着眼开始写,儿子拿出了作业本,父亲签上了字,写完了,父亲取下眼罩,看了自己写的字,非常高兴。儿子也很高兴,因为他趁机让父亲给他签了名,而且还没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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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草房子》读后感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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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曾经看似很厚的,读不完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过作者的生动描写,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思绪——突然间觉得生活也跟着有节奏的开始了;回味生活中的经历,居然暗中作乐,原来生活中有那么多的小插曲,才回忆起来生活的甜美,我要感谢我生活中经过的所有人,因为有你,才让我变得更加精彩,让我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

书中的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难忘不已。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浓浓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快乐、尊严、痛和爱。这一切早已在他的心中种下了“爱”的种子。

而爱往往是短暂的,但却难以忘记。秦大奶奶在桑桑第一次叫她“奶奶”的时候她的心里已经很温暖了,她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因为,在别人眼里秦大奶奶是一个讨厌的“老太婆”,但在桑桑眼里,秦大奶奶却是一个可怜的老人。

在我们的生活中桑桑就是我们的榜样,他的善良不知感动了多少人,他的调皮不知逗笑了多少人,他的坚强不知打动了多少人……桑桑的积极向上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中要像桑桑一样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生活。

我相信人间真情无处比在,在这本书里我更深刻的懂得了爱是什么,从今天开始我要忘掉所有的不开心,想桑桑一样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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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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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就像一个大宝库,只要你进去就会有取之不尽的宝藏。最近,我读了丹麦作家安徒生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主要写的是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冻死街头的悲惨故事。那精彩的故事内容时刻告诉我:我多幸福。于是,我怀着一颗同情的心再读了一遍。

当我读到“她觉得更冷了,她不敢回家。因为她没卖掉一根火柴,没挣到一个钱,爸爸一定会打她的。”时,我的心开始颤抖起来,小女孩吃不饱,穿不暖,没有人关心她,卖不掉火柴还要被爸爸打,再想一想我们的父母,他们为了我不辞劳苦的操劳着,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我却常常跟他们斗嘴,现在想起来,我真是太幸福了。当我读到“更妙的是这只鹅从盘子里跳下来,背上插着刀和叉,摇摇摆摆地在地板上走着,一直向这个穷苦的小女孩走来。这候,火柴又灭了,她面前只有一堵又厚又冷的墙。”时,我不禁潸然泪下,小女孩实在饿得不行了,才会有这样的幻想,可幻想不会成真,而在我们这个时代,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们有漂亮的衣服穿,有许多美味的食物吃。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还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总之,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因此我真想把小女孩接到我们这个美好的时代,这样小女孩就不会有这样悲惨的生活了。

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我知道了现在生活的来之不易,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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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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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有你,伴我走孤独,走过无知,走过稚嫩,多少次执子之手,便忘却尘寰,直到“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

初读《红楼梦》,如同管中窥月,只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欢离合,无论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初次相逢,还是到最后的黛玉焚稿、宝玉哭灵,都体现出他们的真挚的幸福却又照化弄人。待读到红楼儿女们的香消玉损,每每眼空蓄泪,才知晓人间不只是美好。还有那样一座姹紫嫣红的大观园,虽然终究也不是人间天堂,却至少隔断了许多园外的肮脏。可是当园外的势力一点点侵入园内,便是无可挽救的悲剧的开场。园内园外,竟是咫尺天涯。十二女伶的离乡怨,林黛玉的潇湘馆,薛宝钗的蘅芜苑,直至贾宝玉悬崖撒手遗红怨,唯与作者共掬一把热泪洒于闺阁之中。在很多时候,我总是觉得贾宝玉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是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也许是无法承受。

“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一部《红楼梦》,有多少作者的自伤。情痴抱恨长,是一个家族兴亡血泪,在这其中又有多多少少无可奈何啊。唐太宗的一句“以历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谁知千年后的一部《红楼梦》也道出了其兴替。在隐隐约约中,我也或多或少读出了多少堂堂须眉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才自精明志自高”的如美画卷都被裹挟其中,飞鸟各投林,一番梦幻之后的“假语村言”又寄托着多多少少真挚的哀思呢?

衰落的贾府是不可逆的现实,同样也曾是作者头顶的一方天地,然而大观园中无数灵动的红颜,大多只是作者的思想,我在多少回读《红楼梦》之后,才知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战争,晴雯与袭人的战争,都是现实与理想的不可调和。而黛玉的风流婉转,晴雯的心比天高,正是作者最深的理想化身。而宝钗的经济学问,袭人的温柔和顺,却又是现实的闺阁尘缘。于是就知道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是现实的许多的弊漏却又根深蒂固,欲罢不能;而林黛玉和晴雯的逝去,也是理想的难行却至死不渝。理想与现实在此冲突,现实多弊却根深蒂固;理想难行却矢志不渝。可柔弱的理想如何改变黑暗的现实?“质本洁来又洁去”“一抔净土掩风流”这才是最深的悲剧,才是作者最大的苦闷。

当我合上书页,人去,楼空,青山依旧,夕阳残红。细细咀嚼书中那岁月的故事,年龄不同,心得不同。在一曲红楼的陪伴下,凝望,成长……

亲爱的红楼梦,是你,一点一滴地教会了我关于悲剧,关于美,关于理想,关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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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读后感300字小学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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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蟠这个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可是现在薛姨妈和宝钗对他大动干戈,他虽然也扯着嗓门大喊大叫,但至少不象某些人那样伪装自我,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

而对于宝玉挨打之事来说,薛蟠确实没有大过错,然而过去的种.种却使自己的至亲也怀疑他了,这的确让人痛楚,如今谢霆锋在大街小巷大声呼喊着“不被了解的人最可悲”的时候,或许薛蟠有朝一日也会成为他的忠实歌迷。

宝玉对女孩子,可真是一百个好,当日玉钏儿给他送来莲叶羹,不小心泼了出来,两人都烫到了,可是他自己好象没事儿似的,头一句话就是问玉钏儿“烫着没有”,难怪两个嫫嫫会说他没有刚性了。

可是,在整个大观园里,乃至中国某一段历史发展道路上,有谁能象贾宝玉那样,对女性重视,尊重,甚至深深地敬佩呢?在宝玉眼里,似乎世间没有男女之分,尘世中的人都是平等的,“男尊女卑”这个词,或许他压根儿没有听说过。

贾宝玉,你果然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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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演义读后感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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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很有趣。

刘备、关羽和张飞是好朋友,结为生死兄弟。按年纪,刘备为大哥,关羽为二哥,张飞为三弟。在一次战争中三兄弟救了董卓,但是董卓很看不起三兄弟就投奔了朱隽。在一次视察中,朝廷派来的督邮索取贿赂被张飞打了一顿。几年后汉灵帝病死了,不久董卓废掉皇帝刘辩,立刘协为献帝,并自封为相国。董卓欺主弄权,残暴凶狠,其中王允大人想杀董卓,一位将军站了起来说,我愿意借王大人的七宝刀前去杀死董卓。他就是曹操。董卓听说曹操因为马不好而迟到,立刻交吕布去选一匹西凉好马该曹操。董卓身体肥胖,坐久了有些困倦,

于是就躺了下来。曹操急忙抽出宝刀,便杀董卓,但他并没有睡着,恰巧从镜子里看到了曹操拔刀得 动作,他问,你要干什么?这时吕布牵扯马来了。曹操说,我得到了一口宝刀,想把它献给您,请您看看吧!董卓接过刀,他顺手一刀砍了下去,把桌子上摆的另外一把宝剑砍为两截,董卓收了宝刀,带曹操出去看了马,曹操要求骑上马试试。董卓点头同意。曹操就牵着马,跨上马背,快马向东南飞驰而去。董卓这时才知道曹操想杀自己……

我看了这个故事,感受很深。我们不要像董卓那样轻易相信一个人。对于别人说的话要多加思考,俗话说:三思而后行,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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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中华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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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中华成语故事》,这里面有一个成语最令我印象深刻,就是“江郎才尽”。

这个成语讲的是南北朝著名文学家江淹,家境十分贫困。尽管条件不好,但还发奋读书,由于他刻苦自学,写出了许多精彩的文章。可是到了晚年,他的才思大大减退,写出的文章也没有风采了,人们都摇着头说:“江郎才尽了。”

关于这个成语其实还有一个传说:有一次,江淹在亭中午睡,梦见一个自称郭璞的人对他说:“文通兄,我有一只笔在你那已经很久了,现在应该还给我了吧!”江淹听了,从怀里取出一支五色来还给他,从此,江淹文思枯竭,便再也写不出什么好文章来了。后来人们就用“江郎才尽”来比喻人的文思减退。

从这个成语故事中我知道了:学无止境,只有不停的学习,才能不断的提高自己,才不会像江淹一样不断倒退,使原有的才华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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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查理九世》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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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见我一个人在家无聊便买了几本“雷欧幻想”才出的几本书——《查理九世之黑贝街的亡灵》,《查理九世之恐怖的巫女面具》,《查理九世之恶灵栖息的乌鸦城》,《查理九世之鬼公主的嫁衣》《查理九世之恶魔医务室》《查理九世之最后的古寺神佛》《查理九世之青铜棺的葬礼》《查理九世之白骨森林》,《查理九世之幽灵列车》,《查理九世之海龟岛的狩猎者》,《查理九世之海龟岛的狩猎者》,《查理九世之黑雾侏罗纪》,《查理九世之地狱温泉的诅咒》……读了《查理九世》这一本书,我深受启发,因为它上面记载了亲情、友情的故事,还有让人焦头烂额的数学题,还有恐怖的小说,又有点像福尔摩斯之类的案件,真是让我好好地过了一把瘾。

让我最受感动的是一本叫:《恶魔医务室》的一本书,上面讲了墨小侠一伙收到了一封神秘的委托信,要求他们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有一个神秘的案件等着他们去……冒险队信心满满的前往,听到了一个传说——据说很久以前,在金华小学顶楼有一间医务室。医务室里面有一个老师叫杰森。当时有五十个孩子误入里面,其中有四十九个孩子都被他掏空了内脏,做成标本,永远摆放在医务室里。其中有一个孩子被杰森老师释放了出来,身高和正常学生一样,可体重却比大家都轻。

传说,那孩子的内脏早被恶魔杰森掏空了。恶魔杰森将他留在人间,并让他拥有了召唤恶魔的力量。直到80年以前,一位勇敢的军人带领学生们烧毁了那间医务室。恶魔杰森被烧成了灰烬,但他留下了极其恐怖的诅咒:终有一天,他跟他的孩子会再一次出现在学校里。“恶魔之子”将带领被诅咒的学生再次踏入恐怖的医务室,医务室里又将多出几具完美的人体标本……从那以后,实验室的顶楼,成了永远不可踏足的禁忌之地!

虎鲨被诅咒命运,婷婷被预言死亡。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恶魔已经张开双眼……他们团结一致,坠楼石、恶魔之子,都难不倒他们。恐怖的医务室内,默默地封存着一段时间久远的秘密……

最后,他们齐心协力的了这个谜题。在这本书里我感觉到:只要齐心协力,就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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