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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合集20篇)

《活着》是中国式的黑色幽默片,也是跨越年代较长的一部影片,被部分观众和影评人推崇为张艺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下面是开学吧网为大家整理如果的电影观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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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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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终于有时间完整的读完了一本《红楼梦》。心里却难过到了极点,黛玉的那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也一直在我耳边回荡。红楼女儿悲惨的下场,令我感叹到叹息不已,而宁荣二府从“金满箱,银满箱”到“陋室空堂”的惊天之变更让我沉思许久!

想当初,宁荣二府繁华至极,不说别的,单是那一座大观园,就极尽奢华,正如刘姥姥说的“比画里画的还美”,可最后呢?大观园变成了衰草枯场,而曾经居住这里面那些美好的人物,也是死的死,走的走,一片凄凉。

他们之所以导致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无止境的贪婪和欲望;是因为过度追求金钱与权势;是因为妄想不劳而获;是因为那吃人的封建礼制。若不是这些,大观园还是一座繁花似锦的世外桃源!

想一想那些可爱的女孩: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沉稳乖巧的薛宝钗、精明能干的王熙凤、温柔善良的迎春、志气清高的探春、孤僻冷傲的惜春、宽宏豁达的湘云……

每一个都那么的冰雪聪明,例如:“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每当看到关于黛玉的情景,我总会情不自禁地落泪。这个“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令我产生了无限的怜爱。无论是离愁别恨,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默然泪下。这个敏感细腻的女孩,或许她真是那株美丽的绛珠仙草,来到世间只为“还泪”吧。

就像宝玉说的“这些女儿都是谁做的”,可到头来,黛玉泪尽而亡,宝钗独守空房,迎春受虐致死,探春远嫁他乡,惜春遁入空门,湘云不知所归……这其中的辛酸和悲哀,有谁能懂得,有谁能理解?

而书中的另一个主人公贾宝玉,同样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灵、纯洁,他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混迹于污浊的官场;他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愿意为封建礼数所束缚。宝玉于大观园中众姐妹的关系都很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到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但到后来,她们一个个离他而去……

我已经不再把《红楼梦》看成是一部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写满了人间悲欢离合、社会百态。都说《红楼梦》所展现的是将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的悲剧,但无论如何,这曲红楼悲歌,仍旧让我感叹,让我不忍,让我深思!

这本书是原著的精编版,章回经典,脉络清晰,是亲少年读者领略《红楼梦》艺术魅力的最佳版本。值得一提的是还在书中增加了名师导读,名师解析,好词好句,写作借鉴延伸,以供读者回味和借鉴,深刻领悟作品内涵,书中感人的情节,生动的人物配以精彩的场景美绘图。三春尽去,牡丹免不了凋零的命运,但其绝世芳华却成了永不抹去的经典,值得我们品味与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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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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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红楼梦》,我相信大家是一点儿也不陌生。因为向后楼梦这样的好书,大家怎么会没读过呢?《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首,是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情僧录》《风月宝鉴》《石头记》《金陵十二钗》《还泪记》《金玉缘》等,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是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故事情节由主次两条矛盾线索构成的。本书以宁、荣二府及其社会关系为中心,由一些彼此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情节组成的。它以封建的阶级压迫、等级制度以及封建遗族封建腐朽、荒淫糜烂的生活所造成的封建制度自身的矛盾为线索,它以贾府及其亲族的一一衰败为结局。

在《红楼梦》中,除却著名的金陵十二钗,其他有名有姓的人物就有400多个,这众多的人物纷繁多姿,个性鲜明,生气勃勃,绝无重复,囊括了时间各色人形,即便在同一个人的塑造上,也是一人千面,令人叫绝。

《红楼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曹雪芹,祖籍在河北省丰润县。清初,入满洲正白旗籍。他本人出生于南京。少年时代,他过了一段豪门公子的奢侈生活,他父亲因事受株连,被革职抄家。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想亲身到《红楼梦》的世界里遨游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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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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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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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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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看书,有的人会喜欢先看评论了解个大概,再细品文章的内容,而我更喜欢自己赏析领悟文章,用这种方法去品味文章的细腻,获益良多。

经典是不变的永恒。我前前后后共读了三次余华的《活着》,每一次阅读后我都感触颇深。这篇小说讲述了福贵这个男人年少赌博败家,中年生活艰苦,亲人相继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伴继续走剩下的人生的故事。这其中交织杂散但又血淋淋的悲痛,让人落泪难尽。

全书显现的主题是“忍”这一精神。或许余华秉持着人生多磨难,事事皆艰辛的写法,让福贵忍受向龙二借田的屈辱;忍受有庆、凤霞、家珍、二喜、苦根一个个从身边死去的痛苦;忍受没有家人的孤寂。也许是这份“忍”让他参悟了人生,让他能够轻松的谈起往事。“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是他留给自己和后人的警醒。

“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长必须学会的东西。我们必须学会“忍”即处事临危不惧,采取积极避其锐气,迂回化解的办法解决问题的冲突。“忍”让我们学会了谦虚,让人与人之间以礼相待。“忍”让人受益匪浅,忍住小脾气,能交到更多的朋友;忍一时风平浪静,也许你需要忍受一些不公平的待遇,也许你会感到很难受,但它能让你驱使自己变得更强大,这就是“忍”的力量。

福贵是一个典型的中国传统农民形象,他身上有着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直的优秀品质。余华将福贵塑造成了一个真正的英雄。当这部小说结束时,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我们应该学会感激,正是像福贵一样的广大农民任劳任怨为国为家默默付出才有了如今的和谐与繁荣。我们也应该学习福贵活着的意志,勇敢地面对磨难,即使命运坎坷,也要坚持走下去。

其实在我看来,书中还显露着浓浓的爱与守望相助。家珍没有因为福贵生活落魄而抛弃他,福贵虽然因为生活贫困把凤霞送给别人,但最后还是不舍得把她送出去,因为那一份“就算全家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的亲情已经深深地捆住了福贵。福贵一家是经历了大风大浪,我想正是他们之间的爱如此之深

,才让无数人在看到他们生离死别时悲痛万分。当活生生的有庆变成一具冰冷的死尸时,我想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只是亲人已经逝去,爱也无法挽回罢了。

《活着》中的“忍”的精神品质只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连绵不断生生不息,哺育了中华民族,也为世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承,甚至闪耀出更为明亮的光辉。我们要坚持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文化星火相传,永不断绝。

后来,我发现看评论摘要并非无所得,它能给我第二次的情感回味,也能让我了解别人对于这篇小说的看法和理解。的确,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思想的交流恰能更好地促进文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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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读后感小学作文4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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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我刚读了鲁迅先生的回忆性散文——《朝花夕拾》,这本书主要回忆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开篇文章《狗猫鼠》种主要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里面的猫指的是暴虐者,鼠知的是遭受压迫的劳苦大众,则狗 指的是和猫争抢压迫权力的人,这些人在鲁迅先生的文章中受到了极大的贬斥;《阿长与〈山海经〉》中, 他回忆了长妈妈的朴实,以及对长妈妈深深的怀念;《二十四孝图》深刻地反映了封建孝道的残酷;《五猖会》讲述了鲁迅先生第一次看描绘的激动心情;《无常》中由对“活无常”刚正的描述,进而反面衬托现实的残酷;《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更加突出了作者对脱离儿童实际的私塾教育的厌恶……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中,我最喜欢《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长妈妈是鲁迅小时候家里请来的女佣人,也带过鲁迅,所以他们感情很深厚。阿长是一个很不幸而又热望一生平安的劳动妇女,她没有文化、粗俗、好事,而又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疑难。鲁迅先生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位劳动妇女深深的敬意。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恶习,这些恶习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让我们也不由得为那些人而感到悲哀。

现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陋习还有很多,但我想我们一定要努力改变它,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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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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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中外名人故事》,从中又认识了许多科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艺术家、经济学家。比如才能全面的科学家张衡,他在天文、历法、文学、地理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是一个罕见的全才式人物。

张衡生活在东汉时期,他发明的地动仪整整领先了欧洲1000多年,他还发明了可以测定风向的候风仪,可以自己运行的自行车,能够自己飞的木鸟;在数学方面,他计算出圆周率是3.162;在地理方面,他绘制的一幅《地形图》流传了几百年;在艺术领域,除了写文章外,他还擅长绘画,是东汉时六大画家之一。

我还从中吸取了一些政治家治理国家的思想,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时时提醒我要有志气,又要刻苦努力和团结人。看了这本书,我还收获了许多知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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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年级《西游记》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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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好些书,其中有一本就是《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克服了所有困难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其中《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看的,他主要讲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在去西天取经的途中遇到了,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的白骨精。白骨精分别变成了村姑,老奶奶,和老爷爷来骗唐僧,但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然而孙悟空却被唐僧误会尔被赶走,险些被白骨精吃掉。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细心,要仔细观察,不要被事情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在学习和生活中要和朋友同学之间,搞好团结,相互包容,相互信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分辨是非,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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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六年级《昆虫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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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最后撰写了科学巨作《昆虫记》。

《昆虫记》这本书使我非常着迷,读完后我才知道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蜜蜂是怎么回家的,蟋蟀是怎么盖房子的,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这本书主要涉及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衍和死亡。

当我阅读这本书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的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在一次又一次失败中站起来又继续实验。我感受到了法布尔对科学的热爱,对科学的不懈探求,也可以看出法布尔不达实验结果决不罢休的精神。

读完《昆虫记》,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原因有两方面:第一,昆虫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在它们的生活中总有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第二,法布尔对科学研究的不懈探究,深深打动了我。他坚持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昆虫的本能与习性,遇到问题总是想着办法解决。可是回过头来想想自己,平时的我遇到问题不想办法解决,只想着查手机。和法布尔比起来,我们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想着放弃,就想着退缩,不会去迎刃而解,而法布尔却在想着他的实验哪里出了差错,哪里需要改进,并没有想着放弃。所以今后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面对困难勇敢地克服它,认真思考,努力解决问题。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新概念英语的练习册,可被一道填空题难住了,怎么也没搞懂这道题的意思,当我刚拿出手机准备查找答案的时候,突然想起了法布尔,法布尔他在遇到困难时,总想着办法解决,如今我们的条件这么好,难道不应该更加努力的思考吗?于是我请出了我的好帮手--英语词典。经过一番瞎折腾,终于把这道题给弄懂了。

现在想来,在遇到难题时,只要多思考思考,答案就可以浮出水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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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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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楼梦》第十三章——《秋爽斋结海棠诗社》中,我知道了大观园中各姐妹平日里都喜欢写诗作乐,看见一些新奇的东西就忍不住吟诗。但是从林黛玉的《咏菊》、《问菊》、《菊梦》这三首诗中,我又可以知道林黛玉并不只是一个喜欢哭泣的女孩,还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孩。这使我有点佩服她聪明过人。

在本书第十六章——《慧紫鹃试探宝玉情》中我知道了聪明的紫鹃想让黛玉和宝玉的这门婚事早办成,就发挥了她的聪明才智,用一句假话去试探宝玉。宝玉却将假话信以为真,就很伤心。看来,我预料的没错——宝玉对黛玉的情是真心的,没有半点假意。

宝玉这种纯真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看了后,我非常激动,不知不觉热泪盈眶,久久不能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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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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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的无意的发现,《麦田里的守望者》给予了我异样的感慨,主人公的成长如此的不堪却让我心生怜悯,而更多的是感动和对青春成长的领悟。这就是我的收获。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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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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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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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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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阅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走进这个十几岁愤怒而又焦虑的少年的内心世界,让我更深入我自己的内心,看清那时的社会,令我深思。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罗姆 · 大卫 · 塞林格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书中描写了一个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从离开学校到纽约游荡的三天时间内所经历的一些事情。作品运用了意识流天马行空的写作方法,充分探索了一个十几岁少年的内心世界,《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要获得导师的首肯一样重要。”这本书在内容与艺术手法上都给予了我很大的震撼。

在作品的内容方面,主要通过展现霍尔顿这个人物,想离家出走,远离尘嚣,过田园般淳朴的生活;拥有自己的理想,想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看护儿童,但在现实生活中,他的理想却被一一打破。虽然只是对他被学校开除后三天之内经历的描写,但却细腻地展现出了这个少年的内心的矛盾:由阿克莱、斯特拉德莱塔等人代表的丑陋世界和由弟弟艾里、妹妹菲比及修女等人代表的纯洁世界在他面前展开,而他却发现后一种世界在不断消失,通过对这一个极小场景的描写,展现的却是对当时社会的批判。在现代工业文明中,人们迷失了自我,降低了自身的精神自由系数,崇尚着物质的生活,道德堕落,人们之间的情感越来越淡漠、虚假,在这个未成年的青少年眼中,成人的世界是虚伪、肮脏、“假模假式”的,而他便希望做那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那里的孩子随时可能跌落悬崖,跌入那个虚伪的世界,但霍尔顿却愿意守护这些处于危险之境的纯真者,使孩子们不受精神的伤害,以小见大,用一个小的人物的一小段时间中的经历,表达了他不满于当时社会中道德堕落的情感,使作品得到了升华,引人深思。

在作品的艺术手法上,本书也与我读过的许多其他作品有很多不同,与马克吐温笔下的人物哈克类似,大量的方言口语的运用,更加口语化的语言,使作品更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下青少年的内心真实想法,一针见血地表现出对社会的看法,给人以极大的冲击。本书的第二大特色就是采用了第一人称的描写手法,讲述仅限于霍尔顿的心理活动和感觉范围之内,而霍尔顿却是一个正在接受精神分析治疗的16岁少年,对周围的一切缺乏正确的判断,他离开学校游荡,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这极大地否定了传统形式上的美学观念,使读者不自觉被霍尔顿的态度所牵引,增强了作品的感染力。所以,这本书在艺术手法上也有极强 · 的独特性,十分有价值。

书的结尾,霍尔顿看见在旋转木马上玩耍的纯洁的妹妹,得到了慰藉;而他后来又被送到了一家疗养院内,出院后,他又将继续回校学习。霍尔顿并不在乎他的成绩会怎样,而他那纯洁的心灵在那“假模假式”的社会中会怎样,也是一个未知的结局。但我也愿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与霍尔顿一同看孩子们在麦田中无忧无虑地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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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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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余华在《活着》中写到。

书中主人公福贵,年少时吃喝嫖赌,输光所有家产,那一刻他醒悟了,但父亲依然去了,他们一家住到了茅草屋里。福贵为了给母亲母亲治病,进城去找医生,不料被兵捉去,几年后终于回来,家里却大变模样。

女儿凤霞因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母亲已因病去世。安定的生活没过多久,儿子有庆在献血时,血被抽干离去了。妻子家珍又得了软骨病。福贵一下病倒,头发全白。不久,凤霞出嫁,女婿二喜是城里人,福贵家终于享了一会儿福,可没多久,凤霞因难产而死,家珍病死,就连二喜也在工作中意外身亡,福贵只剩下他的孙子苦根,没想到最后,苦根也因一次难得的饱饭给撑死了。福贵后来攒钱买了一头牛,彼此相依为命。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看完《活着》的第一感受,不是难过,不是同情,而是庆幸。活着真好,“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这是福贵对被误会为走资派想自杀的春生说的一句话。活人可以笑,可以哭,可以玩耍,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可以在大热天洗冷水澡,可以在冬天吃雪糕,可是死人不行,死人只能静静地躺在棺材里,躺在地底下,不能说话,不能玩耍,不能想。

就算生活再艰难,幸好我们还活着,幸好我们还有去改变的机会,幸好我们还能看见天空,尽管没有那么湛蓝。我们还肩负着责任,我们还有朋友,还有家人。人们想去死是因为什么?大部分都是因为压力,因为不想承担一个承担不下去的责任,因为好像没有人能理解自己,因为好像没有快乐,因为痛苦。因为不想承受痛苦,才会想去死。可是如果去死了,就没有可能会拥有快乐,一切就都结束了。

活在当下,“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看天,看地,看花,看草,看太阳,看月亮,像福贵一样,找到自己的牛,然后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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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查理九世》读后感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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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九世》描述了墨多多,虎鲨,娆婷婷,扶幽,查理四人一狗一起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们从不退缩,奋勇直《查理九世》这是一本冒险侦探类小说。书中讲了一个有好奇心的男孩子莫多多,其实他的名字叫莫小侠,是因为他的问题特别多,大家都叫他“问题多多”或“莫多多”。书里讲了莫多多、小狗查理九世、扶幽、胡沙,尧婷婷一起的一个个惊险故事。开头的看着挺轻松的,当到中间的时候,突然会吓你一大跳,十分恐怖,看到结尾时,时已经真相已经大白。当我在细细口味《查理九世-黑见街的亡灵》时,我全身的毛孔都竖了起来,空气似乎凝结了,使我喘不过气来。放在地上的脚,一动都不敢动,因为-----太恐怖了!眼睛、亡灵、鹅妈妈的童谣……我的脑海中的那首可怕的童谣,令人毛骨耸然。小狗查理九世可是很厉害的,不弄清真相不放弃,像虎鲨一样勇猛,像扶幽一样聪明,像尧婷婷一样细心,像莫多多一样勇敢!当我看到《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时,发现写作非常好。故事的开头是写了墨多多习课上偷偷交换着关于“吸血鬼”这个热议话前面的神秘高年级学生贾士说要带领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这一下子便能引起我的兴趣。并且当我章后就会觉得离故事的真相更近一些。可是当我看到结尾才发现,原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吸血鬼公墓,而是艾斯那七个得了一种叫做“卟啉症”怪病的哥哥姐姐们,得了吸血鬼一样,怕阳光,嘴唇在不断腐烂,看着就像吸血鬼!为了报复那些把他们看做怪物的镇子里的居民而搞出来的把戏和谣言。最后,他们和居民都知道了自己的错误,而且他们还真正了解到了已逝的玛格丽特老师当年的心意,原来她是么的严厉又亲切啊!

我还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下的真相!我们在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在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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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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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样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我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可是,我那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此刻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比较,《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尽管我能够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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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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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星期,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蟋蟀柴特斯从来没有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而不慎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进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特斯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喜欢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柴特斯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可是就在柴特斯音乐事业达到颠峰时,他却突然作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归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老家,要过从前那种虽然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在故乡凉爽晴和的秋夜星空下,把歌儿唱给土拨鼠、雏鸡、鸭子、野兔和牛蛙听,还要用歌声止住狐狸追杀野兔的脚步。

一只蟋蟀、一只猫咪、一只老鼠之间的友情足够让这个冰冷的世界温暖起来,他们所拥有的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很喜欢这本书,希望它能让更多的读者知道作者乔治写这本书的初衷,要触动人类的心灵,让友情在和煦的阳光下传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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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小学作文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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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圣诞节,夜空里挂满了一闪一闪的星星,地面上人多人满。其中有一个小女孩,她又矮、又饿、又可怜、身上穿着一件破裙子、头山带着一个破围巾。她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儿了。她的妈妈去世了,她的爸爸生病了。她外什么要卖火柴呢?因为呀,为了养活生病的爸爸,只有她能出去打工。

但是很多人都从她身边走过,小女孩轻轻地坐在墙角。小女孩儿点燃一根火柴,光线照亮了旁边的墙,这时,小女孩儿面前突然变出一个火炉,她刚伸出手要去暖暖她的小冷手的时候,一阵寒冷的大风吹过来,火柴灭了,火炉也不见了。

小女孩儿又点亮一根火柴,眼前又出现一桌美味可口的食物,还有一盘香喷喷的烤鸡,这时,烤鸡站了起来,向小女孩儿跑去。小女孩儿刚刚伸出冻僵的小手。又有一阵风吹来了,火柴又灭了,烤鸡也不见了。

小女孩儿又点亮一根火柴,这一次,小女孩面前出现了一颗又美丽、有庞大、上边还挂着好多礼物的圣诞树。小女孩刚刚伸出小手的时候,火柴又灭了,圣诞树也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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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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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翻开三国演义的序言,迎面而来的12个字为三国定了一个格局。

三国里枭雄无数,人才辈出,每一个英雄人物都令人佩服不已,但每个人的命运又都令人唏嘘。刘备,刘皇叔,相貌不凡,双手过膝,斜目可观其耳,待人接物仁德宽厚,左右是关张两名虎将;长坂坡七进七出的赵云——赵子龙;谋略有未出茅庐而知天下事的诸葛孔明。然而从群雄并起、充满机会的东汉末年,到曹操手握北方大地孙权牢牢割据江东,刘备却无数次处于危险之中,风雨飘摇,手中连一万士兵都没有,身边仍是关张赵云这些老根将军。将近三十年的时光从未动摇放弃,从未心灰意冷,这样的刘备,如何让人不佩服!青梅煮酒论英雄的曹操——曹阿瞒,年轻时便足智多谋,而且任性好侠、放荡不羁。当时南阳的许劭以知人著称,他也曾对曹操说过:“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曹操的军事才能是刘备和孙权都无法相比的,而曹操的求贤若渴,也是他最令人欣赏的地方。鬼才郭嘉因病逝世时,曹操失声痛哭,“失去郭嘉我曹操如同失去一臂”,而同年,诸葛亮出山辅佐刘备。曹操为了选拔人才,打破了封建德行和门第高低任用官吏的制度,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来贤才和他共同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而来。孙权,也是一方雄主,即有着曹操的用人水准和大局观,又具备刘备的隐忍气质,其人生轨迹有如勾践再生一般,也是在危局中生存发展,但能同患难却不可同富贵,后期不少诸如陆逊这样人才因其猜忌被逼死或处置,这也是东吴仅能割据一方而不能一统天下的重要原因,令人不禁扼腕叹息。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读到最后司马懿一统三国,我合上书本,不禁感叹:“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但《三国演义》告诉我们的并不仅仅是纷争,更多的是为人的忠勇、仁厚、豁达以及才智。告诉我们成为曹操一样的人,拥有刘备的人品,怀有孙权的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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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查理九世》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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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见我一个人在家无聊便买了几本“雷欧幻想”才出的几本书——《查理九世之黑贝街的亡灵》,《查理九世之恐怖的巫女面具》,《查理九世之恶灵栖息的乌鸦城》,《查理九世之鬼公主的嫁衣》《查理九世之恶魔医务室》《查理九世之最后的古寺神佛》《查理九世之青铜棺的葬礼》《查理九世之白骨森林》,《查理九世之幽灵列车》,《查理九世之海龟岛的狩猎者》,《查理九世之海龟岛的狩猎者》,《查理九世之黑雾侏罗纪》,《查理九世之地狱温泉的诅咒》……读了《查理九世》这一本书,我深受启发,因为它上面记载了亲情、友情的故事,还有让人焦头烂额的数学题,还有恐怖的小说,又有点像福尔摩斯之类的案件,真是让我好好地过了一把瘾。

让我最受感动的是一本叫:《恶魔医务室》的一本书,上面讲了墨小侠一伙收到了一封神秘的委托信,要求他们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有一个神秘的案件等着他们去……冒险队信心满满的前往,听到了一个传说——据说很久以前,在金华小学顶楼有一间医务室。医务室里面有一个老师叫杰森。当时有五十个孩子误入里面,其中有四十九个孩子都被他掏空了内脏,做成标本,永远摆放在医务室里。其中有一个孩子被杰森老师释放了出来,身高和正常学生一样,可体重却比大家都轻。

传说,那孩子的内脏早被恶魔杰森掏空了。恶魔杰森将他留在人间,并让他拥有了召唤恶魔的力量。直到80年以前,一位勇敢的军人带领学生们烧毁了那间医务室。恶魔杰森被烧成了灰烬,但他留下了极其恐怖的诅咒:终有一天,他跟他的孩子会再一次出现在学校里。“恶魔之子”将带领被诅咒的学生再次踏入恐怖的医务室,医务室里又将多出几具完美的人体标本……从那以后,实验室的顶楼,成了永远不可踏足的禁忌之地!

虎鲨被诅咒命运,婷婷被预言死亡。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恶魔已经张开双眼……他们团结一致,坠楼石、恶魔之子,都难不倒他们。恐怖的医务室内,默默地封存着一段时间久远的秘密……

最后,他们齐心协力的了这个谜题。在这本书里我感觉到:只要齐心协力,就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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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看的书三国演义读后感100字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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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四大名著之首—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中的故事情节很生动,有头有尾,有始有终,有些人认为三国演义就是打打杀杀。其实,细细品味一番,就涌出了名著的特点。

里面的人物描绘得很细致、生动。比如说胆大心细的张飞啊、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啊、保守稳重的刘备啊……数不胜数的都描绘了出来。还有一些出自三国演义的成语,比如望梅止渴、料事如神……

再说说里面的故事情节,有很多,他又是怎样发生的,结束的,都很清楚,好像不知不觉的融入到了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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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万个为什么读后感三年级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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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奇妙的人体十万个为什么》。

我想大家一定很惊讶吧,这本书的名字好怪啊,还有,就一本书,能装下这么多个为什么吗?

其实,这本书很有趣,有:为什么要拉屎,为什么会做梦……等等超多的为什么!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个为什么吧。试管婴儿是从试管里生出来的吗?大家可能都认为是吧,其实试管婴儿仍然是从妈妈的肚子里出来的,大家可能认为骗人吧,等你们读读这个问题,就知道,你们回答的不对。

我再说一个吧。我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呀?这个问题大家都知道,是从妈妈肚子里生出来的,可是有些人就怀疑,宝宝一定饿死了,其实,你们把那条脐带忘到九霄云外了。食物是从脐带来传递的。

你看,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玩,这么多的为什么,读着读着你一定会发现,这本书特别富饶(内容非常丰富),里面也充满了欢声笑语,读完这书的是,你写作一定会文思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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