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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实用20篇

《活着》是中国式的黑色幽默片,也是跨越年代较长的一部影片,被部分观众和影评人推崇为张艺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下面是开学吧网为大家整理如果的电影观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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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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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看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题记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今夕何夕,君已陌路。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世人皆道,《红楼梦》吟尽爱情,可我眼前却是昨日繁华,今朝落尽。人生况味,了便是好,心酸无奈,却只能遵从是是非非。

贾宝玉初看林黛玉,就笑称“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世间芸芸众生,他们因缘遇见,却来不及唱一出才子佳人。薛宝钗的圆润与妥协,林黛玉的言随心至,也许是生不逢时,也许是命运作怪,黛玉终是含泪而死,宝玉也穿上了袈裟。纷繁的世界,不适合黛玉。她的惊艳,她的智慧,她的才气逼人,她的灵秀慧黠,都应活在诗坛。那是个碧玉般盈澈的女子,而不是一个寥落忧伤的深闺小姐。

贾府的挥霍,便注定要走向衰亡,这个结局,并不难猜。王熙凤的机关算尽,却换来悲凉结局。而真正聪明的,是探春。她是有才干的,又是清醒的:“我们这样的人家,人都看我们不知千金万金,何等快乐,殊不知这里说不出的烦难。”她开源节流,却阻碍不了贾府期数将近的必然。

旧人难留此凉城,凉城何苦留旧人。名列金陵十二钗,黛玉却依旧只是一名异乡人。若不能放下心结,那便骄傲的、不改初心的活着!那个世道,有太多不可说,不能做,也终是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纵千般情愫,万般相思,但封建礼教终是难以挣脱的枷锁。昨日花前月下,宝玉送旧帕;今朝贾府败落,黛玉含泪烧帕。这一世的泪,终是还尽了……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满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若不能自由,那便随性点;若总是伤情,那便优雅点;若不能结缘,那便,那便……无论怎样,我都相信,黛玉最后不会说出那句“宝玉,你好……”那样玲珑的女子,怎会不看透这城府的畸形?宝玉虽多情,但黛玉绝不会怨恨他!这一切,黛玉最清楚,是命,认命。

故人姑苏林黛玉,深深贾府难回头。曹雪芹的一声啊,又怎会不坎坷?字字血泪,了,便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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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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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寒冷的冬天,有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她的脚冰冷冷的,她本来出去的时候穿了一双妈妈的拖鞋,可是过马路的时候为了躲避一辆向她冲过来的马车,就把拖鞋给甩掉了,一只甩不见了,另一只被一个调皮的小男孩给拿走了,小女孩追不上他,只好光着脚去卖火柴。她在两个房子的中间找到了一个墙角坐了下来,她想如果点燃一根火柴会更温暖一些,她点燃了一根火柴,她看到一个大火炉,火炉非常暖和,过了一会儿,火柴熄灭了,火炉不见了。小女孩又点亮了一根火柴,这一次她看见了一桌丰盛的晚餐,还有一只烤的金黄的肥鹅,奇怪的是,这只肥鹅竟然从桌子上跳到地上,它的背上还插着刀子、叉子,摇摇摆摆地向着小女孩走过来。不一会儿, 火柴熄灭了,她又点着一根火柴,这一次她看到一棵的圣诞树,非常美的圣诞树,上面挂着橘子、小礼物、蜡烛、苹果,非常好看!火柴熄灭了,她又点着火柴,这一次她看到了亲爱的奶奶,她想和她死去的奶奶一起飞上幸福快乐的天堂,奶奶抱着她飞上了天,到了幸福的天堂。

第二天早上,人们看见了冻死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她的脸红红的,嘴角还有一丝微笑。

我觉得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帮助别人,要有爱心,如果当时有人帮助这个小女孩的话,这个小女孩就不会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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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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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有你,伴我走孤独,走过无知,走过稚嫩,多少次执子之手,便忘却尘寰,直到“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

初读《红楼梦》,如同管中窥月,只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欢离合,无论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初次相逢,还是到最后的黛玉焚稿、宝玉哭灵,都体现出他们的真挚的幸福却又照化弄人。待读到红楼儿女们的香消玉损,每每眼空蓄泪,才知晓人间不只是美好。还有那样一座姹紫嫣红的大观园,虽然终究也不是人间天堂,却至少隔断了许多园外的肮脏。可是当园外的势力一点点侵入园内,便是无可挽救的悲剧的开场。园内园外,竟是咫尺天涯。十二女伶的离乡怨,林黛玉的潇湘馆,薛宝钗的蘅芜苑,直至贾宝玉悬崖撒手遗红怨,唯与作者共掬一把热泪洒于闺阁之中。在很多时候,我总是觉得贾宝玉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是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也许是无法承受。

“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一部《红楼梦》,有多少作者的自伤。情痴抱恨长,是一个家族兴亡血泪,在这其中又有多多少少无可奈何啊。唐太宗的一句“以历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谁知千年后的一部《红楼梦》也道出了其兴替。在隐隐约约中,我也或多或少读出了多少堂堂须眉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才自精明志自高”的如美画卷都被裹挟其中,飞鸟各投林,一番梦幻之后的“假语村言”又寄托着多多少少真挚的哀思呢?

衰落的贾府是不可逆的现实,同样也曾是作者头顶的一方天地,然而大观园中无数灵动的红颜,大多只是作者的思想,我在多少回读《红楼梦》之后,才知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战争,晴雯与袭人的战争,都是现实与理想的不可调和。而黛玉的风流婉转,晴雯的心比天高,正是作者最深的理想化身。而宝钗的经济学问,袭人的温柔和顺,却又是现实的闺阁尘缘。于是就知道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是现实的许多的弊漏却又根深蒂固,欲罢不能;而林黛玉和晴雯的逝去,也是理想的难行却至死不渝。理想与现实在此冲突,现实多弊却根深蒂固;理想难行却矢志不渝。可柔弱的理想如何改变黑暗的现实?“质本洁来又洁去”“一抔净土掩风流”这才是最深的悲剧,才是作者最大的苦闷。

当我合上书页,人去,楼空,青山依旧,夕阳残红。细细咀嚼书中那岁月的故事,年龄不同,心得不同。在一曲红楼的陪伴下,凝望,成长……

亲爱的红楼梦,是你,一点一滴地教会了我关于悲剧,关于美,关于理想,关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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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三国演义》读后感小学优秀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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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我终于有了一本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嘻嘻!这是我的老爸买给我的哦!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开始欣赏,可是已经是晚上了,好歹也要先把晚饭给吃了再看吧。

吃完了饭, 我立刻将书一把捧了过来,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慢慢的明白了大义:汉灵帝腐败无能,不问政事,老百姓过不上温饱的生活,于是爆发了黄巾起义,刘备,关羽和张飞结拜为异姓兄弟,一同去参军,之后王允使用计谋,杀死了董卓,刘备又三顾茅庐请来了诸葛亮,夺了荆州,刘备又和孙权共同抗击曹操,黄盖使苦肉计,假降了曹操,赤壁之战大败曹军,后来诸葛亮却又气死了周瑜,张飞又先后打败了严颜,马超,又劝降了他们。后,关羽又单刀赴会,张飞治取瓦口隘,可是回来关羽又大意一不小心失去了荆州,忍痛让华佗为他刮骨疗毒,可不久,关羽又被孙权杀死了。

这些人中,我最敬重关羽,因为他武功高强,为人厚重。

“高天!九点钟啦!睡觉!”

“哎呀!我看的太人神,忘了时间了!再见,我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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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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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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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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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

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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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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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路途总是伴随成功与失败,而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是少不了父母的呵护。

王梦》写的是母狼对小狼身上寄托着的希望,希望自己的孩子完成父狼想当狼王的梦,母狼紫岚在风雨生下5只小狼后运回山洞,可却遗忘了一只小狼,再运回来已经冻僵了,紫岚无法承受巨大的打击,但面对四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只好啃食冻僵的小狼,可是当时黑仔刚出洞时却遭到不怀好意的金雕的杀害,当蓝魂儿长成完美的公狼时,却死在了猎人的捕兽夹上,紫岚想要塑造双毛的王者品性,可是最后双毛还是死在了自卑心理上,紫岚为媚媚寻找完美配偶,却发现媚媚心仪的是自己曾经爱慕的卡鲁鲁,当紫岚心灰意冷回到洞中,却惨遭驱逐,但紫岚要为自己的孩子在做最后一件事与周围一只想要袭击媚媚的金雕周旋,最终同归于。

父母是我们成长中最大的依靠但有一些人却无视父母的爱,认为探秘的付出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有一些人把自己的父母当成“奴隶”,但是我们和曾想过,父母不求回报的爱是多么无私,多么伟大啊!我们的父母都一样,只是爱我们的方式不同罢了,难道父母不值得我们感恩吗?我们有一些人,对待父母态度之恶劣,如果父母责罚会闹情绪令父母生气都是和感恩相悖的。

有一些父母 ,过度溺爱,造成孩子依赖,脾气暴躁,未能独立,父母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但对孩子的爱的方式要正确对待,我希望天下所有的孩子,都要尽早明白,尽早尽孝,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不要总让父母伤神啊。

《狼王梦》写出了动物之间的无私,伟大的爱,人生之路坎坷不平,不正是因为我们有了爱,才能更加自信的向前走吗?我们迈着坚定的步伐,踏上人生之路,让我们走向未来,走向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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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哲理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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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满是怨恨的人,即使窗外的阳光再温暖,他也感受不到,因为他已经陷在自己的冰冷地窖中,难以自拔。这是一个故事的寓意。故事讲的是一个画家不把画卖给一个父亲是仇人的大臣。结果那位大臣得了心病。画家始终不卖画。他很快发现,报复回到他身上了。

凡事只想着"以牙还牙"的复仇者,生活必定充满痛苦。就像许多电影里的画面,复仇者的色彩永远是黑灰色系。因为在他们的心里只有仇恨;只有仇恨,只想着如何报复,又怎能有明丽的生活呢?相信在学习中,我们也有遇过不顺心的人,不顺心的事。当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害人之心可千万不要有,否则最后害的是我们自己啊!报复了别人,相信你自己最终只会孤独一人!我们无法要每个人都有慈悲心,但如果心中充满了怨气,只会让生活更加不如意。为什么只会抱怨别人,那自己呢?在抱怨别人的同时也应该看看本身出问题没有。心中满是怨恨和愤怒,真正受折磨的人又是谁?是别人吗?不是,是自己啊!

姑且这么想吧!不为别人只为自己,好好过自己的生活,把过去所有的不愉快全部丢掉,因为未来还有好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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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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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的认为曹雪芹本身不是想表达那种形而上的所谓出世哲学,或者说他是为了表达一种个人信仰观点,也许我今天所分析的也并不是他当时内心所要表达的,但却会是他骨子里,灵魂里有这么一种潜意识的存在。

就像我认识一个人要和他成为朋友,通过他和我的交流去洞察他这个人的本性,是我交朋友前必须要做的,这其实是一个道理,红楼梦这本书是曹雪芹的语言,我们不能只理解他语言的含义,而不去认识他内心的灵魂,有人说读书就是交朋友,书就是你要结交的朋友,想结交一个朋友,你不能只懂得他的语言,而要透过语言,了解他的本性。这就是白先勇和蒋勋他们解读的特点,他们只是了解了语言,没有深入到曹雪芹的灵魂中去,也许会误解,也许会歪曲你这个“朋友”的意思,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仅供大家评断。

红楼梦开篇曹雪芹其实是设计了这两个神话,一个是神瑛侍者,一个是石头,神瑛侍者的浇灌绛珠仙草和凡心偶炙我觉得是一种代表“情”的灵魂,于是这种灵魂最终给了贾宝玉,但同时给予贾宝玉的还有一块受到历炼而无才补天的石头,带着去温柔乡享福的欲望,这块石头也自然成了宝玉身体的一部分,他们和宝玉一起降生到凡间,这两者的结合就是一个真正的贾宝玉,他之后屡次的摔石头,其实本质就是一种情与欲望的偶尔冲突。

来到凡间,通过贾宝玉的逐渐成熟,他受到警幻仙姑的告诫,这都是为了让他觉悟,觉悟这种“情”的不可依赖,当然点醒最终没有成功,因为人生往往是需要去经历,于是贾宝玉经历了人生,最终在晴雯死的时候,开始逐渐的醒悟,当晴雯尸体被焚烧的那一刻,他写出了“及闻櫘棺被焚,惭违共穴之盟”的《芙蓉女儿诔》,压垮宝玉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之后林黛玉的死,彻底的让宝玉“悬崖撒手”。

但曹雪芹在开篇,为什么要设计一出让石头回归的戏?我们都知道,最后石头回归了大荒山,其实这才是一个容易被我们忽视的重点,曹雪芹最后是把宝玉的那块有欲望的石头,让它回归到了石头的本真,而不是要诠释贾宝玉的出世,因为这块无才补天的石头,才是曹雪芹一开始寄托的灵魂,石头从无欲到历炼产生了欲望,最后通过温柔乡的经历,又回到了大荒山无稽崖,成为一块没有欲望的石头,一个人生就是这样一个循环,最终无欲才是自己的灵魂解脱,这就是曹雪芹赋予石头所要表达的人生哲学。

这让我想起《庄子》里的一种人生智慧,延伸出我们今天能理解的意思,就是你的幸福,源于你自己把你的欲望控制在你的获取能力之下,也就是说你的欲望要小于你的获取能力,你就是幸福的!这也许恰恰是曹雪芹的一种最后灵魂的回归,用石头来告诉我们,欲的缘起缘灭,而不是让我们出家当和尚,所以,贾宝玉只是一个皮囊,无才补天的石头才是曹雪芹,往往我们最先知道的,却是最后容易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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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读后感及人物赏析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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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真精彩!四大名著果然是四大名著,一读感觉挺深奥。

《水浒传》讲的是一百零八个“梁山好汉”从发展起义到起义失败的全过程。其中,有许多故事在民间流传,如:《武松打虎》、《智取生辰纲》、《拳打镇关西》等。也有许多生动形象的人物,如:及时雨宋江、黑旋风李逵、浪里白条张顺、花和尚鲁智深等。

不提宋江的大公无私,也不提武松的英勇无畏,就提智多星吴用的足智多谋。在《水浒传》里,吴用是最不可或缺的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吴用在“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人中,是其中的佼佼者。他聪明机警,很仗义。他有着宋江一般的狡猾,却比宋江心地端正。他群策群力,有军师风范,不愧是公认的智多星。他智取生辰纲、用谋夺得祝家庄……总而言之,他真的是一个名副其实并不徒有虚名的一个好军师。

吴用——我心中的英雄,《水浒传》——永久不能忘怀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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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2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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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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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骆驼祥子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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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

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的他好像能忍受一切委屈,但他骨子里也有反抗的意识,如他在杨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 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车子就有了一切”。

这体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身份卑微的个体劳动者最朴素正当的愿望。可这是这么简单的愿望他也无法实现。因为他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月。

小说写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后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小说 中还写到了他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这些都表现了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像他这样朴实善良的人最终走上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

作者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空的自然结果”,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是把自己的同类驱到了野兽那去。”祥子就是被这样的社会逼成了一个懒人。这不是他的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在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后,我了解到了在那个混乱的社会,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与我们现在的生活实在是有天壤之别。我们生活在幸福时代,只要你踏实努力,诚实守信,勤奋拼搏,不畏惧困难,就有会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我为我们感到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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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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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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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的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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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继续我的红楼梦之旅。

黛玉孤身来到贾府,寄人篱下,宝钗却是“带薪作客”,再说母亲健在,日子当然比黛玉好过多了。一个人不管长到哪个年龄段,母亲——母爱,都是精神粮食!黛玉虽有贾母疼爱,毕竟隔了一辈,再说了,贾母要管的事情不少,因此,与宝玉朝夕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宝玉成了唯一的精神支柱,在意宝玉对自己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宝玉“在孩提之间……视姐妹弟兄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从上到下的人都当他是宝贝,他当然不觉有别啊!因与黛玉“既熟惯,更觉亲密;既亲密,则……”

联想我们现实中也一样,刚认识时,彼此客气,容易处些,后来惯熟了,却老是吵架,甚至有人发出“情到深处人孤独”之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荣、宁府女眷们赏花喝酒,是家常便饭,“并无别样新文趣事可记”,真是好日子!

刘心武在电视讲《红》时,特别点到“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之人……乃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以前看书时都没在意这句话,若不是听了课,实在是看不出这句话的特别之处。

宝玉不喜读书,见了劝人勤学苦练的画《燃藜图》心中不快尚情有可原,小孩子大多不喜读书,怎么看了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转身就走?可见,此时的宝玉,未开化,对人情世故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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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读后感300字小学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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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头一回吟诗中,大伙儿都埋头写着诗,可是黛玉既不念叨也不泼墨,宝玉劝其快作,怎奈自己还要写,只催了几声,就理自己的去了,谁知黛玉早已胸有成竹,不紧不慢地写了出来,果然一鸣惊人。

虽说宝玉提醒黛玉是出于关心她,但是黛玉本来就有些傲气,很少见她弯腰低头,在众秭妹面前扮演着孤傲的角色,那就让这种“风格”延续下去吧,峭壁上一块嶙峋突兀的怪石,硬是凿成了和其它一样的石头,岂不太俗了?

刘姥姥也算是个倒霉的家伙,原以为来贾府可以捞它一把,可是被凤姐鸳鸯整得够呛。

就拿贾母宴请宾客来说吧,刁钻的鸳鸯跟凤姐串通一气,让刘姥姥在大家面前出尽洋相,这种打肿了脸充胖子的生活可不好过吧?

再后来,大家一起行令,刘姥姥她是乡下人,怎么会有这种出什么对什么的能耐呢?而鸳鸯还是咄咄逼人,又令刘姥姥成了大家的笑柄。

人活在世上一定要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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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查理九世》读后感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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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九世》描述了墨多多,虎鲨,娆婷婷,扶幽,查理四人一狗一起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们从不退缩,奋勇直《查理九世》这是一本冒险侦探类小说。书中讲了一个有好奇心的男孩子莫多多,其实他的名字叫莫小侠,是因为他的问题特别多,大家都叫他“问题多多”或“莫多多”。书里讲了莫多多、小狗查理九世、扶幽、胡沙,尧婷婷一起的一个个惊险故事。开头的看着挺轻松的,当到中间的时候,突然会吓你一大跳,十分恐怖,看到结尾时,时已经真相已经大白。当我在细细口味《查理九世-黑见街的亡灵》时,我全身的毛孔都竖了起来,空气似乎凝结了,使我喘不过气来。放在地上的脚,一动都不敢动,因为-----太恐怖了!眼睛、亡灵、鹅妈妈的童谣……我的脑海中的那首可怕的童谣,令人毛骨耸然。小狗查理九世可是很厉害的,不弄清真相不放弃,像虎鲨一样勇猛,像扶幽一样聪明,像尧婷婷一样细心,像莫多多一样勇敢!当我看到《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时,发现写作非常好。故事的开头是写了墨多多习课上偷偷交换着关于“吸血鬼”这个热议话前面的神秘高年级学生贾士说要带领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这一下子便能引起我的兴趣。并且当我章后就会觉得离故事的真相更近一些。可是当我看到结尾才发现,原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吸血鬼公墓,而是艾斯那七个得了一种叫做“卟啉症”怪病的哥哥姐姐们,得了吸血鬼一样,怕阳光,嘴唇在不断腐烂,看着就像吸血鬼!为了报复那些把他们看做怪物的镇子里的居民而搞出来的把戏和谣言。最后,他们和居民都知道了自己的错误,而且他们还真正了解到了已逝的玛格丽特老师当年的心意,原来她是么的严厉又亲切啊!

我还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下的真相!我们在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在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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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浒传》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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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传》里最勇敢、最莽撞的好汉就非绰号“黑旋风”的李逵莫属了。李逵在监狱里遇到了宋江,认为宋江志存高远,就与他结为兄弟。在梁山好汉中,他勇往直前,战功显赫。

李逵在梁山有一天突然想起了自己远在家乡的老母亲,就请宋江批准他去接自己的母亲回梁山享福。在回梁山的路途中,李逵一时大意造成自己的老母亲被猛虎所食,他一气之下,把老虎窝给端了,这也就是著名的“野岭杀四虎”的故事。

在上面这两个故事中,不但体现出了李逵的勇敢,而且他还很爱他的母亲,为了他母亲的幸福,他不惜一切代价。但是他的母亲最终还是被猛虎所食,他真是太可悲了。

李逵在《水浒传》最后一章节中因为宋江饮了皇上御赐的毒酒,认为宋江是他唯一的亲人,所以就喝了剩下的毒酒。过了一会儿,便温顺的像一只小羊羔一样趴在宋江身旁死去。李逵如此勇猛的将领,不是战死沙场,而是这样凄凉的死去,真是可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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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简爱五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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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以来,我们读了许多书,《简爱》是其中的一本。

这本书主要讲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因受其而萌发反抗意识,进入劳渥德学校。毕业后,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后来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前妻是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因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他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被这本书中主人公的敢于反抗的精神深深吸引住了。正如主人公说过的:”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的回击……“狠狠的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在舅妈里德太太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

正是这种敢于向恶俗实力反抗,追求平等的精神,让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形象获得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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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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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这个词十分抽象,它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这浩瀚无穷的世界,我们类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无论是悲与欢、穷与富、强与弱,对于这历史的长河不过是些平凡的小事罢了。我素来对平凡都是这样认为的。可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改变了这样的看法。

小说以陕北黄土高原双水村孙、田、金三家的命运为中心,反映了从“”后期到改革初期广阔的社会原貌。

合上书轻轻思考,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中的不顺心,又算得了什么呢?

孙少平在变革的时代中经受着各种社会冲突对自己内心世界的反复冲突,而且通过每一次冲击迫使他进行着不断的思考。人在平凡的世界中的生活是扎实,真正的读书人在平凡的世界中的生活应是定目标、正确方法加上持之以恒的努力,这些才是我认为的平凡的世界里平凡人真正实践经历的社会生活。

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曾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穷富世袭之说,也永远没有成败之说,有的只是找奋斗找成功的真理。我坚信,我们的命运由我们的行为决定,而并非完全由我们的出生决定。”

记得原来,我还不是很喜欢阅读,当我花时间、花精力去读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喜欢阅读,读了平凡的世界,我被那个热爱读书的孙少平震撼了。于是,每次下课,班里又多了一个读书的,她同别人一样,在那里静静地读着...

当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吸引了:“...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可能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受就是过度而非常自然的由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相同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好在,生活中没有永恒的痛苦,但也没有永远的幸福。生活就像双水村的流水一样不紧不慢的哗啦啦的流,失落顺水流走了,幸福也随波飘远了。闭上眼,就似乎能看到那一年一度的热闹如春节的打枣节。那红火劲竟压过中秋端午。那一天里,所有双水村的人们似乎忘掉了一年的烦恼和忧虑。人们在山林间随意吼着两声信天游,打下一粒粒肉厚核小的大枣子,笑着唱着闹着。这时的双水村,似乎连空气都弥漫着甜甜的枣香,还弥漫着幸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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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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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用温情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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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昆虫记》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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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和生物学家,他一生写了二百多篇《昆虫记》我早就听说昆虫记名扬天下了。

那天,爸爸给我买来了《昆虫记》我喜出外望,心里乐开了花,里面的昆虫不但有趣而且生动:有可伶的鸣蝉、胆小如鼠的蛐蛐、可怕的狼蛛、五毒之首的蝎子、勤劳的蜜蜂、长毒刺的黄蜂……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些昆虫的家庭生活、捕猎技巧和外貌特征等。

就说那可怕的狼蛛的产卵吧,狼蛛有一个又小又圆的头,头上长着八只眼睛和恐怖的毒牙,还有八只长毛的长腿,腹是产卵用的。一年夏天,法布尔在花丛下见到一只挺着大肚子的狼蛛,这表明它即将临产,法布尔把它轻轻地放在一个既透明又有泥土的瓶子里,几天后,狼蛛开始产卵,只见它先在地上织了一张网,大小相当于一只手掌,蛛网很粗糙,也不成形,相当稳重,接着,母狼蛛吐出一些更结实的丝,织成一个白色球体,上面留一个小口,再产下一粒粒黄金的卵,产完后,狼蛛把口子封上,最后,它把那张不成形的网用脚踹到一边,把卵袋往上一背,卵袋就成了它的无价之宝。

《昆虫记》告诉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个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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