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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热门20篇】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谈读书的初中作文,欢迎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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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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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翻完了《围城》的最后一页,我才用力揉了揉酸胀的眼睛。掩卷沉思,又让我陷入对婚姻、爱情的深深的思考中。

这应该是至少第三次读《围城》了。第一次读应该是在大学,那个时候闲散时光很多,在学校里面处理盗版书籍的摊子上看到《围城》,花十块钱买了下来。记得一边读还一边用笔把里面的错别字给纠正过来。即使这样也没有减少我继续读下去的兴趣,因为无论事实阅历多少,遇到钱钟书老爷子这么有趣的人都会被折服的。

故事从上世纪30年代讲起,主要是男主角方鸿渐与5个女人的情感纠葛。此书一出,“围城”一词大热。书中提到“围城”的含义是感情和婚姻方面,尤其对婚姻生活有感悟的人总喜欢对那些渴望婚姻和对婚姻好奇的人说“婚姻真的就是个围城”,也不知道现在持续下降的结婚率和连年上升的离婚率跟这种天天被熏陶的观念有没有关系,城外的人对城内的生活兴趣降低,城内的人还想呼吸城外新鲜的空气。

书里提出的黄金观点岂止一个“围城”?在一个所有人都觉得你该结婚的年龄读《围城》,越读越感觉这可以列入婚前情侣共同必读刊物了,虽然这书已经出了多年,但是书中提到的情侣相处问题和男女思维方式的差异,以及在新思想带领下的年轻人跟思想仍然很封建的长辈之间的矛盾在今天看来仍然新鲜不过时,问题还是那些问题,只是遇到问题的人变了,婚前情侣如果能一起读读,交流下对书中一些事情的看法,估计婚后和谐美满的概率会被提升很多。

钱老爷子把方鸿渐这个人物作为主人公是很有代表性的,他身上的懦弱和惰性在大多数平凡的人身上都能看到,所以他的痛苦也跟大多数人类似,能引起多数人的共鸣。让赵辛楣成主人公,会让大多数人很绝望,因为他太优秀了,出身好长得好充满智慧又有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这种人是的确存在的,但是离我们生活的圈子有点遥远。

方鸿渐也是因苏文纨的关系才能跟赵辛楣相熟并生出这后来的一件件事情来,所以说方鸿渐这人这一辈子本事没多少,全靠运气撑,运气毕竟只能作为生活的助力,最终达到什么样的层次还是要靠实力说话,方鸿渐最后把生活过成这个样子还是自己实力的最好诠释了,所以,年轻人,永远要靠自己。

千人千面,每个人读《围城》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我们会对恋爱中的情侣或者已经步入婚姻的人们有谁说不会在方鸿渐和孙柔嘉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在我看来,方鸿渐身上集齐了渣男的种种品质,没能力还大男子主义,想不清楚就拉着孙柔嘉踏入婚姻,与其说是为了负责,其实更是为自己的懦弱买单,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到底要什么,也没想过自己到底能担负起什么。

书的最后一句,看完眼泪就下来了。婚姻中千万不要互相伤害,一句口直心快的话会伤害到另一方,尽管不是本意,但是会在对方心底留下印记。在感情面前,经营才是王道,因为幸福没有捷径,只有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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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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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福贵的故事。文章叙述了福贵从富家少爷因为赌博而输光家产变成穷人,有外出谋生遇到春生等人,后回家的故事。

故事结尾只剩下富贵和他的老牛,他们仍会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事,对许多事情已经看淡了。文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春生开车撞死了富贵的儿子,家珍不愿见他,后春生被组织调查,家珍知道春生过的也不好,在春生离开富贵家时,家珍对他说:“一定要活着,活着。”

人生固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困难,我们活得才更加精彩。如果人生总是一帆风顺,那这样的人生必然是无味的,人也会因此而懈怠。只有在困难中,才会使人不断磨砺,不断进步。

文中的龙二因为赢了富贵的家产而富裕,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枪毙。富贵知道龙二被杀后,心中害怕极了,幸好把家产输给了龙二,不然被枪毙的可就是自己了。

有时,失去一些东西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富贵正是因为失去了家产,才捡回一条命。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我们不必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悲痛不已,也不必为了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洋洋得意,得与失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这样我们才会更好地生活,更好地活着。

活着,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活着,就应该不为了得失而大喜大悲;活着,就要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人或事;活着,就要充满对生活的信心,脚踏实地地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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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围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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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刚看完《围城》这本书,故事的更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与同船的鲍小姐有些青睐,初尝了爱情的滋味,但却有另一位大家闺秀苏文执小姐对他有了好感。回国后,他通过苏认识了她的表妹唐晓芙,不想方却对这位唐小姐产生了好感,但由于某种原因,两人的感情也并没能长久。

后来经过好友赵辛楣引荐,同去三闾大学任教,同行时又认识了孙柔嘉小姐,俩人也不过是普通朋友,可最终走到了一起,不过他俩的感情实在糟糕透顶……书的作者钱钟书先生说这本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语言平淡无奇,所写之事也只是人间的是是非非。不过书中却始终贯彻了这样一句话,那就是“婚姻感情犹如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中的人想出来”,这也许是作者的得意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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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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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会让人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地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林海音)的眼睛,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带给读者非常丰富的体验。在作品中,作家将英子眼中北京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架设了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呈现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和真实的人性。文笔朴素而又生动,不张扬,不奢华,却又扣人心弦,彻人心扉。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故事主要讲了林海音童年在北平生活的那段生活发生的七件重要的事。把一个又一个故事描绘地栩栩如生,仿佛身临其境。本书还具有浓厚的老北京味儿,让我体会到了浓郁的当地风情。它跨越了时代,跨越了政治,以委婉温馨的笔触去描写人性和人类的命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这个小故事。看了之后,我不禁叹息:生命是多么短暂啊!时间走的有是多么快啊!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吗?等到我们长大了,父母也老了,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呢?这个小故事是那么生动,不知有多少人曾被作者忧伤的文笔感动、潸然泪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与我的心头。”——林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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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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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又回到故事中,在旅行中,鲁滨逊表现得那么勇敢,和野兽作斗争,接着又经历了暴风雨,唯独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在孤岛上自己独立生活,做椅子、桌子,自己种麦子,捕野兽吃。他刚刚来到孤岛上觉得自己肯定没救了,可后来也就习惯了,原本靠打猎为生,后来又奇迹般地长出了一片麦地,他就用麦子磨面包,还有一次他生了一场大病,连拿水的力气也没有了,但他后来挺了过来,接着他又开始了他的生活……鲁滨逊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收服了一个野人做仆人,教它语言,鲁滨逊就和野人星期五在孤岛上整整生活了28年,最后被救。鲁滨逊——一个勇敢、独立、聪明的人。

我们要向鲁滨逊学习,学习勇敢独立、聪明。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英雄,一样的海外冒险家。

只要坚持不懈,就会收获成功。不仅仅鲁滨孙证实了这句话,每一个人都会发现,自己的生活,也是这句话的写照。

我记得是在三年前,妈妈送我了一个生日礼物,他细长细长的,一共分为两个板,只有两个并排的轮子,中间用一根手腕粗细的圆柱连接起来——滑板。学习滑板,有一定的难度,因为这东西极难掌握平衡,初学者只要身体一离开支撑物,就会摔倒。我从买来滑板开始就一直练习。过了半个小时,我不耐烦了,“根本不可能滑起来嘛!”我抱怨道。不过,不只是哪里来的一股决心,使我一停不停的练了好几天,最后,终于学会了滑板。现在,我驾驶滑板随心所欲,都能玩特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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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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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讲诉的一个叫灰姑娘的故事,大概资料是这样的;一个叫灰姑娘的女孩妈妈去世了,她爸爸又娶了一个后妈,这个后妈对她很不好每一天叫她去厨房干活,有一次一个王子请全国女孩子去跳舞,她的俩个姐姐参加了,灰姑娘的后妈不同意让她去她很悲哀,有两只小鸟帮她参加了舞会她和王子跳的很开心,夜深了灰姑娘该回家了王子很舍不得她走,当她要走的时候丢下了一只舞鞋,王子拿着舞鞋就到处寻找能穿上这只舞鞋的女孩子,灰姑娘穿上这只舞鞋正好适宜,王子也认出了灰姑娘就是他要找的人。于是王子就带着他的新娘回到王宫去了。看了这个故事已后我懂得了,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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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围城》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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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熄灭了灯,心围一座城,像一扇牢牢封闭的门,虔诚的很认真,沉默安静的在等。--题记

围城》是一部读来回味无穷的书。读《围城》,不但可以感受到沿途邂逅的惊喜,体会到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蕴含深意的象征。起初读它的时候,仿佛在看一部电视剧。只觉得它的剧情很好而已。不过看到后来,我又才发现钱老先生仅用朴实易懂的词句刻画出一个个个性鲜明、活灵活现的人物。没有高深的词汇、华丽的语言,却有着撩动心灵的力量。“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从很小就听说了这样的话。稍大一些的时候,知道这是对爱情婚姻的描写,然后再大一些,就知道了原来其实什么事情都是这样的。不由感慨钱老的话真的很经典很精辟地阐述了一个人人都知道的事实,这个是不是可以叫“公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学习与娱乐、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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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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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学到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尤其对《昆虫记》里的狼蛛印象深刻。狼蛛是有毒牙的蜘蛛中的一种,它们咬猎物的时候很精准。它们会咬住猎物身上的活动神经,让猎物停止活动,然后再把它们杀死。

狼蛛有凶狠的一面,也有温柔的一面。它凶狠的一面是吃掉自己的丈夫;温柔的一面是精心抚养自己的孩子,比如说,雨天的时候,雌狼蛛在网上爬来爬去,看似很烦躁,实际是为自己的宝宝遮雨。网上那些白白的、圆圆的、小小的东西就是它们卵。读了《昆虫记》,我对法布尔很崇拜。他竟然能够利用课余时间来观察昆虫,写出这么著名的《昆虫记》,让我们对昆虫更加了解。感谢法布尔给我们传授了昆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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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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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的着名作家笛福的代表作。我感觉这本书编得非常精细,书中配有精美的插图和简介,生辟字还标注着拼音和解释,让我的阅读变得更加从容和畅快!

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坚持和坚强:鲁滨孙的父亲一直希望他学习法律,因为那样的话,他就能过上富裕而幸福的生活。可是鲁滨孙却一心向往航海探险,父亲的意见、母亲的恳求、朋友的劝告都没能阻止住他对出海远洋的坚持!

但鲁滨孙也为自己的坚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独自一人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好在他没有气馁,他自己一个人建住所、制器皿、驯野兽、耕土地,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不但解决了自己的温饱,还渐渐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他不仅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坚强打跑了野人,还救了一个俘虏,并教给他说话、做事,成为了自己的忠实奴仆,鲁滨孙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他凭借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就这样,鲁滨孙在孤岛上坚持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后才得以有机会重返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想:读这本书前,假如我是鲁滨孙,独自一人漂到一个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吗?不,我从小就没有那份胆量。如果我是他,我会像他那样在遭遇了第一场海上风暴后再次选择远航吗?不,我也不会,我没有勇气再去接受那种困难、挫折和生死体验!我更不会像他那样在遇到野人杀自己的同伴时挺身而出,勇敢解救,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

可是读完这本书后,鲁滨孙的坚持、坚强、勤劳、勇敢和智慧深深打动了我也影响了我:我感觉现在的自己比以前胆量大了很多,也变得比以前自信了很多,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会用鲁滨孙的坚强和智慧激励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一味的垂头丧气和逃避,而是努力想办法去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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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围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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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奇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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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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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一本陪伴了我五年的书籍。脑袋扁圆,穿着马甲,一头乱发的儿子,这就是父子两个的形象。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漫画故事。书中的父与子其实就是作者卜劳恩与他的儿子,而书里描绘的故事也就是卜劳恩父子之间的故事。我喜欢这对父子的幽默以及他们的乐观,真诚和乐于助人 。

书中父子浓浓的亲情,让我感动。在《父子情深》中,父亲为了哄儿子睡着,使尽了浑身的招数,又是陪着推小车,又是陪着踩高跷,呵呵,最后他们都累了,一起睡在了儿子的小床中……《小出逃者》中,儿子因为打破了玻璃,让父亲很生气,他一赌气跑出去了,晚上8点了,看到儿子还没有回来,爸爸心急如焚的出去寻找,因为没有找到,很失望的准备进家门时,又被皮球击中,虽然儿子还是犯错了,爸爸还是惊喜的抱住了儿子……在我的生活中,我的爸爸也很爱我。据说在我小时候,他也是经常为了哄我睡觉,累的自己和我都睡着了……哈哈。当然我犯错的时候,他也会很严厉的批评我,不过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原来我们也是现实版的“父与女”。

书中父子乐观的生活态度,让我欣赏。《新镜子》中,爸爸砸了很多的钉子,都是钉不好,最后终于把新镜子订上了,可以得像演杂技一样照镜子,不过,他们还是那么的高兴。《因祸得福》中,父子两个在冰面溜冰,掉到了冰窟窿中,但是他们竟然抓到了两条鱼……《天降烤鸭》,虽然烤鸭“飞了”,但是因为帮助了的贫穷的一家人,他两个比自己吃了还开心。

喜欢《父与子》,不仅让我哈哈笑,还让懂得,生活的美好源于爱心和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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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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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只是没了昨天灿烂的阳光。

福贵拿起陌生的锄头走进了他仆人工作的地里,他实在没想到,丢掉了地主的光环,竟不堪到如此狼狈,他不得不接受要用汗水来养活自己的现实。坐在温暖的田野上,他不禁感到欣慰,还有娘、妻子、儿女在身旁。

我在田野里疯狂地奔跑着,“我要上学……“几乎村里的所有人都听见了,包括田野里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我恨他们,为什么我的伙伴们可以进入学堂认字、学曲,而独留我守护这片寂静的田野;为什么村里人没提到我都摇头叹气;为什么只有蛐蛐才是我最好的伙伴……,身影颤了颤,我背上了书包……

为了给妻子治好病,福贵拿出了所有积蓄到集市请郎中,他满以为能够请回活菩萨治好妻子,然而这一去,便是五年的分离,他被拉入部队当上了炮兵,在死亡的鬼门关游荡了五年,五年的相思在重逢时化作了一滴滴滚烫的热泪,母亲已离他而去,然而亲人的离别才刚刚开始,他告诉自己要好好活着

我考上了市内的一所重点中学,但并没有把通知书交给父亲,母亲仍在床上左呕右吐,我沉痛地含着泪水在黑暗的角落里点燃了通知书,打算编个没考上的理由来永远陪伴他们,不为什么,只希望一家人现在好好活着,可是,父亲的警觉还是让我背上了书包。站在山头,与忙碌的身影作别,不为什么,只希望一家人未来好好活着。

命运的毒手仍在向他伸进,儿子因被“黑“过多,哑女因难产,妻子因患软骨病都相继死在同一家医院的黑屋子里,世间的种.种不幸似乎都发生在他身上,他也似乎因此崩溃而死,可他并没有,已到暮年的他,很满足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告诉自己,与其回忆伤痛、抱怨命运,不如乐观向前,就当做老天对我前半辈子的罪孽的惩罚吧

每当月圆之夜,身处异乡的我都会在校园的操场上仰望星空,我知道,在明亮的星空那边,月夜下仍有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

看完《活着》,我泪流了一晚上,我不禁将福贵悲惨的一生与我穷苦的童年联系在一起,不是为了比谁更不幸,而是在告诉自己,一生会充满着不幸,命运会充满着不公,就像花儿会遭遇冷霜,麦苗会遭受虫害,尽管自己处在命运的边界,我也要像福贵一样,看淡世间给你做出的安排,路在自己的脚下,好好的活着。

活着,不只是在为自己活着,还有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我想终有一天,他们不会再弯着腰忙碌,他们会看见星空中明亮的月光。

活着,不只是为自己活着,我的子女将来也会背上书包,拥有快乐美好的童年。

活着,不能平淡的活着,而要精彩的活下去。

福贵牵着黄牛在灿烂的残阳里,渐渐远去……

我背着沉甸甸的希望,迈向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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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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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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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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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笔下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回忆童年、少年、青年的生活。

《阿长与》主要回忆保母阿长的善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而快乐的童年生活和在三味书屋里读书的日子;《琐记》主要写了鲁迅先生在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主要写了鲁迅先生怀念在日本留学时的老师藤野,写了作者弃医投文的经过。

鲁迅先生热爱并向往童年时期的生活,向往自由,向往大自然。

《朝花夕拾》写出了对逝去日子的回忆,对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这本书会使我们跟着鲁迅先生去回忆童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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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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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就知道狼是一种凶残、狡滑的夜行动物,但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才知道狼也有温馨和有梦想的。

在广阔的孕玛尔草原,有一只失去丈夫的母狼紫岚,为了肚子里的小狼崽,冒着生命危险去养鹿声偷了一只小鹿崽,但给狗给发现穷追不舍。后来产下了四只小狼崽,并安全回到了洞内。紫岚尽心尽力的培养小狼,想让他们继承王位。但悲剧只是降临,老大被鹰吃了,老二被夹死老三也意外死了,另一只老四是母狼,不能当王,于是希望放在下下代。紫岚自己身亡前与吃掉老大的鹰同归于尽。

也许你会觉得这太不可能,但是现实生活也是这样,不要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架、斗嘴,比起那种小事,妈妈的爱大多了。

《狼王梦》也是一个人类的故事,在《狼王梦》里我知道了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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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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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的故事,讲的是以前有一个富人,钱多的数不完,可是他的妻子病的很厉害,快死时,她把女儿叫到床前,告诉她要做一个诚实、善良的人,说完就死了。我看到这里,想起了我有一次说谎。

一天,妈妈上班,我一个人在家看起电视来,突然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我立刻关上电视,把布盖上。妈妈认为我学习累了,于是同意我看电视,我每当想起时,我不该去骗妈妈,我很内疚。

等我看完灰姑娘的故事,她勇敢、孝敬父母,努力地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应当在任何环境下,不丧气,不放弃,积极面对任何困难,我们要学习灰姑娘那不屈不挠的精神,坚持自己的信念,改变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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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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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也就是我最最喜欢的名著——《西游记》。它是由吴承恩所著作的。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和沙和尚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展现了精彩的情节、奇特的想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悟空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红孩儿装作一个小孩吊在树上,博得唐僧的同情,而心的很善良唐僧见这个小孩很可怜,于是就让孙悟空背着他一同去西天取经。而红孩儿一心想吃唐僧肉,就施法把唐僧带走了。孙悟空为救师傅,大战红孩儿,结果技不如人,输给了红孩儿。唐僧的其他两个徒弟积极想办法,最终猪八戒想到了观音菩萨,于是它就上天去请菩萨。最后心存坏心地红孩儿被观音菩萨给收服了。

唐僧的四个徒弟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这是因为它勇敢、机智、聪明、足智多谋、行侠仗义……从孙悟空的身上,我想到了警察叔叔身上也具备同样的精神。警察叔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可以舍己为人、为民除害、大公无私……想想警察叔叔的正能量是多么伟大呀!我以后一定要向警察叔叔学习!

这就是我要给大家介绍的《西游记》,与众不同吧?快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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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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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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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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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柜里有一本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整理出版,并立即引起读者关注的书--《傅雷家书》。直至今日,不少家长还把它作为家庭必备之书,从中寻找家庭教育的最佳方法。

通过《傅雷家书》,我们不难发现,傅雷对儿子傅聪几乎投入了自己的全部情感。无论傅聪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学习的日子,只要儿子不在身边,他便把给儿子写信和读儿子的信当成十分重要的事情。记得傅雷曾在信中神情地写道:我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我时时刻刻,随处给你敲响警钟,做一面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在演奏姿态方面。我做父亲的只想做你的影子,要随时随地帮助你、保护你傅雷确实做到了这些。

他不顾工作的疲劳和身体的病痛,不间断地把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写给儿子,更从儿子的来信中捕捉儿子的喜怒哀乐,体会他对艺术的理解程度,关注他在艺术生活中的心路历程。然后,再将自己的感受、反思后的心德一字一句地写下来寄给远方的儿子。他不时提醒和要求儿子总结演奏中的得失成败,他说:人越有名,不骄傲别人也会有骄傲之感,这也是常情,故我们自己更要谦和有礼。一个人有才也会有另一个危机,就是容易自以为是地钻牛角尖,所以才气越高越要提防了艺术家特别需要苦思冥想,老在人堆里,会缺少反省的机会。

当傅聪在国外遇到低潮时,这个严厉的父亲又以极其温柔体贴的话写道:这些味道我都尝过,孩子,耐着性子,消沉的时间无论谁都会遇到慢慢你会养成一种心情对付过去的事,能够从客观现实分析前因后果,做将来的借鉴,以免重蹈覆辙他还以自身的感情经历谈了恋爱、婚姻与事业的关系,犹如在与知己朋友谈心。

今天,我们读《傅雷家书》依然很有必要,因为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傅雷都如一面镜子。在他面前,我们不仅可以学会怎样做父亲,更重要的是,他也教会我们首先怎样做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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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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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天地的父子情——《父与子》这本书,真实完整的向我们刻画描述了一幅幅作者卜劳恩与爱子克里斯蒂安在一起的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画面。作品中一幅幅小巧精湛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无言的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虽然这些日子很短暂,但却永远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让我们流连往返。

虽然这本书中没有一个文字,但却让我们一看便懂:懂得父亲对儿子那种一起玩一起乐的友谊与快乐;懂得父亲与儿子那种可以用心灵沟通的美好状态;也懂得父亲对儿子的那种爱子情深;更懂得作者想要向我们描述的那种内心深处的爱子情怀……这是一个粗心的父亲,他不同于其他父亲的一丝不苟;这是一个贪玩的父亲,他不同于其他父亲的严谨认真;这是一个深爱着孩子的父亲,但他却不会像其他父亲那样逼迫孩子做他不想做的事情!而又正如我们所说,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的儿子也是一个真实的孩子!

看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禁又多许伤感,又有更多复杂的感受交织着我的心:这个结局虽然让我感觉不够完美,但却又很真实;虽然让我感觉有些伤感,但也许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完美的结局,任何事物都不会有完美的结局,上天总要让它在完美的情况下掺杂着些许瑕疵。我似乎看到了卜劳恩为了反对法西斯在监狱里那绝望而又坚定的眼神中,透漏着一种永远的东西,这东西叫希望,永远的希望。

虽然真实的父与子走了,但我们心中的父与子却永远留在心中。那是永远的父与子,那是永远的父爱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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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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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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