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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推荐20篇)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谈读书的初中作文,欢迎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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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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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没读这本书以前,以为这只是一年级的小朋友看的一些小儿科的书,根本不用我们这些五年级的大朋友看这些小儿科的书呢,这是一个一到二年级的小朋友的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用不了在日本销售九百三十八万册,也用不着卖的这么火。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这本书有多么好。这本书主要讲了天真烂漫的小豆豆因为淘气被原来的学校开除了,到了巴学园,在与小林宗作校长谈了四个小时的话中觉得他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从此她在巴学园认识了很多朋友,例如:高桥君、可爱的美代、漂亮的朔子、乐观的阿泰、开朗太荣君、活泼的天寺君等等很多朋友,还有善解人意的小林宗作校长和温柔的妈妈,他{她}们在一起的一些生活小事,在这六十一个生活小时里,又苦又辣、又酸又甜。这个学校只有五十来个人,每个班只有八 九个人,每天过着快乐的生活……

可有一天,巴学园终于敲响战争的硝烟,巴学园毁灭了,孩子们难过的看着巴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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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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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活,对于人生,千古年来无数哲人智者发表过无数精辟的语论。滚滚长江东流水,许多流过了,淡了。而在生命的长河当中,必须有些东西是留下来了的。每一个都有权利改变他的人生,或苦或甜。或许在一般人看来福贵的一生是苦不堪言,而他的从容与恬然改变了我的看法。有尽头的是人生,而生活是没尽头的。这就是活着的。他给予了我生活的另一种新的看法。

《活着》通过“我”一个收集民谣的年轻人与“福贵”,一位经历过穷困潦倒,生离死别的老人的谈话,道出了主人公“福贵”历尽沧桑的人生故事。故事以描写老人神态动作,以及周边的环境为过渡连接,一个感性的故事倾泻而出。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喜交接,沉郁淡忘,最后平淡而终的。生于富贵之家,吃喝玩乐赌嫖无所不做。把百亩良田的家业输掉,从此一败涂地。躲过铲除大地主,战事的厄运。勤勤谨谨,有懂事的儿女一双,温柔贤淑的妻子,困窘也算其乐融融。而命运之神并没有因此降临。一家六口人,前后相继地死去。家珍得软骨症而死,有庆因被过量抽血而死,凤霞难产而死,二喜辛苦劳作意外死在岗位上,而最让人揪心的是福贵抱有唯一希望的外孙,因吃太多的黄豆而撑死了。最后我们看到的陪伴福贵的只有一头跟他一样老,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的老牛。

诚然福贵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但我不得不为他活着的勇气,活着的坚强致敬。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是生活。一个老人活了大半辈子,亲手埋葬了他挚爱的每一位亲人,然后剩下他自己。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伤痛,而他却可以如此平淡的讲叙他一辈子的故事。陶醉于故事中,像回味着他的一生。那是属于他独特的一生,就算是悲痛也是珍贵的难忘的回忆。他不介意别人知道他的伤痛,因为在他看来那过去的一切都已化为可以美丽的传说。淡淡回味,那就是他无悔的一生。在他挚爱的亲人活着的时候,他深深地爱着他们,他们用他生命的全部,努力着,奋斗着,为了生存,为了他的亲人更好地生活。他没有干过滔天的坏事,甚至小恶也不曾多犯。他不奢求荣华富贵,只求一家人平平安安,永远在一起。命运弄人,他最终没有完成他这一生唯一的愿望。在所有人离他而去以后,或许他的人生不再有什么意义。颓废,绝望这些名词此刻用在他身上再恰当不过。然而,他并没有选择逃避人生,他活着,安然恬静地活着。不为什么,只为好好珍惜上天让他在世上活着的每一天。主人公大悲大喜过后淡然让人肃然起敬。

在我看来,“活着”是那么一个简朴是在而又深沉的词语。特别在我经历过亲人的离逝,看多了离合聚散后。当上帝赋予我们生命时,我们尚不知道何为活着。到我们渐渐成长,我们甚至一度迷糊,轻言生死,不知道为何而活着。而更多的,直到我们死的那天我们也不曾清楚活着为何。不管是浑浑噩噩,还是意气风发,为生活而活着,为自己而活着,为希望而活着。活着很好。死或许可以摆脱一切的痛苦。而只有活着才能真正地体会生活。只有活着才能欣赏初升太阳的美丽。活着是一根连着希望的线。千丝万缕的神经星罗密布,敏感的感知着这世界的苦与乐。而这也就是人生,也便是生活,可以痛并着快乐着。

生活中有太多的烦恼,然而也很玄妙。在我们呼吸着的每一刻都有无数的生命消逝,同时也有无数新的生命诞生。在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场赌博,赢者为王,败者为寇。尔虞我诈不在话下,为成败甚至是情感一时小事放弃生命人不乏其数。然我相信到经历了更多以后,最终会有人知道,人生世上,输赢不是长久的,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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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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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历史文化的珍宝。《水浒传》真实地描写了北宋时期宋江领导的一支起义军形成、壮大至失败的全过程。

小说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天真、直率的“黑旋风”李逵;疾恶如仇的“花和尚”鲁智深;有胆有识、干练果断的“行者”武松;正直、聪明的“浪子”燕青。也有让人切齿痛恨的人物像高俅,蔡京、童贯、梁中书、蔡九知、贺太守等等。

水浒一百零八将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智多星”吴用。别听他的名字叫“无用”,可他的能耐大得去了。在梁山中还是个军师呢!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特别聪明。他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吴用用计劫了法场;卢俊义、石秀被关大名府死牢时,吴用用计放火烧翠云楼夺取了大名府;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他计谋很多,深受梁山好汉们的尊重。

小说中不少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如智取生辰纲、大闹清风寨、倒拔垂杨柳、武松打虎等一系列故事情节都描写得绘声绘色,让人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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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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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果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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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400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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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这个名字在许多动画中出现过,“三毛”这个名字在许多孩子的口中涌出。这本《三毛流浪记》是在向我们诉说三毛的多彩的生活经历,这本书虽没有《父与子》那样有趣,这本书虽没有《安徒生童话》那样经典,但它也有它多姿多彩的地方。

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就被他那繁华的小漫画吸引了!我开始细心地阅读它,但它那图画让我情不自禁得自言自语起来。天哪,这真是精彩极了!我猛地一想,对呀!这本精彩的故事的作者是谁?我急忙打开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寻找作者的踪迹,原来作者是一位老爷爷。这位老爷爷真厉害,从书中可以看出这位老爷爷想象力很丰富。

我开始认真的思考起来,我开始进入书中的世界,我开始扮演起主角三毛,我开始动小脑袋,书是美丽的,是丰富多彩的,就让我们一同沉浸在书香中。

当我读完书后,让我感到三毛很可怜,在旧社会中四处流浪,受尽欺负,三毛尝尽了我们无法想象的苦头,但他很坚强,令人佩服。我们现在风衣足食,而还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回到三毛的年代,我一定要帮助三毛,让他尝尝幸福的滋味。现在我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善良,坚强,吃苦耐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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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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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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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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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相信有读过〈背影〉一文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就能知道它的出处。这是朱自清对于他对父亲所说的话感到后悔,全文充满着父子亲情,也是这文章令我喜欢的原因。

文中的朱自清原是一位不懂得体谅父爱的人,认为爸爸坚持要送他搭火车,令他丢脸;认为爸爸说话的技巧拙劣,连杀个价钱都花费那么久的时间,直到他看见父亲为了他爬月台买橘子的背影,让他深受感动,眼中的泪水也一涌而出。

当我读完一遍又一遍的文章时,心中反复思考,我是否成了年轻时的朱自清?不懂父亲的爱及关怀,甚至不把父亲的爱当作一回事。然而,在一次的机会中,听到了学校里,演讲者正在解说〈背影〉这文章,又令我思索再三。没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如同文章结尾,不能等到父亲行将就木了,才体会到父亲的爱,那时已经太晚了。

于是回到家中,正想问爸爸以前是否体会得到父亲的爱,却看到了父亲满头大汗的煮着菜的背影,我不明白,明明只是看见父亲辛苦的背影,却让我杵在厨房门口五分钟。当我回过神时,是爸爸叫醒了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我问候了爸爸,然后快步的跑上楼。

我思索了一整晚,是不是要当上了父亲才能体会父亲为什么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那天晚上,我又把〈背影〉读了一遍,这文章给我的启发,不单纯只是懂得父亲的爱而已,同时也让我思索到为什么父亲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又毫无保留,这就是我喜欢此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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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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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翻完了《围城》的最后一页,我才用力揉了揉酸胀的眼睛。掩卷沉思,又让我陷入对婚姻、爱情的深深的思考中。

这应该是至少第三次读《围城》了。第一次读应该是在大学,那个时候闲散时光很多,在学校里面处理盗版书籍的摊子上看到《围城》,花十块钱买了下来。记得一边读还一边用笔把里面的错别字给纠正过来。即使这样也没有减少我继续读下去的兴趣,因为无论事实阅历多少,遇到钱钟书老爷子这么有趣的人都会被折服的。

故事从上世纪30年代讲起,主要是男主角方鸿渐与5个女人的情感纠葛。此书一出,“围城”一词大热。书中提到“围城”的含义是感情和婚姻方面,尤其对婚姻生活有感悟的人总喜欢对那些渴望婚姻和对婚姻好奇的人说“婚姻真的就是个围城”,也不知道现在持续下降的结婚率和连年上升的离婚率跟这种天天被熏陶的观念有没有关系,城外的人对城内的生活兴趣降低,城内的人还想呼吸城外新鲜的空气。

书里提出的黄金观点岂止一个“围城”?在一个所有人都觉得你该结婚的年龄读《围城》,越读越感觉这可以列入婚前情侣共同必读刊物了,虽然这书已经出了多年,但是书中提到的情侣相处问题和男女思维方式的差异,以及在新思想带领下的年轻人跟思想仍然很封建的长辈之间的矛盾在今天看来仍然新鲜不过时,问题还是那些问题,只是遇到问题的人变了,婚前情侣如果能一起读读,交流下对书中一些事情的看法,估计婚后和谐美满的概率会被提升很多。

钱老爷子把方鸿渐这个人物作为主人公是很有代表性的,他身上的懦弱和惰性在大多数平凡的人身上都能看到,所以他的痛苦也跟大多数人类似,能引起多数人的共鸣。让赵辛楣成主人公,会让大多数人很绝望,因为他太优秀了,出身好长得好充满智慧又有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这种人是的确存在的,但是离我们生活的圈子有点遥远。

方鸿渐也是因苏文纨的关系才能跟赵辛楣相熟并生出这后来的一件件事情来,所以说方鸿渐这人这一辈子本事没多少,全靠运气撑,运气毕竟只能作为生活的助力,最终达到什么样的层次还是要靠实力说话,方鸿渐最后把生活过成这个样子还是自己实力的最好诠释了,所以,年轻人,永远要靠自己。

千人千面,每个人读《围城》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我们会对恋爱中的情侣或者已经步入婚姻的人们有谁说不会在方鸿渐和孙柔嘉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在我看来,方鸿渐身上集齐了渣男的种种品质,没能力还大男子主义,想不清楚就拉着孙柔嘉踏入婚姻,与其说是为了负责,其实更是为自己的懦弱买单,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到底要什么,也没想过自己到底能担负起什么。

书的最后一句,看完眼泪就下来了。婚姻中千万不要互相伤害,一句口直心快的话会伤害到另一方,尽管不是本意,但是会在对方心底留下印记。在感情面前,经营才是王道,因为幸福没有捷径,只有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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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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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会让人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地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林海音)的眼睛,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带给读者非常丰富的体验。在作品中,作家将英子眼中北京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架设了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呈现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和真实的人性。文笔朴素而又生动,不张扬,不奢华,却又扣人心弦,彻人心扉。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故事主要讲了林海音童年在北平生活的那段生活发生的七件重要的事。把一个又一个故事描绘地栩栩如生,仿佛身临其境。本书还具有浓厚的老北京味儿,让我体会到了浓郁的当地风情。它跨越了时代,跨越了政治,以委婉温馨的笔触去描写人性和人类的命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这个小故事。看了之后,我不禁叹息:生命是多么短暂啊!时间走的有是多么快啊!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吗?等到我们长大了,父母也老了,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呢?这个小故事是那么生动,不知有多少人曾被作者忧伤的文笔感动、潸然泪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与我的心头。”——林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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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伊索寓言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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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是我最爱读的书之一。这些寓言故事我都很喜爱。其中,我觉得最搞笑的是《狐狸与老山羊》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说的是:有一次,狐狸不留意掉到了井里。狐狸看见老山羊走来,就把山羊骗到井里,然后自己登着山羊的背跳出了井。狐狸不遵守诺言,不但没把山羊救出来,还反而对山羊说:“喂,朋友!你的头脑如果像你的胡须那样完美,你就不至于在没有看清出口之前就盲目地跳下去了。”

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就想: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去思考事情的结果,然后再去做。也就是说,不能盲目地听信别人的话。要是不思考结果,盲目地去做的话,就容易上当受骗。严重的时候,还会有很大危险。世上有很多心口不一的人,不能随便听信这些人的话。还有许多坏人,用甜言蜜语诱骗人们,因此更要认清这种人的真面目,时时刻刻提防他们,否则到时候就会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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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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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让我百读不厌。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百草园》这一篇文章,文章把百草园的菜畦,石井栏,皂菜树……描写的十分逼真,我读起来好像身临其境,长妈妈给鲁迅讲“美女蛇”的故事,使鲁迅十分害怕,夏夜乘凉也不敢往墙上看。作者还描写了冬天的百草园比较无味,但一下雪就有趣了。玩拍雪人的游戏,捕鸟。捕鸟可得要技术,要等到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个短棒支起竹筛,撒些谷子,系上一条长绳,鸟下来啄食一拉绳子就把鸟罩住了。

读过《朝花夕拾》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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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傅林钦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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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想要一个孩子。拿出十二个银币给巫婆,巫婆给她一颗大麦粒,种下麦粒后,麦粒开花了,里面坐着一个非常娇小可爱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就是拇指姑娘。她遇到了一只非常可恶的癞蛤蟆,要让儿子跟她结婚,她正在独自哭泣,好心的小鱼救了她。半路却被金龟子拦下,金龟子们个个都说她长得丑,她很伤心,逃走后,又碰到了不喜欢的鼹鼠,她无意中救了冻僵的小燕子,鼹鼠逼拇指姑娘嫁给他,拇指姑娘受了很多苦,与小燕子的告别带来了转机,在小燕子的帮助下,她嫁给了花朵上的小王子,真是好心有好报。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在学习、生活中都会碰到很多困难,我要去努力,不能退缩。一次不够二次、三次,哪怕无数次,只要有不屈不挠的精神,任何困难都会带来好的转机,同时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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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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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世纪以前,在这个地区,一个人可能一辈子都住在一个单元里。婚姻基本上不会改变。从小到大,他可能一直住在一个大院子里。人们担心的可能是生活的可能性和选择太小。

但在今天的社会,我们的痛苦不是我们没有选择,而是我们有太多的选择。这是一个混乱昌盛的时代。

我们无法控制外部世界。我们只能让内心的选择变得更强大。当我们知道如何选择,那些烦恼就会消失。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有识之士不糊涂”。

什么是“勇者无畏”?

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当你足够勇敢、足够开放的时候,你就有了前进的力量,自然你就不再害怕了。

一个真正的绅士已经获得了内在的仁慈、知识和勇气,从而减少了忧虑、困惑和恐惧。

孔子说我不能做这三件事。子贡说:“孔子是自学成才的。”你不是在说你自己。

你看,孔子告诉我们,生活的标准不是去责备外面的世界,而是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去“责备”内心。

一个人对自己的内在要求越严格,他就会对别人越好。今天,我们总是说,一个人应该是善良的,善良不是口袋,但他能够容忍和同情别人的许多错误,能够站在别人的立场去思考问题。

因此,只有真正的绅士才能做到“不抱怨上帝,没有特别的人”,既不抱怨上帝没有给我机会,也不抱怨世界上没有人认识我。

心中没有“烦恼”、“困惑”、“恐惧”,自然就减少了对外界的抱怨和批评,从而提高了把握幸福的能力。

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掌握幸福的能力。

孔子说:“古代的学者是自己的,而今天的学者是人。”(《论语》)古代人们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而现代人学习是为了炫耀和取悦他人。

真正尊重学习的人,是为了建设人类的灵魂而学习。从书本中学习,从社会中学习,从小学到老年,无非是学习一种掌握幸福的能力。

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有教养、忠诚的公民,然后安定下来,学习的目的就是完成这样一种自我角色的确立和提升。

什么是“为人民学习”?

它是把所学到的知识作为工具,作为技能,为自己谋福利而寻求事业。

孔子曾直截了当地对他的学生子夏说:“女人是君子,是儒学,但她们不是小儒学。”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提高自己的修养,不要总是想着眼前的一点点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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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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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鼹鼠米加的冒险故事。美丽的月亮河边住着喜欢挖掘的米先生米太太和他们的九个孩子,主人公也就是最小的鼹鼠米加不喜欢学习挖掘,却痴迷于设计电器,为了给它的好朋友——因为洗衣服很累的土质专家尼先生最小的女儿尼里,制造出洗衣机,它离开家乡历尽千辛万苦,学魔法、演出,因不小心被变成乌鸦而与老鹰对抗,最终在其他朋友的帮助下终于造好了洗衣机,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喜欢米加,因为它乐观、勇敢、聪明,热爱生活、乐于助人,当然,如果他没有父母米先生和米太太的接纳和抚养也无法平安的成长。这其中也少不了咕哩咕忙碌的身影,因为咕哩咕就是教米加魔法、跟他一起演出和不小心把它变成乌鸦的人。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亲情的温暖和友谊的珍贵,让我懂得了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不怕失败,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够成功!

我希望也能有米加这样的好朋友, 更希望自己也能成为米加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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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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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世界里,描写人物的一个小小细节都能品味出不同的味道,而且是多面立体的,不是线性,单一的。这些人物描述,展示出差异化的性格。而每一个性格背后,作者都无比耐心地描述了各自的来龙去脉和背景。而基于这样的背景和来龙去脉,不同个性的个体,背负着自己的宿命,在各自生活的轨迹上演绎各自的生命故事。

着眼并遵循这样的视角,宝玉,金陵十二钗,甄士隐,倪二,贾琏,贾芸,卜世仁,丫头小红,平儿,贾政,焦大,贾环,等等,这些人物都因此得到了理解,包容,甚至是同情。简单的批判和否定荡然无存。

人是一种很特别动物,有时候云淡风清,可以捧着一杯茶发呆,什么也不想,可以活得很简单。但有时候,人性在不同诱因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下,又可以变得很复杂。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去体现人性,这正是红楼梦的魅力所在。

借助曹雪芹的启迪,我们可以想象,可能我们身边的某个人,在某种场合,就是黛玉。在某种场合,我们会遇到王熙凤,再换一个场合,我们可能又会遇到妙玉。于是,我们的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就不乏冷子兴,贾雨村,薛蟠,贾芸等等这些《红楼梦》里出现的人物,或者我们熟悉的一个人身上,他(或她)可能就同时集中了红楼梦里几个人物的不同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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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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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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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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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成功地读完了《三国演义》这一篇名着,因为自从买上了《三国演义》这一本书后,一直还没有来得及读,幸好有了这个很长的暑假,才让我读到了这麽好的书。

本篇小说主要从黄巾起义,终于到了西晋统一,以魏,蜀,吴三国的兴亡为线索,描绘了三国时期尖锐复杂的统治军事斗争。

书中用大量篇幅描写了几次大战役,如袁,曹官渡之战,魏,蜀,吴赤壁之战。每次战役各有特色。作者成功的塑造了一些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生动突出了人物的性格特征。

《三国演义》里有好多好多的英雄: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诸葛亮。

他知天文、晓地理、识人心,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三国演义》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是智慧的化身,也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人称“卧龙先生”。他治国治军的才能与兼虚谨慎、济汇爱民的品格为后世树立了非常好的榜样。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辅佐,他向刘备提出了“联吴抗曹,据有荆益,三分天下”的隆中对策。他为报答刘备三顾茅庐之思,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呕心沥血,积劳成疾”,最后病逝于北伐前线五义原。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我要学习他的“忠”字,他是认定了刘备,就再也没有投靠别人,这让我很敬佩,想起当日本人向我们的国家进攻时,我们中国人可是出了不少汉奸,诸葛亮就像是当时跟着共产党的将军,不是小人,不会为了那个人的蝇头小利而放弃自己的国家,放弃了自己的朋友或战友,在那么险恶的时期里,他能那样的忠义,真是不简单!

说点儿难听的,如果说咱们世界又爆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真的,那时还会有几个站在自己国家的,不跑向科技发达的国家的(尤其是那些小的国家),恐怕那时就屈指可数了吧!

所以我要做一个不背信弃义、不为了那蝇头小利而放弃自己的国家、战友和朋友的人。

从这本名着的时候我还收集了许多歇后语: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关公赴会--单刀直入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曹操下江南——来得凶,败得惨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司马懿破八卦阵——不懂装懂董卓进京——来者不善许褚斗马超--赤膊上阵阿斗的江山--白送”。

最后,我要说,《三国演义》不仅让我开了眼界,还告诉了我许多小知识和做人的道理,真是一举三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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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高中生围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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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直听到别人提《围城》这本书,我想最经典的那句话就是“婚姻就像围城,墙里的人想出去,墙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也许很多人觉得它是至理名言,但是至少对于目前的我,还没有这种感觉。带着很高的期待买来了一本精装的《围城》,在上下班的路上慢慢的读完了这本书。

书是钱钟书先生花了两年认真写完的,故事的脉络也不是特别地复杂:方鸿渐是故事的主角,故事的开头就是讲他们一众留学生乘坐轮船归国的情景。在船上方鸿渐遇到了鲍小姐,和她风流一把之后鲍小姐扭头甩掉了他。同船上的苏小姐苏文纨却对方鸿渐有了好感。论条件方鸿渐是配不上苏小姐的,可能是越得不到的越想要。看着鲍小姐和方鸿渐这么甜蜜苏小姐也想要得到。

回到上海之后,方鸿渐又认识了唐晓芙。赵辛楣追求苏小姐,苏小姐有意于方鸿渐,而方鸿渐又追求唐小姐。最后谁都没有成功。方鸿渐和唐晓芙两个人因为误会,又因为没有胆量去主动承认什么,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苏小姐也就嫁了一个有钱人。

后来赵辛楣和方鸿渐、孙柔嘉、李梅亭、顾尔谦五人去了内地当大学老师。一路上发生了很多事情,李梅亭在倒卖药品,顾尔谦和李梅亭少带盘缠各种算计。路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又遇上了盘缠不够等等。

最后大家好不容易挨到了学校,高松年是新版这个学校的校长,也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简单的方鸿渐以及复杂的赵辛楣都没有斗过这个校长。当然还有外语部的刘主任以及哲学的汪处厚,还有漂亮的汪太太。赵辛楣因为和汪太太的一点暧昧,一点误会,再加上被人抓到了正着,离开了学校;方鸿渐也因为辛楣走前有意无意留下的一本书,没有被继续聘用。又因为一点点误会,一点点心动,稀里糊涂的就和孙柔嘉订婚结婚了。

结婚之后的方鸿渐一点也不顺利,婆媳关系没有处好,连自己都不太敢回家;自己挣的钱还不到老婆挣得一半,也感觉很自卑;孙柔嘉也看不上方家,只喜欢和自己的姑妈走的很近,也不照顾丈夫的感受。最后一个镜头,方鸿渐辞职回家之后,听到了孙小姐和姑妈数落他的不是,自己愤愤离家出走,又发现没有钱,惺惺的回家之后,孙小姐已经走了,老旧的闹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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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经典名著围城读书笔记怎么写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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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光趁着无聊打发时光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个性是这次我感觉自我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能够明白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之后纵览全文之后,才明白,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感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好处……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决定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我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我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

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但是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能够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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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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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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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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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是那个时代典型的旧式文人,也就自然拥有文人所具有的普遍特点,更准确的说是共性的缺点。他软弱、优柔寡断、自命清高,有时又天真到难以置信的地步,他在别人面前更多表现出的是自卑,但有时潜藏在灵魂深处的自负因子又会悄悄冒头,这种极度复杂,甚至矛盾的性格正是造成他爱情和事业悲剧的罪魁祸首。

先来谈谈他的爱情吧,曾经出席在他生命中的四个女人,鲍小姐是短暂的过客,苏纨文是个意外,唐晓芙是错过的挚爱,孙柔嘉最终成为他的妻,却并非心中所爱。

鲍小姐,可以说他们有缘却无分。有缘,因为他们相识在黑夜的海上,因旅途的寂寞而彼此亲近,方鸿渐自觉爱上了这个女人,因着她的活泼、乐观与开朗给他寂寞的旅途增添了安慰,就好像被黑夜包围的人,在百无聊赖中发现了一颗璀璨的流星,为它的光芒所吸引,情不自禁的选择靠近,然而这美丽的光芒转瞬即逝。在黑夜的海上相遇的两条船,终归是各有个的方向。他的潜意识里清楚的知道,这个女人并不属于他,她有自己的爱情与生活,他们的交情不足以使彼此放弃各自的生活而相濡以沫。于是,他们在短暂的相依后就离开了彼此,就如两条直线,相交后又朝着各自的方向延伸,永不回头。没有人会对这次错过感到可惜,包括方鸿渐自己,因为他从未对这段感情认真,也就不会为鲍小姐的离去感到丝毫遗憾。

第二个出席在她生命中的女人是苏纨文,一个官家出身的小姐,留洋回来的女博士,求学的经历耗掉了她最宝贵的青春时光,令人艳羡的博士头衔却没能给她带来好的姻缘,恰恰相反,高的学历反而让很多男人对她敬而远之。这个年近三十的女人,抱着大女恨嫁的心态,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之后,选择鸿渐当做理想的结婚对象。而后者却对着意料之外的追求表示出模棱两可的态度,一方面,他不爱苏纨文,鸿渐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另一方面,他不想伤害这个女人,本着“道德上的懦夫”所应有的仁义,他始终未曾明确的拒绝她,却承受着心灵上的痛苦与愧疚,并最终为自己的软弱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明晓真相的苏纨文选择了报复,方鸿渐为此失去了他的挚爱,而获得了苏纨文一生的仇恨。哪怕多年后,当初的一代才女已变得庸俗不堪,没有了当初的才气与才情,仍无法对这段过往感到释怀。

其实,抛开爱情不说(因为爱情这东西无法强求)苏纨文未必不是一个理想的配偶,她与方鸿渐是大学同学,虽非相知甚深,至少知根知底。她的学历与鸿渐相配,官家的出身,更能为鸿渐谋一个好前程。本着虚荣的角度来说,这个女人的相貌无可厚非,带出去并不会丢男人的脸。至于她的年龄,更不值得介怀,因为每个女人都会有青春逝去的时候,而没有哪个男人会有那样的时间与精力,在妻子不再年轻后选择离婚再娶。或许多数有钱有势的男人会选择找一个或多个年轻貌美的情人,却不会选择与糟糠之妻离婚,并非他们有多长情,只是精明的男人会权衡得失,不想承担离婚所付出的名誉上和金钱上的损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未必不是女人的胜利。然而,当初少不更事的鸿渐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未经爱情洗礼的他将爱情看的太过重要,认为两个人相爱是相守的必要条件。若是当初他选择了这个女人,虽不会获得令人羡慕的爱情,但至少会有一个与众相同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有令人羡慕的远大前程。可惜,光阴从不会倒退,否则,这世上便少了多少憾事,多了多少圆满。

与苏纨文同时出现的是唐晓芙,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学生,鸿渐理想的梦中情人,他为这个女孩子的美貌与青春活力所吸引,并将全部的热情投入到这段感情中。然而,他们受到了命运无情的捉弄,因为苏纨文的离间和彼此的误会,他们最终成为了对方生命中的过客。这段感情的失败使方鸿渐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为此而无比痛苦,并选择远走他乡而忘却这伤痕。其实,爱情只是生命中短暂绽放的烟花,能陪你走过一段已然很好,又何必奢求太多?他们没有相守到白头,假若他们真的结婚,是否能幸福圆满,仍是一个未知数。伤痕深深的烙在鸿渐心底,感情却未能维系一生,他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由刻意的回避变成久而久之自然地忘记。此生,他再未见过唐晓芙,正如每个人生命中都有的错过,遗憾总是不可避免,宛如鲜血淋漓的伤口,即使愈合了,不痛了,疤痕却还是会留下,并最终融为生命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分离。

至于孙柔嘉,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子,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美丽的容颜,没有过人的才华,甚至没有一点引以为傲的资本。然而她最终却成为了他的妻,并非因为他有多爱这个女人,只不过在某一天,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有个家,而她,恰好在那时出现。他们的婚后生活也自然向大多数人一样,没有风花雪月,只有柴米油盐,曾经所有对爱情的美好幻想归于平静,选择用一座名叫婚姻的围城将自己围困。

这茫茫人海中的你我他,都曾年少轻狂,对爱情抱有美好的幻想。却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挚爱的人,而多数人发现这一点后,都选择走进婚姻,他们将他作为爱情的延续,却不知婚姻与爱情本是毫无关系的两件事,就好像一对异卵双胞胎,虽则出自用一个母体,其五官和脾气秉性却是千差万别。既然找不到爱的人,又何苦找一个陌生人陪你共度一生?不走进婚姻的人,他的爱情也许会一直沉睡,但永远不会死亡,因为它始终埋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与人的躯体一同生长、绽放、衰老,直至消亡,最后一同深深的埋进泥土,直孕育出永不消亡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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