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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迹全套书都有什么【精品20篇】

上课不小心说话呗老师抓到怎么办,写检讨书吧。检讨书应该怎么写,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下面就是小编给你们精心整理的关于爵迹全套书都有什么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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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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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来,我读了许许多多,而且常常会随书中人物的命运而喜怒哀乐。读书要字字句句地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读出味道。

我欣赏苏东坡“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洒脱,赞佩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豪迈,赞叹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神笔,更敬佩林则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胸怀……我不仅畅游诗词的海洋,还汲取童话、散文等营养。我从《皇帝的新装》中知道了“高贵”者的愚蠢,《卖火柴的小女孩》将圣诞之夜富家人的灯红酒绿同饥寒交迫的小女孩的悲惨境遇作了对比,犹如血泪控诉。

我的生活因为书而变得轻柔、缥渺,真像独自走在空中,拨开挡住视线的云层,看到了一个又一个海阔天空的新境界。记得有一次,我得了角膜炎,医生说有做手术的必要,不过术后会留下伤疤。为此,我的心中有了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段时间,家人们总是无微不至地照料我。可我却丝毫不领情,常常以冷脸相对,有时用砸枕头来发泄内心的愤怒,接着便是一阵痛哭。偶尔我会被恶梦惊醒,随之就再也不肯入眠,因为我怕在梦中又遇见那个眼睛有伤疤的我。

直到有一天,我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对生命和生活的热爱和坚强的意志,与困难和病魔的顽强搏斗,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使我拨开了心头的阴云,让阳光的重新照在我周围。

就此我积极配合家长与医生,皇天不负有心人,做完手术后,居然没有留下伤疤!的确,我的生活因书而精彩,不管岁月怎样流逝,我依然会在书页中采撷生活最艳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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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推荐一本书《昆虫记》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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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俞晨果

大家好我是五(1)班的俞晨果,我今天要给你们推荐一本是《昆虫记》。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一本昆虫学巨著,它以清新朴实、生动活泼的笔调,娓娓地向我们描述了奇妙的昆虫王国,在他的笔下各种各样的昆虫被赋予了人性,它们或勤劳、或勇敢、或执着、或狡黠……

在法布尔描述的这个昆虫世界里,我们可以直接接触到昆虫生活习性的方面,如它们的进食、争夺领土、建造房屋、养育后代……相信通过阅读此书不仅能让你更加了解昆虫世界,而且能让你更加热爱自然。

还有一些可爱的卡通图片,一些可爱的文字,不过卡通的图片就有很多了。这些图片色彩鲜艳,而且里面的昆虫栩栩如生,让我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它。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名言,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这本《昆虫记》,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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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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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有人说书是山,而我们则是默默攀登的人,一步一步走向书顶。在此之间会有很多路口等着我们,只要你认真细读这本书你就可以找到最简单的一条路走上“山顶”,这座“山”只要你细细品读就可以得到无穷的知识宝库。

我大约在四、五岁左右就与书结交成朋友,并且我每天都会细细品读它,别看“我对朋友”这么好其实呀,我不会保护它,我常常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就让它“粉身碎骨”了,记得它被我打的最惨的一次是把它的厚厚“外衣”扯了四五张。别看我调皮,告诉你们吧我那时的学习可比现在好好几倍呢。所以我也在那时被同学们起了一个响亮的绰号“打书成才者”,那时的我既生气又羞愧,然后我从那时起,发誓不再和我的朋友打架了,不过也巧从那时起,我再也没有把一本书的角打下来过了。

书不只需要保护,更重要的是要理解和感悟它,这才是读书的真谛。对书我们要有一种份虔诚的心态才可以,因为它会因为我们的态度而选择是否应该完成我们的期盼。读书的过程就像一位虔诚的信教徒去朝拜佛祖一样,需要百分百的虔诚和毅力,才能得以实现自己的愿望。

这就是书的力量,书的魅力,书的独一无二和它的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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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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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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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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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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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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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子里放着一本我最珍爱的作文,那是因为它有着一段不平常的来历。

那天,好朋友来我家玩,我知道她喜欢看书,便找出了那本我最心爱的作文书递给了她。她看见了这本书,似乎有点惊讶,因为她知道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她轻轻地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像是在抚摸着一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好一会儿,她才翻开书,细细欣赏起来。突然,她合上了书,吞吞吐吐地对我说:“你能……把这本书借……借给我吗?”我犹豫了,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看了她一眼,她低着头正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但是她的动作突然使我觉得,我们是好朋友,朋友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好啦,”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借给你吧!”她猛地抬起头,紧紧地抱住了我。“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

几天后,我找她还书,谁知,她支支吾吾地告诉我:“书……被我弄丢了……”“你说什么?”我一把抓住她的衣领,发疯似的朝她大叫,“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我用尽全身力气把她推倒在地,哭着跑回了家。

第二天,她敲响了我家的门。她什么话也没说,把一本崭新的书递给我就走了。我一看,原来是那本遗失的作文书。后来我才知道,她为了还我这本书,掏光了自己几年来全部的积蓄。这本书很贵,她的那些钱都不够,便不吃早饭,用省下来的钱买这本书。多好的朋友啊,那天我还那么骂她。

如果说友谊是一棵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盛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从心中升起的太阳。我要收藏这本书,更要珍藏这份友谊,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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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买书见闻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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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小迷,有时间总爱往书店里跑,星期天的下午,我又兴致勃勃地到书店去买书。

书店的书琳琅满目,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站在那里,正准备挑选。一个稚嫩的声音传了过来,阿姨,我买书,回头一看,是个不起眼的小丫头,她正扬着头冲着服务员阿姨喊,只见那位阿姨手里拿着水杯,边喝水边和旁边的一个大人说话。阿姨,我买本《格林童话》,这次小女孩的声音放大了一倍,那位阿姨终于听见了喊声,不耐烦的瞥了小女孩儿一眼,“一个小屁孩儿,买什么书,捣乱!”

这时,一位中年男子走了进来,那位阿姨马上笑容满面的迎上去说:“哎哟,稀客稀客,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中年人走到小女孩儿的身边说,女儿来买书,我来当参谋,阿姨愣在那里,脸上一红一白的。

“爸爸,阿姨只顾说话,不理我,”这时,小女孩儿说,阿姨忙跑过来拉着女孩的手说:“王经理,我不知道这是您的女儿,不然……这本书,算我送给她的礼物吧”,说着,把书揣在女孩儿的怀里,中年男子说,我女儿刚从她姥姥家回来,不怪您不认识,不过,不管对谁都要热情服务,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之后王经理严肃的说,“搞精神文明建设、创文明城市标兵,不能光挂在嘴上,”他一边说一边照价付钱,然后转身离开了书店。

那位阿姨尴尬的站在那里。呆呆的望着他们的身影,竟流出了几滴眼泪,不知是悔恨还是委屈!

看到这些我不禁想起了老师经常教育我们的话:做人要堂堂正正,问心无愧。可阿姨今天的行为要怎么理解呢?带着疑问,我悄悄的走出了书店,买书的欲望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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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科普书有感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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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爸爸妈妈为了丰富我的暑期生活,专门给我买了一套学生探索百科全。全书共分三卷,分别是自然探索、科学探索和历史探索,害得我用了整整一个假期才看完。读过这套书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科学的力量!

首先在第一章的自然探索中,我了解了来自宇宙深处的信息、漫长的生命之旅。在第二章的科学探索中,我了解了无处不在的黄金分割、四色之迷、寻找“幽灵粒子”、我们能不能穿越时空……等等,这些知识又使我了解到了科学,学会了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论,科学的发展,科学的分析这些重要的东西,并且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奇闻异事,我也可以通过科学说法来解答他,这些知识都丰富了我的生活经验,让我不断的健康成长。

在第三章的历史探索中,我了解到了丝绸之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起源、埃及艳后、金字塔工程……等等。历史使人明智,因为了解历史,可以学习前人的正确做法,并且改到自己的错误作风,这样可以使人们在成功的路上少一些坎坷,为自己铸造一条相对平坦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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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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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王天豪

有一天,一家三口要吃一次团圆饭,妈妈做好了饭,爸爸闻到了一阵阵香味,就来到了客厅,拿起筷子往菜里面夹,妈妈一下拦住了爸爸,说:“儿子还没来呢,快去叫儿子。”

爸爸来到儿子房间,看见儿子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心想:儿子平常不看书,为什么今天在看书呢?儿子还撅着屁股,腿还一上一下的不停地摇着,嘴里还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手一下一下地敲着地板。儿子看得入迷,还不知道爸爸一直在他身后,然后,爸爸就走过去拍拍儿子的肩膀,儿子吓了一大跳,爸爸说:“快去吃饭!”然后儿子就去客厅吃饭去了。

后来,爸爸就偷偷地研究了这本书,看着看着,爸爸离书越来越近,最后,爸爸也迷上了。

儿子来到客厅,拿起筷子准备吃饭,可是,爸爸又不见了,妈妈让儿子去叫爸爸来吃饭。

他来到自己的房间,看见爸爸和他刚才的姿势一样,儿子大声叫着:“爸爸,快去吃饭!”爸爸没听见,然后,儿子就踢了爸爸一脚,爸爸说:“不去吃了,咱俩一起看书吧!”然后,他俩就一起看起了书。

妈妈在桌前等了好久好久,终于爆发,来到了儿子的房间,看见他们俩在看着书,妈妈就拽着他们的耳朵说:“快去吃饭!”到饭桌前,菜都已经凉了。

这真是特别“爱读书”的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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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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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会读过无数本,总会有一本让你恋恋不舍,难以忘怀。我也有这样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安妮日记》。

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时,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它。每读一章,就让我渴望读下一章。安妮快乐,我也会跟着乐起来:安妮忧伤,我心里也难受。我总是身临其境,跟着主人公一起面对重重困难……

这本书表达了人类对战争的控诉,厌恶。和平这个词就是主人公渴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安妮一家是犹太人,为了躲避德军,安妮一家和邻居一起藏到了他爸爸公司的密室。在公司员工的帮助下,躲避了德军的疯狂追杀。可是最终又一个人告了密,所有人都被抓走了,只有公司的打字员小姐带着安妮的日记逃了出来……

在故事的后续中,描写了德军的残忍。每次重温这本书时,我就会想到安妮的悲惨命运,让我们远离战争的警钟,把和平再次放在心中吧!

这就是我的最爱——《安妮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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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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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到图读书,里面各类书籍一应俱全,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我迫不及待地棒着自己喜欢的书读起来,每当我读到兴奋处时,就会大声叫好;读到悲伤处时,则会唉声叹气。

我经常在图书馆里一呆就是大半天,而每次看完也都是依依不舍地离开图书馆。后来,妈妈因为工作忙,不再带我去图书馆里读书了。一时间,我就像失去了好朋友似的,经常怀念在图书馆里读书的日子。上了中学后,每到星期天我都会骑着自行车飞速向图书馆奔去。在书中,我知道了保尔的生命历程,知道了鲁滨孙和格列佛俩人的传奇经历,感受到了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书中,我知道了许许多多我曾经不知道的东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里面的风景美不胜收。“书到用时方恨少。”

如果你从前不喜欢读书、不热爱读书,那么请你从现在开始喜欢读书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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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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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一部儿童小说《青铜葵花》今日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本书是作家曹文轩在20__年活力奉献,心爱备至的最新力作。这个小说主要讲了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在5岁那年由于一场高烧成了哑巴。一个异常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齐生活,一齐长大,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便常常在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苦难几乎是永恒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小说的青铜一家在此经历了蝗灾后家里最终一粒米也吃光了,但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哭丧着脸喊:“我饿。”他们想方设法地从广阔的田野里找到能吃的东西,他们把家收拾得比原先还干净。主人公青铜和葵花与我们年龄相仿,可他们却经历那么多的苦难,那样勇敢的去应对,他们经历的苦难是我连想都不敢想的。

这本书里有许多好词佳句值得积累。异常在描述葵花的爸爸离开人世的时候,“他从水中挣扎了出来,他看到了岸。他多么想最终看一眼自我的女儿,然而,岸上却仅有那棵老榆树。”当我读到那里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朴实的话语,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这种写作方法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能陶冶我们的情操,也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期望大家赶快买来一饱眼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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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与书相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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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素来不喜欢运动,也不爱绘画和音乐,也只有能给我带来乐趣了。在书的海洋里要论最喜欢的当数《皮皮鲁传》,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妙不可言。

我喜欢《皮皮鲁传》,喜欢它的想象力。在众书之中,想象力最丰富的莫过于它了,如:皮皮鲁坐“二踢脚”上天,拔“地球之钟”等,举不胜举。但在同时,却又能联系到实际生活,想象力和实际天衣无缝、浑然一体,使人读后别有一番情趣。

我喜欢《皮皮鲁传》,喜欢它包含的哲理。里面每一篇童话都寓意深刻,每每到了书末往往会通过讨论的形式来阐明一些观点和道理。这样做既丰富了想象力,又让人懂得了一些道理,两全其美,互不排斥。

我喜欢《皮皮鲁传》,喜欢它的不拘一格和所体现出的真实性。要说到它的不拘一格,莫过于外传了。里面写到有一个三眼国,里面的人全是唯利是图。虽说表面上写得是童话里的国家,可也讽刺了现实中的一些人和事。作家巧妙地嘲讽了那类人,同时也替他们可悲。再如乐园一篇中写到“与其当一个四面受阻的五尺大汉,倒不如当一个主宰空间的小人儿”,更令人深思。作家用不拘一格豪放的笔风,使全书更加别具一格。它的真实则体现在故事套用现实中的事例进行了改编,给人们以警示作用。

《皮皮鲁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喜欢它的想象力,喜欢它包含的哲理,喜欢它的别具一格和真实,喜欢翻开它时闻到的那股淡淡的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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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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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

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近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

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席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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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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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暑假到现在,我一直被授予“洛克王国”的称号。被《冒险笔记》里的故事吸引,不仅读过这本,还看过电影《洛克王国》,玩过游戏。

洛克的三重奏由才华横溢的小洛奇、桀骜不驯的丽霞公主和善良但有点胆小的小厨神费尔特组成。经过无数次的摩擦,三个习惯不同的人结成了联盟。他们一起加入了MPI协会,破获了神秘案件,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一次又一次的粉碎了黑暗巫师左恩和他手下的阴谋,守护着美丽幸福的洛克王国。

洛奇,他们都机智好学。聪明勇敢的小洛克。他们在探险中遇到的问题和我们学到的知识差不多,我不自觉的觉得我是在和他们一起探索,一起战斗。原来知识是开启一切难题的钥匙。知识就像大海。我们是知识海洋中的一只小船,可以在大海中自由遨游。只有努力学习,我们才能像洛基一样前进,直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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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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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离开了,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科罗廖夫。这是我喜欢的一句名言。或许,对于不爱读书人来说似乎有点夸张,但是我觉得它是真正的反映出爱书者的心声。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在知识的海洋中,我贪婪的遨游在其中。在书中我不仅获得了很多的快乐,更增长了无穷的知识。

每当我一有空就来到了书店,我贪婪地读着书,如同一只饥饿的小羊闯进芳草嫩绿的草地。

书中讲述了太多有趣的东西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正理解了,但我非常明确地感受到:书带给我进一步的思想,我又向前迈了一大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翻开的乐趣也越来越多了。那悲哀的,那喜悦的,通通牵动着我的思绪,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告诉我有个伟人叫鲁迅让我知道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若是不看书,恐怕这世界上将会有千千万万个枯燥的人吧!那他们将面临一个模糊的人生,只知日起夜睡,辜负了上天给予的一颗需要充实的头脑。

我也就在这书的熏陶中变得成熟了、稳重了。想想以前那愚笨的我,不去对未来抱希望,不去对孔雀开屏而欢乐,不去为了看见过昙花一现而感到幸运。书,让我对不务正业的人感到悲哀书,让我为热锅上的蚂蚁感到焦急书,让我对过街的老鼠表示深切的同情书,更让我不再麻木,知道回报亲人的爱,对美好的未来有更灿烂的憧憬。

我们离不开书,书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珍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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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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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鸟喜欢天空,因为在蔚蓝的天空能找到它们的快乐;小鱼喜欢大海,因为在宽广的大海中能找到属于它们的家;而我喜欢好,因为在好书能寻求我的快乐。

对于一本好书我们要像爱护一个孩子一样,去爱护你的这本好书;对于一本好书,我们要尝尝好书中给我们的味道;对于一本好书,我是这样爱护它的。7岁时,我买了一本《神话故事》的书里面的内容精彩,其中里面有一个故事叫《还童泉》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最深刻,使我从中明白的道理是: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太贪心,得适可而止,否则就物极必反。《两个心愿》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也最深刻,使我从中明白的道理是: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的品德一开始都如同一块白布,纯洁无暇。但随着外界诱惑的增多,一些意志不坚定的人动摇了。白布染上了点点污斑,甚至变成了黑布。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操守、雅洁自好。现在这本好书已经陪伴了我五年,而我渐渐的把这本好书当做是我最我的朋友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本书是陪伴我成长的书,里面精彩美妙的故事,紧紧的扣住我纯真、善良的心灵。

以好书为伴,以好书为友是我的荣幸!我喜欢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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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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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名言,是知识的宝箱。如果向你推荐一本书,我肯定会推荐《狼王梦》。它的作者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书中不仅写出了紫风的快乐和悲伤,和对孩子严格的要求,描写出了一个母亲对孩子关爱的形象。

书中写的一头母狼,她叫紫风,写的是她和她的孩子的悲惨命运。他一共有五个孩子,第一个孩子他在出生的时候就死了。第二个叫黑仔,第三个叫蓝魂,第四个叫黑仔,第五个是一头母狼,叫媚媚。黑子是死在了金雕嘴里。紫风有一个梦想,是将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小公狼一个个死去。蓝魂死在了猎人的追捕中。黑仔是死在了狼王的嘴里,黑仔是被金雕杀死。紫风只好将希望嘱托在小狼孙们,可是还没等狼孙出生,自封为了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我很感动,因为紫风是一个尽职尽责的母亲,他肯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和对孩子的教育。最感人的母狼壮烈牺牲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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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战争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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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天生不爱读的人,从某方面说我与书有着很深的仇恨。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背课文儿,因为我不会背书,所以老师让我抄课文儿,就在那一刻,我突然就恨上了读书。

回到家我就坐在我的房间里开始抄课文,我越抄越烦躁,最后一直抄到十二点还是没有抄完。妈妈还在客厅里一直说:“这都十二点了,你怎么还没有写完,你们班的同学都写完了,就你没有写完!”我本来就十分烦躁,再加上妈妈的教训就更加烦恼了,我再也忍不住了,站起来拍着桌子把书给撕毁了,从此以后,我对书的仇恨就更加深了。

我和书之间就好像我们俩是敌人似的,每次只要到了有书的地方,我就十分烦躁,因此,我只要看到书就会去另一个地方,远远的离开它。我想:这辈子和书算是无缘了,然而结果并不是这样。

那天,妈妈逼着我去图书馆,我坐在图书馆里看到别人都安静的坐在那里看书,只有我在这里坐着发呆,我无聊地找了一本儿书,看了一会儿,我发现原来书也并不是那么可怕,特别是那些漫画书深深的吸引了我,就这样我从此不再讨厌书了。

我与输之间的战争就这样结束了,我想,有一天我会和书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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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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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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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的力量600字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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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作品。这几天,我把古白话文版《西游记》“啃”了下来,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 "Journey to the West" is one of the four masterpieces of our country, and is the work of Wu Chengen, a novelist of the Ming Dynasty.In the past few days, I have "stabbed" the ancient vernacular version of "Journey to the West" and share with you below.

《西游记》主要讲述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经历了一共“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真可谓是经历了千难万险!但是,他们师徒四人虽然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却没有放弃取经的念头,他们不怕途中的妖魔鬼怪,一直勇往直前,而且还经常帮助他人,真令人敬佩。他们心中有一股力量在不停的流动,也正是这股力量使他们把取经这件事坚持到底。

《西游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三打白骨精”这一章。师徒四人经过一座山,前方出现了一个少女,孙悟空用火眼金睛分辨出她是妖精,于是一棒将她打死,可善良的唐僧却误认为悟空伤害了百姓,经过悟空劝说后,原谅了悟空。之后,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位老太太,说自己的女儿出去为何还不回来。孙悟空再次认出是妖怪,将其打死。

唐僧发怒坚持把悟空赶走,经八戒和沙僧劝说,才勉强将其留下。走过一段路后,他们再次遇到了白骨精变成的老爷爷,询问老太太和女儿的去向,唐僧听后深信不疑,终将悟空赶走了。随后,唐僧和八戒被白骨精的两个手下骗到了白骨洞。无奈之下,沙僧只好来找悟空帮忙。悟空听说白骨精的母亲来吃唐僧肉,就打死了她,扮成她的模样,进入洞穴,消灭了白骨精,救出了师傅和师兄,回到了师傅身边。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要有恒心,持之以恒,才能成功。不是吗?师徒四人就是靠心中的这股力量而坚持到底的。我想,悟空、八戒、沙僧甚至唐僧可能都产生过放弃的念头,但是,正是他们心底的那股坚韧,支持他们克服困难和杂念,最终取得了成功。我想,我们也应该有这种持之以恒,坚韧不拔的念头和力量,这样我们就可以品尝到劳动后的甜甜果子了。

再说说作品,《西游记》创造了神奇绚丽的神话世界,人物的活动有广阔的天地,可以无拘无束地充分施展超人的本领。情节生动、奇幻、曲折,表现了丰富大胆的艺术想象力。

《西游记》——一本好,推荐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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