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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小故事(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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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支诺贝尔奖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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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犹太男子,想和妻子离婚(他们有两个儿子一个私生女),妻子不同意。男子说,我迟早会得诺贝尔奖。如果你现在同意离婚,我将来获得的诺贝尔奖金全部归你。妻子当即同意并办理离婚手续。17年后,那男子果真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果然由妻子获得。

这名男子名叫爱因斯坦,妻子名叫米列娃。

以尚未获取的诺贝尔奖金为筹码,诱导妻子离婚,爱因斯坦可能是全球男性第一人。

相信丈夫迟早会获得诺贝尔奖,并同意以获取诺贝尔奖金为条件离婚,米列娃可能是全球女子第一人。

相信丈夫日后会获得诺贝尔奖依然和丈夫离婚,米列娃是怎么想的?她认为倘若自己不和丈夫离婚,不称心如意的丈夫就无法顺利发现相对论。

令人称奇的是,17年后,丈夫真的获得了诺贝尔奖,更令人称奇的是,丈夫竟然一诺千金地兑现诺言,将诺贝尔物理学奖巨额奖金真的付给前妻。

假设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对夫妻,丈夫或妻子一方图谋离异,另一方不从。离异的那方说我日后会获得诺贝尔奖,如果你现在和我离异,将来诺贝尔奖金全归你,配偶会同意吗?答案不乐观。

所以我们鲜有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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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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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悄悄的走进了我的生活,每时每刻都陪伴着我。

记得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和朋友一起去书城看书,本来只是想看书,没打算买书,但我看了一本《查理九世》觉得他的内容非常丰富,它的故事情结深深的吸引了我,我打算把它买下来,可是一看价格,呀,好贵,我把口袋里的零食钱全拿了出来,数了数,不够,怎么办,要是回家去拿,再倒回来,可能会没有(因为我开始看了书架上只剩下几本),于是我叫我的朋友帮我守着这本书,我飞快地跑回了家,家里没人,爸爸妈妈还没下班,急得我抓耳挠腮,面红耳赤,一下子没了主意,这时我听到邻居家有声音,咦,可以去找邻居阿姨借钱呀,但又不敢,想来想去最终决定去邻居家借钱,邻居阿姨开门了,我把想借钱的理由给阿姨说了一遍,阿姨同意了我的要求,我拿着钱飞快地跑向书城,到了书城,我看见朋友焦急的眼神在到处张望,我连忙跑过去,书只剩下一本了,正在这时又有一个人来买这本书,说时迟,那时快,我的朋友一下子扑到书上,不让那个人买,朋友见我来了,马上把书给我,我们赶紧朝收银台走去。我们俩开开心心的走在回家的路上,还在说,呀!好险呀,要是再慢一点的话,这本书就买不到了。

这就是我与这本书的惊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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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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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坐在床前,翻开我最爱的古诗文,静静地看着。

最爱看白居易的诗,通俗易懂,却蕴藏着力量。看着《卖炭翁》,想着雪地里那一串孤独的脚窝,我也不禁痛恨罪恶的宫市,同情起苦难的人民来了。翻开一页页,我被“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气概打动;被“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的美景所吸引;被“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的悠闲所感染……抚摸着书,我思绪万千。

还记得三四岁时的我,看书只挑顺畅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是我的最爱。常常在床上,我还捧着书念着。我只爱顺畅,难读的就被我删除了。

七八岁时,我享受在幻想的海洋,最爱看的是有图画的诗篇。两个书生身上背了个小包,头顶飘了一片白云,便是“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我便想象着两个书生骑马远行。天天想着美妙的意境,真是一件快乐的事。

渐渐地九、十岁时,我爱看内容丰富的诗。看到“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时,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一幅图:李白迎着那皎洁的月光,端起酒杯,邀它一起饮酒。多美的诗意,我便开始自失起来,仿佛我便是李白,皎洁月光下,一饮而尽……

看着那本陪伴我多年的书,我猛然发现:学习不也是这样吗?学习永无止境。如果我们浅尝辄止,只停留在事物表面,便不能探寻到它深处的宝藏。与书籍相伴,我收获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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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古代名人少年立志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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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年纪,今天的年轻人大多还在学业的门径处徘徊,闲暇时打打电脑游戏,尽可以在虚拟世界中漫游。

而遥想当年,生于史官世家的司马迁,从10岁学习古文开始,就已身负书写历史的责任。20岁时,他迈出了自己名山事业的第一步。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不无自豪地谈及年轻时的这次壮举:“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

司马迁的这次漫游,首先是通过“上会稽”和“窥九疑”向虞舜、夏禹表示敬意。按照古籍的记载,会稽和九疑,分别是舜、禹墓葬的所在。司马迁的文化访古之举,来源于他对《尚书》和《春秋》等古史的熟习。身居史官世家,司马迁能够看到当时一般人无法看到的典籍。据今人统计,《史记》中司马迁利用或见过的典籍,包括汉朝的皇家档案,有103种。这在当时,已是相当了不起的数字。司马迁是实实在在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身体力行者。在52万言的《史记》中,司马迁此次壮游的印记,不时出现在他对历史感慨的笔端。

司马迁为屈原作传,特别提到自己曾南游到长沙郡,看到屈原自沉之处,想到其悲剧人生,不禁为之落泪。也是在楚国的旧地,他见到了当年春申君所拥有的富丽宫室。他南登庐山,观览大禹曾疏导过的九江。在会稽,司马迁详细了解了越王勾践的故事。此前,他已经在载籍中知道了吴越之地与中原的渊源关系。他此行的目的之一,就是“网罗天下放失旧闻”,搜求古史传说,以及被秦王朝焚灭了的古诸侯史记。

齐鲁之地,学术发达,是重要的文化中心。司马迁说自己看到孔子故里的车服礼器,流连忘返,于是专门在那里学习饮宴和射箭的礼仪。

至于司马迁说到的“厄困鄱、薛”,可能是他在那里碰上了不愉快的事儿。司马迁在写孟尝君时提到,“吾尝过薛,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他认为,是因为战国时孟尝君广招宾客,鱼龙混杂,使当地风气大坏。到西汉时仍是如此。

秦汉之际群雄逐鹿,是司马迁实地考察的重点。在淮阴,当地人向他讲述了韩信年轻时的故事。当地人说起韩信少有大志,连他母亲的坟墓都建得与众不同。司马迁亲自去看,果然。

丰沛之地,汉初许多重量级的人物均出身于此。刘邦曾为“沛公”,萧何、曹参、周勃、樊哙等,都是当地人。司马迁到丰沛广问当地遗老,又参观了这些汉室名臣的故家所在。从樊哙的孙子樊他广口里,司马迁听到了这些风云人物的许多逸事。

司马迁青年时期的这次壮游有多长时间,我们不得而知。但此行经地极广,则非常确实。王国维曾经专门研究过司马迁的出游路线,有趣的是,司马迁的行踪,与秦始皇南游东巡的路径,多有重合。是司马迁有意追寻秦皇的足迹,还是因为在当时中国的交通条件下,这是一条经典线路,我们同样不得而知。20岁壮游之后,司马迁仕为郎中,奉使新开辟的巴蜀诸郡,又子承父业任太史令,侍从武帝出行,足迹几乎遍于全国。所以,在《史记》开篇的《五帝本纪》中,司马迁说,“余尝西至空峒,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

用现代人的观点看,司马迁可以说是在漫游中寻找历史的现场感,为书写历史做准备。他的写作理想,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评价说,“太史公胸中,固有一天下大势。”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甚至认为,《史记》的文笔好,也和司马迁的壮游有关,“太史公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大川,与燕赵豪杰交游,故其文疏宕颇有奇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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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不俗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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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字鲁直,是著名的“苏门四学士”之首。他的名字是中过进士的父亲给他起的,“庭坚”是上古时帝颛顼高阳氏的后裔“八恺”之一,有追慕古代大哲之意;以“鲁直”为字,是希望儿子像宋真宗时的直臣鲁宗道那样,刚直忠正。事后证明,黄庭坚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

宋哲宗时,在司马光的推荐下,黄庭坚被召为校书郎,负责撰修《神宗实录》。因为工作出色,被提拔为起居舍人,三年后出任宣州知州。只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正是这本《神宗实录》,给他惹上了麻烦。

北宋中期以后,朋党之争有愈演愈烈之势。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亲政后,在章惇、蔡卞等人的带动下,所谓的“绍述派”开始清算“元祐派”,黄庭坚被诬蔑成元祐一党。负责审查的蔡卞在鸡蛋里挑骨头,从《神宗实录》里搜罗出了千余条内容,认为是对神宗的非谤。于是皇帝下诏,令他入京,等候受审。

《宋史·黄庭坚传》里记载了这次“文字狱”的审讯情况。经史官们反复考查核实,仅剩下32件琐碎的表述还有待查清,其中黄庭坚所写“铁龙爪治河有同儿戏”,成了首要的问题,罪名是“大不敬”。所谓“铁龙爪”,是熙宁年间太监李公义设计制造的一种疏浚河道的工具,用它在河中挖掘泥沙,效果很差,劳民伤财,所以黄庭坚才有此记述。面对气势汹汹的诘问,黄庭坚淡定地回答说:“那时我正在北都任职,这件事是我亲眼所见,确实像儿戏一般。”整个庭审过程,他语气中没有丝毫忏悔之意,而且凡是有所查问他都照实回答,毫无顾忌,最后连过堂的人都暗地里伸起了大拇指,称赞他胆气豪壮。

结果事实没有成为问题,态度倒成了最大的问题,他因此触怒了皇帝,被贬涪州别驾,安置在黔州(今四川彭水)。

贬谪的诏书下达,左右的人都哭泣起来,黄庭坚却神色自若,倒头便睡,睡得还格外地香。旁人看他喜形于色,好心地提醒他说:“黔州乃是蛮荒之地,少有人烟,凡遭贬此地者,皆水土不服,不病即亡,你不仅不担心,还很高兴,是什么原因?”黄庭坚回答说:“四海之内,皆为兄弟,浮生若梦,来去无迹,凡有日月星辰明耀之地,无处不可寄此一生,又有何忧?”

即使被流放到了大西南,攻击他的人还认为他去的是好地方,诬他枉法,于是再被移至戎州(今四川宜宾)。黄庭坚淡然处之,只是一身正气的他对官场已不再抱有希望,他取别号“山谷道人”,将更多的精力寄托在诗歌、书法、禅学修养等雅好上。从此,中国的历史上,少了一位为民请命的清官,多出一个在艺术领域纵横捭阖的大家。

黄庭坚在《书缯卷后》一文中,道出了自己为人处世的准则,他说:“士大夫处世可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老夫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以异于俗人,临大事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意思是说,一个人处世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俗,俗了便无药可医。什么是不俗呢?还真不好说,看他平时与普通人无异,然而临大事的时候,他的气节却不可剥夺,这就是不俗之人。

因为不俗,所以优秀,黄庭坚就是因此而为人所铭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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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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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曰:一日无,百事荒芜。正如陈寿所说,我也正是这样,如果一天不看书,就会感觉生活中好像缺了一样东西,浑身不自在。所以,我愿意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书,就像一颗能改变心情的糖。每当我心情郁闷时,只要一打开书,我郁闷的心情便会抛到九霄云外。主人公的一举一动就像一丝细线,紧紧地系在我的心间,让我去倾听他们心里的诉说,细细地体会他们的言行。每当我看到主人公开心时,我的心情也是愉悦的;每当我看到感动的情节,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

书,还是一位良师。有一次,我遇到一个写作难题,平时书里的好词佳句在我心里像潮水一般涌来。脑海里总有连绵不断、行云流水的句子,笔也好象自己会写字,止也止不住,停也停不下来。这就是书的伟大功劳。

书,是你迷失方向时的指南针;也是一颗能改变心情的糖;还是一位学识渊博的良师。如果我认为生命排名第一,那么书一定紧次于生命,排名第二了。我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为书笑过,为书感动过生活中的太多太多,都沉浸在书在书的世界里,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缺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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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母爱与肝脏透析名人故事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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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施特凡·阿尔丁格从小性格倔强。高中毕业时他一心想考化工学院,而母亲坚持让他考文学系将来当个作家。争执不下,他一生气便离家出走。在外流浪两天,口袋中的马克花光。第三天他饿得两眼冒金星。无奈站在卖“热狗”的摊前目不转睛地盯着新出炉的“热狗”,垂涎欲滴。卖“热狗”的大娘看透他的心思:“想吃热狗吧?给你两个……”

他接过“热狗”,变成狼吞虎咽的老饕餮。大娘从家里端来一杯饮料递给正在打嗝的阿尔丁格:“小伙子,喝杯饮料,我就住在摊后面的旦丁街18号。是离家出走吧?”阿尔丁格点点头,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我和母亲吵架,我想学化学,她非叫我学文学不可,一赌气我就……”

大娘语重心长地说:“我给你两个热狗、一杯饮料,你就感动得泪流满面;你母亲给你十八九年的物质和情感的关爱,你不但无动于衷,反而却狠心地离开她!她会十分伤心的。”

阿尔丁格回到家中,投入母亲怀抱痛哭一场。他万万没想到:母亲同意了他报考化工学院。

他大学毕业时,母亲患了肝硬化腹水。他查资料到处求医。医生说,目前全世界大约有160万人患有肝脏疾病。对于你母亲这种严重肝病患者,生存的唯一可能就是采用器官移植。但这很困难,一则是很难找到捐献的、与患者有亲和力的器官;二则费用也过于昂贵。阿尔丁格跪求医生:“我给母亲移半个肝吧!求求您!”

“傻话!你母亲需要换整个肝脏,一命换一命有何价值?”

不久,母亲去世了。临终前握住儿子的手说:“我从医生那里得知,你和你父亲都恳求用你们的肝脏移植给我!我死而无怨!孩子,你能不能发明一种肝脏透析机,像肾脏做透析那样,滤出肝脏中的病毒。”阿尔丁格跪在母亲床下,挥泪发誓:“儿子一定完成您的重托!您放心吧!”

阿尔丁格为实现母亲的遗愿,考入罗斯托克市医疗设备研究所,刻苦钻研用化学与物理相结合的方法,研究肝脏透析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31岁时与物理学家瓦尔特·格里克同罗斯托克市的医学家合作研制成功“Mars”(玛斯)分子吸附循环系统——肝脏透析机。

阿尔丁格从《罗斯托克报》看到一则惊人的《征肝启事》:萨比娜老人患严重肝病,有献肝脏者及掌握相关信息者请与旦丁街18号联系。后面还有电话号码。

阿尔丁格立即想起12年前讨热狗的往事,驱车前往萨比娜老人的家中。只见老人面色蜡黄,静静地躺在床上,她的女儿叫醒她:“有人看您来了!”阿尔丁格走过去:“老妈妈,您还认识我吗?我叫阿尔丁格,在我最困难时您老帮助过我!我可以给您献出半个肝脏!”老人坐起来:“谢谢!千万使不得!听女儿说有人发明了什么透析机,可以不换肝脏,你能找到这位先生吗?”“我就是发明透析机者之一,我已为您请好医生住院治疗!”老人又惊又喜:“你真是位有心人!天下的大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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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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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一点儿没错。书籍是精神上的食物,是智慧的钥匙。我和书的故事,是从小时候在书上涂鸦开始的,当我开始认字时,便觉得家里的书籍十分有趣。晚上睡觉时,趁爸爸妈妈不在家,还偷偷拿起手电筒来,照着书本看书。如今,家里的书已经琳琅满目,两个小书柜都装不下了。

现在,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如《一千零一夜》,《舒克贝塔传》,《带银铃的长臂猿》,以及各种漫画书、故事书、动物小说等,书成了我生活中的小伙伴。在我的家里,每个地方都散落着书,不止在书架上,在床上,书桌上,椅子上,都有一两本书放在那里。不管走到哪儿,总会抓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所以,在我的家里,知识“无处不在”。

书,百读不厌。同一本书,我愿意读上十遍,一百遍甚至一千遍,因为每次读书时,你总能找到新的知识。我不会觉得无趣,读书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它能使你从伤心中解脱出来,从忙碌之中闲下来,使你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使你轻松下来。

如今,书就如我吃饭一般,每天只要没看见书,就感觉浑身不舒服,哪怕只看一两页也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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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教我用3D脑袋看世界的人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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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2011年元旦之后,我在香港机场的书店看到了一本书,名叫《新自然主义的家》。无意间翻到其中一页图片,那个家的设计让我心里“哇哦”了一下。我站了三五分钟,就看了这一张图。我很少会对一个东西喜欢到用“哇哦”来形容,但对这个房子我是有点儿迷上了,里面每样东西都是我想要的。

就为了一张图片,我把那本厚厚的书买回了家。

一年后,为考察一个项目,我去了巴西。有朋友偶然带我去了三个地方,说都是一位叫亚瑟·凯撒斯(ArthurCasas)的著名建筑师设计的,他是巴西排前三名的建筑师,明年的米兰世博会的某个馆也是他的作品。

这三个地方中有一处是我朋友的家,那种简约的美让我惊呆了。要知道简约是最难做的,复杂工艺可以靠很多东西去修饰,但简约的设计最难修饰,比如都是原色木头,但打磨和质地上,稍稍的差别,品质感都会差很多。还有一处是里约热内卢海边的旧楼,平均层高大概才2.2米,伸手就能碰到天花板,却设计得让人一点儿都感觉不到压抑,当时就觉得这位叫亚瑟的设计师真棒。

后来一个朋友要做一个项目,我就强烈推荐亚瑟。我很贸然地给亚瑟写电邮、打电话去邀请,2012年5月,他应邀来中国商谈这个项目。他做工作汇报时,我才惊喜地发现,原来他就是《新自然主义的家》里那个房子的设计者!我的DreamHouse竟然就是他的家。

更幸运的是,第二次去巴西时我终于有机会去了那所房子。

他的房子没有想象中大,大概300平方米,但所有的窗户都是可以打开的。大的玻璃墙推起来虽然重,但非常好推,当整面墙都打开,你坐在一个两面畅通的房子里,四周环抱着绿树,天气又好,你想想那是什么感觉?!那种空气的味道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亚瑟并不是异类,他只是巴西设计师中最典型的代表。精细的简约、完全融入的自然主义,这两个是巴西设计师最主要的特征,在他身上发挥到了极致。

当然他的厉害不止于此。陪他在北京工作的时候,就让我学了不少招。比如他去看一个房子时,最先进去的是厨房。他说一个家的厨房太重要了,做得好的甚至可以是这个家的活动中心。他很高,一米八五以上,每次一进厨房,就像上帝一样伸开双臂,开始左右比画,想象自己在这个空间操作时,如何取碗放盆,如何切菜码盘。

他对我最大的影响,就是我现在喜欢每天晚上睡觉前看户型图,现在我的脑袋是3D的。你给我一个户型图,我可以完全凭想象在脑中造出一个立体的空间。

心动得太久,手就会发痒。去年底工作室装修,我决定自己来做设计师。当然有一个国内的设计师朋友帮我,比如说哪儿打梁,哪儿装灯,这种细节我不懂,但我画了那个房子。亚瑟教会我的第一点,就是要分出你需要的功能,于是除了常规的财务室和会议室,我还设计了有水台的吧台、有小沙发床的休息室,特别是我为自己选择了一处开放的公共空间,而不是独立的办公室,因为我觉得大家都是平等的……建成之后,看着这个工作室,我在很多地方都感觉到亚瑟的影子。想到几年前第一次看到亚瑟那张图的情形,感觉生活真是太奇妙了。

忘了是谁说的,哲学的最高境界是美学。于是乎,我为这个装修的小嗜好,找到些许深度的支点。也奇怪,我怎么就从一个包控衣服控,成了装修控呢?友人解答,家居是自己享受,时装是穿给别人看,说明你是一个注重自我感受胜过别人评判的人。原来,我一不小心就成了个女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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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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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脱俗的灵魂,是一种非凡的生命,它带我打开知识的大门,吸取里面的精华。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知识的海洋是浩瀚的,海洋是由书汇成的。

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我努力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手在桌子上摸索着什么,啊!摸到了,是一本沉甸甸的书,顿时,我睡意全无,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那本书叫《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我迅速把它拿过来,像一匹饿狼一样,贪婪地阅读着。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爸爸进来了说:”今天的暑假作业做了没有?“我支支吾吾地说:“没,还没泥!”爸爸就说:“先把作业做完才可以看书!”说完,就把我心爱的书拿到了客厅的桌子上,我心不在焉地做着作业,可“身在曹营心在汉”,啊,我要想想办法怎样才能把爸爸收缴到客厅的那本书换过来,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突然我灵光一闪,想到一个主意,我拿了一本《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蹑手蹑脚地走出去,因为当时是夏天,爸爸的房间开着空调,房门是关着的,我迅速把《凤凰社》与《火焰杯》调换了,再轻手轻脚地回到我的卧室,我把门反锁好,连借口我都想好了:因为门栓坏了,如果不反锁门,门就会自己弹开。我不禁一阵窃喜,终于可以接着看我心爱的书了……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这个灯塔点亮了我多姿多彩的童年。书是智慧的钥匙,它开启了我知识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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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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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之间,似乎有一处永远抹不去的关系和一段段令人啼笑皆非的小故事,今天,便又有了一件这样的事。

今天晚上,放学回家的我心情既烦闷又暴躁,为了使我的心绪平静下来,我便随手抓起了身边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尽情的将精力集中在上面。等我好不容易看得入了迷,就被刚回来的妈妈一把抢走了。不容我解释,妈妈张口就给了我一击:作业有没有写好,我摇摇头,紧接着,迎接我的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我被骂和狗血淋头,拿着书垂着丧气地走进卧室,心生一计。

我先是写作业量相对来说比较少的数学和英语,来获得妈妈的信任。写完之后,我向妈妈申请了一些休息时间,开始看书。等休息时间结束,我便将书放进我那个空间十分大的书桌抽屉,开始像林海音一般的窃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的作业只剩下英语的读书和语文的背书了。而重返狼群也看完八分之一了,乍一看,似乎是看书学习两不误,实际上,却是两这都没有认真完成。

也许有人会疑惑,我是如何能一次次逃过妈妈的盘查的尼?答案就是脚步声。我惊奇的发现,我的窃读与林海音的窃读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为了读书煞费苦心,绞尽脑汁,只为阅读。

可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我的窃读最终还是被悄无声息来到我身后的妈妈抓了个现形。即使这样,也抵挡不了我对书的痴迷,还有对书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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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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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喜欢,从上幼儿园时就开始看绘本,从贝尔·格里尔斯的《荒野求生》系列到中国四大名著我都看。我妈是老师,自然想培养出个读书多的学霸,所以从小就让我养成读书的习惯。

三岁时,我还不识字,可我妈已经让我看绘本了。那时我不懂事,只想玩,为此,我爸和我妈经常连哄带劝地让我读书。我妈每次和我讲这段经历时,都能把我笑个半死。

八岁时,我开始写作文了。八岁的我已经认识了不少字,知道多读书有益写作文,也知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因为我作文不太好,我开始多读书。吃饭时看,走路时看,就连上学路上等红灯的那几秒也看。因为上课时看书,我还经常被老师骂呢。

“刘子麒,请重复我刚才说的话!”王老师这话让全班三十一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额……”看书的我回答不上来。王老师甩下一句话:“抄课文去!”

下午放学后,我闷闷不乐地走在路上,手不自觉地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根本没注意前面有什么。“砰!”突然,前额一阵剧痛,我听见一声巨响,顿时眼冒金星,感到天旋地转。我一看,原来撞上了树,肿了个大包,用我的话说就是“脑袋都快被撞掉了”。

可我仍然喜欢读书,但不会走路时看了。因为……哈哈,你一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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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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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妈妈经常在我耳边念叨这句话,可是我并不喜欢看书,每次看书都得妈妈来“请”我,我总是极不情愿地跟着去,直到有一次,我深深爱上了看书……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照常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妈妈从外面回来提了一个黑色的袋子,慌慌张张的跑进房中,出来吁了一口气,对我说:“儿子,里面的东西不要乱动,妈妈出去有事。”丢下这句话,妈妈就走了。

想着妈妈的那句话,我怎么也静不下心来看电视,我想:袋子里面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妈妈要叮嘱我不能动?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偷偷地往房间里走去,想一探究竟。进了房间,我悄悄地将门锁上,在屋子里环视一圈。咦!黑色的袋子在哪里啊?我左顾右盼,找了很久,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了。我快速的打开袋子,映入眼帘的竟是几本崭新的书:《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原来就是几本书而已,我不以为然地想,妈妈真是故弄玄虚。我随手翻了翻,可里面的内容瞬间吸引了我,如《西游记》里的“三打白骨精”,《水浒传》中的“武松打虎”,《三国演义》里的“桃园三结义”……我坐在房间里入神地看着这几本书,不知何时妈妈回来了,站在我的身后我却浑然不知。从那次起,每天总有一段时间我深深地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看书再也不需要妈妈来催促了。

现在书成了我的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许多的知识,还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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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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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前觉得看太累了,每次一本书我看完了还是没看完,我都觉得我记住了,可是每次我上语文课的时候,老师都是将语文书外的书,有一次,语文老师问小红帽的奶奶被大灰狼吃掉了没,我看过这本书,可是我记不起来了,自从那次以后,我的生活里就有了这句话“一日无书,百事荒芜”。

我一年级只认识几个字,每次妈妈的说:“这个是人字,这个是天字”……自从妈妈告诉我了这几个字,妈妈就给我买了几本连环画,我都问:“妈妈,为什么没有子啊?”妈妈说:“这是连环画,没有字的。”当妈妈说完这种书没有字,我就会每天让妈妈读给我听,渐渐的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书,比如说:《格林童话》、《作文书》……

有一次晚上,我从吃饭一直到快要睡觉的时候,妈妈说:“快睡觉,不然我再也不买书给你,”我听到不买书,我就会听话,于是,当爸爸妈妈睡着了,我偷偷的拿起书,拿着手电筒在被子里看,爸爸正想去上厕所,他就听到我小声的笑的声音,于是把我的书全撕了,我再也不能看书了!

过了几个月后,我渐渐的不记得那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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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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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看来,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也是人们的好朋友,我与书,还有一些故事呢!

在我的家中,你一走进房间便能看到一些书,在书柜中被放得满满的,且被分过类,这也许在别人眼中平凡不已,可是,这其中也有一些关于我和书的小花絮哦!

花絮一:你一看到书,便会看见一面贴过胶布柜子中的玻璃窗,可能大家都认为这因为我贪玩而造成的,如果你是这个猜测那我就告诉你:NONONO,你完全是大错特错了!还是告诉你吧:

那是一个早晨,我只有五岁,为了整理书籍,我便爬到床上,扶着那面玻璃,刚整理到一半,因为太用力了,所以那面玻璃“呯”的一声,碎了,只留下上半部分。妈妈闻声而来,问我什么事儿了,我说不知道,我一直把右手藏在身后,因为手腕的地方被碎玻璃划了一下,鲜血直流。眼尖的妈妈还是发现了,心痛地拿起我的手急忙用创口贴止血,那些书也被妈妈整理起来了,从此,这个疤一直留在我的右手,到现在也还是能够看得见!

花絮二:有一次,我做好了作业,便趁着妈妈在厨房烧饭,我便拿了一本《小红帽》到厕所里边上厕所边看。当看到:小红帽要被大灰狼吃的时候,我便急得说:“大灰狼,你可千万不要吃小红帽啊!小红帽可善良了呢!你不能吃她!”妈妈听见我自言自语,便走过来,说:“什么谁吃谁啊!”她一看到我还是在那专心致志看书时,竟在一旁傻笑了,我听了也跟着笑了起来。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与小花絮,怎么样?你的呢?快来分享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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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努力励志经典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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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努力励志经典名人故事:老友蔡澜

作者:金庸

蔡澜是一个真正潇洒的人。他率真潇洒,能以轻松活泼的心态对待人生,尤其是对人生中的失落或不愉快遭遇处之泰然,若无其事。不但外表如此,而且是真正的不萦于怀,一笑置之。“置之”不大容易,要再加上“一笑”,那是更加不容易了。他不抱怨食物不可口,不抱怨道路太颠簸,不抱怨女导游太不美丽。

他教我怎样喝最低劣辛辣的意大利土酒,怎样在新加坡大排档中吮吸牛骨髓。我会皱起眉头,他却始终开怀大笑。所以他比我潇洒得多。

老友蔡澜

除了我妻子林乐怡之外,蔡澜兄是我一生中结伴同游、走过最长旅途的人。他和我一起去过日本许多次,每一次都去不同的地方,去不同的旅舍、食肆。我们结伴共游欧洲,从意大利北部直到巴黎。同游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之余,再去北美洲。从温哥华到旧金山,再到拉斯韦加斯,然后又去日本,最近又一起去了杭州。我们共同经历了漫长的旅途,因为我们享受互相做伴的乐趣,一起享受旅途中所遇到的喜乐或不快。

我小时候读《世说新语》,对于其中所记魏晋名流的潇洒言行不由得暗暗佩服,但后来却感到他们有些矫揉造作。几年前用功细读魏晋正史,方知何曾、王衍、王戎、潘岳等等大批所谓风流名士、乌衣子弟,其实猥琐龌龊得很。政治生涯和实际生活之卑鄙下流,与他们漂亮的谈吐形成鲜明对照。

我现在年纪大了,世事经历多了,各种各样的人物也见得多了,是真的潇洒还是硬扮漂亮,我一见即知。我喜欢和蔡澜交往,不仅仅是由于他学识渊博、多才多艺,与我友谊深厚,更由于他一贯的潇洒自若。

好像令狐冲、段誉、郭靖、乔峰,四个都是好人,然而我更喜欢和令狐大哥、段公子做朋友。

蔡澜见识广博,懂得很多,人情通达而善于为人着想。他琴棋书画、酒色财气、文学电影,什么都懂。他不弹古琴、不下围棋、不作画、不嫖、不赌,但对人生中各种有趣的玩意儿都懂其门道。于电影、诗词、书法、金石、饮食之道,他更可以说是第一流的通达。他女友不少,但皆待之以礼,不逾友道;男友更多,三教九流,不拘一格。

过去,和他一起相对喝威士忌、抽香烟、谈天,是生活中的一大乐趣。自从我去年心脏病发作之后,香烟不能抽了,烈酒也不能饮了,然而每逢宴席,仍喜欢坐在他旁边。一来习惯了;二来可以互相悄声说些在席上旁人看来不中听的话,共引以为乐;三则可以闻到一些他所吸的香烟余气,聊以过烟瘾。

蔡澜交友虽广,不认识他的人毕竟还是很多。如果读了我这篇短文心生仰慕,想享受一下听他谈话之乐,又未必有机会坐在他身旁饮酒,那么读几本他写的随笔,所得也相差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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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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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的小读者,因为我有时候爱看,有时候不爱看。可是我以前,我是一点书都不看的,是个纯粹的小孩,只知道玩电脑和手机。可因为一件事让我喜欢上了书。

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妈妈带着哥哥去看望姥姥,只剩下我和爸爸在家。我很无聊,我打算下去找我的朋友,发现他不在店里,电视线被哥哥拔了藏起来了不让我看。

我坐到床上,东张西望。突然我眼前一亮,看见书架上的书,我便朝书架走去,拿出三本《老鼠记者》。一本正经地看了起来,越看越入迷,仿佛我就是故事中的主角,经历各种冒险。

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越看越入迷。我看到了晚上的饭点,一刻也没有离开书。

开饭的时候,哥哥和妈妈都回来了,可我还不知道,直到哥哥叫了我一声,我才从书的幻境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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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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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第五单元这一组关于生命的课文,我就想生命到底是什么?

有一年冬天,早晨还是阳光明媚,可是到了下午就寒风习习,雨连绵不断。妈妈早晨把一盆花放外面晒,中午回了二姨妈家,没法儿把花搬回去,我和妈妈在想这花一定必死无疑。但是一回去这盆花傲然挺立着。我想它能在没有阳光,只有风雨只有寒冷的情况下生长,它的生命力该多么顽强,这盆花的品质我们人类更应该具有。

有一次我在小区里玩,看见一只小蚂蚁在地上爬动,我用一根手指摁着它的后面,它的前四条腿一直在快速的爬动,想挣脱掉这个“魔掌”,我“嘿嘿”的坏笑着,但是看它这样我忍不住的放了它。连小小的蚂蚁都有这种意识,我觉得那些自暴自弃的人应该好好想想。

海迪5岁时患病导致高位截瘫,胸部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觉。为了学习张海迪每天坚持看“镜子书”。张海迪靠着坚韧不拔的精神学会了针灸、英语······她被评为“五大杰出残疾人”,2001年被授予“环球二十位最具有影响世纪的女人。”张海迪虽然是残疾人,但是她有着坚韧不拔的精神,比我们正常人的成就还高。

以前我不知道生命的意义,只想浪费就浪费,想好好使用就好好使用,从没管过。但是学习了第五单元看了他们,我下定决心好好是用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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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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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扇开启智慧的大门;书,是一座通向胜利的桥梁;书,是一个指引我们前进的灯塔。所以,我喜欢读书。

我几乎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在学校课间读书,中午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看书,晚上写完作业后读书,就连上卫生间也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迷。

记得有一次,妈妈在网上给我购买了两本书,一本是《蓝漠的花》,另一本是《萝铃的魔力》。这两本书是我梦寐以求的,我每天都在问妈妈:“什么时候收到书呀?”煎熬的几天终于过去了,盼望已久的书到了。收货、签字……我恨不得一分钟搞定。拿到书后,我马上回家,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书中的萝铃带我一起去冒险,蓝漠和刘亦锋带我一起去度过温暖的校园生活……我沉浸在书的世界,直到妈妈催我去睡觉,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但还是忍不住在床上偷看。

我不仅爱看书,还爱和别人聊书。每天一下课,我就和别人聊上几句:“你们看《萝铃的魔力》了吗?”“看了,看了,我还看《猫的诱惑》了。”“谁看第11期的《中国卡通》了?”“谁有《知音漫客》,借我看看?”每天都这样,如果不聊书,总觉得少了什么……

因为我爱看书,所以懂得也多。有一次妈妈工作太累,喉咙发炎了。妈妈不爱吃药,于是,我就建议她多喝水,用金银花冲茶喝,熬粥的时候,也放一些金银花,再加一些冰糖。妈妈按照我说的方法去做,喉咙慢慢就好了。妈妈夸我是小博士。

书,就是一位朋友,会给你知识,也会给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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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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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是一个重要的伴侣。它带给了我许多欢乐,同时也传授了我许多丰富的知识,有书陪伴,生活也充实了许多。

结识

我第一次接触到书是在童年。每天看着邻居大哥哥念书,我有了想看的冲动,便央求父母给我买。结果父母真的给我带回了一本有拼音的连环画——《西游记》,我爱不释手,没事就捧着看。我不仅看,还读。可我识字能力有限,常常闹笑话。比如说:我把“美猴王打扮打扮”读成“美猴王打分打分”,父母听了,笑得直不起腰,而我却还不知怎么回事,看着他们笑,我也哈哈大笑起来。

童年结识书,我的生活添了许多欢乐。

了解

上了小学后,我不再看连环画,而喜欢上了童话。有时放学,我舍不得回家,而是沐浴着夕阳在操场看书,直到日落西山,由于我回家晚,父母很担心,但我会解释。最终他们的担心变成了赞赏,我的考试作文得了满分。我很开心,也更加了解书对我的帮助了。

幼年了解书,使我的成绩更出色。

熟知

进入了中学,作业多了起来。虽然学习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可我仍会在闲暇时间阅读名著。书告诉我海伦·凯勒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告诉我祥子的悲惨人生,也告诉了我水浒英雄的传奇经历……每次读它,我都能知道许多知识,看着深切体会。让我在写文章时有许多素材。

少年熟知书,我的精神生活有了很大改观。

现在的我还很喜欢读书,增长见识,扩大视野。我在成长,但书不变,它总是陪在我身边。金钱诚可贵,权利很难得。若为读书故,两者皆可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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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有一颗感恩的心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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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指还能活动;

我的大脑还能思维;

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

我有爱我和我爱着的亲人与朋友。

“霍金先生,卢伽雷病已经将你永久固定在轮椅上,你不认为命运让你失去很多的出路吗?”在一次学术报告后,一名记者对数学大师提出这样的问题。大师的脸上充满微笑,用他还能活动的3根手指,艰难地叩击键盘后,显示屏上出现了上面四段文字。

3根手指和一个能思维的大脑是霍金身上惟一能动的部件。这个人生的斗士,这个智慧的英雄,除了他超人的意志之外还靠什么?靠的是爱,还靠的是高科技。没有爱他的人的照顾,卢伽雷病是不会让他活到今天的,也许他在生病之初就与世长辞了。奥斯特洛夫斯基全身不能动弹,但可以说话,才得以口述完成他的巨著。我国史学大师陈寅恪的巨著《柳如是别传》和著名哲学家冯友兰的巨著《中国哲学史新编》,也都是著者在双目失明或双目视物不清的情况下全凭口述而“写”出来的。

可霍金只有仅仅3根能微弱活动的手指和一双不会说话的眼睛,没有计算机,他怎么去表达他的思想;还能将他的智慧发挥出来吗?没有发达的医学,他仅仅能活动的3根手指如何总能动弹?没有强大的经济支持,他微弱的3根手指又如何能产生伟大的学问?成功的喜悦,胜利的光环,常常会令人忘乎所以,但是,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那些帮助过自己的人。

所以,这个如今完全可以骄傲地面对人生的人,他在回答完那位记者的提问后,又艰难地打出了第五句话:“对了,我还有一颗感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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