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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故乡的作文合集20篇

故乡永远是我的家,装载着我们的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故乡,我永远的梦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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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路主题征文作文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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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前的那条路已不是我记忆中的那条路了。

在我的记忆里:那条路生机勃勃,夏天早晨,每每经过这条路,露珠就会攀附在你的腿上,裤脚上,脚上。这时你就会感受到水的清凉。正午,人们就在这条路边的大树下乘凉,享受着大自然给予的恩惠。晚上,所有的虫子都会爬出来唱歌,组成一首美妙的曲子。而我却听得如痴如醉。在我的记忆里:那条路花香四溢。因为它的两旁栽满了栀子花和桂花,每当到了五月或八月,这条路就会花香四溢。当你经过它时,你就会变成一个名副其实的“香人”。因为你都身上都沾满了花香。在我的记忆里:那条路果实累累,因为每当到了秋天,橘子就会红得热烈,红得深沉,红得燃烧。给单调的秋天增添那么一抹亮丽的色彩。

那条路――我童年的纽带。童年的记忆无不发生在这条路上。每当我在这条路边的河里抓鱼时,我总会将河中的淤泥给扔在路中间。这引得过路人破口大骂,而我却捧腹大笑,有时差点倒在水里。每当到了过年这一时间段,我就会坐在路边,一只手托着下巴宁外一只手在地上画圈圈,两只眼睛死盯着前方,似乎要把前方的树给盯死,我盼星星盼月亮盼着有亲戚能到我家来,但望眼欲穿,始终也没有一个影子。但我还不死心,第二天照旧

家门前的那条路已不是我记忆中的那条路了。

原来的花花草草都被水泥给闷死在地下,无人知晓了。原来参天的大树被电锯给咬到在地,无人问晓了。原来的橘子树与栀子树被锄头给挖道别处,无人问津了。那条小溪被泥土与水泥给代替,无人知道了。原来的虫子也跟着一起死亡,晚上只有死寂。这条路什么都不剩了,剩下的只有寂寞与无聊罢了。在我看来,这条可以从头看到尾的路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它只是一条像光头佬的光头一样光秃秃的路。

而不仅仅是路在变化,整个乡村都在变化,童年中的事物在一点一滴的消失。我们还能到哪儿去寻找我们的童年的记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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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二十年后回到故乡作文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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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每到中秋节,我看到别人全家团圆,我就会思念我的故乡,我的亲人。

我已经20年没有回故乡了,而我现在正在回故乡的火车上。下了火车,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公路上,汽车都是太阳能,无尾气,长着翅膀的汽车。我坐着太阳能汽车到了市中心,而市中心正巧发生了一场车祸,只见空中飞来了一辆汽车,就把受伤者带走了。

到了小区里,小区里的树木非常多,而且垃圾筒是高科技的,我走过去一看,原来垃圾筒是个可以将有用的垃圾转换为再生纸的垃圾筒。

我接着又去了商场,我发现商场里面没有人,全是机器人,这时有一个机器人走过来对我说:“您好,我是这里的服务员,请问您要买什么?我对它说:“我想买件衣服。”它说:“好,请跟我来。”它把我领到了衣服区旁边,说:“这是我们最新的衣服,纳米衣服,这种衣服不沾灰尘和污水,而且价格便宜,是非常好的选择。”我对它说:“好,我就要这件了!”它说:“好,请问您还需要储物戒指吗?”“储物戒指是什么?”“储物戒指可以把您的东西放到里面,哪怕是房子和人。”“好,我要了!”我又从超市里买了好多东西,全放到了储物戒指里。

这20年来,家乡的变化太大了,但我对故乡的情没有变,希望家乡发展的越来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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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童年的故乡作文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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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来了,树上的果实已经成熟,地里的庄稼开始丰收,人们脸上露出的喜悦笑容,就是秋季里最美的风景!

俗话说,“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秋天收获丰硕的成果”。对于我们农民来说,秋天就是最幸福的季节,因为我们辛苦一年的劳作,在这个时候就要见到成效了。

秋天不光是丰收的季节,更是美丽如画,让人回味无穷的季节。先说这时的果园里,弥漫着浓浓的果香,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那苹果树上挂满的一颗颗又红又圆的苹果,就好像小孩子的笑脸一样,又可爱又讨人喜欢。还有紫色的葡萄,黄黄的梨,整个一个果园里,成了水果的童话世界,我想,他们在没人的时候一定玩的很开心,就像我们那时候一样天真无邪。

秋天的到来,也意味着农忙的开始。各种春天播种的农作物,这时候都要丰收了。不过天气变得凉爽了,在地里干活也不像夏天那会酷热难耐了。俗话说,“有一份付出,就有一份回报”。现在的收成,就是当初付出劳动的回报。我们在放暑假的这段时间里,也帮着家里干活,尤其秋忙的时候,全家大小全部上地帮忙干活。记得那时候,我们全家人在傍晚的时候,坐在院子里剥刚扳收回来的玉米皮,一家人有说有笑的,感觉好幸福。

秋天最大的节日就是中秋节了,这也是家家户户团圆的日子。记得小时候的中秋节很热闹也很幸福,在这一天能吃到很多好吃的。尤其是晚饭特别丰盛,有很多水果还有我最爱吃的月饼。记得二哥特别喜欢吃桃子,看见桃子就像丢了魂似得,谁也抢不过他。那时候虽然家里条件差,但一家人都很快乐,在我的记忆中,没有一家人团圆更幸福的事了。

“每逢佳节倍思亲”,每到中秋节的时候,我就会想起我的家乡,还有家乡的亲人。时间过得真快,一晃都好多年过去了,最疼爱的爷爷和奶奶也相继离开了我们,如今父母也已苍老了许多,时间带走了过往,却永远带不走对亲人的那份牵挂!

记得有一年,我生病了,整整呕吐了一个晚上,母亲一夜没睡,一直守在我身旁照顾我,等到天还没有大亮,就让父亲带着我搭乘第一班班车去市里看病。那时候,爷爷和奶奶都在市里做生意,我只有在放假的时候去看他们。等车到了市里,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们下车后,父亲背上我一路奔跑,紧急赶往医院,等到了医院的时候,我看见父亲一只脚在流血,原来在来医院的途中,父亲不小心踩到了一个破酒瓶子,他一路上忍受着疼痛送我到了医院,虽然我那时候比较小,但那段往事我一直记得。

说到亲人们的爱,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铭记于心。岁月无痕,时光变迁,多少年漂泊在外,童年的记忆,似乎有些模糊,亲人的思念却愈加浓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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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故乡的秋色高二作文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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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许多秋色美丽的地方,如黄山、张家界、洞庭湖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家乡的秋色。

我的家乡在农村,那里有山有水,还有稻田,只要到了秋天,那景色是绝对入得了你的眼的。

秋天一到,稻子们都笑弯了腰,人们一个个的都在田地里忙碌着,他们手里拿着镰刀,一刀一刀的把水稻割下来,太阳当空照着,他们豆粒大颗的汗珠滴在土壤里。让土地得到孕育,让来年的收成更加丰满,人们将脱籽的稻草堆成垛,站在高处望,哪些草垛,就像一个个小房子一样耸立着,鸟儿站在草垛顶端,嬉戏追逐着,这形成了一幅美丽而又和谐的稻田画。

秋天的小溪特别清凉,只要玩累了跑热了,用溪水洗一下脸,就会马上精神百倍,这时候只要一抬头,就会看见岸边儿上几朵红艳艳的彼岸花,摘一朵彼岸花,平放在小溪上,让花儿随着小溪流动的节奏舞动着,这样,就会让压抑的心情顿时得到释放,这时候鸟儿仿佛也能听懂你的心声,会唱出几曲婉转动听的歌曲为你高兴。

在我们小孩眼中的秋天,就是可以吃到好吃的,山上栗子大颗大颗的,风一吹就会落在地上,等着人们来捡,还有山上的猕猴桃,虽然不如街上卖的大个儿,但是很清甜,到了这时候,我们小孩子会拿着几个大点儿的口袋上山去,不捡个满满的口袋是不会回家的,有时候我们还会为了几个野果吵起来,你不让我,我不让你。

我家乡的秋天就像一幅山水画,会让你情不自禁的喜欢它,爱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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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故乡作文

全文共 6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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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边城的晨曦或落日余晖,在怀化学院的运动场上,一个20多岁的男生牵着一个10多岁的小姑娘的手,或盘坐在草地上,或小跑在跑道上。偶尔,还能听到他们欢快的嬉闹声。

浓浓的亲情扑面而来,这位记者不由得停下脚步。但仔细一看,他发现他们并不像是一对兄妹。那么,小女孩是男生的家教对象吗?记者的职业习惯促使他问个究竟。一打听,他才知道,男生叫洪战辉,来自河南,女孩确实不是他的亲妹妹,但11年来,都是他一手带大的……

少年胸膛,“妹妹”故乡

洪战辉是河南省周口市东下镇洪庄村人,1982年出生。他小学毕业这一年,他家的生活全乱了套。

1994年8月底的一天中午,一向慈祥的父亲突然间大喊大叫,瞪着眼睛,砸碎了家里所有的东西。到最后,父亲高高地举起他那惊吓得躲在门边的妹妹,狠狠地砸在地上!

这惨痛的一幕是顷刻间发生的。母亲王秀丽(化名)哭叫着要来抢女儿,父亲一脚就把她踹到了门外。

父亲疯了,母亲骨折,妹妹身亡。12岁孩子洪战辉的天空在这个夏天里轰然塌陷。

在亲友帮助下,洪战辉哭别了妹妹,与亲友们把父亲和母亲送进了医院,再走进了中学课堂。3个月之后,母亲出了院,父亲间歇性精神病的`病情得到了控制,但家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就在这种状况下,洪家另一件事发生了。

这年农历小年,一早起来,洪战辉没有看到父亲,他暗叫一声“不好”,忙告诉妈妈。母亲一听,也急了,将近过年了,如果他又跑到外面骂人打人招惹麻烦怎么办?母子俩速去村庄内外寻找。直到临近中午时,他们才在离村庄约10里地的一棵树下找到他。令人万分不解的是,此时的父亲,怀里却抱着一个婴儿——他解开了棉衣,将婴儿包着,眼里重现了一位父亲久违的慈祥的光芒。这是谁家的孩子啊?他又是从什么地方抱来的?王秀丽小心翼翼走上前,从丈夫手中接过了孩子。这时,她在孩子的贴身衣服上找到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无名女,农历1994年八月十八日生,哪位好心人如拾着,请收为养女。至此,王秀丽才明白:看来,这真是个弃婴了!

父亲从哪里抱了这个弃婴,当时是个谜,洪战辉与母亲也没去打听。鉴于当时的经济窘境,王秀丽寻思要把孩子再找户人家送去。

当天下午,妈妈要洪战辉帮忙照顾女婴。洪战辉一抱上小女孩,小女孩就直往他怀里钻,一股怜爱之情陡然涌上他的心头。他觉得,分明是夭折的妹妹回来了!到了夜里,妈妈一定要他将孩子送到另一户人家。他无奈地打开门,抱着孩子在刺骨的寒风中走了一段路,却怎么也不忍心将这孩子弃于黑暗之中。他折身回到家中,坚决地对母亲说:“不管怎样,我不送走这位小妹妹了……你们不养,我来养着!”见儿子这样坚决,王秀丽也只好同意将孩子留了下来。

这女孩,洪战辉给她起名为洪趁趁,小名“小不点”。

“小不点”的到来,让父亲安定了一段时间。然而,他毕竟是病人,一旦没有药物维持,他就不可抑制地要狂躁。除了不砸“小不点”,家里任何东西包括碗筷,他见什么砸什么。当没有任何东西可砸时,他的拳脚毫不留情地落到了与他患难与共多年的妻子身上。可怜的王秀丽身单力薄,哪里承受得起他的拳脚?她身上常是旧伤没好,又添新伤。不仅经常被打,一家人的生活重担还完全压在她的身上……

洪战辉真担心妈妈总有一天会承受不了啊!

这种担心在1995年的秋天成为事实。8月20日,洪战辉看到,母亲在中餐之后,一直在蒸馒头,直到馒头足可以让一家人吃一个星期之后,她才停了下来。妈妈做这么多馒头干什么呢?洪战辉很纳闷。直到第二天早上不见了母亲,洪战辉才什么都明白了!

洪战辉哭着在周边村落寻找妈妈,但他怎么也没找到。想到家中“妹妹”嗷嗷待哺,他放弃了寻找,天黑前回到了家中。

回到家中,抱着“妹妹”,坐在冷清的房间里,洪战辉的眼泪流了下来。妈妈走了,父亲是病人,刚刚才1岁的妹妹怎样才能带大啊!久坐之后,洪战辉终于明白:既然一切已无法改变,那就承载吧。

承载并且前行,就这样将“妹妹”带大

洪战辉心里这样想,但他自己还是一个才13岁的孩子,哪来抚养孩子的经验?并且,他还得上学啊!

首要的难题就是“小不点”的吃。于是,每天一早,在“小不点”“哇哇”不停的哭声中,手足无措的洪战辉只好抱着孩子去求附近的产妇们。天天讨吃也不是办法,洪战辉后来千方百计筹钱买了一些奶粉。不过,奶粉的喂法,也得靠产妇们教。喂奶时,他知道温度应该适宜,考虑到自己用口吮吸不卫生,他就将调剂好的奶水先倒点在手臂上,感觉不冷也不烫了,他才喂她。吃饱了的“小不点”还听话,洪战辉只要上学前和中午及时回来喂奶两次,她也并不哭闹。难熬的是晚上,也许是因受了惊吓,每到夜深,“小不点”就要哭闹一场。这时,洪战辉毫无办法,他不知道怎样哄她,只是抱起她来,拍打着她,在屋里来回走动……

1996年春节后不久,“小不点”得了严重的肠炎。在连续20多个日子里,洪战辉都奔走在卫生院的路上。

这时,洪战辉还得时时注意父亲的病情。为防意外,每一个夜晚,他都将“小不点”放到自己的内侧睡着。

洪战辉挺直少年的脊梁承载着并且前行。1997年,“小不点”3岁了,洪战辉也顺利地完成了初中学业,成为东小镇中学考上河南省重点高中西华一中的三个学生之一。

要上高中了,洪战辉这才发现自己面临着新的一系列难题。钱从哪来?“小不点”又怎么带?西华一中离家50多公里路,再也不能像上初中一样天天回家,而带“小不点”上高中也不是办法。思来想去,洪战辉觉得现在只能将妈妈找回,万一找不回妈妈,就只得将“小不点”送回她亲生父母身边——“小不点”的来处,已有好心人悄悄告诉他了。

暑假里,再次开始了他的寻母之旅。10多天后,一位好心邻居告诉他,她曾在石羊一次“赶会”时见过他妈,估计就在那周边。洪战辉听了大喜,一大早就骑车赶了过去。3个多小时后,他终于到了石羊,并且在向路边一人家询问时竟真撞见了母亲。骨肉分离,已是一年,惊讶万分的王秀丽见了儿子,一把抱在怀里,放声大哭起来,但是哭过之后,当儿子恳求母亲回去时,母亲却亮出身上被他父亲殴打而致的累累伤痕,使劲摇着头……

高中是肯定要上的,洪战辉横下心想,母亲不回,那就只好送“小不点”回家了。

次日,洪战辉就给“小不点”洗了个澡,换了套干净的衣服,带她去西华营镇赵家村——这里,就是“小不点”父母所在的村庄。3岁的“小不点”坐在自行车前面横架上,并不知道“哥哥”要带她去哪儿,一路开心地笑着。洪战辉的心中却五味杂陈,他想起妹妹襁褓中绽放的笑容,越想越舍不得与她分离。到后来,“小不点”与她亲生父母团聚了。令洪战辉深为不解的是,“小不点”的妈妈搂着“小不点”哭成了一个泪人,却怎么也不认定“小不点”就是她的女儿。“扯”了半天之后,洪战辉决定忍痛放下“小不点”离开,而“小不点”却蹒跚着扑在他怀中,哭闹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还说什么呢?他知道,自己这一生,再也无法与“妹妹”分离了!

离开“小不点”父母家时,“小不点”父母拿了1000块钱给洪战辉,说是“如有困难可再找我们”。洪战辉想了想,收下了,但出具了一张欠条。

自此以后,洪战辉决意在校园里把“妹妹”带大。

这年9月1日,洪战辉带着“小不点”来到西华一中。他在“小不点”父母所给的1000元中留下500元给了父亲作药费,用余下的加上这个假期里打杂工所挣的钱,交了学费。另外,他在离学校不远的远房伯伯家借了间房,安置“小不点”,也作为自己的住处。

自此,洪战辉开始如上初中一样,每天奔跑在学校与住处之间。一早,他要让“小不点”吃早点,再交代她不外出,然后上学。中午和晚上,他从学校打了饭,带回住处与“小不点”一起吃。上晚自习时,他不忍心“小不点”一人呆在房中,就把她带过去。他怕她闹,就把她放在门边让她玩耍。有几次,等他下了自习走出教室,“小不点”早睡着了。抱上“小不点”,洪战辉不由得一阵心疼。

两人的生活是需要钱来支撑的。为此,洪战辉还在校园里,利用课余时间卖起了圆珠笔、书籍资料、英语磁带。在他推销的过程中,也有不明真相的老师对他小小年纪就满脑子赚钱大为反感。一次课余时,他去别的班级推销,不巧被那班的班主任碰到,他被毫不留情地赶出了教室:“你是来读书的还是来当小贩的?你家庭再困难,这些赚钱的事情也该你父母去做,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他不辩解,只是拼命忍住眼中的泪水。他知道,为了父亲为了妹妹,为了自己的家,他不能放弃!

边挣钱边学习边照顾“小不点”,还得定时给父亲送药回家,日子虽然艰难,但洪战辉还是平稳地过了下来。然而,就在洪战辉进入高二时,父亲洪明伍的病情再度恶化了,必须再次住院治疗。于是,洪战辉只得休学挣钱为父亲治病。

到了20xx年,“小不点”已6岁了,父亲的病情也控制了下来。这时,久别的校园充溢着他的梦境。他渴望再度与之相逢。

也就在这年夏天,在西华一中曾经执教过洪战辉的秦鸿礼老师调到西华二中。秦老师一直被洪战辉的爱心与坚忍所感动,便特意找到他,要他去二中上学。不过,当时二中的高中部是新建的,只能从高一读起。于是,洪战辉成了西华二中的一名高一新生。

在这里,洪战辉仍把“小不点”带在身边。因到上学年龄了,他在秦老师的帮助下,在二中附近找了所小学,送她上了学。

新的高中生活又开始了。和以往不同的是,除了挣钱除了自己学习除了照顾“小不点”的生活,辅导“小不点”的学习又成了洪战辉每天要做的事情。

两年过去,离20xx年的高考只有一年了。也许真是上天有意“苦其心志”,就在这年10月,洪明伍的病第三次严重恶化。这就更苦了洪战辉,除了繁重的功课,他还得抽星期天送父亲去医院治疗。因为钱不够,找了几家医院,人家都不愿接收。10月底的一天,他找到了扶沟县精神病院,医院被洪战辉的孝心所感动,答应收下他父亲并免去住院费只收治疗费。洪战辉高兴极了,赶紧回家取衣物,再骑上自行车连夜又往医院赶。家到医院有近100公里路,因为劳累过度,骑着骑着,他的眼睛就睁不开了,结果连人带车栽倒在路旁的沟里……等他醒来时,自行车压在身上,开水瓶的碎片散落一地一身。他没有力气推开自行车,感到身体的各个部位都是痛的。痛苦和绝望涌上心头,对着无边的黑夜,他不禁号叫起来:“爸爸,你几时才能康复过来啊?妈妈,你知不知道儿子一个人支撑了这么多年,快撑不住了?‘小不点’的父母,你们既然生下了她,为什么又要遗弃她……所有的重担,为何都要压在我的身上?”时已夜深,广袤的大地一片死寂,夜风之声马上盖过了他的声音……

也不知在沟中躺了多久,洪战辉想起了“小不点”。他咬着牙对自己说:“我不能倒下,我倒下了,父亲的病就没人管了,妹妹就没人管了……我一定要考上大学,以此改变命运!”他终于顽强地站了起来,摸索着爬出了水沟……

怀着不屈的信念,坚持最后的拼搏,20xx年6月,洪战辉走进了高考考场。

寒窗圆梦日,携“妹”上大学

7月,高考成绩公布,洪战辉的分数过了专科线。在填报志愿时,洪战辉以收费最低廉为选择标准,最终报了湖南西部本科综合类名校——湖南怀化学院。

怀化学院招录了洪战辉。学费,仍是洪战辉的难题。后来,在这假期里,他在一弹簧厂打工得了1500元。拿着这笔钱,他将“小不点”托付给伯母照顾,只身来到了怀化。考虑学费还要打欠条,去的又是新地方,开学这段时间,洪战辉没有带“小不点”过去。

偿还学费成了洪战辉最要紧的事。课余时间里,他在校园里卖起了电话卡,在怀化电视台《经济E时代》栏目组拉过广告,还给一家“步步高”电子经销商做起了销售代理。一个月下来,他竟赚了将近20xx块钱。开始,同学们注意到他勤工俭学收入不低,吃饭时却从未打过一份荤菜,只见他往家里寄钱,就感到无法理解了。后来,他的故事传开来,大家不禁对他油然而生敬意了。

很快,同学们推选他为学院市场营销协会的会长,并自发地帮助他,系领导得知他的真实情况后,发起了捐款活动。当系领导将捐款3190元交给洪战辉时,他却无论如何都不肯收下。最后学校将这笔捐款直接代交了他的学费。当系领导问他还有什么困难时,他提出了唯一的要求:想带妹妹一起来上学!

超越血缘的“兄妹”奇情感动了怀化学院的领导,他们破例同意洪战辉将“小不点”接来,并单独给他安排了一间寝室,方便他照顾妹妹。随后,洪战辉来到学院附近的怀化市鹤城区石门小学,找到该校长,提出了妹妹插读的要求,校长同意了。

联系好学校之后,洪战辉通知家在郑州的在南方上大学的同学,利用回家的机会将“小不点”带了过来。

仅半年不见,洪战辉在怀化火车站见到妹妹时,大吃了一惊:她头发凌乱,脸色发黄,一身衣服很久没洗了。洪战辉心里发酸,十分后悔自己半年来对“妹妹”的“遗弃”。他想,“小不点”是不能离开自己的啊,在乡下的环境里,她得不到好的教育,无法健康成长。今后,不管怎样,一定要自己一手将她带大!

当日,洪战辉给“小不点”洗了澡,换了套新衣服,剪了头发。不见了蓬头垢面,“小不点”的面貌顿时焕然一新,一张原本清秀的脸重新绽放出了甜美的笑容。

从此,“小不点”开始了大学校园里的幸福生活。一早,她背着书包去上学。中午,在校吃中餐。回到学院寝室后,两“兄妹”就尽享亲情之乐。每个晚上,洪战辉还给她补习功课,教她普通话。

哥哥的爱,“小不点”记在心里。她听哥哥的话,尽力帮哥哥做事。哥哥贩了电话卡,去女生宿舍推销不便,她会拿着去一个个宿舍叫卖。路上看到空瓶子,她会捡了回来。遇到哥哥从市里进了学生用品回来,她也会去帮着搬运。20xx年4月一个周末,洪战辉去外面推销产品,回来时误了公汽,只得步行回家。从怀化市中心到怀化学院,约4公里。洪战辉回家时,已很晚了,打开门,却惊讶地看到“小不点”还没上床,而在桌上睡着了……多好的妹妹啊,洪战辉不由得一阵心酸,忙抱起她放到床上。就在挨床的一刹那,“小不点”醒了,睁开眼睛就扑到了他的怀里:“哥哥,我等呀等呀,你怎么才回哟!我担心你路上不安全咧!”搂着“小不点”,洪战辉不知说什么好……

兄妹亲情相伴,他们不觉在怀化学院的校园里度过了两年时光。

20xx年农历五月二十五,是洪战辉的生日。这一天,他突然听到校园广播里在为自己生日点播歌曲,他吃了一惊:这么多年来,从没人说起过自己的生日啊!便忙去打听是谁点的。这时,他才知道,妹妹记住了他的生日,是妹妹,是他心手相牵10多年的妹妹为他点的。这天晚上,“小不点”放学回来,还为他送上了一只千纸鹤。“小不点”说:“哥哥,这是高琴姐姐教我的,好难折,我还是折成了,我没钱,不能买什么东西送给你,就送这个了……”

一股暖流陡然涌上心头,洪战辉欣慰地感到,10余年的磨难之后,一颗爱心终于衍生出了另一颗爱心!

20xx年7月,“小不点”在石门小学组织的期末考试中,她语文考了94分,数学考了96分,并以特别的人生经历和在校的优秀表现被学校授予“十佳少年”的光荣称号。

没有比这叫洪战辉更为高兴的了。端详着“小不点”的奖励证书,这个当年在沉沉黑夜里摔倒在水沟中都没流过泪的刚毅男孩,竟一时泪如雨下。

也就在这个假期里,洪战辉回到家中还惊异地看到,久病的父亲也许是因为自己考上了大学,病情竟大有好转。虽然,人看上去苍老而痴呆,但再没有过狂躁的举动。见父亲好转,洪战辉马上去接母亲。母亲见了儿子,哭诉了自己的愧疚,回到了久别的家中。

当记者再次见到洪战辉时,他说:“我最困难的日子已成过去,我感谢你们,给了我一个好妹妹,也给了我同龄人所没有的人生经历。我由此明白:人生在世,只要脊梁永远不弯,就没有扛不起的山。至于“小不点”,你们放心,我要在大学校园里将她带大,8年之后,再将她送进大学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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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故乡的路主题征文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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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很普通的小路,故乡的小路。路旁是最常见的杨树,已是高大笔直,像守护一方的标兵。

在这条路上,我走过了幼儿园的时光。从无忧无虑的游戏,到画画写字读拼音。妈妈总是早早地就在家长止步线后等待着我放学。我总是跑着扑进妈妈的怀里。那怀里,很温暖。

在那条路上,也有我与妈妈的争吵。小时的我,喜欢可爱的小动物。比如说小金鱼。透过大大的塑料瓶,看着那些游来游去的小红鱼,好想买上几条。可是,妈妈对我说:“那些小金鱼,你养不活……”

我不服气,与妈妈争吵起来。最终并没买成。我生气了很久。以至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固执地觉得,这个世界,仿佛永远由大人主宰,而小孩子在争吵中是很吃亏的。于是,我很盼望长大。

后来,就离开了这条小路,离开了故乡,去那个车水马龙的城里读书了。那里,都是宽宽的柏油路。

后来,我也终于知道了,那些封闭的塑料球里的小红鱼是很可怜的。它们被封闭在窄小的空间里,空气少,没食物,被宠爱的目光注视,也不过几天而已。

我曾疑惑,即使我不买,也照样有热闹的交易,我阻止不了这残酷的交易。但是现在,我能认真地告诉自己:“所有的生命,都需要我们去爱护,去尊重。即使我挽救不了所有的生命,我也不能伤害一条生命。是的,即使我改变不了世界,我也要做好我自己。”

走到尽头时,昏暗的路灯,恰好亮了起来,透过几片仅有的叶撒下了大片的黄晕。回望这条路,竟觉得甜蜜又伤感。

是不是,所有的成长,就要以离开为代价?是不是,所有的回忆,都能在时光的晕染下变得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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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故乡的夏天高二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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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见过青山负雪。明烛天南的玉龙雪山;不曾见过戈壁铜铃,黄沙漫天的大漠;亦不曾见过篝火舞蹈,热情似火的新疆。不曾抱怨,不曾哀慕,因为我有着温柔似水,明丽的故乡

一直记得有只瘦瘦的水鸟,它的眼睛又黑又亮,站在一片相思的水域里,清凉的河水漫过季节的河堤。

未曾道出的是对故乡的感谢。

爱的是故乡的水。无需刻意驻足,就早已染上了江南的缱绻。清澈叮咚的河水像明丽的线条盈盈绕绕穿插在故乡的每一个角落。那架古老的水车安静地卧在水边。在如许的安静中静静诉说。小时候的我总会跳上去,飞快的踩着,于是老水车的每一个关节都在颤抖。吱呀吱呀仿佛低吟着一首歌谣。一波波的清水像是激情充沛的舌头,舔舐着田间的菜梗,沿着既定的水道充满着韵律与节奏。巨大的水车缓慢的转动着。清晰漫开的水纹将蓝天白云切割开,一轮一轮刻进记忆。

爱的是故乡的茶,它带着熟悉的气息将我包围。虽不是什么名茶,到底是故乡的特产。这里的老人似乎都热衷于泡茶,也很讲究。从罐子里抖出几片晒干的茶叶放在青瓷杯中,冲入刚烧开的水。于是浅绿色的茶叶就在水里滴流地打了一个转,晃晃悠悠的沉在了水底。盖上杯盖将水逼去。这便成为了洗茶。第一遍的水是不能喝的,再将水倒入便是好了。未曾说出的赞美便即刻融化在这茶香中。我不懂如何品茶,也不知茶的好坏,但我知道,爱这茶的情谊也便是这里的人对于故乡的一种依恋。

爱的是故乡的人。这里人的生活缓慢而质朴。当清晨第一道阳光划过天际,人们就已早起。搬柴,倒米,烧水,一气呵成。清粥小菜,外婆做的咸菜肉丝香气扑鼻,拌在饭里,真真是美味。不久,袅袅炊烟升起,将天空染成了一副水墨画。我总爱站在窗台看着天边的一点鸿雁追逐着天光,一点点消失。路过的人不管是熟悉的还是陌生的,都可以沿路人家讨杯水喝,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歇歇脚便走了,这也是他们住处相隔那么久也会识得对方的原因吧。偶尔回家,被左邻右舍的人抓着询问这那的。浓厚的人情味带着温馨与质朴穿插在每一刻的生活中。

故乡的气息好像融入我的骨髓,即使我已离家很远,但千山万水也阻隔不了故乡追随而来的目光。

未曾说出的爱恋,未曾说出的感谢,我想故乡他懂,那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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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学二十年后回故乡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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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我已经是一个30多岁的老姑娘,成为了一名闻名中外的演员,我放下工作,坐着飞机回到了我的故乡——浙江杭州。

啊!故乡已不像二十年前那样,与现在是天差地别,现在交通变得发达,一条条轻轨·地铁线路像龙一样穿梭着;一条条高速公路在空中盘旋着;还有一些会飞的车在空中车道驰骋着……交通是那么的便利,堵车早已是二十年前的历史,城市中到处都是空气净化机器人,新鲜的空气沁人心脾,再孔雀用担心有空气污染。

回到家乡,总该找一找当年和我一起学习的同学和老师吧,我跑进手机店,查找联系人,“呼”,一下子全班同学的名单都被我查到了。哟,帅气的朱皓现在成了一位世界闻名的科学家,只要一出门一群粉丝就粘在他身后;陈灵晰现在成了一们有名的漫画家,身边的一点美景也不能放过,把它的样子记在脑海中,回家立即把它画下来,她的每一副作品都获得了诺贝尔呢?屠老师开了一所中 英 日 法四种语言学校,有许许多多人到她的学校里来学习,屠老师一下子超越了二十年前的富人马云。

突然,手机响起了一阵欢快的乐曲,我一看是我的经纪人,连忙接通手机,唉,原来剧组又让我拍一部戏啊。

这二十年,飞速发展的科技让什么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我对故乡深深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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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故乡的夏天初二作文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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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夏天与城市大不一样。那里没有空调,没有水上乐园,没有冰凉的饮料,却有着最真的夏。

我的家乡离城市很远,虽然少了许多物质的供应,却依然很快乐。这里的夏天也很热,各各满头汗,却掩饰不了他们的快乐。乡里的孩子早当家,他们很早便懂事了,年纪稍微大点,便早早跟着父母种田,小的便在家做家务。做完家务便约几个好友到山上,夏天的山上昆虫最多也,捉住他们后,便把他们装起来,等回家和兄弟们玩。

到了中午,准备好午饭,便拿过去给父母和哥哥姐姐们吃。夏天的中午特别晒,要是在城市里巴不得不要出去,躺在空调房里才好,但这里不同,他们各各从小要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苦的干活,辛勤的汗水换来秋天的收获。吃完了饭,他们便会躺在树荫下休息,山风吹来,吹走了热气,带来了阵阵凉风,这便让他们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休息完后,等过了最热的时刻,便又继续干活。夏天,也是知了的季节,三五成群的小伙伴,在树上攀上趴下,一只只知了便到手,呵呵的听到笑声,这里的快乐很简单。下午到了,该去接父母了,这时也是孩子们最快乐的时刻,在农田里干了一天活,全身是泥,这时便会在河边洗洗,而孩子们便可以理所当然的玩水,冰凉的河水消去了夏天带来的热。嬉闹够了便开始在父母陪伴下回家了,傍晚时分,山风陆续吹来,给人一阵阵凉爽。

吃完饭,大人们便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聊天,老人们便坐着摇椅在外面,拿着蒲扇,一言一语的谈天说地,孩子们便坐在老人旁边听听他们的话。夏天这里的月亮特别亮,星星特别多,边吹着风,边看着星星和月亮,悠闲自在。夜深了,该睡了,仔细聆听虫鸣声仿佛一曲曲动听的乐章,慢慢进入梦乡。

这便是家乡的夏天,如此简单如此平凡却如此快乐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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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二十年后回故乡作文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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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不算短也不算长,对于一个人来说也就是从出生到大学毕业。可对有些人来说可能就是睡了一觉。

下面我说得这个人叫古特力,我的初中同学,他就像我说的那样,睡了一觉,而且是睡了整整二十年。下面就是他二十年后,在我们学校作报告的录音。说明一点二十年后的我是一名小学校长。

同学们好!

我叫古特力,我今天之所以来给你们作报告,是因为我受了你们校长的邀请。我的年龄到今天为止已经30岁8个月零5天。你们也许感到好奇,问你都30多岁了怎么看起来像10多岁的小孩?这个问题问的好,我就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二十多年前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得了一种稀奇古怪的病,心里总是幻想着自己能飞。看到地球上到处都是垃圾,塑料袋子,我就幻想着自己是一只鸟,飞到天上去,再也不用跟垃圾打交道了。看到堵车,我就想自己要是一只鸟我就好了,可以飞过去,这样就不用怕上学迟到了挨老师吵。看到地球上有的国家不讲理,平白无故欺负一个国家,我就想我是一个战斗机飞行员,开着飞机去揍那个不讲理的,扔炸弹炸死那个啥巴马。时间长了我就得了一种狂想症,一心想着飞了。医院也得不出病因,全世界的专家都不知道我得的是什么病,他们就以我的名字命名这种病,叫古特力病。医生说这个病目前还治不了,不过他们给出了一个办案,就是先把我放到零下180度的液氮中冷冻起来,等以后医学上研究出来这种病的治法,再把我唤醒。

等我醒来之后,我的同学告诉我这应该是20xx年了。我的同学,也就是你们的校长老的连我都认不出来了,而我还是二十年前的那个样子。报告结束了以后,我要和你们一起上五年级,和你们做朋友!(同学们大笑,掌声雷动。)。

你们要问我的感受。我的感受就是变化太大了,大的让我接受不了。我惊奇地看到,你们来学校不是坐车来的,而是坐飞行器来的。你们校长给我说你们坐到一个飞行椅上,一按开关就飞了,没有污染。你们吃的东西也是来源于一个叫什么食物再造机,说是利用一种超级细菌,把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改造成葡萄糖,然后利用葡萄糖生产出各种食品,而且吃不完的食物还可以重新变成二氧化碳储存起来。

现在医学发达了,癌症也不可怕了,就像我这样的病,他们一治就好,要不然今天我也不会来给你们做报告。不瞒你说,我的伯伯是吸烟过多得了肺癌,他儿子是吃了污染严重的东西得了白血病,而我是得了古特力病。这要是搁在现在都不是什么问题,可那时候一盒格力为的药就要几万,他们家没有那么多钱,只有等死。现在好了,这种药国家免费送。要不说国家强大的,那些帝国主义再也不敢欺负咱了,人们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再也不怕他们用专利药赚我们的救命钱了(哈哈哈!)。

由于我的文化程度有限,和你们一样,都是小学五年级水平,讲的不好,还请你们见谅。今天就先讲这些,以后咱们是同学了,在一起,有什么问题咱们共同研究。我的报告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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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故乡作文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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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在风雨里经受住了十多年的考验,终是没有被雨水打坏,但我们都希望有一天能尽快的搬离老屋,住上不怕下雨的房子,没曾想,这样的愿望很快就实现了。父亲在八十年代初调动工作我也们随着父亲离开了老屋,当离开的那时,心里是很高兴的,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可以离开了。在我的`记忆中,当离开那天,母亲做了很多好吃的饭菜招待来帮搬家的亲戚朋友,我们就在一边不停的问什么时候动身。

但当离开老屋时,我见到母亲偷偷的流泪了,那时幼小的我是不懂的,只是心里觉得高兴,哪儿知道母亲对老屋感情的执着。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突然要离开了,心中是不舍的。随着岁月的流逝,多年以后,故乡的老屋从朦胧中走出,很清晰的出现在脑海中时,老屋已处百米水深下面,不复存在。突然间,母亲为老屋流下的那一滴泪就永远定格在心灵最深处了,挥之不去,这将是伴我走完余生的一滴泪水,这一滴泪水包含了母亲对老屋的深情和怀念,也包含了自己对老屋的思念。

故乡的老屋已不在有,但老屋的灵魂还在伴随着我,老屋是灵魂的归宿,当夜深人静时,远离红尘,老屋与我为伴,让我的灵魂找到归宿;老屋更是一个容器,是收藏我们童年欢乐的地方。老屋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那都是我们成长的见证,勾留了我们的年轮,涂抹了黄昏时荡漾溪边,互相嬉戏的影子。还有那长满青苔窗子更是带着我们奔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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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故乡的池塘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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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老家有一口大池塘,听爷爷说大约有三千多平方,池塘里一年四季景色宜人。每个星期六爸爸都会带我回爷爷老家,每次一到爷爷家,我就会迫不及待地跑到池塘边去左瞧瞧,右看看,有时候还会把脚伸进水塘里,轻轻的搅一搅,池塘水打在我的小脚上,真是舒服极了。

春天,池塘里的水真清啊!清得可以看见大鱼小虾在水中游来游去,自由地玩耍;池塘的水真净啊!净得好像一面镜子,倒映着岸边的花花草草,真是一幅美丽的图画;池塘的水真绿啊!绿的好像一块翡翠,和堤岸上的几棵杨柳树融为一体!柳树枝都垂下来了,长满了绿绿的柳叶,这让我突然想起一首诗:“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条”。一阵阵春风吹来,水面上漾起一圈圈波纹。灿烂的阳光一照,水面上好像撒满了细金碎银,美不胜收!

夏天,池塘里开满了荷花。有的荷花才开出两三瓣,有的荷花全开了,有的还是花骨朵儿,它们挨挨挤挤,争奇斗艳。一朵朵的小花,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涨红了脸蛋儿。荷叶上时不时飞来了几只蜻蜓,它们就落在荷花上歇息,又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一首诗:“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多么宁静而富有诗意的夏季荷塘啊!暑假的早晨,爷爷就会带我到池塘边钓鱼,我可以一边欣赏池塘的美景,一边很惬意地钓鱼,呼吸着乡下的新鲜空气,真是心旷神怡。

秋天,岸边的大树都落尽了叶子,有的落在水面上,小鱼儿就拿来当伞,有的落在堤岸上,蚂蚁就拿来当船。秋天来了,天气变得凉爽了,鱼儿们变得非常精神了,整个池塘变得更加有活力了。池塘里的鱼儿们不停地在做着游戏,根本感觉不到任何的凉意。一阵秋风吹过,叶子随着池塘水的波光起伏着,就像一艘艘小船儿要迎风起航呢!

冬天,天气变得寒冷了,许多小鱼塘里的水都结冰了,唯独这口大池塘没有结冰,被浓浓的雾笼罩着,看上去真有烟雨朦胧的感觉。走近池塘,有种置身于仙境的感觉。到了中午,太阳稍微露出了一点点笑脸,浓雾便慢慢散去,池塘里的水又开始清澈见底了,只见那水底绿绿的草,还是那样的美丽,鱼儿们一点都不畏严寒,照样在水中游玩。

我爱我的故乡,更爱故乡的池塘,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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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怀念的600字话题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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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秋天代表的不是荒凉,秋风代表的也不是萧瑟;秋天代表的是丰收,代表的是喜庆,代表的是思念——是对往事的怀念

徐徐吹来的秋风,唤起我对往事的回忆。如今,我已离开家乡6年,正是在秋天,正是在这样的秋风下,我与父母一同离开了家乡踏上了去城里的火车。

曾经我在家乡门口的小树林里,吹着已经带有丝丝凉意的秋风,问坐在我身旁的爷爷:“爷爷,爸爸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呀?”“乖,爸爸妈妈再过几天就回来了,我们去玩吧!”我拿起风筝爬上爷爷的肩头。爷爷抱着我走出了小树林,来到田野上,把风筝放起来。然后把线放到我的手里,在田野上慢慢的走了起来。天上的小鸟风筝,随着秋风,在空中一上一下,慢慢的飞着。

突然,线断了,风筝就像一只脱缰的野马,又似翩翩起舞的蝴蝶,在空中飞舞着,像一颗流星向地面坠落。我和爷爷快速的像风筝落下的地方奔去,看着失而复得的风筝,我们俩相视而笑。突然,爷爷抱起我,在空中转了几圈。我感觉我就像只小鸟,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爷爷把我抱起来,放在肩头上,快步在落日的余晖,凉爽的秋风相送之下,向家里走去。

我此时,仿佛看见了爷爷已有皱纹却依然红润的脸庞,虽然年迈却依旧健朗的身体,虽然牙齿不全,却咧着大嘴的格外清晰的笑容。爷爷我是多么的想念你,多么想念再次坐在你的肩头,多么想回去再陪陪你。但,我要上学,除了假期就没有其他的时间了。

秋风,让我如此回忆。秋风让我如此怀念。我真的想在秋风的相送下,回到家乡陪陪爷爷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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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故乡的雪作文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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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异乡多年,始终令我念念不忘的仍是故乡。因为宁波每年的冬天一下起雪来,只是小小的而已,就算是大雪,我也尝不出它有故乡的雪的滋味。难道是因为它没有藏着我的童年吗?

故乡的雪是甜甜的。一到冬天,我们这帮“混世魔王”可就来劲儿了,外公外婆给我们穿上厚厚的棉袄,等大人一不留神,我们溜出来,反正他们也不管,到以前常去的小溪旁。那时,我总会带上一个大瓶子,把地上干净的雪放在瓶子里。等他们融化成水,我就会把它们倒到脸盆里,放在外面几分钟后,准会结成冰。

故乡的雪,每年都会下,一个晚上过后,整个村子白雪皑皑的,仿佛走进了银色的世界一般。光门前的空地上的雪,就有好几厘米厚呢!空地旁的`树上,树叶全部落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丫了,如果雪沉积得太厚,枝干就会“*”——断裂。如果是早晨,有些人在树下刷牙洗脸的话,运气不好,雪正好掉到他的头上,就会引来邻居的一阵哄笑。

瞧,我们这帮“混世魔王”正向对面的“雪山”出发呢!

在路上,我们穿着棉鞋踩在雪地上,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这声音组成了一支好听的曲子,往后看,一串串脚印就是一声声银铃般的笑语。在我们中间,有那么几个调皮的小孩,用雪球围攻一个人,把雪球丢到他的围巾哪儿,雪水会渗到他的围巾里,流到脖子那儿去,那感觉冰冰的,。到了山脚下,看到一座大“雪山”,我们纷纷往上爬,有几个顽皮的小孩,会把手往衣袖里一缩,把帽檐儿往下一拉,往山下滚去,边滚还边说:“雪崩啦,雪崩啦……”我们才没那么傻呢!在一旁嘻嘻的笑着。在山顶,我们看到那往日清澈见底的小溪,已经变成一块镜子了,我们用脚尖敲着冰面,敲出一曲清脆悦耳冬之歌。

那藏着我美好回忆的故乡的雪,我一直都不敢忘,也不想忘,我爱故乡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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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故乡的600字作文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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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平第一次听到“故乡”这个词是在五岁的时候,是在于爷爷闲聊中得知的。当爷爷提及到&“故乡&”时,我便问爷爷,故乡是什么?爷爷那时只是不语,低头沉思,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我从抽屉里搬出了字典,用爷爷之前教给我的方法,在他那老式字典上翻到了这一页,我找到了“故乡”这个词。故乡上面的解释是出生或长期住过的地方。也许吧,年幼的我,对这个词的理解,就到这里了。

印象中再一次听到“故乡”这个词,便是在三年级,也就是在九岁时,我考上了市里的一所寄宿学校。于是,父母就把我送到了那所学校读书。在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有谁不天天享受着父母的关爱?而且,我们是一星期回家一次。我和新同学说着自己故乡的许许多多好玩的地方,我说着说着,心中的五味瓶混杂在了一起,心中的难受、酸楚,都随着眼泪流了下来,却怎么也流不完。那时候的我想,也许,这就是思念故乡的滋味吧。

渐渐地,我长大了,然而时间仍旧消不去这份裹藏在心中的思念。

在小学毕业后,我再度离开故乡,一别就是一年,我只能和他一年见一次。每一次相见,却又是匆匆而别,每一次的我,却总是要以泪洗面。因为,我已经扎根在此,又不得不离开他的怀抱。

我在无数个梦里梦见自己回到了那魂牵梦萦的故乡。在那条江,我们捉过虾,还相互戏水。在哪一座座的大山中,我们野餐过。在那些景点里,我们一同游玩过。我和朋友们,一同游山玩水,彼此不知疲倦。我还回到了家里,打开了被尘封了的记忆。回到了爷爷那儿,全家人一起吃饭。奶奶做的海蛎煎,是令我难忘的美味。

当一阵寒风呼啸的吹来时,我打了寒颤,那梦也一下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睁开眼一看,原来是窗子没关。回想梦中那美好的故乡。夜风惊梦,让我思绪万千。直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了那魂牵梦萦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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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怀念童年时光的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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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一片一片落下。落到屋顶上,落到松树上,落到人的心里去,融化成一滩干净的雪水,放映着那年冬天的往事。

前年冬天,让我感到最寒冷的冬天,依旧也是像现在这样下着雪,积在母亲心上。我的姥姥抵挡不住那年冬天的寒流,住院了。妈妈随着呼啸的火车回老家了,我因为当时在上学,就没跟着去。姥姥身体不好,经常住院,但每次都会好起来,我就像是习惯了似的,以为这次也是一样。

妈妈这次走的天数比以往都长。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总是喜欢这样对自己说。

母亲终于踏着积雪回来了,头发上都是雪,眼睛带着血丝,还是红红的。疾病无情夺走了姥姥。我后悔为什么没有跟着回去,没能见姥姥最后一面。没过多久,姥爷也走了,去陪伴姥姥了。妈妈好像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

雪下得似乎更大了,街上的路灯也亮了,昏黄的路灯照耀着漆黑的路。望着那条路,我想起姥爷牵着我的手走着这条小路,当时还没有路灯,却一点也不害怕。

窗外的风呼呼作响,又想起姥爷载着我骑着摩托车在乡间的田野在奔驰,尽管当时耳朵冻得都快掉下来了,却还是开心地傻笑。乡间的田野里,有我跟姥爷的欢声笑语。

“这里好玩还是你们城里好玩?”姥爷问道。“这里好玩!”我答道。“那你就在这里陪着姥姥姥爷吧!”可惜呐,现在不能陪您了呢!

寒冷的冬天思念着遥远的亲人,朵朵雪花播放着美好的回忆。静心听着雪落下的声音,幻想不会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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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心中那一份怀念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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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老家的大院里种着一棵无花果树,一棵柚子树。每年在夏天或秋天时就能吃到外婆亲手种的水果和蔬菜,他们点缀着小院的每一个角落,走到哪儿都会有一股芳香。

这两棵树不知道被外婆精心照顾了多久,每年都会有成熟的果实挂在树上,青红色的小巧玲珑的无花果时常吐出小绿芽,像小孩的脸蛋向着我微笑。枝头的青柚子又大又圆,有的已经渐渐泛黄,在太阳的照射下,柚子皮上闪着金光。

小时候经常瞧见外婆给花花草草施肥,给两棵树浇些水,外婆每次摘柚子和无花果给我们吃,我们几个小孩吃得津津有味。“好吃吗?”我把无花果塞了一嘴:“吃……好吃,好甜。”外婆的眼睛像深深的潭水,笑靥如花,虽然有着白发,却总是那么精神。

我深刻地记得我随外婆到树上,摘柚子吃。我不懂柚子什么才叫成熟,就摘了好几个又大又圆的青柚子,惹得大家哈哈大笑,外婆也跟着笑,她是那么慈祥那么和蔼。

小时候总是认为光阴不是似箭,而是似蝴蝶,在我手之间萦绕。日月不是如梭,而是如水,在漫长的人生中静静流淌。可是光阴似箭,仍然似箭,渐渐穿心;日月如梭,仍然如梭,梭梭见血。

我在慢慢长大,不再那么单纯无知,外婆却在渐渐变老,不再那么富有生气。上一次见外婆,只见她满头白发,皱纹布满了全脸,外婆腿脚不便,不能再随我们一起摘柚子和无花果了,临走时又见两棵大树依然挺立在那。还多了外公养的一池莲花,不得不说莲花很美,正如周敦颐所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他们又何曾知道养他们的是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呢?

上了学,我读书任务又重,只能离开我童年成长的地方。童年生活就这么一闪而过,犹如昙花一现。闭上眼睛,外婆的笑靥洒在我心上,如朱砂,细水长流,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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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故乡情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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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歌是一只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离别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故乡融入了我浓浓的深情。

国庆长假,爸爸妈妈带我回老家秋收。早晨爷爷拎着一麻袋工具,开着他的三轮车,载着我们出发了。一路上的风景,别提有多美了,山谷都是金色的,路旁的太阳花在向我们微笑,在微风的吹拂下,小草和稻谷合唱了一首优美的歌曲。

终于来到目的地,爷爷站在玉米地头,脸上洋溢着微笑,手臂一挥,高兴地说:“这片地儿都是咱家的。”“哎呀,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我望着那无边无际的玉米地,心中说不出来的感受……爸爸妈妈早已投入了战斗,爷爷打量了我一番,点点头,微微一笑,吩咐我:“你第一次来,边上那一列较矮的就是你的了。”

我手握锥子,站在第一根玉米秆前,抬起头仰望着,秋风一吹,玉米秆上的叶子发出“簌簌、簌簌簌……”的声音,像是在嘲笑我似的。他们一定在说:“瞧你这小身板!就你,也想掰玉米!”哼,我又围着它转了一圈,奇怪,这根玉米秆上怎么没有玉米棒哪?太好了,我不用管你了喽!唉,原来它藏着叶子下面呀,真是深藏不露!我伸手去够,怎么也够不着,眼珠子一转,冒出一个鬼点子,膝盖弯曲,身子使劲儿向上蹦,但也只能够到玉米的长胡子。不就是个玉米吗?我还不信了呢,既然这个方法不行,那就再换一个吧。我蹲下身子学着袋鼠的样子,“一!二!三!”心中默念着,蹭的一下,抱住玉米秆,拖下来,用胳膊肘紧紧地夹住了玉米,想方设法的把它弄下来。用锥子划开玉米的皮,露出那金灿灿的饱满的大金牙。一瞬间心中一阵惊喜,突然想起它原来也只是一粒小种子而已,经过播种、施肥、浇水、除草,风吹、日晒、雨林才能成熟……突然明白了:人生也有四季,我们正是成长阶段,必须抓住机遇,及时努力,只有不断进步,坚持下来,才能成就一个精彩的人生,最后取得成功。

我一片片地撕开玉米的外衣,吃力地将叶子拢在一起,紧紧地握着玉米棒,可这个玉米似乎不愿离开它的母亲。我只能再加一把劲,深吸了一口气,挺起肚子一撞,哎呦,它竟纹丝不动。又使劲儿把玉米秆儿向下压,用右脚踩住,使劲揪住玉米脖子不停地拧拽。眼看玉米就要掉下来了,鼓足了劲儿,一拔,哈,这回玉米终于乖乖地落在了我的怀里。

一个趔趄,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抬起头,看见爷爷怀里抱着四五个玉米,正冲着我笑呢。爷爷红褐色的脸被汗水冲洗了一遍,在太阳下闪闪发光,农民的汗水洒在这片土地上,那是劳动人民对土地的眷恋,对家乡的热爱。这是一种执着努力顽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支撑了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人民生活的安宁和谐,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植根于我的心田。

接下来我紧跟在爷爷的身后,爷爷掰下来,我捡成堆。爷爷的脸,永远都是乐呵呵的!快中午时,我们高高兴兴地把玉米装在袋子里,装上车,拉回了家。收获的不仅是玉米,还有喜悦和幸福。

谁说我把家乡遗忘?梦中我又回到故乡,潺潺的小河、秀美的村庄,还有那片金色的田野……浓浓的故乡情,永远留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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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我怀念的话题

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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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自己是一个很念旧的人,水杯用过三年,衣服放在柜里成为经典,只是因为我舍弃不了,原本美好的回忆,怎么能忘掉……

既然忘不掉,便封存在心底,直到你在四月的最后一天说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了,我便又打开心寻找我们九年的时光。你说你活得越来越白痴,我就在怀念过去,怀念着我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我喜欢坏女孩,喜欢她们的勇气,喜欢她们的邪恶,但我始终成不了她们。她们在月光下很美,眼角的泪痕很深,骨子里很瘦,有完美线条的背。可是我不一样,喝喝茶,健健身,玩点狗,看点书,找点乐……我不是倾国倾城,但认识我的人并不说我丑。我不是特别瘦,但认识我的人说你还要减肥我就不活了。我长得并不精致,但认识我的人都说我的微笑很迷人。

独来独往的性格,并不是孤傲的资本。我不孤傲,我对每一个人报以微笑,擦肩而过还是继续原来的路。喜欢一个人吃饭,看书,和狗玩。喜欢一个人旅行,但行李必须简单,一个camera,足够的钱足矣。朋友不多,但真心的有三五个。不喜欢依赖别人,竭尽全力做不了的事会找别人帮忙。不喜欢太懒,不喜欢不负责的人。独立,自由,没有它们我比死还难受。

但我是一个好人,我有同情心,但不泛滥。我有朋友,他们都很爱我,爱和我talk。我会帮路边拉车的阿奶推车,会根据事实赞美别人,你不对,我肯定要告诉你。捡到钱不会交公,但会告诉其他的人,如何处理。捡到钱包,一定会还,如果钱包有卡,或许钱包是lover送的,人家会担心得吃不下饭,我不想负责。

我不挑食,除了高热量的食物。对水果蔬菜独钟,喜欢吃鱼。我会下厨,谁说给他一个支点他就可以撬动地球,谁给我素材我就可以不饿着你。我是半素食者,但决不会影响我给你们煮的全是斋菜。我喜欢练瑜伽,柔韧性很好,不会热舞,准备在大学的时候学,必要的场合也许有用。喜欢读智商高的逻辑性强的书,有些拒绝言情小说,大概是过了豆蔻年华吧。

一个人长得怎么样不是特别重要,我喜欢女人优雅且平易近人,男人绅士大度且有涵养。谈吐不好不重要,但对待服务员态度一定要好。智商低不要紧,人品很重要。混混不一定就不是好人,对待乞丐也要尊敬。不一定要和上层领导接近,起码要认识三教九流的人。

别人对我不好,没关系,这不影响我的存在。面对流言蜚语,只需要保持镇定,越歇斯底里地否认越解释不清楚。一个人有些时候要学会忍耐,忍耐苦难,慢慢自我解脱。压力很大的时候,可以把自己封闭一下,三五天即可。这三五天,可以不吃饭,饿了就喝水,吃水果。可以不出门,不聊天。一过三五天,出门的时候看到陌人,心里也会很舒坦。

怀念自己走过的足迹,原来还是那么真实贴近自己。很庆幸自己,独立,自由,博爱,睿智,我还是那么爱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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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二十年后回故乡作文350字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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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我成了一个著名的舞蹈家,经常出国演出,得了很多奖杯。有一次,我收到了故乡的邀请函,就回国来故乡表演一次。

回到故乡,我惊奇不已,二十年前,我才十岁,那时候马路很窄,路上经常塞车,令人头痛。汽车尾气造成环境污染,而且人们总是乱扔垃圾,垃圾还发出恶臭,惹来了不少苍蝇和蚊子……

然而,如今映入眼帘的是一栋栋崭新的花园洋房。花园里有各种各样的花草,芬芳扑鼻。多彩美丽的蝴蝶在花丛中飞来飞去,树上还有许许多多的鸟儿在枝头欢快地歌唱。一条宽阔的马路上,太阳汽车川流不息。空中,五彩缤纷的载人飞行器,秩序井然,成为了城市另一道亮丽的风景。

到了晚上,一栋栋高楼大厦更是灯火辉煌。五颜六色的彩灯把整个城市变成了不夜城,所有的商店和餐厅都是二十四小时营业,里面还有可爱的机器人。

这就是二十年后的故乡,我以后会经常回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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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故乡作文

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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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摸一把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对于这一段描写的解释,典型地有如下引文:“小说追想过去,不是引导人们沉缅过去,而是引导人们正视现实。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近代中国现实,是残酷地毁掉一切诗和美,制造惨绝人寰的悲剧的。在苦难生活中煎熬了二十年的闰土,已经失去了少年时候的勇敢、聪明、纯朴、真挚的性格,已经埋葬了西瓜地上手捏钢叉的小英雄形象。当他再度出现的时候,已经仿佛石像一般,脸上刻满皱纹,连最深的愁苦也不能使这些皱纹动一动。他用增长了一倍的身材去承担生活的重担,他已经向尊尊卑卑的封建等级制度低下了头。他向准备搬家进京的老朋友所要的杂物,暗示了他的人生,也暗示了他的信仰:长桌、椅子、抬评、草灰,说明他默默负起愈益沉重的家累,把行将榨干的血汗继续榨到土地上去;香炉、烛台,说明他在血汗人士的同时,希望灵魂升天,人世幸福求之不得转而向神鬼世界寻求灵魂的安慰。小说采取类似电影蒙太奇的手法,把少年闰土和饱尝艰辛的中年闰土这两组镜头有机地组接起来,产生了一种连贯、呼应、对比、暗示的综合效果,深刻地显示了这位勤苦农民的悲剧命运和他灵魂中令人震栗的变化,使人惊心动魄地体味到:多子,饥荒,苛捐,兵,匪,官绅,把闰土磨难成一个木偶人了。闰土的形象是苦难深重的中国农民的出色画像,茹苦含辛,质实勤恳,如大地一般厚重,如大地一般生产食粮,如大地一般任人践踏。他是用来作为作者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的表象的。作者追思往昔、谛视当今,是为了探索未来。他希望下一代‘应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他对此忧心如焚,疑虑重重,但是作为先驱者,他深刻地揭示人生哲理,教导人们脚踏实地地开拓未来:‘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11]尽管评论者已经注意到了对于少年闰土的描写是诗化的,“恋乡之情,往往令人把故乡诗化,而故乡的一切诗、一切美,都收在这幅人与自然交融的神异的画面上了。”也还是将这段描写当作与中年闰土的对比来研究,并从中概括出对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未来的题旨。

其实,我们应该回到文本,小说在开头,人物“我”已经说得很明白: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

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故乡只是“我”心目中的故乡,也就是我记忆中回忆的故乡。记忆的东西,尤其是在回忆中出现的东西能否当作“真”的东西,我们说不能。从叙事学上讲,有个底本与述本的关系,底本的东西被叙述时,总是被叙述主体加工的,“我”的童年事情进入述本的微乎其微;从心理学讲,被我们记忆住的东西也总是与情感态度联系在一起的,而回忆更是受到当前的语境的影响,当前语境中主体的处境产生出对于记忆进行筛选的动机与指令,因此,对于一个主体的回忆,重要的不是他讲了什么,而是他为什么要讲,是他所讲的东西对于他的意义,这就是说,回顾性的追述,主要的不是事实的,而是意义的价值的。小说中的“我”已经体认到这一方面的原因。从后面的叙述可知,“我”的回故乡是专为别它而来: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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