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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笨狼的故事读后感【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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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铃写的雪野狼踪的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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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绿野仙踪》我一连读了两遍仍难以放手.

书中讲述了在美国堪萨斯的一位小姑娘多萝西被龙卷风卷到一个叫梦奇金的地方.她在翡翠城的路上先后遇到了稻草人、铁皮樵夫、小胆狮,他们结伴而行.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梦想,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实现了各自的愿望.

当读到,多萝西乘龙卷风来到一个美丽的世界时,我真为她高兴.心想:多萝西真幸运.龙卷风狂傲无比,给人们带来多少灾难,然而给多萝西带来的却是一次免费的旅游.龙卷风还是蛮可爱吗!再往后一读见多萝西为了重返家乡是那么的艰难.方知,乘龙卷风旅游凶多吉少,并非好玩之事.

读到“气球上天”那一章.看到多萝西回堪萨斯的希望落空.那个笨气球,令我十分失望.顿时,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心想:何不发明一种高科技的新型飞艇.飞艇前端是五人座舱,后端是动力舱.飞艇靠热泵从大气中吸取热能,化为升力和动力.不烧任何燃料,无废气排放,既节能又环保.gps导航系统确保昼夜不迷航,升降进退操纵自如.它还能探测到龙卷风并及时避开……很快这本书,又被我读了一遍.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多萝西他们最终能实现各自的愿望,靠的是坚忍不拔的毅力.它们的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更加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刻苦地学习文化知识,打下牢固的基础.

将来,那高科技的飞艇一定会造福人类,发明人就是我们这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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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和猎人哲理故事_60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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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敛狂是只怪物,他对上天的赐予熟视无睹,从本书中可以经常看到笔者对他的抨击,只不过收效甚微罢了。要什么时候才懂得我的忠告呢?他从来不肯说:“这已经够了,现在是该我们享受的时光了!”

我总是对他重复一句话:“我的朋友,你应赶紧享受,你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你要及时行乐!”

“我会这样做的。”

“那什么时候开始呢?”

“从明天开始吧!”

“唉,朋友,死神可能会在半路上把你截住,你要从今天开始享受人生,避免重蹈寓言中猎人命运的覆辙。”

猎人射死了一头鹿,接着又射死了一头途经此地的小母鹿,两头鹿双双毙命在草地上。猎物可观,猎人应该心满意足了。

这会儿猎人又看到一头雄健的野猪,这激起了他的贪心,要知道他爱吃这种野味,于是地狱里又将多一个冤鬼。不过这次巴赫克司命女神很费了一番功夫才让猎人将这猛兽在地。看来这猎物已是够多的了,不过一个征服者的贪欲是很难满足的。就在野猪恢复知觉准备垂死一挣之时,猎人又看到一只竹鸡在田埂上觅食。和上述所射杀的三只猎物比,这真算不得什么,但猎人还是不甘心地张满了弓。这时野猪使出死前的全部气力扑向了猎人,把他咬死复了仇,然后轰然倒在了他的身上,竹鸡当然得救了。

讲给贪婪人听的生活。两个贪婪者落得同一下场,贪婪使猎人丧命,而贪婪加吝啬则让狼命归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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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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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列那狐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凭借着自己的小心思游刃有余得在王国里生活着。

在那些日子里,狐狸惹出来了很多故事,但我喜欢的故事就是《偷鱼记》、《列那受骗》和《列那之“死”》等,其中最喜欢的就是《偷鱼记》,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一年冬天,狐狸家什么食物都没有了,他无可奈何的出门去寻找食物,他出去找了很久,可是仍然没有发现食物。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他发现一辆车开了过来,车里面装满了鱼,狐狸灵机一动突然想到,在地上装死。车上的人下了车,一看是一只狐狸,就把他装上了车。狐狸上了车之后就开始大吃一顿,不一会的功夫30条鱼就进了自己的肚子里,自己吃饱了,又咬开了别的鱼篓,终于找到了美味的鳗鱼,他把鳗鱼穿了起来,挂在了脖子上,看起来比金子还闪,当海梅林太太和孩子们看到他脖子上的鳗鱼,别提有多高兴了。

后来狐狸为了生活,还骗过自己身边的许多亲朋好友,还骗过的自己的舅舅,还骗过狮王等等。

列那狐的聪明才智深深地吸引了我也震撼了我,我们也要学她的聪明才智,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可爱调皮的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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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中华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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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你们都读过《中华成语故事》这本书吧!是不是有很多感人的故事呢?每一个故事都会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守株待兔》这个故事。让我们一起来回忆下这个让人发醒的故事!

《守株待兔》讲述的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农民,他天天在地里干农活,感到很累。一天,正在他干农活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窜出来一只兔子直接撞到了树上,死了。这个农民看到了很是高兴。从此以后不再干农活了,天天坐在树旁边等着窜出来的兔子。就这样时间过去了很久也没有再有兔子窜出来,而他的`庄稼也枯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不要太贪心,否则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也不要死守狭隘的经验,要懂得变通,否则就会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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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图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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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书是你非常感兴趣,自始自终都兴致勃勃,手不释卷;有一些书是你刚开始看的时候非常感兴趣,越看越无趣,而最终放下,还有一些书是刚开始无太大兴致,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但后来竟看的如痴如醉。《图腾》就是这样一本书。

姜戎的这本书独辟蹊径,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示了蒙古草原的生存环境。以前,我从未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总以为把“北大荒”变成“北大仓”那是多好的一件事。作者让件事。作者让我们看到了事物的另一方面。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教育。

上学前,我们的孩子是各式各样的:圆形的、方形的、三角形的……可是经过学校的教育,最后都变成无棱角的,一个形状了。他们很乖,很懂事,不会反抗。真的就如同作者笔下那些乖宝宝似的小绵羊。慢慢地在中国所崇尚的儒家,大儒文化的熏陶下,与世无争,中庸之道,一味退避,一点点气概都没有,在现实中陶醉,就像行尸走肉般,完全没有了自我的精神。那狼来了怎么办,给它吃掉左腿后再将右腿伸过去吗,所以,一个曾是中国附庸的日本才能侵略中国吧。这样的成长起来的未来的栋梁如何能担当国家的大任呢?

还有我们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中,宝塔型的家庭结构把小皇帝、小公主“惯、宠、溺”成温室动物。作为班主任老师我时常受到家长这样的电话:老师,家居住较远,能不能不安排我们孩子早晨值日?孩子听课不专心,可不可以往前调一调座位?可怜天下父母心,却不知如此温室的花儿,怎能耐得住风吹雨打?

思想决定出路,奴性的教育思想是教育不出强者。我们的教育思想需要强硬,需要狼性些。我们不愿意看到书中描绘的:狼在羊群中吃羊,其他羊都是默默地吃自己的草,或者无声地注视着这些;我们希望看到百舸争流、海燕翱翔大海,更希望看到风雨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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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可丽的故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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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对童话书迷恋,在我生日那天,我得到了梦寐以求的《格林童话》,我立即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可丽故事》吸引了我,我深有感触。

文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可丽的小女孩,她的妈妈得了严重的病,父亲早逝,还有一个年幼的妹妹。她得照顾这个家,我被她那种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感动了,她每天起早摸黑地照顾这个家,虽然累,但她没有放弃。

但回过头来,看看我,每当碰到难题时候就心烦起来,不愿再去想,可丽遇到的困难比我大得多了,但她以乐观的积极心态去面对,可是我选择了逃避,我真应该向可丽学习,学习她坚强而不放弃的精神,积极向上的精神。

读完这个故事,我受益匪浅,我开始收集生活中的点滴经验,慢慢地开始变得乐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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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国女王读后感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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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王,看到这个题目,我立刻觉得不可思议,狼王一向是雄性担任,怎么会有女王呢?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一匹名叫盔盔的大公狼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在一个特别寒冷的冬季,肆虐的暴风雪已下了四天四夜,帕雅丁狼群的所有狼也饿了四天四夜。好不容易等到大雪初霁,却还是一只猎物都找不到。

迎风送来血肉的香味,狼王盔盔跑去一看,发现一只孟加拉虎在撕食一头羚羊。这时,狼王盔盔和妻子紫葡萄的一只幼狼白燕燕已经饿晕了,盔盔为了不让自己的狼群和自己的儿女饿死,决定去抢夺孟加拉虎的食物。可是狼与虎的力量相差太悬殊,盔盔被咬杀了。

为了不让其他狼抢食盔盔的遗体,紫葡萄从三十米高的悬崖跳下并成功捕捉了一头幼鹿,给饥饿的狼群一顿饱食。正因为这个举动,让老狼朵朵菊认为它有当狼王的能力,而且狼王抢夺的混战会给狼群带来巨大的伤害,于是朵朵菊将它推上了王位。

紫葡萄带领着它的狼群,与大自然搏斗,克服了种种困难,种群继续延续。在一次争夺诺洛沙洲的战争中,紫葡萄率领的帕雅丁狼群包围了宛漠沙狼群的一只母狼和四只小狼,出于母性的仁慈,紫葡萄放了他们。

几个月后,一只老虎光顾了帕雅丁狼群,将留下来保护幼狼的两只狼咬死,而这只老虎正是一年前咬死盔盔的那只。

几天后,帕雅丁狼群很辛苦捕捉到一头野驴,咬死盔盔的老虎又窜出来,抢夺他们的食物。新仇旧恨交织一起,一场虎狼大战开始了。在战斗中,大公狼歪歪脖被咬杀了,斜斜眼也被咬成重伤。在帕雅丁狼群开始无力对抗老虎时,宛漠沙狼群跑来助战。老虎自知无力抵挡逃走了。

第二天,两个狼群合并了。宛漠沙狼群的狼王发冲,主动对紫葡萄露出了颈动脉,以狼群特有的方式让紫葡萄当上了两个狼群的狼王。原来,它看见过紫葡萄放走了自己狼群的五只狼,也看见紫葡萄带领帕雅丁狼群勇斗老虎。它觉得紫葡萄仁慈,遇大事不乱……

看完后,我站立着,心想:谁说狼王一定要冷酷、谁说狼王一定要雄性。你播种仁慈,一颗友谊的种子就会在他心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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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的故事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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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觉得每天偷偷摸摸去捉羊太麻烦,而且常常被牧羊人发现后海打一顿,于是想了一个捉羊的计划。

这天,狼溜到羊圈门口,小心翼翼地打量了四周,发现小羊们正聚在一起吃着草,牧羊人正好不在!机会来了!于是,它悄悄地踮着脚走过去,跟小羊们说到:“小羊们,以前我对你们太凶狠了,今天我要向你们表示忠心的道歉!你们看,我还带了一大包礼物,里面是最鲜美的青草,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跟我成为好朋友。”

小羊们半信半疑地打开了礼盒盖子,见里面真的是鲜嫩肥美的青草,二话不说,都伸长脖子津津有味地吃起来。狼看到这种情形,立刻吃掉了其中一只落单的小羊,剩下的小羊也全都进了狼的肚子,就这样饱饱得美餐了一顿。

小朋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很大的道理,当你碰见敌人的时候,千万不要被对方的花言巧语迷惑,不然的话,后果就会像故事里讲的一样,非常严重。

篇四:狼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2030年。

一天,一匹公狼与一匹母狼生下了一个“狼孩子”,因为种种原因使小狼基因突变,变成了一只小羊。因为当时所有的羊都被捉去当了人类的盘中餐,所以这只小羊成了草原的最后一只羊。

小羊的父亲是狼国的国王,但是因为所有的狼都想吃羊(除了小羊的父母),因此,狼群合力攻击小羊的父亲和母亲。终于,小羊的父亲打败了狼群,而它自己也变得四肢不全。

狼国的国王伤痕累累地回来了,当时,已是没有一丝力气了。它看着眼前的食物——小羊,非常想吃,可它永远记住一句话:虎毒不食子。于是它又熬了一晚。

第二天小羊起来时,发现父亲——狼国的国王,已经死了,但父亲冰凉的手里还紧紧地握着一张纸。纸上写着:“亲爱的小羊,告诉你一件事实:你,是我的食物,我很饿﹑也很久没有吃过羊了,我想吃羊﹑我很想吃羊!但我不能吃,因为你是我的宝贝儿子……”

父爱是伟大的,饥饿的父亲临死时看着自己的食物,没有去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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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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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的善良

一直对三毛疏于了解,只听说过她的洒脱与执着,于是我怀着兴奋的心情翻开了《撒哈拉故事》,品味她在异国他乡的生活。

虽然在这本书中更多的是简单平实的语言,却能够把奇异的沙漠和浪漫的生活描写得淋漓尽致。真可以说读起来令人舒畅,放下时让人为之震撼。

初读伴着轻松的心情,《沙漠中的饭店》、《悬壶济世》、《沙漠观浴记》等展现了在沙漠生活的趣味,也使我觉得荒凉的大漠别有一番风情。到了《娃娃新娘》、《荒山之夜》、《死果》,渐渐暴露出来的是沙漠的残酷,我一度放下了书,不愿再去感受三毛那艰苦的日子。再次拿起它,读了《沙巴军曹》、《哑奴》等又令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三毛的善良。她在《芳邻》中写到了和撒哈拉威人做邻居的经历,他们总是来要千奇百怪的东西,又偷吃天台上的水。不过,三毛并不气恼,反而感谢这些邻居让她沙漠的日子变得五光十色。在《哑奴》中,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和哑奴一家人成为了好朋友,一直无私地接济他们,却在羞愧自己无法帮他们脱离奴隶的生活。同时,穷得连身体都不属于自己的哑奴全力的回报,也令我动容。

我最难以想象的是三毛的勇气和对于生活的热忱。正是她的勇敢和热情,即使远离繁华的大都市,置身沙漠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她也能把与荷西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在《素人渔夫》中,三毛荷西迫于生计,开车到很远处抓鱼来卖。尽管非常累,到最后反而赔了钱,两个人还是去饭店开开心心地大吃了一顿。正像三毛所说的那样,她爱上了“这片大漠诗意的苍凉”。

在《白手成家》中,三毛叙写了从刚进入陌生又简陋的房子的灰心,到后来被别人夸赞她的房子别出心裁的骄傲。她和荷西用装棺材的木板做家具,又慢慢地攒钱为小屋添置用品,条件上的困难可想而知,他们却从不放弃对生活情趣的向往和追求。三毛眷恋大沙漠就像是前生的故乡,再多的艰辛也磨不灭心中的希望。

在《哭泣的骆驼》中,三毛以战争为背景,写出了巴西里、沙伊达等人的悲惨经历。沙伊达“沉静的微笑,像一轮初升的明月,突然笼罩了一室的光华”,然而她“漆黑得深不见底的大眼睛”在听见巴西里的死讯后却变得了无生趣,这样一个脱俗的美女沦落为当时政治纠纷的牺牲品。我读出了三毛深深的忧伤。

阅读《撒哈拉的故事》让我感悟到三毛对生活的美好追求和无限热爱,她是沙漠中一朵常开的花,也是这世界上一段值得品味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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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英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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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阅读了城南旧事外传——《英子故事》。这本书向我们描述了英子的童年到长大的十篇故事。有幼年时期的天真烂漫;有年少时期的初生牛犊;有上当吃亏时的感言喜悦;有对虎坊桥的看知……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五章虎坊桥的故事——虎坊桥承载了人生世相的多方面,也让年幼无知的英子看到了如此残酷又现实的社会,靠乞讨为生的懒汉,靠坑骗为生的奸商……英子也和我一样,在小小的年纪便对人间充满了生活的怀疑、同情、愤愤不平和感慨等种种情绪。

记得在我六岁之前,我还在家乡过着无忧无虑的幼年生活,而在六岁之后,我猛然发现,现实社会生活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看似美好,却充满了险恶。很多次和爸爸妈妈出门,在繁华的街道角落,总有一群乞讨的流浪汉和妇女,我不经意地发现,在被子底下,有许多零零散散的百元钞票,我的心怦然一跳:“他们好吃懒做,‘要了三年饭,给皇上都不当’!有了钱也在街头卖尊严不劳而获!”还有一次,我在天桥发现了一个被拐卖的儿童:她的舌头被割断了,脚也被砍了半截,在天桥卖花乞讨,而一直有个蒙面男人看着她的一举一动。是啊!英子说的没错,人世间的不平无处不在,只有好好劳动,取得正当的酬劳那才是好生活!

除此之外,我还很喜欢第八章豆腐一声天下白。这一章的道理是值得久伴我们一辈子的:只有人与人之间建立了最可靠的诚信桥梁,才能有信任,遭到了骗局,没关系,只要对方都去敲一敲那扇友情之门,一定会有更好的更诚信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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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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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女王》这本书,我心中满是感慨。在大多数人心中,狼是一种很坏的动物:狡诈、阴险,我原本也这样想。但《狼国女王》让我彻底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在狼群这样一个大家庭里,充满了爱:长辈对晚辈的爱,母亲对孩子的爱等等,让人深感温暖。本书的主人公母狼紫葡萄,用爱创造了奇迹。

紫葡萄的丈夫是狼王盔盔。一年冬天,盔盔为了拯救濒临饿死的狼崽,不顾生命危险与老虎抢夺食物,最终牺牲。母狼紫葡萄不顾一切地防止饥饿狼群啃食她丈夫盔盔的尸体,无奈地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

遭遇饥荒,紫葡萄决策失误,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野牦牛蹄下。深入沼泽猎杀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开路,却身陷沼泽,紫葡萄舍命相救。母狼羊踢踢为保护自己的孩子,被老虎咬成重伤,紫葡萄在羊踢踢濒临死亡时发了誓,永远把那几只狼崽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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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作文读后感之狼王梦

全文共 1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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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又重温了一遍沈石溪那本不朽的名著《王梦》。看完之后,我有所感言。本来,我对狼的看法是那么无情冷漠,但是,自从看了作家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之后,我对狼的观点瞬间改变了。原来,我想象中狼的坏印象和真实的狼好品质,真是天壤之别。

五只狼崽的出世

故事主角,是一条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失去了它的伴侣黑桑,但它的肚子里,却怀着黑桑和它的孩子。

一场疾风骤雨里,怀着孩子的紫岚难忍饥饿,于是走投无路,到羊圈去偷羊。结果被看羊圈的猎狗发现,它们俩厮杀周旋中,紫岚艰难的产下了五只狼崽。由于下着狂风暴雨,其中的一只狼崽被猛风暴雨吹打,被活活地冻死了,这只狼崽,就这样被严寒夺取了生命。

紫岚最得意的孩子黑仔没了

还有四只狼崽,一母三公。紫岚看中了这三公里一只全身乌黑,模样相似黑桑的狼崽,还给它取名为黑仔,它把做狼王的希望都寄托在黑仔的身上了。紫岚非常偏袒黑仔,把最大的奶头让给它,最好的食物都给它,紫岚对黑仔的过于的爱子之情在其它孩子的面前毫无掩饰。黑仔和它死去的伴侣黑桑一样,又猛又胆大。黑仔总爱独自出洞玩耍,不喜欢与其它姐妹互动,紫岚却很放心,又很欣慰,黑仔做狼王的梦想就在眼前了。但鬼神不测,偏偏这时候,饥饿的金雕出现了。它仔细的观察了四周的情况,发现母狼竟然不在狼崽的身边保护它,金雕窃喜极了,便冒险冲向毫无知情正在玩耍的黑仔。就这样,紫岚最出彩最优秀的孩子便轻而易举的成了金雕的腹中之食

蓝魂儿也随着离开了

黑仔没了,紫岚没来得及伤心,便匆匆开始把做狼王的梦想又寄托在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的才能也不比黑仔差多少,它的身上也有像黑桑一样的精神,一股子的猛气,身姿一样的敏捷,脑袋一样的聪明。紫岚细心喂养和训练,蓝魂儿也快成为了和黑桑一样优秀的大狼犬。过了冬,春天的时候,狼群就会聚集在一起,来篡夺王位。

可惜啊,风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冬天的那场雪,把蓝魂儿的生命和紫岚让蓝魂儿做狼王的梦想通通画上句号:狼群解散前,它们一直饥饿地徘徊在雪地上。忽然之间,在前方看到了一只肥羊,蓝魂儿用敏捷的身姿超越了其它的狼,自己先冲了上去。结果是猎人的陷阱,又大又坚硬的夹子直接夹住了蓝魂儿的身体。这么刚硬的夹子,别说是狼牙咬不破,就连锯子都锯不断。紫岚不忍心让蓝魂儿被这可恶的猎人残忍杀害,便一口要下它的喉管,在紫岚的安抚之下不知不觉的死去。就这样,都快成为狼王的蓝魂儿却意外被猎人捕猎时所放的夹子而失去生命,紫岚的狼王梦,又再一次的破灭了

双毛也在夺王位的最后一刻失去了生命

黑仔,蓝魂儿都为了要做狼王的梦想意外间接死去,现在,只有双毛了。可是紫岚很失落,双毛从小瘦弱胆小,软弱无能,而且从小到大都妄自菲薄、自轻自贱。这个问题对于想要双毛成为狼王的紫岚来说,是多么困难,但是足智多谋的它,却想出了一个让双毛脱离自卑,让它变得趾高气昂的一头狼。

冬季,紫岚带着媚媚和双毛去捕猎。每次捕猎,双毛总是最累的一个,但它吃得食物,却是难以下咽最难吃的东西,这是对双毛的侮辱和打击啊!紫岚和媚媚一次又一次用这样的行为去打击它,双毛就这样饥肠辘辘忍气吞声了好久。有一次,双毛忍受不下去了,它的自尊心终于爆发了。那时候,紫岚已经斗不过博硕肥腯的双毛了,而且把紫岚打得都瘸腿了。虽然紫岚成了坡脚狼,但它兴奋又欣慰,自己的儿子终于不做胆小自卑鬼了,而是顶天立地,斗志昂扬的大狼犬了。

春季一到,双毛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去篡夺王位了。鸡皮鹤发的洛夏已经斗不过年轻力壮的双毛了。胜负完全明显,双毛快成为头狼了,但是,在最后关键的时刻,洛夏却哀鸣了一声,这一声,竟然勾起了双毛的小时候的自卑自弃。双毛失了手,也失去了生命。它不是死在了头狼洛夏的手里,而是死在了自己自卑的回忆里。

紫岚把做狼王的梦寄托在子孙上

没了,什么也没了。紫岚的努力都白费了,而且把所有儿子的命都搭上了!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因为做狼王的梦想而死去。紫岚也老了,难道,它和黑桑的梦想都破灭了吗?这时候,女儿媚媚和一条优秀的大公狼产下了五只狼崽,其中有两只是公崽。紫岚欣喜若狂,但它又担心曾经伤害黑仔的金雕又打起它子孙的主意,便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在它跟金雕同归于尽之前,它希望,它的子孙,能为它圆了这个狼王梦。

《狼王梦》,这是一个关于狼的一个故事,关于爱的一个故事,关于执着的一个故事,关于梦想的一个故事。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后成为顶天立地,能呼风唤雨的头狼,不惜代价、坚持不懈地锻炼培养它,为了让孩子能当上狼王,连自己的幸福和生命都能丢弃。所以说母爱博大深入水,母爱是如此的无微不至,母爱无价无可替代,母爱且行且珍惜。

[作文读后感之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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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故事作文:残狼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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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纷飞的雪地中,一个小黑点在极快地移动着,紧随其后的是另一个小黑点,这两个小黑点在这洁白无瑕的雪地中显得格外显眼。

仔细看,你会发现这两个小黑点其实是一只藏羚羊和一匹健硕的。那只藏羚羊气喘吁吁,脸色发青,不难看出来是一只病羊;那匹狼毛色灰暗,唯有尾巴是雪一般的白色,在远处看就行是断了一截尾巴似的,他体形削瘦,肯定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本来他只要使一把劲儿就能把藏羚羊扑倒在地的。可是,他犹豫了,正是这一刹那的犹豫使他的一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在这一刹那,藏羚羊在悬崖边消失了,银尾不由得心中一喜,因为狼的嗅觉是最敏锐的。但就在他努力搜寻藏羚羊踪迹的时候,悲剧发生了:藏羚羊突然从侧面一撞,银尾以一条完美的抛物线坠下了悬崖……

不知过昏迷了多久,银尾挣扎着睁开了眼睛,隐约中,银尾听到了酋长和青年的谈话。“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养他?”“孩子,不是我不让你养,万一有一天他发起狂来,部落就惨了啊!”“那我用铁链子拴着它总行了吧。”“……好吧,但是,你必须保证让他不伤害我的族人。”听到这里,银尾再也支撑不下去了,又昏了过去……

银尾再次醒来时,眼前已经放着一堆香气扑鼻的肉了。银尾不管三七二十一,立马狼吞虎咽的吃下了那一堆肉,虽然狼的直觉告诉他,这一堆肉不能吃,但饥饿逼迫着他,死亡召唤着他,最终,银尾还是吃了。吃了以后,银尾感觉四肢发软,头脑越来越不清醒,银尾闭上了眼睛……

青年趁银尾被迷倒时在银尾的脖子上套了一个项圈,并连着一根铁链,铁链的末端是一根木桩。银尾醒来后,认为铁链就是禁锢他自由的枷锁,于是便对它又撕又咬。他的嘴角开始渗血了,银尾仍不放弃,他对铁链嘶吼着,发出了威胁的咆哮,最终他放弃了。他明白了铁链比他的牙齿不知坚硬多少倍,他明白了铁链只是一个毫无生气的东西。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也很平静,族人们也没有反对青年去养银尾。但是,银尾并不满足于被囚禁在牢笼中的生活,终于在一天晚上,银尾积攒已久的怨念爆发了,他将木桩从土里拔了出来,拖着木桩向青年扑去,一口咬住他的动脉,撕咬着他的肉体,宣泄着自己的愤怒。青年连一声临死前的哀嚎都没有发出就这么静静的、静静的死去了。

银尾逃出了部落,那一夜,一个部落就这样消亡了。银尾漫无目的的游荡着,嘴角还残留着族人们温热的血浆……暴风雪肆虐着雪地,银尾再也支撑不住,倒在了白雪茫茫的雪地里,他在朦胧中看到了那位青年坐在温暖的帐篷里向他招着手,银尾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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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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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很可能会对它不屑一顾,也很可能因它而燃烧起熊熊斗志,为它终生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

全世界的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在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瀚的尕玛儿草原上。

紫岚和黑桑有一个狼王梦,打倒洛戛登上王位,可黑桑却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从此,紫岚便把整门心思扑在黑仔、蓝魂儿、双毛身上,期望塑造新一代狼王。

可惜,黑仔被金雕啄去当腹中餐;蓝魂儿被猎人的捕狼夹夹住了“麻杆腰”;双毛从小受虐,自卑。所以,紫岚唯有把狼王梦延续到狼孙身上。

或许紫岚的野心太大,古人云:一心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也不是好士兵。而紫岚便不是一个好士兵,因为它一心想当将军。牺牲了黑仔、蓝魂儿、双毛,最后连媚媚也不认她了。或许,这就是“狼道”。

紫岚其实是为了延续黑桑遗愿而一直坚持不懈,以致蒙蔽了自己的双眼,采用了如此极端的方式,直至连一直追求自己的卡鲁鲁都低吼赶自己离开狼洞时它才知道自己已不再风光。

何必呢?有时安分不代表无能,沉默不代表妥协,给予不一定会获得。

或许紫岚应对所有狼仔一视同仁,不应过分宠溺某一狼仔,让他们去体验弱肉强食的世界,或许,那才有助于攀登上狼王的宝座。

换一个角度想。紫岚的爱同时也是伟大的,她放弃了优秀的卡鲁鲁的追求,一心牵挂着蓝魂儿;她牺牲了4颗门牙,满口狼血,含糊着,为了成就蓝魂儿逃出捕狼夹;她连脚都瘸了,为了唤醒双毛的狼性,浇熄双毛的奴性;她甚至甘愿卑贱到偷洛戛的食物放到古古身上,引洛戛到古古和莎莎偷情的地方,只为了挑拨古古和洛戛,为双毛战胜洛戛减少阻碍;她最后为了她可爱的狼孙们不再重蹈覆辙,走上黑仔的黄泉路,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梦,那终究是一个梦,无论多具王者风范,命运之轮一转,造物主一弹指,星位一移,一切重新洗牌,所有天资天赋皆为空谈。

曾经多宏伟的蓝图,曾经多美好的幻想,曾经多精密的计划,一但走错一步棋,一切便成为远离我们而去的梦。

紫岚唯一走错的一步棋是未曾一视同仁,那个梦,是毁在紫岚手下。

紫岚,她确实是一代王者,她是一匹为战斗讴歌的狼,她是一匹孤傲的狼,她是一匹永远虎视眈眈着狼的王位的狼。

一切,都只因她太爱黑桑,不顾一切都只想补足黑桑的遗憾。

猛然觉得紫岚太傻,忍不住仰天长叹,“紫岚,那终究是一个梦啊!”所有的梦都是奢华而美丽的,但也往往是纸上谈兵的。每一个梦都像映在泡泡上的彩虹,泡泡一破,一切回归原来的轨道,历史更不会因此而改写。只有自己会呆站在原地,垂头丧气而已。因为那终究是一个易碎的梦啊!

紫岚,愿你在天国与黑桑可肆无忌惮地奔跑在草原上,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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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雷锋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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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了《雷锋故事》这本书后,他一直感动着我。雷锋是一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的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作他的生活习惯。雷锋还是一个工作认真,学习刻苦的人。当晚上别人休息时,他就努力学习。工作之余,他就挤出时间来读书,丰富自己的知识。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话一点也没错。一次,雷锋坐上了从抚顺开往沈阳的火车。他看到坐火车的人很多,就把座位让给一位老人。他看到列车员忙不过来,就主动帮着扫地,倒开水,帮助下车的乘客拿东西,忙个不停。从这件事我体会到了雷锋叔叔乐于助人的好品质。还有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都是在告诉我们要学习雷锋叔叔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长大才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

雷锋叔叔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能严格要求自己。他心中有着伟大目标,所以不管有多大的困难,他都能克服。特别是他刻苦努力的学习精神,是值得我们永远学习的。今后学习上遇到问题,也应该像雷锋叔叔一样,要反复思考,反复讨论,实在不懂的就问老师。只要有认真的学习态度,刻苦的学习精神,灵活学习的方法,一定能学好每一门功课。

走到哪学到哪。学人之长,补己之短。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习,必须从不自满开始。” 不经风雨,长不成大树” “不受百炼,难以成钢” 生活中一切大的和好的东西,全是由小的、不显眼的东西累积起来的。” 成绩的取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一点一滴知识的累积,不刻苦不努力是不行的,而且要长期坚持不懈。“

在和同学交往上,同学有困难,应该帮助一把,这样,自己有困难的时候,向其求助,同学也会帮助你。否则,当有困难时,同学不伸出援助之手,不但自己难过难关,而且还尴尬。

学好习锻炼好身体,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就是雷锋精神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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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种读后感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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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只似非狼、似狗非狗的“大灰”,它既不可能归回狼群,也不可能被狗类接纳,最终它被阳光大马戏团接纳。

训练它的是个名叫川妮的女演员,从艺已有七八年时间,川妮是在高导演严词训斥下这才皱着眉头含着泪接受训练大会的任务的,自然十分讨厌它。而那十二只哈巴狗也在欺凌着大灰,大灰的尊严受到了侮辱,攻击了它们,而川妮不分青红皂白冤枉了大灰。在一次表演成功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却发现喷油活塞烧坏了,只能在途中的小树林里休息一下,等待汽车的修复。而危险却降临了,是大灰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川妮……川妮感到十分的内疚。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并不能以貌取人,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应是平等的,不能凭自己的想法来看待别人,也不能对别人持有偏见。大灰是善良的,它有尊严,它听主人的话,我很喜欢它。相比之下,哈巴狗们却利用主人对它们的喜爱,得寸进尺,不尊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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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让孩子一生感动的勤学故事》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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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一生感动的勤学故事》这本书是吉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包含了很多勤学的小故事,每次我都读的津津有味,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每一个小故事都有它自己的一个道理,比如《张溥抄七遍书》张溥是明朝时期的一位学者,他小时候的记忆力很差,老师检查学生温书情况时,总以为他贪玩儿没做功课,就非常生气,罚他回去把文章抄十遍。晚上他认真的把文章抄了十遍。但是,他只顾着抄书,还是忘记背文章了,老师让背诵的时候,他只好硬着头皮背诵,没想到他竟流利的把文章背了出来。这令他感到很奇怪,难道抄十遍就会背吗?他决定晚上再试试。当晚,他先读了几遍文章,接着便开始抄写。他边抄边记诵,每抄完一遍就大声朗读一遍,抄到第五遍的时候,他已经能复述全文了,抄到第七遍的时候,他不仅能熟练背诵,还领会了文章的含义。张溥高兴极了,他终于找到了加强记忆的方法。长大后,他做了大学问家徐光启的弟子,仍坚持用这种抄书记诵的笨方法刻苦学习,为了勉励自己,他还把自己的书斋村称为“七录书斋”。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在读书时以为只需要动动脑,不需要动手,这是不对的。常言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读书这件事情上偷不得半点懒,有些知识必须亲自动手实践才能真正领会。还有《顾炎武马背上读书》从顾炎武身上不仅可以看到他读破万卷书的刻苦精神,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学习他的读书方法:第一,他读书重视思考,随时记录自己的心得;第二,他读书并非读死书,而是结合实际随时核对校正。《竺可桢逛北海公园》竺可桢为了研究气象和气候数十年如一日地辛勤工作,每天坚持观察天气变化,做观察日记。其实不仅科学工作需要持之以恒,我们在学习的时候,如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也是什么都学不成的。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的勤学故事,我越是认真地读,越会发现,学习要靠长期的坚持和积累,正是点点滴滴的努力缔造了成功者的灿烂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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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哲理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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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鸡汤》是让我们健康成长,培养我们优秀品质的故事全集全书共收录近千则成长故事。这本书使我体味到了生活的人生哲理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一分钟你可以做什么》。以前我常这样认为:人的一生好辛苦,时间好紧张,每天都要写很多作业,让人手都麻了;另外,我还要练习钢琴,反复地弹上几个小时,只为做得更好。时间好短,好紧张!我就每天硬着头皮去做这些事,可做事时总是心不在焉。《心灵鸡汤》里的这个《一分钟可以做什么》启发了我。

这个故事是说一个青年向教育家本杰明请教一个问题,并且希望本杰明能够指点迷津。而本杰明让这个青年站在门口瞧了瞧他凌乱的屋子,并让青年稍等一分钟。一分钟后,本杰明打开了屋门,他的屋子和一分钟之前大有不同。青年恍然大悟——原来一分钟可以做这么多事啊!于是,他谢过了本杰明,便告辞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触颇深,每个人都要珍惜并利用好每一分钟。今后,我练钢琴时不再死记硬背乐谱,而是细心潜究乐谱的规律,很快就记住了,这就充分利用了时间!只要把握好生命的每一分钟,就把握了理想的人生。

《心灵鸡汤》用伟大的故事凝聚成的“鸡汤”滋补了我的心灵,使我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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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卖火柴的小姑娘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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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寒冷的大年夜,一个小女孩赤着脚走在街上,不停地喊着:“卖火柴,卖火柴”,可是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她不敢回家,爸爸会打她的,再说,家里和街上一样冷。最后,靠在一个墙角,冻死了。多么可怜的小女孩,我的眼泪不停地流淌。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了我和同学们中间。她长长的卷发,大大的眼睛,正冲着我们甜甜地笑着,我们热烈地欢迎她。以前,妈妈给我蛋糕,我总是几口吃光了,从不留给别人。现在,我吃了一块小的,看着那大大的一块,使劲地咽着唾沫,忍住了,因为这块蛋糕是留给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她吃了,就不饿了。姥姥给我买衣服,我总是不爱惜,衣服上东一个洞,西一个洞。现在姥姥给我买了一件新羽绒服,我保证再也不在它身上做“记号”了,因为这件漂亮的衣服是给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她穿上,就不冷了。哥哥给我的录音带,我从来不好好保管,常常东丢一盘,西丢一盘,日子久了,就找不到了。现在,哥哥又送我一盘录音带,是《儿童歌曲》我很高兴。听了一遍后好好地放进抽屉里,因为这是留给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让她和我一样快乐地放声歌唱。

我和小伙伴们与卖火柴的小女孩一块儿,手拉手,唱啊,跳啊……“醒醒,一帆,上学要迟到啦。”我揉揉惺忪的睡眼,看见妈妈站在我面前。我边穿衣服边想:刚才的梦真好!要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真的来到我们之间,那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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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图腾读后感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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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是美丽的,一眼望去,是无边的牧草,时不时夹杂着散落的蒙古包,大群的牛羊悠闲地吃着草。姜戎老师30多年前作为一名知青自愿来到蒙古,开始了11年的蒙古生活。他用第三人称的方式写出了世界上唯一一部关于,研究狼的“旷世奇书”《狼图腾》。

在草原的生活,充满情趣。每天的事都很有趣,而且与草原精灵——狼有很多关系:抓狼,驱赶狼,与狼战斗,掏狼崽,还养了一只小狼。在没事的时候“阿爸”毕利格便给他讲狼的好处:狼会将草原的几害遏制住,给牛羊留出新鲜好草来,所以不能杀尽狼。

可是当中原领导来了以后却使劲地打狼,当把狼打跑后,又开始使劲地打旱獭,獭子山上的旱獭差不多都被打光了,就连一个百年老洞也没了动静了,不管毕利格老人怎么劝也不听……后来老人死了,知青们也回去了,很多年后,作者又来到了这片他曾喜爱的土地,只是变化太大了,很难再找出茂密的草丛了,只有冷清的沙地,他从蒙古好友口中得知许多农民在这里一养就养2000多只羊,草都被吃光了后,就卖了羊,搬到城市了。看着光秃秃的草原,作者实在太心痛了。

是啊,中原人民永远不会懂草原牧民和蒙古狼的规矩,什么资源都不能浪费的太绝了,不能那么贪婪,要有节制,才能有源源不断的资源给你用。也许就是中原人民的贪心导致了草原的沙化。

草原人民所有的经验都是向狼学习的,我们其实也有必要向草原以前的居民学习,不能再浪费资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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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居里夫人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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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居里夫人,你一定不陌生吧。她和她的丈夫皮埃尔·居里是钋和镭的母亲和父亲,他们两个都是杰出的科学家,为人类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镭,虽然不是人类发现的第一种放射性元素,但是它却是放射最强的元素。利用这种放射性,人们可以有效地用来治疗癌症,为现代医学带来了福音。在巴黎这种利用镭的放射性进行治疗的方法就被称为“居里疗法”。镭元素的发现开创了原子能时代的新纪元,对整个人类的历史意义重大。

居里夫人的故乡是在波兰,因此,她把新元素钋命名成polonium,就是为了纪念自己的祖国波兰(poland).

居里夫妇一生都没有什么荣华富贵,过着清贫的日子。居里夫人的丈夫皮埃尔·居里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拥有一间设备齐全、环境合格,并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实验室,但是这个愿望直到他死时都没能实现。于是居里夫人决定实现丈夫的心愿——她要建议座自己的实验室。不久以后,她向巴黎当局提出了要建立镭学研究所的申请。但是索尔本大学没有建设研究所的计划,对居里夫人的这项提议他们一直犹豫不决。后来索尔本大学和巴斯德研究院经过协商,双方各承担40万法郎,共同建立研究院。这个研究院建立在一条为了纪念皮埃尔·居里而修建的路——皮埃尔·居里路上。研究院的名字叫做:镭研究院——居里楼。

居里夫人是一个热爱帮助别人的人。1914年6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当时,x光设备并不普及,而且会使用这项技术的医生也非常少,严重影响了外科手术的准确性,并且延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但大夫们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个生命从眼前消失。如何解决x光设备匮乏的问题?居里夫人决定利用自己的知识来亲手制造这种设备,因为她曾经做过有关于x射线的演讲,清楚这种设备的原理。因为战地医院是随着战况不断变动的,所以这些x光设备也需要随之而动。居里夫人便将它们装备到汽车上,再配上一小台发电机、一些必要的照相器材,哪里有需要就开往哪里。这样,一个小小的战地汽车医院就应运而生了。人们都亲切地称它为“居里夫人车队”。车上除了需要一名医生,一名助手,还需要一名司机。当时人员紧缺,居里夫人很快就学会了开车。谁也不会想到,一辆汽车司机是一位年近半百的女人,而且她还是一位曾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居里夫人。

虽然居里夫人的童年是艰苦的,但是她为世界做出的贡献却是巨大的。我向这位镭之母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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