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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的阅读短文【优秀20篇】

把人生比喻成一本书,你的书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达尔文的阅读短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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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卷“阅读带来审美愉悦”

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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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我同行”,阅读如何与我同行?在我看来,要将阅读放在心上,爱上阅读,方为与阅读同行。

从小我便喜欢阅读,阅读不仅可以使我增长学识,开阔眼界。更可以让我在书中自成一世界,在这个看起来虽小,其实却是宽阔无际的天地中翱翔。当然,阅读每一本不同的书,所进入的世界也不同。有美好,似春天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有理智,似大海般深沉神秘的世界;也有血腥,似大自然般危险凶残的世界。无论是什么样的世界,我都想去探索,都想一步步地揭开它们神秘的面纱。

每阅读一本书,我总会将自己融入到这本书中,感书中人物所感,体会己之感悟。像《倚天屠龙记》,这是金庸笔下有名的小说,想必许多人都很熟悉。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在网上见许多看过这本书的书友们都表示,最毒莫过于灭绝师太。几乎所有看《倚天屠龙记》的读者,都说灭绝师太是心中的第一大反派,当然也有人持有不同意见,可却是寥寥无几。

当时我看到这些人如此评价灭绝师太时,我想替灭绝师太喊冤!凭什么?凭什么灭绝师太要受这样的骂名?就因为她不是主角?就因为她恨,她想灭的明教是男主角那边,她就理应成为反派吗?在许多读者心中,灭绝师太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狠毒女人。可难道她杀人就是没有原因的吗?她追杀谢逊多年,为什么?还不是因为谢逊杀了她的亲大哥。若是她的亲大哥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被杀了也就罢了,可偏偏不是!谢逊是为了逼出成昆,才杀了无辜的灭绝师太的哥哥。

而且,谢逊不止杀了这么一个无辜人,为了找出成昆,死在他刀下的冤魂不计其数。为什么灭绝师太杀谢逊为兄报仇不成,反而是谢逊这个造孽无数之人,最后只须循入空门,居然还有许多读者为他不值!凭什么?就凭他是男主的义父吗?

还有,当初灭绝师太杀死纪晓芙时,人人都恨灭绝师太无情,曾经最宠爱的徒弟说杀便杀。其实我并没有多喜欢灭绝师太,纯粹是为她感到冤罢了。人人都只看到了灭绝师太拆散了一对有情人,使杨不悔成了一个没有娘亲的可怜孩子。却没有想过灭绝心中会有多心塞,她尽心尽力培养出来的徒弟,不仅胳膊肘往外拐,还拐地十分彻底,在与殷六侠有婚约的情况下,还与杨逍来了个未婚先孕!看到这我就好奇了,人人都可惜纪晓芙的死,却没有想过,未婚先孕,这连放在现代都是让人十分不耻的事情,放在古代就更不用说,铁定浸猪笼。可就是没有人想到这一点,只想到了纪晓芙与杨逍之间凄美的爱情。

当我一次又一次地代入灭绝师太这个角色时,我不止一次为她感到心塞。看到这可能感觉我离题了,但我只想借《倚天屠龙记》表达一点。想要与阅读同行,很简单。将自己的感情代入到一本书中,其实就是在与阅读同行了,可能有人会将它忽略。阅读时应有感情,因为书也是有感情,只有将感情给了书,书才会以同样的感情回报自己。就是这样简单,与阅读同行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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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阅读为话题的年级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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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还在看电视,我给你买了这么多书,你竟然一本都没有看。”这是现在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场景,有许多妈妈都十分担心孩子的未来,她们的孩子几乎都不怎么看书,而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她们自己也不怎么看书,同时她们也并没有正确地引导自己的孩子。

读书是一种娱乐,它能让我们的眼界得到开拓,有时我们感到无事可做时,一本书真是治疗空虚的最好良药。真正地读一本书并非是干巴巴地读完就了事,而是在与书中的人互动。他们经历的事情我们也在经历,我们就是主人公,在那一个个动人的情节中遨游。

有人或许会说:“你说的不对,这些事情手机都可以做到,而且还有很多功能是书籍做不到的。书还不如一部手机来得痛快。”

的确,手机上也可以看书,但随之而来的便是近视人群的增加。而且,在每十个拿手机的人中到底有几个在看书呢?更何况,手机阅读还有一个弊端,那就是在你阅读时,会时不时弹出一两个游戏或者广告,或者你感兴趣的明星动态、奇闻轶事,意志稍微薄弱一点的人就会经不住诱惑,瞬间忘记初心。

书香门第,这是古时候对知识分子家庭的尊称,当你翻开一本书时,阵阵书香立刻扑面而来,把你带到那书中世界。这香气是纸张所独有的,它能让你感到自己仿佛进入了世外桃源,使你心无杂念,不再迷茫,浑身都松弛下来。

有许多同学都说自己不会写作文,认为自己不会用那些修辞手法,而且还写不够字数,或者字数够了,语言平淡得像一张白纸,只能重写。对于这些情况,他们自认为是写作文的一些“技巧”没有掌握,还因此报了作文班。但其实只要你看的书够多,就不用担心写不出生动的文字。因为在阅读中,你会不知不觉地学到作者的写作手法,并不需太多外界的协助,文思便像清泉一样流出。

阅读让生活更美好,让我们开始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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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悲惨世界阅读笔记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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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听说《悲惨世界》这书好看,但百闻不如一见,今天读了这本书。果然名不虚传,让我惊叹,伤感,落泪。《悲惨世界》讲的是一名叫冉阿让的囚徒终获自由,却受人鄙视,衣食无着,受到好心主教的关照。因为他有前科,好意被人误解,最终被捕,却机智逃脱。后来,冉阿让又在法国大革命战场上奋斗,结果劳累过度而死。

纵观冉阿让一生,你可以知道他是一个懂得感恩,乐于助人,诚实善良,奉献自己的人。说他懂得感恩,是因为他曾为帮助过他而已逝世的主教作祈祷;说他乐于助人,是因为他为法国穷苦百姓捐助100万多法郎,并为萍水相逢的贫苦女人找到女儿将其抚养长大;说他诚实善良,是因为他得知一个不相识老头被当做冉阿让判刑,不惜放弃市长职位为老人顶罪;说他奉献自己,是因为他一辈子都在为别人做事,却不要求他人回报。

不过让我疑惑的是,这样一个老好人怎是个重刑犯?他应该比那些官员更高尚!略加思考,我得出了答案:原因就在于当时统治阶级,互相倾轧,上行下效,导致人民贫困。穷不行了,偷!冉阿让就是饥肠辘辘,偷块面包被判19年。

从冉阿让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比如,感恩他人。要知道,我昨天还因为妈妈没满足我的一个要求对她大发脾气呢!如今想来,真是不该呀,如果对父母都这么苛刻,更别提无怨无悔为他人无私奉献了。

我合上了书,可这本《悲惨世界》似乎还在向我倾诉当年如歌如泣的伟大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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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水浒传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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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为救柴进,攻打高唐州,遇到会呼风唤雨的高廉,全无取胜的可能,可见这高廉的法术了得,宋江要想胜,只有请来也会法术的公孙胜方有胜算。

此处把高廉说的利害,自然是为了证明公孙胜利害。

先前,戴宗到蓟州去找过一次公孙胜,没有找到。现在,只有找到公孙胜,方可战胜高廉,才能救得柴进性命。戴宗又一次接受了寻找公孙胜的任务,带着李逵前往蓟州。

戴宗再去寻找公孙胜,幸亏带着李逵。李逵做了什么?

他做的第一件。在去蓟州的途中,他不听戴宗招呼,偷吃荤食,犯了禁忌,被戴宗收拾得够呛,李逵这才收敛了一些,但在路上吃素食时又同一老者争执起来,偏偏是这老者指出了能寻找到公孙胜的地方,因这老者是个道教信徒。

他做的第二件。好不容易找到公孙胜的家,没见着公孙胜,他便劈了人家的一堵墙,还以要杀公孙胜的老娘相威吓,这才逼着公孙胜露脸。

他做的第三件。公孙胜以师傅为由,不愿下山,当拜见到公孙胜的师傅罗真人,罗真人也以出家人不管闲事为由,不放公孙胜下山。这本人他们师徒合谋好了的。李逵见此,想绝公孙胜的后路,便于深夜上山杀了罗真人和一个道童,到第二天,再去见罗真人,罗真人不愧为是真人,竟毫发无损。李逵见此,大惊失色。罗真人用了法术,他就被抛到了蓟州府。

他做的第四件,他人落到了蓟州府的大堂,跌得头破血流,接着被人家当做妖人,受到狗血尿屎伺候,紧接着又是一场严刑,被打得死去活来,他招了个“人妖李二,”官府才住手,将他入监了事。入了监,他借罗真人的江湖名气作起文章来,骗得好吃好活。

正是这四件事,使得李逵的形象更丰满,正是李逵所为,才有了公孙胜再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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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新初中生名著阅读笔记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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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人类也不例外。所以列那每次吃掉一只动物,就代表一个弱小的党派被一个强大的党派所吞并,这种群雄争霸的场面我国历史上也出现过,五代十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这篇《列那狐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列那经常这样子做过。

有一次,你用花言巧语骗叶森格论把自己粗大的尾巴伸进冰冷得冰窟窿中去钓肥大的鳗鱼们,而列那你却满脸得意地托着腮,躲到远处的灌木丛里观看叶森格伦的“钓鱼”行动。可是夜凉如水,拴在叶森格伦尾巴上的水桶逐渐被冰冻住了,可怜的他还自认为桶中已装满鱼呢,便对自己越来越重的尾巴毫不为意。不多一会儿,那些冰块变的又厚又硬,叶森格伦终于动不了了。当他大喊列那时,狡猾的列那却一走了之,留下了可怜的叶森格伦,使他被出来打猎的绅士斩断了他冻在冰里的尾巴。

还有一次,你故意躺在鱼贩子去城里的必经之路上装死,使鱼贩子把你扔在装满鲜鱼的车上。你小心翼翼地用锋利的牙齿咬裂了一个大鱼筐,看着那些美味的活鱼,你抓起一条,便津津有味地享用起来,不多一会儿,就把三十条鲜鱼塞进了肚子。饱餐一顿后,你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又咬裂了一个鱼筐,灵巧地串起几条新鲜的鳗鱼,做成一条美丽的鱼项链挂在自己的脖

子上,然后悄悄地顺着车尾滑了下来,虽然十分小心,却还是弄出了一点点响动。气急败坏的商贩们当即停下大车,去追赶列那,但是列那总是比他们快一步,渐渐的列那消失在商贩的视线,迎接他的将是热烈的赞赏,而商贩们只好无耐的上车了。

然而,列那也不是常胜将军,他也被他人戏耍时。白颊鸟梅赏支多次识破列那的诡计,从列那的嘴中逃生;公猫梯培巧妙地骗过列那独享了他们共同的战立品—香肠;就连被他捉弄多次的叶森格伦也曾成功地戏弄过列那,把他偷来的鱼全部拿走。

列那这个既狡猾又可爱的动物形象向我们表达了中世纪时法国政府的无能和腐朽,让我们在动物王国里看到了这一幕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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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浒传》阅读心得感悟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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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说走咱就走你有我有全都有,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哇!”这歌词让我想起了水浒传中那108位豪放不羁的好汉。正如歌词里面所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他们为人的前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们的性格;风风火火闯四方是他们的爱好。就是这样的一帮人在我国历史的长河上上演了

一次轰轰烈烈的反抗运动

最记得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背信弃义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小到对朋友仗义,大到对国家的大义,也就是要把国家建设的繁荣昌盛。这是我从李逵身上学到的东西。

忘不了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忘不了豹子头林冲雪夜被逼上梁山,也忘不了行者武松在战场上的潇洒英姿。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好汉最后却起义失败,不免让我为他们感到心酸,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他们豁出了自己的性命和一生,贡献给了全人民,他们这种奉献精神是我们永不能忘并要发扬光大的。

也许,这本书中的有些英雄人物是虚构的,但是我相信作者的意图是让我们知道国家对老百姓的态度是多么重要,同样老百姓对国家的态度也是关系到这个民族的存亡、强大或者衰落。正在成长中的我们要努力学习,一定要把国家建设的昌盛繁荣,让中国真正的步入世界强国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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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启发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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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三毛流浪记》的书,三毛流浪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每次同亲爱的爸爸妈妈坐在饭桌前吃着可口的饭菜,享受着体贴和温暖,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三毛痛苦地流浪生活。

在万恶的旧社会,没爹没娘的流浪儿——三毛机智、勇敢、聪明、还非常有志气。他恨坏人经常同那些欺压人民的坏蛋作斗争,每天都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到处流浪,再看看我们每天都会穿着漂亮的衣服,背着崭新的书包,走向“学习的殿堂”。可这对于三毛来说简直是水中花,镜中月,一种奢望而已。不过我觉得最能体现旧社会普遍现象的是:一位老人摔倒了,一旁的过路人不但不帮忙还笑话她,可三毛看见了赶紧上前搀起老人,回头向那些袖手旁观

的人吐吐舌头,心里想真是些没良心的东西。还有一次,三毛和小男孩外出捡破烂,遇到一个大伯,送来一堆罐头、礼盒,并叫三毛他们拿着这些食品拍照,照完相,大伯突然露出凶相,一把夺过三毛和小男孩手中的食品,赶他们走。三毛和小男孩的照片被贴到救济社的门口,原来是救济社的社长要为自己歌功颂德,把三毛他们找来作假证,三毛和小男孩气愤极了,拿出笔,把照片上的三毛和小男孩都改成社长的样子,还画了一只手,写上‘都是他’三个字,指向社长的照片。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己得到的和他分享。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也觉得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不要等到灾难降临时,才后悔莫及。我们也应该像三毛一样,在灾难降临时无所畏惧,就像一个故事所说的那样:杯子里面有半杯水,乐观的人会说,还有半杯水;悲观的人会说,只有半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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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中国名著《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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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师徒四人之所以能取得真经,靠的不是一个人的力量,而是师徒一起努力得来的。虽然他们每个人都有缺点,但是他们缺一不可。他们组成了一个优秀的团队,一路斩荆披棘,终得回报。

孙悟空,可以说是西游记里的英雄,他是从石头缝儿里蹦出来的。一开始和菩提祖师认真学艺,因不满意天上的规章制度,他大闹天宫,是第一个敢于和天庭打架的人。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一心一意护送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降魔。他鲁莽、叛逆、对妖怪赶尽杀绝。真假美猴王过后,他规规矩矩的,最终修成正果。

唐僧,最大的优点就是执着。他去西天取经,不论上刀山还是下火海,都无所畏惧,从不动摇。他也很善良,有慈悲的心怀。所以认不出妖魔鬼怪。他不杀人、不吃肉,从来不反抗,经常责备悟空打妖怪。因为是肉眼凡胎,分辨不出什么是妖怪,什么凡人,最后把孙悟空几次气回到了花果山。唐僧去取经路上,执着不放弃就是他最大的优点。

猪八戒,它的幽默,在整个团队作文里,主要是调节整个团队的关系,本来取经路上就很枯燥,但因为有了猪八戒,路上四人也有了情趣。经常会说拿根擀面杖就出来戏弄你猪爷爷。他语言生动有趣,也很贪吃好色。如果不贪吃,三打白骨精这件事也就不会发生;如果不好色,也不会被四个菩萨戏弄。但也正是他使了激将法,让叛逆的悟空回到了师父身边,最终一路坚持到底陪唐僧取得了真经。

沙和尚,是整个团队里最老实的人,对师傅忠心耿耿,对师兄的话言听计从。他不像猪八戒那样贪吃,也不像孙悟空那样脾气暴躁,他任劳任怨、默默无闻。一路上苦活、累活都是由沙和尚担任。他是化解矛盾的主要负责人,如果没有他,大师兄和二师兄就得天天打架。他就像个灭火器,经常关键时候就出来灭火。虽然他的戏份很少,可是没有它,师徒四人也到不了西天。

师徒四人虽然都不是完美的人,但是他们缺一不可。正因为取长补短,他们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团队,最终取得了真经。他们靠的不是一个人的力量,而是团结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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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格列佛游记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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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月,我读了一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它的主人公是格列佛,主要写格列佛先后4次旅行的情景。

格列佛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船被打翻了,他漂流到了小人国,在小人国里,小人国的居民把他当作一个高大威猛的巨人,格列佛以至于稍不留神就能踩死几个小人国臣民,甚至他的小便就轻易扑灭王宫大火。一顿饭要数百个小人才可以做。他可以让小人国臣民在他的手掌上跳舞,轻而易举地打败小人国强大的军队。

在大人国,他却显得非常渺小,以至于成了大人国儿童的玩具,那里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显得非常庞大,就连弹钢琴也要站在非常高的凳子上,并且不断地来回跑动,用拳头狠狠的砸琴键,才能弹出声音来。一个大人国居民差点把他当成食物吃了。在那里,苍蝇蚊子是他的大天敌,冰雹暴风雨好像枪林弹雨……

而飞岛国的统治对下方城市而言非常的霸道。要是谁敢反抗飞岛国,他们就移动飞岛到反抗他们的城市上空,不让他们享受阳光权和雨水权。不过,自打下方城市居民准备了尖顶金刚石建筑和燃烧液体后,一向霸道的飞岛国屈服了。

在慧马国,马有了人拥有的理性和与人交流的能力,也比人高明。那里的人就好像成了没思想,没感情的畜生!

读了这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纪英国的黑暗和腐败。但格列佛坚持不懈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记得小时候,我总是遇到困难就放弃了,可格列佛却不同,他遇到困难坚持不懈,沉着面对,真的非常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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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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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书。故事内容十分有趣,我深深地被吸引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莉莉的小白鼠,因为毛色不同而被关在了图书馆里,渐渐地学会了阅读,能从一数到一千,成为了鼠群中最聪明的老鼠。她带领鼠群反抗威利巴尔德大头领的残暴统治,拯救了鼠群,使他们获得了自由。

从这本书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阅读能让人懂得知识,而知识能改变命运。莉莉就是通过阅读获得了知识,拯救了鼠群。她通过阅读说明书,知道了美食其实就是一个陷阱,而不识字的威利巴尔德却一无所知,才导致他被老鼠夹夹断了尾巴,失去了当大头领的资格。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知识就是力量。”就拿海伦。凯勒来说,她是不幸的,因为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听觉和视觉。但她又是幸运的,因为沙利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了她认字和阅读。从此,海伦就像海绵一样不断汲取着知识,这些知识像彩虹一样绚烂了海伦的内心世界。你看,知识的力量是多么巨大,它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了一位伟人。

我们正处在学知识的黄金时期,我们要珍惜光阴,多阅读,用知识武装头脑,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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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草房子》阅读心得400字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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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感人肺腑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草房子》。这是一部讲述讲究品味少年的长篇小说。

内容讲述了主人公桑桑小学难忘六年的生活。他亲眼目睹了一连串催人泪下的故事:不幸少年于命运的抗争,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老人在最后一颗的光彩:主人公在与病魔斗挣中对生命深切的领悟;大人们之间的感情纠纷。这一切都记录在主人公桑桑的心里,小学的六年是他人生的一个开始。也是他以后走的道路的第一段,也是最难走的一段路。

最感人一章是药竂。主人公桑桑身患绝症,桑桑父亲带这他四处求医,带这他住旅社,在他求医的一段时间里,油麻地里的所有村民都关心他们的一家,而桑桑的同学纸月对桑桑关爱有加。到了仲夏。外地的一个郎中告诉桑桑的爸爸有一个人能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桑的爸爸找到了哪位高人并治好了桑桑的病。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被桑桑那个伟大的父亲感动了。

作者让我们感受到了朋友之间的友情,大人之间的爱情,学生和老师之间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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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让心灵在阅读中悄然成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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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教育实验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阅读之重要性。阅读不仅走进校园,而且成为一种时尚,走进每个家庭,走进每个家长的心里,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重视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可如何让孩子爱上阅读呢?身为一个母亲,从孩子的读书经历中得到些许启示。

早在孩子一两岁时,孩子对毛绒玩具非常迷恋:天线宝宝系列、芭比公主、海绵宝宝、哆啦A梦……令她爱不释手。地摊边、超市里一看就是几个钟头,每次都是我连哄带骗才能把她带走,家里的玩具尽是各种各样的洋娃娃。为了培养孩子的读书兴趣,给她买了平生第一本书——看图识字书。当孩子看到这本书时眼里放着异样的光芒,至今让我难以忘怀。孩子每天一页页翻着,一遍遍看着,嘴里还不停地问着:“妈妈,这是什么宝宝?”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认识了彼得兔、光头强、汤姆布里布、玛卡巴卡……孩子对童话人物的痴迷感染了我,也让我走进了童话世界。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好奇心也在不断增加:“妈妈,这是谁?它的妈妈是谁?它是干什么工作的?它生病了怎么办?”为了回答她的问题,我不停地在手机上搜索资料。“妈妈,为什么不给光头强装上头发,装上是不是更好看?小矮人那么小怎么能把货物装上车?要是把白雪公主和灰姑娘放在一起就好了,让她们认识,不是都不孤单了吗?”……阅读给孩子插上想象的翅膀,让孩子的小脑袋里充满了丰富的想象。

从那时起,每次路过卖书的地方,孩子总会停下来翻阅各种书籍。一次偶然的机会,孩子看见了迷宫书,一连买了十几本,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打开让我给她读。不到一天时间,我们就将十几本书全部读完。尽管如此,她还是每天让我陪着一遍遍地读着,我心中暗喜:以后不愁孩子不爱读书了。

孩子一天天长大,她对书的热爱不变,但是兴趣发生着改变。逐渐孩子爱上了《唐诗宋词》《人物传记》《十万个为什么》等书籍。尽管孩子还没到入学年龄,可对书的兴趣愈来愈浓。只要孩子感兴趣的书,我毫不吝啬,悉数购回,每天陪她一遍遍读着,乐此不疲。

当我发现同龄孩子都看童话书时,我纳闷了:是否该给孩子也选择童话书、寓言书、励志方面的书呢?经过短暂思考后,我自作主张,给她买了《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女孩故事》,谁知女儿连一本都没听完就不想听了。我想:坚持下去,孩子就会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兴趣是培养起来的。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孩子一看到书就愁眉苦脸,总是找借口不想听。“强扭的瓜不甜。”看到曾经对书那样痴迷的孩子,现在却一句也听不进去,我只有放弃。

后来,孩子学了拼音,为了培养孩子的读书习惯和拼读能力,我又专门买了注音版的绘本书籍,每天让孩子拼读和亲子互读。说真的,孩子拼读能力并不差,就是不愿读书,每次都是泪眼婆娑,撅着小嘴,极不情愿地拼读着。有人说坚持21天的重复就会成为习惯。为了帮孩子养成习惯,我坚持着……谁知坚持了一段时间,孩子到了书店,连其他书籍也不愿意翻阅。看到孩子这个样子,我不止一次问自己:“是我做错了吗?难道真的是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我又一次带孩子来到书店,并对孩子承诺:选择你喜欢的书,我不再干涉。孩子欣喜若狂,一下子抱回《海底动物大密探》《海底小纵队》《大耳朵图图》等大大小小十几本书,兴奋地边走边看。看到孩子又一次沉醉于书中,我笑了:原来孩子不是不爱书,而是爱自己感兴趣的书。

孔子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事实告诉我:阅读首先使孩子好之,进而乐之。“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孩子对阅读有了兴趣,就会产生极大的热情,就会将家长的“要我读”转化为“我要读”,才会把阅读看作是一件乐事,从而爱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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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朝花夕拾阅读日记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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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瓣儿迎着晨风轻轻展开。凝脂般的心形花瓣上,闪烁着点点晃动的露水。花朵是如此娇小,远看颇有一种“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的境界。只可叹此时已不再是坡公笔下的“春色三分,三分尘土,一分流水”的时令,而是清愁细泪的暮春了。

“虽是早已无话可采,但如果我,还是愿意在黄昏中将她摘下。虽无那冰凉露珠的滋润,以看见残花映着斜阳,但,此般不是更有意义吗?”

写着这段话的纸片一直夹在发黄的书里。《朝花夕拾》,虽然没有晨曦里的那份丰满,可落花却有种古老、素雅的美,就像溪边浣纱的沙子。花开是生命的开始,花落却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又一次延续。

黄昏时,暗香凋零,我如同李易安那样“东篱把酒黄昏后”,虽无暗香拂袖,却依然能感觉似乎有阵隐隐的香风,如同那阵风中杂着片片的花瓣,拂了一身还满。

《朝花夕拾》,拾来的是安谧,是无心,是如水般平静的传说。花的荣与枯,在一无中显现。她挥动这双翅,静静地从枝头下落,暗香残留。我在夕阳下拾起了花瓣,郑重地夹进书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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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围城》读书笔记及收获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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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去买了这本书。刚开始感觉是看不懂,但是对后面的内容有无限的幻想。所以,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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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阅读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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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是苏联世界著名文学家、革命家高尔基的名言。人们只有多读书才能够获取更大的知识和进步。

记得有一次我家还不是那么富有,有一次我正在吃饭的时候,突然看见哥哥的桌子上有几本厚厚的书,我便走过去看一看,哇!天呀,是书,真的是书!因为之前哥哥借书的时候都不给我看,所以这一次我只好把书偷偷的拿到客厅,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晚上,我已经“咬”完一本书了,哥哥也回来了。回到房间时,发现那几本书不见了,哥哥马上去问妈妈,可是妈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你的书在哪。”然后就马上跑回厨房炒菜了,哥哥一听妈妈说不知道,就立即“疯”了,因为那是他向同学借的书,哥哥答应下个星期是还的,可是现在丢了,他怎么还啊?

那时哥哥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着急,突然他想到了书应该是被我拿了,就立即跑向客厅,那时我正在看书,一看见哥哥来了,我立马把书藏在了课桌上,哥哥严厉地说:“是不是你拿了我的书。”我红着脸说:“我没有。”经过了半个小时的询问,哥哥终于放弃了,垂头丧气地走了。我看着哥哥,心里愧疚地想着:“你太狠了,你居然拿了别人的书又不承认。”后来我决定把书还给哥哥。

第二天早晨,我走向哥哥的桌子,哥哥正好也在那里,我走向哥哥,对他说:“哥哥,对不起,我拿了你的书,我那个时候没有向你承认错误,对不起!”“其实我早就发现你拿了我的书了,只是故意没说,如果你想拿就拿去看吧。”哥哥摸着我的头说。我说:“谢谢哥哥。”然后哼着小歌,开开心心地走了。

书是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的,给我们带来乐趣的,也可以给我们带来知识,所以我们一定要多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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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活着》有感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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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

《活着》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了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失声痛哭,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著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己的过去是否清楚的明白并且敢于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己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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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阅读初三作文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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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一缕晨光穿透薄雾,睁开朦胧的睡眼,看旭日灿烂,听鸟儿呢喃,或是翻开一本书,体味其中的百态人生。

推开《水浒传》的大门。我在镇关西的店里遇见鲁提辖,他英勇无比,三拳打死了郑屠;又在山神庙遇见林冲,见他躲过了小人的陷害;或是在街上走着,于武大郎的摊子上买个烧饼,遇见武松为武大郎报仇斗杀西门庆……忽然又一阵刺眼的光,我来到另一个世界。我遇见了提着鸡叫买的范进,看到范进得知中举后的癫狂模样不禁悲哀,看到胡屠户的趋炎附势不仅唾弃。谁说,阅读不是一场遇见?

在鲁迅的《朝花夕拾》中,我遇见了阿长,她正一家店一家店地询问“三哼经”的消息,被人不耐烦的打发走还继续寻找,为的只是少爷的开心。遇见八字胡的藤野先生,连夜地批改鲁迅的讲义,一丝不苟的修正学术上的错误,且对中华民族毫无偏见。寿镜吾拖着腔,读着极好的文章,将头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信步走到桑菲尔德庄园,和简爱打声招呼,看她离开庄园,受尽思想折磨又回到庄园与罗切斯特成婚……遇见与死神作伴的保尔,他顽强奋斗,乐观豁达,坚持写作获得新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阅读中的遇见。

你或许会变成孙悟空,自称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又遇上来救你的唐僧,忠心护他去西天,却不被理解而赶出师门,得到原谅后继续上路;遇上猪八戒,他贪恋女色好吃懒做,让你恨不得把他赶的远远的才解气,可他至少也知错就改,能护唐僧;若是沙和尚,那么你就会听到:“大师兄,师傅被妖怪抓走啦!”“大师兄,二师兄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师傅和二师兄都被抓走了!”哭笑不得。

人生路上,当你觉得前路茫茫,无处可去时,可以翻开书,聆听傅雷对自己儿子的谆谆教诲,遇见你从未听过的故事和形形色色的人;或者认为自己经历的太多而厌倦世事时,也应该翻开书,沐浴前人的思想光辉,遇见不一样的风景,拓宽心灵的道路。要知道,一本书就是一个天下。

余晖洒下一缕缕碎波潺潺,晚风里灯影柔曼,在一场一场的遇见中便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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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五年级学生阅读《西游记》有感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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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看了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虽然只看了十几回,但是,其中一个故事的描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话说,王母娘娘要举行蟠桃盛会,邀请了天下的各路神仙。王母娘娘准备了的琼浆玉液给神仙们饮用,并吩咐仙子们去蟠桃园摘最新鲜的蟠桃。不巧的是孙悟空刚好是蟠桃园的看守。当他得知,他没有被邀请的时候,火了!一怒之下,闯进蟠桃盛会现场,吃喝打砸,把一个美轮美奂的会场搞的乌烟瘴气。

大闹蟠桃会的故事,让我感觉:神仙之中也有地位的高低之分的,同样是神仙,而孙悟空却没被邀请,也难怪孙悟空不高兴了。

可是,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私自闯入别人的家里,吃喝之后还又打又砸的,实在也是太过份了。简直就是“强盗”行径。这么不讲理,也难怪要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500年了。

《西游记》后面还有好多没有看,一定还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等着我去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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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与快乐高二作文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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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就像在交一个有智慧的好朋友,把我们的人生增添了一些色彩,把我们的人生活在虚拟世界,把我们的人生成了一本本好书,是多么精彩又幸福!

我爱阅读,阅读爱我,好像成了母女关系,是多么亲密。阅读能让我享受与现实不同的虚假世界,我时常在睡觉前的半小时,坐在床头阅读我从书柜里精挑细选的书,每本书都能给我许多启发,就如这本“说不出口的爱”来说,它的情节是从悲伤到渴望,最后结局是幸福的,而它也告诉我们,爱,其实不说出口,对方是能用电波感应到的,因为有小小的行动。

阅读总是让我乐在其中,让我从枯燥的树叶,变成能轻盈飞翔的蝴蝶,就如变魔术一样,一下就变出隐藏不住的好心情。阅读的时间总是让我觉得少到不能再少,时间有如光箭飞逝,让我总是忘了能在松软的棉花糖里睡觉的时间,让我总是忘了困难重重的回家作业,这就是为什么我的事情永远都做不完的原因。

古人说:“活着就要学习,学习不是为了活着。”我们人随时都能学习,我们也可以利用搭公车时间来阅读,使生活充满乐趣。书是营养品,我们要好好地爱护及使用它,不要浪费资源。阅读的滋味,就像在喝下午茶,有浓浓的红茶配着香脆可口的饼干,陪我们渡过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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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曹雪芹《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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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红楼梦》实在是梦一场。打开《红楼梦》,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悲凉。她,让我深深震撼。一对柳叶眉,一双碎星眸,我隐约感到她娇弱的喘息,脑中浮现出她伤感的容颜。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弯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的过了。”他,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书中主人公之一——贾宝玉。宝黛二人在我看来都是浪漫柔情的人,可最后的结局却是宝玉与宝钗成亲,黛玉闻讯吐血而亡。而当贾宝玉掀起大红流苏盖头才知不是意中人黛玉时,悲痛欲绝,一气之下出家当了和尚。

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果真是噩梦一场。玉体易损,红颜易老。前途未知,不如早点放下恩恩怨怨,温一壶酒,沏一杯茶,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人生就像《红楼梦》,到头来也可能只是万念俱空。

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临,正如故事里家族的兴衰一样,我们只有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尽自己最大努力过好每一天,不要让过去成为遗憾。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故事中的贾府里山珍海味,琳琅满目,让人羡慕不已,都说贾宝玉生在了这富贵温柔乡中,可也正是这“温柔乡”断送了他的一生。可想而知,这荣华富贵也是一把利刃。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争名逐利之事屡见不鲜,都说人的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可这眼睛一红,心就黑了。做人做事,只有不忘初心,才方能始终。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画满楼。

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

《红楼梦》写情,却给了世人许多道理,今日看来,用三年时间邂逅一本《红楼梦》,也算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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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生阅读《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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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个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有着亲人般的感情的兄妹。哥哥为妹妹出生入死,妹妹也处处关心着哥哥。当妹妹葵花步入青铜一家家门时,就已经成了这个家的一分子,她和哥哥立刻变成了形影不离的一对,她有了新的家人,新的人生。

哥哥青铜是个哑巴,妹妹是孤儿,他俩一起挖野菜,一起玩耍。但他对妹妹的关爱是无微不至的,正当要盘算着谁才能去上学时,哥哥把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大公无私地让给了妹妹。当大水冲走自家的房屋时,青铜为了他最亲最爱的妹妹,离开了大麦地,去寻找该房屋的金茅草。当妹妹要参加文艺表演,需要一条项链作为配饰时,青铜不惜被划破脸颊,不惜劳累辛苦,为妹妹亲手制作一条汇聚着自己对妹妹的关爱的项链。当妹妹坐上大船已经启程准备到达遥远的城市时,哥哥用心的声音叫出了包含着浓浓的爱的二字“葵花——”

都说血比水浓,但这句话却在他们身上失效了,哥哥为了妹妹甚至付出生命都甘心,他全心全意对妹妹好,对他来说,妹妹早已比自己还要重要,这样的情意,就是放在有着血缘关系的人之间也说不上,这是人间里多么无私的爱,多么纯洁的爱啊!当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芦花鞋,有人想买他脚上的那一双时,他答应了!为了妹妹的一张彩色相片,须要这么做,他也愿意这么做。当冰冷无情的寒风袭击他的手脚,把他的身子冻红冻紫,甚至冻僵,一动也不能动时,他却毫无怨言,因为为了妹妹,他什么都愿意做……

看看这对兄妹,人们不禁要惭愧,两个并无半点血缘关系的孩子,却比许多身体里流淌着同样血液的`大人用有着更深的情意。他们只会为地位钱财勾心斗角,心生怨恨,犹如陌生人。在法庭里打官司的,又有几个不是亲人。

哥哥青铜,妹妹葵花,两个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孩子拥有则充满生机的爱与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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