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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的故事的作文3篇 作文题目优秀20篇

寓言故事能对孩子的思想进行启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读书的故事的作文3篇 作文题目,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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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的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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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长的路上,书,成了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每当我看见书,它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

有一次,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小说回来看,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看得如醉如痴。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不知不觉,已经读到傍晚了,妈妈催我吃饭。当时我根本听不见,因为我还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直到妈妈走进我的房间,拍了一下我的脑子,我才从书的王国走出来。于是我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

还有一次,我向同学借了一本《三国演义》,里面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阴险奸诈的曹操,义薄云天的关羽……可把我看入迷了,渐渐地,夜深了。妈妈已多次催我快点睡觉。为了瞒住家人继续看书,我把能伸缩的台灯降到最低,放在床上,躺着看。当我看到"三英战吕布"时,我真想加入其中去参战。此时的我,心中多么的快乐,也很惧怕。快乐是因为书中的场景让我激动;害怕是因为怕被妈妈发现,受到严厉的训斥。不要说,说曹操,曹操就到。妈妈走进我的房间,看见我还在看书,非常生气,说:“都11点了,还在看闲书,赶紧睡觉。”我不甘心,偷偷地把它放进柜桶里,等妈妈离开房间。我又继续看。那天,我看到三点才睡。

我的读书经历是丰富多彩的,有快乐、有惧怕、有忧、有喜……所以,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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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外国名人读书小故事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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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大文豪,列宁称他是“无产阶级艺术的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他出生在沙俄时代的一个木匠家庭,4岁丧父,寄养在外祖母家.因为家庭极为寒,他只读过两年小学.10岁时就走入冷酷的“人间”.他当过学徒,搬运工人,守认人,面包师.还两度到俄国南方流浪,受尽苦难生活的折磨.但他十分喜欢读书,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要利用一切机会,扑在书上如饥似渴地读着.如他自己所说:“我扑在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

他为了读书,受尽了屈辱.10岁时在鞋店当学徒,没有钱买书,就到处借书读.那时的学龄前徒,实际上是奴仆:上街买东西,生炉子,擦地板,洗菜带孩子……每天从早晨干到半认.在劳累一天之后,用自制的小灯,坚持读书.老板娘禁止高尔基读书,还到阁楼上搜书,搜到书就撕碎.因为读书,还挨过老板娘的毒打.高尔基为了看书,什么都能忍受,甚至甘愿忍受拷打.他说过:“假如有人向我提议说:‘你去广场上用棍棒打你一顿!’我想,就是这种条件,我也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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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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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书这个媒介,认识了一个让人再也无法忘却的人。

有的人,一世荣华,却苦触不到自由;有的人,孑然一身,却羡慕着那府邸豪宅的奢侈。就像小麻雀仰视惊叹着雄鹰的展翅高飞,俯视苍穹,殊不知,雄鹰也在低头欣赏着自己短暂却从容的一生。世间本就不会完美,可这个简单的道理却少有人知道,就是纳兰容若,即使懂得,也从未放下。

他用他的一生,谈了一段情,夭折了一份理想,挥霍了一个等他的人。徐志摩说过:“天才的悲情却反而羡慕每一个凡夫俗子的幸福,尽管他信手的一阙词就波澜过你我的一个世界。”是的,他是何等的幸运,又是何等的不幸,尝过充满幸福滋味的果实,却又面对失去。

他是忠诚的,在卢氏去世后,再没有真正欢喜过。心已朽,何处安身立命?他一次次奔向双林禅院,只为再多触摸一会儿她的气息,何处是家,心说了算。也是在这时候,他写下了永垂不朽的《浣溪沙》:“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是道寻常。”从现在开始,他将独自面对所有西风萧瑟的落寞残阳。

他的文化造诣是极高的,《渌水亭杂识》以及无数惊艳的词藻都说明了这点。

自古才子多薄命。纳兰更是验证了这句话。他的一生是坎坷的,虽也有些许的甜蜜,但终究是覆盖在了那浓浓的苦味之下。但他却只是把伤痛深深的藏在了心底,仍旧保持着一个翩翩公子的模样。他是天使,可也总是藏着自己洁白的翅膀,不让它被阳光照耀到,独自在黑暗中越变越大,越变越大……这份隐忍,让人心痛。他忧伤了一辈子,这种忧伤,原是源自灵魂深处的纯净。

纳兰容若,除了你,谁还能有这么美丽的名字呢?

是书,让我认识你,了解你,心疼你。

是书,让我学会了一种处事不惊的人生态度,懂得了以真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希望,可以通过书,认识更多像纳兰这样的人,让我在慢慢长大的路上,可以有人与之陪伴,与之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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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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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直牢记在我心中,因为它给了我丰富的知识和极大的兴趣。我喜欢在休闲的时间拿一本书,沏一壶花茶,静坐在藤椅上,用心去品书,品茶,这是一种雅致的享受,也是令我向往的日子。读书好似品花茶,沁人心脾。

那些菊花、茉莉花经过沸水的冲沏后,就如同被赋予生命一般,不停的翻腾,舒展,碧生生地,还原生命浓缩的黄色、白色。浓香的花茶,伴随浓浓的书香就这样源源不断地灌输我的身体和心灵,让我的生命充满生机。在读书的时候,我会获得许多别人意想不到的惊喜。

知识,便是书赋予我最丰富的礼物。有时候我看着看着会非常的入迷,三个钟头过去了,我的脚麻木了,可我还是继续看书。因为这些书实在是令我喜爱,所以我是停不下来的。要看完为止,而且过两天还要再看一次。读书的过程是多么的快乐。

在有书陪伴的日子里,我的灵魂与书成为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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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童话类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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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长篇童话小说,它出自于奥地利的作家萨尔腾的笔下。里面讲了一只叫班比的小鹿从出生到衰老的整一个生命周期,其中作者把动植物都用了拟人的手法。

主人公班比在一间小屋子里诞生了班比那时眼睛还特别的模糊不清,他只知道紧紧得偎依在母亲的身旁,口渴地到处找生命之源。

偶尔有一次,班比的妈妈走了,他顿时被前所未有的恐惧和镇住了,在找妈妈的过程当中,他遇见了鹿王,鹿王说:“你就不能一个人呆吗?”这句话是他顿时无地自容。于是他羞愧地走开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要学会独立,自己解决难关,不要只遇到一点小难关就让别人帮忙,要自己去动脑筋解决。童年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童年时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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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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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太对了,因为我每看一本书,我总会学到许多东西。

每次妈妈去超市买东西时,我也让妈妈带我去。上了楼梯就能看到琳琅满目的各种书籍时,我就会停了下来,软磨硬泡的让妈妈带我来超市,目的可不是帮妈妈买东西,而是看书。

那时儿童小说《查理九世》十分流行,同学们都说好看,我也就买了一本看,后来又不满足于只读一本,向再买一本,可数了数我的零用钱,发现不够再买一本了,于是我只好到超市里看。

跑到书架边,选出我要看的书站着看,有时还要看别人的脸色。脸色一差,我就得躲起来了。人多时我躲在另一边看,有时也蹲在地上看。

一天,我又象往常一样去看书,妈妈把我安顿好后,就与大姨去

买东西了,说是一会就回来接我。

妈妈她们走后,我就开始津津有味的看书,不知不觉就看到了最后一页,我想:应该是看的太快了,没关系,那就在看一本吧。这时我的脚已经酸了,只好蹲着看,看了一会后,脚又蹲麻了。只好站起来……不知道这样换了多少次,有时还要跺一跺麻木的脚。看到第三本的时候,人们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顺便坐着看,看完三本书,妈妈也刚好来接我。

饿的感觉一开始没有,可一合上书就觉得肚子咕咕叫了,妈妈说书是精神食粮,难怪刚才看书是不觉得饿呢。

我的梦想是做一名科学家,科学家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而这些知识就是从书本中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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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故事二、李四光读书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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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光是农村中一位穷教书先生的儿子。

他的祖父母更穷。他们是蒙古族,不知道是由于什么原因,在清朝光绪年间,沿途乞讨,流落到湖北黄冈的回龙山旁。

回龙山,蜿蜒起伏,气象不凡。人们传说回龙山原有九条龙蛰伏在这里,后来都乘着云雨回到龙宫去了,独有那第九条小龙,舍不得这个地方,又返了回来,后来变成回龙山。它确实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李四光的祖父看到这个去处靠山有水,不愿再四处流浪,就带着妻儿在一座破庙里住了下来。

白天,他带着儿子李卓侯上山砍柴打草,换点粮食、零钱养家活口。晚上,他带着儿子在灯光下读四书五经。

清朝的时候设有科举考试。李卓候在父亲的教诲下进府应考,倒也考上了一个秀才,只可借家中无钱无势,因此也并没有得到什么出路,只得在离家比较远的另一座破庙里,设了一个馆,靠着教几个农村的学生糊口。

1889年10月26日,李四光就在这回龙山下的下张湾里诞生,因为他是父亲李卓侯的第二个儿子,父亲给他起名叫仲揆。

六岁,小仲揆跟着一位名叫陈二爹的老先生发蒙了,他学习很用功,经常受到陈二爹的夸奖。

爸爸让他这么早就读书,也是抱着“早发蒙、早出息”的希望。家里虽然贫寒,但是,他交代给小仲揆的妈妈,家里宁可少吃点油,每天晚上也要给孩子们一盏灯油,让他们可以在晚上读点书。

那个时候农村里已经有煤油灯了,不过不是带灯罩的,只有一根灯论儿,插在一根铁皮管盖上,就着瓶里的煤油燃烧着。这种灯,冒出来的火焰红红的,还带着一股又黑又难闻的煤烟;它的火花,是一闪一闪的,飘忽不定。时间稍微长一点儿,就会熏得人的鼻孔里和牙齿上都留下一层黑,脑袋也疼,眼睛也累。父亲怕把儿子熏坏了,所以特地关照要给孩子点清油灯。

清油灯的优点比煤油枪子灯要强多了,它灯光清亮,轻烟不起,也没有怪味。

晚上,小仲揆和哥哥面对面坐在一张桌子跟前,他不忙打开自己的书包,却先看了看油盏里的灯芯。妈妈在里面放了两根灯芯,小仲揆用拨灯很轻轻拨去一根,只剩下一根。

“就点两根灯芯吧,孩子。”妈妈疼爱地说,“这是你爸爸关照过的,别省这点儿油了。”

“不是这个意思,妈妈。点一根灯芯,我可以多学一倍的时间。哥哥,是吧?” 小仲揆说着,抬起头看了看自己的哥哥。

“挺好,其实也差不多一般亮。”哥哥同意。

妈妈也就不再勉强。小仲揆和他的哥哥就这样默默地读呀,写呀,谁也不打扰谁,一直坚持到灯盏里的油点完。

妈妈坐在他们的桌子旁边,就着这一根灯芯所发出来的亮光,摇着她的纺车。晚上纺点纱线,还能换得几个零钱,好买点火柴、油盐,也给孩子们买点读书用的笔墨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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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艺术的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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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艺匠去跟埃及人求学,而我们又都是希腊人的弟子,于是,埃及的艺术对我们就无比重要。”如果我们把艺术的历史看成是作品的自我修炼过程,那么传统的西方艺术史学家将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艺术起源于尼罗河流域!”我们无法将法国南部的洞穴或是北美的印第安人与现在我们所谓的艺术直接联系起来,但是从埃及可以。

当我们用艺术的眼光审视埃及,在建筑上金字塔不能不提,在雕塑上浮雕和人头像不能不看,在绘画上壁画更是重点的重点。这三大类,在埃及,仍然保持着原始艺术的一些特质,强调是否“有效”。

金字塔是人的陵墓,埃及人将巨石块通过一些现在还不知道的方法垒成三角锥体,中间放置已经处理好的木乃伊,最早只有法老能享受如此待遇,久而久之,只要有能力建造的人都可以安息在金字塔。我们现在只能推测,修建金字塔是因为埃及人相信人死后会有灵魂,而灵魂存在与否,决定于肉体是否保存完好,所以要将人制成木乃伊,然后将木乃伊放在既安全又能够使灵魂更容易飞升的金字塔中。

人头像,似乎也是走这个套路,埃及人将石像放在陵墓里,可能是想要双重保险——制造一个死者的肖像石雕使死者的灵魂长存不灭,所以在埃及,雕刻家的原始意义就是“使人生存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埃及人的石雕风格已经脱离了原始艺术的那种符号化,但是离惟妙惟肖的自然主义还有一段路程,这个时候的人头像只是大致勾勒出轮廓。

壁画和浮雕更是为了人死后而创作的。可能是因为太奢侈,也可能是因为太残忍,埃及人采用了绘画来代替殉葬。这和中国差不多,兵马俑就是著名的代替人和牲畜的殉葬品,只不过不知道埃及有没有一个像孔子一样的人,发出“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为伦理进行到底的言论。因为是绘画,所以能表现的东西就多了,不仅有人还有环境,当然目的一致——为了使死后的人能够在另一个世界逍遥自在。

埃及的绘画,特点十分突出,讲究完整、明了、还带着小个性。比如底比斯墓室里的《内巴蒙花园》,作者想要构筑一个有鱼有鸟有植物的池塘,池塘周围有着各种树木,还结着不少果子,该怎么画?如果画俯视图,池塘是看清了但是周围的树和池塘里的鱼、鸟就看不清了,就算是看清了也就一个点谁知道那是鱼;如果画侧视图或主视图,一边的树是看清了但是其他就没了。画这幅画是为了给死者一个生活的地方,如果因为视角的问题,让很多东西没画进去,那么死者不就享受不到了?对于这个问题,埃及人通过有埃及特色的办法解决了——池塘画俯视图,水里的鱼、鸟、植物画侧视图,周围的树画侧视图。看完,一股情切感油然而生,我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是这么画的。这就是效用强过真实。人就更有意思了,画里的埃及人都有着挺好玩的“神圣姿态”,头一般是侧面的,眼睛、肩膀、胸膛一般是正面的,脚一般是内踝那一面的。画成这样,一方面是要完整,该多大就多大,该多长就多长,努力规避因为视角原因使人的某一部位“缩小”,从而影响以后冥界的生活;(性生活呢?)另一方面是偏好,实在有遮挡的地方就取一个喜欢的面,不管画里的人是否长着两只相同的脚。所以与其说埃及匠人在绘画不如说他是在通过自己掌握的外貌表来组接画面,尤其要注意埃及的画和我国人物画也有相似的地方,意义决定大小——越重要的人物,画得越大。

埃及的艺术风格很难表达清楚,它程式化但又不笨拙,它完整精确但又不十分自然,它具有很强的整体秩序感。每一个当时的艺术家,更多的时间是学习各种类似于男人颜色要比女人深的法则,而不是如何表达情感,学习的终极目标是用今日的题材重现当年的感觉,所以埃及的风格稳定、朴素而和谐。

只有一个人打破了这个严格的规则,成为了“异端”——第十八王朝的Amenophis Ⅳ。或许是因为这是外敌入侵后建立的新王国,他打破了许多古老的传统,统一了当时的宗教信仰,大破而大立,这股风潮自然而然的冲向了艺术家。这个时候更多的讲究如实描绘,以至于把法老雕刻得很难看,并且动作也有了改变,程式化的动作变成了夫妻俩抱着小孩,沐浴在Aten神的圣光下等。Akhnaten(Amenophis Ⅳ)的艺术改革,很有可能是受到了克里特岛以及其他地区的艺术的启发,比如,在迈锡尼发掘出的约公元前1600年的讲述了一个捕猎的故事的匕首,图案就比埃及的生动、自然的多,如果埃及的艺术家看到其他地区的同行的作品一定大受启发。可惜的是,埃及的改变只停留了一个朝代,Akhnaten去世后,他的继任者Tutankhamun逐渐恢复了过去的信条。

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同样有着艺术,与埃及一样,只不过可能是因为原材料的短缺,或是信仰不同,(不相信灵魂永生)流传下来的作品很少。远古时期Sumerians民族在乌尔建都统治着这个地区,从乌尔发掘出的公元前2600年木质镶金竖琴残件,可以告诉我们在远古的时候这里的艺术技艺已经很高了,可以创作出很生动的物象,并且他们偏爱对称和精确。美索不达米亚的国王虽然不去装饰墓室的墙壁,但是他们喜欢建纪念碑,并且这些碑刻可能还有着某种力量,比如发现于苏萨的约公元前2270年的纳拉姆辛王纪念碑,讲得就是赢得了一次战役的胜利,国王一只脚踏在对方军队的尸体堆上,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久而久之,这种纪念碑成了记录历史的载体,比如出自尼姆鲁德的阿苏尔纳齐拉普利王宫的约公元前883年——859年的浮雕,其中就记录了一场战斗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攻城机械、双方射手、痛苦的人民,场面不像埃及人那么刻板,并且有一点挺好玩的是,伤亡者没有本国人,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鼓吹宣传的艺术,但是我更愿意认为原始巫术是其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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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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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给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把我带到了一个无限广阔的天地。正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每当我打开一本书的时候,我就会走进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那里面充满了喜怒哀乐,充满了悲欢离合。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

提起我和读书故事,还得从我八岁时说起,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看《格林童话》,当我走进书店时,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我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多的书!散文、科普、童话、古今中外、天文地理……真是应有尽有,这真是书的海洋。于是我便四处寻找《格林童话》,我找了很久才找到《格林童话》因为这里的书太多了,我像一条贪婪的鱼,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流连忘返。

我急忙打开书,便开始看了起来,我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就来叫我回去了。我根本没听见妈妈在叫我,于是妈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女儿,我们该回去了。”于是我依依不舍的放下了我最喜欢看的书——《格林童话》,然后就和妈妈一起回去了。

后来,妈妈觉得我很喜欢看课外书,于是就给我买了很多本,有《格林童话》 《安徒生童话》 《十万个为什么》 《一千零一夜》 《海的女儿》 《拇指姑娘》 《皇帝的新装》,我的书一天比一天多,我也一天一天是长大了,是书伴随着我成长的。自从我的世界有了书我的知识就变得很丰富了,我觉得在我的成长中永远离不开书。

我喜欢书,喜欢书里面的图画,喜欢书里面的文字,喜欢书里面丰富的知识。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我人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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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童第周勤奋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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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第周是我国著名的生物学家,也是国际知名的科学家。他从事实验胚胎学的研究近半个世纪,是我国实验胚胎学的主要创始人。

童第周出生在浙江省鄞县的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由于家境贫困,小时候一直跟父亲学习文化知识,直到17岁才迈入学校的大门。

童第周小时候的好奇心十分强,看到不懂的问题往往要向父亲问个为什么。父亲每次都不厌其烦地耐心给他讲解。

一天,童第周看到屋檐下的石阶上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一行小坑坑,他觉得十分奇怪,琢磨半天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便去问父亲:“父亲,那屋檐下石板上的小坑是谁敲出来的?是做什么用的呀?”父亲看到儿子这么好奇,高兴地说:“这不是人凿的,这是檐头水滴下来敲的。”小童第周更奇怪了,水还能把坚硬的石头敲出坑?父亲耐心地解释说:“一滴水当然敲不出坑,但是天长日久,点点滴滴不断地敲,不但能敲出坑,还能敲出一个洞呢!古人不是常说‘滴水穿石’嘛!就是这个道理。”父亲的一席话,在小童第周的心里激起了一阵阵涟漪,他坐在屋檐下的石阶上,望着父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由于农活比较多,童第周对学习有些失去兴趣,不想读书了。父亲耐心地开导童第周说:“你还记得“滴水穿石“的故事吗?小小的檐水只要常年坚持不懈,能把坚硬的石头敲穿。难道一个人的恒心不如檐水吗?学知识也要靠一点一滴积累,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为了更好地鼓励童第周,父亲书写了“滴水穿石”四个大字赠给他,并充满期望地说:“你要把它作为座右铭,永志不忘。”

读中学时,由于他基础差,学习十分吃力,第一学期末平均成绩才45分。学校令其退学或留级。在他的再三恳求下,校方同意他跟班试读一学期。

此后,他就与“路灯”常相伴:天蒙蒙亮,他在路灯下读外语;夜熄灯后,他在路灯下自修复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期末,他的平均成绩达到70多分,几何还得了100 分。这件事让他悟出了一个道理:别人能办到的事,我经过努力也能办到,世上没有天才,天才是用劳动换来的。之后,这也就成了他的座右铭。

大学毕业后他去比利时留学。在国外学习期间,童第周刻苦钻研,勤奋好学,得到了老师的好评。获博士学位后,他回到了灾难深重的祖国,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没有电灯,他们就在阴暗的院子里利用天然光在显微镜下从事切割和分离卵子工作;没有培养胚胎的玻璃器皿,就用粗瓷陶酒杯代替,所用的显微解剖器只是一根自己拉的极细的玻璃丝;实验用的材料蛙卵都是自己从野外采来的。就在这简陋的“实验室”里,童第周和他的同事们完成了若干篇有关金鱼卵子发育能力和蛙胚纤毛运动机理分析的论文。

解放以后,童第周担任山东大学副校长的同时,研究了在生物进化中占重要地位的文昌鱼卵发育规律,取得了很大成绩。

到了晚年,他和美国坦普恩大学牛满江教授合作研究起细胞核和细胞质的相互关系,他们从鲫鱼的卵子细胞质内提取一种核酸,注射到金鱼的受精卵中,结果出现了一种既有金鱼性状又有鲫鱼性状的子代,这种金鱼的尾鳍由双尾变成了单尾。这种创造性的成绩居于世界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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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优秀作文6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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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书,我的脑海就会浮现出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的一句话也令我印象深刻——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如果没有书,人们就不会有知识,不会有成就,更不会有修养。

其实在十岁之前,我并不喜欢读书,如果不是哥哥的榜样作用,也许我对书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有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我终于成了电视机的霸主,在客厅里尽情地享受电视剧带给我的愉悦,而哥哥却在卧室里津津有味地看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我不解地问哥哥:“书有什么好看的,与其在这里看枯燥无味的书,还不如看一会儿有趣的电视剧呢!”“书有什么好看的?书里的人物栩栩如生,并且满带着真情实感,相同的道理,如果没有剧本,电视剧该如何演绎呢?还不是得益于书?”哥哥反驳道。我半信半疑地随手找来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一看到书名就产生了探索的兴致,好奇地想知道,为什么作者只要三天光明呢?带着问题我进入了海伦?凯勒的世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主人公是一位听不到声音、看不到景物、说不出言语的残疾人,故事里的每一个情节都使我浮想联翩,为海伦?凯勒的喜而喜,为她的忧而忧,仿佛我与主人公在一起,与她同呼吸共命运。不知不觉读书四个小时,万万没想到我会沉迷其中,我的眼睛似乎有点吃不消,哥哥对我说:“书中的知识可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书里提到过,如果长时间看书眼睛疲劳,应该向远处眺望。”我按照这个方法试了一下,眼睛果然好多了,我心想: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以哥哥为榜样,不然连普通的常识都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坚持阅读,与书携手同行。读书不但使我得到了渊博的学问,而且也让我积累了大量的优美词句,通过日积月累,我已经写满了两个小本子了。

我认为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了通向智慧的大门;书是一道彩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架起了一座美丽的桥梁;书更是一艘潜水艇,带我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遨游。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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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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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的 读 书 故 事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抗金名将岳飞的话,也是他对书的理解。的确,书,是我认为最美的沙滩上的一颗最纯洁、最白的贝壳;书,是我认为最蓝的空中最活跃、最可爱的一只鸟儿;书,是我认为最干净的一片海洋里的一条最美丽、最小巧的鱼儿。

有一次我在新华书店看了一下午,才找到一本中意的高中生作文书。 那天晚上,我睡得特别早。十二点,爸爸妈妈回房间了,婆婆姐姐也回房间了,我才小心翼翼地打开书。我随意一翻,是一篇乐府诗格式的作文,作者姓张名生。我打从心底佩服他,考场这么短的时间,能写出那么好的一篇文章,真了不起。因为乐府诗比文言文更难。

看着看着,我就读了起来:(非常小心、小声的)“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五岁如师门,十岁艺精湛。十五建奇屋,二十名满山、、、、、、”这文章让我明白,人要把浩瀚的海洋装进自己的胸膛。突然,我听见开门的声音,第一反映就是关掉灯。然后用我独特的听觉,听了起来。脚步声稳重而浑厚,是爸爸。

我一把把书塞进被子里,爸爸一进来,就把我被子里的书拿了出来,对我说:“还装睡,再装我扔了哦。”急得我马上以一个标准的仰卧起坐坐了起来,说:“不准扔”。我的书是我一个人的东西,是属于我自己的天地。

书,我最多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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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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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是个小书迷,我很喜欢看书,细细品味其中的乐趣。

我看书可是会把自己融入书中去的,当我看到书中的主人公被坏人关进牢去的时候,我很生气,在床上跳来跳去,差点把床跳坏了。怪不得妈妈焦急的跑过来,说:“宝贝,怎么了,这么吵?妈妈手中拿着饭撬。我挠挠头,说:”没什么,看书太投入了!“

我记得有一次,秋子找我玩,我说我要看书,她用求我的眼光看着我,我生气了,吼起来:”我要看书!“

书中的世界都是美好的,我们要多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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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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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它对我来说是神奇的,像在夜空中的北斗星,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像引导船的灯塔,引导我们前进的方向,驶向胜利的明天。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自然永远是件好事,读书的价值在于你可以不断的思考,不断的理解其中的内涵与道理,提高能力,加深内涵。倘若一个人不读书,我想,他会慢慢这个时代所遗弃。就如明朝的许仲琳说过:“井底之蛙,所见不大,萤火之光,其亮不远。”不从当今的书里得知现在社会科学的发展,不知国家的政事,岂不就是萤火之光?

从牙牙学语的孩提时代到风华正茂的青春少年,我与书,从相识到相知到相恋,浓浓的墨香一直伴我成长。我和书的不解之缘自然是从小学开始的。我的第一本书是一本童话故事,里面一张张精美的插图与精彩的故事陪我走过了幸福的童年。从此,里面的故事经常吸引着我,让我痴迷。我的第二本书是“新华汉语词典”是在小学三年级得到的。我便抱着好奇的心情是浏览,去翻看。因此我的语文成绩是年级第三。由此可知”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再去看故事书,不再去看漫画,而是选择了杂志《读者》。我从它里面一个个励志的小故事了解到:书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是不争的事实。在那个贫穷的日子里,由于山村条件有限,他们不能像现在这样,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但热爱生活、实现理想却是每一个人所向往的。他们正是在那时有一个倔强的性格和强烈的叛逆心里,不安分守己和不满足现状,要想方设法去改变自己的命运,才使自己走出大山,走进城市,过上了幸福生活。

阅读,给我带来了真正的快乐,才干,知识,感悟,素养。它让我看清了世界:虚伪与真实,善良与恶毒,选择与放弃……渐渐地,书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

就算再苦再累,想想它给我们的启示,也能给我们不一样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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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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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人的一大乐趣,书是知识的源泉,里面有我的一方净土,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我的一大爱好,我爱读书,所以我快乐。

在姥姥家的时候,我动不动就去书店买书、看书,于是姥姥家的餐桌上堆满了书,老爷只好给做了个书架,专门放书用。

记得有一次,姥姥在厨房做饭,没有盐了,叫我去买盐,当时我看得入迷了,只好不情愿地去商店。

来到商店里,我发现商店书架上摆了许多新书,于是我随手拿起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就开始看。我刚开始看就入迷了,原来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旅行。有一次,他背着父母偷偷参加了航海......当我看到那艘船遇到了暴风雨触到了岩礁。这时,一位男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问我:“小朋友你买这本书吗?”我回答说:“叔叔,这本书贵吗?不贵的话我就买。”那个人说:“20块钱。”我说:“妈妈一会儿过来,她给我买。”那个人的脸上马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那人走后,我看了看我带的钱,啊!我只带了21块钱,要是买了这本书就不够卖盐了。于是,我脑瓜一转,立马想出了一条妙计。我先找了一本缺页数的《鲁滨逊漂流记》,把它买了下来,出了商店之后,我找了个地方继续看,看完了再次返回商店,对工作人员说:“这本书少页了,我不想要了。”工作人员就还给了我20块钱,并把书收了回去。于是,我用退回来的钱买回了5包盐。

我小时候为了读书鬼点子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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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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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你上杨红樱阿姨的书后,在梦中,我也在要求你妈妈给我买书,我盼星星,盼月亮也要得到这本书,最后,妈妈为了不影响我的学习,就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套杨红樱的书,回到家后,我急忙打开盒,哇!好多漫画,小说,散文呀!我连吃饭也顾不上,急忙翻开书,看了起来。

夜深了,我还在咬文爵字到十点,妈妈叫我上床睡觉,我躺在床上,脑子里都是书的资料,我只好又打开灯,把书拿到被窝里,之后看,看到大约是十一点时,只见妈妈的脚步声来了,我的心里像小兔子一样跳着,原先妈妈去书房呀!凌晨1点到了,我实在熬不住了,只好关灯,睡下了。

直到此刻,这件事都还印在我心里,我以后要学会分配时间,有计划的看书。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九):

我从小就爱读书,小时候我对大自然充满了好奇,爱读关于大自然的书,《十万个为什么》成了我的好朋友,它使我懂得了关于动物、植物、宇宙等大自然的许多奥秘!

我还个性喜欢恐龙,《听恐龙讲故事》使我对恐龙更加着迷,为了寻找恐龙化石,紫金山、红山动物园、石头城、我家门口的小花园、婆婆家的菜地里都留下了我寻找恐龙化石的足迹!

此刻,我已经是二年级的小学生了,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能够帮忙我读更多的书。如果读一本书入了迷,就像在仙境里玩儿一样,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时就是这种感觉;读《爱的教育》时使我感觉:帮忙别人很快乐;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使我明白:勇敢、坚强加智慧就能战胜一切困难读一本好书,感觉真好!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同学们,让我们多读书吧,让好书陪伴我们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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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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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利略好奇善问:

伽利略是意大利伟大的物理学家、天文学家,他在力学上的贡献是建立了落体定律,发现了物体的惯性定律、摆振动等时性、抛物运动规律,确定了伽利略原理。他在比萨大学读书期间,就十分好奇,也经常提出一些问题,比如“行星为什么不沿着直线前进?”一类的问题,有的老师嫌他问题太多了,可他从不在乎,该问还问。有一次,伽利略得知数学家利奇来比萨游历,他就准备了许多问题去请教利奇。这一次可好了,老师诲人不倦,学生就没完没了地问。伽利略很快就学会了关于平面几何、立体几何等方面的知识,并且深入掌握阿基米德的关于杠杆、体比重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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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书迷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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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牙牙学语的时候,就拥有了我人生第一本书——《幼儿画报》。妈妈经常读给我听,火帽子、跳跳蛙、红袋鼠三个好朋友之间发生的生动有趣的故事一下子吸引了我。从此,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听故事,读故事,成为了书的忠实粉丝。

到了小学后,我的阅读量就大增了,从一开始看带着稚气的拼音、通俗诙谐的绘本到慢慢看经典的藏书,直到现在家里的书柜上已经有好几百本书了。《我的第一套百科漫画书》、《写给儿童的中国历史》、《马小跳全集》、《全世界孩子都爱玩的700个思维游戏》……其中我最爱看的一套书是《查理九世》,它共有两季,第一季有25本,第二季有30本,我一本不落全都收集了起来。我跟随“查理九世”冒险,体验最神奇的故事。

我爱读书,我爱静静地在书海中遨游。读到高兴的地方,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读到悲伤的地方,我会为故事里的人物而感到难过;读到惊险刺激的地方,我的心会紧张得怦怦乱跳,两个手紧握拳头直冒汗。

每次看书的时候,妈妈都会提前关照我,看半个小时就要合上书本放松眼睛,这样才能保护视力。但每次我都做不到,因为我看得太入迷了,常常忘了时间。有时,妈妈叫了我好几声,我都没有听到,直到妈妈走过来,亲自用手把我的书合上,我才回过神来。妈妈让我去吃饭,可是我人虽然坐在饭桌前,我的心依然沉浸在故事情节中,牵挂着故事中人物的命运。每每放下碗筷,我便又飞奔回书房,继续遨游在我的书海里。

阅读,可以让我增长知识,学到许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书是我的好朋友,我一天也离不开它。你们说,我是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小书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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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迅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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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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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着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着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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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童话类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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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生童话》中《海的女儿》讲述一个人鱼和人之间的动人故事。让我最感动的几段,就是王子和小人鱼之间发生的那一幕幕。

我觉得,小人鱼是一条心地特别善良的“美人鱼”。因为当她的六个姐姐用自己漂亮的头发,从巫婆那换来了一把可以让小人鱼重生的尖刀。只要小人鱼把尖刀刺进王子的胸口,让王子的鲜血滴在她的脚上,那么她的脚就会立刻变成鱼尾巴,她又可以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活上整整五百年。假如是我,我一定不会辜负姐姐们的期望,会把王子杀死。但她并没有这样做。因为她知道,假如她把王子给杀掉了,那么会有另一个人和她一样痛苦,所以她不忍心下手,更不愿下手。小人鱼宁可牺牲自己,都不愿牺牲别人的幸福。从这可以看出,小人鱼的内心是多么纯真。善良啊!

我不知为这个故事,为那条善良又可怜的小人鱼流了多少泪。一个人为了自己所爱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又是多么的伟大!可我们平时在班中为了一点点小事而斤斤计较,甚至动起武来。当在小人鱼面前把自己的内心抖露出来,是多么的羞愧啊!

小人鱼,你虽离我那么遥远,但我觉得你那么近,近得贴着我的心,因为你纯洁的内心已让我与你结下了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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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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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妈妈说,我是伴着书香来到人世的。因为我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很爱看书,她白天黑夜都扑在书本上。我呢,生下来就对书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妈妈常会得意地说,那是胎教的结果。

也许真的是这个原因吧,我对书有着天生的喜爱。妈妈说我小时候哭闹时,给我好吃的、好玩的,都不管用。只要给我一本书,我便会停止哭声。

上小学后,爸爸妈妈瞅准了我的爱好,就以给我买书作为我学习进步的奖励。上学期期末,我又评上了“三好学生”。爸爸奖励了我一套《淘气包马小跳》,我欣喜若狂。暑假时天天捧在手里,看得如醉如痴。因为没时间陪小伙伴们玩了,他们围着我“书虫、书虫”地叫个不停。可我才不管呢,因为没有什么比书更让我着迷的了。

在我读过的书中,印象最深的是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每一本都是文字配有插图,既生动又形象。好多年过去了,书上介绍的很多知识,我还记忆深刻。课堂上,我常常能回答出其它同学回答不出来的一些问题。老师表扬我,说我知识面很广,还说我的作文写得好。同学们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那时,我好得意!

每年过年,爸妈给我的压岁钱我从不乱花,都拿来买自己喜欢的书。

我爱读书!读书伴着我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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