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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白蔷薇散文(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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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的温度散文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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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走在校园的路上,看着地上缱绻的金黄的梧桐落叶,心中不禁顿生一股诗意:这梧桐叶纷纷洒洒的落下,是不是为了腾出地方儿让栖息呢?然而,枝头的雪终是还未等到 便放假了。

在家听闻了下雪的日子,便不紧不慢的等待起来。

今年的雪终于如期而至。我迫不及待的跑进雪中,展开双臂,看雪落在我的手臂、落在我的肩膀、落在我目所能及和目所不及的一切地方,穿透进每一个即将空灵的微小世界。我满心欢喜的看着手掌上接来的几片雪花,看着它们化作极小的水珠、宛若笑脸。我好奇的看着天空,我不知道这灰暗暗的天空为何能诞下这样白生生的雪。我想认真地多看看雪,这样就能在没有雪的日子里,闭上眼让自己置身其中。也如此刻,我想写点什么,将雪像枫叶一样“夹”在书中,来年初雪未到的时候尚能翻开书看看。

我说,何处有雪何处便是我心中的圣地;我想,有雪的地方一定是天国。或许还有很多人像我一样有着一点儿雪的情结。我们期待,我们盼望,我们欣喜若狂。然而,这是一种怎样的雪的情节?对我个人而言,我想并不仅仅是对于自然杰作的赞叹,在我看来似乎还有一些人文的注解:雪有温度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晚上睡觉时想到唐诗人当年苍山脚下的诗句,一幅画面不自觉的浮现眼前,或许和诗的主旨无关,但我却隐约中感受到了风雪中家作为一种皈依的温暖,风雪中有“家”的温度;记得宋词中也有一句与雪有关的诗句让我至今难忘,叫做“未若柳絮因风起”,意思是说白雪就像柳絮随风而起。多么美的比喻,多么富有意境,又是多么的恰到好处。记得是高中读来,时过几年却依然对这一句记忆犹新,雪中渗透着文学的温度;而记忆中,小时候的雪总是下的很大,我们会滚雪球,放鞭炮,在雪中可谓是不亦乐乎。

小时候又有什么情感呢,踩在白花花的雪上、还总喜欢饶有兴趣地去踩别人没踩过的新鲜的雪,也不怕把雪踩得生疼。而那高高低低的小脚印中却多少藏匿着我们深深浅浅的童年,雪中有记忆的温度;影视剧中,雪景多是浪漫的镜头,男女主角会相约在初雪时见面,而我也憧憬着雪中的浪漫爱情,在我看来雪中还有爱情的温度。

雪不大,也最终会融化,或许只会留下雪泥鸿爪,又或许什么也留不下。雪会化作冰水顺势滑下,滴答滴答的节奏好似佛家摇转的佛经。或许,雪化作水的时候,也恰是它完成了一世的修行。

为什么喜欢雪,因为它带来一个晶莹空灵的世界,因为雪有温度。

林清玄说:“雪,冷而清明,纯净优美,在某一个层次上像极了我们的心。”其实,喜欢雪,更是因为我们的心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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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等待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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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睡醒,做了一个奇异的梦,梦到了我的大学同学们,这些同学在大学期间都交流的不多,但偏偏在梦里面相谈甚欢。

我们已经毕业一年多了,各自都有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但是大多数都只是“敬业”,而不“爱岗”。终其原因,就是对自己现状的不满。有的嫌弃工资太少,有的嫌弃时间不够,有的觉得前途渺茫,总是想法很多,却没有一件可以真正实现的。我想对你们还有自己说:

一、时机没有成熟,原本属于你的也不是你的

自古以来,先人们就对我们讲,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居于首位,可见其重要性了。我们才毕业没多久,要资本没资本,要阅历没阅历,最苦恼的是我们这些平凡人想要创业也奈何没有实际可行的好点子。我们要做的,不是一天一个想法,而是持之以恒的做好成功前的准备工作,一是积累原始资本,二是增长知识阅历,三是留下丰厚的人脉,四是关注时事,窥伺商机,随时动手。机遇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与其怨天尤人,胡思乱想,还不如踏踏实实做好现在的工作,打磨好手中的利刃。剑不出鞘,出鞘必见血,方能见其成效。

《易经》里面讲的“潜龙勿用”也正是这个道理,要达到“九五至尊”的地步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是的!我们羡慕那些成功人士,用钱就能砸死一大群人,但是每一个成功人士都经历过不同寻常的痛苦,这种痛苦的最大特征就是前所未有的孤独和寂寞。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兄弟们,先干一杯吧!

二、等待时机的过程如姜太公钓鱼

姜太公80多岁才得到重用,这么长的时间,你我是否做的到?当然我们也不需要做到,神话始终是神话,我们要做的只是取其三分之一或者六分之一。“十年磨一剑”,一把绝好的旷世之剑,不仅仅是材料优质,更重要的是在铸造时候的火候把握与淬炼时候的用力程度,我们都是一块上品的材质,谁又能否认我们自己的天赋呢?现在我们所处的状态正是在火炉之中,这个火候旺衰完全取决于我们现在的心态。该盛的时候绝不低头,该衰的时候绝不昂首。当自己真正胆大、心细、皮厚的时候才是亮剑的时候。拥有一身才干的我们,还有什么妖魔鬼怪可以阻挡?就算身处南极也依然如沐春风,就算在太阳周围翱翔,也能有一颗冰一样的心。姜太公钓鱼,虽然是直钩,但是它是用万年磁石所做,钓的是用有价值的金属鱼,80载的他钓到了封神的权利,时间的长短决定了你我所走路程的远近。

三、等待是一门艺术,更是哲学

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这是一个时间推移与人生认知的命题。我们要学会等待,等待需要耐心,耐心需要经历,经历需要时间,这是一个永久的轮回。艺术是是一种精神文化的创造行为,是人的意识形态和生产形态的有机结合体,这充分说明了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与一个人的创造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有与等待的深刻内涵不谋而合。我们怎样来对待等待就是怎样来对待自己的人生艺术。但是单把等待说成是艺术,显然是低估了它。因为它还有一层哲学的意味在里面,就是哲学的三大终极问题:“等待从哪里来?”、“等待又到哪儿去?”、“为什么要等待?”这三个问题如果细说的话,放在不同人的身上,会有不同的答案,但是有一点是不会变的,那就是我们之所等待,无非就是为了那个值得我们等待的时间,光说等待一个人、一件事都显得太小家子气。

哥们今天你喝醉了,在远方的我只能独自饮酒来分担你的烦恼。这一切的不知所云,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我们都明白一个道理:“想要的,时间都会给我们。”

来!干了这最后一杯。呵!我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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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露天电影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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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事,在记忆里,淡淡的都被遗忘,或沉默在岁月的长河里了。有一些事,在不经之间,轻微触碰,便就会从心底泛起。也带着点点斑斓的印迹,模糊不清还残留在脑际里那么一丁点,记忆里的思维。回想起来,那己过去的岁月,觉的,有一种淡淡的感觉……。

茪荫任茬,三十年岁月,戛然而去。曾经记的,那小时候,看过的电影,连环画,之类的影片,小人书。现在回想起来,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印象了。也叫不上它的名字了,但也记不得看过的内容了。只是那时候,特别喜欢的,看的,还是那些,什么武侠影片。崇拜那些电影里的,什么武林高手,和那会飞的那侠客的轻功。那什么,那大俠的,所为什么很历害的,是那一种绝招。每看完一场喜欢的电影,就讲电影的谁的武功最高,那么历害,

甚至,回去弄—个袋子装上沙子,偷偷的,也是练个起来,练个不停。那时候,听说附进那里有过事的,准会问,“演电影不演”,或,“有电影没有”,知道消息了,晚上就再也坐不住了,是非要是一定要去看的。

昨天,在傍晚时分,夕阳也坚守它一天的侍命,逐渐隐曦在山的,那一边。晚风带着冬季的寒意,掠着正个山坡,在山坡上忙碌的我,在吃过晚饭的时候,村里,大队的耸的高高的,高音喇叭里,荡过来了刺耳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里,喃喃的听到,“晚上大队六点,放电影了,有空可以去看了”。

对于我,这现代的时代,早已跟以往不同了。电影我早己不感兴趣了,电视,电脑,碟子,基本上随时看,随时有。也不觉的稀奇,平日忙碌也是很少看电影的。对于,我小儿子来说,看露天的电影,那是稀奇,还是头一回,带着多少年,没有看过露天电影的我。吃了晚饭,带着一份稀奇,便跟儿子一块,去大队戏园,欣赏露天电影去了。

电影的放映处,便是村里的戏园,残破的院落,堆积了许多杂物。粗大的泡桐,和杨树,闭涩的长在墙角落里,院里人数渺渺无几,泛白的影布,晃动的画面,衬盎着士地上那凌乱,泛白的残雪,在月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茫。

去了,电影早以己开始了,声音响亮,划过了长长的夜空。月光青辉,在夜晚那萧风的掠过时,拂在身上一陈冰凉。厚厚的棉衣,也阻不了袭来的寒气。望着依析的放影画面,觉的,有一种冷漠,凄清的感觉,直袭着我的眼窝。

没有小时候的那份热狂,也没有儿时的那份激情,儿子说“这是啥”我说,电影机子。儿子,不停的围着放影机东瞧西望,转来晃去。

看着这电影,朦胧模糊的我,于是,我抖抖身上的的烟灰,看着儿子,对电影放映的画面,头也不回,一阵稀奇之后,儿子说,“回了走”,“爸!”,那走吧,一留烟的匆匆的离开了零星散乱的人群,奔像一股寒风之中。

今晚,来了一场稀奇的电影,却看了一会不是滋味的感觉。那一种儿的。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岁月里,诉说着,那己远去的故事,故事!还带者点那暖暖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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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衣带渐宽终不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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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实在是令我汗颜,原因是,我不但不瘦,而且看上去还很健壮。可是,除了这个题目之外,才疏学浅的我暂时还不能找到一个更好的的题目来替换,所以题目暂且保留。我觉的吧,我要写的内容未必就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也是因此,我得弄个响亮点的名字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就像很多长得不怎么俊美的女子,网名会叫什么“嫣然”一样,权且用这个名字先遮遮丑。

就我所知,虽然胸无点墨如我。糊弄起大多数“文艺青年”来,这点东西就已经绰绰有余了,比如吧“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似秋风悲画扇”,你信不信,很多人都会自作多情不分青红皂白的吟唱这一句?不过,千万别误以为他们很有风情,很有学问,因为,他们就会这一句,后面诗人在写什么他们混然不知!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吟唱后面的“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古人心亦变”,如此,如此而已,我就会收到很多掌声,立刻赢来“饱读诗书”的美誉!嗟夫,中国人对于文化的热爱可知乎!

其实是这样的,大多数人时不时的吟唱一句时髦的诗句,实在是想证明一下,自己也是挺有学问,挺有内涵,赶得上社会潮流的。也无可厚非,作为一个青年,作为一个自诩文艺青年,怎么能被社会潮流抛弃呢!?可是呢,要想做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文艺青年往往不是浅尝辄止就能做到的,他们没有恒心,更不愿弄个衣带渐宽的可怜样,于是以为只要自己会上那么一两句就很了不起!我又觉得,这样有好,也有不好!因为文艺青年怎能被社会流行的文艺抛弃?可是,中国历朝历代哪个时代出现了如此全民皆文艺的壮观场面呢?大多是附庸风雅的吧。坦白来讲,真正的文艺其实不是躁动的,文艺的本身是安静的,只是到了后来,缄默中突然爆发出炽热的温度,立刻引来了火山的大爆发。

我似乎渐渐的坐不住了。我已经被自己的伙伴们远远的抛在后头,现在隐约还能看见他们的背影,那背影也已开始渐渐模糊,不出几年,我连他们的背影估计也看不到了吧。

最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孔乙己,明明已经穷途末路还固执的以读书人自居,处处流露出可鄙的穷酸像,遭到所有“功成名就”读书人的痴笑。前几天,还有一个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劝我说,“你偏居一偶,做什么世外闲人?你连个女朋友都搞不定,还去读那些淘汰的书籍,想潦倒终身,还是想光棍到底呀?”。

我本想也说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之类的话,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我都说了多少遍了,被辱骂的次数已经数不胜数了吧。哎,被他们骂了多少次“幼稚”之后,我终于以自己的方式成熟了起来,我静默以对,你们就敞开了唾骂吧!

他们给我谈现实,我给他们谈梦想。他们终于给了我一个有些意思的答案,”我也曾经做过无数次梦,当梦想与现实照在一起就成了噩梦“。

汉朝有个董仲舒,读书废寝忘食,说废寝忘食那是我虚夸,他也吃饭,只是坐在床上吃饭,他也睡觉,只是穿着衣服睡觉。人家那是,卧室之中一睡塌,半做书桌半为床。我曾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怎么孕育出这样一位文化上的苦行僧。这样安安静静的吃,安安静静的睡,十年如一日手不释卷。那时候的流行文化是什么?是不是也像现在,“终日忙碌只为饥,才得温饱又思衣”?我深深佩服董仲舒,他也算是为了梦想而饱受吃喝拉撒的苦痛吧,我这样理解估计董仲舒未必同意,衣带渐宽终不悔嘛?人家自甘这样,只要是自甘的就未必是苦痛的,除了自甘堕落。在现在人的三观里,就连自甘堕落也未必就是贬义词,说不好,那是现实,是成熟的标志!

话说回来,中国的孩子小的时候多半都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大多数同学都是胸怀壮志的,以我看来,将来这群孩子里面把持朝政的,崭露头角的不可估量。上高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们的志气小多了,也就是想上个北大清华之类的名牌大学,最终当然是不可得。工作之后,颇让我感到意外,他们竟然都萎靡了,没有了志向,没有了梦想。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所谓“一把浮浊向红尘”。

小的时候,觉得外国人没出息,梦想竟然是做个鞋匠,做个裁缝。当我和外国的同龄小朋友一起长大之后,突然发现,他们竟然比我优秀的多。中国的孩子有伟大的父母,出生的时候就把他们带到了山顶,于是,他们看到了日出,宏图伟业顿时从内心激发出来,真是有一种,奋父母之余烈,震长策而驭于内,甚至有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只是后来发现,久在山顶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情,时不时的有来至各个方向的狂风,时不时的有雨雪冰雹,算了,算了!还是下去吧,干脆到山脚下去,说不定还能打个盹,眯一会儿!慢慢长大后,那来自山顶的呼唤渐渐成了不可挖掘的记忆,再没有拥抱太阳,拥抱梦想的冲动,于是,他们说“梦醒了”。

我小时候,家里极为贫穷,父母养家糊口,奔波在外。我是长子,有一幼弟,长兄为父嘛!我除了把自己照顾好还要照顾好弟弟。没有灶台高的我,做饭可是一把高手,所以,我小的时候特想做一名厨师,做出最可口的饭菜给家人吃,我的梦想当然遭到伙伴们的嗤之以鼻。

出路当然是读书,于是我努力读书。家境好转之后,我带着梦想去市里读书,成绩一般,中考失败,高考喋血!念了一所连个像样名字都没有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没有女生的专业。有时候,我跟我的同学抱怨说,嗨,说不定哪天你开着宝马正好在菜市场遇见我,你光彩照人,衣着光鲜,我呢,穿着几代单传的旧衣服,嘴里嚼着根毛草,手里拎着只下蛋鸡换取柴米油盐钱。同学听后哈哈大笑说,哪里至于呢?

有一段时间,我很郁闷,想不通我到底该做些什么?金钱吧,觉得不是永恒,名誉吧,觉得太飘渺。后来就想,既然不知道该做什么,那就努力读书吧,什么书都读!我那时就想,万不能到白发苍苍的时候去慨叹“加我数载,五十以学艺亦可以无大过矣!”,孔子当然说的不是这个“艺”,他说的是《周易》的易,我想,我不必去皓首穷经学周易,最少应该有个一技之长,而且这个“技”即使不是谋生的工具,也要作为我的终生爱好,陪伴我一生。

有一次和一个高中好友通电话,当他得知我还在为了飘渺的梦想努力的时候,点拨我说,这个时代,唯有梦想最不值钱!似乎我也看到了那个必将潦倒终生的我,看到了那个一生清苦的我,霜染华发,面容憔悴,连个老婆都没有讨上的我。一盏孤灯独自明,半杯清茶映诗书。我下意识的认为,读书给了我快乐,也有可能毁了我。

我说我是幸运的。幸运在梦想最为奢侈的年代有了自己的梦想;幸运在当伙伴们对物质趋之若鹜的时候,我还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幸运在别人酒饱饭足搂着娇妻酣睡的时候,我竟然还能呵出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

痴狂的想法,呼啸之间的一气呵成,嘱以为文,送给在路上的自己,记住,既然选择了梦想,就要风雨如晦,日夜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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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随想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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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至12月看了五本书,《一路梦想》、《和最爱的人去旅行》、《搭车去柏林》、《放下一切去旅行》、《背包十年》。还有一本《我们始终牵手旅行》没来得及看。从这些书名便可以看出,这全是同类的旅游游记,这一次我用自己的钱包,支持了一下旅游文化。

本来我是怕看书的,原因是一旦看上瘾就欲罢不能了。每天看书看得两眼昏花,腰酸背痛,睡眠不足,而且长时间看书保持一个姿势,颈椎也越来越感到不适,这种控制不住的无节制看书,对身体实在没好处。所以,知道自己痴迷看书的毛病,多少年来一直不敢再去招惹那些心仪的小说,或者说是不敢再招惹我那书痴的毛病。床头柜上长期只有一本文言文的《聊斋志异》,这本书对于我可以说是百看不厌,也可以说是有效的催眠剂,每天睡前看上一两个或两三个书中的小故事,就眼皮打架睡意来袭,很多时候看着看着书就从手里掉下来,于是关灯睡觉一直睡到天亮。有意思的是这本书在我手里也有十来年了,不知看了多少遍,却从来记不住那些故事的详细内容,对于每一个故事每次重新看的时候,几乎都像没看过似的。对我来说它永远是一本新书,是一服永不过期的催眠剂。

这次又犯了奢书的旧病,是从看三毛的书开始的,三毛的书着实让我疯狂了一阵。其实我以前对三毛的书并不了解,那是在今年六七月份,在海淀图书城逛旧书摊的时候,看见一本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看见这个书名一下就牵动了我深藏心底的心弦,勾起了我的那个深埋于心的旅行梦想。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对三毛的书着了迷,先是买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又找来三毛全集如醉如痴地看得一塌糊涂。在三毛旅行就是她生活的一部分,旅行是社会大学,旅行是疗伤妙药,旅行是写作的源泉,旅行是她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还没有看完三毛全集的时候,我却已经“中毒”很深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碰到了《一路梦想》这本书,当时只简单翻了翻就爱不释手了,那天还算克制住了,没有立即买回来。可是以后的二十几天里,对这本书一直是魂牵梦绕,最终还是专程去了图书大厦,而且一次买了三本同类的旅行游记。女儿看我喜欢这类书,又给我网购了三本这一类的书,一共六本书现在已经看完了五本,另一本也开始看了,我的痴迷于书也可算发烧级的了,疯狂地看完了五本之后,身体的不适迫使我不得不降低对书的热度,但兴致却没有丝毫的降低。

偏爱这类书,是因为我正向往着我的旅行,我正憧憬着梦想中的那份悠闲与宁静。我的旅行虽然还不能很快成行,但是我可以跟随这些书的作者们先神游一把,先放飞一下我的心情,跟随作者体会旅游的酸甜苦辣,分项他们旅行的乐趣,领略一路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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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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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低吟,细雨纷纷,又是一个异乡的母亲节,想给你一束珍藏许久的康乃馨。

它绽放在一个明媚的季节,情系着一棵牵挂的心,年复一年,一春又一春

那是一个萌生已久的心愿,一束未曾送出的康乃馨,男儿的矫情让我矜持,风霜却已经侵染了你的双鬓。

我从你的骄傲中走来,是你彩绘了我生命的缤纷,你给了我山川,草木和整个世界,寂寞的等待,宁愿泪湿衣襟。

你关爱的眼神,拂去了雨打风吹的疲惫,漫长的守望,是一颗思念的心。

年轻的无知,让我曾忘记回家的路,繁华如梦,却猛然想起遥远的娘亲。

想听你喃喃细语,摇篮边的低吟,想依偎在你的怀抱,和你一起看月亮,数星辰。

想让你那瘦弱的手,轻抚我的心痛,想在这个节日里,为你送上这束久违的康乃馨

虽然你已不能言,我却能读懂你的眼神,虽然, 你已经不能歌,儿子知道你的欣慰,梳理你的白发,丝丝缕缕,依依情深。

这是你的节日,我深爱的母亲,虽然,远方的我无法向你诉说,但是,我知道你能读懂,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灵犀,那就是只有母子,才能心连心。

虽然,你的身躯赢弱不堪,你的话语只能在记忆中追寻,但是,你在我的心灵阡陌间,如青山绿水永恒,和百花一样同春。

你是我的母亲,我心中永远的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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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绚丽的火花与命运的抉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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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在很多人心中都是洁白无瑕的。人们不愿意去想天堂,因为那是我们逝去后去的地方。很多人不愿意去想天堂,因为他们怕。他们怕这个洁白无瑕的地方。当然,也有人向往这个地方。其中,《失火的天堂》中的豌豆花就是其中一个。

《失火的天堂》,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让我感受了很多,启发了我许多。也许很多人觉得琼瑶的书不好,桐华的书好。但我认为,爱情,是一个神秘莫测的词语。它不限于一种情节、结局,更不限于一种境界。每个人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同的,每个人对爱情的理解也不同。有时,悲伤的结局,反而是一种释然;美好的结局,是经过重重磨练,才可以得到的。爱情,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是自己的争取,但每个人多要经历命运的洗礼,有些人在命运雨的洗礼中丧失了自己,而有些人在洗礼中找到了自己最终的命运。不是每个人都会是幸运儿,豌豆花——何洁舲在命运的洗礼中,一直坚强自我,可惜在最后,她在命运强大的压迫下,不得不放弃。

对于何洁舲来说,也许天堂,才是最好的归宿。那里没有爱恨情仇,没有金钱的诱惑,没有他人的不理解,没有命运悲惨的漩涡,没有高傲的心灵,只有安宁的世界,洁白的心灵。她可以无限的向往未来,不用担心残酷的现实把她美好的梦给打碎,静静地静静地向往。

我同样有何洁舲那种感受,对于命运的无奈和对于天堂的向往。有时恨我自己,为什么会是人,为什么会有感情。如果脱离开这个世界,那就不会听到那人间的音,看到那些不公平的事。在经过那件事后,我对命运的无奈又增加了,对人间的厌恶又增加了。

那时,是我不知道多少次看这本书时,正好那一天发成绩,考差了,母亲知道我的成绩了,骂了我一顿。尽管我保证下次努力,可她和父亲说后,两个人有在吃晚饭时你一句我一句地说我,说我这个不认真,那个不认真。那一天,也不知道我这几天得罪了什么人,反正周老师找我报仇了。周老师的报仇加上母亲的责骂,和在学校的种种不平等待遇,突然就觉得世界上好像除了天堂没有一个安静的地方了。走在大街上,是汽车的鸣笛声;回到家里,是父母的唠叨声,回到学校,是老师的责骂声和一系列不是我们这个年龄懂得思考的关于管理班级的“深层次”问题以及讨论管理一些看似“不要脸”的人的问题。真的是,“命运的抉择是悲惨的,想从中逃出,只有——深深地睡去。”有时觉得死亡是恐怖的,有时觉得死亡是美好的,真是自相矛盾啊!

紫红色的火花静静地闪烁着,那么绚丽,那么安宁。世间的一切,都被那绚丽多彩的光芒淹没了,显得那么渺小。何洁舲希望抓住生命在最后绽放出的绚烂火花。那绚烂的火花仿佛诉说着何洁舲那悲惨的命运,驱赶人间邪恶心灵的再度诞生,厌恶着人类那一颗自私的心灵。何洁舲就像生活在一个没有灯光的夜晚中,一个没有指路牌的迷雾中。每个女孩都希望自己能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可惜,何洁舲,这个洁白如船的女孩,不得不在命运的漩涡前低头。

绚烂的火花,照亮了洁白的天堂,慢慢的降落,降落,燃起了熊熊大火。那绝望般的火静静地燃烧,燃烧,渐渐地吞没了一些。。。。。。

生而何欢,死而何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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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五月果园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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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果园桃花盛开的景色五月果园行——

“五一”假日,我没有去看名山大川,也没有去凭吊古迹神灵,久违了的故乡情,催促我一刻也不停的登上南去的列车。

我的故乡在辽南的苹果之乡——三十里堡。我家的果园就在一个山坡上;房舍被果树围绕,终年与果树为邻。自五七年我来到沈阳,至今已四十多年了,这期间虽几次回家探亲,但都还未遇到果树开花的季节。

下了火车,还有一段步行路,我不禁加快了脚步,把前来接我的二哥甩在了后边。近了!近了!突然,我眼前一亮,我家所住的山坡出现了。但奇怪的是这山坡没有了泥土的黄色和青草的绿色,远远望去,山坡一片粉白,像被一片巨大的白绸子覆盖着,二哥告诉我,那是桃林,眼下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

再走近些,果园的轮廓分明了,果农把山坡修成梯田状,果树一排排整齐地顺着山势一直排到山顶。我沿着那条已经变宽了的路走进果园,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果农对果树进行了精心栽培与管理,树下泥土松软,无杂草,二哥告诉我,这山上的果树,由好几家果农承包,农忙季节,他们吃住在山上,够辛苦的了。

我最先看到的是一片苹果树,我发现我以前熟悉的果树,已所剩无几,不用问,它们都“老了”,必定是在奉献了 “甘甜”后而“退役”了,接替它们的是一茬新树,它们生机盎然,欣欣向荣,虽然树枝上还没长出叶子,但密密的幼芽依稀可见,看得出来,它们正在为开花、结果积蓄力量。二哥说:“这一茬树,都是引进的优质品种已经连续多年获得高产了。”

看完苹果树,我走进桃林,枝枝桃花在向我亲近,致意,我忍不住伸手去抚摸那些花枝﹑花瓣﹑花蕾,去闻那并不浓郁但沁人肺腑的淡淡的清香。不一会儿,我们已走入桃林深处,被层层叠叠的桃花所包围。

写到这里,我要问:你可能看到过桃花,但你看到过满山满坡的桃花吗?你可曾置身于桃林中去结识、赞美过桃花吗?如果你没有这种经历,那我告诉你,那种感觉岂止是赏心悦目,简直是无以言表的,它会让你一时间抹去头脑中所有的思考与记忆,更不消说那些烦恼的心绪,它会逼着你的大脑,只去反射一种图像,那就是桃花,桃花……此刻的我正是这样,在桃林中徜徉,在桃花中飘忽,如临仙境。

快到山腰二哥的家了,他见我兴致很高,便对我说:“这些年,党的政策让果农心中有了底,不但精心莳弄好每一棵树,还搞科学栽培,并根据市场需求,去决定栽培品种。如今各家的果园里,除苹果树、桃树外,还有枣、杏、梨、樱桃等,改变了以前‘国光’、‘红玉’一统天下的局面,果农生活怎能不富呢。”

等我走进二哥家的房门,一桌丰盛的酒席在等着我,但我要告诉我的亲人,我酒还没沾唇就已经醉了,那不是酒力的作用,而是美丽的大自然让我深深地陶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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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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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书气自华,在这个主要看气质的时代,腹腔内有那么一点点墨水儿,都有底气与人交谈。开卷是否有益暂且不提,文学素养的层次正是在读书的过程中逐步提高的。

从小在书堆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我,对书有莫名的好感。从三岁时母亲第一次给我读《幼儿画报》开始,书从未离开过我的世界。据母亲说,因为儿时不识字,不能亲手捧着书阅览,我在幼儿园里发奋努力,缠住老师学习汉语拼音,到了四岁多的时候,就能自己阅读带拼音的书了。在学前班,开始提前进入识字期,坚持了一年,记住了不少汉字。上了小学,兴趣愈发浓厚,一边坚持阅读,一边努力识字。

生活使我拘泥于一方水土,不能浪迹天涯且随风行,不能领略大千世界尽享视觉之旅,但是跨越了时间超脱于空间的书籍却能使我随心所欲地融入任何一个场景。走到哪里我都会准备一本书以备不时之需,走到哪里我都会准备一本书以备共度良宵。书的功能是可以被拓展的,在不同场景下阅读不同书籍有不同感悟,这是一件幸福的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在中国简直是刻在心底的老话。书为良师,它不肤浅,它的内涵藏在每一缕墨香之中。人的一生如浩瀚穹宇,而书的作用,就像漫天繁星中的天狼星,高高闪耀。不读书就无法思考,无法交流,无法博得一份应有的尊重。

书山有路勤为径,读书人的生活是苦的,但就是在苦中作乐的生活中才能一品读书的道理。读书人不迂腐,恰恰相反,读书人反而是站在社会最前沿的。读书人的思维方式取决于书,书跟随了他们一辈子,能够懂他们的,恐怕也只有书了吧!

一杯香茗,一盏油灯,一缕墨香悠悠飘出窗外,正掩住一轮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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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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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静寂,可以看到斜风细雨,在春来秋去的剪影里,如何还能让我遇见那些故事,回忆那些就已转身的温存。一程山水,一段故事,只是回忆里最美的琴瑟,一场雨念篆刻的城,似梦里的风荷,在抵达尘埃的脚尖瓶颈时钟的声音,细细碎碎,就像那些无声无字的歌,在宣纸的寂静里同度光阴。

-------那转身后的落寞

拂过光阴的想念,雨念的声音,四月天的花瓣雨,皆成诗情画意。雨丝轻弹,云雀轻舞,是这样的一个雨天,只剩下一帘雨丝和一个人的孤单烟尘,不看书,不写字,只听的时间仓皇的逃走,思绪在散淡的简单,回忆寂静无声。雨念的回忆,颓废的也不知想起谁,昏黄的灯下细雨缠绵,只感觉是夜太凉,徒增撕碎的沉寂。

我心如雨,一个人的时候,可以私密的快乐,可以如梦幻般去痴迷回忆爱情,那一生一世,满纸的忧伤思绪,曾路过,也曾错过的悲喜。下雨的屋檐,果然适合隔窗听雨,浮生六计,像在听宋词一样,稀疏的心情,有些散淡,深的浅的记忆,只有有心的人,才从窗下经过,雨季刚刚来,时光恰恰好。

等来有风相伴,等来寂静轻欢,光阴打马而过,一切云情雨意。常常与散淡陌生人喝茶谈光阴,有些颓,有些脆弱与生悲,生活只有几缕神秘,寂不成形,又软软绵绵,又无限的颓废。远远的天边,来不及入眼的山水,又久违的芳菲散尽,断了的思念,竟然还要回忆时带着笑意,摇曳的心事——没有人比我更明白我,也没有人比我更不明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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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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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作家有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都不同。在老师的带领下,我看过了很多的散文集了。林清玄用他的笔写下了许多好文章。

我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我读了几篇文章,感觉写得都非常好其中一篇:《快乐的思想》足以让我反复回味。

这篇文章,先开头是讲了个故事,我们快乐的思想是决定我们一生的最重要的关键。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快乐的思想乃是建立幸福人生的第一步,一个人没有快乐的思想,那么尽管用尽一切努力,可能还是会落空。

一旦快乐的思想被建立起来,即使生活悠闲单纯,幸福乃至人间的美善都会自然的来到。我有时也拥有快乐的思想,的确很好。一生想要快乐,就要先有快乐的思想。就像文中的故事一样。同样是在砌砖,有了快乐的思想会比别人多一份喜悦。

一本散文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桌上,每当我写完作业都会把这本爱不释手的书读一读。以前买第一本散文集时,我都不是很喜欢读,可现在我已经真的喜欢读散文了。林清玄的散文不像其他的散文,道理都含在文章里,让人很容易看懂很清丽悠远,我喜欢这种风格。

读林清玄的散文集,我感觉到他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小细节《软枝杨桃》。

林清玄他的文字如水样轻柔,语言亲切,大多数写得都是散文。他的散文很有哲理,当将它们运用在生活中时,更易懂。

书的封面上写了: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庄严的心期许他们能在这混浊的世界,保持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的确,我挺喜欢这句话。

每年的散文介绍没有轮到我,很遗憾,不过下次是席慕容的散文集,我也会认真读的。我爱散文,我会一直继续看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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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答谢中中书改写成白话散文4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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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的景色都是独一无二的。古往今来,一些文人雅士总会以山水为题,写下流传千古的诗篇。话说又有哪个高尚人士会不沉醉在这奇异的景色中呢?

你看,那巍峨的山峰高耸入云端,像许许多多顶天立地的大巨人。澄澈的流水一眼可以看见水底,游动的鱼儿和细小的石头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两岸的石壁色彩斑斓,交相辉映,像一位大画家随意的涂鸦。苍翠欲滴的林木,青葱挺拔的竹丛,四季挺立着,像一位位毫无畏惧的战士守卫着边境。

远远地望过去,清晨弥漫的雾气开始渐渐消散,山水越发清晰地显现了出来。猿和鸟儿的叫声此起彼伏,合奏了一曲交响乐给世人欣赏。夕阳慢慢下沉,渐渐消失在边际,余晖照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湖水染上了一层金黄色,在水中潜游的鱼儿调皮地跳出水面,似乎在比谁跳得更高呢。

山上的岩石,在阳光、雨露、狂风、暴雨的洗礼下,被印上了岁月的痕迹。岩石上爬满了青绿色的苔藓,隐藏在这幽深的山林中。也许根本没有人在乎它的存在,甚至对它视而不见。但石头生来就并不被人欣赏,它足下的土地,经过它多年的重压,也留下了印记,这就足够证明石头的坚持。

这里,真的是人间仙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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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麦收的经典现代情感散文

全文共 4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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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东省济南市古城商河县到市万坊村,路程大约20公里。

不惑之年来到异地工作,多少有些不适应。高楼厂房平底起,饱阅沧桑纪春秋。为了生活和事业整日忙碌是我们这些从农村走到城市的同仁们的真实写照。虽不像过去闯关东,走西口,下南洋那般慷慨悲歌,但工作繁忙,一家人离多聚少,总少不了一些牵挂,多一些寂寥。有幸的是麦收就要开始了,我们村是山东著名的“麦田保护区”。沿商河县城316国道驱车向南30分钟,就是我们村“麦田保护区”。

麦子熟了该收获了,我和爱人驱车带着孩子回老家帮忙收麦子,每年的这个季节都是农民们的重要节气,谚语云,有钱难买五月旱,六月连雨吃饱饭。过五月,应该称为抢五月,所以不管是上班的还是上学的,都要赶回老家帮忙。

儿子还是第一次看我们收秋,格外兴奋,把车窗按下,小脑袋左顾右盼好奇的看地里的庄稼,不停的问这问那,我们不耐烦的回答着他幼稚的十万个为什么。

车子在宽宽的马路上飞奔,车载音响里飘出悠扬的歌声“在希望的田野上…”道路两旁的白杨树唰唰的向后倒去。驾驶室里不时的飘来阵阵带有微甜的麦香,这香气是那么的熟悉与迷人。广阔的大地上只有两种颜色,心旷神怡的金黄色,在天边与蔚蓝色的天空衔接,在大片麦田中间夹杂着行道树。放眼望去,满世界都是金黄的麦浪。黄色是主宰,绿色是点缀!

在远处黄色海洋中,有一片绿洲。开始是一个点,随着越来越近,绿点越来越大,变成绿洲。繁茂的绿树之中露出了红色的房顶,几缕青烟随微风慢慢飘向天空。近了,看见了村边像镜子一样波光粼粼的池塘,倒影着岸上一座座红瓦白墙的小院落。

车子拐进村里,一排排灰砖红瓦,高大宽敞的平房,栽满槐树和月季花的洁净街道,街上有几位老人坐在大槐树下乘凉,聊着他们过去的岁月。

老远就看到爸妈站在那里了,孩子高兴的爷爷奶奶的叫个没完。父亲领着他的孙子去看他喂得小羊羔了,母亲对我说快去坡里给你哥嫂帮忙去吧,可能收着了。我和妻子走在田间的路上,和乡亲们打着招呼,让着来来往往的运小麦的车辆。远处几台联合收割机在地里收割,收过的地里就像被剃的平头,齐刷刷的麦扎很是好看。现在的麦秋用不了几个小时就完事大吉,人们根本就不当一回事。我不由想起了我小时候过麦秋的情景。

那时麦秋学校会放假,让孩子们回家帮大人们收麦子。早上三四点,父亲就叫我们起来,拿着昨晚父亲磨快的镰刀,去割麦子。大地被人们用田埂分成了一条一条的,中间是是田间小路。在父亲的指认下,我们找到了我家的麦地。开镰了,我一手抓麦子的节杆,一手用镰刀割,嚓嚓,嚓嚓。我觉得很好玩,开始还能跟上大人,可一会就被拉了老远。过了一会儿,天明了,我直起了酸痛的腰,看见父母还是不停的割着,汗水把脸上粘的尘土冲的一道一道的,尽管脖子上搭了毛巾,可是都顾不得擦汗。

这时我发现地里竟然满是割麦子的人了,由于是才收割,人们都心情好干劲高,有的还大声说笑。快到八九点的光景,人们开始回家吃饭了,有的带了饭,就在地头吃。那时过麦秋是吃馒头的,还有咸鸭蛋,算是很好的了,平时是吃窝窝头就咸菜,鸡蛋鸭蛋都要拿去换钱的,除了来客人一年也吃不着几次。吃完饭,父亲套了牛车去拉麦子,母亲和我们再去割麦,再次回到地里时,我的腰痛的弯不下,手上也磨出了水泡,可是不干不行啊,过秋有一个小孩帮把手都好啊。中午太阳火辣辣的照在头上,就像头发烧着了一样,可是不能休息,回到场里还要把麦秆用砸刀砸开,因为麦秆太长不好压。我的腿像灌了铅,拖不动,割的麦子都捆成了捆,我搬的都挺费劲,父亲用牛车拉了三车,都必须砸完才能回家吃饭。那时的我真的累迷糊了,中午回家往床上一躺,浑身就像散了架,动也不想动。脸上胳膊上都是黑色的灰土,麦旺扎扎的难受,浑身都刺痒,那也不想去洗,真的不想动弹。

中午在毒辣的太阳底下,父母把摊开的麦子再翻几遍,我和哥哥是睡了一小觉的。下午我们又去割麦子,天黑后回场里再砸麦秆。第二天还是起那么早,还是中午砸麦秆,摊麦子,只是吃饭后就套上牛,拉着圆滚滚的石轴【轱辘】,去压麦子,牛太慢了,有时压到天黑也压不好。有驴的就好多一了,用一块布蒙住驴眼,可以转的快些。父亲在压麦子,我们还是去地理割。下午五六点钟,我们都回来起场,把麦秸用木叉叉起,放到一起,现在还不能把麦秸垛起来,因为还要压二遍,有的要压三遍的。起完麦秸,把带着麦康的麦子堆成一堆,看看有没有风,如果有风,就顺着风向,父亲拿了簸箕,哥哥用木制的掀,铲起麦子放进父亲端着的簸箕里,顺手一扬,麦子就像一溜金黄的雨撒了出去,麦康就被风刮到一边去了。

扬完场,天完全黑了下来,但还不能回家,还要砸麦秆,把扬出来的麦子摊开,几天后把麦子晒干了入仓。就这样过二十多天,快的也要半月,把麦秸都垛起来,上面糊上泥巴。等以后盖房子和泥用,或者冬天没有草料时喂牛。这时才能算过完麦秋,期间也把玉米给种上了。经过一场麦收的人们,都会被晒的脱一层皮,但人们不会去在意的,只有收获的喜悦,因为农民只有在这丰收的季节里得到了满足,过秋就是农民的节日!

去年也是这个时候,我去济南出差,在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位民工打扮的人。因为闲的无聊就和他攀谈起来,他说回家过麦。我说:“天这样旱,收成不会很好吧?”他说:“是啊!今年要赔本的。”我不解的问:“那你还种地干嘛?反正你打工也不少挣钱!”他说:“谁说不是那,可是心里老是割舍不了那块地,每年过麦时在外边干活心里也不踏实,不回家就像缺少了什么似的!回去哪怕只收一袋子麦子也算过秋了!”我看见他说这话时眼里有泪花在闪现。

哥哥的麦子很快就收完了,我根本就没有帮上忙,因为用不着,大型收割机收完后,倒入早就等着的三轮车,拖拉机斗里,人们有的直接去卖掉,有的人拉回来,放马路上晒晒再卖个高价?中午我们一家喝着啤酒,讨论着今年的收成,都很高兴。妈妈端来一盘子淹腌好的咸鸭蛋,说:“你们快尝尝,你弟兄俩从小就爱吃!这鸭蛋我用酱油,味精鸡精等精心腌制,个个里面都有油!”儿子看到摆在盘子里,都切成荷花状的鸭蛋,伸手就抓了个放嘴里,只嚼了几口就吐出来了,嚷着:“太咸了太咸了!”我们也说以后少吃盐,盐吃多了血压高血脂稠,还会致癌!爸爸看着他的小孙子眯着眼笑着说:“我们都吃了一辈子了不是好好的?来,再吃一块!”妈妈说:“现在的人都高般了!吃啥都不香了,还这病那病的!”我妻子在厨房探头说:“现在富裕了,吃穿都是小事,只有健康才是大事!”妈妈叹息着,摇着头又去厨房端菜,她不明白为什么人都变了。

哥哥嫂子都在村东的厂子里打工,每月八九千的工资,种的麦子去除种子农药化肥,还要雇人浇地雇车收割,真正收入寥寥无几。但他们还是坚持着,因为那是父亲的心愿。没有办法,还是要过麦秋。我想老人还是忘不了过秋时,那份记忆吧!

回来时儿子天真的问我,天这样热怎么还去收麦子啊,等凉快了去收不行吗,我们都笑了。孩子啊,你已经体会不到你父辈们的艰辛了。我这时忽然想到了为什么父亲还坚决让我们种地,他在坚守劳动人民的艰苦本色,怕我们忘了本啊!

关于麦收的现代抒情散文:麦收记忆

打场不光苦累,也有乐子。

打场时,正常情况下没法歇息,偶尔有休息间隙,都是因故障或异常情况,比如停电、柴油机坏了、脱粒机不动、电动机烧了、皮带断了和电线破了等。这时,我们的孩子气就彻底地复活,立即野性大发,终于可以喘口气,玩一会了,心里那个高兴劲简直没法形容。

尽管已经累得半死,但因心理作用,疲劳便一扫而光,感觉不到累了。因为处理故障全是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懂,只懂得玩儿!伙伴们如恶狼捕食般朝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麦垛冲去,开始爬麦垛比赛。爬麦垛很费劲,因为麦秧特别滑溜,稍不留神,就会滑下来。有时,我们故意躺在麦垛上,用麦秸秆当作被子盖满身子,简直比躺在席梦思上还舒服。有时歇够了,就在上边打仗嬉闹、捉迷藏、翻滚跳跃、相互追逐,全然忘记了劳累。

脱粒之后,便开始扬场。

那时,扬场全是手工进行,工具是木锨、扫帚等。扬场是个纯技术活,需借风助力,故要根据风向风力,选定扬场时间和作业方位。风太小起不到分离作用;风力过大则会把麦籽也刮走,没法扬场。

一人用木锨铲起麦粒,迎风向上向前扬出去,借风力分离沙石、尘土、麦粒、麦糠、麦草杂物,它们大致按此顺序从近到远依次排列。另一人在麦堆旁持扫帚扫麦糠,扬一锨,扫一扫,依此循环。扬场动作是关键,不是直接把麦子“囫囵个”扔到半空,而是用巧劲把麦粒散扬成扇形,在空中布展成一条薄薄的美丽弧线,让风参与进来吹拂挑拣。随着一锨锨扬起,地面逐渐隆起圆形麦堆,前后两侧是小量泥沙和糠草。扫糠者不停地从麦堆上向外围顺势掠走带皮的麦粒。扬场人要戴着草帽,一是防晒,二是不让沙、尘、糠、麦掉进头发和衣领里面。扬场后,总会剩下带皮的麦粒,需要用碌碡碾轧,压得差不多后,再次扬场分离,以此类推。到最后一轮,还需要妇女出场,用簸箕手工筛选出已所剩不多的带糠麦粒。

后来,队里买来金属制手摇式扬场机,速度和效率大大提高。其优点是实用性强,可以说,适于各种粮食的扬场分离作业。

1975年前后,出现了机动扬场机,由柴油机或电动机驱动。其好处是不需借助自然风,有风无风照扬不误。

关于麦收的现代抒情散文:麦收记忆

“麦浪滚滚闪金光,男女老少收割忙,丰收的喜讯到处传,社员心里喜洋洋啊喜洋洋……”每当我听到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时,眼前总是浮现一望无际的麦田,金色的麦浪此起彼伏,收割的情景非常壮观,令人心潮澎湃。

我家位于练江河畔,每年5月下旬,就到了即将收获小麦的季节。每当我置身麦田,拂面的风好像是蒸熏过的,似乎空气中隐约漂浮着麦香的味道。我不由得抽了抽鼻子,笑容可掬的母亲说:“你准是闻到了谁家刚掀开锅盖,蒸出了一锅白馍了吧!”这时,我会站在村西头的槐树下,举目远眺骄阳朗照的大片麦田。只见地平线上风生水起,空气像亮晶晶的水波一样,静静地流动,劳作的人们,神仙般地在风中款款游走,有一种空气的曼妙之美。母亲站在我身后,告诉我那就是土地的风水。

“麦季定收成,一季保全年。” 麦收,对于农民来说尤为重要。小时候,看《地道战》、《地雷战》、《粮食》等电影时,都有这样的场面:遍地麦子熟了,鬼子就从据点炮楼里出来抢粮食。乡亲们从抢种到抢收,到手的麦粒儿都不是轻易得来的,不仅要与不劳而获的日本鬼子夺,还要与不等人的时辰、天气抢。夏收紧连着夏种,即使是和平年代,一旦到了收割时,也如同遭遇了一场突击战。要在晴好的天气里,在阴雨的间隙里,确保夏季的收成。届时,庄户人家会走进金灿灿的麦田里,掐一穗麦子在手掌中搓弄一番,喷一口气吹去散碎的麦壳儿,将掌心剩下的麦粒儿丢进嘴里,一边咀嚼着一边说:“该开镰啦!”

于是,吃过晚饭,就开始蹲在各家门口,庭院里蘸着月光磨镰刀了,那节奏明快的磨镰声就像一道道战前动员令,在乡村寂静的夜晚传播得很远很远,一把又一把被磨亮的银镰就像一弯弯新月,挂在每家庭院的墙壁上。翌日,天色未亮,麦田里早已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收割景象。男女老少齐动员,年轻力壮的男女在前头挥舞着镰刀,刷、刷、刷,一垄一垄的麦子应声倒下;年迈的老者把割倒的麦子打成铺子,准备装车运到村头的打麦场。那时的孩子们是要放麦忙假的,有的帮大人们送水送饭,有的在车辆装运之后拾麦穗。我上初中之后,每年都干起了踩车的活儿。上了高中后,个子长成了,就与男劳力一样割麦、打场。我清楚地记得,在那溽热难耐的天气里,还必须穿上长衣长裤,即使这样也不能防御麦芒的锋利,麦芒依旧会穿透衣裤,将手掌、胳膊、大腿刺得伤痕累累,又痛又痒,浑身黑油油的……当时的体会是:白馍好吃,割麦辛苦。尽管家里才几亩地,可我最怕的是割麦。每当割两个小时后,腰疼难忍,只好在地上围。记得有一次,我为不割麦,骑着自行车到处找收割机(实际上是手扶拖拉机带的剪割台) 。当我把收割机领到我家的地头时,母亲和爱人已经把麦子割完了。后来,这件事经常被爱人提起。

当然,现在与过去大不相同了。每当豫南金色麦浪翻滚的时节,中国第一镰就从我们驻马店开始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排着雁阵般的大型收割机,由此向北开始收割,徐徐迁徙,大片的麦田依次被收割得干干净净,不仅节省了大量时间,而且少了许多繁重和辛劳!我记忆中的打麦场、滚动的石磙、翻麦秸的木杈、扬场的木锨,以及面包般的麦秸垛等,都已成为渐远渐逝的风景和封存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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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越狱的巴西龟散文

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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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刺目的闪电凌厉地滑过天际,那片天空就像是被劈开了一道口子的海漏子,暴雨伴着“轰轰”的雷鸣,铺天盖地狂泄而下。

在狂风暴雨的肆虐下,未封闭的阳台完全失去了庇护,忘情地裸露在飞流而下的天河水中痛痛快快地沐浴着。次日清晨,阳台上面就会到处都是,积水,落叶,和沙尘,这一切都表明,暴风雨昨夜曾经在这里,狂欢过……

睡到半夜的时候,我迷迷糊糊地听到,阳台上那只巴西龟正在如瀑的夜雨中,不停地来回跑动,我熟悉它那“咯咚”,“咯咚”龟壳撞击墙砖的那种独特的声音。这样风雨交加的夜晚,肯定也是属于它的狂欢夜吧!

早上起来,一切如我所料,一地狼藉。

我无奈地提起拖把,打算清理地上的积水,落眼处却发现那盆翠叶如盖的吊兰,竟已被踩得稀烂,被划拉下的碎叶落了一地,惨不忍睹。我心下茫然,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它遭受了这样的灭顶之灾?

捡起那一片片落叶,发现上面都是被利爪划过的痕迹,看着紧挨着那盆吊兰的那道栏杆空档,一种不祥的预感从心底蓦然升起。

我连忙跑到巴西龟住的那个盆子里一看,没有,洗衣机背后,没有,花盆的缝隙间,没有,翻遍阳台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

没想到这只我整整养了五年的巴西龟,居然千辛万苦地爬上那盆吊兰,费尽心机从栏杆的缝隙中钻出去,冒险从二楼的墙头跳了下去离家出走了,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信念,让它拥有这样大的勇气,从这么高的楼上往下跳。或者说,它,是在按计划实施一场蓄谋已久的越狱行动。不知道它在走之前是不是对这里,这个它住了多年的家是否浮闪过一丝丝的不舍和留恋。

我一度认为这是一只世界上最幸福的巴西龟,我精心照料它,看着它一点点长大,为它搭配营养餐,花了很久的时间去熟悉它的生活习性,特地为了它去买牛肉和小鱼小虾。我经常嘲笑自己还不如一只乌龟,顿顿有鱼有肉,这样的伙食对我来说都显得过于奢侈了。

我带它回家的时候,它还不如一个鸡蛋大。是我妹夫到池塘里钓鱼的时候捡到了它,它被扔在一个装满小鱼小虾的水桶里,四条腿努力地划着浮在水面上,仰着头,看上去又脆弱,又可怜。

我问妹夫这是什么品种的乌龟?妹夫吱唔了半天说:“可能是土鳖吧。”

野生的土龟土鳖都已经很稀有了,所以我断然决定收养它。为了感谢妹夫的“忍痛割爱”,我特意买了几只小仓鼠送给我那外甥女,以表示补偿。

养到第二年,小乌龟大了整整一圈,龟壳上的裂纹纵横分明,脖子上那一道道红色,灰色的条纹鲜艳夺目,一如喀斯特地貌的岩层,美丽中带着那种世纪轮回岁月沉淀的沧桑。

不过,小乌龟那美丽的外表却引起了我的怀疑,经过我到花鸟市场的认真考证,确定它是一只巴西龟,几元钱一只到处都是,而不是那种稀有的本土乌龟。看来我又幸运地遇到了一场愚人节的玩笑。

但是,它早已经是我家庭中的一份子了,我对它的疼爱,不会因为它身份的变化而减少分毫。

记得有一回,女儿从乡下的外婆家带回来一瓶小蝌蚪,小蝌蚪摇着小尾巴在玻璃瓶子里上上下下不停地游动着绵绵软软的,特别招人喜爱。两个女儿四只小手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瓶子,欣喜得脸蛋都是红扑扑的了。

女儿用她那稚嫩的声音对我说:“妈妈,我想让小蝌蚪变成小青蛙。”

我说:“好啊,那我们把就它们养起来,到时候我们家的阳台上到处都是小青蛙在跳啊,跳啊……”

女儿开心地“咯,咯”笑了起来,像两朵在温暖的春风里摇摆的小花。

我在想,在我的阳台上,在我那花盆里的绿叶上,停着一只小青蛙,那画面是不是很美?

我把它们和小乌龟养在一个盆子里,心想这样小乌龟就不会寂寞了,它们可以一起快快乐乐的长大。

没等我进厨房洗完菜,女儿就在阳台上“哇哇”地哭了起来,我跑过去的时候,小乌龟正把最后两只小蝌蚪吞了下去,像是在吃开胃的小点心。

顿时,我为自己做事欠考虑感到十分内疚,毕竟让两个六七岁的孩子眼睁睁地看着一场残酷的杀戮,过于残忍了。在孩子的世界里所有的一切总是那样纯净而美好的,看到这样的场景,我无法想像她们会受到怎样的心理冲击。猝不及防地就给她们上了这样一堂真实的生物自然课,我该怎么跟孩子解释这是自然生存的规律呢?

巴西龟是天生的掠食者,而且身手敏捷,虽然它杂食,但的确是食物链顶端不折不扣的肉食性动物。不管它展现在你眼前有多么温顺可爱,这都是不争的事实。

道路上到处都是被大水席卷过后的沙石流泄的痕迹,蓄谋隐忍了很久的巴西龟正是趁着那场大水顺流而去的,跟着流水它就可以顺利地找到属于它的那片原野水泽了。它在等这场大雨一定等了很久了吧!不得不惊叹它是那极具智慧的精灵。

而我,这个以爱与善良的名义,为它精心打造牢笼的人,是应该惋惜,还是应该忏悔?如果我遇到它的时候,就把它放归到大自然,让它回到属于它的那片天地,它就不必在这个,在我看来是最好,而对于它来说却是铜墙铁壁的监狱的地方关了这么多年。如果那样它一定会非常感激我,而现在我却找不出它应该感激我的理由了。幸好它成功地逃脱了,不然,我永远不知道我的错在哪里?

是应该好好反省了,爱不是你能給的就是别人想要的,该要的,能要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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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如果,我放弃散文

全文共 2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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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个梦,我曾亲手编织的梦。在这刻,被我亲手摧毁,谁会心疼,谁会惋惜,又有谁会懂?

执着,执着了二十多年的梦,不曾想过会放弃。一个清澈透明的玻璃球,不慎从高处落下,碎成好多块泪珠。阳光照射下,凝结了你的泪水,你的欢笑,你的委屈,你的生气。好多种颜色,丰富的表情,才是真正的你。自然、天真,不顾一切地勇往直前。

将碎片,一片一片地拾起。我如何舍得,把他们抛弃,把他们遗忘。从早已根深蒂固的内心拔除?颤抖的双手,抚过曾经渴望触碰的,黑白相间的琴键。旋律倾泻而出,流淌着冰冷的血液,十指连心的痛,痛彻心扉。心跳,似乎在此刻停止,等着判决的降临。这是我,强迫自己,违背自己的心意。没有肯定,没有支持,只有一阵虚无的掌声,荒凉的可悲。我怎敢去相信,所谓的辉煌是飘渺的?

我曾经以为自己站在最高的舞台上,不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也是众人期待的新星。才女,是扣在我头上的帽子,是一般人看见我文字流露的第一表现。我会因此窃喜一阵,然后久久不能忘记,而我随着众人期待的目光,朝着更高的目标前进。一直坚信,我会看到更明亮的星星。但是,这是暂时的,我永远不知道在我的面前还有多少阻挡,还有多少利剑,还有多少磕绊,还有多少对手,他们就像来不及躲避的撞击,随时都可能让我放弃。

我也曾以为音乐,会是我最后的归属。我不求站在舞台上炫耀,不求能够在知名的舞台唱响,我只想让别人肯定,看到我的目光,读懂我的心。音乐,是我灵魂的一部分。我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唱歌,我想让更多人听到我的声音,被我吸引。一度我也被别人当做崇拜的对象,优美婉转的声线是我的骄傲。我也站在过小小的舞台上,我能在别人的眼球里看见自己。别人会夸我多才多艺,我只是笑笑,心里却似蜜糖。可是后来,我才发现,自己仍在起点,所谓的天籁,根本就很遥远。我被人批评,唱歌不带感情,甚至说你根本不叫唱歌。

逃离,这是我唯一的念想。逃离这个梦境,逃离有我的人群,逃离不真实的一切。躲避现实的残酷,任其吞噬恐惧,任其贬低。哪怕再多的嘲笑讥讽,也抵过一次狂风暴雨的侵略。因为,这时的我已没有什么留恋,没有激情澎湃,没有支持的信念。

如果,我放弃。黑夜是否会因此平静,不再有任何牵挂,不再有任何关于我的喧嚣?平静如水的夜晚,能够安然入睡,没有苦恼,没有梦靥,只有苍白的生活。我的笔,不会再在纸上倾诉心灵的归宿,埋怨生活的态度,情感的颠簸。只是屈服了接受,全然接受,无所谓地看透,也不会有什么分析,又有什么可以向自己交代呢?

从前,现在,一如既往地坚持。坚持用自己的笔去证明,证明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心思细腻,是我最大的优点。我常把感情当做一个个片段连起来的电影,尽管只有短短的几秒,甚至是几分钟,可我却把它描绘得很美,仿佛感同身受般。可我知道,这不是写作的全部。我自豪,因为我有一双眼睛,长在心灵上的眼睛,它可以看到别人所忽视的地方,感受别人所发现不了的哲理。虽然如此,我还是在一个框架里徘徊,迟迟没有突破。一次次的失败,让我疲惫。我放弃过,又再拾起。

如今,我又站在了十字路口,一做决定,便坚定不移。

不知何时,指向标多了分支,我又面临了另一个重要的决定。

音符,是我从出生到现在,形影不离的朋友。曾一度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是音乐给生活增添了更多五彩缤纷的颜色,不再是单调的灰白。让我知道,我不再是孤零零一个人,有它的陪伴,我才更坦然地面对。伤心了,有它陪我一起流泪;高兴了,有它陪我一起分享;沮丧了,有它给我无数的鼓励。可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我永远都唱不出它最原始、最淳朴的模样。它很美,真的美得让每个人都情不自禁地爱上它,我也被它深深地吸引。我好没用,总在难过时才把它想起,才把它歌颂。

我可以领略自然的风光,感受自然的气息,却无法描绘它的素颜。我一直漫不经心地对待,哪怕它的痛,我都不曾认真地理解。我以为,我是最了解它的人,可现在我才知道,我原来一直都不懂它。

如果,我放弃。白天的花朵,是否依旧如桃花搬灿烂?它不似生命的轨迹,慢慢凋落、飘零,带着花香渗进泥土。韵味,不会在我的指缝中清澈,它会埋藏得更久,持续得更久。春夏秋冬,喜怒哀乐,可以全然地不管不顾。它以它的姿态,站在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恣意张扬。

如果,我放弃?

不,我不敢再去想象,如果,我真的放弃。

厚重的书本,灰尘会在上面堆积好几层,我还会再去望它一眼吗?还会像以前一样,爱不释手,捧在怀里,津津有味地看着故事吗?还会和朋友如痴如醉地谈天说地,聊天南地北吗?一切都变得腐朽,变得虚无,变得更加空洞。所谓的知识短浅,就如自己以后所见吧。我想,我就再没有脸面,去面对曾经对我崇拜敬仰的人,对我一直抱有期待和幻想的人,他们会怎么看待我呢?我想,他们会恨我的吧,然后狠狠地骂我。

是啊,我怎么就这么放弃呢?

没有音乐的世界,到处都是荒凉凄清一片。如果,我排斥它的存在,那么它将永不在我的世界出现,它也会脱离我的身体和灵魂。那么,我又会在哪里?我的心,又该在哪里安放?我的世界,会不会就此塌陷?面对着不再完整的自己,谁又会懂得欣赏?那些曾经因为我的歌声而感动过、喜悦过的人,他们会怎么想?我想,他们会说我,然后是一阵阵遗憾的叹息。

是啊,我怎么就这么放弃呢?

没有文字,生活的抒发感慨,又该怎么继续?没有音乐,生活的乐趣心情,又该怎么演绎?我不应该残忍地抹杀掉它们存在的意义,它们曾是我密不可分的伙伴,它们是我脉搏里流动的激情的血液,它们更是我生命旅途的灵魂伴侣。如此的这般,我,还要放弃吗?

是的,我不应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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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相逢一醉是前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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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她最终还是遇见了。

腊月,他们在小城共同登上了回老家的汽车,他们要去的是同一个方向。他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上看着她上了车,车上只剩了一个位置,就在他的旁边。她也看见了他,笑了笑,向他走来。他突然反常的坐到了那个原本属于她的位置上,而把自己原本喜欢的位置空给了她。她怔了怔,说了声谢谢,然后坐好。他还是了解她,他知道她晕车,很厉害的那种。

车启动了。她取出了耳机戴上,后背紧紧靠在椅背上,闭眼听歌。他透过她面前的一片空间看着车外的不断变换的风景。她也还是了解他,知道他喜欢看车窗外的风景。

下车了,他想替她付钱,她出手拦下了。她这个不经意的动作使他看见了她手上的手表,没错,是他送给她的,只是不知为何,时间没有走。他看见了那个时间——五点二十分。

突然,他的电话响了。她听见了,正在付钱的手抖了抖。因为,他的铃声依然是她最喜欢的那首歌——《如果爱下去》。

这只是一个故事,没有开头,没有结尾。

虚幻大千两茫茫,一邂逅,终难忘。相逢主人留一笑,既相识,又何妨。就这样,从此山水不相逢。生生的两端,我们由此站成了彼岸,遥遥相望。

相见得恨晚,相爱的太慢,进退让我两难。缘过了缘分,缘过了聚散,是否回头就能够上岸。有缘相遇,无缘相聚。有幸相知,无幸相守。天涯海角,但愿相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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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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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失利后的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无意间看到了一群金灿灿的“向日葵”,它们正在享受着那温柔的阳光的散射,看起来就像无忧无虑的小孩。

骤然,一阵暴雨来临,我连忙躲进别人的店铺里,不过还是被雨淋了一身湿。我苦笑,那些向日葵应该像我一样被淋湿了吧,不,应该还被雨水打得弯腰了吧。可当我回头看时,就被眼前这一幕给震惊住了。那是一群向日葵正与狂风暴雨作斗争,它们被狂风吹的腰都弯了,被雨压得都快贴到地面了,可是他们仍然很坚强的挺直起腰来,然而又被折磨得弯弯曲曲,可是它们仍在坚持……

直到暴雨过境后,太阳从云层中跃出来,照射着大地。此时,向日葵已被摧残的不像样,已经弯下它那纤细的腰,不能挺直起来。但是它们似乎很坚强,瞧,它们还活着。它们又沐浴在阳光中,继续享受温暖的日光。那脸上似是充满了笑意,自信,好像在说:风雨风雨不怕,意志顽强最重要,战胜风雨,不难不难!看到这,我心里不由得难过起来,连向日葵都勇于面对并克服困难了,我这个高级的动物居然就被一次“考试失利”打败!真是自愧不如啊。

从此,我便把向日葵记在心里,种在心里,把它那顽强,不服输的精神种在心中,发芽长大。我相信,日后有向日葵的陪伴,生活将是一片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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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心有盏灯,向阳而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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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梭在灯火阑珊的城市,步履越发匆忙,手里拿的东西越来越来高档,心里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阳光与金秋邂逅在落叶飘飞的林间小道,仰天静看,岁月留给我的回忆,抚平了那颗漂泊的心,疏解了浮华如梦的烦忧。

七八年前,那时家乡刚通电不久,乡里人大多用上电池的电筒,我家也不例外。鲜花盛开的五月,溪水逐渐萎缩,稻田连着的几家在夜里轮着去放水。我在院子里看着大山脚下乡亲们用电筒四处乱射而移动的光,宛如夜空中眨眼的星星,照亮了农民的心中那片天空;又像飞舞的萤火虫,用生命的辉煌在闪动着。

酷热未退的七月,森林的一些动物嗅到了地里玉米的香味,在深夜悄悄来偷吃,一年辛苦的成果就被它们盗了大半,每当父母看着这些被糟蹋的玉米,眼里满是心疼。后来大家想了个主意,晚饭过后,人们就带一个铁盆到玉米地里去监督,我和父亲也去过几次。夜静像一个熟睡的孩子,偶尔听一点细微的声音,我如同受惊的小鸟用飞一般的速度躲到父亲身后,惹得父亲一阵大笑。父亲打开电筒,这光亮成了黑暗中唯一的光亮,显得那么孤独和弱小,稍不注意就被无边无尽的黑夜吞噬。

待了一会儿,我睡意来袭,父亲弄来杂草在地上铺开,然后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铺在草上,我安稳地睡着了。睡醒时,四周一片漆黑,也不见父亲踪影,我的恐惧油然而生,我大声地哭了起来,希望走远的父亲听到我的哭声赶快回来。这方法果然奏效了,父亲拿着电筒跑回来了,那道微光才让我安心下来。我问他干什么去了,他说他听到了动静,沿着声音追过去探个究竟,几只野猪正肆无忌惮地吃着玉米,他拿着一根粗棒子将它们追得狼狈不堪。那些野猪大概是被吓到了,直到玉米成熟都没敢再来。从那晚以后,怕黑的细胞仿佛病毒一样在我身上蔓延,直到我也没能战胜它。

乡里的马路要经过我家房屋前,只要有人夜里走过,我家的狗就闹起来,我就会拉开院里那盏路灯,给夜行的人一束光,照亮他们前行的路,温暖他们孤寂的心。

在一个下雨的晚上,我外出没有带伞,小雨落在脸上麻酥酥的,携带着深秋的一丝冰冷,路边的灯也不怎么明亮,对着灯光看雨纷纷似一场飞花,点点滴滴落在了我的心上。下了一场小雨,却淋湿了整个青春。孤单地走在一条长长的街道,连日夜相伴的影子都被雨淹没了,秋风吹过,我拉紧衣角,双手抱前,前方的路望不到尽头,我失意了。头顶的几盏不亮的灯,像是被电触了一样,一下子亮了,照进了我紧闭的窗户,我打开心底的灯歌唱着潇洒地朝着梦想的方向走去。雨中没伞的孩子应该学会独自抵挡寒风暴雨,然后甩给生活一个优雅的背影。

心若有忆,你的意念不会迷失,心若盛开,你的青春不会迷茫;心若有光,你的梦想不会迷路。在追寻的小路上在踽踽独行,在心里保留一点往年的回忆,无人陪伴时,翻出来晒晒太阳。在黑暗中,我们更需要在心灵安装一盏明灯,向阳而生,暖着雨中彷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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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只要还有一口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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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岁的时候,学校劳动的间隙,与小伙伴们在琅江边掏一个仅能钻进一人的沙质洞子,大家轮番地钻进去退出来,玩得不亦乐乎。又到我钻进去的时候,沙洞却坍塌了。近一米高的泥沙,将我弱小的身躯压得就要窒息了。在这危急关头,我心里却平静下来,心想:一定会有人救我出去的。在我的气息快要闷绝时,一位老师将我救了出来。

稍大一点,为了减轻母亲里里外外的繁重负担,我尽着最大的能耐,挑着达到自己极限的担子。感觉到气绝的时候,就自我鼓励,坚持一下,很快就干完了。就这样,十六、七岁的我,练就了能挑二百多斤的重担。一米多深的香芋地沟,满地沟水浸泡后的蕃薯藤叶,挑起畚箕时的那种重量,少说也接近三百斤。这个重量是我身体重量的三倍,可我硬是咬着牙,成功地挑起了这一重担。

有几次,用自行车搭载一位比我重三十多斤的同伴,上坡时也尽量不下车地尽着自己的脚力奋力苦蹬,一天时间能行走一百四十多公里。虽然辛苦异常,但辛苦过后的那种对极限挑战成功的自豪,却是令自己值得终生回味,而且还是回味无穷。

读高中时,一下子心血来潮,与伙伴们到几十公里远的罗坑水库边的大山里去打柴。几个人都是第一次跑这么远的路打柴,并不知道与在村子附近打柴有什么不同。山上的云雾缭绕,让我们平日只见着远山云雾的眼眸里,有了更深切的更贴近的新感受。苍绿的山岭,粼粼的水库,还有山上的各种动植物的声音,将我们少年的好玩天性,激发得淋漓尽致。我们半玩耍地在山上消磨着时光,直至到了黄昏时,肚子的“咕咕”叫声,才让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早上的三两碗稀粥,早就消化干净了。于是,大家忍着饥饿难耐的肚子,提着精神挑担下山。为了多贮存一点身体能量将担子挑下山去,大家都不想说话。在这个时候,我却能够强提精神,放开喉咙,唱着当时的流行歌曲,引得同伴们奚落不停,说我是真正的“无米乐”。

走进社会,常常不分日夜地工作,也无法磨灭我对人生未来向往的激动。一人干几个人的工作,也照样是精力充沛。自己整天不停地鼓励着:“多干点,伤不了身体的!”有时,确实是太累了,也不想停下来歇歇,总想着多干点再多干点。耐力的一天天积累,就是负重致远的一尺尺延长,更是将自我的意志磨砺得愈发坚强。

身体致残后,面对着一次次的不公,我也有过气馁,但想想人生的未来,我仍然是拖着残躯,照样露出笑脸,迎接着每一天的如期到来。人生,不仅仅是为自己而过,也还要负上家人、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责任。直至不少地方曝露了官场窝案,我才知道:一个人,并不是拼命地多干,就有提升的空间。相反,走歪门邪道才是出人头地的真谛。可是,我却不想去趟那些表面浮华的钱权交易浑水,只依照自己内心的真理正道而处世立命,完全融不进也不愿融进那权钱交易的圈子。虽然没有让世人尊敬的浮华身份,但自己仍然认为亘古未变的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上,自己的人格并不比一些掌握着实权或者拥有雄厚经济的人差出一截。因为,正直,才是人间的正气罡风。而通过歪门邪道达到某一高度的人,可以说是虽生却死,只不过是人世间的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作为人,要走自己的路,这是大家所共识的认知。可是,自己的路,要走出什么的标准,或者说应走一条怎样的道路,却是困惑着许许多多的人。在人生路上,走了歪路的人,古往今来,也不是少数。而我所要走的路,就是以先贤们为模范,用不断提高自我精神修养的国学精粹作为修正自身的食粮,远离邪恶而严格律己,按照古代先贤的正直修为,百折不挠地走自己的人生道路。正因为这样的信念,我无论处在怎样的境况下,都不迷失自我,更不会屈服于邪恶而同流合污,沦为邪恶的走狗奔卒。

病魔折磨得要生不得、要死不能时,我依然如故坚持着做人的原则,决不能丧失人格去求得暂时的痛苦解脱。就这样一次次地挣扎过来,一次地面对现实,仍然保持着自己独特的人格独立,仍然是“不识时务”的世俗另类。可是,对照先贤,我问心无愧,可以神态宴然地与先贤在诗词歌赋中灵犀相通,没有一丁半点的矫揉造作的扭捏作态。就这样一走就走了几十个春秋,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也仍然还是一如既往,义无反顾。

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是自身修养的不断进取。

走吧!沿着古往今来的正道,毅然决然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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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她曾教过我经典散文

全文共 2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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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戏剧导师季曼瑰教授而作

秋深了。

后山的蛩吟在雨中渲染开来,台北在一片灯雾里,她已经不在这个城市里了。

记忆似乎也是从雨夜开始的,那时她办了一个编剧班,我去听课;那时候是冬天,冰冷的雨整天落着,同学们渐渐都不来了,喧哗着雨声和车声的罗斯福路经常显得异样的凄凉,我忽然发现我不能逃课了,我不能使她一个人丢给空空的教室。我必须按时去上课。

我常记得她提着百宝杂陈的皮包,吃力地爬上三楼,坐下来常是一阵咳嗽,冷天对她的气管非常不好,她咳嗽得很吃力,常常憋得透不过气,可是在下一阵咳嗽出现之前,她还是争取时间多讲几句书。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她的时候总是想起她提着皮包,佝着背踽踽行来的样子--仿佛己走了几千年,从老式的师道里走出来,从湮远的古剧场里走出来,又仿佛已走几万里地,并且涉过最荒凉的大漠,去教一个最懵懂的学生。

也许是巧合,有一次我问文化学院戏剧系的学生对她有什么印象,他们也说常记得站在楼上教室里,看她缓缓地提着皮包走上山径的样子。她生平不喜欢照相,但她在我们心中的形象是鲜活的。

那一年她为了纪念父母,设了一个"李圣质先生夫人剧本奖",她把首奖颁给了我的第一个剧本《画》,她又勉励我们务必演出。在认识她以前,我从来不相信自己会投入舞台剧的工作--我不相信我会那么傻,可是,毕竟我也傻了,一个人只有在被另一个傻瓜的精神震撼之后,才能可能成为新起的傻瓜。

常有人问我为什么写舞台剧,我也许有很多理由,但最初的理由是"我遇见了一个老师"。我不是一个有计划的人,我唯一做事的理由是:"如果我喜欢那个人,我就跟他一起做"。在教书之余,在家务和孩子之余,在许多繁杂的事务之余,每年要完成一部戏是一件压得死人的工作,可是我仍然做了,我不能让她失望。

在《画》之后,我们推出了《无比的爱》、《第五墙》、《武陵人》、《自烹》(仅在香港演出)、《和氏壁》和今年即将上演的《第三者》,合作的人如导演黄以功,舞台设计聂光炎,也都是她的学生。

我还记得,去年八月,我写完《和氏壁》,半夜里叫了一部车到新店去叩她的门,当时我来不及誊录,就把原稿给呈她看。第二天一清早她的电话就来了,她鼓励我,称我,又嘱咐我好好筹演,听到她的电话,我感动不已,她一定是漏夜不眠赶着看的。现在回想起来不免内疚,是她太温厚的爱把我宠坏了吧,为什么我兴冲冲地去半夜叩门的时候就不曾想想她的年龄和她的身体呢?她那时候已经在病着吧?还是她活得太乐观太积极,使我们都忘了她的年龄和身体呢?

我曾应幼狮文艺之邀为她写一篇生平介绍和年表,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仔细观察她的生活,她吃得很少,(家里倒是常有点心),穿得也马虎,住宅和家具也只取简单实用,连计程车都不太坐。我记得我把写好的稿子给她看过,她只说:"写得太好了--我哪里有这么好?"接着她又说:"看了你的文章别人会误会我很孤单,其实我最爱热闹,亲戚朋友大家都来了我才喜欢呢!"

那是真的,她的独身生活过得平静、热闹而又温暖,她喜欢一切愉悦的东西,她像孩子。很少看见独身的女人那样爱小孩的,当然小孩也爱她,她只陪小孩玩,送他们巧克力,她跟小孩在一起的时候只是小孩,不是学者,不是教授,不是委员。

有一夜,我在病房外碰见她所教过的两个女学生,说是女学生,其实已是孩子读大学的华发妈妈了,那还是她在大学毕业和进入研究所之间的一年,在广东培道中学所教的学生,算来已接近半世纪了。(李老师早年尝用英文写过一个剧本《半世纪》,内容系写一传教干终身奉献的故事,其实现在看看,她自己也是一个奉献了半世纪的传教士)我们一起坐在廊上聊天的时候,那太太掏出她儿子从台中写来的信,信上记挂着李老师,那大男孩说:"除了爸妈,我最想念的就是她了。"--她就是这样一个被别人怀念,被别人爱的人。

作为她的学生,有时不免想知道她的爱情,对于一个爱美、爱生命的人而言,很难想象她从来没有恋爱过,当然,谁也不好意思直截地问她,我因写年表之便稍微探索了一下,我问她:"你平生有没有什么人影响你最多的?"

"有,我的父亲,他那样为真理不退不让的态度给了我极大的影响,我的笔名雨初(李老先生的名字是李兆霖,字雨初,圣质则是家谱上的排名)就是为了纪念他"。除了长辈,我也指平辈,平辈之中有没有朋友是你所佩服而给了你终生的影响的。"她思索了一下说:"有的,我有一个男同学,功课很好,不认识他以前我只喜欢玩,不大看得起用功的人,写作也只觉得单凭才气就可以,可是他劝导我,使我明白好好用功的重要,光凭才气是不行的--我至今还在用功,可以说是受他的影响。"

作为一个女孩子、我很难相信一个女孩既折服于一个男孩而不爱他的,但我不知道那个书念得极好的男孩现今在哪里,他们有没有相爱过?我甚至不也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们之间也许什么都没有开始,什么都没有发生--当然,我倒是宁可相信有一段美丽的故事被岁月遗落了。

据她在培道教过的两个女学生说:"倒也不是特别抱什么独身主义,只是没有碰到一个跟她一样好的人。"我觉得那说法是可信的,要找一个跟她一样有学养、有气度、有原则、有热度的人,质之今世,是太困难了。多半的人总是有学问的人不肯办事,肯办事的没有学问,李老师的孤单何止在婚姻一端,她在提倡剧运的事上也是孤单的啊!

有一次,一位在香港导演舞台剧的江伟先生到台湾来拜见她,我带他去看她,她很高兴,送了他一套签名著名。江先生第二次来台的时候,她还请他吃了一顿饭。也许因为自己是台山人,跟华侨社会比较熟,所以只要听说海外演戏,她就非常快乐、非常兴奋,她有一件超凡的本领,就是在最无可图为的时候,仍然兴致勃勃的,仍然相信明天。

我还记得那一次吃饭,她问我要上哪一家,我因为知道她一向俭省,(她因为俭省惯了,倒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在俭省了,所以你从来不会觉得她是一个在吃苦的人)所以建议她去云南人和园吃"过桥面",她难得胃口极好,一再鼓励我们再叫些东西,她说了一句很慈爱的话:"放心叫吧,你们再吃,也不会把我吃穷,不吃,也不会让我富起来。"而今,时方一年,话犹在耳,老师却永远不再吃一口人间的烟火了,宴席一散,就一直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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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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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漫步在中,走在回家的路上。目光随意地落在街上的某一个角落。

无意间,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原来都投向了那一颗颗小小的雨滴上。仔细欣赏,才觉得雨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美丽。

雨滴落在水洼里,击起点点水花,向四周溅开,并发出清脆而微小的声音。雨滴落在叶片上,形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叶片上调皮地滚来滚去,好似一个贪玩的小孩子。雨滴落在土壤里,马上渗入土壤,并与泥土一起工作——帮助树木成长。伸出手,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顿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感觉特别舒服。雨滴仿佛也落在了我的心里,使我那颗原本暴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那颗原本枯竭的心慢慢变得滋润起来。

雨似乎也是善解人意的。它知道人们需要它,它便降落在了人们面前。而当它知道人们不需要它时,它会呼唤太阳来代替它。有时它临走时还不忘给人们一点以外惊喜——在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会为被它在窗前无人照管的花儿浇水;会为被太阳烤得火热的鱼儿带来一丝清爽,也会为在路边满身沾满灰尘的大树下洗个澡,它还会为……总是忙得不亦乐乎。

从天空降落在地面,也就那么几十秒的瞬间,或许雨的生命短暂了一点儿,但它都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对谁倾诉过它的痛哭与难过。有时当它留恋人间时,它便会与小河汇合,和鱼儿嬉戏。

每当一朵云的产生,也就意味着雨的产生,而雨注定要降落的,它别无选择,于是它只能默默地感受上帝给它的安排。即使是这样,它也乐意地工作着,认真完成上帝给它的使命。

不知不觉间,我已到了家门口。回头看看雨,愈发觉得雨是那么地可爱,那么迷人。

无意间,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原来都投向了那一颗颗小小的雨滴上。仔细欣赏,才觉得雨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美丽。

雨滴落在水洼里,击起点点水花,向四周溅开,并发出清脆而微小的声音。雨滴落在叶片上,形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叶片上调皮地滚来滚去,好似一个贪玩的小孩子。雨滴落在土壤里,马上渗入土壤,并与泥土一起工作——帮助树木成长。伸出手,雨滴落在我的手心里,顿时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传遍了我的全身,感觉特别舒服。雨滴仿佛也落在了我的心里,使我那颗原本暴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那颗原本枯竭的心慢慢变得滋润起来。

雨似乎也是善解人意的。它知道人们需要它,它便降落在了人们面前。而当它知道人们不需要它时,它会呼唤太阳来代替它。有时它临走时还不忘给人们一点以外惊喜——在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会为被它在窗前无人照管的花儿浇水;会为被太阳烤得火热的鱼儿带来一丝清爽,也会为在路边满身沾满灰尘的大树下洗个澡,它还会为……总是忙得不亦乐乎。

从天空降落在地面,也就那么几十秒的瞬间,或许雨的生命短暂了一点儿,但它都从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对谁倾诉过它的痛哭与难过。有时当它留恋人间时,它便会与小河汇合,和鱼儿嬉戏。

每当一朵云的产生,也就意味着雨的产生,而雨注定要降落的,它别无选择,于是它只能默默地感受上帝给它的安排。即使是这样,它也乐意地工作着,认真完成上帝给它的使命。

不知不觉间,我已到了家门口。回头看看雨,愈发觉得雨是那么地可爱,那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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