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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白蔷薇散文(汇集20篇)

朋友是在我们有困难时的援助之手。我们要感恩有朋友存在!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感恩朋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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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做一颗莲子散文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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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做一颗莲子,依偎在荷叶的怀抱里,等待着成熟;

我愿做一颗莲子,欣赏荷花绽放的绚烂,等待着收获;

我愿做一颗莲子,遗世而独立,等待着未来。

在这漫长等待的过程中,我要学会沉淀自己,经得起浮躁和诱惑,守得住寂寞和困苦,只为收获季节来临时的从容和自信,只为坚守住那遥远的未来和希望。

或许在这期间,我会有一丝动摇,有一点动心,有一刹那的后悔,面对荷叶摇曳多姿的独舞,面对荷花生命怒放的绚烂,面对众人对于它们的称誉和赞美,我仍需坚守住自己的内心,耐心地独自等待,静待果实结成,静候希望到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的,这个过程需要我们放下内心的浮华和躁动,学会欣赏,学会包容,更要学会忍耐,这样才能看到希望,收获果实。

“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我愿做一颗心如止水的莲子,远离尘世的喧嚣和浮躁,收获属于自己的希望和未来。

“海到天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我们低调的同时抱着这样一种伟大情怀昂头走属于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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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给偶像的一封信优美散文

全文共 2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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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李小龙先生:

好!

首先想告诉您,现在是2019年了,如果您还在世,现在已临近您的77寿辰了(11月27日)。很遗憾,您早走了44个年头。人间已经今非昔比,见过您面的旧人物越来越少,不过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谁也无法逃脱,您生前也说过“生命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能在天堂的这些年里头与老友重逢,想必也是幸事一件。

“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话用来形容您我觉得很合适,因为在如今这个日益更迭的年代,遗忘早已成为本能,而您掀起的浪潮至今还在世界上沸腾,这很了不起。如果用时下流行词“圈粉”来形容,您圈的不是数量,而是人群——从00后可追溯到70后甚至60后。

无可避免的,您影响了我许多,在这里,容我细细道来。

真正开始了解您之前,我还是一名高中生。那时刚步入青春期,生活苦恼,学业不佳,内心诸多困惑。偶然间闯进了一家小书店,无意翻阅到封面写有《李小龙技击术》的一本书,书很粗糙,一看就知道是盗版。翻了几页,里面有您的个人简介,方知您已离世许久。您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更高的荣誉都是您离世之后获得,这很遗憾。这里且为您提几件身后名:一、您离世的次年,被美国《黑带》杂志评为“世界七大武术名家”之一,1992年再次评为“国际武坛最具影响力八大武术家”之首;二、1998年被《时代》杂志评为“20世纪的英雄与偶像”,1999年评为“有史以来最具影响力的100人”之一;三、2000年,美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小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您是华人第一人。还有许多成就奖,便略过不提了。

还是先讲我吧,莫怪。大概是人欲求不得的总要以另一种形式弥补,当我拾起功夫的一刻,我忽然从学业的压抑中得到了喷发。我用了两顿快餐钱买下这本书,用了几个夜晚囫囵吞枣看完,合上书后,我萌生了许多念头。我对您充满好奇,从您那简洁直接的功夫里,我感受到了一股内在的力量,是一种释放,也是一种表达。经过一番波折,我从网上下载了您身前主演过的四部半电影放到MP4(您没见过的一种视频存储类电子产品),深夜躲在被窝里观看。一看才发现,原来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了,只是当时“不识庐山真面目”。小时候只觉您很厉害,如今却是欲罢不能,那精彩的打斗,那怒放的啸叫,那完美的肌肉,促使我每日凌晨全校第一个起来晨跑、做俯卧撑和仰体向上,后来腿上绑了沙袋,每日跑1500米。很明显的,我长出了六块线条分明的腹肌,拳头硬拿墙当沙包,跳起来可以踢到教室2米高的门窗,歇斯底里地怪叫令同学都说我被您附了身。我彻底的迷恋上了功夫,也彻底的被您所吸引。

愈是了解您,愈是觉得您了不起。您从香港只身揣着100美元便漂洋过海去了美国,在那遥远的路途里,我很好奇您习武的心可否感到害怕?那段海上的日子,十八岁的您看到夜里的明月,是否与香港的一样亮?与您一样,我也有一次远途。我在第一次远离家乡去往北方上学时,心里其实很忐忑,为了掩饰自己的忧虑,若无其事在座位上假寐,靠着耳朵辨周身的动静。很多时候回想起来,我始终都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形单影只的过客。可您倒好,成了过江龙。您凭借双手双脚便在种族歧视严重的美国声称自己是中国人,亦不惧同行的打压接受了挑战并取得胜利,更以广阔的胸襟摒弃门户之见开馆授徒,尔后更是以电影的形式宣扬功夫,打通了功夫片走向世界的大门。单是这些,您都当之无愧为传奇人物。我以你为榜样,梦想自己也能成为一名功夫高手,借此可以在生活上期许些什么。

喜爱一个人,便会喜爱一个人的全部,我觉得这是很有道理的。大学那会我经常在梦里看见您的身影,您身穿着电影《死亡的游戏》里的黄色战衣,手里握着双节棍。您不知道,我是可以清醒地感知到自己的梦境。我怀着激动和欣喜的心情看着您舞动着双节棍,左右手之间变换着动作。这种体验,如果您看过玄幻武侠小说便可理解了,类似于梦境里传功。莫非真是您?可能是我天赋太差,也可能是真的缺少名师系统的教导,最终也只学会一招。您说过:“光是想是不够的,非去做不可”。我深以为然,我在学校附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一家武术馆,好不容易在偏远的别校找到一家培训班,那教练反以为我是来踢馆的,亲自来单挑我。年少轻狂的我偏就应了,尽管我觉得已经把您的移动步伐学的有模有样,打不赢也可以躲,现实很残酷,以我被打倒在地告终。我并不沮丧,挨打也是一种进步嘛。与此同时,我也渐渐了解到您不仅是位武术家,也是一名哲人。

您推崇印度哲学家克里希那穆提的心灵解放之路,您觉得冥想能让人更清晰的认识自己,通向自由之路便是真实地表达自我。您把许多生活闪现的思想碎片记录在笔记里或是随身做了录音,说这是“自我解剖的过程”。后来被您的学生约翰里特整理成《醒思录》发行面世,而它成为我十九岁的生日礼物。《醒思录》是您生活的思想片段,它不是教条式的说教,也不是寓言式的说理,它只是您对生活在那一刻的思想感受。读着这些富有哲理的语句,我感受到的是一位朋友在探讨生活的艺术。就如同您说的:我无法教你什么,只能帮助你探求你自己,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事实正如您所说,生活就是自我解剖的过程,只是每个人所选择的方式不同,您选择了习武和演员,而最根本的目的从未变过,您忠于真诚地表达自我。很幸运,我在追随您的脚步至此止步,这便是我的“自我解剖过程”,您成了我生活的一面镜子,照出我内心的自卑和生活困惑。我明白我选择追随您的方式是错误的,我应有更适合表达自我的方式,当看清这一个事实后我内心恍然渡过了一个“柳暗花明”过程。我依然热爱功夫,在日常里对着空气“日字冲拳”、“格挡”、“侧踢”,兴之所至时候忽的沉下心打上一两式太极拳,这便是纯粹的的热爱。

我选择的表达方式是写作,写散文、诗歌、杂文随笔,更钟情的是小说,尽管没什么成就,但是能让我身心愉悦。我可以把自己天马行空的想法赋予笔端。我认为文字是不朽的载体,几百年几千年后,只要世上人类还没有灭绝,文字还会是人类最坚强的拳脚。我想,如果说您的成就还能再盛名百年,文字的功劳不可埋没。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微小一粒尘埃,不同的是我们有流动的生命和流动的思想,我们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发现自己并渴望真诚地表达。

说了那么多,其实无非是满足于内心的不吐不快。老早便想写封信给您,但想到阴阳两隔,您不一定能收到,再加上内心莫名的忐忑便拖延至今。现在鼓起勇气,也是因为近期才突破内心障碍,便趁此时机给您跨越时空的写信。写这封信的初衷并非只是一名“粉丝”对“偶像”的致敬,更多的是用您“这面镜子”作为观照,打破您在我心目中的“权威”,寻求那个“真我”。

本还想写些人间的事说与您,但想到与我同样的“龙迷”数不胜数,想必每年您都收到过不一样的“信”,便不再叨扰。若您觉得有必要回信,请寄往梦境,我会留意查收。

您的诞辰将至,提前祝您天堂安好,生活快乐,感谢有您!

一个龙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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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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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散文集是余光中自选集,前大半部是游记,后半部是知性散文和小品文。就我而言,我更喜欢余光中的知性散文,以中外各名家的生平事件或一些古今旧事娓娓道来,即诙谐且识性较强,慢慢的读来能在这样的散文里找到与自己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也能在心灵上引起共鸣,借着余光中的博闻和广见,也可以接间的在他的书中认识更多的“新友”。

或许,作者在国外居住的时间较长吧,从这本书中可以了解到余光中的趣味很广,且叙事大多都用在国外各名家的生平事件上和引用他们的名言名句上。这也许是一些文人的通病吧,自以为觉得只要在自己的文里雕刻上些国外的一些大家的名言,文里文外再引用这些国外大家的一些名句装饰于自己的文里,这样就会觉得高人一等,或自视学识博广以资博识深厚吧。当然,我并非眼界浅窄到非要把中外文化分个一清二楚,非要搞个国界文化分明,楚河汉界,中是中,西是西,中国人就得用老子庄子孔子孟子才算是正统,用了西方的文化和前人的思想就是媚外,就是崇洋,就不地道。但是我总觉得如果一本文集里大部分都是引用西方前哲们的思想如何如何,那么,我想此文不旦失去了美感,也失去了自己思想的厚重力量,让人含在觜里如嚼鸡肋,味淡且难以饱腹弃之还又觉不忍,毕竟书都是花自己的血汗钱所购来的。

余中光的游记初见一两篇时会觉得他对景物的比拟很新鲜,很有特点,对天地万物的识见让人有种非常人性的生命存在,在他的笔触下天地万物的悲喜欢歌都是那么情趣盎然,那么风花雪月,万种风情。但大半部分若都是一样的情味,一样的喻拟,读久了也会让人感觉平平仄仄,千篇一律,陈陈相似的味道,再往后读下去也就觉得愈来愈乏味了。

这或许一成为职业写作人,因写而写,因书而书,天天笔耕不辍,文流难免也有断流不续时吧。从文中还发现很多语句读着别扭、拗口,如这一句,我读了几遍还是不顺:“车在势蟠龙蛇黛黑纠缠着皎白的山道上盘旋上升……”不知此处的“势”是错别字还是另有他意?明明是雪天,如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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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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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低吟,细雨纷纷,又是一个异乡的母亲节,想给你一束珍藏许久的康乃馨。

它绽放在一个明媚的季节,情系着一棵牵挂的心,年复一年,一春又一春

那是一个萌生已久的心愿,一束未曾送出的康乃馨,男儿的矫情让我矜持,风霜却已经侵染了你的双鬓。

我从你的骄傲中走来,是你彩绘了我生命的缤纷,你给了我山川,草木和整个世界,寂寞的等待,宁愿泪湿衣襟。

你关爱的眼神,拂去了雨打风吹的疲惫,漫长的守望,是一颗思念的心。

年轻的无知,让我曾忘记回家的路,繁华如梦,却猛然想起遥远的娘亲。

想听你喃喃细语,摇篮边的低吟,想依偎在你的怀抱,和你一起看月亮,数星辰。

想让你那瘦弱的手,轻抚我的心痛,想在这个节日里,为你送上这束久违的康乃馨

虽然你已不能言,我却能读懂你的眼神,虽然, 你已经不能歌,儿子知道你的欣慰,梳理你的白发,丝丝缕缕,依依情深。

这是你的节日,我深爱的母亲,虽然,远方的我无法向你诉说,但是,我知道你能读懂,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灵犀,那就是只有母子,才能心连心。

虽然,你的身躯赢弱不堪,你的话语只能在记忆中追寻,但是,你在我的心灵阡陌间,如青山绿水永恒,和百花一样同春。

你是我的母亲,我心中永远的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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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是一枚叶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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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枚叶,风雨雷电洗礼的叶,而我也是一叶枫,我多想把时光雕刻的纹脉交付与鸿雁的翅膀,让它带上我的红晕去飞翔,带上我的气息去流浪,带上我的梦去天涯,带上我的执着揉进晚霞......题记

风儿温柔了,不再怒吼,不再刺骨,杨柳岸、小溪边、山岗上,一棵棵挺拔的树,枝条葱郁起来,那枯竭的僵硬缓缓柔软开来,伴着淅淅沥沥春雨的滋润,树梢头勃发着生机片片。小草儿睁开了沉睡的眼,慢慢探出了惺忪绒绒的草尖儿,似金龟子和小蚂蚁的触角轻融着大地复苏的暖和人间温情。

在如山般伟岸树干的挺拔里,我沐浴着明媚,稚嫩的萌芽在树枝庇护的梢头悄悄绽放开来,与小溪的灵动嘻戏、随山间清泉的涌动而成长、发育、听鸟儿的婉转而陶醉、‘看山花的烂漫而多情......

在雨露的滋润下,微风的吹拂中,我渐渐出脱成一枚五角的叶,全身焕发着抖擞的油绿、朝气的葱郁、蓬勃壮丽的升腾,心中澎湃着一腔不甘寂寞的梦。我用春光的明媚种下希望,一定要在秋的枝头收获一枚灿烂,要成为人间最美丽的一道风景,一片耀眼的枫叶,一朵天边盛开的霞红。

朗润的天渐渐热辣,炙热的阳光烘烤着大地,蝉啸叫起来,高低起伏的狂躁在我枝桠间上窜下跳,我浑当不知,充耳不闻的在我的精神世界,默数潮涨潮落的月圆月缺。电闪雷鸣,冰雹肆虐,我昂首在兄弟姐妹间,抱成一堵坚不可摧的长城,任凭大自然洗礼身心,我们一起高唱着团结奋进的歌。

偶尔有一两只贪婪的害虫,在我身边匍匐而过,捎带着的口臭虽然令我恶心,但它动摇不了我的信念,一点点伤痛,算得了什么!可悲啊,它到死也没弄明白,就连那么庞大的螳螂,有强健的刀臂都失手在黄雀的利爪下,何况你一条不知轻重可耻而又可悲的虫?!它怎会知道,黄雀有我叶子的庇护,茂密的叶丛就是温暖的家,我们是相互依赖,牵绊着密不可分的,自然界最宝贵的义和情。

次第的花儿争艳起来,娇滴滴的红梅在乍暖还寒的早春凌寒傲枝,迎春花踏着春光悄悄吐露芬芳,杏儿桃儿伴着春兰徜徉明媚,挠首弄姿的仙客来娇俏着春天的妩媚,小灯笼般吊挂的石榴花用火焰似的红召唤着热情的夏;栀子花憨笑在热烈的氛围把馨香暗抛,合欢、百合依偎着端庄秀丽的荷花,各自粉呈着亭亭玉立的热烈和骄傲;凌霄花攀援于绝壁,以盛气凌人的身姿与吹起冲天喇叭的牵牛花一同绽放热情的豪迈……

我,只有我,那枚经过风吹雨打而逐渐丰腴的绿叶,默默的伴着花儿吐蕊,静静的欣赏次第的姹紫嫣红的盛开,心甘情愿的陪伴着花儿享受着日出日落挥发的华彩。

我是一枚叶,我是春夏里千锤百炼开阔的绿叶,我繁茂的叶片甘愿为花儿撑伞遮阴,酷暑里为花儿扇风乘凉,暴风骤雨侵袭,我理所当然的替花儿遮挡风雨;夕阳西下时,我微笑着看花枝招展的舞姿翩跹,我摇动枝条聆听花骨朵儿悄悄绽放的声音,我栖息在我陪衬的静默时光里,我懂得了什么是最灿烂的笑,我身体里涌动着期待灿烂的怒潮,我心底里始终藏着一个辉煌的梦。等待秋天,等待露珠,等待潮汐灵动的那一刻,等待我由叶变成红枫时的悸动。

潮涨潮落牵绊着日光月影对万物的升华 ,大浪淘沙沉淀冲刷着金子般的赤诚,一场微凉的秋雨带走了娇艳妩媚的姹紫嫣红,只有淡淡的缕缕清香在天高云淡的空寂里缓缓徜徉。南飞的鸿雁又要起程了,它们孤傲的扇动健硕的翅膀,悠悠的徘徊在芦苇荡的絮尖上,似乎要裹挟起芦絮的相思,裹挟起家的芳香,一阵阵嘶鸣,在布满留恋的云逢间游荡。

我是一叶枫,我多想把时光雕刻的纹脉交付与鸿雁的翅膀,让它带上我的红晕去飞翔,带上我的气息去流浪,带上我的梦去天涯,带上我的执着揉进晚霞......一览山高水长自由的图画。

我是一叶枫,站在秋天的枝头轻嗅丹桂、银桂的飘香,晶莹的圆月下,浅尝桂花酒滴露的甘醇,惬意的品尝人生最美丽的童话。我轻弹着快乐的音符,把“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灿烂洋溢在小溪旁、倒映在三峡里、飘逸在关门山的栈道下、游弋在北京香山的碧水湾上......

我是一叶枫,倾心在有情人互相传递爱意的信笺里,我愿化作爱的信使抛向苍穹,一头连着他,一头牵着你。他抛出的是虔诚的护爱,你接着的,是沉甸甸爱的暖流和点点滴滴幸福的记忆。愿“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的诺言携刻在爱的河流里。

我是一叶枫,萧瑟秋风起,我会坚定的站在盛开菊花的金色山岗上,用我火焰般的胸膛,为秋菊加油助威:寒冷只是你我磨练意志的水晶,它会照亮我们又一个春暖花开!来年“菊花台”,繁花更盛艳!

我是一叶枫,我的一生虽然注定了飘零,但我无怨无悔,绝不学古人“枫醉未到清醒时, 情落人间恨无缘”的无奈长叹。即使凛冽的寒凉倾覆了荒野,我悠悠弹唱的恋曲依然徘徊在强壮的树身,我生生不息的信念依然在大地的每个角落漫延、缠绕、升腾。当蒲公英衔着希望的种子,再次飞来,我又是一枚活力四射、油亮健硕的叶!

我是一枚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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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散文流年花开浅喜深爱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300字

全文共 4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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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着用清晰的笔迹模糊季节的变迁,摩挲出年复一年的遥远,也就是在这样一个似乎能让我梦见开的流年里,黑纸白字写下未完之期。 ——题记

我已经这样一动不动静静的望着雪白色墙壁上的时钟超过一分钟了,秒钟固有的摆动频率,滴答滴答,在60刻度的表盘上转了一个又一个圆周。恍惚中我定了下神,仿佛突然听到时间撞上什么东西,停了下来?

破镜破摔

一些曾给人们带来希望又让人失望的东西,在岁月匆匆走过后留下的脚印里,被践踏得辨认不出原来的模样。

倒映在瞳孔中无论是紧紧相挨的公寓楼,微微泛黄的青草地,还是偶尔满座的树下石凳,总在我往返宿舍与食堂的路上频繁而又重复的上映。如果不是同行的领饭大军,偶遇时的相互问候,浮光掠影的情侣耳语,难以想象这个世界多单调乏味。然而纵使这样这一切终究还是显得乏味的。假如如此重复景象可以叠加,那么我眼中早已生出厚厚的茧。

如果不是不经意间刮来一阵夹杂玉兰花香的微风,我就不会抬头发现零星挂在枝头上顽强开到这个季节的玉兰花瓣,也不会打开记忆盒子看到在过去的某段不同时间相同场所所上演多么生动的那一幕幕。我总是能够想象那一张张活在青葱岁月里鲜活的脸孔,它们像刻在广场石雕上的人物肖像,而我只能够看着它们渐渐被寒风刮得生硬和狰狞???

从来没有试着想过藕断了之后的思念还能坚持抑或挣扎多久,每当回忆里我对她排山倒海的期望反作用变成失望来伤害我自己的时候,我总是能感受到时间像一双缓缓拉动的双手把思念当成兰州拉面一样拉得很长很长,越来越细,直到丝断的瞬间,我终于像断了线的风筝干净利落地飘在空中,彻底的自由了???

或许是应了水瓶座的完美主义,所以才会成全那些残缺零碎的美好,破镜破摔。还是应该流汗的夏天,我真的没有再流泪,只是隐约记得在某一次冲澡中,我好不容易擦完身子的香皂就又一次掉进了马桶里。

也许曾有一些事情真真切切地累积在我们过去的印象里,只是记不起它曾以何种方式存在着。像一个串门的客人,在你的屋子里留下一袋水果或者一束鲜花,你凭借着这些水果或者鲜花或许会想起有过这么一个访客,却忘了她是怎样走进和走出你的世界。

破茧重生

温度是个神奇的东西,它能够把呼出的气体变成雾气,塞上耳麦,把外面冷色调的世界挡在外面,把自己封在一个人的世界里面。感觉蜷缩在被子里的自己像只脆弱的蛹,再也经不起抽丝剥茧的数落。

阳光和风相互拉扯,像一场争夺温度的拔河,夏天的视觉,冬天的嗅觉,明明闻出了冬天,却在晒着夏天,而这冬夏之争终究在一次又一次的交融中颠覆了人们的视线,模糊了整个季节。于是整个人随着紊乱的季节生活在臆造的假象世界里。

我想自己一定是在时间里沉睡了许久,搁浅了许久,以至于当我睁开朦胧的双眼,整个世界犹如经历几个世纪的变化,仿佛自己在古代丢尽了尊严,为赴红尘客死沙场。

我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试着穿过头顶折射着阳光的窟窿,准备迎接一场华美曼妙的破茧重生。温煦的光线,淡雅的草香,金黄的麦田,一切依旧那么美好!

原来一直躲在茧里的我只不过是做了一场飞蛾扑火的噩梦???

回首阑珊处

我们在电影里看着别人替我们过着梦里的人生,看着他们替我们爱,替我们死,动容之时流下眼泪——擦干之后,那不过是灰飞烟灭的幻象,生活仍然一无所有。

插在风衣口袋里是没人握住的双手,昂首微望,忽远忽近的天边漂浮着被风刮起和我一样自由的的白色塑料袋,身体的温热除了被胸膛包裹着活跃跳动的肌团外,只剩从指间滑落地上昏暗明灭的烟蒂。

印在瞳孔里灰白的天空,进出鼻孔里灰白的大气,似乎整个冬天都是灰白的,像被漂白过的世界,漂掉了所有的颜色。

如果不是偶然打开陈旧的抽屉,我就不会发现那罐布满灰尘盛满星星和信的玻璃瓶。也不会记得多久以前许久以后,我曾默默地用一根根塑料管子为你编织了整个银河系;如果不是那看似多余的转身,我也不会发现守护在我身后的你一直和我在仰望着同一个星座。

回忆就像小时候在地里挖的红薯,越往下挖就发现它变得越来越大,我细心地挖掘,好想把它整个连根拔起而不只是一部分。无论是枕边的相册,书架上的同学录,笔记本里背包里散乱的大头贴,都遗留着你的笑容你的文字你的心情。我努力的往回想,试图还原那些模糊的画面,于是整个苍白的冬天开始重新染回了颜色。

原来你一直都在我身后等待,像那首歌唱的一样,远远的观望,静静的守候。如果我们的过去是一部可以重新编排的电影,我不愿我们再是那安静的角色。

转角遇见

左眼皮跳跳,右眼皮跳跳,如果不是左右眼皮的交替跳动,我也不会悲喜交加,福祸轮回。

可惜肉眼看不到命运的牵绊,我们才会掉入一个又一个陷阱,才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许我们过去都太害怕过于安静,太过自由,所以想在生命中给自己找个寄托和依靠,并满怀期待地相信住在自己心里面的那个人会让自己变成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我们总是一张天真的脸,总是把自己放在无边无际的遐想与憧憬里面,然而这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又暗暗夹杂着残忍,当那些看似温和的风吹皱我们的脸,此后再没有人会看出我们眼角里的变化,才恍惚这就是所谓的的成长???

我们都曾喜欢寄望于流星,让它背负我们的梦想,把那些我们所憧憬的的美好高高的挂在天边,却也曾目睹搁在头顶的星星划破星空,带着长长的光尾,匆忙的陨落。我们的梦想也就跟着伤痕累累,面目全非?

我们曾爱过,恋过,欢笑过,纠结过;也曾痛过,伤过,坚信过,怀疑过。

而丫头你是否知道,我的感情像一杯酒。第一个人碰洒了,还剩一半。我把杯子扶起来,兑满,留给第二个人。她又碰洒了。我还是扶起,兑满,留给第三个人。感情是越来越淡,但是她们每个人,获得的都是我完整的,全部的,一杯酒。而那最后也是最开始的一杯我最想要留给的人,是你。

原谅我把我们认识前的经历比喻成两条弯曲的小河,岩石林立总是阻挡我们的去路,悬崖末路哀悼我们的坠落,沙石堆积细数我们的哀伤,青草葱葱却指引着我们的流向,深深浅浅,匆匆缓缓,起起落落,跌跌撞撞。终于来到了交汇的三角洲,才发现我们来自于同一源头。希望在以后的季节更迭,岁月变迁里,我们能在一起看着日出日落载着满满的晶莹流向我们向往的那片海洋,不再分流。

但我们最终不是。

边走边爱

曾几何时。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楼梯拐角点着和我一样寂寞的烟草,看着烟气慢慢地渗透眼前的世界,远方的一切也开始逐渐变得模糊。

冒着绣气的废弃工厂,吞噬石油的杂牌车辆,铅华落尽的枯黄枝桠,无精打采的灰色天空。一切都像是被转角的通风口切割成约两平米的大屏幕里放映的黑白电影在重复上映,而观看这场电影的人却只有我一个?

那些夹在夏日里暖色调的画面,好想全抽出来重温一遍。夹在笔记本里二十多片玫瑰花瓣是你停留了两天之后从相距三个时辰的两座城市择回我把玫瑰插上一个星期后留下的标本。现在回想起那令人难堪的头发蓬松伶牙俐齿的卖花小女孩就像个下凡的丘比特,她像是那样执拗地向我们射下重重一箭,像促成前世某段契约,快递般地把我们的缘分送到。

当我独自一人回家的时候,沿途经历了两场雨,车载着我穿越一段又一段阴霾,然而就算没有你的短信陪伴,就算天色逐渐灰暗下来,我也能感受到手机背光倒映出字里行间的温暖。

当我很想很想你的时候,我会拿出藏在背包里专属于我仍带温存的黑色比兔手套,呆呆的望着我们那时傻傻的被定格的脸,狠狠地把当时的情节默默地复习一遍又一遍。

当我快要折返武汉的时候,我总是想抽出足够的时间整理一次家,把你以前送给我的小东西好好的整理一遍,生怕迁离的时候把它们给遗漏了,因为我要让它们陪着我过渡到陌生的世界。

当我和朋友去佰迪乐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的闭上眼睛,试着想象你就在我身边,不停的唱着周杰伦的《你听得到》,很认真很投入地唱,直到声音开始变得沙哑,泪眼开始变得模糊,才提醒自己你不在我身边。

当我看到满大街都是关于圣诞礼物的时候,当我听说你希望看我打篮球的时候,当你…当你想听我过去故事的时候???

我们的回忆就像一盘百看不厌的影带,不停的被时光机器重复的放映着,而能拿到这场电影票的人只有我们三个。

很感谢你们搬进了我的心房,帮我赶走残留在里面的冰冷过去,我不再感觉冷,即使很多时候只身一人,即使正值寒风呼啸的冬季。那些你们所给过我最甜美的笑颜最温暖的关怀,是它们赋予我在这个世态炎凉的世界里苟且的能力,不弃不馁,边走边爱???

盛开浪漫

秒针走完“滴”,也仿佛过去了许久才传来了后半的“答”。滴,答。滴,答。滴,答。

如果世界上有属蜗牛的,那么它一定是事先为我准备的。在你走进我的世界后我愈加的感觉到自己就像只蜗牛,拖着重重的壳,欲速则不达地爬行,而所到之处在阳光的照射下会变得五彩缤纷,金光闪闪。我想那个让我背负重壳的人就是你,是你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横冲直撞,是你让我一路走来不再是单调的灰白。装在壳里赌气的,关怀的,撒娇的,感动的,忧虑的,无法释怀的,所有都是你赠予我最美好的负荷,不管我们以后走得多远,只要我们回头望一望,会发现身后一路走来的风景满满都是散发着光芒的回忆。

在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忘了多少次这样地背离时间奔跑,努力地捡回我们遗失的记忆,当我以为时间就那样停下来的时候,表盘却突然加速了,活生生的把我从过去拉回。像个贪玩的小孩,一直想要追寻那清晨的阳光,却始终逃不掉黄昏那最后一缕光线的生拉硬拽。

庆幸的是我把回忆都捡了回来,把它们拼成了这篇文字,希望在这个紫色的生日前夜能为自己的生日送上最温暖的祝福。

细小美好

放在冬衣口袋里是一直想要握紧的你的双手,跳动在胸膛包裹下面的是一直想要温暖的你的心灵,而我所能给予你的只是隐隐约约字里行间的温热,所感受到的却是你真真切切冷暖自知的冰凉。

我也曾幻想乐此不疲地给你一些美好而华丽的承诺,只要你点点头我就会狠下心答应你那不是幻想而是可以实现的美好憧憬。

我们都在大大的幸福憧憬里小小的努力着,也相信在不停歇小小的努力之后会实现大大的幸福。不管以后我会遇上多么美好的人,而你始终是我愿意用所有暖色调来描摹的女孩,愿意用所有温度来温暖的女孩,愿意舍弃所有浮华牵手回家的女孩。你曾问我那几个字的含义,我本想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对你说。

最后引用一下小四的语录:

我希望在每一个冬天里,满世界都有暖气,我就不用穿的很厚,那样不帅,但你要穿得很厚;

我希望你做噩梦的时候,他正好在你旁边,也希望我睡不着的时候,能想着你在他身边睡得很熟。

我希望他陪你去世界的尽头,时间的尽头;

我希望他是真的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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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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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切的一切都经不起风暴的考验,在猝不及的仓促中一下子就摧毁了,我知道我也明白,一个女孩总要受点伤才会变的坚强起来,才回真正的长大,为什么我的代价这么的大啊?我很想不通,现在陪伴我的就是我的日记本了。

那些带伤口的文字伤口不能愈合,需要一些疗伤的文字像猛兽一样舔试自己的伤口,用一只黑色的笔写呀,写写不出圆满写不出永远可永远到底有多远,满是缠绵,满是伤痕,满是悔恨,满是负担,一支笔就这么没有的颜色,一段感情就这么没了着落,一些诺言就这么烟消云散,我知道没有谁能把谁的幸福没收,没有没有。

可是走近你,就走近痛苦,离开你,就离开幸福,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常常宁愿遗憾而不愿痛苦,可后来却因为遗憾而痛苦;也有宁愿痛苦不愿遗憾,最后却因为痛苦而遗憾。

此时的我才明白,世界上最美好的是时间,因为他让人拥有美好的回忆;世界上最吝啬的是时间,因为他不肯帮人轻易的忘记疼痛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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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母亲的枣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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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树老了,枣树老了……母亲时常深情地抚摸着院里的枣树对我们说,枣树老了,老了……

母亲是爱枣树的,正如她爱我一样,我的喜怒哀乐可以对母亲倾诉,一如母亲的喜怒哀乐可以与枣树交流一样。

犹记得外婆家曾有三颗枣树。母亲正是在它们的怀抱中,接受它们的爱长大的。

春天,瑞雪已化,绿归北方。

枣树的嫩芽也随之萌芽了出来。一颗颗芽苞错乱地凸起在枝条间,扫去了冬日的寂寞。这时候,母亲的心也随着芽苞一天天地舒展开来,为第一片绿叶的绽放而欢呼,为一片叶的凋零而难过。枣树,早已经成为母亲感情的寄托,为母亲的生活增添了诸多乐趣。仿佛一位慈母,用自己的爱呵护母亲的心灵。

夏蝉也耐不住寂寞,开始了新的歌唱。此时,枣树早已披上了翠绿的外衣,像一位忠实的士兵守护着自己的领地,为母亲与伙伴们嬉戏打闹送来一片凉荫。用自己的身体为母亲构建了一个快乐的舞台,遮挡住了曝日的直晒,挡住了风雨霜露的袭击。

秋天是母亲最爱、最兴奋和最难忘的季节。

经过了春天枝芽的生长,夏日营养的积蓄,终于,盼来了收获的季节。枣树的抽芽、长叶、开花、结果及成熟的过程,母亲脑中的枣子也一天天充实丰满了起来。

打枣是秋天最快乐的时光。枣树完成了使命,准备用自己的”心血”去哺育依靠它的孩子。

打枣之前,母亲早已经是枣树上的常客了。打枣这天,母亲早早地爬上树,灵活地从一棵树攀到另一棵树上。一颗颗既大又红的枣子成了母亲的“俘虏”,被关押在口袋中,等待着母亲的“审判”。当外公外婆在树下,拿着长长的竹竿还在吃力地打枣的时候,母亲早已双腿夹紧树干,双手紧握枝条,使劲全身力气晃动枝条,只见那枣子如下雨般打落在外公、外婆的身上,又惹来一阵轻骂。

冬天来了,枣树的绿叶早已变成枯蝶飞走了,徒留秃秃的枣树随风摆动。若它们耐不住寂寞,便会挽留些雪花为自己披一身新装。树下再堆几个雪人,这又成了母亲快乐尖叫的源泉。仿佛枣树的一切都是为母亲而存在的。

如今的枣树,早已不复当年模样。在时光的流逝中,被岁月刻满了沧桑的符号。干瘪的枯皮取代了生机活力的青衣,零落的疏叶刨去了枝繁叶茂的浓绿。在不知不觉中,光阴已经偷走了枣树的青春年华。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枣树渐渐的老了。当年那个小女孩,如今也是三位孩子的母亲了。唯一不变的是母亲那重复了一遍又一遍的枣树的故事。

真水无香,真爱无言。枣树已经不只是枣树,它如外婆家中的一员,为母亲带来长辈般的温暖。母亲是喝着枣树的“奶”,吸着枣树的“血”,接受着枣树的爱长大的。它,已经成为母亲生命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它用自己的一生呵护着母亲,正如母亲用青春搭起我成长的桥梁。啊!枣树,我那母亲永远都割舍不下的枣树,你伟岸的身躯教会了母亲正直勇敢;你勤劳的身影教会了母亲热爱生活;你不计回报的奉献教会了母亲勤劳善良。这些品质,正从一位母亲身上,在她的子孙的心中播种、开花、结果。

枣树,是你的爱让母亲的幸福满分,你的爱令母亲对我的爱无法取代。爱母亲,也更爱那爱我母亲的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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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写桂花树的散文

全文共 2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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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木名丹桂,四时香馥馥。花团夜雪明,叶剪春云绿。风影清似水,霜枝冷如玉。独占小山幽,不容凡鸟宿。

这是我从小就会背的诗,当时年少我只知道这是描写桂花的,日渐成熟,才明白其中的.美好。倒不是我从小有才,这是我的太姥姥教给我的,皆因她爱桂、惜桂,便教了我这首人生中的第一首诗,虽然只有一半,但是我儿时的全部。我的太姥姥是一个在我看来有着传奇岁月的女人,尽管时光的蹉跎让她衰老,但是她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气质是永远不会衰老的,让人深刻的记在心里。

虽然太姥姥生于旧社会,但是她上学堂学知识,并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泼辣女人,家教严格的她更是有着宽容的心和如水的温柔。可是于这些比起来,我最难忘的是她的故事和我们那些桂花下的故事。

太姥姥1928年生在一个有钱的地主家,虽是地主之家但却喜爱诗词歌赋,且家教很好。太姥姥的父亲找了师傅给她讲课教她诗词歌赋,并且让她学习各种礼仪,因此养成了她贤淑的性格。虽然她是个尊贵的小姐,但并没有大小姐脾气而是很率真的很平等的对待每个人。自幼家里就种有几棵年份已久的桂花树,所以太姥姥很是喜欢桂花,这种淡淡的香甜气味也是太姥姥独有的。1948年,到了嫁人年龄的太姥姥嫁给了我的帅气的军官太姥爷,两人也算是一段佳话恩恩爱爱,夫妻和睦,育有一子一女,本来是两女,只是不幸夭折。所幸余下孩子都健康成长。但好景不长,太姥爷是国民x军官,在一次战役中不幸身亡驾鹤西去了,只留下这可怜的妻儿孤苦无依。后太姥姥又因成分不好而遭遇到许多苦难,与孩子生活拮据,但是她却没有抱怨过什么,默默的坚持着熬过了这一段苦日子。她也算亲身经历了中国的变化成长。

待到外公长大成人有了工作生活慢慢改善,有一个安稳的生活。盖了房子后外公知太姥姥爱桂,就在院子里移了两棵年份较久的桂花树。这两棵树不仅仅是象征着外婆新生活的开始,与我也更是有段缘分。

在桂花树移来的第九年,开了最好看最茂盛最香的一年花,使得不大不小的村子里四处飘着淡淡的香甜的桂花香。而这一年妈妈怀上了我。第十年又到开花时,我已满月,我是太姥姥的第一个重外孙女,所以她更疼爱我些。(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自打我记事起,每每去太姥姥那里小住,早上醒来时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妞妞醒了快起来,鸡蛋羹做好了。”妈妈总是说:“你太姥姥太惯你,家里的鸡蛋都让你一人吃了!”可太姥姥立马反驳:“这鸡蛋就是给妞妞吃的!”我的童年就在这一碗碗鸡蛋羹里度过。我还记得每次到桂花开花时我一定会到太姥姥家里来,一老一少拿着小凳子坐在桂花树下,吃着太姥姥做的桂花糕,嬉嬉笑笑的度过一整个下午,淡淡的香甜味散落在四周,甚是美好。我也因受到了熏陶爱上了桂花。7岁时上了一年级,识得了几个字,太姥姥就教了我这首关于桂花的诗。这一教就是十几年的时光。

“有木名丹桂,四时香馥馥。花团夜雪明……”年复一年,桂花树下诗声朗朗。太姥姥只教了一半,后面的上学后虽然也教过了,但我只记着这一半,大概是因为是太姥姥教的……

时间总是在悄无声息的溜走,太姥姥年纪在长,我的年级在长。后来去县里上学住校了,看她的次数少了许多,但是不管怎样,只要到了挂花开的时候我必回到太姥姥身边陪着她,我知道她老了很孤独,不知道还有多久时光,我想多陪着她。太姥姥从小练习毛笔字,所以也教我练习,写的也不那么难看。随后又教我钢笔字,只是贪玩没用心学,即使如此,我想我的成长是完全离不开她的。太姥姥很喜欢李清照的词,大概正是因为她的温婉和李清照比较符合,她让我读我不懂这意思便不好好学习总是乱跑,我知道她希望我成为一个有内涵有气质的女子,只是我当时不明白。养成了现在这个暴脾气的女生,可是她的温婉性格早已映在我心底,还有她经历那些劫难时依然温柔内心坚强的模样,日后我或许会成为一个温婉温暖又坚强的女子,像她一样,了她一桩心事。

太姥姥在我的心中始终是最重要的,不管她是否早已离开。

我在六年级时,太姥姥在家里晕倒,送到医院时检查说是恶性脑瘤,这个突发状况真的让我措手不及,觉得天都要塌了,做了手术算是熬过危险期,苏醒了也是神志不清,她却没有再起来过,只能日日躺在床上,需时时有人看护着。暑假我天天守在她身边,给她讲故事,读报纸,唱歌……有时她会很清醒,拉着我说东说西的,让我好好学习长大有大出息。但是她大部分都是昏睡状态,可我也不愿离她半步,这些年来我几乎是她的全部,我怎忍心让她一人。桂花又开了,我剪了几枝放在她床头,让她不错过这香气,更是让屋子里的桂花香冲散那难闻的药水味,难过的是我们再也不能坐在树下谈笑了。

本以为她会长卧病榻,但在我初一的那年的九月里,旧病复发,没能抢救过来,终于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我记得那几天都是阴天,后来下着大暴雨,妈妈把正在上课的我接走,我以为是我犯了错,妈妈在路上对我说太姥姥去世了,我还不信说好好地怎么会走!可是当我回到家里看见她安静的躺在床上,我真的崩溃了,哭着喊着:“太姥姥不要妞妞了,不要妞妞了……”他们都说太姥姥很安详的走了,可是我看着他根本就很难过很痛苦,她哪里舍得我,舍得那桂花,她还要给我讲故事,给我做桂花糕……

阴雨连绵好几天,等到太姥姥出殡那天意外放晴,我想老天也想让太姥姥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安静地离开,这个温婉的女人随着阳光静静地走了,家里的习俗都是在坟前种一棵柳树,但太姥姥坟前是一棵桂树,家里人知她爱桂如命,种了这一棵桂花树陪着她,不让她孤单。可是我却无法走出太姥姥离开的阴影,那一个月里整日无精打采,不好好上课,不好好吃饭,夜夜梦见我和太姥姥坐在桂树下玩闹,总是哭醒。妈妈实在看不下去,狠狠数落我说:“你太姥姥那么疼爱你,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你现在的样子真是让她担心至极,希望你能让你太姥姥安心的走,让她地下安心。”我也不再哭闹,我希望她可以安静的安心的离开。

每年的桂花开的时候,我还是会去太姥姥家,去她的坟前与她诉说我的生活,就当是我们还在桂花树下享受时光,就当太姥姥从未离开过我,我的太姥姥,现在还好吗?

有木名丹桂,四时香馥馥。花团夜雪明,叶剪春云绿。风影清似水,霜枝冷如玉。独占小山幽,不容凡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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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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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曾经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一定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现在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美好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伦理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写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写,这描写,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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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当上姥爷的日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400字

全文共 4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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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毕业于省城某个大学,毕业之后开始当老师,职称升至副教授,还在事业的兴盛,正在摇旗呐喊、振臂高呼、冲锋陷阵的途中,还没有来得及做好思想准备,一不留神,漂亮的外孙子就闯入他的生活。大概人生就是这般快的节奏,还觉得年轻,小伙子一般的劲头,却突然当上了姥爷,女儿问,还没准备好吗?夏雨默然,确实有点。

小家伙的到来,夏雨确实有些惶恐不安,无所适从,角色的升级,让他不得不承认老了。夏雨印象中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都是老态龙钟、满头白发的,脸上皱纹斑斑,走路都有些困难的人。现在的他虽然不能和小伙子们赛跑,但遇到紧急情况,依然健步如飞,甚至奔跑一阵子。

小家伙来到这世界上的第二天,夏雨拿了相机,拍下了外孙的第一张照片,长长的睫毛,圆圆的大眼,圆嫩的鼻子,樱桃般的小嘴,居然有女娃般的模样,相术中有"男人女相者为贵"的说法,意思是男人如果有女相,则非富即贵,莫非天赐我们贵人临门,这可乐坏了姥姥、奶奶,小心的呵护,唯恐娃娃有半点的不适。

一天大的孩子竟然会笑,伸展着嫩胳膊、嫩腿,哈欠不断,看来来到这个世界卖了好大的气力,不知道几天几夜没有睡好。

又一次经历生命磨难,夏雨的女儿顾不上欣赏自己的儿子,在万分疲惫之后休养生息,手术的刀伤依然疼痛。对于女人来说,生娃就是过鬼门关,女儿又一次把生命交给父母,在关键时刻他们为她做了决断。之前数日来夏雨夫妇都时刻准备着,稍有生产的前兆,他们会在20分钟之内赶到医院。

夏雨女儿给小家伙起名"小核桃",希望儿子像核桃一样硬硬的壳儿,白白灵动的大脑。女婿则找起名公司,上网查询,费尽脑力,想赋予娃儿极响亮的名字。

小家伙长的真快,刚刚满月,就有了和大人们的沟通,姥姥逗他,就会朝着姥姥裂开小嘴会意的笑,有时居然有了笑的声音,伴随着手舞足蹈。

夏雨把小家伙抱在怀里,感觉到了小核桃的体温在向他传递,小鼓般的心脏跳动声音那样清脆而有节奏,充满着力量和豪放。小家伙不断转过头来看看谁在抱着他,笑笑的回报每一个把他抱在怀里的人。

两个月之后,他们已经抱着小核桃到室外活动,小家伙开始认识外面的世界,只要热闹的地方,他会玩上好久才用情绪表达要离开。

十个月的小家伙俨然是个小大人,明白了大人的许多表达,开始在代步车里横冲直撞,"咯咯"笑,使劲的哭,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变化,但是不会说话。他用身体前倾表示"去、走、离开。"嘴里"哼哼"便是厌倦,露着两颗小牙滑稽的笑、手舞足蹈表示喜欢、乐意。

小核桃的大姨、小姨、姨姥姥买来了玩具,并没有激起他多少乐趣,整天拿着个蝇子拍敲敲打打,高处的、远处的,他都会给你拍打下来,"哈哈"的坏笑着。夏雨给他弄了一个细木棍,刻上花纹,他居然爱不释手,敲敲打打,玩的不亦乐乎。

小家伙喜欢逛超市,把他放在购物车里,两只眼睛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那个快乐劲,好像都是他家的,不时伸出小手,拿来就啃,不管大人在超市采购多长时间,小家伙从不厌烦,好像他知道是在为他买好吃的东西。

满周岁那天夏雨一家给小家伙拍了周岁照,小家伙穿上不同的服装,好帅气,女儿给儿子戴上黑墨镜,竟然像黑老大一样的酷毙了。摄像师和助手真有一套,愣是把小家伙造出各种形象,流鼻涕的、张口大笑的、手舞足蹈的、吐着滑稽的小舌头的、专注地玩耍的、道貌岸然像个小大人似的,各种姿态,应有尽有。一家人每次翻阅相册,都会大笑不止,小家伙像个表演家,没准将来会有所发展呢。

慢慢地,小家伙学会了走路,居然朗朗跄跄地跑个不停,大人们使劲地抓住他的手,只要松脱,他就狂奔不停,男孩的野性开始暴露出来。

娃儿开始学会了喊"爸、妈。"那使出吃奶劲的叫喊充满着铜铃般稚嫩的声音,鼓舞了做妈妈的使命感,激励了做爸爸的挣钱养家的压力。"aoao"的呼喊,他们默认了是在叫姥爷、姥姥,因为每每如此,娃儿会盯着姥爷、姥姥喊叫数声,直到答应为止。

女儿不断带着小家伙回到城市里,尤其冬季,城市里的暖气烧的热,小孩子是一种享受,夏雨夫妇也不断去探望孩子,但是每一次隔段时间相见,都有不同的感受。

尤其上个月回家,小家伙变化太大了,那天夏雨从车站接上女儿和外孙,路上,小家伙说了好多话,实际上是一些断断续续词或词组。

姥爷…弹弓…打鸟…坏了…修修

肚肚…想姥爷

大象…鸽子…长颈鹿…。喂食

……。

夏雨看到小家伙有了一些连贯的思维,只是语言能力还不能顺畅表达,但是他总能扑捉到一些关键的字词,所以大家都明白他在说什么。

乡下的人们热情,喜欢小孩子,小家伙回来,每天都要外出玩耍,认识了好多人。可能是天性使然,小家伙天生不认生,不管到哪里,谁都可以抱他、逗他玩,一会就熟的不得了。加上小家伙长得帅气,穿着名牌小时装,每天洗得干干净净,谁都愿意拉拉小手,亲亲抱抱。只要有要求,小家伙都会慷慨的献出最纯真的吻。

小家伙是个爱说爱道的娃,教他说啥他都会乐意说,在大人引导下和人打招呼,说拜拜。因为小家伙的热情,他们一家和一些平时不打交道的乡亲有了较多的联系,满街跑的小家伙好奇心的驱使,从东家串西家,哪里都熟。见到猫咪、狗儿、小羊高兴的不得了,观瞧、逗弄,充满着乐趣。

小家伙喜欢坐夏雨的汽车,熟练的爬到副驾驶位置,摸摸启动钥匙、拉拉档杆、拽拽方向盘、然后靠在椅背上装模作样,等夏雨开启收音机,驾车行驶在路上的时候,小家伙会不断摸摸这个按钮,拧拧那个按钮,变换着声音大小,调谐着不同的电台,好像个人似的。

晚上喜欢看《智慧树》、《光头强》,然后小大人似的在手机上看一些婴幼儿小节目,那样津津有味,全神贯注,好像已经进入节目里。几百天的娃儿,能看懂这么多东西,夏雨不敢相信是真的,然而看到他与剧中情节变化表现出不同的反应,夏雨相信他看得懂。

娃儿最喜欢听故事了,晚上听着故事就入睡,早上五点钟醒来缠着妈妈讲故事。捣乱的时候,只要给他讲故事,立马安静下来,夏雨的故事不多,但有编故事的擅长,一边编,一边讲,他居然听得那样认真,那般入神,是夏雨的故事有吸引力,还是娃儿天性喜欢听故事,但娃儿真的是个故事迷。

小家伙有喝牛奶的隐,已经吃饭没问题了,但早上没起床就会迫不及待喊叫"我喝奶,我饿。"姥姥顾不上穿衣服,慌忙地去热奶,小家伙嘴里不停地嘟噜着"我喝奶,我饿。"

晚上看完喜欢的电视节目,大人们都在欣赏电视连续剧,没人再哄他玩了,小家伙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无光了,立马喊叫"我困了,我喝奶",直到满足才肯罢休。

最近小家伙学会了吹喇叭,喊叫"上课",然后学着老师的样子,哼唱儿歌。

小狗子,汪汪汪,看门门,站着岗。

摇摇尾,蹭蹭墙,抖抖头,恍啷啷。

大人们装做学生,随声跟读着。小家伙还挺牛气,命令大家鼓掌,竟然人五人六的。然后又吹起喇叭,喊叫"上课",继续重演他的剧目。娃的爸爸好久没见到孩子,看到娃儿有如此大的进步,激动地巴掌敲击的山响。

这是娃的拿手好戏,也是自我表现的开始,需要得到鼓励和强化,大家都配合得惟妙惟肖,希望通过他的演说激发他的自信,提高语言表达力,成为未来的演说家。

小家伙确实有许多可爱的地方,姥姥做的饭菜味道怎样,娃回答:可以。像小大人般的回答真可爱。乐意做的事都会回答:行、好。稚嫩的童音、家乡味的普通话是那样的甜润动听,回味无穷,久而久之,大人们也学着娃的口音回答问题,不断说起普通话。

娃儿也有自己的思想,不喜欢做的事、不高兴的时候总是说"不"。尤其早上赖床,"不起床、不穿衣服、不吃饭"。娃儿姥姥、娃儿妈妈总是想尽办法激发他乐意做的事,趁娃儿说"行"结束这场纠缠。

平时娃儿都会听后大人指令,按照要求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整理物品,把垃圾放到垃圾桶。有一次夏雨把娃儿带到单位办公室,娃把食品的包装弄下来到处找垃圾桶,直到找到放进去,才开始吃东西。夏雨觉得这就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娃儿就是一张白纸,后天娃儿父母以及其他对他施加教育的人为他绘上什么样的图画,孩子就会有怎样的景象,所以做父母的要学会怎样做父母,要把阳光的一面展现给孩子。不要等到孩子千孔百疮的时候,粗暴地修理,武断地改造,即便改观,已经伤痕累累。更有甚者,把责任推到祖辈对孩子的娇惯,或埋怨社会环境使然,这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最终孩子父母深受其害,后悔晚矣。

娃儿会热恋人,也会挑剔。最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女孩,每次娃的姨姨回家,他连妈妈也不要了,跟在她们身后寸步不离,姨不在,则跟姥姥,夏雨和娃的爸爸排在最后,但夏雨抓住娃的乐趣,或是强行抱着他玩耍,他并不表现太大的固执,很快适应,并且很快乐。夏雨觉得娃儿适应性很好,将来可以适应多种环境,走到哪里,那里是家,没准出了国就叛变了。

娃儿像个小警察似的,自己的东西保护的很好,不让别人乱动,嘴里说着"我的,我的",夺回来放回原处。谁的东西就是谁的,娃儿心里分得清清的,不允许别人乱拿乱看。有一次,夏雨从娃儿爸的包里拿出一本书阅读,娃儿从他手里硬拿走,合上,放回他爸的包里。夏雨拿回,娃又拿走,放回,一点不留情面。

娃儿喜欢打开抽屉,厨具的门寻找食物、玩具、或感兴趣的东西,并且每次到房间里来,都在重复这一套,大人都不喜欢这样乱翻乱找,于是不断呵斥,但没有一点收敛,便任其所为,在后面帮他收拾,命令他整理好,再做另一件事,娃儿不予理睬,强行他做,他便以嚎啕哭声反抗。

有一次,娃儿把蝇子拍扔在地上,被女儿撞见,让他捡起,不从;按下他的手挨住蝇子拍,娃儿伸开五指,就是不握住;动手打娃,嚎啕,不捡;把娃放到室外黑暗处,娃儿啼哭不止,还是不从。无奈,不再与之斗气,相信"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但是却强化了娃儿不服从大人指令的心里,他会不断用他的固执考验大人对他教育的耐力。此时大多数父母或亲人不忍心强行矫正,表现得很无奈。

夏雨认为固执与执着同意,只是褒贬而已。如果固执于正义或事业,固执于理想和追求,则是执着也。相反,执着于错误与荒谬,不肯改变,没有灵动,则是固执,顽固不化。所以,只要让娃儿对事物的看法发生改变,或者思想上有正确认识,就可变固执为执着。那么对于娃儿来说,需要的是激励引导他怎样往好的方面发展,强行是失败的,怎样激励引导,因娃而异,需要家长开动脑筋,创造性地实施教育。比如,娃儿固执一种错误,我们可以承诺:带他去好玩的地方,买好吃的东西,做喜欢做的事。前提条件是服从指令,改正错误。

夏雨有与众不同的观点,认为男孩子要学会说"不",要有刚性的一面,要有自己的主见和坚持,未来的社会是一个信息、机遇、情感多方面交织的复杂体,只靠冷静分许,作出判断需要较长的时间。并且在某种特殊情况下,需要指挥者立马作出判断,不趋炎附势,敢于与强实力抗衡,勇敢拒绝,执着地坚守,果断地放弃才会有奇迹的出现。

夏雨认为给孩子正面信息的教育是必须的,让孩子敢于在不良现象面前说"不",拒绝诱惑、不畏恐吓,才是一完整的男孩子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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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楼下的那一盏明灯散文赏析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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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房坐西向东,一楼是店铺,租给修汽车的。我租在三楼。楼下住着一对四十几岁的夫妇和一个十二岁的儿子。

租房的后门向东,楼梯在后门左侧,上一小段就转向西上。前遮后挡,光线不足,十分黑暗,因而显得特别窄长。后门的灯的开关并不管二楼楼梯上的灯,所以二楼的灯如果不开,别说晚上,白天也看不清楚。上楼就特别不舒服。于是,二楼楼梯上的灯就经常为上楼的人而亮着,不仅晚上,白天也常亮着。

每层楼楼梯上的灯的电费是房客们自费的,房东装灯的时候是给自己用的,当时可能也没想到自己的这套房子会出租吧。意思是,那二楼楼梯的灯,是那对夫妇出钱为大家而亮着的。我们时时承受着他们给予的恩惠。

每次见面,那十二岁的小男孩总是欢乐的问一声:“叔叔!”然后乐呵呵的笑着跑了。一年多了,无论我问什么,他都总是欢乐的问一声:“叔叔!”然后乐呵呵的笑着跑了。一年多了,我听他说过的话就叔叔两个字。最多也是隔着他家的门,听到他在里面“咯咯”的呼声。孩子是没有去上学的。他爸妈非常的爱他,特别是他妈妈,经常带他出去玩,逛街,游公园,甚至种菜,都用自行赛车拉着他去。有次还求我帮她为他儿子办张入游泳池的证,因为那是玉柴职工才可以办的,他们不是玉柴职工。

他们夫妇都是很容易相处的人,上下碰面都经常打招呼。男的,严肃些;女的,非常的开朗,经常洋溢着亲切的笑脸。他们对生活的态度——乐观、向上。我总有随手关灯的习惯。有一次,中午吃过饭返回公司上班,下楼时,我把灯关了。刚好,男孩妈妈回来了,带着一把青菜。她笑着说:“不用关!不用关!让它亮着!”我说:“浪费电,又害你们出钱。”她还是笑着说:“不要紧,节能灯,用不了多少钱!方便别人,就是方便自己,没事!“我只好赞许和默许的离开了。有次看见她老公的自行车不见了,就问她:”你的另外那两赛车呢?“她笑着说:”孩子爸爸带孩子去公园玩,回到放车的地方就没看见车了,估计是人家借去用了,呵呵,没事!下次赚了钱再买辆给他爸上班。“他们的收入,估计不是很高,却能为大家长年掏着电费,用这种方式服务着大家。不得不令人佩服!感染着他们对生活的情绪,我无论在工作中也好,生活中也好,碰到困难,我就总能想起他们,无形中就会获得一种无限的向上的动力。

其实,我是个很容易长白头发的人,想些事,两鬓就会出现银丝。但承受着他人的恩惠,我又总想为他们做些什么。而我的能力又实在卑微,我想为那对好心夫妇的儿子的上学问题做些什么。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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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心有蔷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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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自认为很有修养的高中生,我曾一直很“嫌弃”自己的亲娘。

不难看见,大街上母亲走在前面意气风发,我隔在一米外,焉头耷脑。

原因很简单,老妈实在太开朗了,与我的安静简直构成鲜明的对比。

乘公交车,她蹿得比我还快。小小的个头如一匹豹子般敏捷,钻上车自己抢个位,用包再替我占一个,然后在众目睽睽下骄傲地令我来坐。我买了东西有损伤,想不了了之,她为我的懦弱深感悲痛,三下五除二就和店主谈好了退货……诸如此类,因而我从小到大一直活在老妈的光辉之下,也一直羡慕那些有文质彬彬的母亲的孩子。

但十三岁那一年的一个冬天,我的看法改变了。我和朋友一早出去逛街。临近春节,人山人海,我们从早晨出去,一直到将近黄昏,玩得乐不思蜀,却突然发现漫漫人潮中,一个小黑点逆流而上,几次被人潮淹没,又几次冒出头顶,她一步步向我靠近,像极了我妈。再近了一瞧,那步履慌乱,发丝贴在脸颊,双眼忙碌地张望的不正是她嘛!她终于挤到我面前,尚未稳住脚便劈头盖脸地骂我,显然她费了好大劲才钻过来,衣服皱巴巴的,一头汗水,虽气喘吁吁地却不间断地向我开炮,灼热的眼神将我拧得生疼。我恼羞成怒,转头就跑,她一把抓住我,红了眼眶,额角的汗水在阳光中折射出凌厉的光“你想把妈急死啊!电话为什么不接?”掏出手机,十几个未接来电沉重得让我难以支撑。后来,我才知道,有熟人说看见一个很像我的人进了网吧,于是她一个又一个电话地打,一条街又一条街地找,我可以想象,在临近春节的甜美氛围中,她脸上的焦虑、茫然有多么突兀,所以当见了我,所有的慌乱与不安一泻而下,才会那般激动。我的视野有些模糊,是夕阳晃花了眼么?轻轻抱住了她,感受着她起伏的呼吸逐渐平静化为两行细细的泪水。

时光若白驹过隙,如今的母亲依旧开朗,而眼角的皱纹再难舒展。她的头只抵及我的肩膀,她的双手却努力为我撑开最广阔的天地。虽然仍就大嗓门地训斥我,却在川流不息的街道上有些惶然地抓紧我的衣袖,如同一株匍匐的植物。我知道,我的母亲正在老去,像一棵慢慢掉叶的树,终有一天,她光秃秃了,她将爱到无力。我知道,我会用我渐渐浓密的枝叶为妈妈撑起一片遮阳的绿荫。

不久前,我在书中看见一句话“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即便母亲用最“粗鲁”的行为对待我,那其中也是有着一份柔情与爱的芬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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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赞美蔷薇花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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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个阳光变幻的清晨,晌午或傍晚,淡蓝的天空下飞着几只流浪的鸟,温暖的风迎着面吹来,夹杂着缕缕清香,逆着风向走去,周围是暗淡的砖红色石墙,脚下踏着青砖铺成的.甬道。高高的石墙使这唯一的空间变得昏暗。用手扶着这带有沧桑气息的石墙走向另一头光亮的出口,阳光变得明媚起来。在那锈迹斑斑的绿漆铁栏杆上,浮着我最喜爱的蔷薇

淡淡的粉色,一簇一簇的依偎在一起。在甬道的两旁从这一头一直延伸到另一头,像是一个美丽的宫殿,四周洋溢着粉色的花香。记得刚来时,绿漆的铁栏光秃秃的,只有几根奄奄一息的枝条搭在上面,而现在已是绿油油的一片,粉色的花散在叶间,演绎着春天的童话,温馨而又浪漫。

蔷薇花一簇一簇地盛开着,在层层叠叠的花瓣间有嗡嗡的蜜蜂钻进钻出,蝴蝶悠闲地飞来飞去,像是一幅淡淡的水粉画,阳光而又温暖。蔷薇花虽没有樱花的娇嫩,没有玫瑰的高贵,没有梅花的圣洁,但她是顽强的、迷人的,是蔷薇爱情的结晶。人们都知道蔷薇是长刺的,在绿叶的衬托和坚硬的刺的保护下,她能不开的迷人吗?

我记得一个关于蔷薇的爱情故事,一对男女因为爱情背弃了当地的习俗,为了坚贞不渝的爱情,他们决定一起去山里殉情。之前,他们用蔷薇作为他们的定情信物,代表他们的爱情是野生的,长满棘刺的品种。死时,他们用蔷薇将自己的身体捆起来,长长的刺扎进他们的肉里。恋人葬下后,隔年墓上长出一株开了红与粉两种颜色花的蔷薇,竟没有一根刺。

临走前,阳光在花上舞蹈,流动,将温暖的花香传到四方。甬道上落满细碎的蔷薇花,踩在上面都有些不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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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傍晚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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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出一趟远门,望着窗外雨后的春色,不禁又让我想起了那年五雷的一个傍晚

吃过晚饭,又是几个同学一起去散步,顺着学校门口的马路一直向乡政府的方向走。这是个四月芳菲尽的时节,田野到处是一片忙于播种翻田的景象,不时地还会飘来阵阵农家肥的气息,劳累了一天的行人们,衣衫不整零零星星地散落在乡间的小路上,晚归的行人无不散发着劳动的快乐与愉悦,特别是有着女人相伴的男人,他们俏皮的就像个跟屁虫,死死地跟在女人的后面,没有一点男人的威严和沉稳,他们说着笑着,伊然成了春日里的一道晚归风景图!

汤保华是个调皮而又帅气的同学,他人很机灵特别的喜欢搭讪。只见他凑过去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大爷聊天,开始都聊得不错,突然见那大爷发火了:“比什么比,你人没卵大,还敢跟我比高,有种我带你去跟我儿子比。”说着他就顺势拉着保华要见他儿子去,这时的保华满面通红,尴尬的就像个木偶任由这矮个的大爷摆布,那时我想他肯定是魂魄尽失心智俱乱!

原来是保华觉得大爷太矮,就不断凑过身子去比比看高多少,不觉这阴暗的伎俩被精灵的大爷精准的逮了个正着!经过我们好劝歹劝,矮个大爷的心绪才稍有好转,接着他就在不停地炫耀他有五个儿子,个个人高马大的,村子里没有人不怕他家里的,要是等他儿子知道有人挤兑他父亲矮时,他们绝对会揍到死他不可!后来确也经常看到这位大爷的威风,拿个铜锣游走在村子里,扯着嗓子叫开山砍柴,这时的大爷俨然就是个将军指挥着一切,至少他真是个能管事很吃香的大长官!昨天在同学的聚会时,有人说,这位个小却很火辣的大爷已经走了很多年了,走时,在他破旧的箱子里发现,他当年开山的那只铜锣还崭新如初,却凝重无声!

夜色渐浓,长水家的小店门口站满了学生,都在用饭票换一些零食吃,这些饭票有人确是家里粮食充裕,有些人却是为了吃零食,晚饭都省着不吃,因为这长水店里的葵花籽和沙琪玛的味道太诱惑人了。这种味道老远就能闻到,特别是店里的长水女儿更是吸引了不少人的青睐。她高高的个子,刚洗完澡的她,飘逸着一头长发,散发出一身力士香皂的香味,大大的眼睛双眼皮,含情脉脉的风情万种,足以撩起这些学子们为她奉献一切的欲望,就为了能见她的那一个眼神,有些人会节省着每一两饭票,只为能在她面前留有一次大方的出手。

掏空了饭票的学子们,一边啃着清香嚼着甜美,一边叽叽喳喳的聊着各自对女人和女生的看法,除了在女神的这一点上意见能够统一外,至于其他各有所爱意见并不统一。大眼睛的,皮肤白皙的,矮个精灵的,高个大方的,目空一切的学霸女,在男生们的眼里喜好偏颇不一!只有落魄的保华一路无语,色如死灰般的跟在身后,还是一脸的尴尬和一身的晦气,全然没了一点的灵光和生气。

到了学校,早已是灯火通明人书两便。读报的声音此起彼伏,各自的音色和语调很不相同,普通话,土话,普通话又掺着土话,巡查老师暗自偷笑的身影,不时的在窗外颤动。读报过后,校园里寂静的鸦雀无声,远远地有点蛙声有点狗吠,温和的灯光下,苦读的学子绞尽了脑汁,皱着眉头咬着笔根,在学海里傲游。而那些过早的被荷尔蒙浸染的同学们,青春的柔情在目光的对视里,如鱼似的在教室里四处漂游,如果哪位女同学不小心把药瓶留在抽屉里,绝对能让那些多事的同学编出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来,有人会断定这是避孕药,穿很多衣服怕冷是打了胎,口袋里藏藏掖掖的一定是情书,多么奇异的猜想和推断,奇异的让我至今都无法理解和接受。后来打听这些杰作基本都出于一个半夜从二米高的床上摔下来,摔的指甲开裂嘴角流血的小庆同学,他的摔跤,引来了不少的非议,有人说是报应,有人说是被人推下了床的,更有人说是他想起来去操场抓人恋爱的现行而不小心自己摔的!这位想象如此丰富的同学,后来还真的成了一位名报的记者,但愿他不会是一位毒舌,不会是一位娱记!

时光流转的很快,这些零星的记忆,大都沉淀在了我记忆的长河里,有些晦涩,也有些温暖,更是弥足珍贵的财富。前方的车站马上就要到了,记忆中那遥远的五雷,三十年前的那个傍晚,我还记得,如果有缘,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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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繁华最深处散文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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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的最深处是什么呢?是对细枝末节的欢喜。有别人去撑繁华场面,自己躲在最深处,悲喜都不值得说。

学生上完最后一堂绘本课,离寒假还有一段时间,接下来的日子会过得比较闲适自由。

哪里也不想去,什么事也不想做,只是睡觉,早上下午都睡觉,还有一些颈椎难受,头疼。时间一下子宽裕之后,我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到了吃饭点,肚子饿感不断增加,似乎整个人和这个胃一样,空落落的。我想,我得首先填满我的胃。冰箱里除了几枚鸡蛋,什么都没有了。

出门去,我得去菜市场买菜。沿着江边骑着单车,小县城的路边也被新楼盘的招贴挤占着。一个自行车运动爱好者从我身边超过。沿江来往的车辆熙熙攘攘的,远处的天空中飘着大朵大朵的副高云朵。穿过大寺弄,拐过北门路,傍晚时分,夜市的小贩已经在开始搭建棚子整理货架了。繁华的最深处就在这烟火的人间。

走进菜市场,各种各样的蔬果鱼肉琳琅满目。突然觉得物质生活是最易温暖人心的。果然,只有愉悦了我的胃,才可以进而愉悦我的内心。这几日突然想吃一些喜蛋。我就在禽蛋处买了十只,顺便也买了十只松花皮蛋。又想吃苋菜,就再去买了一捆苋菜。看到小龙虾,又想吃小龙虾,就再买一斤,另再买一斤五花肉。差不多了,我就回家。

厨房里忙碌整理,做菜做饭,日子该在这般的忙碌中度过。吃着好吃的,喝着一杯浓浓的绿茶。繁华的最深处是什么呢?是对细枝末节的欢喜。有别人去撑繁华场面,自己躲在最深处,悲喜都不值得说。我的心情怎么能好不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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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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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我想从北图的正门走进去”。

毕淑敏不仅是一位著名的作家,她同样是一位慈祥而又可爱的母亲。在《混入北图》这篇文章中,毕淑敏的母爱与她对儿子的教导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那时,北京图书馆是最大的图书馆,哪里有各种各样不同种类的图书,但那里却有规定:只对成年人开放。不知是不是遗传了毕淑敏,她的儿子从酷爱看书,对文学充满了好奇心与求知欲。当他长到十几岁已经是个小伙子的时候,毕淑敏在他苦苦的要求下,不得不带儿子“混入”北图,满足孩子向博览全书的愿望。

本文主要讲述了毕淑敏到儿子进入北图的过程和看书的过程。其中详写的是进入的过程。在过程中,运用了心理描写和生动的动作描写,表现了母子二人害怕被识破的心情,但儿子也急切想去看书的复杂心情。在好不容易进去后,儿子恨不得把全馆的书都看一遍,所以,他直到闭馆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所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在毕淑敏的这篇文章中,充分的体现了儿子对读书的渴望,甚至把博览全书为理想。的确,在我们少年时代的是官(时光)是很宝贵的,我们在学习上,不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是多多去闯闯,在丰富的经历和阅历下,就能够让你体会到世界是包罗万象的。在青春时,何不去拓展自己的领域,为梦想努力,像毕淑敏的儿子一样,有志气:“长大一定要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走进北图,因为那是贵宾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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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美的一次惊醒,落日山河的饮醉散文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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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什么样的心情在等,那又是怎样的悲痛在哭,又是怎样的撕心裂肺在爱,千年,万年的等待,也不过如此。我无法逃脱岁月给我设下的陷阱,布下许多诱惑,也许我不会在迷雾中睁开双眼,只能一味的回味,在悲苦与酸楚中爱下去。我们真是生不蓬时,彼此相差那么多,现实与世俗把我们隔开,我们无法冲破那爱的云霾。

我自责,我欠疚,又有什么用,只有面对现实,苦等一生。错过的,已找不回来。在苦与痛之间,懂得爱与不爱的悲哀。

夜色漆黑,相思不断,孤单的眼神定格在窗外,自己此时就象一只迷路的羔羊,找不到爱的伙伴,象绿叶离开了花瓣,凋落布满伤怀。想把美丽的故事,讲给你听,放飞的心灵在窗外,时不时想到你兰花草的清香,燃起的希望伤心满怀,何时能得到你的青睐。

我亲爱的灰姑娘,我真的爱你,不知何时你能来到我的身边。丫头,我真的喜欢你,也真的爱你,为何你总是那样若即若离,不给我爱你的权利。丫头,也不知为何你老躲着我,是我做错了啥?让你难过,你就和我说。丫头,我不能没有你,你的每一个微笑,都藏在我的心里,丫头,我真的离不开你,我独自在夜里想你。

是无奈双眸泪眼的相思,是蓦然回首时带泪的一树残英,是梦醒时分的悄然别离,是不能弹断相思琴弦的音韵,你如蝶飞梦的过客,在夜里偶然飞逝的流萤,那不敢触碰的伤痛,是难以抚平的一段生命。也许我终不悔那样的爱你,也许我终将无怨无忧,你是我擦肩而过的缘伤,停在痴心的地方,只能用一生的心血去想。

我在夜里想你,静听月亮里的呼吸,心碎成一片片花瓣,而你却不知在哪里。我象踏入一条梦中,溪流穿过我梦的城堡,流淌的是月光还是溪流,或者是我的相思泪,淌入相思的河谷。我在斜阳下想你,简约了你的风景,我无法拒绝伤感的结局,红尘中多少眷恋,都成了往昔。

我无法面对,那些失去的爱,都是我错过了爱你的机缘,才弄成这般。我真的不能没有你,你是我的精神支柱,也许爱情可以重来的话,我真想在来一次,那样的去爱你。

醒来挑灯独思,嗅一眷墨香,恍若你就在我身旁,那样温顺的睡去,是那么的香。我不愿错过,那美丽的时光,因你的美丽,充满了空间的幻想,此刻我能否看到,你美丽的模样,动人的芬芳。真的是你吗?我可爱的小丫头,你象迟到的鸽鸟,栖息在我梦的巢乡。

你是一个被我宠坏的小姑娘,你的小脸蛋上有我留下的吻痕,至此你就不断地想,你睡不着觉,有时寝食难安,那样的翻来复去,想着一个人的心跳。一只蝴蝶融入太阳的肤色,你却固执地认为,是我阳光的一部分。从那一刻开始,吻就做为爱的凭证,你死心踏地的跟着我,你的眼神里有我的影子。你是被我宠坏的小姑娘,你多姿多彩的美丽,让我着迷。你对我的好,我全部记得,没有谁能拆散我们彼此间的默契。因为我爱你,更喜欢你,你是我宠坏的小姑娘。

好美的一次惊醒落日山河般饮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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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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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是非常不错的,写得非常有诗意,写法也非常新颖,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春》,感觉还很好呢!

这篇文章先是写草,我觉得写草写得最好的一句是: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这一句写出了春的忽然到来,小草在无声无息中长了出来,说明了春来到了,到处都是,有一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觉。

下面,就是开始写树了,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叫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携带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双眼,像星星,还眨呀眨的。这一段把花丛中的美景描写得淋漓尽致,尤其是第一句,我感觉写得最好,由于这一句话把桃、杏、梨这三种树描绘得简直跟人一样,在这一段里作者还用了不少的修辞手法。

最后就是最经典的一段:雨是最一般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这一段我觉得是整篇文章中写得最好的一段,也是大伙常常模仿的一段。这一段描述用的修辞办法也不少,让看的仿佛也身临其中,屋外下着蒙蒙的细雨,密密斜斜的交错着,远处的房子上笼罩着一层薄雾,到处都是绿色。晚上,点上了灯,光芒在黑夜里变得很孤单,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大伙都在干我们的事情。朱自清的这篇文章,仿佛把大家领进了春的世界里,仿佛把一副春景图展示在大家的眼前,所有让一副春日的情景在大家眼前跳动

朱自清的散文很好,我还要多找一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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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纸扎散文

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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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扎在我家已经有六、七十年的历史了。

自从太爷爷去世后,大字不识的太奶奶为了生计把他的所有医书手札都拉着平板车卖掉了,儿女们当时还小什么都不懂,于是本来远近闻名的杏林世家就这样悄悄消弭了。

我爷爷是入赘到我奶奶家的,老奶奶当时已经改嫁多年了。

爷爷年轻时是个十分清俊的小伙子,奶奶娇小丰满,两人婚后先后生了五个儿女。

都是农民,为了吃口饭,当时生产力也落后,所以地里活儿还是很忙的。就那样,爷爷还是接受了村里的推荐,做过比较长的一段时间的村长,以至于后半生都为村里操心使力,谁家有红白喜事都会请他做主事。爷爷人缘极好,人品严正,从不虚言妄语,于是很得村民发自内心的敬重。

为了养活一大家子,爷爷什么活儿都做过,凭着心思灵巧缜密,性格憨厚实在,多学多看,慢慢自己研究出了独特风格的纸扎,于是,以此为长期的副业,算是多了一份比较稳定的收入。做纸扎的,家里都会有许多秸秆、纸屑、浆糊等等,再加上小孩子多,一般来说居住环境应该是十分混乱腌臜的。但是爷爷一生勤谨清廉,早睡早起,每天清晨都打扫好屋内院内,担粪担垃圾到处去,然后才正式打开大门迎客。爷爷说家里干净了,才是对来往的客人们的尊重。清茶、八仙椅、收音机、中山装、毛呢帽……几乎是爷爷晚年的定格照。

家里每个人都多多少少识字,因为有爷爷教。大姑姑温婉勤快,打小就帮奶奶带下面的弟弟妹妹,纳鞋底、干农活、做家务,成年后嫁到了外村。大伯父从小成绩极好,后来参军留在部队,并于十几年后转业做了检察官。三叔性子温雅和善,一辈子沉迷书画。小姑姑苹果脸可爱,后来嫁到了外村。我爸排正中,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确实最早成婚的一个。为了撑起这个家,爸爸在最后的关头放弃了入伍,也在逃婚后还是娶了妈妈,老老实实地传承了爷爷的手艺,以一双磨得日渐粗厚的大手每天扎架子,做活计。

爷爷去世后,爸爸曾经想放弃过纸扎,想做一些小生意,但是由于没有本钱,又要顾着家里,就放弃了,还是在家做纸扎。爸爸的纸扎传承了爷爷的风格,扎实、大方、灵动。妈妈一般只负责糊纸什么的,因为扎架子只有爸爸一个人会。爸爸也继承了爷爷的热心和才干,做过村长,也常常都会被村里办红白喜事的乡亲们请去主事。

弟弟长大后有些叛逆,但是心不坏,反而很天真很老实很讲义气,所以被他一个所谓的朋友先后骗去做传销、玩绑架而不自知,因此入狱。家里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听到这一消息都是又疼又怕。奶奶的病因此加重直至逝世,爸爸妈妈曾跪地上痛哭,砸锅卖铁四处托关系也不济事,都不敢外出见人。

我辞职回家呆了半年多,爸爸妈妈的情绪才好转些。慢慢的,家里还是继续做纸扎,农活也兼顾着。一年会去看弟弟几次,送钱送衣。随着时间,也许所有会变淡些。

到目前为止,爸爸的纸扎手艺没有继承人,还是他一个人在做,不管冬寒酷暑。妈妈是他的固定搭档,帮忙糊纸。除了粮食,这就是唯一比较稳定的小收入,勉强够家里日常开支。经过弟弟的事,还有帮我筹钱买房,爸爸头发已经全白,闲的时候拎着茶杯,常常去搓搓麻将,手气大多时候不错,俨然一个退休闲适在家的老者,尽管他才40多岁。

纸扎,印象中是爷爷和爸爸的一生。最亲爱敬爱的人,从我出生起就已经镌刻在我的生命里了。

纸扎,是一种风俗的衍生,也是老家生活的一种。不知道以后如何,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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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登梅坞灵岩山散文

全文共 2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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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要去登灵岩,很是兴奋。我把“灵岩山的传说”这六个字输入电脑,就跳出31万条信息来,其中绝大部分是关于西施和吴王的传说,也还有太白金星的神鞭等等。要算苏州的传说最多、还有就是江苏六合和福建的灵岩山了。

我们要去攀登征服、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岭北镇的灵岩山,海拔900多米。据说是因山顶有一块来历传奇的灵岩而得名。只是,诸暨灵岩山的芳名还没在网上露面,就像当年尚在江边浣纱的西施,还“养在深闺人不识”呢!

如果去登灵岩山,能挖掘出深藏在岭北的美丽传说,让诸暨的灵岩山与江苏的、福建的成为姐妹篇,岂不是一桩赏心乐事么?于是,我忘记了自己从没登过山的底子,兴冲冲地做了登山协会健将们的跟屁虫,不知天高地厚地出发了。

当我们的汽车像一艘无桨无楫的舟,穿越岭北群峰的碧波绿涛,停泊在灵岩山脚的梅坞村道地上时,已经夕阳西下了。在斜斜的余晖里,陈村长露出一脸抱歉的笑,搓着双手说:以前我们去登山顶,一个来回得化四个小时,你们今天恐怕只来得及爬到半山的灵岩寺。现在四点半了呢!四周围着的男女老少都看着我们笑并点头,证明他说得对。我们连声应着“好的好的。”就穿过夹道相送的盈盈笑目、由两个向导带着钩刀领我们上山。

梅坞溪淙淙的山泉,一路伴着我们登山的脚步。这是浦阳江的源头活水。浦阳江在诸暨一段叫做浣纱溪,这不就是养育西施的母亲河之源么?也许,灵岩山就是因为西施的缘故,才取了这个与她在姑苏的旧处相同的名字?那么……

“请问,这个山上有西施洞么?”我脱口就问身旁的向导。他笑着说,“没听说过!”

“那么,你们村为什么叫梅坞村呢?有出处么?”

“老辈人也许知道,我不清楚呢?”他大概四十多岁,也许是没听说过某些传说的。但他知道梅坞村确实有开发灵岩山旅游的构想,从山脚到灵岩寺的汽车路正在修建就是证明。

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很快就到了灵岩寺。说是寺,里面并没有和尚。也没有其他寺庙里都有的如来佛啊观音啊等菩萨。供着的是梅坞村的太祖公和太祖婆。黑瓦白墙,简单得就像山脚下的陈氏宗祠。

岭北的灵岩山就像那个“不知有汉,何论魏晋”的世外桃源,它古朴得连佛教文化都尚未来得及渗透!遥想陈氏的太祖公当年,包裹雨伞在肩,携妻带子,千里跋涉,万里寻觅。终于在岭北的这一处山头停留:松涛阵阵迎远宾,梅林盈盈留客心。泉流淙淙喷涌出,依山傍水是佳境!于是,他的拐杖往梅坞里一插,陈氏的一脉就在这梅坞村繁衍生息,流传至今……

我还在那里遐想当年情景,登山协会的小丁来催我上山了。我问,不是说到了灵岩寺就回去么?哪里,时间早着呢,马上就到山顶了。他指着林木间那一抹亮光说。快到了,爬吧!我犹犹豫豫地跟他踏上了竹林边的小道,磨炼就此不可避免。

灵岩山是一块未被开垦的处女地。杂木葱郁,野藤缠人。一离开竹林,就看不到上山的路。在密不透风的柴草中间有一条小弄,是上午由梅坞村的向导们新劈出来的。偶尔上坎不给力,想用手去抓一把野竹,却发现抓住的是已被砍断了的竹丛。好险!幸亏被小丁扶住,否则我就要“老牛翻倒,四脚朝天”了。待汗淋淋地爬上亮处,却发现不过是一个旁峰的顶。离灵岩正顶远着呢!不由得泄气耍赖:我爬不动了,坐在这里等你们回来吧。小丁满脸的笑容,一边包揽了我身上的水壶腰包所有负重,一边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我:“快了快了,你一定行的。再说,我们回来也不从这里走啊!”就这样软硬兼施,我也只好认命,铁了心地向上攀登。人生其实也是这样的,碰到困难时,有人帮一把,自己再努力挺着,这道坎也许就过去了。而且,人一到了心无旁鹜的地步,前进的动力就会油然而生。就像小踏,她原来是想和我一起留在灵岩寺不登顶的,一听说没有退路,就身手矫健地遥遥领先了。还不时回头脆生生地喊:梅梅,快点爬,这里有树莓呢!能见识一下野生树莓,本身就是我今天来登灵岩山的目的之二。当我亲手采摘并品尝了这种酸酸甜甜的浆果,就忘记了刚才的疲劳。还浮想连翩地认为,野生树莓应是当年陈氏太祖公决定在这里休养生息的因素之一吧……

就这样前有榜样,后有督阵的。我终于在一阵欠腰噶骨、气喘吁吁、挥汗如雨的努力以后,看到了那块神秘的灵岩!

这块斜依在山顶的突兀之岩,四周有许多刚刚被刀劈断的小树桩。想来在我们要登山之前,它是深藏不露的隐者。时光荏苒,他安然在林木葳蕤中坐吸天地之精华。现在被好客的山民清除了庇荫之所,暴露在一群陌生人的面前,有一点像醉眼醒松的睡虎,似乎侧着头在端详着我们,就像我们在端详着它一样。正面看它,有鼻子有眼,侧面看它,似猛虎下山……我不知道它是不是被太上老君用红丝线做的神鞭抽到这里来的,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跟着西施从江苏的灵岩山飞到这里来的。只知道它原来并不属于这座山,只是经历几千年的岁月浸淫,灵岩山早就成了这座大山的名字,它也成了灵岩山的山魂了……

山顶的航标证明它是这里群山的巅峰。爬到灵岩顶上极目远眺:远山层层苍翠,夕阳映照着云海雾波,四合的暮色遮住了我们探究邻市东阳风景的视线,也遮住了浦阳江蜿蜒东去的踪迹。大家都想以后挑个晴好早晨再来登山,尽情饱览这山之巅水之渊的桃源美景……

在这样的期盼中匆匆下山,一路过涧踏泉,穿林披荆,倒也快捷。只是我流连美景沿途频频拍照,又落到最后了。等踏入村口,耳边响起欣喜之声:“到齐了、到齐了!”原来梅坞的老乡自送我们上山后,一直在等着我们平安下山!这份真诚的牵挂,一路温馨着晚归的旅途。

灵岩山,我们一定会再来访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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