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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白蔷薇散文精彩20篇

朋友是在我们有困难时的援助之手。我们要感恩有朋友存在!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感恩朋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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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一首长久的歌散文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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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们的路上,没有孤单,没有彷徨。余生,我们在彼此的世界徜徉。

——题记

认识一个人并不需要多隆重的理由,也不用挖掘各种共同的兴趣爱好。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简单的问候,这些足够。缘分是一只赶不走的猫,尝到了甜头,就会死乞白咧的呆着。

时间贼溜溜的,总是让人抓不到它的尾巴。我的兄弟们,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互包容,理解,我们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它不只是十位上多了个数字。岁月沉淀下,我们靠的更紧,抓的更牢。

豆蔻年华时,我们出现在彼此的世界里。那时候的我们多可笑。你问我借半块橡皮,我嘱咐你那是我刚买的,少用点,用完就还回来。我向你借只笔,你说没有,其实我看见你下午买了支新的放在了桌洞里。我的目标明确,你的拒绝直接。懵懂的少年,对新出现的伙伴以试探的方式结识。其实, 那时的我们没有过多的心思,用天真形容更恰当。

一路风风雨雨,我们为彼此撑着伞,不怕风吹,不怕路遥。那时的我们有两个梦想,一个自己的,一个我们共同的。现在,我们依然在路上,不过,我相信终会有那一天的。

一脚踏入青春,我们变的桀傲,叛逆时常砸在我们头上。我们想做乖孩子,奈何上了青春这座桥。然后,我们开始没有基础和目的的恋爱,高调的成双成对的出入。风光不久,成了老师和家长严打的对象。在他们眼里早熟就是吸血虫。我倒觉得没什么不好,早熟是成长路上的生长素。

一起玩,一起疯,我们在大人眼里是一群狐朋狗友。没事,我们只要活出自己的精彩。兄弟,还记不记得有人分手后一起去喝个烂醉,虽然分手的只有一个人。我们学着分担,就算心情是杂货铺也能被大家整理的井井有条。哭过,笑过,闹过,疯狂过,点点滴滴,绕在了我的发丝上。

老酒经得起时间的酝酿,老友经得住时间的冲刷。如果我的人生是一首歌,那么你们是里面跳动的音符,主旋律下,我们一起演奏。

时间磨掉了我们的棱角,让我们变的圆滑。不说少年老成,但也得精于世故。在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它是最实用的技能。

你们是我的港湾,推杯置腹,我可以不加丝毫防备。我们唱自己的歌,用豪迈的腔调,而二胡是我们很喜欢的乐器,苍凉的声音,让我们戒骄戒躁。

生命中的成长,因为有你们,变的不再单调。不矫情,我也会把你们拥抱。

最后,门前多了一棵叫冬青的树。你们说,这是十年前播下的种子发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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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心里有座城城里住着不归人散文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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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过你来时的路,复制了你所有的脚印,每一步那么清晰。我记录了你的每一句话,直到它们深入骨髓。你说过带我去你的城市,那里有美丽风景,那里潜藏文艺人,那里存在着属于我们的地方。只是这承诺太过仓促,走着走着便忘了。

看看脚下的土地,并不属于你我。这个城市或许会被遗忘,这方土地却留下了足迹。有一座城,叫归城,它在你不知的地方建成。你走时,它刚好完工!有一条街叫时光街,它会告诉你你爱的人儿在否!

恋上安静,恋上认识你的季节,不曾恋上这座城市,太多的虚虚假假。彩灯起了又灭,依旧精彩;风拂过再来,依旧凉爽;月圆了又缺,分分合合。淡了月光,冷了心情。

离不开的城市,戈多式的等待,盼望一个心里一直怨恨你的人,归来。没有惊喜,没有惊吓,平平淡淡,安安静静。

轻轻地来过,便轻轻地走开、走远,悄无声息。没能来得及去接你,更没来得及去送你。没有一声告别,没有最后的一句“再见”。大概就不再见了吧!

等不到冬雪白了头,忘了枫叶染了流年,光阴捞了那份纯真,遗忘着彼此欠了一份相守。在下一个梦里,在这只属于你我的城市里,相见。心里有座城,城里住着那个不归的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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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蔷薇后的老人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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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角有几株貌不惊人的蔷薇,摇摇曳曳,看起来已经年代悠久,但它依然展现出了它遒劲的枝干,吐艳的那闭月羞花般的花朵,显得格外妩媚,生命力很是顽强。

我突然听见了蔷薇后发出几声稀疏的脚步声,循声走去,只见一个白发老人正钻在蔷薇丛后研究一个极小的破洞。我很好奇,便扒开花丛,仔细看着那位老大爷。他仿佛有所察觉,转过了头。

我看清了他的容貌:头发已经花白,面色黝黑,脸上布满了皱纹。穿一身农民式的已褪了色的夹克衫,足蹬一双布鞋,大概有70岁了。样子很是慈善。他身后的蔷薇一丛接着一丛,顔色并不鲜艳,但富有光泽。它们在存在,衬托出了老人饱经风霜而充满活力。我走上前,轻轻地问:“老爷爷,你为什么在这里?做什么呢?”

老人笑了笑,缓缓地答道:“我姓沈,别人都叫我沈大爷。我是市区找碴团的,省运会在常州举行,东道主也得做个好榜样吧!退休后,我也是闲着,所以加入了这个团队。这次呀,我特意来看看这个洞,怕出什么事。”可我还是不明白:“那么小的洞,值得您去修补吗?一只老鼠也钻不进去呀!"但沈大爷却表情严肃:“这你就不对了,再小的洞,它长年累月经过风化,会越变越大,如果现在不修好,这墙以后可能要倒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总是有利的!”

我听了,顿时觉得这个老人很负责,他能用自己晚年的精力去为社会作贡献。人们常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而这位老大爷,本可以利用这些时间溜鸟、学学书画,但他放弃了自己余生的悠闲生活,努力帮城市寻找不足,默默无闻为城市献出了一份力量,他这种精神,不就像那生长在墙角,同样出默默为人们倾吐芬芳的蔷薇花吗?

蔷薇依然在风中轻摇,仿佛在赞许沈大爷的所作所为,它们的花朵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渗入了我俩的心灵。花,很香,很美,在我的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以后我也要像沈大爷那样,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城市作贡献!

蔷薇又一次在风中轻摇,仿佛在为我们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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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秋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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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无一人的广场上步态散漫,午后秋阳照着我暖,脚边秋叶围着我转,还有街上的车子在撒欢,所以我也并不感到孤单。视野定注在一汪清澈的水池,水池的北边立着一块宏圆的石头,石身端端正正的镌刻着四个红色大字:星月广场。大概广场的设计者在筹建时,就早已想到了石头与水池的寓意吧,难怪这块石头与这汪水池搭配的如此和谐。这是多么精美的构图,这也是多么精心的组合。星与月交相辉映,石与水互为依托,凝固成为广场上一处别致的景观。

水池四周有矮矮的坐台,上面铺着平滑的瓷砖,坐在台上,一股清凉瞬间传到心里。我伸手撩起池中的静水,抬眼看着对面的孤石,不禁若有所思……

……在遥远的异度空间里,石头和水相守在一起,我是你柔波抚摸的鹅卵石,你是我尖利石臂撩拨的飞瀑水。你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磨去了我的锐气,让我变得如此圆润。我甘心被你日日抚慰,你也愿意被我时时逗弄,一任时光飞逝,山谷间永远回荡着我们嬉戏的欢歌笑语。画面如梦境式的展开,溪水淙淙,圆石静静,周围绿树幽幽,天上白云飘飘。一如世外桃源般的惬意和温馨,完全不是人类意念里的孤寂和冷清。

在那个梦境里,我是你水中的石,你是我石边的水。偌大的空间里,只有你我舞出的生动,连那些绿树和白云都成了陪衬,让你我的存在那样的亲密难分。我在你的水里陶醉,我在你的怀中沉睡,一梦不知过去了多少美好的岁月……

久梦乍回,恍然不及停留,现实就这么残酷的摆在了你我的眼前:我被人固定在有你的池边,你被池禁锢在有我的对面。我无法向你前进,你也不能对我亲近。距离,把你我定格在此,再无交流,只有终日的默默面对。我的石身还保存着你曾经抚摸过的痕迹,而你的水中早已没有了我石的影子。也许,我石眼前的水,还是旧梦中的瀑;而你水心中的石,早已不是眼前的我了。可是,我们却被人为的组合在这里,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我在你的岸上,却渴望进入你的水乡;你在我的石旁,却不能流到我的心田。你的心,秋水无痕;我的心,茫然无措。你能够看得见的事实:阳光给我温暖的照耀,秋雨把我完整的拥抱,连各种风都能与我亲密的环绕。而你,只能保持自己的水波不兴。

也许,是为了构成这和谐的图画,我离你不远,却不能走进你的水塘。也许,是为了组成这星月的对称,你总要留在我的身旁,却不能依偎在我的胸膛。我们就这样默默地对望着,你在你的水里安静着,我在我的石界孤独着。我以为自己可以给你遮风挡雨,岂不知自己也难以对抗自然风雨的清洗。你以为自己装作看不见,就能把我的形象从心里抹去,岂不知自己也难以抗拒人间的沿袭。你能够做到的只有被冷冻成冰,甚或被化为蒸气,否则,终究难以把握自己的取舍。我能够做到的只是对你默默的呵护,直到身体化为齑粉,被时间漠视。因为,你我不可分割。从此以后,你就是我身旁的寒水,我就是你岸上的孤石。

星月广场上有一处别样的景致,水池北边立着一块独特的顽石,顽石的南面紧邻着一汪清澈的静水。周围,落叶纷飞,迷离了远观的心情,也远离了近赏的雅兴。除了我,没有人会看到这般旖旎的风景,更不要说那些记住的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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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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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朱自清散文《匆匆》,我感到时间的却非常宝贵,在你不经意间,他就从你身边悄悄溜走,有时时间甚至会从你眼前溜走,你也毫不知情。

时间不等人啊!只有你去追它,不可能是他追你,有位名人曾经说过:“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连一分钟都无法休息。”是的人生的幸福的确是这样,但现在有些人,把自己的时间随意浪费,整天游手好闲,不去做些对国家有益的事,专门干些违法的勾当,这些人最后的下场只有进监狱。如果他们从监狱里出来还是这样,那等他们晚年时只有一无所有。

时间不会因为你用身躯挡住了它的去路而停住,他会从你的身边,手边,流过去,有人可能会说:“如果造一排墙,把地球隔开,能不能挡住时间呢?”我的回答是,不能。人不可能挡住时间,人们只能去珍惜时间。

时间对人都是公平的,不会多给谁,也不会少给谁,在别人在某件事上比你完成的早,不要嫌自己太慢,要怪就怪自己,是不是又贪玩而没有珍惜时间呢?

时间是永远不会等人的,同学们,离毕业只有几个月时间,我希望我们珍惜时间,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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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田园人家散文

全文共 2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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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走进乡村

这个小村庄被大片的绿色包围着象是一个岛屿。清新湿润的空气里偶尔传来阵阵牛粪与腐草的味道。泥墙土院、鸡鸣狗吠,一切依然是多年前那未曾改变的旧模样。

既然是老模样就少不了麻雀们的热闹,它们响亮欢实的叫声交织成这里最独特最热闹的一种音韵。五个一群三个一伙站在人家的墙头院子、树叉上,叽叽喳喳、一惊一乍,就像是爱搬弄是非的“长舌妇”们。想从它们那里瞧出点什么,可惜鸟儿光顾着它们自己的事情,没有给我留下任何线索,一缕烟的功夫便你追我赶地又飞往别处了。

一只老牯牛拴在树下,它倦怠了?还是象一位经历了很多事情的老人,把流年的岁月当成了一块点心,慢慢回味慢慢咀嚼,不管是痛苦还是快乐,牯牛都没有任何表情。

芦花大公鸡是无所谓的。它漂亮美丽,正值壮年。不知道什么是忧患。它那色彩斑斓的“外衣”让我想起小时候做毽子时的快乐。毽子只能用公鸡的毛做。母鸡的毛短做出来笨拙得很。那时生活贫困,家家都养的是下蛋的母鸡,公鸡很少却也得等到过年才能杀鸡取毛。因此我和许多小女孩的愿望一样,就是谁能给几根鸡毛。如今芦花大公鸡的毛再美丽都已经过时了。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里的孩子都已经不玩这个了,至于玩的是高级的还是低廉的,孩子们恐怕都没有时间去摆弄了,他们对付的是铺天盖地的作业。骄傲的芦花大公鸡后面一直跟着几只母鸡,它也有三妻四妾吗,瞧,那只被落下的母鸡,它摇摇摆摆急速奔来的样子是多么笨拙好笑啊!

乡村的狗倒是变了品种。它们没有了高大的外形,就象人里面的矮子一样没了自信,吠声也就可以和稍大一点的猫相比较了。

地里头丈把高的麦苗,经过季节之手的摩挲已有了成熟的气息。这阵子的农人闲下来了,只等着麦熟果黄呢!也许离城镇较远消息闭塞,他们并没有出去打工的意思,无论寒暑都习惯地两手筒在袖笼里一起唠唠嗑,说说谁家的媳妇好,谁家养的羊儿多,秋冬可以买个好价钱……老农们的脸上沟壕纵横,如同是麦田里一道道垄沟。他们的衣着和岁月一样久远,但农人习惯了这样没有波澜的日子,因为他们很少走出这个“岛屿”。

二  乡村老婆婆

施工中的一天,我来到一棵树下靠着麦垛休息。

迷迷糊糊中,隐约地看见一个老太太歪歪扭扭的朝我走来。她一脸的慈祥笑意,还提着一个布兜。我有些惊讶的坐起来,只见她从布兜里掏出几个冒热气的包谷说:一个女人家干这么累的活,够辛苦的啊,家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就掰了些包谷煮了,新鲜着呢吃吧!

肚子倒是不饿,有了说话的我也不寂寞了。老人说:家里太穷太乱要不早就让你到屋里休息了。我说:这里很好,凉快的很。

老人似乎很信任我,很快地就打开了话匣子。

那年,老人和老伴为收留一个流浪儿而高兴。这个孩子当时一直是昏迷不醒的,很多人都说是养不活了,就是养活了收养一个这么大的孩子,让他打心眼认这个家似乎不是那么简单。村里许多人都不很支持他们这么做。

婆婆和老伴没有听从任何人的劝告,他们倾尽所能为孩子医好病养好身体。小男孩的菜色脸庞有了些红晕,换上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特别招人喜爱。流浪儿似乎也很乐意把这里当成了家。

家总算圆满了,老两口有了精神,他们在孩子到来不久就在村上的小学给报了名。有了书读有了温暖的家,有了孩子甜甜的叫声,幸福在这一家人脸上绽放。

可惜好景不长。为了念书的孩子为了家里多出一碗饭,本来老两口生活并不宽裕,这下更添几多愁肠。没有别的出路只有靠卖菜为生。他们早出晚归,腿脚一刻不闲,老伴很快就累倒了,不久便撒手人归。

刚刚起步的家就这样坍塌了,婆婆和孩子少了依靠,生活穷困极了。没钱,孩子也读不了书,但他也不愿跟着婆婆在地里头吃苦,于是村子里又多了一个偷鸡摸狗的无赖。老人多次苦苦相劝也无济于事。最后竟不辞而别。

老人夜思日想、牵肠挂肚。哭的没有了眼泪。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的儿子终于有一天回来了。

外面流浪多年的孩子已不是孩子摸样了。他还领来一个比他年龄大很多的一个女人和一个不过几岁的孩子。老人没有办法,只好让他们住下。那个女人的眉眼之中流露出的是一种刁钻与狡诈,根本不象儿子说的无家可归的样子。每每儿子不在家的时候都对婆婆恶语想加。

老人原本身体就不好,又气又累。便偷偷规劝儿子说:自己还有些积蓄让他好好找个女子成个家,不要和那个不明不白的女人来往了。儿子假装听从,当老人把钱递与他的手中时,便领着女人又踏出了家门。

从此,老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婆婆讲叙这个故事时,一直是平静温和的。似乎讲述着一个于己无关的故事。她掰啃着一个有些老的咬不动的玉米棒子。所剩无几的牙费力的咀嚼着,象是咀嚼一段艰涩的人生。老人是微笑的,全然没有积劳怨恨的样子,也不似饱受折磨后的一腔怨气。从老人身上看到,艰难困苦的生活可以使人容颜衰老,但不能因此就让一个人对生活就失去了信心!

每每我在辨别这个小村庄的方向时也在辨别那里的房子,哪家最寒酸最窘迫。老婆婆如何在漫长的岁月里坚守,在孤苦冷雨中度日。所幸的是,每次见到的老婆婆,见她并没有增添多少的憔悴。

简短的话语,匆忙的告别。大家各自有事,她拾着路边的瓶子,我坚守着工作岗位。无法探知她的境遇,她也不似有倾诉之意。每次给她带些的牛奶和食物,老人都很开心。

老婆婆纵然有太多苦难,但她平和的心态和坚强的个性一定会冲散生活中的不愉快。她会很好的生活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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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生感悟散文:人生感悟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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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总是会觉得这样或者是那样的不如意,但千万别跟自己过不去,而要懂得善待自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精神的解脱,从容地走自己选择的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的事情是我们所难以预料的,我们不能控制际遇,却可以掌握自己;我们无法预知未来,却可以把握现在。

关于人生感悟散文_描写人生感悟的散文 当我们在人生中面临选择时,请站在心灵天平的两端。蘅量自己生命的价值。无论多么困难,让自己的心灵走向正义的一边,让灵魂充满幻想的芳香。声音无处不在,大自然的风声雨声,蝉鸣鸟语,生活中的歌声书声,笑声哭声,亲人朋友的安慰和鼓励以及批评,来自心灵的呼唤……

其中,一定有某种声音让你难忘。它也许会让你想起一段往事,也许会让你产生丰富的想像。一个人有了希望,就会朝着这希望不懈的努力。如果累了,望望天上的点点星光,便又会浑身充满了力气,继续努力。

我们每个人都应微笑面对人生,没有了怨言,也就不会有哀愁。一个人有了希望,就会对生活充满信心,只要你用美好的心灵看世界,总是以乐观的精神面对人生。

多一份自信,少一份失望,亲情,友情,爱情,皆源自你美好的心灵,用美的心灵看世界,世界便会给你享用不完的财富,一生幸福!当你为生活的挫折懊恼不已,家里人便会一句句的安慰你,鼓励你。

在背后默默的支持你。可这时你在声声叹息中却得到了人间至爱——-亲情。人们都说:“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春花秋月总是美,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过于清醒,清醒了忘却透露着许多无奈,看惯了春暖花开到草木凋落,许多时候好想自己能做株忘忧草。

原本人的生命之所以顽强,是得已历经风露,磨难,而依然完好无损,享受阳光。可生命中那些不完美的缺陷,往往它会成为生命中的一道独特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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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家乡河边的柳林散文

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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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那个水库为省级中型水库,是50年代兴修水利的产物。那时,长龙般的渡槽将水送上高处流向远方,灌溉了几乎县城东南部大面积的土地,养活了几十万人口。改革开放后,灌溉工程设施大都被毁坏掉了,煞是可惜!据说现在又要修缮,供水给某开发区新引进的一家钢厂。

我的农村老家在水库大坝东边的岭坡上,顺坡而建,错落有致,在高高的洋槐树洁白碎花的掩映下,在金黄色榆树花穗中,流出清新的芳香,虽比不得城里的高楼大厦灯光霓虹,却也格外令人思念向往。

平坦的坝顶是夏天夜晚乘凉的好去处,带一件蓑衣铺上,躺着数夜空的繁星,去水中打个扑棱,除却一天的燥热,伴着微风进入梦乡。

大坝的下游是宽阔弯曲的河滩,东西二面是不高的山岭绕伴。水清清的,河底的细沙清晰可见,岸边的水草绿绿的随河水飘荡,鱼儿穿梭于清水下的波影中,煞是逍遥自由自在。掬一捧清水放进干渴的嘴里,却是那样的清冽甘甜!

小时候对家乡河边的柳树印象特别深刻,那纤细的枝条像小姑娘的长辫一样随风飘拂,折下一根旋拧几下,还能制作出简单的哨笛,吹出清脆或幽沉的鸣响,放学后会经常去那里玩耍。

夏天,用细长的柳枝编成一个草帽,在齐膝深的水中与小伙伴们戏耍、打闹,忘记了回家的时间,到家后自免不了大人的一顿训斥。

柳树的生命力极强,顽皮的孩子折断它的树枝,不论倒着横着,插在河边的沙土里,就能重新长成一棵小树。孩童时的我们很是奇怪,被折断了的树枝怎么还能活下去?

长大后去了城里读高中,读了好多书。读了矛盾先生的“白杨礼赞”,读了朱自清的“春”,读了杨朔的“泰山极顶”等诸多散文,才渐渐明白些人生的道理,“生之易者,莫过于此”。也才渐渐明白了古人所说的“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些许道理。

当然,不惑之年的我再去思考人生,会有不同的感觉。成事与否,时常与刻意的谋划无直接关联,尤其是个人的命运关涉天意之时的无奈,一切是都自然随缘的结果,这多少掺杂了些唯心的理论在里面。

然而巧妙的是,有心栽花总不开,无心插柳反绿荫庇人,其中所呈现的奥妙正在于“有心”、“无心”之别。

人的生命也是这样,十月怀胎,呱呱坠地,不论生活在哪里,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贵,生命总能顽强地伸展存在。生命的存在似乎简单容易,但其实要伤害生命也是弹指的瞬间。

柳树能很轻易地长出新枝,但如果树枝埋得过浅,偶尔还有人对它或摇或拔,任意践踏,那么就算是栽种在最肥沃的土壤,它终不能摆脱枯萎死亡的命运。人的生命何尝不是这样?你也许有最丰厚的物质与生活,拥有极大的权力,但如果不知珍惜,一味放纵,或过度劳累,或使用不当,人生就得不到充分的滋养,精疲力竭,积劳成疾,生命终将凋枯,甚至还有牢狱之灾也是自然之事。所以在生命与尊严遭到伤害之前,我们应懂得对生命珍惜养护,切勿自损、自伤。

用心去呵护生命,平时要珍视身体。讲究健康向上的人生,其实就像经营事业、家庭一样,渗透于生活的点点滴滴,关系到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人生价值观的不断磨练,健康要主动出击,向上不能被动等待。

花儿需要呵护,人生更要经营、保养。呵护花儿它报以美丽,呵护人生它报以健康、踏实。健康的人生其实与美丽是一脉相承的,健康的才是美丽的,向上的才是成功的。人生不是因获取多少而成功,而是以回报社会多少而受人尊敬。

用心经营生命,用无心去经营我们的人生。人生只有一次,不要祈求虚无漂眇的奇迹发生,属于你的只有今生,好好呵护你的现在。

再次来到河边,儿时插在河滩边的枝条已长成碗口粗的一片绿荫,手拂低垂的柳条,看着漫天飞舞的柳絮,赞叹它们的顽强,感慨它们的魅力,更钦佩它们一刻不歇的随着历史的脚步根植于这方唯一清净的水土。

看着那排柳树,淡淡的忧伤随之而来,谁能知道它们何时不会被贪婪的人们砍倒,被一片人为开发的景地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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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守望你是我的歌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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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音乐。

我不知道这后半生还能不能见到你,再一次和你相遇。我在苦苦等待你的路上整整守候了二十九年,那是一万多个日日夜夜啊。思念如果堆集成山,它一定比喜马拉雅山还高,比太平洋还要深遂广阔。

真想坐在你的身旁,握住你的手,倾诉我心中无人探知的爱恋让你感受我的款款深情,那层峦叠嶂般的脉脉忧伤。

我要把万千的心事在你怀里放飞,我要把约定三生的渴望,放在你的脑海中让它悄然地绽放。我要让无尽的思念,张开翅膀带着你在蓝天一起飞翔。

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你并没有对我承诺过什么。泰戈尔有首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我仍然清晰的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上高中的那年,我们同班,不约而同地坐到了一个教室里。你坐在我的前面,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瞳孔里。你很文静,一节课坐在凳子上几乎纹丝不动。课余时间,你会转过身来和我同桌的女同学说话,声音温柔甜美,触动放飞我的心情。

这时候我会看清楚你的庐山真面目,你有一张清秀美丽的脸庞,肤色皎白,眉毛像弯弯的月亮,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气质青山绿水特别吸引人。莞尔一笑,嘴唇轻启,不经意间会露出一排白白的牙齿,尤其嘴角处的那颗小虎牙,常常惹得我心生遐思…声音在口齿间来回穿梭,好似泉水叮咚,丝丝入耳,分外动听。说实话,班里也有长得比你好看的女同学,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偏偏我只喜欢你,只有你能入我的法眼,让我的心有些悸动,有些颤栗。

学校后面有一块大大的草场,边缘地带还有一块空地,那里杂草疯长,野花飘香。空地东边北边靠近围墙处有一条排水沟,沟的两旁长起一排粗壮的白杨。天气最热时,树下有阴凉,也很宁静,是一个能让人静下心来读书的好地方。晨曦中,夕阳下,许多同学会去那里背书,记单词。因此我会在那里遇见你。你搀扶着一个身体有残疾的女同学慢慢地走过来,和我擦肩而过时,你只是微微一笑,轻轻点一下头就走过去了。

也许是青舂的羞涩,这样无数次的见面,我们都没有太多地说过几句话。有几次你没有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会四处张望,心中产生一种莫名的惆怅,以后很长一段时光里,我完全被你的形象牵动着,甚至长夜无眠。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你了,这种感觉是那样的强烈,强烈的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来。思之再三,我准备鼓足勇气想对你表白。有一天我在一本书中夹了一张纸条,约你在白杨树下见面。

可是你许多天都没有回应,是无意中弄丢了纸条还是其它原因,到现在我也不明白。我有些失望了,可是更让我失望的是不久之后,几乎是一夜之间,你就悄无声息消失在茫茫人海。从此一直到现在,再也没有你的消息,再也没有看见到你的身影。

那一年,我们刚刚读完高二。你向东,我向西,我们美丽的相遇竟然会是这样的结局,这是我永远也无法预料到的人生悲剧。

我们就像天空中划过的两颗流星,有一天相遇,再近也是最远的距离。你是不是为我而来我不知道,但这些年我的思念无比坚定的告诉我,我是为你而来,千真万确。重逢虽然杳无可期,但我是一个不悲观的人,假如我们注定只能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那么一场忧伤的戏剧又能说明什么呢?那么我思念的跋涉和流浪又有什么意义。

冥冥之中,也许上苍会眷顾我,再给我一次相遇,那又会是一个怎样完美的结尾呢?我无法回答自己。

你绝情的不辞而别,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思念和伤感为这种心境我写过许多首诗。有一首《与你牵手还有多远》,最能代表我对你的思念和期盼。

你是一片云,

听见你的声音,

却不见你的踪影。

你是一片雨,

浇透我的身心,

却扑入大地的怀中。

你就是一条相思的河流,

载着我苦苦的等待在漂走。

在我最忧伤时你关闭了心扉,

没有聆听我铺天盖地的呻吟。

我在禅院双手合十祈祷了二十年,

你是否听见我撕心裂肺的呼喊。

我夜晚枕着你的名字入睡,

黎明背起行囊再一次追寻。

我想问你一声,

你如果是相约的驿站,

请你告诉我,

与你牵手的路程还有多远?

毕业以后,我隐约听到你当年缀学的原因是参加了工作,从此我再没有向任何人打听过你的信息,我想把这份最纯最真的爱恋藏在心底,因为它是我情感世界里的一个秘密。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就像一朵未曾绽放的花蕾,缺少阳光雨露的滋润,枯萎就是它的宿命。

我也对你做过无数次遐想。你到底来自何方?然后又去了那里?你结婚了吗?他对你好吗?你们有孩子了吗?你的家庭幸福吗?你现在生活过的好吗?这都是我想知道的答案。

我们相遇却没有相恋,就像人在旅途中的一次邂逅,前世的五百次回眸,你我换来的仅仅是今生的擦肩而过呀。

成年后,我爱过别人,别人也爱过我。一路走来。情路坎坷。每当感情失落时,你时常出现在我记忆的屏幕上,始终经年不退。

那场风华雪月的爱恋带给我的是苦苦的相思,都说相思苦,相思累。“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你是我一生的牵挂,你是我一切痛苦的原因呀。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和你再相见,从此开始我孤单思念……”

但是我不后悔,思念一个人,这么长时间从未感到倦歇,从未感到放弃,这是男人的倔犟与执着。

遇上你是我的缘,守望你是我的歌,痛苦并快乐着,这就是人生。

月园,是一幅画,而月缺,是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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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眼里只有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600字

全文共 2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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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个不痛不痒的字眼,对于我这么一个跟世俗格格不入的人,或许我要摆脱,或许世俗要摆脱我,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火花。

这里的世俗,不是整个环境,整个区域的世俗,而是对于我们这么一个村落,这么一条河流域的世俗。

我在说出这样的一句话,也隐藏着很多粗俗的观点,其实我自己也没有完全答应要信任自己,甚至我在怀疑自己,怀疑我的思维、我的言语。

从这几句话中,能够知道我很纠结,很矛盾。

上初一那会儿,我喜欢上村里的一个女孩,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喜欢,什么叫做朋友。

我每当吃饭,都会想到她,我拿起碗筷,我就想起她,想知道她吃了没有?想知道她是否过得好?想知道她所有的一切。

记忆最深那一次,是我爹打回来一只鸟,然后我们吃着吃着,我一直在想她,我有种想给她送去的冲动,但是并没有,因为我们没有交集,或者说我们还不算是朋友。

我在想:今天的你,吃什么呢?而我吃了鸟肉,我欠你一顿,我对不起你,我很内疚。

我娘从坡上摘点野果回家,张开嘴那一刻,我就想到她:现在的你,在干吗呢?有没有休息好?有没有吃好?有没有睡好?有没有像我一样吃着这个野果?如果没有,我觉得我又欠你一次,又内疚一次,我恨不得马上、立刻给你送过去。但是我担心你会不会接受?会不会喜欢吃?

当时傻得糊里糊涂,完全被情绪牵引着走,走路不在状态,心不在焉的拖着疲惫的步伐。

可是那回没有人能懂我,就连我自己也不懂我自己,我在干吗?到底我在做什么?有意义吗?

我不停的问自己,可我还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或许我知道要怎么做,但是我不想那样做,我只想跟着心走,无论走到哪,我都会继续,尽管是那么的累,我还是不能自拔。

死的念头,时刻敲醒着疲惫的我,但我并没有这么做。

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班主任亲自叫我到办公室去训骂我,对着整个办公室里的老师,我哭着,发不出声音,不是我不敢发出声音,而是我的喉咙僵硬、哽咽了。我不是被老师骂才哭,而是自己明明很累、很痛、很煎熬、却始终不能放下,导致成绩一落千丈。

我哭了,我记得,面对着整个办公室里的老师的面哭,而且我很害羞,可是控制不住的泪水,翻涌而下,我的手捂住嘴巴,其实我根本发不出声音,我只是本能的捂住嘴巴,只听到我深呼吸的声音,整个办公室安静得就像午夜,就连老师翻开作业本批改作业的手也停在半空中,像一只僵硬的木头,直到很久很久才放下去。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老师总是约束我们,不让我们谈恋爱的原因,就怕影响我们的成绩,可是,那个东西就像洪水一样,说来就来,你根本控制不住,而且根本就不在你控制范围内,唯一能做的,就是乖乖的降伏,让那洪水把你冲走。

家人,在我眼里,他们根本就不算什么,甚至我跟他们都没有关系似的,好像我与他们没有任何交集,我只是寄宿在他们这里一样,除了她,什么都跟我无关,我只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想着她,唯有她,才是我的全部,甚至连我自己什么都不算,也就是说,我想死,但她必须好好活着,如果有这么一个选择,要我去选,我肯定会选自己,让我的死,来换取她的快乐。

这是不是初恋呢?

或许,那什么都不算,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在恋爱,只是我一心的对人家好,一心想着人家,一心想为人家付出。

然而,一年后的我们,都变了样。也就是因为我太喜欢她,那一年暑假我选择,离开家,去哪呢?

我去姨妈家住,虽然我们只隔着一条河,但我们真的没有见过面,我没有回过家一次,因为我怕见到她,因为我怕我会受伤。

一个月过后,我回家了,也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见面。这段时间,我还没有到镇上上初中,我还属于小学生,六年级的学生,她读四年级。

回来第一天,我就写信,在球场上,我把信交给她,当然不是我亲手交,我没那勇气,朋友帮我交的。

我们打完球,到河里游泳回来,她把信退给了我。

我的失望从那时候开始,我的幻想一切都开始动摇,虽然我毫不察觉,但事情总在发生着。

初二那年,她跟别人xx,我也只有心痛了,但我之前给她买的东西,比如衣服、球,这些都成了过往,我也不再抱任何希望,我也没有怨她,好像整个人都没有了知觉。

整个人郁郁寡欢,闷闷不乐整整一年多,初三我都还没有恢复,直到换了个环境,进入高中的校园,整个人都变了,因为学习的压力大,任何事情都将被抛向远处。

学习很用功,很努力,但是成绩并没有上去,只好我放松了,不再紧紧逼自己,给自己一个喘息的机会。

从学校出来,第二年,她跟人家结婚了,虽然我已经麻木,对她也少了那种感觉,甚至我还恨过。也好吧,毕竟人家找到人家的幸福,我只不过是她生命里的过客,一颗流星。

婚后不久,好像去年还是前年,又离婚了,是她主动提出。

回头看看,这一段段往事,好像刚发生在昨天一样,但少了那种冲动,那种心动,那种关心,那种心疼。甚至有些嘲笑的余音,我不是故意,但那笑声从心底爬上来。

我真不是故意,也许那就是一种祝福吧,因为你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更适合你,但是你不努力,你只是想坐享天伦之乐,那么还是要看你的运气了。

写了这么多,都没有进入主题,看来我还是太情绪化了。

婚姻不是儿戏,不是你想拥有就能拥有,而是一场战斗,你能在那么多的候选人当中脱颖而出,证明你真的很有实力。

往往,我们面对的,都是一些不用考虑,甚至没有候选人的的选择,根本不给我们选择的余地,而是给我们框一个空地,给我们准备好只有唯一一个答案。

什么意思呢?

就是我们本来有更多的选项,但是我们都一一把其它选项淘汰掉,最后只有唯一一个选项,那么这个选项一定是最好的选项吗?还是凭感觉?还是靠外貌?抑或是嘴巴?

会说话的人,都是能吸引一定的人,但是不是全部都这样。

甜言蜜语,谁都会说,只是有些人除了甜言蜜语,就已经找不到更能表现的优势,除了那一张嘴,把衣服一脱掉,黝黑的肌肤、下垂的胸部、会发出味道的下液、椭圆的肚皮、粗大的双腿……

我不是针对某些人,也不是故意挑拨谁,如有冒犯,纯属无意。

什么意思呢?

就是你不给你自己选择的余地,你把伸向你的手都一一的砍掉,最后只剩一只手给你,你认为好的一只手。

也就是说,你一心只想着那一个人,你没有给自己后路,走到狼牙山顶,你只有跳下去。

要上山可以,但要给自己退路,不要把自己逼向悬崖,没有人推你,是你自己一心想要到达的终点,但是终点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美好,一切都不是你想得那样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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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的包容的散文

全文共 1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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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为我的启蒙老师,爱上了教师的职业。我的启蒙老师是个小巧可爱的女教师,她灵动的眼睛、悦耳的声音,尤其是那纤长的手指,即使在你犯错的时候,总是那么温柔地抚摸着你的头,让我有说不出的享受。

那时,我是村上的孩儿王,一班大大小小的孩子,总是在我放学后,被我叫到我家屋后,听我讲我课上听来的东西。我拿块小些的红砖,划写在水泥墙上,就权当是粉笔和黑板,过了做老师的瘾。听着他们在下面说“老师好”,一边脸红一边得意。

没想到,十几年后,我真的走上了三尺讲台,开始了我做教师的生涯。

我回到了家乡,回到了老师所在的学校,和我的老师一起上课。第一天遇到老师,就看到了她的微笑,一如多年前那么年轻。她竟是不老的!也许当老师的都不容易老,因为他们教的是天真的孩子,因为爱着这群孩子,他们的心永远都是年轻的。

我开始模仿我的老师当一名教师。

下课,我跟孩子们一起跳绳、跳牛筋,上课,我给孩子们讲故事,讲道理。我和我的老师一样,和孩子们打成一片,在孩子信任的目光里,我陶醉,我满足。

第一次对工作感到头疼,是因为我遇到了一个男孩子:陶。那是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学习不怎么样,但是对打架却很内行。每天会有孩子到我办公室来报告他打架的事,每次看到他站在我面前,我总忍不住头疼。

他那样倔强,不像其他犯错的孩子那样低头不敢正视我,他的眼睛直视着我,总是第一个开口:“他先惹我的。”我看着他脸上旧疤犹在,新疤又来的样子,想不到解决的办法。后来的家访中终于了解到,他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崇尚拳头解决一切的人。而且,在那个村上,是极权威的。有一次,陶打架输了,他的父亲拉住想跑的他,对他说:“打不过就丢砖头,你不怕死,人家就怕你!”我的心沉甸甸的,我说服不了那位父亲。他认为他的教育方式是让孩子成功的唯一途径。那些日子里,我沉浸在作为教师的失败的情绪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次下课后,我不经意中发现,陶居然在帮我的老师提水。后来打听才知道,因为老师教的是低班,每次大扫除都是老师亲自去提水的。后来一次,陶看到老师吃力的样子主动上前帮忙,老师高兴得把他叫到教室,要班里的孩子学大哥哥。之后,每次大扫除他都会主动去帮忙提水。“这真是个热心善良的孩子啊。”我的老师眯着眼,看着我微笑着说。

每个孩子都有闪光的地方,老师们都这样教我,我却总是抓着孩子的缺点不放。我自责起来。

第二天的晨会上,我把他的事匿名说了一下。还叫大家猜猜谁是低年级小朋友学习的榜样。在同学们相互猜测的眼神里,我看到他羞涩、满足的笑容。当我拖着他的手,让他站到讲台上、孩子们用吃惊又羡慕的眼光看着他时,他的脸红了,我知道,那是第一次获得赞美的快乐。后来我找机会对他说了对他的期望,跟他说了一个真正值得人尊敬的人绝对不是用武力来解决问题的人,他终于第一次点头同意了。

之后他的行为尽管还有反复,但在一次次对他优点的赞美和缺点的提醒中,他打架的坏习惯终于改掉了。一个学期下来,居然还选上了小队长。看着他佩上了队长标志,看着他一脸骄傲的样子,我想欣赏的作用真的是无穷的。

就像老师说的,作为教师,爱我们的学生重要,爱一个有缺点的孩子更重要。

去年,我新接的班级里发生了一件事。小龙邀请他的好朋友顾到家里去玩,结果之后就发现妈妈的手机没了。他说是顾拿的。班级里的孩子都把顾叫作小偷。

班主任和我找顾谈了好几次,他都一口咬定自己没拿。我们觉得很头疼,但是不解决,我又坐立不安。不是他拿的还好,要是他拿的,我怎么可以放任不管呢。

我接着好几天都把他叫到办公室谈心,故意不谈手机的事,只是推荐了一些书给他看。谈自己对他的看法,说他的将来。当他相信老师确实是关心他、信任他的时候,我不失时机地告诉他我小时侯犯的错,后来怎么在老师的帮助下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最后我把我的老师教我的话送给了他:“知错能改,扇莫大焉。”叫他查查什么意思。

第二天他在日记里写道:“老师,我知道你的意思。看我的行动吧。”

我去上课的时候,经过他们班主任的办公室,她叫住我好奇地问我:“池老师,你用了什么办法,这孩子终于写封信承认了错误,昨天还把手机和信放在我抽屉里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下了。在跟班主任商量怎么处理的时候,我们一致认为尽量在不伤害孩子自尊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在跟双方家长沟通以后,终于取得了令人欣慰的结果。

我在孩子的日记里写道:“看到你真正理解了老师送给你的话,老师很高兴。你那么聪明,你的前途一定是美好的,忘掉过去的,重新开始,老师相信朝着正确的方向,你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就在这个期末,从未进过年级前六名的他三门功课成绩总分进了年级前六名。

做老师的,不单是教孩子知识,更是教孩子做人。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爱他们,包容他们的缺点,给他们改过的机会。我的老师是这么做的,我想我也会这么做,如果我的学生将来做老师,我也希望他们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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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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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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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时光风靡了谁的旧背影散文

全文共 4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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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接近高考的最后一个多月,似乎每天每时每分每秒都紧张得过的飞快怕被谁抓住尾巴一样。黑板上方腥红的高考倒计时被刻画的尤为明晰。雪白的试卷从头顶滑落的速度比雨后春笋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这样一个危机四伏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的时候,姚小雨在放学的路上看到杨乐乐和一个男人在马路边拉扯着。杨乐乐平时的不可一世被现在的情景摧毁的不复存在。看得出来,杨乐乐很痛苦。

姚小雨匆忙快走了过去,几个同学好奇的在后面跟着。

两人的话题似乎是关于一个女人。是的。杨乐乐拽皱了那个男人身上几百块都买不来的西装骂他是个负心汉。那男人显然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她如果在不松手他就要报警了。说着就要拿手机。杨乐乐已经哭出来了。

姚小雨快步跑上前去抢下那男人的手机,同时正对他惊愕并愤怒的脸。

“你打一个电话试试。”姚小雨拿着他的手机,耀武扬威般的语气。他看着姚小雨身后的几个同学,自知现在如果有什么事他不会占到便宜。语气软了下来:“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就想问问你,凭什么欺负我女朋友。”姚小雨瞄了一眼杨乐乐,她一脸错愕。男人也是不可置信的眼神。后面同学有点起哄,却又不敢有太大声响。

“我……”男人看我一个17、8岁的孩子竟然如此跟他说话,顿时语塞。

一巴掌甩到他脸上,血红的印子立刻浮现,姚小雨立刻拉过还在呆立的杨乐乐向回家的反方向跑去。留下哄闹的同学和愤怒不知所措的男人。

1

草坪上的风来的特别惬意,一旁的杨乐乐已经没了刚才的委屈,看着她,不知该笑该哭。

“那个男人是我男朋友,他找别的女人了,我不甘心,找了他好久才找到他,所以发生了那一幕。”杨乐乐的语气里,没那么多悲伤了。

“不用说我也知道,杨乐乐。从我知道你开始,这种事我都看习惯了,你怎么就那么没出息呢。不过是个男人,干吗那么过不去。”

“我们都说好今年年底结婚的。没想到他却这样……应该是又想到当初和那个男人的种种。”杨乐乐眼里又有了光亮。顿了顿又说:“小雨,你不懂得。”

姚小雨立马来劲了,“我怎么不懂了!他再想跟你结婚不也是没结嘛,现在不还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过去了,就让他永远是过去式!曾经再怎么恩爱也是曾经了,也许明天你就会见到他和另一个女人手牵手进教堂念着致辞呢。”

失恋中的她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所谓安慰吓了一下。愣了愣。看着姚小雨,翕动的嘴唇好不容易挤出几个字:“小雨,你长大了啊。我竟然都没关注过你。”

“那是自然,这么多年来你自然不会注意我,我只是家中不怎么出彩的丑小鸭,你才是大家的白天鹅,是么。姐姐?”

她不再说话,把头埋的深深的。沉默了良久。

姚小雨就在她旁边静静的坐着,欣赏她。这么多年来,杨乐乐在姚小雨心中都像个特别完美的女神,什么都优秀长得也漂亮,家里人也都特别喜欢她,哪像自己。一直以来成绩平平什么都不出众。就是一个丑小鸭。但其实如若不是杨乐乐一家当初收养自己,说不定自己连做丑小鸭的机会都没有。

2

15岁之前的姚小雨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院长告诉她说她的父亲把她抱到这里的时候破缕褴衫,几乎要倒在孤儿院门口,把她放在那里后却如释重负一般决然离开。她的命运从那时被写成和一群也是从小失去父母亲人的孩子一起成长并看着同伴一个个的被好心人领走离开这个孤独的地方满脸不舍尽管心里痛恨到极点。13岁时的姚小雨曾有一次被领养的机会,却被她让给自己的好朋友王落落了。直到15岁,她遇到杨乐乐的家长。那时杨乐乐好像也是失恋了,不知怎的硬是要领养一个小孩子,到了孤儿院后看到姚小雨倔强的眼神,便下定决心要把她带回家。姚小雨一开始是拒绝的,她好像不怎么喜欢杨乐乐。都已经20好几的大人了,却还是疯疯癫癫的不正经。姚小雨看过报纸,杨乐乐这样的人。典型的80后,颓废的典型。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杨乐乐和姚小雨单独呆一晚上,姚小雨第二天就去和杨乐乐一家人办了户口手续。

好久以前的事了。怎么又想起来了呢。哎。

扭头看到回神的杨乐乐,眼睛里没有泪水没有悲情,一脸波澜不惊。正常的杨乐乐。也不用那么快吧。

“你,没事了?”姚小雨明显被她这种过于速度的恢复方式吓到了。

“嗯。小雨,回家吧。”杨乐乐拍拍身上的土,干净利落。起身就往回走,黄昏下,日光把她的背影晃得特别沧桑。突然间的感觉。错觉吧。

走到村口杨乐乐突然抱住姚小雨,嘴唇噏动着。终是没说出任何。姚小雨拍拍她的后背,走吧。爸妈该着急了。

3

杨乐乐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多彩着,当然,雷打不动的是她在失恋后在家死皮赖脸的呆的一个星期。也不是失恋打击有多严重,而是这次她的男朋友是她的上司,她得重新找一份工作。

高三生活恨不得把24小时当成25个来用。姚小雨对于同学们一个个疯子似的复习方式嗤之以鼻。是的,早在高二的时候姚小雨就已经顺利考上一所艺术学校,所以她不会像那些前途没着落的高三迷茫的莘莘学子那样拼了命甚至不要命的学习。她前面的一个女生每天都带着mp3,为的是能够记住老师每节课说的话,回家的时候一直听着可以加深印象,她还有一套常人难以接受的理论,起码姚小雨不能接受。她说在睡觉的时候也听着会让这些话刻印在脑子里。这样就不会再忘了。数学课代表也发明了一种记忆方式。记忆宫殿。这种恐怖的记忆方式姚小雨在网上看过,是用一些特别怪异恐怖的图案来刺激大脑从而加深这项事物在你脑子里的印象。

杨乐乐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在一家报社当首席记者,这真不是随便一个人一到一个单位就能直接做到的。似乎她寻找了另一种为人处事的方法很快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杨乐乐依旧是杨乐乐。

高考前一个星期放假回家自己复习。姚小雨便和杨乐乐整天厮混在一起,杨乐乐公司聚会,姚小雨以家属的身份出现。杨乐乐指着一个英气的男人靠近姚小雨,“你的下一个目标?”姚小雨心神领会。但杨乐乐的回应却让姚小雨着实愣了。杨乐乐羞涩的,点了点头。

姚小雨又仔细的看了看那个男人,问旁边的长得像阿姨的姐姐,“他叫什么哦,姐姐?”

“姚宇。”女人笑得花枝招展,她不晓得自己这个行为多么遭人嫌。

“哦,姚宇。姚宇。”姚小雨心里默默念着。

其实很多事,她也并不是不知情。

4

临高考姚小雨心血来潮的想回学校看看这个时候的校园会是什么样子。人人都要离开这里,应该很萧条吧。

很惬意的散步。校园里果然冷冷清清,很少人像她这么闲。也许只是一些路人甲乙丙擦身而过。才发现原来学校的操场那么大。一个人晃啊晃的竟也用了半个多钟头。塑胶跑道踩下去原来是软软的,以前怎么都觉得它是那么生硬,硌的脚疼。教学楼原来也可以那么高大,也不过是五层楼而已,从楼底向上望去,还能被刺眼的阳光捉到。

就是刺眼的阳光里,多了一道影子。直直的坠落,“嘭”的一声后,平静的趴在地上。姚小雨看着眼前血泊里的女孩。双眼都没闭紧。鼻孔和眼睛都在不同程度的渗着血。抽搐了两下,不动了。只是血液还在不停的流动着。从身子里渗出,溢满至全身,流动着。长长的头发像被拨动一般,招手,招手。姚小雨愣着,只是愣着。没来得及尖叫,跑开,逃离了现场。

姚小雨躲在被窝里谁都不见,爸妈在外面一直问她怎么了,她只是缩成一团,不住的发抖。什么话也不说。后来嘴唇都白了。

杨乐乐被吓坏了。她被一看到她就扑上来抱住她不住发抖的姚小雨吓到了。跌落一般的,从床上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抱住了杨乐乐。她轻轻拍着姚小雨的肩膀问她,小雨,怎么了。姚小雨用闪烁的目光看着她,泛白的嘴唇抽搐,发不出声音。

杨乐乐被这样抱了整整一晚上,后来渐渐冷静下来的姚小雨断断续续讲述,那女孩如何坠落如何突兀的出现在她面前,以怎样的姿态。未闭紧的眼睛里藏着的是怎样的神情,那种眼神被姚小雨窥视,剽窃一般的。而后那个女孩就闭上了眼。血就顺着她的身子流啊流好像到了自己身上一样。杨乐乐知道,这个女孩肯定是受不了高考的压力才选择这条不归路的,可却被可怜的姚小雨遇到,杨乐乐很难过,真的很难过,所以她那晚忘记了安慰惊魂未定的姚小雨,更加紧紧地抱着姚小雨,一晚上没松手。

第二天这件事出现在各大报刊上,杨乐乐作为首席记者自然了解了更多,关于那个女孩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她不好说出太多,于是一篇名为某校高三一名女生因为受不了高考压力临近高考时竟然选择轻生的报道应运而生。她知道,那天不只是那一个女孩的尸体。

5

姚小雨坚持去参加了高考,她说关于那个女孩她已经放下,不过是被吓到了而已,现在没事了。杨乐乐依旧心疼的表情,请了几天假,为姚小雨端茶送水鞍前马后的。姚小雨用不着这些。也没拒绝。

高考后的日子轻松了许多,应该开始在家过闲散的生活。姚小雨却不和同学们聚会。也不通知考得好不好。只是整天闷在屋子里不知道做些什么。杨乐乐告诉家人说她和姚宇一个月后要结婚了。姚小雨怔了怔,又回房了。

一个月时间须臾即逝。高考成绩下来了,一家人却被杨乐乐即将来临的婚礼搞得一团糟。请嘉宾印喜帖挑礼服等等等等。杨乐乐的嘴咧开了花,姚小雨却经常沉默着。

那天姚小雨把杨乐乐拉到草坪,问她。“他对你好么?”

杨乐乐乐不思蜀,“嗯嗯嗯,很好呢小雨。”

“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去西安。”

“为什么,不是早就定好的在这里陪着爸妈么。小雨,怎么可以这样?”

“婚礼要进行的很顺利哦,也许我不会参加了,本来还想当你的伴娘呢。不过,我会祝福你们的。杨乐乐,你怎么这次就能钓到这个金龟婿呢。”姚小雨转变话题,她知道杨乐乐很好哄得。

“因为你姐姐我有魅力呗。哈哈。”如此得意忘形的笑。杨乐乐,你还真是个乐天派哎。轻佻气氛稍露却转瞬即逝,杨乐乐追问她:“还是因为他么?”

“嗯。我打听到了,他现在西安,我现在去,也许可以找到他。”

“那么多年了,怎么还是放不下他呢。他当初可是抛弃了你,是我们给了你新的温暖生活。”

“也许你应该记起你3年前给我的承诺。你说过我当你三年妹妹,三年后让我去找爸爸。”

“我以为会留住你,原来,你的心,只为和你有着一样血的人。那你知不知道我当初为什么非要收留你!”

“也许你不说会更好点,我可以继续保留你在我心中完美姐姐的形象。”

“原来你都知道啊。”

是啊,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的事,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呢,姚小雨在心里自嘲。若不是你们,我也不会有这般田地。若不是你们逼得我父亲走投无路他怎么会把自己最亲爱的女儿丢在孤儿院。而你,又何苦多此一举收留我呢,到底还是要去找父亲的。

姚小雨起身离开,杨乐乐拉住她,“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声音里没有感情,挣开杨乐乐的手,姚小雨的背影渐行渐远。那是第一次亦是最后一次杨乐乐见到她的背影,在落日的余辉下,显得那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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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与粉条的缘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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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蔬菜中豆角是意中的最爱,那么,粉条无疑就是辅料中的真爱了。

说起粉条,意中比较惭愧。十岁以前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粉条的记忆。只恍惚记得粉条在和兴路副食品商店的调料专柜出售。一捆一捆的,用很粗的稻草捆绑着,连绳子一起上秤称份量。至于什么价格,是否可以随意购买,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脑海里倒残存着对细粉丝的一些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要用三斤粮票加上若干现金才能买一斤绿豆粉丝,感觉很贵。一般都是春节前买一斤粮票的,大概不超过叁角钱。而关于吃粉条,亦没有什么印象。乐意吃是肯定的,但怎么样吃法,吃出什么有趣的故事,统统不记得了。

1974年,意中的三姐中学毕业下乡插队到肇东市(当时是肇东县)东发乡(公社)五湖村(大队)亲戚所在的农村。不说那里的条件有多艰苦,恰巧的是,村里冬季有一间粉坊。一开始,三姐就往家里买一些粉坨子,就是制作粉条剩下的黑灰色的粉面子,一分钱一斤。不要小瞧了这些看似埋汰的黑粉面子,到了母亲手里,就有了大用途。加水调开后,锅中烧开水,把湿粉面子倒进粉旋子里(一种用铝制作的,有沿的圆盘),在开水面上浮着,待湿粉面子变成灰白色,再浸入开水中转一下,出锅放入凉水中冷却,就是非常筋道的粉皮了。虽然颜色差些,但口感却是一流的。在那个年代能够经常吃到粉皮,亦是比较奢侈的了。夏天黄瓜拌粉皮,冬季白菜炒粉皮,都是不可多得的上等佳肴;而母亲的另一个绝技是做肉焖子。说起焖子,意中要解说一下。现在的人们,吃个小辣椒蒸鸡蛋、肉皮多一些或着其中夹带一些瘦肉丝的皮冻,均统称为焖子。其实,焖子是辽宁人的专利,是用肉丝炒湿粉面子而成的。母亲做出来的肉焖子,表面光滑,红里透亮,有时还飘着油花,藏在焖子里的肉丝,一丝一丝的隐约可见。吃起来既有粉条的筋道,又有粉面子的爽滑。而因为有肉,频生大快朵颐之感。

后来,三姐开始往家里买二分钱一斤的、只有20公分左右长的湿粉条头。回来一次就是一面袋子,因为离家近,一个月基本回来一次,粉条头就能供上吃了。想一想,冬季的炖白菜、炖豆腐、炖酸菜、炖干菜,里面放上一把粉条,菜的本质就变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母亲把粉条当做肉的替代品参和进豆角一块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一道私家菜。

意中十六岁离家上学,早餐最乐意吃的是大桥饭店的白菜炒粉条。贰角钱一小盘,配上一碗大米粥,一个馒头,比油条豆浆好吃多了。只不过贵了些。油条七分一两,豆浆三分一碗,而大米粥五分一碗,馒头五分一个。

到机械局工作以后,单位每年冬季都分一种不粗不细的湿粉条,基本10斤一捆,一开始大约是四五角一斤吧?后来逐年涨价,最后一元多一斤了。考虑到好多人乐意吃粉条,单位在每人免费发放两捆的同时,可以到总务科预订。意中与对桌的老杜,均是粉条的超级爱好者。俩人遇到预订,每次每人都买十捆,近百斤。此前是三姐往家里运送粉条,返城了,意中又开始往家里倒腾粉条,并送给业已成家的三姐一些。往家里运送粉条时的三姐不吃粉条,因为看见粉坊的恶劣环境而嫌埋汰,离开那个环境了,就又想了。

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意中组织局属企业在哈尔滨汽轮机厂召开节能工作研讨会。会议第一天第一顿晚餐在第一招待所进行。酒席规格很高,九十年代初期,海参、螃蟹、对虾都上桌了。而最后上来的却是一盘晶莹剔透的“粉丝”,量很少地趴在盘子底。尽管那时意中还没有见过、吃过鱼翅,但对于这盘奇怪的粉丝却不敢贸然“相认”,只是快速地吃了一口,感觉滑滑的、爽爽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不过一盘“粉丝”很快见底了。老杜不干了,大声吆喝汽轮机厂能源处长大盛。大盛喜滋滋地过来,炫耀地问:菜不错吧(当然了,连螃蟹、鱼翅都上桌了)?老杜不满意地一指“粉丝”空盘:连粉条都不管够。身高一米九的大盛愣了一下,然后一下蹦了起来:我靠。粉条?那是鱼翅。糟蹋了,糟蹋了。老杜啊老杜,你把鱼翅当粉条吃了?

后来意中经常吃到一款叫蒜蓉粉丝蒸扇贝的海鲜菜肴。对于这道菜,意中始终认为,那里面的粉丝,应该换成鱼翅才够档次。就是用粉丝做辅料,也不应该将泡过的粉丝盘在贝壳里,随便在顶端撒些蒜末,放点盐和色拉油,蒸好了直接就上桌了。没有一点色泽,乱哄哄地蒜和粉丝,贝壳里面有些混浊的汤汤水水。吃着也许有些滋味,也许只是蒜味。而意中做这道菜,粉丝泡开待用,蒜蓉用海鲜酱油泡上,然后将色拉油入锅烧开,直接倒入海鲜酱油泡蒜蓉的碗内待用,扇贝上蒸锅蒸熟后出锅,摆盘,挨个把粉丝放在贝壳上面,然后浇上加色拉油的海鲜酱油泡蒜蓉,色、味俱佳。意中所做的蒜蓉粉丝蒸扇贝,得到所有品尝之人的称许。

意中除了继承了母亲所有粉条的制作方法之外,还有所创新。最常制作的就是粉丝拌凉菜。一大碗粉丝,一小碗肉丝,一根黄瓜,三四两绿豆芽,吃的人都说好。但很多人试着做,却达不到效果。其实,很多人误以为凉菜应该以素、淡为主。而意中的凉菜,那一小碗用油炒过的肉丝,其油与肉的用量不啻于炒菜。而粉丝又多于黄瓜与豆芽,几乎相当于肉丝炒粉条,只不过没有加热而已。很多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应该探究其实质。小姨子亦尝试着做了很多次这道凉菜,味始终不对。一次更是用宽大的粉皮替代粉丝,没有了粉丝的细腻,只有其丝滑,自然谬之千里了。而把粉条和进饺子馅,加入豆腐卷子,就是意中不拘一格的发挥了。

由粉条而忆起母亲,由母亲而想起粉条。这份亲情,不会因为哪位亲人辞世而减弱。就如丝丝相扣的粉条,永远、永远盘根错节地粘连在一起,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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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晚霞归暮处风烟断黄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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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蹉跎,时光流逝,在不经意间时间把太多东西改变了,来不及回首来不及细品,这匆匆般的来来去去。感念着记忆中的旧时光,轻飘飘地划过了我们的指尖,留下一串串的碎碎念。青春年华里的过往,如美好的故事,却有了极为忧伤的怀念。

不知不觉,清秋至深,落叶飘零着枯黄的姿态,摇曳着悲伤的浅唱,在阵阵秋风中,一片片飘落在大地。漫长的时光就这样春去秋来,轮回辗转的又经过我的身旁。睹物思人,难免再一次触景伤情,黄昏静思,感叹又是一段似水流年,只是、岁月老了故事,时光淡了人心。

静坐窗前,目送晚霞,似乎,这样的生活节奏,在每一天得川流不息中总会让身心疲惫,乏味不堪。世界如同一张网把我们深陷其中,不管如何去挣扎都摆脱不了生活,千般不如意又语何其说?是的,的确如此、唯多得就只有如何去接受和承受。

品味人生,苦其自知。早已过惯了每一天的生活,有时候,更渴求心有一片栖地,用来静静地品味,安逸的与自己独处,即使孤单和寂寞,也比枯燥无味要好的很多,更不会轻捏几丝往昔的旧事,而之回忆。或许,面对一贯单调的生活,人往往在寂寞或无聊时,拿着过往的回忆,用来充实自己灵魂。

走过时光的细水长流,走过情感的低谷岁月,无论我怎么样去承受内心深处的那种挣扎,能所摧残的依旧是一个人时的寂寞,彷徨的徘徊着,在忧伤和快乐的边缘,渐渐的忘记,许多的过往和故事该去如何续写,这一支断笔再也无法在我的指间,触动我内心书写悲伤的快意。

黄昏是一个人的安静,跟随着平静的内心,思绪不那么烦乱了。站在窗前呆呆的看着渐落的夕阳,又一次映红了眼前的这一片江南,小镇里的人来人往打扮出繁华后的岁月静好,而我却显得这样孤单,莫名的想念,从心中繁衍到我的眼眸里,此刻、即便心再寂寞,孤单且是无助。

寻找归途的晚霞,有着些许的匆匆忙忙,我知道,天幕的背后,是黑夜的来临,是时间又一次划过我的指尖。它总是这般悄无声息,流逝的让人不以为然。一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留下太多的叹息,让人不知不觉的陷入一片茫然中,读取光阴荏苒,那些不断苍老的片段,沉思又一次在落寞的荒芜中,就这样感慨万千。

生命路上,多少来来去去,转眼便都成了过客。红尘过往中,缘去缘来的遇见,在离别时,多了泪水。曾学着珍惜时间中仅有的一点缘分,可终究还是珍惜不了。或许,上天在我选择初识时就已经安排了最终的结局,要走的我怎么去挽留,都是要离开我的世界,要留的我不需要去挽留,都会一直在。

在感情的世界里,难免会让一个人的心经受一场岁月成熟的洗礼,漫长的时光足以教会一个人不懂爱的人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眼前人。其实;能见证真情的莫过于长短岁月,因为;有些看不透的东西会随着时光流逝,逐渐的看透。有些不懂得人事经历了才明白,物是人非后,剩下的只是满纸荒芜。

人生是修行,修心便是修心。走过一段路,总会错过了一段的风景,遇见过一些人,于是、读懂一些事。成长不乏经历,成熟要看阅历。有时候,正如那些悄无声息,悄悄闯进自己世界里的人,转眼即瞬消失的再也不见后,留下了一颗对往昔怀念的心,装满着许许多多的回忆,然、所有的一些回忆,又成了一段经年过后的往事。

晚霞归暮处,风烟断黄昏,这个黄昏,令我想起了很多,也让我想开了很多,对于眼前这个美丽多变的世界,我们都需要在思考中去前行,走一段又一段大不相同的心旅,记住着遗忘着。诸事如此,时光又是无情,沉淀出的要遗忘,遗忘后的还在不断怀念。这漫长似水年华,一变又一变演绎着故事,一次又一次苍老着人心。

生命是一门极为复杂的功课,有些内容需要去领悟,有些内容需要自己亲自去翻开,去阅读其中的真谛,体会出冷暖自知。时光是一本心经,一本记满了过去与未来的心经,很多时候、我们无需去诵读,这一本心经永远沉寂在心的某个角落,看了过所有的繁华,听了过所有的曲终。

再美的晚霞,始终要归暮,风烟送走了黄昏,星辰迎来了黑夜。这如多少物是都会在人非后,呈现出我们不愿看见的模样,时光是永恒的主题,不管多少来来去去,改变不了的,都将会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中轮回,千帆过境依旧春去秋来。长路漫漫中,生命的故事续了又续,而、最无奈的只有最后的结局,写前尘又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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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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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冬天》便被文中的情感感动着。那仿佛是春天哪。

提起冬天,人们自然会想到的是那无边的寒冷,然而朱先生不愧是写情的高手,他笔下的冬天,没有漫漫的白雪、飕飕的冷风,而是可以一家围在热腾腾的炉子边享受着白水豆腐的天伦之乐,几个人在西湖上泛舟赏月,这样的冬天其实寄托了春天般的情,如温暖的春天,一种人间温情充盈其间。“说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 )

今天,当我再次朗读的时候,文中那朴素而温馨的情感气息扑面而来,也洋溢在我心间,相信每一位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会被感染。“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这篇文章所写的都是生活中非常平淡的小事,是一种非常平凡而朴素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在严冬的衬托下,特别温暖、温馨!很多文人都写不出这种感人的意境。“外边虽老是冬天,家里却老是春天”。这句话是全文最打动我的地方:即使自己的妻子已死了四年,但他的希望并未消失。

“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我想这就是他最真切的感受吧。朴素洁净的文字,暖人心灵的细节,略带写忧伤的情怀——这篇短短的散文凭借着这些细节让读者感动让心间充盈真情的暖流。朱先生的散文很美,真的很美,我很喜欢轻声细读他的文字,细细品位着字里行间的韵味,细细地品味那些辛酸往事。一切的底蕴只是淡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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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季羡林散文精选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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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季羡林散文精选》中“爽朗的笑声”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作者认识一位老干部,并对他怀有敬佩之心。作者愿意对他谈自己的思想。他爽朗的笑声给作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可是一场“暴风骤雨”般的运动使他们都不会笑了。有一天作者在医院遇见了正在看病的老干部,虽然作者很担心他,但不敢打招呼。直到有一天,乌云逐渐散去,阳光普照,爽朗的笑声又回到了他们身边。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经历。

我的童年里大部分都是充满笑容的:考试得一百分时,我会开心的笑;受到表扬时,我会害羞的笑;和好朋友一起玩耍时,我会无拘无束的笑。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本名叫《万物简史》的书,里面提到宇宙和生命,让我想起了先后去世的爷爷和姥爷,他们生前都很爱我,我也很爱他们,可是我再也见不到他们了,一想到这里,我很伤心。于是我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我想如果人活着还要死去,那么活着还有什么用?宇宙是不是无限大的?无限是什么概念?时间是不是永远存在的?在那段时间里我几乎每天脸上都没有一点笑容。尤其是想到爸爸妈妈以后也会死去,我会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我就特别伤心,每到这时候,爸爸妈妈就会耐心地开导我。

慢慢地,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时间,要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在有限的生命里做有意义的事情。只要有爱,一个人永远不会死,TA会一直活在我们的心里。笑容也回到了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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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富有的渔夫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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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和日丽,暖风习习。

河滩边,有一把装饰得很舒适的椅子,一位渔夫坐着,他翘着腿,悠闲地吹着口哨,半眯着眼看着河面。脚边是个漂亮的水桶,不大,里面有几条鱼。

他轻轻提了提鱼竿,一条活蹦乱跳的小鱼上钩了。他满足的笑容感染了一位行色匆匆的过路人。

“你怎么不多放几个鱼竿呢?凭你的水平,可以钓更多的。”

“哦,怎么说?”

“钓更多鱼,赚更多钱!”

“嗯,然后呢?”

“可以买大渔船,打更多鱼。”

“再之后呢?”

“你就会是个大富翁,住着大房子,无忧无虑地过日子。”

“那,无忧无虑是什么样子呢?”

“悠闲得哼哼歌,不为生计奔波,过过小日子,钓钓鱼。”

“那我现在不已经做到这些了嘛?!”

过路人忽然意识到什么,松开了紧锁的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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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两叠对列的叶片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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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剑般俏立,如翡般润泽

施釉般绿莹,着蜡般鲜亮

你泣露光荧荧,含风影倬倬

碧玉雕琢成,灵艳蘼群芳

你素衣谦君子,清雅绝尘嚣

翩翩扬正气,洒洒傲寒霜

——你坚信:绿叶的情怀

就是你永远的信仰

//

几支直立高挺的花茎

撑起一托托花团锦簇的芬芳

那是你用宽厚敦实的肩

挑起的责任、义务与担当

更是诠释着你

作为花中君子的

正直、伟岸、血性、霸气

坚定刚毅、威武不屈的形象

//

花茎顶端,花翎绽开

数支漏斗状的花束

似金盘托红玉

恰朵朵凤开屏

花心里数根赤色芯线的梢头

缀着粒粒金蕊的粉妆

那一缕浅浅淡淡

清幽飘逸的馨香

正是你超凡脱俗

优雅高贵气质的轻飏

//

你挺立在初夏的风里

既不妩媚,也不妖冶

既无忧怨,也不悲伤

你那宽宏博爱的心胸

早已把春的繁华、虚荣轻放

//

你挺立在初夏的风里

彬彬婷婷,素心玉洁

既乐于安贫,又自知反躬

永远保持着既脚踏实地

又见贤思齐、勇于进取

那般谦谦君子的模样

//

你迎着初夏的轻风

伫立于寂寥孤独的长廊上

却不肯挪入百花家族

琳琅缤纷的华堂

你既不媚俗,也不攀附

你的凛然傲骨源自你

兰本族群的基因里

那股千年相袭的幽芳

//

你——君子兰

用你一袭君子般的优雅

氤氲成初夏那一款

诗意缱绻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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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天堂的父亲儿好想您散文

全文共 2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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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白驹过隙,在20xx年农历10月21日的今天,我们亲爱的父亲走完了他曲折艰辛的人生旅程,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一晃间,已整整有三周年了。

初冬的季节,天气虽然不是怎么寒冷,但也落叶纷飞,枯草遍野,使本来一个沉静的季节,显得是那样的凄凉。父亲就选择了这个季节,在我的怀前,静静地走了,走得是那样的清醒,那样的从容。父亲的离世使我们一家人悲痛不已,从此,也成为了我每个季节最为凄婉的回忆……

三年了,时间真快,这三年里,每时每刻不在想念着父亲。每当春节家人相聚亦或节日庆祝,我们都能忆起父亲的音容笑貌和我们在一起的故事;每当我晨练亦或散步在环江两岸,似乎还能依稀看见父亲坐在轮椅上笑等和我相逢。为此,我写了好多篇关于怀念父亲的日志,也和家人在逢年过节前往父亲坟前祭拜。

三年了,今天又是父亲的忌日,我们兄弟姐妹从四面八方回到了父亲的故乡。在初冬的阳光下,村道依旧婉转曲折,但是一切看起来是那样的寂寥和冷清。父亲晚年住过的小院,更是冷清荒凉和破旧不堪,满院的蒿草,残断的院墙。村子里的长辈们也一个个离世,小辈们都外出拼搏人生,能见到的亲人,也就两个叔父和家门大哥大嫂了。今天见到大哥,他的背也更加驼的厉害了,也显得很是苍老。但是,能看见亲人,我的心里瞬间也温暖了许多。

跪在父亲的坟头前,坟堆尽没,哀蒿埋身。筑一柱清香,倒一杯醇酒,燃一沓纸钱,瞬间心疼不已。叫一声“爸爸”,我们来看您了,儿很想您,已是泪流满面。三年了,您在天堂还好吗?儿无时不刻在想着您。想您在油灯下批改我们作业的那种威严;想您在锅灶前给我们做饭时的慈祥;想您带我们在庄稼地里干活时的那种认真;想起您在病榻上的痛苦;想起您拄着拐杖时的蹒跚步履;想您开着电动轮椅远去的背影……想的我心痛。此刻,真想扑到您的怀里,扯开嗓门叫声:爸爸。

一方矮矮的坟墓,我们在外头,您在里头。我知道,我们已阴阳两隔,无论怎样祭拜,无论怎样呼唤,这个世界,我们父子是永远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了,您的身影如隔云端,只会在我的梦里萦绕。此刻,只能将我们深深的思念,寄托在这祭拜之中。西风萧萧,天高云淡叶纷飞。坟头草萎,纸钱化成灰。炷香醇酒,孩儿不孝罪,坟前跪。凄凄呼唤,脸儿全是泪。父亲,您能看到我们吗?父亲,您听到我们在叫您吗?

云水禅心,花开如梦,时光沧桑着流年,容颜破碎着梦想;一木一浮生,一叶一菩提,片片落叶片片伤,生命终究都将会终结。四季轮回,西风萧瑟,岁月在日子的心中留下了刻骨的痕。

父亲是一个威严、正直、淳朴的老实人。对待家人总是很严肃,很少能见到父亲的笑脸,对待他的学生亦如此。而且一生做事光明磊落,从不阴奉阳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虽然他执教一生,多为学校的负责人,但他做人很是低调,朴朴素素,没有丝毫架子。一生服从组织安排,执教基层多所学校,在当地的老百姓心里有着很高的威望。但是,父亲也是一个脾气很差的人。父亲故乡镇原,为支教提前毕业,背井离乡,来到相对落后的环县,并成家立业,育有我们姐弟五人,在农村插队,没有劳力,生活困难,压力很大。所以,不开心时,对家人无辜的会发脾气,尤其母亲受尽了气。晚年,父亲很是自责,经常暗示我,要对待好母亲的晚年生活。今天想来,父亲也是一个很负责人的人。

父亲是一个包容、大度、勇敢的细心人。在我的记忆里,父亲很少刻意的去批评人,当然家人除外,既是同事亦或邻居有了错误,他只是开玩笑的指出来,或者反复讲明道理,提出建议,争取对方的理解。在他的心里,能容下所有的人,既是是犯过错误的人亦或找茬的人,都不与其计较,经常给我们讲“得饶人处且饶人”。当然,父亲并不是一个怕事的人,遇到不讲道理胡搅蛮缠的危险人,他会据理力争,挺身而出,保护单位和同事的利益,亦或家人安全。因为我们是插队的外来户,经常受尽当地个别老百姓的欺凌,这种保护使我们姐弟平安健康地成长,母亲安全的生产。晚年的时候,和父亲在一起经常说起过去的事情,他叹到说“没想到,我们姐弟能够在那种艰苦的环境中,能够存活下来”,现在看来,父亲还是一个记忆力非常好的感性人。

父亲是一个兢兢业业、勤劳俭朴、含辛茹苦的苦命人。回想父亲执教一生,安家于学校,风雨无阻,从不擅离职守,执教十多所学校,四十余载,桃李满天下。执教的同时,会经常在假期和母亲参加队里的劳动,挣工分以获取口粮,养家糊口,尤其是包产到户后,父亲更是劳累,半夜三更种庄稼,白日执杆上讲台。那几年,父亲实在是太累了,又要当老师,又要当农民,但是父亲没有被困难吓倒,起早贪黑,不图吃好,不图穿好,只图学生能出好成绩,地里能出好庄家,家人能够有饭吃。但是,父亲性格太要强,强迫自己超负荷运转,也强迫家人跟着干超负重的庄稼活。八岁,我就能从水窖里把水挑回家,能和姐姐参加队里挑粪、收麦等农活。晚年,跟父亲聊天,父亲也曾自责那时他对我们关心不够,让我们小小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苦。今天想来,父亲也是一个心里充满慈爱的人。

人往往就这样的愚蠢,平时对身边的亲人,总会那么的不在意,等有一天离开了,无法再相见了,才觉得是那么的不舍;那么的撕心裂肺。为此,会让人心里留下挥不去的遗憾!我亦没没有逃过这愚蠢的桎耗,每次走在环江两岸,好像总能看见父亲的影子。坐在电动轮轮椅上,怀里抱着拐杖,有时笑意盈盈的看着我;有时比划着和人交谈;有时痛苦不堪的紧锁着眉头。我知道,父亲是我心里一生的眷恋,我永远的想您。父亲,天堂的您还好吗,还痛吗,一个人的日子谁来照顾您啊!

苍白的时空里,我无为的走过了一季又一季,学会了您的包容、大度与理解;学会了在安静中不慌不忙地坚强。已经适应了职场的倾轧;习惯了人生的百态;找到了生存之道;安然的在夹缝中做人。父亲,假如时光可以倒流,假如一切都能重来,请容许我,用余生的光阴,换取您刹那的回眸……

父亲,我就当您没有离去,你一生习惯了漂泊,只是又换了个工作和生活的地方,难道不是吗?

“人生宴席终散场,去归天堂又何妨?天上人间一念间,只当身漂在异乡。”

天堂的父亲,您还好吗?儿好想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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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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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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