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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白蔷薇散文(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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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怎样修炼成熟的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800字

全文共 2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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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善变的,这善变的背后隐藏着背叛。背叛三次,女人就修炼成熟了。

第一次是对精神心理的背叛——结婚。生命是神奇的谜,从一个受精卵到幼小的生命再到一个妙龄少女,吸天地之精华,纳万物之神气,女孩的身体渐趋发育成熟,不知不觉间,就变得纤柔、灵动、曼妙,蹙眉举手间都充满了无法掩饰的活气和极具杀伤性的媚惑。这是漫长的20年的造化的结晶,是大自然用非凡的心思功力雕琢出的无法复制的艺术品。只为了让人类这种自高自大的圣灵繁衍不息、壮大蓬勃,女孩必须是极美的极透彻的极晶莹的而且让雄性欲罢不能的。在这大约20年的光阴流转里,女孩一点点地观察着自己,积蕴着自己,第一时间见证着自己躯体的微妙而惊人的变化。女孩儿当然知道自己越来越美了,当美到了让自己都震惊纳罕的时候,女孩都窃窃地以为自己会是世界上最美丽最骄傲的公主。然而,这时候,女孩儿需将自己的身体交给一个男人,不管她愿意抑或不愿意。结婚,女孩儿自出生以来第一次有了极其复杂的感情。女孩天生就是纤薄的,纤薄得仿佛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淋,但是,所谓的天作之合却像一场说来就来的暴风雨的袭扰摧淋,女孩被降服了。女孩儿变成了女人。女人是复杂的,女人无法不复杂。当有人对女孩说,“你的眼睛不那么清澈纯净了!”那言外之意女孩是心领神会的,女孩只能害羞得低下头。

第二次是肉体形貌的背叛——繁衍后代。这背叛来得是如此的理直气壮、气壮山河、山河变色。刚结婚没多久,女人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多少天公主的待遇,就突然觉得困倦无力、恶心反胃,接着一系列不适的症状接踵而至,恐慌中,女人会得到医生的告知:恭喜你,你怀孕了。天哪,也许,女人并没有准备好呢,这个事实极残酷又令人兴奋,女人不知道怎样度过接下来的岁月,近的远的,想都不敢想。但是事实既定了,就必须迎接挑战,挑战自己的极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其中的巨变磨难以及酸甜苦辣等是任何言语都显得过于苍白,任何句式都无法确切表达的。这280天,肉体的负担与折磨是一点一点的累加,过程缓慢而周备,来不得丝毫的大意与忽略。女人一直绷紧了神经,一点点地对付着这每天多一些的变化。伴随着身体的严重变形,女人几乎失去了所有的耐性,女人心绪也愈加复杂。吃不好,睡不好,时间空前的漫长,尤其是肚子,翘翘翘的,一直翘到正常走路、无法无法生活甚至无法直视,女人欲哭无泪。女人曾经是多么地爱美呀!女人告诫自己一切都得挺住!终于熬到了是生育,又是又是如此的担惊受怕,那种恐惧主要来自对于一切前途得不能掌控,一切都由不得自己,全要看肚子里的小生命怎样折腾,那情势可以说瞬息万变都丝毫不过分。通常,运气好的,痛上一天24小时左右也就在剧痛中完成了分娩的使命,尽管已经精疲力竭,浑身湿透无力,但女人都会为自己当妈妈了来一个欣慰的微笑。如果遇到意外情况呢?谁知道呢?非要在肚子上切开一条长长的口子不行,女人怕极了,但是,这时候已经容不得女人哭了,甚至,必须为此失去自己的生命,女人又能怎样呢?哭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女人也根本没有时间和心力哭,一切都到了崩溃的边缘。鬼门关上走一遭后,也不知是过了半年还是一年,女人终于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感觉,当女人打起精神振作起来,她会小心翼翼地撩起衣服看那块儿敏感的地方,她一点点地把目光挪移、挪移、再挪移,看到的是白皙的皮肤上长长的皱皱挤挤的、醒目扎眼的伤疤!女人心痛不已也只能装作无所谓。是呀,大家都一样,但是,都一样,就可以无所谓吗?这还是在哺育过程中的一小幕而已,随着漫长的哺育的过程,乳房的变化也不可小觑了,以前自己赖以骄傲的隆起的曲线感没有了,就这么直接地干瘪瘪、软塌塌地失去了先前的弹润、玲珑。女人终于领教了大自然的威力,就把泪水和委屈汪在心里。女人抚养幼小不懂事的孩子,照顾那个愈来愈懒散的丈夫,一日日的操劳,一夜夜的坚守,女人把自己所有的美丽和精力都熬干了,就好像一杯鲜美香醇的葡萄酒挥发掉了所有的精华。黄脸婆,成了男人对这个时期女人的昵称。黄脸婆?女人不想这样,但又有无法抗拒,谁让自己是女人呢?

第三次是对自己灵魂思想的背叛——出轨。婚姻是有三年之痛、七年之痒的,女人经受了所有应该的和不应该的磨难与打击,再加上男人的忙碌粗糙造成的疏忽,甚至是喜新厌旧带来的不理不睬和抛置冷弃,再淡定坚韧的女人都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不甘心、不平衡。青春仿佛连个招呼都不屑打一下就要无情地过去了,“黄叶无风自落”,女人内心满溢着无法言说的焦虑、伤痛与凄苦。为了抓住青春的尾巴,也为了抚慰一下自己的内心,女人什么方法都可以试,什么手段都可以使。女人变得前所未有的勇敢:减肥、割双眼皮、拉皮减皱、垫鼻梁、磨颧骨、削下颌骨等等,女人为了让男人回到以前对自己的呵护和迷恋(女人是这样幻想的,女人变得神经兮兮,把美容作为最后的希望)。除了操劳忙碌,自己还没有享受生命的美好芳醇呢!就是男人不再对自己好,自己也得补贴自己。于是,女人舍不得吃,舍不得喝,也要美容、也要穿衣。女人把自己糟践、折腾得自己都认不出了自己!女人讨厌男人的喜新厌旧,甚至很清楚地知道:面对残花败柳,男人再不会提不起一分兴趣。女人心里自有说不出的失落和疼痛,女人知道以前那个美好的自己已经死去了,一切都成了痴妄。鬼迷心窍地,女人开始奢望男人能够体认自己成熟的风韵,欣赏自己现在的成熟。这个男人有可能是心中的幻影空像,有可能是电视剧中的明星大腕,也有可能是哪个花言巧语卑鄙男。枯寂虚空中,来个聊聊天、喝喝酒、跳跳舞、会会面呀什么的,女人可能暂时会填补一丝丝的落寞,收获一点点的丰富,感到一星腥的满足,就是这一丝、一点、一星,女人好像又回到了青春期,重新焕发出无限魅力(当然这只能是空想)。但是,梦境毕竟是梦境,现实岂能尽如人意,女人毕竟是成年人了,或许犯了些小错误,或许还没有来得及犯错误,女人就猛然醒来了。

女人醒来了。

当女人醒来的时候,女人真的成熟了。世界就是这样的世界,男人就是这样的男人,儿女就是这样的儿女,家庭就是这样的家庭,自己就是这样的自己。女人不再奢望,不再犯错,不再摇摆,不再彷徨,女人成了性情中人,温婉、知性、善良、和蔼、妩媚、动情……

女人是感性动物,基因基本属于冲动型基因,但是,当女人经历了这些,基本上也就完成了从零到百的修炼。中年的女人最有风韵,当男人这样说的时候,女人知道这不完全是恭维。女人自信多了,也智慧多了,从外在到内在,从身体到灵魂,从肤浅到深刻,从简单到复杂,从纯情到丰富……然后再来一个全方位的逆转,女人重新变成了骄傲的公主,不,这时候已经成了皇后,雍容尊贵、纯净安恬、从容无忧……

女人真的成熟了,这成熟来得如此艰难不易、如此张弛有度。男人若能理解,自当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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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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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五嫂的一生,也经历了人生的太多磨砺,生活当中也是充满了艰辛。虽然五哥从小总是穿着露着脚趾头的鞋和补着补丁的衣裤,还总嚷着吃不饱饭,但啥事都难掩饰他快乐的天性。除了上学时间,他每天都跟村子里的同龄的男孩子们山上抓野兔、树林里逮野鸡、小河沟抓鱼,到处疯玩。除了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要么天黑需要个地方睡觉,他就好像从来没想着还有个家。有时候因为放学了不去拾柴火打猪草,大姨气急了便用烧火棍狠狠揍他,他却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又夺门而逃。就这样无拘无束,疯疯癫癫中他一天天长大。

大姨和姨夫吵吵闹闹辛辛苦苦一辈子,除了他们一生居住的老屋什么财富也没积攒下,只是养大了五个结结实实的儿女,拥有了人丁兴旺热热闹闹的大家庭。

大姨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暴脾气,姨夫则不温不火做啥事都慢吞吞。大姨忙里忙外不停歇,姨夫则吃饱饭一推饭碗,拿起书本啥都不管。于是,大姨就开始磨叨:“我这哪里是嫁了个男人,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争吵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在那个家庭里经常上演。

表哥表姐们是在大姨的河东狮吼中,大姨夫的唯唯诺诺中成长的。大姨的暴脾气不仅针对姨夫,也经针对他们的孩子们。无论哪个孩子在外惹了祸,都逃不过大姨的鸡毛掸子、笤帚疙瘩或者烧火棍子。可是,大姨唯独管不住我的五哥,她最小的儿子。

上初中的时候,五哥的新乐趣就是围着女孩子转。大眼睛的五哥本来就长得帅,又会吹好听的口琴,女孩子们都愿意和他玩。再加上五哥从小就脸皮厚,又敢于甜言蜜语跟女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因此,极有女生缘。于是大家添油加醋的疯传五哥今天跟这个姑娘搞对象,明天和那个姑娘谈朋友。大姨知道后,本想把他暴揍一顿,可是十六七的男孩子,大姨的棍子还没落下,五哥跑掉了。大姨气呼呼地在后边追着骂:“这个兔崽子,人不大一肚子花花肠子。”

大姨的五个儿女除了遗传了父母的大眼睛方脸盘之外,一定也遗传了他们潜在的音乐细胞。村里有会拉二胡吹笛子的老人,哥哥们就经常过去跟他们请教演奏技巧。哥哥们一边学一边琢磨,二胡笛子都能演奏得有模有样。每当大姨家的乐声响起,周围的人都夸奖说大姨家有个家庭乐队。而五哥是其中最棒的,除了演奏乐器他歌也唱得极好。

十九岁那年,五哥把五嫂领进了门。五嫂比他大一岁,长得白白净净,眉眼弯弯,面如桃花,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眉目含笑。长辈们不免为这歌俊俏闺女担心,这么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能否管住那个只知道玩的花心大萝卜,会不会被他欺负得哭都找不到地方,大家担心这一朵鲜花怕是插在牛粪上了。

五嫂的娘家极不同意这门亲事,她家在镇上,五哥家在乡村,五哥家里哥们多,又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般配。可是,这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心里早有了准主意,硬是执拗地嫁了过来。刚过上小日子的时候,如胶似漆,日上三竿还挂着窗帘不出屋。再过一段时间,听大姨说,小夫妻关系好着呢。大姨就经常看到五哥在床上睡着,五嫂用扇子疼爱地给他扇着凉风,五嫂的温柔一定是五哥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五嫂的娘家在镇子上开着一家饭馆,五嫂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厨子,因此五嫂中学毕业了就跟着在饭馆里忙碌,顺便也学了炒菜的手艺。婚后不久,五嫂就哄着五哥和她一起回她娘家的饭馆里去帮忙。五哥也求之不得,他起初难免是被那些鸡鸭鱼肉美味食物所吸引。在饭馆忙碌的日子里,五哥逐渐喜欢上了烹饪这一行,也学起了厨师的技艺。在五嫂的劝说下,他还去报了个烹饪班系统学习,并考取了厨师证,也算有了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

不久我美丽的五嫂便怀孕生了个大眼睛的女儿,那个小姑娘天性腼腆,见人总是害羞的躲到妈妈身后去。五嫂又顶着被罚款二万块钱的危险,怀了二胎。这下生了个男孩,我的这个侄子,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孩子。这些年,五哥虽然一直在饭馆里上着班,做出的菜也越来越色香味俱全,可是他的心思都在这个家上。一双儿女漂亮的妻子,五哥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她们,只想多陪在他们身边。做厨师经常要早出晚归,节假日也不得休息,五哥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份工作。

于是,五嫂便和五哥商量,自己筹钱也开个小饭馆。后来两个人到镇子上租了门脸房,准备那些做饭的家伙什,把饭馆风风光光开了起来。大姨不得不过来帮着带孩子,大姨那时候已经六十多了,经常力不从心,于是又开始骂大姨夫:“那个死鬼老头子,啥忙都不帮,这辈子他死了我也不想他。”

凡是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条街上,有大大小小三四家饭馆。你不努力经营,就没有客人登门,就赚不到钱。于是,五哥五嫂每天早晨三四点就起床做早点,准备各种馅饼,烧饼,油饼,还有粥,汤,豆花等等。开饭馆的忙碌和辛苦,不是一般人能坚持下来的。中午除了来点餐的散客,还要做出几大盆的各种肉菜和素菜,为的是满足工厂里的工人和附近的民工。他们是吃份饭,可以任选的三样菜,米饭多少随便盛,一份饭八九块钱。五哥的饭馆饭菜经济实惠,价格合理,味道符合大众口味,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于是生意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忙碌。哥哥嫂嫂脸上整天都乐呵呵,日子在累并快乐着的节奏中一天天过去。

曾经天性顽劣的五哥依然玩心不改。听五嫂说,每年春节,五哥都花钱买来上千元的各种花炮和鞭炮,装了几大箱子。当大姨家的大家庭一起过大年的时候,五哥家的那些鞭炮总在村子了响得最持久,五哥家的花炮也总是最灿烂。过年饭馆歇业的那些天,我的哥哥们又聚到一起,吹拉弹唱,好不热闹。不过,此时的家庭乐队还填了新的乐器,架子鼓、萨克斯五哥玩的得心应手。我的喜眉笑眼的漂亮五嫂此时任凭着五哥疯玩,即使五哥花了太多钱在玩乐上,她也只是微笑着不阻拦,目光还总是紧紧地追随着我英俊的五哥,那目光里有赞许也有崇拜。

我不爱言笑的大姨夫七十出头时患了肺癌,尽管几个哥哥费劲心力为他寻医问药,终归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姨夫离世之后,大姨仿佛变了一个人,一天不知道要哭上几遍,思念老伴郁郁寡欢。原来,夫妻尽管一生争吵,到老也是最稳固的依靠。失去了老伴的陪伴,大姨的精神也一蹶不振,没过两年就得了尿毒症追随大姨夫走了。

经历了父母的变故,五哥仿佛消沉了许多。五嫂和两个孩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五哥和五嫂从来不吵架,五嫂总是笑眯眯看着五哥,眼里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五哥婚前的那些纷纭情事从遇到五嫂后便都烟消云散,再也没人提起。五嫂仿佛有某种魔力,能把五哥的心收的服服帖帖。即使是五哥情绪最差的时候,五嫂的陪伴都好比是一剂良药,能使五哥暂时忘记那些伤心事。

那天,五哥突然来找我借钱,说是要在镇子上买个两居室的楼房,不想总回到村子里居住,他为了这个借了不少外债,好在五哥的楼房顺利买到手,也算完成了心愿。但是五哥五嫂不得不加倍地用心经营饭馆里的生意,赚钱还那些外债。几年过去了,忙碌的五哥从失去父母的阴霾中走了出来,忙碌但快乐的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

春节的时候,失去了父母的哥哥嫂嫂们都集中到五哥的饭馆一起吃年夜饭,依然欢乐地燃放着五哥准备的几箱子烟花爆竹,在五哥家的聚会要持续三四天,他俩每天做饭炒菜忙不完。大姨家的年还是过得热热闹闹,虽然这个大家庭从以父母为中心,变成了以最小的五哥为中心,那个大家庭团结的家庭气氛却依然没变。

五哥在农村的院子里,盖了几间新房,除了必要的客厅卧室之外,他装修了一间KTV包间,还配上了最好的音响设施,可以不出家门随时K歌。再加上他那些架子鼓、萨克斯、二胡、横笛、唢呐、口琴、电子琴等乐器,完全可以装备成一个小型乐队。五哥说等他不开饭馆了就专心玩他的音乐,组建他的乡村乐队。

那一次,遇到五哥五嫂,他们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脸上的皱纹也明明显露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我问五嫂最近忙些什么,五嫂告诉我,忙着给儿子又买了个楼房,还在开饭馆,还在还房贷。我劝他们,你们也歇歇吧,都这个年龄了,再拼命干活早起晚睡,身体可别弄垮了。五嫂神秘的笑着告诉我,不能闲下来,要不你五哥就要整天玩了,咱得让他一直有事干。

我忽然心疼起五哥来。我这个五嫂在她喜眉笑眼的背后,原来是牵着五哥不停地为生活而奋斗。想想五哥这些年开饭馆受的累,与他现在有房有车有家有业的幸福生活,真不知道应该为他高兴,还是为他心酸。五哥那个开农村乐队的打算,看来还是遥遥无期,尚在五嫂的计划之外,不知道五嫂啥事能让五哥闲下来。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一个人不能自私地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他还要有家庭,有他的责任和义务。或许,五哥就是个最幸福的人吧,因为他有一位懂他疼他而且能正确引导他的妻子。五哥从儿时的顽劣无知、不学无术,在婚姻里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和发展。

对于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又不高的五哥五嫂来说,他们夫妻俩虽说已经在一起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没去想两个人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这个问题,或许他们的父辈也没有教会他们夫妻间应该如何相爱,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也感受到了婚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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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哭妈妈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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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塌了!地陷了!于先父大去19年之后妈妈在2013年12月22日早晨6点左右去世,母亲没有等到她的九十四岁懿寿,撒手西去。——呜呼,哀也!儿子没有了灵魂没有了根,如同风雨飘萍,无寄无依。从今以后我将不但独自面对世界炎凉,还要提携扶持姐弟妹及妻儿们讨生活。眼前顿时一片昏黑,身心俱冷,倍感孤寂、凄苦、茫然。

生怕弟弟来电话,害怕的事情总要到来。22日晨大约6点电话铃声响起,接听,是二弟:“阿哥,妈妈很危险,你赶快回来!”我顿时失声:“妈呀,我妈这一回不能好了,妈妈这一回不能好了!”我急忙抓衣起身。稍顷,铃声又响:“阿哥回来没?快点!妈妈太危险。”“啊!你将电话搁在阿妈耳边!”我想听听妈妈最后的声音,哪怕是丝微的气息也好,谁料想仅此也成奢望——妈妈再也不会接听儿子的电话,“妈妈走了!”我再也看不到妈妈了!

前年,妈妈有过一次危险,也是二弟夜间电话,我和儿子、妻急速开车赶了回去。到家,只见妈妈卧在床上,身体很虚弱,呼吸极为困难,手脸比以前更浮肿了(三年困难时期因挨饿留下的病症)。于是立即打120急救电话,也许是因为夜间,人家出车救诊不便,对方回电医院床位已满,无法安排,只好先去附近镇医院抢救。到了医院立即进行吸氧,病情有所缓解,几日后安然出院。几十年前我曾带妈妈到这里看病,经查心律不齐。这一直是我的心病,惟恐妈妈心脏出现问题,幸好数十年来无事,妈妈的身体基本素质特好,而今怎么了?

走路上买纸钱、寿衣,回到老家一进门便扑到妈妈床前身上呼天抢地一股脑儿恸哭……不知过了多久,族兄弟们将我们劝起,张罗着给母亲穿寿衣。泪眼模糊中我仔细端详着妈妈,强抑住心中无限的悲,送母亲走上她饱尝艰辛、磨折与苦难的人生的最后一程。

妈妈走了,走得十分平静,十分安详,如同睡熟了一般:面右侧卧,左臂自然弯曲在左肋上,右手平放右侧身边,双腿略微蜷曲。花白的头发尚密、尚整齐,稍有些散乱。面部尚嫌浮肿,嘴唇发青——这是妈妈风烛之年的病症常态啊。我伏在妈妈身上大哭,抚摩着妈妈的头发,亲吻着妈妈冰凉的面颊,紧握着妈妈冰冷僵硬的手。祈望拉住她,留住她,不让她走,然而这一切都是徒然。妈妈竟然真的走了,离开她苦心经营年几十年的家,再也不会回来!妈呀,妈呀,我没有妈妈了,妈您为什么不等等我?几日前听妹妹说妈妈说过不祥的话,意思活不了多久。我当时一惊,立即决定将母亲接在身边。头天晚上决定次日回去接,没想到第二天是十五,日子不好就耽下了。又考虑到过几日就是除夕新年,天气又冷,上下车出入门别或将妈妈冻着,干脆就等到过完年吧,在老家年前年后姊妹兄弟几个看望也方便。说好了一过完年就回家接您老,为什么这几天就等不了?我非常后悔没有随时将母亲接在身边!谁想到这一个侥幸疏忽就将我们母子隔在了阴阳两个世界,让我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遗憾,儿子对不起妈妈,我再也见不到妈妈了!

妈妈走了,走得十分朴素,十分淡然,就像居家午休一样:身穿兰色长内衣裤,黄褐色小棉毛马甲。妈妈应该是在深睡中幽然离去的,从医药学上说应该是在心肺功能彻底丧失的情况下一如油尽灯熄般离开了我们。儿女们围绕在床边痛哭,我和家下二弟妹等给妈妈穿寿衣,感受着妈妈尚温热的身体,心中是百千万分的留连与不舍。随着妈妈的体温渐失,妈妈将永远离开了我们,试问天下还有什么比这更为残酷的事?妈妈,儿子不孝,妈妈本可以活到100岁的,因为妈妈的体格特硬朗,去世的头天晚上还在门前与侄媳邻里们话家常,还吃了大半碗饺子,说话高声大语,还让人来给她接灯泡。如果我及时毫不犹豫将妈妈接在身边,随时观察,妈妈不至这么快就离我们而去。倘或不测,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就不会有问题,再活几年准可以。儿子不孝啊!有话道长子不离堂前,我78年高考离开故土,数十年来很少回趟老家,很少陪老人家吃顿饭。妈妈养育了我66年,我没有服侍妈妈生活一天。儿子忙着奔生活,退休后还在为人家忙活,虽也曾想不干了回老家孝敬老人几天,终成空话、憾事,儿子好后悔啊,今生今世再也没法报答妈妈了!妈妈17岁进入我们家,18岁时生下大姐,含辛茹苦76年,育有三子三女(不含夭折),历经国家解放、土改、合作社、大跃进、人民公社、三年困难时期、文化革命、新时期,风风雨雨,人事沧桑,其间苦难、磨折、辛酸难以形诸笔墨,去上海的轮船上、打谷场边、请红宝书的唢呐声中、老宅后、小院内、会计室、沙滩头,家门口……妈呀,儿子想您,想您对儿女们的好,想您的苦,想您的累,想您的难为,想您的困窘、隐忍和委屈,往事不堪回首,就让它与妈妈一起永远安葬在儿子的心底里吧!

妈妈走了,一如爸爸走时一样,不留下只言片语。妈,难道您也像爸爸一样无牵无挂,对儿女如此放心?您在生前不总是左嘱咐又叮咛,生怕儿女作为有什么不周和闪失。而在您弥留之际对自己的儿女、对您们苦心经营的这个家却是如此红尘看破、宽心从容?您真的对儿女们这样相信,这样放心,确信以后无须牵挂并佑护合家平安,方才毅然撒开了手,去走上自己的路?如果是这样,儿子将更加歉疚、怀念和感恩于二老了!愿两位大人一路走好!

父母亲操劳一生,颠沛一生,辛苦一生,晚年尚算安好,乃至临终卒时两位老人的脸上神态竟一样都是一派安然、祥和、恬淡,看不出有丝毫的痛苦与不适,这,也许才是儿女们感到唯一能够释怀的。

愿父母双亲大人于地下安息!!

母亲安葬仪式棺棚联语

大门联:哭先父清俊一生刚直一生生维艰而命多舛十九年前早殁心愿未已徒留一身正气

念慈母操劳经年辛苦经年年欲养而亲不待九十三岁仙逝后福不享只剩合家恸哀

横额:昊天罔极

内门左:有辜慈母依门望,生子不孝恨终天

内门右:父母床前未遗训,梦里泪眼听呼儿

横额:音容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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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三散文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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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散文精逊中显得更为突出。虽然他写得是散文,但其中却蕴藏了诗的神韵。20世纪30年代,郁达夫在总结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的散文成就时,这样评价朱自清:“朱自清虽不是一个诗人,但是他的散文,仍能够满贮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学之美,要算他了。”由此可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其实朱自清的散文又何止如此简单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成就之所以很高,从思想资料说,他散文的核心是一个“真”字。用真挚的感情,写真实的见闻和感受,记写真实的景物,发表真实的议论。

如果你细看朱先生的散文,很易发现他写的只是一些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但是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棒出来给读者看。像《背影》所写的只但是是父亲为朱自清送别,但是却透过了一些细节的描述,突出了父亲的爱。因为离去不知何时能与他相见才挂念他的背影。

据说这篇《背影》在读者中产生了巨大的感染力:就在朱自清先生逝世后的第三天,一群小学生争着抢着看当天的报纸,其中一个惊叹道:“作《背影》的朱自清先生死了!”一个人的死,却有成千上万的幼稚心灵都为他而暗自哀伤。可见朱自清把自己的感情无一破漏地表现给读者,足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像《憎》则表现了当时腐-败的旧中国,揭露了十分丑恶的任命嘴脸;其实在《背影》中曾提到“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真是白托”也显露当时人民的丑恶嘴脸。

透过此等名篇又能够显出朱先生的文章结合时代背景,是真实存在的。而关于写景状物一类,像《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春》等,则将描述的景物,真切的表现出来,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不论写什么景物,作者追求“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

从艺术表现上说,朱自清散文有两个突出的方面:第一,散文中写出了情致。朱自清能在散文领域取得成功,构成了自己的个人风格,创作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像《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久久不忘,这就在于写出了情致。

朱自清的老朋友叶圣陶先生就曾夸其作品不论叙述、描述,还是议论、抒情,都能到恰到好处,十分难得。第二,语言的清秀隽永。朱自清散文能有长久的生命力,语言好是一个重要条件。

他散文的语言,被他同时代作家们交头称赞,有人用“秀丽”,有人用“清秀”,也有人用“清幽”。都离不开一个“清”字,之后朱德熙用清秀隽永概括他的语言,十分恰当。

其实朱自清散文的语言,是由书面化渐渐转变为口语化的。这使文篇通俗易懂,善于表达思想感情。对于此等散文,望洋兴叹之不余,我也跃跃欲试,更原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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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随想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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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至12月看了五本书,《一路梦想》、《和最爱的人去旅行》、《搭车去柏林》、《放下一切去旅行》、《背包十年》。还有一本《我们始终牵手旅行》没来得及看。从这些书名便可以看出,这全是同类的旅游游记,这一次我用自己的钱包,支持了一下旅游文化。

本来我是怕看书的,原因是一旦看上瘾就欲罢不能了。每天看书看得两眼昏花,腰酸背痛,睡眠不足,而且长时间看书保持一个姿势,颈椎也越来越感到不适,这种控制不住的无节制看书,对身体实在没好处。所以,知道自己痴迷看书的毛病,多少年来一直不敢再去招惹那些心仪的小说,或者说是不敢再招惹我那书痴的毛病。床头柜上长期只有一本文言文的《聊斋志异》,这本书对于我可以说是百看不厌,也可以说是有效的催眠剂,每天睡前看上一两个或两三个书中的小故事,就眼皮打架睡意来袭,很多时候看着看着书就从手里掉下来,于是关灯睡觉一直睡到天亮。有意思的是这本书在我手里也有十来年了,不知看了多少遍,却从来记不住那些故事的详细内容,对于每一个故事每次重新看的时候,几乎都像没看过似的。对我来说它永远是一本新书,是一服永不过期的催眠剂。

这次又犯了奢书的旧病,是从看三毛的书开始的,三毛的书着实让我疯狂了一阵。其实我以前对三毛的书并不了解,那是在今年六七月份,在海淀图书城逛旧书摊的时候,看见一本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看见这个书名一下就牵动了我深藏心底的心弦,勾起了我的那个深埋于心的旅行梦想。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对三毛的书着了迷,先是买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又找来三毛全集如醉如痴地看得一塌糊涂。在三毛旅行就是她生活的一部分,旅行是社会大学,旅行是疗伤妙药,旅行是写作的源泉,旅行是她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还没有看完三毛全集的时候,我却已经“中毒”很深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碰到了《一路梦想》这本书,当时只简单翻了翻就爱不释手了,那天还算克制住了,没有立即买回来。可是以后的二十几天里,对这本书一直是魂牵梦绕,最终还是专程去了图书大厦,而且一次买了三本同类的旅行游记。女儿看我喜欢这类书,又给我网购了三本这一类的书,一共六本书现在已经看完了五本,另一本也开始看了,我的痴迷于书也可算发烧级的了,疯狂地看完了五本之后,身体的不适迫使我不得不降低对书的热度,但兴致却没有丝毫的降低。

偏爱这类书,是因为我正向往着我的旅行,我正憧憬着梦想中的那份悠闲与宁静。我的旅行虽然还不能很快成行,但是我可以跟随这些书的作者们先神游一把,先放飞一下我的心情,跟随作者体会旅游的酸甜苦辣,分项他们旅行的乐趣,领略一路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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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散文:惜流年,重今朝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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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梦到了自己的小学,梦里的一切清如昨历历在目,可叹物也非,人也非,往事不可追。逛空间,看到表妹发了一条说说,她告别了她的初一,迈向了初二,既有不舍,也有留念,毕竟是青春划过,难免会有感伤。我站在毕业的路口,行将告别我的大学,四年光阴如白驹过隙般,转瞬即逝,心中五味杂陈,有千言万语想说,但又说不出只言片语。

人越年长,便越会怀念从前,小时候的我不相信,只希望快快长大,把过往狠狠的甩在身后,永不回头,大踏步的走向未来。那时,以为自己会永不留念过去,会永远的展望未来憧憬明天,不屑于怀念过去,然而真的当一些事成为往事时,才会回过头来想念,想念过去,不是因为现在过得不好,现在过得很精彩,甚至可以说比过去精彩,但还是忍不住去怀念过去,怀念那年那月的阳光,那年的朋友,那年安静的学校,那年的书声琅琅,那年的风雨,那年霜雪,那年走过的喜怒哀乐,那年流过的汗水和泪水,怀念那时的自己,拥有一颗未历沧桑的心,那年,我十几岁,好像什么都懂,又好像什么都不懂。

无怪乎,我会在梦中频频梦到我的小学,当初拼命想逃离小学,而如今,它却是我永远回不去的远方,再过小学,我已不是当初的少年,只能遥驻校门之外,看看比自己小很多的小朋友们,看看他们稚嫩的笑颜,听听他们动听的声音,心想,自己当年也如他们一般,嘻嘻笑笑的放学,高高兴兴的上学,只是那样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如今,我怀念我的小学,以后,我也会像怀念小学一样的怀念我的大学。过去的已然过去,未来还是个未知数,我们能做的,便是莫负流年,且惜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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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母亲是我的原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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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推荐我听李健的《故乡山川》,就找来,反反复复地听,直到听得潮气漫上了双眸,也不肯罢休。

我并不是一个特别容易感动的人,但想到故乡,想到母亲,心中总有那份隐隐的痛。

水一样的声音,缠绵在心底;忧郁的清澈,缭绕成感觉,有那么一点点清愁,有那么一点点忧伤,我何时能回到你身边,天涯羁旅,行色匆匆,我不知道如何能回归自己的原乡?

我是喜欢动的人,能坐下来安静地听一首歌,真是不容易。歌曲循环往复地吟唱,唱到入心入肺的疼痛,我仿佛看见身边的人脚步沉重,神情疲惫,多少人在无知地拼搏,却不知道为什么?

我有跟朋友说,我喜欢上课,跳舞、健身,散步……时间最好不要让我安闲下来,只要让我安静地坐下来,我便觉得无所事事,生活中满是颓废和忧伤。

原来我的忧伤是因为静下来会有杂七杂八的想和牵念,会前想过去,后想未来,担忧不幸的降临……每当听说谁得了癌症,谁谁离世,谁谁惨淡,我就突然地痛起来,因为我太在乎一些东西,在乎身边的一些人和事了。

那日接到姐姐的电话,说母亲身上不好,都交待后事了,顿时泪水婆娑了我的眼,怎么会这样呀,过年时不还好好的吗?好在姐姐是医生,第一时间把母亲的病情控制住,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老天保佑,母亲你千万别吓我,远在千里之外的女儿实在承受不起这生命之痛。

一夜,你们知道一夜有多难熬吗,我辗转反侧,不能成眠,想我的母亲,想要听听她的声音,可是我不能在夜间打去电话,怕惊扰她的休息,怕听到她气喘吁吁的无力!每当姐姐稍有父母不好的消息,我就会处在矛盾和煎熬中,因为我不能第一时间到达他们的膝下,这是一个羁客的无奈。

第二天,我打了母亲的电话,听到了她虚弱的声音,心底一阵惊喜,转而泣不成声,“妈妈呀,你不要总说离开,不要总是交待后事,你刚刚73岁,你的路还长着呢,女儿不能没有你,我还来不及奉养您,你怎么忍心舍我们而去?”妈妈流着泪答应了我,不再说那样的话,我的心底却还是忧伤。

母亲身体不好,我怕怕怕,所以千里的路程从不辞远,一年总是要回去几趟,通常只是住一两宿,但看一眼儿的感觉,胜过天天的电话垂询,我深知看一便少一眼的道理。

有好几次,听着李健的歌,走在异乡的街头,看到落叶飘零,光秃秃的枝干孤独无依,便会莫名其妙地湿了眼眶,裹在人潮汹涌的人群中,我好想回归故乡,回到母亲身边。原来母亲就是我的故乡山川,只有她才能让我笑靥如花,沐雪而开。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倚窗前,寒梅著花末?”每当有来自故乡的人,我都亲切有加,他带给我的是故乡的感觉,尽管他可能不知我家中事,但我能读出缕缕故乡情丝,短暂安慰那颗流浪的心。

曾经少年熟稔的诗词充满了怀乡的惆怅。仿佛看到了门前那两棵绿意葱茏的杨树,小巷里升腾的短短炊烟,堂屋里姐妹们的欢笑,光着小脚丫走在路上的童年……如水的日子流淌过梦境,可那样温馨的画面一去不复返了,和我的脚步一样渐行渐远,却清晰如昨。

人到中年,越来越明白,无论走得多远,走得多久,我们都是故乡的儿女。故乡里有什么呀,母亲怀里的温馨,母亲呵护的话语,母亲佝偻的身形,母亲就是我们的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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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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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夏天走了,凉爽的秋天来了,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我们一家决定去公园游玩。

一进入公园,我发现公园里的树叶没有往日那样苍翠茂盛了。远处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火红的枫树林。一阵秋风吹来枫叶摇摇摆摆的落下来,好像在向我们招手。有的枫叶像离开母亲的孩子一样,投入了大地的怀抱;还有的像美丽的蝴蝶一样飞来飞去;还有的像小鸟一样在空中翱翔;还有的像一片孤帆一样在海洋里飘荡。

我赶紧跑枫树林,红枫把无边无际的天空都遮住了,好像一张很大很大的红网把我网在里面。我走到枫树下,树下落了很多叶子,形成了天然的红色地毯,踩上去”沙沙作响,仿佛踩在雪地上。我抬头向上望去,发现枫叶在阳光的照耀下,是五彩缤纷的,有的是金黄色的,金的发亮;有的是红色的,红的热烈……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杜牧写的《山行》里面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突然一片枫叶打到我的脸上,再轻轻地落到我的脚上,然后它好像在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捡起来一看,它穿着一件红外套,全身呈鹅掌形,又有点像五角星,还有点像人的手掌,叶子的边缘都是锯齿形状的,把叶子翻过来,可以看到许多大小不一的经脉,把叶子贴在鼻子上闻一闻,啊,一股清爽的淡淡的香味涌入我鼻中。

可是我唯一不懂的就是为什么枫叶一到秋天就会变红,查过资料才知道,枫树的叶子里有胡萝卜素和花青素,这两个是形成红色的主要原素,落秋后花青素增加,气温下降使绿叶素破坏,因此绿叶就变成了红叶,所以到了秋天枫叶就变成了红色,哦,原来如此!

啊,我爱秋天,更爱秋天的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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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今生只愿爱相随散文

全文共 4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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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本是伤心路。芙蓉泪,樱桃语。满帘花片,都受人心误。遮莫今宵风雨话,要他来,来得么。

安排无限销魂事。砑红笺,青绫被。留他无计,去便随他去。算来还有许多时,人近也,愁回处。

《江城子·忆梦》——柳如是

我是无意中读到这首词的,立刻就被一种婉约凝重的氛围所吸引。词中幽怨的语调,宛如一位娇柔的女子在嗟叹人生的无奈,也如同一位独守闺房的少妇在叹息夫君的离去。“芙蓉泪,樱桃语”,泪似芙蓉,语如樱桃,那该是多么柔肠寸断。“留他无计,去便随他去”,虽然是一句普普通通的话儿,却饱含了多少忧伤和无奈。整首词以“梦”为题,可是却又分明写得不是梦。声声愁苦,句句哀怨,恰似无限的心事如同一江春水,缓缓奔流。俗话说:“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带着一种强烈的好奇心,我不由得有了一种想要走进这位名叫柳如是的女子内心世界的想法,愿意去聆听她的声音,用心来感受她的笑,也感受她的哭。

这个柳如是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当我翻开记录那段时光的资料史册,就如同揭开一段尘封已久的历史帷幔,我看见一位清秀娇柔的女子正向我款款走来,并和我手拉着手,坐在一起。从这一刻起,我就觉得我们已经成了无话不说的姐妹一样。当我问起她的身世,她不由得“欲语泪先流”,然后便倾心诉说起一段哀怨的故事……

柳如是,本姓杨,后来改姓柳,名隐,幼年身世不幸,年纪很小时就被卖到盛泽归家院名妓徐佛家为养女。我想这位徐佛应该是一位颇有学识之人,家中藏书很多。柳如是受到她的熏陶和教养,博古通今,也擅长诗词文赋。她也许无意间读到南宋词人辛弃疾的一首词,被其中“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一句所吸引,于是将自己改名为“柳如是”。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柳如是本身是一个非常有主见的人,也是一个敢作敢当之人。

柳家有女初长成,养在秦淮已倾城。柳如是长大后,虽然才华横溢,却不幸流落于青楼。在松江,极富性格的柳如是,凭借绝世的容貌和旷世的才情,经常穿着儒服男装,与诸文人纵谈时势,诗歌唱和。由于她渐渐名声鹊起,因此后来被人与当时的江南名妓董小宛、陈圆圆等人并称为“秦淮八艳”。别看柳如是身为烟花女子,可是对于自己的爱情却是非常执着,这一点与普通的风尘女子不同。她为了寻找自己的意中人,主动与明末的江南才子李待问、宋征舆、陈子龙等人都有过交往,而这些才子也都倾心于她。经过几番选择,柳如是相中了已有妻室的陈子龙,情愿嫁与他做妾。这就是柳如是的一段暂短姻缘。

柳如是为什么会选择陈子龙呢?当时恐怕并没有人知道其中的原因。但是从后来陈子龙的结局来看,我却不得不佩服她的眼光。明朝灭亡后,就是这个陈子龙,与他的学生夏完淳一起,在江南领导了轰轰烈烈的抗清起义,他本人也成为了江南一带著名的抗清领袖。陈子龙一身傲骨,最后宁可兵败身死,也绝不投降清军。夏完淳更是少年英雄,在不幸被清军俘虏后,面对洪承畴威武不屈,誓死不降,他的事迹更是名垂青史。柳如是之所以选择了陈子龙,就如同当初红拂女识李靖一样,都是颇具慧眼的,也是她的性格决定的,因为柳如是本身就非常仰慕辛弃疾,不光是他的诗词,更仰慕他是南宋的抗金英雄,具有深厚的民族气节。这一点,恐怕也早就深深植入柳如是的心田了。陈子龙也和辛弃疾一样,是个具有民族气节的人,这一点或许从柳如是和他的交谈中就已经让她感觉出来了,也是她心甘情愿嫁与陈子龙的深层原因。

只可惜,自古红颜多薄命。正当柳如是憧憬着辅佐陈子龙一起实现他们的抱负时,不幸却降临了。陈子龙的元配夫人张氏可能是出于对于柳如是才华的嫉妒,也可能是出于对柳如是的烟花女子身份的轻蔑,更可能是不满陈子龙与柳如是的情投意合,于是经常上门大闹和羞辱她。柳如是的性格是刚烈的,她不甘受辱,于是悲切而毅然地休夫离去。这段姻缘就此完结。而陈子龙也只能忍痛看着柳如是飘然而去,却无可奈何。虽然如此,但是陈子龙对于柳如是还是不死心,不但时常念及旧情,还仍然牵挂着她。

离开了陈子龙后,柳如是消沉了一段时光,直到后来,她结识了原朝廷礼部侍郎、28岁即得探花的大才子钱谦益,才又在心中燃起了爱的火花。钱谦益的年龄大柳如是三十岁,在江南一带名声非常显赫,文名颇著,还是最著名的东林人士。柳如是为什么要选择当时已经年过半白的钱谦益呢?我想也许是因为敬仰钱谦益的才华,也许是出于对于第一次婚姻的失败带来的伤痕,而温文尔雅、满腹经纶的钱谦益却是能弥补柳如是的伤痕,但是最主要的却是东林党的政治纲领吸引了她。“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这副顾宪成所撰的最著名的对联,体现出东林人士的“读书不忘救国”的雄心壮志。钱谦益是当时的东林领袖,在对待国家大事上更是以身作则。正是这点深深吸引了柳如是,才使得她毅然嫁给了钱谦益。事实证明,钱谦益对待柳如是非常好,为她在虞山盖了壮观华丽的居室,并且经常和她读书论诗,议论国事,相交甚欢。这段日子,是柳如是最为开心的时光。钱谦益也很尊重柳如是,常称呼她“柳儒士”。而柳如是也沉浸在快乐幸福之中。

美好的时光终究是短暂的。短短几年后,华夏大地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李自成进入北京,明朝崇祯皇帝自缢,紧接着吴三桂降清,并引导清军入关占领了北京。在南方,弘光帝在南京建成了南明小朝廷。此时的钱谦益在思想上应该是主张抗清的,并在柳如是的支持下出任南明的礼部尚书,与南明著名的抗清名将史可法同朝为官。柳如是也许不认识史可法,但她一定听说过这个人。而当时钱谦益表现出来的民族气节,是她最为欣赏的。我想,柳如是在心中一定会为自己的丈夫自豪,也真心的希望钱谦益能和史可法一起,并肩支撑起南明反抗清军的重任。在她心目中,似乎认为自己的丈夫已经是一个像辛弃疾那样的民族英雄了。

可是,现实的残酷和美好的愿望总是背道而驰。不久,清军南下了,史可法战死扬州。南京也已经被清军步步逼近,弘光政权也面临着覆灭。在这种国破家亡的生死关头,柳如是表现出一种大无畏的气概,她劝钱谦益与其一起投水殉国。她不愿当亡国奴,她要像屈原那样做个顶天立地的人。钱谦益当时答应了她,也陪同她来到了湖边。当钱谦益先跳时,令柳如是极度失望的一幕发生了。这个曾经让她无比自豪的男人竟然刚触到了水就缩了回来。“水太冷,不能下”,这句出自钱谦益口中的话,顿时让柳如是肝肠寸断。她这才发现自己的丈夫竟然是个贪生怕死之辈,他的言语行为让她不齿,他的虚伪懦弱让她心寒。性格刚烈的柳如是,一定大骂钱谦益,之后,心灰意冷的她也不愿在苟活于世了,于是“奋身欲沉池水中”,可是却被钱谦益死死给拽了回来。我不知道钱谦益究竟是怎样劝说柳如是的,也许不顾了文人的清高,跪倒在地苦苦哀求,也许忘记了男人的脸面,声泪俱下地反复劝说,甚至还会以昔日的绵绵情意来打动柳如是。柳如是毕竟是女人,也有柔弱的一面。当她看到头发胡须都已经斑白的钱谦益如此卑躬屈膝地哀求,还是心软了,最终放弃了寻死。

我想,柳如是放弃了寻死,最终还是因为她的心里毕竟深爱着钱谦益,尽管这个男人是那么懦弱和没有气节。钱谦益曾经对她是那么温柔和体贴,也曾经抚平了她心里的所有创伤,也给她带来了一生都难以忘怀的真情。我深知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就是找到一个今生今世都真爱她的男人。柳如是虽然出身青楼,可却是一个感情执着的女子。她敢爱敢恨,也痴情专一。钱谦益是她的所爱,这是她不可否认的。钱谦益在感情上并没有负她,这也是她不可否认的。我曾经读过《红楼梦》,深知曹雪芹笔下的尤三姐也是一位为了追求婚姻幸福的刚烈女子,可是柳湘莲却不相信她,更别说爱她了,于是尤三姐只好用死来表示自己的清白和对柳湘莲的一片深情。但是钱谦益却与柳湘莲不同,他不但相信她、呵护她,而且感情也一直都在柳如是的身上,从来都没移情别恋。正因为如此,我想钱谦益是深爱柳如是的,要不然他也不会苦苦哀求她不要寻死。同样,柳如是也是深爱钱谦益的,否则她也绝不可能会为了钱谦益而放弃以身殉国的念头了。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柳如是是钱谦益的红颜知己,而钱谦益又何尝不是柳如是的人生知己呢。为了自己与钱谦益的这份情和爱,即便是性格刚烈的柳如是也最终甘愿被世人唾骂为“软骨头”而活了下来,并且选择委曲求全地继续陪着钱谦益。

钱谦益终于跟随他的南明君臣一起腼颜投降了,随后去北京做了清朝的礼部侍郎兼翰林学士。钱谦益的名声在历史上也就臭了。他忘记了曾经和他一起共事的史可法壮烈殉国,也忘记了祖国大好河山的沦丧,甚至也忘记了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给江南人民带来的血腥和灾难。从此,钱谦益和吴三桂、洪承畴等人一样,成为了当时汉人所不齿的民族罪人。柳如是没有跟随钱谦益去北京,而是留在了南京。我想柳如是肯定也因为钱谦益的缘故,背负了骂名,正因为要洗刷钱谦益投降的缘故,使得她决心要替自己的丈夫洗刷诟病。她不但并尽全力资助和慰劳江南一带抗清义军,还多次劝说钱谦益不要再做清朝的官。也许是良心发现,也许是受到柳如是的感化,钱谦益半年后便称病,辞归乡里,再不出仕。柳如是一直陪伴着钱谦益,后又为他生了一个女儿。钱谦益一直到康熙三年(1664年)五月二十四日去世。

钱谦益死后,柳如是独守钱家的家业,可是那时却是墙倒众人推。钱氏的一帮族人趁机欺凌她们孤儿寡母,聚众欲夺其房产。柳如是竟采用“缕帛结项自尽”这种牺牲自己生命的方式来吓走那帮恶人。结果钱家的家产虽然保住了,一代才女却香飘云散,享年四十六岁。柳如是死后,葬于虞山脚下钱谦益墓西,继续陪伴着钱谦益。

柳如是生活的时代是男权至上的封建年代,男人们三妻四妾是被认为合理的事情,他们抛妻弃子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女人们没有社会地位,往往沦为男人们的玩物,是最不幸的角色。在古代,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事情简直是凤毛麟角。但是,就在那个时代,柳如是又是幸福的,因为她选择的两个男人都非常深爱着她。陈子龙没有辜负她,甚至为了民族大义而甘愿赴死时还一直牵挂着她。钱谦益虽然投降了清朝,可是在感情上也一直都没有辜负她。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烟花女子,能得到两个男人真正的爱,是多么不容易。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曾经借贾宝玉之口说过:“女人是水做的”,的确,女人的心是如水般柔弱,特别是对待爱情,更是痴心一片。在古代,能得到男子真心的爱,往往是女人最梦寐以求的事情。钱谦益给了柳如是一个家庭,也给了柳如是一片爱的天空,让柳如是感到了幸福的温暖和爱的甜蜜,这不正是一个女子所期盼的吗?因此,柳如是才能宁愿和钱谦益一起背负骂名,也要陪伴他走过一生一世。柳如是做到了一个女人应该为自己的男人所做的事情,那就是生与钱谦益在一起,死也和钱谦益在一起,即使在阴间,也继续陪伴他经历岁月蹉跎,经历风风雨雨。

今生只愿爱相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柳如是和钱谦益做到了,他们是知足的。“生则同衾,死则同穴”,柳如是和钱谦益也做到了,他们更是幸福的。做为一个女人,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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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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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你在我就不会孤单,只要有你在我就不会害怕,我的世界有你就充满了阳光。

——题记

当我陷入无边的困境时,是你帮我找回阳光让我不再感到自己孤独无助;当我徘徊不能决定时,是你帮我找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不再让我自己感到迷茫;当我遇到困难绝望时,是你让我又一次的敢于面对生活不再一人流泪。是你——我的母亲。

跨过了十几个春夏秋冬,也只有你能一直在我身边不离开我为我指点迷经。妈妈,只要有你在,我的世界就会春暖花开。

还是听爸爸说,我在小时候,天降不幸,本来身体就弱的我又得了重病,可,一个可能连大男人都可能坚持不住的任务,是你,不管刮风下雨,都会抱着一个病秧子去医院打针。我想不到,如果没你在我会怎么样,也许早已陪伴不了你。

正因有你在,我才能有今天的好的学习成绩和好的做人品质,殊不知你每天晚上晚上一题一题的检查我的作业,将我的错题一一改正,认真的签好家长意见第二天我再看。又不知你又一遍又一边的叫我做人的道理,你若不教导我这些写道理,说不定我早已成为一个没家教的混子。

有你在我就不会哭泣,有你在,我就不会放弃,有你在,我就会奋发振起。只要有你在,我的人生就会一路畅通,没有阻碍。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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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个人的救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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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就是宿命吧。非常非常渴望得到爱情,但是真的来的时候又不懂怎么去爱了,想触摸却又缩回了手。就像想吃糖果的孩子,想吃糖却又不敢去要,只能静静的看着,咽着口水。当有人给你的时候又会吓得跑开。算了,不想了,不想了,生活还是要继续,边走边修行吧,下一站的目的地也不知在什么地方。或许会提前进藏吧。一个人经历太多感情的事情会变得敏感,变得麻木,变得慢热。一个人最好的感情经历就应该是三次吧,一次初恋,一次刻骨铭心让你流泪的爱情,一次平淡无奇却温暖如春的婚姻,愿和你结婚的那个人是因为爱情。

下雨的时候漫步在大街上,冷冷清清。舔着流进嘴里的雨水,淡淡的咸味又让自己的思绪回到从前。就和看电影一样,一幕幕上映,曾经刻骨铭心,歇斯底里的东西出现时已经不会有任何反应,曾经以为平淡无奇,毫不起眼的东西却又那么清晰。从来不让自己后悔却又无时无刻不在后悔,人就是一种矛盾的生物。不再大肆宣泄自己的情绪,不再随便抒发情感,不再找人倾诉,不再。。。

只要一个人静静的呆在黑黑的屋子里就好,静静的听着歌,抽着烟。一个人坐在午夜安静的公园看着城市渐渐睡去。一个人在山顶听风的声音,是不是它也无奈的一直漂流没有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一个人走在雨中,那种感觉就像是可以洗净内心的尘埃一样。

静静的走,静静的走,想明白了很多很多。也许我一直都错了,一直认为那个温暖的,照耀前方的,不会离开的在爱情里面。或许一开始就错了,真的。现在一点不觉得迷茫也不觉得彷徨,只是有一点后悔。如果一个人够好,一定会有爱情到来的吧。见过经历过很多很多,但是一直相信会有那种爱情存在的。一定有的。

我以为自己会等到三十岁,现在想来应该提前了。就让那份曾经追求的,执着的埋在心底吧。谁没有秘密呢?呵呵。

突然想起一句话,如果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吧。

如果遇到一个像这样的人,如果不能保证来了就不会走,还是不要招惹的好,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就不要叨扰他的宁静了,成全别人也是一种善良。

一个人吃自己喜欢的食物,看喜欢的书,去喜欢的地方。生活不仅仅只有爱情,还有别的重要的东西,再也没有奋不顾身为了爱情抛弃一切跑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也许真的是胆小了吧,或者是那里的饭菜不喜欢,在或许是那里的天,不爱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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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篆刻情结散文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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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大多数的参加工作的90后一样,也喜欢在工作之余用手机玩游戏,喜欢关注自己的喜欢的美国大片是否已经开始公映,还喜欢说走就走背上背包去周边的小城去探索未知……但在这一切他的喜欢里,最让他情有独钟似乎是一个和90后没多大关系的爱好——篆刻

说起这种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艺术,开始时,他完全没有任何概念,不知道它的历史厚重感,不知道它的国粹蕴味,不知道它的艺术镌美。喜欢上篆刻,完全是自己另一个爱好——读书。这还要追溯到他的大学时代,大二那年,他从一本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开始一发不收拾的爱上了读书。于是读书成了大学时代的愉快时光,而随着他对各类书的专注与痴爱,书架上的书越来越多。他特别想把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特有的标志,于是篆刻这个词一下子就闪现在了自己的头脑中。用篆刻的方式为自己刻一枚印章,然后将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自己的名字,让它们完完全全的归属自己。于是,从大二那年开始,他和篆刻就结下了不解的情缘。

看着篆刻美,但是,真正开始篆刻起来时,他可美不起来了。最先让他发愁的就是用什么材料,用什么样的刻刀。自己没有一丁点的篆刻的基础,周边又没有会篆刻的人。于是,从零起步的他,就有了地面砖、大理石、木块等一次次惨痛的失败案例。好在他深谙失败是成功之母的道理,在逐步摸索出合适的石料后,他也把刻刀选在了3毫米直口的基础刀上。第一次篆刻可以说绝对是他意义非凡而又乐趣无限的一次处女作。因为篆刻时文字方向和印在纸上的方向是完全相反的。刻时反刻,印出来才是正字。而兴致勃勃的他第一次篆刻显然兴奋的忘记这个简单篆刻知识,于是他的外国顺序名字便被他保存至今。

参加工作之后,篆刻,依然是他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美好爱好。他把作为一名技术员的严谨与执着,以及品质与认真与篆刻融合成一体,把生活的阅历的感悟转化成一招一式的刀法,赋予篆刻认知的美。虽然篆刻费时费力,要花费大量心思,甚至在不成熟的阶段还会划破自己手指,付出血的代价,极为专注时,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出浑身冷汗,但是显然篆刻的魅力在他的心中已经超越了困难。从只是想刻出一枚自己的印章到如今的对篆刻认知与感悟的美,他对篆刻的喜爱也随着时间积累而越发沉淀。

用传统的中国红印出篆字的美,赋予篆刻立体的美,灵动的美,生命的美,意境的美,更是他技艺不断提升的动力。工作中同事、朋友,每每看到他的篆刻都会非常欣赏的索要,而他也十分乐意把这种中国汉字美的另一种方式传递给大家。是的,这就是一个90后对篆刻无可替代的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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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秋是一个反省的季节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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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在人的情感上,给予人一份萧飒,一份对生命的感怀。而对秋风秋露,飒飒山林,草木皆枯,黄叶遍地,寒霜彻骨,怎不令人感伤呢。在古代,秋是刑官,是象征着死亡的;秋高气爽,人壮马肥,又是发动战争的好时光。入之于律,就是‘商声’了,是一种悲切的音韵,虽然秋象征着死亡和悲凉,但在植物生长的过程中,它是成熟的季节。春花秋实,是植物生命中最丰美的好时光。所以宇宙的万事万物,有盈有亏,是生命生生息息的循环。面临秋光秋色,我们必须对人生有所了悟。俗语说: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她就告诉了我们:人生是一条曲突不平的道路,秋是一个反省的季节。

微雨,墨香,谁在谁的深情中凝望?

花儿泼墨,绚烂了夏;落叶题词,静美了秋。滴滴清雨,和着八月之末燥热的气息从敦煌一路到天水沁润而来,秋天,宛如一幅展开的多彩画卷,赏心悦目的挂在眼前。

岁月,以它飘逸的姿态,轻松地迈着前进的步伐,在不知不觉中过了一个又一个年轮。而落叶以最美的姿态选择了这个季节的飘落,看风吹叶落,蓦然,一颗淡然的心渲染出几许微凉,几许感伤……

炎夏的酷暑与温热已悄悄地隐退在季节的转角处。秋语问情,爱染流年,不远处,那还挂在枝头的落叶,在秋风下等待着又一次烂漫的葬礼,看它完整的把季节交予它的使命,带回到重生的土壤里,孕育着下一场春暖花开。独赏这个季节的景致,有一种淡淡的轻愁溢上心间,看花开花谢,看飘舞的落叶,看缠绵的秋雨,心生怜悯和凄凉,泪水悄然滑落……

八月,有过执着,有过无奈,有过思念,也有过落寞。于是,在夏末秋初的时节,把一颗凄婉善感的心交于青山绿水,在郁郁葱葱的太白深山,去感悟诗人李白在此的泼墨豪情;从龙山到凤山,跨越峻山云峰,触摸向往中的蓝天白云。那一缕缕清爽的风,那一山山醉人的景,拂去了眼中的迷茫,终于让浮躁的心沉静下来,内心变得坦然安静。

将一丝丝念想,绽放成葱笼的模样;将一叠叠记忆,折叠成泛黄的纸张。微雨,墨香,谁在谁的深情中凝望?谁又在谁的指尖淡走苍凉?多少飞花似梦,化成心脉的律动、风儿的呢喃,终究云散曲终。眷眷尘心,纤纤凝香,生命里的痴恋,不过是镜花水月,秋梦一场。

心,栖息在时光的缝隙里,看雨沁花香,看朝芳晚霞,缓缓旋起心中的梦。听雨润芭蕉,声声悦耳。听风拂心湖,波光摇曳。任风和雨的味道,在诗意的脉络里交织成最美的乐章。或许这就是心灵的寄托与灵魂的安放。

其实,骨子里一直是个安静的女子,安静的让心语嫣然,让梦想简单。喜欢,把感性的自己交给文字或自然景物,和着窗外微微的风声,听着心内呢喃的雨声,伴着案头清浅的兰香,静中生念,让微澜的情愫,付了水,依了风。梦想便在期待与守望中生长为淡淡的清欢。

都说秋水无尘,秋云无心,这个季节的山河盛世,应该沉静无言。秋荷还在,只是落尽芳华。而我们无须执意去收拾残败的风景,因为时光仍旧骄傲地流淌。始终相信,万物的存在,都带着使命,无论起落,都有其自身的风骨。

静默纤尘,笑守文字里水墨落花;细数流年,轻倚记忆中水色年华;素心如莲,依稀年华里点点斑斑。一路珍惜,一路拥有,一路从容。 此去经年,掬水揽月,心境臻于清远,漫卷红尘,不为花开,不为花落,只为在流年让自己的心,宁静些许,淡然些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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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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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的欲念很强。它跟我们叨叨着:“我要变强!我要发展!我要创新!”在这个战争星星点点、相对和平的时代,的确,它有资格跟我们要求那些,因为这正是极好的基床。因此,人类就带上这伟大的使命,前去探索未来。

库克的观点非常值得人们去深思与反思,人工智能技术让计算机拥有人的意识的那天,从现今发展角度来看,实为甚远,但最可怕的是人类的创新停止了脚步,发展不到那样的科技境界,所以,我们必须深思:创新的本质及其源动力在人类日常之中的体现究竟在哪里?找到它之后,我们怎么通过改变它,使创新从根源被促进?

如同“日新月异,昼夜更替”一样在人类眼前重复演化,被人类反复领略的事物规律渐渐随时间推移,使我们对待事物拥有了平常心态,一种司空见惯的人生态度。心理住了个这样的“平常心”后,我们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思维像被慢慢地吞噬一样,总觉得“缺些什么”。久而久之,我们思维的活跃逐渐被降温,热于创新的思维“分子”被平常之心捕获,被捆绑在一起,排成一列列,随后被扔在思维空间中那最黑暗的角落,在那里,一切途径的逻辑都将崩塌,仿佛被关进了思维监狱:你不许去想别的!更别谈创新了!你的思路只能按照平常心的绑定安排来想!所以,人类就真得像计算机一样,在规定的主板路线上行走运转,我们所认知的范畴被局限,我们所能思考的也只有那么一点。更不用说这些长时间以平常心来对待人生的人是否有正确的、与时俱进的价值观和社会同情心了,他们相对创新者,其生命观、价值观则是静止的,思维被牢牢所在监狱里,怎么敢进行社会上的角落,甚至达到同情?毫不夸张的说,这些人不会去想今后如何、后果怎样,因为他们太愚昧、太奴性。

由此,一颗善于控制我们的双眼去把握常规事物的细节同时又能解放我们被束缚的思维的敏感之心对个人的认知开拓、对社会的进步与对时代的创新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伦琴会在日常的研究生活中巧然发现x射线,浅层则为巧合,深层实则其拥有敏感的心态与活跃的思维。开普勒在仰望星空的时候,并不是望远镜告诉他行星的运动轨道的变化,而是开普勒的敏感之心牢牢地抓住了镜像之中的宇宙荧光的细节,加上自身的辛劳研究,及其一生从未停止的思维活跃的保持,得出了开普勒三大行星定律。所以,创新的本质是敏感之心的必然产物,是点亮人类探索的精神,开拓人类发展前沿的源动力。

硬邦邦的、机械化的思维最终会被这个时代潮流所冲刷,只会从意识精神沦落为最基本的物质,化为尘埃,漂浮在尘世之中。创新者开拓时代的前沿,后面的人紧随其口,若停止了开拓,后面的人倘若也没有可代替的创新者,后面的又赶上来,大家都挤在同一个点上不知所措,那就像一起被绑进了思维监狱,没有人反省,没有人能激发活跃,那人类将终将完结。

一只笨拙的虎只是只废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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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岁月深处,花儿静开散文

全文共 1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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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到了容易失眠的年龄,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儿,就导致自己失眠。想必现在的这个点儿,很多人都已经进入甜美的梦想了。吃过晚饭后,大儿子和我说了一声去跳街舞了,很羡慕孩子,有得玩,有的去处。

然而我,在这个深冬的夜里,一边开着灯等着儿子的归来,一边喝着茶水,漫无目的的闭着眼睛冥想。说是漫无目的,主要是真的没有思考的主题。自己也知道迷惘的徘徊在无端的、没有任何意义的思绪里,将过往的人和事粗略的从脑海里又过了一遍,似乎要在思绪的角落寻找遗失的珍贵似的,其实是没有,真的没有。即便是有,也早已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旧时的“珍贵”渐渐的淡去了。

冥想的多是一些不着边际,似乎在自己的旧时光中有过,又似乎和自己没有任何的关系,从没有过。或许是我的脑储量太小了,一些旧时的往事,在我的脑储量库里已经丢失了。也或许是一些新的人和事儿,更迭的太快、太多了的缘故。不过这样的思想,无疑是一件很累的工作。我是医生,我更知道这样思想会导致失眠。可是谁又知道,类似这样的冥想,花费了我今年一年中的多少个宁静的夜晚,又是多少个别人午休的时间呢,就连我自己也算不清楚。总之我知道,有很多的时光,都被这样的“胡思乱想”给荒废了。

我不知道究竟是时间抛弃了我,还是我荒废了时间。把自己隐匿在时光之中,似乎在等什么,又似乎没有任何的目的。我也有时在想,是不是自己喜欢这样的孤寂生活,从而得到一种静美的享受。自己的岁月和这个冬天,和这个夜晚一样,都渐入深处。应该说,没有什么需要可想得了,并且什么也会很明白。

自己做了近三十年的医疗,医人也算是无数。阅尽了人间的悲欢离合,生老病死。更知道自己无法承受生命的重,也无法承受生命的轻。在最终归将就木之前,也算是不敢苟且,弃医从文对我来说更算是一个不小的改变,毕竟古人说,四十不学艺,然而我已近五十岁了。一切从头再来,渐渐的学会了和文字交流,让自己的岁月,在静静之中开花。

在这一年里,很多的文字,还真是在这样的冥想之后产生的,成文后或好或坏,我觉得到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感觉到不少的欣慰。不为名,更不为利,就为自己的“辛苦冥想”之后,在自己的岁月深处,能有花静静的开。以此慰藉身心,以此告慰自己。

妻不止一次的劝我到处走走,并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不这样看,自己的路走的还少吗?经过的、阅过的应该都比同龄人要多的多。不读书,就算是走上万里路,充其量也就是个邮差的活儿。任时间如涓涓地细流一样,缓缓流淌,也让自己的岁月承载着这样的静谧。。。。。。

说到底,还是自己渐渐的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深夜中且听风吟,淡定从容;冥思中不慕喧执,平静自省。看上去的孤寂,却暗蓄静美;看上去没有目的的冥想,或许那正是岁月深处,要静开的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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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张叔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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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叔是我楼下的邻居,平常就是张叔和张婶在家生活。张叔张婶是典型的慈祥和蔼老人,每次见到我们,他们总是笑呵呵的打招呼,让人心里暖暖的充满着阳光。

早些时候,张叔的女儿在加经营了一家炕馍店,打出的炕馍彼其他地方大很多,炕馍两面被粒粒香浓的芝麻包裹着,酥脆而又实惠,炕炕馍的香味飘出很远,吸引着很多人前来购买。买炕馍的人留下钱,往前走几步就去买菜,买完菜回来提着装好的炕馍满意的回家。我常常被那种香味锁吸引,但买的人太多,我却很少能买到,即使我住在楼上。

张叔一家为人可以从买炕馍中看出。他们有着中国人传统的真诚、善良,实在、厚道。家住在三岔路口,经常有卖菜的在他门前停下来卖菜,张叔总是笑呵呵的打着招呼,甚至招呼他们喝茶,给他们帮忙把菜推荐给顾客。

早晚,张叔会搬把椅子坐在门口,呼吸新鲜空气,享受阳光的沐浴,每一个熟悉的人经过,与张叔大招呼时,张叔总是礼貌地欠欠上身,友好、友善真诚地让我们觉得他身上有太多的礼节需要我们学习。

张叔张婶是我生活中的一道精神食粮,看到他们会觉得世间很温暖,阳光很灿烂,走到家门前总是自觉与不自觉的看看他们是否在家,是否坐在门前椅子上看着往来的行人,不停地点头问候,给熟人打招呼,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礼貌得体。

张叔张婶是可爱可敬的一家人,具备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虽然他们只是城墙边上一家住着低矮瓦屋面平房的人,但是他们的待人应该是平利人的典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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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风中的蔷薇作文

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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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株在中摇曳的蔷薇,可是总有人把我当成冬日的腊梅,让我在凛冽的寒风中盛开,还要芬芳路人。北风呼呼的吹着,我感觉好冷,为什么我的身旁没有一棵大树?为什么没有好心的路人为我做个栅栏,已不至于我把我纤细的腰板折断。可是我突然发现,身旁的小伙伴都已经渐渐长大,他们适应了四季的交替,不管是烈阳高照还是凛冽的冬日,他们都很坚强。而我一直都在抱怨,抱怨骄阳、抱怨大雪。为什么要让我冰火两重天?我一直都在怪别人,从来都没有认真的认识到自己。是自己不愿意成长,缺少处理事情的能力。原来一直都是我自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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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朵蔷薇花作文60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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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了。

秋的脚步来的不声不响。

我穿着厚棉衣,瑟瑟发抖地走在寒冷的秋风中。

路旁,一片片黄色的叶片伴着秋风悄然落在了我脚边。

家门前有一个坛,里面原来盛开着美丽的蔷薇花,但现在也褪去了鲜艳的颜色,花瓣掉落在棕色的土壤上,一片萧瑟。

但当我走过花坛时,一抹鲜红映入了我的眼帘:还有一朵红蔷薇仍摇摆着枝叶,独自绽放在这里。

“现在它的花期已差不多过了吧,天还这么冷,它居然还没有凋谢,真是不可思议。”我想到,但并没有过多关注它。

但当我走回家,坐在温暖的房间里,看着窗外已经没有了一片叶子的光秃秃的树,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朵仍然绽放的蔷薇花。

它在同伴都已凋零之时,还在尽力用剩余的生命诠释着美丽,让路过的人们能够欣赏到那所剩无几的生机的象征。

或许在专业人士的眼中,它并不算是完美,但在我眼中,在席卷而至的秋风里仍傲然挺立的这朵红蔷薇,便足可以成为美的化身。

花朵都能尽全力绽放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活得有精彩、价值、有意义,难道我们人就不能做到这般的坚韧吗?

自此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想要放弃时,那朵秋风冷雨中瑟瑟发抖但依然傲立绽放的红蔷薇的形象总会浮现在我脑海中,激励着我重拾信心。

是啊,美并不仅仅只是外表的鲜艳、动人,更重要的是有一颗坚韧、顽强和的心,就像那朵平凡而美丽的红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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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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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老的身躯搁浅于岁月的沙滩,沉寂的灵魂守望在季节的河畔。

你静静的躺着,寂寞的姿势如同天山盛开的雪莲花。是在默默的回忆曾经迎狂风博巨浪的艰辛时光,还是偷偷编织着一个于风和日丽的日子重扬帆航的梦想?

这是一艘被人遗弃的古船,班驳的红漆紫青的摇浆,在风的带动下伴着涟漪轻轻的晃动。

看河床里潮起潮落,观岸边花谢花开。古船静静的停泊在岸边,它沉默了太久,它寂寞了太久。

听老人说,这艘船曾经是船中的先锋在海上披风斩浪,迎击过无数敌人,风风光光数年,拥有英雄样的时光。

船很寂寞,每天凝望着那片曾经属于自己的海,任由夕阳的余辉不断的勾画它孤独的线条。古船喜欢夏天的傍晚,那时会有顽皮的孩子半它嬉戏,会有摇着大蒲扇操着浓重的乡音谈论家乡地里收成的老人。

它安静的如同一条离群的鱼,孤独的在水里摇摆着笨拙的身躯,曾经不止一次看到夕阳下古船的惆怅,曾经不止一次听到古船用那“吱吱‘‘声唱起的寂寞的歌谣。

有位退伍的老军人经常着一身洗的发白的军装,坐在岸边,用枯老的手摩挲着沧桑的船桅,喃喃自语。那是曾经驰骋沙场的老将,退伍还乡,与古船一样寂寞,伴着古船与它一起回忆当年的辉煌。

古船啊,不必悲伤,老去的不只是你,还有那清清淡淡的岁月和那群曾经伴你漂泊的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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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绛珠小草大衣的风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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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我在杭州街头等车。离我不远处有位年轻女孩,也在等车。女孩个头不高,背对着我,长发披肩浓密微曲。她穿着一件藏灰色大衣,黑色打底裤,黑色中筒棉靴。她细腿细脖,应该是清瘦体型。我始终没能看到她的正面,不知她的容颜究竟如何。但她竟然深深地吸引了我。

其实她全身上下其他的穿着都普通。真正吸引我的是那件大衣。是她穿着这件大衣透露出来的气质和韵味。

这件大衣是宽松型的,一直盖到女孩的小腿肚。大衣不是皮草也不是羊绒,应该是件质地较软的毛衣。斜跨肩的款式少了些死板的棱角,将女孩松松地包在里面,就象包着一只小小的蚕宝宝,就象一个大男人怀抱着一个小女人。

总之,这女孩给我整洁别致温馨柔和慵散自在的印象。可以想见,这一定是个受人娇宠的女孩,过着无忧的生活。

我无言地感动了。这世上女人最羡慕的无非是既有爱情兼有物质。我不知女孩是谁,也不知她身后的男人是谁。我只知道,幸福的女孩身后一定有个给予她幸福的男人。要是世上每个女子都能这么幸福,每个男人都能给女人这样的幸福,该有多好。

于是,我开始向往这样的一件大衣。我喜欢它宽松温暖的怀抱,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受宠的幸福的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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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富含哲理的散文

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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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含哲理的短篇散文欣赏:信念是一粒种子

有一年,一支英国探险队进入撒哈拉沙漠的某个地区,在茫茫的沙海里跋涉。阳光下,漫天飞舞的风沙像炒红的铁砂一般,扑打着探险队员的面孔。口渴似炙,心急如焚——大家的水都没了。这时,探险队长拿出一只水壶,说:“这里还有一壶水,但穿越沙漠前,谁也不能喝。”

一壶水,成了穿越沙漠的信念之源,成了求生的寄托目标。水壶在队员手中传递,那沉甸甸的感觉使队员们濒临绝望的脸上,又露出坚定的神色。终于,探险队顽强地走出了沙漠,挣脱了死神之手。大家喜极而泣,用颤抖的手拧开那壶支撑他们的精神之水——缓缓流出来的,却是满满的一壶沙子!

炎炎烈日下,茫茫沙漠里,真正救了他们的,又哪里是那一壶沙子呢?他们执着的信念,已经如同一粒种子,在他们心底生根发芽,最终领着他们走出了绝境。

事实上,人生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无论遭受多少艰辛,无论经历多少苦难,只要一个人的心中还怀着一粒信念的种子,那么总有一天,他就能走出困境,让生命重新开花结果。

人生就是这样,只要种子还在,希望就在。

富含哲理的短篇散文欣赏:人生是一种储蓄

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储蓄的过程。在奋斗的时候,你储蓄了一个希望;在耕耘的时候,你储蓄了一粒种子;在旅行的时候,你储蓄了一片风景;在微笑的时候,你储蓄了一份快乐。

聪明的人,常常是善于储蓄的人。他们知道什么是值得储蓄的,什么绝不能留在心里。他们所储蓄下的,都是有益而又影响深远的东西。这些人世间的真、善、美,渐渐在他们的心中筑成一座丰碑,使他们在人生之路走出辉煌。而那些不会储蓄的人呢?那些美丽的景色,优雅的乐声,对他们而言都不过是一闪而过的短暂时刻罢了。当一生的光阴渐渐流逝时,他们的心中却没有任何有益的东西,往往一生都生活在遗憾之中。

心就是一个储蓄罐,捕捉一闪而逝的感动,将美丽蕴藏于心底,这就是储蓄。

储蓄罐不是魔术罐,它并非一朝一夕的造就,而是经历漫长时光之后,你才能一点一滴地收获。它可能不像太阳那样耀眼,但它散发的,是真正属于你的如星辰般的光芒,虽然微小,但却在一天天地变得更亮。

储蓄的人生,必定是最美的人生。在漫长而又短暂的人生旅途中,学会储蓄其中每一个闪亮的瞬间,然后用它们酿成一杯美好的回忆,在四季的变幻与交替之间,散发浓香,珍藏一生。

富含哲理的短篇散文欣赏:生命的根朝天长

对植物稍有研究的人都知道,庄稼、树木等植物的根一般由主根、须根等组成。这些名词也许太专业了一些,但是,即使我们对植物的知识懂得再少,有一点却是人所共知的,那就是,不管是主根还是须根,植物的根都是在土壤里向下生长的,为的是能吸收土壤中的水分、营养和氧气。

然而,就是有一种奇怪的植物,它却多出了一种根,而且多出的这种根是钻出地面朝天生长的。这种植物的名字叫海桑。

海桑,又叫剪包树,生长在广东和福建沿海一带,它们生长茂盛,繁殖力极强,高可达5米。它们生长在海边滩涂的淤泥里,经常受到潮汐的侵袭,生存环境极为恶劣。最不能忍受的是,淤泥中缺氧。植物和人是一样的,需要呼吸,有充足的氧气才能生存。在没有氧气的环境里,海桑是怎么生存的?而且生存得那么旺盛、那么繁茂?

答案很简单,因为海桑比别的植物多长了一种根——呼吸根。为了吸收到新鲜氧气,呼吸根拼命钻出淤泥朝天长,然后把吸收到的氧气传回到淤泥中的主根和须根,保证海桑的生存和生长。所以说,朝天长的呼吸根是海桑赖以生存和生长的源泉,没有朝天长的根,就没有海桑的生命。

为了生存和生长,不论是植物还是人类,都会不遗余力的,即使再恶劣的环境,也能找到生存和生长的办法。而找到这种办法,需要像海桑一样,具有让根破土而出朝天长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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