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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白蔷薇散文(实用20篇)

朋友是在我们有困难时的援助之手。我们要感恩有朋友存在!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感恩朋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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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时光一直在心上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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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我却说,最美的时光,一直在心上。

——题记

新年刚过,辗转又到了阳春三月。

这样的时节,适合去踏青。于是选一个阳光丽日,一个人信步前行,不用去远方,也不用背负行囊,只许携一份诗意的心情,在郊外,或公园。可静坐,可观赏,可凝眸,可冥想,无论你以什么方式,都是一段静美旖旎的好时光。

和煦的春风吹醒了大地,也温暖了人间,唤起了心中的美好与期盼。季节兜兜转转,冬去春来,春天,应该是四季中最富有诗意的了,但愿能在这一时节,种植下一枚枚希望于心田,待我用温婉的柔情与心血,去悉心浇灌。不问收获,只为心的快乐。

春天来了,天是蓝的,风是暖的,阳光是软的,连飘逸的柳丝,也开始变得柔婉了。

草色遥看近却无,嫩绿的小草,开始探出头来,清澈的春水荡漾着,把一怀情愫摇曳的无比温润。或许,生活更多时候总是在这点滴的小感动里,偷偷地雀跃着,私密的欢喜着。

你看,三月的陌上,芳草渐绿,花事渐浓。独立小桥风满袖,浅浅淡淡的风里,有氤氲的花香,有柳韵的浮动。一剪芳菲,在春的枝头上含苞待放,承载着一帘清梦,凝眸处,花香盈盈,春意荡漾,醉人的气息,溢满心房。

挽一束明媚的暖阳,捻一指墨香,听曲声悠扬,让灵动的乐声,随着春的韵律,缓缓流淌。春天来了,阳光暖了,心情也变得格外开朗,所有的繁杂与荒芜,早已不见。闭上眼,能感觉到春风拂面的暖,抬头看见一枝春,一朵心花绽放着笑颜。

生命的旅途上,始终以一种优雅的姿态,笑迎春来百花开,淡望天边浮云散。属于我的我会去好好珍惜,不属于我的就让它远远的离去。不在虚伪的世界里自寻烦恼,只愿在真实的烟火里,活出自己本真的快乐与美丽。

在这个纷扰的尘世,人们都在极力地追逐着物质,岂不知,一日不过三餐,睡眠不过一间,物质的需求其实非常简单。而多数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穷其一生都在名利上挣扎着,厮杀着,美其名曰为了生存而奔忙,其实不过是为了满足那一点虚荣心。总想把生活搞的更好,可生活究竟是什么呢?当物质已经足够用了以后,精神的丰盈才是更高的享受,我们所孜孜以求的,不过是内心的平和与安宁。然而,物欲横流的红尘,又有几人能够记得给心灵一次丰盛的欢宴?

生活是一杯茶,冷暖自知,苦乐堆积,学会苦中作乐,平淡的日子平淡的过,平凡的人生自己活。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命的轨迹,不论欢乐还是悲喜,只要我们努力,只要我们去坚持,不管成败与否,都是做最好的自己。

内心柔软的人,一定是心思细腻的人。这样的人,经常会被细小的事物所感动,一束阳光可以暖心,一峦清风可以醉人,在一帘烟雨里织梦,在一弯月色里沉醉。一朵嫣红凝香,一叶碧绿滴翠,沉静在自我的精神世界里,如此的与一花一草,一山一水,一茶一书,温柔相依,寂静欢喜。

有人说,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我却说,最美的时光,一直在心上。

日子是素的,阳光是暖的,光阴是静谧的,素颜薄面,草木莲心,淡雅出尘。闲暇的时候,采一缕明媚入眉弯,携一份诗意于心间,一段温暖的小字,犹如春来陌上花盛开。有阳光的味道,有花香的缠绕,有彩蝶飞舞,有翠鸟鸣叫。时光如简,素心如棉,草木清幽,闲花淡淡,清浅时光,相依而安。

我不是个诗人,却喜欢在诗里行走。喜欢挽一束明媚,揽一份诗意,与心心念念的人,一起赏一树花开,观一剪柳韵,听几声鸟鸣,看一朵白云,飘逸在天空。就这样静静的,与这个世界温柔相待,旖旎相逢。

人生很短,谁也挽不住飞逝的流年,何不好好享受眼前,守住每一分每一秒的幸福,珍惜每一个美丽的瞬间。

谁人不是红尘的过客?在人生漫长的打坐中,能够将指尖的光阴捻指成花,总会在某一个瞬间,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于时光深处,邂逅另外一个自己。这就是灵魂的隔世重逢,在无涯的光阴里,去寻那一朵前世的青莲,或是遥遥对岸的灯火阑珊。

山一程,水一程,能够挽着时光前行,抬头望见蓝天,低头看见花开,守住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清欢,何尝不是一种简单的幸福?所有的悲喜离愁,都是命运的赐予,在人生漫长的修行中,去感恩,去领悟。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幸福与美好,一直围绕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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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情系渭河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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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带着泾渭分明的感叹来踏访渭河的。这个黄河的最大支流,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鸟鼠山,东至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汇入黄河,南有东西走向的秦岭横亘,北有六盘山屏障。张籍《登咸阳北寺楼》诗曰:“渭水西来直,秦山南去深”。当我在明媚的春光里入咸阳走近渭河的时候,映入眼帘的不过是一条几近干涸的河道,那静静流淌着的浑浊不时打着旋涡流向远方。与宽阔的河道相比,这一线细流显得如此脆弱。我不忍心靠近,倒是那汪承载欢笑的湖水和刚刚探出柳梢的嫩绿把目光引入繁华。漫步在湖边……

风筝在空中盘旋,轻盈婀娜的身姿展示着她的风采,是这根线羁绊住难以飞向远方,也是这根线给予了飞翔的梦想。

船儿在碧波里荡漾,倒映出满枝的粉红和惬意的微笑。快艇在飞驰,带给驾驭者“到中流击水”的豪迈。

站在湖边享受春意带给我的愉悦,与伫立栅栏旁的老翁攀谈起来,老伯不无感叹地述说渭河自汉至唐皆关中漕运要道,二三十年前曾经目睹过她百舸争流的辉煌,面前这个湖是在渭河河床上建造的人工湖,是供人观赏的风景,是没有太多生气的静止不动的美丽……

目光透过那道水泥构筑的大坝,在这堵坝墙外流淌的一股浑浊何时才能清澈?这坝内船舶若能航行在河道里,该是充满无限生机的大风景了!

直到离开渭河,隔了这么久,我的思绪总也难以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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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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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总是如此稍纵即逝,世事又岂能尽如人意。似乎一切我都懂得,似乎一切于我来说又是如此费解。终归还是涉世未深吧。

珍惜,我不晓得我到底是明白还是不明白。洒脱,我不清楚我到底是在意还是无所谓。终归还是输给这个社会吧。

都说,没那么简单。我似乎明白,一切都不只是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假装。假装不在意,不在意别人对你的意见,不在意别人对你所谓尊严的所谓侮辱,不在意他人有意无意对你言语上的恶伤,不在意只言片语的意见或者建议,不在意一切,只为一点自我觉得值得的事情一再坚持。或许,放开,会收获很多。至少不需要在面对。

我本是乐观的,正如我每天的笑。可是,累的时候,我好想不顾一切的放纵自己。可是,似乎,没有我的空间和自由!难道,我不属于这个时空?哦,好吧,我是火星人,说着火星人听不懂,地球人不明白的水星语。我离太阳很近,所以我有一腔热血,或者说,一腔热水!

突然,就那么突然的身心疲惫,好想回家,找妈妈。累的时候,妈妈会给我很多无形的力量。我总说,我会为了我妈好好活着,活得好好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也有妈妈,妈妈是不是也会累?妈妈对妈妈的妈妈是不是有着无限的眷恋呢?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而我们却是自私的!自私到欲“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这世上,真心待己的人,寥寥无几——父母、兄弟还有那预备过上一生的另一半。可是,谁又真的会陪谁一生?不然,离婚率升高又说明着什么?难不成在过家家,闹着玩吗?开玩笑!!

我是在很认真的生活!所以,我会放松的好好的活着!

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依然活着!但终究,在这世上,活着,才是好的。那是一个慰藉,一个借口,一种美德!只要活着,你可以做自己想做的,去爱人,去被爱!只有活着,才能不让那些爱你的人伤心!

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这里,太深沉了,不想了。这一生,开心就好!这一生,不错过就好!这一生,不后悔便好!这一生,有一个依靠的人相伴一生就好!

开心吗?开心吧?!我应该是很开心才对!可,为什么……

我爱我的妈妈!开始工作前,我对爸爸有成见,很深很深,现在,好些了!现在我可以说,我爱我的爸妈!从小哥哥就是我的榜样,可是我学跑偏了!当时觉得对不起所有人!可是,我成长了!后来哥哥有了嫂子,再后来他们有了我可爱的小侄子!看着一家人其乐融融,我很开心!看着他们,很开心!我爱这一家人!我的嫂子,更是一个好人!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那是不是说,我们家很好呢?呵呵除了,没有大富大贵,我觉得还不错!我们,奋斗中的一家人!我感到骄傲!我相信,哥哥会给嫂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因为那是我从小仰慕的哥哥。因为,我们是很好的一家人!

家,好想家!家,哪里才是我的家!我的!家!

从小就没有安全感的我,很厌恶吵架。厌恶至极!非常厌恶!最近打电话回家,情况似乎还不错!记得妈妈说过,老伴老伴就是一个伴!所以我放手了,不再去管上一代人的琐碎。顺其自然!

最近,变动来了,变动近了。所以,我有受影响了。

开心一些吧。

听着越长大越孤单,突然好孤单,好无助!虽然这里有我的朋友,我的梦想,我的坚持,但是却突然好无助,好孤单。

喜欢上一首歌,勿忘心安!那就心安吧!人心本就很拥挤!我只想找到属于我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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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超越灵魂的歌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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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已经不再很虔诚的看待文学了。因为今天本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太匮乏了。我更易于接受这样一个观点:文字写作就形同于那些工匠,他活着的全部意义也只是为了完成某种需要而去付出自己。

作家,就是这样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看上去有些眩目的称号和人的精神信仰所需抵达的某种目标。

作家,是一种平凡意义上的活着。

有些人为了浪漫和潇洒去营造自己的作家之梦,就像一个期待在秋天里收获的农民在春天里将一颗不知道会结出什么果子的种子播种在泥土里一样,那样注定了要付出代价也注定了要活得沉重。而且,他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

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他只是借助文字在表达自己,他只是想写出他眼中看到的一种真实而证明自己的觉醒,他没有想到去发表,没想到去赚稿费,也没有想到要因此而改变他自己,他只是无意识完成了一个作家活着的过程。

曹雪芹痛苦一生,清贫了一生。曹雪芹解释了什么是作家。

但现代人的浮躁让许多人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是说作家这一原来痛苦的职业已经从本质上蜕变而慢慢成了不少人轻取人生的手段。

所以,我们今天不说再也读不到《红楼梦》,就连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那样的作品也很少见到了。我们读到的多是风花雪月、搔首弄姿、故作高深的或者叫情调或者叫调侃或者叫智慧的东西。

我们从书里读出生活的“轻”来,因为我们今天的作家自己早已游离于平凡活着的本身。他们进入了一种感觉的非理性状态而且习惯了那种状态下去活着。

因此,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读不到我们的生活。我们只感觉到作家已超然于凡人之上。作家是一个新的智慧阶层。

作家活得贵族了,也就意味着作家本身的意义已经消忘了。就像你要记住什么往往忘记了什么,你要获得的什么恰恰意味着失去了什么一样。

我曾经也一度陷入一种对文字痴迷的意识里,这让我感到迷茫,以至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差点不再动笔。

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孤单,甚至在艳阳高照的上午,坐在阳光融融的窗台前,突然会有冷的感觉,很下意识地双手护胸,很茕茕子立的样子。

有些时候,人的孤独并不一定是事情上的失意或者是生活上的不圆满,甚至是恰恰相反,当一切来得太容易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索然无味。

无疑的,我从小倾慕文学,渴慕能做一个编辑,而这一切到今天也没有实现,却发现自己活得很疲惫很茫然,我给朋友写过很多文章让别人快乐起来,但我有些时候却无能力带自己走出心境上的下雨天,这一点让我很真切的感到文字的沧白无力和凡俗。我从来没有因为对文学的喜好和厌倦而否定文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海阔天空,我看见了许多人对文学孜孜不倦默默无闻的耕耘着,看到了许多人对文学心生敬意继而对写手十分羡慕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对文学的那份痴心,永远只有自己最懂。

我想,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是首先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你看重什么,你疏忽什么,甚至鄙视什么,这应该是你最清楚不过了。

父亲最原始的愿望是希望我做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对我说无疑是一种身心的牢狱,所以念了那么多年的书换来的一点资本,就这样被我舍弃了。换来的代价是我赢得了我自己,我想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上面去,无疑人生会获得更多的快乐和自由。

一个人把自己逼到没有退路可走的时候,往往会激发你在某个方面的的进取斗志,但一切并不一定能证明内心的安适和对命运有充足的把握,要知道真正地成为一个文客是多么的难,这不能把选择当作养家糊口等同起来,如果是这样,我为人生付出的太多也真的不值得了,那活着的意义也太渺小了。

我只满足于身心自由,心境宽广的生活方式,我看重网络中层出不穷出现的好文章,知道艺无止境,我惶恐于现实,甚至有危机四伏地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一个走进考场,却明显不敌如云高手的孩子面对父母深深的期望一样。但我清楚一点,我会追求下去,只要有价值的我便义无反顾走下去,何况,一条曲折的路上会比一马平川的路上有更多的风景。

这个年代,一个人要是放弃了责任心会活得很轻松很惬意的。如果我易满足,我想我会活得很好,但我却做不到,生活中有一种现象,纵使你拥有了你想拥有的东西,有些时候你也不排斥对自己的不欣赏,我知道我每写一篇作文,都要告诉自己要用自己的真情和倾注自己所有的努力去完成它,但发现总是满足不了自己,发现自己已经很少写出让自己怦然心动、击节赞叹的文字了,这让我痛苦孤独甚至鄙视自己的无能。

有些时候人活着的意义会非常的渺小,学生会为了几门功课而活,演员为塑造自己的角色而活,进入恋爱的人会为了爱情而活,编辑为了自己经营的刊物而活…

我不想奢求未来,我只知道只为当下而活。正因为我是一个如此简单的人,我多怕自己的不完美,我不想粉释我的痛苦,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平淡,我只想在我的文字里行间记下一真实却平淡的经历,喜欢告诉朋友一些不深刻但却是自己悟出来的道理,纵使一生只钟爱一个人,也不排斥去写两人世界上浪漫文字。我知道我身上有很多作茧自缚的因素,一切都缘于我心里看重做人的那份真实和责任。

在一些平淡的日子里,我的心情像一只不识归途的白色小鸟飞在沙漠的上空,那份忧郁的氛围往往让我找到一种平实的感觉。

周末的晚上,也常常一个人去看场电影,选择在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坐着,在影片放映着的那一小段时光,任剧场里的恬噪不绝于耳,我却习惯了双眼盯着苍白的银幕,心里想起一些算不上伤感的往事,还有相距或远或近的朋友。那时,我早已忘记了自己是来看电影的,仿佛已变成了一颗微尘,多么微不足道却又分明存在着,那一刻,自己感到多么从容地接受生命变得平淡的事实。

每个月我还是会从邮递员那里接过两份杂志《花溪》和《南风》,也不是最满意于这两本杂志,仅仅是提醒着我自己还有许多人与你一样默默地写着,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人家会写得如此的美伦美奂。

黄昏的时候喜欢挑一张不错的CD唱片独自品味,感受一种生命的遥远和亲切,在那些欢快的节奏里,我想起了自己从前高兴的时候,喜欢学着电影里的模式跑出去让大雨浇上一场释放激情,结果发现除了换来一场重感冒外,原来一点也不诗意。

而听到一些忧伤的音乐,却让我想起以前失意的事情,便喜欢去乡间小路上散步,却最终被农家穿出来的大黄狗吓得落慌而逃,这才知道生活与书本上写的多大的差距,这种思考让我一步一步更加接近生活的真实。

是的,我习惯于这样远离浮华去接近生活的真实本色,这样我才活在了自己真实的世界里,而且一切事情都尽心尽力的去做,这样我也就不在乎得失和别人的看法了。

这些日子里,作家汪曾祺的一本40万字的自选集放在枕边看了好几遍,读着他的小说,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的,他只是诉说着他自己活着的平淡和生活的凡俗,但我们分明看出了他的深邃和智慧。我们看不出他借小说要告诉我们什么,但我们什么都觉悟到了。

因为作家不只要拥有出众的才华,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了自己真实的生活,而且,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活得平淡和凡俗,他真是一个淡泊而有境界的人。

我想我书架上的书可以暂且搁起来不读,但生活的这本书却一定要好好的读了--以一颗平和的心去咀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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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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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五嫂的一生,也经历了人生的太多磨砺,生活当中也是充满了艰辛。虽然五哥从小总是穿着露着脚趾头的鞋和补着补丁的衣裤,还总嚷着吃不饱饭,但啥事都难掩饰他快乐的天性。除了上学时间,他每天都跟村子里的同龄的男孩子们山上抓野兔、树林里逮野鸡、小河沟抓鱼,到处疯玩。除了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要么天黑需要个地方睡觉,他就好像从来没想着还有个家。有时候因为放学了不去拾柴火打猪草,大姨气急了便用烧火棍狠狠揍他,他却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又夺门而逃。就这样无拘无束,疯疯癫癫中他一天天长大。

大姨和姨夫吵吵闹闹辛辛苦苦一辈子,除了他们一生居住的老屋什么财富也没积攒下,只是养大了五个结结实实的儿女,拥有了人丁兴旺热热闹闹的大家庭。

大姨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暴脾气,姨夫则不温不火做啥事都慢吞吞。大姨忙里忙外不停歇,姨夫则吃饱饭一推饭碗,拿起书本啥都不管。于是,大姨就开始磨叨:“我这哪里是嫁了个男人,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争吵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在那个家庭里经常上演。

表哥表姐们是在大姨的河东狮吼中,大姨夫的唯唯诺诺中成长的。大姨的暴脾气不仅针对姨夫,也经针对他们的孩子们。无论哪个孩子在外惹了祸,都逃不过大姨的鸡毛掸子、笤帚疙瘩或者烧火棍子。可是,大姨唯独管不住我的五哥,她最小的儿子。

上初中的时候,五哥的新乐趣就是围着女孩子转。大眼睛的五哥本来就长得帅,又会吹好听的口琴,女孩子们都愿意和他玩。再加上五哥从小就脸皮厚,又敢于甜言蜜语跟女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因此,极有女生缘。于是大家添油加醋的疯传五哥今天跟这个姑娘搞对象,明天和那个姑娘谈朋友。大姨知道后,本想把他暴揍一顿,可是十六七的男孩子,大姨的棍子还没落下,五哥跑掉了。大姨气呼呼地在后边追着骂:“这个兔崽子,人不大一肚子花花肠子。”

大姨的五个儿女除了遗传了父母的大眼睛方脸盘之外,一定也遗传了他们潜在的音乐细胞。村里有会拉二胡吹笛子的老人,哥哥们就经常过去跟他们请教演奏技巧。哥哥们一边学一边琢磨,二胡笛子都能演奏得有模有样。每当大姨家的乐声响起,周围的人都夸奖说大姨家有个家庭乐队。而五哥是其中最棒的,除了演奏乐器他歌也唱得极好。

十九岁那年,五哥把五嫂领进了门。五嫂比他大一岁,长得白白净净,眉眼弯弯,面如桃花,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眉目含笑。长辈们不免为这歌俊俏闺女担心,这么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能否管住那个只知道玩的花心大萝卜,会不会被他欺负得哭都找不到地方,大家担心这一朵鲜花怕是插在牛粪上了。

五嫂的娘家极不同意这门亲事,她家在镇上,五哥家在乡村,五哥家里哥们多,又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般配。可是,这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心里早有了准主意,硬是执拗地嫁了过来。刚过上小日子的时候,如胶似漆,日上三竿还挂着窗帘不出屋。再过一段时间,听大姨说,小夫妻关系好着呢。大姨就经常看到五哥在床上睡着,五嫂用扇子疼爱地给他扇着凉风,五嫂的温柔一定是五哥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五嫂的娘家在镇子上开着一家饭馆,五嫂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厨子,因此五嫂中学毕业了就跟着在饭馆里忙碌,顺便也学了炒菜的手艺。婚后不久,五嫂就哄着五哥和她一起回她娘家的饭馆里去帮忙。五哥也求之不得,他起初难免是被那些鸡鸭鱼肉美味食物所吸引。在饭馆忙碌的日子里,五哥逐渐喜欢上了烹饪这一行,也学起了厨师的技艺。在五嫂的劝说下,他还去报了个烹饪班系统学习,并考取了厨师证,也算有了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

不久我美丽的五嫂便怀孕生了个大眼睛的女儿,那个小姑娘天性腼腆,见人总是害羞的躲到妈妈身后去。五嫂又顶着被罚款二万块钱的危险,怀了二胎。这下生了个男孩,我的这个侄子,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孩子。这些年,五哥虽然一直在饭馆里上着班,做出的菜也越来越色香味俱全,可是他的心思都在这个家上。一双儿女漂亮的妻子,五哥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她们,只想多陪在他们身边。做厨师经常要早出晚归,节假日也不得休息,五哥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份工作。

于是,五嫂便和五哥商量,自己筹钱也开个小饭馆。后来两个人到镇子上租了门脸房,准备那些做饭的家伙什,把饭馆风风光光开了起来。大姨不得不过来帮着带孩子,大姨那时候已经六十多了,经常力不从心,于是又开始骂大姨夫:“那个死鬼老头子,啥忙都不帮,这辈子他死了我也不想他。”

凡是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条街上,有大大小小三四家饭馆。你不努力经营,就没有客人登门,就赚不到钱。于是,五哥五嫂每天早晨三四点就起床做早点,准备各种馅饼,烧饼,油饼,还有粥,汤,豆花等等。开饭馆的忙碌和辛苦,不是一般人能坚持下来的。中午除了来点餐的散客,还要做出几大盆的各种肉菜和素菜,为的是满足工厂里的工人和附近的民工。他们是吃份饭,可以任选的三样菜,米饭多少随便盛,一份饭八九块钱。五哥的饭馆饭菜经济实惠,价格合理,味道符合大众口味,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于是生意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忙碌。哥哥嫂嫂脸上整天都乐呵呵,日子在累并快乐着的节奏中一天天过去。

曾经天性顽劣的五哥依然玩心不改。听五嫂说,每年春节,五哥都花钱买来上千元的各种花炮和鞭炮,装了几大箱子。当大姨家的大家庭一起过大年的时候,五哥家的那些鞭炮总在村子了响得最持久,五哥家的花炮也总是最灿烂。过年饭馆歇业的那些天,我的哥哥们又聚到一起,吹拉弹唱,好不热闹。不过,此时的家庭乐队还填了新的乐器,架子鼓、萨克斯五哥玩的得心应手。我的喜眉笑眼的漂亮五嫂此时任凭着五哥疯玩,即使五哥花了太多钱在玩乐上,她也只是微笑着不阻拦,目光还总是紧紧地追随着我英俊的五哥,那目光里有赞许也有崇拜。

我不爱言笑的大姨夫七十出头时患了肺癌,尽管几个哥哥费劲心力为他寻医问药,终归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姨夫离世之后,大姨仿佛变了一个人,一天不知道要哭上几遍,思念老伴郁郁寡欢。原来,夫妻尽管一生争吵,到老也是最稳固的依靠。失去了老伴的陪伴,大姨的精神也一蹶不振,没过两年就得了尿毒症追随大姨夫走了。

经历了父母的变故,五哥仿佛消沉了许多。五嫂和两个孩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五哥和五嫂从来不吵架,五嫂总是笑眯眯看着五哥,眼里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五哥婚前的那些纷纭情事从遇到五嫂后便都烟消云散,再也没人提起。五嫂仿佛有某种魔力,能把五哥的心收的服服帖帖。即使是五哥情绪最差的时候,五嫂的陪伴都好比是一剂良药,能使五哥暂时忘记那些伤心事。

那天,五哥突然来找我借钱,说是要在镇子上买个两居室的楼房,不想总回到村子里居住,他为了这个借了不少外债,好在五哥的楼房顺利买到手,也算完成了心愿。但是五哥五嫂不得不加倍地用心经营饭馆里的生意,赚钱还那些外债。几年过去了,忙碌的五哥从失去父母的阴霾中走了出来,忙碌但快乐的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

春节的时候,失去了父母的哥哥嫂嫂们都集中到五哥的饭馆一起吃年夜饭,依然欢乐地燃放着五哥准备的几箱子烟花爆竹,在五哥家的聚会要持续三四天,他俩每天做饭炒菜忙不完。大姨家的年还是过得热热闹闹,虽然这个大家庭从以父母为中心,变成了以最小的五哥为中心,那个大家庭团结的家庭气氛却依然没变。

五哥在农村的院子里,盖了几间新房,除了必要的客厅卧室之外,他装修了一间KTV包间,还配上了最好的音响设施,可以不出家门随时K歌。再加上他那些架子鼓、萨克斯、二胡、横笛、唢呐、口琴、电子琴等乐器,完全可以装备成一个小型乐队。五哥说等他不开饭馆了就专心玩他的音乐,组建他的乡村乐队。

那一次,遇到五哥五嫂,他们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脸上的皱纹也明明显露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我问五嫂最近忙些什么,五嫂告诉我,忙着给儿子又买了个楼房,还在开饭馆,还在还房贷。我劝他们,你们也歇歇吧,都这个年龄了,再拼命干活早起晚睡,身体可别弄垮了。五嫂神秘的笑着告诉我,不能闲下来,要不你五哥就要整天玩了,咱得让他一直有事干。

我忽然心疼起五哥来。我这个五嫂在她喜眉笑眼的背后,原来是牵着五哥不停地为生活而奋斗。想想五哥这些年开饭馆受的累,与他现在有房有车有家有业的幸福生活,真不知道应该为他高兴,还是为他心酸。五哥那个开农村乐队的打算,看来还是遥遥无期,尚在五嫂的计划之外,不知道五嫂啥事能让五哥闲下来。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一个人不能自私地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他还要有家庭,有他的责任和义务。或许,五哥就是个最幸福的人吧,因为他有一位懂他疼他而且能正确引导他的妻子。五哥从儿时的顽劣无知、不学无术,在婚姻里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和发展。

对于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又不高的五哥五嫂来说,他们夫妻俩虽说已经在一起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没去想两个人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这个问题,或许他们的父辈也没有教会他们夫妻间应该如何相爱,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也感受到了婚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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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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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

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可贵永不再,这是我的最大读后感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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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冬日里的山溪经典散文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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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间冬天的脚步走了快一半了。

一次次的降温,一次次的大雾,一次次的阴霾,遗憾的是还没有像样的下一场雪。阳光离我们远了,就是没风的天气也是干冷干冷的,在寒冷的同时,情不自禁又怀念起夏日的骄阳。要是能均分一下阳光的温暖,那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心里这样想着,倒觉得有几分俏皮。

到底还是经不住外面的诱惑,到底还是藏起了对寒冷的惧怕,到底还是走进了喜欢的大

我似乎不认识它们了,似乎对它们生疏了。它们瘦了,瘦的裸露着筋骨,亮出强健的肌肤。它们还认得我吗,我对它们并不陌生。我是胖了,穿戴臃肿,四肢裹挟,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

看着那两边耸立的山峰,就像打开的两扇硕大山门,是的,这是真正的山门。山风低吟似欢迎曲,积雪闪烁眨着眼睛,它们还认得我,它们在洞开山门欢迎我,欢迎我这寒冬的访客,欢迎我这与它们有着深交的人。是的,我热爱它们,感恩他们,熟悉它们。我熟悉这里的山形与溪流,感受过这里的鸟语和花香,融入过这里的浑厚与清幽。

这毕竟是脚步铿锵的冬季,是北方冬季里寒冷的一天。

山石,呈现着暗红色的色彩,山石,呈现着黑褐色的色彩,山石,呈现着灰白色的色彩。也只有在冬天,大山才会把自己这样赤裸的呈现在自然的天地里,尽情的沐浴天地之灵气。植根于地的大山,峰指于天的大山,在寒冷的冬季,奏响着展现天地赤裸的天籁之歌。看着那岁月在山石上流下的印痕,看着那天工雕琢的痕迹,看着那鬼斧神工留在山石上的杰作,叹历史的年轮把大山披上了沧桑的外衣。

锈斑的水渍把自己复印在大山的表皮上。看得出来,那分明就是当年瀑布飞溅的影像,险峻依托大山刻画出自己的位置,先民凿刻的摩崖字体大气浑厚,在叹大山的壁险峡幽。山谷间的河道被巨石布满,大如牛,次如羊,小如蛙,但它们都是圆圆的,被水流冲刷磨去了棱角,至今还在受着水流的冲击。柔软的水,坚硬的石,在演绎着无休止的柔情磨砺。

奇特的山形,抽象的写意,逼真的形状,只有在冬的剥离下,才看得如此真切。在山的阻挡下,视野变得狭小,前面是峰回路转,在山的掩饰下,蓝天形态变换,白云飞速的掠过,山巅点缀的青松,碧彩傲严寒,山腰晃动的荆棘和山脚随风起伏的茅草,勾勒着冬的严峻与沧桑。

倒是山谷中的溪流,无视冬的严寒,欢快的唱着永不停息的歌。溪流不大,顺势而下,严寒无奈它,只是象征性的在溪流的边上,结上一溜儿白色的冰凌。涌动的溪流与冰凌相依相伴着,水大了,冰少了,水小了,冰多了,这银色的边儿,出神入化的勾勒着小溪的边际。活水不冻。即使再冷的天,勇往直前的溪流,还是会在冰的身上划开一道口子,墨绿色的溪流与洁白的冰色彩天然,有时还会向上升腾着白色的雾气,展现着自己的冬情冬韵。

水清澈见底,水底的河卵石光光圆圆的好可爱。大的河石背后,是一汪平静的溪水,浅浅的地方,镶了一圈儿乳白圆润的薄冰。就是现在,水草也是碧绿的,匍匐在水流里拉长着自己的身姿,尽量的拉长再拉长,顺着水流不停的扭动着。

溪流撞在河石上,溅起洁白的小浪花,带着骄傲的声响,在山的谷地里回响着悠长。靠近山门的坡上,看得出城墙残旧的痕迹,毫无疑问,这里是当年守关将士修筑的边墙,“龙门天关”四个雄猷的摩崖大字,彪炳着这里是当年的古战场。就像这沉睡的群山,在寂静里冬眠,就像这涌动的水流,生命在这里延续。这里,奇峰异石,断崖峭壁,雄险高旷,交通要冲,绝塞天险;这里,谷底幽长,溪水潺潺,云天飘渺,浓墨重彩,一展风流。

几缕炊烟从山坳里飘起,一个叫龙门的小山村静静地蛰伏在这里,这里连着太行衔着燕山,尽显冬天的味道,天籁般展现着山与溪的粗犷和轻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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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过落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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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了,落了叶;云过了,落了雪;秋阳过了,落了绯霞;人过了,落了往念。

近来养了个不好的习惯,文字总在开头,而忘了结尾,也不知是何时开始的。于是总喜欢去想,至于刻意的想些什么,也许就如昨夜月明时,而未得见。至而开始了心有惶恐,担心在一个时候周而复始,也许到了现在,注定了于未来。

以往看了许多,也到了而今,走走停停,还是会偶尔留下痕迹。那时候出现过许许多多的人,曾作朋友,曾作兄弟,曾作同学,曾作路人。有时候想来,似乎是不大再有深刻面容了。

那一片片叶,相遇在如玉深绿,而未到了共赴秋雨,也就早下。其实偶尔叙点情,是不怎么惹人欢喜的。人本随性,也少有见世事正美。至于过落,本就在人心仓促的感知。或是年月去了,在一山越过一山,不知前山景,而于眼中飞花。

以往落过很多笔记,或是少而不知梦于何时,或是执迷而忘了身旁事事,或是走在一地而不明生于何处。至于起程后的一切风景,有的已淡如风去,有的回望早已依稀。尽管如此,也还是能找寻些许的痕迹。

于是便习惯时隔几日记点东西,人健忘的本质是存在的,所以至今还能读到那些时日的思绪。或许读上去已不如那时的沾沾自喜,也只作陌生的人去看一人。至于最终会笑了,还是有些许感受,其实内心明白也就明白,不必去过于深纠。人到了一个地步,本就会对以往指指点点,好坏也就不那么重要了,至少不会有相同的念头。

事到而今,翻阅些许的记忆,依稀是有着那么一些人的。他们似乎出现在某个时段,随后也就烟消云散了。也许此刻还会想的起丁点,不过时间往后推移,就不知是否还能叫得出名字了。不乐于说记忆深刻,因为值得的总会一直陪伴在行走的路上,这些真挚不是时间数着年月就能抹去的。

一个人,就喜欢无缘无故的胡乱思索。好的,坏的,都会去偷偷沾惹一些。直到特定的环境,特定的年纪,特定的心境,他才会愿意认真的想象一个结果。也许就那么胡乱的泯灭下去,也许转过身选择了另一个开始,谁人又能说清。

如今的我已不再那般对所有都饱含深情,每当我走在路上,周旁的人是挺多的。我不能选择停下,正如那更换的面容。如今对于以往是感到难能可贵,却不知道今后对于现在是何种想法了。

有时候看那竹叶沙响,似乎无论风怎么过了,它颜色未有变换,又似乎还是春雨滋芽,它早已片片枯黄。如果是昨夜的淅淅沥沥,那今夜应有玉月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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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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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宝岛作家杏林子的一篇文章——《生命生命》,使我对生命这个词有了新的理解。

作者在灯下写稿时捉住了一只飞蛾,只要作者稍微使一点儿劲,这个生命就结束了。飞蛾在他手里拼命挣扎,飞蛾对生命的不放弃让作者感到震惊,于是就把它放走了。

作者又看到了从墙缝中冒出的瓜苗,用听诊器听到了自己的心跳,这些都是生命的象征。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老羚羊为了保护后代而摔下山涧;大狗为了救出孩子而冲进火堆;母象为了救小象而遭电击……这些例子使我懂得了不光人有生命,动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生命,万物都有生命,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我们在珍惜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命。

作者杏林子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是她却凭着自己的一点力量写出了这么好的文章。使我们对生命有了新的感悟,我们一定要热爱生命,哪怕它再短暂,我们也不要轻易把它浪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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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太行秋色散文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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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来到十月,气温渐渐开始偏凉。

10月11日,清早6点,我背上背包走进了清凉的薄雾中。今天星期天,我和几位朋友随户外团队到卫辉南寨、跑马岭、罗圈村云游太行山色。

经过卫辉的塔岗水库后,又接着驱车了半个多小时的路程。下车后,开始沿小路步行,步行约15公里,翻山越岭,攀爬高度有600米。一天走下来,路程不算远,感觉自己身体还能吃得消。

这一带的山,我曾来过几回,可这一次出行,却使我经受了以前没有过的考验。没想到的是,这次爬山到山顶,山路及其狭窄,有多处是在悬崖石壁上人工开凿出来的,仅仅能过去一两个人,可见山民修山路的艰辛和不易呀!

下山的路,更加的险峻,到处嶙峋怪石,犬牙交错,好在周围的景色不错,不远处就是着名的龙卧岩,遥遥相望。

我虽然不是领队,但是我一路却紧紧跟随在队伍的前面,当然还有我的爱人相随。据说,山里是没有农家的,因此,临来时我特意准备了些吃的东西,还带了不少的水。

家里有个外孙女,还不到一岁,爱人帮女儿带孩子,家里油盐酱醋也是她操心,平时爱人很少能得空外出游玩。

今天恰逢星期天,女儿休息在家,照看孩子的事就不用她过多操劳,可她还是放心不下。我和女儿做她的工作,这才答应和我一同上山转转。其实,我是知道的,能出来转转山,散散心,她何尝不愿呢?

一路上,我们相互照应,我将带来的东西一件件的几乎都背在了我的身上,尽量让她能轻装前进,也不至于掉队。有时,走着走着就走开了一些距离,但我们两人的眼睛却不离不弃的,彼此相互照应着。一路走来,尽管她身体纤瘦,却很愿意帮助别人,见人有难,伸把手、拿拿东西啥的。

这里的山民生活还是很清苦的。刚到村边,我见村民正在水窖旁边忙活,起初不知他们在干什么,知道了,心里不免有些酸楚。当地老百姓说,他们吃水很困难,几乎是靠天吃饭。看看,这就是他们吃水用的水窖。

这里的山路,多为羊肠小道,杂草丛生,几乎没见有什么标记。尽管有户外经验的领队在前面带路,可还是出现了“由前队变后队”的状况,只能让大家自己找找走“回头路”的感觉吧!

不过,山上有很多我叫不出名字的树,绿叶子的、黄叶子的随处可见。也有很多树木的树枝上挂着山果,有大的、小的,有红的、橘子色的,山里的柿子、山楂果子倒是怪好看的。每每遇到这些山果,都有欲伸手去够的念头,可惜距离远,树又高,只能望果兴叹,看得眼馋,却无法摘下来尝尝鲜儿。

当来到乱石滩这个地方时,这里基本是没有什么路的。坡陡,时不时的还有小石头滑落下来。我们手脚并用,艰难的攀爬。有的地方及其陡峭,人们几乎是人挨着人的一步步跟进,朝着顶峰攀登。当爬至山顶时,路反倒好走了许多,宽敞平坦的地方不少。回望山下,使人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我忽然想起了“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苏轼《题西林壁》)“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杜甫《望岳》的诗句来。

说到山,不得不说说山上的那些红叶。山上的红叶树种不一样,它们一束束、一丛丛、一片片的模样很好看;有的叶子长成了圆片片,有的则细长,有的成了椭圆型的;也有的叶子颜色呈发紫颜色,有的泛黄,有的是褐红色的,应有尽有。漫山遍野,层林尽染,看的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山上也有很多不同品种的圪针树,将游人的手、胳膊、腿上都划出一溜溜的血道道来了。

上山不易下山也难。下山的路不太好走,竟是乱石和细小的碎石片,稍不留神很容易滑到,到了险处,人们便小心翼翼的,步履不得不放慢了许多,生怕有什么闪失。“无限风光在险峰”呀!由此,不难理解,那么多人乐此不疲的冒险去爬高山探险,不就是为了欣赏到天下罕见的美景吗?

最后,我们还一同来到了有千年银杏树闻名的罗圈村一睹芳容,在这里和硕大的古老银杏树一同合了影,拍了照,成了我们美好、永久、幸福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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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这辈子怎么感激你啊我的妻子散文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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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年轻时,你就是那样的美,至今我都无法忘——还是那弯弯的弄里,还是那坎坎的小路,你出现了——那时你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透露出纯洁,透露出美丽。那时你有一个樱桃般的嘴唇,镶嵌了两串洁白而灿烂的珍珠,给人以震撼,给人以快乐。再看,那时你那洁白的脸庞,配上了匀称而坚挺的鼻梁,让人享受,让人兴奋。那时就是微风也爱飘起你那乌黑的发髻,撩起你那娥娜的衣裳。让人不得不遐想,让人不都不激动。……那时,你的微笑是那样甜蜜,你的为人是那样亲切,你的处事是那样得体。——上天竟然将你赐予了我,我真太幸福了。幸福得我不敢表白,幸福得我不敢求爱;我深感与你相比,相貌是这样的丑陋,钱财是这样的匮乏,知识是这样的贫乏——你就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但你竟然说,我图你老实,我图你勤快,我图你上进,我图你爱我,这就够了……我真地太激动了,我真地太高兴了,我终于搀着你的手,进入了幸福的殿堂;我终于拥抱着你,进入了快乐的世界——我享受尽了人间的快乐和幸福,我享受尽了人世间的甜蜜和美丽……

这辈子怎么感激你,我的妻子!为了孩子的诞生,你忍受了怀孕的艰辛,你忍受了分娩的痛苦。为了孩子的成长,你没日没夜地操劳,你没日没夜地付出。……看着孩子长大成人,看着孩子聪明懂事,再想想你对孩子的辛勤扶养,再想想你对孩子的精心培育,我真的感激你,我的妻子。

这辈子怎么感激你,我的妻子!由于父母与我同住,由于父母已经年迈,由于我的出差,由于我的外出,家庭的重担都让你挑,他们的衣食都让你理,他们的疾病也由你担。……你竟然让他们满意,你竟然让他们开心。……你不是他们的子女,却胜过他们的子女。……我怎么感谢你啊,我的妻子。

这辈子怎么感激你,我的妻子!由于你的操劳,由于你的奔波,你原来白净的面孔变得黝黑而粗糙;你原来稚嫩的双手变得粗大而红肿;你原来挺拔的身材变得弯曲而单薄;你原来乌黑的发髻变得黑中又带白;你原来健康的身体变得瘦弱又苍老——结婚后没给你带来享受,却给你带来辛劳;结婚后没给你带来轻松,却给你带来重担。我真的对不住你啊,我的妻子。

这辈子怎么感激你,我的妻子!有时由于我的不成熟,有时由于我的不懂事,会竟然说出脏话,会竟然做出粗鲁,但你竟然包容了我,但你竟然容忍了我。你脾气怎么就这么好呢,我真地恨我自己的所作所为,我真地深深地感激你,我的妻子。

这辈子怎么感激你,我的妻子!有了你,我真的太幸福了,我真的太快乐了!我说过,你就是我的天使,你就是我的天堂。我说过,你就是我的领导,你就是我的皇帝——你说吧!你发令吧!我怎么感激你,怎么感激你!怎么感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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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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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是一位来自高邮的作家,他笔下的美食被描写的十分生动,富有特色。每次读他的文章,我都被深深吸引,仿佛这些美食就在我眼前。文字与美食相结合,令人欲罢不能,爱不释手。

品尝这些美食时,应该是汪先生最幸福的时光。无论是家乡的鸭蛋,还是每年必做的炒米;无论是充满了感情的慈姑,还是鲜嫩爽口的咸菜,都使汪先生回味无穷。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我却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人世间和汪先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幸福时光。比如每次年夜饭奶奶都要做的馒头丸子。过去的生活条件不好,做丸子总要掺上许多手工的细碎馒头。所以说是丸子,其实肉少馒头多,吃起来像是肉丸子。即使是这样,这也是只有在过年时才能吃到的好菜。随着现在生活越来越好,馒头丸子里肉占了大部分,有时家里的长辈还会调侃说肉太多,不是当年的味儿,与记忆中的那个美味总是差了一丝。

这道菜比不上山珍海味,却在家里人心中是再好不过的。原因很简单——传承与回忆。这是太奶奶曾经的拿手菜,教给了奶奶把美味传递下去,这就是传承。如今,太奶奶已经过世,吃到这个菜也会让全家人想起曾经那些美好和值得纪念的回忆。

汪先生文章里的每一道美食都不仅是简单的食物,背后更有一个个故事。这一道馒头丸子更是这样,承载了我家几代人的回忆,以及对先人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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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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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号的下午一点,许久不见的先生又来拜访青浦了。只不过这回来的却是行色匆匆,很突然的一刹那,漫天的雨就撒下来了,就好像有人拿了个盛满雨水的巨盆往下倒。伴随着的,还有狂风、还有渐渐雷声,三重奏打了个旁人措手不及。

这不下倒还好,一下就彻底解放了闷热的上海。上午还是桑拿,一下就凉快了下来,如果没有那么多雨水雷电和风,这自然空调的制冷效果还是相当优秀的。之后的一小会儿,整个天色是灰的,云也放低了姿态,开始和肉眼可见的高楼缠绵了。你不说那是云,谁都有可能以为那是冒着烟。

好久不见这样的天气,天空那么灰,云那么低,风又那么大。这一幕,好像是学生时代最期待的场景。时光回到那时,那个年少青涩的我坐在教室里。天气闷热,坐在靠着墙的那面课桌,昏昏欲睡,旁边的同桌也是同我一样,在尽力地让自己清醒着,听老师讲课。一下,仿佛老天也感到了天的沉闷和我的沉闷。话不多说地就把雨撒了下来,叫上了层层灰白相间的云、节奏明快的雷电和闲散已久的风儿,叫醒了即将睡过去的我,叫醒了整个城。开始清醒过来,心里又开始盼着,这雨啊风啊雷啊再大点吧,想放假的心试图拉着我走。

旁边的同桌也凑过来跟我聊,“你看这雨这么大,估计要放假吧”。我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学校老师也可以放个假。我目光聚焦在老师的神情上,期待下一秒做出决定,或者接到哪个领导的消息,告诉我们马上放假这一回事儿。诶,老师的嘴角开始舞动,眉眼间能品出有种要说事儿的味道,“那个,同学们,我刚……”

“轰隆”,突如其来的雷声,把我从思绪里抓了回来。风和雨开始小了,我还坐在办公室里,我还看着窗外,我还年轻。我知道我怀念的,不是这样乌黑的雨天,不是放的那一两天假期,那是我的青涩美好的青春呐。教过我的老师们,一起同窗的伙伴们,待过无数个日子的每一间教室,没有想过终有一天我还是跟他们不辞而别了。

雨会停,天会晴,我怀念的心浪却不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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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在追逐梦想的路上无人能阻挡你勇敢散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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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有一个梦,深沉的,久远的,已刻进我青春之冕的;我想实现它,坚强地,隐忍地,可能耗尽我全部气力地。

恕我在这里不能将它公之于众——在它蜕变成现实前。

梦想悄悄藏好,才是最成熟最坚强的追梦人。诸葛亮曾在《诫子书》中说道:“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在探求光芒的过程中,唯有暗处印着行者的脚步,唯有沉默照着前行的路途。心中有路,何必大张旗鼓地聚拢光芒?心中有梦,何必哗众取宠地吸引目光?

迷茫就是才华配不上梦想,如果需要反省,一定要在才华上卧薪尝胆。澳大利亚作家考琳?麦卡洛最开始,只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女子,但在经历了无数日夜变换后,她的撼世巨作《荆棘鸟》被呈现在世人面前。多少次修改,多少个呕心沥血的夜晚,终究绽出了一片荣光。我们从不畏惧迷茫,只是该如何润出梦想应有的繁华?一路走,不回头,不言说。

忍受梦想赋予你的所有孤独,那是和未来一样的温度。司马迁是孤独的,一生中伴着他的,只有一只墨笔,用来抒写他毕生的追求,用来寄托他所有的漂泊、流浪,用来愉悦他所有寂寥的时光,而这一切,皆是为了着成一部《史记》。伟大的人都是孤独的,他们都曾披荆斩棘奔赴名为“梦想”的远方。

请铭记,在追逐梦想的路上,无人能阻挡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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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轧高跷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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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春秋战国时期的晏婴,一次出使邻国,邻国都笑他长得矮小,他就装一双木腿,顿时高大起来,弄得邻国君臣啼笑皆非。晏婴借题发挥,把邻国君臣挖苦一顿,使得他们很狼狈。据此,轧(踩)高跷流传民间。

高跷,也叫脚把、柳木腿,是百姓自个乐呵的保留节目。它又有文武之分。文跷讲究扭、逗,或演简单的小戏;武跷注重技巧,像“单腿跳”、“扑虎”、“劈叉”、“跳高桌”等。遇民间社火、花会演出。

可我们老家那一带轧高跷,纯属是孩子们一种游戏。

我们轧高跷,不朝腿上绑,是用两只手分别攥着左跷和右跷,脚踩在跷杈上,脚和手带跷走动。

高跷不用专门做,就地取材,在山坡洋槐树林里、核桃树上、柿树上、杨树上,找枝平杈的树枝砍下。枝杈留一鞋底宽,用来轧脚。枝杈下方的长短,决定高跷的高低,但要有树枝形状来定。枝杈上方尽量留长些,留长了,轧高跷时,俩手攥住高跷的把儿,不用弓腰,短了,只得弓腰轧高跷。用树枝做高跷的,高一些和长把儿的高跷并不多见。

小时候,我和伙伴们经常在一起轧高跷。不定谁,过一段就拿出一对新的来,在街里,或者在谁家的院里轧一阵。刚开始,只是走来走去,上石头台阶。后来,我们就轧高跷进行“打仗”。几个人都可以,不分家,用胳膊轴抗或者用头顶对方,脚落地或者身子倒地为输,赢了的接着对付其他的人,最后胜利的人为跷王。

那次,海平拿了一付高跷,着实让我们羡慕得不行。海平的高跷是楸木,是从大寨山脚下的大树旮旯楸树上砍来的。大树旮旯在荒无人烟的深山。楸树木质较坚硬,壮实又不脆。他去那里割柴,爬到楸树上砍的,砍时还差些从树枝上掉下来。他那付高跷总共有一人多高,在平地没法立上去。海平上到高堾上,把高跷搁到堾下,俩脚平着轧上去。海平轧在高跷上,威风凛凛、迎风破浪,我们只能仰头看他。我和几个伙伴坐在桥上,抱着自个的高跷看他表演。只见海平大步流星,转眼就到了柳沟,又转眼回来了,他从桥上走过,下到河沟,一支高跷轧在水里,用另一支高跷破开水坑上的冰块。一会儿他返回来,轧着高跷竟然坐到了街边伸在半空中的核桃树枝上。他把高跷挪开,俩脚在半空悠来悠去,好不自在。当然,“打仗”谁都不是他的对手,平时他就经常当跷王。在他跷下,有俩伙伴从他身边逃跑时高跷劈了杈,高跷不是高跷了,成了一根棍。很快,伙伴们都败下阵来。迥然天寒气逼人,海平头上却是热气腾腾。

有时,我和伙伴们在冰上比赛轧高跷,看谁在冰上高跷轧的时间长,上冰台冰坡次数多。在冰上轧高跷,摔跟头(跤)的事会经常发生,特别是上冰台上冰坡时,那跟头摔得啪啪响,摔得展呱呱的厉害,两支高跷也滑到了一边。

也有轧高跷听新房的。小宝是腊月娶的媳妇。前晌媳妇进了门,说去茅房解手,一去不回,不知藏到了那里,后晌也没见到,气得几个叫新媳妇嫂子的孩子嗷嗷直叫。傻小和伙伴商量,夜里听新房。等新房里的人走净,媳妇跑回新房插上门。关灯后,傻小几个人就悄悄凑近了新房窗前。可窗户高,他们听不到啥。傻小并不傻,来时带了一付高跷,这会儿排上了用场。他轧上高跷,身子靠在窗台上,耳朵靠近窗户。傻小听到新房里新媳妇嘻嘻的笑声。其他几个也想听听,傻小愣是不下来,又不能说话,其中一个小子去夺,傻小站不稳,从高跷上叽里咕噜掉下来,一伙人一哄而散。

还有一年初冬,响沟那条河下游东边靠山有一道弯,不知咋的风刮了一弯树叶,弯上边是高台,从山上下不去,这边又是水。当时弄柴火就那几种:砍柴、割茅草、搂树叶。搂树叶时,要是发现厚厚实实一堆树叶,不知有多高兴呢!可发现弯里树叶的几个人,只有望而兴叹。那天叫海平撞见了,他背着挎篓、爪耙,轧高跷淌过了河,一会儿就背了一挎篓干树叶回来。别人看见了,一个劲儿说海平捡了个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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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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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朝天际飞去的时候,天就笑了。

我从墓地回来,就成了诗。

在秋枫满地的地方数着地上的残骸,老树干低着头看着死去的孩子,用尽了力气想伸展开苍朽无力的身躯,从树枝里渗出了眼泪,我想用声嘶力竭的呐喊打破秋天沉寂的思绪,老树却大笑起来,其实,我明白它的苦痛。

从第一片落叶到最后一片,直到它们都腐败在大地的躯体里,幸福也许就会再来了。

我一不小心踩着了知了的声音,才知这里还有活物,我就想起了你,我的思念是蚂蚁排起的长长的队伍,时刻都为筑起坚固的巢穴面要准备远行,而不会像大雁那样为了躲避寒冷而匆匆逃开,因为这里是属于我的,或者我是属于这里的。

来自秋末的虫蚁赶在冬天来之前蚀去了老树,雨水灌注了老树的身体,像老树的思想,就那么似有似无地溢出来了,我还是在树柱旁守着爱,我不期盼着幸福,老树受不了知了声的挑衅和虫蚁善良的爱,终也倒下了,倒也成了让我不相信幸福的理由了,其实,有人告诉我,春天来的时候,我就到尽头了。

雨又下起来,老树又开始流泪,我不知道大雁飞去之后还存不存在,但它们终于不会回到这里,我也不知道,这是结束,还是开始,老树的泪渐渐装满了我的身体,我如果有天承载不了,请看着我深蓝的眼睛,看着我的泪水和微笑的天空,大概你就感到我的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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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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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非常感动。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里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

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进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词句也明白如话,不事雕饰,真不像是两千多年前的人写出的作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我未从过军,接触这首诗的时候,也还没有经过长久的乱离,但是不止一次为这首诗流了泪。

然而有一句我不明白,“采葵持作羹”。葵如何可以为羹呢?我的家乡人只知道向日葵,我们那里叫做“葵花”。这东西怎么能做羹呢?用它的叶子?向日葵的叶子我是很熟悉的,很大,叶面很粗,有毛,即使是把它切碎了,加了油盐,煮熟之后也还是很难下咽的。另外有一种秋葵,开淡黄色薄瓣的大花,叶如鸡脚,又名鸡爪葵。这东西也似不能做羹。还有一种蜀葵,又名锦葵,内蒙、山西一带叫做“蜀蓟”。我们那里叫做端午花,因为在端午节前后盛开。我从来也没听说过端午花能吃,——包括它的叶、茎和花。后来我在济南的山东博物馆的庭院里看到一种戎葵,样子有点像秋葵,开着耀眼的朱红的大花,红得简直吓人一跳。我想,这种葵大概也不能吃。那么,持以作羹的葵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后来我读到吴其癋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吴其癋是个很值得叫人佩服的读书人。他是嘉庆进士,自翰林院修撰官至湖南等省巡抚。但他并没有只是做官,他留意各地物产丰瘠与民生的关系,依据耳闻目见,辑录古籍中有关植物的文献,写成了《长编》和《图考》这样两部巨著。他的著作是我国十九世纪植物学极重要的专著。直到现在,西方的植物学家还认为他绘的画十分精确。吴其癋在《图考》中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他用很激动的语气,几乎是大声疾呼,说葵就是冬苋菜。

然而冬苋菜又是什么呢?我到了四川、江西、湖南等省,才见到。我有一回住在武昌的招待所里,几乎餐餐都有一碗绿色的叶菜做的汤。这种菜吃到嘴是滑的,有点像莼菜。但我知道这不是莼菜,因为我知道湖北不出莼菜,而且样子也不像。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菜?”——“冬苋菜!”第二天我过到一个巷子,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妇女在井边洗菜。这种菜我没有见过。叶片圆如猪耳,颜色正绿,叶梗也是绿的。我走过去问她洗的这是什么菜,——“冬苋菜!”我这才明白:这就是冬苋菜,这就是葵!那么,这种菜作羹正合适,——即使是旅生的。从此,我才算把《十五从军征》真正读懂了。

吴其癋为什么那样激动呢?因为在他成书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人知道葵是什么了。

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葵本来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经·豳风·七月》:“七月烹葵及菽”,可见其普遍。后魏《齐民要术》以《种葵》列为蔬菜第一篇。“采葵莫伤根”,“松下清斋折露葵”,时时见于篇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主”。不知怎么一来,它就变得不行了。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葵的遭遇真够惨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想是因为后来全国普遍种植了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齐白石题画中曾提出“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王,独不论白菜为菜中之王,何也?”其实大白菜实际上已经成“菜之王”了。

幸亏南方几省还有冬苋菜,否则吴其癋就死无对证,好像葵已经绝了种似的。吴其癋是河南固始人,他的家乡大概早已经没有葵了,都种了白菜了。他要是不到湖南当巡抚,大概也弄不清葵是啥。吴其癋那样激动,是为葵鸣不平。其意若曰:葵本是菜中之王,是很好的东西;它并没有绝种!它就是冬苋菜!您到南方来尝尝这种菜,就知道了!

北方似乎见不到葵了。不过近几年北京忽然卖起一种过去没见过的菜:木耳菜。你可以买一把来,做个汤,尝尝。葵就是那样的味道,滑的,木耳菜本名落葵,是葵之一种,只是葵叶为绿色,而木耳菜则带紫色,且叶较尖而小。

由葵我又想到薤。

我到内蒙去调查抗日战争时期游击队的材料,准备写一个戏。看了好多份资料,都提到部队当时很苦,时常没有粮食吃,吃“荄荄”,(音 “害害”)。我想:“荄荄”是什么东西?再说“荄”读gai,也不读“害”呀! 后来在草原上有人给我找了一棵实物,我一看,明白了:这是薤。薤音xie。内蒙、 山西人每把声母为X的字读成H母,又好用叠字,所以把“薤”念成了“害害”。

薤叶极细。我捏着一棵薤,不禁想到汉代的挽歌《薤露》,“薤上露,何易皠,露皠明朝还落复,人死一去何时归?”不说葱上露、韭上露,是很有道理的。薤叶上挂不住多少露水,太易“皠”掉了。用此来比喻人命的短促,非常贴切。同时我又想到汉代的人一定是常常食薤的,故尔能近取譬。

北方人现在极少食薤了。南方人还是常吃的。湖南、湖北、江西、云南、四川都有。这几省都把这东西的鳞茎叫做“薙头”。“薙”音“叫”。南方的年轻人现在也有很多不认识这个薙字的。我在韶山参观,看到说明材料中提到当时用的一种土造的手榴弹,叫做“洋薙古”,一个讲解员就老实不客气地读成“洋晶古”。湖南等省人吃的薙头大都是腌制的,或入醋,味道酸甜;或加辣椒,则酸甜而极辣,皆极能开胃。

南方人很少知道薙头即是薤的。

北方城里人则连薙头也不认识。北京的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了薙头来卖,趋之若鹜的都是南方几省的人。北京人则多用不信任的眼光端详半天,然后望望然后去之。我曾买了一些,请几位北方同志尝尝,他们闭着眼睛嚼了一口,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有糖蒜好哇!”我本想长篇大论地宣传一下薙头的妙处,只好咽回去了。

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 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现在不是也都很爱吃了么?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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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梳洗过去、重新起航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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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个月,正式工作就满两年了,回想起这两年的点点滴滴,有欣慰,有迷茫,可是更多的却是是无助。面对社会初的兴奋,接触社会中的恐慌,观察社会后的迷茫,张望接下来的人生,突然有种窒息的感觉,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单调的生活,一切的一切好像都没有丝毫的起色,激情渐渐褪去,我发现我在渐渐的变成我曾厌恶的人,不求上进,得过且过,虚伪、卑劣的活着。这样下去,我的一生就这样清晰可见失败至极。还记得毕业时的豪情壮语,发誓要建功立业,希望可以趁着校庆的时候,荣归故里。

慢慢的,生活仿佛吞噬了这一切,我们是屈服还是反抗?每个人的心中其实都藏着这样或那样的梦想,有的在困难的打击下放弃了,有的在对抗中徐徐前行,面对生活的选择千差万别,只是希望我们能时刻问问自己的内心,千万不能把自己的心给弄丢了,跟着自己的内心走一段无悔的人生吧。

我们有的人或许没有绝世的好运,可以迅速的获得成功的;或许没有羡煞旁人的天资,可以轻易的取得各种成就,大多数只能如蚂蚁一样,不被丝毫重视的在坚守着自己的梦想,迎着风雨匍匐前行,期待的那一天可能永远不会到来,可是旅途中的一切却是极好的礼物,最好的收获。

生活就是一场与自己的对话,是说服自己前行,还是安慰自己妥协,都应该听听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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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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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读过《朱自清散文》匆匆后,我更是有了这样的感受。

人的一生从我们刚刚出生时就开始了,从小到大,学习过的要珍惜时间的名言不计其数,但到了生活中,却又是如此的难做。记得一次双休日,我在写作业之前为自己列了一张清单,钻好了时间。可时间却向飞流的瀑布一般逝去,弄的我束手无策,大大超过了我的预想,最后也只是刚刚好写完作业。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并非一毛不值,而是无价的,我就算有上亿元的钱,却买不回我这几年来虚度过的每一分钟!

《匆匆》里曾经写到:“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认真吃饭我勒个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朱自清先生说的没错,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溜走,就像我现在写的每一个字,时间都在我的笔尖上流走。

日月如梭,斗转星移,时光是那么匆匆,人类又是那么的伟大,却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过最后的那个字——“死”!

但是,但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人的的确确逃不过着一个令人伤悲的字,但却可以在活着的时候保住每一寸光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只要我们多挤一挤这些水,时间就能流逝的有意义!其实,我认为朱自清先生在写下这本书,这篇文章来告诉人们要珍惜时间的同时,他自己也是成功的!——他的作品永远的留在了这个世上,留在世人心中。他在与时间赛跑的道路上留下了足迹,这也能算是一种和时间拼搏后的成功吧?!虽然人不能把什么带走,但要是在这世上留下了精神财富,也是带走了一份成功,让世上跟多的人懂得了珍惜时间。

时间就像泼出去的水,不可能重新倒退回来,若想要珍惜时间,就从现在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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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朵蔷薇花作文60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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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了。

秋的脚步来的不声不响。

我穿着厚棉衣,瑟瑟发抖地走在寒冷的秋风中。

路旁,一片片黄色的叶片伴着秋风悄然落在了我脚边。

家门前有一个坛,里面原来盛开着美丽的蔷薇花,但现在也褪去了鲜艳的颜色,花瓣掉落在棕色的土壤上,一片萧瑟。

但当我走过花坛时,一抹鲜红映入了我的眼帘:还有一朵红蔷薇仍摇摆着枝叶,独自绽放在这里。

“现在它的花期已差不多过了吧,天还这么冷,它居然还没有凋谢,真是不可思议。”我想到,但并没有过多关注它。

但当我走回家,坐在温暖的房间里,看着窗外已经没有了一片叶子的光秃秃的树,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朵仍然绽放的蔷薇花。

它在同伴都已凋零之时,还在尽力用剩余的生命诠释着美丽,让路过的人们能够欣赏到那所剩无几的生机的象征。

或许在专业人士的眼中,它并不算是完美,但在我眼中,在席卷而至的秋风里仍傲然挺立的这朵红蔷薇,便足可以成为美的化身。

花朵都能尽全力绽放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活得有精彩、价值、有意义,难道我们人就不能做到这般的坚韧吗?

自此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想要放弃时,那朵秋风冷雨中瑟瑟发抖但依然傲立绽放的红蔷薇的形象总会浮现在我脑海中,激励着我重拾信心。

是啊,美并不仅仅只是外表的鲜艳、动人,更重要的是有一颗坚韧、顽强和的心,就像那朵平凡而美丽的红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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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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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时候需要自信心,可是你的自信心假如太大了,大到膨胀,那么这份自信心还不如不要,自卑的人需要一点自信心,可是不可一世的人本就不需要。不可一世的人其实很容易做错事,因为他们有一种近乎盲目的自信心,可是有些事情假如你只有自信心可是你却没有真正的本事,那么这份自信心也是没有用武之地的……

人生不能只由盲目的自信心,你还必须有真材实料,你只有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再加上那么一点的自信心和勇气,那么这件事情才会做的水到渠成。可是有些事情,你明明知道自己是做不到的,那为什么还要自不量力呢?自不量力的后果有些可能比较轻,可是有些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你的自不量力只会带给你毁灭性的代价,比如你去挑战别人危险的世界吉尼斯纪录,这个自不量力的后果可就严重了,不仅是丢脸,如果还遇到什么危险呢?你有为关心你的人想过吗?你的自不量力只会带给你和身边的人无限的困扰,我们的自信心一定要在你有一定的本事的`情况下,再去做那件事情,就像瞎子吃馄饨一样,做什么事情都要心里有数。你应该明白自己什么事是能做到的,什么事你永远都不可能做到。

人生真的需要深思熟虑,量力而行。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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