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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白蔷薇散文【精选20篇】

朋友是在我们有困难时的援助之手。我们要感恩有朋友存在!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感恩朋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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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银杏精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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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微风,银杏叶纷纷扬扬而下。满地铺着金黄的银杏叶,走在路上,耳畔伴着莎莎的响声,仿佛置身于秋天的童话里。在这里,我们曾携手走过那么一段平凡却又弥足珍贵的路。只是如今,那样的日子却再也回不来了,我只能在心里默默的回忆着属于我们的那年银杏。

转眼间,高考已过去很久很久了。我本以为,那会是我人生中最为黑暗的日子。可如今,那却成了我最难忘,最充实的日子。看着银杏叶由绿变黄,再慢慢所有的叶子都飘落,然后又长出新的绿绿的叶子,我渐渐意识到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那段日子,我们一直在说,今后再也看不到银杏黄了。6月,银杏越长越旺盛。而我们在为我们的梦想,做着最后的努力。那天,阳光很好,银杏的叶子特别绿,特别嫩。而我们在考场上挥洒着汗水,展示着我们多年所做出的努力。心里没有丝毫紧张,我知道你们一直与我同在。高考很快就结束了。拉着我们所有的行李,看了最后一眼银杏,带着不舍和新的憧憬,我们离开了曾经一起拼搏,不知洒下过多少汗水的校园。当我走出校园时,我一直默念着“今年,再也看不到银杏黄了。”

就这样,我们满怀着新的期待,走进了曾经梦寐以求的大学,开启了新一段人生的旅程。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年,我们多对一道题,或者多错一道题。我们也许就会遇见不同的人,经历着不同的人生。果然,高考的迷人之处,不在于如愿以偿,而在于阴差阳错。或许,这就是命运。一个小小的变化,或许我们的人生能因之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可是,我们又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命运。所以,我一直默默的感谢遇到过你,你,你… 感谢你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现在,在不同的地方,看到过许多银杏。可是,我总感觉从来没有像我们当年的那么美,那么美。那年银杏,永远存在于我们的脑海里,它永远属于曾经的我们,我知道,虽然我们现在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角落,可是每到深秋,我们一定会想起那年银杏,想起我们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里一起努力过,一起拼搏过,想起高中时光中我们收获的温暖与感动,我们所收获的正能量。

遇见,真是奇妙的东西。阳光下,我仿佛又看到了纷纷而落的银杏叶,伴着莎莎的声音,我们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演绎着各自的精彩人生。

那年银杏,又该黄了吧!

人生如此多娇

七月的夏天,一个炎热的季节;三下乡,一段奇妙的经历。四十个人,一同度过这十天的生活,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无法冷静的事情。

初来乍到,教室与走廊布满尘土,犹如一片狼藉的战场。我们一同打扫教室,清洗地板,为我们三下乡的教学生活做好铺垫。尘飞扬,水四溅,傍晚,教学楼逆袭成功,变得干净明亮。过后,残阳斜照,笑脸洋溢校园各角。

第二天,离集合时间还有30分钟,小孩子们哗啦啦像流水一样涌进教室,他们的热情让我们感到十分高兴。柯主任、全部小朋友、以及队员到齐后,开班仪式正式开始。柯主任充满威严又抑扬顿挫地谈了我们此行的主要目的,也提到了安全问题,表示全力支持我们的三下乡,我们心怀感动,不自觉掌声连连。会后队员备受鼓舞。

在会后下午时分,我们收到通知化学院书记与班主任将在明天来探访我们学校,并且是他们此行第一个目的地!我们立马张罗准备,迎接书记与班主任的到来。虽然有点仓促,准备不足,但书记在我们的捐赠环节中还是露出了满意开心的笑容。

此行,我们长途跋涉,路途坎坷,然而队员们热情的心将途中的劳累一一洗去,带来一阵阵清凉。清扫教学楼,开班仪式,迎接书记都需要我们队员们通力合作才能够成功。也希望在支教过程中能为孩子们带来一些难忘的回忆,在他们回眸时会有我们的一席之地。

七月,一个炎热的季节;下乡,一段奇妙的经历。四十个人,一同度过这十天的生活。阳曦社会实践队,此行注定让人难以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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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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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散文》是一本结合了《寄小读者》中的贰拾九封通讯和一些散文组合而成的,其中有一篇文章叫《闲情》,在这之中我最喜欢这句话:“病的神慈,竟赐予我以最最清闲最幽静的七天。”在这句话中我觉得冰心奶奶并不像我将生病看待为上天对我的惩罚,她却觉得生病是一种享受!令我百思不得其想!可我又一想对啊,生病时什么都不用干,难道这不是一种享受吗?

在冰心散文中每一篇散文或信都满布着许多好词好句,妈妈看后总是对我说:“你看看人家写的满篇都是好词好句,再看看你,十句可以蹦出五六个好词好句就不错了!”

听了妈妈的话,我暗想:我要好好学习,和冰心一样写出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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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心若有梦花自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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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梦想,就是自己人生的方向,只有沿着心灵的召唤前行,才能够到达心的彼岸。正如法国的小塞涅卡所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他要驶向哪个码头,那么任何风都不会是顺风。”因此,一个人的人生不能没有梦想,不论梦想是大是小,是尊贵还是卑微。

我童年的梦想,在一个偏僻闭塞的小山村。这里四面层山叠障,房屋依山而建,层层叠叠的梯田一直延伸到山顶,一条小河穿透山的缝隙流向远方。小时候的出行,靠的是父母的脊背和自己的双脚,记事不久后,外来的工人们炸山辟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开辟出一条蜿蜒曲折、凹凸不平的公路通向村外。

村里的祖祖辈辈,靠的是那一亩三分地,春来播种秋来收,农闲时打打猎、抓抓鱼,或者采点山货、伐些竹木等,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生计。看着眼前的大山,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生活,父辈们都有一个共同愿望,能让自己的孩子有出息,走出大山去过美好生活。所以,小时候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不好好读书,长大后就让你在家里种地。”

记得儿时的仲夏,夜幕笼罩的山村是那么宁静,只有池塘和水田里传来的阵阵蛙声,忙碌一天的男女老少,早已按捺不住燥热,踏着皎洁的月光,手里拿着草扇子,三三两两地来到河边老屋前的一处平地上,围坐在一起乘凉,谈天说地,家常里短。孩子们都喜欢围着大人们转,因为可以听老人讲故事、侃大山,经常听到:“谁家的父母有福气,听说儿子到县城某某单位去上班了”、“谁家的孩子有出息,听说今年考上某某学校了”……

那时候,从他们眼中看到的是羡慕,就像是一种无法企及的荣耀,在我的潜意识里,那种荣耀感油然而生。渐渐地,儿时的梦想就随之而来,就是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考上好学校,找到好工作,做一个受尊重且体面的人,为家里和小山村争光。

梦想就在前方,船儿有了航向。那些年,“勤读书、读好书,才能改变命运”的信念一直陪伴着我,尽管农村的学习环境那么恶劣,譬如,教师少且半工半农,学生大多半农半读,中学时要肩背米菜,每趟走十几公里的山路,住二三十人一间,由教室转变而成的宿舍等,我都从未想过放弃,丢失了时间,会从夜间、清晨,或者劳动间隙去弥补,没有复习资料和课外书籍,就向老师或者同学借着看,总之是想尽一却办法,让自己学到更多知识。

从那时起,我渐渐养成了坚持的习惯,一直延续至今。伴随着成长的脚步,我发现梦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差距,现实中的种种原因,会让你与梦想擦肩而过,而一如既往的坚持,却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正当我踌躇满志的时候,由于家里的变故,我放弃读高中的机会,选择了可尽早参加工作的中专学校,一所好学校的梦想就此终结。

《圣经》说:“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所以,我从不抱怨命运的不公,在新的环境里,我贪婪地吸吮着芬芳的墨香,尽情在书海里徜徉,愉快度过那段美好时光。学校毕业后,如愿以偿地在县城找到了工作,从此真正地走出大山,成为小山村男女老少茶余饭后的话题。

童年的梦想,经历了过程的坎坷,还有目标达成的喜悦。之后的人生历程,我还有很多的梦想,不管梦想是遥不可及,还是梦想终能实现,它都能成为前行的动力,成为努力拼搏的航标。

我相信:心若有梦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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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惟愿死去是永生的散文诗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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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生命,渺小的像黄土地上的一粒沙尘

经不起一阵狂风的吹袭

就消失在骤然腾起的烟尘雾蔼之中

那些生命,同样渴望阳光的爱抚和与大地的亲近

却被瞬间的电闪雷鸣

永远击倒在“淘金梦”的旅途中

那些生命,把最简单的快乐和幸福

幻化为亲人眼里憧憬的富足和团聚的时刻

却被生活的阴暗驱逐走所有的渴望

那些生命,被某些人恣意的画上句号

或者只是要人心酸的抚恤单上

一串少的可怜的数字

即使贫困,生活的激情依旧

就像青春的船帆随风舞动

都不可能会经历一次死亡之旅

现场的痕迹,全都深藏在地下

那些血腥的记忆早被金钱和权利冲刷干净

尽管循环往复,却拨不动早已麻木的神经

死亡并不可怕,惟愿死去永生

可怕的只是会有很多无耻的借口

要这些无辜受难的人们无辜蒸发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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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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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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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昙花一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1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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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昙花长出了很多花骨朵,花骨朵一天天地长大了,没有几天的功夫,花骨朵就比我的手指头还要长。花骨朵长胖了,紫色的花骨朵露出了淡淡的黄色,又渐渐地变白了。

妈妈说:“昙花要开花了。”,我问:“今天吗?”,妈妈说:“看样子,今天昙花一定会开花的。”,我说:“我要叫我的好朋友过来看昙花开花。”。

这棵昙花,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那时候这棵昙花还没有这样高,妈妈说:“这是昙花,昙花别名琼花、月下美人。昙花是和仙人掌是一类的沙漠植物。”,仙人球仙人掌上边都有很多很尖的刺,昙花上却没有刺,我问:“为什么仙人球有刺,昙花没有刺?”,妈妈说:“不是昙花没有刺,它的刺比较少,只是在刚刚长出了的新枝凹处有刺毛状刺,老枝是没有刺的。”。

妈妈说:“昙花是在夏秋季晚间开花的,花是白色,很大,很香,它的花跟漏斗一样。”,我问:“妈妈漏斗是什么呀?”,妈妈在厨房里找了以后说:“我们家的漏斗不知道去哪里了,昙花也可以说是像一个喇叭一样。”。

妈妈说昙花很好看,可是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三岁以前,天还没有黑,昙花还没有开,我就早早地进入梦乡。去年,我已经四岁,我第一次看到昙花开花,昙花真的很好看,雪白雪白的,好香,好香。

今年昙花又要开了,我放学的时候,我跟乖乖兔说,我跟杨小跳说了,我也跟宋跳兔说了,路上我又跟奇兔兔说了。

放学,乖乖兔杨小跳就直接来到我的家,看着昙花,杨小跳说:“昙花那么高呀,像一棵小树。”,乖乖兔说:“我还没有看见这么大的花。”,乖乖兔摸着支在花盆里的棍子,和捆绑着的绳子说:“怎么还要棍子支着呀?”,妈妈说:“不用棍子支着昙花就会倒了。”。

外婆说:“你们就在这里吃饭吧。”,杨小跳问:“有什么好吃的呀。”,外婆说:“排骨山药汤,还有鱼。”,杨小跳说:“那我就不回家了。”,乖乖兔说:“我要回家吃饭,吃完饭我再来看昙花。”,乖乖兔要回家,杨小跳说:“我也回家吃饭吧。”。

我还在吃饭,杨小跳就在喊:“庆兔兔,昙花开了没有。”,我爬到飘窗上说:“还没有开。”,我刚刚吃了几口饭,杨小跳又在喊,我又去跟杨小跳说昙花没有开。

妈妈说:“杨小跳,你不要急,慢慢地吃饭,一会昙花要开的时候,我们会叫你们的。”。

我们家桌子上的碗筷还没有收拾好,楼下就传来杨小跳乖乖兔的喊声。

昙花还没有张开嘴,两个人围着昙花转了几圈,杨小跳说:“怎么还没有开呀?”,我说:“还没有到时间。”,乖乖兔说:“时间到了,花自然就会开了。”。

我说:“我们看电视吧。”,杨小跳说:“我要看擎天柱。”,乖乖兔说:“我不看擎天柱,就是打打杀杀。”,杨小跳说:“擎天柱多厉害呀。”,乖乖兔说:“擎天柱厉害有什么用,我们又不能天天去打架。”,我说:“我们看《朵拉爱冒险》好不好。”,乖乖兔说:“我看《朵拉爱冒险》。”,杨小跳说:“你们看《朵拉》,我就玩擎天柱。”。

屋里突然香起来了,乖乖兔说:“好香呀。”,我说:“是不是昙花要开花了。”,电视也不看了,擎天柱也不玩了。

我们三个人围着昙花看,转了两圈,乖乖兔说:“你们看,昙花开花了。”,我也指着一朵昙花说:“我也看到一朵昙花要开花了。”。

客厅里的香味越来越重,昙花树上的昙花一朵朵都裂开嘴,我们又接着看电视,杨小跳接着玩擎天柱。一集没有看完,乖乖兔说:“我们再开开昙花吧。”。

这时候的昙花,一盏盏玫瑰色宫灯花苞,张开了洁白的小嘴,就像一个白玉雕琢花瓶,浓浓的清香也越来越强烈了。

晚上我们看到的昙花还是玫瑰色的花苞,现在竟然变成了雪白的花了,乖乖兔说:“刚刚还是紫色的花骨朵,一会就变成了那么漂亮的花。”杨小跳说:“和动画片一样,一会花就开开了。”。乖乖兔用手指着说:“你们看,花在抖。”,我说:“又一片花瓣张开了。”,杨小跳说:“花瓣张开的时候,花就会抖一下。”。

乖乖兔说:“你们看花里面的那么漂亮,那一丝丝白白的花蕊头。”,我说:“你们看,它们头上顶着淡黄色的花粉。”,杨小跳说:“你们说像不像黄色的芝麻呀?”。

花蕊头就像鱼钩一样地卷曲着,它那又粗又长的雄蕊,把它的柱头努力地伸出花外。

乖乖兔说:“昙花晚上开花不好,如果白天开花就好了。”,我说:“白天开花,我们还在上学,我们就看不到了。”。妈妈说:“要想昙花白天开放,在花蕾膨大时,白天将它用黑布、黑色塑科薄膜做成遮光罩罩住,不让它见到光。晚上则用灯光照射。经过这样昼夜颠倒七八天后,昙花就把时间搞错了,这时候的昙花就会在白天开放了。”。

妈妈说:“昙花不到半夜就会凋谢,漂亮好看的昙花就开那么一会,所以人们都说《昙花一现》”。

乖乖兔问:“为什么昙花会晚上开花呢?”,妈妈说:“这是和它的生长环境分不开的。昙花生长在美洲墨西哥至巴西的热带沙漠中,当地气候又干又热,但到晚上就没有那么热了。晚上开花,可以避开强烈的阳光曝晒,晚上昆虫也因为凉快了,也都出来活动了。天长日久,昙花在夜间短时间开花的特性就逐渐形成,于是一代代相传到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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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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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述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完美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搞笑——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我,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情绪。”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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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超越灵魂的歌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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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已经不再很虔诚的看待文学了。因为今天本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太匮乏了。我更易于接受这样一个观点:文字写作就形同于那些工匠,他活着的全部意义也只是为了完成某种需要而去付出自己。

作家,就是这样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看上去有些眩目的称号和人的精神信仰所需抵达的某种目标。

作家,是一种平凡意义上的活着。

有些人为了浪漫和潇洒去营造自己的作家之梦,就像一个期待在秋天里收获的农民在春天里将一颗不知道会结出什么果子的种子播种在泥土里一样,那样注定了要付出代价也注定了要活得沉重。而且,他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

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他只是借助文字在表达自己,他只是想写出他眼中看到的一种真实而证明自己的觉醒,他没有想到去发表,没想到去赚稿费,也没有想到要因此而改变他自己,他只是无意识完成了一个作家活着的过程。

曹雪芹痛苦一生,清贫了一生。曹雪芹解释了什么是作家。

但现代人的浮躁让许多人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是说作家这一原来痛苦的职业已经从本质上蜕变而慢慢成了不少人轻取人生的手段。

所以,我们今天不说再也读不到《红楼梦》,就连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那样的作品也很少见到了。我们读到的多是风花雪月、搔首弄姿、故作高深的或者叫情调或者叫调侃或者叫智慧的东西。

我们从书里读出生活的“轻”来,因为我们今天的作家自己早已游离于平凡活着的本身。他们进入了一种感觉的非理性状态而且习惯了那种状态下去活着。

因此,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读不到我们的生活。我们只感觉到作家已超然于凡人之上。作家是一个新的智慧阶层。

作家活得贵族了,也就意味着作家本身的意义已经消忘了。就像你要记住什么往往忘记了什么,你要获得的什么恰恰意味着失去了什么一样。

我曾经也一度陷入一种对文字痴迷的意识里,这让我感到迷茫,以至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差点不再动笔。

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孤单,甚至在艳阳高照的上午,坐在阳光融融的窗台前,突然会有冷的感觉,很下意识地双手护胸,很茕茕子立的样子。

有些时候,人的孤独并不一定是事情上的失意或者是生活上的不圆满,甚至是恰恰相反,当一切来得太容易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索然无味。

无疑的,我从小倾慕文学,渴慕能做一个编辑,而这一切到今天也没有实现,却发现自己活得很疲惫很茫然,我给朋友写过很多文章让别人快乐起来,但我有些时候却无能力带自己走出心境上的下雨天,这一点让我很真切的感到文字的沧白无力和凡俗。我从来没有因为对文学的喜好和厌倦而否定文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海阔天空,我看见了许多人对文学孜孜不倦默默无闻的耕耘着,看到了许多人对文学心生敬意继而对写手十分羡慕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对文学的那份痴心,永远只有自己最懂。

我想,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是首先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你看重什么,你疏忽什么,甚至鄙视什么,这应该是你最清楚不过了。

父亲最原始的愿望是希望我做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对我说无疑是一种身心的牢狱,所以念了那么多年的书换来的一点资本,就这样被我舍弃了。换来的代价是我赢得了我自己,我想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上面去,无疑人生会获得更多的快乐和自由。

一个人把自己逼到没有退路可走的时候,往往会激发你在某个方面的的进取斗志,但一切并不一定能证明内心的安适和对命运有充足的把握,要知道真正地成为一个文客是多么的难,这不能把选择当作养家糊口等同起来,如果是这样,我为人生付出的太多也真的不值得了,那活着的意义也太渺小了。

我只满足于身心自由,心境宽广的生活方式,我看重网络中层出不穷出现的好文章,知道艺无止境,我惶恐于现实,甚至有危机四伏地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一个走进考场,却明显不敌如云高手的孩子面对父母深深的期望一样。但我清楚一点,我会追求下去,只要有价值的我便义无反顾走下去,何况,一条曲折的路上会比一马平川的路上有更多的风景。

这个年代,一个人要是放弃了责任心会活得很轻松很惬意的。如果我易满足,我想我会活得很好,但我却做不到,生活中有一种现象,纵使你拥有了你想拥有的东西,有些时候你也不排斥对自己的不欣赏,我知道我每写一篇作文,都要告诉自己要用自己的真情和倾注自己所有的努力去完成它,但发现总是满足不了自己,发现自己已经很少写出让自己怦然心动、击节赞叹的文字了,这让我痛苦孤独甚至鄙视自己的无能。

有些时候人活着的意义会非常的渺小,学生会为了几门功课而活,演员为塑造自己的角色而活,进入恋爱的人会为了爱情而活,编辑为了自己经营的刊物而活…

我不想奢求未来,我只知道只为当下而活。正因为我是一个如此简单的人,我多怕自己的不完美,我不想粉释我的痛苦,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平淡,我只想在我的文字里行间记下一真实却平淡的经历,喜欢告诉朋友一些不深刻但却是自己悟出来的道理,纵使一生只钟爱一个人,也不排斥去写两人世界上浪漫文字。我知道我身上有很多作茧自缚的因素,一切都缘于我心里看重做人的那份真实和责任。

在一些平淡的日子里,我的心情像一只不识归途的白色小鸟飞在沙漠的上空,那份忧郁的氛围往往让我找到一种平实的感觉。

周末的晚上,也常常一个人去看场电影,选择在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坐着,在影片放映着的那一小段时光,任剧场里的恬噪不绝于耳,我却习惯了双眼盯着苍白的银幕,心里想起一些算不上伤感的往事,还有相距或远或近的朋友。那时,我早已忘记了自己是来看电影的,仿佛已变成了一颗微尘,多么微不足道却又分明存在着,那一刻,自己感到多么从容地接受生命变得平淡的事实。

每个月我还是会从邮递员那里接过两份杂志《花溪》和《南风》,也不是最满意于这两本杂志,仅仅是提醒着我自己还有许多人与你一样默默地写着,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人家会写得如此的美伦美奂。

黄昏的时候喜欢挑一张不错的CD唱片独自品味,感受一种生命的遥远和亲切,在那些欢快的节奏里,我想起了自己从前高兴的时候,喜欢学着电影里的模式跑出去让大雨浇上一场释放激情,结果发现除了换来一场重感冒外,原来一点也不诗意。

而听到一些忧伤的音乐,却让我想起以前失意的事情,便喜欢去乡间小路上散步,却最终被农家穿出来的大黄狗吓得落慌而逃,这才知道生活与书本上写的多大的差距,这种思考让我一步一步更加接近生活的真实。

是的,我习惯于这样远离浮华去接近生活的真实本色,这样我才活在了自己真实的世界里,而且一切事情都尽心尽力的去做,这样我也就不在乎得失和别人的看法了。

这些日子里,作家汪曾祺的一本40万字的自选集放在枕边看了好几遍,读着他的小说,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的,他只是诉说着他自己活着的平淡和生活的凡俗,但我们分明看出了他的深邃和智慧。我们看不出他借小说要告诉我们什么,但我们什么都觉悟到了。

因为作家不只要拥有出众的才华,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了自己真实的生活,而且,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活得平淡和凡俗,他真是一个淡泊而有境界的人。

我想我书架上的书可以暂且搁起来不读,但生活的这本书却一定要好好的读了--以一颗平和的心去咀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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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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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空虚的村庄零零散散,散落在四周。只有几座已经破旧的不能再破旧的房屋,勉强撑起了腰。屋顶长了青苔,布满了可怕的蜘蛛网,没有热闹的赶集声,没有人们的喧闹声……什么,都没有。袅袅的薄烟在那落到山头的太阳前闪过,消失了。只留下一片淡淡的,寂寞的晚霞,将村庄照亮。清淡的光交织上树梢,苍老的树垂下了头。枯黄,发焦的叶子使人心碎,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只有几只乌鸦站在树梢,眺望远方,悲伤地鸣叫着,四周都回荡着齐唱的悲歌。

突如其来的一阵阵鸟鸣在天空中响起,大雁伸展着长如蒲扇的双翅,快速地在天空中掠过。几丝暖意涌上心头。暖了村,暖了树,还暖了霞。清风袭来,一抖,树枝颤动,“沙沙——沙沙——”叶上的露珠滴落,发出“叮咚”声,似钢琴的音键中传出音符。

云雾如纱,如海,如诗,如画,深深地映在心头。将山迷漫,扶出淡青,画出雄伟,凝出色彩。流水潺潺,将山托出。山映水,水绿;水映山,山动。鱼儿跳跃,“啪——啪——”甩尾巴,机灵地一转身,向太阳游去。湖旁芦苇弯腰,水泛起层层涟漪,波漾荡垂,在阳光下金光闪闪,清可见底。雾罩草,草……白了,白得如雪,如冰。将身一斜,“沙”,一声,弹奏出无字的歌谣。枫叶,如火,似果,铺成一条红路。一脚,发出悦耳的声音,引得路边一朵朵菊花竞相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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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他只是单单为她演绎了一场落幕烟花的散文鉴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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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多年以后,她才懂得他临去之前写给他的话的含义:‘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偏僻的小村庄并不是很热闹,不过每年的春节却热闹非凡。在春节,孩子们唯一的乐趣就是与烟花爆竹为伍了。每到过年,一群孩子们便围在一块放烟花爆竹,虽与城市里无法比较,不过,她却从那些小孩脸上可以看到,他们比城市里的孩子还要快乐。

她10岁起跟着父亲来到乡下住,那是一个很偏僻的小村,村里的人都很朴素,都是靠平时种点地和打点零工填饱一家人的温饱。就在这一年,她遇见了他,一个淳朴而又憨厚的男孩,他的沉默让她对他更加好奇,不过,她从别人口中得知,他的母亲在很早已经离开人世,他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村里的小孩都不喜欢和他一块玩。

可能是同情,可能是怜爱,从那以后她便开始找借口往他家跑,她知道他想读书,便买来了很多识字的课本一字一句的教他认字,或许是聪明,或许是勤奋,不到四的时间,他便认识了很多字,写出了他以前渴望都不可即的字符,也就是在她14岁年。他快15岁年,她的身后便开始多了一个小学生。

她从他认识就知道,他非常喜欢烟花,特别是除夕晚上的烟花,他在书的扉页上写道:‘烟花虽然短暂,但是所绽放的美,可以覆盖夜空的漆黑。’

她看着他,也提起笔,在他写的那句话下面接着写道:‘烟花的美留给暗夜,你的沉默,却留给了我!’

那一次,透过皎洁的月光,她第一次看见他脸红,也是唯一一次,看见他含羞而笑。

从此,她和他的关系发生了点微妙的变化。

就是在她18岁生日那年,也就是他生日那天,她收到了一份令他此生难忘的生日礼物。他亲自为她制作了一场烟花的绚灿,一场再普通不过的烟花,没有城市中的烟硝,没有寂寞中的绚烂,也就是一场转瞬即逝的花火,不过她却感动的热泪盈眶,在她心里,那场烟花的演绎比世间任何一件东西都要美,也就是在那天,她说:‘为了这晚的刻骨铭心,下一个年轮,我要把关于的这晚的美再演绎一遍!’

之后,她到处搜集着关于制作烟花的技巧。或许是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或许是是自己的执念感动了上天,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便已经能完整的制作出一场绝美的烟花。

在除夕那的那天,她便把他带到初识的地方,那晚,她为他点燃了他用半年的时间精心准备的烟花,那烟花很美,绽放的瞬间,展露出了一个love,也绽放出了她的心迹。随后,他在日记里写道:‘时间,绽放出了美丽,烟花,流露出了我们的爱情。

她随后在他的话下写道:‘繁华三千云一梦,烟花再美,也不及君倾心一点。

他笑着搂着她的腰,他以为这样就幸福,就是永远。

不过,她始终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线的向往,名利,财富,地位,她接触的这个世界越多,了解的多了,向往就更深刻了。

就这样,在她20岁那年,他快21岁那年,向他提出了暂别,他没有去挽留,因为他知道村子外面的世界比村子里更加繁华,她是城里人,迟早要回到城里。

她走的那天,他忍着要掉下的眼泪,轻轻地在日记里写一句话告诉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莫失初心!

她第一次对他的话感到不惑,她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只是笑笑而不语,轻轻抚摩了一下她的头,之后,毅然转身离开。

她呆呆着望着远去的背影沉思了一会,或许,是在叮嘱她不要忘了他吧!

她走了,她不知道,刚才他在日记里本里写那句话的时候,字刻得很深,眼泪流了出来,背对着她,嘴唇颤抖,都在诉说着他的不平静........

她这一别,再也没有了音讯。

他还在等待中,一年,两年,三年.....

时间过去了七年,她都没有回来过,也没一封信寄来。他和她彻底失去了联系,不过他还在原地等待,他坚信有一天她会一定回来,每天除了工作,唯一能与这漫长的寂夜抗衡的,就只有对他的思念了。

有人问他寂不寂寞。他说,在想她的瞬间,我就在与寂寞抗衡了。

就在第八年的时候,她回来了,不过与她同行的身边却多了一个男人搂着她的腰。

在城市里,她凭着自己优秀的才干和精明的头脑,迅速站稳了脚根,并且很快,跟一个特别有钱人家的帅哥结了婚。

他第一次听到她说对不起,她也是唯一一次在他面前哭,不过,他没有问她为什么,他就这样看着她哭,抚摸着她的秀发妩媚,她哭了好久好久,等着她哭完,他在日记本里写下这样一句的话,写完之后,他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她颤抖着张开眼睛去看,她眼中的泪水渐渐退去,因为,他写了句:“对不起,我没来得及告诉你我也结婚了。”

她回来只是看了一下父亲就带着那个男的离开了,她回的时候正是除夕,她走的时候正是晚上,路过他们曾经相识的地方,她第一次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觉得心里是如此的落寞。

她不知道,她走了以后,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哭了很久,然后颤抖着在日记里写道:“烟花落寞,颓废了暗夜,是谁的冷眸,缭乱了幕后的离殇。”

她回到城市不久,就生下了个男孩,她更是把他忘到了脑后。

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着,她没有再回去一次,也没有心情打听一切。

在她45岁的生日那天,她18岁的儿子为她点燃一场烟花,她却想起了他,她决定,要回趟村里,看看他过得如何。

第二天,她便独自一个人回到了那个偏僻的小村,回到了她最熟悉的地方,只是记忆在,人早已不复往昔。人来人往,却唯独少了他的身影,她便一路打听,来到了他的家。

她本以为他会热情的出来接待他,却没有想到遭来的却是他父亲的打骂,一边哭着一边说,你滚,我不想看到你,你害死了我儿子!

她疑惑的辩解着,说他也结婚了,他们两个扯平了。

不料,他父亲却把日记摔在她跟前,她呆呆着翻开日记本,里面写着:等了那么多年,她回来了,我很高兴。可是待在她身边的那个人却已经不是我了。我第一次觉得心痛,不过,我还是那么爱她,为了让她安心。我便说我也结婚了,这样她也不会有什么负担了呵呵........

她接着往下看,痛哭流涕: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的心如刀绞,听说她怀孕了,她肯定很高兴吧.....

家里有人给我介绍对象,不过,让我拒绝了,我决定,这辈子不结婚了,好好爱着她,只要她幸福就好了......

一年又一年,一天又一天,就这样过着不觉得漫长,现在却觉得好难熬,这就是人们说的寂寞空荡吧.......

她看完合上日记本,哭了好久,又瞥了一眼日记的扉页,他这样写道: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她恳求着她的父亲告诉她事情的经过,最后,她父亲哭着告诉了她经过。

原来,在她离开的第10个除夕,他因受不了对她的思念和寂寞,终于抑郁成疾,在那个除夕之夜,他拿着水果刀在他们初识的地方割破了自己的手腕,他走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因为,他点燃了那场最后落寞的烟花,划过夜空,还是那么美,只是,少了她的陪伴。

她跪在他坟前失声痛哭,她爱了他一辈子,却让他为她丢了命。

今生,我负你的太多,愿来生,我们再次相遇牵手,去演绎一场永远不谢幕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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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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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黄色的封面上,几支蒲公英随风飞扬,上面齐齐地印着几个大字——《林清散文集》。翻开书页,阅读着一个个细腻的文字,饱含着一个作家纯善而不被这浑浊世俗污蚀的心。他的文字如同他的名字一般——林清玄,清新淡雅。用寥寥数笔勾勒出人们内心的柔软。他的文章不像张晓风的`那般华丽、生涩难懂像是雾里看花;也不像毕淑敏的一般篇篇都惊乍地发现些什么。他的文字细腻而朴素,令我在一瞬间中认定他是一位极有才气的女作家,直到浏览了他的简历才惊愕地发觉林清玄是一位男作家。

而在他众多散文中,我尤为钟爱《寻找四叶草》一文。“心够宽广坚持”“情够细腻柔软”“一直保持自由的生命姿势”这便是作者总结出找到四叶草的法宝。

想起儿时的自己也在那一片密密的浓绿中,寻找四片心形,给予幸福。

但当我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仿佛释然了。儿时一直执着的寻找也豁然开朗。那一片叶子便是开启幸福的大门,但终有一天我们会寻觅到付出的快乐,希望的黎时,财富的珍贵。而幸运草的第四片叶瓣则是我们苦苦寻觅的爱。心中充满爱了,在这偌大的世界中,那一株幸福的媒介在千千万万棵平凡的三叶草中终究是不存在的,它只在我们的心中。找到那一叶绿,纵然找到的机遇只有万分之一,但也因为这渺茫的机遇,四叶草才被称为幸运草。让更多人感到幸福,明白自己是幸运的,所以这小小的植物才会被寄予美好的感情。但当我们真正明了,寻觅到幸福,那时的自己总会释然,找到答案,因为幸运草并不在草里,我们心中已长出四片宛然的草儿时,幸运也会伴随着你一生。

或许如书上所说:“相契的草一旦宛然,相契的人不也宛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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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那年麦收散文

全文共 3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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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骄阳,透过撑开绿伞的老槐树向大地筛下片片碎银;夏日的暖风,也在热切地吻着老槐树的脸,摩挲着老槐树的身,老槐树经不住这样的诱惑、这样的温存,一激灵,铺洒的碎银便晃荡摇曳起来。站在家乡这千年的老槐下,望着这扑朔迷离的光影,思绪像断线的风筝,飘向了一去不复返的少时田园,落在了那年麦收时节……

吃了五月粽,那些青绿色的酸杏就比赛着,从绿叶下露出艳红、淡黄的脸庞来,菜园里的菜瓜也赶趟儿的,穿着绿黄条的外衣,带着它的香甜味儿,吵着庄稼人的甜梦。

吵着庄稼人甜梦的,还有生产队那一大片脱去绿衣换上淡黄衣裙的麦田。

距夏至还有半个月,老槐树上的喇叭里就传来生产队长的吆喝声:“各家注意啦,麦子还有几天就要成熟了,快抢快收的时节就要到了,赶紧把收麦的家什准备好,该缝补的缝补,该磨刀的磨刀,家里没人磨刀的,中午在大槐树下由老金头负责打磨……千万不要把到口的白面馍馍让老天给糟蹋了……”

以种田为生的庄稼人那里会忘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个道理。这不,趁晌好的中午,老金头爷爷这一磨刀好手早早地吃完了午饭,放好一长条的磨刀石候在了老槐树下,东家婶子西家大娘把藏了一冬的镰刀找了出来,交给了老金头爷爷,只见他弓着背弯着腰磨起了镰,淋了水的磨刀石上立刻发出了清脆的“霍霍”声;女人们则施展开了缝补的本领,找出了咧嘴的口袋,用五颜六色的布缝缀成了色彩斑斓的花儿;男人们坐在一起抽着旱烟,憧憬着今年的收成;生产队的保管将扫把、筛子、木锹、簸箕、推刮等一件件夏收物件收拾齐备、整理停当;饲养场里饲养员给吃夜草的马添足了草料,车把式为胶皮大车紧紧闸,把破损的马鞍修补好,把断了的缰绳赶快接长;电工忙着检修打麦场的线路,给脱粒机松松皮带、紧紧螺丝;担任“麦场主任”的父亲在偌大的麦场上牵着蒙着眼睛拉着碌碡的枣红马,在麦场上转着圈来回碾着,几天下来,麦场就被整修得瓷实紧致、平滑如镜。

“杏黄一时,麦黄一晌”只几天的工夫,麦浪滚滚,滚滚麦浪,把大地染成一片金黄。那耀动的金色,是曾经播种的希望,那翻滚的麦浪,是庄稼人的命脉,那厚重饱满的麦穗上,系着庄稼人殷殷的期望。

放学的孩子高声吟唱着:“六月里,麦子黄,公社社员收麦忙,小学生来拾麦,颗颗麦粒都归仓”的歌谣。夏至麦断根,学校放麦假了。

晨露很重,小鸟还未歌唱,大地不曾苏醒,老槐树上的喇叭里生产队长高声催促着:“大家赶快起床啦!出工啦!割麦啦!”

随即传来马车吱吱扭扭的咕噜声和长鞭清脆的噼啪声,大人们拿着麦收工具,揉着惺忪的睡眼,快步走向麦田。放了麦收假的孩子被大人摇醒,忒拉着鞋拿着拇指粗的麻绳走出家门,来到老槐树下集合,等着白老师带队。

天空刚刚泛白,静谧的麦田里庄稼人就展开了抢收阵势。麦秆挺着锋利的麦芒,收割的人弓着近乎折叠在一起的腰,在他们的手中随着镰刀的舞动,传来了麦子片片倒伏的沙沙声。

露水打湿了割麦人的裤脚、袖口,锋利的镰刀割破了手指、划破了脚,就挤点刺棘水(一种边缘有锯齿的植物,据说有消炎功效)接着继续割;装麦子的老汉长长的手臂挥舞着钢叉,将一捆捆麦子有序地在马车上摆放好,不小心钢叉捅到脚上,钻心的疼,随手从地上抓一把细绵土洒在翳血的伤口上,接着继续干活,这时沉浸在丰收喜悦里的庄稼人,苦、累、疼早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们小孩子在拉完的麦田里捡拾遗失的麦穗,按照白老师的安排,每人在麦田占三行麦棱,那割断的麦茬、挺直的麦芒,不时捅破了捡麦穗的小手,有种隐隐的疼,咬咬牙不敢吱声,生怕被别人说太娇气了,我们心里都知道交学费买抄本是要靠捡麦穗的钱换取的。

太阳渐渐升起,云在蓝天流动着,手在田里流动着,汗水在脑门上流动着,阳光在这些流动中穿梭着,已经劳作了近四五个小时的庄稼人饿得前心贴着后背,将近十点多才伸直弯曲了几个小时的身体,捶捶僵硬的腰,揉揉酸麻的腿,将手在裤腿上一擦,陆陆续续地走到地头,走到送早饭的担筐前拿起自己家的饭罐或饭盒,三三两两地蹲在一起稀里哗啦吃了起来。

捡麦穗的学生也歇在地头,掏出家长给带的打尖吃的饼子、窝头,就着凉水啃起来。休息十几分钟后,需将一小把一小把麦穗汇集成一大捆,白老师用麻绳捆好勒紧,湿漉漉的麦穗放在弱小身体的后背,背着像小山一样沉的麦穗,拖着疲惫的双腿,在白老师的带领下向打麦场走去。

割麦的大人们在田头吃完早饭,还要抓紧时间再大干二个时辰。五黄六月,太阳像火球一样,肆虐地吐着鲜红的火焰,烘热的大地仿佛一点就着,庄稼人照例低头弯腰双腿下蹲,头上顶个草帽,一刀刀地割着麦子。壮实汉子的衣衫被汗水浸透了,死死地贴在身上很不利索,干脆就脱掉了,露出捂了一冬一春的光脊梁。不一会儿,脊梁开始泛红,泛红的皮肤被流淌的汗水浸泡,用手一摸起皮了,那含着盐渍的汗水流淌在皮肤的破裂处,如无数的小虫在爬,又疼又痒;爱美的婆娘尽管用围巾严严地包裹着,只露出两只眼睛,可依然阻挡不住紫外线的入侵,脸还是被晒成了朱红色,皮肤白的女人更是不经晒,只一会儿就有了晒斑。干渴的喉咙,如淋了雨水点不着的柴,丝丝冒着青烟,难受呀!

一连几日,阳光暴晒,庄稼人暗自思忖,再这样连续个十来天,就可换来个赢实的麦收。对于庄稼人来说,太阳的炙烤,夜以继日的劳作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像猴子一样的脸。他们知道用双手收割的速度,远跑不过老天那喜怒无常的脸。

怕啥来啥,先前还毒辣辣的太阳转眼就下起了雷阵雨,再刮一股风,饱满的麦子就遭受了极大的摧残,金黄的麦子倒伏于地面,看着谁不心疼呀!

竟然,地面上的雨水冒着水泡,“冒水泡,连阴兆”,有经验的老农心里不禁一咯噔,老天爷莫不是要下连阴雨?果真,一连几天,太阳躲在厚实的云层里,天空就像被捅破的水缸,哗啦哗啦流个不停。眼看,沉甸甸的麦穗杵在地里割不回来,真是不开眼的老天爷呀!

庄稼人坐不住了,三三两两地披着破旧麻袋或顶个草帽,到麦田里打量。看着金黄的麦穗被雨水糟蹋了,看着到口的粮食被雨水蹂躏着,捶胸顿足,唏嘘不止。

看着老天不开眼,大槐树喇叭里生产队长就放开了嘶哑的嗓门:“社员们都注意啦,有的麦子已发霉了,但芽芽麦也是麦,不能让烂在地里,大家伙准备冒雨收麦!”

于是,庄稼人顶着淅淅沥沥的雨脚踩在泥水里收割被雨摧残的麦子。身上脸上沾满了汗水、雨水、泥巴,马车不能进到田里,人们只好把麦子深一脚浅一脚地扛到地头再装到车上,费时费力,但没有其它办法,只能这样,只好这样。

心灵手巧的妇女并没闲着,她们找来一截好的高粱杆,把杆的外皮一头用刀扯开,一头还长在杆上,三两下就扎好一个酷似人形的东西,左手拿纸糊的小簸箕,右手拿几根笤帚枝,称其为“扫霁媳妇”。扎好的“扫霁媳妇”挂在各家的屋檐下,在风里摇来摆去的,成为雨天一道别样的风景。

我们小孩子也被阴雨天憋在家里,家里的大人就让我们跑到院里找一块没有被雨淋湿的砖立在院里,说是叫“旱砖”,意思就是期盼老天快快放晴,由阴天转成旱天。不管怎样,“旱砖”也好,“扫霁媳妇”也罢,都带着庄稼人急切的虔诚的期盼,希望它们让老天快快地雨过天晴、云散日出。

庄稼人使出了浑身解数,老天终于在连下一周后放晴了,就马不停蹄地收割脱籽。

打麦场上脱粒机隆隆,没淋雨的麦子与淋雨的麦子分开脱打。尽管尘土飞扬,入口处快捷的手大把地把麦秆送到传送带上,忽然脱粒机卡住了,随即听到有人叫:“快合电闸,手被绞进去啦!”原来是站在脱粒机前面的白老师伸出双手使劲往外拽卡住的麦捆,可不通人性的机器死死咬住了老师的左手,当我挤进人群看到老师脸色煞白、纤长的手指被嚼得血肉模糊时,吓得我汪汪大哭……

晌午炙热的太阳,热情地亲吻着光滑的麦粒,均匀躺在麦场的麦粒享受着阳光的暴晒,这样热烈的阳光,只需几天麦粒就会清爽爽地睡在庄稼人的瓮里了。

不管怎样,那年繁忙的麦收结束了。家家户户满屋盈满了麦香,蒸出的馒头喷香,做出的拉面劲道。男人们四脚朝天躺在炕上,放松被麦收摧残的疲惫的身体,女人们也开始展示自己的厨艺,做好长长细细的拉面。男人们一咕噜爬起来,惬意地享受着新麦做的饭食,几口下肚,美美的一个饱嗝,算是对自己麦收辛劳付出的回馈。

开学后,见白老师失去手指的左手一直戴着雪白的手套。不久,老师被大队推荐上了师范。

村头那棵大槐树见证了那年的麦收情景,庄稼人忙碌着、哀怨着、喜悦着……

炎炎的烈日,发霉的麦芽,殷红的手指,雪白的手套,定格在了我记忆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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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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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冬天》便被文中的情感感动着。那仿佛是春天哪。

提起冬天,人们自然会想到的是那无边的寒冷,然而朱先生不愧是写情的高手,他笔下的冬天,没有漫漫的白雪、飕飕的冷风,而是可以一家围在热腾腾的炉子边享受着白水豆腐的天伦之乐,几个人在西湖上泛舟赏月,这样的冬天其实寄托了春天般的情,如温暖的春天,一种人间温情充盈其间。“说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 )

今天,当我再次朗读的时候,文中那朴素而温馨的情感气息扑面而来,也洋溢在我心间,相信每一位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会被感染。“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这篇文章所写的都是生活中非常平淡的小事,是一种非常平凡而朴素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在严冬的衬托下,特别温暖、温馨!很多文人都写不出这种感人的意境。“外边虽老是冬天,家里却老是春天”。这句话是全文最打动我的地方:即使自己的妻子已死了四年,但他的希望并未消失。

“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我想这就是他最真切的感受吧。朴素洁净的文字,暖人心灵的细节,略带写忧伤的情怀——这篇短短的散文凭借着这些细节让读者感动让心间充盈真情的暖流。朱先生的散文很美,真的很美,我很喜欢轻声细读他的文字,细细品位着字里行间的韵味,细细地品味那些辛酸往事。一切的底蕴只是淡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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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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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你在我就不会孤单,只要有你在我就不会害怕,我的世界有你就充满了阳光。

——题记

当我陷入无边的困境时,是你帮我找回阳光让我不再感到自己孤独无助;当我徘徊不能决定时,是你帮我找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不再让我自己感到迷茫;当我遇到困难绝望时,是你让我又一次的敢于面对生活不再一人流泪。是你——我的母亲。

跨过了十几个春夏秋冬,也只有你能一直在我身边不离开我为我指点迷经。妈妈,只要有你在,我的世界就会春暖花开。

还是听爸爸说,我在小时候,天降不幸,本来身体就弱的我又得了重病,可,一个可能连大男人都可能坚持不住的任务,是你,不管刮风下雨,都会抱着一个病秧子去医院打针。我想不到,如果没你在我会怎么样,也许早已陪伴不了你。

正因有你在,我才能有今天的好的学习成绩和好的做人品质,殊不知你每天晚上晚上一题一题的检查我的作业,将我的错题一一改正,认真的签好家长意见第二天我再看。又不知你又一遍又一边的叫我做人的道理,你若不教导我这些写道理,说不定我早已成为一个没家教的混子。

有你在我就不会哭泣,有你在,我就不会放弃,有你在,我就会奋发振起。只要有你在,我的人生就会一路畅通,没有阻碍。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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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等待,下一季绽放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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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地,就像一缕春风,在不经意间,你走进我的心房。从此,隔着万水千山,我的世界,满满的,是玫瑰四溢的芬芳。春夏秋冬,光阴温婉绵长。

轻捻岁月,植入一颗思念的种子于心,温馨而又浪漫。闭目聆听,放飞一季春天的心情。在你,在我,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随着春风荡漾。

像一个个跳跃的音符,时间温润地合奏出一曲悠扬的旋律。因为有你,漫长的四季,无论风雨,无论阳光,处处都是快乐而美好的记忆。

春去春又回。也许,是太过匆忙。时光的变迁,季节的交替,似乎有着些许的遗忘。东风早已抚过,枝头上,无数花苞摇曳绽放。为何却嗅不到,我心中的那缕淡淡的清香。

阳光,依旧灿烂明媚。柳条,依旧葱绿茂盛。你,还在那里,不远不近。为什么,我深深地呼吸,却触摸不到,你那熟悉的气息;伸出双手,却感受不到,你那暖暖的温柔;侧耳倾听,却无法听到,你那怦怦心跳的声响。

难道,是春来的太早,冬的寒气,还未完全消退。难道,是风的凌乱,吹散了芬芳的浓情。难道,是蝶的曼舞,分享了甜甜的蜜意。难道,是雨的缠绵,尘封了温馨的花香。

飘扬的柳絮,飞舞的杨花,正沿着春末的节奏,和清风一起曼舞。满目翠色入谁家,春的绿意,正在渐渐地滋长蔓延。窗外,太阳带着几分暧昧的慵懒,看着春的温暖和夏的炙热,慢慢地绵延为一体。

心海,悄悄地划过一丝丝寥落。抬头仰望,眼前一片迷茫,像风像云又像雾。置身其中,已分不清,咫尺还是天涯。只能,不言不语,蓓蕾般默默地等待,夕阳般遥遥地注目, 任凭时光悄悄地流淌。

就这样,静静地。揽一弯明月,让思绪不再飞扬。携一抹阳光,让生活不再彷徨。微闭双眼,体味心境的徜徉。静观,如烟的过往如墨轻染。内心,不再惆怅。

就这样,淡淡地。写一段文字,让寂寞化作诗行。握一缕春风,独守这宁静的时光。回眸,流逝的岁月漫过心头。从此,无念无想。等待,下一季轮回,在青春中悄然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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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十字的路口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

全文共 1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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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人流攒动,像极了一条条白丝带,在夏日白花花阳光的照耀下,打着结,又迅即四散了开来。

我站在二十层高楼上,深深眺望。路口,呈十字架状,而这个十字架,布满了人,拥挤着,喧嚣着,想要迈出这个藩篱。但是,我又发现了十字架的美。四个方位的延伸,让人们找到了他们的归宿,各安其所,不再流浪。

我幻想着,上帝把这个十字架放在手心,静静地看人们涌向四面八方,看人们是如何沾染俗世,并为之奋斗一生。看人们是如何在红尘中,喜忧哀乐,悲欢离合,最终尘埃落定。

徘徊在十字路口,我们或笃定,或踌躇不前,或深思熟虑,演绎了一个个百态人生。即便驾着成熟的思想狂奔,我们亦是有可能绊倒在十字路口,不得不仰望另一个路口,去寻求人生的另一次突破。

我们这一生,究竟要趟过多少个十字路口,才能继续走入下一个驿站,才能续写我们今生的传奇。

回忆就如凋零一地的尘埃一样,一望无际。曾经,我们的思想徘徊在十字路口,而面临的每一个路口,都有可能改变今生的轨迹。此时,我们彷徨、犹豫。将来,就如看不透的雾霭,恍然若失。左手的喜欢,右手的悲伤,左手的人生,右手的命运,统统都在那一刻改变。

从此,我们的人生改写了。十字路口,或人生,或命运,又有谁能看得清。我们的眼里,充满了未知和困惑,可是,我们还是要用单薄的舟楫于命运之海里,划下或重或轻的一瞥,只为了,不让汹涌暗流搁浅了这叶扁舟,裹足不前。只为了,人生起航,风雨无阻!

而爱情的十字路口,又有多少人,在转身的那一刻,掩面而泣。看着你离去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另一端的路口,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作各奔东西。曾经我以为,日子就可以那样波澜不惊的日复一日的进行着,可是,一个路口,却终让我失去了你。原来,一个路口,只有一个转身的距离,那么远,而又那么近。

一个人的路,一个人的梦,注定了位于十字路口的挣扎是辛苦的。梦想拐错了弯,或陷入万劫不复,或重新开启了另一扇门。但是,十字路口,又何尝不是对我们过去的考验?我们的智慧,我们的阅历,我们的意志,都成为打开理想路口的钥匙,都是梦想的试金石。那么,只要我们勇于面对,坚定自我,用生平刻苦学到的经验和学识,又何尝敲不开智慧路口的大门?

年少时,从家乡蜿蜒的小路一直往前走,踏过片片泥泞,踩过堆堆碎石,终于在路的尽头,看见一片片野菊,自风中轻轻摇曳,洒下阵阵清香。兴奋之余,我心里突然有一个愿望,那就是,长大后,我要永远的走下去,一直走到天地的尽头,去寻找我心中的世外桃源!

那时,我的心里充满了激情,感动和浪漫,怀揣一个少年美好的愿望,我经历了多年的行走,方才知晓,前方的路,或正道坦途,或荆棘密布,或崎岖窄巷,都是一个个艰难的考验。而我亦在岁月的延伸中,奔波在动荡与流离中,一个又一个的路口,一站又一站的旅途……

于经年后回首展望,我心里竟然如水般宁静。曾经伫足的路口,曾经流离在路上的心情,都如烟一般,消逝于天际间。想来,或许是我自多个路口,安然无恙地一路走来,终于可以不再彷徨,不再留恋,不再畏缩。而这些使我无论在任何偏远幽僻之处,都能心无所求,安然自若。

如水的人生呀,我们每天的睡去,是一个旅程的终点,而每天的醒来,亦是旅程的开始。当我们终于以成熟的思想向着下一个路口迈出坚定的步伐时,我想,即便人间还有难遣的情,未尽的义,亦是知足而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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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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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公园附近的甜爱路,是一条静谧的小街、甜美的小街。小街两边的墙上多是画,多是诗。那些诗歌都是爱情诗,有普希金的,有拜伦的,也有我国古代白居易的……爱的小街自然有很多言说爱情的,细细品味,字字句句像涓涓山泉滋润着人的心田。

近日,我拐进了这条小街,正好看到一位女孩举着照相机对着墙上拍照。墙上是什么画、什么诗歌引起了她的兴趣,值得她拍下来?她对着墙就那么近,近在咫尺。

走近一看,怔住了。墙上什么东西都没有。

女孩苗条,亭亭玉立,举着相机那么专注,那么用心,倒像一幅画,一首诗。

她的相机一会儿进一会儿退,墙上空空如也,难道……

猛然间,我看到了,她在拍树影,她在拍树影的特写。

漂亮,格外地漂亮!

这也是画,这也是诗歌啊。

旁边是一棵高大挺拔的水杉。水杉的主干上,和人一样高的地方有几根嫩枝几片嫩叶,细细小小的。夕阳映照过来,把嫩枝嫩叶投射到白墙上,那影子也是细细小小的。

好镜头,好特写。那树影就是一幅好画,一首好诗。

我不禁惊叹于女孩的发现了。

水杉的细枝细叶,虽没有风,但也在摇,仿佛在和那女孩嬉戏。女孩则屏着呼吸,抓住它顽皮的瞬间,“咔”一声,将它定格了。

有谁会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有谁会注意到那堵空无一物的白墙,有谁能在纷乱无序的环境中抓住这一点——然而她抓住了。

罗丹曾经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在司空见惯的生活中能发现美,她就是大师。

回望,夕阳红红的,细叶翠翠的。女孩收拾起照相机走了,走得窈窕,走得轻盈。忽然,我想写一首诗,写一首曲子,来赞美这女孩,赞美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但又何必矫揉造作呢?那墙上的树影就是赞美女孩最好的诗,最好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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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半个青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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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暖阳,像是初夏的气候,一杯热腾腾的奶茶,像是一块刚切开的西瓜。只是女孩们依旧爱美,只是轻柔的碎花裙换成了厚的短裙。

我还是老样子,头发好像一点儿也没长,一直是个尴尬的长度。穿衣的风格也不曾变化,喜欢的东西不是破的就是旧的。当然,仍是喜欢大红色的唇膏。这与冬天似乎没什么关系,春来秋去,我仍是老样子,不偏袒谁,更不会偏心。

但难过的是,窗前的叶子落光了,我才感到冬天的严峻。这是一个迟到的觉悟,就像是一个人久了,日子过得就像是一条狗,冷暖自知,虽有不甘,却也无奈。最要命的是自己就是一条狗,一条流浪狗。

春来秋去,寒来暑往,从不会想到孤独,甚至还有些自得其乐,有时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在享受哪门子乐趣。偏偏入了冬,身子感到冷,手脚感到麻木,眼角的皱纹又多了一条,这才想起,在美好的时光里似乎错过了什么。

我是不是该给自己打一巴掌?

可有些时候,嘴挺硬的。

似乎一巴掌不足以疼。

一个人的时候,我像是自由的风,赚了钱一半留给未来,一半留给现在,生活没有羁绊,要么酸,要么甜,没有太多思考。可当两个人的时候,我就莫名地有些变化了,开始害怕老去,甚至是死去。若问我为什么,我只能说,我贪恋那一份久违的好。

后来,这一巴掌确实是疼得厉害。

我该珍惜,更应该死死地抓在手里,即便它是流沙,也得要装在瓶子里挂在胸前。我贪恋这样的好,像是吃了毒药。多洗一双碗筷比一个人吃饭来得幸福,多一张电影票比省一张票钱来得甜蜜,多一个怀抱比一个人哆嗦来得暖和,多一个人吵架比一个人寡言来得热闹。

有些人由原来两个人变回一个人,并且享受一个人,这里面的故事一定是发生了不可扭转的事故。但这毕竟还是少数的,我不能以偏概全,仍是相信,在这个世上一定有那么一个人在某一个城市的角落里,等待我的到来。

所以我来了,所以没有让他白等,所以我为自己曾经的一个人感到矫情。

像是青柠,整个的时候,很酸,酸得像是看透了人世间的爱情;切了半个后,才懂得,酸汁里头藏了人世间最好的爱情。

只是它需要有人懂,有人理解,否则故事就成了事故。

突然有一天,表妹问我,如果张先生和你分手了,你要怎么办?

去旅行,毕竟我和他是在旅行的时候遇见的。

去哪里?

去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

然后呢?

继续旅行。

和张先生之间就这样结束了?

如果装流沙的瓶子突然碎掉了,即便我全部拾了起来,但里头难免会掺了尘,始终回不去原来的样子。如果本该美好的故事因此变成了事故,这原本的一切都将会是个遗憾。这又何苦呢?

表妹说我铁石心肠,不懂珍惜。

我真的很想给自己一巴掌,可是不懂青柠的酸的人,又怎会明白青柠还有甜的时候。所以,倘若真有这么一天,我自然不会后悔。可幸运的是,人世间哪里会有那么多的如果任自己胡思乱想。活在当下,才是我和张先生真正要过的日子。

所以,秋天过了,冬天来了,春天似是不远了,夏天还在等待。可这一切与我又有何关系呢?奶茶和西瓜,各有所爱,碎花裙和短裙,依旧爱美。而我,依旧老样子,只是日子里多了一个人,懂了一些生活,还有点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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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天涯同路人的散文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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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双新鞋,却与旧鞋同款。

走过数遍的老街偶遇旧时的古人,我一直都不敢相信我还会遇到他,那个在曾经对我来说是整个青春期给予我所有努力的动力,努力想要与之比肩却又不能及,连内心的感情都不敢与之表明的人。但是再多的青春小心思最后却在那微微一笑中淡而散去。

我是个念旧的人,我一直都知道的。

掉了的手机,换新的我总是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觉得还是之前的好用,哪怕性能更好。

掉了的链子,宁愿不要戴也会怀念失去的哪一根,然后习惯性的摸摸。

也曾有一串很喜欢的手链掉了,然后到处收集那些形状形似的水晶努力的想要还原成一模一样的样子,最后因为依然不是很像而自责了很久。

我不知道自己想表达的是什么,只是知道自己好像想起了很多事,很多曾年少时花过的心思,很多年少时不曾后悔的努力,很多年少时的痴迷,很多年少时预测到的道路和痛苦,即便绕过了这样的痛苦,却经历了那样的痛苦。

妈妈说,他的一笑是因为他知道你们是天涯同路人,因为他能体会你所走过的路,你所经历过得苦,你的已经即将过去,然而他却还在途中。曾一度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不曾想过母亲却能洞察世事,多年后的今天婉转隐晦的总结出来。却不知只是一个天涯同路人却让我心酸不已,无可奈何。

其实故事很简单,这只是重头到尾的独角戏,开始是我独自开始的,各种好的坏的结局都已在内心做过各种预测和YY,但是我却在可以有机会真正开始之前选择转身离开,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的想法和对我有没有那么一丢丢的好感但是我唯一知道的是这么些年我在或多或少的留意他的动态,他应该也有在他的亲人口中或多或少听到一些我在这些年折腾出来的“大事件”吧。

其实妈妈所说的我们是天涯同路人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都曾一样的叛逆,一样的为了感情忤逆了自己的亲人,一样的为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亲情,然而我们倾其所有追求的爱情在理智的人眼里看来不过是一出出闹剧而已,最后慢慢在各自的心中也都明白自己所追求的终究没能让自己幸福,但却已成定局无法回头。然而我们确是不同的,之前我说到我已快要走出头了,因为我看清了我想要的是什么,曾放弃的亲情我如今已挽回,事业,工作已步入正轨。而他还没意识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依然在跟亲人对博做出伤害,事业,工作也似乎还没找到重心给自己做好定位。

我在我事业的转折点放弃了事业,曾陪伴先生经历过很多遍的重头开始一无所有,先生现在依然没有成功,只能算是慢慢好转。我用了4年时间把所有的精力放在自己感情上,孩子身上和先生身上。后来伤得很重才慢慢学会把精力放在自己身上才慢慢做回了理智的自己,和先生不温不火各自为了家庭和孩子各自在努力着。目标明确,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为了自己的努力而努力,我觉得这样很好很不错。

他在最风华正茂的时候,放弃了事情和前途,觉得那不是他想要的,叛逆得不像话,最后在一个风花雪夜之地找了个姑娘,为之与家人决裂。他曾也为前途和事业努力过很多次,但是却一遍遍的失败,他选择了的姑娘却陪着他经历失败,陪着他一无所有,为他生儿育女,却依然不被家人所接受,连带着孩子。我不知道他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但是我却希望他能一直善待那个始终跟他他的姑娘,无论何时。也希望他变得更有担当更有气概,不委屈了身边任何人。

当写完这篇文章的时候已没有刚开始写的时候那么的思绪万千了,似乎所有想要的不过是不甘心那段曾被我放在心尖的暗恋不会无迹可寻,然后在将来的某一天连自己都将自己的整个青春的情感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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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时光风靡了谁的旧背影散文

全文共 4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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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接近高考的最后一个多月,似乎每天每时每分每秒都紧张得过的飞快怕被谁抓住尾巴一样。黑板上方腥红的高考倒计时被刻画的尤为明晰。雪白的试卷从头顶滑落的速度比雨后春笋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这样一个危机四伏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的时候,姚小雨在放学的路上看到杨乐乐和一个男人在马路边拉扯着。杨乐乐平时的不可一世被现在的情景摧毁的不复存在。看得出来,杨乐乐很痛苦。

姚小雨匆忙快走了过去,几个同学好奇的在后面跟着。

两人的话题似乎是关于一个女人。是的。杨乐乐拽皱了那个男人身上几百块都买不来的西装骂他是个负心汉。那男人显然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她如果在不松手他就要报警了。说着就要拿手机。杨乐乐已经哭出来了。

姚小雨快步跑上前去抢下那男人的手机,同时正对他惊愕并愤怒的脸。

“你打一个电话试试。”姚小雨拿着他的手机,耀武扬威般的语气。他看着姚小雨身后的几个同学,自知现在如果有什么事他不会占到便宜。语气软了下来:“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就想问问你,凭什么欺负我女朋友。”姚小雨瞄了一眼杨乐乐,她一脸错愕。男人也是不可置信的眼神。后面同学有点起哄,却又不敢有太大声响。

“我……”男人看我一个17、8岁的孩子竟然如此跟他说话,顿时语塞。

一巴掌甩到他脸上,血红的印子立刻浮现,姚小雨立刻拉过还在呆立的杨乐乐向回家的反方向跑去。留下哄闹的同学和愤怒不知所措的男人。

1

草坪上的风来的特别惬意,一旁的杨乐乐已经没了刚才的委屈,看着她,不知该笑该哭。

“那个男人是我男朋友,他找别的女人了,我不甘心,找了他好久才找到他,所以发生了那一幕。”杨乐乐的语气里,没那么多悲伤了。

“不用说我也知道,杨乐乐。从我知道你开始,这种事我都看习惯了,你怎么就那么没出息呢。不过是个男人,干吗那么过不去。”

“我们都说好今年年底结婚的。没想到他却这样……应该是又想到当初和那个男人的种种。”杨乐乐眼里又有了光亮。顿了顿又说:“小雨,你不懂得。”

姚小雨立马来劲了,“我怎么不懂了!他再想跟你结婚不也是没结嘛,现在不还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过去了,就让他永远是过去式!曾经再怎么恩爱也是曾经了,也许明天你就会见到他和另一个女人手牵手进教堂念着致辞呢。”

失恋中的她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所谓安慰吓了一下。愣了愣。看着姚小雨,翕动的嘴唇好不容易挤出几个字:“小雨,你长大了啊。我竟然都没关注过你。”

“那是自然,这么多年来你自然不会注意我,我只是家中不怎么出彩的丑小鸭,你才是大家的白天鹅,是么。姐姐?”

她不再说话,把头埋的深深的。沉默了良久。

姚小雨就在她旁边静静的坐着,欣赏她。这么多年来,杨乐乐在姚小雨心中都像个特别完美的女神,什么都优秀长得也漂亮,家里人也都特别喜欢她,哪像自己。一直以来成绩平平什么都不出众。就是一个丑小鸭。但其实如若不是杨乐乐一家当初收养自己,说不定自己连做丑小鸭的机会都没有。

2

15岁之前的姚小雨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院长告诉她说她的父亲把她抱到这里的时候破缕褴衫,几乎要倒在孤儿院门口,把她放在那里后却如释重负一般决然离开。她的命运从那时被写成和一群也是从小失去父母亲人的孩子一起成长并看着同伴一个个的被好心人领走离开这个孤独的地方满脸不舍尽管心里痛恨到极点。13岁时的姚小雨曾有一次被领养的机会,却被她让给自己的好朋友王落落了。直到15岁,她遇到杨乐乐的家长。那时杨乐乐好像也是失恋了,不知怎的硬是要领养一个小孩子,到了孤儿院后看到姚小雨倔强的眼神,便下定决心要把她带回家。姚小雨一开始是拒绝的,她好像不怎么喜欢杨乐乐。都已经20好几的大人了,却还是疯疯癫癫的不正经。姚小雨看过报纸,杨乐乐这样的人。典型的80后,颓废的典型。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杨乐乐和姚小雨单独呆一晚上,姚小雨第二天就去和杨乐乐一家人办了户口手续。

好久以前的事了。怎么又想起来了呢。哎。

扭头看到回神的杨乐乐,眼睛里没有泪水没有悲情,一脸波澜不惊。正常的杨乐乐。也不用那么快吧。

“你,没事了?”姚小雨明显被她这种过于速度的恢复方式吓到了。

“嗯。小雨,回家吧。”杨乐乐拍拍身上的土,干净利落。起身就往回走,黄昏下,日光把她的背影晃得特别沧桑。突然间的感觉。错觉吧。

走到村口杨乐乐突然抱住姚小雨,嘴唇噏动着。终是没说出任何。姚小雨拍拍她的后背,走吧。爸妈该着急了。

3

杨乐乐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多彩着,当然,雷打不动的是她在失恋后在家死皮赖脸的呆的一个星期。也不是失恋打击有多严重,而是这次她的男朋友是她的上司,她得重新找一份工作。

高三生活恨不得把24小时当成25个来用。姚小雨对于同学们一个个疯子似的复习方式嗤之以鼻。是的,早在高二的时候姚小雨就已经顺利考上一所艺术学校,所以她不会像那些前途没着落的高三迷茫的莘莘学子那样拼了命甚至不要命的学习。她前面的一个女生每天都带着mp3,为的是能够记住老师每节课说的话,回家的时候一直听着可以加深印象,她还有一套常人难以接受的理论,起码姚小雨不能接受。她说在睡觉的时候也听着会让这些话刻印在脑子里。这样就不会再忘了。数学课代表也发明了一种记忆方式。记忆宫殿。这种恐怖的记忆方式姚小雨在网上看过,是用一些特别怪异恐怖的图案来刺激大脑从而加深这项事物在你脑子里的印象。

杨乐乐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在一家报社当首席记者,这真不是随便一个人一到一个单位就能直接做到的。似乎她寻找了另一种为人处事的方法很快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杨乐乐依旧是杨乐乐。

高考前一个星期放假回家自己复习。姚小雨便和杨乐乐整天厮混在一起,杨乐乐公司聚会,姚小雨以家属的身份出现。杨乐乐指着一个英气的男人靠近姚小雨,“你的下一个目标?”姚小雨心神领会。但杨乐乐的回应却让姚小雨着实愣了。杨乐乐羞涩的,点了点头。

姚小雨又仔细的看了看那个男人,问旁边的长得像阿姨的姐姐,“他叫什么哦,姐姐?”

“姚宇。”女人笑得花枝招展,她不晓得自己这个行为多么遭人嫌。

“哦,姚宇。姚宇。”姚小雨心里默默念着。

其实很多事,她也并不是不知情。

4

临高考姚小雨心血来潮的想回学校看看这个时候的校园会是什么样子。人人都要离开这里,应该很萧条吧。

很惬意的散步。校园里果然冷冷清清,很少人像她这么闲。也许只是一些路人甲乙丙擦身而过。才发现原来学校的操场那么大。一个人晃啊晃的竟也用了半个多钟头。塑胶跑道踩下去原来是软软的,以前怎么都觉得它是那么生硬,硌的脚疼。教学楼原来也可以那么高大,也不过是五层楼而已,从楼底向上望去,还能被刺眼的阳光捉到。

就是刺眼的阳光里,多了一道影子。直直的坠落,“嘭”的一声后,平静的趴在地上。姚小雨看着眼前血泊里的女孩。双眼都没闭紧。鼻孔和眼睛都在不同程度的渗着血。抽搐了两下,不动了。只是血液还在不停的流动着。从身子里渗出,溢满至全身,流动着。长长的头发像被拨动一般,招手,招手。姚小雨愣着,只是愣着。没来得及尖叫,跑开,逃离了现场。

姚小雨躲在被窝里谁都不见,爸妈在外面一直问她怎么了,她只是缩成一团,不住的发抖。什么话也不说。后来嘴唇都白了。

杨乐乐被吓坏了。她被一看到她就扑上来抱住她不住发抖的姚小雨吓到了。跌落一般的,从床上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抱住了杨乐乐。她轻轻拍着姚小雨的肩膀问她,小雨,怎么了。姚小雨用闪烁的目光看着她,泛白的嘴唇抽搐,发不出声音。

杨乐乐被这样抱了整整一晚上,后来渐渐冷静下来的姚小雨断断续续讲述,那女孩如何坠落如何突兀的出现在她面前,以怎样的姿态。未闭紧的眼睛里藏着的是怎样的神情,那种眼神被姚小雨窥视,剽窃一般的。而后那个女孩就闭上了眼。血就顺着她的身子流啊流好像到了自己身上一样。杨乐乐知道,这个女孩肯定是受不了高考的压力才选择这条不归路的,可却被可怜的姚小雨遇到,杨乐乐很难过,真的很难过,所以她那晚忘记了安慰惊魂未定的姚小雨,更加紧紧地抱着姚小雨,一晚上没松手。

第二天这件事出现在各大报刊上,杨乐乐作为首席记者自然了解了更多,关于那个女孩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她不好说出太多,于是一篇名为某校高三一名女生因为受不了高考压力临近高考时竟然选择轻生的报道应运而生。她知道,那天不只是那一个女孩的尸体。

5

姚小雨坚持去参加了高考,她说关于那个女孩她已经放下,不过是被吓到了而已,现在没事了。杨乐乐依旧心疼的表情,请了几天假,为姚小雨端茶送水鞍前马后的。姚小雨用不着这些。也没拒绝。

高考后的日子轻松了许多,应该开始在家过闲散的生活。姚小雨却不和同学们聚会。也不通知考得好不好。只是整天闷在屋子里不知道做些什么。杨乐乐告诉家人说她和姚宇一个月后要结婚了。姚小雨怔了怔,又回房了。

一个月时间须臾即逝。高考成绩下来了,一家人却被杨乐乐即将来临的婚礼搞得一团糟。请嘉宾印喜帖挑礼服等等等等。杨乐乐的嘴咧开了花,姚小雨却经常沉默着。

那天姚小雨把杨乐乐拉到草坪,问她。“他对你好么?”

杨乐乐乐不思蜀,“嗯嗯嗯,很好呢小雨。”

“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去西安。”

“为什么,不是早就定好的在这里陪着爸妈么。小雨,怎么可以这样?”

“婚礼要进行的很顺利哦,也许我不会参加了,本来还想当你的伴娘呢。不过,我会祝福你们的。杨乐乐,你怎么这次就能钓到这个金龟婿呢。”姚小雨转变话题,她知道杨乐乐很好哄得。

“因为你姐姐我有魅力呗。哈哈。”如此得意忘形的笑。杨乐乐,你还真是个乐天派哎。轻佻气氛稍露却转瞬即逝,杨乐乐追问她:“还是因为他么?”

“嗯。我打听到了,他现在西安,我现在去,也许可以找到他。”

“那么多年了,怎么还是放不下他呢。他当初可是抛弃了你,是我们给了你新的温暖生活。”

“也许你应该记起你3年前给我的承诺。你说过我当你三年妹妹,三年后让我去找爸爸。”

“我以为会留住你,原来,你的心,只为和你有着一样血的人。那你知不知道我当初为什么非要收留你!”

“也许你不说会更好点,我可以继续保留你在我心中完美姐姐的形象。”

“原来你都知道啊。”

是啊,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的事,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呢,姚小雨在心里自嘲。若不是你们,我也不会有这般田地。若不是你们逼得我父亲走投无路他怎么会把自己最亲爱的女儿丢在孤儿院。而你,又何苦多此一举收留我呢,到底还是要去找父亲的。

姚小雨起身离开,杨乐乐拉住她,“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声音里没有感情,挣开杨乐乐的手,姚小雨的背影渐行渐远。那是第一次亦是最后一次杨乐乐见到她的背影,在落日的余辉下,显得那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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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潇湘月夜锦缎细语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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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雪飘飘清风惹扰梦境,每个青涩微甜小字若佛灯一盏,端坐在尘世烟火里,收集你温暖的踪迹,你来或不来,都在这里等你,心事浩瀚,只为与你一个凝眸,一个遇见,忠实的恭候,风儿与光阴纵横成锦绣,在流年豪华的脉络上,等你翩翩起舞。

---题记

总是在这样柔美的月夜,思念漫步,若清清春风,即使隔山隔水,也能与你共绣一阙华章,在深情款款的笔端雪藏真情,你说,方砚里研磨的是无处躲藏的一眼千年,前世今生,我答,其实琴瑟和鸣时,一切已经尘埃落定,莫道伯牙子期千古绝唱,君未见,此刻,惊鸿震痛遍地落英,你说,最温暖的情是你懂得,我答,回眸间,你在,尽管可以什么都不说,时光就可以被仁慈安放的妥帖.

由衷喜欢静谧的夜,沙沙流淌的月光,媲美落雪的苍茫,灵魂可以卸下铠甲,随之飘逸,一枝青柳,也怕扰了夜的柔美,她定是一个神秘的天使,玉壶冰心,曾有人说,看到天使,才发现我也有翅膀,她在仙境,你已不在凡尘,相信,每人心中,都有这样一个天使,玉指香肩,黛眉红颜,待与你邂逅,砰然心动,细语呢喃,若翘首盼你已是千年,流星在滑落,虽是瞬间,却足够耀眼,她手执诗笺,伏红烛青案,唤醒了你的潜能,你 心有明媚,倩影飘香,若时光许下薄凉,轻斟慢饮,亦会禅酌芬芳,寒来暑往,任雪卧荒茫,了知莺飞草长,枯枝倦皱沧桑,等梨花簌簌,十里飞扬,任光阴少许薄凉,兀自寂静妖娆,抚琴吟唱,惊落飞花,一世度了潇湘。曼妙如泉涌,美若君心似我心,图洒十里长河画卷……

行走于阡陌,不尽是紫燕呢喃,软玉馨香,偶时也会满目萧瑟,水瘦山寒,若将悲悯善良,明媚暖阳种于心上,坦然会驱散丝丝薄凉,做花一样的女子,用柔媚和婉约熨平光阴的皱褶,再墨上画魂诗香,纵使一粥一饭的简单,漫山遍野也会林立着莞尔的希望,时光不负我,我又何必绝红尘,总有一程山水等你描绘,云做香帕,我要看香帕后面的那张如花笑冕

在这寂静的夜,定有一场茫茫春雪和八百里梨花的盛大遇见,雪和梨花是我在尘世遇到的惊艳,那种喜欢,是腌在风花雪月里,犹如候方域与李香君狂蜂爱香花,犹如胡兰成与张爱玲的初见,昼夜倾心长谈,我要与梨花含情守望,我要与落雪断肠相见,诉一曲今生痴恋,落雪飘飘的怡然,宛若她就是八百里漫山遍野,簌簌梨花,煙埋了滚滚红尘升腾的喧嚣和幽怨,那场景是否也唤起你的满怀惆怅,不禁萧然.

若有不随心愿,且持一盏香茗在手,端坐,看花开花谢,巫山云雨,抵不过你眉间一抹寂静嫣然 轻轻把岁月的流苏梳妆挽起,即使清寒,也要把她韵成一曲梵音,缱绻在心底,听落雪飘飘,溪水潺潺,暮雨潇潇。

即使把今生的字翻遍,扉页上镌刻的还是与光阴墨舞缠绵,把一些不安温婉妥帖,总是迎着光行走的女子,嘴角荡漾着永远是笑意,一袭紫衣,背影从容,从不说放弃,叮嘱风,要轻浅,不要吹乱蓝天,不要吹乱相爱人的心绪,要怎样才能练就这样的心态,其实,潮起潮落的波澜,全在掌心眉端之间,时光,怎样挽起,都是一份珍惜,一份欣喜,折叠整齐,放在心间,已然变成了一段值得留恋的往事,诠释流年。

若可,只做一个这样的女子,在清风明月里闲庭细步,在烟花三月,折一只桃花做笔,为你写下风花雪月的故事,在浪费不完的时光里花开荼蘼,有时故作清幽,有时假装高傲,有时炫耀闲愁,在内心里,翻箱倒柜,怕虚度此生,只想有一个明丽,妖艳的思想,无需用力,手捧鲜花,蜂蝶自来.

生活,我要演绎似行云流水,我喜欢笑,喜欢忧伤,喜欢光阴赐我的一切,照单全收,迎着光,哼一首歌,迎着风,妖舞。

文/落雪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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