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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白蔷薇散文(精品20篇)

朋友是在我们有困难时的援助之手。我们要感恩有朋友存在!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感恩朋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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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却天边月,没人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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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相忆谁人懂,此情此计怎梳理?真真是: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爱着的你想着的你,可好?可好?在心里一遍遍只有这样的问着惦记着牵挂着

最难忍相思泪,滴滴泪儿可滴穿了桃花扇底风?还有蝶儿双双幽幽的梦

只道是滴碎了心儿一颗小玲珑。在这样的月夜里,我在远方遥望着你呀,多少牵挂多少话语,凝噎在心头

你呢?可也遥望着我的一方?将情息互送,将相思互相回应?将你的一切托风传递,转月儿倾诉

一颗流星飞转,让心儿随之牵动,慢慢的捻起一瓣梨花儿,白色的花瓣与星月辉映

玉指轻拨,琵琶声声如流水淙淙,似怨似思似一支离人的歌,夜夜思君,日日念,谁知天涯几时到,寻你去天边

一颗心儿,好似就如那天上的月儿,辗转反侧在你的梦里,寻遍天涯与海角,寻遍千山与万水

也许月儿听懂了我,挂在天边,总是挂在天边将我顾盼,将我遥遥的相陪伴

难到你竟不如那一弯弦月吗?月儿也有月圆时也有团圆意?难到你就不如那一弯月弦吗?也有翩翩舞也有轻轻的歌

也会来到我窗前,也会陪伴我夜夜思念,夜夜痴想,与你,到天明,又到天黑,月儿依然会再次来陪伴我,夜复一夜,年复一年

你知道吗?多么想让你知道,又多么怕你会知道,因为爱着,因为在乎,因为不想被你牵挂,因为不想让你为我操劳,所以才如此决绝

当转身的那刻,泪水早已打湿了情花一朵,那花儿就似一轮明月,在天边,在海水里沐浴的白天鹅一样

真情,在这世间,人人都说再也难处去寻,其实,真情就掩在人间深深处,就如紫燕飞进普通百姓家,不要去追求虚无缥缈,不要将爱束之高阁

真真实实爱一场吧,认认真真爱对方,爱,需要我们执着,需要我们爱无反顾,将爱进行到底

寂寂的夜里,我心儿比星月更加明亮,你顶的天空就是我的方向,我不再有什么犹疑,我要飞向你

恨不肋下生双翅,一飞飞到天尽头,何处有花开何处有美酒?你在的地方四季如春,是我最暖的港湾,是我美丽的家园

可是你知道吗?懂得吗?真怕那句除却天边月,无人知,无人知就无人知吧,我只要你知道,你知道,我就足了,心满意也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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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散文欣赏:那一片摇曳的碧荷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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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去年一个草长莺飞风和日丽三月的一天,我和子涵相约出去踏青,因为时间关系,太远的地方不想去,因为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了等车坐车上,有一种浪费良辰美景的感觉,在火车站,子涵的藕荷色的裙子随风起舞,她说去哪啊,哥,我说去邓襄吧,我们就坐上了开往邓襄的三路公交车。

邓襄距离市区10公里的距离,现在城市日益扩张,邓襄几乎和漯河连在了一起,一路上厂矿烟囱林立,门面首尾相连,只有快到邓襄的时候,才可以看见那一望无际青碧的田野, 子涵问我,田野不是到处都是,为什么跑这里看田野,这句话问的非常没有诗意,其实有时候舍近求远,不是为了某一种相同的风景,比如田野,农村都是一种司空见惯一模一样的田野,有时候是一种心情的旅游,一种情绪的浪漫。

去邓襄,源于一篇县志关于邓襄莲湖藕歌的传说,也是口碑相传的古代郾城八景里最浪漫的一景,邓襄春秋时期属蔡地,后属楚,因邓候襄分封于此,筑寨而居,故名为邓襄寨,又名邓襄邑,这里不仅有火烧邓襄寨的传说,更有八百里邓湖莲歌的历史美景,史籍记载,很久以前,邓襄寨东北隅有一天然湖波,名曰邓湖,湖中有一高台,台上建有精美的佛寺一座,那时候湖岸垂柳成行,湖内云影氤氲波光潋滟,满湖莲荷摇曳,露润荷花重,风扶莲叶青,盛夏时节,柳丝浮水鱼鸭嘻戏,一派生机盎然,更为奇妙的是,风吹荷花,满湖的荷花叶梗互相碰撞,竟能发出叮叮当当优美的旋律,犹如金钟玉佩,悦耳动听,邓湖莲歌便由此而得名,声名远播,成为载入史册的郾城八景之一。

有时候你去看一个风景,心中应该有一个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那些口碑相传的传说,无论是神话,典故,可以让你去看的风景有了一种想象的博大恢弘浪漫典雅的美丽。

沧海桑田,其实再美丽的传说也早就面目皆非,邓襄和很多乡镇一样,一条公路穿街而过,路面崎岖不平坑坑洼洼,我们两个在十字路口下了车,三月的阳光婉约透明轻盈,阳光把子涵的笑容衬托成了一朵盛开的莲花,她问我,去哪,我也不知道,因为陌生就有点茫然,因为茫然心里才有了一种飞花流泻的浪漫,我轻挽着子涵那耦荷一样圆润的胳膊,她有点不好意思的想挣脱,我轻声的说,又没有人认识我们,于是我们就有了一种手牵手的似是而非的爱情的味道。

问了好几个人,那些人都是一脸的自豪,邓湖莲歌那是很早以前的传说,现在早就没有了,子涵刹那间有一种失望的惆怅,我对她说,莲湖可能没有了,被时间填平了,但是我们心中的莲湖永远在一个地方摇曳,走吧,我们去历史的旧地抚今追昔去,我们两个相视一笑,脚步把满地青碧的阳光搅得一片哗然。

这里应该是一个新建的商业街,全部是小二楼的样子,很少有装修过的门面,大部分在待租,往东走没有多远,就可以看见一大片突兀的麦田,我们又问了几个人,那些人只是不确定的指着不远处凸起凹进去的麦田说,好像那地方就是莲湖的旧址,正是中午时分,田野里是一种诗意张扬的恬淡,油菜花点缀在麦田之间,一条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通往很远的阳光弥漫的村子,我和子涵临风而立,那带着麦子味道的风,染绿了我们的眼睛和思想,我想象几百年前的眼前,是一大片青碧的湖水,湖水里是满湖首尾相连的碧荷,微风吹过,莲花相撞,发出来金帛碧玉一样的叮叮当当,那声音可以穿越所有的时间和历史,我和子涵青藕小衣,划一个扁舟,穿行在层层叠叠遮天蔽日的荷花之间,风声,笑声,水声,莲歌声,组成了一副美轮美奂的莲歌舟行的图画。

我们走的时候,子涵给我拍了几张照片,一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现在子涵已经消失在我的世界,可是如同传说里邓湖莲歌一样,永远留在生命的某一个阳春三月的记忆,只要有风吹来,一定会在最美丽的时刻响起来,宛若清脆悦儿动听的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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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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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地记得十九岁以前我可以说是没记过什么日记,虽然老师也要求记日记但那只是为了应付学习。正真爱上记日记是二十六年前弟弟出了车祸以后的事了。记日记的人一般心中都有不愿别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因而,记日记的人也最不希望有谁来偷看。

我也记得有本日记本的扉页清楚地写着:春不到,花不开,偷看日记不应该。偷看别人的日记也是不道德的,但在我的记日记二十多年里,却有几次日记被偷看的事。那时就像伤疤被人揭去一般难受,又难忘。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日,我的日记被同学偷看了,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再也无处藏身。那时我单恋着班上的一个女孩,随后才知是一场误解而让我初开情窦,我不知这件事对我是好是歹,因为一个同学的偷看,并且又让同宿舍的几个同学知道了。之后我的一个要好同学为了帮我走出那片泥淖,约那女孩向她说出了我对她的情愫。虽然随后几年我依然在那情网中不能自拔,虽然我不知道,如果那秘密一直能保持到现在或更长时间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但那时日记被偷看对我来说也可以说是一种伤痛。

我也清晰的记得一九九二年四月的一天,日记被我的单位的同事偷看,并且被撕去。那时,我在供销社一门市部卖糖烟酒,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去理发,临走前也没想到把日记放起来,理发时才想起他会看我的日记,但我也没法再回去放了,随他看去吧。理完发回去时,看到日记本放在书上我就知道日记被偷看了。

随后他开始讲他的道理;讲卖烟酒多出的钱,给他的同学弥补卖亏的酒;讲他扣《远方》烟的七十元钱,说是以前老范等一起招待人花了不少钱的事;讲他看了日记后的气愤;说我把他俩写在日记中是有意的,想让经理知道;说我写的近乎遗书话是他们逼的;说他这两年来的所做所为也对得起我

他既然看了也好,不然也不会有今天的解释。之后,我说:把那撕了的日记还给我吧,你也看了也解释了,我也明白了,给我让我把这四页日记烧了。我可以烧了那几页日记却烧不去那一段日记被偷看被撕去的历史。撕掉的几页日记,我也无法完整的补充写下,即便不去补充,什么时候看到这不连贯的日记时,也会想到这段难忘的记忆。他还说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偷看同事的日记,并且撕毁。

称得上君子所为吗?这是侵权!我即便写了他的坏话,也只有我自己知道,也只是宣泄一下心中的郁闷。并没危害他,也没给他造成什么负面影响。但他的作为却让我不齿。我找不到可以信赖的朋友而把想说的话写在日记本里,这有罪吗?何况我的日记又不是公开的,也不准备公之于众。事情已过去近二十年,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只是想说每个人都要自重,自重才会赢得他人的尊重。这事之后,没想到四年之后,又发生一件我的日记被偷看的事。

结了婚以后妻子知道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后,好奇心驱使她不知偷看了多少回我的日记。有时她会觉得看我的日记是一种享受,但也有因偷看了我的日记而与我生气,致使夫妻冷战多天,形同路人。知道了她会偷看我的日记之后,我又失去了一些乐趣。

因为我无法再随意宣泄我的苦闷、我的快乐、我的所思所想。夫妻之间许多时候,也有无法无话不说的时候,那也多是考虑到对方的不理解,说出来怕影响夫妻关系的和谐。自己的苦衷,自己的喜怒哀乐有时只能独享。自己的一些行为说出来怕对方接受不了而生气,那时只有写在日记里。

日记只是日记,不是小说,只是个人的思想的真实流露,日记是个人心灵的自由空间,只有在那里自己才可以无话不说,做一回真实的自我。每个人都应尊重他人的这一心灵乐土。也请人们尊重每个人的这片心灵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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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爸爸,爸爸》散文赏析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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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

此刻窗外雷声隆隆,阴云密布,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雨季开始了。这在南方是很平常的事。可是你知道我最怕雷雨天气的。当我拿着笔在很认真地学习时,听到外面小雨轻盈曼舞的声音,我想起了你,突然想起了你。

我想起小时候你、我还有哥哥一起下棋的时候,你总会输给我们。那时我和哥哥很得意,还嘲笑你真没出息,连小孩子也赢不了。特别是新年,每次你输了就给我们派小红包,我和哥哥偷偷地在小商场买了好多烟花,每当夜幕降临,我们俩兄妹就在屋后的小草地放烟花。我知道你一直躲在屋后看着我们,可是你从不打扰。后来我也知道,其实你是下棋高手,当年你只不过是哄我们这群小屁孩开心而已。

可是,今天的我不能陪你下棋了,女儿连一个温习童年回忆的机会也没有了。

爸爸。

从小我就爱看书。读一年级时把家里的小学生作文选都看完了。那时姐姐在上初中,你给她买了好几本《中学生满分作文》、《中学生写作素材》等等这些书。小小的我看到这些厚厚的书还真有点羡慕,所以偷偷地从姐姐的书包里翻出来,崭新的书页,新颖的封面,我突然有种被骗了的感觉,我的小学生作文选全是破损了又补,补了又读,你还跟我说这是我们家的宝藏。试问天下间有什么宝藏像危楼一样,我连爬带滚冒着生命危险进去研究每一块雕刻着不一样文字的砖,哪知道会不会一不小心我就葬送在这个窄小的小学生文学世界里啊!从那天开始我不再愿意翻那些丑陋的小书本,捧着这些中学生作文看多有意思啊,最起码里面十个字有九个字是我还不懂的。我把研究文字这项工作称为“猜猜大冒险”,遇到不懂的就猜意思,实在还不懂就。

后来读四年级,我开始看《红楼梦》,原版,那时班里的同学还在看白话文的《西游记》,当我沉浸在这动人而凄美的爱情故事里不可自拔时,你却嘲笑我这是“打肿脸充胖子”。

可是,爸爸,那本《红楼梦》我真的看懂了,尽管内容文字全是文言文,只是今天再回头细看这本书,发现现在的读后感跟过去的早已很不一样了。

爸爸。

你说,喜欢文字的女生心思细腻。可是那么喜欢文字的我还真看不出自己的心思细腻。他们说我是才女,这些年确实写了不少东西。只是遗憾的是,你再也看不到我努力为你而写的文字了。我还怀念当年你捧着我写的诗满脸笑容,胡子微颤着说:多么抒情的诗!或者皱着眉头,轻轻摇头说:多么糟糕的文章!这是你写的吗?

爸爸。

我多想回到那年,我们全家人在家门口照全家福的时候。那天你早早就起床,用力地从那支肚子干瘪的中华牙膏把牙膏挤出来,把你亮白的牙齿刷了一遍又一遍。当你一本正经问我:是不是像雪那么白?我学着你皱眉的样子,很认真地告诉你:这有点像我小作文里写的“泛黄的书页”那样黄。那是我们家第一次拍全家福,也是最后一次。我永远记得,那天我们全家人的牙齿都那么白,像心灵那样的纯洁。

他们告诉我,时间是最好的治疗药。可是,四年了,我还没有看到自己的伤口痊愈。

爸爸,对不起。

每当我看到那些父女温馨的场面,眼泪就会夺眶而出。我多希望你还可以陪我一起吃顿饭,还可以让我听听你的声音,还可以参加我的家长会、颁奖典礼、成人礼……有时候我会想,一辈子那么漫长,没有你我该怎么办?或许很多人会说我娇气,会说我大小姐脾气,但我真宁愿这样,也不愿意接受今天是这样的结局。

看着我和妈妈上个月照的合影,多希望爸爸也在我们身旁。

我望着窗外,风轻扬,雨轻落,就这样,画面开始慢慢模糊……

——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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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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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晨的阳光柔柔地打在爸爸身上,我看到了爸爸的脸闪着温暖,花儿的叶映着日光。

“爸,你怎么老是爱弄些花花草草,就不能做些大事吗?”在我的眼里,爸爸是个没有上进心的人,整天摆弄着阳台上的几盆植物,当做心肝宝贝一样地呵护照料。从来都不争不抢,也没干出些有成就的事。

爸爸只是笑了笑,不辩解,不回答,我知道,他一直都这样。

“算了,我上学去了。”我看了眼爸爸,拿上钥匙就出门了。我悠闲地走在去往学校的路上,呼吸之间尽是昨晚大雨过后留下的清香。

一进教室,就听到一阵喧哗。我坐到位子上,他们的话也清晰地钻进我的耳里。

“我刚买的新本子,全部弄湿了。我不就昨天请假没来,怎么会这样?”坐在窗边的她气恼地说道。

“应该是谁昨天开了窗户,晚上回去时没关,雨飘进来弄湿了。”坐在她后面的人推测着原因。我忙低头翻书,后背一阵发凉。

她提起还在滴水的本子,拔高音量,问:“你们昨天谁开了我旁边这扇窗?我的本子全弄湿了。”教室里的人都表示没有开窗,我俯下身去箱子里找书,心跳不觉加快。“那你们有谁看到了吗?”我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笔,但大家都说没注意。我不禁长吁了一口气。

是的,我开的窗户。昨天上自习时,我感到一阵闷热,就打开了窗户,下自习后因为走得很急,也忘了关,谁料到就下了大雨,打湿了她刚买的本子。我在文具店看到过那个本子,价格不便宜。我不敢承认是自己开的窗,因为我怕成为众矢之的,其次,我的零花钱不够赔她一本新的。

虽然她不再深究,但在放松之后我又被深深的自责感所压迫,这禁锢的我一上午都无法认真听课,做什么都心不在焉。

回到家后,爸爸很快就发现了我的不对劲,我也正愁无人倾诉,于是把事情全部交待了一遍。

“爸爸知道你也没想到会弄成这样,但你不能逃避自己犯下的错误。”我点了点头。

“虽然本子贵,但这也不能成为你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有一句俗语说:‘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我把钱给你,你买一个新本子赔给她。”我察觉到爸爸语气里的严肃与认真。

下午,我去文具店买了那本笔记本,到教室的时候还没几个人。她坐在窗边看书,窗台上放着弄湿了那个本子。我将本子放到她桌子上,说道:“对不起,昨天是我忘关窗户了,不好意思。”她抬头看我,说:“没事儿,我早上是有点生气,不过现在已经好了。这本子你拿回去自己用吧,我的本子晒干之后就可以用了。”“可是……”“没事儿,你以后注意就好了。”

阳光暖暖地洒在她的脸上,她笑的明媚,不忧伤。

我仿佛一瞬间理解了爸爸。

敛去了事业上的锋芒,平息了外界对内心引起的惊涛骇浪,回到家,他是妈妈的好丈夫,我的好爸爸。他会告诉我如何做人,告诉我学会担当,他我成长路上的引路人。他见证了我的一切磕磕碰碰,他经历了社会上的不公与冷酷,他支撑起了整个家庭。正是因为心有猛虎,才会细嗅蔷薇

夕阳下,我与爸爸打理着他的绿色天地。叶上的水珠映衬着霞光,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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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陪嫁牡丹美名扬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200字

全文共 5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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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皇帝的御花园,到塞北的贫瘠土地,陪嫁牡丹谱就的是天上人间的绝响。

——题记

一、公主下嫁

康熙十五年三月十八日,固伦郡主正在屋内读书,宫女传话来,说堂兄康熙帝要她进殿接见。郡主很是奇怪,不知康熙帝招自己去有什么事情。到了皇宫大殿里,行罢礼节,等待听从皇帝的命令。出人意料的是,堂兄今天竟然径直走下殿来,看来有十分要紧的事要和堂妹商量。

“堂妹,现在皇家有求于你,不知妹妹可否愿意为朝廷做点事情?”堂兄并没有直接把事情说出来。

固伦郡主十分纳闷,低声问道:“皇上在上,有什么事情尽管直说,妹妹一定会听从您的吩咐。”

康熙帝来回地踱着步,似有难言之隐。一会儿,又直直地看着郡主:“妹妹,不是堂兄心狠,实在是这件事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才想到了要你做。”

固伦郡主也感受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但是还是不明白真正的实情:“没事,只要我能为大清做点什么,你尽管说。”

康熙帝折回去坐在龙椅上,感慨颇深地:“你知道蒙古族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吗?”

固伦郡主想了想说:“就是那个带领蒙古铁骑横扫欧亚大陆,把蒙古的版图拓展到最大的那个人吗?”

康熙赶紧点头:“就是他,他可是蒙古族赫赫有名的人物,那你知道成吉思汗手下有一员猛将名叫者勒篾吗?”

固伦郡主摇摇头:“他是谁,与咱们有关系吗?”

康熙帝长叹一声:“不仅有关系,而且有非常大的关系。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在翰难河畔称汗,并且大封功臣时,者勒篾被封为第9位千户那颜,成为蒙元帝国的开国元勋。”

“那倒真没听说过,他建什么功勋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与咱们大清有什么关系吗?”固伦郡主很显然还不明白。

康熙很耐心地说:“者勒篾的后裔后来逐步形成了著名的兀良哈部。在明代,兀良哈部因支持明成祖朱棣发动政变登上皇位而立下大功。在清代,清朝皇室前后下嫁者勒篾的后裔乌氏家族的爱新觉罗氏郡主就有9位。由此可见,兀良哈部在明清两朝的地位都特别显赫。明朝崇祯元年,者勒篾的14世孙苏布地和弟弟万丹伟征见大明王朝大势已去,便率领部族归顺了皇太极。苏布地和万丹伟征跟随皇太极四处征战,为大清王朝的建立下赫赫战功。清朝建立后,我为了笼络北方的蒙古族,采用联姻的办法稳固王朝的统治,其中孝庄皇后就是蒙古族。但是现在又有了新的情况……”

康熙没有继续说下去,固伦郡主听后越发糊涂:“什么新情况,与我有关系吗?”

康熙这才继续说下去:“现在塞北边疆虽然较为安定,但是对于朝廷来讲鞭长莫及,我很担心那里的安定和平。额琳臣为者勒篾的15世孙就在那里统治,我想叫妹妹下嫁给万丹伟征之子额琳臣,这样通过和亲,一方面表现了朝廷对他们的尊重,另一方面联姻后,血脉相连,也加强了边疆的稳固。只是哥哥觉得委屈于你,据说那里条件很恶劣,根本不能与皇宫相比,所以我不好意思和你只说,你看……”

固伦郡主这才明白过来,脸上立刻充满了愁情:“按理说我不能驳回圣意,可是我知道那里地处边疆,气候恶劣,地处贫瘠,我不知自己背井离乡到那里能否生存下去。”

“这些我都想过,但是这是我想出的最好的办法,不然如果哪天边疆出了事端,朝廷可就束手无策了。”康熙停了下,看了看郡主的表情,“不是因为你不是我亲妹妹我才这样做,为巩固北部边疆,朝廷实行“南不封王,北不断亲”的政策,对大旗王子下嫁公主,小旗王子下嫁郡主,以维持与蒙古人的友好关系。不过妹妹如果愿意去,无论什么条件我都能答应。”

固伦郡主皱眉想了一会儿:“既然皇上把话说到了这种地步,妹妹也无话可说,只是我到了那里,恐怕很难一下子适应那里的生活。还请皇上为妹妹安排。”

“这都不是问题,我可以赐资在小城子建驸马府,叫你以公主的名义下嫁,生活条件上绝不会亏待你。只要是能改善生活的金银财宝随你携带。你这已经为大清做了大事了。”

郡主欲言又止,康熙赶紧追问:“还有什么,只要是咱们皇宫有的,我都一并答应你。”

郡主这才肯说出来;“我的随身侍从、宫女,我要全部带走。还有我特别喜欢皇上御花园里的红牡丹,看见它我就像还在京城一样,就叫它陪我去边疆吧。”

康熙帝一再答应。就这样一场联姻就算成功了。固伦郡主出嫁的时候,规模非常宏大,额琳臣听到这个消息自然对皇上感恩不尽,一时间成为京城的一段佳话。

二、躲过一劫

1966年7月,额林臣的第十二代孙女乌傲珍正在屋中做事,父母慌慌张张的从外面进来,爸爸嘴里还一直嘟囔着:“这可怎么好,这运动怎么说来就来了,刚才我亲眼看见邻村的一个妇女在游街,据说是作风不正派。还有咱们村的几个村干部,据说什么什么思想有什么倾向,村支书还私下找人捎信来,说咱们家的牡丹花可能也要砍了,说是与什么思想腐化有问题,你说不就是一棵花吗?它可是咱们祖宗上的宝物,无论如何不能叫红卫兵给破坏了。”

母亲听后也是大惊失色:“那咱们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如果真把花给砍了,以后咱们怎么对得起列祖列宗。这可是咱们家的传家宝呢,是康熙皇帝钦赐的。”

还是乌傲珍反应快:“父母不要着急,我们必须很快想办法。他们不是要砍牡丹花吗?咱们提前把牡丹花移走不就可以了吗?”

母亲还是叹气:“移走,能移到哪去,再说现在移花能成活吗?如果移死了,可就后悔也没办法了。”

还是父亲有主意:“我觉得应该没事,当初太太祖母来塞北的时候,不是把牡丹从北京御花园带来的,不是也活了吗,我觉得牡丹花有灵性,一定不会死的,只要咱们用心侍候,就绝对不会出问题。”

母女俩表示赞同,但是母亲还是提出了疑义:“咱们也要想一想放在哪里好呢?”

还是乌傲珍最后有了好主意:“现在牡丹花的位置太显眼,不如我们把它移到房子的后面的一个角落里,这样也便于掩人耳目,也许牡丹还能逃过这一劫。”

于是三人开始动手,做一切事情都小心谨慎唯恐伤了花。然后还在花的外面包了一层干草,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是牡丹花。还以为是农村喂牲口的干草呢。

第二天造反队果真就来砍牡丹花,不过看见已经没有了牡丹花,还是不放心,小组长还在院子里好一顿找,临走时还告诫他们:“告诉你们,牡丹花是毒花,如果你们敢窝藏,就叫你们也去游街,蹲局子。”

一家三口吓得大气不敢出。暗自庆幸先下手为强。就这样,牡丹花在房后一长就是十年,十年它委屈求生,但是一直生长得很茂盛。直到1976年,文革结束后,得以重见天日。望着劫后重生的牡丹花,一家人乐得合不拢嘴。这年春天,牡丹奇迹般地开了一百多朵花,鲜红的颜色,仿佛是血液在流淌,这可是乌家用鲜血和智慧保住的。牡丹是有灵性的植物,它像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主人的回报。一百多朵花在春风中摇曳,花香弥漫,蜂飞蝶舞,好一派盛世太平的景象。

三、扬名全国

1999年5月14日,乌晓珍家里分外热闹,是园林研究所的所长慕名来到了乌家。站在陪嫁牡丹前,他惊得目瞪口呆。只见陪嫁牡丹平均株高1.5米,覆盖直径2米,一根分4杈,最大主径达7厘米左右。花为粉红色,千层瓣,花朵直径在20厘米左右。牡丹盛开,临风摇曳,蜂飞蝶舞,香气醉人,其幽雅清丽、庸容华贵之姿,真不愧“国色天香”之誉。

乌晓珍夫妇见有人来抓紧出来迎接,可是所长说什么也不进屋,就这样伫立在牡丹面前,看着妖娆的牡丹盛放的骄恣,频频颔首,然后他对乌晓珍夫妇说:“早就听说你们这里有棵京城带来的陪嫁牡丹,今天我算是见到了庐山真面目了,不,比我想象的还要美,简直是无与伦比。”

乌晓珍夫妇笑笑说:“我们没出过远门,也没看过别处的牡丹,这是我们祖上传下来的,我们就精心得养育着。不知所长您今天来还有什么事情吗?”

所长愣了半天神:“对,有,我打算带这个牡丹花,去昆明世博会上展出。”

夫妻俩不明白:“去那里展出有什么用吗?”

所长解释道:“有啊,叫全世界的人见证你们家牡丹的与众不同。现在人们只知道在南方可以养牡丹花,不知道在塞北也能养育牡丹花呢。没准你家的牡丹花就会名扬天下的,我敢保证,你们家的牡丹能和洛阳牡丹媲美。不,因为它生长在塞北,一方水土养一方植物,这里的牡丹花独具特色。”

于是夫妇俩赶紧帮助所长移出了分植出来的一株10年花龄的小牡丹,代表内蒙古参加了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从此扎根世博园,并且当年就开出了两朵花。而且经中国园艺协会鉴定,这棵陪嫁牡丹属“富贵红”品种,为全国传统牡丹的优良品种之一。从此,乌家的陪嫁牡丹一下子名声鹊起,县文联的作家来了,他们挥毫泼墨,写出了很多诗歌赞扬陪嫁牡丹的“国色天香”。中国花卉协会牡丹芍药分会会长、北京林业大学教授王莲英等专家来了,还说:“这株牡丹十分罕见,应该不遗余力地好好保护。”乌家的牡丹由于经常被媒体报道而芳名远播。如今的“陪嫁牡丹”依然国色天香,枝繁叶茂,每到牡丹花开时节,慕名前来赏花的游人络绎不绝。

四、世代相传

2014年5月15日,在乌孟和的小院里,一场记者采访正在进行中。人们围绕在陪嫁牡丹旁,这一年的春天很温暖,牡丹花竟然创造了奇迹,最初的那株牡丹花竟然开了三百多朵,好像用这种方式还告诉人们它悠久的历史。这次的花开还有一个奇迹,就是花瓣的层数特别多,层层叠叠,特别爽目。尤其是富贵红,开得那么艳丽,叫人看后眼花缭乱。嫩黄的花蕊在中间加以点缀,越发显出了牡丹的妖娆。而且更吸引人的就是牡丹花那淡淡的幽香,香远益清。整个院落都被一种花香充盈着,叫人疑心来到了皇帝的御花园,或者是洛阳的皇家牡丹园。大家不断地观赏着,评说着。乌孟和更哈斯忙得不可开交。

记者:请问,你家的陪嫁牡丹之所以三个半世纪长盛不衰,你认为谁的功劳最大呢?

乌孟和:首先功劳最大的应该是固伦郡主,我为是她的后代而感到荣幸。她一个郡主,肯下嫁到我们乌家,而且从皇宫里给我们带来了这么宝贵的花,这牡丹是国花,也是我们家族的家花。这三百多年里,它一直激励着我们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虽然我们没建立什么功绩,但是我们每个人都以牡丹为荣,都以牡丹的精神激励自己,活出自己的价值。

记者:那么近些年来,对牡丹贡献最大的是谁呢?

乌孟和:当然是我的哥哥乌晓珍。这株皇宫牡丹是乌氏家族的传家宝,依照乌家传下的规矩,皇宫牡丹由家族中女眷长负责管理,待管理者失去管理能力时再行移交。不管谁在老宅居住,首要任务就是看护、侍弄好这株皇宫牡丹。多年来,不管生活多么艰难,乌氏家族也舍不得把固伦郡主留下来的东西变卖。这株皇宫牡丹养护起来特别复杂。在春夏两季,施肥、浇水自然不能怠慢。浇水时,所用的水都是把井里的水在外面晒3天后,才能浇灌。进入秋冬季节,还要把皇宫牡丹入窖防冻。不过最近几年,这个繁重的工作一直由做教师的哥哥乌晓珍来做。哥哥乌晓珍是一名退休教师,如今已经年过八旬。2008年,哥哥得了脑血栓之后,便半身瘫痪了。如今,哥哥已经没有了养护皇宫牡丹的能力。因此,养护这株皇宫牡丹的艰巨任务就落在了弟弟和侄子们的身上。不管是由谁来养护,我们一家人的责任就是要把这株珍贵的皇宫牡丹,一代又一代地传下去。

记者:你们想过没有,你们完全可以通过这株牡丹花来开展旅游,然后赚取参观费来贴补家用?

乌孟和:这到没有想过,我们只当做祖传宝贝养护,一直没有通过媒体向外界宣传,不过自从它参加了世博园展览以后,来参观的人倒是络绎不绝。后来政府还帮我们修整了院落,即使我们因为牡丹花发财了,我们也会把资金捐赠给这里的小学,这株花就是我们家最大的财富。

记者:那你们有没有想过,把这株花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没准就可以成为全国的宝物了,因为据我所知这株富贵红花,甚至比洛阳的富贵红还要纯。

乌孟和:这些事我不懂。我只知道,只要我们乌家的人在,牡丹花就在。这是我们祖传的家宝,也是我们家族的精神象征。

记者:请问如果有商家愿意出大价钱买走你们的陪嫁牡丹,你打算出售吗?

乌孟和:这个问题我们从没想过。虽然我们乌家的女主人为了避免皇宫牡丹因年龄的增长而死亡,便逐年分植出十几个分支,移植到几个儿子的院中。但是,我们从没想过要卖花赚钱。牡丹花是有灵性的花朵,我们的祖辈们就是这么说的,我们绝不做这种事情。就算在我们家最贫穷的时候都没有做,现在条件好了我们就更不会做了。不过,话也说回来,如果国家研究需要,我们会一分钱不要就送出的。

记者:你们不愧是者勒篾家族的后代,不愧是固伦郡主的后代,你们对得起列祖列宗。其实从你们身上,我们也看到了陪嫁牡丹精神的延续。

乌孟和:是的,我们会一直和陪嫁牡丹走下去,辈辈相传,生生不息……

五、源远流长

春去秋来,时光如梭,355多年过去了,郡主、驸马早已湮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可是固伦郡主带来的皇宫牡丹却在后人的精心护养下,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成为历史的活化石。郡主大仁大义敢于牺牲自己换取国家安宁稳定的精神,也将和这牡丹花一起万古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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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割油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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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闲着没事,也觉无聊。冷风微微地吹着这个夏天,感觉有些凉意。阴蒙蒙的天空,仿佛随时会下起蒙蒙的细雨。大山里的一切,和往常,都是一样寂静的。

我拿着镰刀,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循着小路,来到一片成熟的油菜地。母亲早就开始做工了,我,迟到了许多。

由于前几夜狂风暴雨,再加上冰雹的袭击,成熟的油菜已全部趴在了地上。倘若不尽快收割,万一阴雨天气一来便迟迟不肯归去,这一季油菜的收成,可全都要遭殃了;父母的辛苦,也随即付诸东流。

母亲担心着,寝食不安。早早便出门,中午只是回家吃了一顿饭,傍晚,要等入夜才回家。一身的疲倦,心思仍然在那片还未收割完油菜的土地里。

春蝉叫着懒懒的调儿,催促着时间。一天,一天,日子就这样在忙碌中轻而易举地过去了。

其他的人家也是一样的,很早就出门,带到斜阳昏暗入土,他们才肯回家。看见路过的,背篓里总不会空着。不是背着喂牛的青草,便是背着高高的一篓豌豆,用绳子捆着,走在回家的路上。

地里的活,大抵没有一件是轻松的。我勉强割了不到一个钟头,已感到腰酸背痛。尤其是腰受不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我平时缺乏锻炼。在不知不觉中,我的额头溢出了汗水,我赶紧用袖子擦擦,不然要流到眼睛里去了。

远看油菜苗杆的身子柔软,走近它的面前,镰刀截去它身体的一大半,你会发现,它的苗杆瞬间变了样。留在土地的那一截,锋利无比,一不小心,就会被它戳伤。我曾有过这样的经历,记得那是一次不经意的摔倒。

“好了伤疤就会忘了疼”。我觉得我不是,我受了伤的,不管时日过去多久,我始终都会心有余悸。

油菜比其它农作物的价格都要高一些,因此,在父母的眼中,油菜很珍贵。不仅可以榨出昂贵的油来,卖给别人,价钱也比小麦和玉米的高些。况且,纯正的菜籽油,炒着香喷喷的蔬菜;如今,是多少城市人梦寐以求的。

人,都是从生活的苦中熬出来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每一样,都得靠自己的一双勤劳的手去创造。

要想踏踏实实地睡一个好觉,就得努力地创造一个温暖的家,打造一张结实舒适的床,才能睡得安稳,享受夜晚疲惫的时光。

我回家了,终究是吃不得地里的那一份苦。但多少年迈的人,早已将这一切当做了毕生的职业。

他们是伟大的,坚强的,勇敢的,值得歌颂的。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都该有接受和挑战一切苦难的勇气。像母亲,羸弱的身子,迈着颤巍巍的步子,在油菜地里,割着太阳划过天空的影子。而她的影子,早已被这片大地所肯定,充实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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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怀念外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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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天气渐渐转暖,估摸着该给女儿换季了,想着有一件新织的毛衣还没穿,也不知搁在哪里了,就翻箱倒柜地搜寻了一番,终于还是找到了。橘红色的毛线,柔柔的,小小的花骨朵儿缀满前胸后背,女儿眼里满是欢喜,一把抢过去就套在了身上给我看,我觉得大小肥瘦正合适,也打算让她第二天去幼儿园时穿上臭美臭美,谁知仔细一瞧却发现上面没有订扣子。“哎呀,这可怎么办?要是换一件女儿肯定要闹情绪了。”想到这里,我安排好女儿,飞快地跑到楼下,乘着夜色去给女儿的新毛衣买扣子,没想到转了几家商店,都没有卖的,甚至有家店主还将我当成了文盲——“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扣子卖?”为了女儿第二天一早能穿上心爱的毛衣,我甚至来不及生气!

终于在一家老人开的小店找到了,我匆匆付完钱拿了扣子赶回房间,拿出针线,想在睡前给订好,谁知订了四颗扣子,花了大约半个小时不说,扣起来还歪歪扭扭的,一点也不平整。“算了,拆掉重新订吧。”我毫不气馁,一个个地拆,又一个个地缝,眼看就剩下最后一个了,女儿却不乐意了,“妈妈,我要睡觉,我要睡觉……”我瞅了一眼时间,呀,快零点了!或许是心急,或许是女儿的干扰,那针竟不小心刺破了手指,我只好先放下手中的活,想把女儿哄睡着了再做,女儿终于睡熟了,我走到窗前轻轻地拉上窗帘,将遥远的星空和皎洁的月光隔在了窗外。

明亮如昼的灯光下,看着女儿圆嘟嘟的脸蛋,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我再次拿起手中的针线,耳边却莫名地传来了外婆的声音:“狗娃,技不压身啊,等以后有了孩子就知道了。”难道是刚才窗前朝向浩瀚星空的一次回望,使外婆有所感知穿越了时空?还是清明时节追忆亲人的思绪悄悄飘进了终日喧嚣的心田?

扣子总算是订好了,对外婆的追忆却绵延不断。关了灯,躺在床上,眼前尽是外婆的身影。还记得那一年,我上寄宿制初中,周末回到家中,因为父母忙于农活,古稀之年的外婆忙出忙进,又是抱柴,又是挖菜,又是擀面,又是洗衣,又是喂猪……看着她迈着“三寸金莲”跑来跑去,姐姐和我有些不忍心,“婆,我们帮你吧!”“快走,快走,快去读书识字去,我能行!”外婆每次听说我们要帮她干活时,总是带着严厉的口气,把我们哄走。在她的眼里,孩子们读书认字才是正事,其他就有点不务正业了。等星期天下午快回学校了,外婆总会乘着父母不在的间隙,偷偷在我手里塞些她积攒的零钱,一角的、五角的、一块的——全都是皱皱巴巴,沾满汗渍和泥土的,同时不忘嘱咐一声: “拿着买饭,买书,可别乱花呀!”

那时的我,嘴上什么也不说,我知道这钱来之不易,这里面包含着外婆的一片期待,只在心里盘算着将来怎么报答外婆。苦读十九载,终于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拿工资了,想起该是报答外婆的时候,她却已经枯瘦如柴、神志不清了,我站在她的面前,她却叫着舅舅或姨妈的名字——这样的日子没维持多久,她就离开我们,一个人孤独地走了。在她的葬礼上,表弟代表我们孙辈致了答谢词,他的一句“狗娃,回来了!……”惹得我泪如雨下,因为,因为这是外婆对我们孙辈的唯一称呼。可是,如今,斯人已去,还有谁会唤我一声“狗娃”呢?

夜已深,人已散,风已起,窗外的世界正趋于平静,而我的思绪却在暗夜中纷飞,我亲爱的外婆,你在另一个世界,可曾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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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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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是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他善于把自己等真情实感,用平易的叙述表达出来,他的笔致简约,亲切,让人读来有一种娓娓动人的风采。他的作品风格很朴素却又缜密;清携沉郁,以语言洗练文笔秀丽著称。

我很喜欢看一些诗集或是散文集,因为这里面的每一句话都值得认真读它的人细细品位,它的味道,它的感情,它的色彩,都是妙不可言的,都是美丽高贵的。我记得我第一次看完《朱自清散文集》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它放回书架,而是又一次的打开了它。

《荷塘月色》,是朱自清在清华大学教书时写的一篇文章,是一篇抒情散文。他在这篇文章里的文字、语言的运用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对荷塘的月色的描写充满了诗情画意,读起来更是有一番韵味,闭了眼,仿佛这情这景就浮现在你眼前了。

不知为何,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不论是在描写什么,叙事也好,抒情也好,写人也好,写景也好……都有一种清风拂过脸颊的感觉。不见华美辞藻,也没有造作娇揉。而单单只用了明净简单的语言,细腻的笔触,也许是一段优美至极的语言,也许只是短短几句话,却能将要所描绘述说的事情朴素而又生动形象的语言表现在读者的眼前,让人身临其境,不论是梅雨潭的景色,还是清华园的月色,都在他的笔下刻画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也许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读他的散文的原因之一吧,朱自清的文章总是一篇有一篇的韵味,使读者总有继续阅读下去的欲望,即使你看完了这篇文章,也总有想要从头再一次的细细品位一番的念头。

这本书从最初开始的清丽婉转,到中间的质朴永,再到最后结束的深邃,没有一处不显示着他风格的独特,也没有一处不表现着他别样的人格魅力和对于人生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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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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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如牛毛的蒙蒙细雨静静的飘着,一条窄窄的石子儿路旁,一片片桃李盛开着。粗壮的树枝上,娇艳的浅粉色桃花放佛一位披着薄裙的少女倚在鲜亮的绿叶上,密密层层的又如同一片轻盈的彩云。一位戴着乌纱帽、身着青色长袍,手里摇着一把绸面折扇的人信步走来,他就是我-宋代著名书法家黄庭坚。

此时正值清明节,一群群神情悲戚的人呜咽着悲痛地走过。他们手里拿着香烛、饭菜和一袋袋纸钱,他们是去就祭祀亲人的。他们如此地忧伤,全然顾不得欣赏原野上的美景。原野上芳草萋萋,凡有荒芜之处,便有一堆堆尖尖的黄土埋葬逝者。逝者长眠于地下,含笑九泉,但使活人感到无比难过。柳树细嫩的柔枝刚刚萌芽,在雨中轻轻摆动着,仿佛也要为逝者悼念。

活着,人们的人生也就大不相同。古时候,有个齐国人天天到墓地里去偷吃别人祭祀祖先的饭菜,吃得满嘴流油,满面红光地回到家里,而向自己的妻妾子女炫耀是某个上官贵人请他吃喝,吃了许多佳肴,主人如何盛情招待他。他的人生充满了欺骗和谎言,猥琐低下,令人不齿。而春秋战国时期有谋有略的介子推,虽然帮助晋文公建国、治国,却隐居山林,将别人求之不得的高官厚禄置之脑后,全然不顾。晋文公硬要他做官,他神定气闲。最后,晋文公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下令烧山,逼迫介子推出来做官。介子推和他的老母亲宁死不屈,在烈焰中抱树死在绵山中,他的高尚气节不仅令人敬佩,更使我们反省:自己是否能像介子推一样保持自己的气节、高尚的品质?

可是人生短短几十年,岂能与几千年的历史长河相匹敌?不论是愚是贤,是穷是富,是官是民,过了几十年,无人知晓你是谁了。到最后,所有人都终究落得黄土一堆。远远望去,隆起的土坡上长满了丛丛青翠的杂草,随风摇曳。

我心情沉重地回到家里,摆上文房四宝,提笔写下了千古绝句:

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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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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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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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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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是淡雅的,咖啡是苦苦的,红酒是辛辣的,它们各有一番风味,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似咖啡,还有的像一杯浓郁的红酒。

朱自清的散文优美而不失淡雅。

《春》这篇散文描写了一幅十分美丽的春景图,文中的五个特写镜头让我留恋不舍:春草绿油油地,冒出了小脑袋;春花露出了笑脸,披上了轻纱;春风似母亲的手抚摸着大地;春雨似牛毛,像细丝连成一片雨帘;春天的人们恢复了生机,有了工夫,有了希望。“一年之际在于春”,说得多好呀!我们何不开始珍惜春天呢?春天代表绿色,寓意复苏,象征希望,只有在春天播种,秋天才会收获呀。我们现在的学习就好似播种,只有辛苦的付出汗水和努力,才会取得收获。为了将来的收获,难道现在不应该付出吗?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时;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读了这篇《匆匆》,我发现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就无情地跑掉了。从前,我做作业不抓紧时间,拖拖拉拉,自从学习了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学会与时间赛跑,而不去浪费时间。

《朱自清散文集》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荷塘月色》。“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婷婷的少女的裙。层层的叶子间,零星地点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有打着朵儿的。”“哦,好美丽呀!”我读着那优美的文字,欣赏着优美的句段,心中涌出一种不知名的快乐,陶醉在其中,仿佛身临其境,身在月光如水的荷塘边,与朱自清爷爷共聊这奇丽的荷香月色。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笼着轻纱的梦。坐在荷花如海的荷塘边,望着轻柔的月光,轻轻的薄雾,这月下的荷塘真是恍如仙境了。”我不禁轻呼,从未见过如此美景的我好似尝到了一杯无法忘怀的美味。终于,梦醒了,我回到了现实,但我的脑海里深深络下了美丽的荷香月色呀!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已舍不得放下它,情不自禁地再次打开它,去细细品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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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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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低吟,细雨纷纷,又是一个异乡的母亲节,想给你一束珍藏许久的康乃馨。

它绽放在一个明媚的季节,情系着一棵牵挂的心,年复一年,一春又一春

那是一个萌生已久的心愿,一束未曾送出的康乃馨,男儿的矫情让我矜持,风霜却已经侵染了你的双鬓。

我从你的骄傲中走来,是你彩绘了我生命的缤纷,你给了我山川,草木和整个世界,寂寞的等待,宁愿泪湿衣襟。

你关爱的眼神,拂去了雨打风吹的疲惫,漫长的守望,是一颗思念的心。

年轻的无知,让我曾忘记回家的路,繁华如梦,却猛然想起遥远的娘亲。

想听你喃喃细语,摇篮边的低吟,想依偎在你的怀抱,和你一起看月亮,数星辰。

想让你那瘦弱的手,轻抚我的心痛,想在这个节日里,为你送上这束久违的康乃馨

虽然你已不能言,我却能读懂你的眼神,虽然, 你已经不能歌,儿子知道你的欣慰,梳理你的白发,丝丝缕缕,依依情深。

这是你的节日,我深爱的母亲,虽然,远方的我无法向你诉说,但是,我知道你能读懂,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灵犀,那就是只有母子,才能心连心。

虽然,你的身躯赢弱不堪,你的话语只能在记忆中追寻,但是,你在我的心灵阡陌间,如青山绿水永恒,和百花一样同春。

你是我的母亲,我心中永远的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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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恋,难放下难忘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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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大概有一年多了,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从八月到一月,分手都快要有半年了吧,原来时间真的过得很快,分手的时间都已经长过了在一起的时间。

微博上看到这么一句话,“难怪你会受伤,在一起几个月就想一辈子,爱上一个人就再也无法爱上别人。”或许说的没错啊,对回忆总是爱不释手这样的人或许是活该的。

其实我过得很好,只是矫情让我不好受。

从一开始的见面到后来的在一起,中间我们好像确实没有太多的故事,在没遇到你以前我一直觉得我的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的,有就有歌有坦荡荡的远方。遇见你以后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我们没有那种想象的那么多醉人的故事。可是我喜欢上了你。

在一起的感觉很好,我忘不了你告白的那时候说的每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你说的要一辈子,会让所有的人都羡慕我。我相信了,坚定不移的相信着你,只要是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相信,不需要理由。

初恋就像过期的药,不能治病还有毒。

没遇到你以前,我真的不明白。不明白太多的事情。我不会说肉麻的情话,不会太矫情,不会太粘人,不会太撒娇,我喜欢你,可是我害怕你烦我。

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这句话是我哦到后面才懂的,你和别人说我很好,但是后来你还是放开了我,我没有办法去怪你,大概是喜欢的太多。

分开的理由,嗯,下雨那天你轻描淡写的理由,我接受了。是不是所有的人分手的时候都会用这个理由,我不明白,除了你没人会让我明白。

简单的就这么分手了,最后一次的好好说话的机会都没给,从此不敢再大爱你的微信,我讨厌这个东西。

后来时常在想这么一个问题,如果当初你当面和我说的分手那么我会不会在你面前那样的哭泣,你会不会就不那么狠心了?你没看到我所以你不知道我哭的有多狼狈,所以你也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你不知道,所以你这么狠心,你不知道,所以我不怪你。

时间越久越会让人明白很多事情,比如当初想的初恋的样子,想的喜欢的人的样子。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不管你想得有多好,当你遇到你喜欢的那个人的时候,他就是你想要的那个标准”是啊,你就成了我的那个标准。室友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人,我说,要长得高,有一点点帅,笑起来很阳光,会弹吉他会打球,会唱歌就算唱的不怎么好听但是他要愿意唱给我听...

她们说我说的不是你吗?我自己也吓了一下,原来这么久还是没能忘记你。

我很想你,如果我说我想你你会不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很怀念,我忘不掉你,我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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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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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暖阳是珍贵的,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风、秋天的景,给四季以最为精彩的点缀。如丝春雨,滋润万物复苏,发芽生长;炎热的夏夜,凉风习习,狂风暴雨,一下子舒适了夏的闷热。秋天的美景,不仅尽收眼底,而且触动了人的味觉,枫叶红、菊花黄、桂花香,山野情趣萦绕游人陶醉;蟹肥鱼鲜,水果飘香,色香味美聚全。

冬日的暖阳,难得一见,偶尔的阳光明媚,使人精神清爽,一改冬日阴冷灰暗的天气,于是马上就有好的景观,行人见面互致问候,“今天太阳多好。”老太太晾出了衣被,老爷子太阳底下围起牌摊,小媳妇搬出晾晒的酱缸,公园里多了摩肩接踵的人群,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小时候冬天在农村上学,教室里经常有老师让学生踏步取暖的举动,一下课,学生马上去“晒暖暖”。

参加工作后的早些年,宿舍的冷,经常围着走廊的煤炉转。

冬日的暖阳,对农家衣衫单薄的孩子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享受。

深冬的季节,天气寒冷,冬日的暖阳弥足珍贵。有谚语道:“头九暖,二九冻破脸,三九冻了锅里的饭......九九八十一,老汉顺墙立(晒太阳)......”

如果纷飞的雪花、晶莹的冰雕是冬的主题,那么冬日的暖阳一定是冬的插曲,她给寒冷的冬天平添一丝暖意。

如果冬日阴沉沉的天,使人情绪低落,那么偶尔的冬日暖阳,无意之中调节了人的心态,蓝天白云全收眼底;

如果春夏秋冬四季如歌,雪和冰是冬的高潮,冬日的暖阳融化了雪和冰,那么春天会远吗?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偶遇冬日的暖阳,我的心里顿生一股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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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蔷薇高中优秀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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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心灵鸡汤”系列之《感悟母爱》这本书,我的感悟十分深刻。

此书讲的是一个又一个和母爱有关的小故事。这些故事感人至深,唤醒了读者内心深处的爱。这是一 本好书!

读了这本书,我的眼睛湿润了——全天下的母亲是多么的相似啊!每位母亲的心都是赤热的,每位母

亲的爱都是伟大的!母爱让我们泪流满面,即使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一定能体会到母亲的关爱。母爱

是一缕阳光,让我们的心灵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受到温暖如春;母爱是一泓清泉,让我们的情感即便

蒙上岁月的风尘仍然清澈澄净;母亲是一棵树,在季节的轮回中固执地坚守家园,撑一树浓荫默默付

出!母爱是高尚的,无私的,我们即便用尽一生的爱也无法报答母亲的绵绵深情。母亲在儿女身上凝

聚的爱如一堵高墙,似避风的港湾,做儿女的就是因为有了这堵高墙才能无忧无虑的幸福的生活!日

月如梭,光阴似箭,几千万年来,社会发展多么的快,一切都变了,唯一不变的就是父母爱啊!在母

亲的温柔中行走,在父亲的严厉中狂奔,在父母的爱下我们逐渐成长、成人、成才。正是这种爱引领 着我们走向成功!

父亲是一艘漂泊的船,奔波在生活的劳累中。于是,母亲就成了我的港湾。我爱母亲,母亲更爱我。

在母亲的爱中我学会了爱自己,更学会了爱别人。母亲是我的第一位老师,是她教会我宽容,教会我

知识。母亲好似一本心灵宝典,她是我知识的渴望,是我成长的欢乐。母亲对我的爱如润物的春雨,

滋润了我的心田。在母亲的教导下,我学会了感恩,我第一个感谢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母亲,谢谢 您!

儿女和母亲的爱的出发点、着落面与延伸线永远也不会相同,因为母亲她的眼睛是纯净而深情的海,

而我们只是小小的船,永远也走不出她深情的海!母亲的爱是心灵的抚摸,母亲的.爱是微笑的源头… …哦,母亲的爱是天底下最美丽的蔷薇花!母亲,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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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故土,我的根优美散文

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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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起,落叶归根,根是什么?根是生命的原乡,是故乡。故乡是根,是每一个生命尽头时,灵魂故地重游的地方。

——题记

人一生能够深种的记忆并不多,很多路过的风景,只能保留一盏茶的时光,前后相抵,慢慢会被光阴冲淡。能够留住的一定是些,情深意重的、一生都在怀想的东西。这些抹不去的记忆里,最牵动人心的,就是故乡。因为故乡应是每个人初始的地方,它既是我们的血乡,又是每个人的身世,祖祖辈辈的故事,都被那一方水土所收藏,无论我们走多远,故乡永远是根,在未来的某一天,多数人,都将落叶归根,即便是客葬他乡,那颗飘起的灵魂,也会循着来时的路,故地重游,去寻找根植的地方。

山村于我,是铭心刻骨的,因为在我的记忆系统里,山村是最早入住的,从我的目光能够清楚地打量这个尘世,第一眼看到的是,大山环绕的村庄;最初认识的人,是操着山东口音的乡亲四邻,他们是烽烟四起的年代来到这里,也是因为他们,这个曾经没有人烟的地方,成为了我的故乡。我吃着山村的黑土地产出的粮食、喝着山里的泉水、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长大。山村里有我失散的小伙伴、和回不去的年华。人总是会对人生的起初,记忆犹新,无论好坏,时隔多久,或是日后的生活多美好,还是会怀念那些曾经。那些个当初,是在你最纯净时光中,见到了当时最精彩的世界,于是,用记忆把它临摹成一幅画,这幅画是永恒的,她画在了你心上的。你无法把它从你的生命中抹去,永远不能。

故乡在我的脑海中,一直是一幅油画,虽然贫瘠,可画境淳朴娴静。即便在远离故土的今天,我依然怀念着,怀念那山、那水、那一方人,还有那些年少的岁月。虽说当初的日子贫苦、艰难,可那段时光是缓缓的,人心是平和的,更是热情的、真诚的。在某些时刻,时间似乎静止,定格在唯美的画面里,青山碧水,田野庄家,牧童夕阳,晚霞炊烟,组合起的田园画境,在今天而言,抛出对物质的奢求,是多少城里人所向往的生活画面。

故乡,地处长白山腹地,那是一个大山环抱的村庄,白山黑水,土地贫瘠——因山地被雨水洗刷,田园犹如骨瘦如柴的老人,在悠长的岁月里,为村人贡献着余温。连绵的群山,把几百户人家围绕其中,几个小村落,被一道道山梁隔开,几条从山里流淌出的小溪,汇成一条清浅的河流,村庄里滋养着村民的泉水,成为河流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流向山外的河水是甜的,清澈见底,河水如山里人的眼睛一样纯净。带着山里人渴望与探寻的目光,流向山外,流到城市,汇入江河,一去不回头。我是跟着河流,流入到城市的,跟着河流去山外追寻的人越来越多,离开的人,却没有河水那么绝情,偶尔,还会回去探望。

离开故乡已经近三十年的光景,三十年的流光,没有冲淡故乡在心底的印记,或许是太刻骨。少年时的山村生活,对一个人的影响太深刻,村庄的风物人文,深深地镌刻在心坎上的,挥之不去。山村,收藏了无忧无虑的欢笑、留下了青春的脚步、太多的人事成为忘不了的故事,任流光奔涌、任繁华三千,故乡最终成为了离乡人,洗尽铅华的乡愁。

去年回乡为母亲扫墓,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探望故里,山村,还是那么贫穷,落后,骨感的土地,消失殆尽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时光。我的街坊四邻,他们老了,我也不再年轻,彼此相见不相识,他们有我的长辈、我的发小,我的记忆停留在三十年前,可岁月的风沙很无情,侵蚀了我记忆中的容颜,见面后,外在的陌生感,很快被一种久违亲的切感所替代。很多父辈人已离世,山坡上多出的坟茔,是那些老去的灵魂,他们守着大山,与山村同在。村子里的人少了,土地开始退耕还林,结束了它们曾经的使命。山林更加郁葱起来,像我一样离开的鸟儿,也陆续回归,饮着朝露,迎着朝阳,欢快地吟唱,那是一曲故乡情。

曾经的自己,嫌弃过那片热土,因为它的贫困、闭塞,让我看不到未来。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心生厌烦,不想如老辈人一样,把人生困在土地上。春种、夏锄、秋收,年复一年,浑身上下都是土。偶尔,进趟城,从城里人的眼光中,我看到了鄙视与不削,那眼光,刺疼了我,年轻躁动的心,感觉到了做农民卑微,我决心不做农民,因为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最终我离乡而去。

当我住进了城里,我觉得,我过上了好日子,再也不用早出晚归地和泥土打交道。我开始庆幸,庆幸自己逃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有了新生活。很多年轻人都萌生了和我一样的意念,如我一样走出山村,去城里打拼,追求梦想。于是山村在我们的逃离中,慢慢开始空荡。村子里留守的除了老人就是孩子,再后来,孩子也随父母去了城里,乡村学校空了。而今,守候村庄的大都是苍暮之年的老者,苍山、幽林、安静的村落,墙根下晒着太阳的老人,这样的一幅景象,是落寞、还是还原,我不知道该如何下这个定义。

如今,我离开山村已三十载,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二十几年里,留给我深刻的东西少之又少,因为太过纷杂,我不知道给如何去记忆。城市,除了高楼、水泥路、汽车、和拥挤的人群,市井的吵杂,再就是陌生的眼神,让我感到丝丝凉意。城市里的生活节奏快的要死,生活的压力,像一根抽打陀螺的鞭子,在不停地赶着你奔跑,你想休息会,可看到那些比你跑的快的人,你就得咬紧牙,使劲地追,追到现在,我还是一个落后分子。当我赶到疲惫了,我开始怀想我的山村,山村的时光真好,那么的慢,那份淳朴宁静仿佛把时间定格一个幻化的空间里,人可以把灵魂放逐于青山碧水间,任意畅游。

山村的生活,在周而复始的四季轮回里,按部就班,播种希望,收获喜悦,简单到让你觉得心如清泉,清明纯净。泥土路,雨后散发出独有的土腥味,那气味很特别,比城市阳光下的泊油路的味道清香。路边的花草,随性地生长,不用循规蹈矩,那么的自然天成。黄牛的脚力和轿车的速度相比,就是蜗牛,可晃晃悠悠,没污染,稳妥又安全。人总是在经历过后,才知道那些当初的珍贵,就犹如我此时的心情,手指敲打着键盘,脑海中满是乡村的美,曾经我眼中的丑陋,却一扫而光。我只好把我心中的乡村,用文字展现出来,我想把它描绘成一幅长卷,铺展在未来的岁月里,等我终老之时,我沿着画中的脉络去寻根。

人这一生,无论走多远、阔别多久,故乡的土地,永远刻着我们的脚印、收藏着我们的灵魂。离开了那方山水、那处地域,却驱不散氤氲在心底的思乡之情。那故乡的山水花草、农田庄家、篱笆院、泥草屋、浓郁的乡野风情,像一幅淳朴,简洁的水墨,紧紧锁住我们游离的视线。朴实的民风、温暖的乡情,滋养着一颗颗漂泊的心。故乡在,我们的根在,我们的魂魄不会四处飘荡。

时过境迁,太多往事已淡出,唯有对故乡的那份念,是挥之不去的。如今再回首,山村的时光仿佛是一坛陈年老酒,慢慢品咂,香韵悠长,越发的醉人。于是我开始沉醉——沉醉于故乡的青山碧水间、沉醉于绿油油田野里。我更加眷恋——眷恋父老乡亲那热乎乎的温情,眷恋那种缓慢而平静的乡村生活,眷恋故乡所有的一切。山村将是我生命尽头时,灵魂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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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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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高处何所有》是张晓风的一篇哲理散文。文章有一个副标题赠给毕业同学,可见是为那些在攀登学问这座大山的学子们写的。可是,文章所蕴含的深意,却远远超过了做学问本身,那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是在比较了多种人生境界后对某种至高境界的由衷赞许,是对那种看似平易却难以抵达的真英雄境界的诠释与破译。

散文作者没有用太多语言直接阐述自己的观点,她借助一个故事来说明问题。奇怪的是,这个看来似曾相识的故事并没有曲折离奇的地方,却在平淡从容中缓缓透出一种无法回避的魅力。那是真实的魅力,是带着悲剧色彩的人生真谛的魅力。

与过去读过的三兄弟探宝,付出愈多收获愈多,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叙述模式相比,张晓风的故事要严酷得多也煞风景得多。第三个年轻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并没有得到鲜花和掌声,也没有看到无限风光。他看到的,只是高风悲旋,蓝天四垂;他感到的,只是孤独和渺小。是的,这才是人生的真实,这才是人们到达某种人生境界后必然的感受。也许这种感受带着浓重的悲剧意味,从来也没有到达或接近这一境界的人意识不到这种孤独和渺小,但并不等于孤独和渺小不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意识不到的悲哀是更加深重的悲哀。所以,明知前路的艰险,明知顶峰的荒凉,明知个体的渺小,他仍然奋力前行,为的是探究真理,寻找梦想,这,才是真英雄。

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张晓风在散文的最后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正是这个观点的真实和冷峻震撼了我们,也吸引了我们。

做个真英雄吧,纵然高处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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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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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轻轻地走近,踏着斑驳树影,脚步细碎而轻盈。虽然我仍是独守灯前,不曾一睹你的芳颜,也不曾嗅到你的馥郁,然而我却听到你诗人般的潸吟默咏。

窗户上的股股细流,蜿蜒地、有节奏地淌着,每前进一步便发出微弱的光,我想,不仅仅是水,一定掺进了玻璃窗的眼泪。平日,它坚强的外表禁锢了自己的眼泪,只有现在,有了雨水的掩饰,它才肯释放自己的眼泪,释放自己的情感。

此时,我想:也许老师讲课的声音能使我平静。于是,我努力地去听,试图忘记一些事。但是,我能听到的,仍然是雨。

“不肯付出的心承受不住爱。”长期以来我看了太多东西,眼中只有自己的前程,只有自己的爱好,只有自己的小圈子。天天做白日梦,总希望哪天“飞黄腾达,平步青云”,却从没好好想过您的人生。

给朋友价值不菲的精品做生日礼物,我的眉头不皱一下,用您的血汗钱,“死挨死打”赚的钱!该说我无知还是自私?我从未想过为您庆祝生日,因为太吝啬,对您,我连一句“我爱您”都开不了口。我从未送过给您,哪怕一朵小小的康乃馨!我喜欢安慰自己:你会说我浪费的。

而我回家时,从打开门的瞬间开始,我已经在逃避,逃避您热切期待的目光,逃避那碗热气腾腾的老火汤背后的您的脸庞。我总是径直逃进我自己的房间,迅速关上门,热切得有些疯狂地扑向作业、题海。我能感到您小心翼翼地推开一道门缝,我也能感到我背后您那百感交集的目光,我对您竟然刻薄到这种地步了,宁可纵身入题海,也不愿与您相对。

我的耳朵变得自私,不肯倾听您的絮言叨语;我的眼睛,不肯在您铅华洗尽的脸上停住一秒;我所谓的“伶牙俐齿”,不舍得讲一句真心话,还有我的手、我的微笑,它们似乎都忘记了一切,关于您的。

雨,时疏时密,敲着我的心,紧凑得不容我思想片刻。玻璃的眼泪未能止住,而且好像愈来愈多,似乎要渗进来了。我无法去阻止渗进窗户的雨水,正如我无法阻止渗入我体内的母亲的关怀,任它融化。我的心,无法阻止。

母亲的爱,如雨。虽然细雨很美好,但是暴雨仍会有的。雨始终润泽养育了未破土的芽儿,只是,暴雨更热切地希望芽儿出头的那一天不再遥远。

雨,“飘飘的季节,飘飘的我!”什么能回到雨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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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车轮上的小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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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车多了,停车就成了一个问题。刚开始还是一个小问题,随着小车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大,纠纷越来越多,以至于晚点回家,根本就找不到停车的位置了。于是有人感叹,修房子的时候咋个就不考虑停车的问题呢。

一句话就引出了一段回忆。

我们住的小区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国有单位修建的小区,还包含了福利房的成分。规划设计之初,在讨论方案时很民主,有企业领导、住户代表、规划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等十多人参加,在确定了户型、面积等问题后,在规划停车位置时领导和住户代表产生了分歧。领导的意见是从长远考虑,在部分楼下要设计车库,在小区要留出停车位置。当时政府规划部门的红头文件只对小区建设的自行车棚有要求,而对汽车车位没有要求。领导意见一出来,即遭到住户代表的反对,说,我们没有汽车,留车位干啥!领导说,十年二十年后,经济发展了,大家都弄个“砣砣”车来开开,有何不可。“砣砣”车是当年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喜欢购买的“奥托”小轿车的别称,那可是身份的象征,对一个月只有几百元工资的职工,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梦。住户代表当即表示反对,有住户代表还说,梦嘛,把枕头垫高点。

确实,在那个时候说要给住户规划建设车库和停车位,不光是思想有点超前,还真有点说梦的味道。

于是一切都按照当时大多数人的想法和惯性思维将小区的规划和设计落实到图纸上并很快修建好了。

刚搬进小区的时候,确实,几乎看不到啥子小车,偶尔有几辆小车进出,也多半是接送领导的公车。但不久小区就出现了私家车,尽管不是什么奔驰宝马之类的豪车,但也很扎眼,就有人四处打听,这是谁的车啊?初时车主都很低调,被问到时有的还支支吾吾地说,借的。随着时间的推延,有车的人家的人多起来了,大家也就不再那么遮遮掩掩的了,碰到一起还要交流一下“大众”、“丰田”和“通用”。在小区中停车也是随便停,反正空地方有的是。

小区的小车陆续增加,不知不觉间就有几十辆了,但停车仍然不是问题,管理部门稍作规划,在绿化带和楼房前后画出停车位置和通道,大家按规定停车,车位仍然绰绰有余。

“5.12”大地震后,情况发生了大变。都江堰小汽车的数量激增,小区也仿佛一夜之间走入了汽车时代,隔三差五就有一辆新车开进小区,车位骤然之间紧张起来,矛盾和纠纷也不断产生。门卫不时在楼下高声吆喝,给乱停乱放的车主打招呼。但情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

小车还在不断地增加,有较早买车的人家已开始换车了,中高级车也陆续出现,奔驰、宝马、奥迪、沃尔沃、雷诺这些一线品牌的车也开始常住小区,有些家庭开始买第二辆车。细数一下,小区一百多住户,一百多辆车,怎么一下就坐在了汽车轮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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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的包容的散文

全文共 1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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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为我的启蒙老师,爱上了教师的职业。我的启蒙老师是个小巧可爱的女教师,她灵动的眼睛、悦耳的声音,尤其是那纤长的手指,即使在你犯错的时候,总是那么温柔地抚摸着你的头,让我有说不出的享受。

那时,我是村上的孩儿王,一班大大小小的孩子,总是在我放学后,被我叫到我家屋后,听我讲我课上听来的东西。我拿块小些的红砖,划写在水泥墙上,就权当是粉笔和黑板,过了做老师的瘾。听着他们在下面说“老师好”,一边脸红一边得意。

没想到,十几年后,我真的走上了三尺讲台,开始了我做教师的生涯。

我回到了家乡,回到了老师所在的学校,和我的老师一起上课。第一天遇到老师,就看到了她的微笑,一如多年前那么年轻。她竟是不老的!也许当老师的都不容易老,因为他们教的是天真的孩子,因为爱着这群孩子,他们的心永远都是年轻的。

我开始模仿我的老师当一名教师。

下课,我跟孩子们一起跳绳、跳牛筋,上课,我给孩子们讲故事,讲道理。我和我的老师一样,和孩子们打成一片,在孩子信任的目光里,我陶醉,我满足。

第一次对工作感到头疼,是因为我遇到了一个男孩子:陶。那是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学习不怎么样,但是对打架却很内行。每天会有孩子到我办公室来报告他打架的事,每次看到他站在我面前,我总忍不住头疼。

他那样倔强,不像其他犯错的孩子那样低头不敢正视我,他的眼睛直视着我,总是第一个开口:“他先惹我的。”我看着他脸上旧疤犹在,新疤又来的样子,想不到解决的办法。后来的家访中终于了解到,他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崇尚拳头解决一切的人。而且,在那个村上,是极权威的。有一次,陶打架输了,他的父亲拉住想跑的他,对他说:“打不过就丢砖头,你不怕死,人家就怕你!”我的心沉甸甸的,我说服不了那位父亲。他认为他的教育方式是让孩子成功的唯一途径。那些日子里,我沉浸在作为教师的失败的情绪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次下课后,我不经意中发现,陶居然在帮我的老师提水。后来打听才知道,因为老师教的是低班,每次大扫除都是老师亲自去提水的。后来一次,陶看到老师吃力的样子主动上前帮忙,老师高兴得把他叫到教室,要班里的孩子学大哥哥。之后,每次大扫除他都会主动去帮忙提水。“这真是个热心善良的孩子啊。”我的老师眯着眼,看着我微笑着说。

每个孩子都有闪光的地方,老师们都这样教我,我却总是抓着孩子的缺点不放。我自责起来。

第二天的晨会上,我把他的事匿名说了一下。还叫大家猜猜谁是低年级小朋友学习的榜样。在同学们相互猜测的眼神里,我看到他羞涩、满足的笑容。当我拖着他的手,让他站到讲台上、孩子们用吃惊又羡慕的眼光看着他时,他的脸红了,我知道,那是第一次获得赞美的快乐。后来我找机会对他说了对他的期望,跟他说了一个真正值得人尊敬的人绝对不是用武力来解决问题的人,他终于第一次点头同意了。

之后他的行为尽管还有反复,但在一次次对他优点的赞美和缺点的提醒中,他打架的坏习惯终于改掉了。一个学期下来,居然还选上了小队长。看着他佩上了队长标志,看着他一脸骄傲的样子,我想欣赏的作用真的是无穷的。

就像老师说的,作为教师,爱我们的学生重要,爱一个有缺点的孩子更重要。

去年,我新接的班级里发生了一件事。小龙邀请他的好朋友顾到家里去玩,结果之后就发现妈妈的手机没了。他说是顾拿的。班级里的孩子都把顾叫作小偷。

班主任和我找顾谈了好几次,他都一口咬定自己没拿。我们觉得很头疼,但是不解决,我又坐立不安。不是他拿的还好,要是他拿的,我怎么可以放任不管呢。

我接着好几天都把他叫到办公室谈心,故意不谈手机的事,只是推荐了一些书给他看。谈自己对他的看法,说他的将来。当他相信老师确实是关心他、信任他的时候,我不失时机地告诉他我小时侯犯的错,后来怎么在老师的帮助下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最后我把我的老师教我的话送给了他:“知错能改,扇莫大焉。”叫他查查什么意思。

第二天他在日记里写道:“老师,我知道你的意思。看我的行动吧。”

我去上课的时候,经过他们班主任的办公室,她叫住我好奇地问我:“池老师,你用了什么办法,这孩子终于写封信承认了错误,昨天还把手机和信放在我抽屉里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下了。在跟班主任商量怎么处理的时候,我们一致认为尽量在不伤害孩子自尊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在跟双方家长沟通以后,终于取得了令人欣慰的结果。

我在孩子的日记里写道:“看到你真正理解了老师送给你的话,老师很高兴。你那么聪明,你的前途一定是美好的,忘掉过去的,重新开始,老师相信朝着正确的方向,你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就在这个期末,从未进过年级前六名的他三门功课成绩总分进了年级前六名。

做老师的,不单是教孩子知识,更是教孩子做人。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爱他们,包容他们的缺点,给他们改过的机会。我的老师是这么做的,我想我也会这么做,如果我的学生将来做老师,我也希望他们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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