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一朵白蔷薇散文(合集20篇)

朋友是在我们有困难时的援助之手。我们要感恩有朋友存在!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感恩朋友作文!

浏览

5567

作文

1000

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5 字

+ 加入清单

林清玄的文章,能使我浮躁的心即刻间安定下来,因为他的文章有一种独特的韵味,虽然每篇文章都比较短小,但是却散发出无穷的魅力,含有深长的意味,使我一拿到这本书就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去体会这个心思细密的人写出的有血有肉的文章。

其中,我最记忆犹新的一篇文章就是《让树转变的方法》。这篇文章以一个小有事引出了林清玄的一系列的感悟。主要写了林清玄的孩子做了一实验——让一棵树转弯曲。这是靠树的向上、向光性做的,把树倒吊着,它便会转个弯长上去,由此,林清玄便奉劝大家、我们人类不能不如一棵树,不能被外在环境击倒,失去自己原本的样子,要学习那棵树一样不会堕落。

这棵树被作者的孩子倒吊着,就好比是我们人类生活在逆境当中,而这棵树因为向上、向光性又顽强地长了上去,可我们人类呢?有些经得住风雨的人可能会和树一样也不积极向上的心态在逆境中激发出自己的潜能,不会堕落,成为胜利者。然而有些人却不会适应环境,自暴自弃,随着环境一起堕落,最终,成为了失败者,这方面,他们甚至不如一棵树。

显而易见,我们要当那些在逆境中也不会堕落,反而活得精彩的人。其实,人们有时都会有失败的时候,我们也不免因此而灰心丧气,对生活、对自己不抱希望,但是我们就要有超凡脱俗的精神,经历了失败过后,也培养了我们自己的人格、风骨,再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容易被外界环境所击垮了,就像树一样,无论绕几个弯,也要坚强地长上去,向上、有光的地方长,这才时我们所要做的,不与堕落妥协,以坚毅、刚强、乐观的心一直生活下去。

林清玄的文章就好像一条条鞭子,无时无刻不拍打着我,使我走向正确的道路,并把他所表达的一个个实在且有效的人生哲理铭记在心,让我受益匪浅。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 加入清单

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夜雨迷离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23 字

+ 加入清单

朋友总是劝我说不要喝太多的茶,我总是微微一笑。也不解释,也不知如何解释!每当我向他们提起我爱喝茶时,他们总说茶有什么好喝的,那么苦!我总是释然一笑,没有多说什么。继而端起桌上的一杯茶茗,慢慢饮下。独自一人享受着这份独有的“苦”!

总是在迷离,迷离过往,迷离在往生……

总也看不透,也许这就是世界,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

迷离

往生

该来的总是要来,不该来的怎么也强求不来!眼神中是带有丝丝的忧伤,却又是那么的不易察觉。有太多的话想说,又总是在害怕伤心!

我一直都在笑,其实我心里的痛只有我自己知道,心里的痛只有自己知道,伤口只有自己抚平。我的痛我的上只有我自己知道。。。。。。

雨夜,我总是在迷离,迷离在那细雨之中,细细的雨丝拍打在脸上,总是那么的伤。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历经沧桑_杜撰出深刻记忆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69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波动流年的琴弦,弹起一阕岁月的韵律,唱起一抹光年的记忆

——题记

经年旅途中,篆刻下深刻的记忆,唯美风景撰写出淡淡忧伤,凄美不失回味,悲伤不失欣赏。走过的路程,年华逝水无痕般隐于烟波中,含着历经的风霜雨露,挥手告别一季又一季的光年。

笔尖落下,用沧海桑田的情感写尽生命的残缺,用悲欢离合的心情写出岁月的纠纷,用似水流年的情愫描绘曾经的风景。

独自阅赏一道道风景,用笔记记载下优美的情景,用眼睛阅读开深刻的画面,深深藏在内心深处,做最后的封存。

抬头仰望,多少悠然的远去,留下了长叹凝望的沉吟,忘味的回顾,一颗承载往事的心,随时过变迁,世事如云烟,消散在清风洗礼下,渐渐消散,不知在何处静止。

翻阅泛旧的记忆,画面犹如潮水直冲心田,在内心翻江倒海,冲击着每一寸细胞,深深受着猛烈的冲击。嘴角轻轻勾起,带着一丝沉着的苦涩,眼眸里的忧愁,犹如走失的孩童,无助的不知何去何从,只能在拥挤的人潮撕心呐喊与哭泣。

回首过往,转身踏进过往的流年,落叶纷飞,凄凉了整片处境。杂草恒生,失去生命的体征,满是荒凉,落叶静静凝躺在岁月洗礼间,由而勾起内心不明的忧愁,轻轻叹息,原来自己已踏进未来的旅途中。

这一场旅途,洗礼了嫩稚的脸孔,褪去了天真的笑脸,告别了放荡不羁的年华,成长在无息中悄临,在静止中走进每个人的世界,在不知觉中引领他走向未来的光辉。

旅途磕磕碰碰,曲折让人疲惫,而这一场旅途,注定记载一个人的一生,我们无法抱怨,不能放弃,只能随着时间的流动一往直前。

不管相遇或是分离,在时光岁月的摧洗下,不再哭泣不再伤悲,内心由而变的平静,用淡漠不失落寞的眼神观察着点点滴滴,这不是习惯,而是一种素养,以对尘世的漠然。

深夜的律曲,带随多少心情在空气中自我伤悲,把对现实的无助,凌淋尽致的体现,掏心掏肺的哭诉对未来的彷徨与恐惧,诉说着尘世带给自己的伤痛与无助。

却而无从选择,痛过伤过哭过站起身,继续前进,放开历经沧桑所留下的记忆,舍掉别离带给自己的伤痛,无视流年所印烙的疤痕,抛弃岁月带给自己伤愁。

随时光流逝,随岁月的洗礼, 我们紧跟脚步,放开曾经,去杜撰出更多的记忆。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0 字

+ 加入清单

题记——“我想从北图的正门走进去”。

毕淑敏不仅是一位著名的作家,她同样是一位慈祥而又可爱的母亲。在《混入北图》这篇文章中,毕淑敏的母爱与她对儿子的教导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那时,北京图书馆是最大的图书馆,哪里有各种各样不同种类的图书,但那里却有规定:只对成年人开放。不知是不是遗传了毕淑敏,她的儿子从酷爱看书,对文学充满了好奇心与求知欲。当他长到十几岁已经是个小伙子的时候,毕淑敏在他苦苦的要求下,不得不带儿子“混入”北图,满足孩子向博览全书的愿望。

本文主要讲述了毕淑敏到儿子进入北图的过程和看书的过程。其中详写的是进入的过程。在过程中,运用了心理描写和生动的动作描写,表现了母子二人害怕被识破的心情,但儿子也急切想去看书的复杂心情。在好不容易进去后,儿子恨不得把全馆的书都看一遍,所以,他直到闭馆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所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在毕淑敏的这篇文章中,充分的体现了儿子对读书的渴望,甚至把博览全书为理想。的确,在我们少年时代的是官(时光)是很宝贵的,我们在学习上,不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是多多去闯闯,在丰富的经历和阅历下,就能够让你体会到世界是包罗万象的。在青春时,何不去拓展自己的领域,为梦想努力,像毕淑敏的儿子一样,有志气:“长大一定要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走进北图,因为那是贵宾的通道!”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第一次画展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6 字

+ 加入清单

退休了,想圆我未曾圆的梦,又从新走入学堂[老年大学],科目很多,我都想学,可我没分身法,只好学我最喜爱的书法和绘画。来学习的都是些老头老太太,哎呀大家那个认真劲就别提了,大家买了各种书和笔,颜料、纸、一点都不吝啬。

老师都是从社会上聘来的,也不固定,后来换了几个老师,还是张丁三老师最受大家欢迎,他是个退休干部,七十多岁,也不是科班出身,他是被打成右派时在文化部门扫地时学的,张老师看到画家们画画,他好羡慕这些画家,不由得偷偷瞄一眼,他很用心,等人家下班走后,他趁打扫卫生时,就捡别人扔掉的纸和颜料、破笔这类的东西,然后就趴在桌子上用心的临摹别人的画,他画得很认真。后来他的举动被画家们看到了,画家们就在下班时故意给他留几张纸叫他练,他刻苦用功,学会了各种绘画,这些我都是听一个当年的画家说的。

张老师教我们绘画也认很真,每次上课,都要叫我们挂出自己的作业。每次我都觉着自己的习作很憋足,总是羞羞答答的才挂出自己的画,老师这样做,不过对我们也是个促进,学习时间很有限,一星期才一节课,回家练的时间也少,不过我还是千方百计抽出时间练习。那用功劲不亚于高中生参加高考的最后冲刺,晚上我摆夜市回家后还要练习一会;早上一爬起来先在桌子上练会书法,把写好的字贴的满墙都是,沙发上也摆满了;把自己画的画也贴到墙上自己欣赏,找毛病。一年过去了,大家都基本能组成一张画了,张老师也要到南方他女儿家[深圳],临走时决定给我们搞个画展,展厅就设在我们的教室,红、禄、蓝、紫、黄各色牡丹争先开放,散发出褛褛墨香。我突然来了灵感,就顺手拿起毛笔写下一首:满厅牡丹不是春/花香四溢发自心/张老桃梨遍天下/丁三育开夕阳人。我的字写得太差,不过我还是把它挂了出来,临下课时,张老师走到我跟前来说:“送给我吧。”

“就是写给你的,不过写的不好,叫你见笑了。”

张老师笑着把我写地诗叠起来装进口袋:“好,我喜欢。”

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每个人的画,张老师也一一作了点评。我是模仿张老师画的一篮牡丹图,自我感觉还可以。

张老师点评时说:“有点意思,继续努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眉头舒展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97 字

+ 加入清单

我徒步上班,看见穿梭在自己身边的人们都是一张苦瓜脸,皱着眉头一脸的苦大仇深的样子。如果你认为我们现在的社会没有发展生活质量没有提高,那么你一定是说慌,或者昧了良心。可以毫不隐讳的说,我们无论物质生活水平还是精神生活水平较20年前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可是为什么在人们脸上看不出幸福的神情呢?

生活节奏快了,工作紧张了不少吗?不全是;兜里的钱多了,有管理难度吗?不全是;孩子教育难度大了吗?也不全是……原因可能千千万,我认为最主要的一点是我们心理的那一点平衡打破了,过去,我们都是一样,虽然我们生活贫穷,可没有谁的兜里比你的钱多多少,大家心里想什么,将要做什么,心里清清楚楚,没有猜忌,大家坦然相处,不会当心别人使绊子,不用去提防。生活清闲心理平衡做好自己的事情,过好自己的生活,幸福指数比现在高了许多,在物质精神都有很大发展的今天幸福指数反而低了呢!

如何让我们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提高我们幸福指数呢?让我们回到过去是不可能的,贫穷的幸福不是我们的需要,有人说乞丐的生活是幸福的,可谁愿意去过乞丐的生活呢?但如果我们的物质丰富了,我们物质也是一样多我们会感受到幸福吗?也不会了,如今我们大家心里追求不会因为物质丰富了就会主动放弃追求的,这点大家自己心里是清清楚楚的,那我们应该怎么去提高幸福指数呢?

一、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不要过高要求自己和身边的人。现在我们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为什么呢?就是过高要求自己和别人。

二、学会调剂自己情绪,不要什么事情往坏处去想,这样会是自己情绪越来越低落,有时我们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我们会发现这个不一定是坏事,我们都知道《塞翁失马》的故事吧?

三、学会保存好心情,每天笑一笑,日本过去有一个哈哈和尚,他每天出去穿街走巷看见人就笑,时间久了,人们看见他也冲着他笑,笑声在人们心中传递,结果他走到那一个村子那一个村子就充满了欢乐!

善待自己,让自己生活充满欢乐,请你舒展自己的眉头!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字如其人乎的散文

全文共 1314 字

+ 加入清单

记得几年前游玩北岳恒山,除了那座奇迹般的悬空寺,剩下来的记忆便是李白题写的“壮观”碑。据说这俩字是诗仙李白游玩悬空寺时,为它的精妙绝伦倾倒而亲手所书。壮观的“壮”字是个错笔字,“士”下多了一点。悬空寺的壮观超越平常,乃是人间奇迹。李白用错笔字这样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受。这是当时导游的介绍。这俩字是端庄的大楷,每个字大如斗。

李白的字,我以前没有见过。李白的诗倒是读过几首。我想象不出来,生性旷达的李白,会写出如此中规中矩的楷书。他“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豪气呢?他“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的仙灵之气呢?他“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率性呢?介绍上说,“壮观”二字是李白的醉书。饮中八仙之一的李白,可是“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的李白啊。我以为无论他以谁的字帖为本,都不应该写出这样的字。何况,大唐一朝的字,是那么神采飞扬!

相信“壮观”为李白所书的人,很多。清朝著名请人方坦曾作《壮观二字墨刻》诗:“苍崖恍惚蛟螭走,壮观二字大如斗。李白当年恒岳游,自喜名山落吾手。平沙浩浩黄云开,雁门龙首肯崔巍。遥想真人下天际,放笔万里秋风来。”他想象了李白游恒山题字的潇洒风采。当然也有研究者认为,“壮观”没有多少唐人笔意,更像是明清之际流行的馆阁体。如是,这俩字就是明清之际好事者的托名之作。

李白书法真迹流传至今的只有一幅《上阳台贴》:“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可穷。十八日,上阳台书,太白。”这是一首四言诗,字体如同诗中意,用笔纵放自如,意态万千。“快健流畅,于苍劲中见挺秀,全贴结体亦参差跌宕,顾盼有情,奇趣无穷。”这是前人的评价。估计和我一样奇怪的人有很多,为什么李白流传后世的诗词有许多,书法只有一幅?这千古之谜,难解了。

有关李白,有各种解说。他的旷达,乃是不得意后的恣意所为。这是其中一说。其实他很想做官并为立身官场做了诸多努力。是因为他姓李,还是其他原因,大唐宫殿里,他最多只是弄臣。“云想衣裳花想容”的创作,显然有拍马屁之嫌,只是造化弄人,他终究怀揣大把银子,到烟花三月的扬州,寻找“腰缠十万贯”的感觉。官场的蝇营狗苟与诗仙的名头,委实不匹配。可是,这是历史!是文如其人还是字如其人?

欧阳询的一手好字,在书法家林立的大唐,也是翘楚。一直到今天,学书者最好的入门字帖,欧体是重要的一本。他与同代的虞世南、褚遂良、薛稷,并称初唐四大家。又是中国历史上与颜真卿、柳公权、赵孟俯并立的楷书四大家之一。他的字,“点如高峰之坠石、竖弯钩似长空之初月、横若千里之阵云、竖如万岁之枯藤……”一笔俊字,每个字体势纵长,结构独异,笔力险劲,秀骨清相。可是,欧阳询的长相却是其丑无比。当世之人都奇怪,他的字和他的人,有这样的差距。

我常常羡慕那些写有一笔好字的人。可惜读书太少,练字更少。在需要手书的年代,我总有惭愧之心。好在电脑普及,我不需要一笔一划去琢磨横平竖直了。也正因为如此,现在的书法,只是少数人把玩的艺术,少有实际的用途。

再说一个小故事。写出《三都赋》的左思,又一个比较出名的丑人儿。“貌丑口呐”。可是他的才华,他的《三都赋》,流传了一个有名的成语“洛阳纸贵”。“凡人不可貌相”,时准时不准啊。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假如我变成了一朵蔷薇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6 字

+ 加入清单

世间所有的都是美好的,被人们欣赏、赞美、抚摸。可我却生在一丛荆刺上,让人们避之不及。即使我开出了美丽的绒粉色的小花,迎风抖动着柔软芬芳的花瓣,对路过的人发出热情的邀请,可人们最多扭头看我两眼就匆匆离去。

我对妈妈抱怨:“这些刺好讨厌,人们因这些刺都不来看我!”

妈妈和蔼的劝我:“别这么说,万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没准哪天我们能用上它,因为上天会眷顾它的每一个作品。”

于是我只能一天天地挂在刺上,对着那冷冽的寒光思考,期待怎样才能摆脱这泥土一样的平凡……

文明社会的井然有序几乎瞬间被纷飞的战火点燃,人们匆匆带上他们所有值钱的财物四散逃离,他们忘记了我们。

“喂!你们忘记我了!把我也带走!”我扯着嗓子喊到,“别喊了,孩子,他们顾不上我们,我们能保护自己!”妈妈的声音里充满了自信。

我眼睁睁看着野蛮的敌军肆意摧毁着花园中的一切,郁金香、芍药、牡丹……,它们的花瓣被粗大的手指揉碎、枝干被强壮的手臂折断,它们在哭喊呻吟中被泥土掩埋。很快就会轮到我了,我想,绝望过后反而很平静。

敌人绕我和妈妈而去,碰都没碰我们一下。

因为在我身下,那些泛着寒光的坚刺,正用无声的语言警告着入侵者,敢动手就要付出代价。

我用惊奇的目光打量着荆刺丛,发出自己的感慨:“它们还真有用!”

“当然,美和丑都是相对的,它们的作用只有关健时才能发挥出来,平时你只不过是忽略了它们的作用,只看到它们的讨厌之处。”妈妈教导我。

我重新立在荆刺上,带着晶莹的露水和芬芳迎接朝阳,当那些劫后余生的花儿再次问起我身后利刺时,我微笑地看着这些闪着寒光的外衣,“那是上天的事,我只知道它们对我来说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恰恰是因为它们才使我拥有了生命的意义。”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幻想成蝶与你在一起的散文

全文共 444 字

+ 加入清单

我知道幻想是不切实际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希望变成蝴蝶,飞上天空去寻找你。你可知道,在无数没有你日子,我是如此煎熬。你二话不说就这样走了,留下我一个人。黑夜,静得让人害怕。

我独自一个睡在床上,静静地看着你的照片。不知怎么,看着看着,我的眼泪不知不觉地流在了照片上。我怨你的离去,生气地把照片一甩在地上。我独自在墙角处,蹲下身来,双手抱膝,大哭了一场。心想,为什么你要这样地离开我?就算离开,也要告诉我一声。为什么独自一人去承受?你可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痛。我永远不能忘记,你离开前,对我说道:“要好好地活着。就算我不在了,你一定要活下去。”却不知,这话成了你我之间的分别。我还开玩笑地说:“你怎么了,怎么感觉你在对我说遗言?放心吧,我们都会好好的。”我猜想那时的你,预到了你的离开,会让我心痛,才这样说的吧。

放心吧,我不会做傻事的。我一定会记住你的话,好好地活下去。我拿起地上的照片,忽然笑了。因为我知道,其实你并没有离开。你一直在我身边,守护着我。

忽然感到黑夜并不可怕了,因为你就在我身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若无相欠怎会遇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200字

全文共 3000 字

+ 加入清单

佛说:若无相欠,怎会遇见!

我在佛前沉睡了千年,直到有一天遇到你,我落下一颗忧郁的泪。

佛说:我因无爱而成佛,你贪恋凡尘如何成佛?

我忏悔。

佛说:忏悔无用。你有未了的前缘,去吧,去续你的姻缘,我等你回来。

为此,我在菩提树下求了五百年。

你说:自你在佛前求与我相遇的那一刻起,我整整失眠了五百年。

我问:冥冥众生中,你是否是我为缘而几经伦回的那个人?

你说:是的,五百年前的那一天,你无意中经过了有我的路,我一直等你,来实现这场擦肩而过的缘。

佛说:修百世方可同舟渡,修千世方能共枕眠。前生五百次的凝眸,换今生一次的擦肩。

我苦苦哀求佛祖,让我们再结一段尘缘,相恋相伴走过月月年年。

佛说:除非海枯石烂、沧海变桑田。

于是我求佛祖,来世把我变成一只填海的燕,历尽千辛直到把大海填满,换你我的今生缘。

所以佛安排了今生的相见,让我与你尽这一段未了的前缘。缘尽,则曲终人散。

所以,如果你遇到我,请一定不要走开,因为我怕来生,再无缘与你相见……

遇到你的那一刻

每一次的遇见都值得珍惜。

——题记

我一直以为每一次的遇见都是命中注定的,所以自己才会一次次的错过。

就觉得这次的遇见只不过是为了让我学会成长,谁的人生里没有遇见几个让自己去喜欢,去爱,去珍惜的人呢?

但是我错了,错就错在自己不懂得珍惜,才会让自己一次次的受伤,慢慢地学会包裹自己,把自己包裹起来,学会了隐藏自己的内心,即使自己有了喜欢的男孩子,还是会独自去承受那份喜欢,却不知道怎么告诉他,慢慢的就不再那么喜欢了,才知道那不过就是一时的喜欢,还好自己没有告诉他,可后来,遇到了这么一个人,我才知道我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子,虽然他在我的世界里存在了整整4年多,但是我从未发现过他,甚至从未发现过他的好。

自从他再一次走进我的世界里后,我才发现我真的应该去学会珍惜了,珍惜他,也同样珍惜这份莫名的喜欢……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又一次遇到他的时候,我都忘记了在中学的时候我有多没有关注过他,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自己那个时候有喜欢的人,我想也不会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现在的他变得好高,182cm。对我来讲就是我无法抵达的荒芜。自从毕业以后我就没再长过,是不是这就意味着这是一份没有结局的喜欢。

之后知道自己喜欢上你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我告诉你的时候,你给我的就是一句话“我跑得快。”我却笑了,我知道你跑得快,但是用在这里,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兴奋。

后来,我多想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可是我害怕自己的主动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感觉。毕竟不是谁都喜欢主动的女孩子,媛也告诉我,当初你喜欢的一个女孩子,你之所以放弃她就是因为她太主动。我都有点后怕了,我怕自己的主动会让你觉得我就是那种女孩子,但是你却没有,我才知道我根本不是那种女孩子,但是为什么,上天会让我们这样错过。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一份美好的爱情,当然我更希望能和你在一起,但是老天给我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我们不合适,身高差的原因让两个相互喜欢的人不能在一起,我想这或许会是我最遗憾的事了吧,不能和你在一起,就应该忘记你么?我不知道,虽然现在的你对我很好,但是你却不属于我,老天啊,开的玩笑有点大了。

美好的遇见,在这个夏天,同样也让我觉得很难受,或许我们永远都不可以在一起,身高啊,怪我喽。

擦肩而过,错失今生

有许多事不断定,有许多人不可挽留。擦肩而过,错失今生;纵有飞蛾扑火的勇气,却也无皎皎如月的羞花闭月容颜可依。

红颜如梦,如江南云雨飘落在唐宋。初见之下的心生欢喜,莲的心事在六月的西湖盈盈绽放。你衣袂飘飘,白衣胜雪,似三月里瓢飞的柳絮;你浅浅而笑,像云霞锦缎;你的声音,软软款款,像是海风吻过发梢。那一刻的惊艳,心旗摇动,醉落了我今生此世的一世相思,繁花三千落尽。心如浮云,自在织梦。

我深信你是我千百年前守候的那一轮皓月,穿越千年,人海茫茫邂逅。前世如水记忆不可追也,今生上天是否就会让你与我结一段尘缘?演绎一曲华章呢。浮生叹,问世间。你却毕竟还是轻挽青丝:我配不上你!你说得如羽翼落地般轻盈,却重重砸碎我的心。千年旧梦初醒,仙缘散,夙缘难了。

凡尘红事,天缘命里定。我无力用褪色的笔墨,把你盈盈款款的身影留在我身边,,与我执手偕老,并肩观望世情风月。我知道,这一切只是我用文字写尽的梦。我无法在你浅浅的手心里找到驻足的位置。嗔我今生为痴情种,依旧在梦里等你,痴痴的守望千年,任思念如遍地藤蔓纠缠不休;凭世人展览千年。天地我可以轻易放下,却无法轻易放下你星辰般魅惑的眼神,暖和如烟火的浅笑。闭上眼,人生的夤夜一下笼罩着我,而你却时刻如精灵般,在我眼前翩然起舞,幻化成虹。你的一举一动,你的一颦一笑,像远古神秘的契约,深深刻印在我心上,令我无法忘记。

寸肠千恨如繁花堆积,所有的忧伤化成铠甲,所有缱倦的情义都找不到停靠的落脚点。流浪的情,注定无法相望,心如刀割,含泪问花:为何我心坎的盈缺无法与现实的丰歉成比较,我痴心的守候只是赢得深哭一场?

乱红不语,飞过秋千去……

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办事

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办事。人生经历的小事无数,不能计较的却很多;人生遇到的大事很少,也只能尽人事以听天命,常人无可奈何。为小事而常介怀,不值;为大事而常悲戚,不该。故,面对小事,要开心;遇到大事,要宽心。

只因有缘

梦中与你相见

只因前世有缘

今生注定终生相恋

相守到永远

千年之前

你在海角,我在天边

只为誓言今生见

那些年,像离群的孤雁

那些年,独自选择孤单

( 美文欣赏)

那些年,生活过得平淡

那些年,一人甘愿平凡

只因有缘,与你手相牵

前生缘分今生相恋

墨染为谁

心不动,则不痛!如诗如画的江山,为谁执笔,平起仄歇,激扬的文字,渲染谁的离别。

落笔缠绵悱恻,断笔缘寞离觞!

久坐枯庭,观云卷云舒,吟风弄月,一纸思念,一阙诗词,一曲离觞,婉约今生的眷念!

此生遇你已很美

(一)相忆今生如此,相思深不深?

三千繁华落尽后的沧桑,烟花冷寂后的薄凉,于每一个月光倾城的静夜,独自怅惘……

静看着浮世的飘尘,一切都在纷扰中断断续续。红尘一世,谁会为谁俯首称臣,谁会为谁停留在那混沌里,深陷泥藻之中呢?匆促过客而已。

今生相遇,不在乎可否伴我醉天明;今生倾心,不在独唱高山流水不知音;今生相伴,不再怨前世今生情难守。今生,为你独写尽相思情,倾尽一世的柔情;为你独守寂寞,只为等你一人,等你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相逢在最美的花开时节。

曾经,为你静静的守望在月光下,守望每一个幽静清晨,挥写属于你我的素然时光,,增添诗意,回想有痕。

曾经为你,静静地盛开,形成你我的时空。心不再求,在夜里演绎朦胧的诗篇,千年的缘,千年的梦,眸中的红颜,刻骨的眷恋,在心中藏着一个痴心梦。然而,那些依稀的画面呈现在感性的脑袋里。

(二)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

你说许我一生的爱恋,一世的倾心,你说许我天长地久,世世生生,永不变化的相守。后来,慢慢的才发现是昙花一现,随风飘散的梦,曾经的沧海变成了桑田,那许下的海誓山盟却已成了过往云烟。

谁,流尽了相思泪,写尽了相思情,谁泪伤了尘埃,消瘦了寂寞的等待,一生的眷恋,演绎了多少悲欢离合,凄凉了多少寂寞孤独,几度徘徊,几度忧伤,终是走了出那花开花谢的梦

谁,看尽了花开花谢,为你等待千年的梦?谁,独看过往的细水长流,在那烟雨河畔,执手等待,只为与你在看那落花静美?一生的无悔等待,几度的明月心缘,轻轻的飘然在心灵上。丝丝的忧伤化成了一曲曲长相思,再回想中弥漫心田,混度一生痴心怨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春锄琐记的散文

全文共 1236 字

+ 加入清单

又到了一年一度“麦苗儿青,菜花儿黄,春燕低飞入房檐”的季节。满是绿色的春风,唤醒了万物,大田里复苏的麦苗和野草竞相疯长。

早已跨过花甲之岁门槛的我,总觉得时间过得飞快,转眼正月将止,又到了二月春锄的季节。农门弟子的我,从广阔天地泥土中走出,来到城里上学、工作,从点点滴滴的日常现实到精神层面,没有啥优越感,只有四十多年工作的忙碌,直到2015年阳春三月退休。虽有闲情兴致,但一种打破常规的不适应感油然而生。曾多年坐办公室,搞综合文秘,舞文弄墨,与文字工作半生经历,退休闲居之后,好爱甚少,欣赏偶练学书,总感得老本行写作不能丢,若丢弃了老本行,自身一不会打麻将,二不会玩纸牌,也不适应回老家农村干农活,就啥都干不成了,只能虚度光阴,空耗生命。离岗退休梦中常回青少年时代。梦醒后,又回到现实。上有九旬老母,下送孙女入幼儿园中,自感年岁尚轻,还处壮年,身闲心却没有闲过半分。早晚散步城外田间地头,时看到,在碧绿的麦田里,三三两两六七十岁的男女农民挥舞麦锄除草松土,还有个别喷雾除草药剂的农用车穿梭大田之中。此时,我却有点触景生情。忆昔我第一次跟着生产队社员参加春锄的情景,不由我感慨万分。

那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广大农村度过了“三年自然灾害”的困难时期,一派百废待兴的场景。那时,中央部署在城乡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我所在的县、公社、生产大小队学习教育会议一场接着一场开。由于我们小队人口少、劳力也少;相反,却土地面积大,人均临近五亩。生产队长不但要选派参会社员代表,还要派出参加县社统一组织的上山育林和兴修水利人员。三下五除二,掐指头算数,男女社员没有几个。但是,农时不可违。大田活碌不能误农时。队长只得“虎穷搜山”,把村里上村小初中的学生作为星期天辅助劳力使用,让我们这些还带着童真嫩雉味儿的少先队员们干一些力所能及的诸如春锄、护田禾赶麻雀、打土块的农活。记得那是1966年春季,我刚年满十一岁,接到队长通知,就跟着母亲、叔母兴高采烈的扛着麦锄出工了,来到队长指定的锄草麦田,学着锄草松土。母亲一边锄着麦田里的杂草,一边教我拿麦锄的姿势,她还总结了锄草的顺口溜:“前腿弓,后腿蹬;锄过十步,左右换手;加快进度,瞅准杂草;莫伤麦苗,锄草松土,手上用力;草要锄净,锄莫太深。”一趟地还莫锄完,我的两只小手掌,已打了几个小水泡,母亲心疼的用她的土布手帕给我包扎,一股母爱的暖流顿时涌上心头。

锄过了两趟地,负责春锄的妇女组长发号施令,参加春锄的妇女和弱半劳力坐在塄坎渠边休息个把钟点,有给娃娃喂奶的,也有喝水啃馍的,还有姑嫂们调侃说笑的。很不安分的少年学生追逐嬉戏……休息完毕,又投入到不紧不慢,你追我赶的春锄劳动之中。

如今,劳动没有人组织,一家一户自行安排。大田里春锄的人们渐渐少了,农村男女青年正月十五还没过完都出外打工去了,麦田除草,基本依靠农用车在装着有除草药剂的喷雾器喷洒除草。我看到此种情景,半个多世纪的生产队春锄场景又浮现在我的脑际,才有了上面那段不寻常的故事文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散文——雨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20 字

+ 加入清单

我喜欢,主要是喜欢听雨的声音。虽然听不出一个所以然,但仍然是喜欢。在白天,尤其是晚上,雨从天上来,在房瓦上,树叶上,草地上,密密麻麻的弄出些声响,总能给我带来祥和和安宁。我可以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干,只是静静地听这不知疲倦的雨,在不断地轻叩千家万户的房顶,然后变幻成水,互相吆喝着,嬉闹着,不断地向东流去。

“留得残荷听雨声”,是先辈给我们留下的美妙诗句——写这诗的前辈一定是一个听雨的高人,在那几百年前的雨声里,或许他早已读懂了雨的心。

雨心是什么?如果要我猜,那肯定是水。

而水,是最妙的一种东西——当你站在水边,你说说,水里有鱼吗?鱼藏在哪里?我弄不清,不知你是否有一双慧眼,一眼就能看见那些深藏于水中的鱼,或者是其他别的什么宝贝?这事儿,水不会告诉你。你可以往水里丢石头,扔任何可以扔的东西;可以把自己泡在水里,漂在水上,钻进水里,可以用水来洗衣服;可以把水泼到你想泼也能泼到的任何地方去……甚至可以一口把水喝到你的肚子里——事实上,你可能每天都在干这样的事情。但水不吭一声,最多是在你往水里扔东西的时候“砰”或者“啪”的发一声响,然后就归于平静。

不知是谁,说“鱼儿离不开水”,我想问的是:谁能够离开水?只要是有生命的东西,都不敢说能离开水,人怎能例外。据说,一个人如果有100斤重,其中,70斤以上的东西是水。这真叫人难以相信——可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怎么会是这样呢?不幸的是,它不但大量存在于人的生活当中,而且竟然与人融为一体。可见水隐藏之深,它遍布于人的每个角落,也许你脑子一动,想干什么,很有可能,水早已心知肚明。在某种程度上,水已成了人,人已成了水,只是这事,人们不太明白。

可是,就是这谁也离不开的水,离开了就会让人纠结,让人昏迷,甚至让人死亡的东西,在我所住的小城里,1.90元一吨,在我的家乡,一分钱也不值;而黄金,既不能吃,也不能喝,更不能穿,仅仅一克,就值300多元。是否,人们真的以为“物以稀为贵”?那些普遍的尽管是重要的,还有一些甚至重要到一刻也离不开的东西,比如空气,却可以一文不值。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道理?

但雨不在乎这些。春天一到,雨也就来了:细细的,像牛毛,像花针,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你看啊,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雨的美好,雨的曼妙,早已深入人心。雨呢,好像也不在乎。你看,这雨下着下着,来了兴致,小雨,中雨,大雨,变着法子下,一不小心,几个月过去了,这时候,人就受不了啦!发大水啦!1998年的大洪水,惊动了中央领导,劳动了军队,很多人在这次洪水中失去了生命。奇怪的是,没有几个人会因此埋怨雨。也许人们知道,雨喜欢在树林里,在山顶上休息。现在,人们把树林砍掉了,雨没有了休息的地方,雨很难受,它得不到休息,就跟人一样,容易生病,雨一生病,人的麻烦就来了——雨卧病在家,很多地方就没水喝了,田地干涸了,人和动物都急的不行,你说这事,能怪谁呢?

好在雨不会一病不起,好在雨得的不是绝症——感谢菩萨,让雨重新恢复了活力,雨抖擞抖擞精神,变了个摸样降临大地:纷纷扬扬的雪来到了人间,看吧: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唯余茫茫,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1 字

+ 加入清单

去年生日,一位好友赠给我三本书,大抵是一种散文杂志吧。我当时对散文不感兴趣,但翻开这三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我获得了巨大的宝藏。

这三本书都是关于青春美文系列的,特别的文艺,我当时还是个无知的孩子,只是大大咧咧,没有细腻的感情,没体会到文字的魅力。我百无聊赖地翻开书,狂躁的心平静了下来。我渐渐听到了自己的心跳,我渐渐被文字的魅力所感染了。

我爱上了这种散文书籍,如同炽热地爱一个人。我特别喜欢在写作业的间隙时间偷偷地看一篇文章,在沐浴之后披着睡裙,闻着湿发的香气安静地品味着散文,甚至在被窝里拿着小灯读散文书……我喜欢三毛、席慕蓉、张曼娟、张晓风和李娟的文章。那么我就说一说张晓风的散文吧。

张晓风有一篇散文叫做《情怀》,这是一篇实实在在的散文,初读时我真的不知道这到底是在写什么,感觉乱七八糟的,后来我阅读了更多其它的散文,都是很有闲情逸致的感觉,把生活中很多细碎的小事写得津津乐道。我再回过头来读《情怀》,却发现它实际上是对这些散文的总结:只要胸中有情怀,生活就与众不同。例如张晓风另一篇散文叫做《你的侧影好美》,写了她在餐厅给一个女孩说她侧影美的故事。如果张晓风没有生活的好情怀,她就不会发现女孩的侧影之美,更不会将这份美好告诉女孩。可以这样说,作家和其他人的区别在于,作家善于用情怀感受生活并把它抒发出来,而其他人却只是忙于工作,为生活而工作罢了,他们没有像作家一样细腻的眼光。

我喜欢张晓风散文的笔触,细腻而朴实,仿佛让人走进了一个清晰而真实的温柔世界。下面摘抄《情怀》中的一小段,让它把我们带进一个别样的世界:可是,等车不来,等来的却是疏篱上的金黄色的丝瓜花,花香成阵,直向人身上扑来,花棚外有四野的山,绕山的水,抱住水的岸,以及抱住岸的草,我才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美的重围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02 字

+ 加入清单

我——是八百多年前著名的诗人辛弃疾,为了给我的好友陈亮鼓励,我大笔一挥,写下了《破阵子》。

在前一天,我喝醉了酒,夜里,我酒醒了,用针将油灯挑亮,抚摸着我朝夕相处的宝剑,心里燃烧着蓬勃的雄心。之后,我又睡了过去,在梦中,我听见了初晨时每个军营接连响起了雄壮的号角声,一声接着一声,显得绵长、悠扬……到了吃饭时间,所有的将士们都围在军旗下,互相打闹、交谈,吃着大块大块被烤熟的牛肉。听着由诸多乐器弹奏出来的那雄壮、悲凉的军歌,心中不禁一番惆怅。

吃完饭。我们一起去战场杀敌了。我方排好阵势,每位将军的脸上都充满了严肃,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就可能因为此次战争而一去不返,连一个正常的坟墓都没有,十分悲惨,战斗开始了,骏马在战场上飞快地奔驰,堪比三国时代的宝马的卢、弓箭齐齐地射出,宛如死神之镰刀伴随着“刷刷”声收割着一个又一个将士的性命。所有的刀剑碰撞在一起,发出滋滋令人牙酸的令人从骨子里发冷的恐怖声音。

我们终于获胜了,斗志昂扬地回到军营,本想为当时的君王打回敌人的老巢,胜一场漂漂亮亮的仗,让生前和死亡之后的人都来赞扬我,为我赢得美名声,但我一觉醒来,对铜镜一照,却发现自己早已白发苍苍,再也不能上场杀敌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我和我的同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47 字

+ 加入清单

国庆节前的一天早晨,上班推开办公室的门,眼前一亮,办公桌上放着两盆鲜花,一盆是彩色仙人球,一盆是水养的白掌。

先说仙人球吧,为什么叫彩色仙人球呢?首先是它的土上覆盖着一层七彩沙粒,看不见土,而仙人球上面喷了彩色漆和彩色水晶,把个仙人球装扮的非常靓丽,太阳光照在仙人球上,刺芒上的彩色水晶折射出晶莹漂亮的光芒,仙人球的花盆也很漂亮,白色的陶瓷花盆上写满了各种字体的“福”字,花盆下面有三个圆脚,与一个盘子似的底座相连,有种书香墨宝的文雅之气,放在电脑旁听说有吸收辐射的作用。

另一盆是白掌,则更引人瞩目,透亮的玻璃花盆,圆圆的肚子就像鱼缸似的,碧绿的根须浸在水中像一片小树林,花盆上面有一个塑料篮子,将白掌的根与叶分离,篮子里放有白色的鹅卵石,既可固定花形,又美观。白掌开了四朵花儿,花蕊是黄色的,和红掌的花蕊一模一样,很大很粗,上面有排列均匀的小触角,静静地卧在唯一的一片洁白的花瓣上,犹如扬帆起航的小船,又名“一帆风顺”。百度说白掌还有许多名字呢,白鹤芋、和平芋、苞叶芋等,叶片翠绿,花瓣洁白,非常清新幽雅,具有纯洁平静、祥和安泰之意.

“这肯定是王老师端来的花。”小陈肯定的说,“我昨天听见王老师和她爱人说花的事呢。”小陈是今年刚分配来的大学生,高挑的个头,苗条的身段,五官端正,长发披肩,这姑娘好学勤快,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小时到科室,看书学习,打扫卫生,为我们大家倒好茶水,因为医院里都称老师,所以刚才她说是王老师端来的花。

“是吗!这两盆要花多少钱呢?怎么放咱办公室里了?”我边看着花边随口说。

门又开了,是我们科室的男士小牟,一米六五的个子因肥胖而显得低矮,肉嘟嘟的脸上镶嵌着一对浓眉大眼,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三十几岁的人仍长着一副娃娃脸,见人总是憨憨的一笑。

“咦?哪来这么漂亮的两盆花?”小牟进门就嚷嚷。

“是王老师端来的。”小陈头不抬,眼不离的欣赏着花。

大家正说着,小王推门进来了。

“小王,你怎么把花端科室里来了?家里是不是晒不上太阳?”我边看花边说。

“不是,是我家小刘专门送给咱们科室的,是他弟弟花店的,漂亮吧!”小王自豪的解释道。

“哦,那太谢谢了,这两盆花要几百块钱吧?多不好意思啊!”我作为科室的负责人表示谢意。

小王小我六岁,进科室有两年多了,也踏进中年人的行列了,她是个很认真的女人,谨小慎微,做事积极向上,认真好学,在临床科室的时候就独挡一面,到了我这里就更不用说了,好多东西都没接触过,你看她那个刻苦劲真让人感动,手里拿个小本本,把我说的每件事,每个工作要领都一一记在本子上,随时翻看,很快就胜任工作了。她很小母亲就去世了,姊妹四个排行老二,却承担着母亲的角色,一路走来,风风雨雨,吃了不少苦,是个苦命善良的孩子,现在虽说姐弟们都已成家,但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体贴着大家,在姊妹们眼里是个好姐姐,父亲眼里是个孝顺女,公婆面前的好媳妇,丈夫眼里的贤惠妻子,儿子最爱的知心妈妈。

这两盆花给科室增加了色彩,同事们很精心的呵护着。小王又去花店拿来营养液滴上,说是水养的花不放营养液就不好养,真不好意思,又让人家亏本了。有一天,我看着水养的白掌说:“如果里面养上几条鱼是不是很好看呢!”

“是啊是啊!有几条鱼一定很漂亮。下午上班我就顺路买来。”憨憨的小牟急切的说,好像怕别人抢去了似的。小陈和小王也赞同。

下午上班,小牟果真买来四条金鱼,放进水里鱼儿可欢了,嗨!还真好看哩,鱼儿游来游去穿梭在根须间有种大自然的感觉,阳光照在玻璃上,鱼儿得到了温暖游的更欢了,鱼儿和花儿入住我们科室已经有四五个月了,给我们带来了好心情,小王又拿来鱼食,第一次喂的太多,三条贪吃的鱼都给胀死了,剩一条显得很孤单,而后我们又相继买了几条,很少给它们喂食,已经有两个月了,还有三条一黑俩花的金鱼至今生活的很快活。昨天给鱼换水,那条黑色金鱼一下子从桌子上的盆子里跳到了地上,把我们几个心疼的赶紧捡起来放到水里,好一阵都不动弹了,我怀疑鱼儿脑震荡了,还好,休息了一会又开始撒欢了。

我的同事们都是好样的,爱岗敬业,工作认认真真,团结协作,去年还得到了省卫生厅的表彰,这都是大伙的功劳,在新的一年里,祝小王的儿子高考榜上有名,祝小牟开心快乐,家庭美满幸福,祝小陈姑娘学习、考试、工作顺心顺意。祝愿我们大家工作顺心,家庭幸福和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傍晚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30 字

+ 加入清单

难得出一趟远门,望着窗外雨后的春色,不禁又让我想起了那年五雷的一个傍晚

吃过晚饭,又是几个同学一起去散步,顺着学校门口的马路一直向乡政府的方向走。这是个四月芳菲尽的时节,田野到处是一片忙于播种翻田的景象,不时地还会飘来阵阵农家肥的气息,劳累了一天的行人们,衣衫不整零零星星地散落在乡间的小路上,晚归的行人无不散发着劳动的快乐与愉悦,特别是有着女人相伴的男人,他们俏皮的就像个跟屁虫,死死地跟在女人的后面,没有一点男人的威严和沉稳,他们说着笑着,伊然成了春日里的一道晚归风景图!

汤保华是个调皮而又帅气的同学,他人很机灵特别的喜欢搭讪。只见他凑过去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大爷聊天,开始都聊得不错,突然见那大爷发火了:“比什么比,你人没卵大,还敢跟我比高,有种我带你去跟我儿子比。”说着他就顺势拉着保华要见他儿子去,这时的保华满面通红,尴尬的就像个木偶任由这矮个的大爷摆布,那时我想他肯定是魂魄尽失心智俱乱!

原来是保华觉得大爷太矮,就不断凑过身子去比比看高多少,不觉这阴暗的伎俩被精灵的大爷精准的逮了个正着!经过我们好劝歹劝,矮个大爷的心绪才稍有好转,接着他就在不停地炫耀他有五个儿子,个个人高马大的,村子里没有人不怕他家里的,要是等他儿子知道有人挤兑他父亲矮时,他们绝对会揍到死他不可!后来确也经常看到这位大爷的威风,拿个铜锣游走在村子里,扯着嗓子叫开山砍柴,这时的大爷俨然就是个将军指挥着一切,至少他真是个能管事很吃香的大长官!昨天在同学的聚会时,有人说,这位个小却很火辣的大爷已经走了很多年了,走时,在他破旧的箱子里发现,他当年开山的那只铜锣还崭新如初,却凝重无声!

夜色渐浓,长水家的小店门口站满了学生,都在用饭票换一些零食吃,这些饭票有人确是家里粮食充裕,有些人却是为了吃零食,晚饭都省着不吃,因为这长水店里的葵花籽和沙琪玛的味道太诱惑人了。这种味道老远就能闻到,特别是店里的长水女儿更是吸引了不少人的青睐。她高高的个子,刚洗完澡的她,飘逸着一头长发,散发出一身力士香皂的香味,大大的眼睛双眼皮,含情脉脉的风情万种,足以撩起这些学子们为她奉献一切的欲望,就为了能见她的那一个眼神,有些人会节省着每一两饭票,只为能在她面前留有一次大方的出手。

掏空了饭票的学子们,一边啃着清香嚼着甜美,一边叽叽喳喳的聊着各自对女人和女生的看法,除了在女神的这一点上意见能够统一外,至于其他各有所爱意见并不统一。大眼睛的,皮肤白皙的,矮个精灵的,高个大方的,目空一切的学霸女,在男生们的眼里喜好偏颇不一!只有落魄的保华一路无语,色如死灰般的跟在身后,还是一脸的尴尬和一身的晦气,全然没了一点的灵光和生气。

到了学校,早已是灯火通明人书两便。读报的声音此起彼伏,各自的音色和语调很不相同,普通话,土话,普通话又掺着土话,巡查老师暗自偷笑的身影,不时的在窗外颤动。读报过后,校园里寂静的鸦雀无声,远远地有点蛙声有点狗吠,温和的灯光下,苦读的学子绞尽了脑汁,皱着眉头咬着笔根,在学海里傲游。而那些过早的被荷尔蒙浸染的同学们,青春的柔情在目光的对视里,如鱼似的在教室里四处漂游,如果哪位女同学不小心把药瓶留在抽屉里,绝对能让那些多事的同学编出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来,有人会断定这是避孕药,穿很多衣服怕冷是打了胎,口袋里藏藏掖掖的一定是情书,多么奇异的猜想和推断,奇异的让我至今都无法理解和接受。后来打听这些杰作基本都出于一个半夜从二米高的床上摔下来,摔的指甲开裂嘴角流血的小庆同学,他的摔跤,引来了不少的非议,有人说是报应,有人说是被人推下了床的,更有人说是他想起来去操场抓人恋爱的现行而不小心自己摔的!这位想象如此丰富的同学,后来还真的成了一位名报的记者,但愿他不会是一位毒舌,不会是一位娱记!

时光流转的很快,这些零星的记忆,大都沉淀在了我记忆的长河里,有些晦涩,也有些温暖,更是弥足珍贵的财富。前方的车站马上就要到了,记忆中那遥远的五雷,三十年前的那个傍晚,我还记得,如果有缘,我们再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静静情思,默默泪痕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381 字

+ 加入清单

爱玲,一个从美丽与哀愁的烟雾中走出来的女人。

美丽,是她的外壳,哀愁,才是他的灵魂。

初识爱玲,是在儿时的时候,因为《半生缘》。现在回想起来,对《半生缘》映像最深的一幕该是在桃花林中,风吹桃红飘如雨,花美人更美,而她,则是巧笑言兮,顾盼生姿,那是,曼贞还是幸福的。此后的一生,则是悲情苦味的。我只为她欢喜了好一段岁月,也为她悲戚了几个年华。

而我,后来才知道的是,曼贞的形象是爱玲的灵魂塑造的。

出生于大家之家, 继承了母亲的美丽与气质,却在“大家”之中被培养成为一个笼罩着哀愁面纱的女人这与她的身世经历是分不开的。父母早年离异,母亲远渡英伦,留下她和弟弟由父亲抚养。也和所有的现实一样,父亲再娶,后母也扮演着所有人心中的角色,不喜欢她和弟弟,尤其是对酷似爱玲母亲的弟弟,更是备受折磨,看着弟弟一天天的沉落下去,除了难受流泪,她连话都说不上。更甚的是,她曾被父亲囚禁在家中长达半年,不见天日,不问人事,完全与外界隔离开来,这段经历,在爱玲的心里留下了莫大的阴影。

爱玲的大多数作品的主人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是心里有病,就是生理有病,有的甚至是生理心理都有病,这些人大多是现实生活的折射,所谓的现实,就是爱玲生活的那个复杂而病态的封建社会。如在《沉香屑》里,葛微龙和梁太太,她描写微龙的堕落,极力的些梁太太的住宅来暗示微龙堕落的心里变化。《茉莉香片》中的聂传庆虽然是个心理变态,他憎恨自己的父亲和家,希望有一天能够摆脱他们,世界变成他的,但这是一种悲哀的现状……

在爱玲的笔下,几乎每个故事都是有头有尾的而且是完整的。任务的性格在发展中得到完成,具有完整美,而人物的性格也不是是一成不变的。另一方面,她作品中的人物都是不彻底的。最大的特点是几乎所有人的面貌都是不好不坏,亦好亦坏。

记得爱玲在《自己的文章》里喜欢更有深长回味的苍凉。她总是参差对照写出现实生活中人的虚伪与真实,浮华与朴素……

翻看爱玲的照片,发现几乎所有的神态莫不是头高高昂起连同眼神一起。我只想得起淡云胧月,离烟漠漠,清幽寥远来形容,谈不上什么意思或者是来源,只觉得该这样形容才是恰当。就像有人评论说她是悲天悯人又远离众人,如月在高空与你相见却又永远无法触摸到。

喜欢爱玲,悲她所悲,喜她所喜。她就像轻雾缭绕的湖面上伸出的白莲,纤尘不染而又绽放七彩光芒。还喜欢她那种近乎寡淡的临时态度——世界,你乱你的,我自有我,一切人情,你只管欢喜,不要管我怎样平淡。一切尘世的喧嚣永远进不了她的眼耳和心。她算是不入世,还是心已经出世了。

记得她曾经说过这样的两句话,让我无法忘却——

默默情思静静泪痕,却像是晴天落了白雨;

物物清正,既非感伤,也不悲切,不是痛楚,只是苦楚;

没来由的喜欢,若真要说出个所以然,可能是她把情感写的太细腻了,太形 象了,也可能是她那悠悠远远的情怀触动了我。

有时候,我总在想,我们的世界无论多大,都始终是有一层外壳的,我们生活在里面,可以看清外面的师姐,但怎样也走不出去,而走出去的。回头看 ,尘世纷扰,心若多想,就产生了一切的苦吟和悲情,李清照如此,爱玲如此,海男如此。

爱玲,很苦。

若是李煜的愁苦可如东水流去,那爱玲的苦也随西水逆流,苦涩了一整个年华,苦了她经历过的所有人和事,也苦了读她的人,苦了时光。

日日说不完,夜夜诉不尽。

那逝去的光阴,飞扬的尘土,掩映的岁月里她走出来。如此美丽,又如此哀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走近槟城壁画散文

全文共 2460 字

+ 加入清单

在马来西亚的北海边有一座著名的小城叫槟城,有人叫它乔治城。这是一座生活慢节奏的小城,这里是自由的天堂,来自全世界的游客在这里川流不息,各色人种、各种教派在这里并存,充满了多国浪漫风情。

当年下南洋时,许多华人来到槟城,孙中山先生为了革命筹集资金也曾来到过槟榔屿,至今岛上还保留有孙中山先生的纪念馆。今年八月,我有幸走进了槟榔屿,恍如回到了祖国,这里大街小巷到处写的都是汉字,到处都是熟悉的黄色面孔,让我宾至如归、倍感亲切。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墙上那一幅幅栩栩如生的壁画。这里有世界闻名的壁画街,许多外国游客都是慕名而来的。壁画点缀在岛屿的大街小巷,加入实物,鲜活生动。这些主题为“乔治市镜像计划”的壁画,每一幅都透露出浓郁的生活气息。当你行走街头,不经意间,或许在某个繁华的街角,或许在一条窄窄的小巷,就会有惊喜在等着你,让你如孩童般地忍不住欢呼雀跃,好像是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似的。那些充满生活气息的壁画让你禁不住在它前多停留片刻,让你情不自禁地走入画里,用心和画里人交流着。

壁画,就是一部槟城人的生活史,它活灵活现地还原了生活的原生态。富有想象力的槟城人用图画生动地演绎着自己的历史。它附着在临街的老墙上,有些建筑有近百年的历史,墙壁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犹如月下树的光影参差斑驳,和这些壁画相映成趣、相得益彰。最有趣的是,作品画面上的人物都有生活中的原型,而其最大的魔力还在于其实物可为观者带来参与性与再创造空间,几乎所有拿着相机经过的人,都会参与到再创造的表演中来,生成有趣生动的场景。每个人都可以是壁画中的主角,重新演绎画面中的故事,再现那段有趣的场景。

槟城人热爱自己的小城,他们用壁画留住了过往的岁月。他们把壁画刻在墙上、刻在衬衫上、刻在本皮上、刻在纪念章上……这些壁画就像一粒粒蒲公英的种子,跟随着游客,传播到了世界各地。

这些壁画将原本了无生机的百年老城点缀得活色生香,有骑单车的姐妹、兄妹荡秋千、卖小吃的阿婆、骑机车的小男孩、被关在屋子里的两兄妹、夹煤球的小姑娘……华人画家陈毓康更是独出心裁,在墙壁上画的猫系列壁画,特别吸人眼球,它意在保护流浪猫。在他的妙笔下,这些可爱的小猫咪,千姿百态,大小不一,形象鲜活,呼之欲出。

这些壁画中西合璧美妙绝伦,大多数呈现的是中国元素,因为槟城百分之八十五都是华人,他们大多来自福建、广东,至今他们许多人仍有吃早茶的习惯,他们把中国的传统文化传到了马来西亚。许多壁画呈现的大约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情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骑单车的姐妹,当地人给它起名叫姐妹情。姐姐看着也就七八岁,信心满满的样子,威风地骑在二八式的旧自行车上,连车脚蹬都够不着,身后还带着个两三岁的小妹妹。小妹妹坐在姐姐身后,双手紧紧地抱着姐姐,两眼紧闭,吓得张大嘴巴,唯恐自己从车上摔下来。壁画的旁边放了一辆实物自行车,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都会在这儿排队照相留念。看到这幅壁画,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学骑车的情景,当时也就七八岁的模样,脚够不着脚蹬,就从侧面把腿伸进去骑。为了学会骑车,不知道摔了多少跤,但摔倒了自己再爬起来继续骑,直到学会为止。初生牛犊不怕虎,自己还没有骑稳就敢带小妹妹跑着玩。骑在上面够不着脚蹬,就小屁股一扭一扭地配合脚,虽然只能蹬半圈,还是骑得不亦乐乎。

另一幅壁画是两个被关在屋里的华人小兄妹。或许是为了生计,父母天不亮就出海打渔去了,担心孩子们在家不安全,父母就把他们锁在了屋里。这时,街上传来了叫卖声:“卖包子喽,好吃不贵,五分钱一个。”饿得饥肠辘辘的兄妹俩像遇到了救星一样,从窗户的铁棍间隙伸出手来,高兴地喊着:“大叔,给我们来两个包子!”这幅壁画真实地再现了当时的场景。看着这个画面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父母有时为了下地干活天不亮就走了,看看正熟睡的我们不忍心叫醒,就把我们锁在屋里。当我们醒来,就会用手扒着屋门大声喊叫:“外面有人吗?给我们开开门呀!”妹妹一看门被锁了,就像世界末日到了,嚎啕大哭。前院的二奶奶听到了,就会扭动着小脚颤巍巍地跑到我们家来,大声安慰我们:“孩子们,别急,你们妈妈下地去了,把钥匙给我,我给你们打开。”然后,她轻轻地把门打开,放我俩出来,我俩高兴得手舞足蹈。

这是一幅在墙角的不起眼但很妙趣的壁画。那个小男孩子因为想吃却够不着上面挂着的东西,就搬来一个大板凳双脚站在上面,但还够不着,就又踮起了脚尖,终于够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虽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但能感受到他成功的喜悦,我想,此时他的脸上一定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又勾起了我童年的回忆。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孩子多,光吃饭就是个大问题。每当外婆来,母亲就做点好吃的都要放在竹篮里,用绳子高高地挂起来,调皮的哥哥只要闻到好吃的,母亲放得再高他也会想办法够着,有一次搬个高板凳站上面,一不小心从上面摔了下来,摔了个屁股墩,我们姐妹在旁边哈哈大笑,哥哥生气了,大声地嚷嚷着:“哼,以后有什么好吃的,再也不分给你们了!”

最有趣的是在小巷街角一幅兄妹荡秋千的壁画。旁边是一个真的秋千架,供游人坐在上面,而那两个可爱的小兄妹站在秋千架上开心地笑着。妹妹年龄小,她也想荡秋千,哥哥就懂事地领着妹妹站一个秋千架上,他们一起把秋千荡得很高,妹妹开心地笑个不停。看到这个画面,我想起我的童年,那时候娱乐项目少得可怜,每年春节过后,为了迎接正月十五,村里的队长就会领着大家,在村子正中的大街上搭一个高高的秋千架。男女老少没事了就会来到秋千架下,有荡的,有推的,有看的,有说笑的,好不热闹。如今,农村生活条件好了,荡秋千的岁月也一去不复返了。我正想得出神,爱人叫我坐到秋千架上,给我照了一张相,我孩子气地一下子跳起坐到踏板上,双后抓紧两边的链子用力晃动起来,一下找回了童年荡秋千的美妙感觉。

……

徜徉在壁画艺术长廊中,恍如时空穿越,让我流连忘返,久久不愿离去。

槟城,用壁画定格旧时光,用壁画将生活真实再现。看着槟城墙上一幅幅惟妙惟肖的壁画,那些难忘的岁月,那些童年的趣事,仿佛就在眼前,让我不知不觉地走进了快乐的童年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51 字

+ 加入清单

腹有诗书气自华,在这个主要看气质的时代,腹腔内有那么一点点墨水儿,都有底气与人交谈。开卷是否有益暂且不提,文学素养的层次正是在读书的过程中逐步提高的。

从小在书堆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我,对书有莫名的好感。从三岁时母亲第一次给我读《幼儿画报》开始,书从未离开过我的世界。据母亲说,因为儿时不识字,不能亲手捧着书阅览,我在幼儿园里发奋努力,缠住老师学习汉语拼音,到了四岁多的时候,就能自己阅读带拼音的书了。在学前班,开始提前进入识字期,坚持了一年,记住了不少汉字。上了小学,兴趣愈发浓厚,一边坚持阅读,一边努力识字。

生活使我拘泥于一方水土,不能浪迹天涯且随风行,不能领略大千世界尽享视觉之旅,但是跨越了时间超脱于空间的书籍却能使我随心所欲地融入任何一个场景。走到哪里我都会准备一本书以备不时之需,走到哪里我都会准备一本书以备共度良宵。书的功能是可以被拓展的,在不同场景下阅读不同书籍有不同感悟,这是一件幸福的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在中国简直是刻在心底的老话。书为良师,它不肤浅,它的内涵藏在每一缕墨香之中。人的一生如浩瀚穹宇,而书的作用,就像漫天繁星中的天狼星,高高闪耀。不读书就无法思考,无法交流,无法博得一份应有的尊重。

书山有路勤为径,读书人的生活是苦的,但就是在苦中作乐的生活中才能一品读书的道理。读书人不迂腐,恰恰相反,读书人反而是站在社会最前沿的。读书人的思维方式取决于书,书跟随了他们一辈子,能够懂他们的,恐怕也只有书了吧!

一杯香茗,一盏油灯,一缕墨香悠悠飘出窗外,正掩住一轮明月……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当你找到共度余生的人,你就希望余生尽快开始散文

全文共 3047 字

+ 加入清单

四年前的这个夜晚,皎洁的月光下,有两个一高一矮牵手走路的影子。一个是木子,一个是我。

那一段路有点远,平时来回都要坐车,但那一次我们是走路回去的。也不觉得有多远了,因为彼此心中的温暖和安定,已足够让人忽略掉这段路的距离。

在路上,木子自恋又有些羞涩地对我说,“你知道吗?遇到我,你真的很幸运。”说完,我感觉到他又一次握紧了我的手。此后相处的时光中,也印证了他所说的这句话。

那是我们相遇后的第一次牵手,以后再也不是一个人了。想到这里,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以前也有觉得幸福的时候,但毕竟是有残缺的。而今的幸福却是一种圆满的感觉,仿佛昔日生命中缺失的某一部分,在久经探寻后终于找回来了,自此生命变得圆融而完整。

而在这之前的三个小时,木子紧张得语无伦次,与平日侃侃而谈的他判若两人。他花了三个小时来表明心迹,说着对我的喜欢,还说以后会对我好。再回到这之前的两个月,我们在茫茫人海中有了第一次相遇。那是在人才市场里,我即将毕业找工作,而他恰逢在招聘。他面试我后,通知我过来上班,于是他成了我的老大。上班后我们有了更近一步的接触,也因为都单身,业余我们常约在一起打羽毛球、乒乓球,期间也会聊很多,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聊天时,我发现彼此的三观都很契合,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默契。渐渐地我对眼前的这位高个子有了一种莫名的好感。而我也感觉到了他看我的眼光,跟一般人不一样。这么说来,其实在他表明心迹之前,我也悄悄喜欢上了他。

当木子说起我是他的初恋时,我有些惊讶。也因为他比我大四岁,而且无论是形象、学识还是能力上都很不错。

我调侃他,“啊?没想到你也是小白呀。”

他却一本正经地说,“不想轻易妥协,只想等到那个对的人。”

原来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那张白纸,这正是我一直所希翼的。我喜欢洁净、纯粹的爱恋,我期待在暮色苍茫的岁月尽头,会看到最初的白纸上,已经写满了动人的生命故事。所以每次想到我们都是对方的初恋,我都会特别开心。

不轻易妥协,也与相识的时间长短无关,一切只与你有关。所以在相遇的两个多月后,我们走到了一起。从此欣悦地发现,世间变得极致明亮而美好。目之所及之处,亦尽是天光云影,草木一片欣荣。

我并不恐惧婚姻,只因为和我一起走的人,是他。因此相恋一年多,一切都水到渠成,我们一起步入了婚姻的天地。

而他当初所说的,“遇到我,你真的很幸运。” 这所谓的“幸运”,也在婚后如放射状般无限延伸。我从不拒绝平淡的生活,相反我很喜欢从中琢磨出一些温软绵长的趣味来。而在这样的平淡中,足以弹奏出一曲细水长流的岁月和歌。

我们下班后会一起去逛菜市场,手拎大包小包,回来后一起做饭。深夜肚子饿了,他会陪我下楼到处找吃的。有时候看到我在洗衣服,会把我抓起来往房间里赶,嚷着,我来我来。他对自己很苛刻,舍不得花钱,也不抽烟不喝酒。但对我却无比慷慨,有好吃好玩的都会先想到我。以前上班要坐公车,每次一下车都能看到他在站牌边等我,他还会从袋子里拿出洗净的苹果递给我吃。他知道我喜欢听音乐,接我的时候,也会带上音乐盒子,问我要不要听。

我每看完一本书,都会跟他分享,他会静静地听我说。说完了我会问他,“你听懂了吗?你怎么不说话?”他会用小孩子般说话的腔调回应我,“嗯嗯,我听懂啦,我看老婆说得那么开心,不忍心打断而已。”我写完了文章,他会是我的第一个读者,他也会说一下自己的阅读感受。而他事业心比较强,他想到工作上的好点子,也会与我分享,询问我的意见。有时候我们各忙各的,一整晚都不说话,但一抬头就能顺着灯的光亮看到他,我的嘴角会不自觉地轻微上扬,这让我特别心安。

我们还有个萌萌的身高差,为着那25cm的距离,这一生,我是要始终保持仰望的姿态了。而我又是典型的瘦子,他有时候会用父亲般的怜爱看着我,随后摸摸我的头,叹气道,“妞子啊妞子,你怎么越长越小呢?”有时候又调侃道,“小个子我喜欢,因为好欺负。”有过好多次,他都会趁我不注意时把我拦腰抱起,随后往上空一抛又双手接住,循环抛几次。伴随着的是他得意的畅笑声。待我落地后,等待他的通常是我的一顿暴打。

他常常说我长得没有安全感,不放心我一个人出门。因此即便我们短时分开,一旦联系不上,他也免不了一阵胡思乱想。有一次他在外出差,而我身体不舒服待在家里休息。那天我没上微信,因为手机没电关机了,充电线又忘在办公室里,于是暂时隔绝了网络通讯。料想没多久就听到一阵大声的敲门声,原来是保安。他说,你老公打不通你手机,一直联系不上你,你赶紧打电话回去吧。

前段时间淋巴炎肿痛,以为它会自动消,所以没怎么在意,料想肿了两个月。直到有一天跟他说起。他怪我怎么不早说,随后带我去诊所打了两天的吊瓶,陪到深夜。后来发现还是没有完全好,他便请了假,拉着我去了广州最好的中医院。直到见了医生说没事,他才放了心。

生活中类似让我感动的小事还有很多。没有轰轰烈烈,有的只是细碎而妥帖的温暖。用心去感知相处的点点滴滴,我发现木子真的为我做了很多。所以我告诉自己,要记得他的好,我也要对他好,人是要学会感恩的。

因为在乎,才会把你放在心上,一直惦记着。也只有真正爱你的人,才会用心去疼惜、去体贴。

我不畏惧长途跋涉,但我在乎与我前行的人,是否有足够的勇气与我共同去面对生命中的那些荆棘。

而这需要一个好的伴侣。好的伴侣意味着他是一个懂得孝顺的人,人品也不错,他还是一个有上进心的潜力股。很庆幸,木子就是这样的人,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们彼此相爱。

我们也深知,真正的爱,是不能脱离柴米油盐的现实的,如果一味沉浸在醉人的风花雪月,裹足不前,那这样的爱情是无法拥有未来的。

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我们没房没车没存款。但他说不想让我跟着他居无定所,颠沛流离,他想要给我一个稳稳的家。我说,我们一起努力吧。自此我们有了共同的奋斗目标。

一年半后,我们*款买了房子,然后搬进了新家,从一个40平米的小居室变成了100多方的三室两厅。三年后,我们有了自己的小车,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而今,我们的生活慢慢变得从容。

我一直认为,我们想要的,不一定要马上去实现。只要不忘徐步前行,那么该来的总会来。

结婚那年因为买房后面临着经济压力,我们没有拍婚纱照、没有蜜月。但后来稍微松缓了些,当我们路过婚纱店时,他看出我对婚纱的渴望。他说,我们也去拍个婚纱照吧。随后我们在网上团购,补拍了婚纱照。

他知道我喜欢旅行,但此前一直因为眼前的苟且,未能如愿。他却一直放在心上,也期待着有朝一日,和我一起去实现。而近段时间,他已经规划好了我们两人5月中旬的新加坡之旅。他很自豪地说,总算帮老婆的蜜月补上了,以后我们还要去更多的地方。

我曾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假装一脸无奈地说,没办法啊,谁叫我这辈子栽倒在你手里了。我曾为着人事的离别落泪过,而一旁的他却轻轻地帮我擦眼泪,别哭,老公一直在你身边。

想想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啊。他一直以来都是我想象中的样子,而婚后的生活画面,也是我想象中的那样。

我们也曾磕磕绊绊,但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而岁月,也让彼此的心拧得更紧了,愈发坚定了我们的共同目标。

电影《当哈利遇到莎莉》中哈利说过这样一句话,“当你找到共度余生的人,你就希望余生尽快开始。”而想到与我共度余生的人是他,我就觉得无比庆幸。我充满了力量和希望,我相信我的人生不会太差。

纵然眼前有苟且,那又如何,这也是我们的诗和远方。爱你,就是要和你披星戴月,披荆斩棘,和你一起去实现生命中那一个个微小的愿望。

从不轻易开始,也绝不轻易放弃。而一旦开始,我就认真了。

因为那个人是你。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