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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白蔷薇散文(汇编20篇)

朋友是在我们有困难时的援助之手。我们要感恩有朋友存在!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感恩朋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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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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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集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集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仅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我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一样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一样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

之后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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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未亡城住未亡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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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深藏于心。

── 题记

还记得那时初遇,我们还无忧无虑,天真岁月不忍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曾经也以为,地久天长不是奢望;曾经也以为,相濡以沫不是妄想。我们斗嘴了十年,别扭了十年,相伴了十年。也一度认为,彼此相依此生双栖。

当初你开玩笑说幸福是苦难的开始,我一笑而过,傻瓜,幸福会长长久久的。你看着我调皮一笑,我只是随便说说嘛。多年后,我想起你眉梢的那抹笑意,眼眶酸涩几欲落泪。

我想大概幸福会被上天嫉妒吧。那天午后,阳光碎碎的撒在地上,岁月静好,年华安详。那天我的世界坍塌陷落,入目满是红色。你走的很安静,没有悲伤,没有不甘。送你的那天,这座城市下了蒙蒙细雨,沉静安谧,就像你,走的无声无息。

我不只一次的想到你,想念你骂我,想念你饭菜的味道,想念你嘴角微挑的笑。思念一层一层,几乎窒息的感觉,原来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重要。爱到画地为牢,爱到情深难放。

我一遍一遍的走曾经你最爱的小路,仿佛你就在我身边,拉着我的手,静静的,眼眸温柔。偶尔我会听到你问我爱你到什么地步,我认真的说,直到无可救药。抬头泪水已盈满眼眶,终究不是你,终究不是你回来了。

思念是会呼吸的痛,我会不经意间为你准备一副碗筷,不经意间为你挑选你所钟爱的包包。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你,一如当初,我们走过的大街小巷,看过的每一处风景。

若是当初,若是当初…… 我能说出太多若是当初,可终归不是当初,你已不在,独留我一人孤单。我曾想,若是当初,离开的是我;若是当初,不是你推开了我。万事皆空,也好。至少你那时没有历经思念的折磨,余生的苦涩,我一人尝便可。

你就在我心间,天地相隔不过瞬间。你看,心海里的那座城,在回忆里春暖花开。“将来在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里,你娶我好吗?”“嗯”你目光灼灼,似乎,那一刹,便已过完了一生。我闭上眼睛,笑的云淡风轻,等我。

心中一座城,一生只一梦,梦中有个你,笑说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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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家的自行车散文

全文共 1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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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自行车,大有被赛车、电动车和汽车,取而代之的趋势,要不了几年,自行车也可能终久被时代所淘汰。而对自行车我却是有着很深的感情,尽管我已经骑坏了六辆自行车,而且到现在自行车,依然还是我最主要的代步工具。

记得七十年代初,老父亲和大哥省吃俭用,托人费了好大劲,才给家里买回来了,一辆飞鸽牌自行车,就是这辆自行车,为我们全家服务了近二十年,直至不能在骑了,我才把它卖给了废品回收站。七十年代初,老父亲在县城上班,我们全家已经在乡下插队生活,那个时候,自行车就成为了老父亲的专用代步工具,每次休假的时候,老父亲就骑着它来回奔波于单位和家里,到了休假的时候,大哥和二哥也会骑上它出去办事,风光上一回。我十岁的时候只要老父亲休假,我就偷偷的把自行车推到,崖背上的生产队大场里,在同伴的前后搀扶下,慢慢的开始学习骑自行车,刚开始由于年龄小、个子低,脚只能从三角子里面伸过去,腿登上半圈在来回的重复中,把自行车用力的向前骑去,过了一段时间后,同伴就站在四周观看着我,腿在三角架子里半圈半圈的登着,在大场里练习骑自行车,练习了好长时间,我才敢把脚从自行车的横梁上伸过去登着整圈骑车,但却够不上自行车座。我记得到了五年级放暑假,刚好老父亲的自行车在家里放着,我就给母亲打了声招呼,骑上老父亲的自行车去县城,由于是第一次骑自行车去县城,我的心里还是没有多大把握,只能把自行车用力的向前蹬去,慢了害怕自行车倒了。那个时候路上机动车辆还比较少,走到快到县城的时候,我还是不小心,在骑行的时候碰到了别人的身体,自行车重重的摔在了地下,把我的手和嘴都摔破了,而对方没有受到伤害,我急忙又起来忍住痛疼,一直把自行车骑到了老父亲工作的单位,被老父亲狠狠的骂了一顿,好在身体并无大碍,休息了不长时间就觉得差不多了。这是我学会自行车后,骑上自行车走路最长的一次,也是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一次。

我还记得有一年过春节,天下了好几天的鹅毛大雪,到处白白茫茫的一片,整个村庄都被大雪所覆盖,气温也降到了零下十多度,天气非常寒冷。只有家家户户烟筒里冒出的炊烟和公鸡的打鸣声以及大黄狗的犬吠声,才能反映出人和动物仍然在生存和生活。老父亲安排大哥去县城走亲戚,我也非常想去,就给父母说了我的想法,父母也同意了让我和大哥一同去县城看望一个家门爷爷,我和大哥带上礼品,大哥就骑上自行车我座在后座上,由于天气非常寒冷,虽然我穿着御寒的衣物,我坐在后面还是觉得寒冷无比,大哥骑着自行车一会儿动手、一会动脚,不久就看到了大哥嘴里的热气,和头上冒出的热气把他包围了,眉毛和脸上挂着一层薄薄雪霜。由于去县城是下坡多,自行车轮子自然而然就转的飞快,而我的脚却渐渐的失去了知觉,我想把脚活动一下,免得被冻的麻木了,然后再踏在自行车后轴上伸出来的一点地方,没想到不小心就把整个脚,从自行车后轮子里面伸了进去,我哎吆了一声,大哥赶紧刹闸停车,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我的一只脚从自行车轮子里退了出来,我从自行车后座上下来,试着走了几下,感觉有一点痛,但不太要紧,原地活动了一段时间后,就继续坐上车子向县城奔去,看望了家门爷爷并受到了爷爷的热情款待,他还给我发了年岁钱。

我作为待业青年,参加工作后,那个时候经济条件有限,我就又骑上了老父亲的那辆自行车上班、休假,整整五年,直到我去当兵。我记得我刚参加工作,上班的路是土路,可以说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尤其是秋季遇到了连阴雨,可就要费事了,不管是休假向回走,还是从家里向单位走,常常是裤子上布满泥水,自行车更是被泥、水就几乎包裹了,而更多的时候是要把自行车扛在肩膀上,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几年。我离开单位后几年,听说国家才硬化了那一段路程,方便沿途群众的生产、生活。

父亲的那辆自行车,可以说是我们家的传家宝,七八十年代它极大的方便了我们全家的生活,今天它虽然已经消失了,但它在的时候的种种回忆,从我的记忆中永远也抹不去,我怀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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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想去桂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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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游遍全世界曾是我执着的梦想,但在那缺衣少穿的年代,旅游注定只能是一种梦想。这丝毫不会剥夺掉一个少女对旅游的种种遐想。

我会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对着“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的诗句,想像桃花的美艳,梦游一番位于庐山香炉峰顶的佛教胜地之一的大林寺。我会在生机勃勃的夏日,对着杨万里“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句想像西湖的胜景。在《白蛇传》的故事书里想像用来镇住白娘子的雷锋塔的模样……想像着,如果有朝一日能亲自去大林寺,去西子湖畔,去望庐山看看,那该是多幸福的事!

记忆里最早的一次旅游,应该是父亲领着我到50公里外的临沂一日游。大概是爷爷的病需要去那里买一种昂贵的药,父亲想顺便带我和弟弟出去开开眼界。得知消息的我和弟弟兴奋的一夜都睡不着觉,我们不断地在讨论:柏油路到底会有多宽?摩天楼究竟会有多高?摩托车会有多快?惹得老不着去的姐姐急红了眼珠子在床上躺着生闷气。

走在城市宽阔、平整的大街上,眼睛就使不开了:楼真高啊!人真多啊!花坛里的花都是没见过的,城里的娃们真幸福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的真好看!还有广场上飘着的色彩斑斓的气球,馋的弟弟迈不动退。父亲带着我们去了人民公园、逛了革命烈士纪念馆和北源商场、西郊商城等处。

奇了怪了,明明从那个门进去的,再出来,世界就全颠倒了,北就非说成是南,西就看成是东。才明白城市虽好,但容易让人转向。弟弟更惨。第一次见人家用电焊焊东西,看见那火花很漂亮,忍不住看了又看,结果伤到了眼睛,眼睛睁不开,钻心的痛,父亲跟在一个城里奶孩子的妇女身后求了很久,人家才给挤了半杯奶洗眼睛止痛。所以,这次城市之旅一直难以忘怀。

长大后,特别佩服那些“行者”,他们不停地行走,到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西藏、缅甸、撒哈拉沙漠等等。所以一直很喜欢读三毛的作品。但生于俗世中的自己无法向许多“行者”那样洒脱,能抛开肩上的责任,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撑自己游遍全世界。所以,嘴里经常唱着韩晓的那首《我想去桂林》来诉说自己的无奈: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

对于旅游,大多数的女人和我一样,在有时间的时候没有钱,无法出行。等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的时候,孩子、工作、事务一大堆,根本没时间。即使有幸出行,也牵肠挂肚或者来去匆匆地浮光掠影一番,根本没有“行者”的天马行空、怡然自得的心境。我也想去桂林,但至今没有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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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浪花抒情散文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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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光鳞鳞的海面,浪花悠闲的哼着音乐,跳着愉快的舞步。这份快乐带给自己也带给大自然的美丽。浪花静静地享受着海风赐给它的温暖。它想如果没有海风我的心不会荡漾,它觉得自己爱上了海风,它觉得它这生都离不开它,没了它,自己就不会再跳舞,不会再唱歌了。所以浪花为了感谢海风,给它的温暖,它总是不知疲倦地为大家跳着美丽的舞蹈,唱着动听的歌。

海风也是快乐的,它觉得这样海面有了浪花的舞蹈,浪花的歌声,心情变得格外的舒畅,它想它要不段赐给浪花温暖,它要享受着这份快乐,它要让浪花生活在它的心里,永远也不要离开它。

就这样,浪花和海风共同协手,为这个海面,创造着合协的生活。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浪花觉得海风给自己的温暖少了点激情,少了点的狂热。它就时而跟着海风耍起了小性子,有时,浪花故意不跳舞了,不唱歌了,或者有时,跳的不再美丽,唱的不再动听。它想用自己生气的心情,来暗示海风,能给变点什么。

可是浪花却不知道,海风读不懂它的心声,一波一波的浪花荡来荡去,却激不起海风的激情和狂热。它想是不是海风故意这样对自己的,故意不理睬它,不在乎它呢?

海风渐渐的发觉浪花变了,变得不再像以前那样的美丽,舞姿少了柔美,声音少了清脆,温暖的海风沉默了,它也搞不懂浪花的心,它怎么了,到底怎么啦,它想不明白,有时它想的生气了,海风就粗暴了起来。心情变得不再平静了,可发完了脾气,它又后悔了,因为它的生气,也影响了浪花的心情。便想着要控制住自己的心情,不能破坏了海面这和谐的气氛。

可日子长了,浪花与海风之间的误会渐渐的加深了,有了一层朦胧的纱,看不清对方的心里,到底想着什么,觉得对方都没有深爱到自己心灵深处,不然怎么它们的关系变得不像以前那么的融洽呢。

有一天,傍晚,乌云密布,天空忽然下起了大雨,海风觉得自己的心被暴雨激化了,终于它暴发了,借着暴雨它刮起了猛烈的风,掀起成成巨浪,身体柔弱的浪花,经不起狂风的吹打,跟着狂舞起来,雨越下越大,风越刮越猛,浪花越掀越高,终于海水涨了起来,越来越高,越来越高

第二天,天渐渐亮了,太阳出来了,经过一晚的狂风暴雨的洗劫,海边的堤坝被冲垮了,海水流向了对面的森林,海风也吹到了对面的森林里,渐渐地远去,浪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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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瞥惊鸿雨凭栏与谁寄散文

全文共 2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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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一方砚,不空亦不满。眼是一片天,不奢亦不贪。字是一盘餐,不腻亦不淡。深邃梅婷花向晚,零落幻影墨里寒。谁人涂抹香薰醉,禅语萦绕紫檀烟。

----------题记

水色山青远,路窄心念宽。汲取暖阳一朵,镇压三千凌乱,恁凭你如何不甘,亦无法开启地狱的罗盘。踩着雪,咯吱咯吱的声响,每一下都落在脆弱的心上。蝶舞飞花的日子,早就成了季节的烟凉。曾有的过往,都已随着雪落的痕迹,蹒跚踉跄。离“年”越来越近了,却开始了恐慌,怕风云突变,一秒再次成殇。光阴的渡口,如何转身轻拿轻放?曾经说过莫失莫忘,此刻却已是隔空离世的冥想。阳光很暖,照在身上,光着脚,时间抹去了季节留下的痕。原本被夏亲吻留下的黝黑都已不见,一切都已完好如初,只是心的苍老,无论怎样遮掩,都无法安然无恙。岁月不饶人,静好的时光里,能留住的还有多少?都说春来迟,我怕春来早。羞香月色下,只影囚成牢,花自凋零水痕消,梅开几度雪中夭。回眸里,遗落多少不如意,转身都做昨日笑谈聊。

有些人,留在身边是一种疼痛的暖,可是真的松开手,就化作了无法释怀的不甘。自己无法拥有,又舍不得别人来喜欢,就注定了心被煎熬到了凌乱不堪。如同指间点燃的烟,燃烧着心事的孤单,飘进嘴里,落入心底的却是有毒的念。人从来没有输给别人,失败都是自己不够勇敢,以为错过了一次喜欢,还会邂逅美丽的明天。殊不知,一念天涯的抉择,已经断送了今世唯一的相思弦。先放手的都是懦弱的,惧怕疼痛比对方多一点,而坚持到最后的,不是要赢了天下,而是在证明世上还是有真情,爱是用一生诉说的禅无法拥有的,我亦会让心陪在你身边,看着你走进春暖花开的瞬间。

真正的感情,无论友情还是爱情,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疼惜和不舍。会松手的都不配说在乎,我心里有你,所以我珍惜,我用有生的日子陪着你慢慢变老。你的苦,你的笑,都是我心里牵挂的牢。我知道自己该走什么路,也知道自己要什么,虽然在梦里行走,却比谁都清醒。或许那叫做“执念”吧,总之就是看破很多,与其百年如一日,不如洒脱活三天。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有一种完满,不是长命百岁,它叫做“此生无憾”!

我觉得可以把一切都忘了,包括我自己。困了睁不动眼睛,可是当想睡的一刻,却又开始清醒。如果一场豪饮,可以换得浮生半世醉,那举杯邀月来作陪。西风烈,篝火燃成颓。红着脸,淌着泪,为谁醉,为谁心碎?不敢去碰的琴弦啊,怕只怕会害了谁。万千情丝随云飞,呜咽箜篌独自吹。云梯俯首不归路,一点凝烟化成灰。袂独舞阑珊翠,竹影婆娑伞下偎。秋水无尘寒凝脂,残香一缕梦难回。

日子就像天空的蓝,偶有薄云几片,浅侍孤单。而我的袖口不够宽大,风轻轻的一刮,来不及停留的云儿湿了眼眸。天空的一场宿醉,发出嘶吼,那痛在手臂上刺青成囚,却抵挡不了雨落成湍急的激流。瘦瘦的指尖,捻过断了的思线,一点点对接,或许只要月色铺满庭院,就可以还原。斟一盅回忆的酒,念一遍离去的故人,已是百感交集,微微闭上眼,泪落的一瞬间,亦有怨。……

斜阳照得疏篱落,寒风依旧吻水泊。多少不记得,多少思绪被斩断,回看的一瞬间,酸涩盈眶,一个影子在眼前。泪翻滚成川,你曾许诺:,此生唯尔独念,此刻却永不相见。倚着旧门帷,截取记忆的棱角,才发现根本没有谁亏欠了谁!烟花碎,憔悴的人儿眼里藏了一滴朱砂泪。风雪划过的日子,总有些记忆穿透微光的缝隙,抵达已经屏蔽的禁区,无法忘记,也无法收集在一起。或许残缺才是人生,爱情只是华丽的相思雨。一瞬的凝眸,刻进骨髓,终其一生无法抹去。牢狱是自己圈地而为,封杀了死灰复燃的崛起。别问,别猜,各自与灵魂割地而居,彼此绝世而立。

一瞥惊鸿雨,凭栏与谁寄?谁说,花开花落两相随,谁说,云聚云散长相偎。月落乌啼雪中栖,残阳夕照墨寒凄。隔窗观得梅独绽,伶人伏案泪熏衣。锦帕题词三两句,瘦笔雕琢刻骨郁。蝶舞飞花随风逝,琴瑟弹唱莫相离。

文字隐遁在冬天的寒瑟里,思绪凌乱的无法穿起。一些字眼跌入眼底,就像黑色的颗粒,没了光泽沉睡了记忆。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封笔,那就是一个字都无法写出,或者想要逃离。光阴席卷了容颜的靓丽,沧桑的痕迹排山倒海,让泪珠滚落一地。飘雪的季节里,没有花开的消息。

早已知晓的谜底,逃走的期许,让孤独肆意。胭脂色的梦里,没有你,只有红袖添香伴着光的迷离,只有我自己。风吹起那皱了的纸,一个字也没题。如果我从此消失匿迹,谁还会记得有个女子为情零落成泥,谁还会记得那寒窗孤枕下的落寞。

半蓑烟雨,几阕离歌?浮生几何,墨为谁落?彼岸灼灼,最深的红尘里,依旧渴望一粥一饭的平和,想要那最简单的世俗烟火。想要寂寞夜里耳鬓厮磨的诉说,想要夕阳西下十指紧扣的颜色。掌心里伸展的凉薄,合着冻僵的记忆,让时光的隧道无从开启。若你我都是光阴长河里的一尾鱼,为何不让我生成比目的模样,就可以不再找寻,不在期许。曾经对爱深信不疑,如今是再也不敢信甜言蜜语,就像排斥毒药一样彻底远离。忧伤的夜,风肆虐的旋起雪花,冰冷顺着窗棂爬进心里。手指已经冰冷,却不想藏进被子焐热,就盲目的在键盘上敲击,让萧瑟染指疼痛,肆意燃烧成殷红的火炬。

日子的萧条,心就像是坐牢。夜的沉闷,让每一分每一秒,都成为煎熬。从月升到天明的跑道,是一个人的熬煮有毒的药。不想慢慢变老,拥有的都不是我想要。永远是无法救赎的苍老,梦里呜咽的哀嚎。背对背的停靠,天涯海角是摊开双手无法抓住的羽毛,就像蒲公英一样,飘啊飘!夜幕下掩藏在雪里的一窠草,春天不会萌发绿的色调,梦破碎在隆冬成冰封的叫嚣。这里没有梅花笑,只有冷风合着雪在飘,而我若是吐了血,就会染彤了落幕的雪色天桥,别问我过得好不好!

曾经的莫失莫忘,变成了能拿不能放。杯空,茶凉,续与不续记忆都已泛黄。黎明的灯盏,忽明忽暗。有太多的记忆被掀开,昨天和今天真的很近,仿佛一瞬间回到了从前,那一刻的疼痛在心头重现。不知如何逃离,只好撕碎那一页页字典。或许没有记载的昨天,可以放过记忆的盘点,让岁月淡然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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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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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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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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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张晓风散文《行道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可以说全文就是通过行道树这个形象阐述这个道理。何为神圣的事业?

应该是社会需要、人们需要的事业吧。如文中习惯于污浊的居民需要新鲜空气,燠热的夏天行人需要遮阳的浓荫,城市需要阳光,需要拥抱太阳的火热。这就是甘愿立在城市的飞尘里的行道树所从事的神圣事业。为此他们忍受着“常树”难以想象的痛苦:跟原始森林在吸露在玩凉凉的云的同伴相比,他们抛弃了优越自在的生活条件,总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在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城市里,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跟城市里繁弦急管、灯红酒绿沉浸于夜生活欢乐之中市民相比,他们在寂静里在黑暗里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苦熬着。他们还为城市的污浊,尤其是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于污浊而忧愁着,大有屈原“世人皆醉吾独醒”的悲悯与焦虑。但他们甘愿自我牺牲,牺牲并快乐着,因牺牲而深沉,因牺牲而神圣。

1981年,当张晓风的第四本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出版时,余光中先生为该书作序,称她为“亦秀亦豪”“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如楼肇明所说:“中国民族历来就偏向于柔弱的阴性思维,一部中国古典散文史,韩海苏潮以外,满眼芳草凄凄的阴柔之美。”而她是一位从一般女作家狭隘局促的闺秀天地里突破出来的闯将。

从《行道树》这篇短文里,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大地上的山川草木,对行道树只有宗教性的虔诚才可以相比拟的感恩情感;感受到了作者“那涵天负地般的广阔的胸襟,以辽阔思维空间为背景对生命价值的沉思。”(楼肇明语)读来立在城市的飞尘里,忧愁而又快乐的行道树,痛苦而又神圣的行道树,让我遐思翩翩,似乎看到了模糊而又真切的无数身影和脸孔,他们所从事的就是神圣的事业:革命、国防、科学、教育等等。他们卓越不凡抑或默默无闻,但毋庸置疑他们的神圣在历史的星空熠熠闪光,在现实的水面沉浮激荡,在人心的神龛备受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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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沉默的代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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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有太多的言语,只能用沉默代替……

沉默在时间的流逝中被染成了一种无奈,无奈得有些无力的苍白。坠落的尘埃,落地无声却能隐隐听得到哀伤的感慨,无泪的独白。

感觉一直在变,但似乎一直都没变,随着岁月的风化,所有的东西和事情也被风化着,风化成了另一种姿态,辨别不出,原来时间笑我们太傻。挣扎在自己的心海,可惜海水无法将自己淹埋,但盐份却再一次把伤痕撕开,有泪流不出来,有话却没办法表态,空荡荡的等待,等待着某个背影可以倒退回来却依然不复存在,安静的沉默,用什么来替代?

不真实的世界强迫着人们学会伪装,伪装着倔强的坚强,如果可以变得铁石心肠就不用试着去原谅或得到原谅。在天亮前说晚安也算是一种补偿,热泪的滚烫在天亮后却是冰凉,原本的渴望得不到释放只能为自己找个地方隐藏,无法登场也只能独自欣赏。还不确定的勇敢莫名其妙的慌乱,点点的心酸在不知不觉中滋长,现实不可能如我们想象中圆满但还是有很多记忆那么难忘,那么荡气回肠,而最悲伤的事是自己不懂何时开始悲伤还是自己开始不懂悲伤?灭绝的遐想不痛不痒,若能回到最初的那样就不会左右为难。解救的绳索却将自己紧紧捆绑,找不到解脱的理由,自取灭亡……

很多的东西都会过期,就连感情、记忆都会褪色,变质,直至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往往人们认为一成不变的东西总会在不经意中变得面目全非。在虚掷的青春岁月里,梦里哭过笑过,而醒来之后却找不到微笑和眼泪的痕迹。如果时间可以成为一把刻刀把所有的幸福时光刻进自己的生命里,那么就不会有过多的遗憾填进记忆。走我们还未走过的旅程,看我们仍未看过的风景,纪念永远无法纪念的纪念……

有太多的话要说却往往不知从何说起所以只能沉默,没有所谓的对错只是我们自己变得太堕落。麻醉与麻痹同时交错,一味的执着无法闪躲。落地的玻璃窗,路过的地铁站,倒映出的影子有些落寞,分辨不出的一种寄托还是软弱,有些无奈一直在漂泊找不到地方停泊,依然在黑暗中摸索但依旧没有结果,当夜将心一片片剥落,最后还留下些什么?有的也许只是影子的轮廓。

半冬的天气,感觉有些熟悉也有些迷离,某些事情总以为会念念不忘没想到会被隐隐的抹去点点痕迹,总有一天可能会销声匿迹。 没有缘由的思绪找不到一丝逻辑 ,只能用字迹去填补这些空隙,当一次翻阅到底,瞬间变得无语,思绪随风散去,言语用沉默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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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流年繁华,转眼樱花已逝散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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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总会让人觉得荒唐,因为你温柔的笑脸,不得已的我只好将自己封闭,我爱上了你,却又失了自己;我恋上了你,他们却说你只是玩玩而已。

心入尘埃,我迷茫起来,卷入这场没有意义的战争,你却笑着看着不堪的我,曾经爱你爱的那么执着,被你可笑的扔了一地的自尊,我拾起那玻璃般破碎的心,却又知道我从来打不开你的心房。

你的笑只为她绽放,你的柔却从不待放;当上天注定我要为你沦陷的那一刻,冷静被吞噬,自尊被烧蚀,没有挣扎,没有反抗,我不知道我自己还剩下什么。虽然早已经知道,你只是把我当成她的替代品,疼爱,温柔其实不是对于我,而是你把我幻想成了她。

誓言随风落地,承诺早已抛弃,流风带着我看着你和她的甜蜜,我却一阵阵心痛不已,你告诉我!你到底有什么魅力,让我爱的这么死心塌地。

转身看着静静绽放的蒲公英,满是沧桑的心就算再怎么补丁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缺陷。当最后一个音符响起,想念被逼画上休止符,再美好的句子也要写下句号。然而,这并不预示着结束,而是代表着另一个悲伤的延续。左耳听见悲伤,右耳述说心疼,往日那充满清澈的眼睛此刻也布满了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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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我的同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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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前的一天早晨,上班推开办公室的门,眼前一亮,办公桌上放着两盆鲜花,一盆是彩色仙人球,一盆是水养的白掌。

先说仙人球吧,为什么叫彩色仙人球呢?首先是它的土上覆盖着一层七彩沙粒,看不见土,而仙人球上面喷了彩色漆和彩色水晶,把个仙人球装扮的非常靓丽,太阳光照在仙人球上,刺芒上的彩色水晶折射出晶莹漂亮的光芒,仙人球的花盆也很漂亮,白色的陶瓷花盆上写满了各种字体的“福”字,花盆下面有三个圆脚,与一个盘子似的底座相连,有种书香墨宝的文雅之气,放在电脑旁听说有吸收辐射的作用。

另一盆是白掌,则更引人瞩目,透亮的玻璃花盆,圆圆的肚子就像鱼缸似的,碧绿的根须浸在水中像一片小树林,花盆上面有一个塑料篮子,将白掌的根与叶分离,篮子里放有白色的鹅卵石,既可固定花形,又美观。白掌开了四朵花儿,花蕊是黄色的,和红掌的花蕊一模一样,很大很粗,上面有排列均匀的小触角,静静地卧在唯一的一片洁白的花瓣上,犹如扬帆起航的小船,又名“一帆风顺”。百度说白掌还有许多名字呢,白鹤芋、和平芋、苞叶芋等,叶片翠绿,花瓣洁白,非常清新幽雅,具有纯洁平静、祥和安泰之意.

“这肯定是王老师端来的花。”小陈肯定的说,“我昨天听见王老师和她爱人说花的事呢。”小陈是今年刚分配来的大学生,高挑的个头,苗条的身段,五官端正,长发披肩,这姑娘好学勤快,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小时到科室,看书学习,打扫卫生,为我们大家倒好茶水,因为医院里都称老师,所以刚才她说是王老师端来的花。

“是吗!这两盆要花多少钱呢?怎么放咱办公室里了?”我边看着花边随口说。

门又开了,是我们科室的男士小牟,一米六五的个子因肥胖而显得低矮,肉嘟嘟的脸上镶嵌着一对浓眉大眼,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三十几岁的人仍长着一副娃娃脸,见人总是憨憨的一笑。

“咦?哪来这么漂亮的两盆花?”小牟进门就嚷嚷。

“是王老师端来的。”小陈头不抬,眼不离的欣赏着花。

大家正说着,小王推门进来了。

“小王,你怎么把花端科室里来了?家里是不是晒不上太阳?”我边看花边说。

“不是,是我家小刘专门送给咱们科室的,是他弟弟花店的,漂亮吧!”小王自豪的解释道。

“哦,那太谢谢了,这两盆花要几百块钱吧?多不好意思啊!”我作为科室的负责人表示谢意。

小王小我六岁,进科室有两年多了,也踏进中年人的行列了,她是个很认真的女人,谨小慎微,做事积极向上,认真好学,在临床科室的时候就独挡一面,到了我这里就更不用说了,好多东西都没接触过,你看她那个刻苦劲真让人感动,手里拿个小本本,把我说的每件事,每个工作要领都一一记在本子上,随时翻看,很快就胜任工作了。她很小母亲就去世了,姊妹四个排行老二,却承担着母亲的角色,一路走来,风风雨雨,吃了不少苦,是个苦命善良的孩子,现在虽说姐弟们都已成家,但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体贴着大家,在姊妹们眼里是个好姐姐,父亲眼里是个孝顺女,公婆面前的好媳妇,丈夫眼里的贤惠妻子,儿子最爱的知心妈妈。

这两盆花给科室增加了色彩,同事们很精心的呵护着。小王又去花店拿来营养液滴上,说是水养的花不放营养液就不好养,真不好意思,又让人家亏本了。有一天,我看着水养的白掌说:“如果里面养上几条鱼是不是很好看呢!”

“是啊是啊!有几条鱼一定很漂亮。下午上班我就顺路买来。”憨憨的小牟急切的说,好像怕别人抢去了似的。小陈和小王也赞同。

下午上班,小牟果真买来四条金鱼,放进水里鱼儿可欢了,嗨!还真好看哩,鱼儿游来游去穿梭在根须间有种大自然的感觉,阳光照在玻璃上,鱼儿得到了温暖游的更欢了,鱼儿和花儿入住我们科室已经有四五个月了,给我们带来了好心情,小王又拿来鱼食,第一次喂的太多,三条贪吃的鱼都给胀死了,剩一条显得很孤单,而后我们又相继买了几条,很少给它们喂食,已经有两个月了,还有三条一黑俩花的金鱼至今生活的很快活。昨天给鱼换水,那条黑色金鱼一下子从桌子上的盆子里跳到了地上,把我们几个心疼的赶紧捡起来放到水里,好一阵都不动弹了,我怀疑鱼儿脑震荡了,还好,休息了一会又开始撒欢了。

我的同事们都是好样的,爱岗敬业,工作认认真真,团结协作,去年还得到了省卫生厅的表彰,这都是大伙的功劳,在新的一年里,祝小王的儿子高考榜上有名,祝小牟开心快乐,家庭美满幸福,祝小陈姑娘学习、考试、工作顺心顺意。祝愿我们大家工作顺心,家庭幸福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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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生命的韵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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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诉说]

我习惯于这样的姿势,倾斜着身体,在灵感的角落,安静小憩。沉沉的呼吸来自体内的活跃口。有清凉的风,还有飞舞的蝶,恍若都远远地逃离。

整个影子,无精打采,体内,似乎被一点一点的掏空,一如空白的大脑。一步步地走向近乎死亡的灵魂。站在黑暗的一角,犹如看到心脏的某一瓣在跳动,又似乎看到夜半时分,欢快与狂乐的灵魂被狠狠地倾轧。

幸福在夜的梦乡里,一遍遍地被召唤,匍匐在夜的胸口,目眩神迷。能看见的是,烟在流浪,隐隐显示流亡的悲哀。烟很婉约,却开放着重重的彷徨。

灵魂飞离,激情不在,死者的车轮在我的沉默中碾过,撕毁美丽的今生,阻遏心的跳动。

灵魂?在哪,是谁的?在夜的尽头,在一个死亡灵魂的梦乡,在灵异的栅栏内。夜里蓝色花朵零落凋谢。季节的唇紧闭着。

生命的轮椅碾过阶前的岁月,目光洞穿尘土的门,谁在坐等?温温的气流来自天庭还是地狱?美丽太脆弱,需要依靠的不紧紧是悲伤。活着,与什么方式存在,与什么状态共存?如若精神已枯,青春的理想能在哪里栖息,若是没有思想栅栏,灵魂能皈依何处?

灵魂需要注入新的血液,血源枯了,灵魂已疲惫。找不到心灵的家园,找不到生灵的故乡。

最后的一场雨,飘然在生命的黑夜里。带着黑色的神秘与诱惑,雨飘落的声音空洞而清冷。和风一定听不到今夜我的心跳,最后的雨在黑夜里飘飞,在生命的最后,零乱我的华发。

生命的触角,伸张着,冰冷地凝成无奈的守望。生命不断地变换着,雨在黑色里充满了黑色与白色的纠缠,生命中有着意外的相逢也有必然的邂逅,似乎我和这一切已无关。雨点轻落,黑夜沉重,这是生命的最后啊。

命运之手撒开我的手,在最后的雨中回眸凝望,看不见的生命高点,看不清的生命河流,我的灵魂,始终在徘徊。

生命从人间把我放开,背景孤零,这是我的宿命,一切已注定,梦魂清醒着,幽魂游弋。天空不语,大地沉默,灵魂缱绻。谁有泪倾泄,在这个静默的生命将去时?满目凄惶,满目荒。

这是最后了,我必须走。不留下一点的浮尘,不留下一点灰。我必将投向我的宁静,活埋我的艳丽。

如此疼痛的感受,剪纸一样的轻。那个我牵挂的人,把你的忧伤递过来吧,我们一起忘记前生。我路过花海的时候,将遗忘的水在你的纸上写得满满的,就象此时,把“忘”字盛满记忆。这样,让我只带走忧伤,留下爱,够吗?

穿过生命的躯体,降落在夜的坟墓上,清新,纯净。我是夜幕下最后的一笔,简约素朴。神秘醒目。

我的灵魂在某一扇窗后,在一个活跃的意念中,自然而和谐地存在着,夜的白释放着,赤裸裸。一粒种子,一个生命。一个温柔,一抹美丽。一种力量,一个胸襟。一个情怀,一种浪漫。

灵魂归于安宁时,终于明白生命是纯洁的,充满活力,完美而激情,简单又复杂。所以,我的灵魂在夜里努力孕育白色,回归本原,命运便会有轮回。

[活着多好]

活着多好,一直这样对自己说,尽管有许多的不如意有许多的磨难,在心灵深处,总会对自己说,活着多好,生命很多时候都是充满愉悦与希望的。

活着多好,喜欢看到冬日阳光,在迷迷的晨雾中悄然散开,可以那么安静地感受那份宁静淡远,还有那份不喧哗的光和热。晌午时,喜欢看到冬日下的晒场上的人们,可以微笑地被一份原始而又淳朴的意象,感动着。

可以看着自己的身影,在春风中踏过弯弯的山径,抬眼间树梢的小小芽儿在风中轻轻摇晃。我可以这么惬意地看着满山的嫩。那些柔弱而又坚强的生命,无言地给我于真理与欢欣。我可以走在一块块平整油亮的秧田边,在春的和熙中,禾苗如绿色的绒毯,在眼前绿波轻荡。我可以这么放肆感受这份安宁。

活着多好,我喜欢在夏日的黄昏里,坐在宽宽的阳台上,看车水马龙,听城市的吵杂在耳边肆意。喜欢家乡的院子里,在多风的夏日黄昏中,听着回归的脚步声,伴着那声娘唤儿回家轻唤声,静静地看晚霞被悄悄洗净,柔和的晚星悄然出现在月亮旁边。我可以这么安静地感受这份祥和。

我可以在秋风中看满山芦苇,和秋凄然地对白着。小溪边,在山坡上,秋风中的落叶美得那样凄凉。我可以在一片苍茫中,吟咏绝句,在秋风里凑成一首首不成调的诗句,却可以不去改动它,把它们联成古风,和吟咏不出的相当句子,把它们连成我的诗句,可以在这样的凄美中,感受一种美而孤独的意境。

活着多好,我也喜欢梦,总可以梦见自己可以飞,飞过万水千山,飞过红尘,在一片安静的花海里,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地在我的梦里散发着模糊的暗香,梦中许多的人笑着,我的面前站着心爱的人,我们深情对视,在一片温暖中,轻轻相拥。我可以这样放松地做着自己的梦。

我可以临窗而坐,窗前的柳枝,沉得满,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和,窗外阳光把蓝天高高地撑起,我可以在窗子里,看着我清瘦的菊,孤洁的百合,还有悠闲的吊兰。我可以坐在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书,伴着一首首古曲,随着音乐在室中低回,寂寞而空荡,仿若江南一池微凉的春水。心可以随那古老的音乐,古老的故事,体味那一种无奈与轻愁。

活着多好,当我在寒冷中开启屋门时,迎来对门清癯的老者笑着说:“早”。那感受是如此平凡而亲切,我的空气里充满和善。在车站前,看着短发齐耳的学生,那样神彩奕奕,看着她们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清亮的眼神,总觉得仿佛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仍然那样充满幻想,那样容易被感动。

我喜欢朋友,在我出其不意时,出现在我的门前,喜欢在雨天,我的屋门被湿湿地叩响。随着一声惊呼,然后在落雨的窗前话旧。

活着,忧郁也快乐,悲伤也坚强,在生命里用我的坚持承载所有。

[品尝孤独]

些许伤感的往事在今日的孤独寂静中被拾起。一份幽情在心底油然而生。这份孤独,如我在寂静的小道散步时听到那几声雁鸣,伴我的身影,悄悄静静。也许这就是我独处时有的一份心情了。

一直希望寂寞只有在一些诗句中出现,以此可以把它们烧成灰而飞烬。然而,每一次与寂寞相遇时总是在我清醒的时候,它毫不留情地袭来。知道自已无力阻挡这样的孤独,便因此写成文字,让自己不那么深陷。

拥着这样的孤独,想象着自己在渺茫中寻那一线希望,从而,可以不必因无聊而痛苦。一直希望能微笑地面对人生赐予我的那些苦难与绝望,因此,也希望自己肩上不会有超重负荷。

夜晚,我在寂寞中静静地坐至深夜,让情感中最为冷漠的那根脉络陪伴着这份凄清。自己知道孤独于我有时也如山泉细细流淌,可以在这样的寂寞中,想念一些人,回忆一些事,品尝一些爱,思念一个人。而后,成为我横格纸上方块的铅字。

一段日子过去了,才发现,自己有时也无所谓那种无依的寂寞,也偶尔会超然于这种寂寞。随着一曲曲缓缓的音乐,缓缓淡淡。一如一个人行于河岸边,驻守在这样的河边,哪怕只有自己沿岸走下去,不再会有任何一种相遇,任何一种邂逅。带着这样的空泛的情思,拥着这样的寂寞我依然一直走着。

也曾想,这样的等待中会等到什么?是一份陌生的惊喜?还是梦中的一份企盼?如果都不是,我宁愿有那份寂寞.这样的寂寞带着一些希望,带着一些温柔还有一些漫暖。

一直以来,分不清自己是喜欢这淡淡的寂寞,还是这份悠远空灵的孤独。就这样,慢慢习惯于这样的独处。是否,一如人们说的,情有所依而心内不很寂寞,如果,拥有健康而情无所依呢?

有一些被遗落的日子,一些无助伴着寂寞,让自己一再迷失方向。在指缝抖动间过着这样的时日。感到一切无所望之际,自己便有更深的寂寥。这样的日子自己是无法解释的,也曾因此背负沉重徘徊,在黑暗中体会失落,日子因此变得沉甸甸的,一些遗憾的目光和受伤的希望伴随着思绪。

深深地知道,这样的日子也是无望的。也问自己,难道真的就这么让心无所求地踱步这剩余的日子?真的用那种无所依的心情对待生命赠于的一切?是不是该放下一些,一些无法逃避的寂寞,不如放怀面对,我必须为自己的生命,为自己的人生再度培育上新的希望,我想这样是对的。虽然寂寞仍有。

凝视这份寂寞,它象是黑洞,是我必须用所有的喜怒哀乐,用我的所有的幸福悲伤,和所有的一切来填平的黑洞。

携着这份寂寞,把希望与失望,把思念与温暖,把企盼与等待,都揣在怀里。让自己也有一份安宁。用这些,慢慢地填充这份寂寞。使我能在下次与寂寞共舞时,能有那份难得的安宁与静谥,再用这样的心情凝结成一个个无言的铅字,品尝这样的孤独,整理这份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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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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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里收录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母亲的羽衣》等一些文章。

《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秘密。

《常常,我相想起那座山》中,让我们欣赏到她对大自然的那份狂爱和“一个人,带一块面包,几只黄橙去朝山谒水”的那种率性。“乍酱草软软的在地上摊开,浑朴、茂盛,那气势把整个山顶压住了。那种愉快的水红色,映在她的脸庞上都不自觉地热起来了!”张晓风眼中风景都是有性格的。可分为吓人的,静静的和令人怦然心动。一切水,投射到她的心境上便都有了感情。

另一篇散文《我喜欢》流露出了张晓风的真实性情。张晓风向我讲述着她喜欢的一切。她善于发现大自然社会中的真善美,向我们展示着生活中值得喜欢的种种。冬日清晨邻居的一声“早”,就会让她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空气中充满了和善。如果我们也以一颗热情的,善于接纳的心对待万物,那么它们都将变成我所喜欢的。

由一尘不染而历经炎凉沧桑直逼人世内核,仿佛自风平浪静卷入狂风巨浪,张晓风有一双宁静清澈的眼睛,那里因隐藏着百年忧患的海棠血痕而有一丝忧郁,几分愤怒,但更多的却是自信,是担当,是困顿中不失安祥,凡常里有有庄严。浩大的场景。纷繁的群象,重大的事件,在张晓风散文中并不多见,但与那些浓墨重彩的长篇巨幅相比,张晓风的散文毫不逊色地具有令人震撼的情感经验和审美情趣。

如果你也想看的话,不妨去借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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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饮酒其五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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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当代大诗人陶渊明早早地起了床,提起锄头扛在肩上,向自家田地里走去。

我辛勤地在田里耕作,任凭汗水如同雨水一般滴落在田地里。直到正午,我才回到家中时,夫人早已把饭菜端在桌子上。这时,便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虽然只可以品尝那仅有素菜的美食,却也可以品尝那自酿的菊花酒。

下午,当我躺在院门外的椅子上欣赏远处风景时,门外已是车马喧哗、人声鼎沸。但,一个心远地自偏的人,何需理会那杂乱的声音?我看着天上嵌着的几朵白云,仿佛自己也置身于其中,一旁是飞翔的鸟儿,一旁是那缓缓移动的云彩。我的心,仿佛也跟随着云彩随风飘荡。

片刻之后,我来到幽静的菊园中,看着那满园菊花,采摘着那丛菊花,不正是一件惬意之事吗?我捧起一簇菊花,嗅着那一丝淡淡的幽香。无意中,抬头望见了那高耸入云的南山,正巍巍地立于天地之间。

邻居家的年轻人曾经问我:“陶公,为何您身处如此喧闹的环境里,还如此的逍遥自在呢?”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这样,那只能是因为我选择了避离凡尘俗事。这样,就自然深感幽静深远、逍遥自在。反之,如果终日被凡尘俗事所困惑,又怎会有如此感觉呢?

傍晚,夕阳西下,可我仍然沉浸在菊花的幽香中难以自拔。正当这时,那成群的倦鸟沐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南山的怀抱中。而我,依然在怡然自乐中沉醉,沉醉于这幽香的菊;沉醉于这醇香的酒;更沉醉于心灵深处的平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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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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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美丽又漂亮。未开的花,散发出金光,向着太阳努力生长。开了的花,时不时散发出一种迷人的香味,滋润着人们的心,使我们陶醉。我的奶奶喜欢养花,窗前屋后摆满了花,整个家就像是花的海洋。

去年夏天,因父母工作的关系,我在奶奶家度过了一个暑假。奶奶每天都在呵护着花,使我的心也变得痒痒的,忍不住跑过和奶奶一起照顾花。奶奶对我说:“一颗种子,从发芽、生长、开花、结果。就好像刚出的孩子一样,慢慢成长。刚出生的孩子特别脆弱,需要大人精心呵护。刚发芽的种子也一样,嫩绿的小芽很脆弱,很容易受伤而断。”其实奶奶是告诉我,要养花必须要认真,仔细,像照顾婴儿般对待花。奶奶养花时,陶醉在其中,脸上的笑容都是那样的灿烂。

晚上,我坐在奶奶的院子里乘凉。周围是大大小小的花盆,栽满了花。花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使我觉得昏昏欲睡。仰起头,看见天上的星星眨着眼睛,正在听月亮姐姐讲故事,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数起星星来了,一颗星,两颗星┅┅这时,奶奶走了过来,见我在数星星,便对我说:“知道吗?天上的星星就像我们的梦想,她们越闪烁,就代表着,我们越努力。”我觉得奶奶说的话如童话般的存在,慢慢地走进我的心房。奶奶对我说,她年轻时的梦想是开一个花店,可惜并没有实现。奶奶希望我能实现她未实现的梦想,对我充满了期待,但又非常尊重我长大后自己的选择。奶奶真像花朵……

去年冬天,放学回家,家里弥漫了悲伤和惆怅。原来奶奶的花落了。

奶奶的花落了,但奶奶在我心里播下的希望种子,仍在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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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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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先生在文章里谈了很多,讲到了他的父母亲,讲到了故乡的风物习俗。先生的文字很清新,隽美而不失情韵,弥漫着文人的志趣。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他对往事深厚的情感和惊人的记忆力。

在回顾从前的家时,他这样写道:“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

尽管时隔多年,但旧时家门口的店铺,先生却依旧能够如数家珍。我忍不住回想儿时门前的店铺,除了杂货铺记的真切,其他的印象都显得渺茫了,仿佛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家杂货铺是我幼时常去的,帮妈妈买瓶酱油、买袋盐,杂货铺的老板娘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性格幽默,总拿我开玩笑,所以我印象格外深刻。因此我也格外佩服汪曾祺先生的好记性,家里的后花园,堂屋里的老爷柜,甚至儿时的小花灯,他全都历历在目。他写他的父亲,动情地回忆汪老先生的才趣,刻印章、扎风筝、拉胡琴……老先生的一举一动仿佛就在读者面前,汪曾祺先生与父亲的深厚情感也透进了读者的心里。文章就像一幅细细密密的工笔画,向人们绘声绘色、不急不缓地讲述着高邮的风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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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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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集》。

“燕子去了,有再归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呐?”

这句话想必大家都熟悉,它是来自《朱自清散文集》中的《匆匆》。

文段中:聪明的,你请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这句话表明了朱自清先生留恋、珍惜时间的思想感情。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无比珍贵的,失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成了回忆,已经无法挽回。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如金子一般,但是用钱财却买不回来时间。

我们要珍惜时间!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每三天就有一项发明,正是因为爱迪生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

伟大的作家鲁迅有一句名言: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可见鲁迅也有多么珍惜时间呀。

世界上又有哪位有成就的人不是珍惜时间的呢?

时间匆匆而逝,犹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我们小学生中有的人天天看手机,打游戏,时间就这样被消磨了。不知道珍惜时间,这是多么可惜又可悲的一件事!

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要像爱迪生、鲁迅等众多伟大的人一样,惜时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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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蔷薇高中优秀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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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阅读了一本收录在《烂漫的天空》一书中,王一梅写的《蔷薇别墅的老鼠》,我被它深深吸引了。

它讲述了蔷薇小姐收养了一只老鼠班米和黑猫皮拉,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故事。我最喜欢班米了,因

为这只小老鼠善解人意,他知道蔷薇小姐一人孤独寂寞,就时刻陪伴着她。但是班米也有自私的时候

,为了自己的自由,他不再和蔷薇小姐共进晚餐了,而是躲在地窖里享受生活,直到有一天喝醉后被

蔷薇小姐误认为死亡要安葬,安葬的时候班米看见了蔷薇小姐的泪,他的心苏醒了,他怔住了,为了

蔷薇小姐善良的心,从此以后,他心存感激,用自己的行动把爱给予蔷薇小姐。

班米甚至在蔷薇小姐收养黑猫皮拉,因为皮拉不喜欢班米,于是班米慷慨地搬出蔷薇别墅,但是要求

皮拉像自己一样陪伴着蔷薇小姐,不要伤好后就忘恩负地离开。

班米走了,但他的心一直牵挂着蔷薇小姐,他无法忘记蔷薇小姐的恩情,抵不住思念,他又回到了

蔷薇别墅,看望蔷薇小姐,却再也见不到了,只有皮拉的泪。最后一片蔷薇花瓣落了,班米的泪也落

了,世间最珍贵的就是亲情,尽管班米、皮拉和蔷薇小姐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但他们之间的情意却

比亲人还亲,比天空还要宽,比草原还要广,比大海还要深。蔷薇落了,蔷薇小姐走了,她留下了爱

给班米、皮拉,她温暖了别人的心,把爱的种子播撒在了人们的心田,从此生根发芽,代代相传。他

们的亲情不会淡化,它会永远保存在这个别墅里,永远保存在大家的心间。

可爱的小老鼠和黑猫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童话将美妙的幻想与真实的情感融在了一起。是他们让

我在成长的道路上知道了亲情的可贵,也让我明白了爱是无私的,是不求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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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送别记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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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音箱缓缓流动着韩磊深沉灵动的歌声,不觉想起了一片草。

这片草在校园北面操场的中心,草坪南北端立着坚实浑圆的铁质球门,本是孩子们踢足球的绿茵场。合校头几年草皮被移栽了一次,寒来暑往,到如今也长了十余年了。春草年年绿,孩子岁岁新;秋草披寒霜,老师添华发。这片草目睹了孩子们快乐成长,这片草见证了校园的桃李芬芳,这片草铭刻了我们的悲喜过往。

还记得这些年我们一起劳动的欢欣吗?春天草叶破土萌绿,老教师们便拖着沉重而细长的塑料水管开始浇水了,从南到北,由东而西,汗水随着汩汩清水润泽片片嫩芽儿。他们像呵护自己的孩子细心养护着这片绿茵场,小草也欢快地拔节粗壮,长成绵软的草垫儿,变作舒适的绒毯。踢几脚球,打几个滚儿,嘁嘁喳喳说几句悄悄话儿,这里是孩子们的乐园。春天,这儿也会长出很多野菜,有荠菜、青青菜,有苦菜、灰灰菜,最繁多的还是勃勃丁(蒲公英)。闲暇时,不等它们开花,我们就做起除荒护草的工作了。还记得我们一起挖的那些野菜吗?大人领着孩子,每人右手拿铲子,左手抓袋子,一边挖菜,一边说笑,不一会儿,野菜就装满一袋子。野菜丰富了餐桌,草坪更整齐粗壮,同事越发和谐。亲近何须推杯换盏,一捧野菜,一句笑话,一个微笑,我们便是一家人。我们在这片草地上一块劳动,我们在这片草地上收获欢乐!

还记得这些年我们一起成长的画面吗?体育课上,这片草是孩子们踢足球的欢乐园。奔跑,带球,碰撞,进球,赢了的高兴地在草地上打滚儿,输了的着急地也在草地上打着滚儿。运动会上,这片草是孩子们一争高下的竞技场。跳高,标枪,腾跃,投掷,破纪录的兴奋的在绿草上蹦跳着,没挣着分的失落的坐在草地上一遍遍摸着身边的小草。还记得这些年我们一起打过的雪仗吗?清晨,银装素裹的操场是童话的世界;课间和体育课,你投雪球,我扔雪块,一个个变成白胡子雪人,孩子们排排脚印在雪毯上画上串串音符,欢声笑语回荡在银色操场上。还有我们围着草坪在炉渣跑道上的跑操比赛,一圈一圈又一圈地跑,身后是飞腾的尘土,眼前是数不清的圈圈,浑身有流不尽的汗泪。这片草是慈祥的母亲,快乐着孩子们成功的快乐,安抚着孩子们失败的忧伤,这片草见证着孩子们成长的欢歌和泪水。

还记得这些年我们一起飞翔的梦想吗?开花结果是草的梦。晨光初露,草地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儿。苦菜花儿面对阳光,月白花瓣儿,金黄花瓣儿;打碗花儿向着太阳,粉红小喇叭儿,蛋白花钟;青青菜花球亭亭玉立,紫色花绒,浑圆翠绿花蒂;蒺藜花儿躲在草叶间,淡黄细弱花瓣儿,苍绿尖利刺儿;蒲公英花儿抬脸儿看蓝天,金黄层叠花瓣儿,淡紫绒绒细茎;无名花儿串串枝枝,星星点点。荠菜儿高捧着枝枝串串的黑籽,三叶草拥着团团簇簇的花子,青青菜擎着朵朵绒绒的种子,蒺藜匍匐着苍色的狼牙刺,蒲公英举着白色的绒绒球。草儿们快乐享受着实现梦想的欢乐,随风摇曳。还记得我们那些关于梦想的悄悄话吗?孩子们两个一伙、三五一群,有的依偎坐着,拖着腮,膝盖摊放一本散文;有的仰面躺在草毯上看天蓝云飘,听虫鸣鸟唱,海阔天空的聊自己的梦想:空姐、工程师、主持人、幼儿园老师。风儿吹起了孩子们乌亮的秀发,吹起了蒲公英的白色绒球,也飞扬起孩子们五彩的梦想。蒲公英的白色小伞越飞越远,孩子们的梦想越飞越高。

为什么草坪上开满五彩的花儿?为什么草儿在初夏就急切的放飞着自己的种子?蜜蜂嘤嘤嗡嗡忙着采撷花粉,蝴蝶翩跹飞舞争着吸食花蜜,就连墙外农家的鸽子也在“咕咕咕咕”地捡食着草籽儿。难道花草早已预知自己将亡的未来,本能地早早开花结果,然后诚邀蜂蝶鸟雀把繁衍生息的梦想传递到更加广阔自由的天地?

听说暑假这里就变成塑胶操场了。篮球场地变成塑胶的,椭圆的跑道变成塑胶的,连这片草地也要变成塑胶的了。那么这是一片有灵犀的草了,十几种有名儿没名儿的草争先恐后的开花儿、结果,为的就是放飞自己生生不息的梦想!

那么我们呢?那些我们一起劳动的欢欣,我们一起成长的欢歌和泪水,那些栩栩如昨天的画面,一定要镌刻在记忆深处的丰碑,永难忘记!

一片草消失了,无数种籽飞向远方;一片草消失了,无数个梦想开始起航!送别一片草,愿梦中的芳草永远碧连天;送别一片草,愿我们的梦翱翔五湖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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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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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

——题记

年少时观《三国演义》电视剧,总是不得片尾曲此二句的要领。后来慢慢懂得,珍惜缘分,不仅仅是善待生命中相遇的知己与陌生人,更是要好好“道一声珍重”,“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说“离别”,从来不是容易的事情;无情的人是不需要说离别的,说离别的多是情深意浓者。但是否愿意就此放手,是一个困扰了多少人的难题。

高中时,在书店听到“有一种爱叫作放手”,顿时一个激灵,仿佛大彻大悟。自此生命中再没有深爱过别的女子。放手,仍旧铭记;铭记,而不去叨扰,铭记,而不让自己平添烦恼——这大概是“聚散皆是缘”的真意了吧。

是非总关情,无论南枝北枝,是是非非,本没有对错,没有优劣。

谁能说关羽义释曹操是一个大错呢?人生,本不是一场功利的角逐。铁肩担道义,注重的就是一个“义”字。

所谓“三国演义”,即是“演《三国志》之义”。

年少轻狂的我们,总有许多关于对对错错的价值信念体系。后来发现,世界并非非黑即白。就像《灰色空间》中所唱,世界是灰色的。

中国的水墨丹青,以黑色的变化,演绎出万里河山。其壮阔美丽,完全不亚于西方的油画。灰色空间,不是圆滑,不是潜规则,而是蕴含了多少中国人的处世哲学。

《指环王》中,甘道夫说:“不要轻易判定一个人该生还是该死”。是的,如果当初弗罗多杀死了咕噜,谁来引导他和山姆来到末日山销毁魔戒呢?如果没有咕噜,弗罗多是否会因魔戒带来的权力的诱惑,最终上演中土世纪之初人类的悲剧呢?

一切未知,而似乎又那么明显。在这里,道德体系是一个完善的循环。没有恶,就没有善。

正像影片《太极张三丰》所言:“不好也不坏,没有胜又何来败。”

在善恶的边界,哲学家汉娜·阿伦特写出了《平庸之恶》这部讨论服从(法西斯)下的恶的政治哲学名著。

善恶的对抗与制衡,永远不是一次审判所能解决的。

所以,审判,被安排在了世界末日。

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每个人,都在用一生参透其中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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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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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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