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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600字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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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通用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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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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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起桌上摆着的一张照片,细细端详。那是一片蔚蓝的如海洋般辽阔的水域,在此中的白色主调的轮船是一抹亮色。比水稍浅些的天空上一朵庞大厚重的带着一些灰色的云朵悬浮着,带给人压力与虚幻。而水天一线的地方,仿佛有两只鸟儿在追逐嬉戏。

手指轻轻摩挲着它,望了望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思绪已经飘到了照片上的地方——青海湖。

去年夏天,在快节奏生活中疲惫不堪的我与爸爸妈妈一起去了青海湖,去过的人说那里很美很美。

转过弯,便看到层层叠叠鲜活的黄,在风中轻快的律动,仿佛在吟唱着不为人知的歌谣。

继续向前,到了青海湖边。深吸一口气,清新自然,微凉又带着一丝咸味,令人为之一振,头脑清醒。这种感觉让我喜爱。城市中雾霾与尾气的混合物令人压抑而惊慌。

举目远眺,那宽广壮阔的海让看着它的人心境舒畅,又有种想要对大自然顶礼膜拜的冲动。目之所及的地方,皆是蓝色。青海湖虽是湖,却快要赶上海的辽阔。空中飘悬着几朵云,那云似乎离人极近,伸手便能摘下来,却又十分的远,高挂于九天之上。这海,这天,这云还有盘旋着的鸟儿,真是构成了一幅世间绝色。

没有来过这里的人绝不会明白这样的美,那在城市里望着公园湖里假山与小鱼儿赞叹的人更是不会明白。比起牢笼般的仿造品,这样真实的自然之美才值得人热爱

最后一抹夕阳从天边消散,天空被黑暗尽数吞噬,而星光正闪烁不停。这漫天星辰,寒风拂面中,我幻想着在遥远的过去是不是有一个齐天大圣越星河,把天宫搅得天翻地覆……看惯城市中两三颗星星在朦胧中挣扎,这样的美景刻入我的灵魂与记忆深处。

放下手上的照片,又回归于忙碌之中,可这份回忆与热爱早已深入灵魂,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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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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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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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那句话穿透我灵魂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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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在大家的眼中,女孩子特别是小女孩一般都是内心软弱、多愁善感,爱撒娇的类型。我曾经也是此类型的代表,时常因一些小事而哭哭啼啼,但随着一件事的发生,从而改变了我软弱的性格。

我依稀记得是上小学三年级,有一天我爸爸说带我到跆拳道馆玩玩,到了跆拳道馆先看到那些训练的学员穿着清一色跆拳服,非常好看让人喜欢,再看看那些学员训练的刻苦,我不禁有些害怕,真的好辛苦,见到那些比我还要小的孩子,心中不禁佩服起他们,看这些人的毅力多坚强呀!不由自主的伸出大拇指,为他们点个赞。“你看看,人家多勇敢,拉个韧带也不哭不闹的,再看你呢?平时为一些小事在那哭哭啼啼,同人家没法比。”爸爸既夸奖人家还损我,我非常生气立刻反驳起来“谁说的,我不比他们差”,“如果让你参加跆拳训练你行吗?”“你行吗?……当然行!”我说句话虽有点心虚,但酱缸能倒酱架子不能倒。“嗯,好的,我现在就给你报名!”就这样报了名,拿到了跆拳服,这时才有点明白过来,被“大勿扰”的爸爸给勿扰了,上当了,那个后悔呀。

本来是来玩玩的,却被老爸把我“玩”进了跆拳馆,认命吧!世上没有后悔药。我穿上了崭新的道服,不禁有点自豪起来,教练把我喊了过来,说:你知道跆拳道是什么意思吗?我想了想,跆拳道不就是打来打去的嘛,这还有什么意思呀?我摇了摇头,他摸了摸我的头,意味深长的说:‘跆’字就像风一样强烈,有力的踢踹,‘拳’字就像峭壁一样强的,坚硬的拳头,‘道’字是说要走正确的道路,你明白吗?”我点了点头,接着他又说:“你现在也不是个小孩子了,不可以随意的哭闹,要坚强。”我依然点点头,当你学会了跆拳道以后,不可以以大欺小,要将礼义、廉耻、忍耐、克已、百折不挠永远记在心中!从那以后,我变的更加坚强……

老爸把我“玩”进了跆拳馆,我要感谢老爸,更感激教练当年的那番话,我至今都不曾忘记,因为它已穿透了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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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自拍的灵魂

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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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是一名年轻的歌手,他的歌声感动了许多歌迷。每当到一地演出时,现场都会有许多热情的歌迷前来捧场。激情演唱中,常常引来许多歌迷的大声尖叫和欢呼声,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看着火爆的演出现场,安东尼深深地陶醉了,陶醉在这一片掌声和尖叫声中,他更加充满激情地投入到演唱中。安东尼成了许多年轻人的偶像,在他的歌声中,人们得到了美的享受和熏陶。

安东尼除了唱歌,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玩自拍。随时随地,当他看到有趣的情景,他都会马上掏出手机,给自己来一张自拍。渐渐地,他的手机里,储存了上万张他的自拍照片。他常常翻看那些自拍照片,常常忍俊不禁地会心一笑。玩自拍,给他的生活增添了一种别样的情趣和快乐。

有一天,安东尼突发奇想,他想将手机里的那些自拍照片冲洗出来,插在影集里,让自己慢慢欣赏。

于是,他将这些自拍照片冲洗出来了。他将那些冲洗出来的照片一张张地插在影集里,看着这些缤纷异彩的照片,安东尼深深地沉浸在自己自拍的奇思妙想中。

忽然,他仿佛发现了什么,看着这些自拍照片,他的额头上冒出了阵阵冷汗,脸发烫,心也狂跳个不停:

这张是在街头一个残疾流浪汉身边的自拍照片。流浪汉没有双腿,他坐在一个简陋的滑轮车里,脸上落满了苍桑和憔悴。安东尼靠在他的身边,脸上露出灿烂的微笑,一只手还打出大大的“V”;

这张是在一座高架桥上的自拍照片。桥上站在一个人,这个人好像要跳桥自杀。安东尼以这个就要跳桥自杀的人为背景,脸上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

这张是在一家夜总会门口的自拍照片。门口有几个衣着暴露的女子,安东尼搂着一个妖艳的女子,脸上露出猥琐的表情;

这张是在刚刚发生车祸现场的自拍照片。一位伤者正倒在地上,扭曲着身子,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安东尼却蹲在一边,以那车祸伤者为背景,开怀大笑着……

看着这一张张自拍照片,安东尼感到无地自容,他再也笑不出来了,他仿佛看到自己丑恶的灵魂

他忽然想到,如果能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些照片,大家一定会和他产生相同的看法和内疚。

于是,安东尼开始筹办一次自己这些自拍照片的摄影展。为了筹办自己的自拍照片摄影展,他还谢绝了几家演出公司给出出场费很高的演唱会邀请,一心一意地筹划自己的摄影展。经过多方运作,他的个人自拍摄影展,终于在得克萨斯州的展览中心展出了。

人们听说歌星安东尼要举办个人摄影展,都感到非常新奇。为了一睹歌星安东尼的摄影技巧和才华,人们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观看他的摄影展。

人们怀着兴高采烈的心情来观看安东尼的摄影展。没想到,人们从开始的好奇,渐渐地感到震惊。在这一张张照片前,人们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平常生活中,大家也喜欢玩自拍。自拍似乎成为一种时尚和流行。安东尼的这些自拍照,自己也曾拍过,甚至比他拍摄的更出格、更大胆。

展厅里,人头攒动,但却悄无声息,与过去看安东尼演唱会的热闹相比,简直大不相同。人们边看边紧锁眉头,好像陷入到深深的思考中……

许多人在留言簿上写道,与其说这些自拍照是安东尼自拍的,还不如说是我们自拍的。从这些自拍照片中,我们仿佛看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龌龊。自拍是一种个人行为,但是这种个人行为,必须要建立在社会道德的范畴内,任何脱离社会道德的自拍,都是对人性良知的践踏和亵渎……

本来为期三天的摄影展,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下,展出时间一再延长。许多观众看了一次又一次,每看一次,都有一次新的触动和感受。有的还将自己的亲朋好友邀请过来观看。看到这些照片,人们内心里,似乎受到一种强烈冲击和震撼,心情难以平静。

得克萨斯州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休斯敦纪事报》在报道中指出:自拍是现代生活的一种娱乐方式,但是,任何娱乐方式,都不能脱离大众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要求。如果将这种自我娱乐的自拍,建立在别人的不幸和痛苦上,这种自拍,就是人性的泯灭和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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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美人为馅》小说结局描写

全文共 2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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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一个月后的某天清晨,众人发现S和苏眠,都不见了。

小屋的病床上,空空如也。一同消失的,还有T和他的枪。

“操!”L低骂了一句,A眼尖,拿起桌上留下的一纸信笺,是T的笔迹,只有一句话——

“那不是S想要的人生。”

——

有些事,或许冥冥中自有注定。当数日后,一行人寻到了K省,顺藤摸瓜,找到了T的藏身地。却只见他一人,背着枪,独坐在屋内,在看电视。

百无聊赖的肥皂剧,他吃着盒饭,看得很专注。屋内没有其他人。

A、L、R……几人,心里同时咯噔一下。R最先发问:“他醒了?”

T抬头看着他们,点头:“他醒了。”

这天晚上,他们几个开车,到了尸检所的大门外。

等了很久,就见到一辆白色的雪弗兰,缓缓开了出来。那曾经是他最钟爱的车型,没想到失忆后,他的选择依然相同。

一个男人,坐在驾驶位上。

他看起来,与曾经的那个人,是那么的不同。他不再穿冰冷的黑西装,而是换上了浅灰色的休闲外套。只是里头依然是他钟爱的白衬衣。他的头发剪得很短,面目清俊如雪。

他的手轻搭在方向盘上,少了曾经的随意颓唐,多了几分安静专注。副驾驶位上,甚至还放着几个文件盒,上面清晰标注着“尸检所,徐司白”字样。

他没抽烟。

像是察觉了什么,他忽然抬头,往他们的方向看过来。

目光交错,他又平静地、漠不关心地移开了。

就像看到的,是陌生人。

七人团的车,远远地跟着他。

一直跟他穿过小城,开过数条街道,到了一个宁静的住宅小区里。他将车停在一幢高层住宅前,他上了楼。他住在10栋3单元705室,两室一厅。这是远在美国的“父母”,为他留下的房子。他活得简单而平静。

小姚是T安排在他身边的助理。姚也曾经是团队的小角色,大约知道他的身份,但是不够确切。他会忠心守护,并且守口如瓶。在这次车祸受伤失忆前,他已经向上级提出了调职申请。

一年后,不出意外,他就会调往江城任职。他的人生即将如同预计那般发展,重新与她相遇,重新开始,干净的,与他们、与罪恶无关的人生。

而数日之后,远在北京的韩沉,和江城的苏眠,也相继醒来。

但那不过是异曲同工的阴谋与篡改而已。

韩父韩母,已经通过某些关系,对警局和韩沉昔日的兄弟们施压:“难道我们韩家,就不要脸面吗?那个女的是连环杀人犯啊!而且已经死了,韩沉既然已经失去记忆,他的性格跟石头一样硬一样拗,为什么还让他知道这些事?还有什么意义?”

而昔日同僚,大多牺牲。剩下的,领导引咎辞职;调职的调职。猴子和大伟等人看着奄奄一息的韩沉,抬头不识人间的韩沉。他们知道曾经那个嘴贫骄横,飞扬不可一世的韩公子,已经死了。他们立下重誓,不对他说起那个女人。

四年后,江城。

素色夜总会。

韩沉坐在屏风后,抽着一支烟。

而思思在屏风外忙碌,在替他冲泡咖啡。

他并不喜欢在这种地方流连。但那个女人,生死未卜下落不明。他最怕的是她被人拐骗控制欺凌。而贫民窟、红灯区,最能控制那些失落的躯体和灵魂。

一支,又一支。

慢慢地,又抽得有些心浮气躁。

他想她。他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在思念那个女人。可是如果连面目姓名都既不清楚,思念要何以为继?

“咖啡好了。”思思送来咖啡。

他接过,道了声谢:“我过几天就走。谢谢你。”

思思却连忙摇头:“该我谢谢你才对,韩大哥,你帮我们太多了。”

与思思相识,只是个意外。

他醒来后,身上拥有的,那个女人存在过的唯一证据,就是无名指上的戒指。在他昏迷期间,一直取不下来。

就像是她的化身,固执地等待着他的发现。发现有关她的秘密。

S&HMyheart。

要有多爱一个女人,才能将她视为自己的心爱?

他通过戒指,找到了制造厂商。但时过境迁,并无任何线索。只知道这种戒指,都是成对发售的。

而在素色夜总会,某次不经意地寻找,他撞见思思手上,也有同样的戒指。

那一霎那,他的心跳几乎停止了。但是当他看到思思的脸,某种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

他知道她不是。

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知道。他或许认不出那个女人,但是能感觉出她。

他想,如果再遇到她,他一定会对她有感觉。

因为戒指的缘故,再加上思思孤儿寡母,却看得出是个好母亲。于是他对他们颇多照料,并且也拜托她,帮忙在这一带红灯区,寻找那个女人。

所以,才逗留此地。

“韩大哥,出事了。”思思突然喊道,她撩起窗帘,看了看楼下,眉头皱到一起,“警察来抄窝了!”

韩沉并不会紧张。

“行了,我知道了。”他答,又点了根烟,不疾不徐地抽着。

天色已经全黑下来。门外传来混乱的叫喊声、脚步声。

然后,他听到有人靠近。

思思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咔嚓”一声,有人将钥匙插进孔里,门被无声无息地打开。

他捻灭了烟头,静静地等待着。

“出来。”一个清脆娇美的女声,从屏风后传来。带着几分骄横,又勉强赔上了几分耐心,“到警局去录一份口供,有没有违法,不会冤枉你。”

韩沉本不想搭理。但是当他抬起头,有那么一瞬间,忽然就失神了。

因为警察临检,院落里的灯已经系数亮起。透过窗户照在屏风上,将屏风外那个女人的身影,也清晰映了上去。窈窕娉婷,恍然如梦。

他知道太阳底下总是隐藏着真相,他知道脚底不知那一寸土地,也许就埋着腐朽的白骨。而此刻,他的耳边只有夜风吹动树叶的声音。窸窸窣窣,窸窸窣窣,像是小声向他诉说着,那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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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七节:情感内核——歌词之灵魂

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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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的主要功能就是要通过抒情来赞颂美好事物,赞颂美好生活来愉悦人们身心,陶冶人们情操。

歌词抒情的方面很多,像儿女情、父母情、男女情、战友情、事业情、家乡情、鱼水情、祖国情、英雄情……然而,无论抒什么情都要找到情感内核。什么是歌词的情感内核?说起来很抽象,但是又很具体,就是在歌词中最能表达情感深度的精华语言。

怎样才能作到这一点呢?这里要在创作时解决好三个问题:1、抓准动情源 2、找准动情点 3、结好动情尾。

在题材确立之后,首先一定要找好动情源,要认清什么样的动情情节能打动人,能让作曲家激动,能让听众激动,并且能发展下去。举一个例子《我们是朋友》这首歌词开头的四句“千里难寻是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以诚相见心诚则灵/让我们从此是朋友”抓的很好!是一个歌词的动情源,一句“千里难寻是朋友”,就把情煽起来了,就令人激动了。人们期待往下听,这个源头,就会带出许多的内容来。接下来就要找准动情点,于是,又出现了“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多少新朋友/变成老朋友。这两句是歌词的主题、是词眼、也是动情点,能表达歌词主题深度,因此叫感情内核!这个情感内核,也是作者在最激动时刻获得和抒发的最强烈的感受。动情源叫人激动,动情点就应该让人感动了,这时已经到了该急转直下的时候了,于是,歌词开始收尾,也就是结好动情尾。后两句“天高地也厚/山高水长流/ 愿我们到处都有好朋友。”恰倒好处,有了这两句歌词就完整了,这也阐述了这样一个道理,既然要结好动情尾,在听众已经被你煽动的十分动情时,这个时间一定不能过长。过长了反而减弱了动情点的爆发力。俗话说的好,见好就收,还会给人留下回味的余地。

讲到这里,大家可能已经认识到,情感内核是动情点,实际是由动情源、动情点、动情尾三个部分组成,缺一不可。这时我们也会理解为什么说情感内核是歌词的灵魂

我们知道了上述的观点,怎样才能作的更好,下面我再给大家讲一讲歌词抒情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在歌词中一定要有我。只有把我融进歌词,歌词的抒情更真实、更动人。也就是感动自己才能感动别人,这是情感问题,也是一个技巧问题。许多歌词都是站在第三者或旁观的角度去写,有的好像在教育别人,有的好像在观赏风景,指手画脚,这显然不行,必须是你去唱、你去抒情,抒你的情。

歌词中要有我,就是一定要以第一人称去写,好的歌词都离不开我。只不过有时是“小我”,有时是“大我”,有时是“明我”,有时是“暗我”。通俗歌在这一点作的最好。还是举一些例子,大家会更明白。翻开歌本,先从歌名上就一目了然。例如:《我的祖国》《我的大东北》《我不想说再见》《我的根在中国》《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我告诉你》…… 当然有一些表面没有我,其实里面含了一个我。例如:《跨世纪的新一代》《沟里的妹妹梁上的哥》《想家的时候》《心中珍藏一片爱》…… 由此可见,歌词中的我是抒情的制高点、辐射点,是歌词创作中的绝对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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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你愿意出卖灵魂吗作文800字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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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灵魂,在人生中,灵魂会随他的一举一动而改变。有些人的灵魂一直到死都是纯洁的,没有被一些污点所玷污;而有些人的灵魂龌龊至极,到死都被人们所摒弃,所唾骂。

政治上常讲,人们生而平等,可是在这个现实的生活中,真的人人都平等吗?大家都知道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有的人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一个不愁吃穿的家庭里,但有的命运不偏向他的这一方,一生下来就在一个贫穷的小山村中。

美国作家爱默生说:“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处境不满,他可以用两种方法来改变;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或者改善自己灵魂的状况。前者不是自己随时都可以做到的,后者则永远随他自己掌握。”

我们应该做到不向处境投降,做一个出卖自己灵魂的侏儒。

抗日战争中,面对日本鬼子的侵略,面对日本军人的锋利刀刃,面对他们先进的武器,一批又一批抗日英雄们并没有因此而惧怕,他们没有向日本人低头,凭着一颗颗爱国的心,凭着中华人民团结的力量和智慧,他们手拿一切能抵抗日军的武器,勇敢地与敌人殊死拼搏。

可是还有一些中国人,他们畏惧日本人的淫威,为了谋得一条生路,或一生享不尽的荣华富贵,选择出卖自己的灵魂,出卖自己的国家,甘愿做一个被人唾骂的汉奸,像汪精卫,周佛海之流。

我们应该挺起腰杆,做到一个真正的好男儿。

面对困境,我们想改变这种处境,只有意志坚定,才能改变它。面对困难的处境,挺起腰杆,才能不出卖自己的灵魂!

巴金曾说过:“那些总是和自己的现实处境讲和的人,他的灵魂也不会掌握在自己手中。”

每当遇到艰难的处境时,两难之际,你可以问问你自己:“是否愿意出卖自己的灵魂呢!”你的灵魂会因为你的一点点小小的举动而就此改变,我们应该相信自己可以战胜困难的处境,战胜自己,迎接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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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初三作文:姐妹“的不同结局

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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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崭新的自行车被卖到两个不同的主任手中,这对貌似的姐妹开始了各自的人生经历,真为他们担忧,又为他们欣喜!

有缘千里来相会!一日,两姐妹在一个小花园相遇,在停车棚里,他们开始谈天说地,诉说自己的经历!

“小妹,你怎么了穿着这么旧这么脏的衣服,难道你的主人是乞帮的帮主?为何你的身上溅满了泥浆?黑糊糊的!莫非你的主人是拉丁美洲的黑人?你怎么身体开始变形了?你的主人是发明家爱迪生的徒弟还是美容师?你不会进入更年期了吧!......”大姐疑惑了,亲切的询问着妹妹!

“姐姐,你多虑了!我生活曲折,我的经历不凡!我在一个贫穷的县城,一个家里环境根本还不如东晋作家陶源明笔下的五柳先生,‘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我行驶在泥泞坎坷的小路上。主人是一个个子只比我高一点的小姑娘,可谓‘小荷刚露尖尖角’,他对我毫不熟悉,只会夸耀我是他的奖品!日久生情,和我腻在一起,主人开始走进我,主人为了深透了解我,不知摔了多少跟头,‘嘭’一下,‘啪’一声,主人的身上刹那间鼓起一个大泡,青一块紫一块的,他却嘻嘻哈哈的说‘土地爷爷多么喜欢我呀,总爱和我嬉戏,玩耍。’我和小路成为亲密无间的知己!我已经接受了不知多少次整形手术而且免费!”

“妹妹,你很乐观呀!你受了多少罪呀!我比你幸运多了,我的主人也是一个乖巧的女孩,她很喜欢撒娇,她的爸爸总是守在小主人的身旁呵护着,我记得每次行驶我,我的身旁会有软绵绵的的草坪,主人的技术不太好,也摔了许多交,但我记得主人身上从未出现那种迹象,地上软乎乎,倒在疏松的草地上,那是一种享受!就那,小主人的父母眼泪都在打转了,恨不得把棉花拿来,铺在地上。两人护在小主人的身边,目不转睛的温柔的盯着小主人,恐怕摔倒!我可喜欢摔倒了,很舒服!不说了,我给你洗一个热水澡吧!”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二姐妹该分手了,但就在推车一刹那,二人惊呆了!她们的主人把他们弄错了,二姐妹开始了与其以前不同的生活!

姐姐无法在泥泞的小路上行驶,她没有经历痛苦与挫折,没有磨练自己的性格也不会成就大业!

太阳公公躲了起来,在风雨交加的夜晚,姐姐经历了自己的最后一场风雨也是第一场风雨,姐姐走了,支离破碎了,她哭了,痛恨主人对自己的溺爱!

妹妹听到姐姐的死讯,,悲痛的呼吁全天下,全人类:溺爱会害了一个人,你们的人生之路和我们行驶的道路有何不同?只有经历磨练才能坦然面对任何事情,才能生存!才能经久不衰!父母对子女溺爱,迟早会害了他们,挫折困难才是最美好的经历!

谢谢你我的小主人,让我的生命灿烂,为人类服务了许多年,您让我适应了各种环境,应对各种意外,您一定会有所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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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灵魂与目标同在高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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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盈月光,我只掬一杯清凉;灼热阳光,我只拥一缕温暖;萋萋芳草,我只摘一束坚强;灼灼红叶,我只捡一片希望;漫漫人生路,我只采撷世间最重要的一个——灵魂

带着灵魂上路,你就不会迷失方向。灵魂就像大海的河床,没有它,大海只能放荡不羁的流淌;灵魂就像远航大船的帆,没有它,就注定无法到达正确的地方;灵魂就像大厦那坚固的柱子,没有它,你就会倾斜坍塌。带着灵魂、伴着目标,这样就会更准确的找到成功的方向。

认定一个目标,带着永不熄灭的激情,用旁若无人的心态去勇往直前,在面对优秀的事物时,可以择其善者而从之,但不要为此而停留太久,做一个领跑者。将目标定在前方而不是太过在意身后追赶者的状态,向中国一样做一个全力向前奔跑的领跑者。

俄国的作家契科夫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有大狗,有小狗,小狗不必因为大狗的出现而惊慌失措,所有的狗都应该叫,用上帝赋予他们各自的声音。”我想这是在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灵魂和目标,不需要收到别人的牵制,用自己最好的方式去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沙漠里那支古老的游牧部落的首领说“我们的脚步走的太快,而我们的灵魂走的太慢,我们必须等我们的灵魂赶上来!”这也许是想要告诉我们在这个急于求成的时代里,灵魂与脚步相差甚远,太多人忽视了心灵深处的愿望与呼唤,只是驱逐表面的绚丽辉煌。这样就像是大树没有了坚定的根基,心灵的空洞定会造成失败的结果。带着灵魂上路,那样追逐的途中你就不会迷惘,就不会走错方向。

在实现梦想的途中我们要时常对自己说:灵魂与目标同在。我们要明白自己心灵的呼唤,明白什么是我们应追逐的,在实现目标的途中我们应注重什么。带着思考的态度去前进,就没有那么容易迷失。

作为高三生的我们在面对前方的阻碍时,应该像刘翔一样勇敢的去冲破阻碍、勇往直前。他之所以会成功不只是因为他别人多一份实力,也是因为他心中比别人多的那份信念,是灵魂的呼唤,在冲刺途中不必要那么在乎追赶者,全神贯注的向前奔跑,做出一个领跑者的模范。

目标的实现需要灵魂相伴,那样你会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你会更加努力、勇敢、全神贯注的追逐一个正确的方向。我们应始终坚持灵魂与目标同在!

[灵魂与目标同在高中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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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看灵魂高三作文

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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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丽多姿的世界风情万种,无论是故土的青山绿水,还是异乡的危崖怒涛,不绝的风景牵动着不老的心情。每个或林莽草深鸟语花香的去处,都吸引着如织的游人驻足流连,惊异着眼前泼墨的山水,感叹着远方氤氲的流岚,自然之美,至此尽矣。

可是,风尘苦旅的游人们呀,不要以为美的天域之门惟可由健壮的双腿叩开,要知道柔软的心灵倘若插上了思想的翅膀,便可以载着你穿越时空的浓重雾霭,降临到一个更加奇崛壮丽的大陆。那里的大地上栖息着许多美丽的灵魂

是的,我爱看灵魂。

我不知道世界上会有哪片大陆能比纪伯伦更为辽阔。在他那里,碧绿的大海,蔚蓝的天空,浪花中的泪水,雨雾中的欢笑,都完整地倒映在艾勒穆斯塔法晶亮的瞳仁里。在他那里,理性的船上鼓满了热情的风帆,深沉的爱便是清凉的海风,推动着小船儿驶向美的彼岸。

我依旧疑惑着天地之间会有哪位神灵比斯宾诺莎更接近永恒。这位泛神论者拒绝信奉上帝,却比任何一位圣徒更加纯洁和高贵。权力,金钱,甚至那些人们所认为的能够带来永恒光荣的事业,在这样一位庄严的神祗面前显得如此的黯淡无光。他终生专注于镜片的打磨,却打磨出了自己人格的完美。

如果说智者们的灵魂发出的光芒犹如皎洁的月华,那么英雄们的灵魂,则是那普照人间的太阳,向着正义和自由放射着永恒的能量。

当被盗取的天火安全地被交奉在人类手中的那一刻,普罗米修斯便失去了做神的资格。但是神的高位,当真就那么光芒闪耀么!如果人间的统治者永远是黑暗和寒冷,那么天火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面对宙斯的震怒,面对巨鹰日复一日啄食肝脏的痛楚,普罗米修斯微笑着,英勇而决绝。

但这位背叛了神的英雄终究不必孤独,因为还有一位背叛的人的英雄与他并肩。玻利瓦尔半生戎马倥偬,亲手解放了大半个拉美,却在胜利之后的矛盾中把自己放逐。他背叛的不是正义,更不是自由,相反他是为了正义和自由而背叛了自我,从此游荡在悲伤的精神旷野。

哦,请不要忘记,在这目光所及的智者和英雄们组成的密集群体之外,还有着零零散散的孤独的叛逆者,流浪在无边的荒原中。

那个时而手舞足蹈、时而驻足沉思的男子是尼采么?他面对着阳光,却投下深沉的阴影。他在日神的普照下获得了久违的宁静,旋即又在狄俄尼索斯的注视里沉醉在泛滥的狂热中。他如醉如痴的眼神里布满着鲜血淋漓的幻想,却又使阴沉的忧郁火热地燃烧——在这片精神的领域里,他依然钟情于孤独。

回过头罢,有个幽灵正在身后注视着你,目光冰冷而带着些微的轻蔑,让你有在瞬间石化的感觉。那是美杜莎么?不,那是波德莱尔,黑暗之子波德莱尔。他是个即使站在上帝面前,也有足够的资格微笑的叛逆者。衰老颓废的面容,以及眼睛里放射出的令人窒息的邪恶,让你感觉通体冰冷,完完全全地置身于地狱中的感觉。但是,你看到了么,在那深陷的眼眶里隐约折射的是什么呢?他的心毕竟还是充满着对阳光的渴望!善与恶从来没有界限,天堂和地狱永远相依相偎——你的顿悟不过是另一番轻蔑的对象罢了,波德莱尔依然专注于在天国的领域里,掘出一条通往地狱的道路来。或许,正好相反。

只可惜美景如许,而游人寥寥。

青灯黄卷所承载着的伟大灵魂曾在长达数十个世纪的时间里守护着人类的精神高原,却在如今这个每年发行数以亿计图书的时代,逐渐淹没在尘世的喧嚣里。但我相信慈悲的他们,终究不会抛弃暂时迷路的我们,毕竟还有着为数不多的群体延续着他们遗留下来的,人类的精神血脉。圣洁的灵魂之光终有一天会重新普照着我们伤痕累累的大地,埋头于俗务的人们也终究会再次昂起曾经高贵的头颅去迎接阳光,去聆听不朽。

迷路的人们,不妨去看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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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放弃我抓紧我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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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片方透露,东方不败与吸血鬼的造型将真实在剧中出现,古装造型更是邀请到香港造型师吴宝玲操刀。该剧讲述的是时尚集团设计总监厉薇薇与两大时尚集团总裁陈亦度、霍骁之间的故事。为了展现时尚圈的奢华与流行,全片拍摄将在中国上海和法国进行。剧中涉及的服化道投入达上千万,从纽约、法国等地直接采买,甚至还有许多未上市,仍在保密期的时尚孤品。

此次首发的两款绝杀版海报,既有东方武侠人物东方不败,又有西方哥特吸血鬼,经典、复古、魔幻、诡魅等元素融合在一起,十分炫酷,不少网友对片方的创意点赞。东方教主重现江湖令人期待,王凯变身吸血鬼更是让人尖叫。

但东方不败和吸血鬼同时出现在都市夜空中,令人捉摸不透。到底东方不败和吸血鬼在剧中是以什么形式呈现,如何完美融进时尚都市剧的谜题也只有等正式播出时候才能揭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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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锦绣未央小说人物结局

全文共 2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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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李常茹跟拓跋余什么关系 最后怎么死的

李常茹是李府中二房的嫡小姐,同时也是李未央和李长乐的妹妹。因为在李府中,当家的人是李府长房,所以长房的大小姐李长乐是李府中最受追捧的人。李长乐在众人的逢迎中长大,所以比较嚣张跋扈,对于李常茹这个妹妹很不客气。

因为李长乐姿容出众,但是李常茹却是平凡的容貌,所以她十分讨厌李长乐。再加上李常茹从小就在李长乐的打击下长大,所以深恨这个姐姐。她外表纯洁单纯,天真善良,但是内心却是阴险狡诈,狠毒异常。她知道自己不能与李长乐抗衡,就在李未央出现后,挑拨两人关系,想要渔翁得利。

李常茹一直喜欢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对她一直很冷淡。直到李未央出现后,拓跋余爱上了李未央,这让李常茹接受不了,因爱生恨,对李未央恨得咬牙切齿。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心比天高,但命比纸薄的形象。她自视过高,用的手段也是阴狠毒辣。

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第一女主和第一男主是李未央和拓跋浚,第二女主和第二男主则是李常茹和拓跋余。前一对两人相爱,后一对则是女方痴恋而男方却喜欢女主。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这两人到底有着怎样的感情经历呢?

因为李府在北魏的地位很高,是世家大族,所以李府中孩子很多都是和北魏的皇子公主一起长大的,李常茹和拓跋余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在童年到青春期的这段时间里,李常茹一直默默地暗恋着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却一直表现出冷漠无情的状态。而李常茹一直没有放弃这段爱情,直到李未央的出现。

拓跋余在见到李未央后,被她的聪明才智吸引,原本只是想利用李未央在登上皇位。但是在相处中,却发现李未央可以让自己摆脱幽闭症,逐渐地他就真得爱上了李未央。李常茹在痴恋拓跋余多年后未果,却被初来乍到的李未央捷足先登,所以因爱深恨,十分厌恶李未央。

而李未央因为心有所爱,所以想要与拓跋余保持距离。这三人就一直保持着李常茹追求拓跋余,拓跋余追求李未央,而李未央一直躲避的状态。李常茹看到拓跋余追求李未央本就心生怨恨,再看到李未央还拒绝,就更加憎恨李未央,所以她不断地挑拨李长乐针对李未央,想要通过李长乐来了解李未央。

《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都是爱而不得的人物,结局也十分可悲。

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是什么?小说结局悲惨

《锦绣未央》即将播出,剧中的三位女主,李未央,李常茹和李长乐这三人是勾心斗角最厉害的三个,其中李未央以智谋出众,李长乐以容貌著称,而李常茹综合实力处于中间。由于李未央和李常茹两人上演了姐妹翻脸的戏码,让很多观众好奇《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

李常茹在李府中一直深受李长乐的欺负,虽然她本身颇有能力,但还是斗不过老谋深算的蒋柔,所以她只能默默地忍受李长乐的欺辱。当李未央出现时,李常茹看到了李未央身上的聪明才智。在看到李未央被李长乐欺负的时候,她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所以她接近李未央,并且与李未央成为好友,两人联手打击蒋柔母女。

开始的时候这两人的感情是很好的,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一直恋慕着的拓跋余喜欢上了李未央。从那时起,李常茹对李未央的感情就变了,她越来越嫉妒李未央,到最后她对李未央的恨意甚至还超过了李长乐。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如何呢?她到底有没有和拓跋余在一起呢?她与李未央的姐妹情有没有挽回呢?

在电视剧后期,李常茹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不顾当初与李未央的姐妹之谊,多次出手陷害背叛李未央。最后她再也没有能力与李未央斗时,她选择了亲手杀死李未央。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拓跋余替李未央挡了一刀。李常茹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人后,悔恨不已。在拓跋余死了几月之后自尽身亡。

在《锦绣未央》这部电视剧中,女一号李未央从李府后院斗到了北魏王朝,期间还涉及到了柔然和北凉等国家,其中的艰辛不为人道。在李府后院中,她遇到的对手有李长乐、蒋柔和李常茹等人。其中李常茹是最防不胜防的人,因为其外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在加上她善于伪装,差一点就骗过了李未央。下面这张照片就是《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

在这张《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中,李常茹身穿蓝色的外衣,内里搭配的是深蓝的衣服,在妆容上较为清新淡然,而其头饰选用的则是绿蓝交加的饰品,耳环选用的也是蓝色,脖子中挂着的是由珍珠所做的项链。从李常茹的整体外表装扮中可以看出的是一个清新淡雅,气质脱俗,与世无争的邻家女孩形象。再加上李常茹脸上的笑容,不难看出她是一个端庄温柔,与人为善的女子。

李常茹就是善于通过这样的装扮来伪装自己,让所有看到她的人第一看都会以为这个女孩是个单纯没有心计的人。但事实上,在单纯的外表之下,李常茹有着一个蛇蝎之心。她嫉恨李长乐,所以想要通过李未央来压制李长乐。但在知道自己的心上人喜欢李未央时,她又开始将自己的仇恨全部加诸在李未央身上。

总体而言,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十分可悲的人物形象。她自视甚高,但是容貌比不过李长乐,计谋比不过李未央,最终沦为这两人的陪衬。

在《锦绣未央》这部剧中,李常茹是一个反派人物。她外表单纯美好,天真纯洁,但事实上内心却是无比的狠辣,可以说是比李长乐更甚。因为李长乐是被家人纵容而心性变坏,其实本身是没有什么能力,几乎都是依靠其母亲。但是李常茹自己就非常工于心计,她憎恨李长乐,却一直表现出以李长乐为首的样子,实则处处挑拨李长乐和李未央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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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优秀作文:物质与灵魂,一个时代的遗憾和追求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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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代,据说影响长身体的三件恐怖事:上奥数班、背英语单词、揣摩鲁迅的文章。于是就有了个据说是现实中的例子的笑话,说高个子破罐子破摔,样样怕;中等个子努力扛,搞定一件算一件,不完全怕;矮个子攻坚克难志向大,苦下功夫样样搞定,不但不怕,反而渐渐喜欢上了这种富有挑战性的事。

奥数、英语和鲁迅,是一个时代的三个缩影和焦点,分别代表着信息时代的工具、手段和民族文化气节。人们对时代焦点的态度,反映了这个时代里的一些缺陷和完美。

奥数和英语,是一个时代信息交流所必须具备的工具和手段,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把这种难度巨大、又深奥的东西硬是迫使自己喜欢上它,为了什么呢?我说是物质追求吧。只有物质才产生即得利益,只有即得利益才让人得体面、拥有快感。或者说是顺应时代潮流。简单的联想一番:奥数变相商业化,理科生日后找工作的问题,奥数加分,英语特长、出国。。。我能说,物质化就是功利意识吗?我希望不完全是。

追求物质化的过程,往往最容易忽略对灵魂的时刻把握。

说鲁迅,其实是说鲁迅的文章,鲁迅的思想,鲁迅的民族气节。在民族内忧外患时期,鲁迅以笔为械,成了那个时代的“民族魂”。读鲁迅的文章,必须思考,甚至要身临其境般的去体会、去揣摩。中学生提到鲁迅,很难,很枯燥无味,当然也就怕了。无论从鲁迅的文章里或者思想中,不从浮躁的心态中冷静下来思考,你找不到任何能像奥数和英语这样具有表面价值的东西。所以,大家怕也就怕吧,无须努力,无心克服,由他去吧。关键是,残酷的物质潮流中,飞快的步伐令人无暇光顾文学。就像有同学的家长说:文学这东西,民族文化这东西,能当饭吃吗?想想是,比如大家对鲁迅观点的争议,鲁迅文章踢出教科书等等。

飞速发达的高端世界,其背后深处是不可触及的人的灵魂。

追求美好的物质生活,通过信息时代索取所得,营造繁华的世界,是一件值得向往的事;以对灵魂、对精神文化的漠视为代价去追求物质上的满足,是一件可怕的事;逃避现实不去追求,一味的以“文人”自居活在社会的边缘,是一件遗憾的事;大是大非,清净心灵的融入社会,是一件完美的事。

物质上富有,但愿灵魂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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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多了灵魂与血肉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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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p2的创始人马斯克曾称:“学习不过是下载信息与算法。”他认为这一切都是用以支撑他的血肉灵魂

计算机冰冷外壳下是繁而周密的运算与程序,却是复杂而容易的;而人类的血肉之躯下是一具人人各异的灵魂,则是简单却困难的。

一朝一夕的程序下载安装,就使一台机器有了处理一定事物的能力;而日积月累,潜移默化的塑形才成就一个人的思维体系,且不断地更新。若停滞不前,则无法随机应变,人也更目光短浅。老虎园下车致使游客被袭,这一事件体现了当事人的价值观中,对规则的蔑视,对生命的轻视。在计算机中,这相当于一条有漏洞的程序,结果则是指向一个意料之内的错误,仅此止步。而人世间,逝者家属的痛苦长存且难以消减,舆论的压力也无可避免。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长久累积下来的认知,造就了于事无利的价值观,人不再用理性思考,灵魂里充斥了欲望与及时行乐的愚昧,此刻的人类,似乎不如人工智能,他们缺乏了理性的克制,束缚原本拥有的纯净灵魂。

思维体系的形成,基于价值观,虽有所谓原则维持统领了大方向,而且血肉之躯使这具灵魂更加丰满。

曾经经历过伤痛的人会为病榻上垂死之人颤抖;跌落过谷底的人对身边的失意人也许会施以激励;更别提那失去亲人爱人的,再遇此情景定要落下泪来。

回忆与体验极大影响了人的价值观,它们增添了名为同情心的调和剂,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凭自己的感悟更好完善行为方式。着绝非人工智能的几条历史记录能做到的。然而反观现今,物欲横流,利令智昏。思维确实趋于理性也不缺长远谋略,灵魂丢了血肉的感知与温度,倒想是个鬼魂。如同一位大学教授口中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世态何不炎凉?电影跤吧!爸爸》大获成功,是因为它使人们再次感知到纯净与美好——追逐梦想的单纯与恒心。初心难守,只因人的麻木冰冷。“人之初,性本善”——这份善,推进着我们发现、创造美好。摔倒的老人,遭车碾压的小女孩,视而不见的路人——计算机未必能应急处理,而有些人恰恰是意识到了事态的紧急,却化身冰冷的机器,令人发指,如此的人类才真会被计算机所替代。

当下,两样事物最能让人更像个“人类”一样活着,即读书与游学。读书可净化灵魂,阅读过程中,舍弃喧嚣只聆听书中智者那春风化雨的点拨。心远则自清,循序渐进地升华灵魂。游学相较读书,更快收获直接经验,强调“学”这个字,而不是游玩。体验后必须加以思考,才成体悟。诚品书店的创始人吴清友坚守的座右铭“真理是个人的了悟”。人类之所以比计算机更难理解,在于阅历各异,领悟能力参差不齐。说起简单,是由于一旦坚固的意识壁形成,当即便可做出反应。

人类不可丢了灵魂,否则成了行尸走肉,更不可没有血肉,否则世界只剩黑白黯淡。罔顾后果,定会如蝴蝶展翅,引发一系列的失足,发展与坚韧,是适应万变的准则。

人类,终究是比计算机多了副灵魂与血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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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终结的炽天使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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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的炽天使》是由镜贵也原作、山本大和作画、降矢大辅分镜构成 ,新连载在2012年9月4日发行的集英社旗下杂志月刊《JUMP SQUARE》2012年10月号上的奇幻类少年漫画 。

该作由集英社《JUMP SQ》杂志与讲谈社Ranobe文库两大编辑部合作企划 ,亦有同名广播剧及TV动画、 前传轻小说、改编游戏与音乐舞台剧等作品。

至2015年12月01日,漫画单行本累计销量突破500万部。

创作背景

2011年4月左右,山本大和作画的漫画《红kure-nai》完结之际,开始为下部漫画寻找原作。讲谈社ラノベ文库的编辑栗田晃宏知道消息后,便对镜贵也提出了讲谈社和集英社一同企划小说与漫画的想法。第二天他就打电话给集英社《JUMP SQ》的编辑小菅隼太郎,对方表示很有趣,二人见面后便将这件事谈妥。[4]

此后一年半的时间里,镜贵也开始了作品的构思,创作了15稿的漫画脚本。这期间的设定与连载时有很大不同,如“妖怪”和“山中的祠堂”。由于最初的目标就是海外市场,担心作品在海外卖不出去,所以变成了“吸血鬼”。[4] (最初设定是一个登山时祠堂倒塌,被放出来的妖怪诅咒的故事。[7] )

当漫画第1话实现连载并获得排名第1位时,镜贵也无比喜悦而坚定了创作信心。因为降矢大辅在山本大和连载《红kure-nai》时就为其绘制分镜,[4] 由此,漫画《终结的炽天使》的三位作者的共同创作便正式开始了。

剧情简介

在不知什么时候,整个世界被突如其来的未知病毒攻袭,几乎彻底毁灭。

但是只有13岁以下的孩子不被病毒所感染,侥幸活了下来。

可是这些孩子们却被从地底出现的吸血鬼所统治,并作为提供血液的家畜饲养。

故事的主人公——百夜优一郎和百夜米迦尔就是被抓住的孤儿们之一,而面对不堪的命运,他们没有屈服,开始计划逃亡与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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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感恩灵魂上的健康作文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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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感恩就没有真正的美德,没有感恩一个人就无法立足于世。感恩是精神上的无价之宝,也是灵魂上的健康支柱。

因此,我们应当学会感恩,做一个灵魂健康的人。

感恩,就要对父母有一颗孝心。常言道:百善孝为先。孝顺是一个人心灵美德最基本的体现。汉高祖刘恒,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因为他的孝顺,让百姓看到了一位贤明的君主,深受爱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连自然界都明白的道理,若一个人却不知报答给予自己生命,恩重如山的父母,就失去了人基本的感恩之心,将永远被囚禁在灵魂的谴责之中。

感恩,就要对社会有一颗责任心。“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道尽负责任的乐趣”梁启超这样说。“党的好干部”焦裕禄用他的一生证实了这句话。1962年他被调往河南兰考县担任县委书记。时值该县遭受严重的内涝,风沙,盐碱三害。虽然他身患肝癌,依旧忍着剧痛,坚持事实就是,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同全县干部和群众一起努力同自然灾害进行顽强斗争,努力改变兰考面貌。他用自己的感恩和责任铸就了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并使当代人对做责任人,健康人有了更深的感悟。

感恩,就要对自然有一颗敬畏之心。老子说:“人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道家看来,天地万物之发生都同源于道。我们人类又有什么理由不效法天地之道,敬畏自然呢?寄情山水,回归自然的生活给苏轼带来了解脱和新的生机。苏轼的力量来自于“取之无禁,用之不竭”的造物主,苏轼的气度受赐于这苍苍之天,辽辽大地,茫茫宇宙——不为自己的得失而斤斤计较,也不一昧索取使自己的私欲膨胀。这都是因为他怀有一颗敬畏自然之心,把自然的气度灌注到自身的修养之中,做到了真正的天人合一,获得了灵魂上的解放。

懂得感恩的人是幸福的,不懂感恩的人是悲哀的。同样一枝玫瑰花,有人说:“花下有刺,真讨厌!”有人说:“刺上有花,真好!”看到刺的人,挑这毛病、盯着不足,他们注定是悲哀的。而那些看到花的人,则有着感恩的心。尽管刺扎手,但刺上的花有着芬芳的花朵,于是他们能感受到幸福。所以,拥有感恩心的人是幸福的。

孝顺、责任、敬畏凝聚为一颗感恩的心。感恩是一种生活的勇气,是一种气魄,亦是一种美丽。唯有心怀感恩,才能使自己的灵魂在健康的环境中得以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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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带着灵魂出发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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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是人性的光辉,成功路上的向导,生命史上的阐达,也是航船路上的风帆,带领我们驶向胜利的彼岸。

——题记

没有灵魂的人生是空旷的,是没有任何的依靠可以用来言语的,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在辽阔无垠的蓝天下漫无目的的飘渺,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没有灵魂的人生是错乱无堪的,就如同在大海中没有风帆的船儿,像一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没有灵魂的人生也就如同失去了母亲的怀抱,没有丝毫的爱与被爱,没有任何的安全感,就如同一个无助的孩童,渴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和一丝的微笑;没有灵魂的人生就如同沙漠中漫无目的的旅行者,没有追求也没有理想,每天都显得那样碌碌无为,就如同一个行尸走肉一般。所以,让我们带着自己的灵魂出发吧!有着灵魂的陪伴,在人生的路上让我们更加的有勇气,使我们更加的坚强,也不会让我们感到孤独和害怕……

也许有的人会问:“什么是灵魂,怎样才能将灵魂带在路上呢?”这也是我们想知道的答案。但这个答案却是波西兰人为我们给出了最真实的一面,在他们看来,肉体是可以疾行的,是风驰电掣的,是与身体无法分开的。然而,灵魂却是只能一寸一寸徒步前行的,即使最伟大的哲学家也不过如此。因为在他们看来,感悟时间,感悟生命,感悟世界,而却不能对人生的旅途走马观花一样。而在有些时候,灵魂也需要停下它的脚步,停留一些时间,他也需要思考,这时的它也寸步难行。有时的我们也常常丢失灵魂,但并不是因为它走得太慢,而是因我们走得太快的缘故。这是我们应该停下脚步等待灵魂的到来。我们不能丢失的灵魂。若我们在人生的路上迷失了方向,步入了歧途,灵魂就会在路口等待我们。如果一旦失去了灵魂,那么我们的生命也就接近尾声了,就如同花开花落一样,也如同折了的羽翼。这时候它会等待你的到来把它拾起,又能重新和你在人生路上并肩作战。这就是灵魂。

也许在别人看来,灵魂就是人死了以后的另一种体现吧。但那却是一种迷信的说法,就如同所谓的妖魔鬼怪一样,那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是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来证实的。那只是人们用来埋没人已经死去后的一种安慰的代名词,即是所谓的天堂和地域一样。而让我们带着自己的灵魂上路却是我们心灵的体现,是代表着人的生命,有了灵魂的存在,我们的人生才会活得更加的有意义,也显得更加的精彩,是我们人善量,美好的表现。你有了一颗善良的心,在你看来万物都显得那么的美好,俗话说;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一双发现美得慧眼。灵魂的表现可以说是一种良好的心态,一种实现梦想的阶梯,那即使传统的,又是创新的,那更是现代化的代名词。

人生的路是盲目的,也更是忙碌的,如果我们还在为茫茫的人生路得一无所获而苦恼和无助时,请时时的回头看看自己的灵魂并对他微微的一笑。如果我们还在为明天的发展,明天的等待的追逐一无所得,那么请停你的脚步,倾听你灵魂的声音,让你等待他的到来。带着灵魂上路吧。让你的人生路上不在孤单和害怕。

带着灵魂出发,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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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离歌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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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离歌小说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离歌小说大结局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波特》。像我现在,高二,好像是最脱离社会的人群。我读不到太多的小说,只是像天中里的学生,如果不在课余时间看看课外读物,就会闷得发疯。所以,我将一部分寄托又放在了《离歌》第二部上。

其实我是可以再多预料预料后面的情节,比如马卓对阿南有了不同于父女的感情,阿南与夏花相遇并爱上她,于安朵报复马卓,毒药最终因为救马卓而死去,马卓最终远走他乡……但是我抛弃了一切构想的东西,一心一意等待饶雪漫的第二部,我想,那将是一个不同于任何一部青春读物的故事。为什么怀揣了这么多期待?——也许是因为马卓那鲜活的青春,正好像我们的一样……

所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不做外星人已经很多年。忘掉以前,不想未来,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和很多人一样,继续品尝青春的相同的清澈和不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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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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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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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何侠结局

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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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侠本有与楚北捷一较高下的才华,却因为归乐国王何肃的陷害而家散人亡。仇恨令他迷失本性,为了复仇,他不惜出卖至爱,先是青梅竹马的白娉婷,后是对他一往情深的云常国耀天公主,死前却发觉自己原来最爱耀天。

电视剧改编中,何侠是燕国敬安王何莫之子,年少有为,人称小敬安王。因为燕王与晋王的交易,敬安王府灭门之祸,原本风流倜傥的青春少年郎一夜之间成了残暴冷血的复仇者。为了权益与复仇,他逃至秦国,大胆劫持了掌权人耀天公主请求她收留,为耀天所爱慕,成了秦国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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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提升自己的提升自己的灵魂

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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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抱怨别人和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障。——罗曼·罗兰生命

人生是一场充满意外的旅程,每个人都会在灾难时相遇,同样也会在惊喜时相逢。生命,有喜悦,就会有灿烂夺目的笑容;亦会有挫折,也就会有难以承载的泪水。

身出逆境之时,会有一些伸出援助之手的人出现,他们会拉我们一把。给予我们鼓励,给我们笑容,让我们体会到,身处逆境之时还是会有阳光,天空并不全是阴霾。可是,我们身处逆境之时,我们有没有感谢过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呢?我想,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没有想过。我们身处逆境之时,对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心里记住的是他们对我们的坏。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那些人他们不曾伤害过你,现在你又会怎样?感谢伤害过你的人,他们使你的人生与众不同。只有感谢那些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或事,才能体会出那事实上短暂而又风险的生命意义;只有懂得宽容那些不可能宽容的人,才能看见自己心中的辽阔,才能重新的认识自己。我的性格,是属于那种大大咧咧,活泼的。刚转入新的班级,免不了接受一些流言蜚语。很多同学就不喜欢我,有甚者更讨厌我的一切言行举止。我无法说什么,嘴巴长在他们的嘴上,管不住。他们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在他们看来,纯属发泄。可那些话到我耳朵里,让我很不舒服。被别人误解,犹如钢针一般,直剜到我的心尖。他们的话语,让我一时之间迷茫了。

闲下来的时候,一想到这件事,我就很无奈。想着想着,眼泪就会流下来。那时,我一边哭,一边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断断续续地向远在北京的哥哥叙说。哥哥会很耐心地开导我,他说,那些生活中的人们思维各异,千奇百怪,你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赞同或接受你的所有.如果喜欢你的人多些,那你便是幸运的,又何必在意那一点点不同的声音,也许,他们真的是上帝派来用他们的方法来让你变得更坚强些.你不能因为别人的伤害而让自己变成充满仇恨的人.你不能左右天气,但你可以改变心情,你不能改变容貌,但你可以展现笑容;你不能控制他人,但你可以掌握自己;你不能预知明天,但你可以利用今天;你不能样样胜利,但你可以事事尽力。哥哥的几句话,让我陷入了思考:难道我就这样被他们的口水给击败了?如果他们的目的是要我消沉,那我岂不是如他们愿了?想了好久,想得头都疼了。最后,我选择原谅他们的所做所为。是呀,我何必在意那一点点不同的声音?我想,当一个人的意志变得越来越坚强的时候,便是不在恐惧任何的伤害的时候了。我想,或许他们只是无心之过,贪口舌之快而已了。

我想,要原谅一个无心伤害你的人,不要做一个轻易被人伤害的人。也训练自己,做一个不被别人的话语轻易扎伤的人。我想,凡事要学会感谢。感谢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练了你的心志;感谢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进了你的智慧;感谢中伤你的人,因为他砥砺了你的人格;感谢鞭打你的人,因为他激发了你的斗志;感谢抛弃你的人,因为他教导你该独立;感谢斥责你的人,因为他提醒了你的缺点。凡事感激,学会感谢,就学会了成熟处世,自强做人!在我们感谢伤害我们的人的时候,也丰富了自己的生活,提升了自己的灵魂

[提升自己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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