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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通用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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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大好时光》大结局是什么剧透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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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浩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人长得帅气,有房、有车、有存款,而且还单身,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现年33岁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本身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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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请尊重结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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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留下的最后一抹芬芳,最后一片花瓣落地的时候,请尊重结局

——题记

永恒不能给人带来永远的记忆,一世的绚丽也许会在心中留下一个余地。

睁开眼,阳光直射向我的眼睛,我没有躲开,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感觉让我接受阳光的洗礼。一只雪白的蝶向我飞来,她就停在我的枝叶间,也许是春天的明媚,让我兴兴然地与她谈话。“小白?小白?唉,你从哪里来啊!”“你叫我么?”白蝶用触角指了指自己。“是啊,你通体全白,不介意我叫你小白吧?”我试探地问了问。她似乎很高兴我这么叫她:“好吧,很好听呢!”那天我们聊了很多,仿佛上辈子便注定是知已。我清楚的记得那是春天,一个美丽的季节。

时间仿佛不曾因为任何人停留,它永远在机械地奔跑,谁又知前方是不是无尽的漩涡。

夏天,一个多变的季节,早上还是火烤大地,下午便暴雨倾盆。我和小白在聊天,她是一个大大咧咧的蝶,总爱和我说她日日的所见所闻,一说便像夏日的昼夜雨,叫也叫不停。但我似乎很乐衷于听她说东谈西,也许是太专注,连作文天上太阳的那一副阴沉样也未曾发觉。

一滴,两滴,豆大的雨点从空中而落,打破了我们欢乐的谈话,雨似乎不给人一点喘息的机会,便倾盆而下。

小白被雨点打落在地上,她的翅膀怎么也飞不动,我眼睁睁地看着她的生命一点点流逝,我恨我不能有一双手帮助她,我叹着上帝的不公:“为什么上帝创造了美丽的你,却还要让你们如此脆弱。”“知道烟花为什么一直被人们所喜爱么?因为它拥有短暂的绚丽,就因为只有一刻,所以让人们惊喜,爱惜。有人批评它太短眩,但他又有想如果烟花永远在天际,还有人会热爱她么?有些事,短暂的美丽胜于永久的华丽,这是,结局!”说完,小白便没了声音。

此后我一直在想,一直在沉思,夏季已去,秋色已来,我等待着我的结局。

当秋风扶过枝头,带走了我的生命,我最终笑了,我懂了,因为她短暂的夺目的美,我至离去却还依然记着她。

秋风已不在惋惜结局,也许只有短暂的悲剧,才有了永恒的美丽吧,一世的伤与离去,成全了美丽的结局,到最后,那么,请尊重并成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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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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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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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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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假如热爱一件物品或一首歌或者一个东西,一定是有原因的。比如说:它感动了你,鼓励了你,给了你启发,你认为它的精神值得你学习……而深入灵魂的热爱,则更是这样。

我就打灵魂深处热爱一样东西——桂花。

桂东城就被称为“桂花城”。可能是因为它从小到大的陪伴,所以我才会对它有深入灵魂的热爱吧!

桂花一般由四个小花瓣组成,中间抽出几根丝丝的橙色花蕊,花蕊上面有点点金色的花粉。桂花从远看像一颗颗星星,散在绿叶中眨眼睛;而近看则像一个小宝宝蜷缩在树妈妈的怀里。桂花的香更是沁人肺腑,轻轻一吸,空气中都弥漫着桂花的芳香。这股芳香好似有魔力,能让你神清气爽,瞬间忘记所有的烦恼。

可我对桂花的热爱不仅仅是因为它小巧玲珑的形态和扑鼻的芳香,还有它那独一无二的品质。

那是一件真实的事。那是八月的时候,桂花全都开得很旺盛。黄花满眼,清香扑鼻。可是,这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我十分为桂花担心,担心经过这一场雨,它们都会“小命不保”纷纷凋谢。第二天,我带着悲伤的心情来到大街上,心里为今年再也闻不到桂花香而可惜。突然,一股熟悉的香味钻进了我的鼻子。“哇!居然还有桂花!”我不禁叫出来。我抬起头,一朵朵金灿灿的花入眼,我十分欣喜,因为,它们居然没有凋谢。一朵朵黄花高挂在树上,绽放着最美的笑容。

我热爱桂花,深入灵魂的热爱。因为它们小巧玲珑的形态和扑鼻的芳香,还因为他们顽强的精神,那种如同灿烂笑容的美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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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

全文共 1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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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青年一定要勇于创新创造。创新是民族进步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正所谓“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析读】

2013年5月4日,习近平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鼓励广大青年要勇于创新创造。其中“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语出儒家经典《大学》。这是古人描绘君子追求梦想,不断完善自己要达到的最高境界。意思是“如果能够一天新,就应保持天天新,新了还要更新。”强调不可固步自封,墨守成规,是人们追求新事物鼎革新气象的崇高品德和人生境界。

“苟日新”是一种勇气。“苟”字在文言文中意为“如果”,如果可以,就要每日求新,就要勇于创新创造。《尚书》中的“做新民”,强调要造就一代自新的人,指出“君子无所不用其极”,就是说品德高尚的人无处不追求完善。《周易·系辞上》曰:“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意思是:拥有万物叫做伟大事业,不断更新就叫崇高品德。习近平在讲话中进一步指出,“青年是社会上最富活力、最具创造性的群体,理应走在创新创造前列。”“广大青年要有敢为人先的锐气,勇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敢于上下求索、开拓进取,树立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超越前人的雄心壮志。”“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

“日日新”是一种状态。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内在的自强不息,一是外在的学习创新。《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种自强不息反映了一种民族性格,彰显独立自主、自尊自强、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精神。《论语》云,“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以求知为愉悦,把学习看作充实自己、不断前进的重要途径。程颢、程颐两兄弟的《二程集》阐述“君子之学必日新,日新则日进也。不日新者必日退,未有不进而不退者。”讲的就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日日新”激励人们求新于当下,今日事今日做今日毕,每日以积极进取之心对待之。

“又日新”是一种追求。脚踏实地固然重要,心中当存伟大梦想。二者统一于学习实践之中。“又日新”,在于实而不在于虚,梦在于追而不在于幻。一日复一日,日日何其多。此日非彼日,新了还要新。这就是不断学习,不断追求进步。日新日新又日新,追求追求再追求。每天的改变,是从常学常新的实践出发的。既有梦想,又有奋斗,才是改革开放之原意,与时俱进之根本,科学发展之要义。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载人深潜、超级计算机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都是人才日新之果。日新,才能传递青春之正能量;日新,才能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之梦想。

(作者系湖南邵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国作协会员、国家二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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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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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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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做一个灵魂有香气的女子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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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十几岁的暑假开始学习书法的,本来学习书法的目的很功利,就是想在考试的试卷上写下一首好字,然后让阅卷的老师耳目一新,给我得更高的分数。

但是在真正开始学习书法后,我发现自己早已经爱上了书法,将其作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我们的书法老师,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姐姐。虽然很年轻,但是她总是对我要求很严格,她总是要求我们写字的时候将背挺直,拿笔的姿势要端正,要对每一张纸抱有敬意。当她看到我们不好好写字的时候她总是对我们说:“要做一个灵魂香气女子。”我喜欢这句话,因为这句话听起来就很唯美,而且这句话背后的含义也是耐人寻味的。

老师做到了做一个灵魂有香气的女子,老师总是在课间教给我们茶道的知识,还总是喜欢在午后的阳光里抚琴,一曲古典音乐在她的指尖荡漾。在书法领域,她熟练掌握了很多种字体,可以自由切换不受拘束。她写字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一首唯美的诗。她还喜欢瑜伽,保持着良好的体型,走起路了特别的淑女优雅,成家后的老师仍然有一种少女的气质,格外让人羡慕。

在这样有特点的辅导班的时间久了,我竟也慢慢地静下心来,再急躁的时候只要舒开纸张,涮好毛笔,端庄的做好,写一会儿字,心情就慢慢地恢复了,甚至还会开朗起来。

见过真正优雅的人之后,我也是特别渴望自己有一天可以成为一个灵魂有香气的人的,我想,我会为了这个目标不断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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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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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第三季是《欢乐颂》的大结局,华彩之作。情节紧凑,张力十足,美剧风格十足,出人意料之处比比皆是。22楼五朵金花,花落谁家?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希望大家多多阅读!

《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1、喜欢上了谢斌,在他与曲曲针锋相对的画面里,抛却所谓的世俗的绝对道德和正义,面对别人的挑衅敢于用同样强势的手段反击。就连安迪也会借助强权降级给自己带来威胁的谢斌,曲的种种手段更算不上光明,只不过谢败在还没有足够的实力,或者说还未走出自己的局限。也许远渡大洋,见过更广阔的世界之后,他能真正变成主角,期待那时的他与更加成熟后的关的相遇。

2、说起家庭背景,其实安迪和曲这两个五美中相对强势的人,成长的家庭都不能说是和谐美的,只不过在不在乎会不会以此故意欺瞒爱人罢了,曲的手从未伸向安迪和应勤,说到底关和谢的分离源于他们自己的心结,早坦诚,早面对,早成长,也早有结果。

3、对于关来说,安迪是偶像,在逐渐向安迪的强大逻辑思维靠近的时候,也渐渐远离了曾经单纯心大的好闺密邱。而同时对安迪的崇拜和安的强大实力(不管是硬实力还是软实力)也让她现在还无法与安迪平等的朋友,至少还不能如曲和安一样平等。经历此番变故,希望她能更加成长自信起来。曲费了那么大劲儿才让赵对她死心塌地,关的爱情才开始。

4、樊终于走出了自己的桎梏,蜕变成美丽的自由的妖艳玫瑰,蝴蝶自来。豪车前秒杀小狐狸精反击哥哥的那段大快人心。

5、安和曲遇到的麻烦困境一点也不比其他人物少,但从不会给人以深深的无力感。内心独立强大的人才能活的更潇洒。

《欢乐颂》小说人物结果

据了解《欢乐颂》小说第三季是真正的结局,其中安迪怀了包子的孩子,最后和包子领证了,包子妈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子,最后被包子爸给气死了。

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中间是应勤一开始抛弃邱莹莹,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去找曲筱绡,被相亲女打伤二人,最后二人最终在一起了。

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谢警官,谢警官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谢被曲的好奇给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关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导致关和谢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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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白鹿原黑娃结局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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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娃的死是投机县长白孝文“人性恶”的结果。黑娃一生勤劳本分,他的身上有残酷环境下乌托邦思想的表征。即使是打短工,心中也充满理想主义的情怀,他不仅有满腔的热情养活田小娥,而且有扭转乾坤的雄心壮志。他不甘心于一辈子受苦受难,他的最高理想是攒钱买地,过上自耕农的小康生活。可是世事总不能按预期的发展,黑娃闹农协、当土匪、收编到国民党团队,为红军大开通道,最后却以反革命罪死于发小白孝文的枪口之下。这个出生入死的人在看似和平时期,在毫无反抗的意识之下,白白冤死。他是白孝文政治道路上的牺牲品,他的死揭示出官场的游戏规则,作者安排的很有讽刺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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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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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每当读到这些英雄人物所说的豪言壮语时,我不觉暗暗佩服起先辈们的纯洁的灵魂让生命绽放光彩。

一位衣衫不整的儒者站在汩罗江岸跟一个渔民说话。纵使别人说了再多的话,但你不听,只说了一句:“世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浊我独清”,便起身一跳,在汩罗江岸跳出了最美的弧度。有的人活着,但却如死去一般,而你虽然死去,却永远活我们心中。你的死告诉了我们你是为了国家,为了正义而死的,你让灵魂在阳光起舞

鲁迅先生为了国家去日本学医,后来又为了国家弃医从文;周恩来从小就说了一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诸葛亮为报刘备的知遇之恩,为蜀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们都有一个高尚的灵魂,他们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

前几天,我放学回家看见一个小男孩在施舍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旁边有许多人都说他蠢,当然也包括我。后来我再次遇到他便问他:“你上次为什么施舍那个乞丐?如果他是装的,那你不是亏大了吗?”但他说:“如果他骗了我那是他的错,他会后悔的,但如果我不那样做,就是我的不是了。”听了他这一番话,我深受感动,心想如果每个人都这么想,那世界该会多么美好哇!不久就下起了雨,但我却知道许多人的灵魂已经经过雨水的滋润,在阳光下起舞。

我们的人生就如一个舞台,人的灵魂就是一个舞者,如果我们想要跳好这支生命之舞;首先就应该让灵魂起舞。古往今来无论是“凿壁借光”的匡衡;“两弹一星”的邓镓先;闻一多拍案而起;舍身求法的玄奘等人都是一个完美的舞者。即使是在风雨交加的夜晚,在生命终结时,也会让灵魂在雨中飘扬,在阳光下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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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灵魂兑奖券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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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总裁不担心人工智能会让计算机像人类一样思考,却担心人类将会像计算机一样思考,失去价值观,同情心以及对结果的敬畏之心。

“人工智能”是人工赋予计算机变成智能的可能,是人类意识下的产物。上帝创造出了有灵与肉,虚与实两个属性的人类。而灵魂是上帝赐予每个人的一张人生兑奖券,是造化给人的礼物,让你此生与众不同。

相比较而言,人类是理性与感性的结合体,是蕴含炙热心脏和温润血液的有机体,是有意识与情感的共同体。而计算机却只有理性这一个单调逼仄的特征,它们不过是人的意识下冰冷的机器,是不卑不亢地执行人类命令的工具。

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人工智能的萌芽到蒸蒸日上,计算机确实蕴藏着不可估量的潜力。目前,计算机的运行程度,储存模式,对信息处理的速度和精准度已远超人类,为现代化生活提供无限可能。然而,正是因为人工智能地日益膨胀和强大可能直接悄无声息地将人类同化,变得冷漠无情,罔顾后果。

计算机是没有可能像人类一样思考的。因为,人类是智慧,是充实,是艺术;计算机是空洞,是苍白,是贫瘠。人工智能的产物不过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彼此之间毫无关联。而人却有着在大同世界里与社会互动的权利,有个体价值和主流意识。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每个人都是欧洲大陆,本土大地的一部分,每一个人的死都是我的损失,所以不要问我丧钟为谁而鸣,它在为你而鸣。约翰·堂恩用一首小诗表达了心怀天下,系念苍生的愿望。人与人之间是有共通意识的。人们会在身边,在生活中找寻与自己相同的声音,同声相和,以此来获得归属感与共鸣。这是生而为人的本质与权利。

纵观历史,早在百万年前,人们就懂得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想法情感。人的情感细如纤毫,同样是愁,可以是“为赋新词”的少年愁;可以是老来支离的秋士愁;可以是儿女歧路的沾巾之愁。一江春水,满地黄花,浔阳江头的琵琶声,秦淮河边的后庭花无一不是愁的化身。这些细腻的情感不是“粗糙”的人工智能可以传递的。所以,人类是经过历史沉淀后的文明产物,是人工智能无法取代的碳基生命。

但真正可怕的是,人类可能“退化”到失去了感性,感情,思想,价值观……因为人工智能背后的时代文化特质让人不免隐隐担忧。人工智能给信息输入者搭建了一个信息共享的全球电子平台,让计算机前的接收者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其中,难免会有违背道德伦理,或是反人类,反和平的粗鄙言论。面对这些纷沓的信息,我们没有拿来的勇气,眼光和脑髓,就可能沦为计算机的附庸,失去价值观和同情心。三十年前,尼尔·波兹曼借着《娱乐至死》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人们终将毁在自己热爱的东西上。”我们创造了媒介,其结果可能是我们同化为媒介,失去灵魂、情感、心灵。那时候,世界将黯淡失色,人们像机器人一样冰冷地思考,以至人情温暖再也露不出一丁点光芒。人类把解放出来的智慧用在了人工智能上,如果不加控制任其泛滥,那么人类将自取灭亡。

在发展人工智能的同时,我们务必要牢记本心,不忘初衷。在科技发展的路上,一定不忘回头看看,及时思考,防止自己越走越远,以至坠入万丈深渊。

人的一生只有一张灵魂兑奖券,它是通往思维殿堂的唯一入场券,请牢牢握紧于手心,无论如何,也不要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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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人民的名义丁义珍小说结局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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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题材电视剧逐渐淡出荧屏。近年,国家反腐工作大力推进,对于官员工作和生活作风的要求标准愈加细化,全社会都在关注反贪成绩,都在呼唤“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清廉官风。

人民名义丁义珍小说结局猜测:

在第一个案子侯亮平和陈海同时展开追查一个贪污案,侯亮平那边非常顺利的在进行着,但是陈海这边要汇报给上级的太多,所以严重拖慢了抓人的进度,最后丁义珍成功坐飞机逃往美国洛杉矶,但是经过调查,说丁义珍当时是因为接到一个电话之后才走了的,所以陈海他们怀疑有内鬼。

《人民的名义》打电话给丁义珍的内鬼很多人怀疑是李达康,因为丁义珍是他带出来的,但是真的不是他,看到后面他其实是一个好官来的,猜测打电话给打电话给丁义珍的是高育民,那个冲电话卡进马桶的也是他,因为只有他和李达康离开过,如果不是李达康,那么就是他了。

2.《人民的名义》里面贪官的人物原型都有谁?

3.人民的名义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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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雪,冰冷的灵魂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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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放开,没有了彼此的心跳声,错过了开口,缄默的等候。冰冷的位置彼此置换了角度,却因为现实,撕裂开彼此的红线。落的夜,失陷的缺口流满了冰冷的银河。

离开得太快,没了温暖的剪影,没有渐渐放开的拥抱。从这一秒开始相信,逃避不是翻过的书页;不是离开的飞鸟,渐近的雪吞没了初开的鲜花。它悄无声息,是沉默的微笑当中,就像片片刀锋划开了是还是她回忆,是沉默的凋零当中,像肃杀的风切割了烦乱的思念,是沉默;是停顿,是包裹着违心的誓言。虽然就此融化,但它毫无遗憾可留,残留的梦冰冻成雪。流失的季节满是伤痕,沧桑的痕迹凹凸着,在记忆的想象里放荡不羁,满心幻想这你幸福的笑,陈旧的微笑笼罩,纠葛着脆弱的心伤不肯远离。温柔的雪下滴着片片惨白,淡若柔烟般的思念冥冥的升起,风来了你这风的雪花清扬着,三生石上残梦萧萧徐徐。颤抖在小小心田嘶嘶振响。断桥边的情缘簌簌的颤抖。血迹底下的恶魔附着失落的灵魂

撒旦的惩戒很残酷,四目相对的眼神很迷离,谁的衣裳已褴褛成殇,撕掉的脸谱荡然无存,没有愧疚的靠近你的温柔,梦和雪的缠绕却已经无法辨认。

打开虚掩的心窗,望向银河那边的你,离不开的暧昧,又有多少无关的挽留话语。碎尽的柔肠依然如水,拾起凝着心香的月色。品着香茗,饮啄仔细的珍惜许久,月亮河堕落的或许是一滴温情的水,在离开的时间变成未抹的泪。走过一个雪天或许是一个梦的旅程,豁然的虚幻满眼,却是你伸开手臂弄好我的头发,如俯吻花瓣的味道,满脸都是甜蜜。

阴霾的傍晚沦陷着许多的雪花,在蓝色的清梦里无忧无虑的烂漫着,多少落寞与凄迷的沉淀。依然的雪如梦,还是嫣然的梦如雪,习惯一个人聆听落雪的声音,习惯一个人忧郁的沉默,在一个落雪的傍晚或者一个清晨。我是不是不该保护这个冰冷的灵魂。打开雕着忧郁的窗扉。伤逝结束了,离开过自由的生活。

本文文采斐然,充满文学气息,很好,是篇优美的散文。作者在冰冷的雪中,感受到了无忧无虑的清梦,越发喜欢上了这种孤独宁静的状态。多加时日,小作者一定能成为一位优秀的诗人。但是请小作者一定要注意,人之所以活在世上不是为了自己一个人单独活着,孤独寂寥的蜷缩在自己的小天地中,更多的是要走出去感受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快乐,希望小作者能鼓起勇气,融入到社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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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北京高考满分作文:深入灵魂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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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考北京满分作文:深入灵魂热爱

【真题回放】《说起梅花》表达了作者对梅花“深入灵魂的热爱”。在你的生活中,哪一种物使你产生了“深入灵魂的热爱”,这样的热爱为什么能深入你的灵魂?请以“深入灵魂的热爱”为题作文。要求:自选一物(植物、动物或器物。梅花除外),可议论,可叙述,可抒情,文体不限。将题目抄写在答题卡上。

【满分作文】 深入灵魂的热爱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标志性建筑,我的梦想就是能在老年将至之前,游历各国,将那些标志性的建筑全都游览一遍。如果没有那个机会,至少要到埃菲尔铁塔之下。

说起埃菲尔铁塔,大家都很熟悉,在浪漫的法国。埃菲尔铁塔屹立于世间百年,早已成为巴黎乃至法国的标志,成为世界第一铁塔。在法国,有一项规定:不能在埃菲尔铁塔附近修高的建筑,以保证整个巴黎都能欣赏到它的宏伟。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喜欢埃菲尔,我只是笑了笑说:“因为它很美。”是啊,埃菲尔很美,但它绝不只是美在外表。法国的天空很低,而那高耸入云的埃菲尔铁塔,像是为法国人民撑起了低沉的天空。埃菲尔于法国人,就像是长城于我们,是一个民族的精神。

初见埃菲尔,是在英语书上。那时我很好奇埃菲尔铁塔为什么能成为法国的代表建筑。出于好奇,我去查了埃菲尔铁塔的资料。我喜欢埃菲尔的颜色,喜欢它的结构和造型。后来,在更深入地了解埃菲尔之后,埃菲尔不仅是美丽浪漫的象征,更是顽强、坚韧的象征,难怪法国人民如此深入灵魂地热爱它,也让全球那么多人包括我在内,深入灵魂地热爱它。

不过,我对它的热爱还有更进一层的原因。

期末考试布置教室,多余的板凳都放到了过道里。可当我考完所有的科目回到教室,搜寻我的坐下伴侣时,却不知它去了何方。只有另一张板凳孤独地在路中间,似乎在等待主人。我便拾起它拿回教室。此刻我也别无选择。

搁下它才发现,这其实就是盗版微缩型的“埃菲尔铁塔”。

一边的两条腿看来是伤筋折骨过的了,它的前任主人应该是位能工巧匠,斜着钉进了一颗钉子,这才让它保全了四腿的完整,只是一条腿的神经已断,也就有了充分活动的自由。

上课了,老师走进教室,我别无选择地朝着它斜着的趋势坐下,我不得不用低的一方的脚使劲蹬着地面,帮助它撑起我的百斤身体。很庆幸它并未垮掉,只是偶尔嘎吱嘎吱地响几声,好像在提醒我:只可坐,不可动。

其实,我心里还是很有些担忧,谁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垮掉呢?据说,埃菲尔铁塔每年都在倾斜,到了一定的倾斜度,就会倒掉。我的埃菲尔板凳的咕嘎吱声也越来越响。

还好,很多天过去了,还没有发生“倒塔事件”。只是心里得随时警惕着:小心点,别晃动!

慢慢地,我觉得我与这张”埃菲尔“板凳有缘分。因为它,让我悟出了埃菲尔设计修建那座铁塔的原因:生活不会永远平直,人的一生的历程总会要经历一些不平夷的道路,用浪漫的心态面对现实,有顽强与坚韧的精神,就可以战胜一切不幸。

面对危险,我们可不能只想到用后悔来安抚受伤的自己。所以,我每天坐在它上面,特别小心。

真的好感激埃菲尔和他的铁塔。无意间,它成了我的精神支柱,也成了我一生中最强烈的向往。为了却我与埃菲尔之缘,我将心筑长城,脚行巴黎,见证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学一手】作者立意选材视角独特,把埃菲尔铁塔和生活中的小板凳结合起来,深入思考,不但选材新颖而且立意深刻。其实写作素材就可以从你最熟悉最喜欢的事物着笔。因为了解得多,才能信手拈来。

【注释】埃菲尔铁塔的故事:他依然记得初见17岁的她清澈而倔强的眼神。没有父母的祝福两人虽然清苦但也幸福。相伴15年后她不幸病逝,留下他靠回忆度过余生。最终他登上了用十年时间亲手设计的铁塔最高层,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对她说我爱你—他就是“埃菲尔铁塔”设计师古斯塔夫·埃菲尔,失去爱人的他终生未再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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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让善良为灵魂着色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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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喧嚣的社会,不文明的现象比比皆是,暴力,伤人,欺诈……时有发生,一些人早已背弃心灵深处的善良,常为恶而自不觉。每当我看到他们只剩一具虚无的灵魂,行尸走肉般在黑洞洞的键盘上宣泄自己的喜怒哀乐时,我心中都会涌起一股亦是愤怒亦是悲哀的情绪。

灵魂的虚无需要善良来填充;黑白相间的心灵世界唯有善良才会重现昔日明媚的色彩。

善良,是风雨过后的虹霓。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不仅对被抓来的日本俘虏给予营养丰富的食物,还对他们进行感化教育,三年后让他们回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祖国。临走前,俘虏们流下了感激的眼泪,纷纷高呼“日中友好”“反对一切战争”。华夏五千年文化源远流长,洗涤了中国人的心灵,善意的种子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生根发芽……若没有中国丰厚的文化底蕴,又怎会收获如今的辉煌?

善良,是漫漫长夜的明灯。《基督山伯爵》中的埃德蒙·唐代斯,就是一位爱憎分明的人。他记仇,但也记恩。他一直记得二十年前帮助过他的老船长,他伪装了自己的身份,想方设法地给予老船长的儿女最大的善心与财物,还成就了船长的儿子一桩美满的婚姻,最终他完成了自己报恩与复仇的使命,带上海蒂随一面白帆同尘世挥手告别。他善良无私的情怀凝聚在人类的等待与希望中,在人世间闪耀着璀璨星华。

善良,是滋润心灵的甘泉。最近一张图片在网上爆火,那上面是一个外卖小哥的送餐包,贴着一张纸:请不要拿里面的外卖!如果你实在走投无路,箱底有15元钱,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小哥真诚质朴的留言如一股潺潺清泉,伴着初春的温暖与芳香融化了冷漠汇聚成的坚冰。不少网友评论:“给小哥点赞!”“好暖心啊!”。是啊,也许每个人都是汪洋大海中一簇水花,都免不了受到风雨的肆虐,砂石的攻击,但不能因为这些,就对未来失去了信心。在这个世界上,善永远大于恶。有善的灵魂永远光彩照人,为恶的灵魂永远黯淡无光。我相信,带上你心底的善良,即使是再小的水珠,也终会与他人汇聚成河,共同洗涤世上的泥泞与污垢,还自然原有的色彩。

虽然时间的指针不会因你而停留,虽然岁月的长河卷走我们的青春年华向远方奔去。但是一颗善良的心灵永不会在流水的冲逝下褪色,那么就让我们用自己的善良为自己的灵魂着一抹最明丽的色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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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七月与安生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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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妮宝贝笔下的《七月安生》最后的结局安生给家明生了个女儿,她自己因为难产死了,七月收养了安生的孩子,取名小安,安生和家明结婚了,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凌晨的时候,安生产下一个女婴。因难产而去世。

七月26岁的时候,有了收养的女儿。

她给安生的孩子取名叫小安。她相信这是新的安生。就像安生说的那样,是鲜活洁净的灵魂和肉体。而旧的躯壳就可以腐烂。

小安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七月把她抱到家明的家里去,家明的母亲非常喜欢。

她抱着小婴儿说,应该送礼物给小宝贝啊。家明,你从小戴的那块玉牌呢。虽然破了一角,但是可以用来辟邪。家明和七月都装作没听到。

那块玉牌随安生一起火葬了。

七月总是憨憨的样子。

有时候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是快乐的。而能够假装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却是幸福的。

只有一些人例外。比如家明在酒吧邂逅的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她透过喧嚣的音乐和烟雾,笑着对他说,家明,你的眼睛好明亮。这样的女孩直指人心。但是她不告诉他,她喜欢的绿镯子还是白镯子。她的快乐模糊而暧昧。却不知道躲藏。所以让自己无处可逃。

在幽深山谷的寺庙里,他们看着佛像。她坐在他的身后,轻轻地问他,他们知道我喜欢你吗。他转过身看着她。她掂起脚亲吻他,在阴冷的殿堂里面。

阳光和风无声地在空荡荡的屋檐穿行。

那一刻,幸福被摧毁得灰飞烟灭。

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

半年以后,安生的书出版。书名是七月和安生。

七月和家明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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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蝙蝠战车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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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臧家毅二年级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蝙蝠战车,它是爸爸出差时在上海机场花了六十五元买的,这当然是因为我表现得非常好得到的奖励哦!当我看见摆在沙发上的蝙蝠战车时,兴奋地大叫:“谢谢爸爸,我爱你!”哈哈,我真是太高兴了。

它为什么叫蝙蝠战车呢?啊哈!顾名思义,它的形状就像一个展翅的蝙蝠。它那霸气的前脸上有一个雷达扫描仪,它还有着三发大炮,只要有敌人进攻,它就会用火力强大的炮弹去攻击敌人。大炮后面就是驾驶舱了,驾驶舱内足足可以坐五个人呢。驾驶舱后面有两个小尾翼固定在车上,看起来酷酷的。

每次和哥哥一起对战的时候,我总是会赢,因为我的蝙蝠战车会飞呀!

怎么样,我的蝙蝠战车是不是非常的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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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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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张纸巾,小心翼翼地把翠放进,折叠包好,紧紧攥在手心,才能安心它不受丝毫损坏,心中总有个地儿是空的,直至再次将翠挂于脖颈,才填满。

这块翠是幼时姥姥和妈妈共同买来送予我的,当时不懂珍惜便把它放在角落。几年前翻找东西时无意发现,等待它铅华洗尽,我为它着迷,朦胧间又带着清透,五千飞絮在翠中流转,有弯有直,宛如静止的潺潺流水中的水滴,我仿佛看到自己立于至高点,飞絮化为朵朵流云,起起落落,丝丝缱绻。轻轻摩挲,一股清凉透入心里,不经意间,我爱上那份清透又朦胧的感觉,爱上蕴含其中流云一样的肆意自在和淡然。

曾经拜访过妈妈的一位朋友,她可谓爱翠成痴。隔三差五地,就要到处奔走搜寻好看的翠放在家中。记忆里,她徜徉于自己珍藏的那片翠海时,嘴角永远挂着几丝笑意,她轻抚着每一个翠,琳琅满目得迷住了我的眼:小巧玲珑的平安扣,玻璃中透得发亮的弥勒佛,水头足得很的翠镯,仿佛那窄窄身体中存在着一片无垠的深绿碧海。还有乌黑如墨的翠,雕出笑呵呵的佛像,棱角圆润自然,在柔和灯光下有流光回转……我本以为个个都是天价,她却告诉我价格并没有那么昂贵。有的东西,自己喜欢就好,价格有多么重要吗?我爱的是翠,是翠上从自然中拥有的恬静,在鬼斧神工下打磨而出的天然之美。她爱的是翠象征的天然灵性,在她眼中,它们都是沉睡或无言的生命。

而我第一次来到典当行,望到耀眼的强光下静静躺着的翡翠,惊讶于它们的品种珍贵,但在我眼中,它们变得那样冰冷,没有天然的生命活力。此时,身边的人们都在说:“这块翠,正好配我那件衣服!”“太贵了,但是好货才值得买,不好的成色不买也罢!”我紧锁眉头,想去反驳。翠来自于自然,富有生命,它们有自己的价值,而无品种的好坏!翠沉默着使我明白,我爱它,爱的是那份淡然随性,山水间蕴化而出的天然灵性和气息。它们是自然的精灵,让我领略自然的奇幻力量和无刻意的创造出的美丽。

我的翠意外脱落使我心惊,但后来安心它再次挂在我脖颈。随心而去,随心而来,我相信玉随缘,翠亦随缘,不忘初心,不忘深入灵魂热爱,它将永远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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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灵魂与目标同在高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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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盈月光,我只掬一杯清凉;灼热阳光,我只拥一缕温暖;萋萋芳草,我只摘一束坚强;灼灼红叶,我只捡一片希望;漫漫人生路,我只采撷世间最重要的一个——灵魂

带着灵魂上路,你就不会迷失方向。灵魂就像大海的河床,没有它,大海只能放荡不羁的流淌;灵魂就像远航大船的帆,没有它,就注定无法到达正确的地方;灵魂就像大厦那坚固的柱子,没有它,你就会倾斜坍塌。带着灵魂、伴着目标,这样就会更准确的找到成功的方向。

认定一个目标,带着永不熄灭的激情,用旁若无人的心态去勇往直前,在面对优秀的事物时,可以择其善者而从之,但不要为此而停留太久,做一个领跑者。将目标定在前方而不是太过在意身后追赶者的状态,向中国一样做一个全力向前奔跑的领跑者。

俄国的作家契科夫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有大狗,有小狗,小狗不必因为大狗的出现而惊慌失措,所有的狗都应该叫,用上帝赋予他们各自的声音。”我想这是在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灵魂和目标,不需要收到别人的牵制,用自己最好的方式去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沙漠里那支古老的游牧部落的首领说“我们的脚步走的太快,而我们的灵魂走的太慢,我们必须等我们的灵魂赶上来!”这也许是想要告诉我们在这个急于求成的时代里,灵魂与脚步相差甚远,太多人忽视了心灵深处的愿望与呼唤,只是驱逐表面的绚丽辉煌。这样就像是大树没有了坚定的根基,心灵的空洞定会造成失败的结果。带着灵魂上路,那样追逐的途中你就不会迷惘,就不会走错方向。

在实现梦想的途中我们要时常对自己说:灵魂与目标同在。我们要明白自己心灵的呼唤,明白什么是我们应追逐的,在实现目标的途中我们应注重什么。带着思考的态度去前进,就没有那么容易迷失。

作为高三生的我们在面对前方的阻碍时,应该像刘翔一样勇敢的去冲破阻碍、勇往直前。他之所以会成功不只是因为他别人多一份实力,也是因为他心中比别人多的那份信念,是灵魂的呼唤,在冲刺途中不必要那么在乎追赶者,全神贯注的向前奔跑,做出一个领跑者的模范。

目标的实现需要灵魂相伴,那样你会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你会更加努力、勇敢、全神贯注的追逐一个正确的方向。我们应始终坚持灵魂与目标同在!

[灵魂与目标同在高中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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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灵魂摆渡人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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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的批评和责备,让我的灵魂感到非常孤独,我整个人始终没有归宿感。

“对不起,我不应该干扰别的同学们搞学习,也不应该上课时顶撞您。”我愧疚地低下头。坐在我面前,这位五十岁出头,眉宇间还有着几分英气的女人,便是我的语文老师——陈老师。今天,我因为顶撞了她,而被迫留下来准备接受她的思想教育。

陈老师皱了皱眉头,摆了摆手,不愠不火不急不躁地对我说:“空口无凭,你得白纸黑字,我要留做凭证。”看她没有说长篇大论的计划。我赶紧点了点头,转身写保证书去了。今天下课放学已经过了十二点,而且她不止留了我一个学生,后面还有好几个学生等着她去处理呢。

半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我的保证书已经步入尾声,陈老师也已经处理完了那几个调皮的学生。我看见一些老师已经吃完午饭,陆陆续续回办公室了,我内心更加感到不安,我拿着保证书来到陈老师面前,小心翼翼地递给了她。她接过我的保证书细看起来,她看得十分专注,一会儿微微点头,一会儿又微微摇头,一会儿皱起眉头,一会儿松开眉头,口中更是“啧啧”不绝,搞得我内心忐忑不安。

终于,陈老师放下了保证书,笑着对我说:“保证倒是保证得很好啊,但是你能做到吗?”我口中称“能!”,还连连点头。看着她眉头展开,我悬着的心终于放松了一点。这时,她又开口了:“我一直都挺喜欢你,你的基础不比别人差,论智商,论情商,你都是很高的。就是不自律。”我虽然还低着头,但内心却已经有些飘飘然,感觉到了陈老师对我的赏识和希望。

“我不允许我的学生退步,在我的课堂上,一个人也不许落伍,尤其是你!”我听了之后内心已是翻江倒海,一种归宿感涌上了我的心头。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跟随陈老师的脚步把语文学精学好。

陈老师,您就是我生命中的灵魂摆渡人,让我那孤独的心找到了港湾,使我那无处安放的灵魂找到了归宿,在我暗无天日的灵魂深处,您为我燃起了一盏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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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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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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