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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汇集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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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作文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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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这好像就是一种对“感恩”最亲切、最朴实的描述了。灵魂的健康,其重要性不亚于身体的健康,失去了感恩之心,人的灵魂就有了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无法在人类世界里长久生存下去。这一如一具干瘪无力的身体,拖着病痛,无法靠自己的力量生存。感恩,就是滋养灵魂的甘露

我们人类作为世界上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种群,区别就在于我们拥有比动物更多的千万种情感,而感恩,就是我们在人类交往中坚守的情感原则。羊羔跪乳,乌鸦反哺,动物尚有感恩之心。我们将感恩视为灵魂的健康,那么更应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一饭之恩当倾囊而报。

感恩是自古以来我们中华的传统美德。有“子路负米”的千古佳传,有豫让“士为知己者死”的大恩大义,有韩信回报“一饭之恩”的品德流芳百世。这些伟大的人们、深刻的故事,无不使他们以“感恩”铸就了他们在历史长河中永生不息的灵魂。这一品质正让他们灵魂的健康得以保持,至今仍被人记住。感恩让这些优秀的灵魂得以闪耀于历史长河,让这些美德佳话生生不息得以传颂。所以,感恩是点亮灵魂的光华。

感恩让人的心灵日渐成熟。我们身边的每个人给予我们一点点的帮助,因为这一点点小小的帮助,我们也应该心怀感恩之心,当发生了矛盾时,如果你心怀感恩,想到他们对自己的一点点帮助,那么就会先入为主地学会包容他人、理解他人。正如《我们不是天使》中说的一样:“一个成熟的人往往发觉可以责怪的人越来越少,人人都有他的难处。”在人类社会群体中,不可避免的人际交往往往会产生矛盾,而每个人心怀感恩得面对这些情况时,就会有意识地将坏事当好事办,抛开抱怨的心情。这正是感恩塑造给灵魂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所以,感恩是教会灵魂变得成熟的先师。

当一个人没有感恩之心,正如所认为的,他就失去了灵魂的健康。如果把灵魂看作一个人,那么失去健康,就好像是一个双眼凹陷、面色苍白,枯瘦的身体佝偻前行的人,被大家逃避而忍受病痛和孤独。这样的人不会被人们可怜,因为失去感恩,同样也失去了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和友好。“人与人之间,最痛心的事莫过于你认为理应获得的善意何友谊的地方,却遭受了忧烦和损害。”所以人没有感恩之心,失去的不仅是个体的灵魂的健康,更失去了人与人之间的友好,选择了更艰难的处境。

每一个馈赠都值得自己心怀感恩,它们是营养的果实,一点点滋养灵魂保持健康。几米曾说,他的世界每天开出一朵花,那么人生中的每一个恩惠就是我的世界里播下的花种,用感恩的甘露浇灌它们,就开出了灵魂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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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锦绣未央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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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电视剧《锦绣未央》遭到了原着粉们的吐槽,电视剧改动太大完全看不到原着小说的影子啊!那么《锦绣未央》是根据哪部小说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什么样的内容呢?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但不曾想到夫君拓跋真一直喜欢的却是长姐李长乐,于是废她皇后之位,杀了她的亲生儿子,将她双腿斩断,打入冷宫整整十二年,受尽无边的折磨。最后被赐毒酒,然却涅盘重生,报复了所有的仇敌,最终与元烈(李敏德)在一起的故事。

那么《锦绣未央》跟原着小说的差别大吗?电视剧小说差异盘点!小说中的男主元烈在电视剧中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喜欢未央的堂弟角色。

这小说女主本身就是李未央重生,电视剧改为代替李未央报仇的冯心儿。从男女主的设定可以看出来从历史背景到人物设定基本都修改了。

电视剧《锦绣未央》和小说《锦绣未央》对比!

1、类型

锦绣未央原着小说是本重生复仇文,而改编后的电视剧成了古装爱情剧。

2、朝代、前世

由于锦绣未央是重生文,朝代是虚构的,审核的时候不好过,所以电视剧改编成了朝代为北魏,而女主也不再是重生,而是成了被皇帝满门抄斩下的遗孤,她替代李未央的身份,决心复仇。

3、归处

李未央曾经说过”绝不入宫,誓不为后“,而电视剧简介竟然是成为了一代贤后,先是替皇帝选秀后又帮元烈纳妃,然后未央的大度尽显,因而皇帝更疼她。

4、女主

原着中的女主心狠手辣,不论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丝毫不留后路,擅长计谋,前世后世加起来算计了几十年,前世受尽背叛欺辱被喂毒而死。

重生后,发誓不再动情,绝不容忍男人左拥右抱,更曾发誓“绝不入宫,誓不为后”。单看如今爆出的预告片,女主入宫,容忍皇帝左拥右抱,屡次被害,明显与女主本身性格多有差异。

5、男主

锦绣未央小说中的男主是:原着中的男主元烈可谓是古代好男人的典范了,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容貌一绝,武功高深,一生只娶一妻,只深爱一人。知道未央厌恶皇室的权谋,放弃皇位。

为了保护未央,把保护自己的暗卫调给未央,爱成为郭嘉的未央而爱屋及乌,保护郭家满门,哪怕与那皇位上的父亲反目,也不松开未央的手,知道未央复仇,不去反对,不愿离开,而是成为她的支柱,让她依靠,从不对未央隐瞒任何事。

而在电视剧中,男主不再是元烈,而是皇子拓跋浚,不仅出生即为皇子,更是再后来当上皇帝,登上地位。

6、结局

《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锦绣未央》电视剧结局:化名李未央的心儿不仅要与仇敌蒋氏一族斗智斗勇,还意外卷入与北魏皇子的情仇纠葛。苦难与坎坷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赋予她无上的智慧与心胸,她历尽艰险磨难,终为父系一族正名,同时也收获了曲折感人的美好爱情。

所以说电视剧只是披着小说外衣,关于千古一后冯太后的故事。可以说男主深情,女主狠辣多谋的人设全部崩塌,如果只是一部复仇爱情剧还有可圈可点的,可是把大IP改的面目全非就是找虐,可以预见一大波原着党即将开炮。

如果你是看过原作的粉,当看到改编电视剧成了这个样子一定会一脸懵B吧。在原着小说里,女主重生后复仇,带有玄幻色彩,所以改编后的女主是北燕王国公主冯心儿,也就是历史上的冯太后。

说好的庶女竟然变成了公主,最后还成了妃子!而真正的小说女主李未央却变成了炮灰,一开始就挂掉了。不过既然有黑化的糖糖看,还是十分令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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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剃头匠小说结局

全文共 6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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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头匠是湘西鬼王所写的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络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剃头匠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所谓蚀心可不是将你的心脏腐蚀或吞食,它的功效是抹掉你的良心。用好听点的话来说就是让你性格变的强硬,明白了?”

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能有这样的植物,我略一沉吟道:“你应该服食过蚀心草对吗?”

旺达嘉措道:“我曾经尝试着进去过,不过洞内的蜥蜴实在太多,所以只能抢到一两棵蚀心草,服用后也不敢确定是否真能达到蒙骗神兽的程度,所以至今不敢贸然入洞。”

难怪旺达嘉措给人的感觉总有些阴郁,估计是服用了蚀心草的缘故,或许是看出了我内心犹豫,他道:“这点你必须要想明白,蚀心草的作用就是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或许原本你是个充满正义感的人,但吃了它后你心中的正义感就会不复存在,当然也不是说你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只是从性格而言你会更加工于心计,为了达成目的原本嗤之以鼻的手段也会毫不犹豫的使用,但我认为这点在当今社会也未必就是缺点,说不定对你反而有好处。”

这句话说的我心里一动,如果积极点看待这件事,那基本就是一个“不成熟的人转变为成熟之人的过程”。我所接触的这些人大多心怀鬼胎。常以乐观之心对待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或许我是该转变一下自己的性格,毕竟当英雄是需要机遇的,纵使有这个胆量,有这个抱负但未必能成英雄,可是如果能做一个性格强硬、行为果断的人也比我眼下这种哪头不靠的个性要好得多,至少将来在和别人交手时就不会吃亏了。想到这儿我道:“没问题,只要能见到小串子,我愿意尝试蚀心草。”

随着出洞的蜥蜴越来越多,洞口排的满满当当。腐臭味顿时大作,中人欲呕,旺达嘉措道:“蜥蜴属于冷血动物,夜晚时分气温本来就低所以这些动物的行动异常缓慢,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但是切记一点无论如何千万不要……”他话音未落廖叔站起身也不知道他施了何种法术,只见他左手一扬,空气中一阵烟雾缭绕之后出现了四条体型巨大扁平的百足虫。

这虫子身体宽大,人能稳稳的站在上面,而且当虫子从高处往下攀爬时身体还能扭动成“l”形,兜着我们不至于落于地下,细长的虫子从地上爬过时没有半点响动,这些蜥蜴根本没有知觉到我们已经从它们身边穿过了,所以我们很轻易的就钻进了山洞里。

所谓的地狱入口内部温暖潮湿,那种气味的简直比我进过最脏的厕所还要难闻,旺达嘉措似乎早已习惯。一路当先快速而入。

洞内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他随即掏出一个通体发出温润黄光的夜明珠照亮了一小片区域,只见这是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没有任何异常,只是地面上满是亮晶晶的蜥蜴粘液,臭味应该是来自于此。贞狂女划。

顺着山洞倾斜往下的土路,我们毫无阻碍的一直深入到洞内深处,果然在一片开阔地带生长着一片类似于灌木丛的黑色枝叶的植物,我压低嗓门道:“这就是蚀心草了?”

旺达嘉措点点头道:“没错。”说罢连拔了数十株枝叶最大最茂盛的草丛,接着转身向来路退去,因为洞内区域较大,夜明珠只能照到极小的一片,所以我连神兽的皮毛都未见到。

返回石台上,旺达嘉措从怀里掏出蚀心草堆在地下道:“稍等。”接着反身朝身后的山峰爬去,一会儿功夫便消失在绵延的山峰中,再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砂锅,放下揭开盖子里面并没有水,旺达嘉措道:“这东西可不能用水来煮,得用人血。”

我道:“那得出多少血。”

旺达嘉措举起自己的右手腕,用匕首指着动脉道:“咱们至少得流出身上一小半的血你能行吗?”

我道:“你成我就成。”

旺达嘉措毫不犹豫在动脉上划了一道,只见鲜血如流水般淌入砂锅里,足足流了小半砂锅的鲜血,血液才凝固住,旺达嘉措面部发白,嘴唇发乌,浑身都有些颤抖道:“该你了。”

都到这份上当然不能壮怂,我接过刀也将自己动脉划开,眼看着体内鲜血如喷泉一般淌出,我只觉得头脑一阵阵发晕,此时的一分钟对我而言简直比一年的时间都长,不过没过多一会儿旺达嘉措就将我的血给止住了道:“你今天已经淌了不少血,还是悠着点吧。”说罢用碎石头搭了个炉灶,将拣来的干树枝放入其中点燃,并将蚀心草放入锅中烧煮。

用大火烧开后旺达嘉措降火熄灭用炉内的残火闷烧,热气升腾而出只觉得气味十分古怪,是那种略带甜味的青涩气味,直到傍晚时分,集中在洞口的蜥蜴都缓缓爬回洞中,他才打开沙锅盖子,只见红色的血液已经变成了浓黑色,和墨汁差不多,而血腥气丝毫不闻,只有植物的青涩气味,也不算难闻。

旺达嘉措道:“你可得想好了,半碗蚀心草下肚,明天起你就不在是你了。”

“其实能变的更加成熟也是好事儿,说实话我比较向往那样的自己,眼下还是有些不太成熟。”

“好,既然你确定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那就让我们明天以全新的状态再见面吧。”说完这句话旺达嘉措忽然浮现出一脸古怪的笑容,接着将砂锅血液煮成的汤汁喝了一般下去,我也毫不犹豫将剩下的液体和残渣一股脑的喝下肚子。

过了没一会儿我忽然觉得肚腹中一股热气开始像头部移动,接着整个人都有种酒喝多了后醉醺醺之感,再然后则是头晕目眩,天昏地转,稀里糊涂便失去了知觉。

当我再次醒来也不知是多久之后,只见身边那三位闭目盘坐在地下,头上、身上、脸上满是灰尘。

难道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想到这儿我用力吸了口气,只觉得神清气爽。

说也奇怪,这次当我再睁开眼之后对于这三人的依赖感几乎降为零,如果是在服用蚀心草汁之前如果我睁眼见到这一状况,那么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唤醒廖叔,接着询问他此地的情况,但是现在我压根就没想到要唤醒他,反而觉得他在我身边就是个累赘,想到这儿我起身上了虫子的身体,稳稳下到平地之后又朝山洞而去,这次再看到山洞里密密麻麻的大蜥蜴我心里根本没有丝毫慌张,心情平静的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看来蚀心草对于人确实有改头换面的效果,真不愧是神物。

一路走到山洞深处我忽然觉得一切看在眼里似乎十分眼熟,本来我觉得或许只是自己的幻觉,然而冥冥中似乎有一股力量控制着我将我带到一处看似灰扑扑的石头前,我从百宝囊中取出了一道神符贴在石头上,只听喀喇一声轻响,眼前一块巨大的石头开始缓缓移动,接着一道巨型山洞出现在我面前。

此刻的我心如止水,稳稳的走进了山洞中。

山洞内部到处闪烁着诡异的绿光,如果这是动物的眼睛,那么意味着我肯定掉入了一处猛兽的巢穴中,不过随即这些绿光便片片漂浮不停,看样子不可能是动物的眼珠子了,我暗中送了口气。

我所站立的位置是洞里的中央地带,而距离我身前不远出竖立着一个巨大的白玉雕刻的水池,池中是一个长着翅膀的人,有点像是西方神话中的天使,不过随着年代的久远,“天使”身上长满了了苔藓和泥灰,而水池中除了泥土似乎还有蝙蝠的粪便。

而水池两边各有一条青石板铺成的道路,每一条路的尽头都竖立着约一人高的洞口,然而我毫不犹豫的便进了其中一处山洞,洞中几乎没有了温度,我进入后便觉得寒气扑面袭来,简直比三九腊月天还冷,很快我的眉毛、头发上都结满了冰碴子,但我的身体却丝毫不觉得寒冷。

也不知走了多久,忽然我隐隐约约发现洞口的尽头处闪过一丝火光,这让我精神大振,加快步伐赶了过去,离洞口越近火光看的越加清晰,穿过洞口我眼前是一处并不算大的空间,里面长着一颗巨大老树的根部,而在这树根之上一动不动的坐着一个浑身白衣,满头白发的人,他正面对着我,脸色也是苍白至极,不过他双目紧闭,否则我和他正好能看个对眼。

我心里依然是静如止水,绕过只是悄悄的绕过这棵老树继续往下而去。

随后的通道足有几公里长,穿过之后猛然眼睛一亮,我进入了一处巨大的空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许多骸骨,这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满地都是白森森的人骨头,有的呈碎裂状,惨不忍睹。至于其余的就只有用神妙来形容了。此处的宽广,之前山洞内的空间和此地相比只能算是一个小碗了,巨大的空间内使用和铁牛山“古堡”完全一样的材质构建的四周墙壁和地面,非常光滑,但是人走在上面却并不会打滑。

巨大的空间内除了白骨还有一个形状奇特的池塘,里面全是闪闪的水银,池塘周围竖立着六根巨大乌黑的柱子,每根柱子都雕刻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金龙。而柱子和池塘前面则是一个三面阶梯巨大的塔台,塔台正中竖立着一座巨大的隐隐发着青光的石碑,上面用奇怪的字体写着两个巨大无比的字。

整个空间虽然巨大,但顶上满是自然晶体透出诡秘的白光,所以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这个空间巨大的地方,所有人都深感自己的渺小。而石碑上的字居然是——龙墓。

饶是我的心理素质有了翻天覆地的提高,此时也被震惊的激灵一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居然被我自己带到了龙墓里。

忽然我脑子冒出了一段话,当下不由自主的说出道:“此事有关国运,决不可等闲视之,若蛮夷之地真有祥物,朕甘冒天谴而诛之。”我脑子里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想到这儿我的心脏简直跳到了极限。

这时我又想到旺达嘉措曾经对我说过当遇到不甚明了之事可以问狼牙,我虽然知道这是极为不靠谱的说法,但人到我这份上还能怎办?只有尝试一切可以尝试的手段了。

想到这儿我用抖成一团的手摘下脖子上挂着的狼牙,然而当我取出来后一眼就看呆了。

狼牙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换成了一块玉佩,而圆形玉佩上三处重新连接的细缝看的清清楚楚。

当三块玉佩重新连为一体就可以唤醒沉睡中的飞天将军。廖叔的话我记得清清楚楚。

与此同时只听一阵沉闷的吼叫声,只见洞穴深处一头身体巨大的野兽缓缓走了出来,这是一只虬寅,和我在海上见到的那只相比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有九个脑袋,这是九头一尾的开明神兽,只见它缓缓走到我身边曲腿跪下就像小串子那样在我腿边不停挨擦,和我的神态亲昵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又是一阵响亮的尖叫声传来,这声音隐隐有裂金碎石之调,只见一道黑影从山洞高处一跃而下,鼠妖稳稳的站在我面前,还是那副模样,但是神态似乎多了一丝恭谨,不过和之前相比它足足多出来六条尾巴,我的鼠妖居然是一头九尾的陆吾神兽。

我在度过了最初内心的慌乱之后,情绪上渐渐镇定了下来,虽然这些天我一直觉得廖叔和我在一起是有他的目的的,但打死我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但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是……

我又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过于高估了自己,因为一直以来我从没有表现过高于常人的能力,怎么就会成了“他”呢?

只见鼠妖……不对,它是有“本名”的,从今天起我不应该再以鼠妖称呼它,这个看似萌哒哒的老鼠名叫陆吾。

它一溜烟上了开明的脊背,随后两头神兽转身朝深处走去,陆吾转身对我发出尖利的叫声,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立刻跟了过去,随着它两经过水银池子时我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确实还是我杨川的模样,于是我心情又平复了几分。

只见两头神兽将我带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峰前,鼠妖纵身而上,爬在巨石上,随即它竖起指头,轰然一声指尖上燃起熊熊大火,鼠妖手指虚空一点,只见烈火在它指尖喷涌而出,石洞顶部顿时腾起一股直线般的火焰,有了火光通过洞顶的石英,池子里的水银的反射黑黝黝的龙墓里光线顿时明亮起来。

而我也看清了石壁上刻着的一幅幅图画,从上到下仔细看来我终于明白了一切。

壁画中记载的就是汉武帝派出飞天将军执行刺龙任务,而随后这批惊天动地的刺客们却最终发现所谓的“龙”其根本就是一种叫荆棘鬼蟒的东西。

而荆棘鬼蟒对我而言并不特殊,在东沙群岛我见过这种生物,只是因为它身体长角所以被误解为这是神龙降世,而这种生物在飞天将军的手中自然是毫无抵抗力,所以一场“刺龙保卫名誉”的战斗就成了一场闹剧。

刚想到这儿就听廖叔的声音传来道:“李将军,您既然已经觉醒,这里的事情自然无需我们交代了。”

说罢只见洞口处火把山洞,廖叔和三名仙风道骨的道门中人齐齐走了进来,见到他我心里是想喊他廖叔的,可是话到嘴边只是微微展开左边嘴角冷笑了一声道:“你们为何要唤醒我?”

“非是我们有意打搅,只是将军没七百年一个轮回之期,这是道家仙术中明明白白记载的,我们只是助将军恢复记忆罢了。”

或许是因为没有喝下孟婆汤,曾经的记忆瞬间在我脑海中复苏了,一桩桩延续千年的绝密往事就像电影一般在我面前缓缓而过,我是如何被汉武帝秘密选为刺龙的人选,蛊师与道士是如何各显神通将种种神奇的能量传入我的体内,而在我找到荆棘鬼蟒准备杀死它时却在鬼蟒身边见到了开明、陆吾两头神兽。

楼兰国王所说的“龙”其实根本不具备丝毫神奇性,而一条蛇最终能长成荆棘鬼蟒正是因为另外两头神兽暗中操控的结果。

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你身后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着你,无论你的能力有多强,你有多牛逼,但你永远都是被控制的那个。

而随后经过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我最终收付了两头神兽,成为了操控它们的力量。

正是因为这场大战,我体内积蓄的力量被彻底唤醒,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皇帝在我面前不过就是一个肉眼凡胎之人,我凭什么要收他的操控,于是我找了三名心腹,让他们选择了一片栖息之地,以此保证自己的肉身不灭,我的灵魂可以永存天地,每七百年便可以转世一次,然而灵魂所控并非自身,所以我的记忆需要人惊醒,而每当惊醒我之后,作为报酬我就会将自己掌握的技能交给这些凡人一些。

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就是玄门中人你死我活争斗的开始,因为谁都想在我面前邀这份功劳,以此获得最大的利益。

我冷冷笑道:“其实你们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龙对吗?”

廖叔道:“龙生于穷山恶水,葬于天地之间,又何来龙墓,出自于人手自然不是真的。”

“所以飞天将军根本就不应该存于世,是你们这些人为了获得利益,蛊惑皇帝,以玄门之法造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出来,并以此骗取了大量的珍宝财富,可是你们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强忍着内心的愤怒与悲伤道。

“李……”仔细想了想后廖叔又改口道:“串子,人人都想长生不老,难得你有这样的机会难道还不满足?”

我冷冷道:“人之所以求寿,是因为你们不懂意志消亡的好处,这一世的悲伤常人最多只需要承受一辈子,而我却永远无法从中脱身而出,这种永世不忘的痛苦对于人而言有何意义?”

“可是你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这也是常人不可及的。”廖叔道。

“再美好的事物,体会的时间过于长久只会变的索然无趣,更何况我只是你们争夺利益的砝码,我被你们利用了上千年,难道你们还要继续下去吗?别忘了我可是人,是人总是会觉醒的,从今天起我与你们再无任何干系,任何一门一派都别想从我这儿得到任何资源,这就是我报复你们的终极手段。”说到这儿我忍不住得意的笑了。

看着四人惊慌失措的表情我内心的满足感瞬间爆发到了极致,我已经被他们愚弄了上千年,即便是再蠢总有觉醒之日,而今天就是我的觉醒之期。

想到这儿我朝虬寅和鼠妖望去,只见它两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动物永远比人忠诚,所以在我永生的千年之中,只有它们才是真正死心塌地不求回报跟着我的兄弟,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带着它两朝山洞深处走去。

“串子,你要去哪儿?”廖叔的声音隐隐传来。

我的脚步停住了,想了想我道:“叔,当你把我看成一颗的同时,你不过也是别人手里的一颗,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属于你的权利,放手吧,否则你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切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的,到那个时候悔之晚矣。”说罢我不顾四人的苦苦哀求继续朝山洞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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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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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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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诚信一一彰显灵魂的美德之花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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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自古以来,诚信都是一种宝贵的财富。“言而有信,一诺千金”是我们祖先传承下来的美德。讲诚信这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还是连接友谊的纽扣。任何一个守信用的人都会得到他人的尊重。诚信是一种珍贵的美德。

诚信需要从小培养,需要人们重视。古代有名的曾子是孔子门生中的七十二贤之一,他博学多才,品德高尚。一次,他的妻子要到集市上办事,年幼的孩子吵着要去。他的妻子不愿带孩子去,便哄骗她说:“孩子听话,妈妈回来杀猪煮肉给你吃。”孩子听了非常高兴,不再吵着要去了。妻子回来后,看到曾子正要杀猪,忙去阻止,说:“我是为了让孩子安心在家等着,才说杀猪煮肉给他吃,你怎么能当真?”曾子说:“孩子是不能欺骗的,孩子年纪小,不懂事,不能从小就欺骗他,要教他诚实。”由此可见,诚实是多么重要。

诚信不一定是做了什么惊人大事,也可以是一些平凡的小事。记得有一次我去小店买东西,由于店员的疏忽多找了我6元钱,我不知所措,觉得应该还回去,可是又犹豫着,刚出店门,我又走回去,把钱还给了店员。看到店员眼里流露出来的欣喜和赞赏,我心里涌出一种无比的自豪之情。

诚信不仅可以给人带来快乐,还可以给人带来力量。

我们要相信诚信的力量,相信他的忠诚。我们崇尚这样一种诚信,仰起希冀的脸,拍拍手,说:“相信你,你会成功的。”这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祝福与矝持的信任,怎能不使你的心底涌起一股强烈的激动的热潮呢?我们也向往这种充满真诚、信任的世界,这里可以播种诚信,收获诚信,可以迎来一个美好的世界。

诚信有时也需要代价。也许在很多人看来,有时诚信似乎很傻,很没有意义。因为诚信往往会伴随自身利益的失去。可是让我们想一想,也许下一个因丧失诚信而受害的人就是你。或许违约,或许失信,就可以获得一些蝇头小利,这又有什么意义?当失去香味时,只能成为无用的不能吸引人的摆设。诚信有时正是如此,是人格之花的沁芳的来源,虽然失去了一些利益,但却拥有了诚信,让别人尊重你,欣赏你。

人类的社会需要诚信,需要这种清澈甘甜的美德。它可以连接古今中外的桥梁,是维护各国的友好关系之间必不可少的纽带。以天下为己任,每一个人都要讲诚信,这样的话,整个社会都会变得美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应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诚信原则,做到言行一致,真诚待人。

诚信最重要的不仅是说,也要行动,更要坚持。日行一善,日行一诚。只有如此坚持下去,才能保持自己不变的美好品德。在诚信中改善自己的身心,磨练自己的耐力,这不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吗?

诚信是雨,洗涤着人们的灵魂

诚信是雷,震撼着人们虚伪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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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小说结局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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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是由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壹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拉萨群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树菊影视文化工作室联合出品的都市情感剧,由李骏、李晓执导,马伊琍、朱亚文领衔主演。

该剧讲述了隐婚夫妻赵小亮与潘芸在充满压力的大都市,为事业和梦想奋斗的故事 。

该剧于2015年11月7日在北京卫视、浙江卫视播出 。

剧情简介

风趣幽默的IT男赵小亮事业受挫,个性强势的女友潘芸偏偏在最失意的时候提出结婚。婚后,赵小亮在机缘巧合下进了潘芸的公司。为了不影响双方的工作形象,两人约好隐瞒了夫妻关系,决心相辅相携在“北上广”的天地

奋斗一番。两人事业上有声有色,却也因为秘密夫妻的关系过得步步惊心,引发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他们各有追求者让彼此诚信危机逐渐加剧,然而最不可调和的矛盾是他们都想让对方回归家庭来成全自己的事业,但是双方都在事业奋斗的上升期,相互较着劲都不愿轻易做出妥协。尽管彼此深爱着对方,尽但在各自的现实的利益面前,两人却渐行渐远。潘云怀孕并没有很好让两人修复感情。夹杂在情感与职场之间,奋斗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利益与情感孰重孰轻,最终爱的力量让他们做出了选择[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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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美丽的灵魂初中作文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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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心中,美有着不同的含义。有人说“钱塘江的大潮最美。”有人说;“张家界的山最美。”在我眼里,在面对生死决择的一瞬间所作出的选择,是最美的,如同一根蜡烛,在光明与生命之间毅然放弃后者,绽放光芒,随之失去无数。

在人们心中,美有很多着不同种类。有人穿着时尚,展现自己外貌的美丽;有人虑心伪意,展现自己的绅士之美;有人不染凡尘,展现自己的高贵之美。

这一切的“美”,仅是外在。

在我心中,美属于灵魂的特征。华罗庚在死的前一刻,坚持站在讲台上,这是忠于事业的美;“最美的教师”张丽莉在车祸发生之时,用自己的身驱护住自己的学生,这是关爱孩子的美;“最美司机”吴斌,在遭遇车祸时,第一时间做出的选择,让所有乘客下车,自己留在了车上,这是舍己为人的美。

在我心中,有些令人快乐“美”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春节,家家户户喜气洋洋,有人在室外放烟花,一个个烟花直冲星空,仿佛要打破这绝美的镜子,但却遥不可及,只在星空前绽放出一个个美丽的图案,便稍纵即逝,地面上人们展现出一张张笑脸,在这些笑脸,在视不能及的地方,掉落的火星与冬日李苦黄的小草相拥,迅速形成一片美丽的火海,随之是人们的尖号,浓郁呛人的烟雾,新的生活,时代吹着嘹亮的号角,催促着我们前进,这前进的步伐,是伴随着一颗颗大树被砍倒,成为一幢幢高楼,一只只动物被杀死,成为一条条高贵的披肩,一盘盘昂贵的食物。这一切,竟都是为了我们心中所谓的“美丽”。

有位名人说过;“美”,应该是永恒的。但我认为,美也属于那一瞬间,属于灵魂。就像海上日出的那一刹那,虽然稍纵即逝,但它照耀寰宇光辉却是永恒的。太阳的光辉愈使我敬佩他们的那一刹那,愈使我感叹那特有的美——灵魂的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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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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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净的,淡淡的心灵暴露在阳光下,灵魂如歌起舞着,挥洒着千年不变的青春……

何时,我已在人生的道路上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即使难过也要带着微笑出发,学会了在阳光下阔步前进?望着那闪烁着却始终照耀着我的阳光,心中涌上了无边的温暖,化开了堵在我心中的冰雪,解开了原先的心结,心情好愉快!

阳光愈加强烈,透过枯黄的树枝,碎成金子般坠落在充满盎然生机的草地上。如梦般,静静地站立在阳光中,心灵得到最好的“消毒和净化”,仔细回想,曾有多少困难在我面前阻挡着我前进的步伐?我都是微笑着,自信的独步向前进。那么从现在起,我更不可以退缩,我要更加勇敢地迈出我的另一只脚,慢慢走着,再跑起来,最后以最快的速度冲向为我准备的终点。

想起那年的大雨,对于我是多么刻骨铭心!因为没带伞,从来不肯落后的我却傻傻地冲进了雨中,任凭那雨水多么疯狂地冲刷着我,任凭那雨水多么可怕地在我耳边咆哮,任凭那雨水多么迅速地漫湿了我的鞋子,我也从不肯屈服。即使回到家后,还是全身湿透,还是被妈妈臭骂了一顿,还是得了感冒,我也从不肯流下屈辱的泪水,第二天还是以最阳光的笑容迈步走进了美丽的校园。

还记得那时倔强的我,要强的我,即使哭泣,也要蒙上被子,在寂静的夜晚,独自悄悄哭泣,把难过的心事深深埋在心底,只是吐露出呜咽,用手背抹去泪,也要装作坚强,用心底那份早已被击垮的坚强来苦苦抵抗困难的进攻,最后还是我胜利了,因为我有那份坚定不移的信念,只不过付出的代价却是一夜来痛苦的泪水任意在我的脸庞上流淌,流向枕头,流向被子,流向鬓发,流向我的心底。一夜无眠。

流过了泪水,似发泄完般,心底住进了久违的阳光,驱散了那聚集的阴霾。灵魂似乎得到升华,似乎得到释放,获得了久违的勇气。微笑起来,让灵魂在不朽的信念下,在永远温暖的阳光下,在泪与孤独的背后——起舞!

让唯美,纯净,淡淡的灵魂,在这个时刻,在现在的阳光下,在我坚强的心底,起舞吧,那么绚烂,那么璀璨,那么耀眼……诉说着,诉说着,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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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只换了灵魂的老鼠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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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班徐馨怡

有一只小老鼠,因为常常做坏事,所以仙女把他变成一只特殊的老鼠,让他拥有了公鸡的灵魂。也就是说以后小老鼠拥有老鼠的身体,骨子的言行却像公鸡一样。吸收了公鸡灵魂的小老鼠,一回家就收拾好行李,准备去鸡舍过夜。

他来到鸡舍美美地睡了一觉。半夜,太阳公公还没起床,小老鼠竟然爬到房顶鸣青天。太阳公公被小老鼠吵得睡不着觉,只得嘟着嘴,不情不愿地走出了山顶,慢慢地升到天空,发出万丈光芒。小老鼠为自己唱歌唱出了太阳很得意,就向其他公鸡炫耀:“瞧我轻轻一鸣就鸣出太阳,你们一点能耐都没有!”

母鸡卢小花听到了这句话,愤愤不平地说:“好你个老鼠深更半夜敢在房顶上鸣叫,你知道吗?现在才半夜三点!”

公鸡黄爪子听了也火了:“小小老鼠竟然如此大胆,敢在众人睡觉之时大声鸣叫,竟然还洋洋得意!”小老鼠还是不听:“你们这些傻公鸡,是嫉妒吧?!”黄爪子大怒地说:“敢骂国王王后,来人!教训他!”早有公鸡冲上前来对着就是一通乱啄,把小老鼠的左眼啄瞎了。

后来小老鼠又忍不住要异想天开了,他觉得其他公鸡都不会飞,实在太笨了,于是他决定学飞翔。小老鼠使劲地扇动自己的手臂,可他飞不起来。他每天都练习,后来他一秒钟扇动四次,结果右手断了。失去右手的小老鼠伤痛不已,哭了三天三夜,哭得喉咙都哑了,眼里布满了血丝。

后来小老鼠停止了伤心,他实在太饿了,要去捉虫子——当然他还是一只拥有公鸡灵魂的小老鼠。他学着公鸡走路的姿势一摇一摆地追着一只蚂蚁。可他怎么也追不上,因为他走路姿势没有真正的公鸡那么灵活,加上之前伤势太严重,行动就太慢了。后来蚂蚁爬到悬崖边,结果小老鼠掉到悬崖下,摔断了两条腿。

小老鼠不能说话也不能走,躺在那里一动也不能动。他一直躺着,一直到傍晚才被一只好心的松鼠发现,把他扛回了家。

拥有公鸡灵魂的小老鼠度过了坎坷的一生,后来小老鼠老了变成了老老鼠,临死前他对仙女说:“我做了很多坏事,也受足了应有的惩罚。请求仙女姐姐把我变回老鼠的灵魂吧,这样我才能得以安息。”仙女被他一片诚心所感动,把他变了回去。

安息吧!小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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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的原文结局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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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历开始深度追思琅嬅。

苏绿筠犯下大错,未得抬旗,死后未葬入帝陵。

金玉妍得以抬旗,葬帝陵。

如懿断发忤逆,皇帝夺其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四份册宝,圈禁。形同废后。

如懿离世,入葬妃陵。永璟无爵。

忻嫔戴湄若失宠,后又接连生女复宠,最后因母体虚弱离世,封忻贵妃。

巴林艳拂、陆璎珞因抚育令妃的儿子得以封颖贵妃、庆恭皇贵妃,

和卓香见入宫从入宫后隆宠不断,由容贵人升至容妃。

遁贵妃、惇妃与令妃争宠,或者为令妃党,

愉妃失子,永琪封亲王,后海兰病殁,追封愉贵妃。

婉妃陈婉茵凭借高龄和资历封为婉贵妃,

令妃逆袭,追封皇后,其子永琰登基,是为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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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玻璃鞋小说双结局是怎样的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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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媛的小说玻璃鞋》,90年代所写的一部言情小说,故事内容曲折回环,引人入胜,风靡台湾和大陆。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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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叶笑的小说十二魂结局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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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魂本就是十二个魂魄构成的世界,每个魂魄代表一个时辰。这些魂魄所存在的世界,所遇到的人都是按照现实世界来的,本来他们应该在这里安稳过日,但是墨染要破坏十二魂的世界,于是必须让这些魂魄伤心欲绝,想要拼命逃离这里,才能顺利收集十二魂。

在最终篇中,大家将会知道,原来十二魂世界的悲剧和因果,都是墨染一手安排。

萧颜为什么会穿越?墨染为什么让叶安去见宁惜时?谢长君作为贵族继承者为什么会去边塞青城,以至于遇到墨清颜,还教授她这么久?是谁让谢家家主找一个年纪轻轻的许长欢去接自己的继承人?……

原来这一切,其实都是墨染早就安排好的结果。相遇,相爱,可悲,都在墨染掌控之中。

而最终叶安和墨染带着其他十一魂走出了十二魂的世界,只留下谢子商一人在这个世界里,于是十二魂的世界继续存在,其他天命师的魂魄在那里继续保留,唯一的缺陷就是十二魂的世界永远只有谢子商那一个时辰。

离开十二魂的世界后,所有人都在自己体内苏醒,然后再见到十二魂世界中的男女主,各自有了各自的人生。

萧颜没有穿越,一直在皇宫长大,然后在宴会上见到谢欢,觉得很熟悉;

宁惜时没有毁容,在街上与男主再见,一瞥之间,便觉前世已经相识;

墨清颜不曾见过谢长君,一生留在青城,相夫教子,安稳成人。后来伴随夫君上京面圣与谢长君相见,谢长君看了许久,也只是问了句:“夫人,你我是否是在哪里见过?”;

谢彦没有在年少时与女主相见,但一直有一个执念,于是谢彦年近30时初次见到女主,便骑着马追过去,一直死缠烂打将女主娶回了家;

……

总之每个人有了每个人的归宿,平安幸福。而十二魂世界里发生的一切,也就是你们之前阅读的十个故事,其实从来不曾存在。

这算个HE结局,但是也算是一个BE的结局。

而叶安作为最后一个天命师,终于知道了对天命的敬畏,从此再也不逆天改命,而墨染就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从此,此世再无天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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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原著结局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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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军一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后自杀。

丁伟——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 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张大彪——小说中没有对其最后结果进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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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夜华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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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唐七的成名之作,那么作为男主角华的结局是怎样的,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夜华:五万岁,九重天上的天孙,青丘之国九尾白狐族白浅的未婚夫,糯米团子阿离的父君,父神嫡子墨渊的同胞弟弟,一身玄衣,天赋异禀。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夜华是父神次子,父神嫡子墨渊的同胞弟弟,九重天上的天君长孙太子。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临风玉树,笑起来仿佛三千世界齐放光彩,喜欢穿玄色的衣服。和白浅生下了一个儿子白辰,小名阿离,昵称糯米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夜华的侧妃叫素锦,先烈之后,封昭仁公主,天君的义妹。在她很小的时候,亲人、族人就全部战死了。自小陪伴在夜华身边,非常喜欢夜华,但夜华对其不曾动心。先前嫁给天君,后又被天君赐给夜华做妃子。多次加害白浅,最后被打入轮回道,历经百世情劫。

素素遭到夜华的妃子素锦陷害,天君误会素素推素锦天妃下了诛仙台,导致眼睛被灼伤,所以要惩罚素素。当时夜华也误会素素,以为素锦的眼睛是因为素素才废的,因果轮回如果素素不赔一双眼睛给素锦的话,一定会遭到严惩,所以夜华为了保全素素,将她的双眼挖去。

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之后白浅吞食丹药,永远忘记这一段尘缘。三百年后,东海龙宫中,再次相遇,白浅说话时做的动作和语气很像素素,夜华认出了白浅就是素素,而白浅却早已不知道他是谁。

三百年前,命运中的一次偶然,他爱上了凡人素素,而这个素素是彼时渡厄历劫被封去仙力和记忆的青丘上神白浅,两人还是生下了爱情结晶。后来素素遭到陷害,跳下了诛仙台。三百年后,两人龙宫再遇,青丘共眠,凡世度劫,夜华对白浅的感情从来都没有变过。历经三生三世的爱恨纠缠,情深不渝枯等成灰。世人以为他魂飞魄散三年后,夜华苏醒和白浅幸福的在一起了。

夜华从铜镜里看到心爱的女人素素绝然转身跳下诛仙台,亲眼见她隔世永别。没想到三百年后还能再次相遇,不过这是她已经不是素素,而是白浅了。最后的结局夜华替白浅力战鬼君擎苍,用自己的元神祭了东皇钟。夜华是父神之子,杀四大凶兽后继承了父神的所有神力,因此保得一命。三年后,夜华醒来,站在白浅替他立的衣冠冢前,轻轻伸手道:“浅浅,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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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偶像作文:用灵魂缔造音乐的你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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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是一个音乐巨人-贝多芬,他让我的心追随到了以前……

在一个昏暗的小屋里,一位老者正沉醉的演奏,他的脸上写满了岁月的沧桑,他停下来,感叹的望着天,耳边回响着《月光曲》的乐声,婉转……

他双耳失聪,这对一个音乐家是残酷的,但是贝多芬却用铿锵有力的事实,向我们述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不向它低头。他做到了,是的,全世界为他自豪……..

贝多芬的一生很艰苦的,但也是不凡的,他能谱写出一部又一部震撼世人的曲子,他不向命运低头,不向权贵低头,他把痛苦化作美妙的音符奏响明天,他遇到无数的挫折,他站起来了,他将命运谱写成了奇迹,他可以傲然的仰头,证明他的存在.

他用双手奏鸣了世界,他的手中写下无数佳作,哦!!

他是我的偶像,他教会我如何面对挫折,他的精神值得我们永远歌颂,他的曲子,像甘露滋润我的心田…….

哦!!伟大的贝多芬,当听到你的曲子时,像一只鼓敲打着我的心灵…….

你是一个传奇,你用高傲的曲子来证明你的不凡,你用你的曲子让我们永远为你赞叹,贝多芬你与音乐为伴,寂静为友,献给大家千千万万个曲子,感动了多少人的心扉,扣动了多少人的心弦。

贝多芬,你是我永远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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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大年初一2月19日上映电影——小时代4:灵魂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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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爱情/青春

地区:大陆/台湾

语言:汉语普通话

导演:郭敬明

时长:125分钟

上映:2015年2月19日

演员表:杨幂 柯震东 郭采洁 陈学冬 郭碧婷 谢依霖 锦荣

时代4:灵魂尽头剧情介绍:

命运就像揉搓在掌心的那一卷因为被牢牢揉紧成一团而紧紧相连,又似被刻意相挤压在一起的碎屑连成的纸团,若是朝射着它轻轻吹上一口气,也不容易被分隔。若是世界此时此刻正处于一种不停旋转着的姿态,不知将会止于何时,然后将手中碎屑从高处往下做出一个简单的向下抛的动作,那就不是紧紧相依,而是分崩离析,四散飘去,各自去往不同地方的景象。那些漫天零落而下的正是一点一点幸福的模样,而最底下正处于天旋地转的人们能否接得到,哪怕一丁点儿分散了的幸福,然后慢慢拼凑成一幅完整的景象。顾里其实坚持得很不容易,当少见的眼泪落下来的那一刻,就已经证明了少有显露的脆弱其实一直存在,并且不堪一击。所有坚持着的,骄傲着的,那是隐忍着多少疼痛悲伤才有的姿态。平日里看似大大咧咧又爱嘻哈搞怪一副无脑样的唐宛如,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什么都可以像看起来的那么无所谓。当看到卫海的唇轻轻碰触到南湘唇上一点点的时候,她也会疼到了心里去。随着时间与人事的不断发生变化的南湘,渐渐地也进入了ME,和宫洺走到了一起。还有那个常常站在现在的世界怀念着如今已为异国他乡的昔日的林萧。她是多么希望时间能够一直停留在那些无害的纯粹的小小年代里小小幸福着,一面自我安慰着,一面又以故步坚强的姿态朝前走着。终于有一天,那些积蓄许久的误会、嫉妒、憎恨的邪恶的力量随之而来,横亘于时代四姐妹之间,仿佛架构起一条无形的鸿沟。随着渐裂渐开的缺口,四姐妹之间的友谊又该如何一点一滴修复起来。还有突然消失了很久杳无音讯的席城,在被南湘突然找到他的时候又会是怎样的一副光景,以及又出现在顾源和顾里彻底闹翻了的时候的袁艺,又将掀起怎样的滔天巨浪。另外,林萧亲眼目睹了简溪的婚礼,以及崇光的默默守候。唐宛如应邀美国体育协会乘坐飞机远赴美国的途中,却于中途飞机失事,从此与好不容易等到愿意等待她回来并与之永远在一起的卫海天人永隔。《小时代4:灵魂深处》是继《小时代3:刺金时代》的后续发展,即将上演一出何等残酷悲伤的情深虐恋,以及《小时代4:灵魂深处 》即将讲述患有子宫癌的顾里带着绝望在医院等死。南湘听闻顾里情况不好,疯狂赶至医院的途中遇上了车祸,从此变成了植物人。最后林萧带着唐宛如的遗像和癌症晚期身体虚弱的顾里来到南湘的病房唱起最初那首关于友谊地久天长的歌。生活不可逆转,谁也无力回天。相爱相伤,相恨相离,迷惑过也好,纠结过也罢,所有那些年里的疼痛悲伤,疯狂暴唳终将被这一刻的泪流满面瞬间冲散。顾里合上双眼,永远沉睡下的那一刻,该是没有遗憾的,因为时代姐妹花永远不分家的信念终于没有消散至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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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守护灵魂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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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游客在丢垃圾时,因为没有为他人着想,被海滨房东拒绝签订租住合同的故事,让我想起我的奶奶。

奶奶说,每一座老屋都有一个灵魂,人在,屋在,人亡,屋亡。守住了灵魂,就是守住了老屋。

我在睡梦里,看到老屋又活了过来,风拂过屋檐发出呜呜的声音,我甚至还看到明月下奶奶抱我入睡的身影。

那时,老屋还是一个健壮的青年,他见证过我的出生,呵护我整个童年的顽皮。记忆中,奶奶最爱抱着我在那棵大树下乘凉。院子里还有满墙的金银花玫瑰花,那是我最爱在清晨,露水还未干透的时候,摘几朵玫瑰花送进老屋。然后,从朝阳初升玩到夕阳归山,迎来天蓝送走晚霞。傍晚时分,奶奶站在院坝里呼唤我回家,我听到老屋也在发出咕咕的呼唤声。

记忆中的童年总有无数新奇的游戏。六岁时,老屋已经开始苍老,变得憔悴。老屋的外壳上记载了我从出生开始的身高,我记得有堂课,老师教画画,回到家,我用石块在老屋的墙上画了好多线条,我在欣赏自己杰作的时候,奶奶回来了,我以为她会夸我。夜晚时,奶奶让我伸出手,狠狠地打了两下,然后又心疼地抱着我。我在怀里哭得好伤心,不懂奶奶为什么打我,奶奶轻声说:“老屋是有灵魂的,你用石块划破了墙壁,他会感到疼的。”后来我睡着了,在梦里,我似乎听到老屋在低泣。

而后两年,在盛夏的夜里,刮起大风,下着暴雨。那时的老屋已经进入老年,墙上出现很深的皱纹,早已经不住大风大雨的洗礼,深夜,老屋漏雨了。奶奶让我在床上别动,她打着电筒,开始接雨。就像母亲照顾生病的孩子般细心。老屋变了个样,屋顶的瓦掉了好多,院子里的大树也倒了。我看到奶奶一个人坐在屋门口,偷偷的抹泪。老屋也拖着疲惫的身躯,像是没照顾好孩子般自责,难过。我蹲下去抱着奶奶。

那是我记忆中印象最深的事之一。过后几年,奶奶病倒了,她拉着父亲的手,叮嘱父亲要守护好老屋,这是她的根,也是她的孩子,父亲点着头答应奶奶,替他承担这份责任与关爱。

没过几年,我们搬了新家,可是父亲还是时常回老屋打扫修葺。我回到老屋,仿佛看到奶奶欣慰的笑了,我想以后的岁月里,只要老屋还在,我也会替父亲守着这份责任与关爱。

屋在,人便在。因为屋里有一个灵魂,他永远是你的归宿。

如果把我们传统文化中对人宽容、仁爱,对事谨小慎为等美德比作老屋的话,我们都是在这座老屋中长大的孩子,都有责任守护好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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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诚信——彰显灵魂的美德之花高中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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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明即使是在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在五千年的历史轨迹中,在五千年的风霜雨雪中坚守长达千年,却从未忘记那些美好的品德,薪火相传的是那古往今来都在赞美的美好品质,古人赞美诚信者,今人推崇诚信为本,诚信是我们的选择,更是历史的选择。

泱泱古国,悠悠华夏。华夏古国有着诸多的文化,更有过百家争鸣的文化黄金时代,墨家,道家,儒家 等在那一时更是百花齐放。儒家文化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探究2000多年以来的儒家文化,不难发现,儒家伦理思想的一个显著特色,就是诚信精神,也就是守信用、讲信誉、重承诺。“人无信,而不立。”则是他们始终坚守的信念。墨家更实用生命在捍卫“信”,理论总是苍白无力的,事实才胜于雄辩。一百八十三位墨家学者,用生命阐述了“信’的含义,在孟胜已死效尢后,墨家并没有衰败,墨家的子弟反而在之后的百年之中遍布于天下,墨家也在这之后空前盛大,这便是”信“的力量,这便是“诚”的功效。

“一片诚信,一腔热血,一片拿云心事。”“一曲诚信,一阕高歌,一剑笑看风云。”

“一诺千金”的故事早已耳熟能详,而诚信在历尽千年沧桑后依旧未曾过时。人生路上漫漫长途,这一路上我们拥有过很多,或许你拥有美貌,或许你拥有权势,或许你拥有财富,或许你拥有健康,亦或许你拥有诚信。但如果你没有美貌,你还有财富,你没有健康,你还拥有权势,但如果你没有了诚信,那么你所拥有的一切不过是过眼云烟,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

基督教认为人都是有罪的,便有了“原罪”一说,他们认为这是无法自救的,唯一的解救方法是借上帝之子基督来救赎,他们人心本善,这便又有了赎罪一说而诚信更是这其中的重中之重。

诚信,是什么?诚,即真诚,诚实,信则是守承诺。当我们一路迷茫前行时,忘却了心中信念时,忘却了曾经追逐的梦想时,当我们开始怀疑自己时,唯有诚信二字才能解救我们于水火之中。

诚信是雨,他洗涤则我们的心灵;诚信是阳,她温暖着我们的心灵;诚信是雷,他时刻提醒我们整装前行,诚信是天使破碎而洒落人间的翅膀,它带给我们期望,如若丢弃诚信,着变成了撒旦的魔杖,带来无限的黑暗与罪恶。

诚信之言不华美,华美之言不信实,因为诚信之言是质朴无华的。诚信无疑不是彰显美德的心灵之花。

[诚信——彰显灵魂的美德之花高中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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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家是灵魂栖息的彼岸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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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穹黯淡,浓黑的乌云团团聚在我心上。是要下雨了吗?也好,我正需要一场大雨涤净我灵魂深处那灰色的尘埃。

校门口,我仰头默望天边,“哗——”随着大雨落下,我的心沉入了无尽的深渊。极度渴望,以至于废寝忘食;无限遐想,以至于精神疲倦。衣带渐宽,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我,迎来的却是一次次沉重打击——惨败,落后,淘汰。我像一只无力飞回的小鸟,渴望栖息在家的树枝上。

不知怎的,爸爸却未来接我,一阵失落,我感到心灰意冷。茫茫雨海,我使劲地寻找着家的彼岸,却迟迟不见那熟悉的身影。我渐觉孤寂,心事又涌上心头。我的灵魂一阵躁动,焦急使我暴躁起来。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我如此努力,却驶不到成功的彼岸?

忽然,一阵风吹灭了我心中的火焰,我抬头,是爸爸来了。“你怎么这么晚才来!”我生气地发问。“下午老师打电话来说你这次比赛没入围,很可惜,就顺路买了你最爱的手抓饼给你吃,”爸爸让我上车,递过手抓饼,“结果等着等着下雨了,堵车,来晚了点。”听了这番话,我心里的火便灭了七八分,坐在车上吃起手抓饼来。

到家了,妈妈劝我睡一会儿,几天几夜的疲倦使我倒头便睡,心中暗想着:有家真好。在温暖的被窝里我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醒来,却是被一阵说话声吵的。“能不能再给他一次机会,毕竟他跟别人差得并不多。”“我也感到可惜……”电话那头我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我听出来了,妈妈恳求老师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心头一震,回想到爸爸为我淘汰买手抓饼安慰我,又回想到我这几天因比赛很少和父母谈话,其实,爸爸妈妈无时不刻都关爱着我,有他们,有这个家,就足够了。

那一刻,我感到心中的乌云被温暖的阳光拨开,光明扫尽了灵魂中的尘埃,指引着我来到家的彼岸,栖息在能遮风挡雨的“大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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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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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足……”那是谁在江畔吟唱,是你吗?正是你的纵身一跃,在楚国的大地上留下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这道弧线也许正是你生命的美好结局,它承载了你爱国的情怀,它承载了你不屈的气节,它承载了你对楚怀王的忠贞不渝。此时你的灵魂已将这道弧线渲染于阳光之下。

正如《史记》中记载,你是“博闻强识”、“娴于辞令”。当昏聩的楚怀王听信大臣和贵族们的谗言时,我知道,你笑了。你笑这批人目光短浅,笑这批人妒贤害能。当楚怀王轻信张仪时,你又何尝不是在笑?你在笑那楚怀王的昏庸,你在笑那背后的阴谋。当荆楚大地被秦昭王所掌控时,你还是笑了,你那是痛心疾首的笑,是为国势日弱而痛苦的笑,是为民生多艰而悲伤的笑……你是忠贞的,正因为你的忠贞而使你再次遭人陷害。你对楚怀王的忠心是永久的,如果他得知,一定会铭记你这位忠君之臣。然而,楚怀王已经远逝,你的忠贞却成为了子兰诬蔑你的借口,那顷襄王被靳尚的谗言阻塞了你的谏言之路。官场斗乱,官官相卫,排除异己,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你所想的。我知道,你想要的是君王清廉,国泰民安。然而,那高堂之上的“贤君”又何曾明白你的心意呢?但是,你并没有放弃,你生命的长河里演绎着矢志不渝的人格。

好一名句“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确,你的坚贞,你的高尚,不正如那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吗?你纵身投入汩罗江,宁死不与那世俗同流合污,也许这对于你来说是一种解脱,是一种“我独清”的高尚境界的体现。

我知道,在楚怀王听信张仪的那一刻,你已经心灰意冷了,在楚怀王与秦昭王武关相会客死异国之时,你的心已经彻底破碎了。你只有选择死,用那汩罗江的水洗濯身心的污秽,洗濯思想的污秽,用不渝的坚贞追随楚怀王而去。

屈原,你是忠心的,你是高洁的,你是伟大的。荆楚大地为你留下一片永不泯灭的土地。此时,我正仰望着你的灵魂在阳光下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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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灵魂的5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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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指在黑白键上灵活地跳跃,一首首美妙的歌曲在我指尖下弹奏着,那是我心中打开杭州大门的钥匙。

每当弹起钢琴,我总会想起在杭州的那段时光。在记忆的心扉中,那段无法抹去的记忆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也似一阕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可那些美好时光里,却总夹着一丝淡淡的缺陷。

“耶!”我的心里发出一声欢呼,并向姐姐投去得意的目光。姐姐的模样令我发笑——她紧握拳头,抿着嘴巴,那眼神,像是饥饿的狼,眼里射出那种贪婪、可怕的目光。

“三、二、一,开始!”随着外公一声下令,歌曲的旋律立刻响起,接着,动听的音乐随着外公的伴奏更加美妙了,歌声掩盖了我们的心情,也抹去了一声声的吵闹,,天与地之间,似乎没有了空间,透过窗户,飘荡在空挡的大街上。

我们尽情地弹奏着,歌曲的灵魂,像一个隐形而纯洁的精灵在大街上空游荡,。琴声仍旧没有停止。时间静静地流过——农民在安睡,院墙旁的旋花中间,一双双陶醉在爱情的眼睛对视着;豆田里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月光下绿幽幽的麦穗,随着清风的吹拂如波浪般起伏。当月亮越来越亮的时候,那琴声,开始低落了,消失了......

每次看到钢琴,酸酸的滋味涌上心头——我突然怀念起杭州和姐姐的弹奏时光,突然思念起杭州,思念起外公外婆来了,以前我讨厌外公外婆的偏心,可却一下子怀念起杭州了——

原来是姐姐那颗纯真、依恋音乐的心,和那永远不灭的歌曲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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