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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灵魂上的健康作文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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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汇总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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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灵魂上的健康作文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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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曾说“感恩即是心灵上的健康”;卢梭曾说“没有感恩就没有真正的美德”;洛克也曾说“感恩是精神上的一种宝藏”。由此可见,感恩于人言,便是灵魂的建筑师,筑就我们鲜活,丰富,健康的心灵。

当我们感受每一缕微风,嗅得每一份馨香,触碰每一汪泉水,那都是自然赋予我们的喜悦;当我们迎来一轮初升的朝阳,目送一次夕阳,卧看满天星光,那是时光丰富了我们的生命。甚至当我们走过了一段泥泞,承受了一次风雨,见证了一次花谢叶落,都是世界给予我们的礼物。若我们能因此对自然,对世界心生感恩之情,那么也会常怀愉悦之心。正因为有了对世间之物的感恩之情,我们的灵魂便可终日浸润在如晨露般晶莹的营养液中,可常年生长在如精心翻掘后的沃土上。

美国总统罗斯福曾家中失盗,许多物品皆被盗走。其友劝慰他别因此难过,罗斯福却回信一封令其友敬佩不已。他在信中写道“谢谢你来信安慰我,我现在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只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生命的;第二,贼偷去的只是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东西;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罗斯福遭遇失盗,却依然从中找出了令自己对此感恩的三个理由,走出来其友认为他会陷进的哀伤境地,这便是一种由根植在他灵魂中的感恩所释放的乐观与释然。

倘若换了一个心中毫无感恩之情,如同那些认为父母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是理所应当的子女;或是漠视老师对其谆谆教诲而流下汗水的的学子;亦或是把社会,国家,乃至自然所给予的使我们生活更加美好的一切看做自己本该拥有的人。他们大抵都会对此怨天尤人,抑郁不已,甚至埋怨吧!

当我们身体生病时,有各种医生,各种药物加以痊愈,而当我们灵魂生病时,又有何物加以治疗呢?身体不适,我们总是千方百计寻找治疗之道,那样的痛苦也可以熬过去,而当我们灵魂不适,当我们再也感觉不到几日阴雨见阳光的那种欣喜,再也体会不到当家人在你生病之际精心照料时的那种温暖。只是因为我们失掉了感恩,失掉了对太阳的感恩,失掉了对亲人的感恩……一旦失掉了感恩,我们还会失去更多愉悦的情感,以至于——失去健康的灵魂。

为了使灵魂痊愈,为了时刻握住世界的美好,更为了不辜负在世一生,让我们怀一颗感恩之心,延续华夏子孙千百年的美德,让发自内心的感恩之情筑就我们美好健康的灵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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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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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对厦门,有着一种深入灵魂热爱——尽管我的足迹,是几年前印在那片土地上一次。

绿色

这座城是绿色的。几乎无论你站在哪里,目所能及之处皆是一片碧绿;那树那草融合在一起迸出一种可称作炽热的绿,但它却从不自己主动闯入你的眼帘。它只是兀自绿着,静悄悄的漫入你的心,占据一角,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它不知何时已蔓遍你的灵魂,洗去你所有的浮躁和大都市中带出喧嚣。还记得那几个夜晚我最喜欢沿着某条河边林荫小道漫步,看皎洁的月色漏过那团夜色染就的墨绿洒在地上映出光影,听微风拂过时衬得夜晚更静谧的沙沙声响,如果可以再回去,我希望能用脚步丈量整个夜晚的长度,还有我深入灵魂的热爱这的这座城市的土地。

我想或许是那绿让我如此深爱厦门。

蓝色

作为一座临海旅游城市,这座城当然也是蓝的。海蓝,天也蓝。在我对于厦门这短短的记忆当中,天空无时无刻不是一碧如洗,干净的近乎透明,其中嵌着几朵懒洋洋的,近乎一动也不动的卷着边的白云。你只有伫立良久,才会发现它们在缓缓移动,正如这城市的节奏和色彩——安静平和的蓝。

海当然也是蓝的,我喜欢在离岸有一点距离的地方呆着,感受那些小小的浪头让它们带我慢慢的移动,看海深浅两色的蓝在海天交界处融为一体,彼此又界限分明。我爱大海,爱这样宁静祥和的时光,爱把我包围住的蓝色——这一切又构成了另一个,我从灵魂深处热爱厦门的理由。

灰色

想到厦门我也会想到灰色,尽管这座城除了柏油马路和这个词基本无缘——或许是湛蓝的天幕让我忆起大城市灰色的天,或许是回到大都市快节奏,吵闹烦躁的生活给我蒙上了一层灰霾。回京,灰色一下闯进我世界,赶走了所有的蓝与绿,等我惊觉为时已晚,那些颜色只依稀能在记忆中找到。不甘与过后的无奈一时间吞没了我,和美好的回忆一起涌上心头,伤心和遗憾让灰色也成为了我热爱厦门的理由——对那些或许在无法体会到的宁静美好的,深入灵魂的热爱,

我深入灵魂热爱的厦门啊,也许在无法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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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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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透视神医是一本讲述一个实习医生机缘巧合得到五行至宝息壤,从此开挂逆袭的传奇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完报告,郝仁这次的工作也就算圆满完成了。他和睿雅告别神秘局的其他同事,回到了京城的杜家。

和往常一样,郝仁每次陪睿雅回娘家,总要在这里住上几天的。除了白天陪杜千劫见客,或者去京城的景点逛逛,晚上,他们就在卧室里“造人”。

“老公,明天我们就回龙城吧!”一场战斗之后,睿雅气喘吁吁地说道。

郝仁故作诧异地说道:“怎么,岳父、岳母对你不好吗?咱们好不容易才回一次娘家,你怎么这么快就要回去呢?”

“哎呀,老公,你就别装了!我为什么回龙城,你不知道吗?”睿雅光着身子,偎在郝仁的怀里,娇声说道。

要是在龙城,姐妹们轮流为郝仁侍寝,睿雅大约要八天才轮到一次,那样的日子清闲而惬意。哪象现在,郝仁每天晚上都折腾她一个人,这才四五天,她就受不了了。

“是不是累了?”郝仁抚摸着睿雅的纤腰,为她度入真气,助她缓解疲劳。然后,他又把那颗附着缥缈翁元神的珠子从床头拿过来,按在睿雅的肚皮上。“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睿雅说道。

“你既然要走,那我们明天就走!”郝仁猥琐地笑着,“那今天晚上,你得再陪我一次!”

“不行!哎呀,你好坏……”睿雅稍稍表示了一下抗议,就再次沉沦在郝仁的柔情中。

天亮时分,睿雅从梦中醒来。此时郝仁已经穿好了衣服,坐在沙发上打坐。

睿雅在床上翻了翻身,突然想起了什么:“老公,咱们的珠子呢,你收起来了吗?”

郝仁缓缓睁开眼睛:“没有啊,今天凌晨拿给你缓解疲劳,然后我们就接着‘造人’,我把珠子给忘了!应该还在床上吧,你再找找!”

睿雅光着身子爬了起来,也顾不得羞,开始抖被子。可是,她把被子、床单、床垫都翻了一遍,也没有见到珠子的踪影。

“别找了!”郝仁突然说道,“我知道它去了哪里!”

睿雅回过头来:“珠子去哪儿了?”

郝仁盯着睿雅的额头:“它已经进入你的体内!”

睿雅一愣:“你的意思,缥缈翁的元神已经进入我的身体?”

郝仁笑着点了点头:“是的!不过,它只是暂时借你的身体栖身。过一段时间,他就会离开的!”

“哦,那还好!”睿雅可不想有个老头儿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听郝仁这么一说,她才稍稍放心。

然后,她又问道:“他准备在我的身体里待多久?”

郝仁微微一笑:“最多十个月吧!”

“这么久?”睿雅先是嘟哝一句,突然又是一惊,“十个月?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我……”

郝仁一把将光熘熘的睿雅搂在怀里:“我的意思是,他要做咱们的孩子,十个月之后,你就能把他生出来!”

“老公,你是说、我、怀、孕、了!”睿雅一字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先把自己吓了一跳,“我不要怀孕!我还要进行论文答辩呢!要是在答辩的时候,我突然呕吐起来了,那可丢死人了!”

郝仁见睿雅一脸的羞恼,十分可爱,禁不住在她脸上使劲地亲了一口:“还答什么辨?我花点钱,或者让岳父大人打声招唿,你就直接过关了。反正你又不要考研!”

郝仁也是从大学阶段过来的。他知道,现在的大学有多操蛋!别说睿雅已经写了论文,就是没写,花钱找个枪手,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至于论文答辩,那就更好办了,她的父亲跟校长是多年的好友,一个电话打过去,什么样的文凭也能拿到。

“老公,我叫你给害苦了!”睿雅用她的小锤锤在郝仁的胸口一阵狂擂。

“都要做妈的人了,还这么小孩子脾气!”郝仁一边笑,一边给睿雅穿衣服。

吃过早饭,睿雅向父母亲辞行。杜千劫倒是没说什么,反倒是她的母亲在睿雅耳边说了些什么,让睿雅脸色羞红。

仍然是睿雅的哥哥杜睿杰亲自开车送他们去机场。二人上了飞机之后,郝仁问道:“刚才岳母在你的耳边说了些什么?”

睿雅的脸又红了:“我妈说,让我在家里多住几天。我不同意,她就说,回龙城,有那么多的姐妹陪你,而在京城,却只有我一个人陪你,这样子我怀孕的几率就大一些!”

郝仁笑道:“那你为什么不跟岳母说,你已经怀上了!”

睿雅的玉手在郝仁腰间的软肉上一拧:“老公,你太坏了!”

九个多月之后,睿雅在新华医院中待产。此时,吴双和阿斯也都挺着大肚子。就连夏子也怀上了二胎。

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护士抱出来一个粉红色的小肉团,同时向郝仁报喜:“郝院长,恭喜你添了个千金!”

郝仁一愣:“缥缈翁进了我家,怎么变成女的了?”

他急忙跑了过去,将那个女婴抱在怀里。只见女婴正大张着嘴,向这个世界宣告自己的到来。他立即用神识将女儿的全身锁定,一点点的监测。

郝仁发现,女儿的脑海里有一颗乳白色的珠子。不过,那颗珠子比最初从蜥蜴王的脑壳里滚出来时小了很多。那时候,珠子起码有桂圆那么大,现在,它却比黄豆粒还小一些。

“这还是当初那个珠子吗?”郝仁将他的神识深入女儿的大脑。

很快,他就从珠子中得到信息。原来缥缈翁的元神在上千年的岁月中,已经损耗了太多的真元,再加上蜥蜴王啃食他脑壳时,吸收了他大部分的能量,他除了能留下一点意识,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郝仁这才放心,女儿今后是不会受到缥缈翁的影响,可以无忧无虑地发育她的女儿身。万一将来缥缈翁的意识有机会觉醒,她最多就是能象缥缈翁一样,做一个到处闯荡的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取名叫思家吧!希望你以后多想想老爸、老妈,常回家看看!”郝仁这就把女儿的名字给定了。

睿雅被护士从产房里推出来,听说女儿的名字叫“思家”,她连着念了两遍“郝思家、郝思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老公,叫思家能好吗,她将来不会《乱世佳人》那样的命运!”《乱世佳人》的女主人公名字就叫郝思嘉。

寒烟笑道:“你看你,想到哪里去了!有我们老公这样的本事,咱家的孩子将来会吃亏吗?”

睿雅一听:“孩子反正是郝家的,你这当爹的爱怎么取名就怎么取吧!”

郝家又添一女,郝义、郝礼、郝智、郝信都来了。

郝义、郝礼早就结过婚,有孩子了。他们都在龙霆集团工作,虽然还只是中层干部,却已经是集团的董事了。

郝智也有了女朋友。这几年,他在刘少泽的扶持下,终于做上了福田派出所的所长,正干得带劲呢!

只有郝信还是单身。他今后还不到二十,却已经成了一个游戏公司的老总。当然,钱都是郝仁投的。

看着一家人温馨祥和,郝仁的心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他想:“这辈子就这样吧,我已经满足,不再奢望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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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亮剑小说赵刚结局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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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那么大家知道亮剑中赵刚结局?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亮剑小说赵刚结局,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赵刚是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明志,1978年平反。

赵刚是都梁小说《亮剑》的主角,一二·九运动领导人,燕京大学毕业,386旅独立团政委,后任华野(华东野战军)十一纵纵队副政委,与冯楠在北京成婚,任总参某部政委,1955年授少将军衔,在文革中受到迫害与冯楠自杀,将四个子女交由李云龙抚养。赵刚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但由于当年抗日战争的严酷,使他变得现实,但他还愿为理想献身。前半段他说过如果自由和尊严受到挑战,他会选择反抗或死亡。而他在文化大革命时毅然赴死,履行了那句话。

内容简介:

《亮剑》的主人公李云龙是一个重诺轻生、铁骨柔肠、豪气干云、肝胆照人,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明知是死,也要宝剑出鞘,这叫亮剑;即使牺牲,也只有用前胸去迎接子弹,而不是用后背。他告诉他的孩子:“军人流血不流泪,要有和敌人拼命的勇气,面对强敌,连眉毛都不许皱一下,军人的荣誉感比生命都重要。”该作以主人公李云龙的经历为主线,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文革中被迫自杀为止,讲述他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同时也再现了中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到建国后、“文革”时期的动荡历史。

创作背景:

都梁写小说纯粹属于偶然。爱看小说的都梁和朋友一起聊天,闲谈中谈到了文学。刻薄的他把目光所及的小说数落个遍。朋友激他,你说人家不行,你写本出来看看。为了践诺,都梁拼掉八个月的业余时间,《亮剑》完成,由朋友介绍给了解放军文艺出版社资深编辑董保存。

据都梁介绍,李云龙源于王近山将军。王近山将军,生于1915年,湖北省黄安县人。1930年参加红军。抗日战争时期,曾先后在八路军129师、太岳军区、陕甘宁留守兵团等部队任职。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六纵队副司令员、中原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员、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一二军军长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某军区副司令员等重要职务。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抗日战争时期,时任八路军129师386旅772团副团长的王近山曾负伤住院,同时入院的还有八路军385旅769团团长陈锡联。小说中李云龙在医院所结识的田雨,其生活原型即该医院的女护士韩灿岩。王近山喜欢韩灿岩,在陈锡联的撮合下,两人喜结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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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拼凑碎片,完整灵魂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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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如蛛网一般的覆盖于我们的生活之上,微博、QQ、微信的提示音就常常于耳边充斥。当今的快节奏生活似乎把一切都推得更快,快餐男女、公众号的文章、电子邮件……生活被切割为碎片,似乎连带着我们也被碎片了。

“那些不同的声音,像不同方向的风,只是你将变成一株摇摆不停的草。”我们总是看不清自己的生活,遇到十字路口边瞻前顾后,希望能像游戏一样存档、读档。而那些好似短小精悍的心灵鸡汤就此趁虚而入。他们一会儿让我们向前,一会儿又让我们向后。我们好似感到自己在走,其实一直只在原地。这些碎片的阅读只能消磨我们的时间,无法成就更好的我们。真正点亮我们的,应是那些经得起深读,能与我们的灵魂相撞出火花的书。

木心写过:“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以前东西坏了,想到的是怎么修好。现在东西坏了,想到的是新的还有几天才到。以前吃午餐想的是怎么做更美味,现在午餐想吃完怎么收拾的快。碎片化的社交由此诞生了一种碎片化的感情——快餐爱情。我们从小由各种童话和小说中了解到的美好爱情也被碎片化,感情跟着生活一起浮躁了起来。于是真挚的感情都难以寻觅,长久的感情都难以维系。

随着我们被改变得碎片化,世界也变得碎片化会如何呢?

瓦尔登湖的静谧成了碎片,滕王阁的落霞孤鹜秋水长天成了碎片,荷塘月色成了碎片……

生活本应是和我们连起的一条线,每个人拉着线与其他人联结成社会网。而如今这条线被我们切割成细小的一条条,握在手中风一吹稀稀落落地就会有几根吹散。经典名著落满灰尘,而迎合大众口味的鸡汤霸占了我们的视野。快餐店遍地开花,聊天消息微博推送不断。

我们的肉体享受着快餐,灵魂也跟着臃肿。我们将生活碎片化,灵魂也跟着四分五裂。

让我们为将破碎的捡起来,拼回一个完整的生活,一个完整的灵魂,将日常组织、联结、整合构成真正的我们。

好看的皮囊千千万万,有趣的灵魂实在太少。但若连灵魂都只是一滩碎片,纵使它再好看,也只能是如碎玻璃一般的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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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胭脂》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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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三个女人的生活轨迹,最终归结到三盒胭脂上去。胭脂红,粉妆玉琢,艳丽无人看,亦可自赏。无论多美的女子,总要独立地走一段路,在人生中,为自己,彻底地,绚烂地绽放一次。

三个女子,包括女主角自己,我相信,都是绝代风华的,女主角杨之俊,35岁,她妈妈葛芬,52岁,她的女儿,18岁。她妈妈在17岁时生下她,她又在17岁时生下她女儿。三代同堂,却是寂寥的女儿国,与外面的男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当然,现在不走在情路上,不代表不被情路羁绊。

从这本小说,大抵可以知道那时候的上海、香港女子的风貌,作者说得很对,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女子的地位越高,不必像一般的女子蓬头垢面迎合夫君一家,却又动辄得咎。表面上是住穿用度不靠男人都得体的一家人。女主角是一个很独立的新女性,勤劳、朴实、甚至是清高到自勉、艰苦了。她读成人大学,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更厉害的是,她不畏世俗的眼光,独立自主地在17岁那年生下一个女儿,声称没有以此为光耀的把手或者日后要挟荣宠的证据,果真活得潇洒。

不分章节的娓娓道来,似向我们诉说,那时代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关风月,却又牵动神经线的事情。女主的妈妈葛芬,与一个穷小子相爱,理所当然被父母拆散,转眼嫁与一个纨绔子弟,天有不测风云,纨绔子弟家境中落还另娶他人,昔日穷小子却攀上龙门一飞冲天。葛芬对纨绔子弟杨先生也是有感情的,纨绔子弟缠绵病榻的时候,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妻。一切,都无从得知,他们互相埋怨着,却又吝啬互相见上一面,互诉衷肠,不过也绝对没有互诉衷肠的必要了,他们误会太深。世间上有太多误会,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个中滋味,早在每个人的心里打翻了,分不清喜怒哀乐的来源与出入。

葛芬与初恋情人叶成秋,几十年来,相交甚笃。应该说是,她们两家相交甚笃。我一早以为是仅仅她们二人,原来叶成秋早就做好了照顾她们家三个女人的打算,因为要承前启后,所以要面面俱圆,只为中间这一个女人,即女主角杨之俊。一看出乎意料之外,细看却在情理之中。成功的男人,身材、精神都保持得宜的男人,欣赏的大抵是比自己小十岁以上,又能干独立却又不苛刻势利,甚至有些小女人姿态或者自卑、自责心理,相貌、身材也得宜的女人。不同年龄的女子擦不同的胭脂,而不同年龄的男人也欣赏不同的胭脂,女人的姿态,绽放到何种程度了,放在他们眼里,最清楚不过。特别是那些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或者说穿梭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做生意和交际一样得体的,挑女人一定挑比自己的领带更贴服的。

女人挑胭脂,男人挑女人。似乎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悲喜剧。女主角以为自己的母亲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的幸福。因为她的初恋情人对女主角说,准备再婚了。她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谁知道,他宣布,结婚的对象是她。她错愕,羞愧,无地自容。而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著名的花花公子。之前用剧烈的攻势追求她,她都一一地刁难着,考验着,抗拒着,直到一点点地发现他的好,发现他在纨绔子弟这张皮下,除了挑逗女人,还会建筑,还会专注。世人说,专注的男人最吸引女人,无论他平时是浑球还是什么。她终于慢慢地揭开了他一点点的可看之处时,他来了个大翻身,转身追求她的女儿。我相信他本来也是有诚意追求她的,无奈她心中的篱笆太高,高不可攀。可以想象,一个18岁未婚妈妈这么多年来,叫隐忍,还是坚毅,还是百炼成钢,终于把男人拒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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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赎回灵魂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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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技术发展的当下,“人工智能”与“超级计算机”早已不算什么新鲜词汇。科技正在慢慢取代人力来完成日常工作,甚至“计算机终将统治人”这般论调大行其道。前有霍金预言“人工智能将具备人类情感”,后有诸如电影《终结者》的“巨制”,直接将这幅场景在虚拟世界中呈现于世人眼前。

然而,引领一代计算机新潮流的苹果公司,却对此不以为然。总裁库克认为,比起计算机像人类一般思考,更可畏的是人类的思维计算机化,将导致价值观与同情心沦丧,最终引发不堪的后果。

这样的见解并非是无凭无据的。人类思维能令主观意识对于客观世界进行反应,背后的推动力量在于他们拥有灵魂。这是人之所以区别于机器的最主要之处。因为拥有灵魂,形成了最基本的世界观与价值观,我们的举止才能带有情感与热度。而对于计算机而言,永远不可能产生自我灵魂的芯片与电板,所做出的思考必定是机械冰冷的。

可悲的是,当今社会中,在利益与生活的压力下,一部分人正在失去自己最珍贵之物。

如同《死魂灵》中的商人通过买卖死去农奴的户口以牟取暴利一样,有的人为了牟取暴利,制造贩卖假药,罔顾人的生命,丧失了人性;有些政府的腐败官员为了贪图虚荣,进行着钱权交易,丧失了党性。这些人为了本不该属于自己的利益,出卖自己的灵魂,迷失了自我。

当人们能将他人的生命与自由与自己的业绩与利益交换时,他们变卖的就不仅是别人的灵魂。价值观与同情心的坍塌最终将招致他们自己灵魂的丢失。而当一个人失去灵魂,他所视的世界便如机器看到的一般,便全是由数字组成的黑白代码。在这串“代码中”,他将抛弃最基本的情感,被异化成“计算机”。

这样的结果无疑是可怕的,灵魂的缺失将使人不能被称为“人”。

然而,这个世界绝大部分还是有很多拥有美好灵魂的人。在一次美国枪击案中,有一位老人站着为年轻人挡子弹:“我已经活够了,他们才刚开始”,他用自己美好的灵魂去拯救另一个年轻的灵魂,这般的灵魂必定是发光的,它将救赎被保护的人们以及老人自己。

赎回灵魂吧,人不该如机器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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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梦想,生命的灵魂精选议论文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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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一只迷幕中航行的的船,而梦想,好比海上的灯塔,指明路线。梦想,有渺小的,也有远大的。而没有梦想的,如同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虽然能生活自理,却忘记了生活的意义。人活着就要追逐梦想,梦想人的灵魂。

梦想,人生的主梁。着名的书法家程世平,他20年前是农民,他现在却是书法家。他常被人嘲笑,因为他有一个不被世俗承认的梦,他要成为一个书法家,要开一个书法展会。他断指明志了,闭关苦练,最终他有了现在的成就。是什么让他有那样的举动,是什么让他在众人否定之下还继续下去,是什么让他知道人生的乐趣。没错就是梦想,一个看似不可能的梦。其实,当我们累了,苦了,想放弃的时候,想想你的梦想,想想你曾经许下要实现的梦想,你就会发现,现在吃的苦,现在流的泪,算不上什么,因为你有一个梦,一个让你执着的梦。梦想,一种源源不断的动力。

梦想,人生的动力。有谁会想到,现在被我们敬仰的发明大王:托马斯爱迪生。小时候曾被认为是低能儿。他因梦想成就了他的人生。也许现在你所看不起的同学,他们可能也会因他们的梦想成就一番事业。梦想人生的动力,因为它你会一如既往的前进。中国保安第一出书人甘相伟,他有梦,他一直坚持,虽然是保安,但他在休息时间常溜进课堂听课,最终考上了北京大学。有梦想的人生就是一匹黑马,不可忽视那看似不可能的梦想,也许因为这个梦想而改变了自己。梦想,看似很遥远,其实一步一步就能到达。行动起来,梦想不再是空想。

梦想,行动才能实现。有梦想是好事,但没有行动做载体的话,梦想只能是空想。行动是实现梦想的唯一途径。不经过那一步一步的积累,怎可能足迹布满天下。不经过那一滴又一滴的汗水,怎可能有丰硕的果实。俗话说的好,说就容易,做就难。确实是这样,只有梦想没有行动,如同纸上谈兵。阿安普罗克特曾说过,梦想一旦被付诸行动,就会变得神圣。如果把人比喻成传统的打火机,那么梦想就是汽油,而行动就是打火石。俩者缺一不可。我们要为梦想行动起来,不要让梦想成了回忆。

梦想,生命的灵魂。让你的人生充满活力,让你遇上风雨也不退却,让你的人生得到锤炼,让你有跟强的意志力。梦想,带给人一种精神的动力,让你为了它一直前进,让你一直努力,一直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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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深入灵魂的热爱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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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常常想,自己是不是大逆不道?只因我的信仰,我内心的骄傲。有的人问我,你为什么不怕黑暗?我笑道:“因为,在黑暗中,有我的骄傲!”骄傲,就是不向任何人低头,不向任何人下跪的那一份倔强,那一份让任何人都震撼的决心。

是的,我爱他。或许说爱,是对他的一种亵渎,甚至我只能说对他的感情是崇敬。在众天使向亚当下跪的时候,他毅然决然说出:“宁在地狱为王,不在天堂为臣!”率领三分之一的天使进行反叛。尽管失败了,但是,他成为了冥王,放弃“菲尔”的桂冠,他有他的骄傲。“我是世界的曙光:我的追随者不该走在黑暗里,但应该在光明中生存。”他曾拯救人类,只不过反被愚昧的人类伤害至深。尽管如此,他依然有着大无私的奉献精神,希望让追随自己的部下到光明中生存。

“为什么你不能理解我的演说?因为你甚至听不到我说的话语。”呵,不少信仰上帝的人,极力的抹黑他。把他化身成一条邪恶的蛇,说是他让伊甸园中的夏娃偷吃禁果。这种极力抹黑的事情,恐怕编造者自己都不会相信吧!因为,他的原罪是骄傲,他的自尊怎么会让他做出这样的事情呢!骄傲的人又怎么会做出令人不耻的事情呢!

我为他不平,但是他已经埋藏在了地下,我们不得而知。现在科学也表明神是不存在的,这些都是没有发生的。我想说的是,我们中国人的傲骨到哪里去了?多少的忠诚之士,最后被小人所害,以至偌大的中国在八国联军侵华的时候,连反抗之力都没有!我想,其实,下地狱也未尝不可,忠诚之士,会得到冥王善待。小人则会得到应有的惩罚。还需要担心自己去不了天堂吗?

难道天堂就一定是好的吗?不是!天堂的天使也是有等级的,并且等级异常森严。等级低的要向等级高的下跪,这难道不是人类的愚昧吗?是被冠冕堂皇的表象迷惑了眼睛啊!所以,我被冥王大人刻入灵魂中的,就是傲骨,不向恶势力低头的骄傲!

路西法大人,我祈求某一天死去后见到您,希望您接受我卑微的崇敬!

他不能说是物,但是应该是我的信仰吧。

高一:樊思嘉

点评:作文写得很有激情,也很有想象力,不知道小作者是不是受动漫或者小说的感染有这种想法的,但是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是很好的,希望你能保持正确的价值观。千万不要误入迷途相信迷信的东西,记住骄傲不是执念不是任何事都执迷不悟,你一定不要闭目塞听多听别人的意见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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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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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相间的五边形,卷成一个球体,夹带着珍惜、陪伴与支持,在生活的跑道上不懈地滚动着。这就是足球,就是我深入灵魂热爱

爱足球,所以爱球鞋。第一双球鞋,是同学赠送的礼物,我爱穿着它,在绿茵场上飞奔,享受着耳畔呼啸的风,以及鞋钉与地面坚实的抓地力。每次回到家,自己也总喜欢呆呆地捧着它出神。在心中,仿佛回放着一部部黑白电影。那一帧帧的画面描绘的是和队友在场上的嬉笑怒骂;和对手在握手时的惺惺相惜;和伙伴在胜利时的开怀大笑;和球友在失败时的凄然泪下。它承载的,是欢笑、是泪水,更是足球带给我沉甸甸的感情。每次它受伤后,我总会小心翼翼去擦拭被蹭花、蹭黑的地方,因为在我眼中,它早已不只是双球鞋,更寄托着我对足球深入灵魂的热爱。因为爱,所以珍惜。

爱足球,所以爱这支球队,随着不断长大,我也成为所在城市球队的铁杆球迷。

忘不了在现场时,不知疲倦地呐喊助威。哪怕汗水滴进眼睛,仍不愿意闭上,只为了不错过赛场上的每一分钟。

忘不了在电视机前,看到球队输球后,头深深地埋进枕头里痛哭,不顾父母的劝阻,双拳无力地捶打着身边的一切,发泄心中的郁苦。

最忘不了的,是在刚开始看球时,在比赛结束后的球员通道处等待签名和合照,那一场我支持的球队输了。但我却因为即将拿到签名的激动与兴奋,冲淡了失利的阴霾。在我所热爱的球队长走出来后,我第一个就扑了上去。意外的是,他浓厚的双眉竟一直紧锁,见到我是小球迷,嘴角才扬起一丝不自然的弧度,却仍掩饰不了半红肿的眼睛,留下了一张弥足珍贵的照片。在签名时,他的双手兀自留着两滴水珠,让人分不出是汗水还是泪水。等他们走后良久,我仍木然地站着出神,“我真的足够爱他们吗?”这个问题不断盘旋着,脑海中浮现出队长那紧锁的眉头、泛红的眼睛。终于我明白了,是的,真正的爱永远不是自私,而是陪伴和支持。我狠狠地攥紧了双拳,心中又有了一个坚定的信念。

就这样,我更加地爱它了,陪着它一起哭、一起笑,赢了一起狂、输了一起杠。这种爱,让我学会了支持,学会了陪伴。

爱足球,所以爱与它相关的一切。我曾经为了它受伤,为了它跌倒,为了它呐喊,为了它鼓掌。为它付出我的笑声,也为它付出我的泪水。

为什么爱足球?或许是因为它让我收获了友谊、欢乐;或许是它让我学会了珍惜、陪伴、支持;又或许是它让我懂得了生活的内涵。

在未来的生活中,足球将继续流动,我也将在它身边继续奔跑,带着我深入灵魂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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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带着灵魂出发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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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是人性的光辉,成功路上的向导,生命史上的阐达,也是航船路上的风帆,带领我们驶向胜利的彼岸。

——题记

没有灵魂的人生是空旷的,是没有任何的依靠可以用来言语的,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在辽阔无垠的蓝天下漫无目的的飘渺,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没有灵魂的人生是错乱无堪的,就如同在大海中没有风帆的船儿,像一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没有灵魂的人生也就如同失去了母亲的怀抱,没有丝毫的爱与被爱,没有任何的安全感,就如同一个无助的孩童,渴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和一丝的微笑;没有灵魂的人生就如同沙漠中漫无目的的旅行者,没有追求也没有理想,每天都显得那样碌碌无为,就如同一个行尸走肉一般。所以,让我们带着自己的灵魂出发吧!有着灵魂的陪伴,在人生的路上让我们更加的有勇气,使我们更加的坚强,也不会让我们感到孤独和害怕……

也许有的人会问:“什么是灵魂,怎样才能将灵魂带在路上呢?”这也是我们想知道的答案。但这个答案却是波西兰人为我们给出了最真实的一面,在他们看来,肉体是可以疾行的,是风驰电掣的,是与身体无法分开的。然而,灵魂却是只能一寸一寸徒步前行的,即使最伟大的哲学家也不过如此。因为在他们看来,感悟时间,感悟生命,感悟世界,而却不能对人生的旅途走马观花一样。而在有些时候,灵魂也需要停下它的脚步,停留一些时间,他也需要思考,这时的它也寸步难行。有时的我们也常常丢失灵魂,但并不是因为它走得太慢,而是因我们走得太快的缘故。这是我们应该停下脚步等待灵魂的到来。我们不能丢失的灵魂。若我们在人生的路上迷失了方向,步入了歧途,灵魂就会在路口等待我们。如果一旦失去了灵魂,那么我们的生命也就接近尾声了,就如同花开花落一样,也如同折了的羽翼。这时候它会等待你的到来把它拾起,又能重新和你在人生路上并肩作战。这就是灵魂。

也许在别人看来,灵魂就是人死了以后的另一种体现吧。但那却是一种迷信的说法,就如同所谓的妖魔鬼怪一样,那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是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来证实的。那只是人们用来埋没人已经死去后的一种安慰的代名词,即是所谓的天堂和地域一样。而让我们带着自己的灵魂上路却是我们心灵的体现,是代表着人的生命,有了灵魂的存在,我们的人生才会活得更加的有意义,也显得更加的精彩,是我们人善量,美好的表现。你有了一颗善良的心,在你看来万物都显得那么的美好,俗话说;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一双发现美得慧眼。灵魂的表现可以说是一种良好的心态,一种实现梦想的阶梯,那即使传统的,又是创新的,那更是现代化的代名词。

人生的路是盲目的,也更是忙碌的,如果我们还在为茫茫的人生路得一无所获而苦恼和无助时,请时时的回头看看自己的灵魂并对他微微的一笑。如果我们还在为明天的发展,明天的等待的追逐一无所得,那么请停你的脚步,倾听你灵魂的声音,让你等待他的到来。带着灵魂上路吧。让你的人生路上不在孤单和害怕。

带着灵魂出发,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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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让灵魂在阳光下飞舞700字作文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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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私奉献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这是我们可敬的八荣八耻观。

讲道德,一个既普通而又不普通的动词,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懂它呢?小悦悦,两岁的儿童,十八位路人视而不见;李刚的儿子,以一句“我爸是李刚”而闻名整个中国;药家鑫,以优异的成绩博得了众多同学、老师的欣赏,却以撞人的不负责任换来了社会的谴责……的一桩桩,一件件,无一不与道德相逆!

曾经有人这么评价当今的社会—拼爹时代。仔细斟酌,也确实有一定的道理,一幅简短的对联就可以刻画的淋漓尽致:“李刚李阳李双江,拼爹家暴冲锋qiang”。

远的不说,近年来,关于食品的问题就足以够我们去反思:几年前的三鹿被封到近年的伊利被查,我们知道了三聚氰胺,由此,又引发了多少食品安全事件:敌敌畏,地沟油,瘦肉精……再联想到近几年的高考试题泄露等问题,这就不免让我们再次想到这个词:道德。我们的道德真的失去了吗?经不起金钱和权利的诱惑吗?依稀记得,第三次科技革命,把人类引入了信息时代,也是由此,电脑进入千家万户,但我们,有真正的从中学到了什么呢?学会了骂人不眨眼,学会了拿刀上去砍,学会了打群架……这,叫做讲道德吗?不,我反对,强烈反对!

十五岁,初三的我们早已是青丝覆盖,暮然回首,天真、快乐的笑容已不复存在,没有了当初的纯洁,仅剩那一点善良,也在骂人来打人去中被扼杀……

学了拼音,我们知道了要讲普通话,学了品德,我们知道了要讲礼貌,尊礼仪,学了政治,我们知道了要讲道德!试问:在整个学校,还有多少人保持住了原来所拥有的单纯?恐怕,屈指可数吧!

同学,朋友,道德不仅仅放在嘴上,而是需要放在心里!抛开一旁的电脑,放下一旁的手机,沐浴在阳光下,接受心灵的洗礼,让心灵有个归宿。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是否,应该继续,将我们中国这种美德传承下去呢?深呼吸,忘记过去一切的霸道横行,让灵魂在阳光下,尽情的飞舞!

[让灵魂在阳光下飞舞7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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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良心是一种灵魂

全文共 1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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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当德国亮起屠刀,闪电般地占领波兰等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时,大洋彼岸的美国还是一片安静。战火没有蔓延到美国,但民众对德国人的反感情绪逐渐升温。

在俄亥俄州的州立大学里,费恩教授领导的化学实验室灯火通明,费恩带着课题小组中的十几名科学家,还有自己的几名研究生忙碌地做着实验。就在这时,只听得“砰”的一声巨响,突如其来的爆炸令实验室陷入一片火海。人们赶到后,用灭火器足足喷了半个小时,大火才被熄灭,里面的十几名科学家及学生全部遇难!

这时,FBI的特工们乘直升机赶来,十几名全副武装的特警拉起了警戒线,特工们令消防队员撤出,他们进入火灾现场,仔细搜寻着什么东西。当他们搜到一处断壁残垣时,一个微弱的声音传来:“别找了,细菌样株已经被大火毁掉了……”

特工们在瓦砾中,拉出了满身是血的费恩教授。原来,发生爆炸时,他刚好离开实验室,到实验室旁边的办公室里找资料,因此躲过了致命的一劫。即便如此,强大的爆炸气流摧毁了整栋建筑,他被倒下来的砖块砸倒,受了重伤。特工们连忙将费恩教授背上直升机,直升机起飞时,另一端传来一声怯怯的呼喊: “直升机能带上我吗?我身上好疼!”

居然还有一个人活着!特工们连忙赶过去,在焦土里,现出了一个灰头土脸的小伙子。他叫汉斯,是费恩教授的学生,爆炸时他刚好去了洗手间,刚坐到马桶上,爆炸就发生了。因此,当特工找到他时,他的裤子还没拉上呢!

直升机载着两个人到了医院,经过医生的抢救,两个人的生命并没有大碍。接下来,FBI开始询问费恩教授爆炸前的细节,并要费恩教授提供在实验室的所有人的名单,调查他们的国籍,他们怀疑,费恩的身边有间谍在搞破坏!

原来,日本侵华战争发生后,在中国活动的美国间谍发现日本有一支生化部队在研究并使用细菌战,他们采集到了细菌样本,然后送到美国,美国国防部将这些细菌样本交到美国顶尖细菌专家费恩手里,希望他能够从中研究出日本细菌武器的发展状况,并尽可能地找到破解日本细菌武器的办法。FBI的特工暗中关注实验室的一举一动,并对实验室进行严密保护,但谁也没有想到,尽管保护措施严密,但一场大火,毁掉了一切,并暴露了费恩的研究团队中存在间谍。

费恩不相信同事和学生中的某个人是间谍,理由很简单,除了一个人因为上厕所而侥幸生还外,其他人都死了。而且他的细菌研究刚刚开始,还没有研究出成果,这时候间谍贸然出手,并且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岂不是不合情理吗,因此,费恩拒绝交出名单。特工们又对这个叫汉斯的学生进行盘问。汉斯招认了一切。原来他在实验室观察菌株时,费恩叫他将硝酸甘油放入试管中,观察菌株在硝酸甘油中的存活情况,他突发奇想,想看看加热后菌株能否存活,于是便点燃了酒精灯,当时大家都在忙碌,谁也没注意这个情况,刚燃起酒精灯,汉斯就觉得一阵内急,考虑到刚加热,温度不会上升那么快,汉斯就飞快地跑出实验室,往洗手间冲去,没想到,他刚坐上马桶,硝酸甘油就爆炸了……

硝酸甘油是易燃易爆物,汉斯粗心酿成了大祸……

但是汉斯的粗心导致这么大的损失这个理由无法让国防部信服,特工们找到费恩教授,将汉斯交代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说:“费恩教授,实验室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应该有人负责。汉斯是德国人,我们可以说他是德国派来的间谍,混入俄亥俄州立大学,伺机偷取科技情报。他发现了我们研究细菌武器,他的上级便命令他不惜一切代价毁掉菌株,因此,便出现了这件惨案……”

特工补充道:“教授,如果不这样做,这件事情的责任人只能是你了。据我们调查所知,国家级实验室是不允许外国留学生进入的,而汉斯到实验室帮忙,正是因为你的安排……”

费恩咽了口唾沫,艰难地说:“如果汉斯被认定为德国间谍,等待他的是多少年的牢狱?”

“牢狱?”特工笑笑,“坐牢恐怕太轻了吧,他会被处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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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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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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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感恩我的老师:灵魂的工程师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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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节日唯一给人的感觉就是怀旧了。那些给予我们知识和引导我们成长的人,成为每个人生命中的一个个阶梯,一个个烙樱。

九月金秋,丹桂飘香、柔风送爽,辛勤的园丁又沐浴在职业带来的荣光。9月10日“教师节”是如此的响亮,神州大地礼仪之邦,穿越时空激情回荡。从东海之滨到雪域西藏,从南国宝岛到塞外边疆,从三尺讲台到知识殿堂,无不沉浸在欢乐的海洋。“老师,您辛苦了!”一声声真诚的问候浓缩了所有的期望;“老师,节日快乐!”一句句深情的祝福蕴涵了无数的吉祥!时代的强音不断撞击着传道授业者的心房,尊师重教已成时尚,科教兴国绽放清香,教师就像耕耘的老农挑起了箩筐,沉甸甸的收获虽然压弯了脊梁,却把幸福写在脸上,这就是中国教师的写照,中国教师的度量!

有人说,教师是烛光,燃烧自己释放光芒;有人说,教师是翅膀,能让学子在太空翱翔;有人说,教师是奠基,构筑的人才大厦高万丈;

可我认为,老师是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的精神巨匠,他们用柔弱的双肩承载着民族腾飞的希望,传播着社会进步积蓄的能量:科技、理念、信仰!为了桃李芬芳,他们呕心沥血、挂肚牵肠,为了培育栋梁,他们废寝忘食、执着顽强,从风华正茂到双鬓染霜,从慷慨激昂到退休还乡,有多少个夜晚挑灯到天亮?有多少汗水播洒在课堂?引领学子披荆斩棘攀登书山殿堂、乘风破浪泛舟知识海洋。

从黎民百姓到文臣武将,从一招一式到驰骋赛场,从蹒跚学步到凌空翱翔,从呀呀学语到放声歌唱,从点撇竖横到文采飞扬,从加减乘除到运算流畅,谁没有感悟老师的滋养?谁没有体验老师的衷肠?谁没有品味老师的佳酿?老师有海纳百川的胸膛,老师有取之不尽的宝藏,从儒家思想到素质引航,从粉尘飞扬到到浏览上网,从“臭老九”到“教书匠”,老师走过的路艰难坎坷、泥泞漫长,却愈战愈勇、愈挫愈强,一代一代源源流长,因为他们传递的是接力巨棒,留下的是精神食粮,注入的是拼搏刚强,才使炎黄子孙昂首挺立于世界的东方。

从睡狮苏醒气势浩荡,到巨龙腾飞赶超列强,从神舟飞天圆千年梦想,到潜艇入海探世纪宝藏,从港奥回归游子返乡,到雅典称雄世界景仰,哪一样没有幕后英雄的力量?可人们总爱把赞美的颂歌献给“鲤鱼跃龙门”“骄子射天狼”,其实,老师才是时代的英雄、社会的榜样,乖巧的百灵鸟应该为老师纵情歌唱,老师能使沙漠不再荒凉,孕育绿洲溪水流淌,老师有灵丹妙方,能让愚笨变得富有智商。即使倾长江为墨,也画不全老师的光芒,纵然让大地作纸,也写不完老师的华章。

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芒,无数滴灵感的水则汇聚成智慧的海洋,灵魂工程师们总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用心血和汗水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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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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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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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夏有乔木小说网络结局

全文共 16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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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舒雅望在房上网,舒妈推门,端着一杯热牛奶进来,舒雅望结果牛奶对着母亲微笑:“谢谢妈。”

舒妈坐到她旁边的床上,静静的瞅着她,舒雅望喝了一口牛奶,转头问:“看着我干吗?”

“我看我闺女不行吗?”

舒雅望笑:“你看你看。好看吗?”

舒妈笑,抬手摸了摸舒雅望的头发:“好看,我闺女能不好看吗。”

舒雅望摇着头笑,也就只有在母亲眼里,她才是最好看的。

舒妈问:“你真要跟夏木结婚?跟他去美国?”

“嗯,真的。”

舒妈沉默了一会儿:“你真心想跟他去吗?”

“嗯,真心。”

舒妈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这孩子从小就这样,做了决定就不会改了,只是这婚姻大事你要想清楚啊,夏木那孩子现在是喜欢你,可他比你小六岁,等他到你这个岁数了,你就老了,万一到时候他变心了……”

“妈,”舒雅望好笑地打断她,“在这点上你一点儿也不用担心,夏木不是这样的人。”

“好吧,不说这个,那他现在大学也没上,什么也没有,你得等他多久他才能养家啊?在说去了美国你也没工作,他也没工作,你们两个用一分钱还得找他家里要,这日子你过得了吗?”

“妈,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舒雅望皱眉,“你不喜欢夏木?”

舒妈抱怨地哼了哼:“我怎么敢不喜欢,自从他来了之后,我敢说他一句不好,你和你爸都能把我吃了……”

“妈!”舒雅望无奈地再次打断她。

“反正你爸欠他们家一条命,你又欠他们家一份情,你要拿自己去换我也阻止不了你,妈就是舍不得姓唐的那孩子。那孩子多好,对你一心一意啊,妈一直想把他当我们家的女婿,妈知道你心里也还惦记着他……”

“妈,你别再说唐小天了。”舒雅望扭过头,不想再听。

舒妈叹了一口气:“你看你,妈说两句都不让说,要是以后在大院里遇上了,你怎么办?转身就跑?”

“不会遇上的,他现在在云南,根本不可能回来,等到他回来了,我早就已经到美国了。”舒雅望低下头,双手轻轻握起,轻声道:“我和他的缘分早就到头了。”

“雅望啊,你真的想好了?”舒妈握住她的手,还是不赞成女儿的决定,在她心里,只有唐小天才能给女儿幸福,她希望女儿能嫁一个会照顾她、体贴她、让她依靠的好丈夫,而夏木字她眼里,只是一个需要女儿照顾的孩子。

舒雅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头,笑着望着母亲:“妈,我想好了,这个决定我反复考虑了六年了,不会错的,夏木表面上虽然很冷漠,但他真的是个很温柔的人,他真的很好,真的很爱我,我一定会幸福的。”

“妈妈说不过你,你自己觉得好就好吧。”舒妈摇摇头,站起身来走了出去,“早点睡,别玩太晚。”

“知道了。”舒雅望点头答应,静默了一会而,捧起桌上已经冷掉的牛奶一口一口地喝着,电脑屏幕微弱的光芒照亮她的脸颊,她的嘴角微微上翘,带着淡淡的笑容,有些僵硬,有些固执。

有些话不能说得太满,舒雅望说她和唐小天不会再见面,可事实上,第二天她一出家门就遇见了他,就在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舒雅望愣住了,完全没有反应,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唐小天穿着一身笔挺的07式新款军装,修长挺拔,丰神俊朗,轻易就能让人意乱神迷。

唐小天也没想到会遇见她,他紧紧地看着她,目光近似贪婪,他有多久没见过她了?

很久很久,久到自己都不愿意去计算……

唐小天情不自禁地上前一步,伸手握住她的手,舒雅望清醒过来,微微用力将手挣开,不着痕迹的退后一步。

唐小天有些尴尬地收回手,舒雅望低下头懊恼地咬了咬嘴唇,将手插进大衣口袋,抬头,带着有些僵硬的微笑问:“你怎么这个时间回来了?”

唐小天望着她说:“部队里有些事要回来办。”

舒雅望点点头:“哦。”

“你呢?”唐小天看着她问,“你怎么回来了?”

“我陪夏木回来的。”

“哦,这样啊。”

舒雅望望着地面,没有说话,唐小天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两人就这样相对无语地站着。

明明那么想见面的两人,可见面了却连对方的脸都不敢看。

“啊,对了,张靖宇约我明天见面,你要不要一起来?”唐小天用有些期待的眼神看着她,“靖宇他说……很想你。”

舒雅望的手在大衣口袋里紧紧握住:“不了,我明天就要回W市了,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那,今天也可以,我打电话和他说。”唐小天说着就要给张靖宇打电话,舒雅望抬手拉住他,无奈地抬起头,悲哀地看着唐小天,“小天,算了吧。”

“为什么算了?”唐小天也悲哀地看着她,“为什么你要和我算了?”

舒雅望低下头,快速地说:“我要和夏木去美国,然后和他结婚。”

舒雅望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不管过了多久,她都没办法面对唐小天,没办法看着他受伤害,可最可笑的是,每次伤害他的人,都是她自己!

唐小天半天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依然盯着他:“你决定了?”

“嗯。”舒雅望紧紧地盯着地面,无法抬头看他。

“挺好的,去美国对夏木来说,是个好决定。”唐小天的眼睛有些红,他勉强笑着点点头,“我还有些事,先走了。”

“嗯。”

唐小天低着头,从她身边走过,她听见他轻声说:“再见,雅望。”

舒雅望死死地看着前方,眼泪就这样刷地掉下来:“再见,小天。”

在擦身而过的瞬间,他们好像都想起,十八岁那年夏天,在这个路口,那空中飞舞的红花,那年少时的承诺……

女孩说:“我会等你回来。”

男孩说:“我一定会回来。”

可到最后……

一个等了,却等得太早;

一个回来了,却回来得太晚。

怪只怪那缘分太浅,未满千年。

舒雅望要着嘴唇,低着头往前走,前方忽然出现一双运动鞋,她抬起脸,泪水将视线模糊,她眨了一下眼,泪珠滑落,然后看清了眼前的人。

“夏木……”

夏木看着她,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忍了回去,一个大步走上前去,抓起舒雅望,用衣袖粗鲁地将她脸上的眼泪擦掉,然后一把抓起她的手说:“回W市。”

舒雅望懊恼地皱眉,偷偷地看着他的脸色,想道歉,却又不知道从何道歉起,只能任他拉着快步往前走。

夏木冷着脸拉着舒雅望往前走,转弯的时候,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唐小天站在原地,一脸悲伤地看着他们。他们的目光相遇,唐小天的目光里有着恳求,他希望他能好好对她,夏木却躲开他的视线,他讨厌他,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一直讨厌,永远讨厌!

因为他爱的人,是那么地爱他,即使将她牢牢的牵在手里,他还是觉得,那么地不安,他很怕,她会甩开他的手,跑回他的身边,所以,他只能紧紧的拉着她离开这里。

唐小天望着他们转过弯道,再也见不着踪影,苦笑着低下头,转身慢慢的走着,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拨了个号码,接通后,他笑着说:“靖宇,出来喝酒吧。”

电话那头的男人很爽快地答应了:“好,老地方见。”

唐小天走到车库取车,还是那辆父亲退休之后给他的老式越野车。他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发动车子,漠然地望着前方,熟悉的道路不断地后退,唐小天开着开着,停了下来,愣了半晌,忽然伏在方向盘上号啕大哭。

他知道他是男子汉,他不可以这样哭,他知道他是军人,他不可以这样哭,可是,她要走了,她真的要走了,离开家,离开军区大院,离开S市,离开中国,走得远远的,远到他再也见不到她,再也见不到了……

见过唐小天的当天晚上,夏木就拉着舒雅望去了W市,一路上夏木都沉着一张俊脸。舒雅望有些慌,却不知道说什么,一直到下了飞机,夏木的脸色才稍减缓和。

到达W市的时候已经半夜十二点了,舒雅望提起精神,笑着将夏木拉回到自己住的地方。门一打开,舒雅望愣住了,屋子里很凌乱,沙发上到处丢着女生换下来的衣服,泡沫地板上满是从超市买回来的零食,茶几上放着没吃完的饭菜和没洗的碗筷。

舒雅望叹了一口气,摇头道:“竹子这家伙,我一不在就把房间弄成这样。”

夏木没说什么,只是抬脚向房间里走去。舒雅望连忙拉住他,怎么能让夏木待在这么脏乱的环境呢,她转身从厨房里搬出凳子,用抹布将上面的灰尘抹去,然后拉着他坐下,温和地笑道:“你先坐这儿,我收拾一下。”

夏木拉住她,低着头,沉默良久之后,抬起头望向她,轻声问:“你一定要这样小心翼翼地照顾我吗?”

“呃?”

“雅望,我已经长大了。”夏木将她的手紧紧的握在手心,紧盯着她的眼睛,用低沉悦耳的声音说,“我不想,再当那个被你捧在手心呵护的男孩。”

舒雅望愣住,她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想让他在最干净最舒适的环境里,她不想他有一点点不适的感觉。这样做,会让他不高兴吗?

舒雅望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无措的看着他。夏木站起身来,将她拉过来,安在椅子上,让她坐下,然后转身开始收拾房间。沾满油迹的碗筷被他抬手端到厨房水池里;餐桌上的白色垃圾饭盒被他丢进垃圾筐里。舒雅望有好几次想站起来去帮他,可都被他默默的瞪了回去。

她又急又好笑的看着他在房间里来回打扫着,当他向竹子那一堆堆脏衣服“进攻”的时候,舒雅望再也忍不住的站起来,一把拉住他:“夏木。”

夏木转身看她。

舒雅望微笑着说:“你别收拾了。你说让我别小心翼翼地照顾你,你也一样啊。收拾房间这种事,本来就应该女生来做的。”

夏木摇头,语气还是像往日一般平淡:“没有什么应该,你在我身边,什么都不需要做。”

舒雅望微愣,低头笑了一下,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心中忍不住感觉甜蜜,那种往外冒的甜蜜让她连心都颤抖了,她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甜言蜜语,因为夏木不会说甜言蜜语。正因为这样,这句话,才更让她感动和心动。

舒雅望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只能上前一步,紧紧的抱住他,很用力的拥抱着他,想将自己的心情传达给他,想告诉他,夏木啊,她也是,她也舍不得他做任何事,舍不得他有一点点不开心。

夏木抬手,也紧紧的抱住她,将俊美的脸庞埋在她的肩膀上,问着她熟悉的发香。

他们相拥了很久,从站着拥抱,到最后站累了,他抱着她坐在黑色的皮沙发上。两人静静的相拥,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得绕着她的发丝,她温顺的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

他眷恋她的味道,她的温度,舍不得放手。

她迷恋他的怀抱,他的温柔,舍不得离开。

他们偶尔会交谈,她会轻声的问:“夏木,你还记得学校后面那片桃花林吗?”

夏木会说:“记得。”

她说:“你知道吗?你站在桃花中间的样子特别好看。”

夏木问:“你喜欢?”

她轻声说:“嗯,喜欢。”

当她说喜欢的时候,他的嘴角又轻轻地抿了起来,深邃漂亮的眼睛里满是闪闪的亮光,与平日的淡漠很不相同。

两人都睁着眼睛,望着窗外。窗外是明亮的星空,月色很美,很迷人。

第二天清晨,当舒雅望睁开眼睛的时候,竹子正凑在她面前,那戴着眼镜的眼睛里,慢慢的都是贼贼的笑意,舒雅望伸手打开她的脸,嘟嚷道:“干吗笑得那么贱?”

竹子望着上方挑眉,舒雅望转头一看,发现自己枕在夏木的腿上睡着了,夏木是倚着沙发睡的,他的眼里一片清明,看样子已经醒了很久了。

舒雅望坐起来,看着夏木笑:“醒了?”

“嗯。”

舒雅望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也不知为什么,好像经过昨天晚上,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似乎他们彼此贴近了很多。

“夏木,你还记得我不?”竹子笑着问。

夏木点头:“袁老师。”

竹子眯着眼睛笑,好像被夏木记得是天大的喜事一样:“哈哈,不愧是我的学生,记性这么好。”

“你别臭美了。”舒雅望指着凌乱的屋子道,“你把房间搞这么乱,还不赶快给我收拾。”

“我本来是想收拾来着,不过现在又不想收拾了。”竹子无赖地笑道,“为了让你们俩能更甜蜜地共度二人世界,我决定搬出去住。”

竹子双手合十,发出清脆的响声,点头笑道:“当然,为了感谢我,你们得替我收拾屋子。”

舒雅望摇头:“你想得美,要走可以,先把房间收拾干净。”

竹子耍无赖:“那我不走了。”

“随便,我无所谓。”

就在两个女人吵吵闹闹的时候,夏木已经起身,开始收拾房间了。

竹子哈哈大笑道:“哇,夏木等不及赶我走呢。”

夏木的动作微微一顿,脸上淡漠的表情未变,只是有些僵硬,他闷了一会儿,想解释什么,犹豫了一下,又没说。

竹子指着夏木笑:“看,默认了。”

舒雅望拍了竹子一下:“你别欺负夏木不喜欢说话。”

“看,心疼了。哇哈哈哈哈!”

“行了啦,房间我来收拾,你快走吧。”

“哦,雅望也等不及我走了。”

舒雅望举拳:“忍耐是有限度的!”

竹子哈哈大笑地跑进房间,拿了几样东西,又哈哈大笑的走出来,走之前还对着舒雅望贱贱地眨了两下眼。

那像阵风一样的家伙走了以后,房间里变得有些安静,舒雅望顺了一下长发,想接过夏木手上的扫把,可被夏木躲过了:“我来扫。”

舒雅望见他这么固执,也就不和他争了,笑着说:“那你好好打扫,我去做早饭给你吃,好不好?”

夏木望着她点头。

舒雅望揉揉眼睛,很欢快地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食物,除了成堆的泡面之外,还有一些米、鸡蛋、杂菜和牛肉罐头,以及火腿肠。

舒雅望想好做什么之后,就将米舀出来,洗干净,再兑上水,放在电饭锅里煮,然后拿了几个鸡蛋开始煎起荷包蛋来。就在她忙来忙去的时候,客厅里的夏木已经停下了动作,他的目光随着她的动作打转,如墨的眼珠里倒映出她的样子,她低头的样子,她被油烟呛着轻轻咳嗽的样子,她翻动锅铲的样子……

晨光轻轻地洒进这温暖的小屋,厨房里的舒雅望正为早饭而忙碌着,而夏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厨房门边,靠着门墙,静静地看着她,嘴角轻轻扬起的弧度,透露着他那淡淡的幸福。

舒雅望有些奇怪地转身问:“你站在这儿看我干什么?”

夏木没说话,她伸手推了他一下:“你别站这儿,身上都有油烟味了。”

他没动,还是沉默地望着她。

舒雅望无奈地笑了,笑容里带着温柔,带着宠溺,她轻声问:“饿了?马上就能吃了。”

说完,她转身想走,他却一把拉住她,然后,闭上眼睛,在她嘴角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她满脸通红地愣住,一直到锅里的糊味将她唤醒。她慌忙转身,拿起锅铲,手忙脚乱地将已经糊了的鸡蛋装进盘子里,一边装还一边忍不住偷看他,当看见他微微抿起的嘴角时,她也忍不住眯起眼睛,轻轻的笑了。

夏木要就读的美国学校那边还有些手续没有办好,所以暂时还不能过去。舒雅望想,既然这样,那她就把自己手头上的工作做完再辞职也不晚。

因为夏木没有地方住,舒雅望也舍不得夏木离开,于是,两人便别别扭扭地生活在一起了。夏木每天接送舒雅望上班,暂别时两人都是依依不舍的眼神,偶尔回头相望一眼,然后满足地微笑。下班后回到家,就是两个人的温暖空间,他们时常依偎在沙发上,捧着杯子,开着电视,闲闲的聊着天。舒雅望经常下厨,每次都会煮满满一大桌菜,一脸笑容地看着夏木一口一口地全部吃下去。

每天晚上舒雅望都会给夏木晚安吻,每天早上吗都会温柔地叫醒赖床的舒雅望,然后开始平静的一天。

她经常会坐在书房的大转椅上,满面笑容地和他说着她的设计,公园的湖边种一排柳树,还要建一个漂亮的八角亭;公园的中心要铺上翠绿的草坪;游乐场建在公园的南边;北边要建一个华丽的喷泉广场,喷泉不远处的花圃里要建一个鸽笼,在里面要养很多很多的白鸽,当人们走过去的时候,白鸽会飞起来,会有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

舒雅望每次说着她的设计时,眼睛总是亮亮的,那时的她像极了当初那个可爱的女孩。

有一次,舒雅望坐在大转椅上,一脸开心地问:“夏木,你喜欢什么花?”

夏木放下手中的书,想了想道:“桃花。”

“桃花?”舒雅望皱着眉,有些苦恼地说,“可这是杏花公园耶!”

夏木不忍看她失望,浅浅的笑着:“杏花我也喜欢。”

舒雅望看着电脑屏幕想了一会儿,眼睛一亮,似乎有了主意,她开心的亲吻着夏木的脸颊,一脸神秘地说:“等公园建好了,你一定要去看哦!”

“好。”

舒雅望笑:“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夏木看着她灵动的双眼,满面的笑容,心里满满的爱意忽然就这么爆发了,俯下身去,吻住了她柔软的嘴唇。她大吃一惊,有些僵硬的站着,睫毛一颤一颤的,嘴唇瞬间变得滚烫,脸一直红到耳根。夏木的眼睛里染上一丝笑意,闭上眼睛,缓缓地加深了这个吻。

过了一会儿,他才离开她的嘴唇,舒雅望垂着眼睛,有些不好意思看他,她的眼角带着一丝醉人的羞涩,夏木的嘴唇轻轻抿起,他抱紧她,用好听的声音在她耳边说:“到时,一起去看吧。”

舒雅望红着脸,轻轻点头。

夏木抿着嘴唇,浅浅的笑着,将她又拥紧了些。

两人无声的拥抱着,谁也没有先动。舒雅望睁着眼睛,安静的靠在夏木怀里,双手轻轻的抱着他,她垂下眼,忽然出声:“夏木……”

夏木轻声应她:“嗯?”

舒雅望张张嘴巴,她好想问他,夏木,你幸福吗?和我在一起,觉得幸福吗?

可最后,她咬了咬嘴唇,还是没问,轻笑着说:“我就想叫叫你的名字。”

夏木又简短地应了她:“嗯。”

舒雅望失声笑了,夏木还是这样,一点儿也没改变,总是嗯,嗯,嗯的,不喜欢多说一个字。

可就是这样一个淡漠冰冷的少年,让她无时无刻不希望,他能得到幸福。

生活就这样平静的过下去,平静的生活,简单而恬淡,夏木有时候觉得,就这样过一辈子的话,那就是幸福了吧。

可有一天,夏木在帮舒雅望找忘记带到单位的资料时,从书房的抽屉翻出了一个纸箱子。箱子的外表有些破旧,夏木也没多想,打开箱子一看,是慢慢一箱子的信。那些信连一封都不曾打开过,他随便翻看了一下,同样的信封,同样的笔迹,同一个人。夏木盖上箱子,有些狼狈的别转过头,心沉沉的下坠。

他想把箱子放回去,却又忍不住拿起一封,看着上面的字。这字迹他很熟悉,记得以前,舒雅望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下楼看信箱,信箱里总是有她的信在等她,她总是一脸笑容地拿出来,捧着信蹦蹦跳跳地上楼,回到房间,将信看上好几遍才舍得放手。那时,她也有一个箱子,漂亮的粉红色箱子,她将他的每一封信,细心地编上号码,小心地放入箱子。

她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来,一封一封的数着,一遍一遍的数着,而他,总是站在门外,沉默的看着她数,那时的她,真的离他好远,她脸上的笑容,眼里的神采,心里的情意,总是透过那些信,飞向很远很远的地方,飞向那个叫唐小天的男子。

夏木坐了下来,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一封一封的数着,那些信杂乱无章地散落在桌上,就如他现在的心情。

就在这时,竹子正好回到家中,书房的门没有关,她笔直地走过去,看见夏木,很亲热的笑着:“夏木,你在家啊?”

竹子走近,看见夏木手里的箱子,忽然吃惊道:“啊!这些信……”

夏木将信放下,转头问:“怎么?”

竹子嘟着嘴巴,抓着头奇怪的说:“这信你没来之前,雅望叫我帮忙扔掉的啊,奇怪,我明明扔到楼下的垃圾车里了啊,怎么又跑回来了啊?”

夏木的身子猛然一顿,眼睛忽然微微地湿润起来,呆滞地望着她。

“你在数啊?不用数了,1089封,雅望几乎天天都数,光数又不看,真是奇怪的人……”竹子低头拨弄了下桌子上的信,忽然感觉有些不对,抬眼就看见了那样的夏木,像是掉入了绝望的深渊,那浓浓的忧伤,像是快要哭了。竹子不知所措地退后一步,小心翼翼地问:“夏木,你怎么了?”

夏木没理她,竹子有些心虚地看着他,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

“没事的话,我先走了。”她硬着头皮回到房间里,拿了自己的东西,慌张地逃离。

舒雅望在公司等了夏木半天,还是不见夏木过来,有些不安地给他打电话,可他居然连电话也没接。舒雅望很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事,急忙和公司请了假,跑回家去。

打开房门,看见夏木好好地坐在书房里,这才放下心来,皱着眉问:“你怎么了?人也不去,电话也不接,想急死我啊?”

夏木低着头没说话,舒雅望奇怪地走上前去:“夏木?”

当她看见书桌上的那些信时,连忙跑过去想将信收起来,她慌张的解释:“那个,这些是……这些是……这些是我准备丢掉的。”

“丢掉了,再偷偷地去捡回来?”

舒雅望停下动作,咬着嘴唇,笑着装傻:“你在说什么啊……”

夏木难过地说:“你还是爱唐小天,舒雅望还是爱唐小天啊。”

舒雅望使劲的看着他说:“不……不是。我,我喜欢……你。”

“你在说谎!”夏木望进她的眼里,一字一句满是伤痛,“你爱他,你永远都爱他,你只爱他!我知道,不爱唐小天的舒雅望,就不是舒雅望了。”

“夏木!”舒雅望大声叫他的名字,眼泪落下来,她上前一步,紧紧的握住夏木的手说:“夏木,我喜欢你,真心喜欢你,我想和你一起生活,想给你幸福我真心这么想的。”

“那么雅望,你的幸福呢?”夏木看着她,轻轻的问:“我可以给你幸福吗?”

“可以!”舒雅望固执地望着他,“你可以。”

夏木没说话,紧紧地皱着眉头,一脸难过。

“夏木……”舒雅望急了,按着他的双臂,看着他说,“够了,已经够了,我们都吃了苦头,所以让我们在一起,嗯?这些日子不是很好吗?我们难道不是很幸福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呢?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真心想和你在一起!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呢?”

舒雅望难过地哭了出来,夏木走上前去,轻轻抱住了舒雅望,眼神渐渐暗下:“别哭,不要哭。雅望,别哭,知道了,我们在一起,我们在一起。”

舒雅望紧紧地回抱住他,在他怀里使劲的哭着:“对不起,对不起,你别生我的气,我一定会丢掉的,这次真的会把它们丢掉。”

夏木没说话,他知道,她能狠下心来丢掉这箱信,可她真的能丢掉心里的那个人吗?

她真的能吗?

这样勉强和自己在一起,她真的会幸福吗?

第二天,没有人唤醒沉睡中的舒雅望,夏木还是离开了,就连舒雅望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也不见了。舒雅望慌张地寻找他,只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信上写着:放爱自由——夏木。

舒雅望拿着信纸不停地说:“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

舒雅望拿着信纸颓然地跌坐在地上,这次她没有哭。

她不哭了,再也不哭了,因为那个对她说,你一哭,我就想杀人的男孩已经离开她了。

竹子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舒雅望,沉默的坐在客厅的角落里,无声无息到她从她面前走过都没注意到她,等她从房间拿完东西出来的时候才看见她。竹子吓了一跳,拍拍胸口道:“你干吗呢?坐在那儿和鬼一样,想吓死人啊?”眼神四处瞟了一圈,疑惑地问:“夏木呢?”

舒雅望沉默半晌,然后说:“他走了。”

“走了?为什么?”

“他说放我自由。”舒雅望闭上眼,痛苦地将双手插进头发中,紧紧握住,“自由?什么才是自由?我根本不需要他放我自由。”

竹子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她身边很认真的望着她问:“雅望啊,你是因为内疚,是因为想补偿夏木,所以才和他在一起的吗?”

“我……”

“不要着急否认,你好好想想,你是真心爱夏木吗?比爱唐小天还爱吗?”

舒雅望使劲地闭了下眼睛,死死地皱着眉头。

“雅望,如果你不够爱他,那就放他走吧,其实,你也应该放他自由。”竹子看着舒雅望。舒雅望茫然地看着她,长发顺着脸颊散乱的垂下来。

“难道你不认为,夏木他应该得到一份真诚而完整的爱吗?”

“对,他应该得到。”舒雅望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下来,“他本来就应该得到光明的前程,梦一般的爱情,温暖的家庭,他的人生应该是最美好的……”

“雅望……”

“我知道我应该放他走,可是……”雅望低下头,喃喃地道,“可是,我爱他呀,为什么你们都不相信?”

“我真的爱他呀。我真的想和他在一起。想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看到他,想每天晚上都能和他说晚安,想给他一个温暖的家,我想让他幸福……我爱夏木!真的爱他……”

她怎么可能不爱他呢?从她看见他拿着枪站在血泊中的时候,从他打开救护车将自己救出来的时候,从他告诉她可以打掉那个孩子的时候,她的心,早就一点一滴地被他的爱渗透了,蚕食了,吞并了,她早就在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他了。

对,她是内疚,她怎么可能不内疚?她毁掉了他六年光阴。

对,她是想补偿他,可她有千万种办法可以补偿他,可她却选择和他在一起。如果不是因为爱他,她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因为她也知道,骄傲的夏木,是不会接受这种愧疚一般的爱。

她是忘不掉唐小天,唐小天对她来说是生命力重要的人,她真的忘不掉,可是那种爱他的感觉,她已经渐渐忘记了,也许再过一段时间,她就可以完全忘记他,坦然地面对他了。

是她不好,是她表达得不够清楚,是她做了让他误会的事,她真是活该。

“那你去找他!和他说清楚。”

“他不相信,他不相信我。”

“那你就说到他相信为止,雅望,你不是说要给他幸福吗?那就去啊!”

舒雅望抬起头来:“对!我要去找他,要和他说清楚,再也不会让他偷偷地跑掉了,不管他去哪儿,我都要跟着他。”

“加油!支持你。”竹子握拳,给她加油打气。

舒雅望给郑叔叔打了个电话,求他告诉她夏木的下落,郑叔叔一开始不愿意说,舒雅望求了半天,郑叔叔才告诉她,夏木现在住在W市的一家五星级宾馆里,将搭乘明天早上十点的飞机去美国。

舒雅望挂了电话,穿上外套,冲出门去!

她想清楚了。

这次,她不会再犹豫,

她会紧紧牵住他的手,

她会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他说“我爱你”,一直说到他相信为止。

第十七章:这一生,你不来,我不老

有的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晚上,霓虹灯在城市中闪烁着,空气微凉。夏木漠然地站在天桥上喝着啤酒,看着车流从天桥下穿过。他喜欢这样,在夜晚的霓虹灯下,一个人安静地站在街头看着马路上的车水马龙,这样会让他觉得很平静,平静到就像时间也停止了一样。

他抬手,喝了一口啤酒,微微地有些苦涩。

离开她才一个小时,他已经开始后悔了……

清晨的时候,他看着她的睡脸,他真的不想走,一步也不想离开,他在她床头站了一个多小时,他想着,她要是醒了,他就不走了。

他转身离开的时候,多么希望她能睁开眼睛叫住他,留下他。

原来,自己是个这么不干脆的男人。

夏木苦笑了一下,又喝了一口啤酒,皱起眉头想,是他太贪心了,记得小时候,他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好,只要能每天看见她就好。

可现在呢?他不停地想要更多,温柔的笑容,甜蜜的亲吻,这些都不能满足他了,他想要她的心,她的灵魂,想要她完完全全地属于自己。

明明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却还是去强求。

夏木垂下眼睛,喝完易拉罐里的最后一口酒,将瓶子捏得哗哗作响。他直起身子,走下天桥,将空瓶扔进垃圾桶里,双手插在口袋里,垂着头往前走着。

夜风吹散了他的酒意,他很清醒,可他不愿意这样清醒。前方不远处的一个高档酒吧的彩灯吸引住了他,他没有多想,转身走了进去。酒吧里的灯光很暧昧,三三两两的男男女女围着桌子,坐在沙发上轻声耳语,夏木挑了一个角落坐下,点了几罐啤酒,沉默地坐在哪儿。

离他不远处的一张桌子坐着五个人,两男三女,一个女人正对着夏木坐着,他一来女人就着迷地盯着他的脸看,她身边的男伴不满地推了她一下,“看什么呢?”

女人说:“那个男人好俊俏。”

“哪个?”男人不爽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然后又不爽地收回视线,“哼,不就是一个小白脸吗?”

女人着迷地说:“他要是小白脸,我愿意倾家荡产去他!”

坐在她侧面的男人好笑地转头看去,好奇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只一眼就将女人迷到愿意为他倾家荡产。

可当他看清楚时,他的笑容忽然僵住,低下头来,无框眼镜的玻璃片反射着白光,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他握紧双拳站起身来,沉着脸,全身散发着恐怖阴冷的气息,单手插入裤袋,拿出手机,最后转头瞥了一眼酒吧里的夏木,然后缓缓消失在黑暗之中。

夏木喝完几瓶啤酒,又在酒吧里坐了一会儿,当酒吧的摇滚乐响起来的时候,他皱着眉头走出酒吧。

出了门,已经深夜十二点多了,喧嚣的城市已经安静下来,马路上也没有行人。夏木走了几步,忽然感到猛地一阵冷风从身后向他袭来,他伸手去挡,“咔”一声,是铁棍敲在骨头上的声音,夏木感觉到一阵钻心的剧痛。

还没等夏木反应过来,又是一阵银色的闪光,夏木抱着手臂,侧身躲过,他猛地向后退了两步,看清了前面的情况,四个高大的男人拿着铁棍将他包围在中间,一步一步地向他逼近。不远处的角落里,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手里的烟正慢慢地燃烧着,他踩着优雅的步子走来,嘴角扬着邪恶的笑容:“夏木啊,今天我们要好好算算旧帐。”

夏木站在包围圈中冷冷地看他:“曲蔚然,你还没死。”

曲蔚然摇摇手指:“你不死,我怎么可能会死?”

夏木对他的伤害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他想报仇想地快疯了!他当初如何废了他,他现在就要如何回报他!

曲蔚然冷笑着将他手里的烟蒂丢在地上,用脚踩灭,狰狞地命令道:“给我废了他。”

拿着铁棍的男人们听到命令,一窝蜂地向夏木袭去,一瞬间,夏木被铁棍打中好几下,鲜血从他的嘴里流出,疼痛使他闷哼出声。一根铁棍狠狠地打在他胸口上,他喷出一口血水来,接着又是一棍下来,猛地击中他的头部,他眼前一花,被打得半跪下来,流淌着的鲜血流过眼睛,世界变成一片血红色,他睁着眼睛,看着远处的曲蔚然,他正冷笑着看着他,那眼神,像是在享受一般:“慢慢享受吧,夏木,从明天开始,你也是个废人了。”

又是一棍打来,夏木吐出一口血,忽然他猛地伸出手,硬是抢过一根铁棍,站起身来,从四人包围圈中打出一个缺口,向曲蔚然冲过去!

他的身后跟着三个拿铁棍的男人,他们的铁棍不时地打在夏木单薄的脊背上,一个男人眼看追不上他,便将手里的铁棍对着夏木猛丢过去,铁棍正好砸在夏木头上,夏木脚下踉跄着向前冲了两步,鲜血一瞬间流满他的半边脸颊,可是他却没有停下来,他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野兽,挥舞着利爪,凶猛地向曲蔚然扑去。曲蔚然有些慌张,君子面具再也戴不住了,他慌张地向后退。夏木的铁棒向他挥过来,他转身就跑,可刚跑出两步,一道刺眼的光线射过来,刺耳的刹车声加上沉重的撞击声,曲蔚然只觉得自己的身子飞了出去……

夏木停下脚步,冷冷地看着。他身后的四个人见到这种场面,慌忙扔掉了手中的铁棍,仓皇而逃。

夏木的额头不停地冒出鲜血,他拿着铁棍,冷冷地看着躺在地上睁着眼睛费力喘气的男人,这是第二次,第二次他看着濒死的他。

可就如第一次一样,他不后悔,一点儿也不。

曲蔚然也看着夏木,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这是他第二次要死在他手上。他记得第一次的时候,那天他在主持一个会议,会议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他浅笑着藐视着那些极力讨好他的人,是的,藐视。当父亲的第一个儿子没死的时候,那些人到底有谁正眼看过他?当他们帮着正室的大公子欺辱他的时候,也许没有想到,有一天,他能坐上继承人这个位子吧?

他微微地扬起嘴角,愉快微笑。会议室里的人都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就在他刁难一个公司元老时,会议室的大门被推开了,一个一脸杀气的男孩冲了进来,他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他有一张让人很难忘记的脸庞。

那男孩的眼神很凶,像是要扑上来,准备将他撕成碎片一样!

可他不怕,甚至有些得意。他喜欢这样,喜欢别人极度憎恨他。男孩向他冲过来,他甚至准备开口调侃他:怎么,你真的想杀了我?

他甚至想,他要是想动手,那就给他打两拳好了,应该不会痛,也不会痒。

可没想到的是,那男孩并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抬手就拿出一把,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他那时的眼神和现在的一样,那像野兽一般的眼神,阴冷的,残忍的,想置他于死地的眼神。

当子弹穿过他的身体的时候,他并不觉得有多疼,只是没想到,没想到,他真的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当年,他没死在他手上,却没想,今天还是……

忽然他笑了,笑得很苦,他说:“看来……我命中……注定……要……要死在……你……手上……呵呵呵呵呵呵……”

曲蔚然笑着笑着,缓缓地闭上眼睛,其实,他不怕死,他只怕死了以后,连一个为他流眼泪的人都没有。

听说,人将死的时候,眼前会闪现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

可为什么,当他闭上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

为什么?他什么也看不见?

站的笔直的夏木冷冷地看着他,看着他闭上眼睛,看着他再无声息,看着看着,他转过身,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手中的铁棍慢慢松开,掉在地上。额头的鲜血不停地流着,他蹒跚的往前迈步,他忽然很想见她,想回到她身边,他要回到她身边,回去,他离不开她。

他的脚步踉跄了一下,猛地跌坐在地上,他的嘴里不时的呕出大量鲜血,他俊秀的脸上已经满是鲜血;他的手脚微微地抽搐着,挣扎着要爬起来,却又无力地倒下;他清冷空洞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大,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渐渐的,他不动了,他的眼神涣散,瞳孔开始放大,他像是一只濒死的鱼,嘴巴一张一合的,混合着血液,呢喃着:“雅望,雅望……雅望。”

他的声音渐渐弱了下来,他的眼睛轻轻合上……

眼前,像是电影里的黑白镜头一样,一幕一幕地放着。

那熟悉的军区大院,那二十分钟的上学路,那灿烂的艳阳天,那三层楼的别墅,那次初见,那一个深爱的人。

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那年夏天,那次初见,他扶着古木栏杆,顺着楼梯向下走,她听到响声,抬起头来,望向他,扬起嘴角,柔柔微笑,清雅淡丽。

于是,他也笑了,缓缓地牵动嘴角,轻轻地望着她,笑了。

她说:“你好,我叫舒雅望,你可以叫我雅望姐姐。”

那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可他从未叫过她姐姐,从未……

深夜,

安静的城市里,

昏黄的灯光下,

鲜血遍地,触目惊心。

离事发地不远处的五星酒店里,一个清秀的女子满眼坚定地站在大厅里等待着,等他回来,等他站到她面前,然后紧紧地抱住他,告诉他:“夏木,我爱你,很爱你,没有假装,没有勉强,就是爱你。”

她想,当他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一定会笑吧,那珍贵又温柔的笑容,她会再一次看见吧。

那大厅的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陌生的面孔从她眼前来来往往地走过,她等得急了,就走到酒店外面张望。两辆救护车从她面前开过,警笛声鸣得她心乱,她皱了皱眉头,莫名地心慌。

二十二岁那年的记忆像是压抑不住似的往脑子里冒,她全身止不住得微微颤抖,她用力地呼吸了几下,告诉自己不要乱想,没事的,没事的。

她坐立不安地在酒店门口来回踱步,紧紧地望着远方的马路,她等了很久很久,直到遥远的天际漫出淡淡的灰白,她终于等到了,那是一通电话,是个陌生的号码,她看着震动着的手机,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敢去接,可最后,她还是接了,电话里的声音是冰冷的,说出来的话,是可怕的。

“你好,这里是W市人民医院,你的朋友夏木,于今夜凌晨一点送入我院救治,因脑部被硬物击打多次,抢救无效,于凌晨四点十六分确认死亡。”(我打字的时候又哭了)

舒雅望拿着电话,呆呆地听着,完全没有反应,只是一直维持着拿电话的姿势。她不哭,也不闹,她没听见,她什么也没听见,她只是等得太累了,所以她做梦了,梦到一个神经病给她打电话,说夏木死了。

夏木怎么可能死呢?

她有多少话要和他说呀,她有多少情要和他诉呀,她要给他全天下第一的幸福,要给他天下第二的幸福,要给他一切的一切,倾尽全力,像他爱她一样爱他……

“舒小姐请你现在来一趟医院,有些手续……”

舒雅望慌忙地挂了电话,取下电池,她不要听,她不相信!

她慌张地跑回家里,紧紧地关上房门,拒绝接听任何电话,不理睬任何人的敲门声,她不想听到任何人在她面前说起夏木!

竹子摇着她的肩膀让她冷静,让她面对,让她想哭就哭。

她拒绝,她尖叫着将她赶出去,她不要听,她不要冷静不要坚强不要哭!夏木没死!

没死没死没死没死!

可,即使她不相信,即使她不想听,事实就是事实,夏木死了,真的死了,他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满身伤痕。

两天后,舒爸将躲在W市出租屋里的舒雅望拉出来,让她去送夏木一程。舒雅望尖叫着,抗拒着,她不要去,她才不要去,哪儿都不要去,她就待在家里,就待在他们曾经幸福依偎着的地方,只要她在这儿,他就一定会回来。

她不相信夏木死了,绝不!他只是生她气了,他走了,去美国了,他还会回来的,因为她在这儿,所以他一定会回来的,他爱她,他离不开她。

就像她离不开他一样。

舒爸一巴掌打在她脸上,老泪纵横地吼:“你不去看看那孩子!你让他怎么闭眼啊。”

舒雅望捂着脸颊,跪坐在地上,愣愣地坐着,面无表情,她咬着嘴唇,微微颤抖着,眼泪像是开了闸的洪水,拼命地涌出来,然后她再也压抑不住,跪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舒雅望被爸爸扶着,来到市医院的太平间,她在那里再次看见了夏木。

舒雅望流着泪,踉跄地走过去,轻轻弯下腰来,仔细地看着他。那一生罕有笑容的孩子,在死后,嘴角居然带着一抹漂亮的笑容,他像是睡着了,做着一个美丽的梦,梦里有他经历过的最快乐的事,梦里有他最爱的人,他流连在那儿,不愿醒来。

抬手,轻轻地抚着他脸上的伤痕,抚摩着他嘴角的笑容,她看着他,说不出话来,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她看见他脖子上的亲吻鱼项链,终于再也忍不住哭出了声音,她哆嗦地伸出手,将他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摘了下来,取下一只小鱼,牢牢地握在手心,将项链再次给他戴好,眼泪急速地往下掉着。

她握着手中的鱼儿说:“夏木,我会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着它到老,戴着它进坟墓,戴着它到下辈子。”

“你也要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到下辈子。”

“下辈子我们一定会遇到的。”

“那时候,我一定会等你。”

“那时候,你不来我不老。”

“那时候,你一定不要把我丢掉。”

她拉起他的手,轻轻地钩上他的小拇指,望着他,哭着说:“约定了,约定了哦。”

冰冷的太平间里,女子紧紧地钩着已经没有温度的手指,轻声哭泣着,悲伤像是没有尽头一般笼罩着她。

两天后,夏木的葬礼在S市举行,那天天很蓝,云很淡,天气出奇的好。

那天,来的人并不多,夏木的亲友本就不多。

那天,所有的人,都低着头,沉沉地哭泣着。

那天,舒雅望一个人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直到所有人都离开,直到老天终于开眼了,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舒雅望站在雨中,望着墓碑上的男子,静静出神。过了好久,她才发现有人站在她身后为她撑起了伞,她愣愣地转头看去,只见唐小天站在她边上,静静地陪她站着。

舒雅望转头,问:“你也来了?”

唐小天看着夏木的墓碑,眼睛微微地红了:“我来送送他。”

舒雅望点点头:“夏木会高兴的,他以前不喜欢你,是因为我喜欢你,现在我爱的人是他了,他应该不会讨厌你的。”

唐小天苦笑一下,蹲下身来,将手里的鲜花放在夏木面前,雨滴打在透明的包装纸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他望着夏木说:“你小子终于成功地抢走雅望了,这下开心了吧?”

照片里俊美的男子,眼神是一惯的淡漠,唐小天看着他,忽然低头道:“对不起,夏木。”

“一直想和你说,对不起。”一切都是他的错,要不是他认识了曲蔚然,夏木也不会死,雅望也不会吃那么多苦,就连曲蔚然,他也不会死。

舒雅望望着他的背影,抬手在他的肩膀轻轻拍了一下,想说什么,最终又没有说出口。

过了一会儿,天色渐渐暗下来,唐小天站起身来问:“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舒雅望低着头说:“我会去美国照顾夏爷爷。”

唐小天问:“去多久?”

“不知道。”舒雅望摇头,抬头笑着问,“你不会等我吧?”

“我不会等你,因为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他太了解她,她的心已经完全从他这儿离开了,永远也不会再回到他身边。

“嗯。”

唐小天揉了揉舒雅望的头顶:“雅望,好好的,要坚强。”

“放心吧。”雅望点头,“我会的。”

“那。”唐小天停顿了一下继续道:“我先走了。”

“嗯。”

唐小天将雨伞递给舒雅望,她接过伞,他转身,快步地从墓地离开,这次,他没有回头,她也没有。

时间一晃,又是五年,舒雅望从国际机场走出来,郑叔叔亲切地为她打开黑色的轿车车门,舒雅望坐了进去。

郑叔叔扬声问:“雅望,老司令身体还好吧?”

“嗯。爷爷身体硬朗得很。”

“哦,那就好。”郑叔叔放心地笑笑。郑叔叔又问了好多问题,舒雅望都一一回答了,郑叔叔又说了很多军区大院里的事,一件一件,一桩一桩地说着。

舒雅望靠着车椅静静地听着,阳光照在她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上,很是耀眼。

一直沉默的舒雅望忽然说:“郑叔叔,开车去W市的杏花公园吧。”

她忽然很想去自己设计的公园看看,那时他答应她,会带她一起去看的,可惜他没机会看了,而自己,也一直没去过。

五月了,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舒雅望下了车,走进公园,看着满园的桃花开得正热闹。

她忽然轻轻地笑了,脑子里忽然想起多年前她和他的对话……

她问:“你喜欢什么花?”

他说:“桃花。”

“呃……可这是杏花公园。”记得当时自己很苦恼,要怎么在杏花公园里种满桃花呢?后来,为了给他一个惊喜,让他开心,她还是想尽办法,将公园设计成了桃花公园。

舒雅望漫步在公园里,公园很漂亮,像天堂一样,桃花杏花交错地开着,不时有风吹过,花瓣落了满地。她走过喷泉广场,广场上的孩子们追逐着白鸽笑得很灿烂,一个十几岁的女孩牵着一个七八岁的漂亮小男孩,从她身边跑过。她忍不住回头望向他们,美丽的白鸽飞起来,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女孩的裙角飞扬,笑容灿烂。她停下来,抬手接住空中飘落的羽毛,坏心眼地在小男孩的脖子上挠着,小男孩捂着脖子,生气地瞪她,她笑呵呵地继续挠他,小男孩抬手还击,女孩转身就跑,两人在广场中央追逐着,单纯明亮的笑声传得很高很远。

舒雅望出神地望着他们,忽然想起她和夏木刚认识的时候,也是这样,她总欺负他,而他气鼓鼓地扑上来咬她,那时的他,真是可爱极了。

舒雅望转过头来,默默苦笑一下。

如果能守着童年的幸福,一天一天地慢慢长大,那该有多好啊。

公园里到处开着桃花,姹紫嫣红色彩斑斓,她沿着湖边慢慢地走着,远远地看见一座精致的八角亭,她走了过去,抬起头。

果不其然,那亭子的牌匾上写着:夏有乔木,雅望天堂。

舒雅望看着这牌匾久久不能言语,她的心紧紧地抽痛了一下。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她为他设计的天堂?为什么他不能陪她来看一眼……只要一眼,他就能明白,她真的爱她,好爱好爱他,就像她自己说的,真心地想和他在一起。

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呢?

这美丽的天堂,没有他,又如何能称之为天堂?

“雅望。”

绚丽的桃花丛中,好像传来夏木清冷的声音。舒雅望猛地转头看去,像是看见了他站在桃花丛中望着她轻轻地抿起嘴角,就像从前那般。

舒雅望的鼻子微酸,眼泪唰地一下滑落。

郑叔叔紧张地上前问:“雅望,你怎么了?”

舒雅望咬咬嘴唇,轻声道:“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想他。”

如果当年她能早些看清楚,如果当年他愿意相信她,如果当年他没有离开……

可,终究没有如果……

有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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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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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我无意中翻出了一张CD,上面有三个笔画模糊的字。我费力的辨认出来,喃喃地念着:林-忆-莲。我将它轻轻放进影碟机,看着褪去颜色的CD在透明的光驱里转动着,伴着渐渐响起的歌声,我不禁也随之转回了我的年幼时光。

小时候我们一家住在一栋老旧四层楼的顶楼,我每周都要随妈妈打扫一次天台。妈妈总会拿着她心爱的影碟机和那张珍藏多年的林忆莲的经典CD上去。随着播放光驱“啪”的一声合上了,她才起身,开始干活。从头到尾也就那么十几首歌,反复循环着,一次又一次地听着那或浅唱或深情的歌儿,却也是没腻。两个人,一张CD,繁琐累人的扫除工作竟有了些许乐趣,也有了美。小小的我享受着CD带来的美感,感觉自己的心儿像头顶上方绵延向无穷远的天空一样自由。就好像肖申克的救赎里安迪和狱友在屋顶干着繁杂的体力活儿,但喝着啤酒的他们却乐在其中。只不过安迪是喜爱啤酒的清凉快意,我是热爱CD的婉转悠扬。

不止是收拾天台的那天,平时家里也老是放着CD的。爸爸下班后,洗个澡冲掉一天的疲劳,躺在他的专属藤椅上,叫我去给他拿某张CD到影碟机里。他跟我们不一样,他只爱听纯音乐,有时是雅尼,有时是林海。在钢琴和大提琴的协奏声里,我看见爸爸闭着眼睛,惬意地仿佛就要睡着了。那一刻我感到这CD带给了我们一家许多温馨。

八岁那年搬家的时候,妈妈为了省事儿要把那两大箱子的CD都丢掉,我虽不敢违抗妈妈的命令,但眼眶还是不可抑制地红了。我太爱这些CD了,几年的陪伴让它们深入我的灵魂。我怔怔的忘了那个箱子很久,妈妈看出了我的不舍,便挑了几张留下了。她也极爱那些CD的,只不过成年人对事物的热爱并不足年幼的一根筋热爱到底的小小孩童。

还记得搬家不久后的某一天,隔壁邻居家放着CD,门窗大开,任凭飘扬的歌声来去自由。当时我本是心烦意乱的,因为新家还未布置好,油漆味儿让我觉得躁。而那一刻,久违了的来自CD的乐声似乎是在我的耳道里几经辗转后产生了奇妙的效应——仿佛将我迁回了儿时,牵回了与妈妈在楼顶收拾杂物并随着乐声轻打节奏,缓缓摇曳的光阴。CD的乐声使我的心境平和了许多

又是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听CD了,我不禁感慨万分。CD特有的那种声音的质感是如今各种音乐播放app无法比拟的,它伴着我一点点长大,给了我那段如歌的岁月。人总是怀旧的,但当我对旧日的怀念能全部依托在一张CD上,并穿透时光的层层灰尘雾霭寻到它时便觉得欣慰,没有了伤感。

是的,并没有伤感。只是怀念,只是热爱,这热爱深入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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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深入灵魂的热爱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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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推开紧闭的大门,迈入琴房,便被那洋溢着古韵的古筝所吸引,迫不及待的伸出一根手指,调皮的一挑,如泉水般的音符充斥了整个房间,徜徉在我的心头。从那一刻起,我对古筝的热爱,便开始在心中沸腾。

于是,烈日当空的午后,我便被那份热爱呼唤到琴房。窗外的天空晴的没有一片云朵,此起彼伏的蝉鸣更让我的心无法平静下来,我深吸一口气,手指轻轻掠过琴弦,心中原本的浮躁便烟消云散。一勾、一抹,反反复复揣摩着指法,一起、一落,反复练习着压弦,不顾琴弦已在手指上留下一道道血色的印痕,只专注于一次比一次婉转而熟练的颤音。不知不觉间分针已在钟表上走过数个轮回,衣服也被汗水打湿,用力挺了挺酸痛的脊梁,我愿通过千万遍的努力,追逐与古筝的距离,体会每一首曲子的奥义。于是我再一次架起双臂,带着对古筝的热爱,开始了新一轮的挑战。

复杂纷繁的指法引领我走进古筝的殿堂。

白昼逐渐缩短,身旁的灯盏与夜幕上的明星遥相呼应,月光泻过窗棂,手指轻轻落下,冻得僵硬的手指生硬的拨弄着琴弦,跳跃的音符散落一地,捧起双手,吹上一口热气,反复摩擦,终于覆上了温度。翻动早已散架的琴谱,手指再一次划过琴弦,优美的旋律如行云流水般流过,不染尘俗的喧嚣,唯独带着单纯的热爱拨动着琴弦,一股股暖流伴着古朴的音色划过心潮,注入着无尽的力量,拨动心弦,吹起了心底的涟漪,滚烫热爱古筝的心,又开始沸腾······

纵然时光步履匆匆,但它依然带不走我对古筝的这份执着的热爱,我的生活因为这份深入灵魂的热爱而精彩。在今后的路上,我会带着这份热爱古筝的心,走向更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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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灵魂归处是故乡的作文

全文共 2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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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我常想,如果鸟也有乡愁,有一天,它们会不会带领自己的后代,飞过千山万水,越过丛林沟壑,来瞻仰这个破旧的老巢,寻踪问祖。且绕树三匝,为遗失的故乡唱一首挽歌。

多年的漂泊生涯,使我成了一个独居的男人。独居让我变得寂寞,也变得清醒,更变得脆弱。有时躲在城市蜗居的陋室里,内心的荒凉像冬日的寒冰。窗外偶尔刮过的一阵风,都会使我的身子瑟瑟发抖。

人或许真的要远离故土,才能深刻理解“故土”的含义。

每到黄昏时分,当万家灯火照亮城市的夜空,我都习惯站在出租屋狭窄的阳台上,朝着老家的方向眺望——那个两百多公里之外的故园。在那片贫瘠的土地上,我仿佛又看到了童年时的自己,赶着一群鸭,或牵着一只羊,忍饥挨饿,在田埂上摇摇晃晃地走着;看到父亲和母亲挑着箩筐,背着背篓,在落日的笼罩下,阴沉着脸,默默地走向山坡;看到几个光着屁股的野孩子,骑在牛背上,伴随沉闷的时光,等待成长和梦想。记忆使这一切变得虚幻而又真实,亲切却又无奈。

故乡给我的感受总是这么庞杂,充满了苦难和泪水。无数次,我都试图将故乡遗忘。可我越是这么做,越是忘不掉。我原以为,告别乡村,就能告别过去,获得一种城市化的生活。但当真正来到城市后,我才发觉,自己作为农村人的特质是无法改变的。我的生活习惯,我的思维方式,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是农民式的,与我置身的城市格格不入。我仿佛一只蛙,离开了野地,草丛,池塘,闯入了别人的领地,只能沉默地活着。

唯有故土,才能唤起我的自尊。

稍有闲暇,我就朝乡下跑。走在熟悉的石板路上,内心的凄惶暂时得以平复。苍翠的山峰首尾相连,白云在山顶漂移和游动,载着我的想象;藤蔓爬满崖上的石壁,仿佛岁月的经纬;路边的树又沧桑了许多,经历过时间的风霜雨雪,它们的年轮又刻下了诸多辉煌抑或暗淡的秘密。树杈上的几个鸟巢被风吹破了边沿,几根羽毛露在外面,那是生命留下的印记。曾经在里面安营扎寨的鸟儿,如今早已不知去向,说不定已经消亡。但它们在这个巢里孕育的儿孙却依旧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替它们传宗接代。

我常想,如果鸟也有乡愁,有一天,它们会不会带领自己的后代,飞过千山万水,越过丛林沟壑,来瞻仰这个破旧的老巢,寻踪问祖。且绕树三匝,为遗失的故乡唱一首挽歌。

我不能替鸟儿作出任何回答。或许,故乡原本就不止是为游子而存在的。就像我,每次返乡都感觉故乡离我越来越遥远。它飘渺得如同一个梦境,虚幻得好似一阵烟霞。当故乡在游子的心里逐渐变成一种伤怀和凭吊时,它跟那个枯树枝上寂寞地空着的鸟巢,又有什么两样呢?

回乡更多的是疼痛。我每次回去,耳朵听到的总是某某又不在了。这些相继离世的人,大多是我的长辈。他们看着我出生,看着我长大。我穿过黄四爷在寒冬腊月里偷偷地送我的一件旧棉袄,吃过春婶背着她男人给我们的一碗白面粉;我至今还记得王大叔教我唱的人生第一首歌谣,更忘不了李奶奶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帮我垫付的几块钱学费……这些平凡而普通,慈祥而憨厚的庄稼人,不仅养育了我,还教会我如何做人,以及活着的尊严。从精神意义上讲,他们每个人都是我的父亲和母亲。可如今,他们都已谢世。像春季过后的花朵,一朵接着一朵地凋零。走在故乡的山坡或野地,无论是看到被荒草掩埋的旧冢,还是泥土尚未干透的新坟,内心的凄凉便如隆冬时节的寒气,从脚底蹿至脊背。我知道,在那些泥土下面,有我无法捡拾的乡村记忆,更有我未敢忘却的血脉亲情。少了一些人的存在,故乡也就少了一种温暖。这逐渐递减的过程,使我每每提及“故乡”这个词汇,都要鼓起绝对的勇气。

我最近一次回乡,是我叔公的死。我们家族史上又一棵老树,在风摧雨折中摇摇晃晃地坚守了六十九个春秋之后,终于断了。它断得是那样的决绝和彻底,连根拔起,毫无留恋。这个性格倔强的老人,生前承载了太多生理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折磨,孤独和恐惧时刻侵蚀着他,使他对人世已经不再抱任何幻想。死对他来说,无疑是最好的结局。

我叔公一生乐善好施,本分老实,春种秋收,靠天吃饭。贫穷和饥饿把他炼成了一个硬汉。他从不向人低头,凡事都往自己肩上扛。为把自己的四个子女拉扯成人,他甘愿做牛做马,受尽人间屈辱。可当“荷子已成莲叶老”时,他却落得个孤苦伶仃的下场。四个子女都不在他身边。两个女儿远嫁他方。两个儿子,一个在重庆靠打工为生,另一个在近四十岁时才靠入赘讨到一个寡妇为妻。一家人分别生活在不同的屋檐之下。

即使在我叔公病重的时候,他的四个子女都没有一个回去看过他,给他些情感上的安慰或生活上的支撑。他们都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斩断了血缘这根藤。

在农村,时常发生老人无人送终的事情。我们村头的赵婆婆,老伴比她先走,子女又不在身边,单家独户住着。她长年有病,饮食起居全靠自己拖着病体解决。因行动不便,平时门都关着。一天,有人路过赵婆婆家门,喊话没人应。推门进去一看,才发现赵婆婆死在灶房背后,手上还拿着把水瓢。尸体都臭了。苦难使亲情变得冷漠,冷漠又助长了悲剧的上演。

因无钱去药店拿药,我叔婆只能隔三差五地上坡挖草药熬水给叔公喝。我叔公睡的床底下,塞满了大小的瓶瓶罐罐。那些瓶子里装满了水药。只要一踏进叔公的院子,一股怪味便扑鼻而来,带着死亡的气息。经过无数次的努力之后,叔婆最终对叔公的病失去耐心,她早已厌烦了这个曾与他同床共枕了几十年的男人。现在,她恨不得他快快死去,她已经心力交瘁。当爱变成一种恨的时候,亲人之间就只剩下折磨。

我的叔公最终是带着痛苦走的。他躺在床上,神志恍惚,大小便失禁。整个人瘦得皮包骨头。他临死前最大的愿望,是希望再看自己的子女一眼。他的子女们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上帝垂怜他,在一个凄风苦雨的夜晚,把他召回了天堂。

叔公的葬礼很是草率,连副像样的棺材都没有。叔公的四个子女匆匆赶回来时,没有人们预想的那么悲伤。他们只在叔公的灵堂前磕了几个头,烧了几沓纸,表情十分平静,仿佛灵堂里躺着的那个人,跟他们没有丝毫的关系。叔公下葬的第三天,他们就各自启程,继续他们的生活去了。生和死,悲和欢,转瞬即成云烟。

我站在叔公的坟前,不禁泪如雨下。这个让我百感交集的老人,再一次把我这个故乡的叛逃者,重新拉回了故乡。

或许正是因为疼痛,才使我对故乡保持着敬畏。如今,坚守在故乡的人一年比一年少。已经逃离故乡的人,如果没有一个充足的理由,是很难再把他们召唤回去的。像我叔公的四个子女,他们根本不需要故乡。

我的父母现在还生活在乡下,老两口相依为命。我没有多余的兄弟姊妹,他们是我唯一的牵挂。我每次打电话回去,问及家里的情况,以及父母的身体,他们都是报喜不报忧,尽量不给我增添麻烦。我理解他们的心态。但他们越是这样,我就越是放心不下。老想挤出时间回去看看,哪怕陪他们吃顿饭,或者说说话。只要见到他们,我的心才算踏实和安稳。他们是我生命的根须,故乡的源头,血脉的上游。有了他们,我的故乡才是具体的,可以触摸的。有了他们,我的家园不至于荒芜,我的内心才有了支撑,情感才有了维系。

我终于明白,故乡的意义正是因为有亲人的存在。

没有亲人的故乡,至多只是一个地理名词或文学符号而已。即使你的身体回去了,灵魂也是回不去的。

[关于灵魂归处是故乡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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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坚守灵魂的栖息地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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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而美丽的莲花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身姿,置身于泥土之中静静地生长。最终,以它不蔓不枝的姿态,摇曳在水中,高雅脱俗。陶渊明以莲自喻,只为如莲那样求得心灵的一方净土,那样的出尘芳姿。

如何坚定自己的追求,不被凡尘俗事所干扰,坚守心灵的一方净土,去学莲出淤泥而不染,香远益清的品性?

“真正的宁静,不是远离车马的喧嚣,而是在内心修篱种菊”才女林徽因曾这样说过。事实也确是如此,我们无法真正远离纷繁的世界,唯一能做的,只是平静内心的波澜,不被外界所感染,要知道只有保持内心的宁静,方可成就大事。钱钟书老先生就是这般,他只在寂静的亭轩里,手持一管,一灯如豆,风雨飘摇,岿然不动,沸沸扬扬里甘于寂寞,因为那是他人生的位点,他不曾动摇。《围城》就是他宁静内心撑起明丽天空最完美的诠释。他坚持自我,执着追梦,正映衬了那一句“只有不因世界的多姿而动摇、所感染,才能达到生命的高点。”

如今的世界,千变万化,周围总是充满着太多的诱惑,无时无刻吸引着我们,让我们止不住地去崇拜,去模仿,甚至想要用自己的灵魂去理解、去渗透,太多太多的人只因为了追随时尚的潮流,失去了自我,他们被周围的变化所深深地感染,心旌摇曳,殊不知就在这样的盲目中,失去了从前所拥有的最本真的东西。

“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台湾作家张晓风说,她喜欢梦里奇异的世界,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读书,喜欢多雨的日子,喜欢对着一盏白炽灯听檐雨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她用对生活的爱感染着每一个人却从未失去自我,而今太多的人变得越来越浮躁,在灯红酒绿之后,寻找更大的刺激,于是由身体到每寸神经都变得麻木。张晓风坚守着自己的纯真,坚守着那份不被环境所感染的本真,即使是如此淡淡地生活,便也可撷取幸福的甘露。

他们如隐者般“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裳”,即便为了环境改变自己,也始终坚定而执着地坚守着自己灵魂的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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