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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经典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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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耳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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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我在广场上找到尤他,他带着一帮不认识的小孩,正在认真地放烟花。我走到他的身边,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一样,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嗨。”

“嗨。”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的笑起来,然后把一个烟花棒递到我手里。

“听姨妈说,你毕业后就要出国了?”

“是有这个打算。”他说。

“谢谢你。”我说。

“谢我做什么?”他不明白。

“谢谢你关心我。”我说。

“快别这么讲,你是我妹妹。我能不关心你吗?”

“尤他。”我说,“答应我,不管如何,你都要好好的。”

他看着我说:“我会的。你呢?”

我努力笑着说:“我也会的。”

“状元哥哥,状元哥哥,”一个小男孩过来拉他,“快过来,最大的烟花,等你来点,快哦快哦,我们都快等不及啦。”

我微笑,示意他快去。

尤他问:“李珥你来吗?”

我摇摇头:“我还是站远远地看好啦。”

尤他被小孩子们拉走了。我看着地上,是他买的一大堆的烟花棒,我意念一动,抱起其中的一小捆,朝着郊外走去。

那条路还是一如既往的黑,潮湿。我走得飞快,目的明确,像是去赴一场非赴不可的约会。我感谢我脚下轻便的跑鞋,它让我有像飞一样的错觉。我怀抱着我的烟花,做旧的一年最后一天最后一小时里最最任性的孩子。

我很快到了那里。那个废弃的房子,那个记忆中梦中无数次出现的屋顶,像童话里的堡垒充满了诱惑,甚至闪着金光。我把烟花塞进大衣里,熟门熟路地爬了上去。等我在屋顶上站定,我惊讶地发现,前方有一颗红色的忽明忽暗的,像星星一样的东西在闪烁。我打了一个冷战,不过我很快就明白过来,那是烟头!有人在上面抽烟!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小耳朵,你终于来了。”

然后,那个人站起身来,他迅疾地走到我面前,一把抱住了如被施了魔法一般动也不能动的我。

是张漾!是他!

有一瞬间,我想推开他,但他有力的手臂让我不得动弹,我感觉到他怀里的温度,他的身子紧紧地贴着我的,唇滑到我的左边脸颊,然后辗转到我的左耳。我听见他问:“能听见我说话吗?”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点头。

他说:“那就好,你知道吗,医学专家证明,甜言蜜语,一定要讲给左耳听。如果你听不见,我就带你去治病,哪怕用一辈子的时间,我也非要治好你不可。”

“张漾……”我喊他。

“不许动。”他说,“乖乖地听我说话。”

我浑身发抖,我预感到他要说什么,我感觉我就要昏过去了,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我无法抗拒也不想抗拒。

然后,我的左耳清楚地听见他说:“我爱你,小耳朵。”

“我爱你,小耳朵!”他再次大声地喊,喊完后,他把我高高地举了起来,我怀里的烟花散落一地,在我尖叫声里,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游乐场。我看到不远处,烟火已经照亮了整座城市,每颗星星都发出太阳一样神奇的光茫,而我期待已久的幸福,我知道它终于轰然来临。

吧啦,亲爱的,你看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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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人物的小萌妻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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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物的小萌妻》,秋如意所著现代言情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大人物的小萌妻小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场又吵又闹又哭又笑的生日宴,终于结束了。

“豆豆,长大以后,做**哥的小新娘吧?”

……

呃!

事实上,还没真正结束呀!

“小新娘?”豆豆姑娘傻傻地重复着,她此时正坐在曲赢波的大腿上,被一口一口地喂着牛奶,这是睡觉前的准备工作。

“是呀!做**哥的小新娘,会有更多更漂亮更可爱的裙子,等着豆豆穿。每天,都有闪闪亮亮的钻石,珠宝,准备给豆豆戴。”

曲赢波这简直就是不遗力地金钱攻势啊,旁人听得捂嘴直笑,但老勤务兵却是忧心忡忡着,要曲家娶个这么爱慕虚荣的小媳妇儿,就算有金山银山估计会被败光的吧?!

当然,还有一旁的靓宝,虽然之前吹蜡烛许愿时,夺得先机好彩头,未料到曲赢波的后招强劲,颇有几分塞翁失焉知非福,此刻就来了个大翻转。

“豆豆……”靓宝上前,想要打断曲赢波无耻的诱拐行迳。

“每天都穿漂亮裙子吗?”

“当然。”

“每天都有漂亮链链?”豆豆拉了拉刚挂上脖子的那根漂亮的七彩水晶项琏,这便是刚才曲赢波打算送出的重头礼物。

“当然,以后还有手琏,脚琏。你喜欢,我都给你买。”

“好好好,要要要,豆豆要做小新娘子!”

说着,小家伙肉肉的身子就在人家大腿上巅腾着,曲赢波乐得一把捧起豆豆可爱的小脸蛋儿,凑上前就是一个大大的kiss,啾的一声,就像是吸盘儿被一下拔掉的声音。这眼角的余光,还故意得意洋洋地瞥过了正要上前来的靓宝。

一瞬间的眼神厮杀,可让靓宝严肃的小脸又沉了好几分,本来漆黑的眸子仿佛一下子燃起了火,亮亮的仿佛两柄就要出鞘的刀。

曲赢波自然也不是被吓大的,唇角翘得更高,故意将小豆豆抱得更紧了,便要起身带着人去院子里转两圈儿,继续……跟小新娘子交流感情,加深理解,共筑统一战线。

“豆豆,睡觉了!”

靓宝突然出声,声音宏亮清晰。

豆豆回过头时,他又加了一句,“今晚我们一起睡觉,讲爱丽丝的故事。”

一边说着,他一边朝小丫头伸出了手。

一起睡觉!

爱丽丝梦游仙境!

这一个加一个信息量,立即让豆豆的目光,从漂亮衣服和美丽首饰的迷惑中,拉了出来。她那单纯的小脑袋瓜里,浮现的是自己当下天黑时最大的渴望,喝了牛奶,就要睡觉啦!要是能和哥哥一起睡觉,就太棒了,而且还能听哥哥讲故事,太美妙啦!

这一起睡觉的力量有多大呢?

曲赢波刚想反攻时,怀里的小肉球就迅速一扭身子,就跳下了他的大腿,奔向了自家哥哥,这两只小手一拉,就叫着“睡觉觉,睡觉觉”。

得,睡觉的魅力可不是一般的大呢!

周围的大人见了,全乐不可支。

连老勤务兵也忍不俊不禁,想着,到底还是小孩子,哪里懂得那么多,他怕是多虑了。这日子还长着呢!自家的宝贝蛋子,不一定未来就会娶这么个小豆豆。况且,听说这孩子并不是厉家亲生的,未来……未来的事情,未来再说吧!

靓宝如愿以偿地拉着妹妹要上楼去了,没想斜次里又冲出来一道小小身影,抱着豆豆,就重重地亲了一口,还给豆豆怀里塞了东西。

“豆豆,我,我……我喜欢你。我……我会保护你的!”

贝贝的初吻终于顺利献给了自己的小女神,一张雪团团的小脸都涨成了红番茄。

豆豆被吻了,却是一脸懵懂状,回头看到阿姨又拿来了牛奶,就伸手叫着还要喝。

贝贝有点儿小小的失落,小女神竟然都没有给他点儿什么回应啊。退后时,不小心撞到了曲赢波,这一大一小曾经的战友对视一眼,同时皱了皱眉头,迅速移开了目光。

然而,小贝贝却是少见的懂事儿,不知想了什么,复又抬头看向曲赢波,口气极为认真,道,“曲哥哥,我也喜欢贝贝,我们……公平竞争!”

曲赢波抿着漂亮的薄唇,默了一默,轻哼一声,转身走掉。

“谢谢光临,再见再见!”

这时候,小包子和小王子好不容易被保姆拾掇出来,两人穿着睡衣,站在门口,负责送客。齐齐举着小手,边叫边挥手,那模样真是滑稽得不得了。

看得张小苗和王致诚又好气又好笑,没想到这两个小鬼,竟然不打不成交,这么快就好得跟什么似的,连衣服内裤都可以互相分享了。萌萌要夫妇两干脆留下过夜,隔天也可以和厉锦琛一起上班也方便。

而小囡囡还赖在爸爸怀里,不知道在撒什么小脾气,咿咿呀呀地别扭着。

刘耀哄着,“你萌萌姨都让小王子住下了,你要想,那爸妈也陪你住一晚,你就可以……”

“不嘛不嘛,呜呜呜……”

“那,咱们跟小包子弟弟说拜拜,就回家睡觉觉了?明天上幼儿园,你还可以看到大家?”

“不要不要,呜呜呜……讨厌!”

哎呀,这小丫头就是纠结得很啊!怎么都不对,这不是要活活憋死人嘛!

刘耀无法了。

囡囡咬着小手指,眼里包着泪儿,目光却悄悄瞄向豆豆和靓宝的方向,一会儿又被门口笑闹的两个男孩吸引,小眉头瞅得更紧了。

朱碧婵坐在一边叹气,“唉,你们家的小鬼为嘛那么抢手啊?我女儿明明那么可爱的说!”

萌萌正喝着厉锦琛递来的牛奶,嗯,厉家睡前的专用饮料,一边撑着头叹息,“我也不知道为嘛,养出来的宝儿,一个比一个可爱耶!”

朱碧婵立马就被气笑了,两个女人又斗起嘴儿来。

最后,刘耀得了张小苗的提醒,把囡囡的一个小胸针,送给了小包子,小包子还是第一次收到这种女孩子似的礼物,表情懵懵的。不过面对刘耀这个长辈,他还是规规矩矩的收下了。

并且,为了站好最后这班岗,他非常主动地,上前抱了抱囡囡,还吻了吻囡囡的小脸。

说了句,“谢谢囡囡姐姐。”

笑得一副天真无邪啊,眼底那股子邪气儿,已然掩不住地勾人。

囡囡终于破啼为笑,小脸上飘上两朵小红云儿,一晚的纠结总算撸平了,心愿得了,未来可期啊!

生日宴,总算落幕了。

……

哦!

还得插播一条。

厉哲轩小朋友在蛋糕大战之后,因为吃掉了太多的蛋糕,已经累得爬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了。呼呼……维持正义的哥哥,真不容易啊!呼呼……阻止不了弟弟妹妹们,吃掉这一招,也有点儿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low啊!呼呼……

陆娅楠也累得够呛,遂也暂时留宿在厉家别墅。

……

回去的路上。

贝贝终于遂了心愿,心情倍儿好,竟然没有睡意,还和贝克爸爸唱起了英文哥。

朱婧慈一直在拉扯身上的新换的萌萌的衣服,总觉得颜色太过粉嫩,看起来实在幼稚可笑。可她的衣服已经被一群小鬼给毁了,不换又不行。只是,脑子里,偶时想起换衣服时,那间更衣室里,放着的男性用站和编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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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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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说诛仙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非常火爆,那小说诛仙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希望对你有帮助!

白云悠悠,飘荡在群山之上,轻风吹送,说不出的悠闲适意。 在曾经是狐岐山的地方,按个巨大深渊此刻已经没有了刺眼的血色光影,不过从深渊的深处,仍然不时传来一丝热气,隐隐有岩浆奔流的声音。 在深渊之前,一个男人的身影孤单单地坐着,他双眼紧闭,看着却是瞎了。

容颜苍老,人形枯槁,不时低声地说着些什么,许久之后,慢慢的倒了下去,躺在地面之上。 粗糙的地面传来了一股坚实的感觉,他的嘴角边慢慢露出了一丝笑意,口中轻轻叫了一声: “瑶儿……” 这声音飘荡了出去,没有任何回答,他轻轻喘息了一阵,慢慢的,停止了呼吸。 又过了好久,从远处走来了一个身影,是一个黑纱蒙面的女子,身影窈窕,正是失踪许久的幽姬,她看到深渊旁边竟有个颓然倒地的身影,身子一震,立刻掠了过去,只是终究回天无力。 扶着那个男人的身体,她的眼眶微微有些发红,黑纱背后,传来她低低哽咽的微泣声。

就在这时,突然在她身后的深渊之中,那深沉的黑暗里,却回响起一个清脆的铃铛声音,幽姬身子大震,似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猛转过身子向深渊望去,却除了深深的黑暗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铃声清脆,悠扬飘荡,从深渊中回响而出,融入了山风之中…… 青云山下,河阳城外,一行人缓缓沿着荒野古道而行。 满面笑容的小环忽地回过头来,笑颜如花,对身后的人问道: “瓶儿姐姐,你说的是当真么,今后你真的放下一切,就跟着我们一起浪迹天涯?” 一身鹅黄衣裳、娇媚无限神情焕发的金瓶儿嫣然一笑,伸手搂住小环的肩膀,笑道:“那是当然,这人间太多艰险,臭男人数不胜数,日夜在你身边的就有两个,我若不看着你,可实在是不放心呢!” 小环嘻嘻而笑,两人并肩走去,身后却传来一阵抱怨之声,怒道:“什么臭男人,老夫天性善良,世人皆知,是吧,野狗?” 野狗道人从喋喋不休的周一仙身旁走过,呵呵一笑,也不答话,却是加快脚步向着前头那两个窈窕的身影追去。

周一仙“呸呸呸”了几声,摇头叹道:“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说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远远眺望而去,那远方巍峨高耸的青云山脉,直插入云,气势雄伟,他的嘴角慢慢露出一丝笑容,眼中闪过淡淡的一道睿智光芒。 “爷爷,快走拉!”背后,传来远处小环的呼喊声。 周一仙呵呵一笑,转过身来,手边“仙人指路”的竹竿一摆,大声笑道: “来啦,来啦,就知道你们没有老夫这个主心骨,就是走不了吧,哈……呃,喂,你们几个家伙,倒是走得慢点啊,也不看看老头子腿脚慢不利索,喂……”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陆雪琪接任了小竹峰首座之位,这一日驭剑出行前往大竹峰,看望已经与大竹峰首座宋大仁成亲的师姐文敏。 两师姐妹多日不见,见面自然便是好一番亲热话说,从早间一直聊到中午。 陆雪琪才起身告辞,宋打仁与文敏一起送了出来,三人站在守静堂外。

陆雪琪环顾四周,对着文敏笑道:“这里好像很是清静,正合师姐你的性子。” 文敏微笑点头,宋大仁也笑了起来,道: “其实本来大竹峰上也是颇为热闹的,只是这段日子几位弟子都出去修行,没有人气自然也就安静了。还有啊,原先我们这里还有一头大黄的,是我师父从小养大的大狗,谁知这几日居然也不见了踪影,连狗吠声也听不见了,真是奇了怪了。” 文敏白了他一眼,道:“多半也是嫌弃你喂它的东西太过难吃,这才跑了。 宋大仁哈哈一笑,也不在意。陆雪琪看着他们夫妻恩爱,心中也颇为安慰,当下说笑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大竹峰。 她白衣飘飘,驭剑而行,这一日忽然心中有所烦闷,不想立刻回到小竹峰上。 或许是刚才师姐恩爱的情景令她心境触动,一时间竟有种不能自己的感觉,不知不觉之中,她却是下了青云山,来到了那座曾经魂牵梦系的草庙村废墟之外。 芳草萋萋,清风阵阵,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 她默然站立许久,轻轻叹了口气,清丽容颜之上,仿佛添了几许忧愁。

迈动脚步,她缓缓而行,信步向着废墟深处走去。 残恒断壁,分立两旁,在青草轻风中,静静地站立着,她悄然前行,目光远离,向着周围默默看着,眼中柔情无限。 突然,她身子一震,不可置信一般的停下脚步,只见前方废墟深处。 竟是新立了一座简陋木屋,屋上歪歪竖立一个烟囱,还正在向外飘着轻烟。 屋子外边,着一片绿色的衣角碎片,在悠悠吹来的轻风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一阵诱人的香气,从那木屋之中飘了出来。 “汪汪汪,汪汪汪!”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一阵奇怪的叫声,猛然从那木屋之中响起,随后只见黄影一闪,却是从屋中窜出一条老大的黄狗来,满脸堆欢,撒开四脚就跑; 在狗背上居然还骑着一只灰毛猴子,面上少见的居然有三只眼睛,手中抓着一只香喷喷的肉骨头,另一半紧紧抓住黄狗脖子,口中乱叫,大概是催促着黄狗快跑吧! 紧接着,从屋中跑出一个男子,粗衣麻裤,面上好像苦笑一般,大声喊道:“死狗,死猴子,你们又来偷肉骨头吃啊……”

忽地,他怔住了,眼中倒映着出陆雪琪站在前方的身影。两个人就这般站着不动,彼此凝望着。 多少岁月,人间情愁,忽忽都在这深深一眼之中,然后,他们同时笑了起来。 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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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超级仙气小说结局

全文共 4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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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仙气是作家格子里的阳光的作品。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级仙气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据说,殇的尸骨埋在妖界、神界、人间交界的一处海滩上……那里是离殇的家乡最近的地方,所谓“越鸟巢南枝,狐死必守丘“大抵如此吧。

那片海滩名叫落潮滩,是妖界最神秘的地方之一,也是一个禁区。数万年来,很少有大神通者涉足其中。

一些半只脚踏入坟墓的妖界老古董说,那里有一座逆天大阵,凡是道行超过一千载的修行者步入那里,都会离奇的消失。”

“有这么牛逼的人物?故事不错。貌似我听过。”

顾仁微微一笑,其中他的一世轮回就在妖界,降落的出生点也就是那个落潮滩。

他们两人已经来到了一座高山之上。

“这不是故事,而是真事。你传过去的地方,就是当年人族神殿和兽族神殿征战的地方。不仅如此,包括这一枚破界符就是殇尊所留之物。”

呼延娇抬头望着天空……

“我相信,他一定回回来的!”

……

“兄弟们,杀上九重天,一统三界……哈哈……“

一个狂羁原始犹如野兽般的声音咆哮道。

“殇尊!殇尊!三界至尊!“

宛若九天响雷般厚重的斯歇底声震动长空,潮水一样的呼喊声久久的回荡在天地间。

忽然,这些声音就像卡在喉管上的鱼刺一样,戛然而止……死寂一样的安静像无尽的黑暗,吞噬了世间所有生命。

“杀。“

一个冰冷沙哑的女子声音像黑暗中划过的一道寒芒,在每个人的心口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伤口处,寒彻心扉。

“哐啷……!“

整齐到极致的拔刀声形成了一个爆破音,在半空中骤然爆裂……刺鼻的血腥气息宛若滔天巨浪席卷而起,杀意纵横……战,虽未起,但戚戚恶魂呜咽声早已经捷足先登。

一面百米高的巨大黑色旗帜像一座大山一样,屹立在黑压压的魔甲死士正前方,旗帜上刻画着一只巨大的猩红眼睛。这只眼睛紧紧的闭着,远远的望去,就像一个诡异的字符,莫名其妙的散发出无尽的杀戮和悲伤。

三万魔甲死士形如地狱来的魔煞,凌厉的眼神似尖锐的长矛,一个眼神就足可以捅破敌人的滚烫的胸膛。

三万魔甲死士正前方五百米处,宏伟高大的凌霄殿依旧散发出神圣庄严的神威。

只可惜,元突在门口的万余名天界兵将,神色黯淡,东依西扶,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黑云翻滚,凛冽的寒风像刀一样刺吹而来,那面百米高的旗帜在寒风中猎猎作响。空气就像被拉紧的弓弦一样,充斥着一种压迫的气息,沉甸甸的压在心头,让人无法喘息。

“喀喇……喀喇……嘭!“

一个犹如巨大兽骨破裂声响,在两军正中央的空间里传出,空气像一抹平静的湖水被春风轻轻掠过,一圈圈波纹随意的扩散开来。

两道影蛇一样黑黄缠绕的光束猛然分开,黑光化成了一个轮廓分明身形高大的黑袍男子,这个男子,衣饰简单朴素,长发飘舞,负手而立,神态自若,举手投足间有着一股颠倒阴阳的磅礴气势。

黄光则化成了一个头戴紫金冠,面若冠玉,身披七彩霓裳手持八部天龙杖的中年男子。九条灵动的小金龙游曳环绕在他的周身,阵阵低沉的龙吟声不绝于耳。

……

“去吧!”

呼延娇把破解符递到顾仁手中,咔嚓一声捏碎了,轻轻一推。

眼前一个黑色的旋窝出现。

顾仁身不由自的被吸进去,四周的色彩不断变幻,一层层紫色的涟漪荡漾。

“轰隆隆……”

“咔嚓!”

天地间一声巨响。

“嗡……”

……

光芒渐渐散去,烟雾弥漫。

一明镜般明亮透彻的湖面上,站着一个人。

他通体如玉,长发如瀑,通体散发出一层层淡淡的紫色光晕,紧闭的双目骤然睁开,两道碗口粗的闪电从眸子里面飞了出去。

“嗷吼……”

闪电化成两条紫色长龙翱翔天地间。

紫色光晕渐渐散去,这个人影渐渐清晰,一缕缕大道法则飞速飘来,环绕周身,凝聚成一件紫色的长袍。

眸子也渐渐清澈。

“十世十轮回十印记,终究还是回来了。”

这男子平静的目光扫过四周,手掌缓缓一抚,前方颜色变幻,光芒闪烁,一条流光溢彩的通道出现。

他迈开脚步朝前走去。

走的很慢,但是迈出的每一步,就像穿过千万年,时间和空间在这一刻变成了河流。

他在逆流而上。

脚下有星辰,星辰碎裂新生。

脚下有一方又一方的世界,每一方世界芸芸众生。

“哗哗哗……”

四周迅速变幻。

他脚步平稳,神色宁静,面如止水,畅翔其中。

“何人!”

“大胆,敢闯神殿!”

两个洪亮的声音在前方出现,紧接着一黑一白两道身影飞速前来。

“呵,果然是你在搞鬼。”

紫袍男子手轻轻一拂,两道身影瞬间禁锢在原地,显化成两个侍卫。

“你……”

“神帝……”

两个男子眼睛瞪得大大的,尽是难以置信之色。

“哗……”

两个男子就像波纹一样荡漾了一下,接着就消失在了空气中,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通道的色彩变幻越来越快,尽头处终于渐渐清晰了。

那是一道山岳般高大厚重的门,这通道在门里面。

门外面,人影重重,杀喊声滔天,血雾飞溅,残肢断臂就像雨点般在空中飞舞,一颗颗星辰嘭嘭嘭的爆成了碎片,一方又一方的空间再不断毁灭重生。

“哈哈哈……域门打开了!”

一个狂野的女人声音欣喜若狂的喊道。

杀喊声渐渐停息,浑浊的天空也渐渐清晰,悬浮在高空中的无数黑色小点白色小点迅速分开,一左一右。

领队在正前方的是一个身穿九龙长袍的男子和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子。

他们目光闪烁,有些惊慌。

在不远处的半空中,一个由一道道碗口粗的大道法则凝固成的天牢中,一个胖的让人惊恐的女人眼里闪烁着光芒,欣喜若狂。

方才那声音就是这胖女人喊出的。

“哗!”

通道里面的紫袍男子终于到了大门口,缓缓从里面了出来。

只是平静的看了一眼那个男子,缓缓抬起头,看着空中。

“我想,你该出来了。”

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的众人都有些狐疑,好奇的抬起头。

现场死一般寂静。

……

“哈哈哈,就算你回来了又能怎样?”

高空中一缕缕空间法则凝固在一起,缓缓显化成一个男子的模样,这模样赫然和紫袍男子一模一样。

他一脸冷漠倨傲不屑的盯着紫袍男子。

“奕,你还不知错?”

紫袍男子轻叹了一口气,平静的说道。

“错?我何错之有?凭什么我们都是父神生的,神力相同,神域和三千大小世界归你管?而我只能看守父神的墓地!凭什么!”

这男子眉头一皱,眼里瞬间射出两道黑色闪电,闪电在空中瞬间化成两道黑色的长龙,龙吟不断。

“仁,而今你的两个弟子黑暗和光明为了争夺神帝,都背叛了你,血战亿万载,生灵涂炭。此番恶业皆数落在了你的头上。纵然你经过十世轮回,重生归来,又能如何?哈哈哈……”

这男子忍不住大笑。

“是的,他们的罪业该落在我的头上。父神给予我的神力也所剩无几,但纵然这样你就认为你能胜我?”

紫袍男子嘴角露出几分微笑。

“都这样了,你觉得你有翻盘的机会?看来在蝼蚁的世界里轮回久了,思维也被污染了。仁,不用做无所谓的反抗了,只要你答应把父神的另外一半印记给我,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永世看守神墓。如何?”

那男子眼神里面多了几分阴谋的味道。

“奕,你知道当年为什么父神把神帝之位给了我吗?”

紫袍男子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平静的问道。

“老糊涂了呗!仁,你的时间不多了,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

那男子手掌间环绕着一缕缕黑色气流。

“时间不多的是你……奕,也许你再次见到这两个人的时候,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紫袍男子侧过头看向半空中那个天牢里面的胖女人。

“红莲,还不开启混沌殿!”

“遵神帝令!”

胖女人嘿嘿一笑,轰隆一声巨响,四周天道法则凝聚成的天牢瞬间炸开,于此同时,胖女人也炸开了,炸成了点点光斑。

“哗哗哗……”

天道法则再次凝聚,胖女人也重新凝聚。

“轰隆隆……”

一座巍峨磅礴的巨型宫殿在空中迅速形成,于此同时,一个婀娜多姿的红衣女子也缓缓凝聚成型。

远处的那个男子眼神愈发愈凝重,心里似乎有些不详预兆。

“混沌殿?不是已经放逐到无尽深渊了吗?”

“是已经放逐了,但又被我找回来了!”

紫袍男子淡淡说道。

“嗡……哗……”

随着一层层光芒散去,宫殿彻底凝聚成型,红衣女人也完全凝聚成了一个绝世倾城的美人模样。

“三妹四妹早就魂飞魄散,就算父神重生也不可能救活她们。”

那男子声音有点不自然。

“当年你觊觎神帝,趁着我去虚无境之际使用恶毒的伎俩害死三妹四妹,还骗我说三妹四妹互相残杀导致,你以为我真不知晓?若非父神包庇你,岂能让你苟活至今!父神担心使用神力救活她们,无力阻挡我杀了你,但没想到你这畜生连父神都暗算,夺走了他的神力!”

紫袍男子瞳孔微微收缩,明显愤怒了。

“我用了全部神力和半枚父神印记保住了三妹四妹神魂不散,这十世轮回除了恢复神力,也寻到了三妹四妹的所有灵魂碎片,而今,她们也能彻底复活了。你觉得,以你的神力,能挡住我和三妹四妹的携手之击?”

紫袍男子接着说道,手里两道光束飞出,飞向大殿。

“什么?你……”

那男子脸色骤变,瞬一下冲向大殿,但大殿四周一层层大道法则涟漪荡漾,直接弹开了他。显然,紫袍男子早已布了后手。

“嗡,轰!”

整个大殿荡漾出黑白交加的万缕光芒,大殿的上方,一个个女子画面飞速闪烁。

这些女子有孔怡赏,三七,幽纱,葬影,白灵儿,源木樱子,顾萱,紫嫣,还有精灵女王……

画面不停闪烁。

最后哗一下,化成两道光束没入了大殿,黑白两圈涟漪同时荡漾,两个女子缓缓凝聚而成。

“你……你疯了,居然把父神印记给了三妹四妹,你不知道没有了父神印记的你只要死了,就会彻底消失吗?难怪你这十世轮回,我始终找不到你!”

那男子瞪大眼睛,呢喃自语。

“如果三妹四妹死了,就算我成了神帝,万世不死不灭又能如何?”

紫袍男子嘴角一翘平静说道。

不远处大殿上空,已经凝聚成了人形的女子深情的凝望着紫袍男子。

听到这一句话时,眼角边不经意间泪光泛起。

“不……神帝是我的!我要杀了你们!”

那男子一声咆哮,身上骤然爆发出刺目耀眼的光芒,万千宇宙世界微微跟着战栗。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三个声音同时喊道,三到光束同时飞出,缠住了那个男子。

光芒璀璨,那男子瞬间被光芒湮灭。

来不及惨叫,身体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光点,嘭一下,化成齑粉,飘散开来。

光芒渐渐散去,天空恢复了安静,那男子就这样彻底消失了,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紫袍男子和那两个女子远远望着,三人的嘴角同时一翘,露出微笑。

“小清,小雪,我从人间找到神殿,历经十世轮回,总算找到你们了。”

紫袍男子的眼睛红红的。

“阿仁,我终于等到你了。”

“姐夫……没想到你真的成功了。”

两个女子说的时候,眼眶里再次汪满泪水。

这三人正是顾仁和夏清韩雪。

……

“好了,该处理这些叛徒了!”

顾仁猛的转过身,阴冷的目光盯着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万万千千神兵神将。

“帝神饶命!”

这两个男子以及所有的神兵神将全部跪在地上,全部瑟瑟发抖。

“阿仁,把两个神将囚入无尽炼狱,其它普通兵士就算了吧。”

夏清开口说道。

“姐夫,惩罚他们的事情就由我来吧!”

韩雪急忙说道。

“都多少世轮回了,你这丫头的性子还是这样。”

顾仁和夏清同时笑了。

“我永远是我,纵然万世轮回也是如此,好了,那我先去处理了,你们慢慢恩爱。”

韩雪假装不屑道,低着头几步离去,神色有些黯然。

“阿仁,你打算和小雪永远这样?”

夏清推了下顾仁肩膀。

“还能怎样……”

顾仁一时间不知所措。

“你有后退的余地吗?记得送你紫色风铃那个女子吗?她就是小雪冒着魂灭的代价分出的一缕神识。我没想到,她爱你爱的深到了如此境地。还有,林依依和苏晓,她们都为你付出了太多了。我们都在一起吧。”

夏清叹息了一口气。

“啊!她真是小雪?”

顾仁眼睛瞪的大大的。

“对了依依和苏晓她们在哪里?还有玉颜呢?她们应该都到神殿了吧……”

顾仁急忙问道。

“玉颜继承了兽神帝,依依和苏晓都在那边,我们稍后过去找她们……”

“好!”

“处理好了这里,我们一起回人间吧。”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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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

全文共 1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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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是作家九夜茴继《弟弟再爱我一次》和《风不飘摇,云不飘摇》后的又一力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

陈寻和晓棠过纪念日很甜蜜,方茴却很失落,她也憔悴了很多,回寝室的时候更是听到室友讲陈寻和晓棠同居的事情。不仅如此,方茴某天还在大学校园里亲眼目睹了两人的亲昵,她一直尾随着两人,看见他们走进了同一座楼。方茴坐在楼下的长椅上,耳边响起了曾经陈寻写给他的歌。嘉茉给赵烨送来很多就业资料,但是赵烨为了不拖累她把他给气走了。

苏凯也经常出入赵烨工作的地方,他的所有生活本身的父亲都给安排好了,在这里和富二代官二代打好关系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苏凯劝赵烨去寻找本身的梦想,他做不到,他希望他能够做到。在苏凯转身离开的时候,赵烨终于忍不住喊了他队长,苏凯愣了一下还是转身走了。宋宁来找嘉茉,嘉茉告诉她本身曾经也像他一样默默喜欢过一个人,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她错过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宋宁告诉嘉茉本身只是希望她能够快乐。

花花公子邝强来到陈寻寝室炫耀本身终于找到了一个处女,陈寻因为要来拿衣服所以也在。大家问他是谁,邝强说是管理系的方茴,就是躺在床上跟个死鱼一样。陈寻崩溃了,他要打邝强,邝强觉得莫名其妙也和陈寻扭打了起来。寝室的人赶紧把他们拉开,宋宁把邝强拉到外面告诉他方茴是陈寻的初恋。邝强愣住了,大吼了一声,我的初恋还不知道给办了?

陈寻很难过,他去找方茴。方茴说本身没事,陈寻问她怎么能这么糟践本身?方茴说他能和沈晓棠上床同居,本身也可以。陈寻告诉她本身和晓棠是因为本身爱她,而方茴呢?她爱邝强吗?方茴问陈寻他们能回到过去吗?陈寻没办法给她承诺。宋宁去找赵烨,告诉他嘉茉一直在等他。赵烨便去找了嘉茉,两人关系终于好转了。

乔燃要回来了,嘉茉和赵烨决定在聚一聚。聚会的时候陈寻把晓棠也带来了,在吃饭的时候,方茴一阵反胃,陈寻知道她怀孕了。陈寻很痛苦,大家也问方茴怎么回事,方茴说本身怀孕了。陈寻说孩子是本身的,晓棠难以置信给了陈寻一巴掌和陈寻分手了。陈寻和一干好友陪方茴去做手术,手术结束后,陈寻哭着抱着方茴出来。但是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看到过方茴了,他找了很久,方茴似乎消失在他的世界了。

很多年后,陈寻他们又故地重游,来到曾经许下诺言的树下。赵烨和嘉茉要结婚了,嘉茉说本身的伴娘永远只有一个,气氛一下子很伤感。嘉茉跟陈寻讲,方茴会回来的,陈寻想一个人待着,大家就先离开了给他独处的空间。陈寻在那里等了一夜,他看着走来的学生,仿佛看到了以前的他们,还有那个纯洁开心的方茴。

匆匆那年小说经典语录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3.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4.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5.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6.方茴说:“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7.如果不知道是谎言,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与其被欺骗之后,因为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8.没什么如果当初。”陈寻望着喧嚣热闹的大街说,“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

9.方茴说,一个人的快乐,快乐有可能是假的,一群人的快乐,快乐已经分不出真假。他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恨不得就此燃烧殆尽,那架势,就像末日前的狂欢。

10.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11.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12.原以为不管多少次的爱,总是会把曾经珍藏在心的,但事实却是,新的爱寄长在旧爱之上,吸取其中的养分完成之前所有成长的同时,盛开出更加鲜艳的花,而过去随之凋零,变成枯萎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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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择天记黑龙的结局

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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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是2014年5月28日起连载于创世中文网的东方玄幻类小说,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说择天记黑龙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仅供参考。

择天记黑龙结局

是一只玄霜巨龙,女性,因为与王之策打赌被坑,而常年被锁废井下,为救病情发作的陈长生,而将自己的真龙之血过继给陈长生,帮陈长生续命。也因此两人之间会有一些心灵感应。小黑龙受陈长生照顾,大鱼大肉少不了,后来为陈长生所救,与教宗结誓守护陈长生,逃出废井幻化成黑衣玲珑女子,和陈长生一道离开周朝。

择天记徐有容结局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徐有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落落结局

剧中,落落爱上自己的师傅却没有结果,而亲生母亲的无情以及死亡,也让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命运。于是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男人陈长生遭遇危险,然后甘愿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陈长生继续活下去。最后,白落衡为了救陈长生,牺牲了自己。

择天记黑袍结局

黑袍是魔族军师,烛阴巫,是一个人类,魔族人称之黑袍大人。没有人知道这名魔族军师姓什么,长什么模样,是哪里人,有怎样的过往,才会让他选择背叛人类,投身魔族。但其足智多谋,算无遗策,为杀死苏离和布周园之局,谋划刺杀落落失败,派出强者强夺周园钥匙失败,现身于雪老城主导魔族强者杀死苏离,因陈长生而失败。

择天记秋山君结局

秋山君与古力娜扎饰演的徐有容,是其青梅竹马的师兄。由于对于徐有容的情感之深,被黑袍其为情痴,曾莫名失踪了5年之久。在这期间化名为罗布,在与人族前线与魔族交战,救了长生和南客。大部分网友觉得秋山君最后会死。

择天记唐三十六结局

唐三十六和陈长生是生死相托的兄弟,而陈长生是有着拯救苍生的责任,作为有义气的唐三十六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力挺陈长生,他们一起去大战魔教,历经生死终于把魔族给赶尽杀绝,就是不知道唐三十六最后是成为一个话唠侠客,还是家族中的放荡族长了。

择天记莫雨结局

当时天书陵之变不与其他王爷一齐杀人放火,于是携人只为找到莫雨,后在京三年,默默陪伴。所以与陈长生看似暧昧的她,结果却选择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而长生则是选择了与徐有容在一起,其实从小说结局来看,这个结局还是非常完美的。至于剧集版如何,还待播出。

择天记轩辕破结局

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应该不会死。轩辕破是妖族难得的高手,如果轩辕破都死了,那妖族真的太弱了。也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可能会入圣,性格憨厚耿直的轩辕破应该会有一个好结局吧。

择天记天海圣后结局

天海圣后也拥有作为母亲和女人温情慈祥的一面,只是很少表露,是个复杂的铁娘子。据悉,最后天海圣后死了,临死前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余人相认了。

择天记余人结局

作为陈长生的师兄,从小就特别爱护陈长生,并且陈长生也是余人的唯一弱点。当年天海圣后为了逆天改命夺取陈氏江山,祭天发誓,孤苦终生,子嗣全亡,只有当年流逝的小婴儿余人还在世,据说,余人在举世反天后之后登上了皇位。

择天记计道人结局

计道人是前任国教学院院长,是天下最厉害的几个人当中有他。对于长生的经脉断裂,在我看来是他有意为之,就像老梅说的一样,有一天他会对他们所做安排产生怨恨。像计道人这种角色,最后一定会引火烧身。

择天记教宗寅行道结局

小说中,圣后为替陈长生逆天改命,最后和教宗、商行舟还有陈氏皇族余党大战。最终圣后统治天下,教宗也许久没有出现了,网友推测教宗死了。电视剧里教宗会如何诠释,等教宗出现的那一集吧。

择天记南客结局

剧中南客率领魔族第二十三魔将、二十四魔将和她的双翼、抚琴老者进入周园刺杀人类未来的希望,被陈长生万剑打败。魔君被杀后为治病与陈长生合作,二次觉醒神魂带长生逃走却因此变为痴呆,现与长生同行,已被陈长生带到离山,托付给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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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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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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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兔菲菲的结局作文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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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菲菲生活在一个和谐的兔王国,这里人人遵纪守法,不曾发生过什么事故,正因如此兔王国也被誉为“和平之国”。几天前就因为小兔菲菲的一点骄傲自大,打破了这坚守了几辈子的传统,而他也阴差阳错的出了名,我们熟知的寓言“守株待兔”中那一只一头撞死在树上撞上的兔子。

菲菲的爸爸是个亿万富翁,平常养尊处优的日子过多了,菲菲难免有了一点小骄傲,做事总是马马虎虎、草草完成,犯了错误,仗着爸爸有钱,扔过一叠也就完事了。

一天,菲菲突然想学开车,一向依着女儿的兔爸爸也就答应了。在驾校的这段时间,菲菲丝毫没有收起大小姐的作为,上课不专心听讲,老师说她,他还是摆出一份无所谓的样子,难怪老师一提到她就直摇头。

有一次,在驾校呆的不耐烦的菲菲心里想:反正我也知道怎样开车了,在这里继续呆下去还不是听那几个自以为了不起的老师说教,再说出了事,一把钱就能搞定了,不如现在就上路。想罢,菲菲就偷偷跑去爸爸把那辆车驾驶出来,怀着侥幸的心理就上路了。刚开始还算顺利,一切风平浪静,菲菲也就得意起来,可是好景不长行驶到半路上的时,前方亮起了个红灯,菲菲一下子慌了神,她还没学过怎样刹住车,菲菲认命了,她由着车子上演极速飙车的闹剧,自己则坐在那儿一个劲的垂脑门、挠头发。就在这时,兔婶婶挎着菜篮子正准备去对面买菜。突然,砰地一声,兔婶婶手中的菜篮已经飞出好远好远,路上的行人和司机瞪大了眼睛,满脸的诧异,兔婶婶她,唉,还没弄请是怎么回事,已经血流如注,瘫在地上,永远的闭上了眼睛。菲菲看到眼前的这一幕,她愣住了,豆大的汗珠从头上渗出来劈头盖脸地打在手背上,手也不停的颤抖着,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每个人看到这一幕,都神情呆滞,硬硬的杵在那儿。警车呼啸着到了现场,这时,菲菲一骨碌下了车,什么也顾不上了,只往前跑,警察也下了车,追着她。菲菲心里顿时慌了,他不停的向后张望,生怕警察抓住她。眼见已经逃出了兔王国,啊!随着一声悲惨的叫声,菲菲不留神撞在了树桩上。追捕她的警察见菲菲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放弃追捕回去了。下面的故事相信你也知道了,菲菲成了种田人的口中之食。

俗话说得好:“处野草之日,不可将自身看得太小,居廊庙之日,不可将自身看的太大。”菲菲正是因为不懂这个道理,才落得如此下场。

[小兔菲菲的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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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苏染染追夫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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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苏染染追夫记》是云葭编著的一本书籍,该书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苏染染追夫记》网络剧以一场「江湖恩怨」作为故事切入点,通过讲述美丽不可方物,拥有举世瞩目财富的“剧宠”苏染染背负着久治不愈的“剧毒身躯”和丧失了部分记忆的感情前史,以及被“逃婚”的“命运叛变”,让她颜面无存的羞耻之辱,义愤填膺,踏上“暗礁险滩、危机四伏”的情感复仇“追夫”之路的历程作为核心,以苏染染突破万难,展开新的人生作为结语,描写了苏染染的情感心路历程的传奇故事。

内容简介:

那个“冰山脸”说什么?“我是不会娶你的,还望苏小姐早早断了念想。”她堂堂相府千金、公主的宝贝、皇上的外甥女、蜀山新一代女侠竟然被这个说话冻死人的木头连逃两次婚?完了,完了,淑女也疯狂了。

为报逃婚大仇,她只得踏上漫漫追夫路。好不容易易容来到洛阳,哪成想还是躲不过蜀山里外的熟人们:逃跑的夫君秦浪、冤家路窄的楼暄、蜀山女神、臭嘴巴的苏南……什么什么,竟然还有销声匿迹几十年的魔教余孽逝水红颜?我的苍天哪,真是要人命啊!就在京城陷入一片惶恐之时,皇帝舅舅却还来乱点一下鸳鸯谱,更让人咂舌的是她自已在三年前竟然还有一次私定终身的情缘?这可真是乱了套了……

图书目录:

第一章 逼婚是万万行不通的

第二章 秦二公子是冰山

第三章 出嫁还是出家

第四章 冤家还真是路窄

第五章 逃婚与被逃婚

第六章 神仙姐姐还是清纯玉女

第七章 风云客栈的风云际会

第八章 解释就是掩饰

第九章 坚决不换房间

第十章 真假玉蝴蝶

第十一章 记不记得三年前

第十二章 逝水红颜

第十三章 一枝红杏出墙来

第十四章 月黑风高出走夜

第十五章 祸越闯越大

第十六章 乱七八糟的鸳鸯谱

第十七章 最伟大的事

第十八章 叶倾天逼婚

第十九章 岳府的寿宴

第二十章 又见逝水红颜

第二十一章 三个女人一台戏

第二十二章 苏十小姐惊才绝艳

第二十三章 楼家堡惊魂夜

第二十四章 逝水红颜的庐山真面目

第二十五章 红杏栽到墙门外

番外一 微雨燕双飞(梁添番外)

番外二 花落知何处(杜瑶冰番外)

番外三 蜀山八卦剧场

《苏染染追夫记》基本信息介绍

中文名 苏染染追夫记

其它译名 日边红杏倚云栽

出品公司 乐视网

拍摄地点 横店

发行公司 壹加传媒

首播时间 2016年

导 演 戴维

主 演 尹淇,金浩,于果,孙玮伦

集 数 50

类 型 喜剧, 爱情, 动作,武侠

制片人 孙合彬

在线播放平台 乐视

原 著 云葭

影视音乐 磁力音乐旗下海雷影视音乐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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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不是结局的结局高一作文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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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旅行,带着行李出发,看着湛蓝的天空,希望在前方,失望也在前方。生活,是苦尽甘来的美,是一个人所要履行的承诺。

以前,我很无知,也很天真,总以为自己身边的人是对自己好,没有其他想法。可是现在看来,是幼稚吧!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所以说我活的很悲哀。

看着孙悟空大闹天空,想着任何东西都是有肯定或否定的,那孙悟空引发的一系列故事是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果真会有这样的事实吗?真的很不符合实际,现实生活中总会有太多不想承认的承诺,总期望童话会出现在我的眼前,但那又是不可能的。我每天都在幻想,幻想一些与实际不符的童话,却又迟迟不肯去行动,这就是我们人类本性。我没有权利去裁决每一个人,那每一个人是不是也没有权利去裁决人,然而只会在背后议论,这又是我们人类本性。

世界真的很奇妙,我只有等到自己后悔了,知道错了我才悔改,我只有撞到墙上,知道错了,我才会改,这样亲自体验一下也有错吗?看着那些无聊的八卦记者,挖掘明星的丑事,为什么不可以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我们?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隐藏自己的另一面也有错吗?为什么就是不可以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我们?那些犯了罪的人,为什么只有打死他们才会让世人明白,觉悟,他们是有罪,可是为什么他们就得死,世态凉炎,后悔了,知道错了,为什么不告诉他们怎样挽回,真的要一命抵一命?我突然厌烦了尘世间的一切,再善良的人也会有邪念,为什么非要尽头?难道这又是我们人类本性?

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这么多,给的也只有这么多,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有些人就不得不离开。每一个人总是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间你发生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就这么容易忘记了。

每一次的努力不是都会有收获的,但是每一次收获必须努力,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不可逆转的话题。

一点一滴去争取,一步一步去收获,你会发现,成功原来并不难,只是我还没有看透红尘而已,记忆像是倒在掌心的水,无论你是推开还是把握,终究是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

我曾想过,一个人如果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了,亲情、友情、爱情,那么他还有感情吗?想了很久,看了很久,我想他是有感情的吧!即使是忘了声音,忘了笑容,忘了那张脸,但那感觉是永远存在的吧。每个人都有自己软弱的地方,不要排斥你的任一点,因为回报需要付出,一个人一生中会有多个选择题,尽了尽头就只剩一个简答题,世界不会因任何一个人而改变什么,唯一改变的是我们,正如一个人只有一个心脏却有两个心房,一个住着快乐,一个住着悲伤,不要笑得太大声,否则会引起旁边的悲伤。

生活中总是有太多无可奈何的选择,社会就像江湖,总是让人身不由己,言不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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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高粱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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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创作过程: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融合了多种混乱的异质,最终通过一种强烈的刺激来塑造时代背景,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展现的是一种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就像他所说的:"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就是在这片充满梦幻与神奇,浪漫与纯真,充满生命力的土地上,展现出壮美的画面:站立着无边无际凄婉可人的、激荡着爱情波浪的红高粱;款款流动着的墨水河;伴随着螃蟹散发出的腥甜。高密东北乡的壮美画面对应着作者开阔、宏大、丰满、艳丽、血腥的语言。莫言用这种语言追述了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叙述者以及他的爷爷、奶奶、父亲时候的那场华丽的战役,表现出细腻独特的生命体验。

小说结局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熊熊的大火在高梁地上燃烧着,仿佛在诉说这片土地上充满着生命力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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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剧变下的灵魂

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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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伟大的专栏作家李普曼认为:“如果你想了解一个国家,那就去大学里和新闻学院的学生谈谈”。我愿意向你们介绍中国,顺便可以检验一下这个结论的可信度。

调查显示你们对“广场舞”和“京剧”两个关键词很感兴趣。很巧,它们都和文化有关。在这片正发生着炫目变化的土地上,它们的命运却迥然不同:一个是剧变下新兴的衍生品,一个因与变化格格不入而岌岌可危。

以中老年妇女为参与主体,聚集在公共场所,跟着音乐载歌载舞,这种休闲方式在中国蔚然成风。他们也走出国门,跳进了火车车厢,跳到了莫斯科的红场、巴黎的卢浮宫。这和你们身边认识的老人可能完全不一样。

在中国的网络上,将这一群参与广场舞的主体人群称之为“大妈”。这个称呼你们一定很熟悉,因为她们会出现在你们的华尔街,会担起挽救法国打折季的重任。只是你未必听得出来这是略带贬义的。

从中国古代的《红楼梦》开始,贾宝玉就偏爱少女,觉得上了年纪的女人“面目可憎”,北京话用“事儿妈”去形容那些多管闲事的女人;对年轻女性形象的批评也是:“你这么年轻,怎么打扮得跟个大妈似的”。对“大妈们”,人们的态度并不友好。

在中国,女性的价值体现在家庭和子女,“自我”这个词是模糊的。而到了“大妈”这个岁数往往是子女离家的“空巢期”,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支柱。心理学家称之为“中年危机”。然而,广场舞的出现,让我对它能够解决“中年危机”乐见其成。

广场舞让她们不再孤单,她会结识许多朋友,而不再总是受儿女琐事的捆绑,她们将越来越接近“真正的自我”。我看到很多“大妈”因为融入了集体,变得活泼、快乐,有了个性。我相信,再跳上几年广场舞,会分化出更多的小集体,集体读书、集体公益、集体旅游、集体唱戏……那时候,所有人都会变得越来越好。

我想,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正在学习包容这种“探索自我”的热情与活力,因为我们不愿意自己的嘲讽,让他们再次回到死气沉沉,自我模糊的生命状态。

一个国家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构成的,让每一个人变成更好的自己,是我们这个国家剧变后真正想抵达的彼岸吧。

巨变之下,有的在诞生,有的在渐渐消亡。比如你们关心的“京剧”。这种咿咿呀呀的唱腔,变得与这个凡事追求“快”的时代越来越不搭调。不过,我这个圈外人,无资格断言这种艺术形式未来的命运,却愿意和你分享它的美好。

你去听,程砚秋的《春闺梦》:“去时陌上花似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可怜侬在深闺等,海棠开日到如今“,唱得人柔肠寸断。

你去听,《沙桥饯别》里唐太宗送唐僧之语:“过桥便是天涯“,相忘于江湖的苍茫。

你去听,《取成都》,成都王刘璋唱“西川文武刀刀斩尽”,悲愤苍凉,满腔愤郁。

京剧与中国的唐诗宋词不同,以通俗白话示人,但仍然隽永、动人。京剧的词还得配合着唱腔,我相信即使你对词的理解不够透彻,当你听到那或古朴,或苍劲,或柔软,或细腻的嗓音,你仍会有自己的体悟。

说完这些,不知你发现了吗?其实两种文化的命运决定权,其实在于你,在于我,在于每一个人的态度。当我们懂得包容,懂得欣赏,懂得理解,它们会呈现出自己最美的样子。

一个国家大抵也是如此,它由一个个具体的人创造。巨变之下,我们的灵魂和头脑,决定着这个国家的样子。

说得差不多了,你觉得李普曼说的话还有几分道理吗?

很多年前,中国最富盛名的主持人白岩松去美国耶鲁大学演讲的时候说:“在过去很多年里头,美国人似乎在用望远镜看中国,但是我猜测可能拿反了”。

为什么要用望远镜看呢,欢迎你们来到中国,用自己的耳朵和眼睛了解最真实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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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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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透视神医是一本讲述一个实习医生机缘巧合得到五行至宝息壤,从此开挂逆袭的传奇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完报告,郝仁这次的工作也就算圆满完成了。他和睿雅告别神秘局的其他同事,回到了京城的杜家。

和往常一样,郝仁每次陪睿雅回娘家,总要在这里住上几天的。除了白天陪杜千劫见客,或者去京城的景点逛逛,晚上,他们就在卧室里“造人”。

“老公,明天我们就回龙城吧!”一场战斗之后,睿雅气喘吁吁地说道。

郝仁故作诧异地说道:“怎么,岳父、岳母对你不好吗?咱们好不容易才回一次娘家,你怎么这么快就要回去呢?”

“哎呀,老公,你就别装了!我为什么回龙城,你不知道吗?”睿雅光着身子,偎在郝仁的怀里,娇声说道。

要是在龙城,姐妹们轮流为郝仁侍寝,睿雅大约要八天才轮到一次,那样的日子清闲而惬意。哪象现在,郝仁每天晚上都折腾她一个人,这才四五天,她就受不了了。

“是不是累了?”郝仁抚摸着睿雅的纤腰,为她度入真气,助她缓解疲劳。然后,他又把那颗附着缥缈翁元神的珠子从床头拿过来,按在睿雅的肚皮上。“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睿雅说道。

“你既然要走,那我们明天就走!”郝仁猥琐地笑着,“那今天晚上,你得再陪我一次!”

“不行!哎呀,你好坏……”睿雅稍稍表示了一下抗议,就再次沉沦在郝仁的柔情中。

天亮时分,睿雅从梦中醒来。此时郝仁已经穿好了衣服,坐在沙发上打坐。

睿雅在床上翻了翻身,突然想起了什么:“老公,咱们的珠子呢,你收起来了吗?”

郝仁缓缓睁开眼睛:“没有啊,今天凌晨拿给你缓解疲劳,然后我们就接着‘造人’,我把珠子给忘了!应该还在床上吧,你再找找!”

睿雅光着身子爬了起来,也顾不得羞,开始抖被子。可是,她把被子、床单、床垫都翻了一遍,也没有见到珠子的踪影。

“别找了!”郝仁突然说道,“我知道它去了哪里!”

睿雅回过头来:“珠子去哪儿了?”

郝仁盯着睿雅的额头:“它已经进入你的体内!”

睿雅一愣:“你的意思,缥缈翁的元神已经进入我的身体?”

郝仁笑着点了点头:“是的!不过,它只是暂时借你的身体栖身。过一段时间,他就会离开的!”

“哦,那还好!”睿雅可不想有个老头儿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听郝仁这么一说,她才稍稍放心。

然后,她又问道:“他准备在我的身体里待多久?”

郝仁微微一笑:“最多十个月吧!”

“这么久?”睿雅先是嘟哝一句,突然又是一惊,“十个月?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我……”

郝仁一把将光熘熘的睿雅搂在怀里:“我的意思是,他要做咱们的孩子,十个月之后,你就能把他生出来!”

“老公,你是说、我、怀、孕、了!”睿雅一字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先把自己吓了一跳,“我不要怀孕!我还要进行论文答辩呢!要是在答辩的时候,我突然呕吐起来了,那可丢死人了!”

郝仁见睿雅一脸的羞恼,十分可爱,禁不住在她脸上使劲地亲了一口:“还答什么辨?我花点钱,或者让岳父大人打声招唿,你就直接过关了。反正你又不要考研!”

郝仁也是从大学阶段过来的。他知道,现在的大学有多操蛋!别说睿雅已经写了论文,就是没写,花钱找个枪手,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至于论文答辩,那就更好办了,她的父亲跟校长是多年的好友,一个电话打过去,什么样的文凭也能拿到。

“老公,我叫你给害苦了!”睿雅用她的小锤锤在郝仁的胸口一阵狂擂。

“都要做妈的人了,还这么小孩子脾气!”郝仁一边笑,一边给睿雅穿衣服。

吃过早饭,睿雅向父母亲辞行。杜千劫倒是没说什么,反倒是她的母亲在睿雅耳边说了些什么,让睿雅脸色羞红。

仍然是睿雅的哥哥杜睿杰亲自开车送他们去机场。二人上了飞机之后,郝仁问道:“刚才岳母在你的耳边说了些什么?”

睿雅的脸又红了:“我妈说,让我在家里多住几天。我不同意,她就说,回龙城,有那么多的姐妹陪你,而在京城,却只有我一个人陪你,这样子我怀孕的几率就大一些!”

郝仁笑道:“那你为什么不跟岳母说,你已经怀上了!”

睿雅的玉手在郝仁腰间的软肉上一拧:“老公,你太坏了!”

九个多月之后,睿雅在新华医院中待产。此时,吴双和阿斯也都挺着大肚子。就连夏子也怀上了二胎。

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护士抱出来一个粉红色的小肉团,同时向郝仁报喜:“郝院长,恭喜你添了个千金!”

郝仁一愣:“缥缈翁进了我家,怎么变成女的了?”

他急忙跑了过去,将那个女婴抱在怀里。只见女婴正大张着嘴,向这个世界宣告自己的到来。他立即用神识将女儿的全身锁定,一点点的监测。

郝仁发现,女儿的脑海里有一颗乳白色的珠子。不过,那颗珠子比最初从蜥蜴王的脑壳里滚出来时小了很多。那时候,珠子起码有桂圆那么大,现在,它却比黄豆粒还小一些。

“这还是当初那个珠子吗?”郝仁将他的神识深入女儿的大脑。

很快,他就从珠子中得到信息。原来缥缈翁的元神在上千年的岁月中,已经损耗了太多的真元,再加上蜥蜴王啃食他脑壳时,吸收了他大部分的能量,他除了能留下一点意识,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郝仁这才放心,女儿今后是不会受到缥缈翁的影响,可以无忧无虑地发育她的女儿身。万一将来缥缈翁的意识有机会觉醒,她最多就是能象缥缈翁一样,做一个到处闯荡的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取名叫思家吧!希望你以后多想想老爸、老妈,常回家看看!”郝仁这就把女儿的名字给定了。

睿雅被护士从产房里推出来,听说女儿的名字叫“思家”,她连着念了两遍“郝思家、郝思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老公,叫思家能好吗,她将来不会《乱世佳人》那样的命运!”《乱世佳人》的女主人公名字就叫郝思嘉。

寒烟笑道:“你看你,想到哪里去了!有我们老公这样的本事,咱家的孩子将来会吃亏吗?”

睿雅一听:“孩子反正是郝家的,你这当爹的爱怎么取名就怎么取吧!”

郝家又添一女,郝义、郝礼、郝智、郝信都来了。

郝义、郝礼早就结过婚,有孩子了。他们都在龙霆集团工作,虽然还只是中层干部,却已经是集团的董事了。

郝智也有了女朋友。这几年,他在刘少泽的扶持下,终于做上了福田派出所的所长,正干得带劲呢!

只有郝信还是单身。他今后还不到二十,却已经成了一个游戏公司的老总。当然,钱都是郝仁投的。

看着一家人温馨祥和,郝仁的心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他想:“这辈子就这样吧,我已经满足,不再奢望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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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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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将鼻尖凑近他的身边,贪婪的吮吸着它身边的味道,由白到紫的小巧花瓣让人为之沉醉,——风信子,我深入灵魂热爱

我的屋内摆满了许多风信子,书桌上有两株浅粉的,好似穿着粉裙的明媚少女。书架上又有两株蓝的,给人以幽静淡雅之感。床头柜上还有三株紫色的,强大的气场足以将人震慑。

每当闲暇时,总会忍不住跑到她们跟前细细凝望,深深吮吸。它们在我眼中就像几个别有一番风味的女子,举手投足间都有着极大的魅力,当然其内在的那种高傲,坚韧才是最让我沉沦的地方……

去年冬天,妈妈将一颗风信子交给我,让我带到学校养,我怕她受冻,于是便将他安置在了宿舍窗前,起初他四周都泛着稚嫩的绿色,虽已成型,但并不美,我每天悉心的照料它,一回宿舍便会鼓励它,你一定要快快长大啊!我常常独自幻想它长成后的样子,会像其他风信子一样美丽吗?会吸引住大家的眼球吗?

它不负众望的长成了一株美丽优雅的风信子,直到有一天,它的根茎出现了一丝裂痕,同学告诉我是因为它太大太重花开的太多,导致根茎承受不住了。我的心瞬间跌落谷底,我辛辛苦苦养的花,真的就这么死了,大家都来安慰我,说它肯定会死的,到时候可以再买一株。

连续一周,我没管它,让它自生自灭,但就在这一刻我走近它时,我看到了奇迹的发生——它根茎上的裂痕消失了,不再是呈往下倒的状态而是换成了傲然挺立的姿态。我惊讶地望着它,东看西看,仿佛不相信会发生的一切,凭借自己的毅力挺了过来,成为了由内而外高傲坚韧的花。

自那以后,我对她的爱就上升到了另一个档次。它不仅仅有着美丽勾人的外表,最让人着迷的还是她那种顽强傲然的品质。生活中,我常会遇到,挫折困难,每当我快放弃时,风信子的身影就会出现在我的脑海,看到它,内心就会涌上一般坚持下去的力量……

恐怕也只有风信子称得上是我最深入灵魂的热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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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心理描写的作文:世界的灵魂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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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亮起了一颗璀璨的星,那是他,我敬佩的他,小时候,妈妈常给我讲他的故事,他是我心中美丽的天使,他住在我心中最闪亮的地方。他,我所敬佩的他,就是老师。

老师是知识的工程师;是进步的启蒙者;是抚摸学生心灵的膏药;是开启学生心灵的钥匙;是世界灵魂

有人说,老师是辛勤的园丁,无微不至地照顾着祖国的花朵;有人说,老师是一截蜡烛,燃烧自己,照亮他人;有人说,老师是一支小小的粉笔,留下的是无穷无尽的知识,牺牲的是宝贵的生命;有人说……这些说法,都无可否认,但我觉得老师更像善良的天使,他试着去让每个恶魔屈服,虽然恶魔是野蛮的,但是老师仍理直气壮,用知识教育恶魔,用行动感动恶魔,他总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只要有一点点希望的曙光,那么他就会去感化每个恶魔。我的启蒙老师,不就是这样的吗?

岁月匆匆,时间好象被什么穷追不舍似的,行云流水般地溜走了,溜得无影无踪。些许记忆已模糊,但对于老师的所作所为,我依旧清晰。

教育成功的秘籍在于尊重学生。爱默生说得极对。我的老师不也是这样的吗?他视学生的尊严为泰山重。上课的时候,他有时会出些问题,让同学们去讨论,然后再一一讲解。但他那颗尊敬学生的心致使他先征求学生的答案,自己再做出结论。他上的课总是很有趣,让人不得不为他的课所迷上。也就是因为他尊敬学生的一举一动,划破了师生之间的界线。与其说我们是师生,不如说我们是知心朋友。他自早把教书当成是一种乐趣,把学生当成朋友,他从不把这当成累赘。

有人说,老师是学生肚子里的蛔虫,真有这事吗?没错,老师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随时随刻地为同学们做心理辅导,使同学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不受心理障碍所影响。老师并不想让考试带给大家压力,他只想让同学们无忧无虑地成长。老师如一块铺路石,铺起了一条条道路,但却奉献了自己如画的青春。

老师造就了国家的栋梁,但自己却付出了许多许多……他的与众不同,使他与同学们之间架起了一座友谊的七彩桥。老师是名副其实的世界之灵魂,生活因他而精彩,世界因他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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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不屈的灵魂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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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倒下的时候,生命也就不再屹立,歪歪斜斜的身影,又怎耐得,秋叶萧瑟,晚来风急?垂下头颅,只是为了让思想扬起。你若有一个不屈灵魂,脚下就会有一片坚实的土地。

国学大师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提到,人生的第二境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确定好人生的目标,为了自己的理想,即使再苦再累也终不悔,只要有不屈的灵魂,定能登上顶峰。我的学习和生活道路也真是如此。

上幼儿园时,懵懂无知的我却又年少轻狂,总是说长大以后要当什么家,什么家。当周围的同学都哈哈地笑话我时,我也是不以为然,坚信着自己的理想,认为没有自己做不了的事,觉得自己能撑起来一切。

进入小学后,我才渐渐认识到梦想与现实的差距是多么大,我才知道有那么多人比我聪明,比我优秀,我才发现自己曾经立下的豪言壮志是多么幼稚!但即使如此,我也不会放弃,我在心底暗暗为自己加油,打气,差距大又如何?努力缩小就可以了。尔后,我仍然为自己的理想拼搏、奋斗。在我看来,聪明是靠不住的东西,一个人最优秀的素质是顽强、坚韧。在这个过程中,有人觉得我是不完美的,是失败的,但正因为不完美,正因为有失败,才能再次坚强地站起来面对,这种坚强才是真正的强大,才是不屈的灵魂!凭借这不屈的灵魂,我一路披荆斩棘,挥洒自己的汗水和泪水,从不埋怨,从不后悔。那些没有消灭我的困难,只会使我变得更加强壮。

到了中学,我依旧怀着当年那份热枕,经过了长期的努力,却始终没有好的结果。我开始困惑起来,为什么我付出了这么多,却一无所获。我彷徨在人生的岔路口,但我的内心依然坚信,奇迹只会降临在不言放弃的人身上,别小看奇迹。终于,在黑暗的隅谷里,星星点点的光亮了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中考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真是“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因为有不屈的灵魂,我才能一步一步走到现在,我相信,任何事都能水到渠成,只要有不屈的灵魂!

在今后的道路上,只要我内心不屈的灵魂永不泯灭,我脚下就一定是一片坚实的土地,天上就一定是一片灿烂的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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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穿透灵魂的父爱为题目的作文55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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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刮着狂风下着暴雨,我左瞧瞧右望望,却始终不见爸爸的身影,望着别的孩子都一个个被自己的爸爸接走时,我的心倍感失落,我时常我自己:“是不是我做错什么了?是不是爸爸不疼我了,是不是、、、、、、”直到那一年,我才真正明白父亲那种无言的爱。

大约是十岁的时候吧,秋风瑟瑟,凉风习习,树叶如蝴蝶般随风飘舞。我和爸爸来到郊外练习骑自行车,因为我是第一次练习骑嘛,难免有些害怕,我让爸爸手把手的教我练习,可是爸爸却摇摇头说:“自己能做的是自己做,你要相信你自己。”我顿时感到有点生气,但在爸爸的命令下,我还是心惊肉跳的跨上自行车,脚放在脚踏上,我使劲的按住车头,然后闭着眼睛往前冲,不出我所料,车轮没转动两圈就“啪啦”一声,我摔了个底朝天,“哎呀,好疼啊!”我连忙看了看手,流血了。我望着爸爸,渴望他把我扶起来,安慰我说:“宝贝,你没事吧?摔哪儿了?还疼吗?”可是,这一切都只是我的凭空想象罢了。爸爸“冷漠”的望着我说:“起来,再重新练一次。”此时,得不到父爱的我心里委屈极了。

黄昏到了,我们该回家了,一路上,我们都沉默着,一句话也不说。突然,一个眼神刺中了我幼小的心灵,爸爸望着我手上的伤口,仿佛在说:“孩子,还疼吗?”可是这句话爸爸始终没有说出口,此时爸爸的无言胜过一切言语。

父爱就是这样,一个眼神就可以穿透你的灵魂,一切的无言都胜过世间所有的甜言蜜语。爸爸,谢谢您,谢谢您对我无言的爱。

[以穿透灵魂的父爱为题目的作文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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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假如灵魂里没有月亮和星星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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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奴隶想获得自由。“那么,请你光着身子到最高的山头上过一夜。”主人说。奴隶义无反顾地去了,为了他的自由。

晚上的风,像刀片一样切割着他的身体。他不停地蹦跳,依然挡不住寒冷,还是不停地哆嗦。快要熬不住的时候,他看到了月亮。他想,那是多么旺盛的一堆篝火啊!他对着它伸出双手,似乎感觉到了一丝温暖,使他挨过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主人的庄园,主人问他这一夜是怎样度过的。他说他把月亮当成了一堆篝火……“我不能给你自由,因为你用月亮取暖了。”主人摇着头说。奴隶哀求主人再给他一次机会。主人说:“好吧,但今夜你不能看月亮。”为了自由,奴隶又一次来到了高高的山上。冷风像无耻的匪徒,专门抢劫人身上的温暖。奴隶使劲蜷缩着身子,依然无法抵挡那疯狂的劫掠,他身上所有的温暖瞬间便被抢劫一空。他孤零零地坐在高高的山头,和寒冷对峙着。自由在苍茫的远方向他招手,那是他心头上唯一的火焰。为了不看到月亮,他背转了身体。那个夜晚,像一辈子那么长,他真的有些快熬不住了。这时,他无意间抬头看到了星星,他想,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多么像一闪一闪的灯笼啊,把它们握在手里,也可以暖暖身子吧。虽然没有篝火那么温暖,却也可以不至于让他的身体僵硬。他便对着星星不停地喃喃低语:慈悲的灯笼啊,借我点光热吧。就这样,他终于熬到了天亮。

主人听了他的经过后,对他说:“我还是不能给你自由,因为你用星星来取暖了。”“你还要你的自由吗?”主人轻蔑地问。

“是的,我要。”他坚定地回答。“那么,你不能用月亮和星星取暖。你只能靠你自己。”

为了不让他看到月亮和星星,主人蒙上了他的眼睛,并捆绑了他的双手。“去吧,为了你那该死的自由。”主人派人把他送到了死神的山顶。

连无情的风都有些同情他了,这天夜里不再呼啸。即便如此,那山顶的冷也足以把一个人冻僵。他在黑暗里蹦跳着,他给自己打气:过了这个夜晚,就会得到自由!但风终究是无情之物,半夜的时候又开始肆虐起来。他躲进了一个岩洞里,瑟缩成一团。他开始想念月亮和星星,他抬头,却再也看不到月亮和星星,到处都是黑暗。他的身体慢慢地僵硬了。

恍恍惚惚之中,他感觉到火光冲天,硕大的太阳正暖融融地烘烤着他。他来到了天国,他终于得到了他的自由。

上帝通过奴隶的口,向世人传谕:没有诗意的月亮和星星,人的灵魂便会慢慢僵硬,因为它再也没有办法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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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灵魂的觉醒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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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一切生命中,惟有人有自我意识,能够知道自己作为生命个体的独特性和一次性,知道自己是一个“我”。但是,无论你多么看重这个“我”,它终有一死,在人世间的存在是有限而短暂的。这就发生了一个问题:人生究竟有没有更高的具有恒久价值的意义,此种意义不会因为这个“我”的死亡而丢失?其实答案已经隐藏在问题之中了,我们即使从逻辑上也可推断:要找到这种意义,惟有超越小我,把它和某种意义上的大我相沟通。那么,透过肉身自我去发现你身上的更高的自我,那个和大我相沟通的精神性自我,认清它才是你的本质,这便是灵魂觉醒

灵魂的觉醒有两个途径,一是信仰,二是智慧。

灵魂是基督教用语,用来指称人的精神性自我。汉语中“灵魂”这个词很有意思,可以拆分为“灵”和“魂”。和别的生命不同,人有自我意识,也就是有一个“魂”。在基督教看来,这个“魂”应该有一个神圣的来源,就是上帝。《圣经》里说,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的。其实上帝是没有形象的,完全是“灵”。所以,“魂”是从“灵”来的。可是,在进入肉体之后,“魂”忘记了自己的来源,因此必须和“灵”重建联系,这就是信仰。通过信仰,“灵”把“魂”照亮,人才真正有了“灵魂”。

哲学(包括佛教)不讲灵魂,讲智慧。汉语中“智慧”这个词也很有意思,可以拆分为“智”和“慧”。和别的生命不同,人有认识能力,就是“智”,因此能够把自己认作“我”,与作为“物”(包括他人)的周围世界区别开来。但是,“智”的运用应该上升到一个更高的认识,就是超越物我的区别,用佛教的话说是“离分别相”,用庄子的话说是“万物与我为一”。这种与宇宙生命本体合一的境界,就是“慧”。“智”上升到“慧”,人才真正有了“智慧”。

在我看来,信仰和智慧是在用不同的方式说同一件事,二者殊途而同归,就是要摆脱肉身的限制,超越小我,让我们身上的那个精神性自我觉醒。人人身上都有这样一个更高的自我,它和宇宙大我的关系也许不可证明,但让它觉醒对于现实人生却是意义重大。第一,人生的重心会向内转化,从外部世界转向内心世界,重视精神生活。你仍然可以在社会上做大事,但境界不同了,你会把做事当作灵魂修炼的手段,通过做事而做人,每一步都走在通往你的精神目标的道路上。第二,你会和你的身外遭遇保持距离,具有超脱的心态,在精神上尽量不受无常的人间祸福得失的支配。在相反的情况下,精神性自我不觉醒,人第一会沉湎在肉身生活中,境界低俗,第二会受这个肉身遭遇的支配,苦海无边。人生在世,必须有一个超越的立足点,这个立足点正是信仰和智慧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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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至未至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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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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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白鹿原黑娃结局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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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娃的死是投机县长白孝文“人性恶”的结果。黑娃一生勤劳本分,他的身上有残酷环境下乌托邦思想的表征。即使是打短工,心中也充满理想主义的情怀,他不仅有满腔的热情养活田小娥,而且有扭转乾坤的雄心壮志。他不甘心于一辈子受苦受难,他的最高理想是攒钱买地,过上自耕农的小康生活。可是世事总不能按预期的发展,黑娃闹农协、当土匪、收编到国民党团队,为红军大开通道,最后却以反革命罪死于发小白孝文的枪口之下。这个出生入死的人在看似和平时期,在毫无反抗的意识之下,白白冤死。他是白孝文政治道路上的牺牲品,他的死揭示出官场的游戏规则,作者安排的很有讽刺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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