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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音乐的优美音乐,是灵魂的歌唱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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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合集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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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音乐的优美音乐,是灵魂的歌唱

全文共 1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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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时候,用一首音乐来抚慰寂寞,忧伤的时候,用一首音乐来减压痛苦。喜欢唱到灵魂深处的那种寂寞,好的音乐,称之为天籁,触动内心深处的停泊,心绪在乐曲中慢慢平静,音乐给平时的生活带来了一种别致的享受。

——那转身后的落寞

驱逐生活的喧嚣,在音乐里,我们能找回童年的乐,能找回心灵的灯光。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个人的感受,内心的体验,除了心灵和音乐之外再不需要什么。”

阅读闲暇的很多时光,喜欢单曲循环的放着某一首曲子,心静的音乐,让灵魂在乐曲中得到净化,心中所承受的压力也会随之缓减轻松。美的升华,变换成另一种境界,天籁的声音,优美舒缓的歌词,灵境的安逸横在天地之间,心情与升华的境界融入一体,营造成一个无境宽阔,悠悠浮云的境界。

我喜欢在散文后面添加一首音乐,音乐与文字结合的文字,让人阅读时放松心情,身临其境感受文章里的情愫。芙蓉泣露好友在我的(半窗流年,谁许我一世长安)散文下方留言,“音乐里的文字是一片片花瓣,整篇文章落成一场花雨,带着淡淡的忧伤,飘着悠悠的清香,很美很美,让人忘返了归路!”。

音乐的美是无以伦比的,陶醉音乐的旋律里,常常不经意间会是满怀的惊喜和感动。音乐,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无影无踪。它给了快乐与悲伤一种极致力量,藏在音乐中,躲在文字里。收起潮起潮落的心绪,让心情回归平静。音符下湛蓝的天空,和着音乐的节奏,泡上一杯茶,调节心情,让灵魂跟着音乐一起,顿感生活的阳光。

音乐是晨风里的千山万水,音乐是清晨梦醒的朝阳,音乐是纯净心灵的一束光,心灵清盈,让灵魂跟着一起翱翔。在舒缓的音乐里感受世界的美丽,感受生活的百味,聆听韵律的呢喃,在有山有水的心怡里徜徉,茶香飘逸,拨动心灵的琴弦,音符里找回自信,跟着音乐前行,给心灵梦飞的翱翔。

几年前,喜爱看超级女生,喜欢看欢乐中国行,喜欢听中国好声音。歌手们精堪的唱功和独特的气质,迎来广众的欢呼掌声。前些日在电视(中国好歌曲)里看见蔡健雅说音乐,“对一首歌有感觉吧,是因为它有一个精神在。你听到它的故事,它想说的一些东西,它的情绪,它的词,它的曲。所以,我觉得最重要是打动,听起来是非常的表面性,但是它代表很多很多,它有巨大的意义。”

喜欢找适合自己心情的音乐,常常寂寞的时候,听一首歌到热泪奔涌,我喜欢用它来陪伴慰藉,走进歌词中的心境,触动深处的心情。在音符和旋律中轻盈,体验人生过往。在这个音乐的世界里,岁月,或近或远,似蝴蝶羽翼,越过眉黛弯弯,音符里宿世的安详,曲谱了人生的辉煌。

常常听一首曲子缠绕到清风陌上,岁月妖娆,且歌且行。用旋律包裹着生活里的疲惫,用净水优雅的心情去赴往人生的终点站,小桥流水的生活,不论是悲伤还是幸福时刻,音乐的魅力,总能让你把希望和寄托都融入乐章,感悟着流年,用音乐的色彩,微笑着去生活。音乐就是一朵繁花,淡然的安静。

雅独芳华,在音乐里,默默地想念一个人。都说流年如歌,时光如水。于是我学会用净水般的心情,用音乐来慰藉,找到自信,去除那些世俗的搅扰。在音乐的飘渺里,去感受白云悠悠的天空。诠释音乐的心情,心存善念,感受音乐美的升华,感受音乐诗意的天使,感受人生的沧桑,感受时光的东流逝水。

天暮上闪烁着星光,那一曲寂寞在唱歌忧伤的心情,让屋子里的寂寞无法抵挡。还想起是在几年前月光轻盈那样的夜,一位好友分享了这首歌给我,一曲听完,词曲让我感动着泪水,是怀念,也是伤感,演唱人阿桑唱出了那种寂寞回转的忧伤。在那个月光倾城的夜,听阿桑唱歌,听寂寞歌唱

月明星稀的夜,一首轻轻的音乐,像是尘埃开出的花,从盛开到凋零,淡淡的,不失优雅。音乐触动了寂寞的内心,给生活悦历的沉淀,我喜欢与它做伴。优美舒缓的乐曲,只要自己喜欢就行,沉侵在曲子的韵律里,拓展视野,让灵魂净化。感情生活,需要心弦的悠扬,总是喜欢在这淡淡的音乐里主导回味着时光的纯净。

云水禅心,风来皆韵。沉醉大自然里,感受音乐世界的洁白,心满芬芳,让音乐开成一朵小花。弥漫音乐的轻松,坐在流年里看着平淡,一曲心曲,把清风细雨书写,明媚的曲调,细细欢愉。穿越高山流水,一弦清音便是柔柔的牵念。喜欢上音乐,是音乐给了心灵上的表达,开心和失落,都能找到适合心情的词曲。

听过不同唱法的音乐和乐曲,古筝悠长而古朴,提琴柔然而低沉,钢琴曲则音色亮丽。我喜欢那种唱到灵魂深处,冲去心灵尘埃的感受,在那飘然的意境里,置身万物混合的弥散,柔美而又忧郁的动感。随着忧感音韵的飘远,思念就会缠绵在飘渺的意境里,构造一个脱离世俗的境界,这一刻,尘封在回忆里的忧伤,随着安静的旋律悠然而行。

音乐是高雅的。在宁静与透明的音符里,没有喧噪的杂音,没有尘世的纷扰,放上一首音乐,就是淳淳的悠闲跟着时光流淌。音乐的魅力如此神奇,欢快的音乐,是美的天使,是休闲时间里回味无穷的飘渺。在风起的日子,让音乐徜徉在花香的节奏,春风拂柳,轻轻的铺成素色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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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剃头匠小说结局

全文共 6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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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头匠是湘西鬼王所写的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络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剃头匠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所谓蚀心可不是将你的心脏腐蚀或吞食,它的功效是抹掉你的良心。用好听点的话来说就是让你性格变的强硬,明白了?”

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能有这样的植物,我略一沉吟道:“你应该服食过蚀心草对吗?”

旺达嘉措道:“我曾经尝试着进去过,不过洞内的蜥蜴实在太多,所以只能抢到一两棵蚀心草,服用后也不敢确定是否真能达到蒙骗神兽的程度,所以至今不敢贸然入洞。”

难怪旺达嘉措给人的感觉总有些阴郁,估计是服用了蚀心草的缘故,或许是看出了我内心犹豫,他道:“这点你必须要想明白,蚀心草的作用就是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或许原本你是个充满正义感的人,但吃了它后你心中的正义感就会不复存在,当然也不是说你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只是从性格而言你会更加工于心计,为了达成目的原本嗤之以鼻的手段也会毫不犹豫的使用,但我认为这点在当今社会也未必就是缺点,说不定对你反而有好处。”

这句话说的我心里一动,如果积极点看待这件事,那基本就是一个“不成熟的人转变为成熟之人的过程”。我所接触的这些人大多心怀鬼胎。常以乐观之心对待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或许我是该转变一下自己的性格,毕竟当英雄是需要机遇的,纵使有这个胆量,有这个抱负但未必能成英雄,可是如果能做一个性格强硬、行为果断的人也比我眼下这种哪头不靠的个性要好得多,至少将来在和别人交手时就不会吃亏了。想到这儿我道:“没问题,只要能见到小串子,我愿意尝试蚀心草。”

随着出洞的蜥蜴越来越多,洞口排的满满当当。腐臭味顿时大作,中人欲呕,旺达嘉措道:“蜥蜴属于冷血动物,夜晚时分气温本来就低所以这些动物的行动异常缓慢,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但是切记一点无论如何千万不要……”他话音未落廖叔站起身也不知道他施了何种法术,只见他左手一扬,空气中一阵烟雾缭绕之后出现了四条体型巨大扁平的百足虫。

这虫子身体宽大,人能稳稳的站在上面,而且当虫子从高处往下攀爬时身体还能扭动成“l”形,兜着我们不至于落于地下,细长的虫子从地上爬过时没有半点响动,这些蜥蜴根本没有知觉到我们已经从它们身边穿过了,所以我们很轻易的就钻进了山洞里。

所谓的地狱入口内部温暖潮湿,那种气味的简直比我进过最脏的厕所还要难闻,旺达嘉措似乎早已习惯。一路当先快速而入。

洞内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他随即掏出一个通体发出温润黄光的夜明珠照亮了一小片区域,只见这是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没有任何异常,只是地面上满是亮晶晶的蜥蜴粘液,臭味应该是来自于此。贞狂女划。

顺着山洞倾斜往下的土路,我们毫无阻碍的一直深入到洞内深处,果然在一片开阔地带生长着一片类似于灌木丛的黑色枝叶的植物,我压低嗓门道:“这就是蚀心草了?”

旺达嘉措点点头道:“没错。”说罢连拔了数十株枝叶最大最茂盛的草丛,接着转身向来路退去,因为洞内区域较大,夜明珠只能照到极小的一片,所以我连神兽的皮毛都未见到。

返回石台上,旺达嘉措从怀里掏出蚀心草堆在地下道:“稍等。”接着反身朝身后的山峰爬去,一会儿功夫便消失在绵延的山峰中,再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砂锅,放下揭开盖子里面并没有水,旺达嘉措道:“这东西可不能用水来煮,得用人血。”

我道:“那得出多少血。”

旺达嘉措举起自己的右手腕,用匕首指着动脉道:“咱们至少得流出身上一小半的血你能行吗?”

我道:“你成我就成。”

旺达嘉措毫不犹豫在动脉上划了一道,只见鲜血如流水般淌入砂锅里,足足流了小半砂锅的鲜血,血液才凝固住,旺达嘉措面部发白,嘴唇发乌,浑身都有些颤抖道:“该你了。”

都到这份上当然不能壮怂,我接过刀也将自己动脉划开,眼看着体内鲜血如喷泉一般淌出,我只觉得头脑一阵阵发晕,此时的一分钟对我而言简直比一年的时间都长,不过没过多一会儿旺达嘉措就将我的血给止住了道:“你今天已经淌了不少血,还是悠着点吧。”说罢用碎石头搭了个炉灶,将拣来的干树枝放入其中点燃,并将蚀心草放入锅中烧煮。

用大火烧开后旺达嘉措降火熄灭用炉内的残火闷烧,热气升腾而出只觉得气味十分古怪,是那种略带甜味的青涩气味,直到傍晚时分,集中在洞口的蜥蜴都缓缓爬回洞中,他才打开沙锅盖子,只见红色的血液已经变成了浓黑色,和墨汁差不多,而血腥气丝毫不闻,只有植物的青涩气味,也不算难闻。

旺达嘉措道:“你可得想好了,半碗蚀心草下肚,明天起你就不在是你了。”

“其实能变的更加成熟也是好事儿,说实话我比较向往那样的自己,眼下还是有些不太成熟。”

“好,既然你确定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那就让我们明天以全新的状态再见面吧。”说完这句话旺达嘉措忽然浮现出一脸古怪的笑容,接着将砂锅血液煮成的汤汁喝了一般下去,我也毫不犹豫将剩下的液体和残渣一股脑的喝下肚子。

过了没一会儿我忽然觉得肚腹中一股热气开始像头部移动,接着整个人都有种酒喝多了后醉醺醺之感,再然后则是头晕目眩,天昏地转,稀里糊涂便失去了知觉。

当我再次醒来也不知是多久之后,只见身边那三位闭目盘坐在地下,头上、身上、脸上满是灰尘。

难道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想到这儿我用力吸了口气,只觉得神清气爽。

说也奇怪,这次当我再睁开眼之后对于这三人的依赖感几乎降为零,如果是在服用蚀心草汁之前如果我睁眼见到这一状况,那么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唤醒廖叔,接着询问他此地的情况,但是现在我压根就没想到要唤醒他,反而觉得他在我身边就是个累赘,想到这儿我起身上了虫子的身体,稳稳下到平地之后又朝山洞而去,这次再看到山洞里密密麻麻的大蜥蜴我心里根本没有丝毫慌张,心情平静的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看来蚀心草对于人确实有改头换面的效果,真不愧是神物。

一路走到山洞深处我忽然觉得一切看在眼里似乎十分眼熟,本来我觉得或许只是自己的幻觉,然而冥冥中似乎有一股力量控制着我将我带到一处看似灰扑扑的石头前,我从百宝囊中取出了一道神符贴在石头上,只听喀喇一声轻响,眼前一块巨大的石头开始缓缓移动,接着一道巨型山洞出现在我面前。

此刻的我心如止水,稳稳的走进了山洞中。

山洞内部到处闪烁着诡异的绿光,如果这是动物的眼睛,那么意味着我肯定掉入了一处猛兽的巢穴中,不过随即这些绿光便片片漂浮不停,看样子不可能是动物的眼珠子了,我暗中送了口气。

我所站立的位置是洞里的中央地带,而距离我身前不远出竖立着一个巨大的白玉雕刻的水池,池中是一个长着翅膀的人,有点像是西方神话中的天使,不过随着年代的久远,“天使”身上长满了了苔藓和泥灰,而水池中除了泥土似乎还有蝙蝠的粪便。

而水池两边各有一条青石板铺成的道路,每一条路的尽头都竖立着约一人高的洞口,然而我毫不犹豫的便进了其中一处山洞,洞中几乎没有了温度,我进入后便觉得寒气扑面袭来,简直比三九腊月天还冷,很快我的眉毛、头发上都结满了冰碴子,但我的身体却丝毫不觉得寒冷。

也不知走了多久,忽然我隐隐约约发现洞口的尽头处闪过一丝火光,这让我精神大振,加快步伐赶了过去,离洞口越近火光看的越加清晰,穿过洞口我眼前是一处并不算大的空间,里面长着一颗巨大老树的根部,而在这树根之上一动不动的坐着一个浑身白衣,满头白发的人,他正面对着我,脸色也是苍白至极,不过他双目紧闭,否则我和他正好能看个对眼。

我心里依然是静如止水,绕过只是悄悄的绕过这棵老树继续往下而去。

随后的通道足有几公里长,穿过之后猛然眼睛一亮,我进入了一处巨大的空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许多骸骨,这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满地都是白森森的人骨头,有的呈碎裂状,惨不忍睹。至于其余的就只有用神妙来形容了。此处的宽广,之前山洞内的空间和此地相比只能算是一个小碗了,巨大的空间内使用和铁牛山“古堡”完全一样的材质构建的四周墙壁和地面,非常光滑,但是人走在上面却并不会打滑。

巨大的空间内除了白骨还有一个形状奇特的池塘,里面全是闪闪的水银,池塘周围竖立着六根巨大乌黑的柱子,每根柱子都雕刻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金龙。而柱子和池塘前面则是一个三面阶梯巨大的塔台,塔台正中竖立着一座巨大的隐隐发着青光的石碑,上面用奇怪的字体写着两个巨大无比的字。

整个空间虽然巨大,但顶上满是自然晶体透出诡秘的白光,所以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这个空间巨大的地方,所有人都深感自己的渺小。而石碑上的字居然是——龙墓。

饶是我的心理素质有了翻天覆地的提高,此时也被震惊的激灵一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居然被我自己带到了龙墓里。

忽然我脑子冒出了一段话,当下不由自主的说出道:“此事有关国运,决不可等闲视之,若蛮夷之地真有祥物,朕甘冒天谴而诛之。”我脑子里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想到这儿我的心脏简直跳到了极限。

这时我又想到旺达嘉措曾经对我说过当遇到不甚明了之事可以问狼牙,我虽然知道这是极为不靠谱的说法,但人到我这份上还能怎办?只有尝试一切可以尝试的手段了。

想到这儿我用抖成一团的手摘下脖子上挂着的狼牙,然而当我取出来后一眼就看呆了。

狼牙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换成了一块玉佩,而圆形玉佩上三处重新连接的细缝看的清清楚楚。

当三块玉佩重新连为一体就可以唤醒沉睡中的飞天将军。廖叔的话我记得清清楚楚。

与此同时只听一阵沉闷的吼叫声,只见洞穴深处一头身体巨大的野兽缓缓走了出来,这是一只虬寅,和我在海上见到的那只相比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有九个脑袋,这是九头一尾的开明神兽,只见它缓缓走到我身边曲腿跪下就像小串子那样在我腿边不停挨擦,和我的神态亲昵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又是一阵响亮的尖叫声传来,这声音隐隐有裂金碎石之调,只见一道黑影从山洞高处一跃而下,鼠妖稳稳的站在我面前,还是那副模样,但是神态似乎多了一丝恭谨,不过和之前相比它足足多出来六条尾巴,我的鼠妖居然是一头九尾的陆吾神兽。

我在度过了最初内心的慌乱之后,情绪上渐渐镇定了下来,虽然这些天我一直觉得廖叔和我在一起是有他的目的的,但打死我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但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是……

我又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过于高估了自己,因为一直以来我从没有表现过高于常人的能力,怎么就会成了“他”呢?

只见鼠妖……不对,它是有“本名”的,从今天起我不应该再以鼠妖称呼它,这个看似萌哒哒的老鼠名叫陆吾。

它一溜烟上了开明的脊背,随后两头神兽转身朝深处走去,陆吾转身对我发出尖利的叫声,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立刻跟了过去,随着它两经过水银池子时我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确实还是我杨川的模样,于是我心情又平复了几分。

只见两头神兽将我带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峰前,鼠妖纵身而上,爬在巨石上,随即它竖起指头,轰然一声指尖上燃起熊熊大火,鼠妖手指虚空一点,只见烈火在它指尖喷涌而出,石洞顶部顿时腾起一股直线般的火焰,有了火光通过洞顶的石英,池子里的水银的反射黑黝黝的龙墓里光线顿时明亮起来。

而我也看清了石壁上刻着的一幅幅图画,从上到下仔细看来我终于明白了一切。

壁画中记载的就是汉武帝派出飞天将军执行刺龙任务,而随后这批惊天动地的刺客们却最终发现所谓的“龙”其根本就是一种叫荆棘鬼蟒的东西。

而荆棘鬼蟒对我而言并不特殊,在东沙群岛我见过这种生物,只是因为它身体长角所以被误解为这是神龙降世,而这种生物在飞天将军的手中自然是毫无抵抗力,所以一场“刺龙保卫名誉”的战斗就成了一场闹剧。

刚想到这儿就听廖叔的声音传来道:“李将军,您既然已经觉醒,这里的事情自然无需我们交代了。”

说罢只见洞口处火把山洞,廖叔和三名仙风道骨的道门中人齐齐走了进来,见到他我心里是想喊他廖叔的,可是话到嘴边只是微微展开左边嘴角冷笑了一声道:“你们为何要唤醒我?”

“非是我们有意打搅,只是将军没七百年一个轮回之期,这是道家仙术中明明白白记载的,我们只是助将军恢复记忆罢了。”

或许是因为没有喝下孟婆汤,曾经的记忆瞬间在我脑海中复苏了,一桩桩延续千年的绝密往事就像电影一般在我面前缓缓而过,我是如何被汉武帝秘密选为刺龙的人选,蛊师与道士是如何各显神通将种种神奇的能量传入我的体内,而在我找到荆棘鬼蟒准备杀死它时却在鬼蟒身边见到了开明、陆吾两头神兽。

楼兰国王所说的“龙”其实根本不具备丝毫神奇性,而一条蛇最终能长成荆棘鬼蟒正是因为另外两头神兽暗中操控的结果。

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你身后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着你,无论你的能力有多强,你有多牛逼,但你永远都是被控制的那个。

而随后经过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我最终收付了两头神兽,成为了操控它们的力量。

正是因为这场大战,我体内积蓄的力量被彻底唤醒,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皇帝在我面前不过就是一个肉眼凡胎之人,我凭什么要收他的操控,于是我找了三名心腹,让他们选择了一片栖息之地,以此保证自己的肉身不灭,我的灵魂可以永存天地,每七百年便可以转世一次,然而灵魂所控并非自身,所以我的记忆需要人惊醒,而每当惊醒我之后,作为报酬我就会将自己掌握的技能交给这些凡人一些。

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就是玄门中人你死我活争斗的开始,因为谁都想在我面前邀这份功劳,以此获得最大的利益。

我冷冷笑道:“其实你们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龙对吗?”

廖叔道:“龙生于穷山恶水,葬于天地之间,又何来龙墓,出自于人手自然不是真的。”

“所以飞天将军根本就不应该存于世,是你们这些人为了获得利益,蛊惑皇帝,以玄门之法造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出来,并以此骗取了大量的珍宝财富,可是你们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强忍着内心的愤怒与悲伤道。

“李……”仔细想了想后廖叔又改口道:“串子,人人都想长生不老,难得你有这样的机会难道还不满足?”

我冷冷道:“人之所以求寿,是因为你们不懂意志消亡的好处,这一世的悲伤常人最多只需要承受一辈子,而我却永远无法从中脱身而出,这种永世不忘的痛苦对于人而言有何意义?”

“可是你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这也是常人不可及的。”廖叔道。

“再美好的事物,体会的时间过于长久只会变的索然无趣,更何况我只是你们争夺利益的砝码,我被你们利用了上千年,难道你们还要继续下去吗?别忘了我可是人,是人总是会觉醒的,从今天起我与你们再无任何干系,任何一门一派都别想从我这儿得到任何资源,这就是我报复你们的终极手段。”说到这儿我忍不住得意的笑了。

看着四人惊慌失措的表情我内心的满足感瞬间爆发到了极致,我已经被他们愚弄了上千年,即便是再蠢总有觉醒之日,而今天就是我的觉醒之期。

想到这儿我朝虬寅和鼠妖望去,只见它两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动物永远比人忠诚,所以在我永生的千年之中,只有它们才是真正死心塌地不求回报跟着我的兄弟,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带着它两朝山洞深处走去。

“串子,你要去哪儿?”廖叔的声音隐隐传来。

我的脚步停住了,想了想我道:“叔,当你把我看成一颗的同时,你不过也是别人手里的一颗,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属于你的权利,放手吧,否则你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切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的,到那个时候悔之晚矣。”说罢我不顾四人的苦苦哀求继续朝山洞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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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夏至未至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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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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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47年后,十全九美的结局》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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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7年后,十全九美的结局》是一本励志的小说,它让我了解了为人处世的道理;也让我经历了小说中的困境,实现自我成长;更让我思考了小说中的是非,独立进行观察与判断;最重要的是跳出现实的枷锁,展开想象的翅膀……

这本书描写了十个不完全人类的结局,其中让我感触最深、最值得一提的人物是:海阔和出人头雕,他们给我带来了精彩的故事。下面,就让我来说说我的感受吧:海阔,他告诉了我——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在我们犯错时,总是会埋怨自己的父母太凶、没耐心,所以就脸皮厚,跟家长对着干,不改;而海阔不一样,他犯了杀“豚”犯,是犯法的,因为是未成年,所以不用坐牢,但是被送到了感化院学习,希望他能改邪归正,海阔也不辜负国家的期望,努力求学、认真思考,最后经过层层选拔,当上了市长。虽然海阔犯的错不是一般的错,但他还是冷静面对、找回自己的真面目,继续走上正规的道路。在我看来,学习上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有一些缺陷,就要及时改正、亡羊补牢,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流失大量的知识。出人头雕,他告诉了我——面对现实,走向未来。同学们,你们在艰苦或者是不适应的环境下会不会暴躁、生气呢?这个人物的后半生就是从不适应到享受的。一只半人半鹰怎么会变成一个胖女人,何况他是个雄性,变成人类后是一个女性,怎么可能?当你还在怀疑的时候,这就已经变成了事实:因为一个叫芭芭拉的胖女人没了头,而出人头雕又拥有人的头脑,所以他们就合体了……同学们,如果你们遇到了这种情况,会心平气和吗?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出人头雕是怎么做的吧:在变成胖女人的前几天还很不习惯,既埋怨又懊恼,恨不得现在就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有智慧的出人头雕想:这样下去就会更加恶化,使自己就这样死去,我可不想有这样悲惨的一生,为何不把生气改为动力呢?于是,她想通了,开始享受这大千世界的美好,去感受着这宁静的生活是多么得美好,就这样,她愉快地度过了她的后半生,也心满意足地度过了一生。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一样,如果遇到一些棘手的事情,不要烦恼,要戒骄戒躁,冷静地去处理事情,或许你还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思考,使悲伤转换为愉快,使紧锁眉头转换为笑容满面。

《2047年后,十全九美的结局》以完美以及快乐的结局告终,我很欣慰,也衷心祝福他们,当然,我也要感谢他们,让我感受到了无处不在的坚强、友善、信任、乐观、宽容,更让我悟出了一个道理:要赢,就要赢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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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感触灵魂的高中生说明文900字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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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犹如一次长途的旅行,谁都希望平平安安、自自在在,欣赏一路的好风光。可命运却常常让人感到无比的失望,因为天意弄人,这个现象往往让人无法接受,因此有的人选择了离开那个令他感到黑暗的,已经没有任何希望的世界——死亡,但并非所有的人也选择离开,选择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有的则选择了坚强地留下,应用地接受命运的挑战。

留下的人,有一种在人生中,无论困难有多大,也不怕困难的,坚持要去克服的,坚定的精神,这是我在《名人传》中的中读到的,贝多芬用痛苦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为后世留下了享受不尽的精神粮食,这让我感到贝多芬的伟大,当我听到贝多芬说的“几个苍蝇咬几口,决不能绊倒一匹奔腾向前的英勇的骏马”时,也为他的自强不息而震撼。

在《名人传》的中,米开朗琪罗充满坎坷的一生,让我学到了不少。从他的博学,他的忧伤,他的宽容,他的为别人着想,他的不为小事斤斤计较,他的所有一切好的品格。但他的弱点:软弱,多疑,优柔寡断,做事常有始无终,不止一次屈服于强权……即使他有这么多的弱点,但我想这些也是值得谨记的,提醒自己不要再犯他的这类错误。“

忧伤是我的享受。”“万千欢乐比不上一种苦恼!……”我自己也是有点忧的那种,但我并不孤独。开始,我是那么的讨厌忧伤,想奋力去改变自己,但是,犹如米开朗琪罗说的“忧伤是我的享受。”也许,怀有淡淡的忧伤,也是生活的一种神秘的美吧。

托尔斯泰是一个非常着名的作家,被称为“俄罗斯伟大的灵魂”但是家庭,精神的归宿。却成了托尔斯泰的牢笼。他的思想,他从事的人民教育事业。与他家人的生活方式发生冲突。他不能离开他所爱的家人。他开始计划抛弃家庭,但当他再次看到即将逝去的一切时他的脚步无法继续。托尔斯泰注定陷入极大的矛盾和痛苦。不能按自己的信仰生活使他痛心疾首。直到这一天,疯狂的绝望是他走上了离家之路。他一面彷徨,一面奔走。终于一病不起,死在了陌生的小城。

“信仰是生命的力量。人没有信仰,就不能生存。信仰给予人生之密的答案中包含了人类最深刻的智慧。”这是托尔斯泰对宗教的重新思考,他为我开拓了一条新的思想道路。

感受一个人,便等于触摸那人的灵魂,用心倾听他的心灵,用心去感受他们的那说不完的心声,用心去领悟他们的人生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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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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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蓝如宝石的天空,映衬着她怀抱下的这座庙宇,红墙,黄琉璃瓦,以及庙旁的一株株银杏。为这景色添一番色彩的,是这树下痴痴赏银杏的少年。

这叶片形貌如扇的古树是我深入灵魂热爱

每年我都会在银杏长成之时去寻秋,与其邂逅。红褐色的砖瓦路,油绿轻巧的小叶黄杨,紫的发暗的花儿,拐角处,是那如金子般闪耀的银杏。银杏的枝干如篆隶,于顿挫中见笔力;树梢与杏叶似行草,于曲直中见韵致。一片片的黄叶抱成团嵌在枝干上,一条条柔美的叶片边缘的弧线给人以强烈的层次感,一簇簇的金叶颇显尊贵,似乎是在告诫人们“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银杏的美,让我把它停留于文字间。

铺开一张宣纸,蘸蘸玄深墨汁,旋转手腕,在纸面上留下曲曲折折的墨痕,用笔尖轻轻点缀,用侧锋划出弧线……纵情翰墨,银杏,让我把它停留于砚墨见,成为我心中挥之不去的美的符号。

进一步探索感悟银杏真正的灵魂,我来到了大觉寺。红墙白瓦,静听佛音,一股禅意充盈着我的身体,充盈于宇宙间。卷起一阵狂风,银杏伫立在寺庙旁,纹丝不动,一片又一片的杏叶如鹅毛,如柳絮,如细针般散落。而在旁的杂树则随着风摇摇欲坠,晃动的褐色枝干,枯萎的树叶,与银杏来看,要逊色得多。拾起一片银杏叶,冰凉,顺滑的质感袭卷我的全身,抬头处,她,已是枯枝。“咚”的敲钟声从远处悠悠传来,我蓦地回首,庙中的托着神器的菩萨凝视着我,凝视着银杏,和万物苍生。我再观望银杏,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涌现在我的脑海里:这生命的美不是在盛开之际,而是在死亡前夕。看着大理石梁柱,石制台阶,和阶下的一丛洒落的金黄的杏叶,我的心也正像是被钟敲了一下,为这生命的死而美颤动着。我握紧了手中的银杏,沉思良久。

银杏,带给人美的感觉,却独自承受着死神的考验。它,死而美,对险境的无畏,仍将自己的美保留于人世间,坚持到最后一刻。而在今嘈杂的社会中,又有几人能如银杏般,面对困境,仍坚持自己的信念,没有畏惧之心呢?

她,是伟大的生命之曲,长久地在属于自己的一方土地上歌唱。

银杏,使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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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故园风雨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4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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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园风雨后》故事以主人公查尔斯的视角展开,描写了伦敦近郊布赖兹赫德庄园一个天主教家庭的生活和命运。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故园风雨后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戒指边缘的碎钻,卡进了指甲里,一瞬间,疼的钻心。

很多年了,没有人再这么叫她。

能这么叫她的人,不是走了,就是远了。她以为,再也不会有人这样叫她了。

她看着地面。

开灰色大理石的地面,光可鉴人。

“云云,谢谢你,”他说的很慢,慢的,几十年的时光,可以在这几个字的缝隙里,穿流而过似的,“给我一个这么好的女儿。”

这是,他这一生,能得到的最好。

效容芷云没有出声。

此刻,如果要她说什么,其实,也只剩下了这句同样的话了。

她坐不住了,从他身边离开,走近了监护室,她舀起防护服穿上,推开了玻璃门。铁河看到她,起身让了个座位。

“出去透口气。”她轻声说。自端还在沉睡——景和仰,刚刚说的,谢谢她,给了他这么好的一个女儿——这么好的女儿,此时受的苦……让她心疼的,宁可没有生她。

铁河点头,但没动。

容芷云语气几乎是命令了,“出去。喝口水,抽口烟,随便做什么都行。”

他还是没动。

容芷云抬眼,“铁河。”

“是。”

“去吧。”

“好。阿姨,我就在外面。”铁河转了身。

“铁河啊,”容芷云叫了铁河一声,铁河站住,“什么时候,也改口叫我声妈妈?”

病房里安静极了。

容芷云看着女儿的面容,氧气罩里,水雾轻浮。但她没有听到铁河的回应。玻璃门轻轻的滑开又合拢。铁河出去了。容芷云反而微笑了一下,她拉过自端的手,一根一根手指的抚摸着——她还记得她第一次把女儿抱在怀里的慌乱和感动,第一件事,是打开襁褓,看女儿的小手指、小脚趾……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十全十美。柔若无骨的小手小脚,激发了她作为女人最原始的爱。

她隔着被子,将手放在了自端鼓鼓的腹部。

阿端,只要,阿端只要爱帖帖,她一定能把所有的险境都过去……

景和仰看到铁河出来,微微的点了点头。

铁河过去坐下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景和仰听到铁河开口。

“对不起,爸爸。”

景和仰合了一下眼。

铁河继续说:“是我没照顾好阿端。”

景和仰沉默片刻,才说:“小铁,这不怪你。”

他明白铁河话里的意思。眼下的事情,岂是说是谁的责任的?至于其他的……铁河,是他眼看着走到今天的孩子,铁河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虽不能说是十分的清楚,可他总知道这就是他要的女婿。他从未后悔过对女儿婚姻的决定,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仍会那么选。

景和仰的目光穿过了玻璃门,看着容芷云和自端。

他是个做了决定不会后悔的人。

他们都是。

他看到容芷云对着他们招了招手,拍了铁河一下,说:“阿端醒了。”

铁河听到,几乎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景和仰看着他像子弹一样快的速度,皱了下眉,这孩子,竟也有这样不稳重的时候。他慢慢的起身,跟着进去了——容芷云站在床尾,只是望着铁河低头在自端耳边轻声的说着话,自端只是眨着眼,过了一会儿,她自己把氧气罩掀开,语速很慢很慢的问道:“帖帖?”

铁河夺手给她戴好氧气罩,点着头。

她好像放心了似的。待看到床尾的父亲,目光凝滞了一下,然后,对着父亲摆了摆手。

景和仰走过来,轻轻的抚摸着自端的额头,说:“这次轮到你吓爸爸了,阿端。”

自端摇头。

景和仰放低了身子,自端看到父亲略显清瘦的脸靠近了她,听到他说:“阿端,要乖乖听医生的话,懂吗?”

自端望着父亲的眼睛,一会儿,她越过父亲,去看佟铁河,又看母亲……她吸着气,胸口很闷。

听医生的话。

她没点头。

佟铁河攥了拳……

病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佟铁,医生怎么说的?”自端问。

佟铁河手臂撑在床沿上,用掌心的温度,温暖自端凉凉的手臂,他知道瞒她也瞒不住,干脆别让她费神。

“你的肺动脉压指数升高了,阿端。”

“嗯,然后呢?”

“血压在上升,心脏功能下降。”他看着自端眼内的平静,“医生建议,选择合适的时机,终止妊娠。”

自端缩了一下手。铁河握住。她看着这间病房,比起她原来的那间,大的多,也冰冷的多。四周全都是医疗器械,墙上也没有那些好看的图片,这都让她觉得冷。

“帖帖……”她呢喃。

帖帖现在,还不能靠他自己生存。

“阿端,现在是最好的时间。”

现在,对她来说,是最安全的时间。过了这个时间线,帖帖和她,每天都增加一分危险。

“对帖帖来说,不是。”她冷静极了。

她知道这里有最好的医生,也有最好的设备,她的帖帖,如果这个时候出世,也许会得到最好的治疗,但也仅是最好的治疗,帖帖……帖帖的发育还不健全,帖帖会好难。她不能让帖帖这么难。

铁河知道自端一定会这么说。

从下午开始,他坐在这里,就在考虑怎么跟她说明,就在考虑怎么让她同意——可是最终,看着她的眼睛,他考虑的那些,竟然没几分用处。

“我还没打算,这么快让帖帖搬家。”她温柔的目光,转向佟铁河,“佟铁,你相信我,我可以的。”

她微笑。

他笑不出。

她抬手摸着他的耳垂,悄声的说:“佟铁,你认了吧。你答应我的那天,就算是上了贼船。”

他知道。他如何不知?他认了。他怎能不认?

“阿端。”

“嗯。”

“你说的,有时间了,要一笔一笔的跟我算账。”他的耳垂,被她的手指揉的滚烫。滚烫的还有他的眼眶。

“嗯。”她微笑,闭了闭眼,乏了,“佟铁。”自端轻声的叫他——他的脸色真不好。看上去,他也生病了似的。

“嗯?”

“我想抱抱你。”她侧了身,眼睛亮晶晶的。

他愣了一会儿。

“哦。”他看着她。

“每天都抱抱。”她微笑,“我和帖帖,每天都抱抱你。”

从明天开始,她和帖帖,她为帖帖,也为她自己,多争取一天算一天。

开他将她抱在了怀里。

好。每天都这样抱抱她,抱抱帖帖……

佟铁河没有很用力。

效他不能一次把力量都用尽了。

决不能。

他得匀着力气,在以后的每天、每天……

每天,他这样抱着他的妻儿,他乐观坚强的妻,他一天比一天大的宝贝……他的大手,托着他们两个,他心头的疼痛,他手中的宝贝。

每天,他和她一起,期盼这一天顺利度过;每天,他和她一起,期盼明天奇迹依旧降临。

每天,她和他分享新鲜事——帖帖学会翻身了,帖帖学会躲猫猫了……帖帖以后会不会特别调皮,帖帖总是不停的拳打脚踢……

每天,他看着她的变化——她的脸变圆了,小腿变粗了,不是胖,而是浮肿;她说话越来越慢条斯理,一段话,从停顿一两次,到停顿三四次;她变得开朗许多,可是却不敢笑,笑的时候,万一咳嗽起来,咳出血的次数越来越多;她在看着他的时候,失神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不是她不集中精力,而是她抵挡不了那不期而至的心悸……这些变化,折磨着她,也折磨着他。

每天、每天,他都希望,他能蘀她承受这些,而他能做的,也只是,在清晨她被缺氧状态弄醒的时刻,抱抱她……

他们,就这样,走过了八月,走进了九月。

走廊里的鲜花,每天都有新的送来。

他会推着她出去,一张一张的收着花里的卡片,这束是谁的,那束是谁的,每张卡片似乎都能讲出一个故事来,有时候是他讲,有时候是她……他不让外人来打扰她。这段寂寞的时间,有他有帖帖,属于他属于帖帖……他们的幸福,都来自她。

她仍要写她的“孕妇日记”,她管她的日记叫做《等待帖帖的日子》——他觉得这名字起的不够贴切,他过的分明是“被帖帖和帖帖妈折磨的日子”……可是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他愿意被他们折磨,现在,还有以后。

她仍是很爱拍照,高高兴兴的拍照,还开玩笑说以后要出写真集——他觉得这主意也不好,这是她最美最美的时候,他可不愿意被别人也看见。他让josephina特地给她设计了孕妇装,她情绪好、体力好的时候,就喜欢穿上一件……他深深的记得,她第一次穿jose设计的礼服时候,那娇艳夺目的模样;可也不及现在美,现在,她美到了骨子里,美到了他心里……

每天每天……他们每天都会争论,帖帖到底是会先叫爸爸,还是先叫妈妈?明知道争论也没用,可是还要争,好像可爱的帖帖,已经站在他们面前,会用娇嫩的声音,叫他们了——他们近在咫尺,又远在天边的梦想。

每天每天,每天每天……她都要说,她会等到帖帖敲着她的肚皮,自己要求出来的那天。

他都说好。好的阿端。

可是她没有能得到这样一天。

当她再坚强,她的心和肺也已经没有办法负担她和帖帖共同的消耗的时候,他已经不能再由着她的意志,这样的每天、每天……他要她,是余下的一生。

他陪她进了手术室。

看着她,躺在手术台上的她,那么的虚弱,却骄傲的,像是将要拥有全世界;看着她,安然的吸入麻醉Y剂,平和镇定的,好像是只要睡个稳妥午觉……她抓着他的手,已经用不上力,可她看着他,目光,温暖……温暖至极。

他只觉得自己像是飘在海面上的浮木。

听不清也看不清什么,眼睛里,只有她。

她什么也不跟他说。就只是看着他。

在她合上眼睛的一刹,他终于伏在在她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话——她美丽的眼睛,慢慢的合上……他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清楚他的话,但是他一定要说给她听。就在这个时候,在他们,一起迎接他们的孩子的时候。

他的孩子,她的孩子,他们的孩子……帖帖,终于出生了。

他有那么一刻,松开她的手,去抱住了他的孩子——用他的双手,代表她,欢迎他们的,帖帖。

这个湿乎乎的、热乎乎的,从妈妈温暖的身体里一出来,便使劲儿的在哭的孩子,帖帖。

他的臂弯太小了,几乎承载不了这个挣扎的小家伙……

阿端,阿端……帖帖很小。

阿端……帖帖真的很小。

可是,帖帖的哭的真大声。

他不停的在她耳边说着,他看着帖帖,帖帖被放进了保温箱里……帖帖被送走了……阿端,你快些醒,阿端,你快些好,我和你一起去看帖帖,健康的帖帖……

帖帖,我们的女儿。

她长的,真像你。

他的眼睛,在模糊……

……

自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意识都有些飘忽。

她的耳边有人在不停的说着什么,阿端、阿端,帖帖、帖帖,究竟说的什么,她听不真切了……可后来出现婴儿的哭声,哭的真用力,哭的真大声,这哭声震撼着她的五脏六腑,让她疼的厉害。真疼,她只想快些睁开眼睛……快点儿睁开眼睛,快点儿抱抱孩子……可她怎么会这么累,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

……

佟铁河守在自端的病房里,麻醉Y效过去之后很久,自端都没有醒来的迹象。

他焦急的穿梭在两个监护室之间,一边是自端,一边是帖帖——告诉他自端只是沉睡,告诉他帖帖脱离危险,也没用,谁劝都没有用,一直到他也累极,才趴在自端床边,睡着了……朦胧间,只觉得有人在揉着他的耳垂,痒痒的,他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对上了自端清亮的眸子。

他屏住了呼吸。

她安详微笑。

他眼前又模糊了。

靠近她一些,他将她拥在了怀里。阿端,他的阿端。

嘴角的微笑,带着劫后余生的清明澄澈。

她的劫,更是他的劫。

“佟铁,”她的声音轻而又轻,“帖帖呢?”

他将脸埋在她的肩窝上,她的短发又长了一点,柔软。只一会儿,他抬头,蘀她将床头调高一些。

他说阿端,你等等。

病房内侧的百叶窗升了上去,隔了一道玻璃墙,是另一间病房。

他问阿端你看到了吗?

她说我看到。

保温箱里,那个小小的、红彤彤的小东西,正酣然入睡。

她的泪水,夺眶而出。

他亲吻着她的额头。他说阿端,帖帖,我们的女儿,像你,像极了。

她只是哭。

他握住了她的手。

她低头,她的手心里,一对素环,他们的戒子。

是旧的,也是新的,没了伤痕。

他用手指,擦着她腮边的泪水。

她的眼睛迷蒙酸涩。

他给她戴上,她也给他戴上。手在颤抖,心也在颤抖。

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环环相扣。

……

自端和帖帖出院的那一天,是个艳阳天。

自端觉得,在北京城里,她好像从来也没有看过那么高、那么蓝的天空。当她抱着帖帖,走在故园的雕梁画栋间,偶尔抬眼看一下这样明净亮丽的天空,她只觉得,美好。

她的脚步很轻,一边走,一边告诉帖帖,这是哪里……偶尔回一下头,看看佟铁河。她再告诉帖帖,帖帖,你爸爸在陪太爷爷逛园子……太爷爷很喜欢帖帖呢……身后是家人们的欢声笑语,她走远了些,仍能听到。

她抱着帖帖,坐在莲池凉亭里。

阳光照在已经枯黄的莲叶上,暖暖的空气里,带了一丝初秋的清凉。

她低头看着熟睡的女儿,面颊贴上女儿娇嫩的额头……只是轻轻的往后一靠,身后是一个坚实的胸怀。

“明年,莲花开了,帖帖,该会走路了。”他说。

她微笑。

他抱紧了她。

“阿端……”

“嗯。”

“那天,你听到我和你说的话了吗?”他的下巴,蹭着她的发顶。

“什么?”她轻声问,回头,“什么?”

他却不再回答,只是低头,深吻她……

……

阿端,有一句话,我错过了最好的时机,也许这一生,不再说给你听。

但,请岁月为证。

究竟,我爱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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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灵魂的约定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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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静默中,望向车窗外,只见零星的灯火点点和不断延伸的黑暗,对此我们总是或多或少感到迷茫。车灯亮起打断了沉思,黄晕的灯光照向眼前黑暗。对于黑暗,我们总是恐惧;对于未知,我们总是迷茫,但更多的或许是探求与好奇。所以,我们出发了,去探索未知的远方。

期待着远行,却留恋着故土。望向天边,是一片朝霞,那梦中的模样,正如一直所期待的样子。望着望着,眼前浮现出那远方的模样,朦胧中的真实,虚幻中的渴望。于此,便坚定了信念执着地想要去远方。我们是勇敢的少年,遵守与风的约定,即使,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

周国平曾说:“既然选择了远方,那就必须风雨兼程;既然目标是地平线,那留给世界的就只能是背影。”难道只有争分夺秒,才是远方吗?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西方旅游家以饱览世界各地的风光美景为好,拖着行李箱四处奔走。许是风光太盛,他急于奔走,毫不停留。一日,他请求当地居民帮他搬运行李。村民拖着行李,不紧不慢的走着,他一时心急,便总是催促。当他再一次忍不住催促时,村民回答:“走的太快了,灵魂便落在后面了。”或许时光飞速,我们也总是匆匆。那么,一场灵魂的旅行对我们而言便尤为珍贵。不如慢下来,慢下来,然后去向远方,去赴我们稻城的约。

不如在蒙蒙雨季,登上蒙顶山看一佳人巧笑嫣然,掬采嫰茶绿叶;或是漫步雅江堤岸,看雅女结伴而行款款私语,临风的秀发飘逸……也许如今我们已看不到清代《名山县志》中所记载的茶树"二千年不枯不长,其茶叶细而长,味甘而清,色黄而碧,酌杯中香云蒙覆其上,凝结不散。"但或许游经此地跃出身躯的灵魂,会带着它那21克的重量,感受那白居易所颂“扬子江心水,蒙山顶上茶”的意境。

沐雅雨,品雅鱼,赏雅女,沉浸在山山水水之中……不必匆忙,不需要沉重的背包,只需一颗自由的心,一枚雅致的灵魂。

我们的旅行,轻装上阵,从这里启程,赴稻城的约。它,总在那儿,不论你去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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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夜华人物剖析及结局

全文共 1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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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男主角,天君长孙,天界太子,还有个身份是父神儿子,墨渊的同胞弟弟,因出生时动了胎气被放在哥哥元神里养着,被白浅无意唤醒投胎了天家。

夜华君风华绝代、妖孽无俦,专惹桃花又郎心似铁,也真真只有白浅这种艺高人胆大兼神经也粗大的上古大神才消受得住他那把毁天灭地、玉石俱焚的爱情。换个人来,素锦也好、素素也罢,哪个不是一片痴心碎了满地,尊严性命烧成灰烬。

虽然是天族太子,但我总觉得夜华君是邪气凛然、正气不侵,集S与M于一身,对自己狠,对别人更狠,不把事情做绝,他绝不罢手。但就是这股“毒辣”劲,令他在《三生》的一众“男色”里异常出位,至少比起离镜的没原则、毕方的闷骚、白真的痞、叠雍的娘和折颜的老不正经,夜华对白浅那股子纠缠如毒蛇,执着如怨鬼的强悍精神,我甚待见。

看了很多关于夜华君的评论,基本上走两个极端。欣赏者谓之可怜,憎恶者谓之可恨。但在我眼中,夜华算不得无辜,也还不至于是个变态,他只是一个漂亮而凌厉、专情又绝情的“坏”男人。情极深、心极狠,对人对己都不留余地。正是这两个极端,造就了夜华君独特的风情。

夜华君素来是冷面冷心的,且不提他如何在洗梧宫外面无表情地给素锦当胸一剑,道声无趣后,漠然闭门。早为众人所诟病的“剜眼”恶行,亦足见夜华之冷狠。他对素素用情极深并不会让他剜去素素双眼时下不了手,更何况这是在“保护”的名义下暗行的私心专断。虽然之后七公子为洗白夜华不遗余力地写番外,但我仍执着地认为,夜华在剜眼的时候,迫不得已是借口,其心可诛是真相。

夜华是占有欲极强的人,否则其后不会把飞醋吃到元贞小弟身上去;夜华又是个操纵欲极强的人,否则他不会只给素素选做嫁衣的布料的权利而不给她选择生存方式的余地。他要保住素素,以他的腹黑和心机的段数,未必没有别的办法,但他却默许了剜眼这个途径。无他,私心作祟。

夜华深心所愿是和素素成亲,是把素素留在他身边,甚至是成为素素的唯一。他为此可以赌命炸死,抛下太子的权位,可见他对此的执着。而这些愿望,却可以在一剜之后全部达成,虽然不似起初计划时那样圆满。但恐怕夜华坚信,只要他不嫌弃素素失去了双眼,那便是圆满,所以,他才会说:“我会和你成亲,我会是你的眼睛。”情深似海、情烈如火,却听得人毛骨悚然,无福消受。

夜华剜去素素的双眼,不是没有心痛和愧疚,否则,他不会在素素问他:“今夜的星星亮得可好?”时顿了好大一阵才回答:“素素,现在是白天。”但是这些愧疚和心痛在私心欲望和迫不得已的借口面前,都败下阵来。所以,素素才觉得夜华对她只有施舍,她与夜华的爱只剩下残骸,于是才有了诛仙台前那决绝的一跳。

夜华如此心狠手辣、造孽无数仍能牵动我心,我想除了他那张华丽无双的颜,更重要的是因为夜华仔细想来称的上悲剧的人生和他之后的救赎。

夜华一贯是强求的,只是前后程度不同。因为失了与白浅或素素的爱情,夜华也就等同于失了最后一丝活气。一路读下来,夜华对自己似乎根本从不顾惜,被雷劈、被刀斩、跳诛仙台、毁修为、断臂……他眉头都不皱一下,就像修为和身体都不是自己的一般。这只能说明,如果没有和素素(或者白浅)的一段情,夜华活得简直生无可恋、无比厌倦。所以他才对这段情抓得这样紧。甚至失去之后宁肯死、宁肯痛、宁肯永远受悔恨煎熬,也绝不愿忘记。他对素素的偏执和腹黑,是用他已经习惯的方式不遗余力地抓紧他一生觉得唯一重要的东西。只可惜,私心太重、强求太甚,最终令得一段姻缘碎在手中,两败俱伤收场。

但重遇白浅之后,我想夜华君是有改变的,他后来的很多举动,都是对当年一念之差造成的遗憾的救赎。所以我们会看到一个冷漠神君也会极其闷骚地调情,死缠烂打作风流形状;内心有期待、失落后又只能独自默默承受。可以说前后期夜华形象的对比,执着不改、情深不改、犀利不改、强悍不改,但是独占渐渐地变成成全、忍痛也仍然会放手,他会去想白浅想要得到的,他会为了白浅最在意的墨渊取神草、杀神兽、自毁修为开炉炼丹,最终走进了白浅的心里。从素素到白浅,夜华似乎印证了:很多感情握在手中会化为灰烬,反而藏在心底会历久常新。

所以,当他生死未卜之后安然地立于十里桃林之中,轻言浅笑地叫浅浅过去的时候,我的心终是落了下来。曾经腹黑、自私、毒辣、冷情的男子,最终用他用他的执、他的情、他的命、他的放手、他的成全赢得了他的爱情。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夜华用他最冷色调又最秾丽邪魅的色彩给十里桃林的风情画卷绘出了一个最冷峭疏漠的剪影和那一回首最完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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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灵魂的归宿写作素材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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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旅途中,我们有时会觉得无家可归。但人性的可贵之处在于追求永恒的归宿,这种归宿常常隐藏在人的灵魂深处。

本次作文材料的立意——

人在困境、彷徨状态中,甚至在安逸状态中,都有可能出现灵魂的空虚、茫然,人的意志会变得消沉,精神会变得萎靡。如何振奋精神、提升斗志?唯有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古往今来,各个领域的杰出人物之所以杰出,并不仅仅因为他们在各自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或地位,而是因为他们足够清醒,能够在困境、彷徨状态中探求自己的精神家园,并为之而奋斗。即便在当今的安逸状态中,在追求物质文明的同时,明智的人也会有着寻求精神家园的深思和举动,力避精神的茫然、颓废。一个人如此,一个民族更是如此。

作文材料从人性的角度命题,但写作时可化抽象为具体。既可写个体人生追寻“精神家园”,也可从“乡村”“文化”“艺术”“民族”等大的角度入手,联系其领域的某个方面,紧扣追求“精神家园”这一核心概念,深入剖析或生动描述,表现某种特定的价值追求,展现正能量。

需要注意的是,材料为结论句,考生的作文不能仅证明此结论的正确,须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情感体验、理性认知,力求在新颖和独特上下功夫,在细腻中挖掘真情,在思辨中显现灼见。

【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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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小说结局

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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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以西汉时期为背景,讲述了绿衫女孩云歌与公子孟珏、汉昭帝刘弗陵之间发生的传奇爱情故事。2015年9月,《大汉情缘之云中歌》登陆湖南卫视钻石独播剧场播出。

云中歌大结局剧情介绍!云中歌的结局有点虐,云歌和刘弗陵彼此相爱后,刘弗陵准备在刘贺和刘询中选一个继承人,他和云歌就可以远走高飞了,但后来他中了毒,本来孟珏可以治好他,结果云歌被人利用,无意中使用的香味刺激了他的毒,结果刘弗陵去世了。后来云歌就比较惨,被霍成君抓住关起来,被鞭打。后来她发现有了陵哥哥的孩子,充满了新生的力量,却被其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算计,孟珏无奈的灌她喝了堕胎药。

再后来云歌发现了陵哥哥中的毒,她以为是孟珏下的,准备杀了他,但没有下去手,直到许平君告诉她真相,一切都是刘询和霍成君做的,她才知道错怪了孟珏。许平君被霍成君设计陷害,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云歌趁机抓住了刘询,本来要杀死他,但孟珏告诉她,她的陵哥哥在去世前已经知道是刘询做的,但为了国家,他要让刘询活着。为了陵哥哥的心愿,云歌放了刘询,最后在于安的陪伴下,她要陪着心中的陵哥哥去看长安城外的世界,而小妹则在平陵守着与陵哥哥的回忆,守着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该剧改编自桐华所著小说《大汉情缘》系列第二部,即小说《云中歌》。于正表示,因为怕历史人物拿捏不准,本剧对小说的剧情进行了修改,删掉了与上部小说《大漠谣》的故事牵连,删掉了一些历史人物,比如云歌的父亲不再是霍去病,也没有勾弋夫人、赵破奴等人物的戏份,而汉宣帝、霍光的性格也有所调整。

《云中歌》电视剧沿用小说结局,孟珏惨死云歌孤独终老。从这个结局情况来看,云歌最后跟谁都没有在一起,她只带着自己对陵哥哥的思念远走天涯;然后在没有任何的希望简直是绝望的情况下孤独终老。

目前来看,云歌因为没有和刘弗陵相认,把刘病已误认为是刘弗陵,所以慢慢接受了孟珏,但内心最爱的还是刘弗陵。

据悉,云中歌小说结局非常悲惨,刘弗陵的无奈,孟珏的落寞,云歌的孤独;刘弗陵在刘询的暗算之下病死了,被堕胎后早已心念俱灰的云歌嫁给了孟珏;目的只是为了报复;而最后在得知真相的云歌选择放弃报仇,选择远走;孟珏被刘询安排的暗箭杀死。

小说中的云中歌结局中刘弗陵死了,刘病已继位,孟钰被乱箭射死,云歌一个人走遍天涯海角。

而云歌最爱的是刘弗陵,云歌对孟珏也许还有情义 可刘弗陵才是她最初也是最终想在一起的。

刘弗陵早逝后,云歌儿只能带着刘弗陵的未完成的心愿一起踏遍长安城外的世界,也许有一天云歌儿累了想起刘弗陵的时候,会发现刘弗陵一直和她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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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心理描写的作文:世界的灵魂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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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亮起了一颗璀璨的星,那是他,我敬佩的他,小时候,妈妈常给我讲他的故事,他是我心中美丽的天使,他住在我心中最闪亮的地方。他,我所敬佩的他,就是老师。

老师是知识的工程师;是进步的启蒙者;是抚摸学生心灵的膏药;是开启学生心灵的钥匙;是世界灵魂

有人说,老师是辛勤的园丁,无微不至地照顾着祖国的花朵;有人说,老师是一截蜡烛,燃烧自己,照亮他人;有人说,老师是一支小小的粉笔,留下的是无穷无尽的知识,牺牲的是宝贵的生命;有人说……这些说法,都无可否认,但我觉得老师更像善良的天使,他试着去让每个恶魔屈服,虽然恶魔是野蛮的,但是老师仍理直气壮,用知识教育恶魔,用行动感动恶魔,他总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只要有一点点希望的曙光,那么他就会去感化每个恶魔。我的启蒙老师,不就是这样的吗?

岁月匆匆,时间好象被什么穷追不舍似的,行云流水般地溜走了,溜得无影无踪。些许记忆已模糊,但对于老师的所作所为,我依旧清晰。

教育成功的秘籍在于尊重学生。爱默生说得极对。我的老师不也是这样的吗?他视学生的尊严为泰山重。上课的时候,他有时会出些问题,让同学们去讨论,然后再一一讲解。但他那颗尊敬学生的心致使他先征求学生的答案,自己再做出结论。他上的课总是很有趣,让人不得不为他的课所迷上。也就是因为他尊敬学生的一举一动,划破了师生之间的界线。与其说我们是师生,不如说我们是知心朋友。他自早把教书当成是一种乐趣,把学生当成朋友,他从不把这当成累赘。

有人说,老师是学生肚子里的蛔虫,真有这事吗?没错,老师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随时随刻地为同学们做心理辅导,使同学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不受心理障碍所影响。老师并不想让考试带给大家压力,他只想让同学们无忧无虑地成长。老师如一块铺路石,铺起了一条条道路,但却奉献了自己如画的青春。

老师造就了国家的栋梁,但自己却付出了许多许多……他的与众不同,使他与同学们之间架起了一座友谊的七彩桥。老师是名副其实的世界之灵魂,生活因他而精彩,世界因他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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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另一个结局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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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朋友闹别扭了,不是她抢走了我另外的一个好朋友(欢欢),也不是她来的时候太突然了,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我和欢欢本在一起写作业,可她突然到了这里,吵着闹着嚷着要和我们玩,我们同意了,一起玩‘瞎子摸鱼’。可在她摸的时候,眯着眼睛。我碰巧看见了,刚想讲出来,她见我看到了她,慌了,马上抓住了我。我把事实说出来的时候,她嘟着嘴巴说没有,还诬陷我说我是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才故意说的。我脾气本来就不好,我横扫了她一眼,去写作业去了。

她们的欢笑声一直在我的耳畔响起,一直在我的心中荡漾。我表面上是在写作业,其实一直是在想她们,她们又来了,还蹦蹦跳跳着说:“可歆姐姐,你下去玩吗?”

霎时,我的身旁出现了两个小精灵,左边的小精灵说:“要快写作业,就只有一点点了,要坚持呀!”右边的小精灵说:“友谊第一,作业反正只有一点点了,明天写也可以!”

不知道是赌气还是怎么,我竟然说我不去!

如果,我选择另一个回答的话,也会是另一个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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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雪,冰冷的灵魂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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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放开,没有了彼此的心跳声,错过了开口,缄默的等候。冰冷的位置彼此置换了角度,却因为现实,撕裂开彼此的红线。落的夜,失陷的缺口流满了冰冷的银河。

离开得太快,没了温暖的剪影,没有渐渐放开的拥抱。从这一秒开始相信,逃避不是翻过的书页;不是离开的飞鸟,渐近的雪吞没了初开的鲜花。它悄无声息,是沉默的微笑当中,就像片片刀锋划开了是还是她回忆,是沉默的凋零当中,像肃杀的风切割了烦乱的思念,是沉默;是停顿,是包裹着违心的誓言。虽然就此融化,但它毫无遗憾可留,残留的梦冰冻成雪。流失的季节满是伤痕,沧桑的痕迹凹凸着,在记忆的想象里放荡不羁,满心幻想这你幸福的笑,陈旧的微笑笼罩,纠葛着脆弱的心伤不肯远离。温柔的雪下滴着片片惨白,淡若柔烟般的思念冥冥的升起,风来了你这风的雪花清扬着,三生石上残梦萧萧徐徐。颤抖在小小心田嘶嘶振响。断桥边的情缘簌簌的颤抖。血迹底下的恶魔附着失落的灵魂

撒旦的惩戒很残酷,四目相对的眼神很迷离,谁的衣裳已褴褛成殇,撕掉的脸谱荡然无存,没有愧疚的靠近你的温柔,梦和雪的缠绕却已经无法辨认。

打开虚掩的心窗,望向银河那边的你,离不开的暧昧,又有多少无关的挽留话语。碎尽的柔肠依然如水,拾起凝着心香的月色。品着香茗,饮啄仔细的珍惜许久,月亮河堕落的或许是一滴温情的水,在离开的时间变成未抹的泪。走过一个雪天或许是一个梦的旅程,豁然的虚幻满眼,却是你伸开手臂弄好我的头发,如俯吻花瓣的味道,满脸都是甜蜜。

阴霾的傍晚沦陷着许多的雪花,在蓝色的清梦里无忧无虑的烂漫着,多少落寞与凄迷的沉淀。依然的雪如梦,还是嫣然的梦如雪,习惯一个人聆听落雪的声音,习惯一个人忧郁的沉默,在一个落雪的傍晚或者一个清晨。我是不是不该保护这个冰冷的灵魂。打开雕着忧郁的窗扉。伤逝结束了,离开过自由的生活。

本文文采斐然,充满文学气息,很好,是篇优美的散文。作者在冰冷的雪中,感受到了无忧无虑的清梦,越发喜欢上了这种孤独宁静的状态。多加时日,小作者一定能成为一位优秀的诗人。但是请小作者一定要注意,人之所以活在世上不是为了自己一个人单独活着,孤独寂寥的蜷缩在自己的小天地中,更多的是要走出去感受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快乐,希望小作者能鼓起勇气,融入到社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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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感恩我的老师:灵魂的工程师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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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节日唯一给人的感觉就是怀旧了。那些给予我们知识和引导我们成长的人,成为每个人生命中的一个个阶梯,一个个烙樱。

九月金秋,丹桂飘香、柔风送爽,辛勤的园丁又沐浴在职业带来的荣光。9月10日“教师节”是如此的响亮,神州大地礼仪之邦,穿越时空激情回荡。从东海之滨到雪域西藏,从南国宝岛到塞外边疆,从三尺讲台到知识殿堂,无不沉浸在欢乐的海洋。“老师,您辛苦了!”一声声真诚的问候浓缩了所有的期望;“老师,节日快乐!”一句句深情的祝福蕴涵了无数的吉祥!时代的强音不断撞击着传道授业者的心房,尊师重教已成时尚,科教兴国绽放清香,教师就像耕耘的老农挑起了箩筐,沉甸甸的收获虽然压弯了脊梁,却把幸福写在脸上,这就是中国教师的写照,中国教师的度量!

有人说,教师是烛光,燃烧自己释放光芒;有人说,教师是翅膀,能让学子在太空翱翔;有人说,教师是奠基,构筑的人才大厦高万丈;

可我认为,老师是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的精神巨匠,他们用柔弱的双肩承载着民族腾飞的希望,传播着社会进步积蓄的能量:科技、理念、信仰!为了桃李芬芳,他们呕心沥血、挂肚牵肠,为了培育栋梁,他们废寝忘食、执着顽强,从风华正茂到双鬓染霜,从慷慨激昂到退休还乡,有多少个夜晚挑灯到天亮?有多少汗水播洒在课堂?引领学子披荆斩棘攀登书山殿堂、乘风破浪泛舟知识海洋。

从黎民百姓到文臣武将,从一招一式到驰骋赛场,从蹒跚学步到凌空翱翔,从呀呀学语到放声歌唱,从点撇竖横到文采飞扬,从加减乘除到运算流畅,谁没有感悟老师的滋养?谁没有体验老师的衷肠?谁没有品味老师的佳酿?老师有海纳百川的胸膛,老师有取之不尽的宝藏,从儒家思想到素质引航,从粉尘飞扬到到浏览上网,从“臭老九”到“教书匠”,老师走过的路艰难坎坷、泥泞漫长,却愈战愈勇、愈挫愈强,一代一代源源流长,因为他们传递的是接力巨棒,留下的是精神食粮,注入的是拼搏刚强,才使炎黄子孙昂首挺立于世界的东方。

从睡狮苏醒气势浩荡,到巨龙腾飞赶超列强,从神舟飞天圆千年梦想,到潜艇入海探世纪宝藏,从港奥回归游子返乡,到雅典称雄世界景仰,哪一样没有幕后英雄的力量?可人们总爱把赞美的颂歌献给“鲤鱼跃龙门”“骄子射天狼”,其实,老师才是时代的英雄、社会的榜样,乖巧的百灵鸟应该为老师纵情歌唱,老师能使沙漠不再荒凉,孕育绿洲溪水流淌,老师有灵丹妙方,能让愚笨变得富有智商。即使倾长江为墨,也画不全老师的光芒,纵然让大地作纸,也写不完老师的华章。

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芒,无数滴灵感的水则汇聚成智慧的海洋,灵魂工程师们总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用心血和汗水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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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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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择天记》获得很大关注,剧中的陈长生和徐有容、白落衡的命运都牵扯人心,那么你知道《择天记》小说结局又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欢迎阅读。

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猫腻《择天记》中的男主,国教学院院长,国教第五代教宗。是陈玄霸死后的三滴血,由黑袍与计道人送到圣光大陆灌输无数圣光形成果子,经一女人代*所生的产物。婴儿时经河流而下被计道人所救,通读道藏三千,知自己活不过二十岁。十四岁离开西宁镇来到京都,打算解除与徐有容的婚约,并开始修道,成为国教学院的学生。在桐宫遇玄霜巨龙,于北新桥井底浴真龙之血。大朝试决赛时一步通幽,成为首榜首名。随后在天书陵中悟道,一日看尽前陵碑。后进入周园,遭到魔族追杀,与徐有容一起逃难,收服万剑,重创南客和魔将夫妇。周园崩毁时传送到苏离身边,与苏离万里逃难,苏离授其三剑,多次越境杀。于浔阳城宣为保苏离,与天凉王破、刺客刘青共同对抗“月下独酌”朱洛,最终南方圣女出现,破局。回到京都,在诸院演武中越境胜周自横,从周狱带回折袖。和徐有容战于奈何桥,相约黄昏后并夜访皇宫,两人情人关系已确定。参加煮石大会,遭魔君袭击,幸得王之策路过并搭救而不死,对战关白时强行聚星,内疾爆发,由徐有容护送回京都,却发现是师父诛杀妖后的诱饵。圣后于天书陵顶为其逆天改命。与商行舟师徒反目。教宗回归星海后继任教宗,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出京,游历天下,以己之血炼“朱砂丹”。寒山与魔君一战,身受重伤,但促使其死亡,被南客所救,于阪崖被秋山君救治。前往汶水带出唐三十六,周游天下,寻求各派帮助。决战雪老城被黑袍用圣火焚烧时破镜入圣,现已前往圣光大陆,进入神隐境界。

小说择天记最终结局

《择天记》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在腾讯文学连载,是著名网文作家猫腻加盟腾讯文学后的首部作品。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

择天记小说最终结局是什么?择是选择。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三千世界,满天神魔,手握道卷,掌天下天上一应事。太始元年,有神石自太空飞来,分散落在人间,其中落在东土大陆的神石,上面镌刻着奇怪的图腾,人因观其图腾而悟道,后立国教。

数千年后,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治病改命离开自己的师父,带着一纸婚约来到京都,从而开启了一个逆天强者的崛起征程。到了京都,才发现自己只是一盘棋里最微弱的棋子,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棋子,是甘愿成为棋盘第一个死亡的棋子,还是跳出棋盘与天地斗一斗。

陈长生在圣后死后,成为继任教宗,但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在寒山与魔君一战,不敌之,但促使其死亡,自己身受重伤,为南客所救。南客再次为救长生,不惜二次觉醒神魂,逃出生天,却变成痴呆。在阪崖被秋山君化名的罗布所救,南客痴呆只知要保护长生,醒来后长生也着手为其医治。

徐有容现任南方圣女,太宰孙女,神将之女。自幼禀赋奇异,随光明神教南溪斋前代圣女学习神语,六岁便入门,十岁便参与到天书的编译解释工作当中,擅长算术、推演,精通谋划。喜好麻将。在周园中与化名徐生的陈长生相遇,并喜欢上陈长生,化名陈初见,曾经以为徐生已死,但后来被苏离要求送伞给陈长生时发现徐生及陈长生是同一人,遂于奈何桥一战后主动邀约,与陈长生建立起情人关系。现于圣女峰闭关静修,冲击神圣领域。

在朋友的帮助下,陈长生在“强手如林”的大朝试上拔得头筹。经过层层考验,长生发现自救之法,却也明白自己的存在乃是黑暗势力做的一个局。面对生命和大义的抉择,长生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与一群少年英雄伙伴并肩与黑暗势力展开了殊死斗争,成功阻止了战争,同时也收获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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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警花与警犬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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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修远的一个外国笔友准备来中国,看望陈修远所在的警犬队。陈修远将消息告诉杜飞,杜飞听后,表示非常欢迎。不久,陈修远的朋友来到,杜飞组织警犬队给他进行了一次精彩的表演。

杜飞和李姝寒来见江局长,江局长给杜飞委派了一个任务,让他前往德国学习一年。杜飞闻言,接受了任务。不过,江局长话锋一转,突然谈论起杜飞和李姝寒的婚事来。杜飞和李姝寒听后猝不及防,两个人都感到非常意外。

杜飞与陈修远相谈,杜飞表示自己非常地为难,因为,他如果和李姝寒结婚,他们之中就必须得有一个人离开警犬队,为此,自己感到无从选择。

陈修远与倪娜相约举行婚礼的日子终于到来,这天,杜飞等人警犬队里布置好了会场,陈修远和倪娜在众人的注视下,含情脉脉地进入会场,向对方宣誓自己的爱情。

婚礼上,众人还玩起爱情游戏来,他们让陈修远和倪娜抛出两个绣球,最终,绣球为杜飞和温泰颐所得。温泰颐得到绣球,没有做过多犹豫,直接来到唐优优面前,向她求婚。在这之后,众人纷纷把目光集中到杜飞的身上,想看他的选择。结果,杜飞拿着绣球,一阵犹豫,最终,他并没有走到李姝寒跟前,向其表达爱意。众人见状,颇是一阵失望。

这天,杜飞收拾好行李,准备前往德国。众人在警犬队门口对杜飞送行。就在杜飞准备上车时,迟迟未到的李姝寒和妞妞却突然出现,场面颇是让人感动。这时,妞妞上前,将杜飞的包裹紧紧咬住,久久不愿松口,看得了出来,妞妞对杜飞的离去,充满了不舍。之后,看到杜飞对自己始终没有表示,李姝寒抑制不住,向他宣泄。随后,悲痛难掩的李姝寒准备带着妞妞离开,这时,感情再也无法自抑的杜飞将李姝寒一把拉住,并将其揽入怀中,深情表白,众人见状,欢呼起来。

陈修远的宠物俱乐部装修一新,众警见了,赶来参观。陈修远告诉众人,他们展开了一项新的项目,即是宠物的养老工程,可以帮助宠物在年老的时候安度晚年。众人听了,都感到非常高兴。

李姝寒在警犬队里努力工作,升到了警犬队中队长的位置,她表现得格外卖力,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警犬队能继续在以后的任务中有出彩的表现。

一年的时间过去,杜飞也结束了在德国的学习,他回到了警犬队,见到了众人。众人非常高兴。而其中,最为高兴的,莫过于李姝寒。现在,她终于能与杜飞团聚,迎来最为美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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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长征是中国一场灵魂的战斗

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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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我从介绍自己开始。我基本在一年前到达中国。我在英国的地方广播电台,国家和国际电台工作了30年 - 不仅是在英国广播公司,也在一些英国最大的公共和商业广播公司。我现在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工作,作为他们的旗舰广播节目——《新闻纵贯线》的主持人和记者,现在也为他们迅速发展的新媒体部门服务。

在过去一年里,我意识到我对中国的了解越多,需要学习的内容也就变得越多。这使我很高兴和兴奋。我希望我与中国的缘分将是漫长而内涵丰富的。

几天前在北京,我很荣幸被邀请参观在中国军事博物馆举行的纪念中国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展览开幕式。

当然,我知道长征。我读过关于中国历史上这个神奇章节的书籍和文章。我认为我已经足够了解了这方面的内容:为什么会发生,发生在什么地方,以及它对中国未来发展的意义。

但正如我刚才所说,你学到的越多,你就会意识到你不知道的东西越多。

我认为对我来说,关键因素是看到了文物 - 展览上的展品。就是这样一些小东西,例如衣服,绷带,收音机,铁索桥上的锁链片段,信件等,与红军战士有关的任何细小的东西。许多展品也可谓是一些令人吃惊并鼓舞人心的艺术作品。

展览的每一部分都讲述了坚毅,苦难,决心,智慧,战略战术和理想主义的故事。

坚韧和苦难,生动描绘了红军士兵和他们的支持者们已经在对抗日本侵略和民族主义者的战斗中顽强抗争了多年。

痛苦的一年 - 或是不止一年 - 他们的长征穿越了中国广袤的地区,穿越沼泽和不起眼的山脉......没有什么吃的也难有足够衣衫保暖。

当然,还有那些在路上掉队的人的苦难。

最终到达长征终点的成功者的决心,并且看到它所代表的大无畏精神。

这归功于指导这些先驱者战胜逆境的领导人的智慧和战略规划。

这种理想主义推动了长征得以开始并发展。

对于这些闪光的价值,我将添加忠诚度一项。 那些守护了长征精神的人的忠诚,并把它带到了这里。

所有这些文物,所有这些价值观,已经帮助长征从几乎可能从英雄诗歌的领域到现实世界。这真切地发生过。这是真的。它强调,这是一个故事,对我们今天的生活有切实影响。

我认为有时将历史(实际上是新闻)视为虚构是太容易了。在书中的东西,或在媒体上,可能或可能没有发生。长征发生了!神奇并惊人,虽然它可能听起来 - 它是真实的,有形的,其影响仍然深深地植根于今天的中国。

在这个阶段,我想提到展览的完整标题《长征 - 英雄史诗和不朽的里程碑》。

也许值得看看这些关键词的定义。

英雄—勇敢或决心,壮观或宏伟的规模或意图,大胆或戏剧性。无可否认的长征。

史诗—通常用于描述希腊传说,叙述英雄或传奇人物的行为和冒险或一个国家的过去历史。一个非常漫长和艰巨的任务或活动。这就是长征。

不朽—不朽意味着从不死亡或腐烂。长征没有在1936年结束。它的精神薪火相传。

里程碑 - 在道路旁边设置的石头,用于标记以英里为单位的距离到特定地点 - 在某事物发展中的重要阶段或事件。也许最后一个才是至关重要的。长征是一个更长的旅程中的关键时刻。

长征是中国一场灵魂的战斗。对我来说,中国共产党似乎知道,这个灵魂是通过艰难斗争赢得的,不应该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也永远不会磨灭。中国共产党是这个灵魂的守卫者。它是珍贵的,因为它将定义国家的未来。它有一颗跳动的心,在和平共处和相互尊重的情况下,努力为所有人谋求更美好的生活,更广泛的正义。中国榜样!

从外国人的角度来看,作为记者......

在今天的中国,在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后的中国,我们依然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榜样。

我一个星期前来到这里。中国对我来说并不完全陌生。能够来到这里,我也有我自己的史诗之旅。40年前,我在南威尔士的一个工业城镇长大,在一个钢铁厂旁边,当我们在街上玩耍时,钢铁厂每天都向我们释放灰尘和污染,我通过短波无线电了解到了外部世界。我最常听的电台之一就是北京电台,它是我现任雇主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前身。那时我会想到我会在北京工作吗? 我希望我会的。现在我来到了北京。有时候,梦想是会成真的。

但我正在聆听的世界是一个分裂的世界。这是一个破碎的世界,充满了不信任和竞争的意识形态。

值得注意的是,我相信世界上从来没有这么一致的共识。在各国领导的倡导下 - 国际社会通过贸易合作共同构筑和平。

中国是这一合作发展的倡导者,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策略呼吁达到共赢效果。通过尊重由联合国,20国集团和东盟等国际机构鼓励进行的对话,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构筑了真正经济友谊纽带。

在北京的展览中,我被毛泽东主席的一句话所折服了。

“长征是一部宣言书,长征是一个宣传队,长征是一台播种机。”

我相信过去我们过份强调“宣言书”部分的内容。现在是时候,过渡到“宣传队”和“播种机”上了。

我相信中国有故事要讲。许多惊人的故事。因为它有着5000年的文化底蕴。

有一个现在正在进行的长征 - 一个国家的伟大复兴。

这是一个充满危险与挑战的旅程......

坚韧,困苦,决心,智慧,战略,理想主义,忠诚 - 我们以前在哪里能听到所有这些?

中国有一个规划和一个伟大设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变革和生态发展的进步。多管齐下的全面战略,以全面的方式实现这一目标。

中国梦——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你很幸运,因为你有长征的经验和启示来指导你。许多国家没有这样的经验。因为他们太年轻了,或者忘记了自己的历史。

他们说我们应该总是从历史中学习 - 从错误中学习 - 也可以通过具体事例学习。中国有很悠久的历史。以我过去一年在中国生活和工作的个人经验来看,我觉得你有巨大的能力去学习,适应并且实现这个目标。

所以,综上所述,我会说恭喜你所拥有的这些价值。

并感谢你给我机会今天与你沟通交流,并体验中国更多的方方面面。

我保证我会继续学习,并帮助中国传递中国榜样的信息,传播给全世界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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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3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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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同名小说改编《夏至未至》,大家是否关注呢?小说的结局结尾是如何的呢?

《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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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冬天的灵魂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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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眼中,一年四季就如同人的一生。春天有幼儿的娇柔,夏天带着青年的热烈,秋天又不失中年的成熟,而冬天呢,也许是老年的苍凉吧。看见在寒风中 颤抖的枯树枝,如漆的夜幕上一轮朦胧的冷月,或即便在中午也无精打采的太阳,冬天的气息便呼之欲出了。

再看那街面上也似乎冷清了不少,人们大都贪恋温暖而躲进了各自的家。即使那寥寥可数的几位,也全捂得如同粽子一般,行色匆匆。你感觉到什么呢?凄凉吗?冷落吗?可是我依然把冬季看做最喜爱的季节。不光因为我喜欢那种凄凉的意境,更因为冬天带来了一个希望——雪。

造物主把雪赐给了冬天,让它于苍凉中有了生气,寂寞中添了乐趣。冬天不再是个枯燥乏味的季节。 而是变得像陈年老酒一样,苦中带香,让人体味不尽。

细看周围那些再熟悉不过的景物,雪的映衬使它们全透着平日没有的味道。清一色的红砖居民楼往日上看去是那么的呆板 、单调,死气沉沉 。而雪覆盖了它们原本冷灰色的水泥屋顶,让它们变得白胖胖 、毛茸茸,与红砖相映成趣,房子顿然生色,显得可亲可爱。深褐色的树枝上覆盖着银色的雪,恰如添了一袭新装,生机勃勃地挺立在雪地上。就连阳光在雪中也显得明媚多了。

可我却认为雪是冬天的灵魂,有着冬天的精华。冬天由于它更具有魅力,由于它在四季中独树一 枝。有沉静,也有生气 ,恰到好处地融汇在一起,正是我喜爱的季节。

由此,我便爱上了纯洁可爱的雪,因为它创造了完美的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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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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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一切花草树木,因为我相信所有的他们都有自己独特的美好。

对杏树最早的记忆是爸爸带我坐在秋天的大院。他像金黄的小山,我忍不住蹲下来摸摸它,从地上捡起来假装很凉快的样子,用它扇扇风,用小脚踩踩它,软绵绵的。爸爸抱起双手握着杏叶乐得傻笑的我,映着马路两列金黄的他照下了我们合影。我看见他周围,围绕着那么多的小朋友,有的捡树叶有的拉着妈妈,抱着他照相还有的绕着他玩捉迷藏。心里想着或许是因为他特殊的小扇子才被吸引的吧!望着伙伴们脸上开心的笑容,我热爱它,因为它能给周围的人带来快乐和幸福。

小学时校园内有棵柿树,每逢初秋啊,就看到同学们全聚在几棵树下面,可怜的眨着眼睛望着他们。就盼着什么时候熟了能落下吃。过了几天,摘柿子啦,不知道哪个同学一喊所有人都兴冲冲地跑到柿子树下卷起自己的衣服准备接柿子。园卫师傅坐在梯子上拿竹竿敲,我们便在树下接,你争我抢,好不热闹。有时两个人撞一块儿了,互相看一笑就忍不住哈哈大笑,拨开吃一口香甜的气味蔓延到心底,欢快的气氛传遍校园的各个角落,我热爱它,因为它带来了丰收的果实和秋天的欢乐。

我家有盆不知名的“死不了”。平时三五天不浇水都丝毫不受影响,有次我把它放到窗外,一夜忘记拿回来,看着她被冷风吹焉了,我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脆弱。我伤心的抱着他哭了好久,我给它浇水扶正它的叶子,我祈祷它能活下去,他仿佛听见我的心声一般,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几天后今夏的脉络经渐渐恢复了以往的红润。我被强烈的振住了!他“重生”了!如果不是对生命的强烈渴望,那又能是什么支撑他活的信念,我热爱他因为他对生命的狂烈对生命的执着。

我热爱小院里的玉兰树,白色的他在不大的地儿更显得无比幽静,平时院子孩子们的吵闹声,人来人往的人群声车辆进出的鸣笛声……他都丝毫不为所动,就自己静静的立在那儿独占一席之地。我热爱党,因为它高洁无瑕的气质,沉静的内敛,与世无争。

我热爱公园旁的百年老槐树,粗大的枝干深入地底,炎热的夏天坐在他的脚下乘着阴凉,我靠着她感受着他结实的纹理,看着大爷大妈们在它的遮盖下聊天下棋,其乐融融,我热爱它,因为他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

现如今我们的社会有多少拥有和他们一样的美好品质的人,又缺少多少有这样美好品质的人?何时人们能与周围的花草树木才能真正在精神与灵魂上融为一体?

这些深入灵魂的热爱要怎样才能真正的深入灵魂?恐怕只有真正懂生活的,懂他们的人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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