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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优秀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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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与目标同在高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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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盈月光,我只掬一杯清凉;灼热阳光,我只拥一缕温暖;萋萋芳草,我只摘一束坚强;灼灼红叶,我只捡一片希望;漫漫人生路,我只采撷世间最重要的一个——灵魂

带着灵魂上路,你就不会迷失方向。灵魂就像大海的河床,没有它,大海只能放荡不羁的流淌;灵魂就像远航大船的帆,没有它,就注定无法到达正确的地方;灵魂就像大厦那坚固的柱子,没有它,你就会倾斜坍塌。带着灵魂、伴着目标,这样就会更准确的找到成功的方向。

认定一个目标,带着永不熄灭的激情,用旁若无人的心态去勇往直前,在面对优秀的事物时,可以择其善者而从之,但不要为此而停留太久,做一个领跑者。将目标定在前方而不是太过在意身后追赶者的状态,向中国一样做一个全力向前奔跑的领跑者。

俄国的作家契科夫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有大狗,有小狗,小狗不必因为大狗的出现而惊慌失措,所有的狗都应该叫,用上帝赋予他们各自的声音。”我想这是在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灵魂和目标,不需要收到别人的牵制,用自己最好的方式去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沙漠里那支古老的游牧部落的首领说“我们的脚步走的太快,而我们的灵魂走的太慢,我们必须等我们的灵魂赶上来!”这也许是想要告诉我们在这个急于求成的时代里,灵魂与脚步相差甚远,太多人忽视了心灵深处的愿望与呼唤,只是驱逐表面的绚丽辉煌。这样就像是大树没有了坚定的根基,心灵的空洞定会造成失败的结果。带着灵魂上路,那样追逐的途中你就不会迷惘,就不会走错方向。

在实现梦想的途中我们要时常对自己说:灵魂与目标同在。我们要明白自己心灵的呼唤,明白什么是我们应追逐的,在实现目标的途中我们应注重什么。带着思考的态度去前进,就没有那么容易迷失。

作为高三生的我们在面对前方的阻碍时,应该像刘翔一样勇敢的去冲破阻碍、勇往直前。他之所以会成功不只是因为他别人多一份实力,也是因为他心中比别人多的那份信念,是灵魂的呼唤,在冲刺途中不必要那么在乎追赶者,全神贯注的向前奔跑,做出一个领跑者的模范。

目标的实现需要灵魂相伴,那样你会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你会更加努力、勇敢、全神贯注的追逐一个正确的方向。我们应始终坚持灵魂与目标同在!

[灵魂与目标同在高中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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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芈月传小说:芈月儿子嬴稷的结局

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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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近期的剧情中,芈月传中芈月儿子嬴稷的结局备受网友关心,在处处充满危险的秦宫,芈月传中芈月儿子嬴稷的结局是什么呢?据悉,芈月传中芈月的儿子嬴稷就是秦昭襄王,赢稷在位时间非常长,逝世的时候年近八十。

秦昭王赢稷继承皇位初期,年纪比较小,朝中之事都由其母亲和国舅魏冉掌管。后期随着年龄慢慢增长,听从范雎的建议慢慢收复了母亲与魏冉手中的大权。赢稷正式执政之后,不管是在政治方面,还是军事方面,他的业绩都不逊色于其母亲。他善于用人,任用范雎和白起等良将,为秦国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历史上的赢稷是一位非常好的皇帝,那么在即将播出的一部新剧《芈月传》当中,赢稷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呢?《芈月传》主要是围绕赢稷母亲芈月展开故事情节的,此剧中赢稷是陪伴芈月生命中最长的一个人物。他与母亲感情非常深厚,不管是年轻时在燕国当人质,还是幼时在宫中,都有芈月相伴。

《芈月传》中赢稷对后来母亲嫁给义渠王有诸多意见,当中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他想得到母亲全部的爱。后来义渠王死后,赢稷非常高兴,以为母亲能够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但没想到的是,母亲芈月却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她与义渠王的两个儿子身上。赢稷做了一辈子的孝子,但在最后却第一次违抗了母亲的旨意,保全了自己的利益。他的这个举动使其对母亲有了一些愧疚之意,芈月死后,赢稷为她建造大型陵墓入葬。

嬴稷介绍

赢稷就是历史上的秦昭襄王,秦惠文王的儿子,秦武王的同父异母弟弟。赢稷一生可以说是一个传奇的故事,他年轻的时候一直在燕国当人质。在燕国吃了很多苦,受了蛮多罪,但是一生当中却处处都有贵人相助。后来秦武王突然离世,秦武王没有儿子,只能由兄弟继承皇位。赢稷最终与其弟弟争夺皇位胜出称帝。

赢稷是历史上秦朝的一位好皇帝,他继承皇位之后,秦国继续发展扩张,国力进一步强大。他的贡献特别是在长平之战,长平之战的胜利为秦朝统一大业打下了基石。他善于用人,处事果断,有勇有谋,为国家和百姓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虽然说年轻的时候,朝中都是由母亲宣太后与魏冉当政,但是他心胸宽广从不记恨,与母亲的感情一直很好。

赢稷的母亲名叫芈月,赢稷继承皇位之后,其母芈月封为宣太后。芈月是秦惠文王的一个妃子,后来赢稷继承皇位由于年纪尚浅,她以太后之位代理执政。芈月执政期间为秦国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当时秦国西部渠国是一个很大的隐患,后来芈月施计一举消灭了渠国。

芈月是楚国人,从小受其父亲楚威王的宠爱,后来楚威王突然逝世,她的地位也一落千丈。她的母亲被王后赶出了宫,她和弟弟两人在宫中相依为命,当时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后来又随姐姐芈姝一起嫁入秦国,其姐就是后来的秦王后,而她只是秦惠文王的一个嫔妃。芈月从小聪慧过人,但早期却也吃尽了苦头,一直到后来儿子赢稷继承皇位之后才得以翻身。

芈月传嬴稷结局

电视剧《芈月传》是一部古装剧,主要讲的是秦昭王赢稷母亲一生经历。秦昭王母亲名叫芈月,小的时候是楚威王最疼爱的女儿。但是后来其父楚威王不幸逝世,她的命运也随着进入了危机。当时后宫由楚威王后掌管,芈月母亲被逐出宫,剩下她与弟弟在宫中相依为命。

芈月后来随着其姐芈姝一起陪嫁到秦国,芈姝在秦国得到秦惠文王的宠爱,被封为了王后,而芈月只是一个嫔妃。

芈月初到秦国本与姐姐芈姝相处还算融洽,后来芈月生下儿子赢稷后,芈姝渐渐对她实行打压。芈月从小就天资聪明,对国家朝政之事很有自己的见解,后来被秦惠文王赏识。但是秦惠文王突然暴死,芈月也随着儿子赢稷被派到燕国当人质。秦惠文王死后,由王后芈姝之子赢荡继承皇位,后称秦武王。

秦武王生性勇猛,平时特别好斗,上位没有多久在一次比赛当中不幸意外受伤身亡。当时赢荡年纪尚小,膝下没有留下皇子,只能在秦武王的兄弟当中选取即位。芈月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她机智过人,抓住了时机与惠文王后芈姝争夺皇位。惠文后当时还有一个儿子名叫赢壮,她想赢壮继承哥哥的皇位,芈月则一心想让自己的另一个儿子赢市上位。

当时赵国渐渐强大,赵武灵王从自己的利益着想,准备扶持身处异国的赢稷为秦王。后来拥兵逼迫秦国,威胁秦国必须新立赢稷为王。后来经过一番搏斗,赵武灵王胜利,赢稷登上了秦国的皇位。对于芈月来说,不管是赢市还是赢稷继承皇位都是她的亲生儿子。赢稷登上皇位之后,芈月随即被封为了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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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感恩灵魂上的健康作文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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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只有拥有感恩心得人才拥有一个健康的灵魂。

我感恩,感恩生活,感恩网络,感恩朋友,感恩大自然,每天,我都以一颗感动的心去承接生活中的一切。

科学家爱因斯坦曾说:“我每天上百次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别人(包括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的劳动,我必须以同样份量来报偿我领受了和至今还在领受着的东西。我强烈的向往着俭朴的生活,并且常为感觉自己占有了同胞们过多的劳动而难以忍受。”所以感恩是一种处世哲学,也是生活中的大智慧。一个智慧的人,不应该为自己没有的斤斤计较,也不应该一味索取和使自己的私欲膨胀。

《诗经》中“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每个人都要懂得知恩感恩报恩,知恩感恩报恩每个人都必须做到。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而母亲是我们最应该感恩的,唐代诗人孟郊《游子吟》中道:“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会感恩,为自己已有的而感恩,感谢生活给你的赠予。这样你才会有一个积极的人生观,总能保持健康的心态;知道感恩,才懂得在得到恩赐的同时,用一颗善良的心,回报社会,回报父母。使自己的灵魂在健康的环境里得以升华。

感谢我身边每一位好友,每一位亲人,每一个陪伴过你的人,感谢他们伴你走过每一天。让我们以一颗感恩的心,换一个健康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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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哲理故事:结局的圆满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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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烛残年的老者,执杖上山,向星月禅师请教:如何才能延年益寿、返老还童、长生不老。星月禅师向他敬了一杯清茶,就带他下山了,直接来到一个大型的剧场,观看一场非常感人也非常悲壮的传统剧目。

雷鸣般的掌声里,剧目终于落下了帷幕,许多人被感动得泪流满面。星月禅师问身边的老者:“该剧如何?”

“太好了,太感人了,太圆满了!”老者激动得一连串地说。

“怎么感人?怎么圆满了?”星月禅师慢悠悠地问。

“剧情的细节感人,结尾又那么圆满!”老者颇有心得地说。

“但是,”星月禅师微笑着说,“这出戏如果接着演下去,无休无止地演下去,你认为如何?”

“这样就很圆满了,再演下去反而拖沓了。”老者非常投入地说,“什么戏也得有个结尾,哪有无休无止地演下去的道理?”

“如此说来,人生不也是这样吗?”星月禅师依然微笑着说,“阅尽人间春色、体味生命的美妙,能够善始善终,也就是一生一世的圆满了,生命也和剧目一样,没有无休无止地存在下去的可能。。。。。。谢谢老人家给我的启发!”

老者先是一楞,接着哈哈大笑,伸出大拇指说:“星月禅师不愧是高僧,我服了你,也不再恐惧生命的结局,对人的生死有了通透达观的彻悟。”

常言说人生就是一场戏,这出戏的精彩与否,不在于剧目的长短,不在于舞台的优劣,而在于剧情的演绎和结局的圆满。而所谓的圆满,又有着各自不同的三分三解-----悲欢离合各有三味,成败得失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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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九州天空城雪飞霜结局

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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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北陆的大漠草原上有着这样一个游牧民族: 他们尚武, 信仰盘鞑天神,崇拜英雄。那里的男儿各个都是热血汉子,那里的女子各个都是巾帼须眉,他们的王朝叫做青阳。

《九州·天空城》这部电视剧从剧情和角色以及特效画面等各个角度来说都是非常出色的,尤其是在角色方面,每个人物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而则是其中的人物之一,在这个人物的身上有着许多人类本身存在的劣根性,从一个出身高贵的女子变成了一个为爱痴狂、不顾一切的人,这个巨大的转变让观众们非常揪心,因此格外关注起《九州·天空城》雪飞霜结局来,那么《九州·天空城》雪飞霜结局是怎样的呢?

尽管这部电视剧还没有播出,但是人们对于其中的剧情已经有了一部分了解。雪飞霜在剧中本来是个温文尔雅、出身高贵的大家闺秀,而她从自己出生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是注定会成为皇子妃的,甚至是太子妃和皇后,因为她的心上人风天逸就是羽族的皇子。在她的心里自己是唯一能够配得上风天逸的人,因此她对这份爱始终非常渴望。

然而易茯苓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切,雪飞霜看着心上人和易茯苓相爱相知,内心痛苦的她开始走上了另一条道路,她开始不断地设计易茯苓,甚至说出了只要易茯苓死她什么都愿意付出的话语,然而这些行动最终导致了她的结局悲惨不已。据说在后来雪飞霜为了能够除掉易茯苓,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她决定和恶魔做了一个交易,然而这个交易的最后还是让她作茧自缚害了自己,不但没有获得风天逸的真心,而且还变成了满头白发的老人离开了人世。

《九州·天空城》是一部讲述上古时期人族羽族争端的故事,而主打的则是古装浪漫爱情故事,因此在剧中感情占有非常大的分量,人们关注的热点也在这些感情纠葛之中。然而《九州·天空城》雪飞霜和风天逸之间的感情也让人们非常扼腕,那么《九州·天空城》雪飞霜和风天逸发生了什么呢?

《九州·天空城》雪飞霜和风天逸之间发生了很多的事情,他们都是羽族中人,风天逸是羽族的皇子,也是最有可能成为太子乃至羽皇的人,而雪飞霜则出身名门,有着非常高贵的出身,容貌美丽的她被人们称为第一美女,在她的意识中自己是一定会嫁给风天逸的,而她也是唯一一个能够和风天逸相配的人。可是在风天逸的心中对她却并没有什么想法,他的心一直都不在她的身上。其实如果风天逸一直是个这样的人,那么雪飞霜也不会太过于难过,但是易茯苓的出现让她意识到自己在他心里真的是一文不值。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事实,所以雪飞霜心里非常嫉恨,在她看来这些都是易茯苓的过错,只要易茯苓死去或者消失,那么风天逸就会成为她的爱人,但是她却从来没有想过风天逸心中的感觉,看到她的变化风天逸对她更加不屑和厌恶,而他们之间的距离也变得越来越遥远,就算雪飞霜最后为了这份爱付出了一切,她和风天逸终究也是不会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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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灵魂在高处

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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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必须有人弹奏,道路必须有人来行走,灵魂必须向精神升华的方向迈进,必须追求 的信仰,必须通过实践来磨砺和完善(去追求人格的芬芳);否则,你人生的花季怎能“香远益清”?你追求的那束德行之花怎能“轧轧开朱户”? 灵魂怎样才能登上高处去一览众山小?­道家代表老子一生追求“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不远徙。”以及淳甘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桃源画卷。

当“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时,老子却像婴儿一样对物质享乐与追求在内心不曾有丝毫萌发。老子又像愚人一样保持纯朴心性,对世上追名逐利的时尚行为昏然不知,他把自己全部身心都投入到对“道”的追求与探索上,使自己的精神升华到世人无法企及的层次。对此,谁人能说老子追求的不是人格的芬芳,他的灵魂没有飘然而至最高处?(道家另一位代表庄子,他一生追求“至德之世,建德之国、至治之世 ”“无向荷之乡”等等,他们的胸壑中,一直向往追求着人生回归自然,民如野鹿,摆脱一切羁绊。国内国外谁人又敢说他们追求的不是人格的芬芳,他们的灵魂没有飘然而至最高处?,)­灵魂高低体现的极致,也在于对虚名头衔的看法。

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得主居里夫人,她的科学功勋盖世,在世界科学史上,玛丽居里是一个不朽的名字,而她却极端藐视名利,最厌烦那些无聊的应酬。她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科学事业,而不捞取任何个人私利。科学巨子爱因斯坦称赞她说:“在我所认识的所有著名人物中,居里夫人是唯一不为荣誉所颠倒的人。”居里夫人以金子一般的心灵向世人展示了她灵魂的最亮点和最高点。(像萧伯纳对于获奖,从未感到受宠若惊,而是显得不在意。萧伯纳对待这类事物一贯保持这种态度,他认为追求虚荣的名誉和头衔是有损人格的。但追求平凡,却是人生一种明智的选择。因而,无论是他的作品,还是他的人格和灵魂,都向世人展现了他灵魂的最高点与最亮点。)­佛陀说过:守戒律的人不一定要追求开花结果才芬芳,即使没有智慧之花,也会有芬芳,灵魂照样可以顺着藤萝攀上高处。

有禅定的心,就不必在姻缘中追求芬芳,寻找登上高峰的台阶。因为他的内心永远保持喜悦的花香,永远有着泰山石阶般固牢的阶梯。当紫罗兰绽放时,(智慧开花的人,他的)步伐可以走遍整个世界的高处。一个透过内在开展戒、定、慧的品质的人,即使在逆境里也可以追求人格的芬芳,登上世界的高峰呀!­如果我们内心是一座花园,哪一天不是追求人格芬芳的花季呢?­如果我们的心灵是一座铁塔,生活的哪一细节不是你要登上灵魂高处要走的路线呢?所以花季的时候不要忘记追求人格的芬芳,拥有人格芬芳的时候不要忘记让灵魂在高处。

记得一首小诗这样说过:­有一个未来的目标,总会让我们欢欣鼓舞­就像一个飞向火光的灰蛾,甘愿做烈焰的俘虏­停不下的是你的脚步,飞旋着的是你美丽的流苏­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谁知道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只知道——灵魂­要输就输给追求,­要登就登上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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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何以笙箫默小说结局篇

全文共 9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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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圣诞还没过去多久,转眼就是春节。

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啰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烦我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地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得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地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地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地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儿。”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像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地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地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地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地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地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地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地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得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地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地看了半天,不可思议地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地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地翻完仅有的一本相册,抬头默默地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像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地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扳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地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地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地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地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地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地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地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帖,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像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地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地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地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地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蹙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恳切言词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地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地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作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地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地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地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地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地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地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地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地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地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地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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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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蘸满浓浓的黑墨,笔尖立起墨汁滴下,纵览墨色蕴开,带着心中对水墨山水画的无限热爱,传承下这份中华艺术。

犹记得儿时,母亲总是牵着我的手带我去家附近的美术馆看山水画。馆内扑鼻而来的墨香与我撞个满怀,面前一幅山水长卷,卷轴展开,镶边的纸竖直垂下,母亲给我指着画卷的每一笔每一画讲述水墨的笔法,这里是泼墨这里是蕴墨……

在母亲的指指点点下,我开始细细观察,山脚浓墨铺盖而来,山腰运笔流畅连贯无数墨点被串联在一起,曲曲折折,回旋盘上山峰山峰数点,是什么牵连之丝。勾画出的一座小亭,若隐若现在层层山麓之中。我望那水墨画望地出神,漫山的水雾开腾,撞入我的眼球,在眼前勾出了或浓或淡的水墨。而我也如在山间游荡,嗅着多么清新又浓郁的气息在重重山岫中攀岩而上,在山间喊出心中的振奋。在母亲的指点下,我对水墨充满热爱心中注满的,尽是墨色的美与优雅的气息。

于是,我每天放学第一个冲进画室,成晚沉浸在其中。郑重地铺开宣纸蘸满墨汁,左手扶蘸右手执笔,用泡蘸墨汁圆滑的笔尖在纸上留下一大滴墨珠。我的眼紧紧盯着墨滴向四周蕴开,自始至终,目不转睛地观赏着,而后傻呵呵地对着墨滴发笑,似要把它吸入肺腑似地,贪婪地享受着水墨浮湿的气息。我再次浸润笔头,在纸面缓缓勾描出水面荡起的层层波纹。蘸些清水,换用细笔,在水面的一侧描画出小楼的倒影翘起的飞檐,雕花的檐角,笔直的石墙,光滑的石门。

或者,在夜晚乌云密密之时提笔,将天空压抑着的雨水化作滔滔大江倾泻。笔头涂抹让毛刷压平,曲卷的线条,翻滚的波浪,跌宕汹涌,奔腾不息扬起的黄沙漫漫亦化作墨点飞舞在纸上,笔墨浓郁,浪声涛天!

我用手指,尽情的抚摸湿湿的墨汁,身体随着线条满足地摆动,我将画细心裱起,抚平,一厘一厘粘牢,而后抱着它,欢快的旋起,尖叫着。似乎觉得自己也融入画中,或乘小舟在清风中在水面浮行,或立江边在涛天浪声中呼喊,四周的墨汁将我包裹——呵,多么美的水墨世界。

于是我开始意识到唯有水墨才适宜将这属于中华织锦,氤氲于其中,一支笔,一坛墨,一张宣纸,便最柔美又最豪迈的把中华之美浸润。浓郁的墨色里透着的,不也是中华之骨吗?多少人?沉迷于色彩,怎愿看那鲜艳的油画之色,扑盖于画布,在光鲜亮丽之前高声谈笑。正如装点地富丽堂皇的欧洲,那儿而充斥满的,总是热闹光亮,然而,我经意识到,唯有黑白的世界,那最典雅朴实的颜色才能将拥有无数大好河山的中华描画,是的,水墨的世界,中华的世界,是无数宁静之魂的栖息地,是无数向往宁静,向往美与自然的虔诚之人的归所!

黑墨之中,流淌暗涌,水墨已深入我的灵魂,我亦将虔诚,将其热爱至极,慨叹中华之美与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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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原文结局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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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凡世一座楼子里听戏,夜华他离我而去已经三年整。

三年前,若水一战,擎苍身死,夜华以元神祭东皇钟,魂飞魄散,玉清昆仑扇承了我半生仙力,向东皇钟那重重一撞,引得东皇钟悲鸣七日。

折颜说,他赶到时,夜华已经气绝多时,我浑身是血,披头散发抱着他坐在东皇钟底下,身周筑起一道厚厚的仙障,谁也靠近不得,东黄钟悲鸣七日,引得八荒众神仙齐聚若水。天君派了座下十四个仙伯来取夜华遗体,十四个仙伯在外头祭出鸣雷闪电连劈了七天七夜,也没将那道仙障劈出个缝来。

折颜道,我以为你要抱着夜华在若水之滨坐上一辈子,幸亏东皇钟钟声传得远,扰了墨渊的清修,第八日上头,将墨渊引来了。

他说过的那些我全记不得,那时我只觉得夜华他死了,我便也死了。其实抱着他在若水之滨坐上一辈子也不错,纵然他再也不能睁开眼睛,再也不能勾起嘴角淡淡的笑,再也不能靠在我耳边沉沉唤我的名字,再也不能……可至少我能看看他的脸,我晓得他在我旁边。

折颜说墨渊是在第八日上头赶来的,他什么时候来的我不清楚,朦胧中大约有个印象,那时我坐在东皇钟底下脑中空空,前尘后事全不晓得,恍一睁开眼却见着墨渊他立在仙障之外,皱眉瞧着我。

我一颗干成枯叶的心稍有些知觉,才反应过来自己仍然或者,夜华生祭了元神散了魂魄,夜华他死了。我看见墨渊他就在近处,觉得墨渊他大约能有办法救一救夜华,他当年也是历了东皇钟这个劫的,最后仍然回来了。我觉得只要能救得了夜华,只要能让他再开口叫我一声浅浅,莫说七万年,七十万年我也能等得心甘。

我撤了仙障,本想抱着夜华跪到墨渊身边求他救一救,真要起来看时却全身无力。等墨渊疾走两步过来,检视了半日,叹了口气沉重道:“置一副棺木,让夜华他走得好些吧。”

墨渊重回了昆仑墟。我将夜华带回了青丘,十四个仙伯亦步亦趋跟着。我觉得夜华他是我的,我不能交给任何人。一串仙伯在谷口侯了半月,无功而返,回九重天向天君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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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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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七年,我再一次来到了北舞的剧场中,同样的灯光,同样的场境,同样的音乐,不同的位置,不同的人。

记得5岁时,我第一次接触到芭蕾。那天晚上,小小的我睡眼惺忪的拉着妈妈的衣角,踏入了一个金碧辉煌的地方,那正是北舞的剧场。我百无聊赖的靠在椅子上听着那于我来说等同于催眠曲的开篇曲,意识渐渐模糊。正当我刚要进入梦乡时,乐曲的调子突然转变,打断了我的美梦。我揉了揉眼睛挺起身子向前方舞台望去,只见一位身穿银白色舞裙的姐姐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她时而旋转,时而跳跃,身姿轻盈如鸿毛,像是在诉说着什么,宛若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她的样子深入我的灵魂至今难以忘怀,只一眼,我便爱上了那精美的服饰,那动人的舞姿,那美丽的足尖鞋。我希望有一天站在这舞台上的会是我自己。

小时候,不懂得什么是爱,只知道自己想跳舞,于是就百般央求妈妈给我报了名,熟不知从此芭蕾成了我一生的挚爱,无法与之分离。在这场没有尽头的旅途中,不仅仅是华丽的舞台,精美的服饰和闪烁的灯光,更有酸、有甜、有苦、有涩、有伤痛、有汗水。为了支持我练功,妈妈把地下室改成了练习室,我只要一有时间就会钻进练功房,对着镜子练习把杆、蹲起这些枯燥的动作,忘记了时间,忘掉了伤痛,汗水浸透了我的练功服,流到了地板上,但是由于深入骨髓的热爱,我在这些“苦”的面前却是甘之如饴,就如同在咖啡中放入了一颗方糖,苦涩中带甜,令人回味无穷。

常常有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痴迷于芭蕾。我想就是因为这是一种深入灵魂的爱吧,我爱在每学会一个新组合后的成就感;我爱在刚刚穿上足尖鞋时的那份前所未有的激动与小小的自豪;我爱在考级前同伴间的相互鼓励与老师的谆谆教导;我更爱用优美的舞姿、足尖的跳跃向人们诉说着动人的故事。五岁的那惊鸿一瞥让我彻底爱上了芭蕾,成为我一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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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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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

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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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良心等价于灵魂的安宁

全文共 2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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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没事做的时候登陆了QQ,随便点击好友们更改的日志里的时候读到这样一则故事,现在分享给大家。

一天,一个盲人带着他的导盲犬过街时,一辆大卡车失去控制,直冲过来,盲人当场被撞死,他的导盲犬为了守卫主人,也一起惨死在车轮底下。

主人和狗一起到了天堂门前。

一个天使拦住他俩,为难地说:“对不起,现在天堂只剩下一个名额,你们两个中必须有一个去地狱。”

主人一听,连忙问:“我的狗又不知道什么是天堂,什么是地狱,能不能让我来决定谁去天堂呢?”

天使鄙视地看了这个主人一眼,皱起了眉头,她想了想,说:“很抱歉,先生,每一个灵魂都是平等的,你们要通过比赛决定由谁上天堂。”

主人失望地问:“哦,什么比赛呢?”

天使说:“这个比赛很简单,就是赛跑,从这里跑到天堂的大门,谁先到达目的地,谁就可以上天堂。不过,你也别担心,因为你已经死了,所以不再是瞎子,而且灵魂的速度跟肉体无关,越单纯善良的人速度越快。”

主人想了想,同意了。

天使让主人和狗准备好,就宣布赛跑开始。她满心以为主人为了进天堂,会拼命往前奔,谁知道主人一点也不忙,慢吞吞地往前走着。更令天使吃惊的是,那条导盲犬也没有奔跑,它配合着主人的步调在旁边慢慢跟着,一步都不肯离开主人。天使恍然大悟:原来,多年来这条导盲犬已经养成了习惯,永远跟着主人行动,在主人的前方守护着他。可恶的主人,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才胸有成竹,稳操胜券,他只要在天堂门口叫他的狗停下就可以了。

天使看着这条忠心耿耿的狗,心里很难过,她大声对狗说:“你已经为主人献出了生命,现在,你这个主人不再是瞎子,你也不用领着他走路了,你快跑进天堂吧!”

可是,无论是主人还是他的狗,都像是没有听到天使的话一样,仍然慢吞吞地地往前走,好像在街上散步似的。

果然,离终点还有几步的时候,主人发出一声口令,狗听话地坐下了,天使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主人。

这时,主人笑了,他扭过头对天使说:“我终于把我的狗送到天堂了,我最担心的就是它根本不想上天堂,只想跟我在一起……所以我才想帮它决定,请你照顾好它。”

天使愣住了。

主人留恋地看着自己的狗,又说:“能够用比赛的方式决定真是太好了,只要我再让它往前走几步,它就可以上天堂了。不过它陪伴了我那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可以用自己的眼睛看着它,所以我忍不住想要慢慢地走,多看它一会儿。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永远看着它走下去。不过天堂到了,那才是它该去的地方,请你照顾好它。”

说完这些话,主人向狗发出了前进的命令,就在狗到达终点的一刹那,主人像一片羽毛似的落向了地狱的方向。他的狗见了,急忙掉转头,追着主人狂奔。满心懊悔的天使张开翅膀追过去,想要抓住导盲犬,不过那是世界上最纯洁善良的灵魂,速度远比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快。

所以导盲犬又跟主人在一起了,即使是在地狱,导盲犬也永远守护着它的主人。

看过这则故事,我的心久久的不能平静。

那是我刚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现在想起来应该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吧!由于刚刚结婚,家里的经济收入很低,就想尽一切方法要多多的赚钱。经过慎重的考察我发现,开一家干洗水洗店应该会有前途的。

但是当时开一家这样的店面,机械设备的投资就要12万左右,额外加上店面的租金,保守低估也要15万人民币。那些日子因为这件事情,弄得我吃不下睡不着的。甚至自己在家的时候,拿出一张纸,闭上眼睛仔细的搜索记忆里能够借给我钱的所有亲戚和朋友,然后分门别类的列出一个大大的详细的名单。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逐一的拜访求借,结果一分钱都没有借到不说,我自此还成了这些人茶余饭后的笑谈了。因为在那个时候,在那样的一个小镇子里,用那么多钱开一家这样规模的店,我简直就是拿着这些人的钱开了一个国际玩笑。

求借无门的时候,我认识了四嫂,她矮矮胖胖的身材,性格耿直,为人也很实在。她当时就表态,如果真的有钱赚,可以考虑和我合伙开,无论赔赚,都五五分成。这在当时无疑是天大的喜讯。我基本考虑都没有考虑就完全同意了这个要求。

接下来,我们一起奔赴上海,常州,等地,购置回来机器设备,还专门学习了洗染和翻新的技术。

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年我们就完全收回了所有的成本。第二年我们成了当地屈指可数的富裕人家。

生意上的合作关系也让我和四嫂在感情上相处的如同亲姐妹一样。每天我和四嫂在一起的时间超过和所有家人在一起的时间。在当时,她就代表着我,我就是她的代言人,我们就像是两根线绳编织成的同心结,相互依偎,鱼水情深。有些时候,我甚至在想,这个世界上要是没有四嫂,我都不知道会怎么生活下去!

我们比夫妻还要亲密,比姐妹手足还要血脉相成。

很多人都说,我们长相很相似,有的甚至说我们就是亲姐两。每每这个时候,我们都不会去反驳,爱怎么说随他们吧,反正她也看我是亲妹妹,我也看她是我的亲姐姐。

钱这个东西,比美女更能诱惑人的灵魂。渐渐的四嫂老了。经常会腰痛腿痛。有很多经营的思想和理念也和我有很大的偏差。

在合作的第十个年头,我依然决定分店,无论四嫂和四哥怎么样的劝解,也没有阻止我分开的想法和念头。

那年的夏天,我分走了干洗机和相关的物品。自此,小镇上开了两家干洗水洗店,由于四嫂平时不善言辞,往来的顾客都是我亲自打点,自然,我的生意是顾客盈门。而四嫂的生意是日渐冷清。时隔不久,我趁热打铁,接着又开了一家专业的化妆品商店。也许是我的思维符合当时的顾客消费心理吧,我这两家店的生意都异常的红火。

四嫂也学着我的样子,弄了一些化妆品卖了起来。

自此,在我的心里四嫂就成了我有力的竞争对手,我也就经常会关注四嫂的生意怎么样,营业额会不会超过我等等。甚至做出了很多利己损人的恶意竞争的活动和对策。

时间的指针走到今天的时候,我已经不在是那个为了一点小钱斤斤计较的市侩的小商小贩了。

每当想起当时创业的和守业时候的辛苦,内心就会升腾起对四嫂的内疚。

人,追求美好人生的欲望是正确的。但是在追求这些的同时,千万不可以,被铜臭的锈腐蚀了你的手足的亲情,遮瑕了你人性的光辉,蒙蔽了你善良的心窗,尤其是当你的竞争对手曾是你的亲密的合作伙伴甚至是一奶同胞的手足的时候,切记,手下留情,要不你真的连一条狗都不如。

备注:东西丢了,可以买回一摸一样的

恋人丢了,失去潇洒的你注定会牵手温暖的他

良心丢了,就只能剩下行走的尸体,附加灵魂的忏悔和心灵的自责罢了。

有人问,良心多少钱?我答曰:良心等价于灵魂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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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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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深的留恋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不住的不仅有足迹,还有未来。——题记

今年的这个夏天,我们还在学校的操场上玩闹、疯狂的你追我赶发泄自己的小情绪,两年的时光,问自己:友谊之间是否记得曾经的辉煌与落寞,也是否记得辉煌时的掌声与落寞时的互相鼓励?可是…最后一次、最后一年,唯独有自己孤军,在迎接着挑战。明年的夏天不再有我们在操场上的疯闹,因为充满梦想的我们将挥手告别。曾几何时,感到三年恍然如梦,转瞬即逝。

充实忙碌的每一天,我都会感到无比的希望。但现在不知怎么,前面成就掌声的铺垫是我如今对学习有了松懈,不再有以前紧绷的精神弦换来的是对学习的怠慢。一次次的打击使我感觉到生活中的我的学习生活像同一界面的一个分界点,上一秒刚进入“天堂”因为感到一时的舒适不再追求努力,也忽略了学习对我的怠慢。所以下一秒就跌入了“地狱”因此,希望、感叹、批评朝我接踵而至。于是消沉的意识充斥着大脑,仿佛甘愿做别人的绿叶。

但在我的心中总会有一种声音,他告诉我有时我可以漠视这些所谓的成功与败,这些并不能够代表自己的全面,我只要做我自己就行。命运并不只是在黑暗的角落。所以我觉得不要再理会别人怎么想,别人的话有些只能成为内心中的障碍,突破不了,就会成为他们成功的垫脚石。心灵中那个最真挚的声音告诉我:“凭什么!”

渐渐的,我从自己的学习方法中慢慢总结,在老师的指导下循序渐进的摸索自己努力的方向。这是一个过程,但看到自己一次次失利,我不明白别人为什么可以慢慢上升,而我却很难回到以前的高度。通过对比我明白了我和别人造成差距的原因是我真的不够努力,初三的学习更加紧张、忙碌如果不抓紧时间努力复习,落下的很难补回去,所以必要时可以从客观因素考虑自己存在的不足。所有的努力和付出只为等那昙花一现…

我依稀可以看到,明年的夏天。操场上的我们是快乐的相拥在一起,为自己的成功而欢呼,为自己的坚持而感动,阳光下的我们将在“青春舞台”的伴奏下,为梦想起舞,为自己起舞。

[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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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诚信是企业的灵魂作文

全文共 1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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牎俺险刑煜驴停笑纳八方财”。这十字箴言已成为古今中外从商立业之人奉信的不二法则。明朝江南首富沈万三等集中外商界之大成者,都是凭借着“诚信”二字令企业发展壮大,盛誉一方。由此可见,诚信不仅仅是决定企业生存发展、兴衰荣辱的根本,而且是企业的灵魂

一、诚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通行证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革赋予诚信这一传统美德日益丰富的时代内容,也促使人们对诚信的理解从伦理道德的范畴提升到了制度建设的层面。一个社会的运行,一个企业的运转,人是关健所在。政府的信用,企业的信用都是靠人去操作,去实现的。而人的品格是否诚实守信则是信用秩序能否建立,企业能否正常运转的基础。因此,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准则;是一种责任的恪守,是一种自律的承诺,是一种价值理念的操守,是一种民族文化的沉淀。一个企业要生存发展,就必须诚实守信,恪守诺言,就必须用优质的产品、真诚的法则直面客户,直面社会,获取大众的信赖,获取企业生存与发展并通往成功的通行证

二、诚信决定着企业的兴衰

自古以来,诚信就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现代市场经济时代,诚信已日益成为企业的立足之本,发展之源,成为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道德底线。诚信是随着企业建立而确定的,并且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每一次的诚实对人,每一次的信用体现,构成了企业的信誉积累。一个企业对诚信守法的认识及行为,也将直接影响社会对企业的评价,并最终决定企业的兴衰。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风靡世界,是因为其全球一个口味的诚信保证,海尔从大锤砸冰箱开始,一步步实践“真诚到永远”的誓言,走到今天的国际化大企业形象,是因为全球一体化的“真诚”许诺。诚信没有重量,但诚信可以比泰山还重;诚信没有标价,但诚信可以高贵于黄金;诚信没有体积,但诚信人的胸怀比大海还宽广;诚信没有色彩,但诚信可以与天上的彩虹媲美。诚实的劳动尽管艰辛,但却坦坦荡荡,踏踏实实;诚实的付出尽管痛苦,但却与快乐并行。在企业,只有职工诚实于劳动,企业诚信于消费者,企业才能够得到更多客户的认同,得到合作伙伴的认可,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得到社会的赞誉,就可以给企业带来可观的效益,带来创造发展的条件,使企业的口碑经久不衰,辉煌永远。

三、诚信是企业发展的灵魂

品牌是企业的形象和内涵,有了它,企业才能有市场和发展的后劲。企业要创名牌,要实现做大做强,必须始终把诚信放在首位。“产品等于人品,质量等于道德”,有了诚信,人就会对所做的事情奉行忠诚、诚实和正直的态度,事情就会一帆风顺;有了诚信,就会使人与人之间离得更近,心胸变得更加广阔,心灵变得更加高尚,人格变得更加完美。诚信作为一种品质,它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必备要素,是一种无形资产,是“资本价值中的核心成本”。一个成功的企业,卖给顾客的不仅是商品本身,还往往隐含着厚重的企业文化和诚信法则。在现代文明社会的市场经济中,失信会使企业付出高昂的代价,失信会使企业倒闭,失信就等于自弃。无数事实证明,以诚信去创办企业、聚集财富,企业就会也办越好,财源就会越来越广阔。企业创造了品牌,品牌成就了企业,诚信则是品牌的基础,品牌的支撑点就是可靠的品质和诚挚的信誉,两者的良性互动,铸就了企业之魂。

作为一个企业,积极主动地推进企业的诚信建设,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才是企业发展之本,生存之本。时刻恪守诚信意识,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为群众来展现我们诚信企业的新形象,把打造诚信德商作为每个人的具体行动和自身实践,把铸就诚信商魂作为每个企业永久的追求。

[诚信是企业的灵魂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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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议论文作文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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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不一定要感谢大恩大德,感恩可以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善于发现美并欣赏美的道德情操。

——题记

尼采曾说“感恩即是灵魂健康。”直到读过《爱的教育》,我才体会到这句话真正的内涵。尽管是一本少儿读物,但是从这本书中我仍然能寻找种种感动,其中就有个永恒的主题——感恩

这本书是以安利柯的日记形式,讲诉了一个学年内发生在他身边的个个感人故事。在书中那些平凡的人物身上无不荡漾着对父母的感恩,老师的感恩,以及对生活的感恩。这些虽然谈不上惊心动魄,却也能让人怦然心动,甚至泪流满面。十二岁的朱里奥为了全家人吃饱,半夜还起来模仿父亲的笔记抄写工作,以补助家里的经济。而他成绩下滑严重,每天遭受父亲的脸色冷眼。他之所以为全家人的幸福努力工作,是因为他想减轻父母的负担,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即便是受再大的委屈,他也不会放弃动摇。

回首当今社会这样的感动回首当今社会,这样的感动就很缺乏。

孩子在享受父母提供的物质时,殊不知父母挣的钱来之不易。如此下去,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摩擦越来越多,矛盾也越来越深,加上孩子的叛逆心理,双方经常会为生活中小事而发生冲突,感情也会逐渐冷淡下去,更谈不上孩子对父母的感恩了。作为孩子,我们应该多与父母沟通,实在不行我们也不能要求父母如何,唯有多尊重并理解父母,体会他们的幸苦。父恩比山高,母恩比海深。

我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有位青年在一次事故中,从寒冷刺骨的河里救起数人后,终因长时间受冻导致双腿瘫痪,轮椅上的他说:“我心痛的并不是双腿不能走路,而是,被我救起的那些人中,没一个向我说过谢谢。”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可为什么在这么多宝贵的生命被拯救起之后,就没有人站出来,感激的说一句:“谢谢。”对别人所给的帮助表示感激,将感激之心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这是感恩。可是,现在这个时代,又有几个人会把感恩当成一种习惯。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可以让生活变得更珍贵,可以让精神变得更崇高。所以,我们要怀一颗感恩的心,让感恩成为一种习惯。

感恩是美德中最微小的,却又是最基本的。没有感恩就没有真正的美德。轻轻合上《爱的教育》,我明白了:只有在感恩中成长,才会有灵魂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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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寻秦记的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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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讲的是21世纪的未来世界,有关当局多年来一直进行秘密研究,终于制成全世界第一部时空穿梭机。特种部队精英项少龙(古天乐饰),机智过人,身手不凡,千挑万选之下,他被选中成为首位穿梭时空的实验者。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寻秦记小说结局,希望你喜欢。

寻秦记小说中善柔最终没有死掉

善柔与主角项少龙并非一开始即相识,项少龙回到古代遇见的第一个女人是美蚕娘。而遇见善柔则是项少龙乘坐赵穆马车时被误当做赵穆遭到刺客毒蛇袭击,这是善柔初次登场,但是小说当时并没有表明善柔身份。后来善柔于赵致混入赵穆府中,伺机刺杀赵穆,被易容成马痴董匡的项少龙阻止。后来双方逐渐熟识,项少龙答应替善柔报仇,生擒了赵穆。成功逃离了赵国,善柔此时欲去刺杀田单,少龙阻止不过,只好任她前去,并答应以后可以去秦国找他。后来田单来到秦国,认出项少龙就是当时的马痴董匡,拿出一幅画卷,项少龙看图中善柔目光呆滞,疑善柔刺杀失败自刎而死。项少龙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狂喝道:"不用说了,若田单你能活着返回齐国,我项少龙这三个字从今以后倒转来写。"可见项少龙对善柔并非毫无感情,亦是用情颇深。此后项少龙开始刺杀田单的计划。后来项少龙发现善柔没死,仍全力对付田单,却只能杀掉田单的替身,被田单返回齐国了。善柔在项少龙到楚国助庄夫人复国(滇国)及助李园政变(消灭春申君集团)时再遇项少龙,和项少龙一起回咸阳,后来又离开项少龙改嫁齐国解子元。

电视剧中善柔

黄易玄幻小说《寻秦记》里面的女配角,本是孤儿,自小被杀手组织 的首领(曹秋道)收养,不得已被训练成一个杀手。目睹组织内的残酷无情,她在杀人的时候从无手软。从来没有人对她好,所以在项少龙用一块水晶折射出彩虹送给她时,她真的受宠若惊,虽然明知道他送的这份礼物是有目的的。一路上,她时刻保护这个言行怪异的男子,又不得不完成组织交给的刺杀任务,甚至为了替项少龙能够在这个时代站稳脚,她机关算尽的帮他得以拜墨家剑法高手(元宗)为师,并取得可以统领天下墨家弟子的矩子令。可惜正因为她处处为项少龙算计的太周到,反而让项少龙认为她冷酷无情,而跟她分道扬镳。面对误会,她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默默地替这个男人做着她能做到的一切。

其后项少龙每次遇险,都在她的帮助下化险为夷,不能说别人无法可以跟项少龙同甘共苦,但每次项少龙身临险境,善柔都会奋不顾身的相救。如果说项少龙一开始拒绝了乌廷芳是因为担心自己要回到现代,没办法扔下她一人不管,那拒绝善柔则是因为她是个杀手,本身大家路不同,无法为谋。那样的出身,那样的道路不是她一介女子能够选择的。生逢七国混战的乱世,即使寻常男子亦无法保证可以生存下去,她一介弱质女流,却凭借一身武功,一副聪慧头脑而顽强如铁。她聪慧机敏,却不如琴清有个闻名天下的师傅,有个可以读书的机会,她美貌如花,比乌廷芳更早结识项少龙,却没有乌廷芳那样自由自在,有家可以依靠的大小姐身世,她也有不幸经历,却在杀手组织挣扎这么多年,早就学会独自坚强,无法在心仪男子面前做到楚楚可怜以搏同情。如果没有善柔的多次救命,项少龙断不可能活到最后,如果没有善柔的资助,那些孤儿早就饿死病死,与其他难民一样,如果没有善柔的斡旋,乌廷芳一个大小姐再受到那样的侮辱之后,缘何能活到最后?她是集所有女子所长,却最终无法得到项少龙的心,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太强,太有能力,甚至项少龙自己都承认,如果在未来世界,她一定是个女强人。这样的女子放在现代尚且少有人敢问津,更别说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善柔,也想做一个只让人疼就好的女子,可惜,时运,天运,命运,皆造就了如今的她。命该如此,即使她想从善,可偏偏要拔剑杀人。

大结局的时候,项少龙一手揽着琴清,一手揽着乌廷芳,一道彩虹落在他们手上,正是当日项少龙送给善柔的那块水晶折射出的彩虹。清清江水边上,善柔微笑着俯下身,将额头靠在项少龙的肩头,问项少龙已经娶了两个老婆了,也不介意多一个吧?项少龙一副无福消受的口吻与表情,善柔却是敛下眉眼,因为她知道,这个所爱的男人,根本不是个滥情之人,更何况她从来都是把自己摆在一个生死与共的朋友的位置上,她今生能从他身上偷来的温暖与安慰,甚至仅有的幸福,也就只有这一刻而已、而已。 。。

看着善柔的表情,忍不住泪流。有时候,太坚强,太好胜,太不敢面对,最后独自承受苦痛的时候,流泪的也就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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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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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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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感触灵魂的高中生说明文900字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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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犹如一次长途的旅行,谁都希望平平安安、自自在在,欣赏一路的好风光。可命运却常常让人感到无比的失望,因为天意弄人,这个现象往往让人无法接受,因此有的人选择了离开那个令他感到黑暗的,已经没有任何希望的世界——死亡,但并非所有的人也选择离开,选择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有的则选择了坚强地留下,应用地接受命运的挑战。

留下的人,有一种在人生中,无论困难有多大,也不怕困难的,坚持要去克服的,坚定的精神,这是我在《名人传》中的中读到的,贝多芬用痛苦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为后世留下了享受不尽的精神粮食,这让我感到贝多芬的伟大,当我听到贝多芬说的“几个苍蝇咬几口,决不能绊倒一匹奔腾向前的英勇的骏马”时,也为他的自强不息而震撼。

在《名人传》的中,米开朗琪罗充满坎坷的一生,让我学到了不少。从他的博学,他的忧伤,他的宽容,他的为别人着想,他的不为小事斤斤计较,他的所有一切好的品格。但他的弱点:软弱,多疑,优柔寡断,做事常有始无终,不止一次屈服于强权……即使他有这么多的弱点,但我想这些也是值得谨记的,提醒自己不要再犯他的这类错误。“

忧伤是我的享受。”“万千欢乐比不上一种苦恼!……”我自己也是有点忧的那种,但我并不孤独。开始,我是那么的讨厌忧伤,想奋力去改变自己,但是,犹如米开朗琪罗说的“忧伤是我的享受。”也许,怀有淡淡的忧伤,也是生活的一种神秘的美吧。

托尔斯泰是一个非常着名的作家,被称为“俄罗斯伟大的灵魂”但是家庭,精神的归宿。却成了托尔斯泰的牢笼。他的思想,他从事的人民教育事业。与他家人的生活方式发生冲突。他不能离开他所爱的家人。他开始计划抛弃家庭,但当他再次看到即将逝去的一切时他的脚步无法继续。托尔斯泰注定陷入极大的矛盾和痛苦。不能按自己的信仰生活使他痛心疾首。直到这一天,疯狂的绝望是他走上了离家之路。他一面彷徨,一面奔走。终于一病不起,死在了陌生的小城。

“信仰是生命的力量。人没有信仰,就不能生存。信仰给予人生之密的答案中包含了人类最深刻的智慧。”这是托尔斯泰对宗教的重新思考,他为我开拓了一条新的思想道路。

感受一个人,便等于触摸那人的灵魂,用心倾听他的心灵,用心去感受他们的那说不完的心声,用心去领悟他们的人生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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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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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情,煽情

她手中的扇,梦中轻摇,驱走盛夏的蚊虫;他手中的扇,一步三摇,吟咏诗歌展现风流。轻轻摇动的扇子,总是蕴含着些什么,或是爱,亦或是文化。

夏虫不断的叫喧,懒洋洋的暖风无力地摇晃着树叶。好像梦境一般,却又好像在朦胧中睁开了惺忪的眼。她,安详地坐在床边,轻摇这手中那蒲扇,一下,一下……随着蒲扇的上下摇动,随着淡淡花露水的清香,我渐渐进入了梦乡。不知曾几何时,不知多少个盛夏,她便坐在床边,手执蒲扇,为我驱赶蚊虫,静静看着熟睡的我。那时还小吧,如今那伴有着清香的蒲扇已不知所踪,但在盛夏中,每当被细纹叮咬后,总会想起那轻轻会动的蒲扇,和那手执蒲扇慈眉善目的她。扇中隐藏着母爱,百转千回,回迁梦绕,永不磨灭。

每当看到“素是自然色,圆因裁制功。”的扇面,便会想象身坐于盛大宴会上,听风流之辈饮酒作乐。吟诗作对,倚歌和之。素白的扇面,记载的是中华璀璨的诗词文化。一位白衣文人起身踱步,身前的折扇轻轻绽开,像一朵出水芙蓉,迈出一步,慢摇三下,华丽的词藻便从口中吐出。或是“商女不知亡国恨”的悲愤不满,或是“一片冰心在玉壶”的离愁别绪,亦或是“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几度欢喜。文人总爱携带一把折扇了吧,席一身白衣,体四时变化,感万物情绪。随意抒发着内心那喷涌的文化源泉。或有作诗比拼,在用词上字字珠玑,赢得一片喝彩。素白的扇面记载着诗人题写的千古绝句,轻盈的扇骨感受着文人优雅的生活状态。扇骨中一串串诗句连成一首完整的诗,扇子中便也浸渍了些许古韵与文化。从古起,至今落。传承下来的是精美的扇子,更是灿烂的人文情怀。

偶尔路过卖扇子的店面,里面收藏展示着的大多都是用料讲究,工艺上乘的“收藏品”。昂贵的木柄配几颗贵重的珍珠,扇面上也是晃人眼睛的明亮装饰。再加上像模像样的文人山水,假模假式的诗词歌赋。其实何必呢?买扇子不过求个回忆与怀古。现代人不会用蒲扇驱蚊防虫而是在空调房里悠然的点着蚊香。现代人多是手里捧着微信,也不会去用摇一把扇子来抒发内心的喜悦与苦闷。扇子那蕴含的千年的文化渐渐失去,慢慢变成精美橱窗中没有生命的收藏品。从扇骨到扇面再到扇柄无疑不彰显着华丽富贵。等待它们的不再是闲人雅士的陪伴,而是内心空洞的收藏家或是茫然称赞的外国游客。

而我,朝思暮想的是一把朴素的蒲扇,当轻轻扇动时,会闻到那盛夏的清香,会煽动我内心最温暖的回忆。

而我,迫切希望的是一把素白的折扇,当轻轻扇动时,会嗅到那盛唐的清雅,会唤起我内心那份充满诗意的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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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梦想,生命的灵魂精选议论文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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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一只迷幕中航行的的船,而梦想,好比海上的灯塔,指明路线。梦想,有渺小的,也有远大的。而没有梦想的,如同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虽然能生活自理,却忘记了生活的意义。人活着就要追逐梦想,梦想人的灵魂。

梦想,人生的主梁。着名的书法家程世平,他20年前是农民,他现在却是书法家。他常被人嘲笑,因为他有一个不被世俗承认的梦,他要成为一个书法家,要开一个书法展会。他断指明志了,闭关苦练,最终他有了现在的成就。是什么让他有那样的举动,是什么让他在众人否定之下还继续下去,是什么让他知道人生的乐趣。没错就是梦想,一个看似不可能的梦。其实,当我们累了,苦了,想放弃的时候,想想你的梦想,想想你曾经许下要实现的梦想,你就会发现,现在吃的苦,现在流的泪,算不上什么,因为你有一个梦,一个让你执着的梦。梦想,一种源源不断的动力。

梦想,人生的动力。有谁会想到,现在被我们敬仰的发明大王:托马斯爱迪生。小时候曾被认为是低能儿。他因梦想成就了他的人生。也许现在你所看不起的同学,他们可能也会因他们的梦想成就一番事业。梦想人生的动力,因为它你会一如既往的前进。中国保安第一出书人甘相伟,他有梦,他一直坚持,虽然是保安,但他在休息时间常溜进课堂听课,最终考上了北京大学。有梦想的人生就是一匹黑马,不可忽视那看似不可能的梦想,也许因为这个梦想而改变了自己。梦想,看似很遥远,其实一步一步就能到达。行动起来,梦想不再是空想。

梦想,行动才能实现。有梦想是好事,但没有行动做载体的话,梦想只能是空想。行动是实现梦想的唯一途径。不经过那一步一步的积累,怎可能足迹布满天下。不经过那一滴又一滴的汗水,怎可能有丰硕的果实。俗话说的好,说就容易,做就难。确实是这样,只有梦想没有行动,如同纸上谈兵。阿安普罗克特曾说过,梦想一旦被付诸行动,就会变得神圣。如果把人比喻成传统的打火机,那么梦想就是汽油,而行动就是打火石。俩者缺一不可。我们要为梦想行动起来,不要让梦想成了回忆。

梦想,生命的灵魂。让你的人生充满活力,让你遇上风雨也不退却,让你的人生得到锤炼,让你有跟强的意志力。梦想,带给人一种精神的动力,让你为了它一直前进,让你一直努力,一直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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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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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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