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通用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浏览

2359

作文

910

亮剑小说结局

全文共 6824 字

+ 加入清单

亮剑》是都梁创作的长篇小说。《亮剑》是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亮剑》小说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亮剑》小说结局

丁伟,少将军长,1957年因对庐山时间不满,公开发布反对意见,遭逮捕,后被下放农村劳动,不知所终。

田墨轩,李云龙的岳父,民主人士,1958年被打成右派,连同老伴一起被下放到黑龙江兴凯湖农场劳动,1960年饿死。

赵刚,总参少将,原李云龙的政委,1966年对“大动荡”不满,公开发表反对意见,遭受迫害和ling辱,与妻子赵楠一起在家中自杀。留下4个孩子托付给李云龙抚养。

李云龙,少将军长,1967年为维持正常秩序镇压当地造反组织受到调查和批斗,在家长开枪自尽。

田雨,李云龙妻子,因公开反对“大动荡”被捕,在李云龙自杀后两天于狱中割腕自杀。

《亮剑》李云龙的结局

李云龙拒绝了段鹏的帮忙,他两膝夹着shouqiang用那只没受伤的手依次卸下shouqiang套管、复进机簧、缓冲器和弹匣,很从容地用布擦拭着每一个零件,一边对段鹏等人说: “我刚当红军时,是扛着自家的梭标去的,那时红军队伍不发枪,除了有口饭吃,别的都要靠自己了,你们别看电影上的红军队伍,清一色灰布军装、八角帽,那是胡说八道。1927年夏天我是下身只穿条裤权,上身光着膀子过来的,后来打土豪弄了件黑杭纺绸大褂,就是电影上财主爱穿的那种,黑底上印有‘福’字或‘万 ’字图案的绸大褂,这件大褂我穿了半年,你们想啊,行军队伍里有个穿财主绸大褂的人是什么样子?可当时就是这样,谁也别笑话谁,部队没有被服厂,没有后勤部,所有东西除了打土豪就是靠缴获,后来求乡村大嫂子织了几尺土布,用草木灰染成灰不溜秋的,好歹做了身军装。记得当时裁剪的很糟糕,裤裆勒着沟,走起路来磨,就这,还当宝贝呢。”段鹏等人都笑了。

“我第一次参加战斗,用梭标捅死一个敌人,缴获一枝老套筒,你们没见过这种枪,是清末光绪年洋务派大臣张之洞创办的汉阳兵工厂的产品,射击精度极差,很容易卡壳,我那枝老套筒的膛线都磨平了,子弹总是翻着跟头出去。后来,我又缴获一枝‘中正’式步枪,是河南巩县兵工厂的产品,抗战之前,这种枪算当时最好的步枪,只装备中央军部队,其实也只五发弹容,单发射击,人工退壳,射程和精度还不如日本的‘三八大盖 ’。抗战时我用一枝德国造驳壳枪,它的正式名称叫毛瑟‘M1932’式shouqiang,口径7。63毫米,弹容二十发,有效射程一百米,这种枪适合近战,枪身后有快慢机头,拨动连发机头,能顶枝小冲锋枪,在当时可是枝好枪。后来,就没意思了,官越做越大,枪越来越小,也没机会冲锋了……”

李云龙笨拙地把shouqiang重新组装好,把子弹顶入枪膛,他仔细抚摸着蓝汪汪的枪身,枪柄在他的手掌中渐渐温暖起来,仿佛有了灵性。他自言自语地说:“玩儿一辈子枪,最后只剩下这枝小玩艺儿啦,这简直不算枪,是娘们儿玩儿的玩具。”段鹏等三人都以立正姿态站在一边注视着李云龙,他们闹不清军长要干什么。时间在一分一钞地流逝,他们都是老兵了,心里非常明白,在此处耽误的时间越久,危险就越大,但他们谁也没说话,面对渐渐迫进的危险,他们面无惧色地稳稳站在那里。

李云龙抬起头,仔细把三人上下打量了一遍,似乎在用目光向三个忠诚的部下告别,目光中饱含着疼爱和欣赏。段鹏的心里猛然颤抖起来,他心里全明白了,因为他在军长的目光中看到了诀别,他的眼泪刷刷地顺着面颊洒落在胸前,不由失声喊道:“军长,我的军长,请跟我们走,我们求您啦,求您了……”李云龙冷冷地命令道:“现在我命令你们马上归队,听清楚没有?我从来不说第二遍,给我马上走。”说完他绝然扬起枪口,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段鹏。“不,我们绝不走,您要愿意开枪就开吧。”段鹏第一次拒绝了军长的命令,态度非常强硬。梁军跨上一步,脸绷得近乎狰狞说:“军长、您应该知道这小玩艺儿对我们没用,我们可以缴掉您的枪。强行架走您,我们有这个能力。”李云龙冷笑道:“嗬,真是翅膀硬啦,敢缴我的枪……”话音没落“叭”的一声,子弹擦着梁军的头皮飞过去。梁军面不改色,动也不动地说:“军长,这没用,要是这小玩艺儿都能把我们吓住,那您亲手组建的特种分队也太废物了!”

李云龙无奈地摇摇头,口气缓和了一些:“你们听好,一个军人,可以在肉搏战中被敌人砍掉脑袋,但他绝不可以被侮辱,军人可以去死,但绝不能失去尊严,你们想把我藏起来,过几年苟延残喘的日子,我认为,即使是出于好心,也是对我李云龙的侮辱,让我活得像行尸走肉。这样做,我只能认为是谁和李某有深仇大恨,绝不是什么好心。你们明白吗?大丈夫来去赤条条,活着要活出个人样,死也得像条汉子,干吗要我去学缩头乌龟?坏了我一世名声?”

段鹏、林汉和梁军终于明白李云龙决心已定,已无挽回的可能了,三人不由心中大恸,这些心硬如铁的汉子第一次弯下从没弯曲过的膝盖,齐刷刷地跪在军长的面前,男儿膝下有黄金啊,他们要用这种中国最古老的礼仪向他们最尊敬的,对他们有着知遇之恩的将军告别,这三个坚强的汉子热泪纵横,久久地说不出一句话来。李云龙疲乏地闭上眼说:“好啦,快走吧,记住!要保住这支特种分队,别让海峡那边的同行看笑话,拜托啦!”段鹏等三人擦干眼泪,立正站好,向军长行了标准的军礼,然后流着泪走出大门……

李云龙扶着楼梯扶手慢慢走上楼,从卧室的壁橱里拖出一只紫红色布面箱子,他打开箱子,这是1955年解放军授衔时发的将官礼服,据说当年为了这身礼服,很多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都帮了忙,有的国家给料子,有的国家负责加工肩章和纽扣之类的小物件,李云龙模了摸领花和袖口上面金灿灿的松枝,松果图案,那双和礼服相配的小牛皮靴子是高腰松紧口样式,将官和校官的靴子略有差别,将官靴的靴头扁而尖,线条很流畅,这点微小的差别表明了1955年时解放军的正规化程度和森严的等级差别。李云龙很困难地脱下沾满血的旧军装,慢慢地穿上这套已经过时的将军礼服,心里想起当年授衔时他和丁伟等人嫌少将军衔太低而故意闹事的往事,不由得轻轻笑了。那会儿还是年轻呀。礼服穿好了,他又从箱子衬里的小兜中取出三枚金灿灿的勋章,他仔细端详着三枚勋章,心里暖融融的。有八一红星图案的二级八一勋章是授予在十年土地革命战争中担任过团级指挥员的。有延安宝塔山图案的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是授予抗日战争中担任过八路军、新四军团级指挥员的。有天安门图案的一级解放勋章是授予解放战争中担任军级以上指挥员的。这三枚勋章从设计到铸造都极为精美,上面镀着纯金,在灯光下很耀眼,这三枚勋章上浓缩着从贫瘠的山沟里浴血拼杀而渐渐强大起来的这支军队的历程,也浓缩着李云龙个人历史和百战搏杀的记载。他把勋章别在礼服的右胸上,戴上装饰着金色帽缏的大沿军帽,对着穿衣镜看看,到底是礼服,穿上它,人变得神采奕奕,穿衣镜里出现一个八面威风的将军,一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气概,黄色的硬质肩章上,那颗金色的将星在灯照下闪烁着……

他扶着楼梯扶手从楼上下来,慢慢坐进沙发,拿起电话拨通了马天生的办公室:“我是李云龙,现在在我家里……这有什么好奇怪,我知道你正四处搜捕我,怎么就没想到上我家来看看呢?你大概只顾着在车站码头撒网了吧?看来你的脑子不太灵活。说实话,这个军交给你我还真不大放心。好吧,你来吧,咱们该好好谈谈了,毕竞共事一场嘛。记住!只允许你进我的大门,持枪的战士们不准进来,我手里有枪,你马天生要有点儿良心,就不该让年轻的战士做无谓的牺牲。好,来吧,我等你。”他挂上电话,他坐在正对大门的沙发上,腰板挺得笔直,两个膝盖微微分开,被折断的左臂自然垂放在左腿上,他闭上眼睛。该说的说了,该做的也都做了,该走啦。身为将军,他不喜欢这种归宿,记得一个着名的外国将军说过:一个军人最好的归宿,是在最后一场战斗中被最后一颗子弹击中。李云龙同意这种观点,欣赏这种死法。可惜,生活没有给他这种机会。他环视着这熟悉的客厅,在这里他和妻子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客厅里的空气中似乎还留着田雨特有的芬芳气味,这沙发上好像还留着田雨的体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温馨,眼前幻化出炮火连天的淮海战场,那小小的野战医院,那穿着白色护士服的美丽少女。他忘不了妻子和他分手时说的最后一句话:云龙啊,你是龙,我是云,龙和云是分不开的。他想象着,一条浑身闪动着金色鳞片的苍龙在一片云蒸霞蔚中翩翩起舞,云中龙……他不由轻轻笑了。妻子也太高抬他了,不过,妻子能这么看重他,还是挺使他感到欣慰的。唉,人要是能重新活一遍,大概就会比第一次活得仔细些,有滋味些,会多享受些欢乐,少存些遗憾。唉,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好好读读书,活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的。他记得赵刚劝过他多次,还手书了一副条幅送他:千秋邈矣独留我,百战归来再读书。据说这是曾国藩写给其弟曾国荃的。赵刚对这位不好学习的老战友很是恨铁不成钢,而喜欢以大老粗自居的李云龙很不以为然,这条幅早就不知扔到哪里去了。

想到这里,李云龙轻轻笑了起来,每个人回首一生,谁能没有遗憾呢?当初要不是参加了红军,他李云龙守着家里的两亩薄地,还不是*朝天地在土里刨食?也许到老死也不会走出大别山一步,那时他不知道自己是住在一个圆型的地球上,还以为大地像块揉面用的案板平平的一块,而遥远的省城便是大地的中央。真傻得可以。他第一次见到飞机是反围剿时,那老掉牙的双翼飞机,在飞机的俯冲扫射中,他傻呆呆地站在那里问:“班长,这大鸟儿上咋有人呢?”

如今回首往事,他突然发现自己这一辈子净碰上文化人了,要没这些有学问的人,他还不定傻成什么样呢。他碰上的第一个文化人是他当营长时的营教导员朱玉成。李云龙和他相处了很短一段时间,朱玉成就牺牲了。李云龙清楚地记得他是翻越夹金山时滑下山涧牺牲的。那天天气很晴朗,映入眼帘的色彩也很绚丽,蓝色的天空,白色的雪山,漫山遍野的红军部队,宣传队的女兵们站在没膝深的雪里打着快板鼓动着士气,山上山下红旗翻卷,朱玉成在李云龙身边随口吟出几句古诗,让李云龙至今记忆犹新: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轮台东门送君去,此时雪满天山路。朱玉成话音没落,脚下一滑,人就像断线的风筝一样向深涧飘落下去……唉,打下这个江山可真不容易,死了多少人哪,这个朱玉成要是能活下来,1955年至少授个中将。他也是从大别山深处走出来的。大别山啊,当初黄麻bao动,几十万大别山子弟参加红军,如今还有多少?1955年授衔,来自大别山的将军有293名。这些幸存者成了将军,可谁能忘了那倒在战场上的几十万大别山子弟?落叶归根,该回去啦。

一别家乡四十年,故乡的一切恍如昨日,远远地他好像看见黑紫色的大别山主峰金刚台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勾画出险峻的侧影,上面矗立着古堡,显出一圈雄壮而粗犷的轮廓,故乡的山野渐渐漫起蓝色的雾气,高大的松柏、杨槐、栗树把枝杈刺向苍穹,村落、寺庙、水车、关隘都被虚虚幻幻的雾岚所笼罩……魂归故土,应该是最美丽的人生终极,高官和厚禄,甚至轰轰烈烈的事业,都不如大自然的赐与来得温馨。魂归故土,是他晚年梦寐以求的梦境。几十万大别山子弟都回去了,他当然也要回去,那是故乡……有多少次,他在《中国古代地名大辞典》上寻找着故乡……北岭之在湖北河南间者,曰大别山脉。为江淮间一大分水岭。即周秦之冥也。今凿山通道七十余里。平汉铁路通过之。西起湖北应山县。东至河南商城,罗田至安徽霍却,霍山诸县之间。旧于关上设关隘十三……自古南北战争,恒以此为重险。

沧海横流,血肉横飞,方显出英雄本色,当年万源保卫战,敌军在不到30华里的地面上,使用兵力竞达九十个团,数量十倍于红军,谁能记清当时打了多少次恶仗?每天要牺牲多少人?他却是不多的幸存者之一。而眼前,一切都沉寂了,流逝了。那惊心动魄的枪声,那撕肝裂肺的呐喊,那悲痛欲绝的咒骂和呻吟,那狼藉遍野的残肢断骨和头颅,那千疮百孔仍迎风飘扬的军旗;都沉寂了,流逝了,无影无踪了,犹如做了一场梦……

李云龙睁开眼,他听到了汽车的刹车声和沉重零乱的脚步声,他从茶几上拿起了shouqiang。发现大门外有几个端着冲锋枪的战士正小心翼翼地探出身子。“叭”李云龙手里枪响了,子弹从一个战士的左耳边擦过,战士们立刻闪在大门两侧。李云龙厉声喝道:“马天生,你可以进来,我说过,不要让战士们进来,小心我的枪走火。”马天生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你们都退到院子外面,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进来。李云龙,我进来了。”马天生面无惧色地走进客厅。

李云龙满意地笑道:“马天生,敢在我的枪口下走进来,你还算条汉子,坐吧。”马天生在面对李云龙的沙发上坐下来,不动声色地回答:“承蒙夸奖,这是你李云龙第一次称赞我。可我并不感到荣幸,你该知道,一个共产党员是不怕死的。”李云龙皱皱眉头,有些不耐烦地说:“又来了,我说马天生呀,你咋像演戏的?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台词?你我好歹共事一场,如今我要走了,你能不能不说那些套话?” “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分歧,因为政治观点南辕北辙,你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到现在还采取对抗的手段,你怎么能听懂一个真正的革命者的语言呢?李云龙,你走得太远了,我劝你放下那枝枪,这才有出路。”

李云龙冷笑道:“军人没有交出武器的习惯,除非他死了以后。说到出路,你可想错了,我从来没有打算给自己留条出路,所以你这话等于没说。我找你来不是为了和你争论这些理论,因为我这辈子就没闹明白过,你比我也强不到哪儿去,尽管你比我有文化。我只想告诉你,我李云龙这条命,不喜欢听别人摆布,谁都不行,日本鬼子和不行,现在的“大动荡”也不行,我这条命得由我自己摆布,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法。我李云龙这条命虽说不值钱,可也不能被别人轻轻松松就拿走,这活儿得由我自己于,你知道一个军人最体面的死法吗?上吊?服毒?都不行。那是老百姓的死法。告诉你,军人的死法应该是用子弹。你看,我把枪口对准太阳穴,当我扣动扳机时,子弹会从我另一侧太阳穴穿出,随着子弹喷出的是我的血和脑浆,那时你会看到,我李云龙的血是热的,滚烫滚烫的,冒着热气,我的脑浆是白的,像没点好卤的豆腐,糊里糊涂的,这是因为我这辈子没闹明白的事太多。这颗子弹从我太阳穴穿过后,应该打进那边墙里,那墙是灰墙,不会产生跳弹,如果你想留个纪念,就把这弹头挖出来,我送你了。如果你不稀罕,就把它留在墙里,将来不管谁得到它,和我都是个缘分。昭,还有,这颗弹头可能有些变形,因为我的颅骨比较硬……”李云龙用右手举起shouqiang,把枪口抵住右侧太阳穴。

马天生的脸色候然变得像一张白纸,他失声喊道:“李云龙,你不要开枪……”他冒死猛扑过去想夺枪。“叭!”一颗子弹打在马天生脚前的地板上,离他的脚趾只有一寸远,马天生僵住了,他不顾一切地喊道:“老李,你不要冲动,你我的关系到了今天这样,也可能是我在某些方面做得有些过分,我们好好谈谈……”李云龙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似乎懒得说话,他的食指猛地扣动了扳机……

李云龙斜倚在沙发上,双眼睁着,似乎还在沉思,勃朗宁shouqiang掉在地板上,空气中迷漫着浓浓的火药味儿,一缕鲜血从他左面颊上流下来,像一条红色的小溪汨汨流淌,染红了他肩章上那颗金色的将星……

马天生几乎没有犹豫,他一个箭步冲到那面墙前,迅速地挖出了那颗弹头,仔细地端详着,李云龙说得没错,那弹头的确变了形,他的颅骨还真硬…

马天生默默地把弹头放进自己的上衣兜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客厅。一个细心的战士发现,马政委的脸色惨白,在他转身的一刹那,他的眼中竞闪出了一丝泪光。

两天以后的一个深夜,田雨在狱中割腕自尽。看守人员为此受到严厉的训斥,他们始终没搞清楚,那块小小的保险刀片是怎样躲过严密的搜查带入狱中的。看守人员私下里议论说,这女人是做好赴死的准备来到监狱的,她根本没打算活着出去。

看她手腕上的那个伤口,割得像个孩子嘴,喷喷,这女人,真下得去手……

郑波因为立场问题,去海防团当政委的任命被取消,他被发配到部队农场劳动改造。那天他正在围海造田工地上背石头,对面敌占岛上那功率强大的广播站又开始广播了。一股宏大的铺天盖地的音乐声像飓风一样掠过海峡,郑波的心脏猛然收缩起来,这是贝多芬英雄交响乐的第二乐章,那首着名的《葬礼进行曲》,肃穆、悲哀的音乐过后,往常那娇滴滴的女人声音没有出现,一个声音浑厚的男广播员缓慢的声音传来:“……驻岛全体国军将士对李云龙将军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民国三十一年冬,李将军率部与倭敌激战于野狼峪,白刃战中手刃倭寇数百余,日军闻风丧胆。民国三十三年,李将军于晋西北全歼装备精良之日军山本一木特种部队,凭血肉之躯及劣势装备与敌浴血奋战,实乃中国军人之楷模。……现在广播在抗战中曾与李云龙将军协同作战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原‘国军’第二战区上校团长、现役‘国军’陆军中将楚云飞的悼念文章,楚将军引用南宋词人刘克庄《满江红》词作为开始:铁马晓嘶营壁冷,楼船夜渡风涛急,有谁怜?猿臂故将军,无功极……”郑波把背上的石头狠狠地扔进海里,禁不住泪如泉涌……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7 字

+ 加入清单

一张宣纸,承载着太多的回忆与热爱,深深的刻印在我的灵魂之中。

一副精美的工笔梅花是我和它的邂逅,细致勾描的梅树枝干,饱满圆润的花瓣,灵动的白雪,想着在漫天飞雪中抬头仰望那株静静绽放的红梅。似雪中淑女,温柔,端庄。一席红裙更添出几丝华贵。还有那淡淡梅香,沁人心脾,我深深陷了进去,与它结下不解之缘。

四岁学画,一晃已经过了十二年了,这幅梅花依旧清晰的存在于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不自然的想起在制作一副插于青花瓷中的梅枝时的感受。

大毛笔在墨盘中蘸上饱满的浓墨,在盘沿上刮至半干,看准宣纸上的位置,不带停顿的用侧锋画出梅枝,主枝。因为行笔的快速,在浓墨中出现了“非白“却为这梅枝添了一份沧桑和久远。毛笔不停,用笔尖随意的勾出小枝,一直画出纸外,我的心也因这曲曲折折但傲然直立的花枝感受着沧桑和久远。似是看到了它未被摘下时,一路走来的风霜。用大红画上红梅,用淡墨和淡红画出藏于梅枝身后的花影,浓淡相宜,美不胜收。用笔尖调画着青花瓷的蓝色中锋的行笔必须要耐心和仔细,乱瓣菊花的图案,画在瓶颈的位置,瓶身上是两笔一瓣的白描梅花,最后是瓶下的玉质托盘。还是墨,依然是墨,两边一共三笔,三笔过后,不再改动。为使物体更像玉,像墨中间扫上一笔清水,未干的墨循着水迹扩散,渐渐向两边淡去,变得温润平和。看着眼前的作品,不禁感叹,真是美啊。盛开的梅花彰显着自己的生机。想每年花开花落,看过多少世界沧桑。流传千年的文化与底蕴。用寥寥几笔便能绘尽世间沧桑,你被用来展现雄心壮志,用来描绘世间美景,用来抒发心境淡然,而这一切,都是美的,美的优雅随意,美的用心深刻。而自己,不正是因为这美,而深深爱上的吗?

山水,花卉,动物,世界万物你尽收于心,在我慢慢前进的过程中向我讲述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带我看尽大千世界,领略生命无限轮回,感受永存于世的精神。说到底,还是因为着美。

在这个繁华急促的世界上,还能有多少人停下脚步去看看这世间的山川河流,奇山异石?感受这世间之美并收于心中?抛去一切的繁华假象而去欣赏真正的纯净之美,去寻找本真的记忆?是你教会了我这一切,用你自身的品质沉淀熏陶着我,告诉我,这世界最美的东西,是一颗爱美的心。也正是如此,这对你的热爱深深入灵魂,永不遗忘。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琅琊榜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97 字

+ 加入清单

在原著小说中,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耗尽心血而死,梁王死后景琰当了皇帝。

电视剧《琅琊榜》迎来了收官夜,不少观众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十三年前梅岭的千古奇冤如何筹划雪冤,电视剧最终选择开放式的结局,并未将人物的命运一一表现得很清楚,该剧导演李雪直言:“结局应该是大团圆的。”

昨晚的大结局是“大梁战事突发、四境受敌,朝中无人能领兵出征,本已决定安心静养、逍遥江湖的梅长苏服下激发体力的冰续草,毅然奔赴北境,在最后的三个月里,平定北境狼烟,以林殊的方式在战场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梅长苏终结掉了自己的性命,以林殊的结局赴死,多少人哭成了狗。其实,该剧在制作过程中,大结局曾经出现过一个“彩蛋”。在第一版本的结局“彩蛋”里,战争结束后,琅琊山上、琅琊阁里,梅长苏从屏风后面伸出了一只手,接过了蔺晨递过来的茶。对此,制片方表示,他们没有想让梅长苏活着,那个彩蛋就算放到结尾,也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前传内容,一是蔺晨Y Y的场景。该剧制片人侯鸿亮说:“这一段彩蛋,有可能被观众解读为梅长苏还活着了。最后,我们还是觉得这样不对,如果梅长苏还活着,那么之前周遭人及观众对他的痛惜,以及他死后霓凰、景琰等人对他的悼念和追忆,则都成了笑话。他前面所有的牺牲,震撼力都会被削弱。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把那个可能引起误解的镜头剪掉了,让电视台重新换了片子,让梅长苏求仁得仁。”

说到底,这还是一部步步惊险的政斗戏,里面环环相扣的朝堂争斗总是让人担心得捏一把冷汗。先是斗太子、斗誉王、斗谢玉、斗夏江,斗到最后斗皇帝,每一步都惊险万分,一步走错便满盘皆输,尤其是前期梅长苏假意辅佐誉王压倒太子,实则借力打力,让他们两败俱伤,观众每次都害怕誉王会察觉梅长苏的真实意图,而谢玉、夏江这几个老狐狸就更加难缠,连斗倒了还时时准备反咬一口,至于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多疑皇帝,就更不用说难度有多大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良心是一种灵魂

全文共 1531 字

+ 加入清单

1939年,当德国亮起屠刀,闪电般地占领波兰等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时,大洋彼岸的美国还是一片安静。战火没有蔓延到美国,但民众对德国人的反感情绪逐渐升温。

在俄亥俄州的州立大学里,费恩教授领导的化学实验室灯火通明,费恩带着课题小组中的十几名科学家,还有自己的几名研究生忙碌地做着实验。就在这时,只听得“砰”的一声巨响,突如其来的爆炸令实验室陷入一片火海。人们赶到后,用灭火器足足喷了半个小时,大火才被熄灭,里面的十几名科学家及学生全部遇难!

这时,FBI的特工们乘直升机赶来,十几名全副武装的特警拉起了警戒线,特工们令消防队员撤出,他们进入火灾现场,仔细搜寻着什么东西。当他们搜到一处断壁残垣时,一个微弱的声音传来:“别找了,细菌样株已经被大火毁掉了……”

特工们在瓦砾中,拉出了满身是血的费恩教授。原来,发生爆炸时,他刚好离开实验室,到实验室旁边的办公室里找资料,因此躲过了致命的一劫。即便如此,强大的爆炸气流摧毁了整栋建筑,他被倒下来的砖块砸倒,受了重伤。特工们连忙将费恩教授背上直升机,直升机起飞时,另一端传来一声怯怯的呼喊: “直升机能带上我吗?我身上好疼!”

居然还有一个人活着!特工们连忙赶过去,在焦土里,现出了一个灰头土脸的小伙子。他叫汉斯,是费恩教授的学生,爆炸时他刚好去了洗手间,刚坐到马桶上,爆炸就发生了。因此,当特工找到他时,他的裤子还没拉上呢!

直升机载着两个人到了医院,经过医生的抢救,两个人的生命并没有大碍。接下来,FBI开始询问费恩教授爆炸前的细节,并要费恩教授提供在实验室的所有人的名单,调查他们的国籍,他们怀疑,费恩的身边有间谍在搞破坏!

原来,日本侵华战争发生后,在中国活动的美国间谍发现日本有一支生化部队在研究并使用细菌战,他们采集到了细菌样本,然后送到美国,美国国防部将这些细菌样本交到美国顶尖细菌专家费恩手里,希望他能够从中研究出日本细菌武器的发展状况,并尽可能地找到破解日本细菌武器的办法。FBI的特工暗中关注实验室的一举一动,并对实验室进行严密保护,但谁也没有想到,尽管保护措施严密,但一场大火,毁掉了一切,并暴露了费恩的研究团队中存在间谍。

费恩不相信同事和学生中的某个人是间谍,理由很简单,除了一个人因为上厕所而侥幸生还外,其他人都死了。而且他的细菌研究刚刚开始,还没有研究出成果,这时候间谍贸然出手,并且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岂不是不合情理吗,因此,费恩拒绝交出名单。特工们又对这个叫汉斯的学生进行盘问。汉斯招认了一切。原来他在实验室观察菌株时,费恩叫他将硝酸甘油放入试管中,观察菌株在硝酸甘油中的存活情况,他突发奇想,想看看加热后菌株能否存活,于是便点燃了酒精灯,当时大家都在忙碌,谁也没注意这个情况,刚燃起酒精灯,汉斯就觉得一阵内急,考虑到刚加热,温度不会上升那么快,汉斯就飞快地跑出实验室,往洗手间冲去,没想到,他刚坐上马桶,硝酸甘油就爆炸了……

硝酸甘油是易燃易爆物,汉斯粗心酿成了大祸……

但是汉斯的粗心导致这么大的损失这个理由无法让国防部信服,特工们找到费恩教授,将汉斯交代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说:“费恩教授,实验室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应该有人负责。汉斯是德国人,我们可以说他是德国派来的间谍,混入俄亥俄州立大学,伺机偷取科技情报。他发现了我们研究细菌武器,他的上级便命令他不惜一切代价毁掉菌株,因此,便出现了这件惨案……”

特工补充道:“教授,如果不这样做,这件事情的责任人只能是你了。据我们调查所知,国家级实验室是不允许外国留学生进入的,而汉斯到实验室帮忙,正是因为你的安排……”

费恩咽了口唾沫,艰难地说:“如果汉斯被认定为德国间谍,等待他的是多少年的牢狱?”

“牢狱?”特工笑笑,“坐牢恐怕太轻了吧,他会被处死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多了灵魂与血肉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43 字

+ 加入清单

Zip2的创始人马斯克曾称:“学习不过是下载信息与算法。”他认为这一切都是用以支撑他的血肉灵魂

计算机冰冷外壳下是繁而周密的运算与程序,却是复杂而容易的;而人类的血肉之躯下是一具人人各异的灵魂,则是简单却困难的。

一朝一夕的程序下载安装,就使一台机器有了处理一定事物的能力;而日积月累,潜移默化的塑形才成就一个人的思维体系,且不断地更新。若停滞不前,则无法随机应变,人也更目光短浅。老虎园下车致使游客被袭,这一事件体现了当事人的价值观中,对规则的蔑视,对生命的轻视。在计算机中,这相当于一条有漏洞的程序,结果则是指向一个意料之内的错误,仅此止步。而人世间,逝者家属的痛苦长存且难以消减,舆论的压力也无可避免。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长久累积下来的认知,造就了于事无利的价值观,人不再用理性思考,灵魂里充斥了欲望与及时行乐的愚昧,此刻的人类,似乎不如人工智能,他们缺乏了理性的克制,束缚原本拥有的纯净灵魂。

思维体系的形成,基于价值观,虽有所谓原则维持统领了大方向,而且血肉之躯使这具灵魂更加丰满。

曾经经历过伤痛的人会为病榻上垂死之人颤抖;跌落过谷底的人对身边的失意人也许会施以激励;更别提那失去亲人爱人的,再遇此情景定要落下泪来。

回忆与体验极大影响了人的价值观,它们增添了名为同情心的调和剂,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凭自己的感悟更好完善行为方式。着绝非人工智能的几条历史记录能做到的。然而反观现今,物欲横流,利令智昏。思维确实趋于理性也不缺长远谋略,灵魂丢了血肉的感知与温度,倒想是个鬼魂。如同一位大学教授口中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世态何不炎凉?电影跤吧!爸爸》大获成功,是因为它使人们再次感知到纯净与美好——追逐梦想的单纯与恒心。初心难守,只因人的麻木冰冷。“人之初,性本善”——这份善,推进着我们发现、创造美好。摔倒的老人,遭车碾压的小女孩,视而不见的路人——计算机未必能应急处理,而有些人恰恰是意识到了事态的紧急,却化身冰冷的机器,令人发指,如此的人类才真会被计算机所替代。

当下,两样事物最能让人更像个“人类”一样活着,即读书与游学。读书可净化灵魂,阅读过程中,舍弃喧嚣只聆听书中智者那春风化雨的点拨。心远则自清,循序渐进地升华灵魂。游学相较读书,更快收获直接经验,强调“学”这个字,而不是游玩。体验后必须加以思考,才成体悟。诚品书店的创始人吴清友坚守的座右铭“真理是个人的了悟”。人类之所以比计算机更难理解,在于阅历各异,领悟能力参差不齐。说起简单,是由于一旦坚固的意识壁形成,当即便可做出反应。

人类不可丢了灵魂,否则成了行尸走肉,更不可没有血肉,否则世界只剩黑白黯淡。罔顾后果,定会如蝴蝶展翅,引发一系列的失足,发展与坚韧,是适应万变的准则。

人类,终究是比计算机多了副灵魂与血肉啊!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十八年的结局满分

全文共 758 字

+ 加入清单

看着一个个幼儿园的小朋友,看着一张张带着笑容的面孔,回忆着这么大的我。

——题记

今年十七岁的我,有一个想回到童年时代的愿望,可是那是最遥远最触手不可得的愿望,我只能悄悄的看着幼时的相片,回忆着童年的故事,回忆着带有污渍花裙子,回忆着花猫似地我,回忆着和着泥的我,回忆着一个娇小又带着淘气的我……

童年如电影一般的在眼前浮过,这部电影只有一次的播放时间,而这部电影每个人都有权利当主角,而他们演绎着不同的故事,这部电影是自私的是慷慨的,可是也是唯一的。而我的人生中唯一的一次幼稚电影已经悄然远逝,已经从我的生活中随时间的流失飘向记忆的大门。

时间匆匆的从眼前飘过,匆匆中童年不知道从何时起已不属于我这个未成年人,6。1那天那些小学弟、小学妹穿着美丽的花裙子、淡淡的点了几笔装束,穿梭在我们中间,看着到我腰间的小妹妹,头上绑这一对花苞球,带着粉色的彩带,在来回走动着。他们的活力是我们远远不及的。

坐在教室中听着不远处阵阵发出的音乐,使我没有精神去听课,想着童年的每一个六一中那个穿着舞装在舞台上放声歌唱的我,回忆着活力十分的我舞着练习好的动作,那个幼稚天真又带着一脸无知的我在那天是最有活力的,也是最美丽的……

我想青春是每个人的幸福、美满、苦涩的记录而童年是快乐、自由、泪水的写实。而处于青年的我现在只能靠记忆将童年的点点滴滴收录在文字中,希望有一天可以在回忆的道路中了解自己人生中还是有一段幼稚、天真并存的时光。

快要告别了,那段调皮、好动的时光。那些美好的童年时光就留在回忆的道路里吧!带着泪水挥挥手,告别那个无知又带着幼稚的自己,然后潇洒的走向成年的坎坷大路,用青春将童年在演绎一遍,演绎一段成熟、幼稚同在的故事。接下来的生活不会一马平川的走过,希望在忧心忡忡的生活中有无忧无虑来回走过。

十八岁的天空下有一段回不来的时光。

展开阅读全文

篇6:认得高贵在于灵魂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95 字

+ 加入清单

灵魂如花,给露绽放

茫茫黑夜,袭幕远眺,远处孤灯发出暖晕,在一片黑暗中开出橘黄色的花。

——题记

你可曾熟悉,当清晨突然惊醒的一瞬间,是否会害怕,空虚,是啊,我们生来便害怕孤独,只有聚在一起才能温暖,我们的生命似芦苇般脆弱,没有猎豹的速度,没有大象的强壮,没有鹰的翅膀,但我们依旧统治了这个地球千万年,因为我们思考的灵魂。

人,没有高低贵贱,只有灵魂天差地别。

我曾记得,每每经过人流嘈杂的集市或商店,总能看到乞讨的老人,苍衰的脸枯木般,空洞双眼失神无比,我往往都会投一些硬币,但路人却躲瘟神般唯恐不及,我看过一则新闻,一乞丐捡到一个钱包,对着身份证挨家挨户寻找,当找到失主时,失主随手就把钱包里的钱甩给乞丐,但乞丐只是默默拾回钱放进钱包,转身走了,那一刻,我并没有看见脏乱的破衣,蓬头垢发,而是夕阳色的花,静处独立,傲香自放。

乞丐是高贵的,他们贫穷,但却有了拾金不昧的精神宝藏。

灵魂的力量可以战胜身体的痛苦。

史蒂芬霍金患有卢伽雷病,全身瘫痪,不能说话,只有眼睛和三个手指,但却誉为继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他没有健康的身体,却有着对物的无尽探索和毅力,这便是他的灵魂,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世间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人的灵魂更加宝贵了。眺望远方,我们仿佛可以看见人的灵魂更加宝贵了。眺望远方,我们仿佛可以看见一片星空,繁星点点,撕落成银色流光的花,徐徐开放。

其实,我们无须像名人。拿我来说吧,我很爱读书,不止是散文书籍等名家作品,也爱小说、漫画,当我身处嘈杂车厢,我都习惯带一本书,那种置身于书中的感觉常常让我觉得很平和,那是一种让人十分舒服的感觉,当你真正找到了你所喜爱、所拥有,一切让内心充实的感觉时,你的灵魂才会变得高尚。

但若反之,我很害怕去想象,那些眼光游离在外部世界的人,所谓社会名流、商界精英,他们真的高贵吗?我想,他们只是用物质去填补灵魂上的漏洞吧,好比是一棵大树,当它干枯时,最需要的是水,就算你再昂贵的肥料,大树也终究要面对死亡的到来。

灵魂如花,给露绽放。

愿我们的灵魂都像一朵花吧,无论是什么样子,终会在走过一年四季,终会经历风霜雨露,静处于世中,开出独特的美,散发独特的香!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拥有灵魂的归宿高三作文

全文共 1427 字

+ 加入清单

很久以前,在一片辽阔的戈壁滩上,奇迹般地出现一片茂密的森林。森林里有各种不知名的草药和树木,郁郁葱葱地生长着。清晨和傍晚是森林最美的时刻。当缭绕的晨雾还未散去的时候,当沉睡的太阳还未升起的时候,森林里是静悄悄的,万物都沉浸在香甜的睡梦中。在傍晚的时候,天空被太阳温暖的笑脸渲染成黄灿灿的颜色,好似一朵硕大的娇艳欲滴的花的笑脸在天空中绽放!当夜晚来临的时候,皎洁的月光洒在森林里,好似给森林披上了一层神秘银纱。

在这风景如画的森林里,有一座简陋朴素的小屋,屋里住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他在这儿住了将近60多年了,对这儿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他很爱种花,特别是种菊花,在他屋前总会看到一大片黄灿灿的菊花。每天清晨,他都会去看看那些树木,并提着水桶去溪边打水,来浇灌他种的花儿;中午,他就到森林中去,为鸟儿筑屋,给它们提供食物;傍晚,他会坐在木屋前,听着鸟儿歌唱,看着夕阳西下,好不惬意!他一生的梦想就是一直这样平静的生活下去,可是命运总是不如人愿。

有一天,老者碰到了一个迷了路的游人向他讨水喝,老者热情邀请这个人到自己家里做客,特意准备了丰富的水果食物给游人享用,还领着游人游玩了这片风景如画般的世外桃源。游人很感动,不一会儿便与老者聊了起来。游人从谈话中得知这一大片美丽的森林都是老者所拥有的,但他住的木屋却如此简陋,不禁心生疑问。问道:“老人家,您拥有如此美丽富饶的森林,应该很富有,为何住屋却这样简陋,生活这样简朴,为何不到大城市去居住?”老者愣了一下,随后便说道:“我不习惯享受奢华的生活,我在这里是为了灵魂的救赎。”在说话的时候,老者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当中……,游人看着老者若有所思,便不好再追问下去。第二天,游人告别了老者。

不久之后,突然有一天,一群官兵走进了这片美丽的森林,找到了老者,并把老者带到了一片豪华的宫殿里面,带到了一个人面前。他抬头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前不久路过的游人竟是高高在上的国王!国王和蔼的说道:“老人家,您别害怕,我只是有些问题不明白,您能解答我的疑惑就好了。您为什么不卖掉那片美丽富饶的森林,让自己享受更好的生活呢?”

老者缓缓埋下头说:“那是一个美丽的错,我是个罪人!在我年幼时候,那片森林还是和现在一样美丽富饶,森林旁有一个村庄,大家朴实善良,和睦相处。但我很顽皮,不听话,常常随心所欲,做事不考虑后果,结果犯下一个致命的错误。有一天晚上,我一个人玩爆竹,不小心爆竹点燃周围堆叠的干草树木,我害怕急了,不敢去喊人来救火,却一个人偷偷跑远躲起来,就这样,一场大火发生了,拖了很久,火势已无法控制,最后造成了这片美丽富饶的森林和村庄被烧毁,毫不知情的村民也全部遇难。灾难发生了,我却躲过了这一切。我害怕极了,我不敢对任何人说起原因。我本来能控制,避免这场大灾难的……从此之后,我一生都在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深深的自责,我已丧失了灵魂。我曾发誓一定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赎罪,后来,我买下了这块地,在这里安家,经过我几十年的耕耘才变成现在的样子。我希望能以此来减轻我的罪孽,我希望我丧失的灵魂得到归宿。我现在拥有的不是这片美丽富饶的森林,而是希望我拥有的灵魂得到了救赎,得到了归宿。”说完老者已泪流满面,痛苦不堪。

国王安慰道:“老人家,您现在已用尽一生的坚持弥补曾经犯下的错误,您的灵魂已得到了救赎,您已经找到了您灵魂的归宿,您也不必自责了,您可以释怀了”。

是的,只要你能拥有尽其一生执着坚持的付出,你就拥有了灵魂的归宿,美丽的心灵。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小说球在脚下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87 字

+ 加入清单

懒惰是一种原罪,因此勤奋也是一种天分。 这是最值得期待的天分,因为别的天分都在上帝的掌控之中,只有勤奋,能够创造上帝都无法估计的奇迹。 只要球在脚下,我就不会放弃对足球的梦想,我坚信勤能补拙,我坚信天不负我,我坚信我能踢出最好的足球。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球在脚下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了,人要是有了毛病,真是怎么拦都拦不住的。”

看着眼前的赵亚宁,张元半晌才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这个家伙,为什么总是那么好兴致。

这个地方,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中国的克莱枫丹’的足球训练基地了。这个地方建成了十年了,自己当初一手促成的这个地方的建立的时候,怎么就没有发现,这些样式老旧的楼,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可以让赵亚宁到现在都流连忘返?

赵亚宁这个家伙,也真是够无聊的。踢完了世界杯,又跟着踢了一届亚洲杯之后,他也选择了退役。39岁才退役,这个家伙,把自己的名气都耗尽了,到了退役的时候,远离欧洲赛场3年的他,已经无法让小球迷们过多的关注了,而就算是老球迷们,也都是怀念了一下当初伴随着自己长大的偶像,没有太多的关注,他远远不如那些办事聪明,急流勇退的人退役的时候的排场。虽然说,他倒是也找来了不少的当年的老朋友踢了一场退役表演赛,但是他的那些老朋友们,一个个的都挺着男人的小肚腩了,看着这个老妖怪踢球的时候,除了骂街,他们什么也做不到了。

不过,这也是他自己的选择——对他来说,就算是有C罗他们那样的退役排场,可能真的不如多踢两年球更有趣。张元知道他的脾气,没有为此和他争论过。

但是退役了之后,怎么还是这个样子啊……都已经是教练了,穿上西服,站在场边指挥那些大牌不好么?当年好歹也是一代中场指挥官,被无数人期许的教练,可是退役之后,非得穿着运动装,在球场上和小屁孩们踢球,这真是……

该怎么说呢,该说是不懂得什么叫做建立名望呢,还是该说,这才叫做生活?

看着走到了自己的身边的赵亚宁,他也忍不住开口说话了。

“你说你现在这个样子,像话么?退役都快两年了,也不干点正经事,就是天天带着这么一帮小屁孩子在这里玩——有意思么?”

“这叫青训,你说有意思么?归根到底,足球不就是靠青训才撑起来的么?没有小孩子,哪来的大球星?”赵亚宁指指球场上,“这是咱们国家的国青……这届国青踢得都还成,比以前可好了太多了。就是还得练,后卫线上那么大的空挡都看不到,就是一味的傻跑可不行。咱们国家这两年,体质都上来了,球员们都能够踢好了球了,但是意识上,还得培养啊。指挥官这种位置,总不是时刻都有的,咱们还是得想着,如何提升整体的跑位意识才可以。别以为咱们已经够强了,现在,咱们还差得远呢。”

张元看看他,无奈的叹了口气。

“教他们踢球,随便找个人就可以了。用得着你天天在这里呆着么?一大堆的正经工作不做,在这里教小孩,有意思么?”

“你说的正经工作,不也就是足协那些活儿么?当技术总监,我干了啊,我给打了报告,完善青训体制了,他们根本没人听。我也给他们写了书,总结了毕生踢球的经验,都编成了册子了了。还让我怎么着?其他的我也不会了啊。”

鬼才需要你的那些报告。

张元翻翻白眼。他还记得,赵亚宁退役后,立即就开始着手准备写自传。而当时媒体还都挺兴奋,以为这个是本不错的故事——谁知道,这厮写的哪里是什么自传,根本就是他踢球二十年的足球战术演化史和技战术指南,那密密麻麻的战术板和大量的人体图形,让专业的人士看了都头疼,球迷买回家的,基本上没有一个能够读完了的。

这家伙根本不是写给球迷们看的故事,他写的是自己的回忆录。他的生活中,最为关心的,全都是那些东西,他写下来的,也就都是那些东西。

足协看他的身份高,给他个副主席的身份,亚足联那边,也得给他官衔供着。按理说,这样的人,做做形象大使多好,可是,他又不愿意去。张元知道他讨厌做官僚,给了他一个国家队技术总监的位置,而他在这个位置上写出来了大量的报告,继续让人哭笑不得。

谁需要他做实事啊!

“足协需要你做的,是个花瓶,代表中国足球形象的花瓶!不止足协,亚足联,国际足联,都是这个想法,大家都等着你学人家贝利一样,动弹一下,出去走动一下,四处宣传足球好去。还有,皇马,摩纳哥,利物浦聘请你做形象大使,你倒是好歹动动,四处转转。有人给钱,让你四处旅游,你竟然都不愿意去,你真够无聊的。”

“那些都不是正经差事。演讲啊,友谊赛啊,公开表演啊,我干不来。还是做教练好。”

“那就去当教练!你想当教练,我立即就能够给你联系上球队!你自己说去哪里执教?国内,法国,西班牙,英国,你自己说了算。当教练也算是个好事啊,阿隆索,古蒂,卡卡他们不都是当了教练了么?去呗,谁不让你去了!就算是当教练,也比在这里,教小孩子踢球强吧?”

“跑去和人勾心斗角当教练啊……过两年,等我踢不动了,不能够给他们做场边指导了,再去好了。”

赵亚宁指指草坪,看着草坪,张元也不再说话了,“还是放不下绿茵场,是吧?”

“是啊。怎么可能轻易放下?”赵亚宁叹了口气,“就算是现在踢不动了,我也有的时候,依然是喜欢看球的。足球早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了,能踢的动的时候,为什么不多踢两脚呢?”

说到这里,赵亚宁沉吟了一下子,“你还记得,我刚退役的那个时候,我在欧洲那边,把自己过去踢球的地方都走了一遍吗?有一次,我在米兰遇到了兹拉坦。当时我们两个人跑去喝酒,他说他自从退役之后,就再也不看球了,连想都不愿意想,更喜欢玩点空手道,干点别的。结果,到了第二天,米兰德比,我溜到圣西罗的看台上去看球,一眼就看到了他也躲在角落里面看球。他看到我的时候就哭了,哭的特别起劲。当时我们在看台上抱头痛哭,他指着赛场,说他特别想要能够再年轻一回,再踢几脚……”

“当时新闻报道了来着。两个傻瓜看着别人的球队踢球,都能够哭出来。”张元点了点头。

“我们哭,是因为我们爱足球。还记得12年吗?克里斯蒂亚诺因为欧洲杯的表现拿到了金球奖,当时多么开心?还有13年,梅西那年是多大了?26岁吧?才第一次捧起来金球奖,当时哭的稀里哗啦的。我们爱这项运动,我们希望自己能够得到承认,也希望自己能够为这项运动,做出来足够的贡献。”

张元没有吭声,这些他当然都还记得。金球奖改制初始的那段时间里面,赵亚宁连续三年得奖,都快把奖杯改了姓赵了。到了12年,欧冠丢了,再加上是欧洲杯,C罗终于抖起来一把,表现出sè了一回,获得了全体的认可,拿到了金球奖。那不是他第一次拿到金球奖,可是却依然是激动万分。张元印象里,那是他唯一一次主动拥抱赵亚宁,就在颁奖台上,抱住了赵亚宁,完全不顾形象,像是个孩子一样。

而12年过后,佛罗伦蒂诺为了玩大的,趁着巴萨财政危机,把C罗买到了皇马,可是这却给了梅西证明他独自带队的能力的机会,梅西趁着皇马动荡不安,为他自己赢得了金球奖——从17岁就被冠以天才之名,可是被打压了十年才走上了最高领奖台的他,当时也是高兴地泣不成声了。

他们是爱着这项运动的,他们愿意为这项运动付出一切,也乐于享受这项运动本身的乐趣。足球的乐趣,大于获胜,大于附加的那些东西,它本身,就是最为令人满意的游戏。

人总有会老去的一天,到了那个时候,胜败,功名,都是过眼云烟了。他们留下的,只是他们对足球的深沉的热爱和美好的记忆。这些东西,是他们一辈子抹不去的回忆。

“但是我真的觉得,你可以试着出来带带队伍的,老是一个人在这里执教,确实是没有多大的意思的。你的影响力,远比你自己的执教能力更重要,你走出去,能够让更多的人爱上足球的。”

“足球不缺乏喜爱的人,缺乏的只是努力的人。”赵亚宁摇摇头,“而且,我现在考虑的,也不是事业了,我已经40岁了,都退役了,何必再重头开始创业?我不缺钱,也不缺名气,我也不想再老是和人勾心斗角了。我现在要做的,就是享受一下生活,享受一下足球的乐趣而已。执教的事情,再说吧。”

赵亚宁拍了他一眼,“别说那么多了,跟我们一起过来玩会儿。话说你在国际足联越混越好,这肚子也是越来越大啊。抽空锻炼一下吧。来,踢一会儿,没事干踢一会儿球,比什么不好?”

看着不想动弹的张元,赵亚宁直接拉住了他,“走吧,你好歹当初也是踢过球的人,怎么现在就这样了?踢两脚球吧,你长期不踢球,自然也就意识不到踢球的乐趣了,多踢两脚球,你才能够更加的热爱这项运动。来吧,踢球吧。”

张元看着他过了半晌,也终于同意了。

是啊,说到底,自己做的这些事情,不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爱上足球么?或许自己做到的不多,但是,自己已经做出了努力了。足球的魅力,会让更多的人爱上这项运动的,自己的工作也算是做到了位了,那么,剩下的事情,也就是享受足球了吧?

既然如此,那么,就让自己,再来踢两脚球吧!

全文完

展开阅读全文

篇9:音乐,倾听灵魂的声音作文

全文共 2714 字

+ 加入清单

它不是人群中的嘈杂的声音,它不是马路上,轮胎摩擦地面那刺耳的尖锐的声音,它不是回旋在空中飞机的划破天空的声音,也不是林中流水的声音,它是灵魂深处发出的声音,它是思想碰撞出的声音,它来源于人的纯粹,而又回归于人的纯粹声音,因为它平淡地生活中的奏响五彩的乐器,因为它枯竭了的思绪得到放飞,因为它薄凉的社会中有一处阳光,它就是音乐。-------题记

在现代的社会中,随处都可以听到音乐,日韩劲爆热舞,欧美异域风情,中国的盛行,婉转山水情,脍炙人口的通俗歌曲,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歌曲,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总会有自己喜欢的歌曲,谁都可以哼两句唱两声,同时也会跟着旋律摆弄几个姿势,老人跟小孩,他们的思想跟世界很简单,所以他们喜欢的歌曲也是直接奔放的,调子欢快的,他们两一类是人生的开始阶段,一个类是人生的暮年阶段,一个未涉世俗,一个看淡秋水长天,所以在这阶段的他们简单,而他们的生活要的不多,就只是欢快生活就好,所以来说凤凰传奇的歌,筷子兄弟的小苹果,还有韩国的鸟叔唱的江南style,比较符合他们的个性,简单,怪诞,搞笑,欢快,所以时不时地都可以听到,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搞笑的动作,那夸张的旋律,让人看了心情也不自觉也跟着欢快起来。而年轻的学生比较倾向于网络歌曲,也许是处于,人生的压力阶段,压力与个性的张扬促使他们不走寻常路,比如徐良,阿悄,后弦,

许嵩,周杰伦的歌,他们风格各异,但是奔放的旋律,十足的个性与婉转的歌词总是会抓住年轻人的心。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周杰伦的的歌,独特的中国风与吐字不清的个性,

总是会霸占整个音乐界的半壁江山。他们爱音乐的状态,你也可以随处可见,在带着耳机,一边哼唱,就连骑车也会耳朵上带个耳机,一些老人总是不理解,会老是骂,说一群兔崽子,走着路也听歌,而年轻人就会说,老人们,你不懂我的世界。也有许多人喜欢一些轻音乐,钢琴曲,或者戏剧之类的,也许跟他们的世界比较安静有关,习惯于车马喧嚣的时代去寻觅内心的一股安宁,在浮躁的社会中,修篱种菊,心中装满桃花源,在岁月中找寻那水云间。其实不管是什么歌曲,只要能贴近人的内心就是好歌曲,也许越是纯粹的东西,就会越触动人心,越是触动人心的,越是让人达到灵魂的共鸣,也许这就是音乐的魅力,没有音乐,就如生活中没有阳光,灵魂就会枯竭,思绪就落荒。所以不管是哪个年代,哪个年纪段的人,只要是喜欢音乐就好,因为它是灵魂深处碰撞的声音啊

爱音乐,爱一切,我只要有时间都会听歌,走路时,吃饭时,睡觉前时,我都是双耳戴耳机,在音乐的世界里,沉迷,有的时候太过于沉醉了,错过了时间,错过了站,但是我想错过就错过了吧,慢下来的脚步有什么不好,错过了,可以让你发现另一个世界的美好,太过于按部就班生活中偶尔来个意外的惊喜,这样何尝不好,没有人可以阻挡我追求音乐的脚步,也没有什么可以隔开我音乐的亲密接触,音乐让我的世界更加丰润美好。

我喜欢的音乐很广泛,有古典的,现代的,劲爆的,轻柔的,所以有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心里住了两个人,一个是活泼奔放的我,一个温柔似水的我。其实哪个都不重要,因为都是我,也许是音乐让人更加贴近心灵,也许是心灵在音乐中的到释放,不知道是应允成就了我,还是我在音乐中找到了我,但是我只知道音乐让我的生活更加美好。

每当伤心的时候,我会听一些轻音乐,比如萨克斯,钢琴曲,笛子曲,轻音乐不同于歌曲,它是单一乐器发出的更加纯粹的声音,它没有歌词,但是它的留白更加增加了人思绪的想象的空间,与创造的空间,所以心里浮躁的人,是听不了轻音乐,不纯粹的人,也听不了轻音乐,就如水墨画需要留白一样,只有懂得它的人,才知道留白的美,它的旋律可以带领你到其他事物过得因为它会让我的心瞬间沉静下来,思绪在悲伤的情怀里,得到解脱,尔后再沉浸在一种安静祥和的世界中。在这个世界里,我的心的频率随着音乐的旋律起伏。

每当我很累时,身心疲惫时,都会戴上耳机,听一些流行歌曲,让活力的心在飞扬的青春里得到绽放,让疲惫的心在音乐中得到安放,在紧张的环境中,寻觅那一抹岁月静好,为剩下来紧张的工作,蓄养身心,更加有精神的去面对剩余的工作,也许在紧张的生活的环境,紧张的生存压力让我们无法解脱一不小心就会沦陷痛苦的漩涡,但是音乐的旋律会然你在时光中找到自我,会让你重新面对自己,重新的找到自己。

我喜欢许嵩的歌,抑扬婉转,仙绝空灵,歌词优美,哲思深邃,泛着着茉莉花的淡淡地清香,同时有种纯粹的味道。喜欢他山水之间的意境悠远,禅心的说理,融入歌曲中,让人仿若在俗世中得到一份蕙质兰心。喜欢他的庐州月,悠扬的旋律中泛着淡淡的思乡之情。听许嵩的歌,心灵总是会得到深处的洗涤,亦如他人本身,低调,内敛,安静,总是以一种邻家大男孩的样子,恍如浮躁的生活的吹来一股清凉之风,他的歌曲优美,意向深远,让人然在歌曲中得到一份美好的想象,同时他的旋律又让人在内心中得到释放。其次就是周杰伦的歌,周杰伦他开辟独特的中国风之路,引领时尚潮流,他的曲子有着纯粹的味道,但是与许嵩的不同,许嵩是带有着外国的哲思的味道,而周杰伦的歌,贴近于中国文化的纯粹,总是容易在歌中找寻一些纯粹的美好。而我觉得周杰伦的旋律占有主要优势,而歌词只是锦上添花的点缀,也许因为周杰伦的歌我总是会被他的旋律吸引,而忽略了他歌词的美,也许是因为他的旋律太过于美了,也许是因为他吐字不清,让人无法去深入的揣摩歌词的美。许嵩的歌旋律与歌词相得益彰,每当我听许嵩的歌时,我总是会在旋律中找寻歌词的意境,在歌词中找寻旋律的美。

每当高兴时,我都会去听一些,欢快的歌曲,俏皮的旋律,让我的心飞扬,让洗更加快乐,比如后弦,徐良,汪苏泷的歌,他们的几个的歌,后弦的歌,他的歌有着青春清澈的味道,让人可以在歌曲中闻到初恋的味道,我很喜欢后弦的歌,泛着淡淡的青草味道,又如晨曦的阳光,有着暖暖的味道,听他的歌,本已寒冷的心,总会找寻到一丝暖的痕迹,在薄凉的社会中可以找寻爱的味道,总是那么的青涩美好,比如《很有爱》《黑板情书》,他总是会抓寻一些青涩的美好,将那最纯净的爱在歌曲中的到生命,然后再将其释放每个人的生命中,每次听他的歌,总是会有种错觉,我仿若还在青涩的校园中,谈着一场青涩的爱。

有的歌是,奋发向上,带领人追求梦想,让梦的翅膀在空中翱翔,有的歌是反应现实,让人可以产生内心的共鸣,在歌曲中找到归属感,有的歌是诉说着爱恨情仇,伤心的人听了,还是会疗伤,音乐不是药,但是能治疗伤,音乐不是棍棒,但是可以让人铿锵有力,音乐不是翅膀,但是可以带领你遨游到天堂,因为它是灵魂深处最纯粹的声音。越是纯粹,越是会在茫茫人海中找寻到自己。

[音乐,倾听灵魂的声音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九州天空城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81 字

+ 加入清单

九州北陆的大漠草原上有着这样一个游牧民族: 他们尚武, 信仰盘鞑天神,崇拜英雄。那里的男儿各个都是热血汉子,那里的女子各个都是巾帼须眉,他们的王朝叫做青阳。

故事发生在青阳。讲述着北陆游牧部落内部的权力之争,以及青阳与东陆王朝的恩怨。青阳世子吕归尘幼年即被大君送往颜真部生活,后颜真部叛乱,吕归尘被接回北都城。但他的哥哥们并未将这个年幼且多病的世子放在眼里,只是相互较劲,争夺王位的继承权。然而,历经战火洗礼和人世沧桑的吕归尘,一改往日柔弱的个性,在哥哥们的权力争夺战中慢慢成熟坚强起来……

任何一部剧都脱离不了唯美的爱情情节,尤其还是古装玄幻剧,在九州天空城中作为主角的易茯苓感情线肯定是剧中的重要情节,那么易茯苓喜欢谁呢?

据悉易茯苓喜欢的是霸道深情的羽族之皇风天逸,虽然也一直倍受人族皇子白庭君的守护,而且两人是青梅竹马,不过爱情这种事并不是来的早就是好事,在风天逸对于自己的苦苦呵护下,虽然这个男人并不那么温柔,但他却有着最宽阔的肩膀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依靠。

作为剧中的重要女主角,易茯苓的命运总是牵动观众的情绪,那么易茯苓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据悉易茯苓最后应该是死了。可以从预告中看出,易茯苓成为了各方争夺的重点,看似弱小实则拥有巨大的能量,在预告的最后霸道的风天逸怅然若失地手托住一根从天而降的羽毛,恰如一直强调的"人生若只如初见"的论调,暗示着最后的悲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 加入清单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小说楚乔传大结局

全文共 518 字

+ 加入清单

燕洵在少年时亲眼看着家人被杀光,从此内心蒙上阴影,走上复仇之路。李策表面放荡不羁却只为隐藏自己,不想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他狡猾如狐,可内心深处的孤寂无人能懂。诸葛玥对楚乔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他有勇有谋,胆略过人,却不沉溺权势。他重情重义,认准一人便是一生。

楚乔,她本可以逃离奴隶生活,却为“家人与整个诸葛府为敌,以弱小的身躯保护弟弟妹妹。她虽是现代人,却不怕吃苦,心性坚韧。

虽然结局楚乔和诸葛玥得到了幸福,但是李策悲凉死去,燕洵孤苦一生,楚乔心中渴望的平等也没有实现,她和诸葛玥只能在青海偏安一隅。但这样的结局又是最合适的,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根深蒂固,本就不是一人之力就可以推翻,况且在那个争权夺利的时代,能有几人保持本心?

《楚乔传》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是一名奴籍少女,一开始被燕洵所吸引,后来又爱上宇文玥。窦骁饰演的燕洵虽然很喜欢楚乔,但是最后因为信念不得不与楚乔分开。而林更新饰演的宇文玥,也就是小说中的诸葛玥,全世界都知道宇文玥爱楚乔,两人结局也是圆满。

李沁饰演的元淳喜欢燕洵,在一开始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公主,但是因为国变,元淳的性格也改变了,一心只想着报仇。而最近在《欢乐颂2》中大火的邓伦这饰演默默守护楚乔的李策,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

全文共 1401 字

+ 加入清单

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3P被偷偷地拍视频,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diao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馨香文字,与灵魂有染

全文共 2466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心情十分郁闷,十分忐忑。在文字的海洋中,我陶醉着,依偎着,翱翔着,游来游去,不知疲倦,不,这种疲倦是一种习惯,是一种享受,是一种本能的冲动。写着自己的心情,写着自己的感悟,写着自己的故事,五彩缤纷,有欢笑,有泪水,有悲伤,有快乐,心情的平静,让我看到了海洋的春暖花开的蓝,心情的汹涌澎湃,让我看到了海洋那令人无法估量的气势,心情的忧伤,让我看到了海洋那令人窒息的妩媚,心情的快乐,让我看到了海洋那遨游于其中自由自在的魅力。

文字是我心灵的镜子。在日记里,当我悲伤时,有时我会洋洋洒洒的一大篇,那如洪水般的情绪奔涌而至,化作笔下深深浅浅的忧伤,每当以最快的速度,最流畅的笔调倾诉着自己的心情,我的泪盈满了眼眶。这种忧伤是快乐的,它让我发泄了情绪,表达了最真实的自己。伤悲,流向奔腾的海洋,海洋是我经历的感悟。每当写完,畅快无比,酣畅淋漓。我写我所看,我写我所感,太阳照不到我的笔触,但是我的文字闪着光芒,水晶般冰冷的光芒!水晶是我的镜子,在那里,我看见我的心完完全全、一丝不挂、赤身裸体的袒露在我眼前,真实,没有一点虚假。

文字使阅读的世界更加美丽。它可以是一篇感人至深的记叙文,使你的心感悟人生的跌宕;它可以是一篇优美的写景散文,使人身临其境;它可以是一篇爱心小随笔,使你满心温暖;它可以是一首华丽的散文诗,使你陶醉于美好的意境中;它可以是一篇锐利幽默的杂文,使洞察世间善恶还不忘会心一笑。它可以是一部情节跌宕的小说,使你的情绪也跟着高低起伏。阅读的世界五彩缤纷,走进去,你会看到各种各样的美景:老舍母亲那勇敢的美丽,冰心笔下那爱笑的孩童,陀斯托耶夫斯基亲身经历的一望无边的俄罗斯大草原。

文字常常给人以启发。读者,一个青年人膜拜的读书圣地。是它,教会了人真情的可贵;是它,让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志向更加坚定;是它,让你感受到爱情原来可以如此简单,只是我们往往被现实的桎梏死死的栓住了原本可以拥抱彼此的心灵。

文字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初春,在灿烂的阳光下,捧一怀香茗,看着《德伯家的苔丝》,迷醉于那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满山翠绿的风景中,体会苔丝对爱情的忠贞与执着,感慨男主人公被世俗观念所影响的矛盾心情,最后无比心痛地想象着他们在落日下的死亡。茶也喝完了,便感觉这本书如这杯荼。苦涩中带着香甜,香甜中又带着回甘。优美的文字使苔丝更加迷人,优美的意境为这段爱情增加了一些唯美的浪漫。作者不愿苔丝的经历让人感觉那样痛苦,便用唯美浪漫的笔调抒写这一段并不完美的爱情。苦涩的是苔丝命运的坎坷,感情的折磨,香甜的是书中如梦如幻美丽景色,舒缓如音乐的情感笔调,两者的融合,是回甘的感觉。

文字于我,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快乐,在黑色的键盘中轻巧的敲打出自己的心情,有一种情绪的发泄,令人欲罢不能。多么希望,我的文字能开花结果,多么希望,我的文字能为自己带来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成就感,满足感。多么希望,我的文字不仅能让自己欣赏,也能让别人感到如沐春风。

文字于我,是一种瘾,就像荼,越喝越苦涩,越喝越回甘,就像咖啡,越喝越精神,越喝越兴奋,就像酒,越喝越浓烈,越喝越醇香。文字于我,是一种精神鸦片,越抽越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所有不快的事情,忘记了忧愁,忘记了痛苦,当抽到高潮时,就会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没有了压力,没有了烦恼。写完今天,第二天就会烟瘾发作,忍不住又会陶醉的抽起来。

不抽不过瘾,不抽不意痛快,如果哪一天哪个人阻止我写作,我就会很生气,如果哪一天哪个人亲手毁掉我写的作品,我的心就会很痛恨那个人。

文字于我,是我唯一的寄托。它可以打发我的寂寞,它可以填补我的空虚,它可以丰富我的精神世界。工作已经没了,脚也走不路,电视看不进,别人的文章我读不下去,文学名著我看不懂,只有文字,才可以在我心中开出美丽的花朵。

我不懂诗词,可是我能凭一时的灵感编造出自己所要表达诗词,随意编造,我知道是不允许的,不合韵律的,可是不写不痛快呀!

每当我把自己的心声诉予文字,自己的情感就会不由自主的起伏跌宕,有时心情暗然,有时也被自己感动,有时泪如泉涌。

曾经有一位网友对我说,文字是用来表达自己心声和心灵的载体,如果你过分对别人强调你所写文章的重要,过于想公布于众,未免就过于虚荣,就会毁了文字本身的纯洁。可是说真的,我无法做到不把自己的文字来炫耀,难道炫耀自己的文字就是对自己和文字的不尊重吗?我不是一个没有缺点的人,也不是一个没有虚荣心的人,我当然希望自己的文章能得到别人的肯定,可是若得到了别人的赞扬,我的心就像在天空飞舞一般愉悦,一旦得不到别人的赞赏,我的心就跌落万丈深渊。

究竟要怎样,怎样才能写出词句优美,意境优美的文章?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我想我天生不是写作的料,还是放下吧,放下吧,放下才能不郁闷。可是扪心自问,我真的能放下吗?我的身体已不允许我花太多的精力在写作上,知难而退,方为智者。

是的,我想明白了,放下并不代表我一辈子不去用文字继写我的心声,想写的时候就写,不想写的时候就不写,这不是很简单吗?干嘛非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结这么久呢?啊哈,我真是庸人自扰。

文字于我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我没有爱好,没有工作,没有如意的爱情,没有可爱的孩子,没有兄弟姐妹,没有经常相伴的朋友,常伴的只有病痛的折磨。没有什么能力的我,偏偏爱上了文字,也只能爱上了文字。它充实了我的时间,它升华了我的灵魂,它是我今生唯一的依托。

文字是我心灵的家园。如果今生无缘,无奈,找不到合适的伴侣,那它就是我的伴侣。如果今生没有孩子,那么,它就是我的孩子,我会用整个身心去爱护它。如果今生缺少最知心的朋友,那么它就是我最贴心的朋友。如果今生有泪,父母死后,我便将悲伤与振作,化作句句思念的文字;今生注定孤独一人,那么它就是我唯一的快乐!

文字,不是我生命的全部,它比不上亲情的重要,可是它确实也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爱它,就像爱自己身体的某个部分。文字,是一个小小的精灵,活泼又可爱;文字,是妙龄女子,清纯又善良;文字,是一个时间老人,把岁月沉淀在纸上。

馨香文字,与灵魂有染。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0 字

+ 加入清单

也许,在日复一日平淡无奇的生活中,试卷和成绩吞噬了你的灵魂,每天往返于学校和家,做着同样的事,这样的生活,你热爱吗?但又或许,在无奈叹息中,你可以找到那份你热爱的情节,拥有一份深入灵魂的热爱。

对于我,阳光是个深入灵魂的热爱。我喜欢太阳,晒太阳,画太阳。许是在清晨,若是我幸运的接到一束阳光,那我定会夸张的笑一下,拥有无比的好心情;又或许我的面前摆了一滩需要完成的卷子,那我便拉开窗帘或是跑到有阳光的地方,深吸口气,能量又回来啦!没有阳光看不到太阳怎么办?动手画一个,看着它,告诉自己生活真的很美好,又有何不可呢?我喜欢这样,因为我热爱阳光。就算在枯燥无味的生活中,寻找阳光创造阳光便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对于我,自然是深入灵魂的热爱。我的书架旁,钢琴上,书桌边……摆着,挂着十几盆草,花。绿色的,生意盎然的。我喜欢喝他们说话,给他们唱歌听,我爱他们,他们就那样静静的接受着我,带给我舒适,淡泊的感觉,安抚我或许烦躁或许躁动的心。吃完午饭,我都会和朋友走上校园内的那个小山坡,去看望前年我们种的小苗,他孩子快乐的生长着呢。我热爱自然,热爱那一草一木,热爱那一抹青绿,自然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对于我,快乐是灵魂深处的热爱。也许你说:“我找不到快乐。”然而快乐无处不在。我会在写名字后画个笑脸或是朵小花或是什么。雨后我会一脚踩在积水里,溅起的水花在落下;看见有人的卷子撕裂了,悄悄粘好;楼道里问卫生阿姨一声“阿姨好!”得到的笑容……这些平凡生活中的点滴都汇聚成了我热爱的快乐。是它们,支持着这些无味的日子,帮我快乐的走过我的日子,它们便成为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生活常常的平淡的,而去寻找阳光,寻找自然,寻找快乐,寻找那深入灵魂的热爱,仿佛是一个个光点,装饰着我们的生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作文的灵魂,创新

全文共 1573 字

+ 加入清单

现在什么都要求创新,创新非常的重要,写作也是一样的,你的文章如果有创新了比别人的文章的中心思想更加的好更加的完整,那么你的文章肯定被评为一篇好文章的,小学作文五年级辅导提到作文有时候也需要创新。

(一)学好语文课是创新的前提

同学们每天都上语文课,都在老师的带领下学习一篇篇精美的课文,有的同学认为,学习语文课不外乎就是学点字、词语、句子等基础知识,充其量学到一些阅读的方法,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一篇篇课文,就是一篇篇极好的范文,语文课学习阅读,更是在提高写作,因为阅读好比是土,而作文则是土中长出的苗,土肥才能苗壮,只凭着几节作文课,要想提高作文能力真是难上加难。所以,我们要充分利用学习语文的大好时机,把语文课当作提高作文能力的课堂。

学习作者的选材方法和选材角度,在选材上有所创新。

材料是写作文的前提,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材料,作文就无从写起。有了材料并不一定能写出好作文,还要求材料力求新颖,贵在创新,这样的材料才能使读者耳目一新。我们的语文课文,给我们做到很好的榜样,如短文两篇中的《散步》,作者没有去写散步中看到的美好景物;没有去描绘社会环境的变化;更没有去捕捉散步时碰到的好人好事,而是着力刻画通过散步,体现出的一家三代人之间和谐的关系,表现出的中年人对生活的一种使命感,由于作者在选材是全力创新,才使读者读后眼前一亮,又给我们开辟了一个选材的新天地。有时,虽然材料难以创新,但我们可以变换观察材料的角度,照样给读者新体验。如《背影》一文,作者把观察的角度集中在父亲的背影上,从而给人以全新的感受。

2、学习作者结构文章的方法,在结构上有所创新。

全新的文章结构也能给读者以新意,我们要不断地根据表达中心的需要,更新文章的结构,例如《背影》在安排结构时以回忆背影描绘背影再现背影的结构全新地展现了背影给我的感受,使结构新颖、别致。

3、学习作者分析材料的方法,在观点上有所创新。

作文的目的不只是观察生活,记叙生活,更主要的是分析生活,表明自己的观点,给读者以启迪,学习作者对生活的分析,无疑对于我们的认识生活、提高觉悟是大有帮助的,不少课文,对生活的分析深刻,有新意,体现了作者观点的创新,例如《散步》一文,作者通过分析一家的散步,看到了中年人对生活的使命感,这一观点是非常有创新的,使我们更加深了对生活的认识;再例如《金黄的大斗笠》一文,通过雨中姐姐给弟弟送斗笠,表现了姐弟手足情深的观点,这些,无一不是创新的体现,所以能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

4、学习作者表达感情的方法,力争在表达感情上有所创新。

作文就要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而表达感情也需要有新意,创造出表达真情实感的新途径,新方法。这方面,书中为我们做了很好的表率,例如《金黄的大斗笠》一文中姐弟俩“对白(是一只手打在另一只手上)”——嘻嘻。——咯咯。这几个字的动作、笑声,传达出姐弟俩美好的情谊,使手足之情跃然纸上。再如《背影》一文中,写父亲反复托咐茶房照应我,还反复叮嘱我,而我当时却认为父亲“迂”。而“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一个“聪明”就把当时对父亲不理解,而现在理解后的自责,内疚之情表现得活灵活现,这些,都是在表现感情上的创新之处,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5、学习作者在使用语上的方法,在语言的运用上有所创新。

作文的语言非常重要,好的语言能感染读者,能增加文章的魅力,在语言的使用上,书中不乏精彩的范例,如“那团乌云走过咱家窗前,我看到它的影子了。”“咱家屋后的竹林告诉我的。”短短两句话,就刻画出姐姐的聪慧、识风雨,拟人修辞的运用使语言更富于情调,多么精彩的句子呀!这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

总之,作文要努力创新,创新是作文的灵魂,我们只有热爱生活,认真观察生活,细心品味生活,仔细分析生活,才能看出新材料,写出新内容,言出新观点,才能给读者全新的感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水浒传大结局后续写600字

全文共 755 字

+ 加入清单

宋江、李逵等人被高俅用毒酒害死,朱武、呼延灼、花荣、柴进等梁山泊剩余的好汉全都知道了,他们又合兵一处,回到了梁山,准备继续造反,为被高俅害死的梁山好汉报仇。

军师朱武召集大家在忠义堂开了誓师动员会,他高声说道:“弟兄们,我们梁山好汉被高俅这个老儿害死了不少,今天我们重新集合,杀进朝廷,杀死高俅这个奸臣,为宋头领等人报仇”。众人听了,群起响应:“对,杀死高俅,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经过一年的厉兵秣马,他们正准备到太尉府与高俅决一死战,这是,远在美国的童威、童猛两兄弟,用美元招募了的兵马,来帮助朱武们。燕青也从深山里出来,并带来了一只神雕,朱武见了,大喜。

他们正准备出发,这是,武松、公孙胜和李俊来了,童威给武松买了一只假肢,人们都说假肢活动不自如,但童威给武松买的这只假肢活动自如。于是,他们整顿了一日,次日准备攻打。

第二天,裴宣写了一封战书,樊瑞一飞刀射进太尉府,那把飞刀把高俅的一只袖子钉在了墙上,高俅一惊,把飞刀拔下,看了战书,下令,带一百万军马直取梁山泊,梁山水泊一条旱路也无,只有外面方圆八百里的“护山水泊”,高俅施展法术,一跳,跳了过去,军士们见了都跳了起来,想跳过水泊,他们不知道高俅用了法术,结果一百万大军尽数淹死在水里。高俅只得叫苦。

高俅上山来,只听一声炮响,梁山泊所有军马倾巢而出,高俅用法制出一个大光球,樊瑞和公孙胜见了,二人合力,制出一个比高俅制的光球大十倍的光球,两只光球同时脱手,相撞时光球剧烈摩擦,火花飞溅,高俅又制出一个光球,脱了手,相而樊瑞和公孙胜却没了法力,众将见了将手中的兵器投向高俅的第二个光球,瞬间高俅的第二个光球被刺落,第一个光球被磨烂,那个樊瑞和公孙胜联手制的大光球大向了高俅,高俅被击中,倒地身亡。梁山泊的军士打死了奸臣高俅,非常高兴,狂欢了三天,庆祝高俅被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青铜葵花结局续写800字

全文共 817 字

+ 加入清单

葵花跟着黄阿姨来到了城里,心却留在了大麻地。青铜整个人像被掏空一样,茶饭不思,觉也睡不好。他整日呆呆地坐在屋顶上,望着大河边,每每有一艘船靠岸时,他便满心欢喜地奔过去,又满怀失望地送它们离开。村里的人原来还会时常叫他下来,不要伤心了。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管他了,甚至有些人觉得他脑袋已经不正常了,只有青铜的爸妈理解儿子的心思,也时常默默落泪。

黄阿姨给葵花买了一切她曾经渴望得到的东西,玩具、书籍、衣服,但葵花基本没有露出过一次笑容,那唯一的一次笑还是因为在梦中梦到了大麻地和青铜。她经常会回想起大麻地的生活,想起青铜带着她嬉戏,一家人缩食减食的日子,尽管现在的生活比原来好得多,可当她写完作业,就会望向窗外,希望能看着青铜骑着单车,如送她上学一样,将她送回大麻地。

转眼间,她来到这儿已经四个月了,大城市使她开阔了视野,收获了知识,她的期末成绩也是名列前茅,所有人都为她高兴、骄傲,而此时的葵花没有一丝喜悦,呆呆地望着远方。黄阿姨温柔地询问她原因,压抑了太久的感情,从她心底迸发出,泪如断了弦般从脸颊上无声地划过,黄阿姨有些慌了,拿纸要为她擦眼泪,葵花推开了她的手,说道:“我想回大麻地,我想爸爸妈妈还有哥哥了!”这个情感被葵花埋在心里四个月,尽管大城市很繁华,她的生活很富裕,但都没有减轻她对大麻地的思念。黄阿姨看着葵花,张开口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黄阿姨想了很久带着葵花回到了大麻地,正和爸爸一起劳作的青铜,看见又一艘船,丢下锄头,向船停靠的方向跑去,却不知为何这次他心中有种强烈的感觉告诉他,这次是妹妹回来了。爸爸虽然嘴上不说,但脚下还是朝那里奔去,葵花看见了那两道熟悉的身影,朝着爸爸和哥哥跑去,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任由泪水滑落。“妹妹,你终于回来了!”青铜激动得语无伦次,葵花惊讶得无法相信,“哥,你能说话了!”他们又抱在一起,尽管在不同的地方,相隔很远,但谁也不能将他们分开,他们的心永远连在一起,在这大麻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思美人小说莫愁女小说结局

全文共 409 字

+ 加入清单

莫愁女结局难免让人心酸。而导致她结局悲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她和屈原的爱情。莫愁女凭借自身才能进入楚王宫之后认识了屈原,二人可以说是一件钟情,然而这一段感情却没有一个好的结局。因为家庭背景不同,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莫愁女和屈原根本没有办法走到一起。即便屈原已经尽力去消除这些障碍,可是却没有一点效果。再加上当时的社会战乱频发,屈原又想一心报国,于是在冲破爱情障碍的道路上,二人又走上了一条更具使命的道路。

但是,楚国还是灭亡了,这让屈原看不到一丝丝希望,再加上他和莫愁女的感情飘忽不定,给屈原的心理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最终导致屈原跳江了,而屈原这一跳江的结局就直接导致了莫愁女让人心酸的结局。莫愁女在知道屈原跳江身亡后,内心十分悲痛,而失去了屈原的保护,莫愁女已经没有办法再待在楚国,因此她一人乘船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开始了飘荡的生活。《思美人》莫愁女结局难免会让人觉得惋惜,这样一位奇女子,结局竟是过上了飘泊不定的生活。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奉献能挽救和塑造一个国家文化的灵魂

全文共 572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解放前,两名解放军干部悄悄来到梁家,向梁思成请教,一旦大军被迫攻城时,哪些文物必须设法保护,要梁思成把城里最重要的文物古迹一一标在他们带来的军用地图上。这对以中国古建筑为第二生命的夫妻激动得热泪盈眶。北京解放后,梁思成提出,北京应该是政治文化中心而不是工业中心,应保存北京故都紫禁城的面貌、旧城内新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三层等。当有人要拆掉城墙时,林徽因争论说:“你们今天拆的是真古董,有一天,你们后悔了,想再造,也只能盖个假古董了。”为了抢救古迹,梁思成曾声嘶力竭地告诉大家,城墙里面是七百年的“填泥”,坚硬如石,有一千两百吨重,用二十节车花八十五年才运得完。他在尽可能保存古迹的前提下,设计了天安门广场。林徽因 1955 年病故,梁思成 1972 年亡故……他们曾因“复古主义”而被批判、被折磨、被羞辱,然而他们死后,又被赞扬、被认可、被怀念。

林徽因是一位在历史上享有盛名,凤毛麟角的女建筑学家。她一生深爱建筑学。为我国的建筑事业奉献出毕生的精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伟大功绩。她抱病与梁思成设计了国徽,又参与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难能可贵的是她在被病魔折磨得卧床不起时,一听到北京景泰蓝制作即将灭绝时,不畏病魔缠身,挣扎着亲临景泰蓝工厂考察了解情况,重新设计创制了景泰蓝,才使我国的这一重大艺术品工艺得以保存下来。她的敬业精神是可贵而崇高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