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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实用19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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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三种版本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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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中国,小说向被看作是“君子不为”的“小道”,人们从来没有关于小说“著作权”的观念,一部小说问世一旦,便成了社会大众的共有财产,谁都可以对它进行任意修改。加之由于城市经济的发展,为“市井细民”所喜闻乐见的通俗小说有广阔的市场,书坊主为了牟取丰厚利润,或标新立异,或贪图快捷,小说刻印的次数越多,改动的程度就越大。以《水浒传》来说,单是繁本系统,流传于后世的就有容与堂的一百回本、袁无涯的一百二十回本和贯华堂的七十回本三种重要版本。有趣的是,在“辨伪存真”风气极盛的中国,对于《水浒传》的版本,从来不曾有人提出“辨真求一”的要求。这是因为,从阅读欣赏的角度看,三种本子会唤起不同的审美感受,因此都有永久存在的理由。

《水浒传》的不同版本,撇开它们物质外观的精粗美恶,除了像“移置阎婆事”一类个别的情节调整和语言文字的润饰改动之外,最重要的差别是结局的不同。按理而论,一百二十回本的《水浒全传》,结构完整,有始有终,符合读者求“完”求“全”的审美心理,该是最为理想的本子;但《全传》中的征田虎、征王庆两个故事,文笔较差,且与征方腊的故事等于“同义反复”,相形之下,不写这两个故事的百回本《水浒传》,倒反觉直截精炼,作品的主题思想、人物形象,也都毫无影响,从这一点看,百回本倒似乎有了优长之处。但一百回本和一百二十回本都写了宋江一心招安,又去征讨同是义军的方腊的故事,总不免让读者心绪不大畅快,金圣叹跑出来说,“《水浒传》到‘招安’为止是好的,以后便很坏;又自称得着古本,定‘招安’为止是耐庵作,以后是罗贯中所续,加以痛骂。于是他把‘招安’以后都删了去,只存下前七十回──这便是现在的通行本。他大概并没有什么古本,只是凭了自己的意见删去的,古本云云,无非是一种“托古”的手段罢了。”(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然而,恰恰是这个被鲁迅称作“断尾巴蜻蜓”的七十回本,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了唯一流行的本子。这是究竟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大家知道,《水浒传》的成书,是“集合许多口传,或小本‘水浒’故事而成”(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的,而《水浒传》的前后两部分,从宋元时代勾栏瓦舍的“说话”家数来说,分属于“小说”(名“银字儿”)和“讲史”两大部类。早在南宋年间,有关梁山泊的“奇闻异说”,就开始进入“说话”领域。从《醉翁谈录》记载看,当时盛行的“水浒”“小说”节目,有讲述杨志故事的《青面兽》(属“朴刀”类)、讲述鲁达故事的《花和尚》、讲述武松故事的《武行者》(属“杆棒”类)等。成书后的《水浒传》的前半部,恰是由那些单个英雄故事联缀而成的,其中武松的故事就占了整整十回,加上鲁达的故事,林冲的故事,宋江的故事,石秀的故事,雷横的故事,卢俊义燕青的故事,这些反映了五光十色的市民生活的丰满、逼真、精妙、细腻的故事,构成了前半部的主体。金圣叹把《水浒传》七十一回以后的文字统统削去,保留的正是这些由单个英雄故事构成的部分,这同在一般人以《水浒传》最精彩的部分在招安之前的印象是完全一致的,金本之所以受到读者的欢迎,原因就在这里。

应该指出,金圣叹之所以要腰斩《水浒》,不是因为他不赞成起义军“投降”,而是因为在他的观念里,“造反”是大逆不道的,根本“不配”受到朝廷招安的待遇。既然下决心砍掉招安的内容,那么用什么方法来结束全书呢?金圣叹于是想到了一个增写“梁山泊英雄惊噩梦”半回文字以收束全书的办法。他在“忠义堂石碣受天文”,众人歃血饮酒,大醉而散后,写道:“看官听说,这里方是梁山泊大聚义处。”其后又写道:

是夜,卢俊义归卧帐中,便得一梦。梦见一人,其身甚长,手挽宝弓,自称“我是稽康,要与大宋皇帝收捕贼人,故单身到此。汝等及早各各自缚,免得费我手脚。”卢俊义梦中听了此言,不觉怒从心发,便提扑刀,大踏步赶上,直戳过去,却戳不着,原来刀头先已折了。卢俊义心慌,便弃手中折刀,再去刀架上拣时,只见许多刀枪剑戟,也有缺的,也有折的,齐齐都坏,更无一件可以抵敌。那人早已赶到背后。卢俊义一时无措,只得提起右手拳头劈面打去,却被那人只一弓稍,卢俊义右臂早断,扑地跌倒。那人便从腰里解下绳索,捆缚作一块,拖去一个所在,正中间排设公案,那人南面正坐,把卢俊义推在堂下草里,似欲勘问之状。只听得门外却有无数人哭声震地。那人叫道:“有话便都进来!”只见无数人一齐哭着,膝行进来。卢俊义看时,却都绑缚着,便是宋江等一百七人。卢俊义梦中大惊,便问段景住道:“这是什么缘故?谁人擒获将来?”段景住却跪在后面,与卢俊义正近,低低告道:“哥哥得知员外被捉,急切无计来救,便与军师商议,只除非行此一条苦肉计策,情愿归附朝廷,庶几保全员外性命。”说言未了,只见那人拍案骂道:“万死狂贼,你等造下弥天大罪,朝廷屡次前来收捕,你等公然拒杀官军,今日却来摇尾乞怜,希图逃脱刀斧。我若今日赦免你们时,后日再以何法去治天下?况且狼子野心,正自信你不得。我那刽子手何在?”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声令下,壁衣里蜂拥出行刑刽子二百一十六人,两个伏侍一个,将宋江、卢俊义等一百单八个好汉,在于堂下草里,一齐处斩。卢俊义梦中惊得魂不附体,微微闪开眼看堂上时,却有一个牌额,大书“天下太平”四个青字。

金圣叹在文中自己加批赞道:“晁盖七人以梦始,宋江、卢俊义一百八人以梦终,皆极大章法。”从结构上讲,大致颇能自圆其说;但卢俊义的刀枪因何在梦中会无端缺折,实在无可解释,哪怕金圣叹反复批上“真正吉祥文字”,也难以服人。至于叙宋江等梦中自缚以行苦肉计,不过是第一回朱武为救陈达向史进所施苦肉计的翻版,更无新奇之处。但不管怎么样,让神人嵇康将一百零八人统统处斩以为全书的收束,确实满足了封建正统思想很浓的人的心理,以为是真的将招安论彻底摧毁了。对于金圣叹的用心,也有论者为之解辩说:“他之所以要装那一段尾巴,怕别有一番苦心。为要使他批改的《水浒》能够流传,不装那么一段尾巴是不成的。不装那么—段尾巴,不但他的七十回本《水浒》会被禁止,恐怕他的头也会早被砍掉了。”(宋云彬:《谈水浒传》,《文艺月报》1953且第3期)更又有论者认为:“《水浒》之所以要从一百回本删为七十回本, 根本原因如果是一百回本的悲剧结尾究竟太嫌消极,终不如到七十回结束,让英雄们全部生龙活虎在存在着更能鼓舞人心,那到‘忠义堂石碣受天文’就正好,为什么偏偏要加一个‘惊恶梦’的结尾呢?历来的批评者都以为是作者在表示强盗将来必定全部覆灭而后方能‘天下太平’,但却没有想到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天下太平’也梦中可见而已。”(刘冬:《施耐庵探考》第61页,南京出版社1992年版)

基于对七十回“腰斩”《水浒》的肯定,有人提出:“《水浒》三百年来通行本是七十一回,是经过金圣叹删改的,其中有许多歪曲原作的地方,大大地削弱了原作的思想性乃至艺术性。把它和他本对证,使它恢复原来的面貌,是必要的。但是也有经金圣叹改好了的,特别是他删去了思想性和艺术性都远不如前的第七十一回末幅以后的几十回,无论他是以怎样的动机删去的,除了去供研究性质的全传本以外,就没有因为金本是伪本而恢复为百回或百二十回的必要。”(聂绀弩:《论俞平伯对红楼梦的“辨伪存真”》,《人民文学》1955年1月号)

全盘肯定七十回本的人忽略了一个问题:从“水浒”故事情节看,梁山泊好汉之上梁山,大都是“官吏污滥,威逼得紧,误犯大罪,因此权借水泊里随时避难”,他们并不以落草为荣,也不准备把打家劫舍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既然如此,写他们最后接受招安、得为国家出力,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即使是在七十回本中,也留不少有关日后接受招安的伏线,如第三十一回叙武松投二龙山落草前,对宋江说:“天可怜见,异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时却来寻哥访哥未迟。”宋江答道:“兄弟既有此心归顺朝廷,皇天必佑。”临别时,宋江又对武松说:“兄弟,你只顾自己前程万里,早早的到了彼处,入伙之后,少戒酒性。如得朝廷招安,你便可撺掇鲁智深投降了,日后但是去边上,一枪一刀,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得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讲究“草蛇灰线法”的金圣叹,又如何解释既有如许伏线,而后来并无招安的结局的矛盾呢?他想出一个处处咒骂宋江“权诈”的手法。如先在前引武松的话后批道:“武松不必有此心,只因上文宋江数语,感激至深,便慨然将宋江口中不便说明之事,一直都说出来。”又在宋江的话后批道:“看他着实赞叹,全是一片权诈。”“前宋江口中不好说明,却向武松口中说明之;然武松口中却说不畅,便再向宋江口中畅说之,妙绝。然而其实都是宋江权术,七十回后纷纷续貂,殊无谓也。”金圣叹企图通过这些几乎是强辞夺理的批语暗示读者:七十回本中有关“望招安”的话头,都是出于宋江的“权诈”,当不得真的,因此“续貂”便“殊无谓”了。

对于百回本和百二十回本《水浒传》的结局,以往人们由于受了金圣叹的影响,大多认为是既无艺术性、又无思想性的“狗尾续貂”,这也是缺乏分析的。从“说话”的家数说,百回本的结尾走的是一条“讲史”的路子。如果说前半部写的是梁山泊之“兴”,那么后半部写的就是梁山泊的“废”了。中国传统文化向来讲究和谐与完美,大团圆的结尾,最符合读者的审美要求。施耐庵大胆地突破了这种格局,写梁山泊受招安后,虽然立下了征辽、平方腊的大功,仍然遭到奸臣的嫉恨陷害,或饮鸩而亡,或被迫自缢,风消云散,零落殆尽。胡适说,《水浒传》后半部“有几段很感动人有文字,如写鲁智深之死,燕青之去,宋江之死,徽宗之梦,都还有点文学意味”(《水浒传考证》),就是指这种带有凄惨的悲剧意味的文字。

百回本的后半部,几位重要人物形象还得到了强化。头一个自然是宋江。在全书中,宋江如众星之拱月,为众英雄所钦服,他作为梁山梁山泊聚义的主脑和核心,与把它引上接受招安的道路,二者是完全统一的。作为领袖人物,宋江有比较清醒的政治头脑,他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寻找一个“体面”的归宿的招安主张,是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和要求的。百回本《水浒传》写梁山泊接受招安的曲折过程,很能揭示出事物内在的逻辑性和历史发展的必然性。第一次招安为什么会失败?毛病就出在宋徽宗的诏书上:“近为尔宋江等啸聚山林,劫掳郡邑,本欲用彰天讨,诚恐劳我生民。今差太尉陈宗善前来招安,诏书到日,即将应有钱粮、军器、马匹、船只,目下纳官,拆毁巢穴,率领赴京,原免本罪。倘或仍昧良心,违戾诏制,天兵一至,龆龀不留。”针对这种侮辱、恐吓、威胁的语气,宋江道:“非宋江等无心归降,实是草诏的官员不知我梁山泊的弯曲。”就道出了事物的本质。第三次招安,诏书换上了另一番语调:“切念宋江、卢俊义等,素怀忠义,不施暴虐,归顺之心已久,报效之心凛然。虽犯罪恶,各有所由,察其衷情,深可怜悯。朕今特差殿前太尉宿元景,赍奉诏书,亲到梁山水泊,将宋江等大小人员所犯罪恶,尽行赦免。”于是众人山呼万岁,招安宣告成功。宋江怀着“统豺虎,御边幅”,“平虏保民安国”的心愿,统领大军前往征辽,以为国家出力,立功建业。然而随着所处地位的变化,旋即产生了“义”和“忠”的错位和全新的矛盾。宋江要“忠”,但奸臣们却不容许他“忠”。为了表白自己的“忠”,只好以牺牲“义”为代价。军校杀死了克减朝廷赏赐酒肉的厢官,按梁山泊的信条,是完全正当的;但如今是“一身入官,当守法律”,自从上梁山泊以来“大小弟兄不曾坏了一个”的宋江,也只好“滴泪斩小卒”了。最后饮了朝廷所赐毒酒,却担心李逵闻知朝廷行此奸弊,必然再去哨聚山林,把一世清名忠义之事坏了,便在酒中下了慢药,对李逵说:“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我死之后,恐怕你造反,坏了我梁山泊替天行道忠义之名,因此请将你来,相见一面。昨日酒中已与了你慢药服了,回至润州必死。你死之后,可来此处楚州南门外有个蓼儿洼,风景尽与梁山泊无异,和你阴魂相聚。”宋江就这样以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对大宋朝的忠心,也彻底结束了梁山泊的事业。

第二个突出的形象是李逵。李逵从第三十八回登场起,就一直活跃在作品之中,且始终保持其独特鲜明的性格。在后半部中,李逵鲁莽而又天真烂漫的性格,得到充分的发展,更加显得丰满起来。当他在荆门镇投宿,听刘太公说宋江强夺了他的女儿,回到山寨,便拔出板斧,砍倒了忠义堂前杏黄旗,把“替天行道”四个字扯得粉碎,又抢上堂来,径奔宋江道:“我闲常把你做好汉,你原来却是畜生!”“你不要赖!早早把女儿送还老刘,倒有个商量;你若不把女儿还他时,我早做早杀了你,晚做晚杀了你。”须知李逵是最听宋江的话的,他不久前还说过“我梦里也不敢骂他,他要杀我时,便由他杀了罢”的话,但此时却要与他动真格的,说明在李逵心目中,对平民百姓的同情,已超过哥们义气之上了。李逵是反对招安的,下半部关于招安与反招安的冲突中,李逵始终是反对派的代表。他凭自己的直觉感到招安没有出路,他对宋江道:“哥哥好没寻思!当初在梁山泊里,不受一个的气,却今日也要招安,明日也要招安,讨得招安了,却惹烦恼。放着弟兄们都在这里,再上梁山泊去,却不快活!”一语道出了问题的实质。但李逵又不是和招安完全绝缘的,在他身上,也存在接受招安的因素。第三十九回李逵道:“吟了反诗,打甚么鸟紧?万千谋反的倒做了大官。”这不是“要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的注脚么?回家接娘,谎说的是:“铁牛如今做了官。”在梦中再次见到老娘,哭着说道的是:“铁牛如今受了招安,真个做了官。”从小说的构思来看,写李逵之反对招安,不过是小说家的故添波澜,受招安的结局是早就规定了的,到最后还是让李逵在“义”的旗帜下接受了招安,并以自己的死来殉宋江的“义”。

百回本结局之受人诟病,还与它写了征讨方腊有关。应该看到,以“逼上梁山”为主调的《水浒传》,同样不可能不正视方腊的起事之由。透过小说字里行间,可以感到作者对于方腊的起事,显然也是有共鸣的。宋徽宗为修万岁山,在吴中征取花石纲,百姓大怨,人人思乱,这和第十二回写道君差十个制使去太湖边搬运花石纲,杨志在黄河遭风打翻了船失陷了花石纲之事,遥相呼应,是接触到了历史的本质的。小说说江南人民身受其害,方腊之反,乃“积渐而成”,是说得很对的。百回本后半部中,虽然不时可以读到关于方腊行事“不义”的话头,但大都是一般的陈述,不曾化为具体的情节和生动的形象,不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倒是方腊手下,强将如云,无不英勇善战,如小养由基庞万春,大骂宋江等人:“你这伙草贼,只好在梁山泊里住,肯勒宋朝朝廷诰命,如何敢来我这国土里装好汉!”显得正气凛然。在征方腊的过程中,令读者最难忘的,是宋江一方损兵折将、梁山众人十去其八的悲惨景象,从而透露出了作者某种隐秘的心理,包含了更为深刻的难以明言的内涵。“莫非皇天有怒,不容宋江收捕方腊”这一不祥的旋律,一直萦绕在梁山泊众人的头上。面对方腊的顽强抵抗,宋江只好用派柴进做细作的办法,从堡垒内部搞垮了方腊。而在这个过程中,读者所见到的,则是宋江一方的“狡诈”和方腊一方的轻信。而那“宋江重赏升官日,方腊当刑受剐时”的两相对照,剔去那说教的成分,何尝不流露出皮里阳秋的弦外之音来!

至于百二十回本多出的征田虎、王庆的故事,比较起来虽无多大的审美和认识价值,但也不能说毫无意义。如对于田虎的起事,小说只简略地说:“适值水旱频仍,民穷财尽,人心思乱”,安定州亢阳,五月不雨,乔道清毅然揭榜上坛祈雨,应该说是为民做了一件好事。按说旱情既已解除,民心自当稳定,怎么又会“人心思乱”呢?问题就出在本州库吏上。他不肯兑现信赏钱三千贯的诺言,却大半孝顺州官,其馀侵来入己,乔道清大怒道:“信赏钱原是本州富户协助的,你如何恣意侵克?库藏粮饷,都是民脂民膏,你只顾侵来肥己,买欢追笑,败坏了国家许多大事!”提起拳头,将库吏痛打而死。州官差人勾捉凶身,乔道清遂投奔田虎入伙。

迫使王庆走上“造反”之路的,则是《水浒传》所痛恨的四个“变乱天下,坏国,坏家,坏民”的贼臣中的三个。原来,童娇秀是童贯的弟弟童贳的女儿,又是杨戬的外孙,童贯抚养为己女,长大后,许配蔡攸之子,却是蔡京的孙儿媳妇。蔡攸的儿子,生来是憨呆的,那娇秀日夜叫屈怨恨。在这个意义上,娇秀可以说是封建婚姻制度的受害者,统治集团借婚姻搞政治结盟的牺牲品。娇秀来到艮岳游春,忽然见到“俊俏风流无限”的王庆,春心也动了,厚贿侍婢,引王庆从后门进来相会。王庆一下子直接触犯了四个贼臣中的三个,他受到迫害,是势所必然的。按照蔡京、童贯的本意,当然是要将王庆置之死地的,但由于舆论纷纷,生怕将王庆处死,丑声一发播传,便以“捏造妖书、煽惑愚民,谋为不轨”的罪名,将王庆刺配远恶军州,以灭其迹。王庆开始还准备忍气吞声,做一个“守法”的军犯,又受到管营张世开的一系列的迫害,这才下了狠心,杀死仇人。他从东京城里的一个副排军,到房山寨上的强人,又到占据八座军州八十六县的“草头天子”,确确实实是被逼出来的。

但是,百二十回本所体现的另一层深刻意义不光表现对于同情,更表现在对“替天行道”的赞美。一般来说,“官逼”才会“民反”,在这种情势下,“反”的行为是正义的,值得同情的;但这并不能保证被逼“反”了的那部分人,他们以后的一切作为,都必定是正义的,值得维护的。田虎等人为什么会失败呢?最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他们没有奉行“替天行道”。小说以传奇的笔墨,叙写了琼英凄惨悲凉的身世:田虎初起兵的时候,残忍地杀了她的父亲,又将母亲宋氏掳走,宋氏行到石室山,纵身跳下高冈撞死,尸体化为美石。土人欲采取此石,却被一声霹雳惊死,这块美石竟变成了宋氏的尸体,面貌兀自如生。琼英日夜吞声饮泣,思报父母之仇,夜梦神仙引一绿袍少年将军,教其飞石为绝技,说:“我特往高平,请得天捷星到此,教汝异术,救汝离虎窟,报亲仇。此位将军,又是汝宿世姻缘。”在征田虎的战役中,宋江派张清化名全羽投入田军,琼英认出即梦中之人,便招张清为婿。后张清活捉田虎,琼英活捉田豹、田彪,“贞烈女复不共戴天之仇,英雄将成琴瑟伉俪之好”,这一动人的传说故事,终将田虎钉在不义的耻辱柱上,不得解脱,而宋江对田虎的征伐,遂成了值得歌颂的正义事业。

至于王庆,《水浒传》不满于他的,是人品猥琐。他与段三娘的结合,本来就非正路人之所为,后来居然又封其为妃,在危急关头,竟在宫中大相厮打,弄得丑声远播。政治上的无道,对王庆来说,可以说是必然的。萧嘉穗在荆南城中,号召百姓杀贼,拈指间即有五六千人响应,足见民心之不顺。在宋江的征讨中,克复王庆是最为顺手的,道理就在这里。

从这个意义上说,百二十回本的田、王二传,比起时下那种一看到史书中的“盗”、“贼”,就廉价地封为“农民起义”,无条件地予以赞美的做法来,实在要高明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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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经常利用引擎工具在网上搜索。有几个小人物,事儿亦小,但却让人心潮澎湃。热泪盈眶。

1

他是北京市海淀区一位公交车司机。他像其他公交车司机一样,每天开着车在规定的线路上周而复始地行驶。可是,他又是不同的。他的不同在于2006年的一件事儿。

那年冬天,一位80多岁的老大爷在医院站点上了车。老大爷叫焦元庆。刚刚在医院看完病。他在小保姆的陪伴下坐车回家。可是,刚上车不久,焦大爷就突然犯病,身体无法动弹。小保姆束手无策。而车上的人却冷漠地看着焦大爷,谁也不愿意帮一把。

他急忙停稳车。来到焦大爷身边,俯下了自己的身子。在小保姆的帮助下。他把焦大爷背进了医院。焦大爷体重170多斤,他背起来并不轻松。于是,老人得救了。他很高兴。因为,他尝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

自此,他主动承担起背焦大爷上下车的任务。每次,他总会弯下自己的腰,把焦大爷背上车,再背下车。而焦大爷每次往返医院复诊,宁可在寒风烈日下多站一会儿,也要等待他这位“亲人”到来。

这一背就是5年,风雨无阻,从不间断。不仅如此,他还在他驾驶的车内贴上了雷锋画像。车内的书报栏,还挂着一本《雷锋的故事》。有乘客打趣地说,老弟,雷锋太老,也太土。你年纪轻轻的怎么没有一点时代气息呀。他却说。我学的就是一种老精神。挂出雷锋画像,就是要提醒自己,莫以善小而不为!

他叫李英庆。他是北京市海淀区79路车司机。他很平凡。事儿也很小,但是,他与他的公交车却是那么让人温暖,让人感动。

2

她是他的老师。小学六年级老师。她姓钟。他叫她钟老师。那一年,钟老师42岁,他13岁。他的家里很穷,穷得吃不起饭。钟老师把自己积攒的22元钱全部给了他。补贴他生活。他很感激,暗暗发誓要报答钟老师的恩情。

他用钟老师给的22元钱,度过了那段艰苦的岁月。他大学毕业,也成了教师。接下来,结婚,买房,生子。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钟老师。由于历史的原因,钟老师终生未婚。如今,钟老师已经退休,年岁已高,无儿无女,一个人孤苦伶仃。他看到钟老师的处境,心头一酸,泪水禁不住涌了出来。知恩一定要图报。他把钟老师带回家,说服妻子,两个人共同承担起赡养钟老师的义务。

钟老师在他的家住了下来。他家的房子小,只有60平方米。可是,他却把最大的卧室让给了钟老师住。而自己与妻子带着1岁的女儿住到了小房间里。10年后,钟老师患了青光眼,不幸双目失明。为了让钟老师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生活,他几次放弃了分房的机会,甚至,连家中的家具和摆设从不乱动。

这一住就是28年。他的孩子已经有了孩子。他老了,也退休了。退休后,他成了钟老师的专职护理员,为她穿衣,为她梳头,为她洗脚,为她端茶端水。一次,钟老师从床上摔了下来,造成脊椎骨折。自此,钟老师只能躺在床上,吃喝拉撒,全得需要人照顾。他把钟老师当做自己的母亲,没有怨言,没有退缩,为她端屎端尿,不让她受一丁点儿的委屈。

俗话说,老变小。钟老师的年龄越来越太,性格脾气也越来越像一个小孩子,甚至连觉也要睡颠倒。白天,她躺在床上,呼噜呼噜地睡大觉;夜晚,她要听收音机。要听戏曲,并且,还不停地喊他,吵得全家人都睡不着觉。为了照顾钟老师,他在钟老师的卧室里放了一张小床,陪护她。女儿害怕他的身体受不了,主动要替他照顾钟老师。可是,他不。他担心女儿瞌睡大。让钟老师受委屈。

他的名字叫宋金萍,是北京市劲松四中退休教师。如今,宋金萍已经70岁。钟老师已经高达99岁。而这段师生之间的情感大戏还在继续。在道德浮躁的今天,这段真情真的让人温暖,让人感动。

3

他是一位80后青年,年幼丧母,跟着父亲生活。在父亲的操持下。他成家立业。婚后,两口子在外打工,父亲在家里侍弄庄稼。多年的苦日子总算是熬出了头儿。可是,善良的他却主动背上了三个“包袱”。

那年,他到新疆打工回来,走到甘肃兰州火车站。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位衣衫褴褛的流浪老妇。正在向过往的路人乞讨。他的心头一热,便把老妇领到了一家快餐店,要了一碗热腾腾的拉面。交谈中,他了解到了老妇的身世。老妇名叫苟清顺,家在甘肃省礼县,无儿无女。多年前,丈夫因病去世。过继来的侄子好吃懒做。把她赶出了家门。无依无靠的苟清顺只好流落街头。靠乞讨为生。

他听了苟清顺的诉说,一个近乎疯狂的想法占据了他的脑海:他要为这个可怜的女人养老送终。他说,阿姨,如果您相信我,就跟我走,我来养您。苟清顺又惊又喜,将信将疑地随他登上了回家的火车。回到家,他说服了父亲、妻子,让苟清顺在家里住了下来。苟清顺终于结束了自己的流浪生涯,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2001年,在陕西西安火车站一家小餐馆里,他遇到了另外一位老人。这位老人在餐馆里讨饭。餐馆老板不仅不给。还殴打老人。他心头一热,便出面阻止。他把老人从地上扶起来,请进了餐馆里,点了饭菜,与老人一同吃。当老人吃完最后一口饭,他已经决定把老人带回家。当他与老人一起回到家里的时候,他的儿子也呱呱落地。他欣喜若狂。

他叫姜旭东,甘肃省西和县河坝镇大池村村民。后来,姜旭东又收养了一位流浪老人。原来的三口之家,现在,加上三个流浪老人和新生的儿子,负担一下子加重。为了赡养四位老人,姜旭东与妻子一起离开家乡,外出打工。他用打工挣来的钱,为老人们建设了新房,购买了新家具,还安装了电话。一有空闲,他就给家里打电话。四位老人争相与“儿子”说话。其情其景,让人感动,让人落泪。

经过无数次的搜索,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心灵魂的搜索。一个人,无论他多么渺小。但是,如果在他灵魂的工具栏里输入“爱心”两个字,能够搜索出若干个结果来,那么,这个人就是一个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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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键词:关爱,父爱,灵魂深处,人生的挫折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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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个在智力上存在着障碍、却存活下来的孩子,在小鸟的歌声中走向巴赫和莫扎特的音乐世界,并在其中成长,终于开始创作自己的乐曲。我认为,他最初的小小作品,无异于小草叶片上闪烁着的耀眼的露珠,充满新鲜的亮光和喜悦。纯洁一词好像由in和nocea组合而成,即没有暇疵。光的音乐,的确是作曲家本人纯真的自然流露。

然而,当光进一步进行音乐创作时,作为父亲,我却从他的音乐中清晰地听到了“阴暗灵魂的哭喊声”。智力发育滞后的孩子尽了最大努力,以使自己“人生的习惯”——作曲,得以在技术上发展和构思上深化。这件事的本身,也使得他发现了自己心灵深处尚未用语言触摸过的、黑暗和悲哀的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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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女医明妃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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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女医·明妃传》是根据历史人物事件改编的古装传奇励志剧。明代著名女医谭允贤凭借对医学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并建立女医制度,最终成为一代女国医的经历。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医明妃传》取材自真实历史人物,在明代的传统风俗中,女子为官行医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梦想便是悬壶济世,最终她成为一代女国医,名扬天下。《女医明妃传》从一开始就融入了破除封建礼教,号召男女平权的思想,女性独立自强意识对当代女性也深受启发。网友称该剧是古代版的《杜拉拉升职记》,“十分励志。主题积极向上,杭小娘子的一番话进步而勇敢,让人忍不住为这部剧点赞。”

《女医明妃传》中,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不圣母玛丽苏也不任性,不卑不亢、外柔内刚、慈悲为怀。前两集出现的少女允贤好学善良,有点冲动但很有主见有志气,口齿伶俐,开错方子自责愧疚也勇于承担。有剧评人对谭允贤这个人物给予高度评价,“东方女性的坚韧智慧美不仅仅是暗藏在红颜杀脂粉斗的深宫重闱之中,更应该是像谭允贤这样有自己的主见,在强大的医学精神信仰下散发学术智慧之美,甘苦钻研心怀民生体现心灵之美。”

更多网友表示,《女医明妃传》是《琅琊榜》之后唯一想追的古装剧,“绝对良心。中医知识也很吸引人,刘诗诗将谭允贤的少女时期演的入木三分,一颦一笑眼神到位,剧情剪辑紧凑不拖沓,全程无尿点,男女主都是好看的冒泡泡,两集完全看不够。”

霍建华演逗比任性皇帝

嘴毒心善,笑点多多哒!

霍建华饰演的皇帝朱祁镇,虽然前两集出场戏份不多,但他和刘诗诗互相看不顺眼在马车上斗嘴的戏份俏皮逗趣,观众直呼“欢乐好笑”。

从《花千骨》到《他来了,请闭眼》,霍建华最近的荧屏形象都是高冷、禁欲系。《女医明妃传》中,霍建华饰演的明英宗朱祁镇以玩世不恭、任性自我的形象出场:在朝堂上玩蛐蛐,微服出巡偶遇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出手相助之余也不忘半真半假地“撩妹”,张口闭口,“屁”、“狗屁”,急眼了还会 “霸道总裁”上身,直接将刘诗诗扛在肩上丢进马车。网友表示,“逗比皇帝的出场真是好欢乐啊!那痞痞的小眼神简直被秒杀!喜欢这样些许坏坏的霍建华!”更有网友被霍建华的毒舌震惊到,“华叔要是吐槽春晚,可以吐的央视台标都看不见,满满的笑点。”

每个药方都来自医书

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棒棒哒!

《女医明妃传》中古代医学贯穿始终,前两集通过药草铁皮石斛止血、徐太夫人中风、燕子窝和油治恶疮、于家夫人小产血流不止等诊治案例对传统医学的展示,让不少观众感慨中医学的源远流长,表示“可以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知识。棒棒哒!”

据悉,编剧张巍在创作过程中,请教了多位中医专家,坚持做到“所有的方子都从明以前的医书上摘得。”且涉及方面不仅是治疗,更有养生古方和美容古方等实用性古方流传。刘诗诗表示,为了演好女医,进组拍戏之前专门找了中医老师,学习基本的中医知识,学习基本的把脉、针灸手法,还有简单的穴位等等。随着剧集的深入,出演女中医的刘诗诗,不仅在剧中施展仁心妙手,行救死扶伤的医德医行;同时还是宫廷保养大师,为后宫三千佳丽做出“明代面膜”,备受妃子宫娥追捧。刘诗诗说,“拍了这部戏,自己也更注重保养了。”

明代“时装秀”

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哒!

《女医明妃传》华美大气的明制汉服让很多观众直呼“太美,超乎想象”、“画风有一股小清新之风。”

据制片人黄澜介绍,《女医明妃传》在道具美术服装造型上,参考史书,力求还原明代生活之美。如在服装上力求将大明服饰的明朗线条和华美表现出来,包括立领、宽衣大袖紧袖口、大褶裙装和金属领扣等细节。剧中龙袍、官服、素服等皆有不少的手工刺绣,盔甲也是独特设计纯金属打造。

首播后,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女医明妃传》的服饰是抄袭韩国古装剧。有好学网友立刻热心出来科普,“之所以很多人觉得有韩服即视感,是因为先入为主了。朝鲜曾经是明朝的附属国,衣冠制度都是大明天子赐的。国内拍明朝的剧一是少,二是乱穿衣服,所以大家对于这种很复原的造型反而起了疑。” 被科普后的网友们奔走相告,“明朝的衣服真好看,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的。”

创作背景:

该剧取材自历史人物。历史上的谭允贤出生于医学世家,祖父曾任南京刑部郎中,是当地的名医,祖母对医药也十分精通,秉承家学的她十来岁时即攻读各种医学典籍,是历史上少有的女医家,还留下了《女医杂言》 一书传于世。但是,历史上的谭允贤并没有留下与当朝皇帝的交往纪录,剧中的情感线属于虚构。

该剧编剧张巍表示,自己想写中医的故事很多年,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包括把背景设在汉代、民国,但都没有合适的背景可以承载。这样的女性其实非常不凡,应该有艺术作品对其进行挖掘、戏剧加工。此外,该剧虽然有不少宫廷戏份,但张巍强调该剧是古装职场剧而非宫斗剧,相对现代来说,在古代要做一名职场女性阻碍太多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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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宅妖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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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妖记》情节紧凑、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恐怖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宅妖记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呃……”许知乎目瞪口呆的睁大眼睛,突然觉得三观又要去充费了。

“咦……”赤姐儿和木柳、云帆、白素贞抱成一团,完全不知道这时候该做出什么表情来。

“唔……”牛魔王、吕奉后、燕赤霞一起抬头望天,心道我们这时候是应该满脸抽搐呢满脸抽搐呢还是满脸抽搐呢。

“这……”白眉真人、金光圣母、天河真君已经彻底石化了,旁边的苏妲己和石矶娘娘更是惊得连飘柔洗发水和小酥饼都掉了。

寂静,很奇怪的寂静,然后整整半个时辰的寂静之后,那仍然还陷在坑中的主上,终于满脸呆滞的喃喃自语道:“所以,所以说,那些天外邪魔,已经,已经……”

可怜的家伙,世界观和人生观都被彻底摧毁了吧!

许知乎很同情的叹了口气,看着失魂落魄满脸抽搐的主上,突然觉得这家伙好可怜,想想看,苦心积虑忍辱负重谋划了数百年之久,又经历了各种挫折和磨难,眼看着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结果还没来得及享受那种成就感,突然发现……

“所以说,所以说?”诡异的寂静中,可怜的主上还在那里难以置信的颤抖着。

“没错,魔域已经变了,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们的文明进化了。”许知乎都不忍心说出真相了,但是该说的还是得说出来,“当年的那些天外邪魔,就像是原始人,然后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如今他们已经发展到了……呃,不知道怎么说,总之,他们进化了,而且进化得很奇怪。”

“文明?进化?”主上很茫然的瞪大眼睛,就连旁边的白眉真人他们都转头望来。

“没错,他们已经不是以前那些只懂得杀戮根本无法沟通的邪魔了。”许知乎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不过想想也是,几万年过去了,没理由还是原来那样一成不变吧,会从原始文明发展到现在文明也是很正常的。”

“但,但是……”赤姐儿跟许知乎相处的时间最长,倒是勉强理解了一点,可是又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昆吾也经历了几万年啊,为什么都没什么变化?”

“那是因为,我们昆吾还在重建之中。”许知乎一本正经的看着周围,“再说了,很多变化都只是潜移默化的,也许现在没有察觉到,但是有一天回头看,突然就会发现原来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啊。”

“呃,也对哦。”牛魔王在旁边若有所思的挠挠头,“说起这个,我有个远房表亲在海外,最近他飞剑传书跟我说,他发现茶壶的水煮开以后,从茶壶里冒出的蒸汽,好像蕴藏着很神奇的力量,所以打算问我借点资金来研究……”

“咳咳咳!”许知乎直接呛到了,“老牛,你那个亲戚的名字叫瓦特?”

“不啊!”牛魔王很认真的摇摇头,“他也姓牛,因为说话总是一顿一顿的,所以大家都叫他……”

不用说了,就在这一瞬间,茫然中的主上终于怒吼一声,满口喷血的昏了过去,直到彻底陷入昏迷的那一刻,他狰狞面容的眼角仍然有热泪缓缓流淌,可怜的家伙,希望他将来能够学好普通话,顺便好好研究一下文明进化的知识。

好吧,这估计是昆吾有史以来最憋屈的大反派了!

一大群人满脸古怪的面面相觑,又看看天穹中那正在逐渐消散的巨大门扉,再看看仍然浓烟升腾弥漫的昆仑山脉,突然觉得,呃,突然觉得,觉得……

尴尬,好尴尬,日了狗的尴尬,尴尬症快要犯了的尴尬!

“要不然,我们就这样散了?”一片诡异的寂静中,许知乎终于忍不住挠挠头,小心翼翼的举手提议,“呃,我只是说说,主要看你们的想法,实在不行咱们办个篝火晚会,把能请的人都请来,庆祝昆吾顺利度过……”

“啊!”话音未落,赤姐儿突然惊呼一声,满脸苍白的靠在悬崖上。

“怎么了?怎么了?”许知乎吃了一惊,第一反应就是又有强敌来犯。

“肚子,肚子……好疼!”赤姐儿紧紧抓着衣角,满头冷汗的微微轻颤着。

“什么?”石矶娘娘的反应极快,直接抢上来搭着赤姐儿的手腕,仅仅几秒钟后突然轻呼一声,“啊!赤赤,你马上就要生了,来人啊,快点准备个干净的房间……”

“我擦!”许知乎整个人都晕了,“等等?现在就生?这才几个月,肚子都没怎么鼓起来,不是说要怀胎十月的吗?”

“谁跟你说要怀胎十月了?”石矶娘娘满脸古怪的抱起赤姐儿,“怀胎十月的是人族,你老婆是……少啰嗦,房间在哪,热水在哪,全都闪开,本宫今天要亲自接生,喂喂喂,还愣着干什么?”

哦哦哦,哦哦哦,目瞪口呆的众人总算反应过来,散开的散开,警戒的警戒,找热水的找热水,白眉真人还亲自动手,转眼间就用法术硬生生造了一间宫殿出来,然后一大群昆吾最强大的存在就这样杀气腾腾的往宫殿外一站,摆出了谁敢靠近就轰杀了谁的可怕气势。

讲真,这估计是史上最高级别的接生过程了!

一片混乱中,许知乎满脑子晕乎乎的站在原地,先是整整愣了半刻钟,又看着那座宫殿大门发了一会儿呆,突然就反应过来,赶紧朝着宫殿里跑:“我擦!所以说,所以说我就要当……啊啊啊,赤赤,坚持住,深呼吸,有我在,有我在呢!”

暗淡的夜幕渐渐明亮,不知何时,一轮温暖的红日正从远山后缓缓升起,笼罩在金色晨光中的昆仑山脉上,一阵微凉的清风拂过,带来了奇奇怪怪的讨论声音——

“下注!下注!你们猜,知乎和赤赤的孩子是男是女,不对,是胎生还是卵生?”

“呃,比起这个来,我倒更关心孩子长得像赤赤还是像知乎,像赤赤的话绝对很漂亮,可要是像知乎的话……咦,苏娘娘,您在干嘛?”

“哦哦哦,没什么,我正在给知乎家的孩子找见面礼来着,嗯嗯嗯,我记得我以前曾经从女娲娘娘那里得到两件法宝,好像就放在……啊,找到了,这块红布叫做混天绫,还有这个叫做乾坤圈!”

“唔,这么说起来,本尊这里还有一件名为风火轮的法宝……”

“很好,你们还有什么,全都拿出来当礼物啊!”

尾声——吕奉后的一封信

亲爱的蝉儿: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某家离开轩辕墓也有两个月了,不知道你那里怎么样,某家这里一切都好,就是很想你很想你,特别是看到那些混蛋秀恩爱的时候……

昆仑山的事情,用老许那家伙的话来说,虽然最后尴尬得节操三观全都碎了,不过总算是顺利解决了,蜀山和昆仑的那些家伙,好像正按照老许的提议,打算召开什么修真界联合代表大会,把整个昆仑正邪两派的大能都召集过来……嗯,某家很期待他们当场打起来的壮观景象!

说到昆仑,你还记得我们见过的那六只蜘蛛精小萝莉吗,她们居然是昆仑金光圣母娘娘的女儿,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因为六只小萝莉不愿意跟姐姐分开,金光圣母娘娘居然直接搬到东明山来住,而且还从老许那高价买了一大堆零食,每天哄着紫紫她们增进感情。

还有一件事,老许这家伙最近当爸爸了,那天在昆吾山上,赤姐儿突然觉得肚子疼,然后就在石矶娘娘他们一群大能的严密保护中,产下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啊啊啊,真的好可爱,粉雕玉琢大眼睛眨啊眨,就连吐丝的样子也很有趣,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只要哇的哭起来,就会满口喷出三昧真火,最近盘丝洞已经被烧了好几次了。

提到盘丝洞,某家最近在这里住得还算不错,牛魔王那家伙虽然色眯眯的,不过喝起酒来倒是很干脆,听说他最近看上了什么女儿国附近的蝎子精,整天吵着要老许帮他去提亲,但是老许好像不是很赞同,还经常跟他说什么“老牛你知道铁扇公主吗”之类的奇怪话。

当然,最让人同情的还是老燕,作为东疆十万妖山失恋二人组之一,他最近的日子简直是很刺激啊,听说祝大小姐已经在东明山买了个很大的山洞,连家具带装饰全都搞定了,就等着哪天从草丛里跳出来,把哪个不识趣的家伙打晕拖进去洞房了……

对了,除此之外,某家还认识了好多新朋友,感觉都很不错啊!

比如说,最近琢磨着要开什么兰若大超市的木柳、计划着把电影院开到昆仑的敖樱殿下、还有那条最近不当奶妈改行当保姆的傻蛇……呃,偷偷的跟你说,石矶娘娘和苏娘娘最近有点母爱过剩,昨天某家经过她们旁边的时候,听到她们在很严肃的讨论怎么生孩子,没错,是她们两个来生孩子……

嗯嗯嗯,以上,就是某家最近在东明山的日常见闻,亲爱的蝉儿,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某家这几天就抓紧时间回去,陪着你一起等孩子出生……那么,先不说了,老许家的小姑凉又哭着喷火了,我刚看到老许顶着两个黑眼圈跑过去,不是要是去热牛奶就是要去哄孩子睡觉,深表同情!

想你一百遍,再一百遍,再一百遍——想你的布布!

尾声——五年后

做为一个有理想有前途的山贼,宁采臣一直觉得,打劫才是发家致富的正确方式!

所以,虽然曾经怀抱着成为书生的理想,虽然已经是大冬天,但他还是带着一大群穷凶极恶的手下,冲进了这座看起来很不错的山峰,打算把这里变成自己的山寨,然后以此为据点再向四周发展,强抢民女绑架大小姐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老大,我听说,这里附近有妖怪出没的传闻?”和他的豪言壮志不同,跟在旁边的几个山贼头目却有点战战兢兢,忍不住望着远处那烟雾弥漫的温泉,“呃,听说,听说闯进这座山的人,没有几个能再出来,还有人说,他们在山里看到了一个会说话的锅……”

“胡说八道!这世界上哪有什么会说话的锅!”宁采臣对属下的胆小怕事表达了极度不满,“劳资当年也是读过几年书的好吗,正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就不信了,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有哪个妖怪敢对我们……”

好吧,还没说完,前面的灌木丛中突然就传来了奇怪轰鸣声!

“妖怪!”大吃一惊,一群山贼几乎是下意识的抱成一团,就连号称什么都不怕的宁采臣,也顿时嗖的一声躲到属下后面去了,“不,不要乱,妖怪,妖怪有什么可怕……呃?”

几秒钟后,等他们看到灌木丛里冲出来的那个奇怪东西以后,突然就愕然无语了。

事实上,那并不是什么青面獠牙的妖怪,而是一只看起来很奇怪的坐骑,没有腿却长着奇怪的轮子,前面一只独眼闪耀着光芒,时不时还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奇怪坐骑上,居然还坐着一个粉雕玉琢的五岁小姑娘,婴儿肥的粉嫩小脸颊,扎着两条摇摇晃晃的马尾辫,笑起来连大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淡红色的漂亮锦绣裙裳前面,还挂着一块看起来像是纯金打造的圈圈,随着道路崎岖轻轻摇晃着。

“玉佩!”出于职业的本能,宁采臣第一眼就看到这块看起来很值钱的纯金圈子,所以仅仅几秒钟后,他就立刻杀气腾腾的抽出妖刀,用那种很熟悉的打劫姿态跳了出来——

“打劫!那个小妞!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很显然,看到这么多凶恶的家伙出来,那个粉嫩的小姑娘顿时就惊呆了,咬着手指整整呆了半刻钟,她才终于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又很期待的舔了舔小嘴唇——

“那个,那个,打劫……打劫好吃吗?”

寂静,古怪的寂静,宁采臣傻乎乎的举着刀,还保持着穷凶极恶的姿势,后面的一群山贼齐齐目瞪口呆,很无语的张大嘴,突然觉得……呃,这傻乎乎的小萝莉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偏偏这个时候,漂亮小姑娘还举起小手,认真的追问了一句:“嗯嗯嗯,比爹爹给的薯片还好吃吗?”

“呃……”可怜的宁采臣还在那里发呆呢,只是几秒种后,等他看到那个纯金的圈子以后,突然就精神大振,恶狠狠的咆哮一声,“蠢货,你们这些蠢货,还愣着干什么,全都给我上,把这小妞带回去!”

哦哦哦,一大群山贼总算反应过来,赶紧就杀气腾腾的冲上去,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伸出手,那个还在认真思考打劫好不好吃的漂亮小姑娘,却终于有点迷迷糊糊的反应过来,所以仅仅咬着手指愣了几秒种后,她直接就——

“哇!”明亮的大眼睛里泪光闪闪,被吓到的漂亮小姑凉直接放声大哭,“小阿姨,小阿姨,快来,救宝宝……”

“给劳资闭嘴!”宁采臣吃了一惊,却又立刻杀气腾腾的猛冲上去,“你叫啊,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别说是什么小阿姨……咦,为什么是小阿姨?”

好吧,还没别等他想明白为什么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小阿姨,远处的山林中,突然就传来了草木剧烈摇晃的咔嚓声,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正沿着山林高速冲过来!

“不……”宁采臣顿时毛骨悚然,第一反应就是带着山贼们逃走,只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转过身——

轰!

纷飞的草浪中,六只色泽各异的巨大蜘蛛腾空而起,在空中划过完美的曲线,却又在正午的阳光下迎风一晃,直接化为六个姿容明媚的俏丽少女,一模一样的打扮,一模一样的相貌,一模一样的神态,只有蛛丝裙裳分别是橙黄绿青蓝紫六种颜色……

“妖……妖……”宁采臣和一群山贼惊骇的抱成一团,结结巴巴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少啰嗦!”带头的紫裙少女不知从哪摸出一包薯片,一边心满意足的嚼着,一边杀气腾腾的威胁,“那个谁……咔擦……居然敢欺负我们家宝宝……咔嚓……过路费封口费惊吓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全都交……喂喂喂,混蛋,我们还没说完呢!”

还说个鬼啊!

一群山贼惊到头发笔直竖立,宁采臣第一个带头,突然就怪叫一声,连滚带爬的转身就跑:“救命!救命!妖怪!有妖怪!有妖怪吃人了!”

“咦?我们吃的不是薯片吗?”六个明媚少女很迷惑的面面相觑。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一大群山贼这时候都已经逃出几百丈远,宁采臣看着后面那六个正慢条斯理追上来的蜘蛛精少女,忍不住泪流满面:“呜呜呜,没天理啊没天理啊,劳资只是想打劫点饭钱啊,为什么刚出门就撞上这么多……呃?”

轰!

还没来得及说完,高空中金光闪耀,就看到一千条金光龙舟呼啸而来,上面的可爱少女们长得一模一样,很整齐的催动龙舟俯冲而来。

紧接着,前方的山林中又是一声轰鸣巨响,然后就看到一只足有两三层楼高的巨大古怪坐骑,就这样摇摇晃晃的从林中冲出来,而且还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速转眼,烟尘沸腾的急停在原地。

砰然一声,伴随着巨大坐骑的肚子突然打开,一个圆滚滚的电饭锅呼啸冲出,后面还跟着两个看起来很古怪的少女,一个额头镶嵌着银白色的苹果纹路,一个满脸严肃还举着青铜大盾:“我擦!哪个混蛋欺负我们家宝宝,站出来,本锅保证不蒸了他!”

目瞪口呆啊,宁财神和一群山贼已经快要崩溃了,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再度转身逃跑,就看到另一边的山林里也是轰鸣巨响,然后就有一大群杀气腾腾的妖魔鬼怪冲了出来——

带头的野猪精举着大斧满脸凶猛,后面的漂亮女鬼们一边讨论什么剧情一边呼啸飞过来,眯着眼睛不停画圈圈的白裙御姐好像看不清路,一头就撞上了旁边的大树,还有位宫装美人儿提着长裙满脸欢喜,隔着很远就眉开眼笑道:“咦,有人来了吗,太好了,最近兰若店的生意有点不景气啊!”

泪流满面啊,这一次,宁采臣和一群山贼真的泪流满面了:“呜呜呜,所以说,我们这是运气有多好,才会出门打劫就撞见这么多妖怪,还是这么多蛇精病的妖怪?”

事实证明,他们的运气还真是很不错!

下一刻,就看到半空中蛛丝呼啸而过,一位美貌到没朋友的红裙美人儿从天而降,左手平底锅右手酱油拌饭,想了想不对又从裙摆下抽出两柄大砍刀:“混蛋!哪个不开眼的,敢欺负我家宝宝?”

什么都别说了,刚刚还在眼泪汪汪的漂亮小姑娘,立刻就嗷呜一声扑了过去,抓着红裙美人儿的裙角就开始哭诉:“呜呜呜,娘,他们抢我……抢我的棒棒糖,抢了一百个!”

“我没有……”可怜的宁采臣拼命翻白眼,心道我要抢棒棒糖干嘛,还一百个。

问题是,解释无用啊,刹那间,一大群妖怪早就已经从四面八方围上来,杀气腾腾穷凶极恶,还有只不知道从哪跑出来的牛妖,气喘吁吁的边跑边大呼小叫:“啊啊啊,等一下,等一下,娘娘说她最近LOL需要有人扮野怪,所以说……”

救命!救命啊救命!

一大群山贼热泪盈眶的无语望天,已经崩溃的宁采臣靠在一棵大树上,浑身颤抖泣不成声:“救命,救命啊,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里吗?”一个笑眯眯的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

正午的金色阳光下,从松林中悠闲走出的黑发男人,就这样很愉快的张开双臂,看着漂亮小姑娘欢呼着冲进自己的怀里,来了个很熟悉的八爪鱼缠绕,然后……

然后,迎着宁采臣和山贼们的惊愕目光,他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并且就像往常那样,开始了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唔,我要说我这里是东明山盘丝洞兼兰若店总店兼蜀山舰派度假村兼东海龙宫3dmax影院兼轩辕墓演唱会门票预订部……嗯嗯嗯,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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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改写《我的叔叔于勒》结局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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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两个女儿津津有味地吃着牡蛎时,父亲望见在甲板上站着一个穿着讲究,气派不凡的中年男子在欣赏大海的风景。不知是羡慕还是想奉承,父亲显然忘了自己的身份,竟走过去想他搭话。

就在父亲望见那人的脸的刹那间,几乎是惊呆了……父亲急切地上下端详着他上十遍,才吐出一句惊喜的话:“于勒弟弟,真的是……你……吗?”那人听到喊声,转过头来,看了父亲一眼,马出万分惊讶而又激动地说道:“是我,是我,哥哥!我真的是于勒啊!”站在远处生气的母亲,似乎也看到了这一幕,明白了这一切,飞也似地狂跑到于勒叔叔面前道:“于勒啊,你总算回来了。你知道吗,当初把你送走后,我们是感到多么自责、后悔啊!我们是多么希望你能平安回来与我们团聚在一块过日子啊……”“我知道,我也希望如此。但……”于勒叔叔闻言,十分欣喜,他神色迟疑了一下,脸色忽然悲伤起来:“我倒了大霉!”“什么事?”我的父母齐声而出。“我在南美做了笔大生意,结果全部落空,破产了,连这身衣服也是向船长讨的,他可是个好心人。所以……”“够了,”母亲像变了个人似的怒吼道,“我就知道你不可能有什么出息,现在在外破产了还想来吃我们,你把我们拖累得还不够吗?你走,永远不要再回来!我一刻也不想再见到你。”

一旁的父亲沮丧的脸上露出了沮丧的神情,说:“弟弟,你已经使我无法摆脱贫困,现在我们真养不起你了,你还是自己谋求生路去吧!”

于勒叔叔站在那里,突然放声大笑,脸上露出鄙夷的神色:“虚伪,全是虚伪,什么团聚在一起,什么平安过日子,全部是虚伪。我可以告诉你们,我是发大财了,现有几千万财产。我本想这次旅游完后和你们快乐地过后半生,想不到你们这样对我!本来打算分一半家产给你们,现在看来这是不必要了。看!那是我的宝贝女儿,我的全部家产将由她继承了。”于勒叔叔勒边说边指着一个身着华丽的姑娘,“至于我欠你的,我马上给你!”于勒叔叔从怀中掏出一沓钱,塞在父亲手中,然后唤了他女儿到了另一个角落里去了。等到了哲尔塞,他们乘了一艘驶向美洲的豪华客船走了。

父亲只是痴痴地望着他所坐的客船,直至消失在天边。母亲靠在父亲的身边,垂头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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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锦绣缘小说结局

全文共 2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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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

一个月后,北平。

虽然已经是初春,可是北方的气候,依然是天寒地冻。地上厚厚一层积雪仿佛还没有化,天上又开始零星地飘着雪花,出门的时候,不穿大衣是不行的。

锦绣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初到这里的时候,北方的寒冷真的很难习惯;常常觉得自己就快要冻僵了。可是这里的空气清冷而干净,天空高而远,晚上没有那到处闪耀的霓虹招牌,也看不见那密密的弄堂。仿佛——跟上海,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北平的汽车,跟上海的并没什么不同。总有种错觉,就是自己熟悉的那一辆。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好笑,不是说,离开上海,就可以忘记一切重新开始?可是记忆非但没有淡去,反而越来越鲜活。

明珠的美丽,英少的不羁,向先生的淡定,石浩的忠厚,唐海的机敏,还有王妈的唠叨……一切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而她心里深深地、深深地爱着的那个人,更是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

这两天,北平还在下雪;可是估计在上海,天气已经开始回暖,明珠她们已经开始准备春天的衣裳,而宁园里的那些花,不久也就会开了。

现在想想,真的很庆幸,当时在离开宁园的前一天,匆忙种了花和树,不然都想不起来,自己在那里到底曾经留下过什么。再过几年,等石榴树长高了,看着那绿色葱茏,左震——他可会偶尔想起她?他能不能体会当时她种那几乎可以算是,她唯一曾经为他做过的事情。

“锦绣!你来啦。”有人在前面招呼她,原来茶馆已经到了。

“是,黄老板。”锦绣答应着,快走了几步,赶到茶馆门口,“今天怎么在外头站着?客人很多吗?”

“不多。”黄老板道,“只不过出来透透气,顺便看看你几时过来。这边的客人听你吹曲儿习惯了,经常还问起,那位吹箫的姑娘来不来?”

“怎么会不来,我还等着拿工钱吃饭呢。”锦绣笑了,一边解下厚厚的帽子和围巾,一边进了门。

每天下午,她都在这家茶馆里吹几段曲子,另外还有几个唱弹词儿的,说书的,还有一个弹琵琶的小姑娘,大家都不过是出来找点贴补,钱虽然不多,但维持生计也够了。这间茶馆是这附近最大的一家,前面是楼上楼下,后面有单独的偏厅,平常客人还不少,到了下午,总是七八分满座。锦绣进的是后门,从后门穿过院子,就直接到了偏厅,她先脱了外套,搓了搓冻得冰凉的手指,就拿出了那管紫竹长箫。

试了试音,刚吹了一声,忽然觉得有点不对。

周围怎么这么安静?

这间偏厅,跟外面的大厅只隔着一道帘子,平常坐在这里,外面喝茶的,聊天的,跑堂的伙计吆喝茶水,嘈杂的声音总能听得见;可是今天不同,外面一片静悄悄的。

锦绣不禁站了起来。走到帘子前面,侧耳听了听,真的,一丝说话的声音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不吹了?”黄老板正从门外进来,微笑着问。

锦绣疑惑地看看他,“外面怎么这么安静?今天没有人?”

“有人。”黄老板道,“有人包了场。”

包——场?!锦绣呆住了。这种地方,还有人包场?简直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我今天就不用吹了吧。”

黄老板拉住她,“这怎么行!人家说了,是特地为了听你吹箫,才包下这场子,不过是图个安静。刚才我还怕你不来,所以特地在外面张望着。”

锦绣忽然心慌起来。

谁会因为要听一段箫,就特地包下整个茶馆?她的箫还没吹到那种地步吧!

慢慢走到那低垂的帘子前面,慢慢掀起来,看见整个空荡荡的大厅。桌子椅子,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来坐。只有大厅门口,正进来一个人,淡淡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仿佛镶了一道金色的光环。

那人已经踏进门口,远远看着她;刹那之间,记忆忽然闪回到很久以前,在百乐门的大堂里,隔着衣香鬓影、济济满堂的人群,也曾经有个人,跟她这样两两相望。

这里是哪里?会不会——会不会是做梦啊?

锦绣看着他,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过来。忽然想起,曾经有一回,自己被按在地上灌酒,当时他也是这么走过来,水晶灯的华光,照着他雪白的袖口,还有他手上一瓶琥珀色的洋酒。

真的是他。越来越近。

锦绣不禁屏住了呼吸,手里紧紧拽着那扇帘子,怔怔地僵在那里。耳边只听见自己心脏的狂跳声,怦,怦,怦!站在眼前的,就是她日日夜夜,朝思暮想,相思已成灾的那个人吗?

北平跟上海,距离何止是千里之遥,她无声无息地躲着这个角落里,他怎么可能找得到?可是眼前的人,照旧的白色衬衫,黑色大衣,照旧是那么熟悉的脸,熟悉得好像就刻在她心里。

左震。左右的左,震动的震!

他终于站住了,隔着两步远,问:“能不能让我点一支曲子?”

锦绣呆呆看着他,听见自己说:“好。”

“上海有一家叫做狮子林的酒店。很久之前,我曾经路过那里的后园,偶尔听见有人吹箫,曲子很好听,我一直忘不掉。”他慢慢说,“那曲子我不知道名字,也从来没听过,所以到处找不到。后来总算听见有人说,这间茶馆有人会吹这一首,所以我从上海千里迢迢赶了来,请你为我吹一遍。”

锦绣终于举起了手里那管箫。

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还是那支曲子,婉转悠扬,千折百转,仿佛还带着那丛丁香花的暗香,低低地徘徊。

锦绣吹着吹着,辛酸慢慢袭上鼻梁,眼睛慢慢模糊了。终于箫声有点变了调,再也吹不下去,她放下了箫管。

左震看着她,“你怎么知道,我那天晚上,听见的就是这一首?”

锦绣答:“因为,我在狮子林,只有那一个晚上吹过箫,吹的就只有这一首。”她含着泪微笑,“说来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的事会有那么巧。在上海,我就只吹过一次箫,偏偏就让你听见。我就只跟人打过一次架,偏偏也让你碰见。”

“我也只教一个女人跳过舞,是在百乐门,她叫荣锦绣。”左震也微笑,“她说过,多希望从第一次见到我,就只为我欢喜,只为我跳舞,只为我流泪。”

锦绣的泪水扑簌而下,走到他面前。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接着左震的话,她说了下去:“她还说过,真的很后悔,从来没有好好地听懂你说话,从来没有好好地分担你心事,也从来没有好好地抱紧你……如果时光能倒流,如果一切都能再重来一遍……”

没等她说完,左震蓦然把她拥进了怀里。

紧紧地抱她在胸怀,那深深的颤栗,闪电般将他贯穿!这么多天来,找得天翻地覆,几乎翻遍了整个长江南北,风尘仆仆万里奔波,所有寻觅她的辛酸,都化作了一阵热辣,骤然袭上他的眼眶。

锦绣抱紧他的腰,泪水迅速渗透了他的外套,仿佛是压抑了许久的心酸,终于痛快地一泄而出!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终于重回到这个日日夜夜思念的,温暖熟悉的怀抱里。

曾经的深情,清晰如昨日,历历上心头。

从殷宅门口的初遇,望海楼前的躲雨,到百乐门的第一场舞,从狮子林外的听箫,到宁园的酒醉,从七重天上的相望,到烟花下的相许,从芦河口边的决裂,到长三码头的告别……点点滴滴,有心动,有心碎,无尽的甜蜜,无尽的辛酸,还有那无边无际的思念,都在这一刻,化成这紧紧的一抱!

远远的窗外,天空里仿佛又开始飘着雪,但是在这缱绻的天地间,仿佛就连漫天的风雪,也分外的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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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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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欢乐颂是改编自同名小说,那么小说中的结局是怎样的呢?其实欢乐颂2并不是最后一部,所以她们最后的命运归宿也只能在第三季才能揭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欢迎来参考!

在第二季安迪将彻底与奇点分手,并和小包总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即将奉子成婚,但不要忘记安迪心里还有个定时炸弹,家族遗传精神病,小包总的父母当然也不出意外的调查了安迪的身世背景。

大家一直以为小明是安迪的弟弟牛叉老爸的儿子,那你就错了,其实小明根本不是安迪的亲生弟弟,而是同母异父的弟弟,后安迪知道小包总父母调查她,于是黑进了包家公司账目。而作者为了压制男主的光环,让安迪一度陷入性冷淡、精神病、身世之谜、未婚先孕、婆媳矛盾。

在剧中,包奕凡和安迪的关系遭包太太反对,但是没想到最后安迪怀孕了,使得包太太不得不承认安迪的身份,但是包太太还是去黛山调查了安迪的身世。

而害死包太太是包奕凡的爸爸,因为他在外面太风流被管得太紧,迫不及待的想离婚,利用安迪之手害死包母。小说中,包母是在安迪的推波助澜中,被气死的。

不过,最后安迪最后还是与包奕凡结婚生子,但中间却引发出不少的矛盾。安迪一开始不肯结婚的,害怕会走上母亲的悲惨道路,但在包奕凡的安慰下终于肯答应结婚了。只是安迪的父亲这时又插入一脚,害得差点结不了婚,幸好最后两人过得很幸福。

在小说当中,安迪女神放弃了两位魅力十足的男神,最后和包子在一起了,到底他有什么魅力呢。最新的剧情中安迪和奇点两人的感情才开始,所以预测包奕凡会在之后的剧情当中出现,预计应该是二十几集。

剧中的包奕凡是一个睿智俊朗的富二代,他大胆有魄力。自接手家族企业以来,他通过自身的努力纠正了企业的不良之风,并让家族企业稳稳的发展,虽然外表有些轻浮,但他却是一个踏实稳扎稳打的人,同样对待爱情他很专一。

而包奕凡(杨烁饰)是集团副总,英俊风流倜傥,踏踏实实做事的心,精通社会规则。父母矛盾重重,家族企业内阵营分明,各谋私利,一心想将家族生意转换为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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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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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着汽车驶入麦田的深处,嗅着麦子的气息,感受着秋天的丝丝凉意,想象着家乡的味道。

在这个为学习奔波的假期快要结束之际,我终于得以回到故乡。家乡的麦田是翻滚的巨浪。轻风吹拂,无边无际的麦田泛起层层麦浪,翻滚着,涌动着。麦子也低下头,弯着腰,好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这金黄色的海洋啊,如此放肆的吞噬着我的思绪,勾引着我的食欲,使我深深陶醉在这片波涛之中。

穿过一条条街巷,路上的石板让我的行程十分颠簸。渐渐地,渐渐地,这风景愈加熟悉,终于停在了门前。轻快地下了车,小跑着跨入门,听着看家狗声嘶力竭的欢迎,这是如此地幸福啊。

猛地推开厨房的门,一股热气从里面涌出,带着一股清香,蔓延着,蔓延着,侵占了我的心,勾引着我的味蕾。映入眼帘的是金黄的土豆块混合着肥瘦相间的红烧肉,琳琅满目的“炒三丁”,漂浮在微微泛白的骨汤上颇具魅力的白花花的大肉,以及沉在汤底的若隐若现的块块白萝卜与香菇……

二话不说,列席而坐,在空旷的大院中开始享用美味。一家人坐在一起进食的感觉真好!大哥狼吞虎咽的啃着猪蹄,快活地眼睛眯成一条缝;二哥盘腿而坐,嘴上还夹杂着菜末;大姐也大口地嚼着,完全毁掉了平日的淑女形象。我也是同样,幸福极了,而这菜的创作者——姥姥,在旁观看,脸上绽开了灿烂的笑容。

我自幼就爱极了姥姥做的菜。上幼儿园的时候哭着闹着找姥姥,硬是要吃她老人家做的菜,姥姥一直以此事为荣。

再看着现在的姥姥,带着白色的帽子,穿着亲手制作的布鞋,直立的站在桌旁。她宛然就是广大农民的写照,或许我一直爱着的菜中的家乡的味道,也是只有农民才能做出的吧。

想想现在的主流,那些乐于在饭馆吃饭的人们,是否曾体验过如此的家乡的味道?有没有过在进食的同时停止思虑过食品的安全?

试着去感受家乡的味道吧!我热爱这麦子的清香,饭菜的美味,还有从中品味到的家乡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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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会表达,莫让思考与认知的灵魂溜走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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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工智能层出不穷,不少人开始担心人工智能是否在未来的某一天内,像人类一样有自己的思想。但在我看来,人类首先最应该担心的,是人类是否会在将来某一天内,如机器人一般,失去了思考认知灵魂

苹果公司库克说道:“我不担心人工智能会让计算机像人类一样思考。”那他担心的是什么呢?他担心的,是人类像计算机一样思考,失去了自己的思想与认知。而这,不正在一天天地潜滋暗长吗?

作为人类,我们要保持思考的能力。如今,为了应付考试,不少老师让学生背作文,以便遇上合适的题材可以套用上去。看似为学生着想,而实际却剥夺了学生自己思考的能力。日复一日,学生逐渐沦为“机器人”,不再思考,只是一味地如机器人般“运作”。试问,这是我们想看到的局面吗?“应试教育”真的适合孩子吗?如果一味的套题,那高考中迎来的,将是可怕的后果。而这后果,又谁来承担呢?所以说,人类需要有自己的思考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才会得到锻炼,社会才能进步。思想就如一颗种子,若在它最需要营养之时不给于施舍,那又怎么成为参天大树呢?

别人的价值观不等于你自身的价值观。在当代,我们总会听闻他人对于社会或是世界的认知。因此总有人把他人的价值观当作自己的价值观。这就好比一个人偷了一块手表,能说这手表是自己的吗?每人的思考不同,价值观也不同,因此这世上每个人的认知都是不同的。我们要学会在生活过程中形成自己的价值观,那才是最值钱的。因此,不想让自己成为一个机器人,那就自己去品味生活,感悟生活,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与认知吧!

情感是人类独有的特点。人类之所以能称之为人类,是因为他们有自身的情感可以表达。而现在,不少学生在当今教育之下,变成了名副其实的“书呆子”。他们不懂沟通,不会表达自身情感。换句话说,就是情商低的表现。他们聪明吗?聪明。但他们有情感吗?他们的情感在多年的教育下,已经麻木。如今的他们,和机器人相比,有什么区别呢?因此,教育应全方面教育。北大校长说过“如果你嫌教育的成本太高,那就试试无知的后果。”切记,情感是人类的标志,莫因眼前利益而抛弃,得不偿失。

思考、价值观与情感是区别人与机器人的标志。作为人类,我们千万不要丢弃。否则,今后的人与机器又有什么分别?社会到底是进步了,还是退化了呢?

莫让思考与认知的灵魂遛走,牢牢抓住情感的表达。否则,其后果难以估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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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青丘狐传说》小说花月结局

全文共 5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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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丘狐传说》(又名《仙狐传奇》)是取自于《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阿绣》、《婴宁》、《胡四相公》、《长亭》、《恒娘》六个故事进行改编的古装单元电视剧。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近期,人气电视剧《青丘狐传说》在卫视和网络热播,引起不少关注关注,剧中有陈瑶扮演的灵狐月敢爱敢恨的性格引起网友大赞,而花月最终归宿也成迷。

众所周知,陈瑶与张若昀曾在网络电视剧《无心法师》中组成“嫌弃夫妇cp”,而此次两人再度联手,陈瑶在微博中喊话:“刘子固,这一世,我不牙疼了!”并圈了张若昀。

而张若昀也在微博中写道:“这一生,不管你是人是狐,我都想与你再次相遇。”同样圈了陈瑶。

不得不令观众猜想《青丘狐传说阿绣》的结局花月最终会和刘子固在一起。

然而,剧情开始的走向可并非这样,画风明显是刘子固与阿绣互相爱慕,卓云与花月相爱相杀。

那么花月和谁在一起了呢?

据了解,电视剧《青丘狐传说》是根据蒲松龄小说《聊斋志异》而改编,在原著《阿绣》中,作为灵狐的花月帮助刘子固与阿绣修成正果。而阿绣与花月前世是亲生姐妹,后来阿绣转世,花月修炼称灵狐。

《青丘狐传说》与《聊斋志异》是有一定差异的,所以目前花月和谁在一起结局会怎样也只能凭借多年的观剧经验猜测猜测了。

在电视剧简介中,写到:花月冒充人间女子阿绣,与刘子固纠葛,她从贪婪人间爱情滋味,到明白人间真爱,最后牺牲自己,成全了真正的阿绣与刘子固。

由此可见,花月结局可能最终和卓云在一起了,也有可能独自回到了青丘。

附注:

第1集 花月游历人间遇害 女子阿绣善良相救

盘古开天辟地时,阳清为天,阴浊为地,造就日月山河,女娲赐大地生机,万物灵性,让人间成为乐土,女娲让灵狐成为身边四大神兽之一,分别与麒麟、凤凰、青龙并列,灵狐机智通人性,甚得女娲的喜爱,其后女娲为平复西周战乱,将灵狐派入人间迷惑纣王,却带来了人间的劫难,女娲震怒,将灵狐踢出四大神兽之列,剥去神兽仙力,谴至青丘,罚其栽育魅树,上奉天帝,魅树五百年一结的魅果能够让食用者获得无上的魅惑仙力。

灵狐一族都在为迎接魅果的盛典做准备,婴宁独自一人坐在小桥上等待沐浴后的花月前来一同去参加盛典,这时有东西侵入了她的头里。婴宁慌慌张张的找到花月,告诉她狼族来犯,要她赶紧去通知狐族姥姥,花月离开后,侵入婴宁头里的东西也飘走了,婴宁在草地上昏迷过去。

飞月虽然对人间情爱不感兴趣,但她十分好奇五百年一结果的魅果到底长什么样子,便一个人来到了魅树下寻找成熟的魅果,此时有一黑衣人也来到了魅树中,飞月察觉到她是想要偷成熟的魅果,出手阻拦,两人从青丘打到了人间的京城,飞月终因法力不够败下阵来。在打斗中飞月从黑衣人身上扯下了一块布料,狐族姥姥通过水镜发现黑衣人就在京城孟家。

狐族长老建议狐族姥姥把魅果被盗一事禀告女娲娘娘,先向女娲娘娘请罪,之后再想办法,但姥姥认为已经到了这一步,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只要女娲娘娘还没有发现,他们就有找到魅果的机会,长老提出找柳长言来查魅果被盗一事。

作为灵狐族长的柳长言聪颖过人,成功学到袖里藏宝之术后回到青丘,姥姥要他尽快找出魅果的下落。柳长言问花月是从哪里得知狼族来袭的消息,花月表示是婴宁告诉自己的。正巧婴宁此时经过此处,可婴宁表示自己在大树下睡着了,根本没有通知过花月狼族来袭的事情。花月认为柳长言他们是想找个替罪羊去女娲娘娘那里请罪,柳长言好言安抚,花月表示自己要去人间追逐情爱,要他们有事儿去人间找自己。

花月让两个喜欢自己的男人到很高的山崖上给自己摘花,两个男人为了能够摘得鲜花,一边攀山一边撕扯另一个人,两人在纠缠中纷纷从山崖跌落,捉妖道士卓云及时出现,救下了俩人。花月见他英俊潇洒,不由对他心生爱慕。可卓云是特意来收服花月的,花月表示自己从来没害过人,指出他应该去收那些害人的妖,但卓云认为她利用美色诱惑世间男人,就是在祸害世人,花月告诉卓云自己从没使用过狐媚之术,那些男人追求自己导致家破人亡是因他们原本就好色,卓云无法苟同她的说法,认定她就是那害人的妖,要收服她。

家里开杂货铺的阿绣到野外采花,归家途中遇到了正在跟卓云斗法的花月,花月被一块大石头追逐,为了不让阿绣受伤,她及时拉住了阿绣,让阿绣免于被飞石攻击。阿绣帮花月躲过了卓云的追踪,花月因受伤变回了狐狸的原形,阿绣吓得花容失色,跑到了野外。当发现天空上方盘旋着雄鹰时,心地善良的阿绣担心变回原形的花月会被雄鹰吃掉,想到她对自己的救命之恩,决定把她带回家中去救治。

花月一直都在阿绣家养伤,跟阿绣建立了深厚的友情。花灯会当晚,阿绣精心打扮,告诉花月自己要去参加花灯会,晚上不能够陪她一起吃饭了。花月对花灯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阿绣不想让花月知道自己跟心上人刘子固的事情,便谎称自己是去观察别家制作花灯的手艺,告诉花月这是件很无聊的事情,花月猜出阿绣没有如实相告,偷偷摸摸地跟着阿绣来到了花灯会,却因人群太过拥挤跟丢了阿绣。

花月一出现在花灯会上,就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眼光。花月对灯谜大会很感兴趣,围在她身后的男人都前来跟她搭讪,花月表示只要有人能为自己赢得花灯,自己就跟他同游花灯会,男人们听后各个摩拳擦掌,可惜用尽了浑身解数也想不出谜底,聪明的花月见男人们如此愚笨,只得自己说出谜底。就在花月要回答第二个谜语时,刘子固早她一步说出了谜底,花月见刘子固相貌堂堂,谈吐得体,不同于那些蠢笨的男人,不自觉对刘子固露出了欣赏的目光。

第2集 子固阿绣两情相悦 阿秀父亲棒打鸳鸯

花月和刘子固两个人在猜谜上平分秋色,灯谜大会的主办方临时增加一题,花月正苦思冥想谜底,已经猜到答案的刘子固在一旁对花月使眼色,在他的提醒下花月猜出了谜底,得到了心仪的花灯,刘子固也拿到了阿绣最爱的兰花。花月追上刘子固,表示刚刚多亏他的提醒才得到了花灯,认为自己应该遵守承诺跟刘子固一起逛花灯会,可刘子固表示自己已经有约在身,拒绝了花月。

花月从睡梦中醒来,看到阿绣正在温柔地浇灌着兰花,她猜出阿绣跟刘子固的关系不一般,就变成了刘子固的模样来见阿绣。阿吉看到阿绣带着刘子固到了她的闺房,把这件事告诉了阿绣的父亲,阿绣的父亲带着阿吉来到了阿绣房间,却没有发现刘子固的踪影。阿绣的父亲告诉阿绣自己绝对不会同意她跟刘子固交往,认为刘子固是个不学无术的人,可刘子固吸引阿绣的地方正是他的与众不同。阿绣的父亲告诉阿绣什么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阿绣指责父亲的思想太过迂腐,这让她的父亲大发雷霆。

阿绣的父亲离开后,变成刘子固模样的花月从筐子里钻了出来,阿绣早就发现刘子固是花月变出来的,指责花月太无聊。花月从阿绣那里得知了阿绣跟刘子固的爱情经过,很是感动,决定帮两人一把。花月大方把自己的家提供给阿绣和刘子固,作为他们固定的约会地点。

阿绣的父亲趁着阿绣不在家中,让阿吉把刘子固送来的破扇子全部扔掉,阿吉认为扔掉可惜,不经意说出每次刘子固送来的扇子经过阿绣的雕琢之后,总能够卖得出去的事情,这话提醒了阿绣的父亲,他猜出阿绣跟刘子固是通过扇子暗通情意的。阿绣的父亲在阿绣回家的路上堵着,果然看到了阿绣跟刘子固在一起。

阿绣的父亲为了让阿绣见不到刘子固,把阿绣关到了房间里,阿绣在房间里伤心哭泣。花月认为这是个考验刘子固真心的好时机,阿绣不明白花月的意思,花月表示如果刘子固真的对她有意思,知道她被困在房间里受尽煎熬,一定会想办法来见她,但如果刘子固一直没出现,只能说明她在刘子固心里的位置还不够重要。阿绣听了花月的一番话,表示她相信刘子固对自己的感情。

卓云事先在花月出没的树林里撒下磷粉,不知情的花月踩中磷粉,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卓云把锁妖绳放进了一个盒子里,盒子被送到阿绣的房间,阿绣不经意把盒子打开,花月见到锁妖绳得知卓云已经找到了自己。为了不让阿绣受到意外伤害,花月把卓云带到了一个山洞里跟他斗法,法力尚弱的花月不一会儿就被卓云困在了他设下的结界里。卓云认定花月是一只魅惑世间男人的妖,手上沾满了无数男人的鲜血,表示自己要替天行道,收服她这只小妖。花月让卓云用法力看她的手,表示如果她的手上没有沾人血,卓云就得放了她,卓云根本不相信花月的话,为了让花月心服口服,卓云用法力看了花月的手,结果花月的手上没发现任何鲜血,卓云只得消除结界,放出花月。

阿绣的父亲看到刘子固出现在自家杂货铺里,想要打刘子固,被阿吉和阿绣拦住,阿绣的父亲要阿吉把阿绣强行带回了房间。刘子固告诉阿绣的父亲自己对阿绣是真心的,一定会对她好,可阿绣的父亲表示自己不会相信他的话,把他送来的扇子全都扔了出去,告诉刘子固从今以后杂货店都不会收他的扇子,警告他离阿绣远一点儿。

阿绣以为刘子固不要自己了,十分伤心,花月在一旁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安慰她。这时从墙外飞进来一只燕子形状的风筝,上边写着情诗,并在最后落款处写着“明日申时在树林的小屋里相见”的话,阿绣见此终于破涕为笑。可阿绣不知道该怎么才能瞒过父亲去跟刘子固见面,花月表示自己一定会帮忙。

第3集 阿绣无奈撒谎 子固一病不起

花月为了让阿绣跟刘子固相会,自己变成了阿绣的模样留在阿绣家中,让真的阿绣去自己家见刘子固。阿绣的父亲这时候来找假阿绣花月,告诉她自己已经为她定下了一门亲事,对象是嘉庆酒楼的少东家高公子,花月听到这个消息,急忙跑回树林的家中把这件事告诉了正在与刘子固见面的阿绣。

刘子固听说阿绣已经被定了亲,想要带着阿绣私奔,可从小被教育要遵从三从四德的阿绣拒绝了刘子固,她觉得婚姻大事必须得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些话让不懂人间礼教的花月十分头疼。阿绣告诉花月,刘子固已经写信给家乡中的寡母,一旦那边有消息传来,刘子固就会上门提亲,到那个时候她再说服她爹接受刘子固。阿绣要花月帮自己想办法拖延跟高公子的婚期,花月对她的行为有些生气,但经不住阿绣一再恳求,最看不惯有情人受苦的花月答应帮忙。

花月打算利用自己的魅力让高公子对自己倾心,就在花月跟高公子说话时,她发现了高公子背后有卓云的法器,有些不高兴。花月找到卓云,质问卓云是不是爱上自己了,否则为什么总跟着自己,卓云有些激动,表示自己会跟着她是因为自己要防止她去害人。卓云认为花月对高公子图谋不轨,花月说自己都是为了帮阿绣,一番话说得头头是道,让卓云无从辩驳。

花月跟卓云等在高公子经过的小巷子里,见到高公子出现,花月要卓云假装调戏自己,可从来没碰过女人的卓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反倒被花月给“调戏”了。花月的喊叫声吸引了高公子的注意,高公子救下花月。高公子因被花月吸引,派人去退了跟阿绣的亲事。

刘子固因乡下母亲病重,不得不暂时回乡去照顾母亲。临走前刘子固提着礼物来到杂货铺,向阿绣的父亲表明了自己对阿绣的真心,他告诉阿绣的父亲,母亲病愈后他一定会带来媒妁之言,希望阿绣的父亲成全,可阿绣的父亲不为所动,当着阿绣的面表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把阿绣嫁给他这样一个无赖,赶他离开。刘子固没有得到阿绣父亲的承诺,不肯离开,阿绣父亲对他大打出手,刘子固强忍疼痛,不吭一声。看不下去的花月使用法力把悬挂在门口的花灯的线给弄断了,刘子固注意到花灯掉下来,扑倒了站在花灯下的阿绣父亲,让他免于受伤。刘子固以德报怨的行为让阿绣父亲有些难以面对刘子固,表示刘子固的这些小把戏不可能感动自己,刘子固含泪为自己辩解,阿绣父亲怏怏然离开。

阿绣送走刘子固回到家中后,父亲要她收拾行李回乡下去,告诉她自己在乡下为她订了一门亲。无力反抗父亲决定的阿绣只得再一次找花月帮忙,表示如果刘子固找到她问自己的下落,就告诉他“斯人已逝,生者如斯”,认为这样刘子固就会断了对自己的念想,另寻他爱,花月觉得阿绣应该为自己的幸福抗争到底,不应该轻易放弃,阿绣表示花月不懂人间的纷繁复杂。阿绣临走之前,把自己亲手做的香囊送给了花月。

刘子固回到城里得知阿绣一家早就搬走了,便来到花月家中找阿绣。花月骗刘子固阿绣已经病逝,让他另觅良缘,刘子固听后十分痛苦,决定跳水轻生。花月从雀妖那里得到这个消息,赶到水边把刘子固救了上来,并用自己的真元为他续命。

卓云发现高公子被山妖所伤,认为这件事必然与花月有关,便来找花月。花月告诉卓云,自己骗刘子固说阿绣死了,这才让他想不开寻了短见,卓云告诉她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可以草率做决定,花月始终不能理解这种痛。卓云告诉花月,高公子因她才被山妖所伤,昏迷期间不断的叫着她的名字,问她有什么感觉,花月对此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卓云斥责她不懂情爱,不该欺骗高公子的感情,花月不耐烦地表示自己以后不去招惹高公子就是了。花月还在为刘子固的事情发愁,问卓云该怎样做才能救回刘子固,卓云表示刘子固的心已经死了,只有让他自发求生,才能有一线生机。

昏迷中的刘子固梦到了阿绣,阿绣告诉他他的阳寿未尽,应该回到阳间,说完就推了他一把,刘子固从昏睡中醒来。让刘子固惊喜的是,阿绣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刘子固得知阿绣是半路逃回来的,她也已经给她的父亲去过信了,表示以后一定带着阿绣去跟她父亲道歉,随后他发现花月并不在家中,问阿绣花月的去向,阿绣说花月外出游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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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君临天下小说结局

全文共 2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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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君临天下》是一本2013年由青岛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最初是在网络上连载,作者是网络作家寂月皎皎,是《风华医女》姊妹篇。小说讲述了太子妃萧木槿的爱情故事。那么这部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小说的原版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是年初秋,谯明山。

向阳的坡地上,一度荒僻的药圃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植了许多别处罕见的药材。

(此处简略n字,具体请看281章《不算番外的番外:绯期&田烈》)

紫藤架下,原来萧以靖倚着的竹榻已经被人占了妲。

离弦一边令人再去搬椅子,一边引萧以靖过去,悄声禀道:“皇上忽然来了!可能亲自到北狄走了一遭刚回来,没能找到公主,看模样心情不大好。”

萧以靖走过去看时,正见许思颜枕着双手倚榻而坐,石青色的衣衫犹见风尘,清俊眉眼间更是说不出的萎靡憔悴。

何况心情不好?

分明是满怀伤心……

“皇上!”

萧以靖上前欲见礼时,许思颜已拉过他道:“内兄别那么多虚礼了,快坐吧!”

萧以靖便也在榻上坐了,问道:“皇上没找到木槿?”

许思颜摇头,低叹道:“原想着从你这边问问可有消息,瞧着是白来了。你伤成这样,她居然不曾过来问候一声。”

萧以靖笑了笑,“这么久没听到我的死讯传开,她应该猜到我没事了吧?便是有事,她来了也帮不上忙。倒是把小晴许给墨儿这着棋走得好。即使我真的回不了蜀国,有这婚约在,千瑶也该可以顺利扶立墨儿继位了吧?”

“小晴……”

提到一双儿女,许思颜简直是气急败坏。

那是他的孩子,他还没看上一眼,就被她带着跑得无影无踪,还自作主张把他女儿许给她娘家了……

许思颜再也忍耐不住,恨恨道:“这死丫头,给朕的信里吩咐了一堆的事儿,说了一堆的甜言蜜语,还说什么会让朕先看看小晴小朗的模样,结果居然画了这个来敷衍朕!”

他将怀中小心折叠的两页纸笺取出,展开,便见画得那粗劣不堪的两个婴儿画像。

连萧以靖都不忍看下去,默默地抚了抚额,方劝慰道:“那个……眉眼是千瑶手笔,应该可以一看。”

许思颜道:“画得很好吗?可朕后来特地叫人抱了几个刚出世的婴儿来看,全都是这模样。你确定郑千瑶画的不是你家墨儿吗?”

萧以靖道:“刚出世的小婴儿,本来就长得差不多……”

许思颜满腹怨恚,又让他看下一幅画儿。

萧以靖辨了半天,断言道:“嗯,一枝木槿,还有一堆眼睛。木槿画得不错,没学过画画能画成这样,算是有天赋的了!”

“内兄认为她的画儿想表达的是什么?”

“这个……皇上认为呢?”

萧以靖答得谨慎,接过侍儿奉上的茶慢慢啜.着以作掩饰。

许思颜已愤然道:“这还不清楚?她在讽刺朕四只眼睛都看不住她,眼睁睁看她飞走了,飞走了……”

“噗!”

萧以靖茶水喷了出去。

旁边尚有侍从,想笑却再也不敢,忍得极辛苦。

许思颜更是不爽,冷着一张俊颜瞪向萧以靖。

萧以靖呛咳着,叹道:“都怪当年没好好教她学画儿,让她画出这四不像来……不过,皇上,你难道不觉得她画的眼睛并没在看木槿花飞走吗?”

许思颜愠道:“那也得她画得出那眼神儿啊!”

萧以靖点点那四个眼睛,“她画的应该只是四只眼睛……虽然有花瓣飞走了,可木槿的枝叶根茎都还和四眼在一起。”

“四……四眼……思颜!”

还能这样解释!

许思颜嘴角抽.搐,差点没给怄得吐血,“这死丫头,朕真想掐死她!掐死她!”

萧以靖眼见许思颜种种失态,全然没有往日相见时的机警多智,眼底有些酸意,原来总是半悬的心却已稳稳落下,轻轻笑道:“等她回来,若皇上还舍得掐死她,臣不拦就是。”

许思颜骂完了,再看那丑陋的四只眼睛和一枝木槿,立时觉得顺眼许多,只低叹道:“那也得等她先回来呀!朕事事依她,赦免许从。”随着鸿钧的话语,一条通天彻底的河流浮现而出,每一朵浪花,每一个气泡都不断的演化每一个人的一生。那些大能因为有鸿钧镇压的关系,几乎不能道命运长河,现在鸿钧召唤而出,每一个人都仔细的看着命运长河,寻找自己的命运所在,正当所有人把目光投入进去的时候,整个命运长河云雾缭绕,哪怕那可以看透九天九幽的神目,也不能透过那看似薄如轻纱的烟雾。众人知道是鸿钧阻挡自己看那自己的命运,都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只见那个蒲团在那命运长河中轻轻的掠过,带着那丝丝的水汽,一道巨大的紫气泡浮现而出,上面刻画着一个巨大的山川,尽显紫。这就是山元的一丝投影气泡,紫高贵,代表的山元的身份的高贵。只见那个蒲团穿过汽包,停留在混沌中。

“命运牵引,寻踪。”鸿钧看着那穿过命运长河汽包的蒲团手指一点,只见那个蒲团开始想混沌中飞去。

“尔等跟随者蒲团就可以,这个是手决,若是可以控制蒲团。”鸿钧看着众人淡淡的说道,随后交了个简单的手势,众人想鸿钧拜别之后,顺着蒲团的方向开始踏上混沌之路,寻找山元所在的神木世界。

此时山元还不知道洪荒中,一批最顶尖的大能前往混沌寻找他,也没有发现自己被天魔算计,总是感觉这段时间自己亦动怒,脾气暴躁。因为一点点小事情就能引发自己的无名之火。每一次发怒,自己都感觉好奇,这可能跟自己接受天魔的传承有关。

为了不再对着其他人发怒,找回自己那洁净的道心,山元不得不独自来到混沌之中,演化自己的大道,净化自己的道心,让自己的道心在一尘不染,不被俗事所染。可山元不知道的是,当独做那混沌之中,一丝丝魔气从哪识海中溢出,笼罩着山元整个身子,慢慢的尝试着刺激山元那隐藏深处的记忆。

前世的孤独,这一世的拼搏。前世恨一切,只因自己微弱,只好装作清高,恨为什么要夺去自己的父母生命,让自己独自的生活,一个人寂寞的生活,没有一个朋友,永远的孤独,羡慕那些上学接送的孩子,可这又怎么样?命运多磨,仇恨只是隐藏于内心深处。

这一世,自己虽然出身高贵,可加入截教却知道截教的命运,自己不敢和任何一个说,生怕自己触怒天道。当封神临近的时候,心中的恐惧也无法向旁人诉说,本想隐藏于诸天之中,可自己怕了,怕失去朋友,怕失去自己的爱人。可自己就是知道太多,也无法向老师诉说,一幅幅伤心的画面,有前生,有今世···无不显示出山元的恨意。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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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皮皮卡的灵魂历险记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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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来到了美丽的新疆,和往常一样我开始找起了“回魂草”一刻都不敢耽搁,并看见了许多美丽的景象:绿油油的大草原、湛蓝的天空、自由翱翔的鸟儿、连绵起伏的山群。都使人联想到许多美好的景象!

转眼间,天就黑了鸟儿们都回家了,要是我也可以回家该多好呀!可幻想归幻想,但是如果努力了、奋斗了我想它应该会成为现实的吧!

天完全黑了下来,我停下了手中的工作,之后我便准备露宿云间,哎!云太少了早知道我就早点上去了。咦,有一朵云我便立马飞了过去。这儿的云又大又宽敞是个好地方!啊,真舒服呀!我又想起了家中那温暖的床好怀念呀!在怀念中我便昏昏入睡了……

“起来!起来!”我耳边隐约有些声音并夹带着不友好的声音,“你没听见是不是!嗯!”听到这里,我伸了个懒腰马上就起来了!面前是个面目狰狞的“厉鬼”旁边还有几个小跟班,看起来也是很可怕的“这是老子的地盘,你敢在老子的地盘撒野,滚!”“我就借宿一晚,第二天我就走!”我差点哭了出来,我的声音是多么的软弱无力啊!“信不信我吸光你的灵魂,让你做鬼都不行!”他再次警告我,他的眼睛几乎伸了出来。我,我,我还要让妈妈苏醒呢?于是我便大声吼了出来:“我要在这里!!!我有我的使命”我的语气瞬间变得非常的坚定,我想这就是亲情的力量。他被我镇住了!半晌都说不出一句话来。于是,我便问:“你为何如此呢?你又是如何死了的?”“我原来是来新疆旅游的人,我和几位伙伴在一旁玩耍。这时,几个手拿砍刀的暴徒向我们走来,接下来的一幕便发生了……于是我便发誓要报仇,可我是鬼他们是人人鬼殊途啊!并且在我眼中新疆人都是坏人,我便有了欺负本地鬼的想法……”“看你像是外地的,而且你的眼神充满了求生的欲望,你……”话没说完我便打断了他,“我来自安徽,我,我为了救妈妈所以我才来到这里……”“哦”“你怎么活过来?你想过活过来的后果吗?”他望着我。“我!我没想过,但我知道我的复活会让妈妈苏醒!”半晌,我们都没有说出一句话。我们一起寻找、一起微笑、一起开心、一起欢乐。但我终究没有忘记我的使命——让妈妈“回来”!

于是我们变成了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一起踏上了还生路……

[皮皮卡的灵魂历险六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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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白夜行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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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门口有圣诞老人发送卡片,店内持续播放着改编为古典曲风的圣诞歌曲。圣诞节、年底再加上开业优惠等因素交互作用,店内挤得水泄不通。放眼望去,来客几乎都是年轻女子,笹垣想,真像是成群昆虫围绕着花朵。

筱冢雪穗经营的“RY”大阪一店今天盛大开业。这里和东京的店面不同,“RY”占了整栋大楼,卖场里不仅有服装,还有饰品、包与鞋子的专卖楼层。笸垣不懂,但据说店内全是高档名牌。社会上各处正饱受泡沫经济破灭之苦,这里却采取反其道而行的营销手法。

一楼通往二楼的扶梯旁有个喝咖啡的空间,顾客可在此休息片刻。一个小时前,笹垣便坐在靠边的桌旁俯瞰一楼。天黑后客流丝毫未见减少。他也排了很久的队才得以进入,现在入口依然大排长龙。生怕遭店员白眼,笹垣点了第二杯咖啡。

和他隔桌相对而坐的是一对年轻人。在旁人看来,应该是一对年轻夫妻和其中一位的父亲。年轻男子小声对他说:“还是没有现身。”

“嗯。”笹垣微微点头,眼睛仍望着楼下。

这对年轻人都是大阪警察本部的警官,男方还是搜查一科的垣看看钟,营业时间即将结束。“现在还不知道。”他喃喃自语。

他们在这里等的自然是桐原亮司。一旦发现他,便要立刻捉拿。现阶段尚无法逮捕,但必须先将他拘押。已从警察岗位退休的笸垣对他了解至深,来此协助办案,这是搜查一科科长古贺安排的。

桐原涉嫌谋杀。

当笹垣在筱冢家看到仙人掌盆栽里的玻璃碎片,一个念头便从他脑猴闪过,那便是松浦勇寿时的打扮。有好几个人供称“他经常戴着绿色镜片的雷朋太阳镜”。

笹垣托古贺调查玻璃碎片。他的直觉是正确的,那的确是雷朋的镜片,而且上面残留的一小块指纹,也与从松浦房间采得的本人指纹极为近似,一致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八。

盆栽里为何会有松浦的太阳镜碎片?依照推测,应该是仙人掌原主人唐泽礼子将土放进花盆时,镜片便已混在土中。那么,那些土又来自何方?如果不是购买园艺专用土壤,采用自家庭院的土当是最合理的推测。

但要采掘唐泽家的庭院需要搜查证♀靠如此薄弱的证据,实在难以判断应否作出如此大胆的决定。最后,搜查一科科长古贺毅然同意。目前唐泽家无人居住虽是一大因素,但笹垣解释为古贺相信退休老警察的执著。

搜索于昨日进行。唐泽家庭院最靠墙葱裸露的土壤。搜查老手几乎毫不犹豫地从彼处动手挖掘。

开挖约两个小时后,发现了一具白骨。尸身上衣物全无,已死亡七八年。大阪府警已寻求科学搜查研究所协助确认死者身份。方法有好几种,至少要证明是否为松浦勇应该不难。

笹垣确信死者便是松浦,因为他得知白骨的右手小指上戴着一只白金戒指。松浦手上戴着那只戒指的模样,回想起来如在昨日。

而且尸体右手上还握有另一项证据——化为白骨的手指上缠着几根人类毛发,推测应是打斗之际,从对方头上扯断。

问题是能否判断那是桐原亮司的头发。一般情况下,可依毛发的颜色、光泽、软硬、粗细、髓质指数、黑色素颗粒的分布状态、血型等要素辨识毛发的所有人。但这次发现的毛发掉落于多年前,能得出何种程度的判断尚不得而知,但古贺对此早已作好准备。

“要是真的不行,就拜托科学警察研究所。”他这么说。

古贺打算进行DNA鉴定。用DNA的排列异同进行身份辨识的方法,近一两年已在几起案件中用。警察厅计划在未来四年内将此系统导入全国各级警政部门,但目前仍由科学警察研究所独家包办。

笹垣不得不承认时代变了。当铺命案已过去十九年,岁月让一切都变了样,连办案手法也不例外。但关键在于找出桐原亮司。如果无法逮捕他,空有证据也毫无意义。

笹垣提议对筱冢雪穗展开监视,因为虾虎鱼就在枪虾身边。他至今仍如此坚信。

“雪穗精品店开业当天,桐原一定会现身。在大阪开店对他们两人有特殊意义,再说,雪穗在东京也有店要照顾,不能炒大阪,他们一定不会错过开业之日。”笹垣向古贺极流张。

古贺认同了这位退休警察的意见。今天从开店起,便由好几组调查人员轮番上阵,且不时更换地点,持续监视“RY”垣一早便与调查人员同行,约一个小时前,他还待在对面的咖啡馆。但桐原完全没有现身的迹象,他便来到店里。

“桐原现在还用秋吉雄一这个名字吗?”年轻警察低声问道。

“不知道,可能已经改了。”回话后,笹垣想着不相关的另一件事——秋吉雄一这个假名。他一直觉得这个名字似曾相识,终于在不久前弄清了原委。

这个名字是他从少年时代的菊池文彦口中听说的。菊池文彦因强暴案方怀疑,是桐原亮司的证词还他清白。但是,当初为什么他会遭到怀疑呢?

因为有人向警方报告,现场遗落的钥匙圈为菊池文彦所有。菊池说,那个“叛徒”就叫秋吉雄一。

桐原为什么选这个名字作为假名?个中原因恐怕只有问他本人才知道,但笹垣自有看法。

桐原多半自知自己的生存建立在背叛一切的基础上,他才带着几分自虐的想法,自称秋吉雄一。但事到如今,这些都不重要了。

桐原陷害菊池的理由,笹垣可说有全盘解开的把握。菊池手中的那张照片对桐原极为不利。据说照片里拍到桐原弥生子与松浦勇幽会的情景。若菊池将照片拿给警方,会造成什么影响?调查可能因此重新展开。桐原担心失去命案当天的不在场证明,既然弥生子与松浦泌私会,那么桐原便是一人独处。从客观的角度考虑,警方不可能怀疑当时还是小学生的他,但他仍希望隐瞒此事。

昨晚和桐原弥生子碰面后,笹垣更加相信自己的推理。那天,桐原亮司独自待在二楼,但他并非一直待在那里。在那片住宅密集的区域,正如小偷能轻易由二楼入内行窃一般,要从二楼外出实在不难。亮司自屋顶攀缘而下,又循原路返回。

其间他做了什么?

店内开始播放营业即将结束的广播,人潮随即改变了流向。

“看来是不行了。”男警察说,女警也带着抑郁的表情环顾四周。

警方拟定的步骤,是若未发现桐原亮司,今日便要侦讯筱冢雪穗。但笸垣反对这么做,他不认为雪穗会透露任何有助于案情大白的信息。她必定会露出足以骗过任何人的惊讶表情,说:“我娘家院子里发现白骨?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怎么回事?”她这么搪塞,警方怎么办?七年前松浦遇害时正值新年,唐泽礼子应邀前往雪穗家,这一点已得到高宫诚的证明。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雪穗与桐原间有所关联。

“笹垣先生,你看……”女警悄悄指了指。

往那个方向一看,笹垣不禁瞪大了眼睛。雪穗正缓步在店里走动,她穿着一袭纯白套装,脸上露出堪称完美的微笑。那已超越了美貌,是她身上的光芒,瞬间吸引了四周的客人和店员的目光。有人在经过后还回头观望,有人看着她窃窃私语,还有人憧憬地望着她。

“真是女王。”年轻警察低声说。

然而,在笹垣眼里,女王般的雪穗却和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身影叠在一起:在那间老旧公寓遇到的她,那个对一切无所依恃、不肯打开心扉的女孩。9ib.t

“如果能早点知道那件事……”昨晚他向弥生子说的那句话又在他脑中回响。

弥生子是在五年前向他提起那件事的,当时她醉得相当厉害。正因如此,才会毫不隐瞒。

“现在我才敢说,我老公那方面根本就不行。其实,他本来不是那样,是后来慢慢变了。他不碰女人,却去碰那些……要怎么说?走偏锋。那叫恋童癖是不是?对小女孩有兴趣。还去向有门路的人买了一大堆那类怪照片。那些照片?他一死,我马上就处理掉了,这还用说吗?”

她接下来的话更令笹垣惊愕。

“有一次,松浦跟我说过一件很奇怪的事。他说,老板好像在买小女孩。我问他买小女孩是什么意思,他告诉我,就是出钱叫年龄很小的小女孩跟他上床。我吓了一跳,说竟然有那种店。松浦笑我,说老板娘以前分明是那一行出身的,却什么都不知道,这年头,父母都靠卖女儿来过日子了。”

听到这些,笹垣脑猴刮起了一阵风暴,一切思绪都混乱了。但在风暴过后,过去漆黑一片的东西,如今如拨云见日般清晰可见。

弥生子还没有说完:“不久,我老公开始做些莫名其妙的事。跑去问认识的律师,要领养别人的孩子当养女要办哪些手续?当我拿这件事质问他,他就大发脾气,说跟我无关。这样还不够,还说要跟我离婚。我想,那时他的脑袋大概就有问题了。”

笹垣认为,这是关键所在。

桐原洋介经常前往西本母女的公寓,目的并不在于西本文代,他看上的是西本雪穗。想必他曾多次买过她的身体,那老公寓里的房间便是用来进行这种丑恶交易的地方。

这时,笹垣理所当然产生了一个疑问:嫖客是否只有桐原洋介一人?

死于车祸的寺崎忠夫又如何?专案组将他视为西本文代的情人,但没人能够断定寺崎没有与桐原洋介相同的癖好。

遗憾的是如今这些都无法证明了。即使当时尚另有嫖客,也已无从追查。

能够确定的只有桐原洋介。

桐原洋介的一百万元,果真是向西本文代提出的交易金额,但那笔钱不是要她当情妇,而是领养她女儿的代价。想必是在数度买春后,他希望将她女儿据为己有。

洋介离开后,文代独自在公园荡秋千。她心里有什么样的思绪在摇摆呢?

洋介和文代谈完后,便前往图书馆,迎接俘获了自己的心的美少女。

接下来的经过,笹垣能够在脑猴清楚地复原:桐原洋介带着女孩进入那栋大楼。女孩曾经抵抗吗?笹垣推测可能没有。洋介一定是这样对她说的:我已经付了一百万给你妈妈……

连要想象在那个尘埃遍布的房间里发生了什么都令人厌恶。然而,如果有人看到那副光景又当如何?

笹垣不相信亮司当时是在通风管中玩耍,从自家二楼离开的他应是走向图书馆。他可能经常这样和雪穗碰面,向她展示自己拿手的剪纸。唯有那家图书馆,才是他们两颗幼小心灵的休憩之所。

但那天,亮司却在图书馆旁看到了奇异的景象:父亲和雪穗走在一起。他尾随他们进了那栋大楼。他们在里面做什么?男孩感觉到一股无法形容的不安。要窥伺他们只有一个办法,他不假思索地爬进通风管。于是,他可能看到了最不堪的一幕。

那一瞬间,在男孩心中,父亲只是一头丑恶的野兽。他的肉体一定被悲伤与憎恶支配了。至今,笹垣仍记得桐原洋介所受的伤,那也是男孩心头的伤。

杀了父亲后,亮司让雪穗先行逃走。在门后堆放砖块,应该是小孩子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做法,希望借此多少延迟命案被发现的时间。随后,他再度钻进通风管。一想到他是迸何种心情在通风管中爬行,笹垣心如刀割。

事后,他们两人如何协调约定不得而知垣推测,多半没有协调约定这回事,他们只是想保护自己的灵魂。结果,雪穗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亮司则至今仍在黑暗的通风管中徘徊。

亮司杀松浦的直接动机,应该是因为松浦握有他的不在场证明的秘密。松浦或许是在机缘巧合下发现亮司可能犯下弑父之罪,他极可能向亮司暗示此事,要挟他参与那次仿冒游戏软件的行动。

但笹垣认为亮司杀松浦还有一个动机。因为没人能够断定桐原洋介的恋童癖不是肇始于弥生子的红杏出墙。在那个二楼的密室中,亮司必然被迫无数次见识母亲与松浦间的丑态。都是那个男人害我的父母发了狂——他如此认定毫不为奇。

“笹垣先生,我们走吧。”

警察的招呼声让笹垣回过神来,四下一看,咖啡馆里已没有其他客人了。没有出现……

心里感到一阵失落。笸垣觉得,如果今天没有在这里找到桐原,恐怕就再也抓不到他了,但总不能赖在这里不走。走吧,他无奈地支撑起沉重的身躯。

走出咖啡馆,三人一同搭上扶梯。客人三三两两离去。店员们似乎为开业第一天的优惠活动圆满落幕而心满意足。在店面发卡片的圣诞老人正搭乘上行的扶梯,他看来也带着一身愉快的疲惫。

下了扶梯,笹垣扫视店内一周,不见雪穗的踪影,此时她怕已开始计算今天的营业额了吧。

“辛苦了。”走出店门前,男警察悄声说。

“哪里。”笹垣说着,微微点头。以后就只能交给他们了,交给年轻的一辈。

笹垣和其他客人一起离开商店。假扮情侣的警察迅速离开,走向在其他地点监视的同事。也许接下来他们便要去找雪穗问话。w?b?nt

笹垣拉拢外套,迈开脚步。走在他前面的是一对母女,她们似乎也刚从“RY”出来。

“收到一个很棒的礼物,回去要给爸爸看哦。”母亲对孩子说道。

“好。”点头回答的是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她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正轻飘飘地晃动。一瞬间,笹垣圆睁双眼。

女孩拿着一张红色的纸,剪成一只漂亮的麋鹿轮廓。

“这个……这从哪里来?”笹垣从身后抓住小女孩的手。

母亲露出恐惧的神情,想保护自己的女儿。“有、有什么事?”

小女孩似乎随时会放声大哭,路过的行人无不侧目。

“啊!对不起。请问……这是哪里来的?”笹垣指着小女孩手里的剪纸。

“哪里来的……送的。”

“哪里送的?”

“店里。”

“店里谁送的?”

“圣诞老公公。”小女孩回答。

笹垣立刻转身,不顾因寒气而疼痛的膝盖,全力狂奔。

店门已经开始关闭,警察们还在附近没有离开。他们看到笹垣的模样,都变了脸色。“怎么?”其中一人问道。

“圣诞老人!”笹垣大喊,“就是他!”

警察们立刻醒悟,强行打开正要关上的玻璃门,闯入店内,无视阻止他们的店员,踩着停止运作的扶梯往上冲。

笹垣原本准备跟在他们身后冲进去,但脑子里随即冒出一个念头。他拐进建筑物旁的小巷。

真蠢!我真是太蠢了!我追踪他多少年了?他不总是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守护雪穗吗?

绕到建筑物后面,笹垣看到一道装设了铁质扶手的楼梯,上方有一扇门。他爬上楼梯,打开门。

眼前站着一个男子,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对方似乎也因为突然有人出现而大吃一惊。

这真是一段奇异的时间,笹垣立刻明白眼前这人就是桐原亮司。但他纹丝不动,也没出声,大脑的一角在冷静地判断:这家伙也在想我是谁。

然而,这段时间大概连一秒钟都不到。那人一个转身,朝反方向疾奔。

“站住!”笹垣紧迫不舍。

穿过走廊就是卖场。警察们的身影出现了,桐原在陈列着箱包的货架间全力冲刺。“就是他!”笹垣大喊。

警察们一齐上前追赶。这里是二楼,桐原正跑向业已停止的扶梯,笹垣相信他已无法脱身。

但桐原并没有跑上扶梯,而是停下脚步,毫不迟疑地翻身跳往一楼。

耳边传来店员的尖叫,巨大的声响接踵而至,好像撞坏了什么东西。警察们沿扶梯飞奔而下。

笹垣也到达扶梯。心脏快吃不消了,他按着疼痛的胸口,缓缓下楼。

巨大的圣诞树已倒下,旁边就是桐原亮司。他整个人呈大字形,一动不动。

有一名警察靠近,想拉他起来,但随即停止动作,回头望向笹垣。

“怎么了?”笹垣问。对方没有回答垣走近,想让桐原的脸部朝上。这时,尖叫声再度响起。

有东西扎在桐原胸口,由于鲜血涌出难以辨识,但笹垣一看便知。那是桐原视若珍宝的剪刀,那把改变他人生的剪刀!

“快送医院!”有人喊道,奔跑的脚步声再度传来垣明白这些都是徒劳,他早已看惯尸体了。

忽觉周围有人,笹垣抬起头来。雪穗就站在身边,如雪般白皙的脸庞正俯向桐原。

“这人……是谁?”笹垣看着她的眼睛。

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用临时工都由店长全权负责。”

话音未落,一个年轻女子便从旁出现。她脸色铁青,用微弱的声音说:“我是店长滨本。”

警察们开始采取行动。有人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有人准备对店长展开侦讯,还有人搭着笹垣的肩,请他离开尸体。

笹垣脚步蹒跚地走出警察的圈子。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犹如白色的幽灵。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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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未来的超光速战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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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9999年,我——大名鼎鼎的科学家——顾启铭博士刚刚发明了一件高科技产品:超光速战车。因为,在几天后,一大批生化丧尸机甲就要过来了。

超光速战车外形可帅气了!黑色的车身,旁边,还各加了四个黑科技满满的激光枪;车尾上还有一个微型无人机,可以同时发射两个热程像响尾蛇导弹,机身上面还可侦察的摄头;战车的最后还有一个隐藏的巨大的火箭推进器。

超光速战车不仅外形帅气,功能也一位俱全。有功能的按钮,分为三种功能:第一种,在生化丧尸机甲太多时,你只要按下绿色按钮,便可以让战车飞起来,瞬间隐身,“狂扫”生化丧尸机甲;第二种,如果生化丧尸机甲被其他机甲“复活”,只要按下红色按钮,发身出一枚“死亡之弹”,被救的机甲的灵魂就永远飞到“地狱”里了;第三种,如果机甲突然增多,只要按下蓝色按钮,战车周围便会形成一个“纳米离子激光防护盾”,只用0。00000001微秒的时间,便会加速到每微秒10亿千米的超光速冲向生化丧尸机甲。这时,机甲肯定全军覆没了。

虽然,这只是幻想,但我始终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一辆超光速战车一定会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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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追迷高贵的灵魂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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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说:“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于她现成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明星,正是如此。那些在舞台聚光灯下闪耀夺目的人们,在他们华丽外表、甜美笑容下是一个个高贵灵魂。追星,追迷的应是他们高贵坚毅的灵魂。

追迷李建,追迷的应是这位灵魂歌者对梦想的坚守,是他那份对音乐刻骨铭心的爱。

当你惊羡他曾在水木年华里疯狂辉煌的年少时光,当你被他在《我是歌手》中那动人心弦的歌声所震撼,你又是否看到他对梦想的坚守,哪怕一路走来,遍体鳞伤。出身清华,却毅然放弃了锦绣前程,在音乐之路上摸索前行;小有名气后,却选择果断离开,本着最初的音乐之心从头再来;满腹才华,却始终平淡如水,无人问津,直到春晚上《传奇》的唱响,才将他重新带回众人视野,从此光环围绕。试问:若不是他心中那份对音乐、对梦想的执着坚守,又何来如今的灿烂人生?

追迷陈道明,追迷的应是他在繁华中的沉稳,是他在喧嚣世界中独守的宁静。

当你欣羡他因出演《围城》中的方鸿渐而一夜名满天下,当你感叹他在影视界风生水起的事业,你又是否看到他那颗不为名利浮躁所侵扰的平静如水的心。他拒绝频繁出席各色活动,不喜应酬,只爱在家中静品香茗,让墨汁渲染宣纸,书写千年前的岁月。也正因他那颗宁静自洁的心,才将《归来》中陆焉识的沉稳执着展露无遗,才将康熙、勾践的豪情霸气重现荧屏。他的宁静,成就了他的人生!

追迷汤唯,追迷的是她在人生低谷时的从容淡定,是她在困境中的果断机智和完美自信。

电影《色·戒》让她走上事业巅峰,落在金马奖的领奖台上。但之后的封杀却让她瞬间跌入了底谷。她从容地看着生命的波澜,孤身去英国,从头再来。所幸在苦修专业,艰难生活后她终于迎来转机。《月满轩尼诗》《晚秋》等片的成功,让她再次惊艳登场。若没有当初的从容果断,又何来如今的明艳动人!

那些镁光灯下绰约风姿、华丽人生的背后,哪一个没有心酸艰苦的岁月。我们追星,该透过他们精致的外表,追迷那些内在的高贵的灵魂,让他们做人生航标,引导我们在人生路上乘风破浪,披荆斩棘,向着梦想,勇敢地微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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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良心是一种灵魂

全文共 1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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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当德国亮起屠刀,闪电般地占领波兰等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时,大洋彼岸的美国还是一片安静。战火没有蔓延到美国,但民众对德国人的反感情绪逐渐升温。

在俄亥俄州的州立大学里,费恩教授领导的化学实验室灯火通明,费恩带着课题小组中的十几名科学家,还有自己的几名研究生忙碌地做着实验。就在这时,只听得“砰”的一声巨响,突如其来的爆炸令实验室陷入一片火海。人们赶到后,用灭火器足足喷了半个小时,大火才被熄灭,里面的十几名科学家及学生全部遇难!

这时,FBI的特工们乘直升机赶来,十几名全副武装的特警拉起了警戒线,特工们令消防队员撤出,他们进入火灾现场,仔细搜寻着什么东西。当他们搜到一处断壁残垣时,一个微弱的声音传来:“别找了,细菌样株已经被大火毁掉了……”

特工们在瓦砾中,拉出了满身是血的费恩教授。原来,发生爆炸时,他刚好离开实验室,到实验室旁边的办公室里找资料,因此躲过了致命的一劫。即便如此,强大的爆炸气流摧毁了整栋建筑,他被倒下来的砖块砸倒,受了重伤。特工们连忙将费恩教授背上直升机,直升机起飞时,另一端传来一声怯怯的呼喊: “直升机能带上我吗?我身上好疼!”

居然还有一个人活着!特工们连忙赶过去,在焦土里,现出了一个灰头土脸的小伙子。他叫汉斯,是费恩教授的学生,爆炸时他刚好去了洗手间,刚坐到马桶上,爆炸就发生了。因此,当特工找到他时,他的裤子还没拉上呢!

直升机载着两个人到了医院,经过医生的抢救,两个人的生命并没有大碍。接下来,FBI开始询问费恩教授爆炸前的细节,并要费恩教授提供在实验室的所有人的名单,调查他们的国籍,他们怀疑,费恩的身边有间谍在搞破坏!

原来,日本侵华战争发生后,在中国活动的美国间谍发现日本有一支生化部队在研究并使用细菌战,他们采集到了细菌样本,然后送到美国,美国国防部将这些细菌样本交到美国顶尖细菌专家费恩手里,希望他能够从中研究出日本细菌武器的发展状况,并尽可能地找到破解日本细菌武器的办法。FBI的特工暗中关注实验室的一举一动,并对实验室进行严密保护,但谁也没有想到,尽管保护措施严密,但一场大火,毁掉了一切,并暴露了费恩的研究团队中存在间谍。

费恩不相信同事和学生中的某个人是间谍,理由很简单,除了一个人因为上厕所而侥幸生还外,其他人都死了。而且他的细菌研究刚刚开始,还没有研究出成果,这时候间谍贸然出手,并且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岂不是不合情理吗,因此,费恩拒绝交出名单。特工们又对这个叫汉斯的学生进行盘问。汉斯招认了一切。原来他在实验室观察菌株时,费恩叫他将硝酸甘油放入试管中,观察菌株在硝酸甘油中的存活情况,他突发奇想,想看看加热后菌株能否存活,于是便点燃了酒精灯,当时大家都在忙碌,谁也没注意这个情况,刚燃起酒精灯,汉斯就觉得一阵内急,考虑到刚加热,温度不会上升那么快,汉斯就飞快地跑出实验室,往洗手间冲去,没想到,他刚坐上马桶,硝酸甘油就爆炸了……

硝酸甘油是易燃易爆物,汉斯粗心酿成了大祸……

但是汉斯的粗心导致这么大的损失这个理由无法让国防部信服,特工们找到费恩教授,将汉斯交代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说:“费恩教授,实验室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应该有人负责。汉斯是德国人,我们可以说他是德国派来的间谍,混入俄亥俄州立大学,伺机偷取科技情报。他发现了我们研究细菌武器,他的上级便命令他不惜一切代价毁掉菌株,因此,便出现了这件惨案……”

特工补充道:“教授,如果不这样做,这件事情的责任人只能是你了。据我们调查所知,国家级实验室是不允许外国留学生进入的,而汉斯到实验室帮忙,正是因为你的安排……”

费恩咽了口唾沫,艰难地说:“如果汉斯被认定为德国间谍,等待他的是多少年的牢狱?”

“牢狱?”特工笑笑,“坐牢恐怕太轻了吧,他会被处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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