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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推荐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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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小说人物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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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李常茹跟拓跋余什么关系 最后怎么死的

李常茹是李府中二房的嫡小姐,同时也是李未央和李长乐的妹妹。因为在李府中,当家的人是李府长房,所以长房的大小姐李长乐是李府中最受追捧的人。李长乐在众人的逢迎中长大,所以比较嚣张跋扈,对于李常茹这个妹妹很不客气。

因为李长乐姿容出众,但是李常茹却是平凡的容貌,所以她十分讨厌李长乐。再加上李常茹从小就在李长乐的打击下长大,所以深恨这个姐姐。她外表纯洁单纯,天真善良,但是内心却是阴险狡诈,狠毒异常。她知道自己不能与李长乐抗衡,就在李未央出现后,挑拨两人关系,想要渔翁得利。

李常茹一直喜欢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对她一直很冷淡。直到李未央出现后,拓跋余爱上了李未央,这让李常茹接受不了,因爱生恨,对李未央恨得咬牙切齿。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心比天高,但命比纸薄的形象。她自视过高,用的手段也是阴狠毒辣。

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第一女主和第一男主是李未央和拓跋浚,第二女主和第二男主则是李常茹和拓跋余。前一对两人相爱,后一对则是女方痴恋而男方却喜欢女主。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这两人到底有着怎样的感情经历呢?

因为李府在北魏的地位很高,是世家大族,所以李府中孩子很多都是和北魏的皇子公主一起长大的,李常茹和拓跋余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在童年到青春期的这段时间里,李常茹一直默默地暗恋着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却一直表现出冷漠无情的状态。而李常茹一直没有放弃这段爱情,直到李未央的出现。

拓跋余在见到李未央后,被她的聪明才智吸引,原本只是想利用李未央在登上皇位。但是在相处中,却发现李未央可以让自己摆脱幽闭症,逐渐地他就真得爱上了李未央。李常茹在痴恋拓跋余多年后未果,却被初来乍到的李未央捷足先登,所以因爱深恨,十分厌恶李未央。

而李未央因为心有所爱,所以想要与拓跋余保持距离。这三人就一直保持着李常茹追求拓跋余,拓跋余追求李未央,而李未央一直躲避的状态。李常茹看到拓跋余追求李未央本就心生怨恨,再看到李未央还拒绝,就更加憎恨李未央,所以她不断地挑拨李长乐针对李未央,想要通过李长乐来了解李未央。

《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都是爱而不得的人物,结局也十分可悲。

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是什么?小说结局悲惨

《锦绣未央》即将播出,剧中的三位女主,李未央,李常茹和李长乐这三人是勾心斗角最厉害的三个,其中李未央以智谋出众,李长乐以容貌著称,而李常茹综合实力处于中间。由于李未央和李常茹两人上演了姐妹翻脸的戏码,让很多观众好奇《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

李常茹在李府中一直深受李长乐的欺负,虽然她本身颇有能力,但还是斗不过老谋深算的蒋柔,所以她只能默默地忍受李长乐的欺辱。当李未央出现时,李常茹看到了李未央身上的聪明才智。在看到李未央被李长乐欺负的时候,她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所以她接近李未央,并且与李未央成为好友,两人联手打击蒋柔母女。

开始的时候这两人的感情是很好的,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一直恋慕着的拓跋余喜欢上了李未央。从那时起,李常茹对李未央的感情就变了,她越来越嫉妒李未央,到最后她对李未央的恨意甚至还超过了李长乐。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如何呢?她到底有没有和拓跋余在一起呢?她与李未央的姐妹情有没有挽回呢?

在电视剧后期,李常茹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不顾当初与李未央的姐妹之谊,多次出手陷害背叛李未央。最后她再也没有能力与李未央斗时,她选择了亲手杀死李未央。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拓跋余替李未央挡了一刀。李常茹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人后,悔恨不已。在拓跋余死了几月之后自尽身亡。

在《锦绣未央》这部电视剧中,女一号李未央从李府后院斗到了北魏王朝,期间还涉及到了柔然和北凉等国家,其中的艰辛不为人道。在李府后院中,她遇到的对手有李长乐、蒋柔和李常茹等人。其中李常茹是最防不胜防的人,因为其外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在加上她善于伪装,差一点就骗过了李未央。下面这张照片就是《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

在这张《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中,李常茹身穿蓝色的外衣,内里搭配的是深蓝的衣服,在妆容上较为清新淡然,而其头饰选用的则是绿蓝交加的饰品,耳环选用的也是蓝色,脖子中挂着的是由珍珠所做的项链。从李常茹的整体外表装扮中可以看出的是一个清新淡雅,气质脱俗,与世无争的邻家女孩形象。再加上李常茹脸上的笑容,不难看出她是一个端庄温柔,与人为善的女子。

李常茹就是善于通过这样的装扮来伪装自己,让所有看到她的人第一看都会以为这个女孩是个单纯没有心计的人。但事实上,在单纯的外表之下,李常茹有着一个蛇蝎之心。她嫉恨李长乐,所以想要通过李未央来压制李长乐。但在知道自己的心上人喜欢李未央时,她又开始将自己的仇恨全部加诸在李未央身上。

总体而言,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十分可悲的人物形象。她自视甚高,但是容貌比不过李长乐,计谋比不过李未央,最终沦为这两人的陪衬。

在《锦绣未央》这部剧中,李常茹是一个反派人物。她外表单纯美好,天真纯洁,但事实上内心却是无比的狠辣,可以说是比李长乐更甚。因为李长乐是被家人纵容而心性变坏,其实本身是没有什么能力,几乎都是依靠其母亲。但是李常茹自己就非常工于心计,她憎恨李长乐,却一直表现出以李长乐为首的样子,实则处处挑拨李长乐和李未央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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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良心是一种灵魂

全文共 1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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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当德国亮起屠刀,闪电般地占领波兰等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时,大洋彼岸的美国还是一片安静。战火没有蔓延到美国,但民众对德国人的反感情绪逐渐升温。

在俄亥俄州的州立大学里,费恩教授领导的化学实验室灯火通明,费恩带着课题小组中的十几名科学家,还有自己的几名研究生忙碌地做着实验。就在这时,只听得“砰”的一声巨响,突如其来的爆炸令实验室陷入一片火海。人们赶到后,用灭火器足足喷了半个小时,大火才被熄灭,里面的十几名科学家及学生全部遇难!

这时,FBI的特工们乘直升机赶来,十几名全副武装的特警拉起了警戒线,特工们令消防队员撤出,他们进入火灾现场,仔细搜寻着什么东西。当他们搜到一处断壁残垣时,一个微弱的声音传来:“别找了,细菌样株已经被大火毁掉了……”

特工们在瓦砾中,拉出了满身是血的费恩教授。原来,发生爆炸时,他刚好离开实验室,到实验室旁边的办公室里找资料,因此躲过了致命的一劫。即便如此,强大的爆炸气流摧毁了整栋建筑,他被倒下来的砖块砸倒,受了重伤。特工们连忙将费恩教授背上直升机,直升机起飞时,另一端传来一声怯怯的呼喊: “直升机能带上我吗?我身上好疼!”

居然还有一个人活着!特工们连忙赶过去,在焦土里,现出了一个灰头土脸的小伙子。他叫汉斯,是费恩教授的学生,爆炸时他刚好去了洗手间,刚坐到马桶上,爆炸就发生了。因此,当特工找到他时,他的裤子还没拉上呢!

直升机载着两个人到了医院,经过医生的抢救,两个人的生命并没有大碍。接下来,FBI开始询问费恩教授爆炸前的细节,并要费恩教授提供在实验室的所有人的名单,调查他们的国籍,他们怀疑,费恩的身边有间谍在搞破坏!

原来,日本侵华战争发生后,在中国活动的美国间谍发现日本有一支生化部队在研究并使用细菌战,他们采集到了细菌样本,然后送到美国,美国国防部将这些细菌样本交到美国顶尖细菌专家费恩手里,希望他能够从中研究出日本细菌武器的发展状况,并尽可能地找到破解日本细菌武器的办法。FBI的特工暗中关注实验室的一举一动,并对实验室进行严密保护,但谁也没有想到,尽管保护措施严密,但一场大火,毁掉了一切,并暴露了费恩的研究团队中存在间谍。

费恩不相信同事和学生中的某个人是间谍,理由很简单,除了一个人因为上厕所而侥幸生还外,其他人都死了。而且他的细菌研究刚刚开始,还没有研究出成果,这时候间谍贸然出手,并且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岂不是不合情理吗,因此,费恩拒绝交出名单。特工们又对这个叫汉斯的学生进行盘问。汉斯招认了一切。原来他在实验室观察菌株时,费恩叫他将硝酸甘油放入试管中,观察菌株在硝酸甘油中的存活情况,他突发奇想,想看看加热后菌株能否存活,于是便点燃了酒精灯,当时大家都在忙碌,谁也没注意这个情况,刚燃起酒精灯,汉斯就觉得一阵内急,考虑到刚加热,温度不会上升那么快,汉斯就飞快地跑出实验室,往洗手间冲去,没想到,他刚坐上马桶,硝酸甘油就爆炸了……

硝酸甘油是易燃易爆物,汉斯粗心酿成了大祸……

但是汉斯的粗心导致这么大的损失这个理由无法让国防部信服,特工们找到费恩教授,将汉斯交代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说:“费恩教授,实验室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应该有人负责。汉斯是德国人,我们可以说他是德国派来的间谍,混入俄亥俄州立大学,伺机偷取科技情报。他发现了我们研究细菌武器,他的上级便命令他不惜一切代价毁掉菌株,因此,便出现了这件惨案……”

特工补充道:“教授,如果不这样做,这件事情的责任人只能是你了。据我们调查所知,国家级实验室是不允许外国留学生进入的,而汉斯到实验室帮忙,正是因为你的安排……”

费恩咽了口唾沫,艰难地说:“如果汉斯被认定为德国间谍,等待他的是多少年的牢狱?”

“牢狱?”特工笑笑,“坐牢恐怕太轻了吧,他会被处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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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停下来,等等自己的灵魂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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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警局实行的“弹性罚单”引发热议——“外卖小哥”们可以在送完餐以后再接受交通违规的处罚。广大网友大为感动,认为这是在法律条条款款的坚固铁栅栏中,开出了人性的花,让人倍觉亲切、温暖。

是啊,其实这正是人的本性。几千年前便有一位写下“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帝王,他的同情恻隐之心,他温暖的本性《无衣》从远古传来,低声呢喃。由此可观,同情与恻隐,人类千百年来便已具有,人的血液里天生流淌着这种东西,这是人类最原始、最纯真的情感。

然而,现代的人们正一步步地远离自己的本性。人们快马加鞭地去赶上这个时代的脚步,匆匆忙忙地活着,忘了自己的天性,忘了自己在这个星球上生存的地位。有人曾说:“现代性社会人类的困境正在于:人们一方面决定着生存的一切,一方面又一点点丧失着最初始的情感与本性。”毋庸置疑,古时候的人们更注重情义,更有人性之暖。现在的人们自以为是最高的统治者,为牟取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无尽杀戮其他生灵,那肮脏的金钱上沾满了本应和自己同等地位的生灵的鲜血。

前不久美国举行了一场募捐活动,募捐对象是世界上最后一头白犀牛。人们希望用研究出的高科技使这个寿命为数不多的白犀牛成功受精,繁殖后代。然而几百万的美金如今筹集到的不足十分之一。苹果公司总裁库克认为相较于人工智能会使计算机像人类一样思考,而是更担心人类像计算机一样思考,罔顾后果,失去了价值观和同情心。沉迷于自己的进步而自大的人类啊,不要让无力的挽救成为我们最后对这颗星球表达歉意的方式!

在时代一步步的发展下,人们与最原始的人性渐渐远离。曾有人这样比喻,我认为十分贴切:我们嫌走路太慢,便发明了自行车;我们嫌自行车太慢,又发明了汽车;后来我们又嫌弃汽车太慢,于是发明了飞机。然而我们一瞬间出地万里,剩下灵魂独自在原地徘徊、迷茫。

让我们停下来,放慢脚步,等一等自己的灵魂。“从前车马很慢,书信也慢,一个答复要等上好几日,在一杯茶里消磨整个黄昏,在半个梦里看见整个星辰。”那么就让我们慢下来,平静又耐心地去审视自己,审视自己的天性,不再疲于应付终日的忙碌。做个中庸的人又何尝不可?可以不出色不优秀,但决不能忘了骨血里最初始的东西;可以不为名不为利,但决不能放弃我们本应具有的温暖人性。因为那是我们的天性,是我们爱自己爱他人,爱这个世界的能力!

人们啊,停下来等等自己的灵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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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妥我灵魂的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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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荡,我在城里已经住罢了二十年,但还未写出过一部关于城的小说。越是有一种内疚,越是不敢贸然下笔,甚至连商州的小说也懒得作了。依我在四十岁的觉悟,如果文章是千古的事--文章并不是谁要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的--它是一段故事,属天地早有了的,只是有没有宿命可得到。姑且不以国外的事作例子,中国的《西厢记》、《红楼梦》,读它的时候,哪里会觉它是作家的杜撰呢?恍惚如所经历,如在梦境。好的文章,囫囵囵是一脉山,山不需要雕琢,也不需要机巧地在这儿让长一株白桦,那儿又该栽一棵兰草的。这种觉悟使我陷于了尴尬,我看不起了我以前的作品,也失却了对世上很多作品的敬畏,虽然清清楚楚这样的文章究竟还是人用笔写出来的,但为什么天下有了这样的文章而我却不能呢?!检讨起来,往日企羡的什么词章灿烂,情趣盎然,风格独特,其实正是阻碍着天才的发展。鬼魅狰狞,上帝无言。奇才是冬雪夏雷,大才是四季转换。我已是四十岁的人,到了一日不刮脸就面目全非的年纪,不能说头脑不成熟,笔下不流畅,即使一块石头,石头也要生出一层苦衣的,而舍去了一般人能享受的升官发财、吃喝嫖赌,那么搔秃了头发,淘虚了身子,仍没美文出来,是我真个没有宿命吗?

我为我深感悲哀。这悲哀又无人与我论说。所以,出门在外,总有人知道了我是某某后要说许多恭维话,我脸烧如炭;当去店,一发现那儿有我的书,就赶忙走开。我愈是这样,别人还以为我在谦逊。我谦逊什么呢?我实实在在地觉得我是浪了个虚名,而这虚名又使我苦楚难言。

有这种思想,作为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人来说,我知道是不祥的兆头。事实也真如此。这些年里,灾难接踵而来,先是我患乙肝不愈,度过了变相牢狱的一年多医院生活,注射的针眼集中起来,又可以说经受了万箭穿身;吃过大包小包的中药草,这些草足能喂大一头牛的。再是母亲染病动手术;再是父亲得癌症又亡故;再是一场官司没完没了地纠缠我;再是为了他人而卷入单位的是是非非中受尽屈辱,直至又陷入到另一种更可怕的困境里,流言蜚语铺天盖地而来……。我没有儿子,父亲死后,我曾说过我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现在,该走的未走,不该走的都走了,几十年奋斗的营造的一切稀里哗啦都打碎了,只剩下了肉体上精神上都有着毒病的我和我的三个字的姓名,而名字又常常被别人叫着写着用着骂着。

这个时候开始写这本书了。 要在这本书里写这个城了,这个城里却已没有了供我写这本书的一张桌子。 在一九九二年最热的天气里,托朋友安黎的关系,我逃离到了耀县。耀县是药王孙思邈的故乡,我兴奋的是在药王山上的药王洞里看到一个"坐虎针龙"的彩塑,彩塑的原意是讲药王当年曾经骑着虎为一条病龙治好了病的。我便认为我的病要好了,因为我是属龙相。后来我同另一位搞戏剧的老景被安排到一座水库管理站住,这是很吉祥的一个地方。不要说我是水命,水又历来与文学有关,且那条沟叫锦阳川就很灿烂辉煌;水库地名又是叫桃曲坡,曲有文的含义,我写的又多是女人之事,这桃便更好了。在那里,远离村庄,少鸡没狗,绿树成荫,繁花遍地,十数名管理人员待我又敬而远之,实在是难得的清静处。整整一个月里,没有广播可听,没有报纸可看,没有麻将,没有扑克。每日早晨起来去树林里掏一股黄亮亮的小便了,透着树干看远处的库面上晨雾蒸腾,直到波光粼粼了一片银的铜的,然后回来洗漱,去伙房里提开水,敲着碗筷去吃饭。夏天的苍蝇极多。饭一盛在碗里,苍蝇也站在了碗沿上,后来听说这是一种饭苍蝇,从此也不在乎了。吃过第一顿饭,我们就各在各的房间里写作,规定了谁也不能打扰谁的,于是一直到下午四点,除了大小便,再不出门。

我写起来喜欢关门关窗,窗帘也要拉得严严实实,如果是一个地下的洞穴那就更好。烟是一根接一根地抽,每当老景在外边喊吃饭了,推开门直感烟雾笼罩了你了!再吃过了第二顿饭,这一天里是该轻松轻松了,就趿个拖鞋去库区里游泳。六点钟的太阳还毒着,远近并没有人,虽然勇敢着脱光了衣服,却只会狗刨式,只能在浅水里手脚乱打,打得腥臭的淤泥上来。岸上的蒿草丛里嘎嘎地有嘲笑声,原来早有人在那里窥视。他们说,水库十多年来,每年要淹死三个人的,今年只死过一个,还有两个指标的。我们就毛骨悚然,忙爬出水来穿了裤头就走。再不敢去耍水,饭后的时光就拿了长长的竹竿去打崖畔儿上的酸枣。当第一颗酸枣红起来,我们就把它打下来了,红红的酸枣是我们惟一能吃到的水果。后来很奢侈,竟能贮存很多,专等待山梁背后的一个女孩子来了吃。这女孩子是安黎的同学,人漂亮,性格也开朗,她受安黎之托常来看望我们,送笔呀纸呀药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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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个等待的灵魂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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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她是多么快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拥有动听的声音,美丽的舞姿,过着人人羡慕的生活。一次偶然,她救起了英俊的王子,从此就食不知味,对王子牵肠挂肚。她抛弃了眼前的幸福,一步步坠入无底的深渊。她被巫婆夺去了甜美的声音,虽然拥有了人类的双腿,但她每天都得承受着针扎般的痛楚,化成虚无的泡沫——难道这就是她付出一切后得到的回报吗?

这个倔强的美人鱼,她的一生都在咀嚼苦难与幸福。她渴望王子的爱,等待着他回心转意。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执著的人,我不禁为她落泪。她所追求的永恒,所追求的不灭灵魂,只会随着波涛越滚越远,深深地沉入海底。

太阳依旧从东方升起,缺少了她的欢笑,她的舞姿,世界并不会改变什么。美人鱼的离开,仿佛只是一种凄美的点缀。幸运的是,当美人鱼化为海上泡沫时,上天并没有无情地把她抛弃。她幻化为人间的精灵,随着轻风,把爱播撒在世界的角落,把欢乐带给世上的每个人。在这个思绪纷飞的季节,暖风催眠了我们,但是从没有人想起,在王子背后,她哭泣的双眼。更没有人知道,她为他祝福时的苦涩。

美人鱼,默默地承受着一切,静静地等待幸运的降临。蔷薇花的开放寄托着她对他的思念;昙花一现的光芒,讲述着她流逝的渴望。无法奢望什么,美人鱼只能木然地接受命运的评判。太阳升起的一刻,生命走到了尽头。她用她美丽的头发、优美的嗓音换来的人类生命,在世间匆匆走了一遭后,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多么痴傻的美人鱼,默默付出的你,静静等待,但你是幸福的!你爱过,虽然没有结果,虽然会有遗憾,但至少你懂得了珍惜和付出。结局虽然是悲伤的,但比起那些没有勇气追求的人,你是幸福的,而他们的生命更为可悲。

有时候,等待是一种幸福,因为它还有希望;有时候,付出是一种享受,因为你懂得了珍惜。记忆是一种乐趣,你把灵魂的碎片拼成完美的画卷。别离是一份回味,你会在咫尺的天涯中寻觅到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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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欢乐颂谭宗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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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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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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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电视剧大结局居然收到了观众“再拍一百集”的要求,这大概也是前所未有的。很久没有一部电视剧让我没按快进了,最近的一部剧是三年前的《甄嬛传》,这一次是《琅琊榜》,一部快进了就会脱节、就会跟不上节奏的剧。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甄嬛传》之后终于再见一部有剧情、有逻辑、有集体演技、女主角终于不傻白甜不玛丽苏、没有出现“第八集吻戏”定律的古装剧,真是可喜可贺。

《琅琊榜》在播出之初并未引起多大关注,收视也一直低走,然而随着剧情的深入,《琅琊榜》的优势渐显——张弛有度的剧情,心思缜密的逻辑,精美细致的服装道具,丰满的人物角色设置,以及碾压玛丽苏杰克苏xx苏的集体走心演技,尤其是在同期其他电视剧的比较之下,《琅琊榜》在内容后半段集中发力,成为近期最具好评的国产剧。

《琅琊榜》矫正了国民的审美

“那些只能在课本上感受到的‘长亭外,古道边’送别的场景居然在电视里看到了。”

看《云中歌》的时候再一次被国内最具争议性的编剧于麻麻的色彩学亮瞎了眼睛:叶子必须绿得发亮,花儿必须永远娇艳欲滴,女主角特写下的胭脂、眼影、唇妆必须呈现出令男主角想“一亲芳泽”的光芒来......比起2014年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的新《神雕侠侣》和2013年《笑傲江湖》里著名的奇禽珍鸟装过之而无不及。

这几年被于正的拼凑型色彩学不可避免地降低了审美标准后,我终于得以在水墨画风格的《琅琊榜》里找回了自己基本的审美能力。《琅琊榜》在美术设计上严格地遵守了“一切设计均为剧情服务”的原则,坚决杜绝某些工作人员的个人爱好创作(于正在履行电视剧编剧职责的同时,还兼美术指导、服装设计、主题曲写作等多项工种),使得该剧在整体色调上与剧情内容保持高度的一致。

在这个以男人戏为主的电视剧中,我们见不到以出位妆容和服装造型而过分显目的女主角、女配角,所出现人物所着衣衫一面与电视剧整体风格保持一致,一面又与人物身份、人物个性相得益彰。

譬如女主角霓凰郡主、譬如宫中嫔妃所穿戴的衣服首饰大部分都呈冷色调,与剧中出现的宫苑、住处、走廊、郊外等场景地、背景色毫无色彩冲突感。剧中的主角配角大多妆容干净、素雅,不见深厚的粉底,没有五颜六色的眼影,就连几位主要女演员的唇妆都以淡色为主,不显突兀。

主角的妆容、服饰在色彩上虽不十分显眼,但其实十分讲究,十分经得起特写,特写之处,主角衣服上的纹理、图案、绣工等细节往往被显现出来,可见其质感。据《琅琊榜》的服装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这是我合作过的在服装方面投入最大的剧组。”,可见该剧的诚意。

《琅琊榜》的台词会让你的耳朵怀孕

“只要一听靖王说话,我的耳朵就会怀孕。”有追剧观众如是说。据《琅琊榜》原著粉丝评价,剧版《琅琊榜》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原著内容,尤其是原著台词的保留,譬如:

“遥映人间冰雪样,暗香幽浮曲临江,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

“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这宫内的风从未止。”

《琅琊榜》的很多台词乍看之下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细细读起来听起来之时却有一种无以名状的优雅感。《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你侬我侬”的琼瑶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了,天雷阵阵的新偶像剧里男女主角说出来的话总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于正剧的“霸道总裁杰克苏式”肉麻情话仍然让我无法适应。

《琅琊榜》的台词却无端升起了一种赏心悦目感,“江左梅郎”“我选你”居然在社交网络兴起了和当时《甄嬛传》“就是矫情”一样的效果,朋友圈中“琅琊榜”毒的人多不胜数,每个人穿越至南北朝,在那里“之乎者也若”“为什么我没有一个梅长苏”。

一部敢让女主角消失20集的古装正剧

《琅琊榜》在视觉听觉上给人享受之外,在感觉上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舒服感,这种舒服感归功于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包括导演、编剧、演员在内的主创人员的集体成全。与大部分电视剧不同的是,《琅琊榜》是一部少有的以男人戏为主打的电视剧。

不管是金庸的武侠古装,琼瑶的清宫古装,又或者是这些年大行其道的韩剧和日渐衰落的台湾偶像剧,均是以男女之间的爱恨纠葛为故事主线,很少有像《琅琊榜》有着“家仇国恨”大视野的又不是正剧的电视剧。

至少,没有一部剧会让女主角消失二十集,但《琅琊榜》做到了。很是怀疑,由刘涛饰演的女一号霓凰郡主绝对是山影用来糊弄总局的,绝对了为了掩盖《琅琊榜》卖腐的“罪名”,这个“名义上的女主角”居然二十集没有上线,更重要的是,观众居然还觉得毫无违和感。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剧情实在是太好看了,因为演员们演技实在是太赞了,随便一个路人甲都浑身是戏,因此大家没有过分关注“女主角到底什么时候出现”这件事。

继《甄嬛传》之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爆发之作

毫不夸张地说,《琅琊榜》是继《甄嬛传》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之作,又或者有人直接说它是男版的《甄嬛传》。

《甄嬛传》走红让女主孙俪的演艺事业再攀高峰,曾经红极一时的TVB花旦蔡少芬翻红,在电视圈混迹多年的蒋欣一夜走红,斓曦、陶昕然、蓝盈莹、唐艺昕、毛晓彤等新人演员集体崭露头角。

《琅琊榜》则成全了一大批男演员,第一男主角胡歌演技和人气再上一层楼,靖王的扮演者王凯成为女粉丝们争先恐后为其“生猴子”的新晋男神,从《伪装者》穿越过来的明楼大哥靳东和老师刘奕君人气继续上涨,黄维德、陈龙、高鑫等一批许久不见的老演员重回观众视野,飞流的扮演者吴磊以其呆萌、忠主、一根筋、惜字如金的个性形象人气直逼男一男二。

女演员方面,刘涛(霓凰)、刘敏涛(静妃)、王鸥(般若)、周奇奇(宫羽)、张龄心(夏冬)、张棪琰(长公主)、杨雨婷(越贵妃)、皇后等女主女配均不以颜值抢戏,而是以演技碾压众生。

这部既具庙堂之高又有江湖之远的独树一帜的古装正剧,成功地向我们演示了一部网络文学作品是怎样拍成高大上之作的实验过程,《琅琊榜》之后,国产剧或将迎来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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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夏至未至小说结局简介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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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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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疯狂天后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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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天后》电视剧正在热播中,该剧是一部女尊题材,这是第一部可以播出的女尊剧情,剧情中男子还可以怀孕。

21世纪的奋发努力好姑娘董意勇敢地追逐梦想,一腔热血却在冰冷残酷的现实中日益消磨,勤勤恳恳的她混迹于剧组多年仍是一个打杂的小剧务,所幸她也慢慢学会在平凡日子中寻找乐趣——比如像一个小迷妹一样默默花痴自己的男神。

然而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轨迹,在一次与导演的争执中,董意不小心落水,醒来后意外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个架空的王朝,更神奇的是,这还是一个“女权至上”的国度,而自己则是“天后”,这个国家的帝王般的存在。

董意本来是一名演员,因为有一次和导演吵架,逃跑的时候掉进河里,史书记载凡是坠入天河的人,醒来后必性情大变,朝纲必大乱,天河之灵,天花所在,一月一开,阴阳交会,灵魂交换。

董意是通过灵魂交换变成天后的,但是灵魂交换,实属异象,所以会有所时限,书上记载天花三十日开放一次,不过也随性,一旦开放,穿越极现,花一旦不开,魂飞魄散。

在知道自己真正身份之后的天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还是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已经不多,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掉河穿越灵魂互换之后的天后虽然有后宫30个男宠,但是最爱的还是被囚禁与冷宫中的天爵,两人一起在女儿国后宫谱写一段传世恋情。

小说结局

天后董意最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只有一个月,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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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拼命工作可以磨练灵魂作文

全文共 1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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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投入工作就会产生创意

竭尽全力、认真地专注于工作,还有一个功效。当你每天都聚精会神、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时候,低效的、漫不经心的现象就会消失。不管是谁,只要喜欢上自己的工作,只要进入拼命努力的状态,他就会考虑,如何把工作做得更好,就会寻思更好的、更有效的工作方法。

拼命工作的同时又能思考如何改进工作,那么你的每一天都会充满创意。今天要比昨天好,明天要比今天好。这样不断琢磨,反复思索,就会生出好想法,产生有益的启迪。

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多大的能耐,但是,在每天努力工作的同时,我会开动脑筋,孜孜以求,推敲更好的工作方法,为了增加销售,还有没有更好的促销方案呢?为了提高效率,还有没有更好的生产方式呢?这样不断钻研的结果,往往会出现自己都意想不到的进展。京瓷公司能不断地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就是我们勤于思考、精益求精的结果。

不竭尽全力,不专心工作,就谈不上创造发明。马马虎虎、一知半解,吊儿郎当,在这种消极的状态下,即使你想寻找好的工作方法,创意也出不来。你不辞辛劳,拼命努力,殚精竭虑,苦思冥想,仍然一筹莫展,这时候,就会感动上帝,上帝就会可怜你,给予你新的启示。 真挚、认真、不懈地努力,走投无路也不言放弃。上帝看到我这么努力,这么执着,便不嫌我愚笨,慷慨赐予我新的智慧、新的灵感、新的启示。

我想,上帝之所以赐予我原本没有的、了不起的想法和智慧,乃是一种报应,是我拼命努力的结果。

看看世界上那些伟大的发明家,那些开发出划时代的新产品、新技术的人们,我们就会发现,他们都付出了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他们在辛勤工作、苦苦思索中获得灵感。懒惰获得成功,投机取巧带来发明创造,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人。从这个事实看,我坚信,竭尽全力、做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就一定会给我们的事业和人生带来丰厚的回报。

拼命工作可以磨练灵魂

还有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从早到晚辛勤劳作,就没有空闲。古话说“小人闲居不为善”,人这种动物,一旦有了闲暇,就会动不正经的念头,干不正经的事。但如果忙忙碌碌、专注于工作,就不会有非分之想,没有时间考虑多余的东西了。

禅宗的和尚和修验道(夹杂有山岳信仰、道教、神道等成分的日本佛教宗派)的修行者们,他们在刻苦修行的过程中磨练自己的灵魂。将心思集中到一点,抑制杂念狂想,不给它们作祟的空间,通过这样的修行,整理自己的心绪,磨练自己的心志,造就纯粹而优秀的人格。和这个修行过程一样,全身心投入工作,就没空胡思乱想。就是说,竭尽全力、拼命工作就能磨练人的灵魂。

我曾对大家讲过,“磨练灵魂,就会产生利他之心” ,也就是说,会萌生出好心善意,萌生出关怀他人的慈悲之心。另外我也反复告诉大家,只要抱有这样的好心肠,为社会,为他人着想,并落实在行动中,你的命运就一定会向好的方向转变。

全神贯注于自己的工作,只要做到这一点,就可以磨练自己的灵魂,铸就美好的心灵。有了美好的心灵,就会很自然地去想好事,做好事。虽然我们并不知晓自己被赋予了怎样的命运,但是,想好事,做好事,这种念头,这种实践,会形成一种力量,促使我们的命运朝着更好的方向转变。

25年前,在京瓷的规模还不大的时候,应大家的要求,我成立了盛和塾。迄今为止,伴随着京瓷和第二电信电话公司的持续发展,在竭尽全力、拼命工作的同时,我将自己在工作中的体验告诉大家,与大家分享。这种体验不是空洞的理论,而是经营的实学。我毫不隐瞒地告诉大家,我能传授给你们的最重要的东西不是别的,就是,“竭尽全力、拼命工作” 这一条。

六项精进中的第一项,“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 ,就是“竭尽全力、拼命工作” 这一条,对经营企业也好,对度过美好的人生也好,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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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你愿意出卖灵魂吗作文800字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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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灵魂,在人生中,灵魂会随他的一举一动而改变。有些人的灵魂一直到死都是纯洁的,没有被一些污点所玷污;而有些人的灵魂龌龊至极,到死都被人们所摒弃,所唾骂。

政治上常讲,人们生而平等,可是在这个现实的生活中,真的人人都平等吗?大家都知道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有的人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一个不愁吃穿的家庭里,但有的命运不偏向他的这一方,一生下来就在一个贫穷的小山村中。

美国作家爱默生说:“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处境不满,他可以用两种方法来改变;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或者改善自己灵魂的状况。前者不是自己随时都可以做到的,后者则永远随他自己掌握。”

我们应该做到不向处境投降,做一个出卖自己灵魂的侏儒。

抗日战争中,面对日本鬼子的侵略,面对日本军人的锋利刀刃,面对他们先进的武器,一批又一批抗日英雄们并没有因此而惧怕,他们没有向日本人低头,凭着一颗颗爱国的心,凭着中华人民团结的力量和智慧,他们手拿一切能抵抗日军的武器,勇敢地与敌人殊死拼搏。

可是还有一些中国人,他们畏惧日本人的淫威,为了谋得一条生路,或一生享不尽的荣华富贵,选择出卖自己的灵魂,出卖自己的国家,甘愿做一个被人唾骂的汉奸,像汪精卫,周佛海之流。

我们应该挺起腰杆,做到一个真正的好男儿。

面对困境,我们想改变这种处境,只有意志坚定,才能改变它。面对困难的处境,挺起腰杆,才能不出卖自己的灵魂!

巴金曾说过:“那些总是和自己的现实处境讲和的人,他的灵魂也不会掌握在自己手中。”

每当遇到艰难的处境时,两难之际,你可以问问你自己:“是否愿意出卖自己的灵魂呢!”你的灵魂会因为你的一点点小小的举动而就此改变,我们应该相信自己可以战胜困难的处境,战胜自己,迎接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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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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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晋告诉若曦十三爷之所以被囚禁是因为若曦之前告诉八爷要小心的人的名单后,八爷才对付四夜和十三爷的。若曦情绪崩溃流产了,她告诉四爷十三爷被幽禁的原因,四爷很生气,就没理她。若曦很痛苦,就求十三帮她向十四说句:我愿意。十四知道了,就拿着康熙没死之前写给他和若曦赐婚的圣旨在朝堂上要求完婚,若曦就跟了十四走。若曦身体本来就很差,跟了十四走不久就差不多油尽灯枯了,在差不多死的那几天她写了封信给四爷。后来,在桃花树下,若曦死在十四的怀里了,也没说四爷有没有去看她。后来四爷知道若曦死了,去十四的府上把若曦骨灰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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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会表达,莫让思考与认知的灵魂溜走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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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工智能层出不穷,不少人开始担心人工智能是否在未来的某一天内,像人类一样有自己的思想。但在我看来,人类首先最应该担心的,是人类是否会在将来某一天内,如机器人一般,失去了思考认知灵魂

苹果公司库克说道:“我不担心人工智能会让计算机像人类一样思考。”那他担心的是什么呢?他担心的,是人类像计算机一样思考,失去了自己的思想与认知。而这,不正在一天天地潜滋暗长吗?

作为人类,我们要保持思考的能力。如今,为了应付考试,不少老师让学生背作文,以便遇上合适的题材可以套用上去。看似为学生着想,而实际却剥夺了学生自己思考的能力。日复一日,学生逐渐沦为“机器人”,不再思考,只是一味地如机器人般“运作”。试问,这是我们想看到的局面吗?“应试教育”真的适合孩子吗?如果一味的套题,那高考中迎来的,将是可怕的后果。而这后果,又谁来承担呢?所以说,人类需要有自己的思考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才会得到锻炼,社会才能进步。思想就如一颗种子,若在它最需要营养之时不给于施舍,那又怎么成为参天大树呢?

别人的价值观不等于你自身的价值观。在当代,我们总会听闻他人对于社会或是世界的认知。因此总有人把他人的价值观当作自己的价值观。这就好比一个人偷了一块手表,能说这手表是自己的吗?每人的思考不同,价值观也不同,因此这世上每个人的认知都是不同的。我们要学会在生活过程中形成自己的价值观,那才是最值钱的。因此,不想让自己成为一个机器人,那就自己去品味生活,感悟生活,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与认知吧!

情感是人类独有的特点。人类之所以能称之为人类,是因为他们有自身的情感可以表达。而现在,不少学生在当今教育之下,变成了名副其实的“书呆子”。他们不懂沟通,不会表达自身情感。换句话说,就是情商低的表现。他们聪明吗?聪明。但他们有情感吗?他们的情感在多年的教育下,已经麻木。如今的他们,和机器人相比,有什么区别呢?因此,教育应全方面教育。北大校长说过“如果你嫌教育的成本太高,那就试试无知的后果。”切记,情感是人类的标志,莫因眼前利益而抛弃,得不偿失。

思考、价值观与情感是区别人与机器人的标志。作为人类,我们千万不要丢弃。否则,今后的人与机器又有什么分别?社会到底是进步了,还是退化了呢?

莫让思考与认知的灵魂遛走,牢牢抓住情感的表达。否则,其后果难以估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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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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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窗户,扑面而来的却是不同于往日的清爽之气,香气扑鼻,让我如在梦中一般。这是什么地方?清晨的阳光使我清醒,我这才想起我早已身处乌镇。

本来是去绍兴打比赛,顺路来旅游一下。可现在却感到我此行的目的只是为了它,水乡乌镇。

看看手中的木质窗户,窗外隐约有露水滴落。坐在木椅上,硬中却是格外的舒适。一口凉茶入口,清凉之感回味无穷,屋中唯一的色彩是那一朵鲜花,却多了一分柔和之美。我觉得这里棒极了,像按我心中所想而刻画出来的。小桥流水,远离喧闹,我已爱上了这里。

走出屋子,小河潺潺,我用手去挡住它,我不想让它们随时间从我指缝中溜走。我随着流水走着,眼前仿佛看见了一座山丘,丘下小河潺潺,桃树柳树随风飘拂,这是我梦中的景象。在梦里,我手拿一只小桨,身处一支竹筏,身边烟雾时隐时现,陷入一种空灵之境,再无烦恼,只愿这样支着船,飘着,消失在尘雾中。

猛然惊醒,发现自己也不知走了多远。这种意境。真的是深入灵魂热爱。这时,一位老妈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她洗完衣服,走近了,他回过头笑了笑道:“又来散步啊!”我愣了一下,这才发现老人双眼直直,心中一颤。她可能在这待了一辈子,不用那根竹竿就能找到小溪。可能对来到的每一个人都会友好地打招呼,这是这人的纯真善良啊!热爱深入了灵魂。

我把老人扶回了家,她对我讲了许多年轻时的事,乌镇的变化。说前几年通了电,到现在还有些不适应呢。我想起我从小在城市里的娇生惯养,电器从不离身,不禁向往这里的生活。想到有些游客来到这里,只听导游的讲解和用相机拍照,很少去感受一下这里的意境,我不禁惋惜起来。就这样和奶奶聊了很久……

我太爱这里的生活了,每每回想起来,都如再临其境一般。水乡古镇的安逸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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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明若晓溪小说大结局番外

全文共 8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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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明若晓溪番外篇) 作者:明晓溪

二年丙班的教室,已经是上午的第四节课。

明晓溪边听课做笔记,边感觉身上阵阵寒意,两道愤怒的目光瞪得她胳膊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再瞪我,就变金鱼眼了啊。”小泉也真奇怪,瞪了一上午,眼睛都不会酸吗。

“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恶狠狠的声音从小泉的牙齿间磨出来。

“我哪里无情无义了。”恶狠狠瞪回去。

“哈、哈、你还敢说!”小泉逼近她,眼神更加凶恶,“你是不是又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呃……是又怎样……”

“澈学长呢?!你抛弃了澈学长对不对?!”

明晓溪无力道:“小泉,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抛弃澈学长了。”

“那就是你脚踏两只船!”更加恐怖的罪名。

明晓溪直接晕死在课桌上:“说过n次了,澈学长不喜欢我,他是神一样完美的少年,不可能对我有兴趣的啊。根本就没有开始过,说什么抛弃抛弃的,好象我很恶劣。”

“他喜欢你。”

“不喜欢。”

“他就是喜欢你!”小泉凶巴巴,“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错。”

又是直觉,明晓溪扁扁嘴,懒得理她,继续听英语老师讲课文。

小泉转转眼睛,忽然贼笑道:“喂,是不是只要确定澈学长喜欢你,你就可以抛弃牧流冰,坚定地投入澈学长的怀抱?”

这女人疯了,明晓溪离她远一点。

居然不理她?!小泉夺走明晓溪手里的原子笔:“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澈学长的真正心意。到时候,可不许你再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明晓溪叹口气,从她手里又将笔夺回来:“小泉,你听好了。第一,澈学长是我的朋友,你不要把事情弄得很尴尬;第二……”她的脸红了红,“……我喜欢冰。”

“不!可!以!”

小泉一声怒吼,惊呆了正讲课的老师和全班同学。

英语老师推推眼镜,脸色发青:“小泉同学,明晓溪同学,你们在干什么?!”

明晓溪正准备站起来道歉,小泉掐住她的胳膊,满脸堆笑、笑容灿烂地回答:

“老师,刚才明晓溪同学对我说她实在太喜欢太崇拜老师了。每次要上老师的课,她前一天晚上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上课的时候耳朵舍不得动一下、眼睛舍不得眨一下……那,我就批评她,说她喜欢老师可以理解,可是只要将老师讲的功课很努力地学好,老师就会很高兴了,千万不要给老师的感情带来过多的压力……所以,我告诉明晓溪同学说不可以。”

英语老师涨红了脸,心脏狂跳,课本紧张地握成一团:

“咳……小泉同学做的很好,大家只要用心上我的课,我……我就很欣慰了。”

这会儿,脸色发青的换成明晓溪了,她怒声低道:

“小泉,我跟你绝交!”

小泉笑得奸诈:“姐妹,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他的英文考试保你高分通过。”哼,让她心爱的澈学长痛苦,这点报复是很轻很轻的了。什么嘛,明明都已经跟牧流冰分手了,眼看澈学长有了希望,结果牧流冰却偏偏受伤住院。唉……明晓溪这个心软的笨蛋……

下课铃响了,英语老师离开教室,二年丙班的同学们纷纷收拾东西。忽然,“哗——”地一声惊呼,女生们眼冒桃花地盯住门口,班里鸦雀无声,只听见十几颗粉红少女心蓬蓬乱跳。

明晓溪好奇地抬起头。

原来是牧流冰。

他穿件黑色衬衫,略微苍白的面容,清冷的双眼,嘴唇象花瓣一样柔软,冷冷站在门口。中午的阳光灿烂地洒在他修长单薄的身上,冷漠孤独的气质,却脆弱美丽得象是水晶做的天使。

明晓溪看得呆住了。

呵呵,怪不得他被称为光榆第一美少年,果然是超俊美的。

众女生望望牧流冰,又望望明晓溪,见他和她痴痴相对,目光流转,千般爱万般恋尽在这脉脉的凝视中,不由感动地纷纷拿出小手绢擦拭眼角的泪水。

好浪漫啊!

呜——,她们也要这样的爱情!!

******

校园里有一片小树林,茵茵的草地,凉凉的树荫,是学生们午后休憩最喜欢去的地方。可是此刻,一排十几个西装笔挺戴墨镜的大汉,凶恶地将树林戒严,连只耗子也别妄想溜进去。

兴奋的光榆学生们在树林外挤来挤去,校报的记者们甚至动用了高倍望远镜向林中窥探。哇,光榆第一美少年和风头最劲神秘少女在那里幽会啊,不知道会不会接吻,不知道会不会做爱做的事……只是想一想,口水就快要流下来了。

“你今天居然会来上课。”明晓溪边吃汉堡边好奇地打量牧流冰,“伤口还会不会再痛?”

牧流冰懒懒倚在树干上:“一走路就隐隐作痛。”

“呃……”什么嘛,就那么一点伤,都过了二十几天了还好意思说痛。明晓溪偷偷白他一眼,算了,只当他在撒娇好了。“那你吃完饭就快点回去休息吧。”

“在屋子里很无聊。”

“所以你来上课?”

“上课也很无聊。”他睡了整整一上午。

明晓溪瞪他:“那你来学校做什么。”

牧流冰凝视她:“忘了吗?是你要我回学校上课的。你说不喜欢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笨蛋。”

然后,他闭着眼睛微笑,笑容无邪而纯净。

望着他的笑容,明晓溪的心渐渐温柔得象春风中的湖水,她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冰,你饿不饿,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

“我不是小狗,不要乱摸我的头。”

明晓溪又用力揉了两下,把他的头发揉得毛毛的,才笑着放过他。她拿起一只苹果,准备削给他吃,他却抓起了一个汉堡。

“喂,你不能吃这个!”明晓溪抢回来。

“为什么?”

“汉堡对你的胃不好,吃了会胃痛的。”

“可是你却一连吃两个汉堡了。”牧流冰怀疑地看着她。草地上白底粉色碎花的餐布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寿司、生鱼片和水果,每样都让人垂涎欲滴,可是她偏偏只吃汉堡包。

“我……呵呵……”明晓溪干笑。

“汉堡很好吃对不对?”

“呵呵……还不错啦……”

“那让我吃一个?”看她吃的那么香,他有点动心了。

“呃……其实也不是很好吃……”

“明晓溪!”

明晓溪在他目光逼视下,终于投降:“好啦,我说实话。汉堡吃起来比较快,快点吃完就可以快点走了。”

牧流冰瞪住她。

双手渐渐变得冰凉。

他绷紧嘴唇:“为什么要快点走,你不喜欢跟我在一起吗?难道……”她在骗他对不对,她重新回到他身边,只是因为同情。

“这里只有咱们两个,外面却围了一群保镖和看热闹的同学,怪死了。”明晓溪摇摇头,“我不喜欢这种约会的气氛。”

牧流冰的双手恢复了一点热度。

“冰,下次咱们到海洋世界去玩好不好?”明晓溪两眼放光,“我好喜欢看海豚表演!”

“好。你先吃一个寿司。”牧流冰夹了个紫菜寿司给她。

明晓溪乖乖吞下去。

“寿司吃起来也很快。”他告诉她。

“哈哈,你不懂了是不是?寿司虽然也很快,但是凉冰冰的;汉堡就不同了,热乎乎的,又有肉饼,还有点蔬菜,营养比较均衡啦。”明晓溪得意地说。

“不过,咳!”她捂住嘴,眨眨眼睛,“不合适你吃,真是可惜。呵呵,你还是吃些水果算了。”

牧流冰看看她,又看看汉堡,怎么总觉得她在偷笑呢?

宁静的树林。

午后的风轻轻吹来。

郁郁绿绿的树阴。

明晓溪靠着树干,牧流冰躺在她的腿上舒服地睡着。

“冰,咱们走了好不好?”

她用手轻轻抚弄他黑玉般的头发。

“好困……”他呢喃着翻个身,“……让我睡……”

明晓溪心里挣扎着。

她其实真的很不习惯把别的同学赶走,只由她和冰占据这个树林;但是,冰象个孩子一样睡得这样香甜……

她叹口气。

手指轻轻抚弄着他,让他睡得更香些。

牧流冰的黑发在她指间缠绕滑落,柔柔顺顺,象丝绸一般优美。

“冰,你的头发好美,”明晓溪轻声赞叹,“如果能留得长长的,一定会更美吧。”漫画里的美少年都会有着美丽的长发。

“好。”

牧流冰答应她。

“啊,你醒了,”明晓溪不好意思地想把手缩回来,却被牧流冰握住,将她的指尖温柔地含入唇里。

触电的感觉……

明晓溪只觉一股强大的电流麻麻烫过全身!

连脚趾都酸麻得蜷缩起来!

她惊得将手猛力抽回,脸颊通红,结结巴巴:“你……你……”

牧流冰滚烫的呼吸在她唇边:

“晓溪,我是你男朋友啊。”

“色……色情……”明晓溪脸红如番茄,“色情片里才会吃手指头……”

“咦,你看过色情片?”牧流冰大笑。

“记录片?”

“……就是那种没有剧情只有动作的片子,怎样?!”明晓溪挺起胸脯,谁怕谁呀,这个时代谁没有或多或少看过。

“啊?”

牧流冰笑着吻住她。

无数颗金星在明晓溪眼前旋转,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自手尖、脚尖被抽走。

他吻着她,轻轻启开她的唇瓣。

他深深吻着她。

她忽然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他没有听清,呻吟着啄吻她,轻轻问道:“……什么?”

“樱桃……”

“……?”

“听说接吻高手可以只用舌头就把樱桃杆儿打成结……”她吃吃笑。

“你是高手吗?”牧流冰抵着她的额头笑。

“嗯……试一试!”

明晓溪环住他的脖颈,一把拉下他,伸出粉红的小舌头,用力深深吻着他。

牧流冰的脸颊绯红如醉。

明晓溪的脸颊通红似霞。

郁郁绿绿的小树林里,他和她在练习樱桃接吻法。

(嘘,非礼勿视,各位姐妹还是自己回家练习好了,:p)

******

“嘴肿得象香肠。”小泉仔细打量她。

明晓溪立时捂住嘴唇!

小泉贼兮兮凑近她:“脖子上还有草莓哦,战况是不是很激烈。”

明晓溪竖起衬衫领子,目光如飞箭:“喂,你远些好不好,干什么趴到我身上来。”

“重色轻友!”

“我哪有!”

小泉嘿嘿笑:“牧流冰可以趴到你身上种草莓,我靠你近一些都不可以,不是重色轻友是什么!”

明晓溪没好气道:“好吧。”

“……?”好什么?

明晓溪凑近小泉,也笑得一脸贼兮兮:“那我就在你身上也种几颗草莓,就不算重色轻友了吧。”

小泉躲出老远:“哎呀,恶心死了!”

明晓溪笑得打跌,臭小泉,想欺负她还要再修炼修炼啊。

下午的时光,在明晓溪忽而怔怔出神、忽而脸红如霞中飞快地流逝了。转眼到了放学的时候,她和小泉正收拾东西,却忽然看到东浩雪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里来。

“不好了!不好了!”

东浩雪大口喘着气。

“怎么了?慢慢说。”

明晓溪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那个……牧哥哥把学校封了……谁也不让出去……”东浩雪紧张地说。

明晓溪怔住。

******

光榆学院校门处,一字排开二十几个烈焰堂大汉,他们将放学要出校门的学生们阻拦在学校里,不让他们出去。学生们已经开始愤怒了,大声抗议着,然而大汉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根本不为之所动。

明晓溪和小泉、东浩雪赶到时,一些男生挽起袖子正准备同烈焰堂大汉们打架。

“为什么不让我们走?!”

“要走也可以,先让我们搜身。”

“你们是警察吗?我们是罪犯吗?凭什么搜我们的身!”

“对啊,凭什么!凭什么!”

…………

烈焰堂大汉们凶恶地瞪着学生们:“不想活了是不是?知不知道你们在跟谁说话!”

“知道,不就是烈焰堂吗?”

一个清亮的女声破众而出!

大汉们的面色霎时阴沉下来,烈焰堂响当当的名头神见神让、鬼见鬼躲,居然被个女孩子当众挑衅!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定睛一看——

众大汉抽口凉气。

阳光中,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眼睛亮晶晶,嘴角爱笑地弯着,明明是小巧玲珑的身子,却偏偏带着威风凛凛的气势。天哪,这可不正是数次打得他们人仰马翻,并且被少爷视若珍宝的明晓溪小姐!

腾田赶忙闪出来,恭敬道:

“明小姐,您好。”

明晓溪看看他,不认识。不过眼看他的态度从目空一切迅速转成毕恭毕敬,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她皱皱眉头:“为什么不让大家出去?”

腾田陪笑:“是少爷的命令,您也知道,我们做人手下的……”

冰?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更紧:“他现在哪里?”

“少爷在……”腾田忽然向她身后望去,鞠躬行礼,“……就在这里。”

明晓溪转过身。

太阳渐渐西下,阳光染上淡淡的红晕。牧流冰从一个阴暗的角落走来,肌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鲜艳如红枫,他的眼神阴暗萧杀,单薄孤独的身影与温柔的夕阳辉照显得格格不入。

牧流冰的出现就象一道寒流,冻得当场静默无声。

诡异的静默。

东浩雪打个寒战,抱紧小泉的胳膊:“牧哥哥……象个……魔鬼……”从地狱里面出来的魔鬼。

小泉点头。明晓溪满身跳跃闪耀着阳光,牧流冰是一片执拗阴沉的黑暗,这两个人在一起真是奇怪啊。

明晓溪张口便欲问牧流冰,想一想又觉不妥,便大步走上前将他拉到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于是,只有他和她两人。

“冰,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让同学们回家?”她努力把语气放得很轻。

牧流冰不说话。

明晓溪深吸一口气,努力笑得温柔:

“告诉我好不好?我会帮你啊。别忘了,我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呢!”

牧流冰的眼底沁出一抹痛苦。

还是不说话?明晓溪看看他,再看看他,在地上转了三个圈,从一数到十,他还是不说话,她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喂,你说话好不好?!你有什么权力不让大家回家,你有什么权力搜大家的身!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这么做!当黑社会的头子很了不起吗?!你很了不起是不是?!”

“明晓溪!”

牧流冰瞪她。

“不要叫我明晓溪!”她握紧拳头瞪过去,“你知道我刚才多想打人吗?姑娘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哪个流氓阿飞见了我不是吓得屁滚尿流?!可是,刚才我却不能教训那些烈焰堂的人!因为——他们是你的人!”

明晓溪的拳头握得咯咯响:“那么嚣张不让同学们回家,那么嚣张要搜同学们的身,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象以前一样痛痛快快地揍他们!就因为他们是你的人,你——是我的朋友……不要叫我明晓溪,我觉得丢人!!”

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牧流冰站得笔直,孤傲修长的身子迸出令人窒息的脆弱。

明晓溪咬住嘴唇,凝视他。

良久。

她终于说:

“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对不对?好,我也不问了。或许,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原因,不过是少爷脾气来了,耍着大家玩一场。”

说完,她转身离开。

管它是烈焰堂还是牧流冰,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她边走边活动脖颈手腕,如果不能解决,就打一场又怎么样?即使跟冰在一起,她还是明晓溪!

还有,这是什么破学校,学校的保安呢?管理人员呢?一个个缩头乌龟!

“项链……不见了……”

牧流冰的声音很低。

明晓溪猛地站住,怔怔回过身。

“什么不见了?”

“你送我的水晶项链不见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项链还在胸口。可是下午正上着课,他突然发现项链没有了!疯了一样冲出教室,他在校园里到处寻找,每个角落都找过了,可是都没有找到。他担心是项链掉落后,被别的同学捡走了,眼看下午放学的时间就快要到,于是他命令手下们限制学生离开学校,直到找到项链为止。

没有了她亲手为他带上的水晶项链,他的心底满是无可忍受的空落和恐惧。

…………

在牧流冰修长的手指间,一条项链发出流动的细碎的光芒……

项坠是一个雪花造型的水晶。那么晶莹剔透,那么细致柔美,映衬着地上皑皑的白雪,好象一个有生命的精灵,绽放出有灵气的神采……

“它是不是很象你的眼睛?”明晓溪轻声说。

“我的眼睛?”

“对呀,我觉得它就象你的眼睛一样清澈,透明,美丽……”

…………

她把水晶项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可以不再戴它……当你不再喜欢我的时候……”

“坏丫头……那岂非让我从现在开始每分每秒都戴着它?而且,我还会整天担心它会不会自己掉下来……”

牧流冰捏捏她的鼻子,笑得比水晶还漂亮……

…………

原来是这样啊。

明晓溪手足无措:“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我会帮你去找的……”

“找了很多地方,但是都没有。”

没有了项链,是不是,也就会没有了她。

他不敢去想。

只觉得胸口象被挖出了一个乌溜溜的血洞。

明晓溪走过去,轻轻拥住他:

“我再买一条新的送你好不好?”

“我要原来的那条。”

明晓溪将他抱得更紧些,仰头微笑:“那我就陪你去找,我们一定会找到的。”

牧流冰摇头:“万一是被谁捡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明晓溪轻轻皱眉:“冰,就算是项链被人捡去了,也不可以搜同学们的身啊。要不然,咱们贴个布告,请捡到项链的同学把它还回来。”

牧流冰目光阴郁:

“不。我不相信他们。”

明晓溪沉默半晌:“不可以因为一条项链就限制别人的自由。让同学们离开吧。”

牧流冰盯紧她:“那只是一条项链吗?”

“是的。”

他被冰冷冻得僵住,喉咙有些沙哑:

“它,是我的生命。”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就算它是你的生命,可是,对其他的同学而言,它也只是一条是再普通不过的项链。”

“他们与我无关。”

牧流冰的声音带着淡漠的冷酷。

明晓溪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忽然觉得无法忍受!

她和他,仿佛两个世界的人,说着两个世界的话。

她调整呼吸,凝视他,眼睛亮得惊人:

“让同学们离开,否则,不要怪我做得让你太难堪!”那些大汉们并不是她的对手。

******

东浩雪望着转眼间撤走的烈焰堂大汉们,看着同学们终于可以出去校门了,满脸崇拜地说:

“哇,明姐姐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就知道,只要明姐姐出马,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小泉懒洋洋地应着:“是啊。”

东浩雪忽然压低声音:“小泉姐姐,你有没有觉得牧哥哥变得越来越可怕了。”

小泉还是懒洋洋:“是啊。”

“是啊是啊,小泉姐姐好象漠不关心的样子,”东浩雪不满地撅起嘴,“我最喜欢的明姐姐跟越来越可怕的牧哥哥在一起,你都不关心吗?亏你还是明姐姐的好朋友呢!”

小泉咬牙切齿:“我怎么不关心!跟她说过多少次了,让她抛弃牧流冰,跟澈学长在一起有多好!可是这个笨蛋明晓溪……”

“不要!”东浩雪捂住耳朵,“澈哥哥是我的!!”

“你的?”

“我长大了要嫁给澈哥哥!”

小泉斜她一眼。

东浩雪嘿嘿笑着:“小泉姐姐,其实我哥也很不错啊。而且,我偷偷告诉你啊,我那个笨蛋哥哥暗恋明姐姐呢!”她两眼放光,“咱们想办法让明姐姐和我哥在一起好不好?……”

小泉挥挥手:

“我要回家了,再见。”

“喂——!喂——!”东浩雪跺脚喊着。

******

深夜。

牧家大宅。

清冷的月光洒在露台上,青藤在夜风里瑟瑟作响。少年孤独的身影蜷缩在白色藤椅中,面容被月光映照,有种病态的苍白。

他觉得好冷。

彻骨的寒意自胸口一直一直冰冷到他的四肢。

胸口空荡荡的。

没有了那条项链。

也没有了她。

她转身而去的背影,毅然决然,好似没有丝毫的留恋。在淡淡晕红的夕阳中,她的离去,带走了最后一点温暖。

静静的露台。

他抱紧在藤椅中,月光将他斜斜映成地上一团淡淡的黑影。他身上的衣裳很薄,初春的夜风很冷。也许会生病吧,可是,还有谁会担心呢?她走得头也不回。

牧流冰将额头埋在膝盖里。

他不想让月亮看到自己心底淌血的伤口。

青藤轻轻响动。

就象一阵轻轻的脚步。

一只手揉弄牧流冰的头发。

“嗨,睡了吗……”

牧流冰浑身僵硬,他不敢动。

“真的睡了啊,”轻轻沮丧的声音,“中午都睡了,晚上还睡这么早……也不知道穿厚点,万一冻病了,担心的还不是我?”说着,她弯下腰来,拉起牧流冰的双臂,想要把他背进屋子里面去。

他伏在她的背上。

她的温暖象夏日的风,熨热了他的胸口。

她背起来他,忽然感到不对劲,眨着眼睛笑了笑,又将他重重扔回到藤椅中:“喂,你装睡啊,居然骗我背你。”呵呵,他的心跳那么快,哪里象是一个睡着的人。

牧流冰睁开眼睛,古怪地看着她:

“你来干什么?”

明晓溪笑得一脸轻松:“不高兴我来是不是?那好,我现在就走啊!”

牧流冰狠狠瞪着她。

若是要走,就别来惹他,这样在他的心口来来去去,会痛得想要呻吟。

她蹲下来,笑盈盈瞅着他:

“冰,我找到了哦。”

一条闪着银光的项链抖落在她的指尖。雪花的水晶吊坠,在皎洁的月光里晶莹剔透,闪烁着梦幻般的光芒。

牧流冰瞪着她。

她身上很脏,到处沾着泥土,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右脸象是被什么动物抓了几道爪痕,头发里还沾着几叶青草。

“你去找它了?”

“是啊。”

“找它做什么!它不过是一条普通的项链。”

她笑得可爱:

“才不普通呢,冰戴上它好漂亮。”

牧流冰的喉咙忽然酸热。

“一直找到现在?”

“是啊,我找得好辛苦啊,到处都找不到,急得我团团转!后来,我总觉得一定是咱们……咳……的时候掉在草地里了,于是又跑回去一点一点地找。哈哈,你猜它到哪里去了?原来是有一只流浪猫把它捡走了,哎呀,那只猫好凶的,我从它窝里偷的时候还被它抓了一下……”

她兴高采烈地说着,眼睛亮亮的象星星。

牧流冰望着她,良久良久,声音暗哑:

“我以为……你生气了……”

明晓溪抓抓头发:“没错啊,我是很生气,因为你那样做实在是太霸道太蛮不讲理了!我现在都还在生气啊!”

他的心又沉下一点。

“不过,”她凝视他,微笑着说,“我很开心你那么珍惜我送你的项链。”

她握住他的手:

“冰,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牧流冰的脸微微发红,满涨的胸口,使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夜风中,青藤沙沙响。

明晓溪仰脸凝注他,目光里充满大海一样深邃的感情:

“冰,我喜欢你。”

他象被魔法定住,心脏不会跳动,手指微微发颤。

她微笑:

“我喜欢你,不是这一条项链可以改变的。你有这条项链,我喜欢你;你没有这条项链,我还是喜欢你。因为你珍惜这条项链,所以,我翻遍每一块土地也要把它找到……”

牧流冰的血液在全身激荡。

他低吼一声:

“闭嘴!我要吻你!”

情人之间的吻,没有距离,只有两颗相爱的心。

月亮害羞地躲到云层后。

他吻着她,吞噬般地吻着她,恨不能将她揉碎在自己的骨髓里。

过了很久,面颊桃红的明晓溪轻轻推开牧流冰。

“接下来,我要说你了哦。”她努力严肃地看着他,“今天下午,你做的很不对。项链对于我和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是,于其他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自己的痛苦和焦急去伤害到别人,是错误的。”

牧流冰沉默。

她捧住他的脸,轻声道:“尝试着慢慢去改变好吗?或许一开始会觉得很困难,可是,我会陪着你。”

“如果……我无法改变呢?”他眼底阴郁。

她怔了怔:“世上怎会有无法改变的东西呢,只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冰,如果只是对我,因为我喜欢你,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不在乎;但是,请不要随意伤害到别人。”

“你……在威胁我吗?”或许她知道,她掌握着他的幸福与痛苦。

“不是。”她将水晶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啄吻他的唇,“因为我想永远和你快乐地在一起,所以不希望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使得我必须离开你。那样的话,我会非常难过。”

她的吻,象空气一样轻。

牧流冰吻住她:

“我会学着去改变的。”

明晓溪闭上眼睛,唇角的微笑象美丽的月光。

她环住他的颈背:“我也会去学的……”

“……?” 她缠绵地回吻他,偷偷笑:“明天我就去买两斤樱桃。”呵呵,她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区区樱桃接吻法还不是小菜一牒。

牧流冰呻吟:“……专心点好不好……”

“哦,好。” 明晓溪连忙全情投入,专心致志配合他的接吻工作。

露台上,甜蜜幸福的一对人儿,青藤的轻响是快乐的伴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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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找到灵魂的出口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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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喜欢在黄昏时刻去往书店,总喜欢看着黄昏照在书架上。那一刻,深藏于心中的褶皱仿佛忽然被熨平。说不清是由于店内满是墨香的缘故,还是老板娘和蔼的面孔,或是照射中映出的空气中的微尘,瞬间将一个疲倦的灵魂妥帖安放。

离开了书店,途经一户人家,看见凹凸不平的台阶上生长着一束小花,那束花破石而出,即美丽又隐忍。即使处于石缝之中,也要越过障碍,寻找灵魂的出口。我不由弯腰轻触花瓣,想着它日后还会遭受怎样的风雨,又会怎样化为泥土,但我始终相信,无论如何,它都会散发迷人的芳香。

回到书的世界,我痴痴地读了起来。不知不觉又是一个下午,放下《轮椅上的梦》,我揉了揉有些疲意的眼睛,径直走向卧室。张海迪的坚毅面容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一个小时候因患骨髓血管瘤而导致高位截瘫的女子,却凭着顽强的毅力自学完了大学的知识,并执着地为文学而战,她说:“我像颗流星,要把光留给人们。”她的坚定话语顿时让我觉得,内心的某处坚硬正在一点一点地变软。对于任何人而言,高位截瘫是多么痛苦啊!可张海迪却把这痛苦当成光明,用锲而不舍的意志寻找灵魂的出口。

此刻,阳光照在阳台的小小栀子花上,时光在芬芳中摇曳。我端详着零星的花瓣,蓦然觉得:灵魂的出口不会是浮名虚利,而是内心的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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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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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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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灵魂与目标同在高中作文900字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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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目标上路:目标是一盏明灯,照亮了属于你的生命;目标是一个路牌,在迷路时心灯为你指明方向;目标是一支火把,它能燃烧每个人的潜能。人生的道路难以一帆风顺,也固然布满荆棘、充满坎坷,只要有明确的目标,你就会看到曙光,看到希望。即使前方的风浪再大,也会执着追求,无怨无悔。——题记

盈盈月光,我只掬一杯清凉;灼热阳光,我只拥一缕温暖;萋萋芳草,我只摘一束坚强;灼灼红叶,我只捡一片希望;漫漫人生路,我只采撷世间最重要的一个——灵魂

带着灵魂上路,你就不会迷失方向。灵魂就像大海的河床,没有它,大海只能放荡不羁的流淌;灵魂就像远航大船的帆,没有它,就注定无法到达正确的地方;灵魂就像大厦那坚固的柱子,没有它,你就会倾斜坍塌。带着灵魂、伴着目标,这样就会更准确的找到成功的方向。

认定一个目标,带着永不熄灭的激情,用旁若无人的心态去勇往直前,在面对优秀的事物时,可以择其善者而从之,但不要为此而停留太久,做一个领跑者。将目标定在前方而不是太过在意身后追赶者的状态,向中国一样做一个全力向前奔跑的领跑者。

俄国的作家契科夫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有大狗,有小狗,小狗不必因为大狗的出现而惊慌失措,所有的狗都应该叫,用上帝赋予他们各自的声音。”我想这是在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灵魂和目标,不需要收到别人的牵制,用自己最好的方式去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沙漠里那支古老的游牧部落的首领说“我们的脚步走的太快,而我们的灵魂走的太慢,我们必须等我们的灵魂赶上来!”这也许是想要告诉我们在这个急于求成的时代里,灵魂与脚步相差甚远,太多人忽视了心灵深处的愿望与呼唤,只是驱逐表面的绚丽辉煌。这样就像是大树没有了坚定的根基,心灵的空洞定会造成失败的结果。带着灵魂上路,那样追逐的途中你就不会迷惘,就不会走错方向。

在实现梦想的途中我们要时常对自己说:灵魂与目标同在。我们要明白自己心灵的呼唤,明白什么是我们应追逐的,在实现目标的途中我们应注重什么。带着思考的态度去前进,就没有那么容易迷失。

作为高三生的我们在面对前方的阻碍时,应该像刘翔一样勇敢的去冲破阻碍、勇往直前。他之所以会成功不只是因为他别人多一份实力,也是因为他心中比别人多的那份信念,是灵魂的呼唤,在冲刺途中不必要那么在乎追赶者,全神贯注的向前奔跑,做出一个领跑者的模范。

目标的实现需要灵魂相伴,那样你会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你会更加努力、勇敢、全神贯注的追逐一个正确的方向。我们应始终坚持灵魂与目标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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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优秀作文:自由的灵魂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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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季节的交替中,夏日的夜最是躁动。噪杂的城,拥挤的街,热烈地闪烁着的霓虹。独自坐在黄昏里,思绪放飞的触角渴望触及音乐的东西。找寻些喜欢的音乐,让思想随着音符去旅行。

“怨曲”,描绘男女爱恨交织的“吊肠蓝调”,落魄时流浪在灯红酒绿的巷子里,历时的清洗,绅士样体面到漫步在城堡。螺旋状的音符在上升,一直的听,直到音乐塞满耳朵,思想微醉的漂浮,陶醉地闭上眼睛,那曾黑夜中流浪的诡异神韵,幽幽的走来。

在渐渐浓重的黄昏里好似行走出神秘女子朱淑真,还吟着她的“月上柳稍头,人约黄昏后”。这是怎样一个异类大胆的女子,在那个时代追求起月上人约来?

爱如同生长在女人心的千年睡莲,被这个朱姓女子不合适宜地唤醒过,让生命的原本勃动,在灰烬上尽情地开出一朵美丽妖艳的花来。只是这花是孤独的,每一丝风声都告诉它一个荒芜的故事,最后连同这个朱姓女子一起枯萎在男权社会里!

无论怎样的剿杀,她的灵魂依然是活着的,活在今天。“芭蕉叶上梧桐里,点点声声有断肠”听!那个皎洁易感的灵魂在吟唱。

“大千苦恼叹红颜,幽锁终身等白鹇。安得手提三尺剑,亲为同类斩重关。”还记得吕碧城吗?

一个豪气万千,如雷击荒蛮,震人耳目,为拯救天下妇女为己任的大女人。

一个美丽的女人,一个旷世才女,她的心灵却是那样的孤独一生。

任何时候任何年代,一颗心灵想寻找一颗心灵来相伴并非易事,她没有找到,在精神海洋里她是一叶孤帆,无论她是怎样的漂亮和有财有才,遗憾的是她没被爱神眷顾,也因了她要做自己,而终身未嫁。

即便她仰慕过梁启超,仰慕过汪精卫,然那都是有家室的男人。

她对婚姻中一定要有爱情的坚持是强烈的,和男权的斗争是勇敢和大无畏的,因此丘比特的箭一生偏离着她,这就是女人的悲哀!

读了她们,魔鬼样的让你的情绪低落忧伤,忧郁绵绵。

还是找些喜欢的文字看吧!那个什么《圣经.旧约》第一卷《创世记》中,躁动了人类,惹是生非的那颗红苹果,让斯蒂芬妮.梅尔搬上了《暮色》的封面,垂涎欲滴地招摇出完美无缺。诱惑着人类在爱恨交织的阴霾中,就像偶遇了久违的阳光不能自己。

如同贝拉,当遇到青春帅气的“吸血鬼”爱德华时,贝拉爱了,就像爱上天空的湛蓝,爱上星光的璀璨,爱上阳春白雪般的纯美和浪漫。

来自不同世界禁忌之爱,却又让两个人如履薄冰,同时也让贝拉爱上了蹂躏和深渊。梅尔用优雅而又外带有一种力量之感,干净,真诚,纯美,细腻,丝丝入扣地描写了;理智与情感的搏斗,灵魂与肉体的挣扎。让人不由自主,只听着心的召唤,一步步深行与文字之美,去追逐《新月》凋零飘落的郁金香,《月食》平滑撕裂飘忽的红缎带,《破晓》西洋棋子的招摇。

大概因现实中的太过温顺,梦幻中总希望自己内聚些力量,但梅尔让贝拉的太过强大,却让自己一时无法接受。

在冰与火的矛盾中,在爱与牺牲的天平上,在幻想与梦魇,贝拉奉献的不只是灵魂,还有化作吸血鬼的肉体。

读到这,又一次无限的落寞,是否女人在追求爱情时,为了有一个温暖安定的生活,最终都要谋杀掉那个真实的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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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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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聚光灯打在我酒红色的礼服上,照在大提琴的琴箱上,台下响起了阵阵掌声。

我缓缓坐正,深吸一口气,嘴角上扬琴弓触摸琴弦琴箱中流出了如风的琴声。

随着琴声,思绪飘回几天前的麦浪中,那是我与大提琴深入灵魂的交谈。

那天,我正为几天后的演出而焦虑不安初三忙碌的生活是我留给大提琴练习的时间寥寥无几,整日的学习与连轴转的时间表更是令我身心俱疲。我像大提琴老师哭诉我的力不从心,她竟菀尔一笑,说,跟我来。

坐在车上,繁华的都市渐渐从车边退去,伟岸的青山慢慢向我们走来,到了一片金黄的麦田旁,我跟随着老师走进麦地,那荡漾的麦浪像不像琴音,轻声地,老师对我说。如巨石击水般,这句话在我心中引起波澜,抬起头望见阳光下麦浪翻滚,正如一波波回荡的琴音。无声,却震撼人心的琴音,我突然感觉到一种恍悟,由外而内,深入灵魂,冲入麦田,我看见的不是穗穗麦子,却是个个音节,拨开麦衣,我触到的不是颗颗麦粒,而是个个音符,麦浪翻滚,在我心中,既是琴音,琴音涌动在我灵魂,皆为麦浪,两者水乳交融,老无法分辨!

蓦地,一阵琴音从麦浪的岸边传来是幻觉?不,是老师在演奏《牧歌》,莫名的激动充盈了我的脑海。心中澎湃,泪湿眼眶,那琴音向四方传开,似墨在宣纸上散开,如麦浪交融,与自然相融一同荡漾,荡啊,荡啊,荡入了我的内心,荡入了我的灵魂……

阳光洒下,我置身于这个大自然的电影中,自己只是其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心中释然,焦躁如过眼浮沉,烟消云散,那时那地,老师与我,琴音和麦浪就是整个世界。

思绪带着麦穗的香味儿,飘回舞台上,琴弓与琴弦摩擦出了琴音,擦出了麦浪,擦出了自然,擦出了心中的宁静。

演奏结束,台下掌声如涛,我笑了,不是因为演出效果,而是因为我读懂了老师的良苦用心,读懂了大提琴的声音,我们总是忙于工作,学习,身出喧嚣的大城市中,身不由己,但我们真能从生活中找到大自然最本真的东西,或是琴音,或是一草一木。

找寻自然的美吧!将自己从浮世的喧嚣中解脱,放慢生活的脚步,撇开焦躁去体会那深入灵魂的对大自然的向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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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灵魂在高处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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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灵魂在何处?内心深处是否有这样一个声音对你发出质问呢?

太多的繁华,太多的物质追究,牵引着那愚昧的肉体,有时不禁感叹一句:“何必呢!”而灵魂,似乎太过顽皮,早已跑的无影无踪,又似乎太过安静,隐居在那高处。

或许,远离世俗才是它的寄托......

灵魂在高处,简简单单的一个方位名词,却给你不尽的幻想,不尽的希望,不尽的追求,因为你正在仰望着它,而最纯真的微笑也在你的脸上开始蔓延。或许所追求的那抹清净,是对灵魂最好寄存。然而,“思无邪”的追求是否是一个极高的精神世界,是否蕴含着一个最纯洁的灵魂呢?面对着世俗中的尔虞我诈,地位,金钱牵引起来的人际关系,又不禁让人自嘲,这样的世界中的灵魂会在高处吗?

思绪不禁飘飞至那个古老的都城,瞻仰到的是那一个个冲出樊篱,闲暇归隐的高尚灵魂。王维“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超然,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淡薄,点点滴滴,纷飞世界。行走于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感觉灵魂忽然变的渺小,那么高处的灵魂又将怎样追求,怎样获取呢?或许,放慢脚步是你最好的选择,学会奉献是你最微薄的努力。人人点燃一盏灯,那么世界将会通明,灵魂将拥有前所未有的高度和意义。因为那是最超然的精神世界。

高处的灵魂是精神世界的皈依,那么低处的生活呢?

或许现实正在将它演绎,赢,则是勤奋的态度,踏实的作风,拼搏的精神;输,那就懒惰的生活,贪污的人生,一切归于地狱式的花花世界。一场最华丽的赌注,或许就是最好的诠释。低处的生活,一个不容你喘息的巨大空间,一个让信息代替思考的加速社会,只有永远的竞争向上,没有所谓的宁静悠闲。因为一分钟的浪费,将失去原本充盈着一丝光亮的人生,而十年的弥补,未必能赶上那快节奏的脚步。那么在低处中追求高处,是否需要更多的付出呢?

灵魂在高处,生活在低处,那么就放它们自由吧,或许灵魂的沉沦,能使这辆生活列车更稳健快速的前进,或许生活的飘飞,能融化灵魂这座原本冰冻的大山。或许相辅相成,就是两者的最好合作吧。

行走于建设中,跟着心走,它会引领你追求那高处灵魂,奋斗于那低处的生活。

生活在低处,必须勤奋,必须踏实,必须拼搏。而灵魂在高处,可以仰望,可以幻想,可以追逐。 或许这就是灵魂的归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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