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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优秀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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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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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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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运动会的灵魂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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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操场上传来一阵阵排上到嗨的呐喊声,一潮高过一潮。没错!我们学校正在举行一年一度的运动会

半喝着同学们的欢呼声,呐喊声,激动人心的男子800米赛跑拉开了帷幕。跑道上,六位精神抖擞的运动员严阵以待。当那决定成败的枪声响起,大家都像离弦的箭,从起点飞奔而去,只留下一个令人回味的身影。张明朔可是我们班小短腿中的“飞毛腿”,我们都对他抱了很大的希望。“张明朔!加油!张明朔!加油!”当我们个个都喊的面红耳赤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张明朔的鞋掉了一只!他跨着小碎步,尽力追上前面的同学,他赤着脚,额头上已经留下汗水的印迹,眉毛已经拧成弯曲的折状,眼睛眯着,尽显疼痛与坚韧。但无时不刻都在向前冲刺,其实,他已经追上了胜利的脚步。那时的我们可都知道,赤着脚,还要跑的快是不大可能的。那样我们的成败根源——脚底板会承受很大的伤痛。这样跑反而还会把脚扭伤。我们都在心底里为张明朔加油,鼓劲。“张明朔!尽力就好!”他就这样跨着小碎步,腿又有些一瘸一拐的冲向终点。那个终点,是酸楚中希望的光辉;那种精神,是人群中少有的坚毅!也是他使我们的心就如被刀绞一般,纷纷为他的精神流下了泪。

看看眼前的这位同学,他就是榜样,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才是运动会真正的灵魂!我们的抽泣,不是因为输了,而是因为我们用另一种方法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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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儒学,文化灵魂的信仰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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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上下五千年的中华文化,发现是文化带给我们未来,犹如河水滋润大地,花草见证奇迹;是智慧带给我们新生,犹如春风拂过大地,带给万物生机;是儒学引领我们成长,犹如阳光普照大地,令人心旷神怡。儒学,文化灵魂信仰

儒学,曾是一个带给人类精神文明的代言词。

当“孔孟之道”、“四书五经”、“仁义礼智”这些字符从远古跳跃到今天,却渐渐黯淡无光,被人遗忘。再也没有那么多的儒生留在这个世界上,儒学似乎被遗弃了。对于儒学的信仰少了,对于娱乐的信徒多了。灵魂少了,这个世界就要完结了。儒学,文化灵魂的真正信仰。

想谈儒学,我们就要了解他的前世今生。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都发生了剧烈变化,当时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一批杰出的思想家相继涌出。孔子,出生于诸侯纷争、社会动荡的春秋时期,面对乱世,他提出:“仁”和“礼”的学说。随着四书五经的形成,孟子、荀子的相继完善,最终形成了儒家学说。至秦朝,“焚书坑儒”带来了儒学的黑暗时代。随着时间的推移,儒学于汉武帝时代迎来了光明,逐渐被统治者确立为正统思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则更是为儒学注入了新的活力。儒学地位上升的同时,汉王朝开始重视思想、文化、和教育的发展,这对民族的历史、文化的进步具有积极意义。随后的太学建立、科举制的实行,都为儒学注入新活力。儒学,可谓是文化灵魂的珍贵信仰。

儒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不容他人践踏。

近代,紧闭的大门被大炮轰开,无数邪恶的生物涌入中国领土,烧杀抢掠,大肆破坏。渐渐的,儒学被忘记了。随着那所谓代表“民主”“科学”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进入中国,儒学被统治者扔下了悬崖。接着,人们远离了儒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这个时代,科技成了世界的主宰,环境遭到大范围破坏,人类渐渐忘记了“仁”“礼”之说,而一味盲目地追求经济利益。儒学啊!一代又一代人文化灵魂的信仰,就这样消失了么?不,决不能这样。

尽管儒学的部分内容与我们这个时代不太合拍,但是我们可以为儒学注入新的活力,如用心去发掘儒学的新时代内涵,儒学的当代意义。

儒学,文化灵魂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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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麻雀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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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李易峰、周冬雨等人联袂主演的《麻雀、》即将于2016年6月25日正式登陆湖南卫视金鹰播出剧场火热开播,而对于原著小说《麻雀》中每个人的结局是什么,死了吗,怎么死的?相信大家都很好奇,小编收集了麻雀小说的结局,欢迎阅读。

小说《麻雀》中每个人的结局:

1、李小男惨死。

2、徐碧城继续留在上海战斗。

3、汉奸苏三省被陶大春弄死了。

4、毕忠良逃跑时被徐碧城的炸药毒死。

5、陈深把归零计划转移自己,把车开进黄浦江,大家都以为陈深死了,但快解放前陈深还在用已经牺牲的麻雀(也是宰相)的代号继续战斗,最后是和新的卧底春羊接头时遇到情况就戛然而止了,

小说麻雀故事介绍

《麻雀》讲述了陈深潜伏在汪伪特工总部首领毕忠良身边,通过代号为“麻雀”委派的工作者秘密传递信息,成功“窃取”汪伪政府“归零”计划。

小说《麻雀》早在2014年就已经被买断了电视剧版权,而改编之后的电视剧《麻雀》也将于2016年6月25日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具体播出时间为每周日至周四晚20:00-22:00两集连播,每周五至周日晚19:30-20:10更新一集,并于次日凌晨00:00登陆爱奇艺、腾讯视频、芒果TV、优酷等网络视频播出。

电视剧《麻雀》根据国家一级作家海飞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来,由“国民校草”李易峰、“军装男神”张若昀、以及“纯爱电影山楂树之恋的谋女郎”周冬雨等领衔主演,李小冉、张鲁一联袂出演。

《麻雀》讲述1940年,抗日战争如火如荼进行,日本人毫无人性地残害中国同胞,汪伪政府与重庆国民政府展开了激烈的争斗。“双面间谍”陈深(李易峰饰)与唐山海(张若昀饰)是一支名为“麻雀”的重庆政府特工队成员。他们潜伏在汪伪政府首领毕忠良的身边,却遇见了资质尚浅的特工徐碧城(周冬雨饰)和外表冒失内心缜密的李小男(阚清子饰)。徐碧城是个追求浪漫情怀的汉中特训班成员,被上线安排作为唐山海的临时妻子。她的存在,对陈深和唐山海而言就像一个定时炸弹,这令陈深和唐山海感到无比担忧。然而李小男和徐碧城是截然相反的人。李小男虽外表冒失却心思缜密,平常以一个三流演员的身份来掩盖她的“麻雀”上线的身份。几位特工此次的任务是破坏汪伪政府的“归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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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背影,触碰了谁的灵魂?

全文共 1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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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的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享受孤独的……

---题记

时光悄悄,捎走好多。你是否,别来无恙?

有人说,若时光有情,我愿折一段光阴,于后来在这段日子里,临花而居;我却说,若岁月如歌,我愿化一个音符,跳跃在光阴的素手上,静静守候。然后,你,我,都成了岁月的俘虏,消失于茫茫的星河里。

岁月蹉跎,光阴荏苒,在静静的午夜,矗立窗前,遥望九天银河,那里是繁华如梦,还是寂寞如水呢?月里嫦娥,是否懊悔,那一瞬间的转身离去?否则,哪有嫦娥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之说呢。

曾经的跋山涉水千里,又是怎样的痴迷遇见。陌生,熟悉,执子之手,轻许一段无悔的相逢。即使,缘灭,离去,皆不许忧伤,天涯海角,各自安好。

想来,世间事,有很多都无须追问理由。缘起,美好;缘散,悲伤。如果是两颗相似的灵魂,一经相遇,便是永恒;如果是两颗各异的心灵,擦肩而过,也是永远。

回忆,总是在离去之后。一件旧物,承载着过多的记忆;一段旧时光,纪录了太多的悲欢。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有时,站在时光的一端,翻阅那些过往的岁月,青翠葱茏,落花泪痕,未必是是伤感。只是那一抹云烟一样无法复制的往事里,总有某种让人心碎的美好。一如今日这样平淡无波的岁月,在明日的回眸里,也会是一种无限静好的美丽。

每一段路,都是一种领悟,哪怕是背影。漫漫人生路上,总是需要一些温暖,哪怕是自以为是的纪念。看着,淡淡离去的背影,会想起那些曾经的岁月吗?有时,放下是一种解脱,成全了别人,也释怀了自己,何苦念念不忘?

纳兰容若说,初见即是收梢,不用惋惜,不用落泪。留得住初见时心花无涯的惊艳,才耐得住寂寞终老。可是又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画悲扇?

这两句话,渗透了世情,问懵了苍生。

相守时的清欢,离别后的惆怅。站在流年的渡口,静静地看着有些人来,有些人走。一直相信,那些忙碌的身影中,定都是有着自己想要奔赴的行程。其实,他们所要追求的无非是一份属于自己的安稳。遇见了,走一程。合适了,接着走下去,天荒地老;不合适,选择转身,留给对方一个背影。这个背影,哪怕是绝情的,也是给自己一个最好的安慰。何苦,敷衍了别人,委屈了自己?

人生,是一条没有返程的旅行。有时,用沉寂来伪装难过,用平静来融化内心的苍凉。慨叹,光阴带走的永远是快乐,留下的总是遍地落花,伤感流水东去,不复返。特别,在寂静如水的夜里,辗转反侧,无法平静。夜,究竟忧伤了谁的心?

一座城,一个人,一段记忆,次第影像。想忘,却历历在目;想记,却天涯海角。很多时候,总是无能为力,身心以及灵魂,只能在路上前行。疲劳,伤心,流血,不可避免,关键在于是否能走出心灵的误区,调整心态,将心靠岸,再等一等路上的灵魂。然后,拍拍身上的尘土,卸下所有负累,身心会变的轻盈,脚步变得从容,这样灵魂才能与你如影随行!

恰如,激情燃烧的夏,总有离去的时候,留给秋的永远是记忆!七月,栀子花的幽香,莲花的风韵,皆渐行渐远,不经意间,流年已偷换。不久以后,秋一样淡去,还给世界一个安宁的冬。冬,可否记住秋的摸样?

徘徊,失望,痛苦,然后清醒。时光会淡化一切的美好东西,花开岁月静好,花落时光变迁。看天高云淡,念红尘烟火,忆往事如风,听四季流淌,一个背影可以主宰谁的幸福?

问世间,情为何物?能让人生死相随?

月圆是幸福,月缺可以忧伤吗?如果能,看笑风云淡,坐对云起时,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对着逐渐模糊的背影,轻轻地道一声: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或许,那个时候,真正的成熟了,也不负相遇的一段或激烈,或美好的光阴。

匆匆过客,茫茫红尘,时过境迁,物非人非。我们很小,世界很大,前方灿烂,岂容踯躅?我们只是光阴的过客,一晃眼,珍贵生命即将终结,哪有时间,将自己放逐在迷茫之中困惑?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时间,让人懂得;经历,使人成熟。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看开,看淡,便会快乐。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未尝不是最美的收官,光阴易逝,岂容你待。

轻轻地对着渐行渐远的背影,道一声:珍重,你我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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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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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做一件事,其实很难去热爱,更不要提深入灵魂的热爱。但我很庆幸经历短短15个春秋,我便找到了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书法,中华文化的集大成者,只是用柔软的毛笔在稍硬的纸上随意写画,便可出一幅率性的作品,不需要太多的功底,但是真正的精髓却需要长久的磨练与很高的悟性,才可得出一席秀丽试卷。我在小时就已开始书写软笔书法,一开始只是增添一技之长,每天的刷砚涮笔使洗手池逐渐变黑,我的笔画逐渐雏形显露笔锋也略露“眉骨”,当时还是校友成绩感的。

后来,我的学业有些重了,于是每天的练字改为了一周一次。每到周日,我便沉浸在书房中,体会颜真卿写字时的心里于它的笔画特点,然后去模仿他字的神、态、情,再将它们展现在我的字上,我不断思考,学习,逐渐喜爱上了写字,尤其是大字,当时悬腕写字已是手到擒来。参加少年宫书法大赛,我的作品不仅获得了一等奖,而且还拿到了一座大殿里展示。那时的我不禁有些浮躁,但是喜爱。

上了初中后,我抓紧时间学习,偶尔有空时,在书房中提笔随想随写。我转变了我练的字体,从颜体变为了欧体。颜体豪气老迈,欧体严谨端庄。而欧体是楷书中最难的字体,这也是自己对自己的挑战。每当坐到书房中,脑海顿时风平浪静,所有近期不愉快之事都统统沉入海底。心中只想品字,写字,与老师聊字,这时已觉得彻底爱上了写字,爱上了书法,因为只有与字共舞时才听得清内心的声音。

到了初三,很难有机会进入书房,但一旦进入,便格外珍惜,我留恋里面的墨汁香,宣纸味,跨进书房,我觉得世界都安静了,不在那么喧闹与浮躁,往日里那个苦苦练字的男孩又浮现在眼前,多么美好单纯,不像现在的我世俗很不单纯,我在书房中,书法中找到了之前的我,这让我重温了儿时的美好,这都是书法的作用,它让我找到了我灵魂深处的那种执着,那种热爱,那种无与伦比的可贵灵魂。

关上房门,我用酣笔找寻深入灵魂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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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芈月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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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小说中,芈月虽然权倾一国,但最后却只能孤独终老,三段爱情都无果。

芈八子是楚王的女儿,为楚王的妾所生。芈八子也称宣太后,相传芈八子城府极深,雄才大略,在秦国把持朝政、呼风唤雨近40年。中国历史上,太后这个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实为千古太后第一人。芈月是楚威王最宠爱的小公主,但在楚威王死后生活一落千丈,母亲向氏被楚威后逐出宫,芈月和弟弟芈戎在宫中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芈月与楚公子黄歇青梅竹马,真心相爱,但最后还是被楚威后作为嫡公主芈姝的媵侍远嫁秦国。

《芈月传》孙俪饰演的芈月结局是什么

孙俪饰演的芈月是一个因母亲身份卑微一直不被楚国王室看重的公主,受着他人的嘲讽排斥,在王室里只有同父异母的姐姐芈姝一直护着她,性格天真活泼,与魏冉和芈戒是姐弟。可是没多久芈月要作为芈姝的陪嫁媵侍远嫁秦国。从此就饱受着家破人亡颠沛流离之苦,受尽世态炎凉,在宫中楚宫和秦宫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但后宫中的种种恩怨情仇,让她与姐妹情深的芈姝渐渐分裂,又使得她政治上逐渐成熟,却也为了不让母亲的悲惨经历重演,芈月每到绝望时便奋起抗争。她的一生有三段重要的爱情,青梅竹马的春申君黄歇、秦惠文王嬴驷和义渠王翟骊,与秦惠文王诞下嬴稷,而秦惠文王去世后,芈月母子却被发配到燕国,在燕国嫁给了义渠君翟骊与他诞下两子(高陵君嬴悝和泾阳君嬴巿)。他们都是当世最强势最精明也最具权利欲的男人,她和他们彼此欣赏深深相爱,却谁也无法令对方臣服,最后只能是不死不休,或者是天各一方。

芈月回国后平定了内乱,成为了第一任皇太后。在经历了人生的悲欢离合坎坷艰难后,芈月最终从一个儿女情长的楚国庶出公主逐渐成长为称霸六国的大秦铁血太后的传奇一生,成为了推动历史前进做出巨大贡献的一代女政治家。

历史上的芈月结局是怎么死的

她开创了中国封建王朝外戚干政之先河。在她临朝称制的近四十年里,秦国由宣太后的异父同母弟弟魏冉、同父异母弟弟芈戎(芈:读mǐ )以及她另外的两个儿子公子悝、公子巿主政。当时的各国把这四个人称为四贵。四贵的专权极大限制了秦昭襄王的权力,魏国人范雎逃亡至秦国后,向秦王点出了天下人只知秦国有太后和四贵,不知有秦王的局面。客卿范雎向秦昭王建议收回五人的权力,以免造成赵国李兑那样弑君篡国的祸乱,于是秦昭襄王废宣太后,将穰侯魏冉、华阳君芈戎、高陵君嬴悝、泾阳君嬴巿等四贵驱逐出秦国。

太后专权自芈八子开始

位子稳固后,她开始将敌对势力惠文后派系的人屠杀殆尽,独揽大权,临朝称制,杀伐决断,攘外安邦,以铁血手腕维护家国政权稳定。为了不让赵国得到好处,宣太后把儿子的权力架空,权力夺过来,自己管理国家。她是楚国人,为了控制朝政,她把娘家的亲戚一个个提拔,任命异父同母弟·秦王嬴稷的舅舅·楚国人魏冉为相国。史书记载,她竟以太后之尊饲喂义渠王,与他发生性关系,还生下两子,骗取北方大国义渠国国王的信任,后被芈月诱杀于甘泉宫,趁机发兵攻灭义渠。在她掌权的36年里,秦的国土大面积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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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芈月传小说:芈姝的结局

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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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芈月传》中,芈姝与芈月虽然同为楚国公主,不过,芈姝与芈月的成长环境却是天壤之别,芈姝是在楚威后的宠溺下长大的,以至于后来嫁入秦国后,秦王赢驷想要攻打楚国,芈姝一时间找不准位置,芈姝虽然善良,不过耳根子很软,易为善为善易为恶为恶。

在最初的芈姝还是很善良的,不过,在之后,芈月随着芈姝嫁入秦国后,一切就开始慢慢改变了,秦王赢驷的后宫同样也是争宠夺权不断,当单纯的芈姝进入秦国后宫为王后后,就已经引来了魏夫人的不满,魏夫人是赢驷已经逝去的先王后的妹妹,在先王后死后,魏夫人一直觊觎秦国的王后之位,然而,最终,赢驷却是娶了楚国的嫡公主,这让魏夫人怀恨在心。

芈姝结局

芈姝在芈月传中的出场年纪是七岁到四十多岁。“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她的外貌美艳,如桃花般灿烂得意。她从小就喜欢打扮,能分辨几十种衣料纹饰,衣服偏桃红,朱红以及大红饰金色。因过于娇惯讲究吃穿,从奢靡的楚国到艰苦的秦国而处处不适应,也招致周围人的反感。

她性格骄傲但没有心机和城府,耳根子软,容易轻信和受挑拨。她心里有优越感的时候会出示善意,然而当她心情不好就容易迁怒于人。虽然有良好的教育却不擅算计人心,容易把自己陷入困境。

在已经播出的《芈月传》中,我们可以看出,芈姝小的时候虽然,不是很受其父王楚威王的喜爱,不过,芈姝为人并不刻薄,且芈姝与芈月相识后,就一直想着芈月,以至于芈姝甚至还帮着芈月与黄歇在一起。而芈月也帮着芈姝去见其心上人赢驷。芈姝芈月两姐妹的感情,可以如亲姐妹一般。

那么,芈姝与芈月会这样一直好下去吗?当然不会,都说少女怀春,芈姝也是,芈姝在遇到秦惠文王赢驷时,芈姝与赢驷一见钟情,两情相悦之下,芈姝成了赢驷的女人,只是芈姝在将要远嫁秦国时,楚王后虽然不同意,但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而不得不同意。

与此同时,芈月与黄歇有情人却也不能在一起,二人备受楚王后的阻挠,最终芈月想要假做芈姝的陪嫁而中途与黄歇私奔,当然,楚王后并不知道,在最初,楚王后也派心腹玳瑁姑姑跟随芈姝陪嫁,当然,也想让玳瑁中途伺机除掉芈月。

而芈月在事情的推动下,跟着芈姝一起到了秦国。在秦国,芈姝当上了秦国的王后,芈月成为宠妃,而芈月因其对政治的敏感和天份得到嬴驷的欣赏。原本的姐妹之情在芈月生下儿子嬴稷以后与姐姐渐渐分裂,芈姝处处防范打压芈月,在秦宫数十年的岁月中手足之情消磨殆尽,两人关系渐行渐远。在嬴驷死后,还将芈月和儿子被发配到遥远的燕国,进行迫害,而在结局最后芈月在夺得了秦国大权之后,芈姝也最终死在了深宫之中。在爱情和权力中,两姐妹互掐最终走向了末路。

诸子争位,嬴驷抱憾而亡。芈月和儿子被发配到遥远的燕国。不料芈姝之子秦武王嬴荡举鼎而亡,秦国陷入内乱。

芈月毅然下嫁义渠王,借义渠王之力回到秦国,平定了秦国内乱。儿子嬴稷登基为王,史称秦昭襄王。

最终,芈姝还是输给了芈月,关于芈姝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个没法定义,毕竟,芈姝是为爱远嫁穷苦的秦国,却遭遇了心上人的背叛,是谁都会很难以接受的吧,而芈月则成了后来的秦宣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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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作文

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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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幼父母双亡,与双腿瘫痪的奶奶一起在深山中相依为命。她,从小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舞蹈充满了热爱,对美丽的大城市充满了憧憬。她想,等长大了,一定在走出大山,带着奶奶去美丽的大城市生活。

她的奶奶本是一名来自大城市的舞蹈教师,她的父母本是公司骨干职员,她的爷爷也是一个小旅店的老板。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好好的家濒临破产,万般无奈之下,一家人只能去乡下的小木屋暂避风头。不料,途中却发生了意外。

他们驾驶的小车,不慎跌落山崖。爸爸、妈妈和爷爷在这次事故中丧生,庆幸的是奶奶和她被当地人救了下来。可奶奶却永远的失去了双腿,一辈子只能与轮椅为伴……从此,奶奶和她相依相伴生活在这贫困的小山村里。

奶奶从小就教她识字、明理,教她笑对人生,教她跳舞、唱歌……童年的生活因奶奶而充满阳光

她热爱舞蹈,她用灵魂起舞,用歌声起舞,用她优雅的身姿起舞。在舞蹈中,她慢慢长大。奶奶说:“你可以到外面看一看了。”于是,奶奶托了邻居,带她走出这座大山。“带她到我一个好朋友那里,让她去感受一下外面的世界吧!”

她和邻人准备好食物,没有车道,只能步行出发,一路上,伴着激动、忐忑,她与邻人翻过了一座座山头,走遍了一条条山路。一路上,她无限地瑕想着大城市的美好,就像是一株刚从土壤中蹦出来的小草,对世界充满了无限的好奇与向往。

终于,擦一把汗,站在一座山头上,她远远地看见了许许多多连在一起的楼房。

“那是大城市吧?”

“是的,小妹妹,我就送你到这里了,记着,按这个地址找到你奶奶的朋友,他会帮助你的。”

当最后一缕阳光温柔地照在街上了的时候,小女孩“张开翅膀”飞向了大城市的怀抱。眼前的一切比梦幻中的还要美丽。每位少女心中都有一个灰姑娘的梦想,今天,她在这里实现了,她激动得不由翩翩起舞。

她的舞步,像滴打在绿叶上的雨露那般轻盈;她的舞姿,像随风而动的蒲公英那样迷人;不知不觉,周围已站满了行人,大家纷纷赞不绝口。她的心像棉花糖一样又甜又温暖。

温暖过后,行人散了,掌声没了,肚子也饿了。按照奶奶给的地址,却发现人去楼空。“这家人,早就搬走了,也不知去了哪里。”附近的一个大爷热心地告诉小女孩。

心像冰窖一般寒冷。秋天的落叶打着卷儿消失在街道边的小沟里。

漫步在繁华的街头,却不知路在何方。远远地,她看见一家小店,门口正摆着热气腾腾的饺子。

“能送我一个吗?老板。”

“对不起,小妹妹,我现在很忙,你去别的地方问问吧!”

她转身茫然地向前走,另一家店老板热情地迎了上来。

“小妹妹,要吃点什么?”

“那就……两个包子,可我……没钱。”

“没钱?去!去!别耽误我做生意。”

风越刮越大,好像要变天了。灰姑娘的梦想,如同一个玻璃瓶摔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心,顷刻之间碎裂。

天,渐渐下起雨来,她在雨中奔跑,四周是行人异样的眼光。

耳边隐隐传来一阵音乐。似有一股魔力牵引着她。循音寻去,来到了一家舞蹈学院的门前。

门口一位身着制服的大叔拦住了她:“小妹妹,你是这里的学生吗?”

“我……”她低下头,脸有一种火烧的感觉。

“哦!这是我的学生,刚到,新生。”一名女士从里面走了出来。亲热地拉着女孩的手,“傻孩子,别淋着雨了,快进来。”

“老师……我……”女孩愣住了。

“老师知道你不是这里的学生,刚才我路过街上,恰好看到你在那儿跳舞。你有很高的天赋,也有很扎实的功底。老师破格录取你的。”

“牵着我的手,让我们一起去阳光下起舞吧!”

不知不觉中,雨过天晴,却没有出现盼望已久的彩虹。下一站,即使并不精彩,即使令人失望,但决不再让女孩绝望。她懂得,逆风的方向,也许更适合飞翔。

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让希望之光照亮每一个有梦的孩子吧!

[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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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结局

全文共 5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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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很倾城》是2009年首次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网络小说,作者是顾漫。小说讲述了男女主人公在游戏里相遇,现实中相知,最后相恋的故事。

又是一年六月。

今年的夏天似乎来得特别早,五月就开始热,到了六月,更热得跟大暑天似的。二喜帮微微扛着凉席,吭哧吭哧地往楼上爬,一边爬一边叫苦连天:“微微你们这不是高级住宅区嘛,怎么电梯也会坏。”

“高级什么啊,就房价高。”微微也累得不行了,她提的东西比二喜还多呢,手里满满的两袋子零零碎碎,臂弯还夹着两张枕席。

晓玲和丝丝落在她们后面,手里稍微比她们轻松点,一人捧着一套茶具,一人抱着个大花瓶……

这些都是微微刚刚在超市里买的东西……

本来只是一起吃晚饭而已,但是听到微微说今天拿到了婚礼礼服,晓玲她们便吵着要来看。微微就毫不客气地跑了趟超市,买了很多东西,把她们当搬运工了>o

晓玲有气无力地问:“还有多久到啊?”

“你不是来过的嘛。”

“可是我已经爬昏了啊。”

微微抬手擦擦汗:“马上就到了,再爬两层。”

“还有两层啊~~~”丝丝哀号了。

举步维艰状又爬了两层,微微一打开门,晓玲她们就滚到了沙发上。二喜就着躺卧的姿势,眼睛在室内东瞄西看,忽然突发奇想地说:“微微,到时候我找了男人,你让你家大神帮我家设计一个吧。”

“我也要,我喜欢你家的这种风格。”晓玲附和说。她和二喜已经不是第一回到微微这来了,不过每次来都要惯性地赞美几句。

微微一边泡茶一边回她们:“我也有设计啊,你们干吗不找我。”

“切,你设计的都是腐朽的部分。”

微微郁闷了。老是这样啊,明明是她和大神一起设计出来的方案,看过的人却都把功劳归在大神身上。

唉~~~在大神令人眼盲的光芒下,她什么时候才有出头之日呢。

丝丝前两次都有事没来成,今天是第一次到微微这里来,趁着她们说话的工夫,她已经在屋里四处转悠起来。

这套位于明薇苑的高层住宅,是去年中秋微微和肖奈订婚时,大神爹妈买下送给他们的。

说起来,微微从来都不觉得父母有义务给儿女买房子,但是长辈好意的馈赠却也不会矫情地不接受。然而,如果长辈自己还住在学校分配的年代久远的筒子楼里,情况就不一样了。

微微收到房子的时候很有一丝罪恶感。大神赚的钱他父母是分文不要的,所以微微就觉得,大神自己明明有钱,干吗还要父母买。虽然说他们只是付了首付,但是首付也要好几十万了,对于历史系和考古系这样没什么油水的教授来说,几十万也许就是大部分积蓄了吧。

而且他们也不一定要买新房啊,以前肖奈住的房子也不错。

肖奈了解她的想法后很有几分无奈,解释说:“他们习惯住学校,因为我外公曾经住在那里,我爸是我外公的学生,他们就是在那间房子里认识的。”

肖奈说着有一丝好笑,“而且我父母也没那么穷。”

后来肖奈的母亲林教授知道了这个事,心里对微微的喜爱又上了一层。付出的心意被感知,是世间顶美妙的事情之一。林教授心情十分之好,一边叮嘱着肖爸爸别老在准儿媳面前念叨考古经费短缺,让准儿媳以为自家“经费短缺”,一边翻翻自己的东西,又打算弄点东西送出去了。

这不,婚礼前夕,微微又收到一副据说是家传的羊脂白玉的手镯。至此,微微才知道大神所言不虚。像他们这种书香传世的名门,外人看来清贫,但是搞不好他们墙上随便挂的一幅字画便是有价无市的名家手笔。

过这副手镯却让微微很紧张。黄金有价玉无价,何况是羊脂白玉,虽然大神娘说只是一般的品质,但微微还是陷入了怕把这手镯弄坏了的惊恐中,打定主意婚礼上戴一回就不戴了。

休息够了,晓玲催促微微:“快点把婚纱拿出来了啦。”

“去卧室看吧,我搬不动。”

微微和肖奈的婚礼是中式的,婚服自然也是纯纯粹粹的古典嫁衣。珠光璀璨的银鎏金凤冠,华美异常的缕金曳地大袖衫,精巧秀美的绣花鞋,一整套都是仿梦游2的嫁衣制成,满满的装了六七个大盒子。

丝丝小心翼翼地把凤冠捧出来:“这个凤冠漂亮啊,我还以为是帽子那种呢,我就不喜欢那种。”

“帽子那种也漂亮啊,就是太重了。”微微说。

二喜拨弄着上面的珠子:“这得多少钱啊?”

微微说了一个数字,二喜爆发了:“天哪,你居然把一个卫生间戴在头上!”

“……你就不能说得好听点么==”微微郁闷了一下下,然后心虚地辩解,“大神说这个不会贬值,所以不算花钱……”

晓玲也帮腔:“人家都有十几个卫生间戴手上的,微微戴一个也没啥啦。”

二喜蹲在床边看着丝丝手里的凤冠:“就算不会贬值,它也不会生蛋啊,值吗?”

“哎呀,微微能生蛋就好了啦。”

微微脑子里不知怎么地就冒出一幅画面——一个圆溜溜光滑滑的白壳蛋,忽然壳破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顶着蛋壳摇摇摆摆地爬出来,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她,张开粉嫩的小嘴……

微微在他喊出来前赶紧刹住了想象力之车,默念我是胎生的我是胎生的一百遍……

“我喜欢这个衣服哎,”晓玲摸着婚服上的刺绣,口水都快滴答了,“为啥我们要学西方搞白色婚纱啊,明明我们传统的凤冠霞帔更漂亮啊。”

“是啊,”二喜说,“我小时候最羡慕武侠片里的装扮了,经常裹着被单伪装成古装。”

“微微,换给我们看看效果吧。”

“我不会穿……”

鄙视的目光登时射向她,微微不服气:“难道你们会?”

三个女生看看那衣服和腰带上的N条带子,面面相觑,丝丝立刻转了话题,感慨地说:“哎呀,没想到你们居然要结婚了。”

二喜附和:“就是,要不要这么赶啊,毕业就结婚,又不是怀上了。”

微微被愚公他们调侃得多了,二喜这点程度完全不放在眼里:“怕晚了你们走光了收不到红包啊。”

晓玲觉得蛮不可思议的:“微微你就这么答应嫁了,干吗不拖他两年。”

丝丝打趣说:“你怎么肯定是肖大神急,说不定我们微微比较急呢?”

晓玲一听:“对啊!我怎么没逆向思维一下,微微,不会是你求婚的吧?”

微微黑线:“当然不是。”

二喜兴致勃勃地追问:“那大神怎么求婚的?鲜花有不,戒指呢,有没有下跪啊?”

“……二喜,现在电视剧都没这么土了。”

“快说啦!”二喜推她。

“呃,这两年我不都在他公司实习么,可是我从来没拿过工资哎,有天忽然想起这个,就问他要了啊,然后他说……”

微微一脸囧样。

二喜和丝丝期待地看着她。

“他说……要钱没有,要人一个。”

二喜喷了:“你家大神真是几年如一日的阴险。”

晓玲她们把衣服鞋子饰品一样一样仔仔细细地看完摸完,已经快九点,再不回去就太晚了。微微送她们去公车站,还没走到小区门口,就见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地在她们身边停下来。

车门打开,清俊挺拔的人影从车上迈下。

“师兄。”晓玲她们齐声喊。

肖奈朝她们颔首:“你们来了。”

路灯光下,两年后的肖奈愈见清傲风华。而这两年他这个已经毕业的师兄,在师弟师妹们的口中也愈加的传奇。晓玲她们虽然在微微面前很口无遮拦,看到他都会不由自主地乖起来。

丝丝说:“我们要走啦,不打扰师兄您了。”

二喜忍了一下,没忍住,贼兮兮地笑着说:“师兄,今天你让微微也跟我们回去住吧。”

微微囧了,瞪了她一眼。她要是要回去住,难道还要人批准吗?!

肖奈看了微微一眼,略带笑意地说:“今天恐怕不行。”

完全可以忽略的问题,他居然还一本正经地回答一下,又让微微郁闷地瞪人。肖奈假装没看到她抗议的视线,风度而周到地对二喜她们说:“天太晚了,我送你们回去。”

肖奈送舍友回学校,微微便回家收拾床上的嫁衣,收拾着收拾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停下了动作。想起来,其实有一次,也应该算是求婚吧。

那晚在这张床上,他们又一次草草结束,他抱着她平静了一会,忽然在她耳边问:“你什么时候让我毕业?”

“啊?”她不解地反问,“你毕业什么?”

他答:“我不是已经在自动控制系修了两年了吗?”

跟肖奈在一起这么久,微微的理解能力已经达到非人水平,于是迅速地分析求解。

自动控制系……

自控系……

自控……

想到这里,微微的脸都快和手上的衣服一个颜色了。他们今年开学就住在一起了,恐怕没人会相信他们至今都没有逾越最后一步吧。

嫁衣小心翼翼地收回了盒子中,外衫的一角刚刚被二喜垂到了地上,衣缘上有点脏,微微便拿到卫生间用水把那一块清理一下。洗完觉得身上有点黏黏的,顺便又在卫生间洗了个澡,洗好才发现自己一直胡思乱想,竟然没拿换洗衣服。

虽然家里没有人,窗帘也拉得好好的,可是微微毕竟没勇气不穿衣服冲到卧室去。没办法,只好把宽大的外衫披在了身上,虽然很薄很透,但是总比没穿好。

拉开卫生间的门,微微快步地走向卧室,然而距离卧室还有几步远的时候,却听到咔嚓一下,门被打开的声音,微微回身僵住。

他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开门的人显然也没料到一进门竟然是这样的景致,手指停在了门把上。

微微不禁把衣襟拢紧了点,心里庆幸刚刚没有什么都不穿就跑出来。她哪里知道,她这样披散着潮湿的长发,薄薄的外衫半湿地裹在身上,玉腕微露广袖飘飘,长腿纤腰若隐若现,比什么都不穿不知道诱惑多少倍。

“婚服已经送来了?”肖奈慢慢地关上门。

“嗯,下午送来的。”微微答了一句,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为什么穿着这个站在这里,“我,我刚刚洗澡,忘记拿衣服,正好这个衣服脏了扔在卫生间……”

“脏了?哪里?”

“呃,下摆那里,已经……”微微下意识地低头去看下摆,话还没说完,便被人横腰抱起。他竟已来到她的身边,抱着她往卧室里走去。

“换上给我看看。”

“……我不会。”

“我来教你。”

抓着衣襟的手指被掰开,衣衫自肩膀上滑落。她坐在他腿上,只隔着身下薄薄的一层衣料。微微已经不敢看他,侧头埋在他的颈间。

他真的是教她,不急不躁地将衣服一件一件地替她穿上,还慢条斯理地讲解穿法。小衣、上衫、下裙、腰带、外衫……灼热的手指不时轻触到她。微微任他摆布,听话地抬手动作,或站或立。最后又被他抱坐膝上,让他握住她的脚踝,为她穿上绣花鞋。

她已经穿戴完整,一身嫁衣坐在他身上,长睫微垂,晕染如霞。他看着她,突然用力地箍住她的腰,抱起,将她放在了床上。

嫁衣似火,乌发如瀑,肌肤如玉。微微不安地看着他,他的手撑在她头的两侧,压住了她的发丝,眼眸深幽却不动作,微微渐渐受不了那样的视线,不由自主地偏了偏头。

下一秒,便被他猛然攫住了唇舌。

他压下来,深深地吻着她,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狂放肆意,好像终于忍无可忍地抛开了所有的顾忌。微微被他吻得喘不过气来,只能完全随着他的节奏吞咽呼吸。她感觉到身上的嫁衣被扯开,感觉到他在她颈间噬咬,感觉到自己被他揉弄得生疼,感觉到他的吻越来越下……

空气里越来越热,她神智混乱,轻吟出声,忽觉腰下一凉,裙子被撩起。

他忽然停了下来。

可是微微却没有因为这个停顿而放松。以前到这里都要停了……或者,用别的办法,但是,但是…

微微看着他,视线已经迷蒙。

他身上的衬衫已经乱七八糟,露出精壮的胸膛,急促的低喘声中,他燃着火光的眼眸紧紧地盯着她。然后,像慢动作般,他抓住了她的手,带向他腰间的皮带。

微微已从他动作中明白,心跳突然就失去了控制,身体紧绷得好像连指尖都在颤抖。

“微微,不要紧张。”

一边强硬地逼迫着她的手动作,一边他又重新覆盖住她的唇,带着十足的忍耐,哄骗般温柔地吻起来。

吻渐渐往后,他含住她的耳垂,暗哑地在她耳边低语:“微微,我等不到了。”

……

虽然累得不行了,可是第二天,微微还是按照生物钟准时睁开了眼睛。天色已经大亮,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照进来。

她躺在凌乱的嫁衣上,被人从背后紧紧地抱在怀中,手臂横在她的腰间。她动了一下,身后的人立刻发现她醒了,气息紧紧地贴过来。

“微微。”一向清冷的声音,染上了□的低哑。她好像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渐渐地颈后被轻轻触吻,渐渐地……

再度醒来已经快中午。

身上传来潮湿的感觉,微微睁眼,他正在用毛巾轻柔地帮她擦去痕迹。微微有些羞窘,想躲闪,可是一动却发现腰酸酸的,连动一下腿的力气都没有了。

肖奈俯身过来:“抱你去洗澡?”

微微摇摇头。

“难受吗?”

微微还是摇摇头,望着他,抬起手臂,环住了他的颈。

现在,只想靠着他就好了。

对于婚前的意外事件,微微并不后悔,但是这件事的后遗症,却让微微很头疼。

后遗症之一,就是那个婚服==

因为……

所以……

总之,那晚之后,婚服根本就……不能看了……皱巴巴的不说,还有很多……痕迹。偏偏婚服又是贵重的丝绸剪裁制成的。丝绸这个东西娇贵得要命,微微根本不知道怎么洗,又不能送洗,最后微微恼怒之下,把事情推给了肇事者。

于是肖奈百忙之中,不得不抽出时间研究丝绸洗涤的问题。

后遗症之二,就是,唉……

微微发觉在婚前一个月那啥实在太不明智了。要么就早早进行,到了结婚前估计也不会这么勤奋了,要么就干脆留到婚后。

在最忙的时候还得应付某人据说已经是有节制了的需索,实在有点精力不济啊。

六月份,真的很忙呢。

好像所有事情都凑在了一起。她要毕业,婚礼要筹备,梦游2最新资料片要上市,还有,大神的公司要搬家。

这天晚上肖奈接了一个电话后,便带着微微出门。

“去哪里?”

“到了再说。”

用散步的速度慢慢走着路,渐渐地居然到了极致网吧。站在大门紧闭的网吧门口,微微看着肖奈拿出钥匙打开侧门,走进去按下了开关。

灯光大亮,几百台电脑整齐安静地排列在网吧中。

“明天这些电脑都会搬走了。”

“咦,表舅不做了吗?”

微微知道这个网吧是肖奈很久以前和表舅一起弄的,如今电脑普及,生意早就大不如前,但是表舅恋旧,一直不肯停业。说起来,大神第一次看见她还是在这里呢。

肖奈点头:“以后致一就搬到这里,我已经把另一半的产权买下来了。”

那是一个令人赏心悦目的侧面,而且竟然有几分熟悉。

拜良好的记忆力所赐,他很快从大脑资料库中搜索出她的名字。

贝微微。

老远看见,就能让身边的男生们一阵骚动的贝微微。

之后,又是一次巧合。

他已经很久不上梦游江湖,那次去是为找一点梦游的资料,没想到却在世界频道中频频看到她的名字。

这次她叫芦苇微微。

名字很好记,上次看她打帮战时就记住了。很清新的名字,但是取名的人,也很懒惰不费脑。

她居然被抛弃了?还打算抢亲?

难得的,肖奈也有了兴趣去看一场热闹,只身来到朱雀桥下,看那个被围观者淹没的红影。

她真的会抢亲?

肖奈悠然旁观,不过潜意识却觉得,她似乎拎着大刀去砍那个负心汉才比较合适。最后在她坐下卖药的那一刻,游戏里的众人纷纷被雷倒,电脑外的肖奈哑然失笑。

忽然就生出一股护短的冲动。

这冲动不知从何而来,肯定不在他精密的大脑计算中,以前从未对任何人产生,但是居然很强烈。

他的小师妹,哪能让别人甩,哪能弄得这么落魄。

于是,求婚。

于是,盛大的婚礼。

求婚的时候,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她会答应,但是当她那样爽快地说“好”的时候,他的心中,已然生出一丝浪漫。

“你的办公室弄在这个位置吧。”

微微在楼上说话,久久没听见肖奈的回答,便从楼上跑下来,看到他居然还是站在原处。“你在干什么啊?”

“在想你刚刚的问题。”肖奈抬头看向她。

“嗯?”她刚刚有问什么问题吗?

肖奈微微一笑说:“我在想,如果早知今日,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

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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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

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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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蛇》,是李碧华著的小说。李碧华的《青蛇》以离经叛道、天马行空、颠覆传统的笔法,大胆演绎了史册传奇的荒唐真相。同名电影由著名导演徐克执导,张曼玉、吴兴国、王祖贤主演。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不搭话。也不迫究了。从今后我要她只有我!

那清悠轻忽的钟声又传来,如缘份,在呜咽。我又再把身子辗转。

“妹妹——”

“哈丁’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

感情一贫如洗。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一笔一笔地写,如一刀一刀地刻,企图把故事写死了,日后在民间重生。

仲春。

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

夜间,下过一场江南春雨后,星星月月,雾气索维,白堤上间中高举莲花灯,凄迷倒影在湖上。天还有点料峭。

渐近西冷心社,夜半无人私语时。

只听:

“小错,你放心,我在存钱。过一阵就可以买缝衣机、电冰箱,要不可先买电风扇。而且下个月我大表哥二表哥来,他们会给我捎来一台录音机,双喇叭的,和刘德华跟黎明的盒带。在香港是最红的了,你一定要听他们的歌。小价你嫁给我好不好?……”

西湖上的情侣,两个人两辆自行车,并驾齐驱的,选了一处柳荫深深,便在起誓。

“我一生一世,都待你好,请放心。”

良辰美景来何天。

忽地一阵凉风掠过,像一只手在发间轻扫。冷不提防,又下起雨来。

不大,但很密,轻飘而流曳,踏着碎步,款款过来。

“啊”

小小的惊呼声,不情不愿地受打扰,情侣们还未及把心底的话争先说尽,便又要踩着自行车离去,好觅个清静安全地带。幽幽的路上,也有拌嘴声。女的骂:

“叫你不要来啦,洗过澡,在弄口见面不好?又要踩来断桥。待会雨下大了,回去不又是一身湿透?”

“你弟弟偷听嘛!”男的委屈。

“‘明天不要上班,哦?死拉活批地来了,怪到我弟头上去。”

“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谁要讲理?你不是要谈情?谈个屁!”

二人僵持着,男的生气了,不肯上前议和。女的馨发一抖,自踩车回去。

素贞看不过:

“哎,浪费了这么美丽的晚上,诀别拌嘴了,快点和好吧/

我笑:

“与你何干呢?”

雨,无缘无故地大起来。

断桥附近的小亭,忽来了个避雨的男人。因雨实在太猛了,迷迷漆漆,隐隐约约,他只得暂进一阵才上路。

他拎着一把黑伞。一般老百姓总是用那种黑伞的。

——但他不是一般老百姓。

他是一个美少年。眉目清朗、纯朴、虔诚。穿着一件浅蓝色条子的上衣,捧着一大叠英语会话课本,和好些书刊杂志。为了维护他手中的文化,革命后嫩弱的文化,他才一心一德,静待雨过。

素贞不安定。嘿,一有男人在,她就木安定了!

“小青,”她说,“你看我这一身装扮多落伍,如今的女子已不作兴盘警扎辫子了。老土!”

“姊姊你又干什么来着?”

她赶忙地适应潮流。

一旅身,烫了发,额角起了几个美人钩。改穿一条宽脚牛仔裤。脚上换了丝袜,是那种三个骨肉色尼龙丝袜。高底凉鞋。上衣五彩缤纷,间有荧光色,在腰间以T恤衫下摆结了个蝴蝶结。手指上戴了指环,银的,粗的。耳环也是一般式样。脸上化好妆,涂上口红。虽然是雨天,上衣口袋中也带了个太阳眼镜——并没有把商标贴纸撕下来。

“你看我时髦吗?好看吗?”

还背了个冒充名牌的小皮包。

“姊姊,”我骇然,“你又要——”

“小青,生命太长了,无事可做,难道坐以待毙?”

“不,你忘了你受过的教训?”

“小青,我约他迪斯科跳舞去。你忙你的吧。再见,拜拜!”

“你的教训——”

她的心又去了。留也留不住。

这一回,真的,依据她受过的“教训”,她要独来独往,自生自灭。她根本并不热衷招呼我同行,免致分了一杯羹,重蹈覆辙。

遥遥见她过桥往小亭去。

低语,传情,雷题电闪般的恋爱,她又搭上这个男人。

他把伞撑起,护她上路。一切自伞开始,她不需要任何穿针引线的中间人了。——也许她此刻的身份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张小泉,杭州三百多年来的名牌。它的剪刀镶钢均匀、对口锋利、磨工精细、开合和顺、锁钉牢固、刻花新颖、式样美观、经久耐用。——不过,这么优秀的剪刀,剪不断世间孽债情丝。

那男子是谁?

他是谁?

何以她一见到他,心如轮转千百转?

啊,我明白了。——

如果那个是许仙的轮回,则她生生世世都欠他!

是他吗?是他吗?

我禁止自己心猿意马。

横竖素贞看中了,就让她上吧。

我要集中精神,好好写那发生在我五百多岁,时维南宋孝宗淳熙年间的故事。这已经足够我忙碌了。

我还打算把我的稿子,投寄到香港最出名的《东方日报>去。听说那报章的读者最多,我希望有最多的人了解我呢。

稿子给登出来了,多好。还可以得到稿费。不要白不要。

我在信末这样写:“编辑先生,稿费请支港币或美元。否则,折成外汇券也罢。我的住址是:中国,浙江、杭州、西湖、断桥底。小青收便可。”

万一收不到稿费也就算了,银子于我而言不是难题。我那么孜孜不倦地写自传,主要并非在稿费,只因为寂寞。

因为寂寞,不免诸多回忆。

——然而,回忆有什么好处呢?在回忆之际,不若制造下一次的回忆吧。

呀,我的心也去了。

淡烟急雨中,蓝衣少年,撑开一把伞——

还等什么呢?

我要赶上前。我依旧是素贞的妹妹,同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

我决定借了他的伞,着他明日前来取回。解放路、延安路、体育场路、湖滨路、环湖路……随便一条柏油马路的一家。

我一拧身子,袅袅地袅袅地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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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夜华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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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唐七的成名之作,那么作为男主角华的结局是怎样的,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夜华:五万岁,九重天上的天孙,青丘之国九尾白狐族白浅的未婚夫,糯米团子阿离的父君,父神嫡子墨渊的同胞弟弟,一身玄衣,天赋异禀。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夜华是父神次子,父神嫡子墨渊的同胞弟弟,九重天上的天君长孙太子。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临风玉树,笑起来仿佛三千世界齐放光彩,喜欢穿玄色的衣服。和白浅生下了一个儿子白辰,小名阿离,昵称糯米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夜华的侧妃叫素锦,先烈之后,封昭仁公主,天君的义妹。在她很小的时候,亲人、族人就全部战死了。自小陪伴在夜华身边,非常喜欢夜华,但夜华对其不曾动心。先前嫁给天君,后又被天君赐给夜华做妃子。多次加害白浅,最后被打入轮回道,历经百世情劫。

素素遭到夜华的妃子素锦陷害,天君误会素素推素锦天妃下了诛仙台,导致眼睛被灼伤,所以要惩罚素素。当时夜华也误会素素,以为素锦的眼睛是因为素素才废的,因果轮回如果素素不赔一双眼睛给素锦的话,一定会遭到严惩,所以夜华为了保全素素,将她的双眼挖去。

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之后白浅吞食丹药,永远忘记这一段尘缘。三百年后,东海龙宫中,再次相遇,白浅说话时做的动作和语气很像素素,夜华认出了白浅就是素素,而白浅却早已不知道他是谁。

三百年前,命运中的一次偶然,他爱上了凡人素素,而这个素素是彼时渡厄历劫被封去仙力和记忆的青丘上神白浅,两人还是生下了爱情结晶。后来素素遭到陷害,跳下了诛仙台。三百年后,两人龙宫再遇,青丘共眠,凡世度劫,夜华对白浅的感情从来都没有变过。历经三生三世的爱恨纠缠,情深不渝枯等成灰。世人以为他魂飞魄散三年后,夜华苏醒和白浅幸福的在一起了。

夜华从铜镜里看到心爱的女人素素绝然转身跳下诛仙台,亲眼见她隔世永别。没想到三百年后还能再次相遇,不过这是她已经不是素素,而是白浅了。最后的结局夜华替白浅力战鬼君擎苍,用自己的元神祭了东皇钟。夜华是父神之子,杀四大凶兽后继承了父神的所有神力,因此保得一命。三年后,夜华醒来,站在白浅替他立的衣冠冢前,轻轻伸手道:“浅浅,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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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醉玲珑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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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玲珑》是根据作者十四夜的同名小说改编,由新派系文化等公司出品的古装奇幻权谋剧,由唐丽君担任制片人,林玉芬执导,饶俊、十四夜、陈文娟、董欣如编剧,刘诗诗、陈伟霆和徐海乔等联袂主演。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稍微的介绍一下醉玲珑小说结局吧。

醉玲珑小说结局

凤卿尘和元凌在一起了。凌凌和卿尘有了一个女儿 。元湛为了凤卿尘放弃了跟元凌争皇位,最后夜天凌带着卿尘离开,传位给夜天湛。

醉玲珑小说人物结局:

凤卿尘和元凌在一起了。

元湛为了凤卿尘放弃了跟元凌争皇位..

大皇子: 原太子 被废,封祺王领养了 他跟鸾飞的儿子。

四皇子: 夜天元凌 最终当坐上皇位 。

五皇子 :夜天汐 隐藏最深 间接害的凤卿尘流产,最后死掉了。

七皇子: 夜天元湛 答应凤卿尘视夜天元凌为兄 封王爷 ,最后夜天元凌把江山社计给了他和凤卿尘隐世了。

十一皇子 :夜天澈 在对抗突厥时 被箭射死了。

十二皇子: 夜天漓 依旧是个闲散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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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蜗居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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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藻,我不去看你,是我不想连累你。海藻……”宋的眼前,是长的海藻笑盈盈地穿着冬天的衣服走近自己。奇怪明明夏天刚过,怎么下雪了。“我爱你,海藻。”宋思明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海藻一定听见了。

那厢,警察按着他脖子上的脉搏说:“他好像想说话,但听不见。”

救护车呜哇呜哇地驶近,医护人员匆匆下车。

“没救了,已经。”警察遗憾地说。

那边,医生在手术台上说:“孕妇啊!怎么会成这样!孩子没了,子宫没了,家里连个人都没有。”

“活该,听说是二奶,被大奶打的。”

“不会吧!太狠了!都怀孕六个月了,多一个月孩子就活了!怎么狠心下得了这种手?都是女人!”

“切!二奶哪能算女人?硕鼠!社会的硕鼠!她自己不给别人活路。早干吗去了?”

“你们都别吵!这是病人!是需要我们照顾料理的病人!你管人家做什么的干吗?你们说来说去,都没说到点子上。谁是罪魁祸?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该死的是那个男人!可怜了活活一条小命。造孽!”

那个该死的男人,已经死了。正躺在停尸房。

3个月后,海藻依旧面色惨白地躺在床上,完全不说一句话。海萍和母亲把她接到海萍的家中休养。

海萍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久违的mark。

“hi,海萍,我回来了,你还有空教我吗?”

“mark!没问题!你想什么时候上课?”

“呃,你的妹妹好吗?”

“你怎么想起来问她?”

“我有事要跟你讲。”

“好,你说。”

“我想跟你当面讲,你现在能来我的家吗?”

海萍坐在mark的屋里,电脑前。

“这是宋给我的emai1。他请求我,希望我把海藻和他的孩子带到美国去,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他让我在孩子出生以后,过来接他们。我回来了。”

海萍的眼泪哗哗流淌,她不得不捂住嘴巴压抑住自己的哭声。

“你别哭。宋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给过我很多帮助,我这次去美国,也是他为我寻找的商机,使我可以重返战场。他从没托我做过什么事情,我想,我会为他达成心愿的。”

海萍站起来,哭着抱住mark说:“太迟了,已经太迟了。”

mark搂着海藻踏上飞机,身后是海藻的挥舞着手、含着泪花的父母和姐姐一家。

淮海路上,“海萍中文学校”正式挂牌开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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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麻雀李小男结局?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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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 雀》讲述1940年,抗日战争如火如荼进行,日本人毫无人性地残害中国同胞,汪伪政府与重庆国民政府展开了激烈的争斗。“双面间谍”陈深(李易峰饰)与唐 山海(张若昀饰)是一支名为“麻雀”的重庆政府特工队成员。他们潜伏在汪伪政府首领毕忠良的身边,却遇见了资质尚浅的特工徐碧城(周冬雨饰)和外表冒失内 心缜密的李小男(阚清子饰)。徐碧城是个追求浪漫情怀的汉中特训班成员,被上线安排作为唐山海的临时妻子。她的存在,对陈深和唐山海而言就像一个定时炸 弹,这令陈深和唐山海感到无比担忧。然而李小男和徐碧城是截然相反的人。李小男虽外表冒失却心思缜密,平常以一个三流演员的身份来掩盖她的“麻雀”上线的 身份。几位特工此次的任务是破坏汪伪政府的“归零计划”。

结局是:

李小男惨死,陈深徐碧城未在一起。

李小男暴露身份被捕以后,没有招供出任何情报,苏三省让人把干毛巾从李小男的嘴里一直塞到胃里,然后等毛巾吸掉所有的胃酸后,把胃掏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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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灵魂的音乐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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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串串音符在指尖跳动,时而悲伤,时而高亢,流淌出淡淡的忧伤。仿佛是身心的共鸣,心灵的奏鸣,灵魂的升华。闭上眼睛,用心聆听这完美的艺术——音乐

我,一直坚信音乐是有灵魂的。

有人说,音乐,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无论是从黑白格上流淌的华丽,亦或是无弦琴中飘零的凄美,音乐,总能给人以享受。它又是那么震撼人心,给人以希望和力量。站在世纪轮回的大钟前,经久不衰、流淌不息的,是音乐,那纯粹得,干净得没有一丝杂念的音乐。

音乐,是世界的语言,它可以让不同国度、不同肤色、不同爱好的人们,把心紧紧地贴近在一起。音乐,让世界上绽放出了美丽的花朵,那象征着和平、友谊的纯洁的花朵。

我喜欢贝多芬——那个无声世界的音乐掌控者。他听不到,但却用生命演绎着音乐。从那略带忧伤,但更多是激昂的音乐中,我仿佛看到了生命的怒放、信念的飞翔。生命在燃烧着——他以自己的方式,表现着对生命的热爱。困难怎么了,听不见又怎么了?音乐,是一剂最好的良药,抚平所有的不完美。他一如既往地热爱生命,让生命之花绽放。希望和力量,在音乐中得以最完美的诠释。一串串跳动的,哪里只是音符,分明是生命的诉说,是一股震撼人心的力量,推动着希望的风帆,到达人生的彼岸。

音乐,是有灵魂的,它具备升腾的能力。世俗的困扰,有时会蒙蔽心灵。打开心扉吧,接受音乐,接受洗礼,让心灵与音乐产生共鸣,激荡出生命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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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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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欢乐颂是改编自同名小说,那么小说中的结局是怎样的呢?其实欢乐颂2并不是最后一部,所以她们最后的命运归宿也只能在第三季才能揭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欢迎来参考!

在第二季安迪将彻底与奇点分手,并和小包总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即将奉子成婚,但不要忘记安迪心里还有个定时炸弹,家族遗传精神病,小包总的父母当然也不出意外的调查了安迪的身世背景。

大家一直以为小明是安迪的弟弟牛叉老爸的儿子,那你就错了,其实小明根本不是安迪的亲生弟弟,而是同母异父的弟弟,后安迪知道小包总父母调查她,于是黑进了包家公司账目。而作者为了压制男主的光环,让安迪一度陷入性冷淡、精神病、身世之谜、未婚先孕、婆媳矛盾。

在剧中,包奕凡和安迪的关系遭包太太反对,但是没想到最后安迪怀孕了,使得包太太不得不承认安迪的身份,但是包太太还是去黛山调查了安迪的身世。

而害死包太太是包奕凡的爸爸,因为他在外面太风流被管得太紧,迫不及待的想离婚,利用安迪之手害死包母。小说中,包母是在安迪的推波助澜中,被气死的。

不过,最后安迪最后还是与包奕凡结婚生子,但中间却引发出不少的矛盾。安迪一开始不肯结婚的,害怕会走上母亲的悲惨道路,但在包奕凡的安慰下终于肯答应结婚了。只是安迪的父亲这时又插入一脚,害得差点结不了婚,幸好最后两人过得很幸福。

在小说当中,安迪女神放弃了两位魅力十足的男神,最后和包子在一起了,到底他有什么魅力呢。最新的剧情中安迪和奇点两人的感情才开始,所以预测包奕凡会在之后的剧情当中出现,预计应该是二十几集。

剧中的包奕凡是一个睿智俊朗的富二代,他大胆有魄力。自接手家族企业以来,他通过自身的努力纠正了企业的不良之风,并让家族企业稳稳的发展,虽然外表有些轻浮,但他却是一个踏实稳扎稳打的人,同样对待爱情他很专一。

而包奕凡(杨烁饰)是集团副总,英俊风流倜傥,踏踏实实做事的心,精通社会规则。父母矛盾重重,家族企业内阵营分明,各谋私利,一心想将家族生意转换为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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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期待完美的结局作文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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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没有完美结局就不算结束,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是我期待完美的结局作文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英俊的王子娶了美丽的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人鱼公主变成泡沫飞走了。

——摘自《人鱼公主》

我一直以为每一个童话的结局都是纯粹的完美,以为无论怎样的地动山摇,这一行干净的文字都会坚定不移地出现在结尾,然后留给我们关于幸福和快乐的无限遐想。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固执地相信,那本第一次告诉我《人鱼公主》的图书,一定是被弄丢了几页。我记得我漫不经心读到结局,说人鱼公主变成泡沫飞走了,我大吃一惊,不可置信:“怕不是王子和公主在一起吧?”

也许我们曾经都很相似,都像白坯似的纯洁无瑕,像信仰一样坚信所有的一切都会完美,都会洋溢着干净的笑容。直到看到《人鱼公主》,才知道就算最善良的童话,也会有眼泪和伤痛。那时候,我以为只有皆大欢喜的幸福,才是完美,我否定了人鱼公主泡沫的结局。

当季节轮回、昼夜更替,我们在岁月奔流中明亮了眼睛,在身边的、远方的、自己的故事更迭中深刻了思想。我们渐渐明白了完美,渐渐尝试重新定义完美的结局。

童话是一个梦,讲述发生在另一个世界里欢笑像飞花一样飘絮的生活。它像一颗忽隐忽现    的星星,闪烁在离地球很远很远的地方,显得那么不真实,它不属于我们。

这样的完美太飘渺,让凡世中的我们可望而不可及。我们需要真实的完美,演绎平凡人生的完美。

《人鱼公主》不是童话,不是另一个世界星梦一样的童话,它飞扬着泡沫的忧伤,还有永远也蒸发不了的痛楚和遗憾,这才是属于我们的完美结局。

我不是说生活尽是辛酸和眼泪,生活不会永远幸福和安静。因为我们就这样生活着,不得不面对,也不得不承认悲欢离合、阴晴圆缺的真实。

选择不了远方的童话,逃避不了生活的平凡。于是我们妥协,在不纯粹的完美中寻觅完美,然后我们说只要真实、充实,就是完美。

因为有约人鱼公主无法解除王子的误会;因为善良她不忍伤害心爱的人;因为承诺她消失在半空。这是真实,像生活一样时时处处有着看见的或看不见的羁绊与无奈。

有舞会上的幸福和沉醉,有天空中的悲伤和泪水。这是充实,像生活一样年年岁岁,潮起潮落,朝浮夕沉。

我沉浸远方的和身边的童话。我期待纯粹的和真实的完美。

[我期待完美的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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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感恩灵魂上的健康作文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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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感恩就没有真正的美德,没有感恩一个人就无法立足于世。感恩是精神上的无价之宝,也是灵魂上的健康支柱。

因此,我们应当学会感恩,做一个灵魂健康的人。

感恩,就要对父母有一颗孝心。常言道:百善孝为先。孝顺是一个人心灵美德最基本的体现。汉高祖刘恒,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因为他的孝顺,让百姓看到了一位贤明的君主,深受爱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连自然界都明白的道理,若一个人却不知报答给予自己生命,恩重如山的父母,就失去了人基本的感恩之心,将永远被囚禁在灵魂的谴责之中。

感恩,就要对社会有一颗责任心。“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道尽负责任的乐趣”梁启超这样说。“党的好干部”焦裕禄用他的一生证实了这句话。1962年他被调往河南兰考县担任县委书记。时值该县遭受严重的内涝,风沙,盐碱三害。虽然他身患肝癌,依旧忍着剧痛,坚持事实就是,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同全县干部和群众一起努力同自然灾害进行顽强斗争,努力改变兰考面貌。他用自己的感恩和责任铸就了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并使当代人对做责任人,健康人有了更深的感悟。

感恩,就要对自然有一颗敬畏之心。老子说:“人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道家看来,天地万物之发生都同源于道。我们人类又有什么理由不效法天地之道,敬畏自然呢?寄情山水,回归自然的生活给苏轼带来了解脱和新的生机。苏轼的力量来自于“取之无禁,用之不竭”的造物主,苏轼的气度受赐于这苍苍之天,辽辽大地,茫茫宇宙——不为自己的得失而斤斤计较,也不一昧索取使自己的私欲膨胀。这都是因为他怀有一颗敬畏自然之心,把自然的气度灌注到自身的修养之中,做到了真正的天人合一,获得了灵魂上的解放。

懂得感恩的人是幸福的,不懂感恩的人是悲哀的。同样一枝玫瑰花,有人说:“花下有刺,真讨厌!”有人说:“刺上有花,真好!”看到刺的人,挑这毛病、盯着不足,他们注定是悲哀的。而那些看到花的人,则有着感恩的心。尽管刺扎手,但刺上的花有着芬芳的花朵,于是他们能感受到幸福。所以,拥有感恩心的人是幸福的。

孝顺、责任、敬畏凝聚为一颗感恩的心。感恩是一种生活的勇气,是一种气魄,亦是一种美丽。唯有心怀感恩,才能使自己的灵魂在健康的环境中得以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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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宣太后的结局

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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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开创了中国封建王朝外戚干政之先河。在她临朝称制的近四十年里,秦国由宣太后的异父同母弟弟魏冉、同父异母弟弟芈戎(芈:读mǐ )以及她另外的两个儿子公子悝、公子巿主政。当时的各国把这四个人称为四贵。四贵的专权极大限制了秦昭襄王的权力,魏国人范雎逃亡至秦国后,向秦王点出了天下人只知秦国有太后和四贵,不知有秦王的局面。客卿范雎向秦昭王建议收回五人的权力,以免造成赵国李兑那样弑君篡国的祸乱,于是秦昭襄王废宣太后,将穰侯魏冉、华阳君芈戎、高陵君嬴悝、泾阳君嬴巿等四贵驱逐出秦国。

兵马俑最初是为宣太后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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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在唐山,每一朵鲜花都是顶着人的灵魂开放的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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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山,每一朵鲜花都是顶着人的灵魂开放的。”这句话出自开滦一中校长、作家张丽钧的诗人丈夫之口,“经他这么一说”,张校长“虔敬地爱上了唐山的每一朵鲜花”(摘自张丽钧散文《满口唐山话》,2010年发表于《中国妇女》杂志)。而作为唐山人的我,也被深深地感动了,以至于每当看到盛开在唐山土地上的鲜花时,就想到这句话,就想到这片热土下埋葬的24万同胞,就想到这片热土上仍然生活着的760万百姓,就想到唐山近40年来的巨大变化。

是的,快40年了。2016年正是唐山抗震40周年,这一年,唐山有许多举世瞩目的大事要办,其中就包括“顶着人的灵魂开放的”鲜花装点的花卉园艺盛会——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

我对唐山世园会充满期待,不仅是因为它将汇聚世界各地的许多奇花异草、名木古树,还因为它将通过这些花草展示出唐山大地震40年后的良好生态环境,摘掉唐山“傻大黑粗”的帽子;我对唐山世园会充满期待,不仅因为它将展示园林园艺方面世界级的水平,还因为它将通过这些建筑景观大师的精巧设计把唐山妆扮得更加美丽;我对世园会充满期待,不仅因为它将迎接世界各地的游客,热闹无比,还因为它的举办带动唐山经济发展、给唐山人民提供许多商机……我对世园会充满了期待。

“在唐山,每一朵鲜花都是顶着人的灵魂开放的”,我想,在唐山世园会,每一朵鲜花还是凝聚着唐山人的智慧、汗水开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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