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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合集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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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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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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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馨香文字,与灵魂有染

全文共 2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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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心情十分郁闷,十分忐忑。在文字的海洋中,我陶醉着,依偎着,翱翔着,游来游去,不知疲倦,不,这种疲倦是一种习惯,是一种享受,是一种本能的冲动。写着自己的心情,写着自己的感悟,写着自己的故事,五彩缤纷,有欢笑,有泪水,有悲伤,有快乐,心情的平静,让我看到了海洋的春暖花开的蓝,心情的汹涌澎湃,让我看到了海洋那令人无法估量的气势,心情的忧伤,让我看到了海洋那令人窒息的妩媚,心情的快乐,让我看到了海洋那遨游于其中自由自在的魅力。

文字是我心灵的镜子。在日记里,当我悲伤时,有时我会洋洋洒洒的一大篇,那如洪水般的情绪奔涌而至,化作笔下深深浅浅的忧伤,每当以最快的速度,最流畅的笔调倾诉着自己的心情,我的泪盈满了眼眶。这种忧伤是快乐的,它让我发泄了情绪,表达了最真实的自己。伤悲,流向奔腾的海洋,海洋是我经历的感悟。每当写完,畅快无比,酣畅淋漓。我写我所看,我写我所感,太阳照不到我的笔触,但是我的文字闪着光芒,水晶般冰冷的光芒!水晶是我的镜子,在那里,我看见我的心完完全全、一丝不挂、赤身裸体的袒露在我眼前,真实,没有一点虚假。

文字使阅读的世界更加美丽。它可以是一篇感人至深的记叙文,使你的心感悟人生的跌宕;它可以是一篇优美的写景散文,使人身临其境;它可以是一篇爱心小随笔,使你满心温暖;它可以是一首华丽的散文诗,使你陶醉于美好的意境中;它可以是一篇锐利幽默的杂文,使洞察世间善恶还不忘会心一笑。它可以是一部情节跌宕的小说,使你的情绪也跟着高低起伏。阅读的世界五彩缤纷,走进去,你会看到各种各样的美景:老舍母亲那勇敢的美丽,冰心笔下那爱笑的孩童,陀斯托耶夫斯基亲身经历的一望无边的俄罗斯大草原。

文字常常给人以启发。读者,一个青年人膜拜的读书圣地。是它,教会了人真情的可贵;是它,让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志向更加坚定;是它,让你感受到爱情原来可以如此简单,只是我们往往被现实的桎梏死死的栓住了原本可以拥抱彼此的心灵。

文字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初春,在灿烂的阳光下,捧一怀香茗,看着《德伯家的苔丝》,迷醉于那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满山翠绿的风景中,体会苔丝对爱情的忠贞与执着,感慨男主人公被世俗观念所影响的矛盾心情,最后无比心痛地想象着他们在落日下的死亡。茶也喝完了,便感觉这本书如这杯荼。苦涩中带着香甜,香甜中又带着回甘。优美的文字使苔丝更加迷人,优美的意境为这段爱情增加了一些唯美的浪漫。作者不愿苔丝的经历让人感觉那样痛苦,便用唯美浪漫的笔调抒写这一段并不完美的爱情。苦涩的是苔丝命运的坎坷,感情的折磨,香甜的是书中如梦如幻美丽景色,舒缓如音乐的情感笔调,两者的融合,是回甘的感觉。

文字于我,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快乐,在黑色的键盘中轻巧的敲打出自己的心情,有一种情绪的发泄,令人欲罢不能。多么希望,我的文字能开花结果,多么希望,我的文字能为自己带来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成就感,满足感。多么希望,我的文字不仅能让自己欣赏,也能让别人感到如沐春风。

文字于我,是一种瘾,就像荼,越喝越苦涩,越喝越回甘,就像咖啡,越喝越精神,越喝越兴奋,就像酒,越喝越浓烈,越喝越醇香。文字于我,是一种精神鸦片,越抽越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所有不快的事情,忘记了忧愁,忘记了痛苦,当抽到高潮时,就会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没有了压力,没有了烦恼。写完今天,第二天就会烟瘾发作,忍不住又会陶醉的抽起来。

不抽不过瘾,不抽不意痛快,如果哪一天哪个人阻止我写作,我就会很生气,如果哪一天哪个人亲手毁掉我写的作品,我的心就会很痛恨那个人。

文字于我,是我唯一的寄托。它可以打发我的寂寞,它可以填补我的空虚,它可以丰富我的精神世界。工作已经没了,脚也走不路,电视看不进,别人的文章我读不下去,文学名著我看不懂,只有文字,才可以在我心中开出美丽的花朵。

我不懂诗词,可是我能凭一时的灵感编造出自己所要表达诗词,随意编造,我知道是不允许的,不合韵律的,可是不写不痛快呀!

每当我把自己的心声诉予文字,自己的情感就会不由自主的起伏跌宕,有时心情暗然,有时也被自己感动,有时泪如泉涌。

曾经有一位网友对我说,文字是用来表达自己心声和心灵的载体,如果你过分对别人强调你所写文章的重要,过于想公布于众,未免就过于虚荣,就会毁了文字本身的纯洁。可是说真的,我无法做到不把自己的文字来炫耀,难道炫耀自己的文字就是对自己和文字的不尊重吗?我不是一个没有缺点的人,也不是一个没有虚荣心的人,我当然希望自己的文章能得到别人的肯定,可是若得到了别人的赞扬,我的心就像在天空飞舞一般愉悦,一旦得不到别人的赞赏,我的心就跌落万丈深渊。

究竟要怎样,怎样才能写出词句优美,意境优美的文章?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我想我天生不是写作的料,还是放下吧,放下吧,放下才能不郁闷。可是扪心自问,我真的能放下吗?我的身体已不允许我花太多的精力在写作上,知难而退,方为智者。

是的,我想明白了,放下并不代表我一辈子不去用文字继写我的心声,想写的时候就写,不想写的时候就不写,这不是很简单吗?干嘛非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结这么久呢?啊哈,我真是庸人自扰。

文字于我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我没有爱好,没有工作,没有如意的爱情,没有可爱的孩子,没有兄弟姐妹,没有经常相伴的朋友,常伴的只有病痛的折磨。没有什么能力的我,偏偏爱上了文字,也只能爱上了文字。它充实了我的时间,它升华了我的灵魂,它是我今生唯一的依托。

文字是我心灵的家园。如果今生无缘,无奈,找不到合适的伴侣,那它就是我的伴侣。如果今生没有孩子,那么,它就是我的孩子,我会用整个身心去爱护它。如果今生缺少最知心的朋友,那么它就是我最贴心的朋友。如果今生有泪,父母死后,我便将悲伤与振作,化作句句思念的文字;今生注定孤独一人,那么它就是我唯一的快乐!

文字,不是我生命的全部,它比不上亲情的重要,可是它确实也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爱它,就像爱自己身体的某个部分。文字,是一个小小的精灵,活泼又可爱;文字,是妙龄女子,清纯又善良;文字,是一个时间老人,把岁月沉淀在纸上。

馨香文字,与灵魂有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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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何侠结局

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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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侠本有与楚北捷一较高下的才华,却因为归乐国王何肃的陷害而家散人亡。仇恨令他迷失本性,为了复仇,他不惜出卖至爱,先是青梅竹马的白娉婷,后是对他一往情深的云常国耀天公主,死前却发觉自己原来最爱耀天。

电视剧改编中,何侠是燕国敬安王何莫之子,年少有为,人称小敬安王。因为燕王与晋王的交易,敬安王府灭门之祸,原本风流倜傥的青春少年郎一夜之间成了残暴冷血的复仇者。为了权益与复仇,他逃至秦国,大胆劫持了掌权人耀天公主请求她收留,为耀天所爱慕,成了秦国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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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是最好的结局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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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头仿佛被失败的车轮碾压而过,心灵的碎片散落一地。合上书,呆坐着瞪向虚空,嘴巴紧紧闭着,一字不吐。迷茫着,结局该是怎样?

步行回去,家门前的石板路被脚步磨得光滑,纹理中储存时间的尘埃。我的心被失落填满,迟疑了一会,也还是跨过门槛进屋里。

厨房这一片小天地,总氤氲着家的与温暖。

母亲在砖板上将切好了的番茄、红椒、青椒、葱花、蒜苗、生姜各占一方,接着母亲熟练地拿起瓶瓶罐罐,开始准备各种味料。此时余阳透过窗棂照射在母亲身上,仿佛为她裹上一层软软的、金黄色的绒毛,美得如天使一般,要为我准备最好的结局。

母亲侧身打开炉子烧水,微微地余阳衬托出她略显臃肿的侧影。她稍长的头发松散地扎成一束,明亮的双眼下是她秀挺的鼻梁,在往下便是她微微上扬的嘴角——她的心情似乎很好。她低下头,动弹的指尖,她已把各种配料满满当当地铺在鱼上。她掀起锅盖,小心翼翼地把鱼端在热水翻滚的锅里。

“妈。”母亲一转头,耳后的一缕头发调皮地落在眉间,她略显嗔怪地撇撇嘴,抬手将那缕不听话的乱发归回原位。

“女儿,回来啦。我做了你最爱吃的鱼,待会多吃点。”母亲轻细的声音滑进我的耳朵,让我感到令人舒适的母爱和温暖。

不一会儿,餐桌上的饭菜香味充满了整间房子,而且一种说不尽的爱与温暖也满满当当地充塞了我的心房。橘黄色的灯光下,我和父亲母亲围桌而坐,吃着爱意浓浓的饭菜,分享着一天的经历。这熟悉的场景,却又特别的温馨美好。那刻,失败的难过已抛到九霄云外了……

家里的爱,享受着家里的爱,那大概就是最好的结局。

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只要安好地与家人吃一顿爱的晚餐,知道在生命中,无论快乐抑或是失落,我们的心仍贴在一起。那么爱,便是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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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纯粹的灵魂羁绊《你的名字》观后感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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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创造了180亿日元票房奇迹的新海诚动画电影新作【你的名字】终于在12月2日于全国各大城市上映,笔者作为一个平凡的,苦逼的,但也讲究职业操守的动漫小编,也在首映的12月2日0点去电影院观看了这部被誉为“神作”的动画电影,为大家通宵赶文,带来两篇第一时间的心得,这篇为无剧透的心得,希望无论熟悉新海诚作品的朋友还是不熟悉新海诚的朋友都能了解这部作品的魅力。

“艺术品”级别的画面

追求极为精致的2D美术效果和画面的精美感是新海诚动画电影的一大特点,而这次的画面虽然不敢说再创新高,但绝对不会令人失望,背景和一些细节的交代细致入微,山林,神社,大都市,整体的画面依然是最高的精致度并保持非常不错的流畅感。

同行的同事称“画面的精致感”和“流畅度”第一印象没有超越【言叶之庭】,笔者不否定,虽然制作阵容远超言叶之庭,但是2小时的电影预算控制可能会比45分钟的言叶吃紧(纯个人猜测),而期间有一个神社巫女的镜头似乎用的是3DCG来代替了2D作画,不过效果的自然度还是值得肯定的。

而就画面的氛围代入感要比【言叶】更强,应该说是和【秒五】持平,但画面已经超越秒五,秒五那种意境极强的都市描写的感觉还是有再现出来的。

剧情饱满充实

这次【你的名字】是做足了2个小时的剧情,剧情几乎没有多余和空隙的感觉。以往的新海诚作品,容易被一些挑剔的观众吐槽“剧情空”,虽然意境很好,想象和联系自己的空间很多,但故事仿佛只讲了一半,而【言叶之庭】本身又只有45分钟的内容,剧情自然是显得比较简短,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感慨的空间。

而这次的【你的名字】,故事非常充实,开始的剧情比较轻松有趣,很容易吸引住观众,而后期渐渐深入也变得沉重,但是却不失去乐观的心态,可以说是循序渐进,有趣充实,相信一定能满足绝大多数观众的胃口。

感情真挚感人

因为这次的剧情看起来更加饱满和充实,两人的感情也显得更有实感,这种感情可以用缘分来形容吧?而在推向高潮的部分也是非常到位,女主角三叶张开手看到了手上写的字(具体不透)的时候的确非常令人感动;而从深度来说,作品依旧是探讨着人与人的羁绊,具体涉及剧透笔者在这篇中就不多提及了,有兴趣可以参考“剧透篇”。

和“秒五”相比

许多人喜欢拿新作和过去的作品比较,那么笔者直言,如果和今年笔者看过的其他上映的日本动画电影比的话,可以说的确是“碾压”的,像是名侦探柯南20周年剧场版纪念作的纯黑的噩梦,更核心向的物语系列的“伤物语”都可以说令笔者失望,不过柯南在动作表现力上在电影院中的表现肯定是更好的更适合在电影院里看。【声之形】还没看不做评价。

如何横向和新海诚自己的电影比,笔者认为,只要你不带着先入为主的观念,应该会觉得是全面超越【秒五】的,比起故事饱满,人物的感情更为自然和真实,秒五的故事虽然令人遐想连篇,但是却是零碎的,或者说正是这样人生不同阶段的碎片,才令人更有遐想的空间?

笔者看完还是能找到一些秒五的影子,或者说觉得这部故事没有秒五那种“故事只说了一半”的遗憾感觉,更加完整;如果说秒五的感动是对自己的一种联想和反思,“君名”的感动择来得更加实在更令人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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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初二作文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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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是上天公平地送给每个人的礼物,无论你是谁,在哪里,贫或富,总有一份属于你的阳光。只要你愿意,你都可以让你的灵魂在阳光下起舞

——题记

一直以来,我都为我的成绩苦恼着,总认为天道不公,造化弄人,没给我聪明的大脑。“十一”长假,父母为了让我放松心情,决定带我外出散散心。在出游的路上,我静静坐在窗边,半闭着眼睛,享受着阳光的爱抚,任凭阳光占据我整个身体,摆脱了作业的羁绊,有了“生活真美好”的概叹。

“吱——”轮胎与地面的剧烈摩擦把我从臆想中拉回现实,只听见前面的乘客都大呼“不要命啦”。我好奇地走到前边,两个与我一般大的男孩子手拉着手,一个戴着墨镜,拄着一根木棍,一脸惊恐,浑身发抖;另一个男孩则用他的另一只手拍着同伴的肩,安慰着他,片刻又再转过身对司机笑笑。司机大吼一声“没长耳朵啊!”男孩愣了愣,很快又给了我们所有人一个歉意的微笑。那惊恐、那微笑一下定格在我脑海里。他们,是特殊的人!他们的衣服是破旧的,鞋子的价格可能连我们男生鞋子的零头都不到,我甚至可以想象到他们家徒四壁,父母整日操劳,却还是不得不过着有困顿的日子,上学对他们来说,都可能是一种奢望吧!想到这里,一种酸楚和怜悯涌上心头。但我从男孩歉意的微笑中知道,这些怜悯对他们而言是多余的,他们可能困顿,但他们依然阳光。眼前的景象让我想起了那堂体育课。外婆家附近有一所聋哑学校,从外婆家的窗户往外看就能看到。有一次在阳台上看风景,无意间瞥向了那个角落。他们正在上体育课,安安静静地一圈一圈地跑着,不像我们上体育课,叽叽喳喳地没有片刻安宁。我看着他们,笑着摇了摇头,心想“他们这么跑有用吗?纵然他们的身体因为锻炼而变得很强壮,但他们也依旧无法领会大自然的奇妙和生活的美好”。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开始了接力跑,依旧安静,没有呐喊,没有助威。突然,有一组的人跳了起来,他们相互拍打着,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仿佛一只只金色的蝴蝶在阳光下起舞。在这一刻,我终于弄清了什么叫“有说有笑”。不知什么时候,有泪水划过我的脸庞。那微笑、那欢欣就是灵魂!是啊,阳光是上天公平地送给每个人的礼物,无论你是谁,在哪里,贫或富,总有一份属于你的阳光。无论你累了,笑了,难受了,阳光都是你肉体的朋友,精神的长辈,灵魂的导师。而灵魂就像阳光一样,充满朝气,无处不在,它可以弥补你任何身体上的缺憾。想到这里,我顿觉豁然开朗,其实我很幸运,我也要放飞自己,放飞灵魂,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

[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初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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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谁的青春不迷茫》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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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是刘同的小说,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故事。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如同大多数人一样,作者刘同一样有着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期,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他说觉得孤独就对了,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我曾谈过一段恋爱,分手理由是因为我不够有钱。后来我拼命赚钱,却再也没有遇见过那个人。我曾被同事排挤,因为我不懂规矩。后来我懂了规矩,但再也不会用这个理由去刁难新同事。我一直和父母抗争,因为他们一直觉得我不那么好。后来我过得越来越好,我才知道他们只是怕我一个人过得不好。这些年,我一直在试着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更完整的自己,于是他把自己写了下来,写进了书中,于是创作出了青年励志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

·内容简介:

在《谁的青春不迷茫》中,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述说自己对过去十年的感悟和认知,从大学到如今工作的这十年作者所经历的事和人,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劝解大家青春的迷茫人人都有,希望读者能够从作者身上找出答案,看清自己,走出迷茫的青春。《谁的青春不迷茫》没有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作者的个人经历和感悟。文章始终以第一人称述说现在,以当代人为背景亲情吐露的思想。作者刘同带领读者一起正视自己的过去,迷茫一直都在,人们需把握好现在,直面未来。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经过这些年,你会发现:每一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我们不是变得现实,而是更能接受现实。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奋斗当下的过程。会狼狈,却更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变化。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还好,我们还在路上。

“在大同的世界中,做小不同的自己”。刘同,光线传媒资讯事业部副总裁,因《职来职往》节目被大家所熟知,成为青年人的励志偶像和追求的奋斗目标,拥有几百万的微博粉丝,他的励志语录每一条都被疯狂转发。这是一本送给所有年轻人的心灵指南,是送给所有同龄人的成长礼物。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对这十年过往经历的总结,感悟及思考,在时间和空间交错中,用文字搭建一个立体世界,书写属于他的青春。去看一看他走过的路,发生过的故事以及相逢的人。然后发现,我们每个人就是这样成长的,青春不是一个年纪,而是一种状态,你觉得孤独就对了,你觉得热泪盈眶就对了,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小说结局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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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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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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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欢乐颂小说岳西结局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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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邱和应勤结婚了,双方父母沟通纠结过程,反应了女生在婚前应该有的矜持,要有自己的尊严,不然过程会曲折。

2、安迪和包子在一起了,小包总的母亲被其父“气”死了。门当户对。

3、小曲和赵医生在一起了,门不当,学识及各方面条件补充。小曲父母离婚了,因为曲母不满其父对前任孩子留遗产多,也没有得到曲老太一辈子的认可,曲母给小曲私留很多财产,曲父发现,离婚。

4、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王小城市在大都市奋斗也不错,但他没有能力承担樊家情况,樊胜美,能力强,需要找到更有力更坚实的肩膀依靠,怀疑会和后来出现的曹律师在一起。

5、关关喜欢上了谢斌,但门第观念,小谢家庭复杂,本想父母不同意,没想到父母同意,关关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最后小谢去远方了。

6、岳西:她老板逮住她这个刚来海市的单纯小姑娘吃窝边草。吃干抹净就当没那回事。这姑娘居然沉得住气,卧薪尝胆背着同事的指指戳戳继续做下去,不到一个月,打包了她老板的各种证据交给证监会,她自己不告而别。失踪。她老板从此在业内的前程算是毁了,可能还得背处罚吃官司。姑娘自己在业界也闹出太大响动,没人再敢收她,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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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楚乔传宇文怀结局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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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怀作为宇文家少爷,他与男主宇文玥则是有着大不同,是三房所出,说起来就是宇文玥的哥哥,但是却心狠手辣,一直把宇文玥视为仇敌。

其实这两兄弟的内战,无疑就是家族内斗,就此与宇文玥作对,而且城府非常深,算是那种暗里地谋算盘的人。但是最后,则是死在楚乔的手上。小编在小说中看到,宇文怀的原型就是诸葛怀,貌似也没有啥情感戏份。只是一味知道夺权的人,最终却死于贪婪之心。

由于家族内斗始终和宇文玥作对,阴险好色,城府极深,最后宇文怀死在楚乔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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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玫瑰的灵魂初三作文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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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刮过,把一切逆者扫走。扫去落叶,使大地重现洁净本色;扫走纸片,使温暖的话语流走无返;扫走酷暑,使凛冽的严冬重返人间。风吹过,一切荡然无存。吹吧!把一切邪恶皆吹走,用秋的飒爽清醒世俗的心灵。

曾记得,夏天的这个花瓶,平凡无奇——瓶中生物却令人膛目结舌,令人叹为观止——那是一支美艳的玫瑰,美得独一无二,美得天下无双。曾有多少俊男靓女,在她面前举目起誓;曾有多少沧桑夫妇,在她面前回忆美好时光。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只是因为秋风轻轻吹过,她开始颤抖,好冷!瓶是凉的,瓶中的水是凉的,她的心也开始渐渐变凉,好冷!

瓶中只剩下这一株花的灵魂,可她仍在坚持:

“我一定要熬过去!我要迎接来年的春天!玫瑰也能把美丽延续!”

这时她仍没停住颤抖,因为真得好冷……

菊花嘲弄她:“记住!永远记住!你是一只玫瑰!你不应光临我们的世界!秋是如此美好,你却玷污了她的纯洁!”

秋风讽刺她:“玫瑰!你以为你是谁?也想迈进秋的门槛!你不行的!做梦也别想!”

秋霜恐吓她:“你要想清楚,再过几天,就是寒冬!那时你会死得更惨,倒不如趁早放弃!”

她更冷了,但她的心还在。她坚信,冬都要来了,春还会远吗?瑟瑟的寒风攻击着她的躯体,侵袭着她的心,麻痹着她的灵魂……一株孤独的玫瑰,一株颤抖的玫瑰,一株将死的玫瑰,继续坚持……

天越来越冷,冬还是毫不留情的来了。瓶中的水化作一撮土——一小撮干裂、寒冷的泥土。玫瑰已经坚持不住,她的叶早已枯死,花也将要谢尽,但她的灵魂还在!她的信念还在!可怜的玫瑰!铿锵的玫瑰!

雪花飘飘洒洒。在寒冬腊月中,一只这样的玫瑰仍不放弃,但她已奄奄一息。

冬的最后一个夜晚,她知道,自己已坚持不住。她用灵魂的最后一缕气息,轻轻地说:

“我不后悔!虽然我没有见到春

的来临,但我努力过,坚持过,我很快乐!”

她的灵魂飞啊飞,飞到天际……

这株花终于被人丢弃了,他们忘记了她曾经的美丽。毕竟,曾经的美丽已经过去,对他们已不再重要。连同那只平凡的花瓶,一起丢掉了。

郊外。一只羊缓缓踱过来,他看到这花,这瓶,舔了一下。热量,天际中玫瑰的灵魂感受到了,她笑了,好暖……虽然她没坚持到第二年的春天,但她已经感受到了春的气息,春的能量。羊一拂,花瓶碎了,春风把瓶的碎片,吹向玫瑰所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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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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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侯珠小说《别那么骄傲》讲述灵魂互换后的何之洲和沈熹身上所发生的令人啼笑皆非、全程高能,却又温情动人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大学校园中,突如其来的灵魂互换为整部剧包裹上神秘的色彩,同时也成了笑料百出、高能戏份的诱因:高冷男神如何面对身体的突变,比如来大姨妈?艺术专业逗比学渣女如何应对理工科考试?当灵魂注入自己一直喜欢的男生同宿舍舍友身上,是不是做梦都会偷着乐?当占着男主身体的女主对别的男生嘘寒问暖细微照顾时,在别人眼里又会是怎样“美好” 的画面……

《别那么骄傲》何之洲与沈熹灵魂互换后,男主清冷的男神学霸形象完全被二货女主颠覆,很喜感!结局是两人换回了灵魂,之后两人确定关系,不过何大神要去美国,小说就这样结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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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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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相间的五边形,卷成一个球体,夹带着珍惜、陪伴与支持,在生活的跑道上不懈地滚动着。这就是足球,就是我深入灵魂热爱

爱足球,所以爱球鞋。第一双球鞋,是同学赠送的礼物,我爱穿着它,在绿茵场上飞奔,享受着耳畔呼啸的风,以及鞋钉与地面坚实的抓地力。每次回到家,自己也总喜欢呆呆地捧着它出神。在心中,仿佛回放着一部部黑白电影。那一帧帧的画面描绘的是和队友在场上的嬉笑怒骂;和对手在握手时的惺惺相惜;和伙伴在胜利时的开怀大笑;和球友在失败时的凄然泪下。它承载的,是欢笑、是泪水,更是足球带给我沉甸甸的感情。每次它受伤后,我总会小心翼翼去擦拭被蹭花、蹭黑的地方,因为在我眼中,它早已不只是双球鞋,更寄托着我对足球深入灵魂的热爱。因为爱,所以珍惜。

爱足球,所以爱这支球队,随着不断长大,我也成为所在城市球队的铁杆球迷。

忘不了在现场时,不知疲倦地呐喊助威。哪怕汗水滴进眼睛,仍不愿意闭上,只为了不错过赛场上的每一分钟。

忘不了在电视机前,看到球队输球后,头深深地埋进枕头里痛哭,不顾父母的劝阻,双拳无力地捶打着身边的一切,发泄心中的郁苦。

最忘不了的,是在刚开始看球时,在比赛结束后的球员通道处等待签名和合照,那一场我支持的球队输了。但我却因为即将拿到签名的激动与兴奋,冲淡了失利的阴霾。在我所热爱的球队长走出来后,我第一个就扑了上去。意外的是,他浓厚的双眉竟一直紧锁,见到我是小球迷,嘴角才扬起一丝不自然的弧度,却仍掩饰不了半红肿的眼睛,留下了一张弥足珍贵的照片。在签名时,他的双手兀自留着两滴水珠,让人分不出是汗水还是泪水。等他们走后良久,我仍木然地站着出神,“我真的足够爱他们吗?”这个问题不断盘旋着,脑海中浮现出队长那紧锁的眉头、泛红的眼睛。终于我明白了,是的,真正的爱永远不是自私,而是陪伴和支持。我狠狠地攥紧了双拳,心中又有了一个坚定的信念。

就这样,我更加地爱它了,陪着它一起哭、一起笑,赢了一起狂、输了一起杠。这种爱,让我学会了支持,学会了陪伴。

爱足球,所以爱与它相关的一切。我曾经为了它受伤,为了它跌倒,为了它呐喊,为了它鼓掌。为它付出我的笑声,也为它付出我的泪水。

为什么爱足球?或许是因为它让我收获了友谊、欢乐;或许是它让我学会了珍惜、陪伴、支持;又或许是它让我懂得了生活的内涵。

在未来的生活中,足球将继续流动,我也将在它身边继续奔跑,带着我深入灵魂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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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华灵魂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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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是中华民族特有的语言,一提到汉语,自然而然会想到中国,这个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化大国,和传承了五千年的悠久文化——汉语。

还依稀记得小时候,牵着妈妈的手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个圆圆方方的东西,便问妈妈是什么,妈妈语重心长的说:“那是我们中华儿女的语言——汉语,你看那一个个方块字,那是汉字”从那以后,我对汉字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记录了五千年来中国文明的发展啊!

从商朝的甲骨文到现在的常用字,汉字经历了六千多年的的演变。中国文字——汉字的产生,有据可查的,是在约公元前十四世纪的殷商后期,这时形成了初步的定型文字——甲骨文。甲骨文既是象形字又是表音字,至今汉字中仍有一些和图画一样的象形文字,十分生动。自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中国文字才逐渐走上了发展的道路,各个时代的中国文字都有着与众不同独特的民族、民风的内涵,中国的文字史里处处深深地刻印着中华儿女的智慧与勤劳。文字是祖国的灵魂,记录了祖国的历史,祖国的发展。

所以传承中华文化需要我们首先学好汉字,写好汉字,用好汉字。我们更应该学好汉字,能够写出一手漂亮的汉字,不单单能够为自己的脸上增光,是在传承和发扬着我们的文化,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生命根基的延续。

现在为了加强国人对汉字的感知度和使用率,创办了《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和《汉字英雄》等一系列关于汉字的节目,收视率也很高,这也可以看出国人开始重视汉字了,意识到汉字的重要性了。学好汉字我一定会做好的!

是啊,汉字是中国发展的见证者,是中华民族的灵魂,是和中华儿女一起长大的亲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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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哲理故事:灵魂深处的感动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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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可想而知家里并不富裕。我有一个5岁的弟弟。有一次我禁不住漂亮花手绢的诱惑,偷拿了父亲抽屉里的5角钱。父亲当天就发现钱少了,就让我们跪在墙边,拿着竹竿,让我们承认到底是谁拿的。我被吓坏了,低着头不敢说话。

父亲见我们都不承认就说,那两个一起打。说完就扬起竹竿,忽然弟弟抓住父亲的手说:“爸爸,是我,别打姐姐。”父亲手里的竹竿无情地落在弟弟的背上、肩上,父亲气喘吁吁骂道:“现在拿家里的,将来长大了还了得?”当天晚上,我和母亲搂着伤痕累累的弟弟,弟弟一滴眼泪都没掉。

半夜里,我突然号啕大哭,弟弟用手捂住我的嘴说,姐别哭,反正我也挨完打了。我一直恨自己当初没勇气承认,事过多年,弟弟为我挡竹竿时的样子我仍然记忆犹新。

灵魂深处的感动我和弟弟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同一年,我考上了大学,弟弟也被省城重点高中录取。虽然这是喜事,可想到学费,我自己心里也犯难。弟弟先说不读了,父亲一个巴掌打在弟弟的脸上,说咋这没出息,我就是砸锅卖铁也供你们两个。说完出去借钱。我抚摩着弟弟说,你得念下去,男孩不念就走不出山沟,当时我决定放弃上学的机会了。

没想到第二天天还没亮,弟弟就偷偷拿了几件衣服和几个馒头走了。留给我一张纸条:姐,你别愁,考上大学不容易,我出去打工供你上学。我握着那张纸条,趴在床上失声痛哭。

这些年来,弟弟为我放弃了好多东西。

弟弟24岁那年,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主持人问他最尊敬的人是谁?他想也没想就回答:我姐。

弟弟讲起了一个我都记不得的故事: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在邻村,每天我和姐姐都得走一个小时才到家。有一天,我的手套丢了一只,姐就把她的给我一只,她自己带一只手套走那么远的路,回家后,姐的手冻得都拿不动筷子了。从那以后,我就发誓一辈子对我姐好。

台下一片掌声,宾客们都把目光转向我。

我说,我这一辈子最感谢的人是弟弟。在这最该高兴的时候,我却止不住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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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太子妃升职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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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升职记》日前正在热播,该剧自开播以来引发网民的热议。剧中,男一号盛一伦的古装剧后现代风令观众过目难忘,盛一伦饰演的太子齐晟一夜间从青春荷尔蒙气息男神变身风姿飘逸的谪仙郎君,一脸潮范戴耳钉的古装造型受到粉丝热棒,很多网民从剧迷路转粉,特别跑去男神微博开启舔屏模式,留言称:“最爱这款男神,主要看气质!”

《太子妃升职记》自开播来一路受好评,短短几日拥有了大批粉丝,原著迷们对小说改版的剧情也赞不绝口。盛一伦演绎下的太子齐晟,有着火热的内心和冷峻的外表,他和太子妃在点滴的摩擦中不自觉生出了情感,剧中角色和小说原著人物的爱恨挣扎极为同步。

在昨天的剧情中,太子齐晟和太子妃拜访岳父兵部大人府,他们共同经历了对质猜忌,在接触中互相开始信赖,感情不断升温。另一方面,赵王妃为得到太子齐晟也使出浑身解数,人物的Love Line扑朔迷离,剧中大量情感元素通过肢体和眼神来表达。盛一伦的一举一动、神情气场和原著贴合度极高,难怪网友表示:盛一伦堪称神还原了原著男神。

小说简介:

《太子妃升职记》是2012年在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的言情小说,该书作者是鲜橙。小说讲述了为了弥补工作失误,司命星君将现代男人陈然的灵魂偷偷从地府带出,附身到“落水身亡”的南夏太子妃张芃芃身上的故事。

小说结局

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有快马飞驰入宫,说齐晟狩猎时被惊了马,坠马身亡。我身子一僵,全然失去了控制,只心中还留着一丝清明,暗道这果真是特么一份惊喜!

太子早已大了,又帮着齐晟处理朝事多年,咋闻噩耗虽然悲恸却没惊慌,带着兄弟们照章守法地处理了齐晟的后事,然后便登基为帝了。

我也便跟着挪了挪地方,终于成了太后。

守了二十年,我终于能坐上太后那个位子了,可为什么心中没有丝毫喜悦,却只想放声大哭?

偏生又哭不出来,只觉的胸口堵得难受。

我就开解自己,我与齐晟好歹也一起过了二十年,就是养个猫啊狗的,这么长日子也处处感情来了,更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心里难受是自然的,

待缓过这个劲来,自然一切都会好起来。

好歹成太后了,皇帝是自己的亲儿子,上面也没有正经的婆婆,只要不卖国夺权,估计是没人敢管我的。

我就想着,等身体好了就搬出这皇宫去,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个大园子,把各样的没人养一些,每日里光看着都赏心悦目。

又想着自己现在年纪也不算大,正是徐娘半老的时候,就算是为了避免内分泌不调,也得偷着养几个面首才好。不过这事得隐秘着点,怎么也得给皇帝儿子留个面子。

……

关于未来生活,我想得很多,想得也挺好,只可惜身子却是极不争气,怎么也爬不起来。

玮元公主齐葳已进宫陪我多日,见我整日里吃了睡睡了吃的,像是没骨头一般躺在床上不肯起身,便干脆叫全了兄弟姐妹,齐齐跪在我床前,苦求道:母后,求您节哀吧,您这个样子,就是父皇在天之灵知道了,也会伤心的啊”

齐晟的在天之灵?他有个屁的在天之灵,这都死了两个多月了,早不知道跑哪里投胎去了。

可看着这几个孩子都跪在地上哭求,我也是心疼,说道:“你们都回去吧,我这就好了,放心吧。”

齐灏是皇帝,心思最多一些,立刻就接道:母后一天不肯延医问药,儿臣们就不起来。”

我没法子,只得向他们妥协了,叫他们给我请了太医来,然后该干嘛干嘛去。

太医很快就来了,跪在地上诊了会脉,头上却是滚下豆粒大的汗珠来。

我奇怪了,问道:“难不成还是绝症?”

太医身子抖的更厉害了,伏在地上结巴道:不不不是。“

我奇道:“那你抖什么?”

太医又继续结巴道:“太后娘娘这是是是……喜脉。”

我怔了一怔,闭目停了片刻之后,才低声说道:“你先推下去吧,这事谁也不要说,皇帝也不行。”

太医重重地磕了个头,退下去。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心中口中都是一片苦涩。齐晟倒是走的干净利索,却是给我留下个遗腹子,这事叫我怎么和儿子女儿们说?

第二天,赵王进宫来探病,看我还歪在床上,对着我挤鼻子弄眼的,笑的不怀好意,说道:“皇嫂这病臣弟知道怎么治。”

我听了就纳闷了,问他:怎么治?

赵王冲着门口拍了拍手,就见门外走进一人来,身形高大,戴着兜帽,看不清容貌。

赵王冲我嘿嘿一笑,说道:这人定能治好皇嫂的病,臣弟先告退了。说完竟绕过门口那人,走了,顺手连殿门都替我关上了。

我听赵王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给我这个新出炉的太后送面首来了?这青天白日的,他也太大胆了吧?也不怕齐晟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

门口男人伸手摘下了兜帽,缓缓抬起头来,露出硬朗深邃的五官。他冲我咧嘴一乐,低声问道:“芃芃,你总算成了太后,可是如愿了?”

我猛地坐起身来,惊愕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又笑着问我:“这可算是个惊喜?”

我愣愣地坐了许久,直到眼前的事物都看得模糊起来,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惊喜,真是惊喜。

他却笑得越发灿烂起来。

我又说道:齐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个惊喜,好不好?“

齐晟很是意外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惊喜”

我也冲他咧嘴笑了笑,答道:“太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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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学生作文:完美的结局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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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7月12号)上午,“七月天”实践队赞助组的同学为了让三天后的文艺晚会能够绚丽演出,他们骑着电车沐浴着阳光出去找合作商家了,但是那些商家开的价都非常高,即使最低的也让我们七月天难以承受,不过赞助组同学最后还是决定了要最近而又便宜的那家。

于是,他们决定今天去找东山村村委会干部,希望可以通过他的帮助能让我们的晚会顺利进行。一大早,赞助组成员和队长便出去了。烈日当空,拉赞助的同学9:00便在东山小学校长黄文峰的带领下来到东山村村委会干部家。七月天成员首先是很有礼貌地问好便开始想村委会干部介绍他们此行的目的,简单说了一下他们昨天找的商家和需要村委会的帮助,晚会才能更好的进行。而村委会本身亦是很热情,不但倒水给七月天成员喝,还表示如果他能帮得上忙的一定帮,听到这些,七月天赞助组同学很是感动,也感动很欣慰,他们觉得自己的辛苦没有白费,而应更努力!

此次的拉赞助工作是非常成功的,这不但体现了东山村村委会干部十分支持七月天的工作,还说明了七月天工作的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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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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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窗户,扑面而来的却是不同于往日的清爽之气,香气扑鼻,让我如在梦中一般。这是什么地方?清晨的阳光使我清醒,我这才想起我早已身处乌镇。

本来是去绍兴打比赛,顺路来旅游一下。可现在却感到我此行的目的只是为了它,水乡乌镇。

看看手中的木质窗户,窗外隐约有露水滴落。坐在木椅上,硬中却是格外的舒适。一口凉茶入口,清凉之感回味无穷,屋中唯一的色彩是那一朵鲜花,却多了一分柔和之美。我觉得这里棒极了,像按我心中所想而刻画出来的。小桥流水,远离喧闹,我已爱上了这里。

走出屋子,小河潺潺,我用手去挡住它,我不想让它们随时间从我指缝中溜走。我随着流水走着,眼前仿佛看见了一座山丘,丘下小河潺潺,桃树柳树随风飘拂,这是我梦中的景象。在梦里,我手拿一只小桨,身处一支竹筏,身边烟雾时隐时现,陷入一种空灵之境,再无烦恼,只愿这样支着船,飘着,消失在尘雾中。

猛然惊醒,发现自己也不知走了多远。这种意境。真的是深入灵魂热爱。这时,一位老妈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她洗完衣服,走近了,他回过头笑了笑道:“又来散步啊!”我愣了一下,这才发现老人双眼直直,心中一颤。她可能在这待了一辈子,不用那根竹竿就能找到小溪。可能对来到的每一个人都会友好地打招呼,这是这人的纯真善良啊!热爱深入了灵魂。

我把老人扶回了家,她对我讲了许多年轻时的事,乌镇的变化。说前几年通了电,到现在还有些不适应呢。我想起我从小在城市里的娇生惯养,电器从不离身,不禁向往这里的生活。想到有些游客来到这里,只听导游的讲解和用相机拍照,很少去感受一下这里的意境,我不禁惋惜起来。就这样和奶奶聊了很久……

我太爱这里的生活了,每每回想起来,都如再临其境一般。水乡古镇的安逸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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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灵魂的温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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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徒认为,人是由肉体和灵魂两部分构成的,死亡其实是灵魂离开了肉体升向天国。其实,基督教徒所说的灵魂就是一个人的思想与记忆,包括他的性情、心理、价值观与世界观。胡适在一次与友人的辩论中说:“没有了思想,什么是我?”人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思想是人作为一个个体最本质也最珍贵的东西。

然而,人性的冷暖反应了灵魂的温度,当下有些人却已失去了火热的人性,徒留一个冰冷的灵魂。放眼当代,我们不难发现,互联网传播的不再是人与人亲切友善的问候而是铺天盖地的“键盘侠”,老人摔倒后得到的不是关切的问候而是“碰瓷”的冷嘲热讽,更遑论对明星的肆意抹黑、对国格的嗤之以鼻、对他人的恶意揣测……历史回眸,我们悲哀地发现这个时代冰冷的灵魂随处可见,失去价值观和同情心而罔顾后果,他们成了掠过这个时代的冷漠而绝望的风。

究竟为何灵魂丧失了本有的温度?原因可能在于当代人社会性的渐渐缺失。我们这一代人,习惯了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推动的数字时代,也习惯了广泛的信息来源与虚拟的社会交往,面对冰冷的手机屏幕久了,渐渐每个人都仿佛将灵魂装进了手机似的,忽略了本来十分重要的社会人文精神。苹果公司总裁库克在谈及人工智能时表示,他更担心人类像计算机一样思考,失去了价值观和同情心,罔顾后果。失去了灵魂温度的人正如“像计算机一样思考”的人,是社会迈入缺乏互相关爱导致的恶性循环中。

若整个社会都在渐渐变冷,还有哪个人能坚守自己的本心,守住温暖热烈的灵魂?只有一个方法能治愈,那就是提倡人性关怀,用一个灵魂去温暖另一个。如果没有阳光雨露带来的生机,地球就无法成为繁荣兴盛的乐土,相类似的,如果没有人性的关怀带来的温暖性灵,社会就无法趋于我们一直苦苦追求的和谐友善。我们知道,蓬生麻中,不扶而直;我们知道,人性本善,性近习远,我们更加知道,关怀带来的春风会吹化心底结下的坚冰,真诚付出的微笑会收获脉脉流淌的情谊。

人工智能无法拥有人类的感情,无法得到灵魂的温度,因此它不能被称作为人,而人类正因有思想、有温度才能诗意的栖居在这片大陆上。请用温热的灵魂去关爱与帮助那些失去温度的灵魂吧,社会的和谐友善将最终被我们千万个紧紧相连的灵魂共同织就。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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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小说结局

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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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以西汉时期为背景,讲述了绿衫女孩云歌与公子孟珏、汉昭帝刘弗陵之间发生的传奇爱情故事。2015年9月,《大汉情缘之云中歌》登陆湖南卫视钻石独播剧场播出。

云中歌大结局剧情介绍!云中歌的结局有点虐,云歌和刘弗陵彼此相爱后,刘弗陵准备在刘贺和刘询中选一个继承人,他和云歌就可以远走高飞了,但后来他中了毒,本来孟珏可以治好他,结果云歌被人利用,无意中使用的香味刺激了他的毒,结果刘弗陵去世了。后来云歌就比较惨,被霍成君抓住关起来,被鞭打。后来她发现有了陵哥哥的孩子,充满了新生的力量,却被其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算计,孟珏无奈的灌她喝了堕胎药。

再后来云歌发现了陵哥哥中的毒,她以为是孟珏下的,准备杀了他,但没有下去手,直到许平君告诉她真相,一切都是刘询和霍成君做的,她才知道错怪了孟珏。许平君被霍成君设计陷害,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云歌趁机抓住了刘询,本来要杀死他,但孟珏告诉她,她的陵哥哥在去世前已经知道是刘询做的,但为了国家,他要让刘询活着。为了陵哥哥的心愿,云歌放了刘询,最后在于安的陪伴下,她要陪着心中的陵哥哥去看长安城外的世界,而小妹则在平陵守着与陵哥哥的回忆,守着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该剧改编自桐华所著小说《大汉情缘》系列第二部,即小说《云中歌》。于正表示,因为怕历史人物拿捏不准,本剧对小说的剧情进行了修改,删掉了与上部小说《大漠谣》的故事牵连,删掉了一些历史人物,比如云歌的父亲不再是霍去病,也没有勾弋夫人、赵破奴等人物的戏份,而汉宣帝、霍光的性格也有所调整。

《云中歌》电视剧沿用小说结局,孟珏惨死云歌孤独终老。从这个结局情况来看,云歌最后跟谁都没有在一起,她只带着自己对陵哥哥的思念远走天涯;然后在没有任何的希望简直是绝望的情况下孤独终老。

目前来看,云歌因为没有和刘弗陵相认,把刘病已误认为是刘弗陵,所以慢慢接受了孟珏,但内心最爱的还是刘弗陵。

据悉,云中歌小说结局非常悲惨,刘弗陵的无奈,孟珏的落寞,云歌的孤独;刘弗陵在刘询的暗算之下病死了,被堕胎后早已心念俱灰的云歌嫁给了孟珏;目的只是为了报复;而最后在得知真相的云歌选择放弃报仇,选择远走;孟珏被刘询安排的暗箭杀死。

小说中的云中歌结局中刘弗陵死了,刘病已继位,孟钰被乱箭射死,云歌一个人走遍天涯海角。

而云歌最爱的是刘弗陵,云歌对孟珏也许还有情义 可刘弗陵才是她最初也是最终想在一起的。

刘弗陵早逝后,云歌儿只能带着刘弗陵的未完成的心愿一起踏遍长安城外的世界,也许有一天云歌儿累了想起刘弗陵的时候,会发现刘弗陵一直和她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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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灵魂5年级优秀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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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灵魂是肯定有的。而有的人却为了某些利益而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而又有些人,却用自己的某些行动来证明了自己是个有血,有肉,有魂的人,自己的灵魂也将被自己的行为所装饰......

今天,我们学习了《左公柳》一课,文章主要讲的是:作者在塞外发现了一株柳树,导游讲述了树背后的故事。而这事的主人公,便是刚毅,睿智,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爱国人事——左宗棠。

当我一口气读完了这篇文章后,掩卷静思。我不禁被这六旬老人爱国爱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所震撼和打动。

想想,如果儿女孝顺的老人,在这六旬之时,早已是在家享清福了,哪还会为吃穿发愁?哪还会担心国家大事?而左宗棠不同,他在平常人享清福的年龄,却主动请缨,前往千里之外的茫茫大漠去收复失地。想想,他这一去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的,要不然他怎么会抬着棺材上战场?他那视死如归的气势又能压倒多少贪生怕死之徒呀!

战场杀敌必定会生灵涂炭,我相信,左宗棠也明白其中的道理,要不然他也不会让部队边打仗,边植树。再加上戈壁十分荒凉,多年无人居住,让战争一闹,就又会扩大这大漠面积,植树造林便是必不可少的了。这树一植,许多乡民回来了,这丝绸之路又重新打开了。

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个疑问:为什么左宗棠一把年纪还要战场杀敌呢?如果说是誓死保卫祖国的每一寸土地,那大臣们都主张放弃,皇帝也开始动摇了,他又何必多此一举?不仅得罪了那些皇室贵族,也会让皇帝心里多少有一点不舒服。如果新疆是个聚宝盆,非守不可,他也大可不必主动请缨,自己以年岁已高,行动不便等借口完全可以把这个重担扔给别人,也不让自己的家人提心吊胆,又可以不用上战场拼杀,何乐而不为呢?

可他没有,在他骨子深处的灵魂,心里一定装的是国家兴亡,百姓安危,这样的灵魂不正是现在的人正需要的吗?

[灵魂5年级优秀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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