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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推荐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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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小黑龙小说结局

全文共 2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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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还未开播,关于它的大结局,就已经遭到了很多网友的热搜,陈长生改命到底会不会成功,又会不会和徐有容在一起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择天记的结局会是如何。

择天记大结局是怎样的?陈长生的身世与结局深受关注!活不过二十岁的陈长生逆改天命的结局究竟是谁安排呢?究竟是计道人还是背后不为人知的宗族呢?陈长生本是计道人的棋子。陈长生最后的结局将会死于一个背后惊天秘密。

陈长生只是一盘棋里最微弱的棋子,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棋子,是甘愿成为棋盘第一个死亡的棋子,还是跳出棋盘与天地斗一斗。从周狱带回折袖。和徐有容战于奈何桥。参加煮石大会时,遭到魔君袭击,幸得王之策路过搭救而不死。于煮石大会强行聚星失败,内疾爆发,由徐有容送回京都,却发现被计道人作为诛杀天海的诱饵。因阴差阳错,天海圣后于天书陵顶行逆天之事,为其逆天改命。

《择天记》中陈长生的身世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秘密?《择天记》大结局陈长生和徐有容最后在一起了吗?圣后死后,成为继任教宗,但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在寒山与魔君一 战,不敌之,但促使其死亡,自己身受重伤,为南客所救,但也使南客变成痴呆。在阪崖被秋山君治好了伤。随后便游大陆,寻求各派势力的支持。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还未开播,关于它的大结局,就已经遭到了很多网友的热搜,陈长生改命到底会不会成功,又会不会和徐有容在一起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择天记的结局会是如何。

计道人,大陆道尊,前国教学院院长。又名商行舟,从圣境,主角师傅,医术高超,可与黄金巨龙交战。通晓龙语。是国教学院的前任院长,也是教宗大人的同门师兄,活了约千年。心狠手辣,以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弟子陈长生为棋子,心中只为了陈氏皇族能够崛起,也为了自己消灭魔族的目标。

陈长生最后和谁在一起

对于长生会和谁在一起这个问题,也许很多小伙伴们都认为,老猫早已铺设好结局,而陈长生生命中的女主肯定不出意料就是徐有容。在这里,小编想告诉大家:没有写定的结局,就一定有令人惊喜的其他可能。陈长生到底会和谁在一起?这个问题只有长生自己知道。当然,左右这一结局的可不仅仅是老猫一人哦~~要相信所有书迷都掌控着故事的方向!目前小说还没完结,电视剧也仅仅只是出了一季,要想故事有好的发展,还得靠粉丝们才行。

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陈长生在煮石大会强行聚星失败,内疾爆发,由徐有容送回京都,却发现被计道人作为诛杀天海的诱饵。因阴差阳错,天海圣后于天书陵顶行逆天之事,为其逆天改命。陈长生结局应该没有死。

择天记徐有容结局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徐有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落落结局

剧中,落落爱上自己的师傅却没有结果,而亲生母亲的无情以及死亡,也让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命运。于是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男人陈长生遭遇危险,然后甘愿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陈长生继续活下去。最后,白落衡为了救陈长生,牺牲了自己。

择天记黑袍结局

黑袍是魔族军师,烛阴巫,是一个人类,魔族人称之黑袍大人。没有人知道这名魔族军师姓什么,长什么模样,是哪里人,有怎样的过往,才会让他选择背叛人类,投身魔族。但其足智多谋,算无遗策,为杀死苏离和布周园之局,谋划刺杀落落失败,派出强者强夺周园钥匙失败,现身于雪老城主导魔族强者杀死苏离,因陈长生而失败。

择天记秋山君结局

秋山君与古力娜扎饰演的徐有容,是其青梅竹马的师兄。由于对于徐有容的情感之深,被黑袍其为情痴,曾莫名失踪了5年之久。在这期间化名为罗布,在与人族前线与魔族交战,救了长生和南客。大部分网友觉得秋山君最后会死。

择天记唐三十六结局

唐三十六和陈长生是生死相托的兄弟,而陈长生是有着拯救苍生的责任,作为有义气的唐三十六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力挺陈长生,他们一起去大战魔教,历经生死终于把魔族给赶尽杀绝,就是不知道唐三十六最后是成为一个话唠侠客,还是家族中的放荡族长了。

择天记莫雨结局

当时天书陵之变不与其他王爷一齐杀人放火,于是携人只为找到莫雨,后在京三年,默默陪伴。所以与陈长生看似暧昧的她,结果却选择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而长生则是选择了与徐有容在一起,其实从小说结局来看,这个结局还是非常完美的。至于剧集版如何,还待播出。

择天记轩辕破结局

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应该不会死。轩辕破是妖族难得的高手,如果轩辕破都死了,那妖族真的太弱了。也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可能会入圣,性格憨厚耿直的轩辕破应该会有一个好结局吧。

择天记小黑龙结局

是一只玄霜巨龙,女性,因为与王之策打赌被坑,而常年被锁废井下,为救病情发作的陈长生,而将自己的真龙之血过继给陈长生,帮陈长生续命。也因此两人之间会有一些心灵感应。小黑龙受陈长生照顾,大鱼大肉少不了,后来为陈长生所救,与教宗结誓守护陈长生,逃出废井幻化成黑衣玲珑女子,和陈长生一道离开周朝。

择天记天海圣后结局

天海圣后也拥有作为母亲和女人温情慈祥的一面,只是很少表露,是个复杂的铁娘子。据悉,最后天海圣后死了,临死前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余人相认了。

择天记余人结局

作为陈长生的师兄,从小就特别爱护陈长生,并且陈长生也是余人的唯一弱点。当年天海圣后为了逆天改命夺取陈氏江山,祭天发誓,孤苦终生,子嗣全亡,只有当年流逝的小婴儿余人还在世,据说,余人在举世反天后之后登上了皇位。

择天记计道人结局

计道人是前任国教学院院长,是天下最厉害的几个人当中有他。对于长生的经脉断裂,在我看来是他有意为之,就像老梅说的一样,有一天他会对他们所做安排产生怨恨。像计道人这种角色,最后一定会引火烧身。

择天记教宗寅行道结局

小说中,圣后为替陈长生逆天改命,最后和教宗、商行舟还有陈氏皇族余党大战。最终圣后统治天下,教宗也许久没有出现了,网友推测教宗死了。电视剧里教宗会如何诠释,等教宗出现的那一集吧。

择天记南客结局

剧中南客率领魔族第二十三魔将、二十四魔将和她的双翼、抚琴老者进入周园刺杀人类未来的希望,被陈长生万剑打败。魔君被杀后为治病与陈长生合作,二次觉醒神魂带长生逃走却因此变为痴呆,现与长生同行,已被陈长生带到离山,托付给七间。

择天记原著小说结局

开元之处,有神石散落大陆,相传观神石碑文可得知天机,至此神石成为人间圣物。少年孤儿陈长生身世神秘,在襁褓中被师父计道人所救,收为弟子,十数年里传授道藏三千卷。然而长生体质异常,无法修行,命数不过二十岁。为治病,长生独自下山来到神都,欲夺大朝试头名,获得参悟碑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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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灵魂在高处

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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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必须有人弹奏,道路必须有人来行走,灵魂必须向精神升华的方向迈进,必须追求 的信仰,必须通过实践来磨砺和完善(去追求人格的芬芳);否则,你人生的花季怎能“香远益清”?你追求的那束德行之花怎能“轧轧开朱户”? 灵魂怎样才能登上高处去一览众山小?­道家代表老子一生追求“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不远徙。”以及淳甘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桃源画卷。

当“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时,老子却像婴儿一样对物质享乐与追求在内心不曾有丝毫萌发。老子又像愚人一样保持纯朴心性,对世上追名逐利的时尚行为昏然不知,他把自己全部身心都投入到对“道”的追求与探索上,使自己的精神升华到世人无法企及的层次。对此,谁人能说老子追求的不是人格的芬芳,他的灵魂没有飘然而至最高处?(道家另一位代表庄子,他一生追求“至德之世,建德之国、至治之世 ”“无向荷之乡”等等,他们的胸壑中,一直向往追求着人生回归自然,民如野鹿,摆脱一切羁绊。国内国外谁人又敢说他们追求的不是人格的芬芳,他们的灵魂没有飘然而至最高处?,)­灵魂高低体现的极致,也在于对虚名头衔的看法。

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得主居里夫人,她的科学功勋盖世,在世界科学史上,玛丽居里是一个不朽的名字,而她却极端藐视名利,最厌烦那些无聊的应酬。她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科学事业,而不捞取任何个人私利。科学巨子爱因斯坦称赞她说:“在我所认识的所有著名人物中,居里夫人是唯一不为荣誉所颠倒的人。”居里夫人以金子一般的心灵向世人展示了她灵魂的最亮点和最高点。(像萧伯纳对于获奖,从未感到受宠若惊,而是显得不在意。萧伯纳对待这类事物一贯保持这种态度,他认为追求虚荣的名誉和头衔是有损人格的。但追求平凡,却是人生一种明智的选择。因而,无论是他的作品,还是他的人格和灵魂,都向世人展现了他灵魂的最高点与最亮点。)­佛陀说过:守戒律的人不一定要追求开花结果才芬芳,即使没有智慧之花,也会有芬芳,灵魂照样可以顺着藤萝攀上高处。

有禅定的心,就不必在姻缘中追求芬芳,寻找登上高峰的台阶。因为他的内心永远保持喜悦的花香,永远有着泰山石阶般固牢的阶梯。当紫罗兰绽放时,(智慧开花的人,他的)步伐可以走遍整个世界的高处。一个透过内在开展戒、定、慧的品质的人,即使在逆境里也可以追求人格的芬芳,登上世界的高峰呀!­如果我们内心是一座花园,哪一天不是追求人格芬芳的花季呢?­如果我们的心灵是一座铁塔,生活的哪一细节不是你要登上灵魂高处要走的路线呢?所以花季的时候不要忘记追求人格的芬芳,拥有人格芬芳的时候不要忘记让灵魂在高处。

记得一首小诗这样说过:­有一个未来的目标,总会让我们欢欣鼓舞­就像一个飞向火光的灰蛾,甘愿做烈焰的俘虏­停不下的是你的脚步,飞旋着的是你美丽的流苏­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谁知道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只知道——灵魂­要输就输给追求,­要登就登上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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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锦绣未央》结局介绍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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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为燕国公主冯心儿。本性天真活泼,聪明伶俐,有时候喜欢小小的恶作剧。一夜之间遭逢变故,国破家亡,阴差阳错成为“李未央”,一念之间误入敌府,肩负起冯心儿的国仇、李未央的家恨。天资聪颖的她内心被仇恨充满,性格也因此变得更为坚毅不屈,更为谨慎细致。可即便是如此,她依然保留着本性中的善良和正义,恩怨分明,重视承诺。只是有针对性地进行她的报仇计划,从不会伤及无辜。

当剑在她手,她却意识到,朝代的更替只是历史发展的一个必然的过程,个人的恩怨情仇在百姓的福祉之下变得微不足道。最后她放下心中的仇恨,辅助拓跋浚登上帝位,成为一代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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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诚信一一彰显灵魂的美德之花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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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自古以来,诚信都是一种宝贵的财富。“言而有信,一诺千金”是我们祖先传承下来的美德。讲诚信这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还是连接友谊的纽扣。任何一个守信用的人都会得到他人的尊重。诚信是一种珍贵的美德。

诚信需要从小培养,需要人们重视。古代有名的曾子是孔子门生中的七十二贤之一,他博学多才,品德高尚。一次,他的妻子要到集市上办事,年幼的孩子吵着要去。他的妻子不愿带孩子去,便哄骗她说:“孩子听话,妈妈回来杀猪煮肉给你吃。”孩子听了非常高兴,不再吵着要去了。妻子回来后,看到曾子正要杀猪,忙去阻止,说:“我是为了让孩子安心在家等着,才说杀猪煮肉给他吃,你怎么能当真?”曾子说:“孩子是不能欺骗的,孩子年纪小,不懂事,不能从小就欺骗他,要教他诚实。”由此可见,诚实是多么重要。

诚信不一定是做了什么惊人大事,也可以是一些平凡的小事。记得有一次我去小店买东西,由于店员的疏忽多找了我6元钱,我不知所措,觉得应该还回去,可是又犹豫着,刚出店门,我又走回去,把钱还给了店员。看到店员眼里流露出来的欣喜和赞赏,我心里涌出一种无比的自豪之情。

诚信不仅可以给人带来快乐,还可以给人带来力量。

我们要相信诚信的力量,相信他的忠诚。我们崇尚这样一种诚信,仰起希冀的脸,拍拍手,说:“相信你,你会成功的。”这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祝福与矝持的信任,怎能不使你的心底涌起一股强烈的激动的热潮呢?我们也向往这种充满真诚、信任的世界,这里可以播种诚信,收获诚信,可以迎来一个美好的世界。

诚信有时也需要代价。也许在很多人看来,有时诚信似乎很傻,很没有意义。因为诚信往往会伴随自身利益的失去。可是让我们想一想,也许下一个因丧失诚信而受害的人就是你。或许违约,或许失信,就可以获得一些蝇头小利,这又有什么意义?当失去香味时,只能成为无用的不能吸引人的摆设。诚信有时正是如此,是人格之花的沁芳的来源,虽然失去了一些利益,但却拥有了诚信,让别人尊重你,欣赏你。

人类的社会需要诚信,需要这种清澈甘甜的美德。它可以连接古今中外的桥梁,是维护各国的友好关系之间必不可少的纽带。以天下为己任,每一个人都要讲诚信,这样的话,整个社会都会变得美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应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诚信原则,做到言行一致,真诚待人。

诚信最重要的不仅是说,也要行动,更要坚持。日行一善,日行一诚。只有如此坚持下去,才能保持自己不变的美好品德。在诚信中改善自己的身心,磨练自己的耐力,这不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吗?

诚信是雨,洗涤着人们的灵魂

诚信是雷,震撼着人们虚伪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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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话题拓展:爱心、精神食粮、莫丢失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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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和“洋垃圾”说再见了! 由于遭中国拒绝,数百吨垃圾于2012年12月被运回它们的老家——英国。但这则消息带给中国人的兴奋并没有持续多久。英国环境部门最近承认,该国每年有1200万吨的分类垃圾“出口”到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其中,每年运往中国的垃圾约为200万吨。英国方面同时承认,许多垃圾在这些国家只是被简单埋掉了事。

对于这些垃圾输入国来说,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在遭非法掩埋后,电子和塑料垃圾往往经过上百年都无法降解;而如果被堆积,它们会随着风吹雨淋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滋生各种病菌。在索马里,每当洪水来袭时,“洋垃圾”所含的有毒物质就会渗入地下水,这使得渔业资源遭破坏,成为催生海盗活动的原因之一。

小杂评:当英国政府对垃圾出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我们看到了“生态帝国主义”的影子。然而,这已经不是某个发达国家能够为所欲为的时代。随着中国环保意识的苏醒,“洋垃圾”被输入中国将越来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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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幻城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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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族与火族是远古传说中的两大神族。在一次百年大战之后,小编收集了幻城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阅读。

樱空释死掉了,卡索为了救他去了迷雾森林,最终见到了莲姬,莲姬给了樱空释复活的机会,但是要樱空释和卡索见面的时候樱空释才会恢复前世的记忆。然后樱空释转世为火族最强大的王子罹天烬,罹天烬依旧有着和前世一样的想法,但是他失去了记忆,他唯一知道的就是想要攻打冰族,因为模糊的觉得那个冰族的城堡困住了什么东西,罹天烬很强大,为了守护冰族,月神,还有那个人鱼,以及陪着卡索去过迷雾森林的那些人都一个一个的死去,最后罹天烬攻到了城楼底下,卡索自杀了,罹天烬在抬头看见卡索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前世的种种,然后他叫了卡索 "哥,沵为什么要抛下我" 卡索才明白了,原来罹天烬就是他的弟弟,他攻打冰族的原因就是因为前世今生的愿望,还卡索一个自由。最后樱空释抱着卡索自杀了,最后还有一句"哥,请沵自由的。。"真的好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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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明若晓溪小说大结局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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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明若晓溪番外篇) 作者:明晓溪

二年丙班的教室,已经是上午的第四节课。

明晓溪边听课做笔记,边感觉身上阵阵寒意,两道愤怒的目光瞪得她胳膊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再瞪我,就变金鱼眼了啊。”小泉也真奇怪,瞪了一上午,眼睛都不会酸吗。

“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恶狠狠的声音从小泉的牙齿间磨出来。

“我哪里无情无义了。”恶狠狠瞪回去。

“哈、哈、你还敢说!”小泉逼近她,眼神更加凶恶,“你是不是又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呃……是又怎样……”

“澈学长呢?!你抛弃了澈学长对不对?!”

明晓溪无力道:“小泉,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抛弃澈学长了。”

“那就是你脚踏两只船!”更加恐怖的罪名。

明晓溪直接晕死在课桌上:“说过n次了,澈学长不喜欢我,他是神一样完美的少年,不可能对我有兴趣的啊。根本就没有开始过,说什么抛弃抛弃的,好象我很恶劣。”

“他喜欢你。”

“不喜欢。”

“他就是喜欢你!”小泉凶巴巴,“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错。”

又是直觉,明晓溪扁扁嘴,懒得理她,继续听英语老师讲课文。

小泉转转眼睛,忽然贼笑道:“喂,是不是只要确定澈学长喜欢你,你就可以抛弃牧流冰,坚定地投入澈学长的怀抱?”

这女人疯了,明晓溪离她远一点。

居然不理她?!小泉夺走明晓溪手里的原子笔:“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澈学长的真正心意。到时候,可不许你再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明晓溪叹口气,从她手里又将笔夺回来:“小泉,你听好了。第一,澈学长是我的朋友,你不要把事情弄得很尴尬;第二……”她的脸红了红,“……我喜欢冰。”

“不!可!以!”

小泉一声怒吼,惊呆了正讲课的老师和全班同学。

英语老师推推眼镜,脸色发青:“小泉同学,明晓溪同学,你们在干什么?!”

明晓溪正准备站起来道歉,小泉掐住她的胳膊,满脸堆笑、笑容灿烂地回答:

“老师,刚才明晓溪同学对我说她实在太喜欢太崇拜老师了。每次要上老师的课,她前一天晚上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上课的时候耳朵舍不得动一下、眼睛舍不得眨一下……那,我就批评她,说她喜欢老师可以理解,可是只要将老师讲的功课很努力地学好,老师就会很高兴了,千万不要给老师的感情带来过多的压力……所以,我告诉明晓溪同学说不可以。”

英语老师涨红了脸,心脏狂跳,课本紧张地握成一团:

“咳……小泉同学做的很好,大家只要用心上我的课,我……我就很欣慰了。”

这会儿,脸色发青的换成明晓溪了,她怒声低道:

“小泉,我跟你绝交!”

小泉笑得奸诈:“姐妹,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他的英文考试保你高分通过。”哼,让她心爱的澈学长痛苦,这点报复是很轻很轻的了。什么嘛,明明都已经跟牧流冰分手了,眼看澈学长有了希望,结果牧流冰却偏偏受伤住院。唉……明晓溪这个心软的笨蛋……

下课铃响了,英语老师离开教室,二年丙班的同学们纷纷收拾东西。忽然,“哗——”地一声惊呼,女生们眼冒桃花地盯住门口,班里鸦雀无声,只听见十几颗粉红少女心蓬蓬乱跳。

明晓溪好奇地抬起头。

原来是牧流冰。

他穿件黑色衬衫,略微苍白的面容,清冷的双眼,嘴唇象花瓣一样柔软,冷冷站在门口。中午的阳光灿烂地洒在他修长单薄的身上,冷漠孤独的气质,却脆弱美丽得象是水晶做的天使。

明晓溪看得呆住了。

呵呵,怪不得他被称为光榆第一美少年,果然是超俊美的。

众女生望望牧流冰,又望望明晓溪,见他和她痴痴相对,目光流转,千般爱万般恋尽在这脉脉的凝视中,不由感动地纷纷拿出小手绢擦拭眼角的泪水。

好浪漫啊!

呜——,她们也要这样的爱情!!

******

校园里有一片小树林,茵茵的草地,凉凉的树荫,是学生们午后休憩最喜欢去的地方。可是此刻,一排十几个西装笔挺戴墨镜的大汉,凶恶地将树林戒严,连只耗子也别妄想溜进去。

兴奋的光榆学生们在树林外挤来挤去,校报的记者们甚至动用了高倍望远镜向林中窥探。哇,光榆第一美少年和风头最劲神秘少女在那里幽会啊,不知道会不会接吻,不知道会不会做爱做的事……只是想一想,口水就快要流下来了。

“你今天居然会来上课。”明晓溪边吃汉堡边好奇地打量牧流冰,“伤口还会不会再痛?”

牧流冰懒懒倚在树干上:“一走路就隐隐作痛。”

“呃……”什么嘛,就那么一点伤,都过了二十几天了还好意思说痛。明晓溪偷偷白他一眼,算了,只当他在撒娇好了。“那你吃完饭就快点回去休息吧。”

“在屋子里很无聊。”

“所以你来上课?”

“上课也很无聊。”他睡了整整一上午。

明晓溪瞪他:“那你来学校做什么。”

牧流冰凝视她:“忘了吗?是你要我回学校上课的。你说不喜欢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笨蛋。”

然后,他闭着眼睛微笑,笑容无邪而纯净。

望着他的笑容,明晓溪的心渐渐温柔得象春风中的湖水,她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冰,你饿不饿,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

“我不是小狗,不要乱摸我的头。”

明晓溪又用力揉了两下,把他的头发揉得毛毛的,才笑着放过他。她拿起一只苹果,准备削给他吃,他却抓起了一个汉堡。

“喂,你不能吃这个!”明晓溪抢回来。

“为什么?”

“汉堡对你的胃不好,吃了会胃痛的。”

“可是你却一连吃两个汉堡了。”牧流冰怀疑地看着她。草地上白底粉色碎花的餐布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寿司、生鱼片和水果,每样都让人垂涎欲滴,可是她偏偏只吃汉堡包。

“我……呵呵……”明晓溪干笑。

“汉堡很好吃对不对?”

“呵呵……还不错啦……”

“那让我吃一个?”看她吃的那么香,他有点动心了。

“呃……其实也不是很好吃……”

“明晓溪!”

明晓溪在他目光逼视下,终于投降:“好啦,我说实话。汉堡吃起来比较快,快点吃完就可以快点走了。”

牧流冰瞪住她。

双手渐渐变得冰凉。

他绷紧嘴唇:“为什么要快点走,你不喜欢跟我在一起吗?难道……”她在骗他对不对,她重新回到他身边,只是因为同情。

“这里只有咱们两个,外面却围了一群保镖和看热闹的同学,怪死了。”明晓溪摇摇头,“我不喜欢这种约会的气氛。”

牧流冰的双手恢复了一点热度。

“冰,下次咱们到海洋世界去玩好不好?”明晓溪两眼放光,“我好喜欢看海豚表演!”

“好。你先吃一个寿司。”牧流冰夹了个紫菜寿司给她。

明晓溪乖乖吞下去。

“寿司吃起来也很快。”他告诉她。

“哈哈,你不懂了是不是?寿司虽然也很快,但是凉冰冰的;汉堡就不同了,热乎乎的,又有肉饼,还有点蔬菜,营养比较均衡啦。”明晓溪得意地说。

“不过,咳!”她捂住嘴,眨眨眼睛,“不合适你吃,真是可惜。呵呵,你还是吃些水果算了。”

牧流冰看看她,又看看汉堡,怎么总觉得她在偷笑呢?

宁静的树林。

午后的风轻轻吹来。

郁郁绿绿的树阴。

明晓溪靠着树干,牧流冰躺在她的腿上舒服地睡着。

“冰,咱们走了好不好?”

她用手轻轻抚弄他黑玉般的头发。

“好困……”他呢喃着翻个身,“……让我睡……”

明晓溪心里挣扎着。

她其实真的很不习惯把别的同学赶走,只由她和冰占据这个树林;但是,冰象个孩子一样睡得这样香甜……

她叹口气。

手指轻轻抚弄着他,让他睡得更香些。

牧流冰的黑发在她指间缠绕滑落,柔柔顺顺,象丝绸一般优美。

“冰,你的头发好美,”明晓溪轻声赞叹,“如果能留得长长的,一定会更美吧。”漫画里的美少年都会有着美丽的长发。

“好。”

牧流冰答应她。

“啊,你醒了,”明晓溪不好意思地想把手缩回来,却被牧流冰握住,将她的指尖温柔地含入唇里。

触电的感觉……

明晓溪只觉一股强大的电流麻麻烫过全身!

连脚趾都酸麻得蜷缩起来!

她惊得将手猛力抽回,脸颊通红,结结巴巴:“你……你……”

牧流冰滚烫的呼吸在她唇边:

“晓溪,我是你男朋友啊。”

“色……色情……”明晓溪脸红如番茄,“色情片里才会吃手指头……”

“咦,你看过色情片?”牧流冰大笑。

“记录片?”

“……就是那种没有剧情只有动作的片子,怎样?!”明晓溪挺起胸脯,谁怕谁呀,这个时代谁没有或多或少看过。

“啊?”

牧流冰笑着吻住她。

无数颗金星在明晓溪眼前旋转,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自手尖、脚尖被抽走。

他吻着她,轻轻启开她的唇瓣。

他深深吻着她。

她忽然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他没有听清,呻吟着啄吻她,轻轻问道:“……什么?”

“樱桃……”

“……?”

“听说接吻高手可以只用舌头就把樱桃杆儿打成结……”她吃吃笑。

“你是高手吗?”牧流冰抵着她的额头笑。

“嗯……试一试!”

明晓溪环住他的脖颈,一把拉下他,伸出粉红的小舌头,用力深深吻着他。

牧流冰的脸颊绯红如醉。

明晓溪的脸颊通红似霞。

郁郁绿绿的小树林里,他和她在练习樱桃接吻法。

(嘘,非礼勿视,各位姐妹还是自己回家练习好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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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肿得象香肠。”小泉仔细打量她。

明晓溪立时捂住嘴唇!

小泉贼兮兮凑近她:“脖子上还有草莓哦,战况是不是很激烈。”

明晓溪竖起衬衫领子,目光如飞箭:“喂,你远些好不好,干什么趴到我身上来。”

“重色轻友!”

“我哪有!”

小泉嘿嘿笑:“牧流冰可以趴到你身上种草莓,我靠你近一些都不可以,不是重色轻友是什么!”

明晓溪没好气道:“好吧。”

“……?”好什么?

明晓溪凑近小泉,也笑得一脸贼兮兮:“那我就在你身上也种几颗草莓,就不算重色轻友了吧。”

小泉躲出老远:“哎呀,恶心死了!”

明晓溪笑得打跌,臭小泉,想欺负她还要再修炼修炼啊。

下午的时光,在明晓溪忽而怔怔出神、忽而脸红如霞中飞快地流逝了。转眼到了放学的时候,她和小泉正收拾东西,却忽然看到东浩雪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里来。

“不好了!不好了!”

东浩雪大口喘着气。

“怎么了?慢慢说。”

明晓溪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那个……牧哥哥把学校封了……谁也不让出去……”东浩雪紧张地说。

明晓溪怔住。

******

光榆学院校门处,一字排开二十几个烈焰堂大汉,他们将放学要出校门的学生们阻拦在学校里,不让他们出去。学生们已经开始愤怒了,大声抗议着,然而大汉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根本不为之所动。

明晓溪和小泉、东浩雪赶到时,一些男生挽起袖子正准备同烈焰堂大汉们打架。

“为什么不让我们走?!”

“要走也可以,先让我们搜身。”

“你们是警察吗?我们是罪犯吗?凭什么搜我们的身!”

“对啊,凭什么!凭什么!”

…………

烈焰堂大汉们凶恶地瞪着学生们:“不想活了是不是?知不知道你们在跟谁说话!”

“知道,不就是烈焰堂吗?”

一个清亮的女声破众而出!

大汉们的面色霎时阴沉下来,烈焰堂响当当的名头神见神让、鬼见鬼躲,居然被个女孩子当众挑衅!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定睛一看——

众大汉抽口凉气。

阳光中,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眼睛亮晶晶,嘴角爱笑地弯着,明明是小巧玲珑的身子,却偏偏带着威风凛凛的气势。天哪,这可不正是数次打得他们人仰马翻,并且被少爷视若珍宝的明晓溪小姐!

腾田赶忙闪出来,恭敬道:

“明小姐,您好。”

明晓溪看看他,不认识。不过眼看他的态度从目空一切迅速转成毕恭毕敬,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她皱皱眉头:“为什么不让大家出去?”

腾田陪笑:“是少爷的命令,您也知道,我们做人手下的……”

冰?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更紧:“他现在哪里?”

“少爷在……”腾田忽然向她身后望去,鞠躬行礼,“……就在这里。”

明晓溪转过身。

太阳渐渐西下,阳光染上淡淡的红晕。牧流冰从一个阴暗的角落走来,肌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鲜艳如红枫,他的眼神阴暗萧杀,单薄孤独的身影与温柔的夕阳辉照显得格格不入。

牧流冰的出现就象一道寒流,冻得当场静默无声。

诡异的静默。

东浩雪打个寒战,抱紧小泉的胳膊:“牧哥哥……象个……魔鬼……”从地狱里面出来的魔鬼。

小泉点头。明晓溪满身跳跃闪耀着阳光,牧流冰是一片执拗阴沉的黑暗,这两个人在一起真是奇怪啊。

明晓溪张口便欲问牧流冰,想一想又觉不妥,便大步走上前将他拉到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于是,只有他和她两人。

“冰,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让同学们回家?”她努力把语气放得很轻。

牧流冰不说话。

明晓溪深吸一口气,努力笑得温柔:

“告诉我好不好?我会帮你啊。别忘了,我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呢!”

牧流冰的眼底沁出一抹痛苦。

还是不说话?明晓溪看看他,再看看他,在地上转了三个圈,从一数到十,他还是不说话,她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喂,你说话好不好?!你有什么权力不让大家回家,你有什么权力搜大家的身!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这么做!当黑社会的头子很了不起吗?!你很了不起是不是?!”

“明晓溪!”

牧流冰瞪她。

“不要叫我明晓溪!”她握紧拳头瞪过去,“你知道我刚才多想打人吗?姑娘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哪个流氓阿飞见了我不是吓得屁滚尿流?!可是,刚才我却不能教训那些烈焰堂的人!因为——他们是你的人!”

明晓溪的拳头握得咯咯响:“那么嚣张不让同学们回家,那么嚣张要搜同学们的身,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象以前一样痛痛快快地揍他们!就因为他们是你的人,你——是我的朋友……不要叫我明晓溪,我觉得丢人!!”

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牧流冰站得笔直,孤傲修长的身子迸出令人窒息的脆弱。

明晓溪咬住嘴唇,凝视他。

良久。

她终于说:

“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对不对?好,我也不问了。或许,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原因,不过是少爷脾气来了,耍着大家玩一场。”

说完,她转身离开。

管它是烈焰堂还是牧流冰,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她边走边活动脖颈手腕,如果不能解决,就打一场又怎么样?即使跟冰在一起,她还是明晓溪!

还有,这是什么破学校,学校的保安呢?管理人员呢?一个个缩头乌龟!

“项链……不见了……”

牧流冰的声音很低。

明晓溪猛地站住,怔怔回过身。

“什么不见了?”

“你送我的水晶项链不见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项链还在胸口。可是下午正上着课,他突然发现项链没有了!疯了一样冲出教室,他在校园里到处寻找,每个角落都找过了,可是都没有找到。他担心是项链掉落后,被别的同学捡走了,眼看下午放学的时间就快要到,于是他命令手下们限制学生离开学校,直到找到项链为止。

没有了她亲手为他带上的水晶项链,他的心底满是无可忍受的空落和恐惧。

…………

在牧流冰修长的手指间,一条项链发出流动的细碎的光芒……

项坠是一个雪花造型的水晶。那么晶莹剔透,那么细致柔美,映衬着地上皑皑的白雪,好象一个有生命的精灵,绽放出有灵气的神采……

“它是不是很象你的眼睛?”明晓溪轻声说。

“我的眼睛?”

“对呀,我觉得它就象你的眼睛一样清澈,透明,美丽……”

…………

她把水晶项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可以不再戴它……当你不再喜欢我的时候……”

“坏丫头……那岂非让我从现在开始每分每秒都戴着它?而且,我还会整天担心它会不会自己掉下来……”

牧流冰捏捏她的鼻子,笑得比水晶还漂亮……

…………

原来是这样啊。

明晓溪手足无措:“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我会帮你去找的……”

“找了很多地方,但是都没有。”

没有了项链,是不是,也就会没有了她。

他不敢去想。

只觉得胸口象被挖出了一个乌溜溜的血洞。

明晓溪走过去,轻轻拥住他:

“我再买一条新的送你好不好?”

“我要原来的那条。”

明晓溪将他抱得更紧些,仰头微笑:“那我就陪你去找,我们一定会找到的。”

牧流冰摇头:“万一是被谁捡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明晓溪轻轻皱眉:“冰,就算是项链被人捡去了,也不可以搜同学们的身啊。要不然,咱们贴个布告,请捡到项链的同学把它还回来。”

牧流冰目光阴郁:

“不。我不相信他们。”

明晓溪沉默半晌:“不可以因为一条项链就限制别人的自由。让同学们离开吧。”

牧流冰盯紧她:“那只是一条项链吗?”

“是的。”

他被冰冷冻得僵住,喉咙有些沙哑:

“它,是我的生命。”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就算它是你的生命,可是,对其他的同学而言,它也只是一条是再普通不过的项链。”

“他们与我无关。”

牧流冰的声音带着淡漠的冷酷。

明晓溪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忽然觉得无法忍受!

她和他,仿佛两个世界的人,说着两个世界的话。

她调整呼吸,凝视他,眼睛亮得惊人:

“让同学们离开,否则,不要怪我做得让你太难堪!”那些大汉们并不是她的对手。

******

东浩雪望着转眼间撤走的烈焰堂大汉们,看着同学们终于可以出去校门了,满脸崇拜地说:

“哇,明姐姐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就知道,只要明姐姐出马,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小泉懒洋洋地应着:“是啊。”

东浩雪忽然压低声音:“小泉姐姐,你有没有觉得牧哥哥变得越来越可怕了。”

小泉还是懒洋洋:“是啊。”

“是啊是啊,小泉姐姐好象漠不关心的样子,”东浩雪不满地撅起嘴,“我最喜欢的明姐姐跟越来越可怕的牧哥哥在一起,你都不关心吗?亏你还是明姐姐的好朋友呢!”

小泉咬牙切齿:“我怎么不关心!跟她说过多少次了,让她抛弃牧流冰,跟澈学长在一起有多好!可是这个笨蛋明晓溪……”

“不要!”东浩雪捂住耳朵,“澈哥哥是我的!!”

“你的?”

“我长大了要嫁给澈哥哥!”

小泉斜她一眼。

东浩雪嘿嘿笑着:“小泉姐姐,其实我哥也很不错啊。而且,我偷偷告诉你啊,我那个笨蛋哥哥暗恋明姐姐呢!”她两眼放光,“咱们想办法让明姐姐和我哥在一起好不好?……”

小泉挥挥手:

“我要回家了,再见。”

“喂——!喂——!”东浩雪跺脚喊着。

******

深夜。

牧家大宅。

清冷的月光洒在露台上,青藤在夜风里瑟瑟作响。少年孤独的身影蜷缩在白色藤椅中,面容被月光映照,有种病态的苍白。

他觉得好冷。

彻骨的寒意自胸口一直一直冰冷到他的四肢。

胸口空荡荡的。

没有了那条项链。

也没有了她。

她转身而去的背影,毅然决然,好似没有丝毫的留恋。在淡淡晕红的夕阳中,她的离去,带走了最后一点温暖。

静静的露台。

他抱紧在藤椅中,月光将他斜斜映成地上一团淡淡的黑影。他身上的衣裳很薄,初春的夜风很冷。也许会生病吧,可是,还有谁会担心呢?她走得头也不回。

牧流冰将额头埋在膝盖里。

他不想让月亮看到自己心底淌血的伤口。

青藤轻轻响动。

就象一阵轻轻的脚步。

一只手揉弄牧流冰的头发。

“嗨,睡了吗……”

牧流冰浑身僵硬,他不敢动。

“真的睡了啊,”轻轻沮丧的声音,“中午都睡了,晚上还睡这么早……也不知道穿厚点,万一冻病了,担心的还不是我?”说着,她弯下腰来,拉起牧流冰的双臂,想要把他背进屋子里面去。

他伏在她的背上。

她的温暖象夏日的风,熨热了他的胸口。

她背起来他,忽然感到不对劲,眨着眼睛笑了笑,又将他重重扔回到藤椅中:“喂,你装睡啊,居然骗我背你。”呵呵,他的心跳那么快,哪里象是一个睡着的人。

牧流冰睁开眼睛,古怪地看着她:

“你来干什么?”

明晓溪笑得一脸轻松:“不高兴我来是不是?那好,我现在就走啊!”

牧流冰狠狠瞪着她。

若是要走,就别来惹他,这样在他的心口来来去去,会痛得想要呻吟。

她蹲下来,笑盈盈瞅着他:

“冰,我找到了哦。”

一条闪着银光的项链抖落在她的指尖。雪花的水晶吊坠,在皎洁的月光里晶莹剔透,闪烁着梦幻般的光芒。

牧流冰瞪着她。

她身上很脏,到处沾着泥土,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右脸象是被什么动物抓了几道爪痕,头发里还沾着几叶青草。

“你去找它了?”

“是啊。”

“找它做什么!它不过是一条普通的项链。”

她笑得可爱:

“才不普通呢,冰戴上它好漂亮。”

牧流冰的喉咙忽然酸热。

“一直找到现在?”

“是啊,我找得好辛苦啊,到处都找不到,急得我团团转!后来,我总觉得一定是咱们……咳……的时候掉在草地里了,于是又跑回去一点一点地找。哈哈,你猜它到哪里去了?原来是有一只流浪猫把它捡走了,哎呀,那只猫好凶的,我从它窝里偷的时候还被它抓了一下……”

她兴高采烈地说着,眼睛亮亮的象星星。

牧流冰望着她,良久良久,声音暗哑:

“我以为……你生气了……”

明晓溪抓抓头发:“没错啊,我是很生气,因为你那样做实在是太霸道太蛮不讲理了!我现在都还在生气啊!”

他的心又沉下一点。

“不过,”她凝视他,微笑着说,“我很开心你那么珍惜我送你的项链。”

她握住他的手:

“冰,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牧流冰的脸微微发红,满涨的胸口,使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夜风中,青藤沙沙响。

明晓溪仰脸凝注他,目光里充满大海一样深邃的感情:

“冰,我喜欢你。”

他象被魔法定住,心脏不会跳动,手指微微发颤。

她微笑:

“我喜欢你,不是这一条项链可以改变的。你有这条项链,我喜欢你;你没有这条项链,我还是喜欢你。因为你珍惜这条项链,所以,我翻遍每一块土地也要把它找到……”

牧流冰的血液在全身激荡。

他低吼一声:

“闭嘴!我要吻你!”

情人之间的吻,没有距离,只有两颗相爱的心。

月亮害羞地躲到云层后。

他吻着她,吞噬般地吻着她,恨不能将她揉碎在自己的骨髓里。

过了很久,面颊桃红的明晓溪轻轻推开牧流冰。

“接下来,我要说你了哦。”她努力严肃地看着他,“今天下午,你做的很不对。项链对于我和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是,于其他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自己的痛苦和焦急去伤害到别人,是错误的。”

牧流冰沉默。

她捧住他的脸,轻声道:“尝试着慢慢去改变好吗?或许一开始会觉得很困难,可是,我会陪着你。”

“如果……我无法改变呢?”他眼底阴郁。

她怔了怔:“世上怎会有无法改变的东西呢,只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冰,如果只是对我,因为我喜欢你,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不在乎;但是,请不要随意伤害到别人。”

“你……在威胁我吗?”或许她知道,她掌握着他的幸福与痛苦。

“不是。”她将水晶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啄吻他的唇,“因为我想永远和你快乐地在一起,所以不希望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使得我必须离开你。那样的话,我会非常难过。”

她的吻,象空气一样轻。

牧流冰吻住她:

“我会学着去改变的。”

明晓溪闭上眼睛,唇角的微笑象美丽的月光。

她环住他的颈背:“我也会去学的……”

“……?” 她缠绵地回吻他,偷偷笑:“明天我就去买两斤樱桃。”呵呵,她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区区樱桃接吻法还不是小菜一牒。

牧流冰呻吟:“……专心点好不好……”

“哦,好。” 明晓溪连忙全情投入,专心致志配合他的接吻工作。

露台上,甜蜜幸福的一对人儿,青藤的轻响是快乐的伴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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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玄镜司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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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距离六道轮回最近的世界,所有世界的生灵在投胎之前都要来这里走一遭。前世与今生在这里紧紧纠缠,每一个生灵都有伴生魂具,魂具种类由前世印象最深刻的事物决定。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l|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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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前半生罗子君结局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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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的罗子君,全职太太已做到资深。若不是丈夫突然提出离婚,她就打算这样四体不勤地过下去。毫无工作经验的中年弃妇闯入社会,还拖个孩子,子君的人生从安逸到谷底。

结婚十五年的子君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打击,一心想用儿女和长辈挽回丈夫,可丈夫心意已决。子君终于洗心革面重回社会工作打拼。在好友唐晶的帮助下,子君度过了离婚后最艰难的时光,并且成功修复了与亲人的关系。子君的艺术天赋被朋友发掘,制作的工艺品市场热销。假期时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贺涵,两人度过了一个阳光海岸的悠闲午后,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不久翟有道回沪做生意,两人终于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决定旅行结婚。

经过一番波折,子君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她的前半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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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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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多数中国式家长一样,海清此次饰演的童文洁很“拜分”,对孩子要求十分严格,在紧张备考期间,对孩子的饮食起居管理的事无巨细。从早晨的叫早背单词,到锻炼身体,再到检查试卷,监督学习样样都特别接地气。其唠叨、严厉的形象让很多人不禁联想到自己的父母,回忆起那段想“逃离魔爪”的岁月。

据悉,随着以后剧情的发展,方圆和童文洁将会因为教育问题而吵到一发不可收拾,家庭也不再幸福和睦,俩人的感情也受到了威胁。方圆和美女徒弟周家成之间的关系在童文洁的眼里也成了问题。方圆和童文洁本来就是成年人,前的感情也一直很好,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情感波折后,也朵朵的一直撮合,没有到离婚的地步,最后也和好如初了。

在后续剧情中,方圆和童文洁为了孩子出国一事吵得不可开交,懂事的朵朵哭着求爸爸,保证自己今后一定好好学习,考个好成绩。方圆为了孩子,亲自下厨做了一顿饭,知道自己的妻子不可以喝酒,还用酒和冰红茶整了一个混饮,两人放下心里的包袱,敞开心扉,最终重归于好。同时朵儿也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最终放弃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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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战长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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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长沙结局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说战长沙结局:

顾清明不顾湘湘劝阻执意去军部报到,结果与周师长和荣师长一起被软禁,顾父急忙赶往军部斡旋,结果被气致晕厥。姐姐推测顾清明被软禁无非是有人怕他说出第十军的实情。

湘湘带着《大公报》的王记者去探望清明,在王记者的采访中顾清明详细讲述了衡阳沦落的实情,和第十军遭受的误解。文章经《大公报》刊登后,方军长被释,蒋还要为第十军举办授勋大会。顾清明拒绝出席。顾清明为自己过去的任性,给家人带了麻烦道歉。湘湘请求顾父派人打听自己父亲的下落,顾父收到消息,湘湘的父亲已不在世,与顾姐商量后决定先对湘湘隐瞒事情。日本人在到处搜集粮食,游击队准备埋伏在鬼子进村的必经之处,与鬼子展开恶战,双方伤亡惨重,小满壮烈牺牲。顾家人收到消息后思索再三,最后顾清明婉转告诉湘湘,除了她的表兄妹和毛毛,其他家人皆已遇难,湘湘悲痛欲绝。

顾清明与湘湘回到长沙胡家,秀秀和表哥还在那里生活。秀秀告诉湘湘,孩子名字叫光华,乳名小满,湘湘想起往日调皮叛逆的小满如今已为人父,目含泪水倍感伤怀。脱下军装的顾清明决定与家人搬到国外生活,清明劝表哥一起出国。表哥认为长沙百废待新,他和秀秀与毛毛要留下,忘记战争的阴影,努力活下去。

湘湘和顾清明回到湘潭为家人祭祀,湘平闻讯赶来,胡家枝叶凋零,看到湘平安然归来,大家对生活也燃起了新的希望。

小说简介:

1938年10月,日军攻陷武汉,长沙危在旦夕。城中茶园巷的胡家人,在孙女婿薛君山的支持下,千方百计为胡家最宠爱的一对龙凤胎湘湘和小满安排退路。薛君山先将湘湘介绍给留洋归来保卫长沙的顾清明,可惜生性泼辣的湘湘和心高气傲的顾清明一见面便势同水火,薛君山只好另选人家。在薛的努力下湘湘终于订婚了,订婚当日,蒋密令火烧长沙,由于指挥失当,长沙大火酿成巨大灾难,繁华的古城毁于一旦,很多睡梦里来不及跑的人被活活烧死,包括湘湘的未婚夫一家。就在这样一片焦土上,各地英雄儿女齐聚长沙,和湖南人民一起艰难地阻挡敌人的铁蹄,胡家人也在这场劫难中讲述了一幕幕悲欢离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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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看灵魂高三作文

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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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丽多姿的世界风情万种,无论是故土的青山绿水,还是异乡的危崖怒涛,不绝的风景牵动着不老的心情。每个或林莽草深鸟语花香的去处,都吸引着如织的游人驻足流连,惊异着眼前泼墨的山水,感叹着远方氤氲的流岚,自然之美,至此尽矣。

可是,风尘苦旅的游人们呀,不要以为美的天域之门惟可由健壮的双腿叩开,要知道柔软的心灵倘若插上了思想的翅膀,便可以载着你穿越时空的浓重雾霭,降临到一个更加奇崛壮丽的大陆。那里的大地上栖息着许多美丽的灵魂

是的,我爱看灵魂。

我不知道世界上会有哪片大陆能比纪伯伦更为辽阔。在他那里,碧绿的大海,蔚蓝的天空,浪花中的泪水,雨雾中的欢笑,都完整地倒映在艾勒穆斯塔法晶亮的瞳仁里。在他那里,理性的船上鼓满了热情的风帆,深沉的爱便是清凉的海风,推动着小船儿驶向美的彼岸。

我依旧疑惑着天地之间会有哪位神灵比斯宾诺莎更接近永恒。这位泛神论者拒绝信奉上帝,却比任何一位圣徒更加纯洁和高贵。权力,金钱,甚至那些人们所认为的能够带来永恒光荣的事业,在这样一位庄严的神祗面前显得如此的黯淡无光。他终生专注于镜片的打磨,却打磨出了自己人格的完美。

如果说智者们的灵魂发出的光芒犹如皎洁的月华,那么英雄们的灵魂,则是那普照人间的太阳,向着正义和自由放射着永恒的能量。

当被盗取的天火安全地被交奉在人类手中的那一刻,普罗米修斯便失去了做神的资格。但是神的高位,当真就那么光芒闪耀么!如果人间的统治者永远是黑暗和寒冷,那么天火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面对宙斯的震怒,面对巨鹰日复一日啄食肝脏的痛楚,普罗米修斯微笑着,英勇而决绝。

但这位背叛了神的英雄终究不必孤独,因为还有一位背叛的人的英雄与他并肩。玻利瓦尔半生戎马倥偬,亲手解放了大半个拉美,却在胜利之后的矛盾中把自己放逐。他背叛的不是正义,更不是自由,相反他是为了正义和自由而背叛了自我,从此游荡在悲伤的精神旷野。

哦,请不要忘记,在这目光所及的智者和英雄们组成的密集群体之外,还有着零零散散的孤独的叛逆者,流浪在无边的荒原中。

那个时而手舞足蹈、时而驻足沉思的男子是尼采么?他面对着阳光,却投下深沉的阴影。他在日神的普照下获得了久违的宁静,旋即又在狄俄尼索斯的注视里沉醉在泛滥的狂热中。他如醉如痴的眼神里布满着鲜血淋漓的幻想,却又使阴沉的忧郁火热地燃烧——在这片精神的领域里,他依然钟情于孤独。

回过头罢,有个幽灵正在身后注视着你,目光冰冷而带着些微的轻蔑,让你有在瞬间石化的感觉。那是美杜莎么?不,那是波德莱尔,黑暗之子波德莱尔。他是个即使站在上帝面前,也有足够的资格微笑的叛逆者。衰老颓废的面容,以及眼睛里放射出的令人窒息的邪恶,让你感觉通体冰冷,完完全全地置身于地狱中的感觉。但是,你看到了么,在那深陷的眼眶里隐约折射的是什么呢?他的心毕竟还是充满着对阳光的渴望!善与恶从来没有界限,天堂和地狱永远相依相偎——你的顿悟不过是另一番轻蔑的对象罢了,波德莱尔依然专注于在天国的领域里,掘出一条通往地狱的道路来。或许,正好相反。

只可惜美景如许,而游人寥寥。

青灯黄卷所承载着的伟大灵魂曾在长达数十个世纪的时间里守护着人类的精神高原,却在如今这个每年发行数以亿计图书的时代,逐渐淹没在尘世的喧嚣里。但我相信慈悲的他们,终究不会抛弃暂时迷路的我们,毕竟还有着为数不多的群体延续着他们遗留下来的,人类的精神血脉。圣洁的灵魂之光终有一天会重新普照着我们伤痕累累的大地,埋头于俗务的人们也终究会再次昂起曾经高贵的头颅去迎接阳光,去聆听不朽。

迷路的人们,不妨去看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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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深入灵魂的热爱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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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标志性建筑,我的梦想就是能在老年将至之前,游历各国,将那些标志性的建筑全都游览一遍。如果没有那个机会,至少要到埃菲尔铁塔之下。

说起埃菲尔铁塔,大家都很熟悉,在浪漫的法国。埃菲尔铁塔屹立于世间百年,早已成为巴黎乃至法国的标志,成为世界第一铁塔。在法国,有一项规定:不能在埃菲尔铁塔附近修高的建筑,以保证整个巴黎都能欣赏到它的宏伟。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喜欢埃菲尔,我只是笑了笑说:“因为它很美。”是啊,埃菲尔很美,但它绝不只是美在外表。法国的天空很低,而那高耸入云的埃菲尔铁塔,像是为法国人民撑起了低沉的天空。埃菲尔于法国人,就像是长城于我们,是一个民族的精神。

初见埃菲尔,是在英语书上。那时我很好奇埃菲尔铁塔为什么能成为法国的代表建筑。出于好奇,我去查了埃菲尔铁塔的资料。我喜欢埃菲尔的颜色,喜欢它的结构和造型。后来,在更深入地了解埃菲尔之后,埃菲尔不仅是美丽浪漫的象征,更是顽强、坚韧的象征,难怪法国人民如此深入灵魂热爱它,也让全球那么多人包括我在内,深入灵魂地热爱它。

不过,我对它的热爱还有更进一层的原因。

期末考试布置教室,多余的板凳都放到了过道里。可当我考完所有的科目回到教室,搜寻我的坐下伴侣时,却不知它去了何方。只有另一张板凳孤独地在路中间,似乎在等待主人。我便拾起它拿回教室。此刻我也别无选择。

搁下它才发现,这其实就是盗版微缩型的“埃菲尔铁塔”。

一边的两条腿看来是伤筋折骨过的了,它的前任主人应该是位能工巧匠,斜着钉进了一颗钉子,这才让它保全了四腿的完整,只是一条腿的神经已断,也就有了充分活动的自由。

上课了,老师走进教室,我别无选择地朝着它斜着的趋势坐下,我不得不用低的一方的脚使劲蹬着地面,帮助它撑起我的百斤身体。很庆幸它并未垮掉,只是偶尔嘎吱嘎吱地响几声,好像在提醒我:只可坐,不可动。

其实,我心里还是很有些担忧,谁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垮掉呢?据说,埃菲尔铁塔每年都在倾斜,到了一定的倾斜度,就会倒掉。我的埃菲尔板凳的咕嘎吱声也越来越响。

还好,很多天过去了,还没有发生“倒塔事件”。只是心里得随时警惕着:小心点,别晃动!

慢慢地,我觉得我与这张”埃菲尔“板凳有缘分。因为它,让我悟出了埃菲尔设计修建那座铁塔的原因:生活不会永远平直,人的一生的历程总会要经历一些不平夷的道路,用浪漫的心态面对现实,有顽强与坚韧的精神,就可以战胜一切不幸。

面对危险,我们可不能只想到用后悔来安抚受伤的自己。所以,我每天坐在它上面,特别小心。

真的好感激埃菲尔和他的铁塔。无意间,它成了我的精神支柱,也成了我一生中最强烈的向往。为了却我与埃菲尔之缘,我将心筑长城,脚行巴黎,见证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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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汉语不朽的灵魂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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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是中国历代人用心血浇铸而成的瑰宝,是中国文化的精髓,是中国不朽的文化,不朽的灵魂

汉语是那缠绵的春雨,点点滴滴地滋润干涸的心田,汉语是那轻柔的春风,拂去人们心中的不快,汉语更是心灵之间的桥梁,让人与人之间渐渐亲近。

每一个汉字都有其独特的魅力,仿若拥有生命一般。譬如,单单一个“丝”字,缠缠绵绵,萦萦绕绕,一切缠绵心思,便跃于眼前了。

从古自今,多少文人雅士借助汉字谱成的诗来宣泄自己的情感?

李白用“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来表达自己的思乡之情;文天祥用“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来证明他无畏牺牲的精神;纳兰性德则用“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来抒发他对事物的感慨。我们借助一个个汉字,来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不同的汉字组成的词句,所表达出的意义,内涵则也大不相同,这就是属于汉字的独特魅力。

当我们心烦气躁时,品一杯香茗,写几帖字,一笔一划间,心里便逐渐由烦躁不安变成宁静悠远了,仿若远离那纷扰的尘世,处于青山绿水间。青山古寺,流水潺潺,虫鸣阵阵,便是心中的一方净土了。

汉语是中国文化的根本,但是,在这个英语普及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因注重于学习英语而忽略了学习汉语。汉语最本真的含义被疏离,一场关于汉字的危机正向我们席卷而来。举办的关于汉语文化的比赛,得奖的竟然是一个外国人,这件事警醒着我们——我们要亲近汉语,感受汉语文化的博大精深,否则,汉语文化——不朽的灵魂只会在野草中荒芜,在历史中沉睡。

汉字是中国文化的源泉,若没有汉字,我们又怎能随心所欲地宣泄自己的情感,又怎能与人交流沟通,谈天论地呢?

我们亲近汉字时,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其蕴含的生命的哲理,这些,又岂是一个个英文字母所能比拟的?我们所需要的,是汉字给予我们那份宁静洒脱,而不是死气沉沉,毫无魅力可言的英文。

汉语,中国独有的精神财富,中国历代人的智慧结晶,中国不朽的灵魂,不朽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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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偶像作文:用灵魂缔造音乐的你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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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是一个音乐巨人-贝多芬,他让我的心追随到了以前……

在一个昏暗的小屋里,一位老者正沉醉的演奏,他的脸上写满了岁月的沧桑,他停下来,感叹的望着天,耳边回响着《月光曲》的乐声,婉转……

他双耳失聪,这对一个音乐家是残酷的,但是贝多芬却用铿锵有力的事实,向我们述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不向它低头。他做到了,是的,全世界为他自豪……..

贝多芬的一生很艰苦的,但也是不凡的,他能谱写出一部又一部震撼世人的曲子,他不向命运低头,不向权贵低头,他把痛苦化作美妙的音符奏响明天,他遇到无数的挫折,他站起来了,他将命运谱写成了奇迹,他可以傲然的仰头,证明他的存在.

他用双手奏鸣了世界,他的手中写下无数佳作,哦!!

他是我的偶像,他教会我如何面对挫折,他的精神值得我们永远歌颂,他的曲子,像甘露滋润我的心田…….

哦!!伟大的贝多芬,当听到你的曲子时,像一只鼓敲打着我的心灵…….

你是一个传奇,你用高傲的曲子来证明你的不凡,你用你的曲子让我们永远为你赞叹,贝多芬你与音乐为伴,寂静为友,献给大家千千万万个曲子,感动了多少人的心扉,扣动了多少人的心弦。

贝多芬,你是我永远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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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议论文作文

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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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是什么意思?感知尔恩情种种,我自知要倾其一生回报。为心安,也为人性,更为温情。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垂髻孩童亦能咏诵,投桃报李的美德在悠悠历史中传承,从“木桃”到“琼瑶”,只是一枚感谢的种子而已——缘于爱与被爱,这之间连接的不过是一份心意罢了。桃李于我,是你最珍贵的馈赠,我喜你一心耿耿,报你以琼玉,也许这已经不是礼物的接受与馈赠,而是表达美好祝福的仪式。

感恩之心存在,才给了别人再一次帮助你的理由。受惠之人明白:他在我最难捱的时候拉过我一把,我要倾尽全力回报;施惠之人明白:既能帮得了,我亦无损失,何不伸出援手?帮助他人时,往往只是纯粹想帮人一把,他不知道受惠之人能存多大的感恩之心,也不知道木瓜递出去会不会换来琼瑶,他只是做出了善意的举动,何尝不是一种修行?

西方有个感恩节,为感恩上天的恩赐。我们生活在资源丰富的蓝色星球,能呼吸,能进食,能行走,能做一切有利于生命延续、万物生长的事,这便是自然赋予我们的权利,是生命惠赠给我们的财富。感恩自然,我们有了前行的力量,有了涉身江湖的勇气,有了闯荡的坚强后盾。

父母是人生第一位我们需要感恩的人,他们给予我们生,让我们有了与这个世界息息相关的机会。我们感恩,古有卧冰求鲤,以报三春晖;今有最美少年,为养育之恩感动了全中国。乌鸦反哺,羔羊跪乳,动物尚有感恩父母之意。这是规律,是根本,感恩父母是最基本的行为。百善孝为先,不论各种形式,只要存有感恩之心,何尝不是对父母最好的感恩?

不仅如此,我们应该感恩的还很多很多。韩信的一饭千金被世人称颂,我想就是因为他心怀感恩吧!若是没有当年漂母的一饭之恩,何来如今的淮阴侯?漂母当初的声色厉荏,表明她并不求这个流浪汉回报。但韩信重情重义,他深知漂母恩情,一顿饭到底值不值千两黄金?他是知道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莫过于此了吧。别人小小的善意,可能“无足挂齿”,但受惠之人应“刻骨铭心”,先贤教给我们,雪中送炭,应记三秋,他日为报。

那除此之外呢?晚年的康熙,回想峥嵘岁月,意气风发,他最感谢的竟是他的敌人!其实仔细一想也并无道理——康熙大帝,一个身处高位的王,但正是不断“添乱”的敌人,给了他继续治理这盛世天下的动力。也不要一味责怪对手了,他正是你进步的垫脚石。人生有逆境,有遭遇,才造就了一个完整的人。我们不可能一帆风顺,我们总要在挫折中进步。感谢对手,正如尼采所说:那些杀不死你的,终将使你更加强大!

我们知道感恩是一种情谊,是品行,它从来不是道德捆绑下的产物,我们生活在世,不可一人独自闯荡,人是群居动物,创世女娲没有赋予我们神力,我们会成长,会遇到逆境,会垂头丧气,仅凭一己之力怎能面面俱到?古往今来,无论是伯牙钟子期的知遇之恩,还是士为知己者死的凛然,或是抗震救灾的大爱无疆,都说明了感恩之心的巨大影响力。生命既是如此,还好有你当初的帮扶,成就了今天的我。感谢一切,这构成每一部分的滴滴点点,都应虔诚真心,致力感恩。

感恩,是灵魂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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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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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这个网络发展迅速的时代,外卖、网购逐渐成熟,很多人把自己宅在家中打游戏。而我觉得,与其把时间花在打游戏上,不如走上篮球场,打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赛。

我对篮球的热爱,是不同于其他运动的。篮球就像是一种精神,流淌在我的血液中。单场81分的科比,35秒13分的麦迪,无不吸引着我;被雷阿伦肘击吐血后将血吞下继续上场的艾弗森,高烧脱水的情况下毅然上场得到38分并投中绝杀,最后累倒在队友怀中的乔丹,无不影响着我。正是这些令人称奇的事件和永不服输的硬汉精神,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是我对篮球产生了深入灵魂的热爱。

6月的广东,又湿又热。但我不想一直待在空调房中。我抱起球,来到空无一人,地面被晒得滚烫的球场,挥汗如雨,享受篮球带给我的快乐。1月的北京,严寒难耐。一天刚下课后,飘起了大雪。如同天上飘下的片片鹅毛,又犹如满天飞舞的柳絮。在这样寒冷的环境下,来到篮球场,打到双手发烫才停下。虽然满地都是雪,没法好好打,但能够在雪中打一场球我依然感到很快乐。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对我的行为很不解,但我觉得,这是出自我对篮球深入灵魂的热爱。

虽然严寒和酷热都阻挡不了我打篮球的脚步,但在三月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一个半月都没打成篮球。

三月的一天,我和往常一样,体育课上和同学们打球。我再一次投篮后下落时重重地踩到了一个同学的脚上,我的脚踝顿时以90度的角度崴了下去。我直接倒地不起,脚只要稍稍一动,就会撕心裂肺地疼。经过医院的检查,我脚踝部位的骨头错位,骨骺位置骨裂。医生告诉我至少至少两个月不能运动。我当时快要哭了,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两个月不能打球。打不了球的痛苦,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其根本原因是因为我对篮球深入灵魂的热爱。

学校要举办篮球比赛,为了使用战术,我特地从NBA比赛录像中截取几段简单好用的战术,在午休时间和队友们观看,并联系。最后,因为我们班有战术,常常打得对手措手不及,一头雾水。最后我们班也取得了不错的名次,我也感到十分欣慰。

有人问我为什么如此痴迷篮球,我想说:因为篮球,我变得阳光;因为篮球,我感到快乐;因为篮球,原本懒散的我变得愿意为自己热爱的东西坚持不懈;因为篮球,我懂得了承担。正是这些,让我对篮球产生了深入灵魂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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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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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趴在窗前再次翻开那本已经被翻得很旧的书,里面印刷着的是苍凉的文字。伴着周围的一片宁静,读着那本《流言》,再一次的领会那深深印刻在灵魂上的“张派”文字。

人性的思考,跌宕的命运,“犯冲”的色彩,基调的苍凉,结构的参差,意像的繁多,这便是张爱玲的文字“张派”。

极其痴迷于这纸上的字符。甚至去模仿那苍凉。纸页间,那文字灿烂夺目且喧嚣却又参杂着极度孤寂。华丽的词藻下透露着丝丝幽暗,埋藏着淡淡忧伤。在现实与幻想中来回穿梭并交织在了一起。然而自己纸上的文字却尽显怪异。

阅读着这些文字,仿佛看到一女子在朦胧烟雨之中打着油纸伞,穿着旗袍,走在那青石板路上,神情高傲而漠然,但眉眼间却透露着风华绝美之韵,这便是张爱玲。

有人曾经这样评论:她以鹤姿仰视,冷静自信、独立,甚至毒辣,永远见不着她头顶上的朱红,她一生经历坎坷——童年阴影,婚姻不幸,晚年孤寂。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她才可以以旁观者的目光,冷静,裴然的写出类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里面爬满了虱子”这样苍凉、悲哀、毒辣的话语。

记得尤为清晰,当念给同伴时,他们的五官都皱在了一起,甚至说着:“你不觉得很恶心么”的话语,我只是笑着合上了书,笑着看他们不明所以的眼神,笑他们其实什么也不懂,只看到了表面的浮华。

张爱玲笔下描绘的灰调世界与鲁迅先生写的“国民劣根性”如出一辙。甚至写出了“人性的弱点”。如此冷静,如此凄凉。

顺着窗外望去,好似在天边。天边颜色不再是深沉的湛蓝色,而是一片明亮。那便是城市的中心,在这喧闹、繁华、浮夸的世界,又有多少人在面对时不是纸醉金迷。到处是犬马声色,灯红酒绿。而我则用“张派”的文字去看,去思考,并学着她的感觉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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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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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支看似普通的六棱铅笔。但对于我它却有特殊的意义。我热爱它,热爱它混合着木头与石墨的特殊香气,热爱它给我带来的一切。

三四岁时,拿铅笔在纸上涂画。将它送给妈妈。妈妈拿着不知画的是什么的画,只是笑。我也笑,心中莫名觉得美好,我喜欢这样。

第一次端坐在画纸前,却早已知道如何起,如何收。抬手,将那铅笔的一部分刻在纸上。手起笔落,手中的它带着笑意。

和铅笔一起,我学会了观察,学会了用心感受。望着天边的云卷云舒,成群归鸟,看着眼前草色青青,绿阴如盖,枯叶飘飞,银装素裹,手都会下意识地摸向口袋,脑海中也是铅笔,将眼前万象映在纸上的铅笔。我爱它,随和到只用橡皮轻擦便没了痕迹的它,容得我犯错;坚实稳重如地基般的它,任何华丽色彩下都有它的痕迹。只要手感到它的触感,内心深处就会欢愉。

和铅笔一起,我爱上了旅途。我发现路上的风景不在青山碧水,而藏在人们的眼中。内蒙草原上晒得黝黑的青年为我牵来一匹棕色的骏马,他的眼睛在耀眼的阳光下,闪出野性而奔放的光。和他相比,马儿显得驯服。在东北,年轻的姑娘为我们端上一道道乡土菜,而认真的眼睛比周围一双双被称为老道的眼睛美上万倍。每每到这个时候,我都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停下来,将他们的神韵留在纸上,让我记住我到了哪,我走过了什么景,我看到了什么人。一次次提起笔,想到割去左耳的梵高提起笔,当崭露头角却身患重病的席勒拿起笔,到视力下降眼前一片模糊的莫奈拿起笔……当他们看到我眼前所见,是否也会激动万分,拿出手中的笔?

总有人觉得世界太浮躁。其实美处处都在。当屏住呼吸静待花开,美就会充满双眼,笔是美的一部分。有了它,转瞬即逝的美就能永存。

铅笔教会我用心观察,用心思考,铅笔教我在嘈杂和纷乱中找寻简单本色。当我静下心来,和它交流,世界就会安静。它,不仅承载着我的亲情友情于我的激励情怀,还承载着我对世界的爱与思考。我爱它,不经意间,这种情感早已深入灵魂,它也早已成为我灵魂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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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晚秋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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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秋》 这部电影,是要献给那些相信爱情会突然造访的人。虽然影片有一些小瑕疵,情节过渡略显突兀,一些蒙太奇的停顿与开始也突然得让人有些措手不及,但总体来说,还算是一部很有美感的电影。下面是小说晚秋的结局是什么,欢迎参考阅读!

命中注定的美

爱情也许就美在随意的不定性。那么不经意间,一个陌生人就恣意地闯入了你的世界并且在你心中长出漫天漫地的网,他的过和未来与你的开始交织在一起,以一种宿命的方式怒放出爱情的模样。安娜和勋第一次在公车上邂逅,如果这是一种偶然,那第二次在街道上的重逢也许就是神的安排。爱情,不需要逻辑,没有因为所以。爱就爱了,游戏不游戏也罢。像勋说的,起码他让她笑了。她的严冬开始融化,照入了一丝春天明媚的光。

无能为力的美

安娜和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命运的desperado。虽然过那么锈迹斑斑,可是在他们身上仍能找到一种叫澄澈的东西,那对纯真爱情的向往。安娜对生命爱的如此认真,认真到可以付出所有代价和激情。可是纯真,在假面的现实中难免要付出代价。初恋情人不负责的一句“跟我走”,丈夫的疑心和暴戾把天使的羽翼变成了一根根利剑,安娜的翅膀成了自己的茧蛹。

母亲的葬礼上,勋和安娜的初恋情人在醋意中发生口角。勋用一句玩笑话“谁叫他用了我的叉子”敷衍,其实安娜也了然,但还是冲着那个在爱情面前落跑的胆小鬼歇斯底里:“你为什么要用他的叉子,叉子是他的,不是你的!”泪流满面的安娜在入狱7年后,终于把心底沉寂多年的委屈在那人面前发泄出来。如果浪漫能两个人分享而孤独却要一个人承担,为什么一开始就要许下不能兑现的承诺,为什么要轻易地来扰乱她的一池春水?一个人如此单薄,单薄到无法抵抗任何打着爱情名义的横冲直撞。当初是谁,拿着撒旦的尖叉,挟持了谁的爱情?

安娜和勋三天邂逅,第一天的约会留在了西雅图的日与夜。鸭嘴车驶过陆地和海水,穿过朦胧的雾气,把他们送到了游乐场。在碰碰车场外,他们为一对情侣“配音”,其实是不是在对对方说着一直想说的话?那对情侣,是不是他们的缩影?嘴里说的话,四散消逝的人和景,从白天跨越过黄昏直达星空满载的夜晚,他们像上了时间链条的八音盒木偶。一切都被命运操纵着,无能为力,却用心舞动着每一个细节,仿佛只要一不留意,就要错过可能的美好。安娜和勋,是不是也生活在一个巨大的八音盒中?被看不见的绳索束缚着?要挣脱悲伤的细线吗?要再一次相信等待的承诺吗?命运的木偶挣脱了枷锁,会粉身碎骨吗?这一切都没有答案,也找不到答案,所以不要问什么是喜欢,也不想永远是如何短暂。只要现在在你身旁,就随着这风,溅起浪花,又何妨?

模糊不清的美

坐在地铁口,她用他听不懂的言语倾诉着那段不堪回首。他听不懂又怎样呢,好或者坏,现在看来都被模糊掉了界限。偌大的世界,人和人之间星罗棋布着奇妙的交集,也许现在我们都看不到,也许它就在未来,很近的未来。当初在车上的第一次相遇,她到底对他微笑了吗?是或者否,谁在乎呢?起码现在,他们的心走得很近。哪怕明天,就要别离。

“等你出来了,我们就在这里重逢。”又是勋的一个承诺。勋和安娜之间,那连接两个世界的手表仿佛从一开始就在倒数着他们的时间,逆时针或者顺时针,无从得知。两年后,又是深秋,keystone café奶白色的窗纱仿佛还带着那年的岁月感。熟悉的阳光,不再是陌生的你,此刻,在哪里?安娜一个人坐在咖啡厅的角落。这一次,她不再逃避。可是,那句“你好吗,好久不见”,是对谁说的话,勋,还是自己?只有命运知道答案。

等什么,又怎样?晚秋不晚,往昔不再,又何妨?不管你在地球何处游荡,我还是会期望你在我身旁。谢谢你,曾经,在我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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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那年青春我们正好》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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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从小到大因为出众的外貌被封为校花,身边总是不乏各种男生的追求,全校的男生几乎有一半都在暗恋明恋着刘婷。刘婷是美术生,一直在坚持学画画,梦想着考入理想中的美术院校,成为一名出色的服装设计师。刘婷自始至终也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并且一直在为此坚持着。

肖小军,非常典型的叛逆少年,同学眼中的小霸王,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肖小军对无数男生心中的女神校花刘婷,一见钟情,并且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两人在彼此的接触中慢慢的走到了一起。

郭海兵,剧中男二,同时也是肖小军昔日的好哥们,兄弟俩爱上了同一个女人,郭海兵一直都对刘婷一直穷追不舍。为了刘婷,可以一改往日的小混混面貌,发奋刻苦,努力学习只为了博得女神刘婷的青睐。只可惜的是,刘婷自始至终心思都没有在郭海兵的身上,哪怕最后嫁给了郭海兵,心里还是惦念着肖小军。

韩露,整部剧中最悲情的一个人物角色,同时也是女主刘婷的好闺蜜,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性格不同于刘婷的温柔大方,韩露直率洒脱,敢爱敢恨,一直深爱着肖小军。为了得到肖小军最后与好姐妹刘婷也撕破了脸。

令学生家长都头疼的叛逆学生肖小军对学校里公认的学霸校花刘婷一见钟情。肖小军身上洋溢着青春狂野的气息,勇敢无所畏惧,成功地吸引了乖乖女刘婷的注意力,两人最终展开了一场火辣辣的热恋。

同时肖小军的好哥们郭海兵也爱上了刘婷,两人在发现对方爱上的都是同一个女人之后,两人之间的兄弟情义开始产生了缝隙,再后来的一次矛盾中,两人最终爆发了起来,为了刘婷大打出手,两人从此分道扬镳。

而刘婷的好姐妹韩露呢,一直钟情于肖小军,毫不掩饰对肖小军的爱意。甚至于在发现肖小军爱的是自己的好姐妹刘婷的时候,为了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还强求刘婷退出这场错乱的三角关系。是个敢爱敢恨,为了得到肖小军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刘婷和肖小军这对两情相悦的苦命鸳鸯最终因为家里上一辈的恩怨被硬生生的拆散了,两人带着对彼此的牵挂在毕业以后各奔东西。再次相遇,两人的身份地位,已经截然不同,有了很大的悬殊。

肖小军没有身份没有背景,想要在社会上混出来个人样,从给人当司机开始做起,两个人多年以后的初次邂逅,就是在肖小军如此窘迫的情况下,肖小军深知以自己现在的经济实力和地位根本配不上刘婷,不能给刘婷物质上的保障和依靠,肖小军虽然内心还深爱的刘婷,但是肖小军还是违心的拒绝了刘婷的主动示爱。

直到肖小军终于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往上爬,混成了自己理想中的样子,肖小军想要找回刘婷的时候,刘婷已经成为郭海兵的妻子了。郭海兵在婚后完全变了一个人,因为一直介意自己的妻子心里还有别的男人,变的暴戾,患得患失,对刘婷的态度忽冷忽热,甚至于还对刘婷动用家暴。刘婷最后忍无可忍,两人最终还是离婚了。

肖小军和郭海兵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加恶劣,两人为了刘婷拳打脚踢。郭海兵因为得不到刘婷的心,变得丧心病狂,想尽一切办法要毁掉肖小军和刘婷,变的麻木不仁,成了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了。

郭海兵为了自己心中的邪念,最终还是把自己给毁了。而肖小军和刘婷两个人之间再没有牵绊,两人最终确定了彼此的爱意,最后结局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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