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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小说各人物结局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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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精彩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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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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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最近热播的《琅琊榜》掀起了观众的讨论热潮,下面我们来看看《琅琊榜》小说里各人物结局吧!

我总是喜欢看一些过去喜欢的电视剧,我再次把《琅琊榜》一分钟不差地全剧看完了一遍。不得不说,第二次虽然已经知道了剧情的发展还是觉得很好看,依旧是我们国家少有的良心剧作。并不是因为胡歌饰我的偶像我才这样赞扬这部剧的,因为看到这部剧的反响就知道了。

对于电视剧制作团队方面我什么都不懂,我只知道他们的团队非常的好,这是圈内人评价的。但是演员们的演技那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演绎得活里活现。

梅长苏,他的经历和饰演者胡歌本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他经历了“脱皮削骨”的蜕变,胡歌又何尝不是这样。所以胡歌把梅长苏这一角色诠释得非常到位。儿时的梅长苏也就是林殊几乎和胡歌以前演的角色一样,是个放荡不羁的英雄。然而经历了赤焰军那一次大战之后,他失去自己的容颜和矫健的身体。蜕变成为一个极具有智慧的谋士,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会觉得梅长苏有时候还挺“狡猾”的,可是他为了自己的国家那都是智慧,而并非我之前肤浅了解到的东西。

整部剧中有两个地方戳中了我的哭点。第一个是梅长苏说:“这个李逍遥是个江湖人”。那一瞬间把我带回了《仙剑奇侠传》的时候,十年前的胡歌是御风而行的李逍遥,戏如人生,不管是胡歌还是梅长苏都已经作别了仗剑江湖的少年。我会感到对过去的怀念和遗憾,也或许是怀念当时的自己,所以没忍住眼泪往下流。另一个哭点就是最后一集霓凰郡主看信的时候,刘涛的演技太好了,情绪发挥得十分恰当,想到梅长苏和霓凰郡主挺让人伤心,霓凰郡主苦苦等待着林殊的归来,终于等到了蜕变后的梅长苏,可是还没团聚多久就永久失去了自己的心上人。在我看来,霓凰在剧中几乎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情的角色,还挺让人心疼的。另一个悲情角色还有靖王,靖王是最没有心机的皇子,他不为权位,一心向上只为能帮儿时兄弟林殊报仇,知道最后才得以和林殊相认。

《琅琊榜》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搞笑的戏份,多的只是让人思考的脱俗情节。可能以后我会看多次,也会觉得《琅琊榜》很有观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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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孤芳不自赏白娉婷身世及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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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芳不自赏小说,讲述了一个战乱频繁、分合无定的乱世之下,战无不胜的晋国镇北王楚北捷和聪慧无双的燕国“女诸葛”白娉婷之间的爱情故事。

女主角白娉婷,是燕国罪臣之女,辗转成为敬安王府的侍女,但因为聪慧异常被另眼相看,与小敬安王一起长大。

聪慧无双,琴艺了得,谋略满腹,从小跟随何侠一起征战沙场为其出谋划策,俨然是何侠身边的女军师。敬安王府受到陷害,她的命运从此改变。

在逃亡途中,她与敌国将军楚北捷相遇相恋,但又因为她与楚北捷不同的阵营处境注定了情路坎坷。

智慧谋略旗鼓相当的两人在彼此对立的阵营中相爱相杀,相虐相恋,但纷繁乱世,身不由己的抉择让她不堪忍受,因觉得自己的存在会给楚北捷带来危险,所有选择带着孩子隐居。

《孤芳不自赏》小说大结局,楚北捷一统天下做了皇帝,白娉婷做了皇后,生了个儿子叫“长笑”。

而耀天公主、何侠这一对结局都死了,仇恨令何侠迷失本性,为了复仇,他不惜出卖至爱,先是青梅竹马的白娉婷,后是对他一往情深的耀天公主,死前却发觉自己原来最爱耀天。

总的来说,结局是喜剧,毕竟男女主角是在一起的,男二女二这一对cp确实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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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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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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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灵魂在高处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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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说,灵魂和肉体,就像锋利和刀刃一样须臾不可分离。

诗人却说,灵魂在高处。

一个理性,一个感性;一个抽象,一个形象。虽没有高下之分,诗人也不以探索真理为己任,然而,”灵魂在高处”揭示的真理却赤裸得令人心灵颤抖。

你可能身处逆境,地位卑下,生活于坎坷困顿之中,一辈子都默默无闻,没有出头之日,甚至像《复活》中的玛丝洛娃那样遭逢巨大的不幸,身陷囹圄,但只要你葆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只要你有灵魂在高处,你就是一个真正的人。

相反,像胡长清、成克杰之流,其人虽身居高位,享受着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出有宝马香车,入有华屋美人,甚至接受着顶礼膜拜,但心灵却极为卑劣、低下、阴暗,这样的人,其灵魂只能在猪圈里。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保持心灵的高度,远比保持身份的高度要艰难。

为人一世,提升灵魂的高度,远比提升身份的高度更重要。因为,生命的尊严和价值,是以灵魂的高度来衡量的。

人们常用高贵来形容心灵,然而,高贵只是定性分析,高处才是一个可以量化的指标。它简单,让我们很容易就掂出斤量;它形象,让我们一下子就看见了天堂和地狱;它直观,让纯洁的灵魂仰之弥高,让丑恶的灵魂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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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背影,触碰了谁的灵魂?

全文共 1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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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的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享受孤独的……

---题记

时光悄悄,捎走好多。你是否,别来无恙?

有人说,若时光有情,我愿折一段光阴,于后来在这段日子里,临花而居;我却说,若岁月如歌,我愿化一个音符,跳跃在光阴的素手上,静静守候。然后,你,我,都成了岁月的俘虏,消失于茫茫的星河里。

岁月蹉跎,光阴荏苒,在静静的午夜,矗立窗前,遥望九天银河,那里是繁华如梦,还是寂寞如水呢?月里嫦娥,是否懊悔,那一瞬间的转身离去?否则,哪有嫦娥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之说呢。

曾经的跋山涉水千里,又是怎样的痴迷遇见。陌生,熟悉,执子之手,轻许一段无悔的相逢。即使,缘灭,离去,皆不许忧伤,天涯海角,各自安好。

想来,世间事,有很多都无须追问理由。缘起,美好;缘散,悲伤。如果是两颗相似的灵魂,一经相遇,便是永恒;如果是两颗各异的心灵,擦肩而过,也是永远。

回忆,总是在离去之后。一件旧物,承载着过多的记忆;一段旧时光,纪录了太多的悲欢。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有时,站在时光的一端,翻阅那些过往的岁月,青翠葱茏,落花泪痕,未必是是伤感。只是那一抹云烟一样无法复制的往事里,总有某种让人心碎的美好。一如今日这样平淡无波的岁月,在明日的回眸里,也会是一种无限静好的美丽。

每一段路,都是一种领悟,哪怕是背影。漫漫人生路上,总是需要一些温暖,哪怕是自以为是的纪念。看着,淡淡离去的背影,会想起那些曾经的岁月吗?有时,放下是一种解脱,成全了别人,也释怀了自己,何苦念念不忘?

纳兰容若说,初见即是收梢,不用惋惜,不用落泪。留得住初见时心花无涯的惊艳,才耐得住寂寞终老。可是又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画悲扇?

这两句话,渗透了世情,问懵了苍生。

相守时的清欢,离别后的惆怅。站在流年的渡口,静静地看着有些人来,有些人走。一直相信,那些忙碌的身影中,定都是有着自己想要奔赴的行程。其实,他们所要追求的无非是一份属于自己的安稳。遇见了,走一程。合适了,接着走下去,天荒地老;不合适,选择转身,留给对方一个背影。这个背影,哪怕是绝情的,也是给自己一个最好的安慰。何苦,敷衍了别人,委屈了自己?

人生,是一条没有返程的旅行。有时,用沉寂来伪装难过,用平静来融化内心的苍凉。慨叹,光阴带走的永远是快乐,留下的总是遍地落花,伤感流水东去,不复返。特别,在寂静如水的夜里,辗转反侧,无法平静。夜,究竟忧伤了谁的心?

一座城,一个人,一段记忆,次第影像。想忘,却历历在目;想记,却天涯海角。很多时候,总是无能为力,身心以及灵魂,只能在路上前行。疲劳,伤心,流血,不可避免,关键在于是否能走出心灵的误区,调整心态,将心靠岸,再等一等路上的灵魂。然后,拍拍身上的尘土,卸下所有负累,身心会变的轻盈,脚步变得从容,这样灵魂才能与你如影随行!

恰如,激情燃烧的夏,总有离去的时候,留给秋的永远是记忆!七月,栀子花的幽香,莲花的风韵,皆渐行渐远,不经意间,流年已偷换。不久以后,秋一样淡去,还给世界一个安宁的冬。冬,可否记住秋的摸样?

徘徊,失望,痛苦,然后清醒。时光会淡化一切的美好东西,花开岁月静好,花落时光变迁。看天高云淡,念红尘烟火,忆往事如风,听四季流淌,一个背影可以主宰谁的幸福?

问世间,情为何物?能让人生死相随?

月圆是幸福,月缺可以忧伤吗?如果能,看笑风云淡,坐对云起时,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对着逐渐模糊的背影,轻轻地道一声: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或许,那个时候,真正的成熟了,也不负相遇的一段或激烈,或美好的光阴。

匆匆过客,茫茫红尘,时过境迁,物非人非。我们很小,世界很大,前方灿烂,岂容踯躅?我们只是光阴的过客,一晃眼,珍贵生命即将终结,哪有时间,将自己放逐在迷茫之中困惑?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时间,让人懂得;经历,使人成熟。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看开,看淡,便会快乐。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未尝不是最美的收官,光阴易逝,岂容你待。

轻轻地对着渐行渐远的背影,道一声:珍重,你我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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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玻璃鞋》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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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鞋》是一部爱情小说,那么它的结局是什么呢,据说有两个结局哦,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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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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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笔,抬起头,望向窗外灯红酒绿的北京城,轻轻摇头,蓦然回首看到了架子上的竹筒,心头一颤,奔过去,轻轻取下,缓缓从细细的绒套里抽出。我将竹笛捧在手中,细细端详着。他短而细,正如窗外的青竹,颜色泛黄。六个圆形孔排在上面,在笛首,用墨色渗刻着一句词“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看到这诗,这字,我似乎打了一个机灵:似乎醒悟了什么,郑重端到嘴边,开始了吹奏。

当我的嘴唇碰到竹笛的一刹那,我又找到了数年前熟悉的感觉,闭上双目,深吸一口气,那沁人心脾的竹香再一次渗入我的灵魂。我平静下来。轻轻地,一曲《小放牛》便从笛中徐徐飘出,在那悠扬的乐声中,我感到是一种清新,闲适。我的灵魂似乎也随着我的热爱溶进了这悠悠笛音中,飞旋着,飘荡着,掠过声器的都市,不息的车流。

在我面前的是一泊清澈的湖水,跳动的水纹在明媚的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涟漪。我被笛音中的世界的美丽震撼,轻俯下身,掬起一掌清水,看它浸润着青草芳华。我走进竹林,抚摸着那笔直向上的竹竿与青青竹叶。四周隐隐出现了清脆的笛声,一位牧童正骑着青牛走出。我跟在后面,感受着夹着竹香的轻风,蹚进浅浅的湖岸。渐渐地,渐渐地,我明白了,这便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啊!在湖水边,在竹林里,在笛音中,我忘却作业的烦恼,城市的喧嚣,我爱这竹笛之韵,爱这淡泊悠扬,自然清新。

忆及曾经,吹奏竹笛不过是爱他的音,爱他的样,爱他能陪我考级夺名,收获赞扬掌声罢了。如今,我恍然明白了,在我的手指舞动在六孔之上的时候,深入灵魂热爱的是竹笛轻舒,淡泊,自然的品格。那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是白居易“云自无心水自闲的乐天,”是洪应明“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的洒脱超世,我爱竹笛,爱他“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的灵魂。我明白,并非我在吹奏竹笛,而是那青竹的灵魂在歌唱。我深入灵魂的爱他,如爱一个灵魂知己,爱他高于喧哗浮世之上的高雅正直,本真纯粹的灵魂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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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东宫的结局

全文共 5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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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出关,就是西域诸国的地界,李承鄞哪怕现在当了皇帝,如果硬要派追兵出关去,只怕也会让西域诸国哗然,以为他是要宣战,到时候真打起仗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玉门关内亦张贴了缉拿钦犯的海捕文告,我和阿渡扮成男人的样子赫然被画在上头,不过名字可不是我们俩的。

说实话,那画画得可真像,李承鄞只见过一次我穿男装,难为他也能命人画得出来。

不过现在我和阿渡都是女装,海捕文告上通缉的江洋大盗可是男人,所以我和阿渡就排在了过关的队伍里。只是我们没有过关的文牒,怎么样混出关去,却是一桩难事。

我并不紧张,我包里有不少金银,阿渡武功过人,真遇上什么事,先打上一架,打不赢我们再用钱收买好了。

没想到这次我们既打不赢,也没法子收买。

我瞧着关下的将军。

裴照。

我觉得李承鄞真是狡猾,我便是绕着全天下跟他兜个圈子,仍旧得从玉门关出去,才能回去西凉。现在他派裴照来守住玉门关,挨个挨个盘查,就算是阿渡武功过人,试图硬闯,这玉门关常年驻着数万人的大军,真要打起来惊动了大军,我和阿渡只怕插着翅膀也飞不出去。

我对裴照笑了笑,裴照也对我笑了笑。

我说:“裴将军,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裴照道:“末将受殿下差遣,来这里追捕逃犯。”

我竟然还笑得出来:“裴将军乃是金吾将军,统领东宫三千羽林,不知是何等逃犯,竟然惊动了将军,一直追到玉门关来。”

裴照不动声色,淡淡地道:“自然是钦命要犯。”

我又笑了两声:“钦命要犯……”

阿渡微微一动,关隘上头的雉堞之后,便出现了无数兵甲,他们引着长弓,沉默地用羽箭指着我们。

我叹了口气,对裴照说道:“反正我今日无论如何都要出关去,你若是想阻我,便将我乱箭射死在关门之下吧,反正这样的事你也不止干了一次了。”

裴照却道:“太子妃误解殿下了,殿下待太子妃,实在是一片痴心。”

我道:“什么痴心不痴心,我和他恩断义绝,你不用再在我面前提他。”

裴照道:“承天门失火,并不是灯烛走水。”

我微微一惊。

“上元万民同欢,实在没有办法关闭城门,殿下忧心如焚,唯恐刺客将太子妃挟制出城,再难追捕,所以狠心下令,命人暗中放火,烧了承天门。”裴照语气仍旧是淡淡的,“殿下为了太子妃,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何太子妃,却不能原宥殿下。”

这消息太让我震惊,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承天门乃是皇权的象征,自从承天门失火,朝中议论纷纷,皇帝为此还下了罪己诏,将失德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做梦也没有想过,那不是偶然的失火,竟然是李承鄞命人放的火。

裴照道:“殿下身为储君,有种种不得已之处。那日射杀刺客,误伤阿渡姑娘,乃是末将一意孤行,太子妃若要见罪,末将自然领受,太子妃不要因此错怪了殿下。”

我虽然没什么心机,却也不是傻子,我说道:“你休在这里骗我了。”

裴照道:“末将不敢。”

我冷冷地道:“你有什么不敢的,不是君命难违么?没有他下令,你敢调动羽林军围歼?没有他下令,你敢叫人放箭?你将这些事全揽到自己身上,不过是想劝我回去,我再不会上你们的当。裴照,三年前我在忘川崖上纵身一跳,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不会见到你们。这三年我忘了一切,可是你大约从来不曾想过,我竟然会重新想起来。李承鄞做的那些事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你今日不放我出关,我便会硬闯,要杀要剐随你们便是了。”

裴照神色震动地看着我,他大约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想起一切事来,他怔怔地看着我,就像是要用目光将我整个人都看穿似的。我突然觉得心虚起来,这个人对李承鄞可不是一般的忠心,他今天到底会怎么做呢?

裴照沉默了好久,忽然道:“不会。”

我觉得莫名其妙:“什么不会?”

他抬起眼睛来看我:“那日太子妃问,若是刺客抓着您,末将会不会也命人放乱箭将您和刺客一起射死?末将现在答,不会。”

我突然地明白过来,我朝阿渡打了个手势,阿渡拔出刀来,便架在我脖子里。

我说:“开关!”

裴照大声道:“刺客挟制太子妃,不要误伤了太子妃,快快开关。”

关门被打开,沉重的门扇要得数十人才能一分一分地推动,外头刺眼灼人的烈日直射进来,白晃晃的,晒在人身上竟微微发疼。

玉门关外的太阳便是这般火辣,我按捺住狂喜,便要朝着玉门关外策马奔去。

突然听到身后马蹄声大作,一队骑兵正朝这边奔驰过来。迎面旌旗招展,我看到旗帜上赫然绣着的龙纹,来不及多想,等再近些,那些马蹄踏起的扬尘劈头盖脸而来,我眯着眼睛看着这队越驰越近的人马,才发现为首的竟然是李承鄞。

我心猛然一沉。

我和阿渡催马已经奔向了关门。

我听到远远传来大喝:“闭关门!殿下有令!闭关门!”

那些士卒又手忙脚乱开始往前推,想把关门给关上。

眼看着沉重的关门越来越近,中间的亮光却越来越少,那些人拼命推着门想要关上,越来越窄,越来越近,只有一匹马的缝隙了,眼看着来不及了。阿渡的马奔在前头,她回过头想要将我拉上她的马,我却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她的马一鞭,那马儿受痛,长嘶一声,终于跃出了关门。

关门徐徐地阖上,我看到阿渡仓惶地回过头来看我,她兜转了码头想要冲回来,可是沉重的关门已经阖上,她的刀本来已经插进门里,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了。关门关了,铁栓降下来,我听到她拼命地想要斩断那铁栓,徒劳的削砍只是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她不会说话,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我看着那刀尖在门缝里乱斩着,可每一刀,其实都是徒劳。

大队的羽林军已经冲上来,我转身朝着关隘奔去,一直奔到了城楼上。我伏到城堞之上,弯腰看到阿渡还在那里孤伶伶捶打着城门,那样固若金汤的雄关,凭她一人,又如何能够撼动半分?我看到她咧嘴在无声地哭泣,我忽然想起赫失,他将我托付给了阿渡,又何尝不是将阿渡托付给了我。如果没有我,阿渡也许早就活不下去了,正如同,如果没有阿渡,我也早就已经死了。

突厥已灭,阿渡比我孤苦一千倍一万倍,二十万族人死于月氏与中原的合围,可是这样的血海深仇,她却为了我,陪我在中原三年。

事到如今,我只对不起她一个人。

羽林军已经奔到了关隘之下,无数人簇拥着李承鄞下马,我听到身后脚步声杂沓,他们登上了关楼。

我倒没有了任何畏惧,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李承鄞的颈中还缚着白纱,其实我那一刀如果再深一点点,或许他就不能够再站在这里。

他独自朝着我走过来,而他每进一步,我就退一步。我一直往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一直退到了雉堞之上。西风吹起我的衣袂,猎猎作响,就好像那天在忘川之巅。我站在悬崖的边上,而我的足下,就是云雾缭绕的万丈深渊。

李承鄞看着我,目光深沉,他终于说道:“难道你就这样不情愿做我的妻子?”

我对他笑了笑,并没有答话。

他问我:“那个顾小五,到底有哪里好?”

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只有足尖还站在城堞之上,摇摇欲坠。羽林军都离得非常远,沉默地注视着我。而李承鄞的目光,有着错综复杂的痛楚,仿佛隐忍,亦仿佛凄楚。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一切都和三年前一般,这三年来浮生虚度,却终究是,分毫未改。

我说:“顾小五有哪里好,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

李承鄞忽然笑了:“可惜他已经死了。”

是,可惜他已经死了。

他说道:“你跟我回去,我既往不咎,还是会对你好。不管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顾小五,只要你肯跟我回去,我便再不会提起此事。”

我对他笑了笑,我说:“只要你答允我一件事,我就死心塌地地跟你回去。”

他脸上似乎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只是问:“什么事?”

我说:“我要你替我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微微一震,似乎十分费解地瞧着我。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却仍旧是笑着的:“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眼泪淌过脸颊,我笑着对他说:“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他怔怔地瞧着我,好像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我明明是在对他笑的,可是却偏偏又在哭。我说:“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回转身,就像一只鸟儿扑向天空,就像一只蝴蝶扑向花朵,我毅然决绝地纵身跃下。我明明知道,这里再无忘川,下面是无数尖利的碎石,一旦跌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我听到无数人在惊叫,李承鄞情急之下,抢上来抽出腰带便扬手卷住我。一切的一切,几乎都像三年前的重演。我整个人硬生生被他拉住悬空,而他也被我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他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我,手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他脖子里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大约已经迸裂,可是他并没有放手,而是大叫:“来人!”

我知道一旦羽林军涌上来帮他,便再无任何机会,我扬起手来,寒光闪过他的眼前,他大叫:“不!”

我割裂了他的腰带,轻薄的丝绸撕裂在空气中,我努力对他绽开最后一个笑颜:“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我看到他眼中错愕的神情,还有颈中缓慢流出的鲜血,他似乎整个人受到什么突然的重创,竟然微微向后一仰。我看到血从他伤口中迸溅而出,落在我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他徒劳地似乎想要挽住我,而是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指尖只能挽住风,他凄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是我……小枫……我是顾小五……”

我知道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便是我对他最大的报复。三年前他主持的那场杀戮,湮尽我们之间的情感;三年后我便以此,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我看到他合身扑出,也许他想像三年前一样跟着我跳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忘川,跌下来只有粉身碎骨。我看到裴照拉住了他,我看到他反手一掌击在裴照的胸口,他定然用尽了全力,我看到那一掌打得裴照口吐鲜血,可是裴照没有放手,更多人涌上去,死死拖住了他。

天真蓝啊……风声呼呼地从耳畔响过,一切都从我眼前渐渐恍惚。

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一分分落下去,自己的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下去,到了最后,太阳终于不见了,被远处的沙丘挡住了,再看不见了。天与地被夜幕重重笼罩起来,连最后一分光亮,也瞧不见了。

我仿佛看见围观的人都笑起来,好多突厥人都不相信白眼狼王真的是顾小五杀的,所以他们仍旧存着一丝轻蔑之意。顾小五捧着那张弓,似乎弹琴一般,用手指拨了拨弓弦。弓弦铮铮作响,围观的人笑声更大了,他却在那哄笑声中连珠箭发,射下一百只蝙蝠。

我仿佛看见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我仿佛看见自己站在忘川之上,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山崖下的风吹得我几欲站立不稳,摇晃着随时会坠下去,风吹着我的衣衫猎猎作响,我的衣袖就像是一柄薄刃,不断拍打着我的手臂。他不敢再上前来逼迫,我对他说道:“我当初错看了你,如今国破家亡,是天神罚我受此磨难。”我一字一顿地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会永远忘记你!”

我仿佛看见当初大婚的晚上,他掀起我的盖头。盖头一掀起来,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四面烛光亮堂堂的,照着他的脸,他的人。他穿着玄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很多精致的花纹。我在之前几个月,由永娘督促,将一本《礼典》背得滚瓜烂熟,知道那是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龙、山、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暐,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绿,纽约用组。黻随裳色,火、山二章也。

他带着大典的衮冕,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衬得面如冠玉,仪表堂堂。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却不知道,我们早就已经见过,在西凉苍茫的月色之下。

我最后想起的,是刚刚我斩断腰带的刹那,他眼底盈然的泪光。

可是迟了,我们挣扎了三年,还是爱上了对方。这是天神给予的惩罚,每个饮过忘川之水的人,本来应该永远远离,永远不再想起对方。

我安然闭上眼睛,在急速的坠落之中,等待着粉身碎骨。

下落的力道终于一顿,想象中的剧痛还是没有来临,我睁开眼睛,阿渡清凉的手臂环抱着我,虽然她极力跃起,可是世上却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巨大的下挫之力,我几乎能够清晰地听见她骨骼碎裂的声音,她硬生生地用她自己的身躯,当成了阻止我撞上大地的肉垫。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耳中、鼻中、眼中流出,我大叫了一声:“阿渡!”我双腿剧痛,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我挣扎着爬起,手足无措地想要抱起她,可是些微的碰触似乎便是剧痛,她神情痛苦,但乌黑的眼珠看着我,眼神一如从前一般安详,丝毫没有责备之意。就像看到我做了什么顽皮的事情,或者就像从前,我要带她溜出去上街。我抱着她,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

我明明知道,西凉早就回不去了。我明明是想要她先走,可是我对不起她,我明明知道,她不会将我独自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而我也知道,我不会独自将她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阿渡已经阖上了眼睛,任凭我怎么呼唤,她也不知道了。

我听到城门“轧轧”打开的声音,千军万马朝着我们冲过来,我知道所有人都还是想,将我拉回那痛苦的人世,将我带回那座冷清的东宫。可是我再也不愿受那样的苦楚了。

我对阿渡说:“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我拾起阿渡的金错刀,刚刚阿渡拿着它砍削巨大的铁栓,所以上面崩裂了好多细小的缺口,我将它深深插进自己的胸口,却一点儿也不痛。也许这世上最痛苦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死亡,还算什么呢?

血汩汩地流出来,我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握住阿渡的手,慢慢伏倒在她的身旁。我知道,我们终究是可以回家去了。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他正策马朝我奔来,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地苍凉,似乎有人在唱着那首歌: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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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蜗居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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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藻,我不去看你,是我不想连累你。海藻……”宋的眼前,是长的海藻笑盈盈地穿着冬天的衣服走近自己。奇怪明明夏天刚过,怎么下雪了。“我爱你,海藻。”宋思明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海藻一定听见了。

那厢,警察按着他脖子上的脉搏说:“他好像想说话,但听不见。”

救护车呜哇呜哇地驶近,医护人员匆匆下车。

“没救了,已经。”警察遗憾地说。

那边,医生在手术台上说:“孕妇啊!怎么会成这样!孩子没了,子宫没了,家里连个人都没有。”

“活该,听说是二奶,被大奶打的。”

“不会吧!太狠了!都怀孕六个月了,多一个月孩子就活了!怎么狠心下得了这种手?都是女人!”

“切!二奶哪能算女人?硕鼠!社会的硕鼠!她自己不给别人活路。早干吗去了?”

“你们都别吵!这是病人!是需要我们照顾料理的病人!你管人家做什么的干吗?你们说来说去,都没说到点子上。谁是罪魁祸?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该死的是那个男人!可怜了活活一条小命。造孽!”

那个该死的男人,已经死了。正躺在停尸房。

3个月后,海藻依旧面色惨白地躺在床上,完全不说一句话。海萍和母亲把她接到海萍的家中休养。

海萍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久违的mark。

“hi,海萍,我回来了,你还有空教我吗?”

“mark!没问题!你想什么时候上课?”

“呃,你的妹妹好吗?”

“你怎么想起来问她?”

“我有事要跟你讲。”

“好,你说。”

“我想跟你当面讲,你现在能来我的家吗?”

海萍坐在mark的屋里,电脑前。

“这是宋给我的emai1。他请求我,希望我把海藻和他的孩子带到美国去,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他让我在孩子出生以后,过来接他们。我回来了。”

海萍的眼泪哗哗流淌,她不得不捂住嘴巴压抑住自己的哭声。

“你别哭。宋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给过我很多帮助,我这次去美国,也是他为我寻找的商机,使我可以重返战场。他从没托我做过什么事情,我想,我会为他达成心愿的。”

海萍站起来,哭着抱住mark说:“太迟了,已经太迟了。”

mark搂着海藻踏上飞机,身后是海藻的挥舞着手、含着泪花的父母和姐姐一家。

淮海路上,“海萍中文学校”正式挂牌开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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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范文:深入灵魂的热爱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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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心口的一道伤,你扯它,我会疼。

——致吴亦凡

吴亦凡只是再简单不过的十六笔画,只是再平常不过的一次唇齿之间的开合,要怎么感谢你才好,出现的那么刚好,在我还有力气追星的年岁里。

褪去EXO-M队长这个耀眼而又沉重的光环,你不过是一个二十四岁还不足以称之男人的大男孩,你会不会心疼他就连流泪都要小心翼翼的隐忍,如果你听见他用全身的力气喊出的我爱你们,你会不会和我一样想要给他一个不算坚实的拥抱,然后大声告诉他因为你是我未能料到的相遇与无法自拔的结局,于是深深羁绊到死也不愿舍弃,如果你看过单膝下跪唱至少还有你的他,你会不会和我一样即便千年万年海枯石烂兵荒马乱也想许他一个永远,时针秒针交替旋转,日子在念念不忘中过去,我不会忘记你,就算掌纹会消退,就算耀斑会淹没地球,我也会记得你。

我希望我能像刘若英那样,唱的每首歌主角都是陈升,这一路有辛酸有泪水有笑声,伴你走来的人有很多,其实很幸福,不是吗?

这么多的人,我的爱并不伟大,但只要你回头我便在,如果有来生你还来我身边好不好,你是教主我是教徒。

吴亦凡,请相信,有一群和我一样的人,她们和我一样爱你,甚至更甚;吴亦凡,请相信,一定会有那么一群人,和我风雨无阻的陪着你。

2015年北京高考作文范文二:深入灵魂热爱

爱上你,是我的开始,亦是我的结尾。

基本上你的每次演出,虽然到不了现场,但当我听到你的歌声就感到很欣慰,哦,原来爱上一个人会有欣慰的感觉。你很冷,在舞台上你只会展现你那冷酷而又严肃的一面,我会因你的冷淡而感到淡然,哦,原来爱上一个人会有淡然的感觉。在第一张专辑MAMA的颁奖典礼上,你哭了,哭的比任何人都伤心,那时呢?我哭了,真的恨自己的不坚强,要明白,我从来不会哭,从来不会,哦,原来爱上一个人我也学会了哭。你很关心成员,也很孝敬父母,我是个叛逆的孩子,家人对我来说不是最大的强联,但后来我学会了,是你教我的,教我是谁日日夜夜的关心你、照顾你、是父母。哦,原来爱上一个人可以从他身上学到很多品德。

有人能为你折520朵玫瑰 ,有人为你狂补英语和韩语,有人为你学习舞步和rap,有人日夜不眠的参加应援,有人遇见个人就会告诉他,她爱你,或许这些我做到的都不多,但是在我的心里,只是一颗心而已,只想一直追随着你。

后来,风风雨雨告诉你,要想成功,历练是必须的,于是,作为呆在SM四年的练习生,你所经历的不是我们所能想象的。再后来,你真的很努力,你的身高,在跳舞这一方面被很多人否定了。但是,当你带着第二张专辑回归时,终于大家肯定了你的舞蹈和你的歌声。于是,你也明白了,想要得到肯定,就要不断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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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人物结局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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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雯:最后是拿错了诊断书,自己得的不是恶性肿瘤,是良性的,但是因为这件事让张仲平明白了自己应该守护的是自己的家,于是就和曾真彻底分开了。

曾真:被唐雯感动,决定永远放弃仲平,离开了这个城市。

徐艺:仲平发现了颜若水给徐艺设计的套,决定用自己的方式不让徐艺中招,但是固执的徐艺还是上了当,他跟祈雨之前的小啾啾也被单纯的不得了的周辛然抓个正着。最后决定跳楼,后被徐艺真情打动,放弃了跳楼。

仲平:彻底跟颜若水划清了界限,决定把事情全抖出来,以后堂堂正正的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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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

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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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通过平淡而真实文字,以方茴和陈寻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述了80后的情感波折与生活历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

乔燃爱上了那个内向的方茴,方茴却爱上了那个年少轻狂的陈寻,陈寻后来辜负了方茴,“寻茴恋”并没有美满的结局,乔燃的结局呢,乔燃考上了一所伦敦建筑学院,跟方茴隔了距离,他对方茴的爱始终都是希望对方好,就算方茴和陈寻分手之后,他也没有趁虚而入,因为他知道方茴需要一个人慢慢疗伤,所以他不打扰,小说中乔燃的结局并不明显,当大家都有自己的归宿之后,他选择了单身,选择了顺其自然,可能他会跟方茴在一起,也可能会遇到更好的姑娘。

乔燃不辞而别去了英国,每个星期给方茴写一封电子邮件,偷偷去澳大利亚找过她,看了一眼又走了;陈寻给他写电子邮件时他只回了一句:你们混蛋;乔燃打过两次架,第一次为了赵烨,第二次是为了郑凯;哭过两次,第一次因为方茴,第二次是因为自己和方茴陈寻赵烨林嘉茉五个人;乔燃没有女朋友,只有女性朋友,赵烨结婚的时候给他做了伴郎;乔燃在英国读完本科又读了硕士,最后一个人开了事务所,北京伦敦两地跑;最后的最后 他还是想念她的丁香花 他想见她 即使时光老去 可唯一不变的是他爱她的那颗心。

《匆匆那年》乔燃语录

1、再见,其实不是告别,而是一句承诺。

2、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3、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4、成长的路上,总是点缀着各种各样的离别,当时我们坚信,离别是为了重逢,所以说了再见。其实世界太大。

5、我连说真话的勇气都没有。

6、如果不知道是谎言,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与其被欺骗之后,因为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7、那天我做了梦,梦见我们都还在上高中。大概是黄昏吧,天是暗黄色的,大家在操场上跑步,我当时好想就这么一直一直跑下去。

8、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9、你知道她最宝贵的是什么,你就是希望她幸福,哪怕她这个幸福里没有自己的位置。

10、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11、我们都以为长大以后就能真正的永远相伴,于是不惜一切代价地拼命成长,但是当真的长到足以告别青春时,才突然发现,原来长大只会让我们分离……

12、年轻时总是爱做互相伤害的事,最后我们都很绝望,因为我们知道,能拯救彼此的只剩下分开着一种选择。

13、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

14、长大了之后总会学不一样的功课,走不一样的路,遇见不一样的人,我们根本避免不了分道而行的命运。

15、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16、不是不重视,只是太在乎。

17、那些当初说着永远不分离的人,一次分开,就可能后会无期,天涯两忘。

18、感情有很多种,对一个人好不一定要和这个人在一起。

19、我不喜欢比赛,我觉得有些东西不在乎输赢,当个爱好挺好。

20、不要道歉,因为一旦说了对不起,就代表一定有所亏欠。

21、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22、没有喜欢就不会有责任感,没有责任感喜欢也不能长久。

23、在永远的黑暗里,一直走,就是天荒地老。

24、喜欢就是让自己的心变成别人的,说不准是好还是不好的情感。

25、窗外的春光明媚刺眼,沉静的校园里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单纯的真心爱慕,只可惜他们不明白那时一切尚早,辗转岁月里再多细腻情思也会最终化灰流逝,暗恋可以支撑起少年时代的所有梦想,却不能抵挡成人以后的微薄现实。

26、真正重要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27、一个人的快乐,快乐有可能是假的,一群人的快乐,快乐已经分不出真假。他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恨不得就此燃烧殆尽,那架势就像末日前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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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人民的名义》沙瑞金小说结局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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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瑞金是汉东省委书记,根据剧透,沙瑞金是一个十分刚毅有原则的官员,是个好人,并且协助了侯亮平铲除邪恶势力。

小说原文:沙瑞金痛心疾首——不但是一个京州、一个光明湖,我省反腐倡廉形势也很严峻。近三年来,十二个地级市中的六个市,市委书记、市长出了问题,或者被双规,或者进入司法程序。

同志们,半壁江山沦陷了!全省省管干部,目前岗位空缺一百五十三人。赵立春留下的那个名单里,三分之一的人被立案,五十八人涉及买官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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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笑死人的中考零分作文:灵魂与欲望

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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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导语:各种奇葩的搞笑的零分作文层出不穷,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中考零分作文,希望您引以为鉴。

自己被自己感动,这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

这种精神境界之所以崇高,是因为与批评与自我批评相比,其作为表扬与自我表扬,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不是一般人能轻而易举做到的。除非信口雌黄者。

就此而言,2009年杭州中考语文作文题“被自己感动”,是一竿“己所不欲,‘可’施于人”的道德髙标。

如何才能被自己感动?

柏拉图给人下过两个定义:一为“人是两脚直立、没有羽毛的动物”,一为“人不是别的,只不过是使用肉体的灵魂而已”。相比较,后者更接近于人的本质,也更切近于我们的议题。

肉身,是个体灵魂的殖民地。没有对灵魂的拷问,就无法真正感动自己;换言之,只有具备灵魂且“吾日省吾三身”的人,才能被自己感动。难怪迅翁会借祥林嫂之口“放低了声音,极秘密似的切切的说,‘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没有灵魂的不朽,人就与动物无异。

有人说集体(包含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存在的状态取决于个体灵魂的状态,其实更应该说个体灵魂的状态取决与集体存在的状态。前者之归纳孰若后者之演绎科学?!

日前,教育部发出《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内容大意为:

各地要对小学、初中、高中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以科学规范。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学校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方案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对学校排队,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

教育部出台这样一个“指导意见”,盖因“此地‘有’银三百两”:

最近,国内中学连连发生学生忍受不了紧张的“学习”跳楼自杀的事件,学生在校学习十七八个小时,请假回家要层层批准,吃饭时间只有15分钟,管理之严酷,有如过去的包身工。学校里面竞争激烈,气氛紧张,没有温暖,没有欢乐,因此,有些学生们宁愿选择死也不愿再读这个“书”。教育杀人已见血,一时间,网上骂声四起,众人的矛头直指教育制度,教育当局。

教育部的“金蝉脱壳”计似提醒善良的人们,在如此大背景下,杭州的教育能否独善其身“出淤泥而不染”?对此,经受了语文题海“考验”与月考“洗礼”的杭州中考生的灵魂最清楚!

于是他们将怎样“被自己感动”,就是一件折磨灵魂的事了。

眼下方“束发”与“及筓”,生理尚未达到现代人成年标准,心理处于“贪玩”阶段的初三孩子,竟然能超越生理与心理特征,战胜野蛮开发智力的应试,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中国教育的奇迹,着实应当自我感动一番。

感动之余,我们不妨将眼光投向我们无知的原始先民——那些赤手空拳的哺乳动物。

那些赤手空拳的哺乳动物在自然的“威权”下,是如何战胜细菌与猛兽、冰雪与酷热,成为万物主宰的呢?

“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绝非个人的力量所能达到。为了获取成功,那时的人不得不把自己的个性如冰雪一样融化在复杂的部落生活之中。”“原始社会被一个唯一的信条所主宰——高于一切的求生欲望。”

看来,埋没个性于教育之集体无意识,应试教育会被一个唯一的信条所主宰——高于一切的升学欲望。

将中考作为神圣的“职责”、完美的“目标”,以升学之“欲望”替代思想之“灵魂”,是那些只受《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形式上“保护”的未成年学生,在有违教育初衷的境遇下“任凭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的唯一秘诀。

“上下五千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欲望”成为中介取代“绝对理念”,大抵是“中介”这一哲学概念的“不幸”。

被自己的灵魂感动,是唯美的;被自己的欲望感动,是唯利的。

加里宁有一句教育名言:“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窃以为:“教师是人类欲望的工程师(包括那位操语文应试生杀予夺大权的出题者)。”这比较符合目下教师的身份。

其实,没有将“被自己感动”斟酌为“被自己的欲望感动,”是今年中考语文命题者不可饶恕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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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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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的时候,安生产下一个女婴。因难产而去世。

七月26岁的时候,有了收养的女儿。

她给安生的孩子取名叫小安。她相信这是新的安生。就像安生说的那样,是鲜活洁净的灵魂和肉体。而旧的躯壳就可以腐烂。

小安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七月把她抱到家明的家里去,家明的母亲非常喜欢。

她抱着小婴儿说,应该送礼物给小宝贝啊。家明,你从小戴的那块玉牌呢。虽然破了一角,但是可以用来辟邪。家明和七月都装作没听到。

那块玉牌随安生一起火葬了。

七月总是憨憨的样子。

有时候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是快乐的。而能够假装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却是幸福的。

只有一些人例外。比如家明在酒吧邂逅的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她透过喧嚣的音乐和烟雾,笑着对他说,家明,你的眼睛好明亮。这样的女孩直指人心。但是她不告诉他,她喜欢的绿镯子还是白镯子。她的快乐模糊而暧昧。却不知道躲藏。所以让自己无处可逃。

在幽深山谷的寺庙里,他们看着佛像。她坐在他的身后,轻轻地问他,他们知道我喜欢你吗。他转过身看着她。她掂起脚亲吻他,在阴冷的殿堂里面。

阳光和风无声地在空荡荡的屋檐穿行。

那一刻,幸福被摧毁得灰飞烟灭。

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

半年以后,安生的书出版。书名是七月和安生。

七月和家明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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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奉献能挽救和塑造一个国家文化的灵魂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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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解放前,两名解放军干部悄悄来到梁家,向梁思成请教,一旦大军被迫攻城时,哪些文物必须设法保护,要梁思成把城里最重要的文物古迹一一标在他们带来的军用地图上。这对以中国古建筑为第二生命的夫妻激动得热泪盈眶。北京解放后,梁思成提出,北京应该是政治文化中心而不是工业中心,应保存北京故都紫禁城的面貌、旧城内新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三层等。当有人要拆掉城墙时,林徽因争论说:“你们今天拆的是真古董,有一天,你们后悔了,想再造,也只能盖个假古董了。”为了抢救古迹,梁思成曾声嘶力竭地告诉大家,城墙里面是七百年的“填泥”,坚硬如石,有一千两百吨重,用二十节车花八十五年才运得完。他在尽可能保存古迹的前提下,设计了天安门广场。林徽因 1955 年病故,梁思成 1972 年亡故……他们曾因“复古主义”而被批判、被折磨、被羞辱,然而他们死后,又被赞扬、被认可、被怀念。

林徽因是一位在历史上享有盛名,凤毛麟角的女建筑学家。她一生深爱建筑学。为我国的建筑事业奉献出毕生的精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伟大功绩。她抱病与梁思成设计了国徽,又参与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难能可贵的是她在被病魔折磨得卧床不起时,一听到北京景泰蓝制作即将灭绝时,不畏病魔缠身,挣扎着亲临景泰蓝工厂考察了解情况,重新设计创制了景泰蓝,才使我国的这一重大艺术品工艺得以保存下来。她的敬业精神是可贵而崇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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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夏至未至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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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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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碗米饭,两种人生结局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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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同样是正确的意识,也会由于人们的知识构成、当时的需要、心理感受等的不同,对同一事物的反映也会不一样,产生不同的意识。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哲理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两个不如意的年轻人一起去看望师傅:师傅,我们在办公室被欺负,太痛苦了,求你开示,我们是不是该辞掉这个工作?

两个人一起问。师傅闭着眼睛,半天在白纸上画了几下,就示意年轻人退下,两个年轻人一看,原来师傅在纸上画了一碗米饭。回到公司,一个就递上了辞呈,回家种田了,另一个呆在公司里没动。

转眼十年过去了,回家种田的以现代方法经营,成了农业专家。呆在公司里的努力学习,任劳任怨,成了经理。两个人相遇,农业专家说:‚奇怪,师傅给我们画着一碗米饭的画,我一看就懂了,不过一碗饭嘛,我干吗硬留在公司,所以我辞职了,你怎么就不听师傅的呢?

另一个说:我怎么没听,师傅说为了混碗饭吃,赌什么气,凡事不要斤斤计较就是了,所以我留下来了。

【哲理启示】:同样是正确的意识,也会由于人们的知识构成、当时的需要、心理感受等的不同,对同一事物的反映也会不一样,产生不同的意识。不同的意识又指导人们采取不同的行为,因而产生不同的结果。面对同样画着一碗米饭的一张画,两个人产生不同的意识,导致了两种人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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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

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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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装大戏在《甄嬛传》播出时引起一番轰动,随后就越来越多类似的剧情而今年也有一部类似的古装片《如懿传》,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作为《甄嬛传》姊妹篇的《如懿传》是改编自流潋紫小说《后宫·如懿传》,讲述乌拉那拉·如懿与乾隆皇帝爱新觉罗·弘历在宫廷里演绎了一段从恩爱相知到迷失破灭的婚姻历程。该剧由霍建华、周迅、张钧甯等人联合主演。从定妆照看果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feel,也有不少网友调侃称周迅的定妆照不美怎么能比得过孙俪版的甄嬛呢,这就尴尬了,还没播出就遭此评论,求周迅的心里阴影面积。但其实周迅的演绎成绩并不少完全不行,在先前的预告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那小眼神中满满的充满了戏像是要说明什么一样,至少在演技上还是值得等待的。

如懿不同于甄嬛“打怪升级”式的人生,机关算尽,仍难逃被废后的命运,追其原因,帝王无情是一方面,但如懿的悲惨结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没有得力的帮手。如懿从娘家带的侍女就是阿箬,那个蕊心是宝亲王府里面带进宫的,和叶心,茉心,莲心等人一样从了“心”字辈。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了蕊心会不会是皇后或者太后安插在如懿身边的奸细,或者是皇上安排的,后来的如懿断发会不会是她出卖如懿了或者与她有间接关系呢?

小说中写到阿诺穿的太张扬,如懿训斥她,还告诉蕊心提点一下她,阿诺去和蕊心抱怨,蕊心不仅不提点她还附和她,以后别在皇上面前穿就好,意思告诉她穿的没错呗,而且阿诺也说这身打扮先问过蕊心说没有不妥才穿的,一个奴才的打扮超越宫里的小主,蕊心会看不出来吗,她没有制止,还帮腔至少说明她对如懿不是百分百忠心的。

感觉不是惢心就是阿箬,这两个里面总会出一个叛徒的。如懿比甄嬛难太多了,没有温太医,没有崔谨夕,没有沈眉庄。。。纯嫔跟海兰都比她等级要低,不仅帮不上忙,还要被她们拖累反观《甄嬛传》,甄嬛身边不仅有流朱和浣碧,还有衷心耿耿,一心为她谋划的槿汐,难怪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而乌拉那拉·如懿家道中落之继后,惜情却伤情之妻。少时骄傲任性,家道中落后日渐沉稳。入宫屡受磋磨,更习得谋略与手段,但始终不改倔强与真情。明知后宫难得一人心,仍渴望夫妻间的尊重与信任。也得乾隆珍重扶持,一路由冷宫走至继后。却在位居中宫之后,与乾隆渐行渐远,终至断发被废,独守青樱弘历的美好回忆而去。

爱新觉罗·弘历少不得志之帝,用情难专情之夫。出生丧母,备受父嫌,与养母相互利用而上位,一生难脱童年阴影。才华横溢,运筹帷幄,也自卑多疑,腹黑权谋。英俊潇洒,渴望情感,懂得欣赏不同女子的美丽,动情不动心,多情亦薄情。与如懿识于微时、相知相惜,排除万难将其扶上继后之位,却难逃帝后夫妻困境,摩擦渐生终至决裂。

各种方面相对比起《甄嬛传》你们觉得如何,在小编看来很难去反击《甄嬛传》,那已经成为了国人心中的经典又该怎样去颠覆人们心中的理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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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七节:情感内核——歌词之灵魂

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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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的主要功能就是要通过抒情来赞颂美好事物,赞颂美好生活来愉悦人们身心,陶冶人们情操。

歌词抒情的方面很多,像儿女情、父母情、男女情、战友情、事业情、家乡情、鱼水情、祖国情、英雄情……然而,无论抒什么情都要找到情感内核。什么是歌词的情感内核?说起来很抽象,但是又很具体,就是在歌词中最能表达情感深度的精华语言。

怎样才能作到这一点呢?这里要在创作时解决好三个问题:1、抓准动情源 2、找准动情点 3、结好动情尾。

在题材确立之后,首先一定要找好动情源,要认清什么样的动情情节能打动人,能让作曲家激动,能让听众激动,并且能发展下去。举一个例子《我们是朋友》这首歌词开头的四句“千里难寻是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以诚相见心诚则灵/让我们从此是朋友”抓的很好!是一个歌词的动情源,一句“千里难寻是朋友”,就把情煽起来了,就令人激动了。人们期待往下听,这个源头,就会带出许多的内容来。接下来就要找准动情点,于是,又出现了“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多少新朋友/变成老朋友。这两句是歌词的主题、是词眼、也是动情点,能表达歌词主题深度,因此叫感情内核!这个情感内核,也是作者在最激动时刻获得和抒发的最强烈的感受。动情源叫人激动,动情点就应该让人感动了,这时已经到了该急转直下的时候了,于是,歌词开始收尾,也就是结好动情尾。后两句“天高地也厚/山高水长流/ 愿我们到处都有好朋友。”恰倒好处,有了这两句歌词就完整了,这也阐述了这样一个道理,既然要结好动情尾,在听众已经被你煽动的十分动情时,这个时间一定不能过长。过长了反而减弱了动情点的爆发力。俗话说的好,见好就收,还会给人留下回味的余地。

讲到这里,大家可能已经认识到,情感内核是动情点,实际是由动情源、动情点、动情尾三个部分组成,缺一不可。这时我们也会理解为什么说情感内核是歌词的灵魂

我们知道了上述的观点,怎样才能作的更好,下面我再给大家讲一讲歌词抒情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在歌词中一定要有我。只有把我融进歌词,歌词的抒情更真实、更动人。也就是感动自己才能感动别人,这是情感问题,也是一个技巧问题。许多歌词都是站在第三者或旁观的角度去写,有的好像在教育别人,有的好像在观赏风景,指手画脚,这显然不行,必须是你去唱、你去抒情,抒你的情。

歌词中要有我,就是一定要以第一人称去写,好的歌词都离不开我。只不过有时是“小我”,有时是“大我”,有时是“明我”,有时是“暗我”。通俗歌在这一点作的最好。还是举一些例子,大家会更明白。翻开歌本,先从歌名上就一目了然。例如:《我的祖国》《我的大东北》《我不想说再见》《我的根在中国》《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我告诉你》…… 当然有一些表面没有我,其实里面含了一个我。例如:《跨世纪的新一代》《沟里的妹妹梁上的哥》《想家的时候》《心中珍藏一片爱》…… 由此可见,歌词中的我是抒情的制高点、辐射点,是歌词创作中的绝对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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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让灵魂在阳光下起舞作文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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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既是如此的无情!让我鼓动双翅,用平凡谱写生命的绝唱!

——题记

想来应是春日,青草如春晖般向天边蔓延开去。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独自苏醒。

啊!我的眼前一片黑暗。是什么?把我的身躯紧紧牢固?寂寞像一首无情的歌,无孔不入,直击我幼小的心灵,此刻,万籁俱静。

然而,一想到破茧时那壮丽的姿态,我便不再埋怨。是的,我是一只蝶,一只在阳光下起舞的蝶,我坚信自己有一双绚丽多彩的翅膀,可以穿花丛林,可以在辽阔的天际刻上我永恒的舞姿!

我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了。“风啊,来得更猛烈一些吧,让我用优美的舞蹈为世界呈上一片光辉”!我的心早已热血奔腾!

清晨,东风刚刚破晓,一束亮光砸在我雅嫩的身躯上,让我激动不已。是的,告别了黑夜,我迎来了黎明。我坚信,那是一个无限美好的清晨。

于是,我踏着温暖的阳光,以我婀娜的身影穿越在薄雾初散的花丛中,得意的享受着自然的恩赐,直到一朵紫茉莉鄙夷地说:“哎,怎么是只蛾!”

“什么?我是一只蛾?”我揉开那惺忪的睡眼,那足以令人窒息的丑陋的翅膀在阳光下是那样可怜!于是,我疯了!

我无力地落在一根枯枝上,呆呆地望着这不属于我的花丛,看着那些娇贵的彩蝶风一样地狂欢,我的心中会充满了哀伤。

突然,似乎是偶然,一片枯黄的落叶掉在我身旁,他说:“孩子,不要羡慕别人的光辉,你不也有一双可以飞翔的翅膀吗!”啊!是的,我也有一双劲翅,我不也渴望飞舞吗?于是我避开所有鄙视的目光,鼓动双翅,尽力向那烈日飞去,我要让我的灵魂在阳光下起舞!

我似乎走出了荆棘,眼前便是柳暗花明的康庄大道,我似乎登上了山顶脚下如云的空蒙山色,我似乎沐浴过风雨,眼前便是鸥翔鱼跃的天水一色。谁说晦暗的日子没有歌唱?纵然无力面对现实的凄美,我也要用平凡去谱写生命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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