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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汇集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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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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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剧中原本养尊处优的家庭主妇子君,一丝丝都未察觉婚姻发生变化,其丈夫在外有精神出轨,一日突然提出离婚。就此已当了15年全职太太的子君无法接受这个打击,还想用儿女去挽回丈夫,但是丈夫心意已决。就此子君则是重新回到社会进行打拼,在好友唐晶的帮助下度过了离婚后最难一段时光,而她的艺术天赋被朋友发掘,制作的工艺品市场热销。但是唐晶并未察觉一向来对于子君是各种嫌弃的他,突然对子君有了别样的情感。

小说中,唐晶是和贺涵结婚,整个离开了香港回归了家庭。但是在剧中,唐晶则是与贺涵分手,却恋上了自己女友的闺蜜子君。最后结局则是,子君和贺涵在一起了,而子君的前夫陈俊生则是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归属,就是由吴越饰演的凌玲,一开始并不接受他的冷佳清,也慢慢开始接受这段关系。所以这个结局是跟小说不同的,因为在小说结尾处子君是遇到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两人度过了一个阳光海岸的悠闲午后,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

不久翟有道回沪做生意,两人终于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决定旅行结婚。经过一番波折,子君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她的前半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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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音乐,倾听灵魂的声音作文

全文共 2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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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人群中的嘈杂的声音,它不是马路上,轮胎摩擦地面那刺耳的尖锐的声音,它不是回旋在空中飞机的划破天空的声音,也不是林中流水的声音,它是灵魂深处发出的声音,它是思想碰撞出的声音,它来源于人的纯粹,而又回归于人的纯粹声音,因为它平淡地生活中的奏响五彩的乐器,因为它枯竭了的思绪得到放飞,因为它薄凉的社会中有一处阳光,它就是音乐。-------题记

在现代的社会中,随处都可以听到音乐,日韩劲爆热舞,欧美异域风情,中国的盛行,婉转山水情,脍炙人口的通俗歌曲,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歌曲,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总会有自己喜欢的歌曲,谁都可以哼两句唱两声,同时也会跟着旋律摆弄几个姿势,老人跟小孩,他们的思想跟世界很简单,所以他们喜欢的歌曲也是直接奔放的,调子欢快的,他们两一类是人生的开始阶段,一个类是人生的暮年阶段,一个未涉世俗,一个看淡秋水长天,所以在这阶段的他们简单,而他们的生活要的不多,就只是欢快生活就好,所以来说凤凰传奇的歌,筷子兄弟的小苹果,还有韩国的鸟叔唱的江南style,比较符合他们的个性,简单,怪诞,搞笑,欢快,所以时不时地都可以听到,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搞笑的动作,那夸张的旋律,让人看了心情也不自觉也跟着欢快起来。而年轻的学生比较倾向于网络歌曲,也许是处于,人生的压力阶段,压力与个性的张扬促使他们不走寻常路,比如徐良,阿悄,后弦,

许嵩,周杰伦的歌,他们风格各异,但是奔放的旋律,十足的个性与婉转的歌词总是会抓住年轻人的心。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周杰伦的的歌,独特的中国风与吐字不清的个性,

总是会霸占整个音乐界的半壁江山。他们爱音乐的状态,你也可以随处可见,在带着耳机,一边哼唱,就连骑车也会耳朵上带个耳机,一些老人总是不理解,会老是骂,说一群兔崽子,走着路也听歌,而年轻人就会说,老人们,你不懂我的世界。也有许多人喜欢一些轻音乐,钢琴曲,或者戏剧之类的,也许跟他们的世界比较安静有关,习惯于车马喧嚣的时代去寻觅内心的一股安宁,在浮躁的社会中,修篱种菊,心中装满桃花源,在岁月中找寻那水云间。其实不管是什么歌曲,只要能贴近人的内心就是好歌曲,也许越是纯粹的东西,就会越触动人心,越是触动人心的,越是让人达到灵魂的共鸣,也许这就是音乐的魅力,没有音乐,就如生活中没有阳光,灵魂就会枯竭,思绪就落荒。所以不管是哪个年代,哪个年纪段的人,只要是喜欢音乐就好,因为它是灵魂深处碰撞的声音啊

爱音乐,爱一切,我只要有时间都会听歌,走路时,吃饭时,睡觉前时,我都是双耳戴耳机,在音乐的世界里,沉迷,有的时候太过于沉醉了,错过了时间,错过了站,但是我想错过就错过了吧,慢下来的脚步有什么不好,错过了,可以让你发现另一个世界的美好,太过于按部就班生活中偶尔来个意外的惊喜,这样何尝不好,没有人可以阻挡我追求音乐的脚步,也没有什么可以隔开我音乐的亲密接触,音乐让我的世界更加丰润美好。

我喜欢的音乐很广泛,有古典的,现代的,劲爆的,轻柔的,所以有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心里住了两个人,一个是活泼奔放的我,一个温柔似水的我。其实哪个都不重要,因为都是我,也许是音乐让人更加贴近心灵,也许是心灵在音乐中的到释放,不知道是应允成就了我,还是我在音乐中找到了我,但是我只知道音乐让我的生活更加美好。

每当伤心的时候,我会听一些轻音乐,比如萨克斯,钢琴曲,笛子曲,轻音乐不同于歌曲,它是单一乐器发出的更加纯粹的声音,它没有歌词,但是它的留白更加增加了人思绪的想象的空间,与创造的空间,所以心里浮躁的人,是听不了轻音乐,不纯粹的人,也听不了轻音乐,就如水墨画需要留白一样,只有懂得它的人,才知道留白的美,它的旋律可以带领你到其他事物过得因为它会让我的心瞬间沉静下来,思绪在悲伤的情怀里,得到解脱,尔后再沉浸在一种安静祥和的世界中。在这个世界里,我的心的频率随着音乐的旋律起伏。

每当我很累时,身心疲惫时,都会戴上耳机,听一些流行歌曲,让活力的心在飞扬的青春里得到绽放,让疲惫的心在音乐中得到安放,在紧张的环境中,寻觅那一抹岁月静好,为剩下来紧张的工作,蓄养身心,更加有精神的去面对剩余的工作,也许在紧张的生活的环境,紧张的生存压力让我们无法解脱一不小心就会沦陷痛苦的漩涡,但是音乐的旋律会然你在时光中找到自我,会让你重新面对自己,重新的找到自己。

我喜欢许嵩的歌,抑扬婉转,仙绝空灵,歌词优美,哲思深邃,泛着着茉莉花的淡淡地清香,同时有种纯粹的味道。喜欢他山水之间的意境悠远,禅心的说理,融入歌曲中,让人仿若在俗世中得到一份蕙质兰心。喜欢他的庐州月,悠扬的旋律中泛着淡淡的思乡之情。听许嵩的歌,心灵总是会得到深处的洗涤,亦如他人本身,低调,内敛,安静,总是以一种邻家大男孩的样子,恍如浮躁的生活的吹来一股清凉之风,他的歌曲优美,意向深远,让人然在歌曲中得到一份美好的想象,同时他的旋律又让人在内心中得到释放。其次就是周杰伦的歌,周杰伦他开辟独特的中国风之路,引领时尚潮流,他的曲子有着纯粹的味道,但是与许嵩的不同,许嵩是带有着外国的哲思的味道,而周杰伦的歌,贴近于中国文化的纯粹,总是容易在歌中找寻一些纯粹的美好。而我觉得周杰伦的旋律占有主要优势,而歌词只是锦上添花的点缀,也许因为周杰伦的歌我总是会被他的旋律吸引,而忽略了他歌词的美,也许是因为他的旋律太过于美了,也许是因为他吐字不清,让人无法去深入的揣摩歌词的美。许嵩的歌旋律与歌词相得益彰,每当我听许嵩的歌时,我总是会在旋律中找寻歌词的意境,在歌词中找寻旋律的美。

每当高兴时,我都会去听一些,欢快的歌曲,俏皮的旋律,让我的心飞扬,让洗更加快乐,比如后弦,徐良,汪苏泷的歌,他们的几个的歌,后弦的歌,他的歌有着青春清澈的味道,让人可以在歌曲中闻到初恋的味道,我很喜欢后弦的歌,泛着淡淡的青草味道,又如晨曦的阳光,有着暖暖的味道,听他的歌,本已寒冷的心,总会找寻到一丝暖的痕迹,在薄凉的社会中可以找寻爱的味道,总是那么的青涩美好,比如《很有爱》《黑板情书》,他总是会抓寻一些青涩的美好,将那最纯净的爱在歌曲中的到生命,然后再将其释放每个人的生命中,每次听他的歌,总是会有种错觉,我仿若还在青涩的校园中,谈着一场青涩的爱。

有的歌是,奋发向上,带领人追求梦想,让梦的翅膀在空中翱翔,有的歌是反应现实,让人可以产生内心的共鸣,在歌曲中找到归属感,有的歌是诉说着爱恨情仇,伤心的人听了,还是会疗伤,音乐不是药,但是能治疗伤,音乐不是棍棒,但是可以让人铿锵有力,音乐不是翅膀,但是可以带领你遨游到天堂,因为它是灵魂深处最纯粹的声音。越是纯粹,越是会在茫茫人海中找寻到自己。

[音乐,倾听灵魂的声音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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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剩者为王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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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讲述了事业有成的典型现代剩女盛如曦,在面对爱情无果而年龄愈长的尴尬境地时,遇到了年轻同事马赛后,所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剩者为王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仓促地抓了东西换了衣服出门,难得路上没有堵车,到机场时离老爸老妈的抵达还有一个小时。我先是在各家商店里转了几圈,等回来一看信息牌,居然飞机变成了延误至两个小时后的晚上十点才能降落。我满肚子的宿便就快化成航空公司的LOGO,在身体里臭气熏天地咆哮。等从厕所出来,百无聊赖的我找了一旁的咖啡馆坐了进去。

除了柜台的位置做了调整,基本上装修没有大的变换,走去看了看目录,新品是薄荷口味的冰饮,以及新出了两款朗姆酒以及菠萝口味的蛋糕。

要了那杯薄荷味饮料之后,我坐到角落的沙发里。

刷手机,翻报纸,看时间刚刚过去了30分钟。

翻报纸,刷手机,时间刚刚过去了35分钟。

我不满地两腿蹬直,在沙发的靠背上倒下去,脖子由支柱上的木刻花纹做着按摩,可惜脑袋一滑就磕得我眼冒金星。让我捂着脑门从凳子上半蹲了下来。

无意的空当里——那是个有着很隐蔽破口的沙发,在坐垫和靠背的接缝中间,藏着一个眼睛似的小口。它就这样静默地看了我一眼,没有丝毫打算隐藏自己的窘迫。我的无言突然被整个机场中的喧哗放大得变了形。脚步里的,推车里的,安检扫描时的“嘀嘀嘀”里的,手机里的,手提电脑里的,小孩鼾声里的,大人闲聊里的。灯光电流里的,电梯运行里的,咖啡被煮开里的,蛋糕从纸托上剥落里的。笑里的,哭里的,翻书里的。“拜拜”里的,“走了啊”里的,“给我电话”里的,“一路顺风”里的。“我爱你”里的。他们都在向我蜂拥却在靠近的一刻,又被什么忽然吹散似的只远远地围绕着我。

我的身体很静,心很静,眼睛和手指都很静。

我一点不作声地,先从外头感觉了一下,包裹在坐垫底部的布料下,有一个长而直的形状,触感很硬。

我坐回了沙发上,然后将手反背在身后。

和当初塞进去时不同,没有了万有引力,我这一次的动作吃力了许多。柜员如果此时将目光转过来,就能看见一个穿着米色单裙的女客人,正在莫名地扭动,她的双手交叉在身后,嘴唇咬在牙齿下,如果不仔细确认,还以为她被无形的绳索捆绑着,正打算从拷问中挣脱。

直到我的指尖以很单薄的接触面积,遇到了那枚指甲刀缀在顶端的水钻。它的多边形棱周也没有遭遇磨损,被我一个“好不容易”地回收在了食指和中指间。

这把很早很早以前,由我暗中设计的游戏里,被安排在这里的道具,重新回来了。我应该怎么形容呢,勇者在外打遍了全世界的怪物,回到出发时的小村庄,看见最早被自己翻开的宝箱吗。还是更通俗点的时间机器,如果很用力很用力地凝视它,可以得到几秒回到过去的时间。

我将这把稍微泛黄的银白色指甲刀放在膝盖上,今天穿的都已经是属于五月的衣裙了,薄得可以看见一些大致的自己。

我终于能想起来了。它就是我刻在木舟上的记号,无惧时间湍急的流速,“没有关系的”“不用担心”“我做好记号了”“就是它”“它就是路标”“一定能靠它找回我遗失的宝剑”。

就能找回,遗失的宝剑——

等我一点点将自己的膝盖慢慢由降为升,最后完成我的站立,我站在咖啡厅的角落里,背后是宏大的落地玻璃窗,飞机起降成银白的雀鸟,室内的一侧是两组上下电梯,往前是刚刚通过了安检口的人们,还在一边系着皮带,或者踩着鞋跟,同时忙着整理背包拉链,手忙脚乱地往外走。从特产店里出来的人们提着不甚满足的包装袋。十几米外是一排座椅,坐的,侧卧的姿势们奏着荒诞的乐谱。

我居然觉得自己看见了他。

还是他率先看见了我?他是从哪里过来的?电梯上?安检口?商店?还是其实,从之前就在咖啡店的另一头,坐得失去了一些放任。他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居然在我的盲区里站了几分钟。然后呢?他是怎么过来的?将桌面上的手机收到一边,低头的时候也没有完全地低头,大概他也不敢有半分的目光失散吧?他的手在地上找到提包,然后用小腿将座椅朝后顶开一些。

他是在我看向另一边的时候走过来的吗?

“如曦,如曦?”

终于,他喊了我的名字。

终于,听见我的名字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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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让灵魂在阳光下飞舞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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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私奉献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这是我们可敬的八荣八耻观。

讲道德,一个既普通而又不普通的动词,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懂它呢?小悦悦,两岁的儿童,十八位路人视而不见;李刚的儿子,以一句“我爸是李刚”而闻名整个中国;药家鑫,以优异的成绩博得了众多同学、老师的欣赏,却以撞人的不负责任换来了社会的谴责……的一桩桩,一件件,无一不与道德相逆!

曾经有人这么评价当今的社会—拼爹时代。仔细斟酌,也确实有一定的道理,一幅简短的对联就可以刻画的淋漓尽致:“李刚李阳李双江,拼爹家暴冲锋枪”。

远的不说,近年来,关于食品的问题就足以够我们去反思:几年前的三鹿被封到近年的伊利被查,我们知道了三聚氰胺,由此,又引发了多少食品安全事件:敌敌畏,地沟油,瘦肉精……再联想到近几年的高考试题泄露等问题,这就不免让我们再次想到这个词:道德。我们的道德真的失去了吗?经不起金钱和权利的诱惑吗?依稀记得,第三次科技革命,把人类引入了信息时代,也是由此,电脑进入千家万户,但我们,有真正的从中学到了什么呢?学会了骂人不眨眼,学会了拿刀上去砍,学会了打群架……这,叫做讲道德吗?不,我反对,强烈反对!

十五岁,初三的我们早已是青丝覆盖,暮然回首,天真、快乐的笑容已不复存在,没有了当初的纯洁,仅剩那一点善良,也在骂人来打人去中被扼杀……

学了拼音,我们知道了要讲普通话,学了品德,我们知道了要讲礼貌,尊礼仪,学了政治,我们知道了要讲道德!试问:在整个学校,还有多少人保持住了原来所拥有的单纯?恐怕,屈指可数吧!

同学,朋友,道德不仅仅放在嘴上,而是需要放在心里!抛开一旁的电脑,放下一旁的手机,沐浴在阳光下,接受心灵的洗礼,让心灵有个归宿。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是否,应该继续,将我们中国这种美德传承下去呢?深呼吸,忘记过去一切的霸道横行,让灵魂在阳光下,尽情的飞舞

[让灵魂在阳光下飞舞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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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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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千万事,而让尘世变得温暖、和谐的莫过于亲情、友情、爱情,还有最重要的感恩之情。从古代开始,感恩之说就已盛传。不单是人知感恩,动物亦是如此。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哲学家尼采说过:“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这么比喻,足以见得感恩占据着多么重要的地位。

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不光是为了报答别人对自己的帮助,还是为了结个善缘。古时,人大都信佛,佛曾有一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从这种角度看,感恩也是为了积德修心。在现代人看来,也是如此。现代人思想开放,他们认为感恩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释放内心的压抑,使自己快乐。久而久之,人便会产生一种说不明的气质,这种气质使人胸怀宽广,精神振奋,这就是所说的感恩即灵魂上的健康。

历史上也不乏感恩之人。三国鼎立时期,有一奇人,名为“诸葛孔明”,蜀国之所以能与魏、吴相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诸葛先生。早年刘备为寻得人才,煞费苦心,得知诸葛孔明后,连续三次前往其居住之处请求出山,而诸葛孔明也正是为报这三顾茅庐之恩毅然出山,辅佐刘备,鞠躬尽瘁,最后帮其打下江山,建立蜀国。刘备离世后,他也一心一意辅佐阿斗,不改初心,只为报刘备礼遇之恩。可见,诸葛先生将感恩放在多么崇高的位置。感恩让诸葛先生的才智有了用武之地,让他的生活变得精彩灿烂,更让他整个人精神焕发,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

帮助之恩、知遇之恩、授道之恩、养育之恩当中,养育之恩是必须要报答的,母亲十月怀胎生下了我们,父亲与母亲倾尽一生呵护我们成长,如此无私付出,难道我们不应该知恩图报吗?让我感触最深的一首歌曲,是筷子兄弟的《父亲》。是的,时光令我们成长,可它同样也令父母衰老。“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子女哪怕只是从千里之外打一通电话,或写一封家书给父母,父母都会感到无比幸福。知遇的重要,对其解释最详细的非《马说》莫属。“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结合现实,那些有才却无人赏识的人正如《马说》中的千里马缺少一位伯乐。有人说:是金子总会发光,但如果没有人发现,当光芒被覆盖时,那么也就如常人一般,可见知遇是多么重要。知遇之恩我认为应与授道之恩并列。老师教授我们知识,让我们有成功的基石,他们与识才之人是我们生命中的贵人,这同样也值得我们去感恩。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尊老敬老、尊师重道的优良传统,感恩增进了父母与子女、师长与学生之间的感情,增强了人们的自信心和幸福感,知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

人之初,性本善,如今人们能保持这种本善,即是感恩的功劳,因为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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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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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支看似普通的六棱铅笔。但对于我它却有特殊的意义。我热爱它,热爱它混合着木头与石墨的特殊香气,热爱它给我带来的一切。

三四岁时,拿铅笔在纸上涂画。将它送给妈妈。妈妈拿着不知画的是什么的画,只是笑。我也笑,心中莫名觉得美好,我喜欢这样。

第一次端坐在画纸前,却早已知道如何起,如何收。抬手,将那铅笔的一部分刻在纸上。手起笔落,手中的它带着笑意。

和铅笔一起,我学会了观察,学会了用心感受。望着天边的云卷云舒,成群归鸟,看着眼前草色青青,绿阴如盖,枯叶飘飞,银装素裹,手都会下意识地摸向口袋,脑海中也是铅笔,将眼前万象映在纸上的铅笔。我爱它,随和到只用橡皮轻擦便没了痕迹的它,容得我犯错;坚实稳重如地基般的它,任何华丽色彩下都有它的痕迹。只要手感到它的触感,内心深处就会欢愉。

和铅笔一起,我爱上了旅途。我发现路上的风景不在青山碧水,而藏在人们的眼中。内蒙草原上晒得黝黑的青年为我牵来一匹棕色的骏马,他的眼睛在耀眼的阳光下,闪出野性而奔放的光。和他相比,马儿显得驯服。在东北,年轻的姑娘为我们端上一道道乡土菜,而认真的眼睛比周围一双双被称为老道的眼睛美上万倍。每每到这个时候,我都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停下来,将他们的神韵留在纸上,让我记住我到了哪,我走过了什么景,我看到了什么人。一次次提起笔,想到割去左耳的梵高提起笔,当崭露头角却身患重病的席勒拿起笔,到视力下降眼前一片模糊的莫奈拿起笔……当他们看到我眼前所见,是否也会激动万分,拿出手中的笔?

总有人觉得世界太浮躁。其实美处处都在。当屏住呼吸静待花开,美就会充满双眼,笔是美的一部分。有了它,转瞬即逝的美就能永存。

铅笔教会我用心观察,用心思考,铅笔教我在嘈杂和纷乱中找寻简单本色。当我静下心来,和它交流,世界就会安静。它,不仅承载着我的亲情友情于我的激励情怀,还承载着我对世界的爱与思考。我爱它,不经意间,这种情感早已深入灵魂,它也早已成为我灵魂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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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终结的炽天使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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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的炽天使》是由镜贵也原作、山本大和作画、降矢大辅分镜构成 ,新连载在2012年9月4日发行的集英社旗下杂志月刊《JUMP SQUARE》2012年10月号上的奇幻类少年漫画 。

该作由集英社《JUMP SQ》杂志与讲谈社Ranobe文库两大编辑部合作企划 ,亦有同名广播剧及TV动画、 前传轻小说、改编游戏与音乐舞台剧等作品。

至2015年12月01日,漫画单行本累计销量突破500万部。

创作背景

2011年4月左右,山本大和作画的漫画《红kure-nai》完结之际,开始为下部漫画寻找原作。讲谈社ラノベ文库的编辑栗田晃宏知道消息后,便对镜贵也提出了讲谈社和集英社一同企划小说与漫画的想法。第二天他就打电话给集英社《JUMP SQ》的编辑小菅隼太郎,对方表示很有趣,二人见面后便将这件事谈妥。[4]

此后一年半的时间里,镜贵也开始了作品的构思,创作了15稿的漫画脚本。这期间的设定与连载时有很大不同,如“妖怪”和“山中的祠堂”。由于最初的目标就是海外市场,担心作品在海外卖不出去,所以变成了“吸血鬼”。[4] (最初设定是一个登山时祠堂倒塌,被放出来的妖怪诅咒的故事。[7] )

当漫画第1话实现连载并获得排名第1位时,镜贵也无比喜悦而坚定了创作信心。因为降矢大辅在山本大和连载《红kure-nai》时就为其绘制分镜,[4] 由此,漫画《终结的炽天使》的三位作者的共同创作便正式开始了。

剧情简介

在不知什么时候,整个世界被突如其来的未知病毒攻袭,几乎彻底毁灭。

但是只有13岁以下的孩子不被病毒所感染,侥幸活了下来。

可是这些孩子们却被从地底出现的吸血鬼所统治,并作为提供血液的家畜饲养。

故事的主人公——百夜优一郎和百夜米迦尔就是被抓住的孤儿们之一,而面对不堪的命运,他们没有屈服,开始计划逃亡与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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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智慧哲理故事7:灵魂生育

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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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的学生顺子来看我,聊得开怀。他突然抛给我一个问题:“老师,您还记得毕业时您送我的书上的题词吗?”

我说:“记得——顺天顺行、顺水顺风。”

他笑了:“没错。但是,我想问您在这八个字下面还写了什么?”

“‘顺子存念’之类的话吧。”

顺子摇头,说:“您写的是‘吾生顺子存念’。”

我笑起来:“反正是一个意思。”

顺子说:“才不一样呢!您不知道,当年我捧着那本书,盯着‘吾生’两个字看啊看,看啊看——您别笑!我先把它解释成了‘我生养的孩子’,一想,不对;又琢磨,莫非是‘我的学生’?好像是,又好像不是;回到家,我认真查了词典,明白了这里的‘吾生’原来是长辈对晚辈的敬称。但是,我还是执拗地认为您写给我的‘吾生’有更深切、更复杂的含义……后来,我谈恋爱了,我把您赠的书拿给我女朋友看,还特意把我对‘吾生’一词的探究过程讲给了她听。您知道吗,她听后感动极了。她后来对我说,她当时就想了:一个能让老师这么看重的学生,肯定值得托付终身!就这样,我们的关系很快就确定下来了。——您瞧,您写的‘吾生’那两个字,还是我们的大媒呢!”

顺子告辞了,我的思绪却在他讲的故事上流连,久久不肯回来。

我多么喜欢顺子对“吾生”二字的解释——不管它是谬解还是正解。当我在尘世间遇到一茬茬年龄相仿的孩子,当我亲眼见证了他们效我、似我、逾我的奇妙过程,我分明感到自己生命的宽度与长度都在可喜地延展着。

柏拉图在他著名的《会饮篇》中将人类的生育繁衍分为了两类,一类叫做“身体生育”,一类叫做“灵魂生育”。而在这两类生育当中,他更看重的是后者。在他看来,人与“睿哲”、“美德”结合所生育出的“灵魂分娩物”对于他的生命而言是更为紧切的。我想,身为教师的我,不正拥有着自己众多的“魂生子女”吗?如果说“身生子女”是我与爱结合的产物,那么,“魂生子女”则是我与美结合的产物;如果说前者的形貌是我在一种悬疑之后的无奈接受,那么,后者的形貌则应该是我在一番深情雕凿之后的必然所得!——吾生,你不就是我生养的孩子吗?你是我的“灵魂分娩物”啊!

当然,我也会欢笑着接受你将“吾生”解释为“我可敬的后生”。我深知,今天我们拥有怎样的课堂,明天我们将拥有怎样的社会。我愿意把吾生托举到一个高度,让你对这个高度着迷、上瘾,让你从此不能忍受在这个高度之下匍匐而活。等我老了,白发飘飘,可以闲适地坐在长椅上,幸福地看你们飞翔。

——吾生,汝非我之所生,却又是我之所生。我不能不在意我当初的一句殷殷叮嘱如今长成了你身上的哪一块骨骼,我不能不去想我今朝的一汪苦泪可否期待你于明日酿成一樽美酒。

吾生,须知,无论你为官为民,身后都有一双寄望的眼睛,愿你向善而行、向上而行、向美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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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唤醒灵魂的感动作文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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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是美好的真情流露,是对生命的歌颂,但如今,感动出现在人们心中的次数已渐次少去,或许是因为人心的降温而被封存,亦或是太多美好在人们的淡漠中逝去。

人的内心不知何时变得复杂,难以受到触动,但动物那单纯的心灵却仍可以唤醒沉睡的感动,唤醒麻木的灵魂

“喵呜——!”猫愤怒的叫声应和着木板沙哑的吱吱作响,不用说,又有猫在打架了,但我对此早已习以为常。

约莫过了近十分钟,似乎有只猫受伤了,呜咽着结束了打斗。

两天之后,我在操场上发现了一只幼猫。它身上裹着一层细密的绒毛,四肢无力地划动着,“喵…喵…”叫声轻而短促。

小猫很瘦,估计是只被抛弃的幼崽,真可怜。我不由得对它施以同情的目光。我在它身下垫了层纸巾,把它放在废旧的椅子上,转身离去。

夜晚时分下起了大雨,雨滴很狂躁,疯狂掀动着空气。小猫无助的声音隐隐出现在雨雾中,我愣了一下,匆匆跑下楼去。

小猫半个身子泡在水里,惶恐地叫着,四肢柔弱无骨,徒劳地挣扎。正当我要过去时,一声尖锐的猫叫打断了我的动作,急促的脚步声带着一个身影掠过,那是小猫的母亲!借着路灯与手电筒的光,依稀可见它身上的抓痕与殷虹的血迹。我猛然想起几天前那只受伤的猫,心里一酸。小猫被罩在身下,大雨虽无情,但并未斩断猫对孩子的牵挂。周围的雨声仿佛变得柔和,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升华了那只猫的灵魂。

真挚感动的色彩永不会褪色,生命的伟大出自于高尚的灵魂,一个能承载高大灵魂的也许是渺小的身躯。那只猫并非什么奇迹的存在,但它却成功拨动了我心中最温暖的弦。生命让人落泪,亦让人感动,母猫护子,多么司空见惯的事情,但那种平凡的事情却在我心里烙下华丽不菲的痕迹。

每个人都应当在冷漠的心中留下一点空位,让它来承载震慑人心的美好,让这美好去唤醒尘封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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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不是结局的结局高一作文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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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旅行,带着行李出发,看着湛蓝的天空,希望在前方,失望也在前方。生活,是苦尽甘来的美,是一个人所要履行的承诺。

以前,我很无知,也很天真,总以为自己身边的人是对自己好,没有其他想法。可是现在看来,是幼稚吧!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所以说我活的很悲哀。

看着孙悟空大闹天空,想着任何东西都是有肯定或否定的,那孙悟空引发的一系列故事是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果真会有这样的事实吗?真的很不符合实际,现实生活中总会有太多不想承认的承诺,总期望童话会出现在我的眼前,但那又是不可能的。我每天都在幻想,幻想一些与实际不符的童话,却又迟迟不肯去行动,这就是我们人类本性。我没有权利去裁决每一个人,那每一个人是不是也没有权利去裁决人,然而只会在背后议论,这又是我们人类本性。

世界真的很奇妙,我只有等到自己后悔了,知道错了我才悔改,我只有撞到墙上,知道错了,我才会改,这样亲自体验一下也有错吗?看着那些无聊的八卦记者,挖掘明星的丑事,为什么不可以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我们?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隐藏自己的另一面也有错吗?为什么就是不可以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我们?那些犯了罪的人,为什么只有打死他们才会让世人明白,觉悟,他们是有罪,可是为什么他们就得死,世态凉炎,后悔了,知道错了,为什么不告诉他们怎样挽回,真的要一命抵一命?我突然厌烦了尘世间的一切,再善良的人也会有邪念,为什么非要尽头?难道这又是我们人类本性?

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这么多,给的也只有这么多,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有些人就不得不离开。每一个人总是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间你发生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就这么容易忘记了。

每一次的努力不是都会有收获的,但是每一次收获必须努力,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不可逆转的话题。

一点一滴去争取,一步一步去收获,你会发现,成功原来并不难,只是我还没有看透红尘而已,记忆像是倒在掌心的水,无论你是推开还是把握,终究是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

我曾想过,一个人如果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了,亲情、友情、爱情,那么他还有感情吗?想了很久,看了很久,我想他是有感情的吧!即使是忘了声音,忘了笑容,忘了那张脸,但那感觉是永远存在的吧。每个人都有自己软弱的地方,不要排斥你的任一点,因为回报需要付出,一个人一生中会有多个选择题,尽了尽头就只剩一个简答题,世界不会因任何一个人而改变什么,唯一改变的是我们,正如一个人只有一个心脏却有两个心房,一个住着快乐,一个住着悲伤,不要笑得太大声,否则会引起旁边的悲伤。

生活中总是有太多无可奈何的选择,社会就像江湖,总是让人身不由己,言不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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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在唐山,每一朵鲜花都是顶着人的灵魂开放的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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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山,每一朵鲜花都是顶着人的灵魂开放的。”这句话出自开滦一中校长、作家张丽钧的诗人丈夫之口,“经他这么一说”,张校长“虔敬地爱上了唐山的每一朵鲜花”(摘自张丽钧散文《满口唐山话》,2010年发表于《中国妇女》杂志)。而作为唐山人的我,也被深深地感动了,以至于每当看到盛开在唐山土地上的鲜花时,就想到这句话,就想到这片热土下埋葬的24万同胞,就想到这片热土上仍然生活着的760万百姓,就想到唐山近40年来的巨大变化。

是的,快40年了。2016年正是唐山抗震40周年,这一年,唐山有许多举世瞩目的大事要办,其中就包括“顶着人的灵魂开放的”鲜花装点的花卉园艺盛会——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

我对唐山世园会充满期待,不仅是因为它将汇聚世界各地的许多奇花异草、名木古树,还因为它将通过这些花草展示出唐山大地震40年后的良好生态环境,摘掉唐山“傻大黑粗”的帽子;我对唐山世园会充满期待,不仅因为它将展示园林园艺方面世界级的水平,还因为它将通过这些建筑景观大师的精巧设计把唐山妆扮得更加美丽;我对世园会充满期待,不仅因为它将迎接世界各地的游客,热闹无比,还因为它的举办带动唐山经济发展、给唐山人民提供许多商机……我对世园会充满了期待。

“在唐山,每一朵鲜花都是顶着人的灵魂开放的”,我想,在唐山世园会,每一朵鲜花还是凝聚着唐山人的智慧、汗水开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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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草船借箭》的另类结局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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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在三国时期,蜀国的诸葛亮乃是神人,他知天象、晓地利、识人心,并且他智慧过人,最终助刘备夺得了天下。他用过的计策数不胜数,如众所周知的《空城计》、《火烧赤壁》、《草船借箭》等等。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草船借箭》的另类结局

结局一:

诸葛亮带领着士兵驾驶着草船,来到了曹军的军营前,擂鼓呐喊,曹军果然上了当,不断地往江中射箭,很快诸葛亮就借到了十万支箭,然后,驾驶着草船打算回军营,但是由于当时江上烟雾弥漫,他们在江上迷失了方向,船离阵地越来越远,最终诸葛亮没能带着十万支箭顺利回到军营。

结局二:

诸葛亮带领着士兵,来到了曹军军营前,曹操上了当,但是他命令士兵传令下去:“现在江上大雾弥漫,我们看不清敌人的数量,不能贸然出动,所以先往江上射点着了火的箭,等火光暴露了敌人,再往敌人那里射普通的箭。”曹军照着办,果然发现了敌军的船只,最后诸葛亮和士兵都死了。

结局三:

诸葛亮带着士兵去曹军军营借箭,成功借到了箭,并且顺利回到了军营,可是经过周瑜的属下一数箭数,就发现十万之箭还少了一支,正好是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支箭,最后诸葛亮按照自己立下的军令状,被军法处决了。

结局四:

诸葛亮成功用草船借到了十万支箭,并顺利回到了军营,在他们正在开庆功宴的时候,曹军也在蜀国的军营前擂鼓叫嚣,蜀国的大臣便开始嘲笑曹操他们,但是谁都没想到,曹操真的亲自带领着军队来到了蜀国军营,刘备因为敌强我弱,不敢轻举妄动,于是把先前向曹操借的十万支箭全部归还给了他,反倒还赔给了曹操二十万支箭,最后曹操放过了他们,他们这才保住了性命。

《草船借箭》,诸葛亮的知天象、晓地利、识人心三大才能全都用上了,如果少了一样,那么结果必定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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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另一个结局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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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朋友闹别扭了,不是她抢走了我另外的一个好朋友(欢欢),也不是她来的时候太突然了,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我和欢欢本在一起写作业,可她突然到了这里,吵着闹着嚷着要和我们玩,我们同意了,一起玩‘瞎子摸鱼’。可在她摸的时候,眯着眼睛。我碰巧看见了,刚想讲出来,她见我看到了她,慌了,马上抓住了我。我把事实说出来的时候,她嘟着嘴巴说没有,还诬陷我说我是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才故意说的。我脾气本来就不好,我横扫了她一眼,去写作业去了。

她们的欢笑声一直在我的耳畔响起,一直在我的心中荡漾。我表面上是在写作业,其实一直是在想她们,她们又来了,还蹦蹦跳跳着说:“可歆姐姐,你下去玩吗?”

霎时,我的身旁出现了两个小精灵,左边的小精灵说:“要快写作业,就只有一点点了,要坚持呀!”右边的小精灵说:“友谊第一,作业反正只有一点点了,明天写也可以!”

不知道是赌气还是怎么,我竟然说我不去!

如果,我选择另一个回答的话,也会是另一个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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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伪装者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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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已经准备撤离的明楼等人,也因此暂缓了计划。但明台的转移却是刻不容缓,明楼吩咐明诚让黎叔尽快安排。但明诚前脚刚走,藤田就到76号带走了梁仲春。

重刑之下,梁仲春招认明诚曾暗示过自己他是国*党,但自己手上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藤田希下令枪击了梁仲春,又到政府办公厅若无其事地将此事告诉了明楼。明楼意识到桂姨的死已经让他们完全暴露,但他仍不动声色地与藤田进行周旋。

藤田表示他即将前往南京述职,并提出要顺路护送明镜前往苏州安置明台的骨灰。明楼无力拒绝,只能表面上应承了下来。很快,明公馆便被宪兵队包围了。美其名曰保护,实际上却是监视,防止明楼安排明镜潜逃。程锦云的表姐苏太太也是中共地下小组的一员,她火速将消息告诉了黎叔。他们知道藤田强行要求明镜同行是为了引出明台,所以他们没有将这件事告诉明台,但明台还是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上级的命令是锦云负责带明台转移,黎叔等人则对明镜进行营救行动。黎叔强制命令明台服从上级安排与锦云离开上海,明台最后还是只能顺从。明楼不愿让大姐孤身犯险,他知道藤田一定不会放过他们。他想安排明城掩护明镜撤离,但深明大义的明镜却拒绝了。她表示藤田只是想引出明台,只要明台不出现,那么他们就都还有一线生机。其实明镜十分清楚这一次极有可能有去无回,她哽咽着祝福明楼要好好照顾自己和两个弟弟。姐弟俩在明家含泪话别,他们都清楚此行的凶险。夜间,明城护送明镜到火车站与藤田一起离开。但藤田却不肯就这么走,而是提出再等一等,说不定能等到他和明镜都想见到的人。

黎叔已经带着人马包围了火车站,营救计划势在必行。但锦云却在此时加入了战斗,并表示明台已经逃跑,绕过了火车站要去救明镜。明台持枪出现,藤田竟然挟持了明镜作为人质,要求他缴械投降。正当明台无计可施之时,藤田身边的一名宪兵突然被枪击身亡。

趁混乱之际,明台解决了藤田身边的宪兵队,而明楼和明诚也紧接着出现了。为了他们三个共同的大姐,哪怕三要卸下伪装以身试险,他们也义无反顾。

一对三,藤田知道自己毫无胜算,但他却想拉着他们三个其中一个人同归于尽。在说话间他突然一把将明镜推开,欲趁乱袭击明楼。被推开的明镜却挡在了明楼的身前,藤田射出的子弹残忍地穿透了她的胸膛和腹下。明台和明城立刻击毙了藤田,反应过来的三兄弟急着要将明镜送往医院。

明镜的伤势已经无力回天,她阻止了几个弟弟的冲动。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将最疼爱的明台推开,呵斥他离开上海。明楼也意识到如果明台继续留下来,大家都会死。他吩咐明台搭乘火车与组织的同志一起将车上的火送往根据地。

明台悲痛欲绝,不愿离开,但最终还是被明诚忍痛拖开送走了。这件事最后被装饰成了共党武装袭击火车站,新政府官员家属不幸罹难。明楼和明诚依旧潜伏在新政府内,执行着暗无天日的伪装任务。

不一样的是,从前一直对他们耳提面命的大姐明镜现如今已然只是一张笑容温婉的照片。而调皮捣蛋的小少爷明台也与未婚妻锦云顺利抵达了北平,开始了他的双重伪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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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夏至未至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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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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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做一个灵魂有香气的女子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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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十几岁的暑假开始学习书法的,本来学习书法的目的很功利,就是想在考试的试卷上写下一首好字,然后让阅卷的老师耳目一新,给我得更高的分数。

但是在真正开始学习书法后,我发现自己早已经爱上了书法,将其作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我们的书法老师,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姐姐。虽然很年轻,但是她总是对我要求很严格,她总是要求我们写字的时候将背挺直,拿笔的姿势要端正,要对每一张纸抱有敬意。当她看到我们不好好写字的时候她总是对我们说:“要做一个灵魂香气女子。”我喜欢这句话,因为这句话听起来就很唯美,而且这句话背后的含义也是耐人寻味的。

老师做到了做一个灵魂有香气的女子,老师总是在课间教给我们茶道的知识,还总是喜欢在午后的阳光里抚琴,一曲古典音乐在她的指尖荡漾。在书法领域,她熟练掌握了很多种字体,可以自由切换不受拘束。她写字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一首唯美的诗。她还喜欢瑜伽,保持着良好的体型,走起路了特别的淑女优雅,成家后的老师仍然有一种少女的气质,格外让人羡慕。

在这样有特点的辅导班的时间久了,我竟也慢慢地静下心来,再急躁的时候只要舒开纸张,涮好毛笔,端庄的做好,写一会儿字,心情就慢慢地恢复了,甚至还会开朗起来。

见过真正优雅的人之后,我也是特别渴望自己有一天可以成为一个灵魂有香气的人的,我想,我会为了这个目标不断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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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议论文作文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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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有云: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如此,即是感恩

感恩是灵魂美好之所在,正如尼采所言: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将感恩种于灵魂,便能开出幸福之花。

感恩能塑就纯净的灵魂,塑造性格与人生格局。韩信在功成名就后,仍不忘昔日漂母分食之恩,以千金报之,他用“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阐述了感恩的灵魂魅力,是为“国士无双”;诸葛亮为报刘备三顾茅庐之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用毕生的精力诠释了感恩的真谛,是为“卧龙”;而曹操杀害吕伯奢一家,重耳火烧介子推,有再多的理由,也只是虚伪灵魂的粉饰,而不懂得感恩的人无论如何粉饰,其灵魂本质也是斑驳不堪的。可见,感恩是人格上的净化剂,心怀感恩,方能使灵魂纯净,毫无杂质地现其熠熠光华。

其实感恩不仅是人格上的净化剂,更是一种自我修养,一种自心灵而生的高尚美德,卢梭曾说“没有感恩就没有真正的美德”。高山感恩于土壤,方能成其雄奇;大海感恩于细流,方能成其博大;大树感恩于落叶,方能成其高挺。而懂得感恩的人,常常给人以清风拂面,白云怡意之感。陶渊明在黑暗社会中感恩于生活,终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周恩来感恩生育他的祖国,愿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不愧是中国人民的好总理;居里夫人即使得了名与利,依然感恩其老师,始终谦虚而恭敬,心怀感恩使她通往人生的伟大。

“修于内”,方能“形于外”。心怀感恩之人,其言行必君子。李密自幼失去父母,但祖母却用她的温暖养育他长大成人,名扬天下。在为官作宰的机会前,他不曾忘记自己的祖母,用“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谱写出感恩的伟大诗篇。在为官和报恩之间,李密选择了后者,感恩使他气度卓然,乃真名士也。

正如《苏菲的世界》所说:没有人天生该对谁好,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恩。当高楼大厦在中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感恩这座灵魂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乳羊有跪母之恩,乌鸦有反哺之义,而我们,在这被给予爱和温暖的世界中,也应该学会感恩,彰显灵魂魅力,奋力前行,这才是当今中国青年应有的气派。

种下一颗感恩的种子,待岁月静好,开一树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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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人民的名义》沙瑞金小说结局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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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瑞金是汉东省委书记,根据剧透,沙瑞金是一个十分刚毅有原则的官员,是个好人,并且协助了侯亮平铲除邪恶势力。

小说原文:沙瑞金痛心疾首——不但是一个京州、一个光明湖,我省反腐倡廉形势也很严峻。近三年来,十二个地级市中的六个市,市委书记、市长出了问题,或者被双规,或者进入司法程序。

同志们,半壁江山沦陷了!全省省管干部,目前岗位空缺一百五十三人。赵立春留下的那个名单里,三分之一的人被立案,五十八人涉及买官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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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电视剧寻秦记善柔结局

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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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玄幻小说《寻秦记》里面的女配角,本是孤儿,自小被杀手组织 的首领(曹秋道)收养,不得已被训练成一个杀手。目睹组织内的残酷无情,她在杀人的时候从无手软。从来没有人对她好,所以在项少龙用一块水晶折射出彩虹送给她时,她真的受宠若惊,虽然明知道他送的这份礼物是有目的的。一路上,她时刻保护这个言行怪异的男子,又不得不完成组织交给的刺杀任务,甚至为了替项少龙能够在这个时代站稳脚,她机关算尽的帮他得以拜墨家剑法高手(元宗)为师,并取得可以统领天下墨家弟子的矩子令。可惜正因为她处处为项少龙算计的太周到,反而让项少龙认为她冷酷无情,而跟她分道扬镳。面对误会,她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默默地替这个男人做着她能做到的一切。

其后项少龙每次遇险,都在她的帮助下化险为夷,不能说别人无法可以跟项少龙同甘共苦,但每次项少龙身临险境,善柔都会奋不顾身的相救。如果说项少龙一开始拒绝了乌廷芳是因为担心自己要回到现代,没办法扔下她一人不管,那拒绝善柔则是因为她是个杀手,本身大家路不同,无法为谋。那样的出身,那样的道路不是她一介女子能够选择的。生逢七国混战的乱世,即使寻常男子亦无法保证可以生存下去,她一介弱质女流,却凭借一身武功,一副聪慧头脑而顽强如铁。她聪慧机敏,却不如琴清有个闻名天下的师傅,有个可以读书的机会,她美貌如花,比乌廷芳更早结识项少

龙,却没有乌廷芳那样自由自在,有家可以依靠的大小姐身世,她也有不幸经历,却在杀手组织挣扎这么多年,早就学会独自坚强,无法在心仪男子面前做到楚楚可怜以搏同情。如果没有善柔的多次救命,项少龙断不可能活到最后,如果没有善柔的资助,那些孤儿早就饿死病死,与其他难民一样,如果没有善柔的斡旋,乌廷芳一个大小姐再受到那样的侮辱之后,缘何能活到最后?她是集所有女子所长,却最终无法得到项少龙的心,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太强,太有能力,甚至项少龙自己都承认,如果在未来世界,她一定是个女强人。这样的女子放在现代尚且少有人敢问津,更别说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善柔,也想做一个只让人疼就好的女子,可惜,时运,天运,命运,皆造就了如今的她。命该如此,即使她想从善,可偏偏要拔剑杀人。

结局的时候,项少龙一手揽着琴清,一手揽着乌廷芳,一道彩虹落在他们手上,正是当日项少龙送给善柔的那块水晶折射出的彩虹。清清江水边上,善柔微笑着俯下身,将额头靠在项少龙的肩头,问项少龙已经娶了两个老婆了,也不介意多一个吧?项少龙一副无福消受的口吻与表情,善柔却是敛下眉眼,因为她知道,这个所爱的男人,根本不是个滥情之人,更何况她从来都是把自己摆在一个生死与共的朋友的位置上,她今生能从他身上偷来的温暖与安慰,甚至仅有的幸福,也就只有这一刻而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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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何以笙箫默小说结局篇

全文共 9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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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圣诞还没过去多久,转眼就是春节。

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啰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烦我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地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得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地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地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地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儿。”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像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地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地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地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地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地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地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地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得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地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地看了半天,不可思议地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地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地翻完仅有的一本相册,抬头默默地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像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地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扳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地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地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地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地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地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地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地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帖,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像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地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地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地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地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蹙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恳切言词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地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地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作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地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地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地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地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地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地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地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地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地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地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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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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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文,献给世界上所有孤老的灵魂。——题记

坊间有言,“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感恩是人生的必修课,感恩亦可净化人们的灵魂。

深夜我准备早早睡下,但一会儿,我听见了一阵忽高忽低的喊声“满满、满满……”外公在叫我,发生什么事了吗?我住在二楼,外公在一楼,房子显得格外空荡和冷清。原来外公摔倒了,也幸好我听见了。楼下,外公单薄的身躯蜷缩在冰冷的地板上,不禁让人悲叹晚年的凄凉、孤独。

平日里,家人都不爱搭理这位风烛残年的老人。他平常端坐在家门口,双眼浑浊空洞的望着远方,时不时抬手擦眼泪。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没人去问他,更很少有人陪他聊天。他有些耳背,他的世界或许是静得悄无声息的吧?就像一部默片。

某天我在厨房做饭,外公在门外择菜。他总是爱这样忙这忙那,应该是不想让家人认为没有一点用处吧。无意间的一瞟,看见外公从椅子上摔了下来,我赶紧去扶,但却怎么也扶不起,便对一旁冷眼旁观的舅舅道:“舅舅,过来帮忙扶一下啊!”舅舅理直气壮地说:“他就这样,你越扶他,他就越赖在地上不肯起来。”说完便转头看电视去了。可我明明看见外公很费劲的想起来啊!舅舅说话声音很大,外公许是听见了,眼里带泪说:“不用扶我,我自己起来。”

我知道舅舅平日里稍有不顺就对外公冷眼相加,破口大骂。而最近似乎更加肆无忌惮了。想起那次在二楼见到的争执:舅舅将塑料椅子高举于头顶,恶狠狠地道:“你信不信我打死你!”外公心寒,声音颤抖地说:“你打呀,我让你打死我,那我也就好过了!”我虽气愤,但我无能为力,谁会让一个孩子掺和大人的事?

费力扶好外公进屋,我担心他,想多陪他一会儿,外公却执意让我回房,他把门关了他还是这样,不想给家人添任何麻烦。我想今晚是幸运的,没让外公在冰冷的地板上度过漫漫长夜。走上楼,路过落地窗,寒风带着微凉的细雨吹向我,我有点冷的发抖。

我在房间听见外公模糊不清的碎碎念,唉声叹气的。在这个家里,没有人理解外公,或许也没人想去理解他。外公平日里常受到责骂,亲儿子也敢当面举起东西说要打死他,摔倒了也没人向扶他起来……可悲!我这个旁观者无能为力!

孤老的灵魂,孤独终老的灵魂。哲学家尼采曾说:“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希望世间子女对父母常怀感恩之心,不要污浊了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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