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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热门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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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作文800字:深入灵魂的热爱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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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几千年的书香缭绕得骨清魂香,几千年的诗心陶冶得如此美丽。对梅花深入灵魂热爱,让的感悟如此深刻,在不同国度的友人间热情传播梅之精神。

纵观所有,好像没有对哪个动物、植物会如此上心,以达到热爱的程度。

似热未热的初夏,大学毕业来京面试的时候,第一站落脚在高楼耸立的建外soho楼宇中,遥望着不远处的大裤衩,心里默念,我要在这里开启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了。

在那个公交还是两毛钱车票的时候,每当双休的周末与同学相聚的时候,总是约在大北窑西的公交站,望着来来往往进出城的人们,这里既有穿着简单身上沾满泥 土的打工大叔,也有努力打扮入流但并不时尚的打工妹,还有穿着朴素精神矍铄的北京大爷大妈们。在那个还不能去黄太吉喝豆腐脑思考人生的时候,总是喜欢坐在 这个路边观察人流,顺便思考人生。

当京城退下白天燥热的外衣时,不加班的傍晚,喜欢散步在通惠河边看夕阳西下,那是想家的时候。

国贸CBD一个看似繁华的地段,有多少外面人的向往和多少里面人的要逃离。大北窑,一个看似很土的名字,听到的一瞬间就记住,也喜欢了。

在百度上,对大北窑的解释是出东便门,东北方向离城3里,地势广阔,土质细腻,向来烧得好砖。多年以来,砖窑密集。其中最大的是在北边的一座大窑,烟囱高耸,远远就能看到。所以远近居民到此都以大窑为标记物。

遍地窑坑,故名大北窑!

聚集在大北窑范围内的企业特别多,虽然只是少量的楼宇,但谁能知道每个通宵不灭灯的格子屋里孕育了多少上市的公司,也积攒了多少为了上市而拼搏的梦想 者。如今的互联网er有多烦躁复杂,还是回头看看大北窑吧。喜小宝婚宴预订网的初创团队就是在这里熬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

谁说,爱上一座城市,只是因为一个人。爱上一个地方,也只是因为一个美好的氛围。刻骨铭心之爱,也许只是一个简单的依赖。

[高中作文800字:深入灵魂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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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凡高——热情似火的灵魂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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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热情的人,而是热情本身。命中注定他是为艺术而牺牲自己、燃烧自己的人。在他37年的人生历程中,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绚丽的绘画类型。这种非凡的艺术成就,来源于他那近乎疯狂的激情——“我的作品就是我的肉体和灵魂,为了它,我甘冒失去生命和理智的危险。”

凡高不是热情的人,而是热情本身。热情使他的生命飞翔,也最终让他毁灭。他的整个心灵与生命的历程都让人崇敬,痛苦但很美丽。凡高就是在痛苦中净化灵魂,在净化灵魂中得以升华。他是能真正感到生命美丽,并拥抱整个生命全部的人。他摒弃了一切后天习得的知识,漠视学院派珍视的教条,甚至忘记他自己的理性。在他的眼中,只有生机盎然的自然景观能让他陶醉于其中,物我两忘。他视天地万物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他用全部身心拥抱一切。凡高最彻底地抛弃了纯技巧性的抒情,运用惟他所特有的一种表现力量,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全新的、充满激情的绘画类型,并以这种火一样的艺术激情创造出令世人惊叹的艺术杰作。他的生命是一团燃烧的火焰,火焰灭了,他的向日葵仍如火焰般继续燃烧着,向一代又一代人诉说着他的故事……

到他所生活的那段时期为止,还很少有哪一位画家,会那么执著、那么自觉、那么始终如一地要让绘画构筑起自己的一种生活环境,把绘画作为自己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一种空间的拓展和现实的确证。在有生之年,他努力把他生活的每一角落延伸至画面,画他走过的街道,画他曾散步的公园,画他呆过的房间,画他坐过的椅子,画他穿过的鞋子,画他吸过的烟斗;他也画他爱过的女人,画他投注了巨大热情的葵花和柏树、麦田和花园;因为在烈日和暴雨下写生,所以他把那份来自生活劳作的体验与田间的农人一起分享。他与世人分享的还不仅仅是对生活的辛劳的感受,还有热情,还有幸福,还有希望,还有焦虑,还有孤独和苦闷、绝望和抗争。这样,他不但让生活在他的画中显示出意义,他也让画作在生活中焕发光彩。

凡高的一生只有37年,但他却在这短暂而坎坷的生命历程中,在除了失败还是失败的现实生活中,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绚烂的绘画类型,这种非凡的艺术成就,来源于他对生活那近乎疯狂的热情——“我的作品就是我的肉体和灵魂,为了它,我甘冒失去生命和理智的危险。”

看他的图画、读他的和关于他的文字,我们不轻松,也不会平静。他说:“尽管我又病又疯,但仍不失去对人类的爱。”这位绘画大师,他的一生在狂热中燃烧,在凄清中度日。让我们走近这颗孤傲的灵魂,渐渐剥离那些有关他的传闻,感受大师内心的痛苦与忧伤。也许最嘹亮的一声恰是:永远对生活抱有疯狂的热情,对自己做到永远的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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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贵的灵魂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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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名字叫做“雪豹”;有一种精神叫做“雪豹”;有一群精英叫做“雪豹”

——题记

高贵灵魂是因为他们有一颗赤诚的心;高贵的灵魂是因为他们有一个无限光荣的职责;高贵的灵魂更是因为他们有一种顽强的信念。

每天的高难度运动,对他们而言早已当成家常便饭。其中攀爬是每人每天的必修课。同时,他们还定期举行攀爬比赛。为了不让自己落伍,他们每天都疯狂地练习。日子一久,他们的肘部和膝部已磨出厚厚的茧。

最近,我从央视一套《第一精品》中了解到这样一个故事:几年前的一次反恐演习中,一位年轻的战士在破窗的时候,因脚下打滑,被飞溅的玻璃碎片刺破,鲜血直流,但是为了让自己所在部队取得演习高分,他强忍着疼痛,一声不吭直至演习结束。最后,他拖着因失血过多早已麻木的腿在队友地搀扶下缓缓度进医护室。如今,他已退伍,而这种铁人般的顽强的精神却永远留在所有人的心中。

驻守在祖国心脏地区的人都如此艰苦,更何况那些边防战士呢?衣服能站起来吗?在风雨肆虐的边防地区,战士们的衣服一经浸泡便被冻住。每天异常艰苦的工作,令他们出许多汗,长次以往,衣服就变得硬邦邦的了,脱下来后便可直挺挺地立在地上。

厚厚的茧算什么?腿被刺破算什么?硬邦邦的衣服算什么?无论什么困难都无法磨灭他们高贵的灵魂。我向往拥有这样的灵魂,因为学习需要这种顽强的意志,而要想具备这种可贵的精神并不容易,故我为之高贵的灵魂而感动。

我多么渴望成为一只雪豹,拥有作为一只雪豹所拥有的所有品质,成为天低下最顽强的雪豹。任风雨肆虐,我都无所畏惧。

顽强——成为我心中最高贵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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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明若晓溪小说大结局番外

全文共 8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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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明若晓溪番外篇) 作者:明晓溪

二年丙班的教室,已经是上午的第四节课。

明晓溪边听课做笔记,边感觉身上阵阵寒意,两道愤怒的目光瞪得她胳膊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再瞪我,就变金鱼眼了啊。”小泉也真奇怪,瞪了一上午,眼睛都不会酸吗。

“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恶狠狠的声音从小泉的牙齿间磨出来。

“我哪里无情无义了。”恶狠狠瞪回去。

“哈、哈、你还敢说!”小泉逼近她,眼神更加凶恶,“你是不是又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呃……是又怎样……”

“澈学长呢?!你抛弃了澈学长对不对?!”

明晓溪无力道:“小泉,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抛弃澈学长了。”

“那就是你脚踏两只船!”更加恐怖的罪名。

明晓溪直接晕死在课桌上:“说过n次了,澈学长不喜欢我,他是神一样完美的少年,不可能对我有兴趣的啊。根本就没有开始过,说什么抛弃抛弃的,好象我很恶劣。”

“他喜欢你。”

“不喜欢。”

“他就是喜欢你!”小泉凶巴巴,“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错。”

又是直觉,明晓溪扁扁嘴,懒得理她,继续听英语老师讲课文。

小泉转转眼睛,忽然贼笑道:“喂,是不是只要确定澈学长喜欢你,你就可以抛弃牧流冰,坚定地投入澈学长的怀抱?”

这女人疯了,明晓溪离她远一点。

居然不理她?!小泉夺走明晓溪手里的原子笔:“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澈学长的真正心意。到时候,可不许你再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明晓溪叹口气,从她手里又将笔夺回来:“小泉,你听好了。第一,澈学长是我的朋友,你不要把事情弄得很尴尬;第二……”她的脸红了红,“……我喜欢冰。”

“不!可!以!”

小泉一声怒吼,惊呆了正讲课的老师和全班同学。

英语老师推推眼镜,脸色发青:“小泉同学,明晓溪同学,你们在干什么?!”

明晓溪正准备站起来道歉,小泉掐住她的胳膊,满脸堆笑、笑容灿烂地回答:

“老师,刚才明晓溪同学对我说她实在太喜欢太崇拜老师了。每次要上老师的课,她前一天晚上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上课的时候耳朵舍不得动一下、眼睛舍不得眨一下……那,我就批评她,说她喜欢老师可以理解,可是只要将老师讲的功课很努力地学好,老师就会很高兴了,千万不要给老师的感情带来过多的压力……所以,我告诉明晓溪同学说不可以。”

英语老师涨红了脸,心脏狂跳,课本紧张地握成一团:

“咳……小泉同学做的很好,大家只要用心上我的课,我……我就很欣慰了。”

这会儿,脸色发青的换成明晓溪了,她怒声低道:

“小泉,我跟你绝交!”

小泉笑得奸诈:“姐妹,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他的英文考试保你高分通过。”哼,让她心爱的澈学长痛苦,这点报复是很轻很轻的了。什么嘛,明明都已经跟牧流冰分手了,眼看澈学长有了希望,结果牧流冰却偏偏受伤住院。唉……明晓溪这个心软的笨蛋……

下课铃响了,英语老师离开教室,二年丙班的同学们纷纷收拾东西。忽然,“哗——”地一声惊呼,女生们眼冒桃花地盯住门口,班里鸦雀无声,只听见十几颗粉红少女心蓬蓬乱跳。

明晓溪好奇地抬起头。

原来是牧流冰。

他穿件黑色衬衫,略微苍白的面容,清冷的双眼,嘴唇象花瓣一样柔软,冷冷站在门口。中午的阳光灿烂地洒在他修长单薄的身上,冷漠孤独的气质,却脆弱美丽得象是水晶做的天使。

明晓溪看得呆住了。

呵呵,怪不得他被称为光榆第一美少年,果然是超俊美的。

众女生望望牧流冰,又望望明晓溪,见他和她痴痴相对,目光流转,千般爱万般恋尽在这脉脉的凝视中,不由感动地纷纷拿出小手绢擦拭眼角的泪水。

好浪漫啊!

呜——,她们也要这样的爱情!!

******

校园里有一片小树林,茵茵的草地,凉凉的树荫,是学生们午后休憩最喜欢去的地方。可是此刻,一排十几个西装笔挺戴墨镜的大汉,凶恶地将树林戒严,连只耗子也别妄想溜进去。

兴奋的光榆学生们在树林外挤来挤去,校报的记者们甚至动用了高倍望远镜向林中窥探。哇,光榆第一美少年和风头最劲神秘少女在那里幽会啊,不知道会不会接吻,不知道会不会做爱做的事……只是想一想,口水就快要流下来了。

“你今天居然会来上课。”明晓溪边吃汉堡边好奇地打量牧流冰,“伤口还会不会再痛?”

牧流冰懒懒倚在树干上:“一走路就隐隐作痛。”

“呃……”什么嘛,就那么一点伤,都过了二十几天了还好意思说痛。明晓溪偷偷白他一眼,算了,只当他在撒娇好了。“那你吃完饭就快点回去休息吧。”

“在屋子里很无聊。”

“所以你来上课?”

“上课也很无聊。”他睡了整整一上午。

明晓溪瞪他:“那你来学校做什么。”

牧流冰凝视她:“忘了吗?是你要我回学校上课的。你说不喜欢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笨蛋。”

然后,他闭着眼睛微笑,笑容无邪而纯净。

望着他的笑容,明晓溪的心渐渐温柔得象春风中的湖水,她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冰,你饿不饿,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

“我不是小狗,不要乱摸我的头。”

明晓溪又用力揉了两下,把他的头发揉得毛毛的,才笑着放过他。她拿起一只苹果,准备削给他吃,他却抓起了一个汉堡。

“喂,你不能吃这个!”明晓溪抢回来。

“为什么?”

“汉堡对你的胃不好,吃了会胃痛的。”

“可是你却一连吃两个汉堡了。”牧流冰怀疑地看着她。草地上白底粉色碎花的餐布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寿司、生鱼片和水果,每样都让人垂涎欲滴,可是她偏偏只吃汉堡包。

“我……呵呵……”明晓溪干笑。

“汉堡很好吃对不对?”

“呵呵……还不错啦……”

“那让我吃一个?”看她吃的那么香,他有点动心了。

“呃……其实也不是很好吃……”

“明晓溪!”

明晓溪在他目光逼视下,终于投降:“好啦,我说实话。汉堡吃起来比较快,快点吃完就可以快点走了。”

牧流冰瞪住她。

双手渐渐变得冰凉。

他绷紧嘴唇:“为什么要快点走,你不喜欢跟我在一起吗?难道……”她在骗他对不对,她重新回到他身边,只是因为同情。

“这里只有咱们两个,外面却围了一群保镖和看热闹的同学,怪死了。”明晓溪摇摇头,“我不喜欢这种约会的气氛。”

牧流冰的双手恢复了一点热度。

“冰,下次咱们到海洋世界去玩好不好?”明晓溪两眼放光,“我好喜欢看海豚表演!”

“好。你先吃一个寿司。”牧流冰夹了个紫菜寿司给她。

明晓溪乖乖吞下去。

“寿司吃起来也很快。”他告诉她。

“哈哈,你不懂了是不是?寿司虽然也很快,但是凉冰冰的;汉堡就不同了,热乎乎的,又有肉饼,还有点蔬菜,营养比较均衡啦。”明晓溪得意地说。

“不过,咳!”她捂住嘴,眨眨眼睛,“不合适你吃,真是可惜。呵呵,你还是吃些水果算了。”

牧流冰看看她,又看看汉堡,怎么总觉得她在偷笑呢?

宁静的树林。

午后的风轻轻吹来。

郁郁绿绿的树阴。

明晓溪靠着树干,牧流冰躺在她的腿上舒服地睡着。

“冰,咱们走了好不好?”

她用手轻轻抚弄他黑玉般的头发。

“好困……”他呢喃着翻个身,“……让我睡……”

明晓溪心里挣扎着。

她其实真的很不习惯把别的同学赶走,只由她和冰占据这个树林;但是,冰象个孩子一样睡得这样香甜……

她叹口气。

手指轻轻抚弄着他,让他睡得更香些。

牧流冰的黑发在她指间缠绕滑落,柔柔顺顺,象丝绸一般优美。

“冰,你的头发好美,”明晓溪轻声赞叹,“如果能留得长长的,一定会更美吧。”漫画里的美少年都会有着美丽的长发。

“好。”

牧流冰答应她。

“啊,你醒了,”明晓溪不好意思地想把手缩回来,却被牧流冰握住,将她的指尖温柔地含入唇里。

触电的感觉……

明晓溪只觉一股强大的电流麻麻烫过全身!

连脚趾都酸麻得蜷缩起来!

她惊得将手猛力抽回,脸颊通红,结结巴巴:“你……你……”

牧流冰滚烫的呼吸在她唇边:

“晓溪,我是你男朋友啊。”

“色……色情……”明晓溪脸红如番茄,“色情片里才会吃手指头……”

“咦,你看过色情片?”牧流冰大笑。

“记录片?”

“……就是那种没有剧情只有动作的片子,怎样?!”明晓溪挺起胸脯,谁怕谁呀,这个时代谁没有或多或少看过。

“啊?”

牧流冰笑着吻住她。

无数颗金星在明晓溪眼前旋转,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自手尖、脚尖被抽走。

他吻着她,轻轻启开她的唇瓣。

他深深吻着她。

她忽然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他没有听清,呻吟着啄吻她,轻轻问道:“……什么?”

“樱桃……”

“……?”

“听说接吻高手可以只用舌头就把樱桃杆儿打成结……”她吃吃笑。

“你是高手吗?”牧流冰抵着她的额头笑。

“嗯……试一试!”

明晓溪环住他的脖颈,一把拉下他,伸出粉红的小舌头,用力深深吻着他。

牧流冰的脸颊绯红如醉。

明晓溪的脸颊通红似霞。

郁郁绿绿的小树林里,他和她在练习樱桃接吻法。

(嘘,非礼勿视,各位姐妹还是自己回家练习好了,:p)

******

“嘴肿得象香肠。”小泉仔细打量她。

明晓溪立时捂住嘴唇!

小泉贼兮兮凑近她:“脖子上还有草莓哦,战况是不是很激烈。”

明晓溪竖起衬衫领子,目光如飞箭:“喂,你远些好不好,干什么趴到我身上来。”

“重色轻友!”

“我哪有!”

小泉嘿嘿笑:“牧流冰可以趴到你身上种草莓,我靠你近一些都不可以,不是重色轻友是什么!”

明晓溪没好气道:“好吧。”

“……?”好什么?

明晓溪凑近小泉,也笑得一脸贼兮兮:“那我就在你身上也种几颗草莓,就不算重色轻友了吧。”

小泉躲出老远:“哎呀,恶心死了!”

明晓溪笑得打跌,臭小泉,想欺负她还要再修炼修炼啊。

下午的时光,在明晓溪忽而怔怔出神、忽而脸红如霞中飞快地流逝了。转眼到了放学的时候,她和小泉正收拾东西,却忽然看到东浩雪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里来。

“不好了!不好了!”

东浩雪大口喘着气。

“怎么了?慢慢说。”

明晓溪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那个……牧哥哥把学校封了……谁也不让出去……”东浩雪紧张地说。

明晓溪怔住。

******

光榆学院校门处,一字排开二十几个烈焰堂大汉,他们将放学要出校门的学生们阻拦在学校里,不让他们出去。学生们已经开始愤怒了,大声抗议着,然而大汉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根本不为之所动。

明晓溪和小泉、东浩雪赶到时,一些男生挽起袖子正准备同烈焰堂大汉们打架。

“为什么不让我们走?!”

“要走也可以,先让我们搜身。”

“你们是警察吗?我们是罪犯吗?凭什么搜我们的身!”

“对啊,凭什么!凭什么!”

…………

烈焰堂大汉们凶恶地瞪着学生们:“不想活了是不是?知不知道你们在跟谁说话!”

“知道,不就是烈焰堂吗?”

一个清亮的女声破众而出!

大汉们的面色霎时阴沉下来,烈焰堂响当当的名头神见神让、鬼见鬼躲,居然被个女孩子当众挑衅!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定睛一看——

众大汉抽口凉气。

阳光中,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眼睛亮晶晶,嘴角爱笑地弯着,明明是小巧玲珑的身子,却偏偏带着威风凛凛的气势。天哪,这可不正是数次打得他们人仰马翻,并且被少爷视若珍宝的明晓溪小姐!

腾田赶忙闪出来,恭敬道:

“明小姐,您好。”

明晓溪看看他,不认识。不过眼看他的态度从目空一切迅速转成毕恭毕敬,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她皱皱眉头:“为什么不让大家出去?”

腾田陪笑:“是少爷的命令,您也知道,我们做人手下的……”

冰?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更紧:“他现在哪里?”

“少爷在……”腾田忽然向她身后望去,鞠躬行礼,“……就在这里。”

明晓溪转过身。

太阳渐渐西下,阳光染上淡淡的红晕。牧流冰从一个阴暗的角落走来,肌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鲜艳如红枫,他的眼神阴暗萧杀,单薄孤独的身影与温柔的夕阳辉照显得格格不入。

牧流冰的出现就象一道寒流,冻得当场静默无声。

诡异的静默。

东浩雪打个寒战,抱紧小泉的胳膊:“牧哥哥……象个……魔鬼……”从地狱里面出来的魔鬼。

小泉点头。明晓溪满身跳跃闪耀着阳光,牧流冰是一片执拗阴沉的黑暗,这两个人在一起真是奇怪啊。

明晓溪张口便欲问牧流冰,想一想又觉不妥,便大步走上前将他拉到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于是,只有他和她两人。

“冰,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让同学们回家?”她努力把语气放得很轻。

牧流冰不说话。

明晓溪深吸一口气,努力笑得温柔:

“告诉我好不好?我会帮你啊。别忘了,我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呢!”

牧流冰的眼底沁出一抹痛苦。

还是不说话?明晓溪看看他,再看看他,在地上转了三个圈,从一数到十,他还是不说话,她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喂,你说话好不好?!你有什么权力不让大家回家,你有什么权力搜大家的身!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这么做!当黑社会的头子很了不起吗?!你很了不起是不是?!”

“明晓溪!”

牧流冰瞪她。

“不要叫我明晓溪!”她握紧拳头瞪过去,“你知道我刚才多想打人吗?姑娘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哪个流氓阿飞见了我不是吓得屁滚尿流?!可是,刚才我却不能教训那些烈焰堂的人!因为——他们是你的人!”

明晓溪的拳头握得咯咯响:“那么嚣张不让同学们回家,那么嚣张要搜同学们的身,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象以前一样痛痛快快地揍他们!就因为他们是你的人,你——是我的朋友……不要叫我明晓溪,我觉得丢人!!”

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牧流冰站得笔直,孤傲修长的身子迸出令人窒息的脆弱。

明晓溪咬住嘴唇,凝视他。

良久。

她终于说:

“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对不对?好,我也不问了。或许,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原因,不过是少爷脾气来了,耍着大家玩一场。”

说完,她转身离开。

管它是烈焰堂还是牧流冰,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她边走边活动脖颈手腕,如果不能解决,就打一场又怎么样?即使跟冰在一起,她还是明晓溪!

还有,这是什么破学校,学校的保安呢?管理人员呢?一个个缩头乌龟!

“项链……不见了……”

牧流冰的声音很低。

明晓溪猛地站住,怔怔回过身。

“什么不见了?”

“你送我的水晶项链不见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项链还在胸口。可是下午正上着课,他突然发现项链没有了!疯了一样冲出教室,他在校园里到处寻找,每个角落都找过了,可是都没有找到。他担心是项链掉落后,被别的同学捡走了,眼看下午放学的时间就快要到,于是他命令手下们限制学生离开学校,直到找到项链为止。

没有了她亲手为他带上的水晶项链,他的心底满是无可忍受的空落和恐惧。

…………

在牧流冰修长的手指间,一条项链发出流动的细碎的光芒……

项坠是一个雪花造型的水晶。那么晶莹剔透,那么细致柔美,映衬着地上皑皑的白雪,好象一个有生命的精灵,绽放出有灵气的神采……

“它是不是很象你的眼睛?”明晓溪轻声说。

“我的眼睛?”

“对呀,我觉得它就象你的眼睛一样清澈,透明,美丽……”

…………

她把水晶项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可以不再戴它……当你不再喜欢我的时候……”

“坏丫头……那岂非让我从现在开始每分每秒都戴着它?而且,我还会整天担心它会不会自己掉下来……”

牧流冰捏捏她的鼻子,笑得比水晶还漂亮……

…………

原来是这样啊。

明晓溪手足无措:“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我会帮你去找的……”

“找了很多地方,但是都没有。”

没有了项链,是不是,也就会没有了她。

他不敢去想。

只觉得胸口象被挖出了一个乌溜溜的血洞。

明晓溪走过去,轻轻拥住他:

“我再买一条新的送你好不好?”

“我要原来的那条。”

明晓溪将他抱得更紧些,仰头微笑:“那我就陪你去找,我们一定会找到的。”

牧流冰摇头:“万一是被谁捡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明晓溪轻轻皱眉:“冰,就算是项链被人捡去了,也不可以搜同学们的身啊。要不然,咱们贴个布告,请捡到项链的同学把它还回来。”

牧流冰目光阴郁:

“不。我不相信他们。”

明晓溪沉默半晌:“不可以因为一条项链就限制别人的自由。让同学们离开吧。”

牧流冰盯紧她:“那只是一条项链吗?”

“是的。”

他被冰冷冻得僵住,喉咙有些沙哑:

“它,是我的生命。”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就算它是你的生命,可是,对其他的同学而言,它也只是一条是再普通不过的项链。”

“他们与我无关。”

牧流冰的声音带着淡漠的冷酷。

明晓溪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忽然觉得无法忍受!

她和他,仿佛两个世界的人,说着两个世界的话。

她调整呼吸,凝视他,眼睛亮得惊人:

“让同学们离开,否则,不要怪我做得让你太难堪!”那些大汉们并不是她的对手。

******

东浩雪望着转眼间撤走的烈焰堂大汉们,看着同学们终于可以出去校门了,满脸崇拜地说:

“哇,明姐姐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就知道,只要明姐姐出马,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小泉懒洋洋地应着:“是啊。”

东浩雪忽然压低声音:“小泉姐姐,你有没有觉得牧哥哥变得越来越可怕了。”

小泉还是懒洋洋:“是啊。”

“是啊是啊,小泉姐姐好象漠不关心的样子,”东浩雪不满地撅起嘴,“我最喜欢的明姐姐跟越来越可怕的牧哥哥在一起,你都不关心吗?亏你还是明姐姐的好朋友呢!”

小泉咬牙切齿:“我怎么不关心!跟她说过多少次了,让她抛弃牧流冰,跟澈学长在一起有多好!可是这个笨蛋明晓溪……”

“不要!”东浩雪捂住耳朵,“澈哥哥是我的!!”

“你的?”

“我长大了要嫁给澈哥哥!”

小泉斜她一眼。

东浩雪嘿嘿笑着:“小泉姐姐,其实我哥也很不错啊。而且,我偷偷告诉你啊,我那个笨蛋哥哥暗恋明姐姐呢!”她两眼放光,“咱们想办法让明姐姐和我哥在一起好不好?……”

小泉挥挥手:

“我要回家了,再见。”

“喂——!喂——!”东浩雪跺脚喊着。

******

深夜。

牧家大宅。

清冷的月光洒在露台上,青藤在夜风里瑟瑟作响。少年孤独的身影蜷缩在白色藤椅中,面容被月光映照,有种病态的苍白。

他觉得好冷。

彻骨的寒意自胸口一直一直冰冷到他的四肢。

胸口空荡荡的。

没有了那条项链。

也没有了她。

她转身而去的背影,毅然决然,好似没有丝毫的留恋。在淡淡晕红的夕阳中,她的离去,带走了最后一点温暖。

静静的露台。

他抱紧在藤椅中,月光将他斜斜映成地上一团淡淡的黑影。他身上的衣裳很薄,初春的夜风很冷。也许会生病吧,可是,还有谁会担心呢?她走得头也不回。

牧流冰将额头埋在膝盖里。

他不想让月亮看到自己心底淌血的伤口。

青藤轻轻响动。

就象一阵轻轻的脚步。

一只手揉弄牧流冰的头发。

“嗨,睡了吗……”

牧流冰浑身僵硬,他不敢动。

“真的睡了啊,”轻轻沮丧的声音,“中午都睡了,晚上还睡这么早……也不知道穿厚点,万一冻病了,担心的还不是我?”说着,她弯下腰来,拉起牧流冰的双臂,想要把他背进屋子里面去。

他伏在她的背上。

她的温暖象夏日的风,熨热了他的胸口。

她背起来他,忽然感到不对劲,眨着眼睛笑了笑,又将他重重扔回到藤椅中:“喂,你装睡啊,居然骗我背你。”呵呵,他的心跳那么快,哪里象是一个睡着的人。

牧流冰睁开眼睛,古怪地看着她:

“你来干什么?”

明晓溪笑得一脸轻松:“不高兴我来是不是?那好,我现在就走啊!”

牧流冰狠狠瞪着她。

若是要走,就别来惹他,这样在他的心口来来去去,会痛得想要呻吟。

她蹲下来,笑盈盈瞅着他:

“冰,我找到了哦。”

一条闪着银光的项链抖落在她的指尖。雪花的水晶吊坠,在皎洁的月光里晶莹剔透,闪烁着梦幻般的光芒。

牧流冰瞪着她。

她身上很脏,到处沾着泥土,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右脸象是被什么动物抓了几道爪痕,头发里还沾着几叶青草。

“你去找它了?”

“是啊。”

“找它做什么!它不过是一条普通的项链。”

她笑得可爱:

“才不普通呢,冰戴上它好漂亮。”

牧流冰的喉咙忽然酸热。

“一直找到现在?”

“是啊,我找得好辛苦啊,到处都找不到,急得我团团转!后来,我总觉得一定是咱们……咳……的时候掉在草地里了,于是又跑回去一点一点地找。哈哈,你猜它到哪里去了?原来是有一只流浪猫把它捡走了,哎呀,那只猫好凶的,我从它窝里偷的时候还被它抓了一下……”

她兴高采烈地说着,眼睛亮亮的象星星。

牧流冰望着她,良久良久,声音暗哑:

“我以为……你生气了……”

明晓溪抓抓头发:“没错啊,我是很生气,因为你那样做实在是太霸道太蛮不讲理了!我现在都还在生气啊!”

他的心又沉下一点。

“不过,”她凝视他,微笑着说,“我很开心你那么珍惜我送你的项链。”

她握住他的手:

“冰,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牧流冰的脸微微发红,满涨的胸口,使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夜风中,青藤沙沙响。

明晓溪仰脸凝注他,目光里充满大海一样深邃的感情:

“冰,我喜欢你。”

他象被魔法定住,心脏不会跳动,手指微微发颤。

她微笑:

“我喜欢你,不是这一条项链可以改变的。你有这条项链,我喜欢你;你没有这条项链,我还是喜欢你。因为你珍惜这条项链,所以,我翻遍每一块土地也要把它找到……”

牧流冰的血液在全身激荡。

他低吼一声:

“闭嘴!我要吻你!”

情人之间的吻,没有距离,只有两颗相爱的心。

月亮害羞地躲到云层后。

他吻着她,吞噬般地吻着她,恨不能将她揉碎在自己的骨髓里。

过了很久,面颊桃红的明晓溪轻轻推开牧流冰。

“接下来,我要说你了哦。”她努力严肃地看着他,“今天下午,你做的很不对。项链对于我和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是,于其他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自己的痛苦和焦急去伤害到别人,是错误的。”

牧流冰沉默。

她捧住他的脸,轻声道:“尝试着慢慢去改变好吗?或许一开始会觉得很困难,可是,我会陪着你。”

“如果……我无法改变呢?”他眼底阴郁。

她怔了怔:“世上怎会有无法改变的东西呢,只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冰,如果只是对我,因为我喜欢你,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不在乎;但是,请不要随意伤害到别人。”

“你……在威胁我吗?”或许她知道,她掌握着他的幸福与痛苦。

“不是。”她将水晶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啄吻他的唇,“因为我想永远和你快乐地在一起,所以不希望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使得我必须离开你。那样的话,我会非常难过。”

她的吻,象空气一样轻。

牧流冰吻住她:

“我会学着去改变的。”

明晓溪闭上眼睛,唇角的微笑象美丽的月光。

她环住他的颈背:“我也会去学的……”

“……?” 她缠绵地回吻他,偷偷笑:“明天我就去买两斤樱桃。”呵呵,她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区区樱桃接吻法还不是小菜一牒。

牧流冰呻吟:“……专心点好不好……”

“哦,好。” 明晓溪连忙全情投入,专心致志配合他的接吻工作。

露台上,甜蜜幸福的一对人儿,青藤的轻响是快乐的伴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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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芈月传小说:芈月儿子嬴稷的结局

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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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近期的剧情中,芈月传中芈月儿子嬴稷的结局备受网友关心,在处处充满危险的秦宫,芈月传中芈月儿子嬴稷的结局是什么呢?据悉,芈月传中芈月的儿子嬴稷就是秦昭襄王,赢稷在位时间非常长,逝世的时候年近八十。

秦昭王赢稷继承皇位初期,年纪比较小,朝中之事都由其母亲和国舅魏冉掌管。后期随着年龄慢慢增长,听从范雎的建议慢慢收复了母亲与魏冉手中的大权。赢稷正式执政之后,不管是在政治方面,还是军事方面,他的业绩都不逊色于其母亲。他善于用人,任用范雎和白起等良将,为秦国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历史上的赢稷是一位非常好的皇帝,那么在即将播出的一部新剧《芈月传》当中,赢稷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呢?《芈月传》主要是围绕赢稷母亲芈月展开故事情节的,此剧中赢稷是陪伴芈月生命中最长的一个人物。他与母亲感情非常深厚,不管是年轻时在燕国当人质,还是幼时在宫中,都有芈月相伴。

《芈月传》中赢稷对后来母亲嫁给义渠王有诸多意见,当中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他想得到母亲全部的爱。后来义渠王死后,赢稷非常高兴,以为母亲能够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但没想到的是,母亲芈月却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她与义渠王的两个儿子身上。赢稷做了一辈子的孝子,但在最后却第一次违抗了母亲的旨意,保全了自己的利益。他的这个举动使其对母亲有了一些愧疚之意,芈月死后,赢稷为她建造大型陵墓入葬。

嬴稷介绍

赢稷就是历史上的秦昭襄王,秦惠文王的儿子,秦武王的同父异母弟弟。赢稷一生可以说是一个传奇的故事,他年轻的时候一直在燕国当人质。在燕国吃了很多苦,受了蛮多罪,但是一生当中却处处都有贵人相助。后来秦武王突然离世,秦武王没有儿子,只能由兄弟继承皇位。赢稷最终与其弟弟争夺皇位胜出称帝。

赢稷是历史上秦朝的一位好皇帝,他继承皇位之后,秦国继续发展扩张,国力进一步强大。他的贡献特别是在长平之战,长平之战的胜利为秦朝统一大业打下了基石。他善于用人,处事果断,有勇有谋,为国家和百姓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虽然说年轻的时候,朝中都是由母亲宣太后与魏冉当政,但是他心胸宽广从不记恨,与母亲的感情一直很好。

赢稷的母亲名叫芈月,赢稷继承皇位之后,其母芈月封为宣太后。芈月是秦惠文王的一个妃子,后来赢稷继承皇位由于年纪尚浅,她以太后之位代理执政。芈月执政期间为秦国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当时秦国西部渠国是一个很大的隐患,后来芈月施计一举消灭了渠国。

芈月是楚国人,从小受其父亲楚威王的宠爱,后来楚威王突然逝世,她的地位也一落千丈。她的母亲被王后赶出了宫,她和弟弟两人在宫中相依为命,当时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后来又随姐姐芈姝一起嫁入秦国,其姐就是后来的秦王后,而她只是秦惠文王的一个嫔妃。芈月从小聪慧过人,但早期却也吃尽了苦头,一直到后来儿子赢稷继承皇位之后才得以翻身。

芈月传嬴稷结局

电视剧《芈月传》是一部古装剧,主要讲的是秦昭王赢稷母亲一生经历。秦昭王母亲名叫芈月,小的时候是楚威王最疼爱的女儿。但是后来其父楚威王不幸逝世,她的命运也随着进入了危机。当时后宫由楚威王后掌管,芈月母亲被逐出宫,剩下她与弟弟在宫中相依为命。

芈月后来随着其姐芈姝一起陪嫁到秦国,芈姝在秦国得到秦惠文王的宠爱,被封为了王后,而芈月只是一个嫔妃。

芈月初到秦国本与姐姐芈姝相处还算融洽,后来芈月生下儿子赢稷后,芈姝渐渐对她实行打压。芈月从小就天资聪明,对国家朝政之事很有自己的见解,后来被秦惠文王赏识。但是秦惠文王突然暴死,芈月也随着儿子赢稷被派到燕国当人质。秦惠文王死后,由王后芈姝之子赢荡继承皇位,后称秦武王。

秦武王生性勇猛,平时特别好斗,上位没有多久在一次比赛当中不幸意外受伤身亡。当时赢荡年纪尚小,膝下没有留下皇子,只能在秦武王的兄弟当中选取即位。芈月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她机智过人,抓住了时机与惠文王后芈姝争夺皇位。惠文后当时还有一个儿子名叫赢壮,她想赢壮继承哥哥的皇位,芈月则一心想让自己的另一个儿子赢市上位。

当时赵国渐渐强大,赵武灵王从自己的利益着想,准备扶持身处异国的赢稷为秦王。后来拥兵逼迫秦国,威胁秦国必须新立赢稷为王。后来经过一番搏斗,赵武灵王胜利,赢稷登上了秦国的皇位。对于芈月来说,不管是赢市还是赢稷继承皇位都是她的亲生儿子。赢稷登上皇位之后,芈月随即被封为了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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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奉献能挽救和塑造一个国家文化的灵魂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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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解放前,两名解放军干部悄悄来到梁家,向梁思成请教,一旦大军被迫攻城时,哪些文物必须设法保护,要梁思成把城里最重要的文物古迹一一标在他们带来的军用地图上。这对以中国古建筑为第二生命的夫妻激动得热泪盈眶。北京解放后,梁思成提出,北京应该是政治文化中心而不是工业中心,应保存北京故都紫禁城的面貌、旧城内新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三层等。当有人要拆掉城墙时,林徽因争论说:“你们今天拆的是真古董,有一天,你们后悔了,想再造,也只能盖个假古董了。”为了抢救古迹,梁思成曾声嘶力竭地告诉大家,城墙里面是七百年的“填泥”,坚硬如石,有一千两百吨重,用二十节车花八十五年才运得完。他在尽可能保存古迹的前提下,设计了天安门广场。林徽因 1955 年病故,梁思成 1972 年亡故……他们曾因“复古主义”而被批判、被折磨、被羞辱,然而他们死后,又被赞扬、被认可、被怀念。

林徽因是一位在历史上享有盛名,凤毛麟角的女建筑学家。她一生深爱建筑学。为我国的建筑事业奉献出毕生的精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伟大功绩。她抱病与梁思成设计了国徽,又参与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难能可贵的是她在被病魔折磨得卧床不起时,一听到北京景泰蓝制作即将灭绝时,不畏病魔缠身,挣扎着亲临景泰蓝工厂考察了解情况,重新设计创制了景泰蓝,才使我国的这一重大艺术品工艺得以保存下来。她的敬业精神是可贵而崇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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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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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蓝如宝石的天空,映衬着她怀抱下的这座庙宇,红墙,黄琉璃瓦,以及庙旁的一株株银杏。为这景色添一番色彩的,是这树下痴痴赏银杏的少年。

这叶片形貌如扇的古树是我深入灵魂热爱

每年我都会在银杏长成之时去寻秋,与其邂逅。红褐色的砖瓦路,油绿轻巧的小叶黄杨,紫的发暗的花儿,拐角处,是那如金子般闪耀的银杏。银杏的枝干如篆隶,于顿挫中见笔力;树梢与杏叶似行草,于曲直中见韵致。一片片的黄叶抱成团嵌在枝干上,一条条柔美的叶片边缘的弧线给人以强烈的层次感,一簇簇的金叶颇显尊贵,似乎是在告诫人们“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银杏的美,让我把它停留于文字间。

铺开一张宣纸,蘸蘸玄深墨汁,旋转手腕,在纸面上留下曲曲折折的墨痕,用笔尖轻轻点缀,用侧锋划出弧线……纵情翰墨,银杏,让我把它停留于砚墨见,成为我心中挥之不去的美的符号。

进一步探索感悟银杏真正的灵魂,我来到了大觉寺。红墙白瓦,静听佛音,一股禅意充盈着我的身体,充盈于宇宙间。卷起一阵狂风,银杏伫立在寺庙旁,纹丝不动,一片又一片的杏叶如鹅毛,如柳絮,如细针般散落。而在旁的杂树则随着风摇摇欲坠,晃动的褐色枝干,枯萎的树叶,与银杏来看,要逊色得多。拾起一片银杏叶,冰凉,顺滑的质感袭卷我的全身,抬头处,她,已是枯枝。“咚”的敲钟声从远处悠悠传来,我蓦地回首,庙中的托着神器的菩萨凝视着我,凝视着银杏,和万物苍生。我再观望银杏,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涌现在我的脑海里:这生命的美不是在盛开之际,而是在死亡前夕。看着大理石梁柱,石制台阶,和阶下的一丛洒落的金黄的杏叶,我的心也正像是被钟敲了一下,为这生命的死而美颤动着。我握紧了手中的银杏,沉思良久。

银杏,带给人美的感觉,却独自承受着死神的考验。它,死而美,对险境的无畏,仍将自己的美保留于人世间,坚持到最后一刻。而在今嘈杂的社会中,又有几人能如银杏般,面对困境,仍坚持自己的信念,没有畏惧之心呢?

她,是伟大的生命之曲,长久地在属于自己的一方土地上歌唱。

银杏,使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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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灵魂摆渡人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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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的批评和责备,让我的灵魂感到非常孤独,我整个人始终没有归宿感。

“对不起,我不应该干扰别的同学们搞学习,也不应该上课时顶撞您。”我愧疚地低下头。坐在我面前,这位五十岁出头,眉宇间还有着几分英气的女人,便是我的语文老师——陈老师。今天,我因为顶撞了她,而被迫留下来准备接受她的思想教育。

陈老师皱了皱眉头,摆了摆手,不愠不火不急不躁地对我说:“空口无凭,你得白纸黑字,我要留做凭证。”看她没有说长篇大论的计划。我赶紧点了点头,转身写保证书去了。今天下课放学已经过了十二点,而且她不止留了我一个学生,后面还有好几个学生等着她去处理呢。

半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我的保证书已经步入尾声,陈老师也已经处理完了那几个调皮的学生。我看见一些老师已经吃完午饭,陆陆续续回办公室了,我内心更加感到不安,我拿着保证书来到陈老师面前,小心翼翼地递给了她。她接过我的保证书细看起来,她看得十分专注,一会儿微微点头,一会儿又微微摇头,一会儿皱起眉头,一会儿松开眉头,口中更是“啧啧”不绝,搞得我内心忐忑不安。

终于,陈老师放下了保证书,笑着对我说:“保证倒是保证得很好啊,但是你能做到吗?”我口中称“能!”,还连连点头。看着她眉头展开,我悬着的心终于放松了一点。这时,她又开口了:“我一直都挺喜欢你,你的基础不比别人差,论智商,论情商,你都是很高的。就是不自律。”我虽然还低着头,但内心却已经有些飘飘然,感觉到了陈老师对我的赏识和希望。

“我不允许我的学生退步,在我的课堂上,一个人也不许落伍,尤其是你!”我听了之后内心已是翻江倒海,一种归宿感涌上了我的心头。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跟随陈老师的脚步把语文学精学好。

陈老师,您就是我生命中的灵魂摆渡人,让我那孤独的心找到了港湾,使我那无处安放的灵魂找到了归宿,在我暗无天日的灵魂深处,您为我燃起了一盏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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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你愿意出卖灵魂吗作文800字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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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灵魂,在人生中,灵魂会随他的一举一动而改变。有些人的灵魂一直到死都是纯洁的,没有被一些污点所玷污;而有些人的灵魂龌龊至极,到死都被人们所摒弃,所唾骂。

政治上常讲,人们生而平等,可是在这个现实的生活中,真的人人都平等吗?大家都知道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有的人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一个不愁吃穿的家庭里,但有的命运不偏向他的这一方,一生下来就在一个贫穷的小山村中。

美国作家爱默生说:“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处境不满,他可以用两种方法来改变;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或者改善自己灵魂的状况。前者不是自己随时都可以做到的,后者则永远随他自己掌握。”

我们应该做到不向处境投降,做一个出卖自己灵魂的侏儒。

抗日战争中,面对日本鬼子的侵略,面对日本军人的锋利刀刃,面对他们先进的武器,一批又一批抗日英雄们并没有因此而惧怕,他们没有向日本人低头,凭着一颗颗爱国的心,凭着中华人民团结的力量和智慧,他们手拿一切能抵抗日军的武器,勇敢地与敌人殊死拼搏。

可是还有一些中国人,他们畏惧日本人的淫威,为了谋得一条生路,或一生享不尽的荣华富贵,选择出卖自己的灵魂,出卖自己的国家,甘愿做一个被人唾骂的汉奸,像汪精卫,周佛海之流。

我们应该挺起腰杆,做到一个真正的好男儿。

面对困境,我们想改变这种处境,只有意志坚定,才能改变它。面对困难的处境,挺起腰杆,才能不出卖自己的灵魂!

巴金曾说过:“那些总是和自己的现实处境讲和的人,他的灵魂也不会掌握在自己手中。”

每当遇到艰难的处境时,两难之际,你可以问问你自己:“是否愿意出卖自己的灵魂呢!”你的灵魂会因为你的一点点小小的举动而就此改变,我们应该相信自己可以战胜困难的处境,战胜自己,迎接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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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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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小说结局是怎样的呢?下面请欣赏关于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希望你们喜欢!

(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第二十五卷 第十三章 统一六国

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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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皮皮卡的灵魂历险记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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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来到了美丽的新疆,和往常一样我开始找起了“回魂草”一刻都不敢耽搁,并看见了许多美丽的景象:绿油油的大草原、湛蓝的天空、自由翱翔的鸟儿、连绵起伏的山群。都使人联想到许多美好的景象!

转眼间,天就黑了鸟儿们都回家了,要是我也可以回家该多好呀!可幻想归幻想,但是如果努力了、奋斗了我想它应该会成为现实的吧!

天完全黑了下来,我停下了手中的工作,之后我便准备露宿云间,哎!云太少了早知道我就早点上去了。咦,有一朵云我便立马飞了过去。这儿的云又大又宽敞是个好地方!啊,真舒服呀!我又想起了家中那温暖的床好怀念呀!在怀念中我便昏昏入睡了……

“起来!起来!”我耳边隐约有些声音并夹带着不友好的声音,“你没听见是不是!嗯!”听到这里,我伸了个懒腰马上就起来了!面前是个面目狰狞的“厉鬼”旁边还有几个小跟班,看起来也是很可怕的“这是老子的地盘,你敢在老子的地盘撒野,滚!”“我就借宿一晚,第二天我就走!”我差点哭了出来,我的声音是多么的软弱无力啊!“信不信我吸光你的灵魂,让你做鬼都不行!”他再次警告我,他的眼睛几乎伸了出来。我,我,我还要让妈妈苏醒呢?于是我便大声吼了出来:“我要在这里!!!我有我的使命”我的语气瞬间变得非常的坚定,我想这就是亲情的力量。他被我镇住了!半晌都说不出一句话来。于是,我便问:“你为何如此呢?你又是如何死了的?”“我原来是来新疆旅游的人,我和几位伙伴在一旁玩耍。这时,几个手拿砍刀的暴徒向我们走来,接下来的一幕便发生了……于是我便发誓要报仇,可我是鬼他们是人人鬼殊途啊!并且在我眼中新疆人都是坏人,我便有了欺负本地鬼的想法……”“看你像是外地的,而且你的眼神充满了求生的欲望,你……”话没说完我便打断了他,“我来自安徽,我,我为了救妈妈所以我才来到这里……”“哦”“你怎么活过来?你想过活过来的后果吗?”他望着我。“我!我没想过,但我知道我的复活会让妈妈苏醒!”半晌,我们都没有说出一句话。我们一起寻找、一起微笑、一起开心、一起欢乐。但我终究没有忘记我的使命——让妈妈“回来”!

于是我们变成了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一起踏上了还生路……

[皮皮卡的灵魂历险六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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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贵的灵魂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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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为大家介绍一个人物,就是感动中国2018年度人物——马旭。

马旭奶奶十几岁就当兵了,在部队是一名优秀的卫生员,参加了辽沈战役、抗美援朝战争,多次立功受勋。后来她还成为了一名空降兵,因为自己曾经学医,所以做起了有关空降兵医疗保护方面的研究。空降兵落地时,身体容易受伤害,于是她在踢球中得到启发,制作了有着双层橡胶的充气护踝,并且获得国家专利。

充气护踝起到减震的作用,使空降兵减少了身体的损伤。

马旭退休后,和老伴省吃俭用,潜心钻研医学科研,过着清贫的生活。

她和老伴到银行转账为家乡捐款,可是数目巨大,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担心老人遇到了电信诈骗,所以百般阻拦,甚至把公安人员也叫来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一场美丽的误会。

马旭奶奶,过着简朴的生活,住所简陋,穿的衣服还是曾经部队发的,十五元买了一双鞋,一穿就是好几年,而且不知被修补了多少次都舍不得扔掉。可是却把三十多年来和老伴一块儿攒下的一千万捐献给自己的家乡木兰县。这些积蓄是他们的退休工资,还有著作版权和专利的收益,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公益事业。

哈尔滨木兰县政府决定用这些钱建设“马旭文博艺术中心”,用于开展教育,文化活动。不知将有多少人会受益。

马旭奶奶感动中国,实至名归,她是我们的中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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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人不能没有灵魂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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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生活在一个腐朽的社会里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他会为了物质的追求放弃自己原本淳朴的灵魂吗?恐怕会的。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揭示了旧中国的昏暗社会。

他,一个连名字都没有人知道的穷秀才,愣是穿着长袖褂子装成一个有钱人,这就是所谓的“人穷志不穷”吧!可他却只能拿出几个小钱来温一碗酒喝,因此时常被店里的小伙计另眼看待。不仅如此,他还因为穷染上了一个恶习——偷,所以每次他走进店里都有人笑嘻嘻地取笑他又偷了别人的东西。

每当看到这里,心中总是有一份对孔乙己偷窃的不满,却又或我或少有些同情。旧社会容不得一个科举没考中,家庭地位又低下的读书人,在苦无生计之下,丧失良心也是万不得已。

孔乙己的出现总是给酒店里带来一分愉悦的气息。因为他没有尊严、没有脾气,连小孩子都能取笑他不多给茴香豆的小气。孩子是天真无邪的,但是他们却受到了大人们迂腐气息的影响,也变得麻木不仁。他们受到的旧社会的影响才导致了中国在晚清时期的迅速堕落!

偷窃的下场总是不会好的。又一次的贪婪让孔乙己将手伸向大户人家,于是他被抓住,打断了双腿和一条手臂,只能通过一条手臂艰难地移动。

多少年前,一个穷书生失踪了,再也没有来过这个曾经无数次被取笑过的酒店。而店中的人呢,没有了孔乙己依旧过着自己的生活,没有人会为他的死活而担忧。这,便是他一生的悲惨结局。

鲁迅先生似乎是用一种轻松愉快的笔调写完了这篇文章,可我却在文字之间看到了愤怒!这一群人看上去有血有肉,可是这只是一具躯壳!他们行尸走肉般过着自己的生活,内心的灵魂早就被这社会吸收干净,他们对世态淡凉不闻不问,在乎的只是自己的利益!

我们中学生不也正像鲁迅笔下写的那群人一样,变得越来越麻木不仁?整日沉浸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却将学习与生活交给父母。这,不也是失去灵魂的表现吗?我们一定要找回自我,找回自己的灵魂!

人可以无躯体,但不可无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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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灵魂总独行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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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周国平先生的话来说,灵魂是高贵的,是独一无二的,是值得我们倾听与追寻的。这与苹果公司总裁库克的观点不谋而合。相比于计算机像人一样思考,人像计算机一样少了价值观和同情心,才是我们所担忧的。因为,灵魂总独行。

我并无宗教信仰,但我始终坚信灵魂的存在,相信它是独行的。当然,我所谓的独行并不是指独自行走,而是精神上的独立。俗话说,一千个人眼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便是灵魂独行的体现,我们正是有着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生活经历,才有了不同的想法,不同的处事方法,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造就了现今丰富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可以说,是灵魂的独行让我们的世界变得灿烂。

回到库克所言,在物欲横流的当下,我们不再信奉神灵,反倒是信仰高效,标准与完美。在快节奏的生活中逐渐磨平了自己的棱角。我们一遍遍地重复他人的生活,很少再思考那哲学上的经典命题:“我是谁?”的确,我们绝大部分劳动者从事的工作似乎都能被计算机所代替,计算机已渗透在我们的生活中,那我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我们是时候放慢自己的脚步,等等身后正在追赶着的灵魂了!

何不从追忆往事开始呢?往事中含有灵魂的形态。忆起往昔,绝大多数人记得的只是几个片段,但能够使你长久记住的,再想起来会从莞尔到泪目的,一定是深深镌刻在灵魂深处的。找个安静舒适的地方,细细冥想上片刻,相信定能发现正在独行的灵魂。

或许是珍惜起现在的点滴。你所经历过的,无时无刻不在转化为往事。现在点滴便变得弥足珍贵,可以说这是往事与未来的一个转折点,是灵魂已经走过的路与将要走的路的过渡。用我们听到的,见到的,体会到的,慢慢浸润我们的灵魂,使其升华,产生相对更好的价值观。

也可以是展望辽阔的未来。我们了解了过去,清楚了现在,是时候看一下未来了。未来是不可预知的,是灵魂将要行的,映射出的是灵魂的形态,我将要带着自己的灵魂去哪儿呢?又要做些什么使其变得愈加丰满呢?从思考中我们又一次理解了独行的灵魂。

从过去,现在再到将来,从灵魂走过的路到将要走的路。我们更好的了解了灵魂,即使可能花去个把时间,但相信灵魂已追上了肉体吧。我们依然有着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有着一个普通生命中的独特。我们证明了:我们不是计算机,我们或许不那么完美,但那些瑕疵便是灵魂独行的证明,我们有着自己的价值观和同情心。为那些瑕疵而骄傲。

犹得在印度的某个部落有着这样的故事,人们总是走走停停,问起原因,竟是:我怕我的灵魂会掉队,我在等它。我想,我们何不试试看呢?看看那个总是独行的灵魂在哪儿,是否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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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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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蓝色汪洋,好像自生来就属于我,它推动着我成长,那一点一滴的蓝色就这样在我不经意时渗入我的灵魂深处,让我无法不对此痴迷,游泳就这样成就了我灵魂深处的热爱

童孩时的我,据听说是让人操碎了心,只要是有水的地方,都无法避开与我的亲密接触,因此母亲就报了游泳班,让我在那里展现风采。记得第一堂课时,望着一个个皱着眉头焦虑的来年,或眼神中清晰可见的恐惧,还有那些以泪洗面的悔恨,我脑中被不解盈满。我便轻松的完成一个个动作,在一次测试中迫不及待的入水,享受着清凉与微弱的漂浮感,从那时起,我便开始意识到这是我的热爱。

长大些的我,让训练盈满了我的时间,训练的一个个场景也是我娱乐的一个焦点。记得是一次翻滚练习,这不可能难道我的动作让我几次就有如娴熟,翻滚时整个身体在这片清凉中迷失了方向,却又由于惯性从中而出,快速的翻滚可让身体重回力量,用身体在水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圆弧,蹬边时溅起的清凉的水花,也有如与我共舞一般,那样欢快,身体重置于清凉里的爽快,这都是让我反复练习的动力和兴趣。在望去一个个不知享受,笨拙的动作将这美感深深摧毁,我就这样开始独自一人,享受着我的热爱,不停的……

如今的我,被教练要求与年长我三、四余岁一同训练,就这样我才深知了游泳的不易。总是奋力追赶,却只能心存期望。但这不仅没有摧毁我的热爱,反倒让这份热爱更加深入我的灵魂。正常训练后的加训,我又是独自一人,但这早已不是享受,是铸就我热爱的坚持与劳累。汗水总与我的热爱相容,让我看不清劳累,清凉也依旧让我亢奋,我就在这蓝色中,日复一日的坚持,那点滴般的疲惫,渺小至极,那决心硕大无比,那热爱慢慢不知不觉地向我的灵魂渗去,冲向最深处……

我的灵魂教给了轻柔的水,可换回的中浓烈刚硬的热爱,我热爱的烈火,也消解我苦痛的微波,相互碰撞,中和,成就了我灵魂深处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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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仰望的灵魂作文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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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生命的绿洲,任何思想的骆驼队,都难以到达。”初读这句话时,我是不能理解的。问了问关老师,从她那里,我得到了“灵魂”这个词,那时,我懂得了灵魂的不可亵渎!

灵魂,可以说是人的最高统治者吧!老师还提到一点,那就是信仰即灵魂,如果抽象地把人分成三个部分,那就是肉体,思想,灵魂。我用心体味了一番,方知晓这句话的另一层意思。

灵魂的仰望,仰望灵魂。这世上有着多少不朽的灵魂值得我们仰望?

因灵魂的美丽,海伦。凯勒拥有着一个健全,富有的形象;因灵魂的美丽,羊脂球,无论她的身体在世俗人眼中如何肮脏,她都是那么的纯洁,干净;因灵魂的美丽,敲钟人的丑陋外貌早已无关重要,人们看到的,会是他那一颗唯美真诚的心。我们,去仰望这些灵魂,以此为标杆,向着美好,前进!

历史的齿轮在不停地旋转,人们的步伐络绎不绝地走过,沿途的风景,在谁的眼中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走到哪里,难道我们不应该拥有一颗明亮的心,好好欣赏所有的风景吗?

但是,总有一些东西,会挡住我们的实现,迷惑我们的眼球。

城市的灯红酒绿,贪欲的肆意泛滥,思想之弦的无限紧绷……这一切,都是我们的眼神变得迷离,灵魂,也变得漂浮不定。难道面对这一切,我们什么都做不了吗?难道我们注定在一片繁荣过后破败得不堪入目?难道我们就不能勇敢地踏出那一步,救赎自己的灵魂?

不,我们可以!

踏出水泥地,走进乡间小道的芬芳里,当鞋子触碰着泥土,你的灵魂,也在触碰着大自然最原始的美。史铁生对泥泞有着特殊的偏爱,这也难怪,因为,即使是泥泞,也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史铁生不仅仅是在世人面前保有泥泞的神圣,更是在?I卫自己灵魂的圣洁!也许,我们已经无需踏破铁蹄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但是,我们不能轻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也许,我们已经无需千里迢迢送家书,但是,我们不能忘记亲情的彼岸有着怎样的牵挂;也许,我们已经对革命抗战的情愫陌生,但是,我们不能停止奋斗在祖国和人民最前线的目标!无论我们身在何处,无论我们去向何方,都不要忘记,我们的灵魂,同样需要落叶归根。

灵魂的仰望,我们一起,走在来时的路上,一直一直,坚持不懈地,追逐那些值得仰望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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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罪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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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小说已完结。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余罪小说的结局,一起来看一下吧。

余罪:代理刑侦总队队长职务,有史以来最年轻,此为权;坐拥几百万存款,此为钱;跟大胸姐结婚,有个女老总,还跟一海龟女警搞暧昧,此为妞;身世谜底大揭开,父母均为富商,此为出身(当然余处长根本不甩);粮油兄弟必要时可以化身地下势力,是余处长手中的私人部队,此为势;隐形富豪跟余处长谈笑风生,一帮同学唯其马首是瞻,特勤部队视其为生死弟兄,伤残警察得到余处长关心,此为圈儿…总之,本文就是披着警皮的yy文,余处长妥妥人生大淫家。不过我要说,像这样的yy文,再给我来一打!

鼠标:分局政委,猥琐界一哥,跟细妹子结婚,在家中基本没任何地位,yy达人,装逼巨星。其实到了后半段余罪开始无趣,标哥才是亮点。

解冰、安嘉璐:高富帅二队队长,查案中被车祸失去右腿,对安嘉璐一往情深;校花女中装逼一号选手,跟余罪暧昧过一段,高富帅车祸后醒悟,两人结婚去警校教书。母亲被抓,比较惨。

周文娟:女政委(感谢评论提醒,应该是女指导员),抓捕过程中追着疑犯跑出两公里,中枪情况下手持板儿砖硬把悍匪拍到怀疑人生。

汉奸:别人当特勤出生入死,汉奸哥当特勤灯红酒绿,后离开警察队伍,跟俏姐结婚。

牲口:健身达人,硬派愣头青代言人,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后期口头禅是:别墨迹,赶紧平事儿,钱我出!

狗熊:片区刑警队长,以当警界打手为人生终极目标,破案方式就一个字:干!由于总是跟着余处长干老破大案,又由于余处长等人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事儿太多,所以狗熊哥成为真·性价比之王。

许平秋:本书第一腹黑天王,余处长大部分时间其实不过是其打手,扳倒老同学,干到副厅长兼省会局长,江湖一片乱麻麻之际功成身退。

马鹏:马哥千古!纯爷们,特勤形象代言人,活着的目标就是为了光荣地死,最后达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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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唤醒灵魂的感动作文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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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是美好的真情流露,是对生命的歌颂,但如今,感动出现在人们心中的次数已渐次少去,或许是因为人心的降温而被封存,亦或是太多美好在人们的淡漠中逝去。

人的内心不知何时变得复杂,难以受到触动,但动物那单纯的心灵却仍可以唤醒沉睡的感动,唤醒麻木的灵魂

“喵呜——!”猫愤怒的叫声应和着木板沙哑的吱吱作响,不用说,又有猫在打架了,但我对此早已习以为常。

约莫过了近十分钟,似乎有只猫受伤了,呜咽着结束了打斗。

两天之后,我在操场上发现了一只幼猫。它身上裹着一层细密的绒毛,四肢无力地划动着,“喵…喵…”叫声轻而短促。

小猫很瘦,估计是只被抛弃的幼崽,真可怜。我不由得对它施以同情的目光。我在它身下垫了层纸巾,把它放在废旧的椅子上,转身离去。

夜晚时分下起了大雨,雨滴很狂躁,疯狂掀动着空气。小猫无助的声音隐隐出现在雨雾中,我愣了一下,匆匆跑下楼去。

小猫半个身子泡在水里,惶恐地叫着,四肢柔弱无骨,徒劳地挣扎。正当我要过去时,一声尖锐的猫叫打断了我的动作,急促的脚步声带着一个身影掠过,那是小猫的母亲!借着路灯与手电筒的光,依稀可见它身上的抓痕与殷虹的血迹。我猛然想起几天前那只受伤的猫,心里一酸。小猫被罩在身下,大雨虽无情,但并未斩断猫对孩子的牵挂。周围的雨声仿佛变得柔和,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升华了那只猫的灵魂。

真挚感动的色彩永不会褪色,生命的伟大出自于高尚的灵魂,一个能承载高大灵魂的也许是渺小的身躯。那只猫并非什么奇迹的存在,但它却成功拨动了我心中最温暖的弦。生命让人落泪,亦让人感动,母猫护子,多么司空见惯的事情,但那种平凡的事情却在我心里烙下华丽不菲的痕迹。

每个人都应当在冷漠的心中留下一点空位,让它来承载震慑人心的美好,让这美好去唤醒尘封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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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灵魂的自省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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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夏天的中午,我乘公交车去上班,运气不佳,车上没有座位。

旁边的座位上坐着一位漂亮的姑娘,那优雅的坐姿让我感到赏心悦目,也为枯燥的行程增添了一丝愉快。

不久,上来一位抱着婴儿的农村妇女,站在我们身边。车子颠簸得厉害,那妇女紧紧抓住扶手,一手抱着哇哇啼哭的婴儿,随着车子摇晃着身体。那妇女不时碰到坐着的那位时髦姑娘,还不好意思的念叨着“对不起,对不起”。

只见那位姑娘皱紧了眉头,急促地拍打着衣服,如遇见瘟神般地将身子迅速闪开,一边说着“真倒霉!”一边将头急速地转向窗外。

再看她,她仍以刚才的姿势坐着。而我却再也不感到赏心悦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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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至未至》结局

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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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漫步在浅川长满香樟的街道上,我都会回忆起十年前的浅川。那个时候我刚刚高一,还是一个怀着理想和憧憬的花季少女,而现在,却已为人妻。应该很快就会为人母吧。

每天晚上,青田都会和我一起出去散步,那些共黄昏的暮色,竟然和十年前一模一样。很多时候,我都怀疑浅川是一片世外桃源,在外面的世界天翻地覆的时候,这里,无论十年,还是一百年,永远都是覆盖着香樟阴影的夏天。

炎热的温度,充足的阳光。

手上的戒指也已经成了一枚小巧而精致的白金婚戒。当初那个青田帮我打的白银戒指,已经和他的那只一起被我们放在了盒子里,将来有一天,留给我们的儿子,或者女儿,告诉他们,他们的父母当初就是这样找到的幸福。

有时候在早上醒来的阳光里,我都恍惚地想,这十年来发生过的故事,真的发生过吗?

我都很少会回忆起段桥了。

只有在孤独的黄昏,或者季节变化的时候,看着那些二群一群飞过去 大雁,我会依稀地记起段桥的容貌。大眼睛,挺拔的鼻梁,还有嘴角边两个酒窝。他们说有酒窝的男生都很会甜言密语,可是,我都已经不记得段桥对我说过哪些好听的话了。

时光像水一样轻易覆盖住我们的人生。

唯一记得的关于段桥的记忆,是那个关于天使的故事。记得自己曾经对段桥说过,我以为青田是自己生命中的天使,都会我成熟,都会我爱。可是没想到,我生命里真正的天使,是段桥。

他匆忙地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出现在便利店的收银台后面,出现我美好的人生。他教会我真正的爱情,教会我美好的人生。教会我永远不要因为来自一个小城市就放弃自己,哪怕是乡下的小孩,也可以成为最好的建筑师。

这些段桥对我说过的话,我还依稀地记得。

记忆里关于他的片段,还有他出生在永宁那个地方,是个靠近大海的小镇,从小就可以看到大海,却没有看过雪,在北京看到第一场大雪的时候,还被同学耻笑。而现在,他应该在天国了吧。他当初对我解释他的故乡的时候,说是"永远宁静"的意思,那么,白云之上的天国,是不是另外一个永宁呢?

只是没有来得及和你一起去看海,这是我一辈子最大的遗憾了。

现在我已经能够平淡地忆起你了,我也已经能够用不伤心的语气来说起你了,我也已经能够不流下眼泪地说出已经去天国了,我也已经可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想起你了。

只是偶尔的,你调皮的脸和你的酒窝还会在记忆里突然地出没,就像生前的你喜欢突然从后面用手紧紧地将我抱紧。

只是偶尔的,在人群拥挤的街头或者公车上,我会突然有点怀念你用双手帮我圈出的安静的世界。

只是偶尔的,我会看着一些年轻的便利店男生微微地有些走神。

你说,时间真的是最伟大的治愈师。

那些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伤痛,那些以为永远无法消失的伤口,都会在时间的手掌里,慢慢地得到抚平。

你曾经说过:"在我爱着你的时候,你看到黑夜,也像白昼一样明亮。因为我是燃烧着整个生命,在爱你。"

你留给我很多让我感动的事情,才会让我在剩下的生命里,觉得世界重新变得可爱。

有时候也会看到浅川一中的孩子骑着单车从山坡上,冲下来。那一瞬间我都会忆起曾经年轻的我们,立夏,我和你也是那样骑着车从山顶的学校大门一直冲到山脚下的。

立夏,有时候我都在怀疑,你是真实地存在过,还是仅仅就是出现在我的幻想世界里的一个女孩子?你把我带进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七七,傅小司,陆之昂,这些像是传说一样的人物真的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吗?有时候我都在问自己。那天走在街上,看到巨大的电子屏幕出现的七七的脸,我都不敢对青田说,你看,这个是我曾经的好朋友哦。立夏,你知道吗,七七现在已经不是最佳新人了,而是最佳女歌手。好替她高兴啊。

立夏,你还记得那些高中岁月里的事情吗?有一些事情,我到现在,还是可以清晰地回忆起来。那个时候,如果不是你,我的整个高中时代,到现在,就不会让我如此的难忘。那些下着大雨的夜里,正是因为你的等候,我在路上才会不再害怕。前方有人在等候着自己的时候,自己就会变得勇敢。那个时候我很爱牵着你的手朝前奔跑。现在,一想起牵着你的手,我就会觉得自己瞬间回到少女时代,我还是那个少不更事的叛逆女孩,心里有无数美好的憧憬,哪怕是我现在已为人妻。

只是,现在的你,又在哪儿呢?

听别人说过,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可是,我这个当初的坏女孩都已经回到浅川开始安静地生活,而你呢,还留在什么地方呢?

很多的时候,当我在路边等着,当我从便利店提着大袋的东西出来,当我没事的时候在浅川一中的香樟下发呆,我都会恍惚地觉得你就在我的附近,没有离开过。

你一直都在。

从来没有离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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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灵魂我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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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雨天。当天空中积压的乌云再也承受不住雨点的重量,让它淅淅沥沥地落下时,我看到了那个有些手忙脚乱的老人。

老人的头发花白,架着一副眼镜,正有些“大惊小怪”地将手中两本薄薄的夹进外套内。只是外套太小,老人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我莞尔,这么小的雨都怕将书淋湿。可还是为那一份爱书心切而感动,走过去,将伞撑开,老人对我笑笑。

在送老人回家的路上,看着行色匆匆的过往行人,老人有些不满地对我说:“这些人怎么能把书挡在头上当伞使,书是宝贝啊!”我又笑笑,这就是传说中的“老古董”吧……可似乎也是从那时起,我再也没有把书在雨中举到头顶。

老人的家不大,简朴却干净异常。可当老人打开他的书房门时,我却惊呆了。这个屋子应该是全家最大的房间,推开门,直入眼帘的是有整整一面墙大的檀木书柜,书柜内是排列整齐的几千册图书。看到我惊讶的表情,老人笑了,他骄傲地望着这些宝贝们,有些得意地说:“这恐怕是我唯一一件值钱的东西了!我妻子走得早,它们就是与我共度晚年的老伴啊!”

我小心翼翼地走近书柜,透过玻璃看见了那张写着“××大学荣誉教授”的证书。我回过头满含敬佩地望向老人,他却摇摇头:“我的学生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我是个老顽固。思想保守、性格古怪,没有什么当代情趣。”然后他用手轻轻拭着那两本刚才竭力保护的书,眼里满是怜爱。他走过来,将书插进最低层,这时我才看清这两本书的真面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扑哧”一笑,心想,这老古董也看这种书?

后来,我和老人成了朋友,我经常来看望他,有时会见他在一摞比他还高的书丛中,戴着老花镜冥思,有时也会看到他正踩着椅子,试图够到最顶上的一本书。每在这时,我的心灵就会有一阵触动,为这位执著的老人,和这一颗与书紧贴在一起的心……

我们也会一起晒书,看这历经沧桑、学识渊博的老者像爱护小孩子一样,宠溺着他的书。有时,我也会翻着他的书,看到侦探小说的旁边批着好笑的粗话:“这段真他妈写得好!”

我似乎渐渐明白,老人的情趣不是凡人所能体会并企及的,这人与书相融的和谐源于那一份从灵魂深处走出的热爱。这是一种对知识的渴求,对真理与道德的敬畏。从老人身上,试问自己的收获,引用作家梁文道的一句话——我的灵魂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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