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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升职记小说阅读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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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英语小说的阅读技巧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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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尽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届词,练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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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好时光小说阅读_第二章

全文共 2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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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无情女偏遇有情郎妒火烧张敖起恶念

等到骆英和陈菲菲从医院检查完了,二人再回到学校已经是晚上了。二人也再也没有了什么好心情,各自道别回到了自己的寝室。

此时的302寝内,八大金刚的六大,正聚在一起,中间只见一人中等身材,长的颇为书生气的一位同学正拿着一柄长型尖刀型物体吐沫横飞。其余五人只听得是如醉如痴。不消说,胡扯的正是程远。

“同学们请看,这就是我军56式的军用刺刀,是我通过在炮兵学院的朋友好不容易才搞到的!”

说着,把那刺刀举到众人眼前,之间这刺刀刀柄是黑的,刀身银灰色,更象是一个什么大零件,不是很有军刀的感觉。

“哎,这是不是《中南海保镖》里面的那个东西啊?”陈智强在一旁问道。

“没错!正是它!此刀用合金钢锻压打造而成,钢材的硬度在60HRC以上。刀身呈棱型,三面血槽。整刀经过热处理,硬度极高,可穿透普通的防刺服。刀身热处理时加有毒素,一旦刺破人体皮肤则伤口很难愈合。刀身经过去光处理,呈灰白色,不反光……由于其杀伤力太大,过于不人道,在我军新式的装备中已经取消……”正说着,见骆英推门走了进来,举起军刺指着他问道:

“嘿,这么晚才回来,吃完了饭和陈菲菲去哪儿玩去了?”旁边人生怕被刺刀扫到,纷纷躲开。

“别提了,玩儿什么玩儿!?……去校医院了!……”骆英拉长着苦瓜脸,无奈的说道。

“哦……哦?!”大家先是一愣继而轰的一声围了过来。虚寒问暖。

须知,这东北栋梁大学的校医院,总体上属于村级别的水平,比如几个同学分别是头疼,拉肚,发烧,眩晕等等,一同来到校医院就诊,出去的时候会惊呼:

“怎么都是一种药……两片儿!?”

反正就是很糟糕就是了。但是有一科,确是例外,那就是妇科。可说乃是栋大校医院的金字招牌。有传说是经验太过丰富的缘故,不知真假。

曾经有同学远在十几站远外繁华商业街漫步之时,在街头某角落中看见过栋大校医院妇科的广告,什么几十年数万例临床经验的老军医,超级随做随走无痛人流技术,什么激光准分子伽马金丝大环刀……可以说是威震八方,四夷来朝。想必一定也为栋大校园产业发展作出过独特而不可抹杀的贡献。

有诗为证,程远曾经赋诗赞美栋梁大学校医院妇科,在诗中,他深情的吟道:

“来前百步紧,出后一身松……”

并大力建议校医院以此为标志性广告语,可惜校方并未采纳。

等到大家听完了骆英的陈述,故事里面显然没有大家所期待的成分,但是,毕竟有些传奇般的轮子的内容,于是大家七嘴八舌,东拉西扯,说个不休。

大家聊得可以说是群情激昂,但众人中只有张敖一个人静在一旁,目光呆看起来精神恍惚。这张敖是来自东北一个比较大的城市,平时言语也并不太多,但最近几天更是平静了。程远注意到了,觉得很是奇怪。在旁边很小声的问陈至强道:

“他这是跟谁啊?”

“你还不知道吗?”陈至强道,“当然是和林莎了。可能要结束了。”

“啊?……不会吧?!我记得三天前不还在咱寝室起腻呢么?怎么这就要完了?莫非……?”程远小心的问,同时眉毛飞了飞。

“知道你还问!林莎莎我还不了解?……别看张敖成天小心翼翼伺候着,整个一个二十四孝再现……那也是根本罩不住地!”

“……消息确定么?”沈卓还有一丝疑虑。

“这个……我见过,林莎和那个人两人在车里……也不太确定,也许是人家心脏病犯了,在做人工呼吸也说不定。毕竟年纪也不小了……”大家和程远混得久了,不免都沾染上一点儿不说人话的毛病。

“所得死耐!”程远点了点头,蹦出了一句日语。

“贱人一个,没啥好可惜的。”陈至强愤愤道。看见程远脸上似笑非笑,问“怎么?你不觉得?”

“我记得有个人说过,所谓的贱人,就是‘随便让别人上,就是不让我上’,所以听见男生评价女生‘贱人’,就总觉得……哈哈……”

9.剩者为王小说第八章

陈至强听到这里,楞了半天,几乎有点儿要发怒,想了想拍了一下大腿道:“程远就是程远,说话就是这么透彻!仔细一想,好象还真是那么回事!实不相瞒,我从前还真的打过她的主意,不过没搞定……”

“林莎太现实了,你养不起是不是?”沈卓问道。

“经济实力不行啊!吃了两天的比萨饼我就要破产了……”陈志强摇摇头,“她也太……”

“你别这么说,女生现实一点儿是对的……”程远也摇头,继续道:“从进化角度来讲,女人要怀胎十月,通常也要抚养后代,所以她们要选择最有利的环境和基因来保证后代的成活,同时也就保证了自己的基因的延续……而男人,因为不用怀胎,所以任务就是尽可能的广泛传播自己的基因以保持自己的基因延续……哎呀呀,说起来你和林莎还真是人类进化过程的样板工程啊!……”

“……”陈志强张着嘴巴楞着,似乎有点想发火,但又似乎不应该,他确实听不出来程远是不是在夸他。

第二天,是星期天。10点钟的时候,寝室的电话响了。

“哈漏,你谁啊?”程远接的电话,熟练的使用着昌格力士打招呼。

“哦,陈菲菲啊,是不是找骆英啊?他在洗脸呢?……什么?风筝?哦哦,我已经做好了,恩设计的非常先进漂亮的。哦,你是说我们两个寝室再搞一次联谊啊,大家都

出去玩儿?恩,今天天气确实不错……”

男寝的302和女寝的403两个寝室早在一年前就在骆英和陈菲菲的努力下结了所谓的“友好寝室”,经常在一起举办一些活动。比如搓个麻将上个网什么的。其实

用陈志强的话说,“这种东西就是为了搞对象方便”,林莎和张敖成了一对儿,算是成果吧。

上次两个寝室的同学一起出去上网,回来的时候,唐丽偶然看见了运动场上有人在放风筝,就提议下一起来出来放风筝玩儿,大家欣然同意。本来的想法是,谁喜欢的话,去卖一个大家来玩也就完了,没想到当时骆英随便的说了句“要不我们自己做个风筝吧?”引起了非常复杂的后果。

当时只见程远眼睛一亮,道:“这个任务我来完成好了。”大家也没在意,都表示同意。

结果自打那天起,程远就整天抱着书本出入于图书馆和自习室,说是研究如何设计风筝。大家很是奇怪,弄个风筝你报这么多书干嘛?大家有次好奇,看了看他那一大堆

书的名称,结果吓倒。

那些书包括:《空气动力学》,《现代战斗机设计》,《隐形技术的气动外形实现》等等。

“他……他TMD要干啥啊?”当时大家都是这个感觉。

结果经过了全面的预研,在一个星期后,风-416项目正式立项,于是整个寝室就成了程远的木匠作坊,整天就看他在那里又锯又粘,最后终于知道出了一个模型,怎么看也不象个风筝……又过了几天,他居然搞来了电扇,蚊香,电脑显示器的外包装大纸壳盒子等等,说是要进行“风洞试验”结果把整个寝室弄的乌烟瘴气,蚊子确实都被熏跑了,因为人都快受不了了。后来陈志强老乡来他们寝室的,进门就道:“你们寝室怎么墙这么黄啊?……”

就在几天前,终于全部完工了,程远顺利的制造了俩个风筝。他兴奋的象大家介绍:“我的风-416飞机采用了现在空气动力界最先进的气动理念设计而成,总体上采用的是鸭式启动布局,前略翼式机翼,双垂直尾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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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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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也明白了很能多故事,如刘备、关羽、张飞、袁绍、曹操《刘关张桃园三结义》《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关羽温酒斩华雄》可是令我受益良多的,是《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说了,董卓在汉山横行霸道,有一次令华雄到袁绍寨前挑战,袁绍派名将俞涉、潘凤出击,谁知都被斩了。关羽请战,却因关羽只是马弓手被袁绍大骂。曹操却酾上温酒让关羽壮胆,关羽要求先战后喝。关羽果然斩了华雄,并且回到寨时酒还尚温,曹操大喜。

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段写的栩栩如生,仅用几个词就写出了当时的激烈场面,鼓声大震,喊声大举天摧地塌,岳撼山崩,是这段的点眼之笔。酾提掷更写出了关云长的英勇、大胆。这也正是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可见关羽比那些认为厉害的人要强好多。

《关羽温酒斩华雄》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只看表面和他的职位定一个人的才能,并且不能只欣赏地位很高的人,因为他们不必须是最棒的,或者真正的人才。天才在一些不起眼的人群当中,可能他的才能比地位很高的人强记多了,却只是还没被人发掘出来。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做人就必须做像关羽一个勇敢、有胆识、有自信、雄心壮志,不能贪生怕死、胸无大志。让我们也来当上个小英雄!

曹操招兵买马,会合袁绍、公孙瓒、孙坚等十七路兵马,攻打董卓。刘备、关羽和张飞追随公孙瓒一同前往。董卓大将华雄打败了十八路兵马的先锋孙坚,又在阵前杀了两员大将,十分得意。十八路诸侯都很惊慌,束手无策,袁绍说:可惜我的大将颜良、文丑不在,不然,就不怕华雄了。话音刚落,关羽高声叫道:小将愿意去砍下华雄的脑袋!

袁绍认为关羽可是是个马弓手,就生气地说: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华雄笑话。关羽大声说:我如果杀不了华雄,就请砍下我的脑袋。曹操听了,十分欣赏。于是,就倒了一杯热酒,递给关羽说:将军喝了这杯酒,再前去杀敌。关羽接过酒杯,又放在桌上说:等我杀了华雄再回来喝吧!说完,提着大刀上马去了。

关羽武艺高强,没一会儿,就砍下了华雄的脑袋。他回到军营,曹操连忙拿起桌上的酒杯递给他,此时,杯中的酒还是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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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如懿传小说阅读第4章_步步为艰

全文共 6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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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清晨起来,青樱匆匆梳洗完毕,便去富察氏宫中伺候。为了起居便于主持丧仪诸事,富察琅华便一直住在就近的偏殿。

青樱去时天色才放亮,茹心打了帘子迎了青樱进去,笑道:“小主来得好早。主子娘娘才起来呢。”

青樱谦和笑道:“我是该早些伺候主子娘娘起身的。”

里头帘子掀起,伺候洗漱的宫女捧着桎巾鱼贯而出。青樱知道富察氏洗漱已毕,该伺候梳妆了。

茹心朝里轻声道:“主子,青福晋来了。”

只闻得温婉一声:“请进来吧。”

两边侍女双手掀帘,半曲腰身,低眉颔首迎了青樱进去。青樱不觉暗赞,即便是国丧,富察氏这里的规矩也是丝毫不错。

青樱进去时,富察氏正端坐在镜前,由专门的梳头嬷嬷伺候着梳好了发髻。富察氏与皇帝年龄相当,自是端然生姿的华年。简单单一方青玉无缀饰的扁方,显得她格外清淡宜人,如一枝迎风的白木兰,素虽素,却庄静宜人。

青樱请了安,富察氏笑着回头,“起来吧。难得你来得早。”

青樱起身谢过,富察氏指着镜台上一盒盒打开的饰盒,道:“丧中不宜珠饰过多,但太清简了也叫人笑话。你向来眼力好,也来替我选选。”

青樱笑,“主子娘娘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不过是考考妾身眼力罢了。”

富察氏微笑不语。青樱拣了一枚点翠银凤含珠的步摇比了比,道:“今日是举哀的最后一日,明日就是正式的登基大典。主子娘娘虽是素装,也得戴些亮眼的首饰。这步摇凤带翠羽,凤凰的眼珠子也是蓝宝珠子,再配上几朵蓝宝的珍珠花儿,最端雅不过,也还素净。”

富察氏向梳头嬷嬷笑道:“还不按青福晋说的做。”

青樱退开一步守着,只在旁伺候着递东西。富察氏看在眼里,也不言语。待到梳妆完毕,才慢慢笑说:“好好的侧福晋,倒为我做起这些微末功夫,可委屈你了。”

青樱忙道:“妾身不敢。”

富察氏对着镜子照了又照,笑道:“你配的珠饰,真真是挑不出错处来。若凡事为人处世,都能无可挑剔,那也算是福慧双修的人了。”富察氏闭目片刻,正色道,“你这个人,终究是委屈了。”

青樱不知富察氏所指,慌忙跪下道:“妾身愚钝,不明娘娘所指,还请娘娘指教。”

富察氏看了她两眼,慢慢说:“你怎么嫁进王府成了侧福晋的,你自己清楚。”

青樱跪在地上,终究不知该如何说起,只好低头不敢做声。

富察氏看她一味低头,慢慢露出笑意,道:“你我姐妹一场,我才这样问你。你这个人,终究是成也萧何,最怕败也萧何。也难怪高氏要处处抢你的风头。”

青樱勉强微笑,“妾身与高姐姐一同伺候皇上,说不上谁抢了谁的风头。妾身若有不如人的,高姐姐合该指教。”

富察氏淡淡笑一声,“指教?从前在王府里,她敢指教你吗?如今时移世易,你又该如何自处呢?”

青樱闻言,不觉冷汗涔涔,轻声道:“主子娘娘……”

富察氏凝视她片刻,又复了往日端雅贤惠的神色,柔声道:“好了。我不过提醒你一句罢了,事情也未必坏到如此地步。”富察氏略略自矜,“到底我也是皇后,皇上的结发嫡妻,若是你安分守己,我也不容高氏再欺负了你去。”

青樱听得如此,只得谢恩,“多谢主子娘娘。主子娘娘一向对我和姐姐一视同仁,我能倚仗的,也只有主子娘娘了。”

富察氏的目光悠悠在她手腕上一荡,看青樱洁白的皓腕上除了一串翡翠珠缠丝赤金莲花镯外,别无其他饰物,不由得暗暗颔首:“你手腕上这串镯子,还是皇上为皇子的时候安南国进贡的珍品,一共只有一对。当时先帝赐给了咱们府里。我想着你和高氏是平起平坐的,便一人一个给了你们。既是让你们彼此间存了亲好之心,也是要你们明白,同为侧福晋,应当不分彼此,不要凡事计较。如今你倒还肯天天戴着。”

这一只镯子,原是安南国极稀罕的贡品。安南本出好翡翠,但如这一对的,真真是罕见。一串碧绿翡翠珠颗颗一样大小,通透温润不说,更难得的是竟然均匀得没有半点杂色,碧幽幽得恍若一汪流动的绿水。若拿到阳光下照着,便会出现一纹一纹水波似的莹白光痕,如同孔雀翎羽一般。因这翡翠珠碧色沉沉,所以特配了赤金缠丝花叶护着珠子周身,每颗翡翠珠的两端各用薄薄的莲花状金箔裹住,更是一分匠心独运。

当年还是四皇子的皇帝得到这对镯子,也是欣喜异常,虽宠爱两位新婚的侧福晋,但还是送给了嫡福晋富察氏。富察氏体念皇帝的心意,收下不过几天,便转赠给了青樱和晞月。

青樱低首,抚着镯子一脸安分随和,“主子娘娘说的是。真是感念娘娘这份心意,所以如娘娘当年嘱咐,时时戴着时时警醒。”

富察氏柔和道:“你是个懂事的。我看高氏也天天戴着,却也未必记得这层意思了。”她顿一顿,“唉,昨夜高氏僭越,我不是不知,只是从今以后你也只得让着她了。”青樱心想着海兰昨夜所言,正要说话,却听富察氏道,“你来之前皇上已经有了口谕,为高氏抬旗,抬的可是镶黄旗,又赐姓高佳氏。大清开国近百年,能得皇上亲口抬旗,获此殊荣的,只有高氏一人,且只有正黄和镶黄两旗是天子亲信,这里面的分量,你可掂量清楚了吧。”

青樱心中悸动,想要说话,却只惊异得口舌麻木,一字也说不出来,只得喏喏含笑。

富察氏回转头在首饰匣里闲闲挑出一双玲珑蓝宝坠耳环,口中道:“从前府中,你的地位自然比高氏矜贵,如今看来,她竟是要跟你比肩了。唉……你先跪安吧。”

青樱慢慢走出富察氏殿中,只觉得口干舌燥,仿佛从未如此烦恼过。连当初……当初被三阿哥弘时回绝羞辱,也不曾如此。

她脑中想到“弘时”两字,只觉厌烦,用力摆了摆头,扶了惢心的手慢慢出去。

炎夏暑期退散,偶尔一两阵风来,也隐隐有了清凉之气。前头隐约有人说笑着过来,青樱皱了皱眉,正要说话,却见高晞月与金玉妍亲亲热热过来。见了青樱,金玉妍倒还是如常退开半步,屈膝行礼,高晞月却只笑吟吟望着青樱,“妹妹好早啊。”

青樱自知情势不同往日,先与高晞月见了个平礼,方含笑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主子娘娘梳洗完毕,进去正好呢。”

晞月点点头,笑道:“入宫这几日,妹妹都还住得惯吗?”

青樱道:“劳姐姐费心,一切都好。”

晞月颔首,“住得惯就好。我生怕妹妹睡惯了王府的热炕头,不习惯紫禁城高床大枕,半夜醒来孤零零一个,冷不丁吓一跳呢。”

青樱眉心微微一蹙,面上倒还笑着,“高姐姐惯会说笑。皇上为先帝守孝,这些日都在养心殿住着,难不成姐姐还有皇上做伴吗?”

晞月居高临下瞥她一眼。“妹妹千伶百俐,以后可算棋逢敌手了。景仁宫的乌拉那拉皇后,大约会和妹妹一样有空,一同闲话家常呢。”她见青樱神色微微尴尬,走近一步低声道,“夹在皇太后和乌拉那拉皇后之间,妹妹与其有空争宠,不如想想该如何自处是好。”

高晞月向玉妍招了招手,亲热道:“杵在那儿做什么?还不跟我进去!”

玉妍答了声“是”,瞟了青樱一眼,得意地挽上晞月的手,亲亲热热进去了。

有风贴着面刮过。京中九月的风,原来有如此风沙隐隐的凉意,会吹迷了人的眼睛。

惢心待她们进去,扶住青樱的手慢慢往前走,低声愤愤道:“月福晋不过是和您一样的人,受了您的礼也不还礼,她……”

青樱淡淡道:“这样的日子,以后多着呢。我若连这点气都受不住,就白和她相处这几年了。”缓一口气,“何况,她到底年长我几岁,我敬她几分,听她教诲,也是应当的。只要她不过分也就是了。”

惢心欲言又止,青樱看她一眼,“你想说什么?”

惢心低眉顺眼,“小主这样说,也是知道晞月福晋那个人,不是我们让着,她就能不过分的。”

青樱眉毛一挑,沉声道:“知道的事一定要说出来么。讷于言敏于行是你的好处,怎么和阿箬一样心直口快了?”

惢心垂首不语,只伸出手来,“奴婢知错。小主,该去先帝灵前行礼了。”

这一日灵前哭丧,晞月理所当然跪在青樱之前。富察氏一句言语都没有,反而待高氏比寻常更客气。殿中人最擅见风使舵,一时间也改了昨日惊诧之情,待晞月更为恭敬。

过了辰时三刻,太妃们一一入殿,与新帝的嫔妃们分列左右两侧,戚戚举哀。殿中人虽多,然而一眼而去,皆是素服银器,白霜霜的一片哀色。仿佛再有魂灵的一个人,也成了那素色中单薄的一点。不过半个时辰,太后扶着福姑姑的手也过来了。因着连日举哀,太后的神色并太好。太后是先帝的熹贵妃,一向深得宠爱,养尊处优,于保养功夫上也十分尽心,望之如三十许人。如今因着心境哀伤,为着先帝过身伤心得数日水米未进,整个人顿时枯槁了许多。仿佛那红颜盛时,一朝就花叶零丁了。

琅华见太后进殿,忙领着众人行礼如仪。太后微微颔首,“行了。都是为先帝尽心尽孝的时候,也不必那么多规矩了。”

琅华忙应了“是”,起身搀住太后。青樱一向与琅华入宫觐见最多,便也踏出了一步想去扶住太后。哪知晞月往她手肘一撞,一步上前扶住了太后另一只手,婉声道:“太后连日来疲倦了,未免哀思伤身,也应当注意凤体。”

太后颔首,拍拍晞月手背,“你有心了。”

待得太后走近了,青樱才敢抬头看她。从前入宫相见,太后尚且是得宠的贵妃,虽有年轻的宁嫔与谦嫔后来居上,到底也陪伴先帝多年的可心人,总是脂光水腻的精致妆容,不见丝毫放松。如今细细打量去,到底岁月无情,伴着忧伤无声无息地爬过她的皮肤,在她眉梢眼角碾上了细细的痕迹。太后脂粉轻薄的容颜憔悴暗淡,仿佛再好的丝缎,经久了时光,亦染上了轻黄的岁月痕迹,不复光洁平滑。

因着先帝去世,太后的装扮也素淡了许多。服丧的白袍底下露着银底缎子绣白色竹叶的素服,最清淡哀戚的颜色,袖口落着精致绵密的玄色并深青二色丝线捻了银线错丝绣的缠枝佛手花。散缀于缺月形发髻上的玉钿色泽光华,越发衬得一把青丝里藏不住的白发如刺眼的蓬草,一丝丝扎着人的眼睛。

青樱心下恻然,随着太后与琅华跪在灵前,凄凄然哀哭不已。

哭灵的日子虽然乏倦,但真当自己是树在灵前的一支烛台,或是被金丝细绳扎进了饿素白帷幔,时光倒也过得快了许多。

到了午膳时分,因着绿筠诞育三阿哥未久,太后特意准了她回去照看。绿筠感激万分,立刻去了。便由着琅华、晞月和青樱到偏殿侍奉太后用午膳。

太后的午膳本是要回寿康宫中用的。本朝的规矩,新帝不能与先帝嫔妃同居东西六宫。所以先帝过世,匆忙将六宫中一众遗妃都挪去了寿康宫中安置。太后也暂居在寿康宫正殿,并未搬去本应由太后独居的慈宁宫中。而这一日,本是为先帝举哀的最后一日,太后不愿车辇劳动,情愿多些时候为先帝尽哀,便嘱咐了御膳房将午膳挪在了偏殿。

琅华本打算着趁着中午用膳去看看二阿哥,但太后在此,本着孝道,她也尽心侍奉,一丝不错。一时间膳食上来,琅华添饭,晞月布菜,青樱舀汤,伺候的人虽多,但一丝咳嗽声也不闻,静得如无人一般。

太后见琅华服侍在侧,不觉问:“二阿哥还年幼,怎么你不回宫照拂,还要留在这里伺候哀家?”

琅华端然一笑,“太后有所不知,臣妾为了能尽心照拂好后宫诸事,按着祖宗规矩,已经将二阿哥送去阿哥所由嬷嬷照拂了。”

太后微微一惊,似是意外,“怎么?你不自己先照拂他两天,也不怕他住不惯阿哥所?”

琅华眉目恬静,仿佛安然承受,“本朝的家法,一旦生下阿哥公主,若有旨意,低位的嫔妃所出交给高位的嫔妃抚养;若无旨意,则一律交由阿哥所的嬷嬷们照管,以免母子过于情深,既不能安心伺候皇上,也误了再诞育皇嗣的机会。臣妾不敢不以身作则,所以二阿哥和大阿哥都送去了。”

太后凝神片刻,缓声道:“那是难为你了。如此说来,苏氏的三阿哥也不宜留在身边教养了。福珈,吩咐下去,命格格苏氏尽快将三阿哥挪去阿哥所,也好让她专心伺候皇帝。”

福姑姑答应了一声,吩咐下去,又转回太后身边伺候。

太后用膳的规矩,一向是先饮一碗汤。青樱见桌上有一道火腿鲜笋汤,雪白笋片配着鲜红火腿,汤汁金灿,引得人颇有胃口,便用盛了如意头银勺舀了一勺在碗中,又夹了笋片递到太后身前放下。

太后喝了一口,微微颔首,“论到汤饮,没有比上好的金华火腿配了笋片更吊鲜味的了。这汤鲜是鲜,笋片也做得嫩。只是鲜味都在前头了,后头的菜再好,总也觉得食之无味了。”

伺候太后的福姑姑是经年的老嬷嬷了,忙笑道:“太后一向是喜欢这个汤的,但连日来为先帝哀思伤神,本就茶饭无味,如今鲜味一过嘴,后面怕更吃不下了。”

青樱吓了一跳,忙跪下道:“臣妾只惦记着太后素日喜欢,竟未察觉太后当下的胃口,实在是臣妾的过失了。”

晞月看青樱如此,忍不住冷笑一声,只作壁上观。

琅华亦道:“光是汤也罢了。笋片虽鲜嫩,但多食伤胃,于太后是不相宜的。”

太后摆摆手,倦怠道:“算了。你也是一分孝心,是哀家自己没胃口罢了。”太后瞟一眼桌上的膳食,懒懒道,“叫人撤下去吧。哀家看了也没胃口。”

晞月无声冷笑,徐徐道:“妹妹好一分孝心,太后这些日子饮食清减,好容易用些午膳,才喝一口汤就被妹妹败了胃口。今日下午还有好几个时辰的哀仪,妹妹是打算让太后饿着身子熬在那儿吗?”

青樱咬了咬唇,磕了头道:“还请太后恕罪,臣妾一时有失,不想连累了太后凤体。太后要责罚臣妾无怨无悔,但请太后保养身体,多进一些吧。”

太后神思懒懒,并不欲进食。琅华见状,忙舀了一碗熬得极稠的粥来,拿银匙舀了轻轻吹着,递到太后手中,“太后再没胃口,也请为了先帝着想,进一碗粥吧。”

太后扬眸看了一眼,又懒懒闭上眼睛,厌道:“哀家没有胃口。”

福姑姑微微蹙眉,轻声道:“主子娘娘,太后这几日胃口不好,顶多进些熬得极薄的粥水,这么厚稠的粥,太后实在是没胃口吃。”

琅华并不气馁,笑吟吟道:“这种熬粥的米是御田里新进的,粒粒饱满晶莹剔透,吃上去口感微甜,柔软却有嚼劲,最适宜熬得稠稠的,却入口即化。皇上这几日伤心先帝驾崩,又忙着前朝的事情,也是没有胃口。儿臣嘱咐了御膳房做这样的粥,皇上倒能吃几口。”

太后这才点点头,“你是皇帝的结发妻子,是该多多关心皇帝,免他操劳。”她顿一顿,“罢了,皇帝都在努力加餐饭,哀家再伤心,也得用一点了。就尝尝吧。”

琅华喜不自禁,看太后吃了两口,倒还落胃,便也放心些。晞月殷勤布菜,尽拣些清淡小菜,倒也看着太后将小半碗粥都喝了。

琅华方才露了几丝笑意,柔声道:“青樱妹妹的汤是鲜,配着淡粥小菜也能入口了,若是后面的菜还是浓鲜,那才真伤了胃口呢。”

太后回味片刻,“你们有心了。只是哀家喝着,这粥里有股淡淡的姜味,吃下去倒是暖胃,稍稍舒服些。”

琅华意料之外,实在不知,忙看了身后侍候的御膳房太监一眼,便问:“是什么缘故?”

太监打了个千儿,躬身答道:“娘娘的嘱咐是用御田新进的米做粥,但皇上从前儿夜里便有些胃寒。青樱小主知道了,特意吩咐奴才们加了少许嫩姜在粥里,可以温胃暖气。皇上用了一直觉得不错,所以今儿给太后进的粥也是如法炮制。”

太后轻叹一声,“我的儿!这才是用心用足了。”她看了青樱一眼,吩咐道,“在外头跪着,在哀家这里也跪着,也不怕伤了膝盖皇帝心疼,起来吧。”

青樱这才敢谢恩起身。太后扶了扶鬓边的银累丝珍珠凤钗,道:“哀家还想喝点汤,你选一碗给哀家吧。”

青樱不敢再轻举妄动,仔细斟酌了,才选了一碗“紫参雪鸡汤”舀了给太后。太后才看了一眼,眼圈便有些红了,“怎么选了这个汤?”

青樱谨慎道:“紫参提气,雪鸡补身,适宜太后凤体。而且先帝在时,臣妾侍奉先帝与太后用膳,便听先帝嘱咐过此汤适宜太后饮用。如今请太后再饮,只当是请太后顾念先帝苦心,善自保养。”

太后凝神片刻,拈过绢子拭泪道:“先帝在时,是最喜欢这道汤的,总说能提神补气,也常嘱咐哀家喝。如今看着,只是触景伤情罢了。何况先帝才走,这满桌的膳食,多半是荤腥,哀家哪里能入口?罢了吧。”

这几句话虽不是拒绝用膳,但却比方才更严重,青樱只觉得耳后根一阵比一阵烫,烧得头皮发痛,且御膳的汤饮,为怕凉了,都是拿紫铜吊子暖在那儿的。青樱捧着一碗滚烫的汤在手里,起先还觉得指尖又热又痛,如虫咬一般,渐渐失了知觉,捧着汤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十分尴尬。

晞月见机,忙殷勤夹了一筷子龙须菜在太后碗里,“这龙须菜还算清口,太后尝一尝,也是吃点素食,略尽对先帝的心吧。”

太后勉强吃了一口,拉过琅华与晞月的手叹道:“哀家也是看在你们的心罢了。其实一饮一食能有多大的讲究?无非是审时度势,别自作聪明罢了!”她瞟了青樱一眼,“好了,还端着那汤做什么?譬如那粥,皇帝适合添些姜,哀家却未必适合。用心是好,但别总拿着对旁人那一套来对如今的人,明白了吗?”

青樱本不知自己错在何处,但听得这句话,才知了原因所在,直如五雷轰顶一般,软软跪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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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外国现代小说的阅读与鉴赏

全文共 2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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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中学语文教材为了拓展学生的多元文化视野,更全面地了解世界各国文学,在新教材中新增加了不少的外国现代小说篇目,如卡夫卡的《变形记》、斯特林堡的《半张纸》、约翰尼斯·延森的《安恩与奶牛》等等,不仅如此,近年来这类外国现代小说也开始走进我们的中高考语文试卷,如2011年的安徽卷和辽宁卷的文学类文本阅读题。这些外国现代小说无论在内容还是表现形式上都和古典小说有着很大的不同,给我们的阅读欣赏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提高阅读欣赏这类小说的能力,关键是要提高以下几方面的素养。

首先,要了解现代小说产生的背景

捷克现代小说家米兰·昆德拉在《小说艺术》一书中这样写道:小说研究的不是现实,而是存在,凡是发生的事情都属于现实,而存在则是关涉人生在世的基本境况。小说的使命不是陈述已经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而是要揭示存在的尚未为人所知的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现代小说在其思想和理论基础上已经完全颠覆了古典小说的传统。在古典小说的传统中,小说曾经被等同于讲故事,小说家则等同于讲故事的人。在古典小说中,小说家通过真实或虚构故事来描绘生活,解释生活,对生活作出一种判断。读者对小说的期待往往也是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读者也以故事是否吸引人来评定小说的优劣。而西方现代小说产生于传统的形而上学崩溃的哲学背景之下,现代哲学陷入了意义的迷茫,传统的形而上学对生活的一切清晰的解说都成了问题,于是,像卡夫卡、乔伊斯这样的现代小说家的作品在哲学上也几乎完全陷入了一种困惑和迷茫之中,在他们的作品中,以往对生活的一切清晰的解说都成了问题,生活成为了不再是一个具有确定意义的对象,而是成为了一个未知的领域,而这些小说家们的职责就是要用他们的小说去对人的意义进行形而上的思考,去引领人们探索和思考人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其次,要把握现代小说的几个特征

一是逻辑的解构。现代小说认为,正是因为我们太习惯于用逻辑的方式去理解生活、推演生活,从而使真实的生活无法进入我们的视野,成为被永远遗忘的存在。所以,在西方现代小说家的笔下,他们认为导致生活中某一结果的发生,原因其实是无限的,而且几乎不存在任何逻辑上的确定的因果关系。所以,现代小说家的本领就在于谋划设计一些看似不重要,因而容易被忽视的一些细节,然后在可能的限度内进行深度的挖掘,复原生活的真实过程。

二是道德判断的悬置。人类有两种根深蒂固的习惯,一个是逻辑的推演,另一个就是道德的判断。因为从逻辑推演出发,我们认识事物总习惯于寻找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往往造成对因果关系之外的广阔现实却视而不见,因此而失却了对生活中真实的把握。从道德判断出发,我们总习惯于对人和事情做善与恶的判断,因此,而对善与恶之外真实生活却熟视无睹,由于这两种习惯都阻碍了我们对真实生活的认识与判断,所以,现代小说在追问人究竟是怎样的存在?的问题上,从根本上是抛弃逻辑与道德判断的,更讲究细节和人内心世界的真实。

三是反抒情性。西方现代小说对情感持的是一种研究而非颂扬的态度。米兰·昆德拉就曾批评浪漫主义小说家用夸张的言辞,渲染人物的爱和恨。现代小说家认为,感情的浮夸其实质是企图用华美的言辞掩盖思想的平庸,用激情的语言就是企图弥补感觉的贫乏。现代小说更追求从浪漫浮华的激情中走出来,用冷峻犀利的眼光还原人的平常和基本的生活真实。

四是主题多元、结构自由和游戏精神。西方现代小说家认为,小说家创作就像是在进行一场自己喜欢或入迷的游戏,根本不需要考虑为了满足小说主题或形式的需要,而强制离开写他们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小说家有离题的权利,在小说创作中,他们可以自由地写使自己入迷的一切,所以,这就使得现代小说的主题根本就不是唯一的,而是多元的,小说的结构是自由的、活泼的、多变的。

第三,要掌握欣赏现代小说的基本方略

一是对小说主题做形而上的思考。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说,小说的内容永远是生活,但小说家的使命却不只需要对生活进行描绘、再现、加工和解释,而是要担当起认识生活真相的艰难使命。因此,西方现代小说为了担当起揭示生活真相的使命,将一切都作为主题,小说往往多主题或在元主题的广阔背景前展开。现代小说虽然看似写的只是小题材、小细节,有的或者只是撷取的生活中的一个小小的片断,但透过小说情节、人物和事件,却意蕴丰厚,蕴含着深刻的哲理,迸发着思想火花。所以,阅读西方现代小说时,我们必须读出小说深处的思想意蕴,学会用形而上的哲学眼光思考人究竟应该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和生活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二是对小说表现的内容进行动态的心灵体验。

现代小说家认为小说是表现与创造,不应是现实的再现与模仿,应该是表现人物的心理的真实,表现人物的意识与潜意识。而人物内心的真实往往是看不见、摸不着,并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读者要认识这些必须靠丰富的内心体验。为了表现人物某一瞬间的感觉、印象和精神状态,现代小说家们还经常在形式上进行大胆的探索与创新,使小说在形式结构上也呈现出多变化、多突兀、多层次,需要读者不断地用心揣摩、体验和领悟。

三是要了解现代小说常用的几种表现手法。

1.象征的手法。象征手法原是象征主义创作的重要手段,现代小说家们也普遍喜爱使用这种手法。在他们的笔下常常用具有物质感的形象表现微妙、隐秘的思想和情感,用具体的形象表现抽象的概念。而且这种象征突破了传统象征手法对象明确的特点,如太阳象征光明,玫瑰象征爱情等,现代小说中的象征往往具有极强的主观色彩,表现为复杂多变。

2.意识流的手法。美国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在其《心理学原理》一书中说:意识并不是片段的联结,而是流动的,用一条河或一股流水的比喻来表达它是最自然的了。因为现代小说家注重表现人物的主观世界,重视人物的心理描写,意识流的手法成了现代小说家广泛使用的一种表现手法。他们往往运用内心独白和自由联想来表现人物复杂微妙不断变化的心理活动。

3.时空倒错的手法。在西方现代小说中,小说家还常常将时间顺序颠倒,将空间界限混淆,把过去、现在和未来融合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使得每一个时空都包含着过去、现在和未来,运用这种时空倒错的手法,打破时空的界限表现人物内心深处的秘密和多层次的复杂心理活动,使得小说的情节结构和人物的个性特征具有多层次性。

4.荒诞离奇的手法。在现代小说家笔下,荒诞常常表现为人与物的变形和解体,如卡夫卡的《变形记》格里高尔由人变成了一只甲虫的荒诞情节。变形为人物的语言行动的怪诞反常,如约翰尼斯·延森的《安恩与奶牛》中安恩将牛牵到集市上却不卖牛;再比如《城堡》,近在咫尺的城堡,人们耗尽所有的精力却总不能到达等等荒诞离奇的情节。小说家们正是通过这些极度离奇古怪的荒诞手法来透过事物的表象,揭示出了事物的本质特征。

当然,尽管外国现代小说无论在内容、主题方面,还是艺术形式、表现手法方面,与传统小说有着很多的不同,但只要我们不断提高这方面的素养,用文学欣赏的方法去揣摩、体验和感悟,我们就一定能够接近小说艺术的本质,也一定能够更全面、更深刻去理解它、鉴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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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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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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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太子妃升职记小说经典语录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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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情很淡定,内心很蛋疼……

哦,我忘了,我现在已经没有蛋了,再也不会蛋疼了。。

2.太子妃乃是天下最不好做的行当:

第一:升职前景不好,这太子妃、皇后、太后一步步升上去,简直是难于上青天啊!你见过有几个太子妃能一直熬到太后的

第二:劳动没有保障,且不说三险一金没有,还随时可能辞退你,而且还不允许你再就业!

第三:工作性质危险,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若是太子称不了帝吧,你得跟着一起倒霉,太子称了帝吧,你还得小心自己一个人倒霉。。

第四:还要兼职性工作者,虽然劳动强度不会很大,但是,这服务对象……唉!

3.我很想告诉她,小姑娘,你还太年轻,还不懂不管做什么职业,讨好老板都是必修的课程,如果你把老板的小蜜都搞掉了,你离下岗也不远了。。

4. 他张了张嘴,轻轻地吐出一个字来。。“滚!”。

哈!太子果然是太子,说什么都是这么言简意赅!

我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衣服,又想了想自己这个刚刚小产过的肉身,“滚”这个动作难度实在是太大了些,于是用商量的语气问太子道:“咱能不能换个方式?我怕我滚不远。”

5.太子依旧握着小拳头在一边站着,嘴唇抿得紧紧地,那眼神仍黏在江氏的身上,都快拉出丝来了。唉,同为男人,我理解你!谁让这他妈是别人老婆呢!。

6.兄弟,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牛粪上的那一朵!。

7.等换洗的时候才发现里面的衣服早已经是血染的风采了。突然想起电视上那些广告片来,薄薄一片,日夜无忧,运动哈皮两不误!

8.其实,我是在考虑“太子妃”这个职业的职业规划,如何能从太子妃一路稳升到太后的宝座,最好还要做个年轻小寡妇,学一学吕后、武后等前辈,搞个垂帘听政之类的,然后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呀!好诱人的前景。。

9.看看这欲说还休的眼,再看看那此地无银的胸,我终于深深地叹了口气:绿篱啊绿篱,到底是你们女人是傻子还是把咱们男人都当成瞎子?

10.可等我掏啊,掏啊,掏了半天也没能掏出物件来,我脑子里有根弦突然嘣地响了一下,只一刹那,冷汗唰地一下子就下来了。。

然后,酒劲全无……。

11. 眼角余光扫过去,那人还侧头盯着我看。。

脑中瞬时闪过几个对策:。

一、淡定帝:抽几张草纸,转身蹲下去,做大解状,我不信他还能趴地上瞅我有没有小jj。

二、冷漠帝:系好裤带转身就走,我掏不掏出来物件、掏出来什么物件来与你何干?

三、抽风帝:同情地看着他,问:还没解决呢?这是尿频尿急尿不净吧?有没有试过前列X?

茅厕君在看我,我在看墙……。

12.你让我如何说得出口?尿意毕竟不同酒意,攒不得啊!

13.感情与理智在我脑中激烈地斗争着,最终,我还是用“韩信尚仍受□之辱”说服了自己,然后在众位□美眉的注视之中,闭上眼,一咬牙,上前给了齐晟一个紧紧的兄弟抱。

我真无耻,我真贪生怕死,我真没尿性,我真……。

14.又不放心地问绿篱:“我今是穿定了红了,太子不会穿一身绿来配我吧?”

15.可见,皇家的繁殖能力真是强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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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如懿传小说在线阅读第3章_隐忍

全文共 3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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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

殿中富察氏正喝药,莲心伺候在旁,接过富察氏喝完的药碗,又递过清水伺候她漱口。方漱了口,素心便奉上蜜饯,道:“这是新腌制的甜酸杏子,主子尝一个,去去嘴里的苦味儿。”

富察氏吃了一颗,正要合着被子躺下,忽地仿佛听到什么,惊起身来,侧耳凝神道:“是不是永琏在哭?是不是?”

素心忙道:“主子万安,二阿哥在阿哥所(1)呢,这个时候正睡得香。”

富察氏似有不信,担心道:“真的?永琏认床,怕生,他夜里又爱哭。”

素心道:“就为二阿哥认床,主子不是嘱咐乳母把潜邸时二阿哥睡惯的床挪到了阿哥所么?宫里又足足添了十六个乳母嬷嬷照应,断不会有差池的。”

富察氏松了口气:“那就好。只是那些乳母嬷嬷,都是靠得住的吧?还有,大阿哥也住在阿哥所……”

素心微笑:“主子娘娘的安排,哪次不是妥妥帖帖的?大阿哥虽然也住在阿哥所,但和咱们二阿哥怎么能比?”

富察氏点点头:“大阿哥的生母虽然和我同宗,却这样没福,偏在皇上登基前就过世了,丢下大阿哥孤零零一个。”她婉转看了素心一眼,“你吩咐阿哥所,对大阿哥也要用心看顾,别欺负了这没娘的孩子。”

素心含笑:“奴婢明白,知道怎么做。”

富察氏似乎还不安心,有些辗转反侧。莲心放下水墨青花帐帷,苦口婆心劝道:“主子安置吧,睡不了几个时辰又得起来主持丧仪。今夜您不在,大殿里可不知闹成什么样子了呢。”

富察氏微微一笑,有些疲倦地伏在枕上,一把瀑布似的青丝蜿蜒下柔婉的弧度,如她此刻的语气一般:“是啊。可不知要闹成什么样子呢?尚未册封嫔妃,她们就都按捺不住性子了么?”

莲心淡然道:“由得她们闹去,只要主子娘娘是皇后,凭谁都闹不起来。”

富察氏淡淡一笑:“闹不起来?在潜邸时就一个个乌眼鸡似的,如今只怕闹得更厉害吧。”她翻了个身,朝里头睡了,“只是她们耐不住性子爱闹,就由着她们闹去吧。”

富察氏不再说话,莲心放下帐帘,素心吹熄了灯,只留了一盏亮着,两人悄然退了出去。

青樱回到宫中,只仿若无事人一般。陪嫁侍婢阿箬满脸含笑迎了上来:“小主辛苦了。奴婢已经准备好热水,伺候小主洗漱。”

青樱点点头不说话,抬眼见阿箬样样准备精当,一应服侍的宫女捧着金盆栉巾肃立一旁,静默无声,不觉讶异道:“何必这样大费周章?按着潜邸的规矩简单洗漱便是了。”

阿箬笑盈盈靠近青樱,极力压抑着喜悦之情,一脸隐秘:“自小主入了潜邸,皇上最宠爱的就是您,哪怕是福晋主子也比不上。高小主虽然也是侧福晋,但她起先不过是个格格,后来才被封的侧福晋,如何比得上您尊贵荣耀?”

惢心淡淡看她一眼:“好端端的,你和小主说起这个做什么?”

阿箬笑意愈浓,颇为自得:“大阿哥是富察诸瑛格格生的,诸瑛格格早就弃世而去,那就不提。福晋主子生了二阿哥,将来自然是皇后,但得不得宠却难说。苏小主有了三阿哥,却和高小主一样,是汉军旗出身,那可不行了。”

青樱慢慢拨着鬓角一朵雪白的珠花。银质的护甲触动珠花轻滑有声,指尖却慢慢沁出汗来,连摸着光润的珍珠都觉得艰涩。青樱不动声色:“那又怎样呢?”

阿箬只顾欢喜,根本未察觉青樱的神色:“所以呀,小主一定会被封为仅次于皇后的皇贵妃,位同副后。再不济,总也一定是贵妃之位。若等小主生下皇子,太子之位还指不定是谁的呢……”

青樱望着窗外深沉夜色,紫禁城乌漆漆的夜晚让人觉得陌生而不安,檐下的两盏白灯笼更是在夜风中晃得让人发慌。青樱打断阿箬:“好了。有这嘴上的功夫,不如去倒杯茶来我喝。”

惢心机警:“小主今日哭久了,怕是口渴得厉害。”

阿箬喜滋滋正要离去,青樱忍不住喊住她:“先帝驾崩,你脸上那些喜色给人瞧见,十条命都不够你去抵罪的,还当是在潜邸里么?”

阿箬吓得一哆嗦,赶紧收敛神色,诺诺退下。青樱微微蹙眉:“这样沉不住气……惢心,你看着她些,别让她失了分寸惹祸。”

惢心点头:“是。阿箬是直肠子,不懂得收敛形色。”

青樱扫一眼侍奉的宫人,淡淡道:“我不喜欢那么多人伺候,你们下去,惢心伺候就是。”

众人退了出去。

青樱叹口气,抚着头坐下。哭得久了,哪怕没有感情投入,都觉得体乏头痛,无奈道:“在潜邸无论怎样,关起门来就那么点子大,皇上宠我,难免下人奴才们也有些失分寸。如今可不一样了,紫禁城这样大,到处都是眼睛耳朵,再这样由着阿箬,可是要不安生。”

惢心点头道:“奴婢明白,会警醒宫中所有的口舌,不许行差踏错。”

青樱颔首,便由着惢心伺候了浸手,外头小太监道:“启禀小主,海兰小主来了。”

因着海兰抱病,今日并未去大殿行哭礼,青樱见她立在门外,便道:“这样夜了怎么还来?着了风寒更不好了,快进来罢。”

海兰温顺点了头,进来请了安道:“睡了半宿出了身汗,觉得好多了。听见侧福晋回来,特意来请安,否则心中总是不安。”

青樱笑道:“你在我房中住着也有日子了,何必还这样拘束。惢心,扶海兰小主起来坐。”

海兰诚惶诚恐道了“不敢”,小心翼翼觑着青樱道:“听闻,今夜高晞月又给姐姐气受了。”

青樱“哦”一声:“你身上病着,她们还不让你安生,非把这些话传到你耳朵里来。”

海兰慌忙站起:“妾身不敢。”

青樱微笑:“我是怕你又操心,养不好身子。”

海兰谦恭道:“妾身是跟着小主的屋里人,承蒙小主眷顾,才能在潜邸有一席容身之地,如何敢不为小主分担?”

青樱温和道:“你坐下吧,站得急了又头晕。”

海兰这才坐下,谦卑道:“在小主面前,妾身不敢不直言。在潜邸时月福晋虽然难免与小主有些龃龉,但从未如此张扬过。事出突然,怕有什么变故。”她抬眼望青樱一眼,低声道,“幸好,小主隐忍。”

青樱默然片刻,方道:“高晞月忽然性情大变,连金玉妍都会觉得奇怪。可是只有你,会与我说隐忍二字。”

海兰道:“小主聪慧,怎会不知高晞月素日温婉过人,如今分明是要越过小主去。这样公然羞辱小主,本不该纵容她,只是……”

“只是情势未明,而且后宫位分未定,真要责罚她,自然有皇上与皇后。再如何受辱,我都不能发作,坏了先帝丧仪。”

海兰望着青樱,眼中尽是赞许钦佩之意:“小主顾虑周全。”她欲言又止,似有什么话一时说不出口。青樱与她相处不是一两日了,便道:“有什么话,你尽管说就是。这里没有外人。”

海兰绞着绢子,似乎有些不安:“妾身今日本好些了,原想去看望主子娘娘的病情。谁知到了那儿,听娘娘身边的莲心和素心趁着去端药的空儿在说闲话。说月福晋的父亲江南河道总督高斌高大人甚得皇上倚重,皇上是说要给高氏一族抬旗(2)呢?”

青樱脑中轰然一响,喃喃道:“抬旗?”

海兰脸上的忧色如同一片阴郁的乌云,越来越密:“可不是!妾身虽然低微,但也是秀女出身,这些事知道一星半点。圣祖康熙爷的生母孝康皇太后的佟氏一族就是大清开国以来第一个抬旗的。那可无上荣耀啊!”

青樱郁然道:“的确是无上荣耀。高晞月是汉军旗,一旦抬旗,那就是满军旗了。她原本也就是出身上不如我一些,这一来若是真的,可就大大越过我去了。”

海兰有些忧心:“人人以为小主在潜邸时受尽恩宠,福泽深厚。如今妾身看来,怕却是招祸多于纳福。还请小主万事小心。”她微微黯然,“这些话不中听……”

青樱微微有些动容:“虽然不中听,却是一等一的好话。海兰,多谢你。”

海兰眸中一动,温然道:“小主的大恩,妾身永志不忘。妾身先告辞了。”

青樱看海兰身影隐没于夜色之中,不觉有些沉吟:“惢心,你瞧海兰这个人……”

惢心道:“她在小主身边也有些年,若论恭谨、规矩,再没有比得上她的人了,何况又这样懂事,事事都以小主为先。”

青樱凝神想了想:“仿佛是。可真是这样规矩的人,怎会对宫中大小事宜这样留神?”

惢心不以为意:“正是因为事事留神,才能谨慎不出错呀。”

青樱一笑:“这话虽是说她,你也得好好学着才是。”

惢心道:“是。”

青樱起身走到妆镜前,由惢心伺候着卸妆:“可惜了,这样的性子,这样的品貌,却只被皇上宠幸过两三回,这么些年,也算委屈她了。”

惢心摇头:“小主抬举她了。海兰小主是什么出身?她阿玛额尔吉图是丢了官被革职的员外郎。当年她虽是内务府送来潜邸的秀女,可是这样的身份,不过是在绣房伺候的侍女,若不是皇上偶尔宠幸了她一回,您还求着皇上给了她一个侍妾的名分,才被人称呼一声格格,今日早被皇上丢在脑后了,还不知是什么田地呢。”

青樱从镜中看了惢心一眼:“这样的话,别浑说。眼看着皇上要大封潜邸旧人,海兰是一定会有名分的,你再这样说,便是不敬主上了。”

惢心有些畏惧:“奴婢知道,宫里比不得府里。”

青樱望着窗外深沉如墨的夜色,又念着海兰刚才那番话,慢慢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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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太子妃升职记小说_第5章

全文共 2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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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那天,皇帝在大明宫中已是办过了百官参加的国宴,今日延春阁的晚宴算是宫中的家宴。

延春阁外,齐晟停下了步子,转回身向我缓缓伸出了手,我见他这次只伸了一只手出来,估计不是更衣之意,又思量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这是要在人前和我秀恩爱,执手进去了!

我强压□上的鸡皮疙瘩,把手伸过去搭在了齐晟手上。

门口的内侍伸长了脖子扯着嗓子喊着:“太子殿下、太子妃娘娘到——”

齐晟执了我的手,带着我缓缓步入延春阁大殿。

皇帝和皇后、太后等大boss们还未到,来的都是些什么王爷王妃、公主驸马之类的,还有些郡王啊、郡主之类的远房亲戚,可即便这样,大殿里还是聚了不少的人,可见,皇家的繁殖能力真是强劲啊!

那齐晟领了我进去,殿中诸人都起身向我们行礼,我一面随着齐晟做做样子,一面细看这殿中各色的美人,还有美人们脸上神色各异的表情。赵王妃江氏依旧是一身白色素裙,俏生生地立于赵王身侧。

我不由得感叹:果然是若想俏一身孝,若想美露大腿啊!

江氏的目光在我身上打了个转便闪开了,只落到了旁边齐晟的身上。

我转头,齐晟那火辣辣的目光果然也正在盯着江氏。兄弟,作为男人,虽然我很理解你,也想支持你,但是,你能不能也顾及一下你那兄弟赵王的面子呢?这终归是他的老婆啊!就是给人戴绿帽子也没这么明目张胆地戴的吧?

赵王显然也是发现了自己老婆和自己兄弟的眼神交流太热烈,于是在看了看齐晟之后,突然向我看了过来。

兄弟,你的眼神,我懂。可是,那是你老婆不是我的啊,不该我管啊!什么?管我身边的齐晟?他又没泡我老婆,我为什么要管?

于是,我淡定地和赵王对视着。

这情景很怪异,齐晟和江氏热烈地盯着彼此,而我和赵王淡定地彼此盯着……

直到旁边突然有个声音响起:“三哥、五哥,父皇和母后就要来了,咱们出去迎着吧。”

我闻声转头看过去,只见一翩翩佳公子含笑立在一旁,突觉有些面熟,再仔细一看,终于有点淡定不下去了。

茅厕君啊茅厕君,只愿那日茅厕中灯光昏暗,你又醉眼昏花,未能看清我那模样……

心里正念叨着,茅厕君就往我这里看了过来,依旧是淡定地叫道:“三嫂。”

说完又微微转头叫了江氏一声五嫂。

我见他神情毫无异样,这颗心才往下放了放,还来不及庆幸茅厕君果然眼神不太好,又听得茅厕君温文尔雅地说道:“三嫂,你那日要的三六曲我已着人寻到了,改日就给三嫂送过去。”

我闻言不由一怔,三六曲?哪里来得三六曲?看看茅厕君那淡定的眼神,突然明白过来,三六一十八啊!他给我说的是十八摸啊!

哈! 这小子不只是淡定帝!更是腹黑啊!

只可惜小爷也不是吃素的,我面上顿显喜色,装模作样地冲茅厕君谢道:“那可多谢九弟了。”

茅厕君客气道:“三嫂客气了。”

我两人在这里你谢我辞地客气,旁边那几位却是听糊涂了。齐晟碍着面子,冷着脸不肯相问,赵王却问茅厕君道:“九弟说的什么曲?”

茅厕君脸上总算露出些笑意来,又看了我一眼,这才答道:“哦,是几首民间俚曲,三嫂无意间听到了,要我帮忙寻一下。”

茅厕君说得一本正经,我却听得颇是无语,想想他说得倒也不算全错,十八摸可不就是民间俚曲嘛!

齐晟本在一旁一直没说话,这会儿却冷眼瞥了瞥我。

旁边那一直沉静哀婉的江氏这时也突然开了口,轻声问茅厕君道:“不知是些什么曲,九弟可否也给我一份?”

此言一出,我又差点不淡定了,“给不得”三个字立刻脱口喊出两个来,幸得嘴皮子利索把最后一个字给截下了,忙又把面皮子扯淡定了,看着茅厕君问道:“给不——给得呢?”

茅厕君面上的笑容更甚,答道:“自然是给得,改日我让人多誊一份,给五嫂也送过去。”

江氏冲着茅厕君点头柔柔地笑笑,我内心突然就不纯洁起来,看着江氏那嫩白地小脸,想这若是也唱起十八摸来会是个何滋味呢?

许是我想得太过于出神,看向江氏的目光温度一时便没控制好,江氏扫了我一眼,赶紧侧头避开了视线,伸手轻轻扯住了赵王的衣袖。

赵王忙安抚地冲她笑笑,伸出手去握住了她那小手。

这下可了不得喽!齐晟的脸色立刻便又冷了三分,我被他那强大的气场震得头痛,暗忖这齐晟也忒沉不住气了,你说你一太子,至于为了个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失态吗?不就是个女人嘛,等你熬成了皇帝,莫说个女人,这天底下凡是母的都是你的!

唉,太子还是太年轻啊。我们得允许年轻人犯错误,犯错误不可怕,只要改回来就还是好同志嘛。本着治病救人的崇高目标,我终于咬着牙向齐晟伸出手去,也抓住了他那袖子,用自己听着都恶心的腔调温柔地说道:“殿下,该去迎父皇、母后了。”

幸好这齐晟还没抽到痴呆,没当着这一殿皇子皇孙的面把我那手甩开,只是说道:“好。”说完终不再看江氏一眼,首先率先转身向殿外走去。

他这一走,我那手自然就落了个空,只得收回来若无其事地整整袖口,跟在齐晟身后往外走。无意间向旁边瞥了瞥,正好瞥见茅厕君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怔了一怔,心中顿时明了。

你……你……你不会是想泡我吧?-_-|||

我还是有些不确定,不禁又多看了茅厕君两眼,果然,这表情太熟悉了,想当初我可是对着镜子练了无数遍的,广大妇女同胞们都喜欢的——似笑非笑啊!

泡女之必杀绝技——似笑非笑:像笑又不笑。这一面部动作难度极高,尺度极难把握。动作大了吧就笑开了,那叫傻笑;动作过小吧,那叫面部肌肉痉挛。综上所述,所以练成绝技者极少,更是有不少人走火入魔而成了皮笑肉不笑的典范。

但是,很显然,茅厕君这似笑非笑练得是很到家了。

只可惜啊,你用错对象了,还没听说太子妃有跳槽成功的呢,你有那么大的庙能盛下我这尊佛吗?还是都省省吧!

于是,我视茅厕君于无物,淡定地转过头去,跟在齐晟身后去迎接皇帝皇后等人。待刚走到殿门处,内侍的声音也恰如其分地响起,皇帝和皇后一边一个扶了太后,后面跟了一大群穿得花花绿绿的嫔妃,从外面缓步而来。

齐晟一撩袍角率先跪迎了下去,后面一殿的人也都呼啦啦地跪了下去。太后看到如此多的皇家子弟显然高兴,忙叫大伙起身。

我这才跟着众人站起身来,刚站起身来就听那太后叫我过去。我已是见过了这太后几面,知这老太太虽看着慈祥,却是个很是精明厉害的人,听她现在又叫我,忙提着小心地凑过去。

老太太执了我的手,温声问道:“身子可大好了?”

我做鹌鹑状,轻轻地点了点头,答道:“好了,多谢皇祖母惦念。”

老太太笑了笑,伸手又拿过旁边齐晟的手来覆在我的手上,笑道:“夫妻两个就应该相亲相爱,以后可不得再松手了。”

我听得心里跟长了毛一样,可又不能把齐晟那手甩开,只得低着头装害羞样。

老太太又笑了笑,伸手用力拍了拍我和齐晟的手,终于放过了我们,走到正位上坐好。我长松了一口气,回到座位上赶紧抓起绿篱的手正正反反都握了一遍,这才把刚才长毛般的感觉压了下去。

皇家的晚宴,无非也就是吃吃喝喝,唱唱跳跳。吃,我不敢放开了吃;喝,那就更别提,同一个错误只犯一次就足够了;唱吧,听不太懂曲调;跳吧,穿的又太多捂得太严,一点风光也看不到,于是乎,我也就只剩下了打量这一殿千娇百媚的美人打发时间。

美人尚未看完,身边突有人轻轻扯了扯我的袖子,我转头,见原本坐着齐晟的位置上已经换上了一个小美人,看年岁不过才十五六,正是活泼可爱的年纪,正笑嘻嘻地扯着我的衣袖,叫道:“嫂嫂。”

唉,如果她若叫的是“哥哥”两字该有多好,我忍不住叹了口气。绿篱这时恰恰不在身旁,我也不知道眼前这小美人是哪个,不过听她既然叫张氏嫂嫂,估计是个什么公主之类的了。

小美人又扯了扯我袖子,把嘴凑到我耳边央求道:“好嫂嫂,我在这里待得闷了,你陪我出去看花灯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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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外国小说阅读答题技巧

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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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散文这种常考文体之外,小说也是最近几年尤其是新课程高考中非常热门的一种文体。由于湖南省语文新课程实施中必选了一门《外国小说欣赏》,从而凸显了外国小说阅读在今后湖南省高考中的地位,需要引起广大考生的高度重视。《外国小说欣赏》由叙述场景主题人物情节结构情感和虚构等八个话题知识组成,因而这些话题知识很可能就是高考出题的八个考点,试题一般以主观简答题的形式出现。所以

在外国小说阅读的复习中,考生宜紧扣教材的八个话题知识展开,细密梳理八个话题知识及掌握答题要领,规范作答话语。具体而言:

1.理解叙述角度、人称及其表达效果

【考点梳理】

叙述角度有全知视角和有限视角两种。全知视角大多见于传统小说,叙述者如上帝一般俯瞰人间,对所发生的故事、各个人物都了如指掌,有时候还跳到前台对人物评头论足。如雨果的《一滴眼泪换一滴水》。全知视角不受时间空间和人物的限制,方便读者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

有限视角的特点是叙述讲究遮蔽作者意图,故意隐藏一些环节,留给读者自己去推理、判断与评价。完全依赖于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里的世界,完全靠叙述者带领读者走进情节的各个环节,让读者参与其中。这使得读者变得不像在阅读传统小说那样只是被动地听故事,而必须调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想象力。如海明威的《桥边的老人》。

全知视角与有限视角无优劣之分,选择怎样的视角完全依照小说的具体需要。一篇小说可以通篇都用全知视角或有限视角,也可能有视角的转换。如鲁迅的《祝福》。

叙述人称主要有第一人称我和第三人称他。第一人称的叙述只能局限于叙述人的所见所闻,与有限视角一样会受到一定的叙述限制,但它能使小说显得真实亲切,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同时便于抒发感情。相比较而言,第三人称叙述则更自由,与全知视角一样,对人物和故事无所不知,但它的叙述并不那么亲切没有距离感。小说家选择何种叙述人称完全是根据小说的具体叙述需要而定的,也无所谓孰优孰劣。

小说用第二人称你来叙述的情况很少见,严格上说不是一种叙述角度而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用你,倾注的是叙述者对这个人物一种抒情目光,将之当作朋友,更加拉近叙述者与人物之间的距离,使得他们之间别有一种依恋和欣赏的意味。

【命题形式】

小说采用的是什么叙述视角(或人称)?这样的叙述视角(或人称)能够取到怎样的表达效果?等等。

【答题要领】

准确识别叙述视角与叙述人称,对叙述视角或人称的表达效果进行分点作答,要能结合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2.把握场景的功能

【考点梳理】

场景这个话题主要应把握场景的5点功能:①如果场景在小说开头,那么其功能是给全篇定调。或者定下情感的基调或者定下叙述基调,使得叙述更舒缓自然或顺理成章。②营造特定的意境与渲染特定的气氛,以感染读者或人物。③如果场景出现在人物出场前,那么其功能便是导引人物出场。如果置于小说的某个情节,其作用可能是推动情节发展。④如果场景置于人物的描写之中,那么其功能是揭示人物的性格。⑤如果某个场景作为小说的主背景,那么其作用很可能是作为一种象征。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大海,便是人生的象征,老人与海的斗争,是人与自己命运的斗争。

在大多情况下,小说中的某个场景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这要结合具体的小说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命题形式】

小说的描写了某某的场景,这样写有什么作用?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等等。

【答题要领】

主要从场景对于氛围、情节和人物等角度切入思考,要结合具体文本的具体位置进行具体分析,最好分点作答。

3.探究复杂多义的小说主题

【考点梳理】

所有作品都是有主题的,生与死爱与恨美与丑等是小说家写不厌的母题,作家试图通过小说来表达自己对婚姻、家庭和爱情的体悟,对人性弱点的悲悯与失望,或者对真善美的讴歌与追求。这样的小说主要以思想的深度来展示其独有的魅力,我们称之为思想小说。有些小说则主要以讲故事为目的,其魅力在于故事本身的曲折、离奇或者故事讲述的独特技巧。这样的小说,我们称之为故事性小说。

但凡优秀的小说,它的形象大于思想,它靠形象来揭示蕴含其中的深刻思想。小说最忌讳主题鲜明,好的小说总是赋予读者丰富的解读空间,让读者见出其中复杂多义的世界。从而充分展示其无穷魅力。罗兰·巴特说:作品一旦产生,作者就死了。说的正是小说主题具有复杂多义的特点,这就使得小说主题具有丰富的探究性。

但是小说主题的复杂性和多义性并不是无边界的,读者对小说主题的把握应该相对合理而不能离谱地误读。尽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读者读出的毕竟还应该是哈姆雷特。那么,如何把握小说相对合理而复杂多义的主题而不至于被认为是误读呢?

可以从三个方面去把握:一是从小说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入手;二是联系作品的时代背景及典型的环境描写,认识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上所打上的时代烙印,把握住人物形象所折射出的时代特征达到揭示小说主题的目的;三是从小说的精巧构思中把握作品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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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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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三国演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周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

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上奏后主刘禅自贬三等,从中我么可以看出人也有失败的时候。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普通人。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经常喝醉,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投靠东吴的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赤壁之战”了。当时,曹操带领八十万大军与周瑜三万军士隔江相对。周瑜手下一员大将黄盖考虑到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献计苦肉计和火攻结合在一起的计策。首先,黄盖假装要让周瑜投降,接着周瑜罚黄盖一百军棍,后来,黄盖写了一封诈降信。曹操接到信后高兴极了。不但没有防备,反而大摆宴席来迎接黄盖。结果被黄盖的计策骗得团团转。这个故事就是以少胜多的典范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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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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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名字,就明白这书必须很无聊。《海底两万里》,一看便不是我喜欢的书的类型,我更是不会好奇里面的资料,若不是该死的作业,我怎会买这样一本看起来如此枯燥的书。“忍耐一下,你是为了完成作业,你务必看这本书,不管它有多么糟糕。”我这样对自我说。

就这样,我翻开了第一页……

故事开始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怪物,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理解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不幸落水,才发现这怪物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鹦鹉螺号”,船长尼摩邀请他们开始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经历了各种险情。最后,到达挪威海岸时,不辞而别的阿龙纳斯将海底的秘密公之于众。

书中人物寥寥,有名有姓的只有几个。但就是这么几个人,一艘潜水艇,一个神秘的船长尼摩,一个学富五车的科学家,在各种探险历程中,在将近一年的时光中,纵横海底两万里,为演绎出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惊险刺激画面,海底墓地,珊瑚谷,巨型章鱼……描述了他们周游各大洋的冒险经历,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

故事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是尼摩船长。他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十分吸引人的人物。他如大海一般兼具热情、冷酷、和善、危险、温和、暴躁、随和、任性……他根据自我的设计建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我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但他的良心从没有被残酷的生活经历磨灭过。

他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他心中充满痛苦,却仍是善良的……在南极缺氧的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最后一丝空气,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不惜牺牲自我生命的行为深深感动了我。

合上了书,我的心仍停留在奇幻的海底。就是这以前被我无限排斥的书,竟然会如此好看,在漫长的旅行中,我时而被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被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交替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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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太子妃升职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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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升职记》日前正在热播,该剧自开播以来引发网民的热议。剧中,男一号盛一伦的古装剧后现代风令观众过目难忘,盛一伦饰演的太子齐晟一夜间从青春荷尔蒙气息男神变身风姿飘逸的谪仙郎君,一脸潮范戴耳钉的古装造型受到粉丝热棒,很多网民从剧迷路转粉,特别跑去男神微博开启舔屏模式,留言称:“最爱这款男神,主要看气质!”

《太子妃升职记》自开播来一路受好评,短短几日拥有了大批粉丝,原著迷们对小说改版的剧情也赞不绝口。盛一伦演绎下的太子齐晟,有着火热的内心和冷峻的外表,他和太子妃在点滴的摩擦中不自觉生出了情感,剧中角色和小说原著人物的爱恨挣扎极为同步。

在昨天的剧情中,太子齐晟和太子妃拜访岳父兵部大人府,他们共同经历了对质猜忌,在接触中互相开始信赖,感情不断升温。另一方面,赵王妃为得到太子齐晟也使出浑身解数,人物的Love Line扑朔迷离,剧中大量情感元素通过肢体和眼神来表达。盛一伦的一举一动、神情气场和原著贴合度极高,难怪网友表示:盛一伦堪称神还原了原著男神。

小说简介:

《太子妃升职记》是2012年在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的言情小说,该书作者是鲜橙。小说讲述了为了弥补工作失误,司命星君将现代男人陈然的灵魂偷偷从地府带出,附身到“落水身亡”的南夏太子妃张芃芃身上的故事。

小说结局

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有快马飞驰入宫,说齐晟狩猎时被惊了马,坠马身亡。我身子一僵,全然失去了控制,只心中还留着一丝清明,暗道这果真是特么一份惊喜!

太子早已大了,又帮着齐晟处理朝事多年,咋闻噩耗虽然悲恸却没惊慌,带着兄弟们照章守法地处理了齐晟的后事,然后便登基为帝了。

我也便跟着挪了挪地方,终于成了太后。

守了二十年,我终于能坐上太后那个位子了,可为什么心中没有丝毫喜悦,却只想放声大哭?

偏生又哭不出来,只觉的胸口堵得难受。

我就开解自己,我与齐晟好歹也一起过了二十年,就是养个猫啊狗的,这么长日子也处处感情来了,更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心里难受是自然的,

待缓过这个劲来,自然一切都会好起来。

好歹成太后了,皇帝是自己的亲儿子,上面也没有正经的婆婆,只要不卖国夺权,估计是没人敢管我的。

我就想着,等身体好了就搬出这皇宫去,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个大园子,把各样的没人养一些,每日里光看着都赏心悦目。

又想着自己现在年纪也不算大,正是徐娘半老的时候,就算是为了避免内分泌不调,也得偷着养几个面首才好。不过这事得隐秘着点,怎么也得给皇帝儿子留个面子。

……

关于未来生活,我想得很多,想得也挺好,只可惜身子却是极不争气,怎么也爬不起来。

玮元公主齐葳已进宫陪我多日,见我整日里吃了睡睡了吃的,像是没骨头一般躺在床上不肯起身,便干脆叫全了兄弟姐妹,齐齐跪在我床前,苦求道:母后,求您节哀吧,您这个样子,就是父皇在天之灵知道了,也会伤心的啊”

齐晟的在天之灵?他有个屁的在天之灵,这都死了两个多月了,早不知道跑哪里投胎去了。

可看着这几个孩子都跪在地上哭求,我也是心疼,说道:“你们都回去吧,我这就好了,放心吧。”

齐灏是皇帝,心思最多一些,立刻就接道:母后一天不肯延医问药,儿臣们就不起来。”

我没法子,只得向他们妥协了,叫他们给我请了太医来,然后该干嘛干嘛去。

太医很快就来了,跪在地上诊了会脉,头上却是滚下豆粒大的汗珠来。

我奇怪了,问道:“难不成还是绝症?”

太医身子抖的更厉害了,伏在地上结巴道:不不不是。“

我奇道:“那你抖什么?”

太医又继续结巴道:“太后娘娘这是是是……喜脉。”

我怔了一怔,闭目停了片刻之后,才低声说道:“你先推下去吧,这事谁也不要说,皇帝也不行。”

太医重重地磕了个头,退下去。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心中口中都是一片苦涩。齐晟倒是走的干净利索,却是给我留下个遗腹子,这事叫我怎么和儿子女儿们说?

第二天,赵王进宫来探病,看我还歪在床上,对着我挤鼻子弄眼的,笑的不怀好意,说道:“皇嫂这病臣弟知道怎么治。”

我听了就纳闷了,问他:怎么治?

赵王冲着门口拍了拍手,就见门外走进一人来,身形高大,戴着兜帽,看不清容貌。

赵王冲我嘿嘿一笑,说道:这人定能治好皇嫂的病,臣弟先告退了。说完竟绕过门口那人,走了,顺手连殿门都替我关上了。

我听赵王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给我这个新出炉的太后送面首来了?这青天白日的,他也太大胆了吧?也不怕齐晟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

门口男人伸手摘下了兜帽,缓缓抬起头来,露出硬朗深邃的五官。他冲我咧嘴一乐,低声问道:“芃芃,你总算成了太后,可是如愿了?”

我猛地坐起身来,惊愕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又笑着问我:“这可算是个惊喜?”

我愣愣地坐了许久,直到眼前的事物都看得模糊起来,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惊喜,真是惊喜。

他却笑得越发灿烂起来。

我又说道:齐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个惊喜,好不好?“

齐晟很是意外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惊喜”

我也冲他咧嘴笑了笑,答道:“太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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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如懿传小说阅读第7章_赐名

全文共 3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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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后宫·如懿传》作者是流潋紫。全书共六册,主要讲述了《后宫·甄嬛传》的后续故事:乾隆即位,乾隆后宫嫔妃青樱(乌拉那拉·如懿)、高佳·晞月、富察·琅嬅、金玉妍以及魏嬿婉之间的明争暗斗 。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青樱入殿时,太后正坐在大炕上靠着一个西番莲十香软枕看着书。殿中的灯火有些暗,福姑姑正在添灯,窗台下的五蝠捧寿梨花木桌上供着一个暗油油的银错铜錾莲瓣宝珠纹的熏炉,里头缓缓透出檀香的轻烟,丝丝缕缕,散入幽暗的静谧中。

太后只用一枚碧玺翠珠扁方绾起头发,脑后簪了一对素银簪子,不饰任何珠翠,穿着一身家常的湖青团寿缎袍,袖口滚了两层镶边,皆绣着疏落的几朵雪白合欢,陪着浅绿明翠的丝线配着是花叶,清爽中不失华贵。她背脊挺直,头颈微微后仰,握了一卷书,似乎凝神端详了青樱良久。

青樱福了福身见过太后,方才跪下道:“深夜来见太后,实在惊扰了太后静养,是臣妾的罪过。”

太后的神色在荧荧烛火下显得暧昧而浑浊,她随意翻着书页,缓缓道:“来了总有事,说吧。”

青樱俯身磕了个头,仰起脸看着太后,“请太后恕罪,臣妾方才夜入景仁宫,已经去看过乌拉那拉氏了。”

青樱微一抬眼,看见在旁添灯的福姑姑双手一颤,一枚烛火便歪了歪,烛油差点滴到她手上。太后倒是不动声色,轻轻地“哦”了一声,只停了翻书的手,静静道:“去便去了吧。亲戚一场,骨肉相连,你进了宫,不能不去看看她。起来吧。”

青樱仍是不动,直挺挺地跪着,“臣妾不敢起身。乌拉那拉氏乃是先帝的罪妇,臣妾未等禀告,擅自漏夜看望,实在有罪。”

太后淡淡道:“看都看了,再来请罪,是否多此一举?”

太后声音虽轻,语中的沉疾之意却深沉可闻。有清风悠然从窗隙间透进来,殿外树叶随着风声沙沙作响,不知不觉间秋意已经悄无声息地笼来。

青樱不自觉地耸了耸身子,“不是多此一举。是因为无论今时,还是往后,太后都是后宫之主。”

“后宫之主?”太后轻轻一嗤,撂下手中的书道,“哀家老了,皇帝又有皇后,不是该皇后才是后宫之主吗?”

青樱寥寥相应,“您是皇上的额娘,后宫里毋庸置疑的长辈。”

太后目视四周,轻叹一声,“可惜啊!委屈你来了这里见哀家,这儿是寿康宫,可不是正经太后所居的慈宁宫。”

青樱即刻明白,慈宁宫新翻修过,是后宫的正殿。而寿康宫,一切是简陋了不少。她即刻道:“皇上刚登基,事情千头万绪,难免有顾不到的地方。但总也是因为亲疏有别,外头的事多少臣民的眼睛盯着,一丝也疏忽不得,都是加紧了办的。里头是皇上的亲额娘,稍稍耽误片刻,只要皇上的孝心在的,太后哪里有不宽容的呢?到底是至亲骨肉啊!”

太后的眼睛有些眯着,目光却在荧荧烛火的映照下,含了朦胧而闪烁的笑意,“你这番话,既是维护了皇帝,也是全了哀家的颜面。到底不枉哀家当年选你为皇帝的侧福晋。只是你这番话,不知道是不是皇帝自己的心意呢?”

青樱咬了咬唇,闭目一瞬,很快答道:“皇上忙于朝政,若一时顾不到,那就是后妃们的职责,该提醒着皇上。”

“这就是了。”太后看了青樱两眼,温和道,“虽然你是先帝与哀家钦赐给皇帝的侧福晋,身份贵重,潜邸之时亦是侧福晋中第一,比生了三阿哥的苏氏、后来才从格格晋为侧福晋的高氏都要尊荣。可是如今,却不一样了……”

青樱愈加低头,神色谦卑,“臣妾自知为乌拉那拉氏族人,景仁宫乌拉那拉氏有大罪,臣妾为之蒙羞,若能在皇上身边忝居烹茶添水之位,已是上苍对臣妾厚爱了。”

太后扬一扬脸,不置可否,片刻,方低声说:“福珈,你扶青樱起来说话。”

福姑姑伸手要扶,青樱慌忙伏身于地,“臣妾不敢。臣妾有罪之身,不敢起身答太后的话。”

太后微微叹一口气,柔声道:“青樱,你姑母是你姑母,你是你。虽然你们都是乌拉那拉氏之人,但先帝的孝敬皇后就是皇后,乌拉那拉皇后是罪妇,而你是新帝的爱妃。个中关系,哀家并没有糊涂。”

青樱眼中一热,稍稍安心,“多谢太后垂怜。”

太后微笑,“当年是哀家做主请先帝赐你为皇帝的侧福晋,如今自然也不会因为乌拉那拉皇后而迁怒于你。”她稍稍一停,笑意暗淡了三分,“人死罪孽散,乌拉那拉氏幽禁多年,是不久于人世的人了。哀家活到这个年纪的人了,难道还看不破吗?”

青樱终于敢抬头,再次叩首,热泪盈眶,“多谢太后恕罪。”

太后瞥了青樱一眼,“还不肯起来吗?你初居宫中,哀家就要让你长跪,岂不让那些无端揣测是非之人以为哀家迁怒于你?日后,你又要在宫中如何立足?”

青樱脑中一懵,全然一片雪白。当时脑中一热,只求请罪避嫌,竟未曾想到这一层。青樱呆在当地,只觉太后目光明澈,自己手足无措,只能由着福姑姑扶起自己按在座上。

太后目光一转,只打量着青樱,“新帝潜邸中的那些人,除了你和新后富察氏,还有格格珂里叶特氏,其余都是汉军旗。富察氏和你出身高贵,其他的人就不用说了。可是新帝登基,自然要求满汉一家,所以高氏虽然在潜邸时位分不如你,但是如今在后宫,却不得不多赏她几分脸面了。而且高氏的父亲高斌,也是皇帝所倚重的能臣。”

青樱一怔,心中渐渐有些明白,立刻起身,恭谨道:“臣妾与高姐姐原如姐妹一般,高姐姐贤惠端雅,处处教导臣妾,自然该居臣妾之上。”

太后道:“教你受委屈了。可是有些委屈,你既来了这里,就不得不受。昨日午膳哀家驳你的面子,就是为了这个理儿。以后这样的委屈,即便哀家不给你受,你也少不了的。”

青樱低首含胸,诚恳道:“太后肯教导臣妾,臣妾怎会委屈。”

太后似笑非笑,似有几分不信,只斜靠着软枕,拔下发间的银簪子拨了拨灯芯。

青樱笑一笑,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此刻大方也不是,客气也不是,左右为难,到底露出了几分小儿女情态,“太后,臣妾明白皇上为难,后宫比不得潜邸。可是皇上应该自己和臣妾说,请太后来安慰臣妾,固然是皇上看重臣妾,可也显得臣妾忒不明理了。”

太后这才笑起来,温煦如春风。“你到底才十八岁。若是太贤惠了,也不像个真人儿了。”太后目光锐利一扫,“你那位罪妇姑母,就是贤惠太过了。”

青樱身体一凛,只觉得悚然。

太后道:“你们小夫妻一心,你肯体谅就最好。自然,新帝在潜邸时一直宠爱你,你另一位姑母也是先帝的孝敬皇后。所以了,哀家与皇帝也不会委屈你。”

青樱心中说不出是感泣还是敬畏,只望着太后,坦诚道:“有太后这句话,臣妾就不算委屈。”青樱福一福身,“臣妾还有一事求告太后,青樱之名,乃臣妾幼年之时所取。臣妾觉得……这个名字太不合时宜。”

太后微眯了眼睛,“不合时宜?”

青樱有些窘迫,“是。樱花多粉色,臣妾却是青樱,所以不合时宜。”青樱仔细窥着太后神色,鼓足勇气,“何况……臣妾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更是爱新觉罗的儿媳,恳请太后亲赐一名,许臣妾割断旧过,祈取新福。”

太后凝神片刻,“你这样想?”

青樱恳切望着太后,“若太后肯赐福……”

太后托腮片刻,沉吟道:“你最盼望什么?”

青樱一愣,不觉脱口道:“情深意重,两心相许。”话未完,脸却烫了。太后微微震惊,颇有些动容,姣好如玉的脸上分不清是喜还是悲。良久,她轻声道:“如懿,好不好?”

“如意?”青樱细细念来,只觉舌尖美好,仿似树树花开,真当是岁月静好。“可是事事如意的意思?”

太后见青樱沉吟,亦微笑,“如意太寻常了。哀家选的是懿德的懿,意为美好安静。《后汉书》说‘林虑懿德,非礼不处’。人在影成双,便是最美好如意之事。这世间,一动不如一静,也只有静,才会好。”

青樱欢喜。“多谢太后。”她微微沉吟,“只是臣妾不明白,懿便很好,为何是如懿?”

太后的眉间的沉思若凝伫于碧瓦金顶之上的薄薄云翳,带了几分感慨的意味,“你还年轻,所以不懂这世间完满的美好太难得,所以如懿便很不错。”

青樱心头一凛,恍若醍醐灌顶,瞬间清明。“太后的意思是完满难求,有时候退而求其次便是满足。”她深深叩首,“太后的教诲,臣妾谨记于心。”

太后微微颔首,含了薄薄一缕笑意。“好了。夜深,你也早些回去歇息。今日就是新帝登基之日,为先帝伤心了这些日子,也该缓缓心思迎新帝和你们的大喜了。”

青樱起身告辞。太后见青樱扶了侍女的手出去了,才缓缓露出一分笃定的笑容。福姑姑为太后披上一件素锦袍子,轻声道:“移宫的事儿,太后嘱咐皇后一声就行了,或者月小主如今得皇上的器重爱惜,她去说也行。青樱小主……不,是如懿小主的身份,不配说这样的话。”

太后拾起书卷,沉吟道:“你真当她不够聪明吗?从前是家世显赫,被宠坏了的小姐脾气,不知收敛。从乌拉那拉氏被幽禁至今,世态炎凉,还不够打磨她的吗?凭她今日去见了乌拉那拉氏还敢来回哀家,这就是个有主意的丫头了。”

福姑姑迟疑道:“太后是说,她明知宫中人多眼杂,万一将来露了去景仁宫探望的事要遭祸患,所以先来向太后请罪?”

太后道:“宫里除了哀家,还有谁最介意乌拉那拉氏?只要哀家不动气,旁人也就罢了。且她事事撇清,请哀家赐名,又表明心意,只说是爱新觉罗家的儿媳,就是为了消哀家这口气,更是为了求她自己一己存身之地。”

福姑姑叹息道:“昔年乌拉那拉氏那样凌辱太后,这口气一时如何能消得掉?”

“不管消不消得掉,她要求的是安稳。宫里有皇后,又有高月新宠当道,她的日子不好过。若哀家再不放松她些,她就真当是举步维艰了。就因为这样,她才会想方设法去皇帝面前提移宫的事,也会想方设法做好,不容有失。而皇后既有地位,又有皇子;高月有恩宠有美貌,她们什么都不用向哀家求取,自然不会用心用力了。”

福姑姑恍然大悟,“所以太后才会容得下如懿小主。”

太后凝眉一笑,从容道:“容不容得下,就且看她自己的修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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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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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在小学就已经看了,当时,我对尼摩船长十分佩服,渴望自己以后也能成为这样知识渊博又胆大的人。但在当时,也只是单知道尼摩船长是个厉害的角色,当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再次打开这本书时,还是被书中环环相扣的剧情吸引住了,我读懂了更多。

儒勒·凡尔纳描绘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人以为在海上看见了一条独角鲸,但法国生物学家阿罗纳克斯最后发现这其实是一艘潜艇,尼摩船长带着他的仆人和随从在海底两万里环球旅行,海底两万里,这是一个很大深度,虽然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当我再次读了一遍,又收获颇多。

首先,我还是要说对尼摩船长的佩服,他带领自己的随从,在深海通过种种挑战,战胜种种困难,在南极缺氧时,尼摩船长在仅存一丝空气的情况下,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人,虽然他是个外在冷酷的人,但到了关键时候,他还是向大家展示了他热心的一面。这才是真正的尼摩船长。

他痛恨陆地,但他会把黄金送给贫穷的人,会收容一切厌恶陆地的人,会为朋友的死去而默默落泪……他,其实也是个善良的人。

其次,我也十分佩服他的随从,他们都是忠实的人。其实,没有几个人真正原意在深海生活,因为这时时面临这各种挑战,也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本。但是他的随从们却愿意跟随尼摩船长,在深海生活,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凭借自己的智慧,帮助尼摩船长,主仆几人共同努力,完成海底环球旅行。他们的团结协作精神让我十分佩服。

其实,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故事的同时,也在通过尼摩船长的口吻时时告诉人们,要与大自然共存,尊重大自然,保护稀有动物。成为自然地朋友。虽然科技越来越发达,但在发达的同时,也常常会破坏生态平衡,所以更需要我们的保护。鱼和熊掌不可复得,但人类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地球。

也有人认为,儒勒·凡尔纳的小说纯属虚构。但有这个幻想有什么不好呢?人只有通过种种幻想,才会渐渐进步,是现代科技渐渐发达。又有哪位科学家不是在一开始的幻想中有所成就呢?

我相信,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下,儒勒·凡尔纳的愿望不会落空,让我们携起手,共创地球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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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芈月传小说全文阅读及介绍

全文共 6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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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25年秋,朔风飒飒,威武的槐树也抵不住秋风的扫荡,叶落纷纷,铺陈出一地的金黄。

此时,在风中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秦惠文王嬴驷,另一个是秦相国张仪。

两人望着宫墙外的一棵老槐树发呆。

嬴驷的脸有点儿发白,这使得他脸上的棱角越发分明,阳光透过树叶,映射在他的脸上,斑驳的光线让这张年轻的脸布满了沧桑。他伸出手摸了摸颌下的胡须,淡淡地道:“你看这些落叶,满地皆是,遍目所及,尽是金黄,像不像现在的秦国?”

张仪愣了一下,他看了眼这位怀揣雄心大志的秦王,此时他的神色比任何时候都显得严肃,整张脸竟冷得像冰。张仪暗暗地打了个寒颤,一时不敢置言,只是两片薄薄的嘴唇一撇,从鼻孔里发出“哼”的一声,算是应和。

“五国攻秦,公孙衍着实厉害!”嬴驷发出一声冷笑后又道:“这满地的落叶,便如五国的甲士,把我大秦围得水泄不通啊。”

秦国自秦孝公和商鞅变法之后,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他们对内奖励耕种,以法治国,对外和楚联姻,与齐、韩、赵等国联盟,内修外治,国力日强,到了秦惠文王,已摘掉了“弱秦”的耻辱帽子,一跃成为列国之中的“强秦”。

特别是惠文王任公孙衍为秦国大良造之后,公孙衍率军伐魏,斩首魏军八万,迫使魏国割地求和,一举夺回了秦厉共公时被魏占据的河西之地,洗刷了百年之辱。

河西是秦国走向中原的重要门户,此门一开,秦国便有可能入主中原。然也正因如此,引起了各国的警惕。正值列国对秦虎视眈眈之时,张仪入秦,因其与公孙衍政见不合,将公孙衍排挤出秦。

公孙衍退出秦国后,回到了他的母国魏国任大将军,遂联合韩、赵、燕、中山等四国相王,欲借五国之力,攻击秦国,使秦国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

张仪迎着风缩了缩脖子,他似乎还有些不习惯这突来的寒流。嬴驷瞄了他一眼,这位大秦的相国由于早年游走列国,饱经风霜,虽道只是而立之年,看上去却比同龄人老了几岁,若非穿了锦衣华服,却是活脱脱一个农夫。此时缩着脖子,两手拢在袖里,那形象越发不堪。嬴驷“嘿”地笑了一声,“相国不说话,是怕了吗?”

张仪搓了搓手,讪笑道:“怕倒也未必。适才臣想了想,公孙衍的合纵之策并非牢不可破。”

嬴驷“哦”的一声,转头望着张仪道:“倒是说来听听。”

“联合诸弱国以抗强国,是为合纵,公孙衍四处奔走,联合了韩、赵、燕、中山四国,势头凶猛,表面上看来确实吓人。”张仪微微一哂,“实际上这五国之间,各怀鬼胎,即便是有了盟约,也不过是一盘散沙而已。”

嬴驷饶有兴趣地问道:“如此说来,相国已有妙计!”

张仪自信地点了点头,然后伸出四根手指头,说道:“四个字,联齐盟楚。而且只需王上再入一次洞房,此危机便可解矣!”

嬴驷闻言,越发有兴趣了,笑道:“往下说。”

张仪道:“此大乱之世,虽道是诸国并列,然唯以秦、楚、齐为最强,只要我们与楚、齐联盟,五国相王,何足惧也。”

“此计大妙!”嬴驷笑道:“秦楚早有联姻之先例,若能成此好事,可解当下之危。唔…都说楚女腰细,如风中之柳,妙是妙也,不知相国有几分把握?”

“王上只管养好身子,做新郎便是!”

翌日,张仪离秦,他这一走,走出了大秦帝国一个新的时代,引出了一位奇女子。

楚国都郢。

是日晌午,演武堂内宾客满堂,堂下的人有的跷着二郎腿,在太阳底下悠闲地喝着茶,有的则围在演武台周围,大声疾呼。

演武台上正有两人在比武,台中央的照壁之下放着一桌子的金银,敢情是比武的赌资。

战国时期,各国尚武,因此朝野上下,无不以习武为荣,民间似这种比武之事,更是随处可见,有的时候官家的一些公子哥儿也要到这种地方来一试身手,出些风头,以便将来去军中任要职。

是时,台上便有一位公子哥儿,据说还是令尹的一个什么亲戚,一身拳脚功夫十分了得,不到三五十招,就把对手打下了台。

台下买了那公子哥儿胜的人高声欢呼,兴奋得不得了。那公子哥儿听得底下阵阵欢呼,也是十分兴奋,趾高气扬地在台上走了几圈,向下面大喊:“还有谁敢上来!”

台下顿时鸦雀无声,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上去。

正值此时,突然有人喝了一声,走上台去。

那人体形魁梧,一脸的虬髯,上得台时,两眼一瞪,喝了声:“来吧!”便冲将上去,抡拳便打。那公子哥儿见对方若铁塔一般,一时心虚,被打得迭连后退。

这个大汉名叫魏冉,也就是后来名震战国的穰侯,在秦国称雄四十余年。不过此时他还是个小混混儿,与同母异父的姐姐芈氏相依为命。他天生神力,那手臂仿如铁制的一般,舞将起来,呼呼生风,不出十招,就把公子哥儿一脚踢下了台。

公子哥儿觉得受了奇耻大辱,起身后,一边大声咒骂,一边又上得台去。魏冉冷笑道:“还没被我揍够不成?”

“知道我是谁吗?”

“却是不知!”魏冉道:“我只知来此地把人揍倒了便能挣银子!”台下人一阵哄笑。公子哥儿气怒已极,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恶狠狠地道:“我叫昭雄,乃当今令尹大人昭阳的侄子。”

魏冉“呵”的一声,笑道:“好大的来头!你可是说你是令尹大人的亲戚,我便揍你不得?我且与你说,我到这里是来挣银子的,只认银子不认人,如今你被我揍倒了,那些银子便是我的了。”说话间,便走到桌前,要去拿银子。昭雄右腿一扬,“啪”的一声踢在桌子上,金银哗啦了一地。魏冉勃然大怒,喝道:“你究竟要如何?”

昭雄道:“想在这里挣银子可没那么容易。”话落间,抡拳又打。魏冉此时也被激怒了,“打坏了你,可怨不得人!”他的力气异于常人,昭雄根本不是他的敌手,但昭雄好面子,几次被打翻在地,依然强撑起来再战,最后让魏冉一记重拳,打得飞出台外,一命呜呼。

人命关天,非同小可,在场人等都着了慌。魏冉虽说生性好武,可毕竟从未打死过人,见那昭雄吐着血沫子死了,也不由得慌了神,拾了台上的银子就想跑,却被众人堵在了里面,脱不了身。不出多久,令尹府的人赶到,魏冉被一群带刀的甲士带走了。

楚都郊外,云梦泽。

所谓云梦泽,实际上是楚地洞庭湖一带由水洼变成的沼泽地。由于这一带依山带水,适宜耕种,便居住了不少人。

是日,一群姑娘正在山上采茶,突听见山下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跑过来,边跑边大声叫道:“出人命啦,魏冉让人抓了…”

山上的采茶姑娘均是闻言色变,当中有一位姑娘,十八九岁的样子,听了这一声喊,花容失色,扔下茶篓子,飞一般地往山下跑。

少年跑到那姑娘近前,气急败坏地说:“芈姐姐,坏了,坏了,魏哥让人抓走了!”

原来这少年每天跟在魏冉屁股后面厮混,魏冉在演武堂比武时,他就在台下观斗,魏冉被人带走后,他便跑来向芈氏报信。

芈氏听了演武堂之事后,惊叫了一声,“这死小子活腻了不成,如何就把人给打死了?”说话间便风风火火地赶去令尹府。

少年问道:“你要去做什么?”

芈氏边走边道:“去要人!”

少年知道令尹是楚国最高的官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连楚怀王也要给他几分面子,魏冉落在他的手里,无疑是凶多吉少,倘若芈氏再赶去胡闹,不过多搭一条命进去而已。想到这一层,少年急得直跺脚,“魏哥杀人了,杀的是令尹的侄儿,你拿什么去要人?”

芈氏道:“若要不回我弟,我也不回了!”

令尹府外,芈氏刚到大门口,那边正好有一辆马车停下,从车里下来一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人,他皮肤黝黑,一脸的风尘之色,倒有几分像是刚赶集回来的农夫。不过看其穿着打扮,以及所乘的马车,异于寻常百姓,该是个什么地方的官儿。

芈氏见他走上台阶去与看门人说话,心想要是叫他一耽搁,说不定我弟的命就没了。她忙冲了上去大呼道:“这位兄弟,见令尹大人须讲个先来后到,你停车之时,我已先到此处,劳烦你等一下,让我先见了。”

那中年人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见其穿了身杏黄色衣衫,且是民间布坊所出的最普通的粗布料,显然是一个民女,便说:“我有军国大事在身,烦请姑娘先等一等吧。”芈氏一听,顿时就急了,说道:“国家的事就是大事,老百姓的生死便不是大事了吗?”

在战国时期,社会风气奔放自由,人与人之间虽有官民之分,却是没有森严的等级之别,这中年人被她一番抢白后,也不生气,只是笑道:“原来姑娘也有大事,那一同去见如何?”

芈氏虽寄居乡野,实是望族之后,生来七窍玲珑,眼珠子滴溜溜一转,便生出一计,心想我要是硬闯进去,未必能见到令尹,与他一同去反倒便捷了。当下微微一笑,说道:“我见你也是个斯文人,便不与你争吵,请!”

中年人道了个谢,向看门人报了名讳,叫其前去通禀。芈氏待门童进去后,把那中年人拉过一边,笑道:“原来你叫张仪,是秦国来的使者!”

“不错。”

“咱们在此相识,可算是有缘?”

张仪游走列国,凭的就是智谋和一张利嘴,他一听这姑娘口风,就知她有事相求,眼下五国围秦,他身负邦交重任,自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微哂道:“姑娘可是有求于张仪?张仪千里迢迢而来,饱经风霜,国事在身,姑娘的事还是自行解决吧。”

“你这人好没善心。”芈氏瞪了双大大的眼睛道:“当真见死不救吗?”

张仪讶然:“何人要死了?”

“我!你要是不帮我,我便一头撞死在这里,临死之前,用血在这墙上写下大大的四个字,张仪害我!”见张仪一脸惊恐,芈氏收起了激昂之色,却是突然咯咯一笑,“不瞒你说,那令尹蛮横霸道,抓了我弟,一会儿你只需带我进去,但要他们还了我弟,我马上就走,绝不会连累于你。”

张仪一来不明究竟,以为不过是小事一桩,二来实在是逃不脱纠缠,心想当是做了件好事罢了,就答应了下来。及至门童回禀,带着芈氏进了令尹府。

楚令尹昭阳是个清癯的老者,虽道形色消瘦,双目却炯炯有神,眼珠子转动间满是狡黠之光,见了张仪便要上去打招呼,芈氏怕他们一说开了便是没完没了的军国大事,抢身上去,挡在了两人之间,大声道:“两位且莫谈国事,把我的事先解决了再谈!”

昭阳不知此女是什么身份,看了张仪一眼,问道:“她是何人?”

芈氏哼的一声,“你可是有个叫昭雄的侄子?”

昭阳脸色一沉,说道:“正是!”

“你侄儿在比武时被我弟魏冉打败了,却依然胡搅蛮缠,不依不饶,结果我弟失手,不慎将其打死。虽说打死了人确实下手重了些,但事情须讲个因果,若不是你侄儿纠缠在先,自然也不会出了人命。”芈氏理直气壮地说了一通之后,把手指向张仪,继道:“他就是来为我主持公道的,你要打也好,要罚也罢,总之不能将我弟杀了抵命,不然的话,于理不公!”

张仪听完,脸色顿时就变了,他号称以一张利嘴称雄于天下,周旋于列国之间,今天倒好,话没说上一句,就摊上了人命官司。刚想要开口说话,就听见昭阳一声暴喝:“好你个泼妇啊,人都让你杀了,倒还像你占了理儿,我若是说个是非,讨个公论,却是于情不合了?”

昭阳越说越气,指着张仪说道:“还有你,你到楚国是来挑梁子的吗?”

“我…”张仪正要辩解,陡听芈氏也是一声暴喝,“我告诉你啊老头,其一,是你侄儿蛮缠在先,我弟才将其一拳打死了;其二,比武约斗,伤也罢,亡也罢,在所难免,总之,让我弟抵命,有失公允。”

昭阳虽官至令尹,但并不是个能言善辩之人,气恼之下要把张仪和芈氏两人都轰出去。

张仪忙道:“大人息怒啊,这事与张仪没什么干系,张仪是来联姻的!你要是不由分说,把我也轰了出去,可真就坏了大事了!”

昭阳虽在气头上,但仔细一想,张仪刚刚入楚,就算与芈氏一道来,也未必便是帮凶,若是就此将他赶了出去,与楚国无益。心念电转,让家丁把张仪留下,架了芈氏出去。

芈氏闹了半天,徒劳无功,眼看着就要被拖出府去,救弟无望,急中生智,就着张仪的话头接着说道:“既然是来联姻的,把我拖出去,就不怕坏了大事吗?”

昭阳怒斥道:“楚秦联姻,与你何干?”

“如何与我无干?他要联姻的人正是我!”芈氏指着张仪,信口便道:“来此之前,我们就已说好,我也答应了嫁去秦国,不然我如何会与他同道而来?”

张仪一听这话,脸色煞白,想他张仪纵横列国,无往不利,今天算是遇上克星了,她这信口一说,言之凿凿,他即便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二、张仪论时局,楚廷斗群臣

昭阳把一张老脸憋得通红,紧蹙着一对白眉,伸出干瘦的食指颤抖地指着张仪,抖了两下嘴,被气得硬是没说出话来。他觉得此事岂止是自己受了奇耻大辱,连楚国也一同受辱了。侄儿被杀,张仪上门问罪,是没把他令尹放在眼里;明知那疯丫头是凶手之姐姐,张仪却还暗中与之联姻,莫说他这个令尹不知此事,连楚王也一并儿蒙在鼓里,这是没把楚国放在眼里。故昭阳认定,张仪此行名为邦交,实为宣战。

昭阳跺脚低吼道:“秦国虽强,但楚国也非欺软怕硬之辈,你要宣战,何须这般辱我!来人啊,把他们给我轰出去!”

张仪和芈氏两人被一帮家丁轰出了令尹府,这样的事情在张仪的邦交史上实属首次。然叫人赶也好骂也罢,都是小事,他游走列国,阅尽人事,不会将这放在心上,眼下让他操心的是,五国围秦,倘若楚国也从中插一脚,六国大军挥师函谷关,秦国就真的危在旦夕了。

想到此处,张仪恨不得将那芈氏生吞活剥了。可是沉下心来仔细一想,那昭阳并非心胸豁达之人,事到如今,就算再进去辩解,也可能会越描越黑,无济于事。思忖间,看了旁边的芈氏两眼,心想此女野蛮泼辣,与大家闺秀截然不同,我王见惯了文弱温柔的女人,对那些名门闺秀未必会放在眼里,说不得此等野性十足的丫头反而会勾起其一时的涉猎之心,若果然如此的话,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张仪想到此处,暗地里把牙一咬,下了个决心,索性将错就错,把这疯丫头接去秦国,反正人并非这丫头所杀,昭阳还能不依不饶不成?眼下最关键的是去说通楚王,只要楚王那里不追究,此事便算是成功了。

思忖间,看了芈氏一眼,若有所思。芈氏情知闯了大祸,而且适才听昭阳的语气,似真有开战的意思,此时见张仪那眼神怪怪的,不由得缩了缩身子道:“你想怎样?”

张仪沉着脸问道:“你真想去秦国?”

芈氏一听这话,便知张仪不会拿她泄愤,心里的底气也就上来了,说道:“只要能救出我弟,何去何从,悉听尊便。”

“你须知道,适才你闯下了弥天大祸,倘若两国真的开战,便会有成千上万的将士战死沙场,无数的百姓流离失所,那样的场面你可愿看到?”张仪的这番话,把芈氏吓得花容失色,那双大眼睛里竟似有泪光在闪烁。张仪见状暗笑,又道:“要想止息两国之兵戈,救出你弟,须依我一件事,不然的话,莫说救不出你弟,便是你也会成为千古罪人!”

芈氏忙不迭地点头,殷切地看着张仪往下说。

张仪望了眼令尹府,说道:“等会儿你就跪在令尹府外,负荆请罪,若非令尹大人放了你弟,不然你就别起来。”

芈氏愕然道:“若是他不放了我弟,难不成我要永远跪在他家门前?”

张仪道:“我这便去见楚王,只要说通了楚王,可教你弟无忧也。”

“可有把握?”芈氏紧张地问道。

张仪不置可否,说道:“你只管去跪在令尹府外,把昭阳阻在府内,不叫他出门便是。”

事实上张仪也没有把握,对他来说,与楚联姻本是小事一桩,轻而易举之事,可如今与人命官司纠缠在一起,而且死的还是令尹的侄子,万一楚怀王与令尹一个鼻孔出气,非要让魏冉抵命,那么秦楚联姻之事也就泡汤了。

芈氏无奈,在一家客栈讨要了两根柴枝,插于后背,便走到令尹府前跪了下来。一时迎来路人围观,芈氏却道:“非我有罪,乃因家弟与令尹大人的侄儿赌斗,家弟不慎失手,打死了他家侄儿,奈何令尹大人要杀家弟抵罪,这才在门前负荆谢罪。”如此一来,众人七嘴八舌地说将开来,围观之众越来越多。

楚王宫内,两班文武赫然在列,楚怀王端坐王位之上,待张仪参拜之后,也没见他有什么动作,只不冷不热地说了句免礼,便没了任何话语,整个楚廷也是鸦雀无声,氛围显得有些怪异。

这是张仪首次面见楚王,却是并不陌生。作为杰出的纵横家,对列国的那些主要人物他是了然于胸的,楚怀王的形象与他之前想象的相差无几,肥头大耳,白白胖胖,若非穿着国君的衣服,走到大街上,十有九人会认为这是位唯利是图的富商,一个贪字分明写在脸上。因此,即便是面对此时这种怪异的氛围,张仪也并不为意,提了一口气大声道:“张仪此行,乃为秦楚两国联姻而来,不知楚王看了国书后,意下如何?”

“呵!”楚王怪笑一声,阴阳怪气地道:“联姻吗?你是来挑衅的吧?”

“此话差矣!”张仪一听这语气,便知昭阳虽没到,却已然有人将令尹府发生之事告知楚王,当下淡淡一笑道:“敢问楚王,若为挑衅,秦国可会派一国之相来做此事?若为宣战,一纸战书足矣,何须千里迢迢赶来杀人?”

楚王“嘿”的一声,虽没接话,但语气显然少了些许敌意。张仪亢声道:“大王该知眼下公孙衍挑唆五国,合围秦国之事吧?”

“知道又如何?”楚怀王不由然接了话头。

“这便是了。秦国不傻,张仪自问也并非毫无头脑之辈,在五国围秦之际,张仪千里赶来,挑衅楚国,与秦何益?恐是再痴傻之人也断然做不出此等荒唐之事。”张仪两手一拱道:“张仪此行,诚心与楚结盟,天地可鉴!”

“哈哈…”楚怀王陡然仰天长笑,直笑得泪水都出来了。

张仪眉头一沉,问道:“大王因何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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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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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经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我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我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可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十分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述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可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可是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必须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此刻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我能够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齐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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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阅读答题技巧详解

全文共 1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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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说概念:是以刻画典型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活动着的环境的描写来反映复杂的社会生活。

2、小说种类?

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小小说

3、小说三要素?

人物、环境、情节

4、环境的种类及作用?

(1)自然环境

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人物活动的空间,衬托人物的心情。

(2)社会环境

交代事件发生的社会背景、时代特征,衬托人物性格,推动情节发展,

揭示文章主题。

5、情节由哪几部分构成?

(序幕)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尾声)

6.续写小说结尾。

按照小说故事情节发展的规律续写,要简洁含蓄,富有哲理,引人深思。

二、考点及答题技巧

〈一〉整体感知类题型及答题要点。

1.用短语或句子概括情节,写在空格内。

2.概述故事内容(特别注意情节双线发展的内容概括)

3.局部内容的理解

〈二〉人物形象分析的题型及答题要点

1.你认为主要人物是一个怎样的人?

2.结合内容具体分析人物的性格特征。

这类题的答题步骤:

①.答出描写人物的方法。(肖像、语言、动作、心理;侧面描写)

②答出这些方法的具体内容(找最能表现人物特点的重点词语和句子。)

③针对具体内容分析人物特点,注意从外在的肖像特点到内在的心里想法,再到精神品质。要分析全面,具体,不可泛泛而谈。

3.发挥想象,补写人物心理活动。

①心理活动的作用: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刻画人物性格,深化作品主题。

出现问题:

①.缺要素

②.心理活动不符合人物性格。

原因分析:

①.答题时随意,说的话不符合人物性格。

②不注意联系上下文,忽略了文中人物的潜台词。

这类题的答题方法:.通过语言、神态、动作分析人物的心理过程。

〈三〉环境描写的题型及答题要点

(节气、天气、气候、风物、景色)

环境描写的作用1.交代背景。2.推动情节。3.渲染气氛。4.刻画人物形象,衬托人物的性格、情绪。5.使故事情节更为生动、真实。6.使主题更为突出、深刻。7要表现一定的新鲜感受或微妙情绪,做到情景交融,能够给人以感染、启发和美的享受。

〈四〉理解标题的含义。

1.以主要内容或主要事件拟题。

2. 以贯穿全文的线索拟题。

3. 以有象征意义又暗含中心的的实物为题。

4. 以主要人物为题。

5. 以特定环境为题

分析标题的答题注意事项

①注意分析标题中的中心语和修饰语的含义。一般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内容概括,二是主题概括。

②.如果小说标题就揭示了中心,那就结合小说结尾答出文章中心。

〈五〉关于评价、体验、感悟、启示的问题。

这类题往往是考查学生们对文学作品内涵的把握。并结合自身经历谈体验、感悟等。

启示——领悟的道理。(结合人物、主题答)

体验——亲身经历或通过实践对周围事物的认识。

感悟——有所感触而领悟。

评价——对人、事的看法。

〈六〉关于写法的问题。

1.题材与主题的关系。

题材——表现主题的材料:人物、环境、事件

丰富人物性格,增强情节发展的真实性,艺术形象的可感性以及整个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2.倒叙、插叙的作用。

一般来说,倒叙的作用是设置悬念,为下文铺设,吸引读者。

3.伏笔——叙述的一种手法。对作品中将要出现的人物或事件,预先作出提示或暗示,以求前后呼应。其作用是有助于全文达到结构严谨,情节发展合理的效果。

4.悬念——作品使欣赏者所产生的一种关于事件发展和人物命运的紧张心情,这种心理活动叫作悬念。其作用是引起读者兴趣,

加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具有引人入胜的艺术效果。

(七)对关键性词语含义的理解

一般来说,这类题目结合上下文,根据文章所提供的语言环境来理解词语在这个环境中的比喻义、象征义、指代义或者其所具有的内涵和外延,此知识点在湖南益阳的《白蝴蝶花》中就有考查到。在做题的过程中可借助“代入法”将自己的理解代入文中,检验一下这种理解与上下文的意思有无不协调,甚至冲突的地方。

(八)对主旨的把握

小说的主旨是文章的核心,只有主旨把握正确了,人物、环境才有章可循。概括中心的关键在于对文章中的人、物、事的整体性思考,要把重点集中在反映出来的社会现象上,人物在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思想情感上和通过在对人命运的考察中领悟到的哲理上等等。还要多注意抒情议论式的句子,作者的观点往往隐于其中。再者,主旨的卷面表达也要注意其规范性,一般的模式为“通过____事表达一种_____现象(思想、品格)。

(九)刻画人物形象的方法

小说是以塑造人物为中心的,人物塑造的方法有①正面描写。也叫直接描写,即通过直接地描写人物的肖像、行动、语言、心理、神态来揭示人物思想品质及性格特点,反映作品主题。②侧面描写。也叫间接描写。即通过他人的言行间接写主人公。例如:《多收了三五斗》中米行老板的描写正烘托了“旧毡帽”的悲惨命运。③细节描写。通过分析人物的具体细微的肖像、动作、语言、心理、环境和场面的细枝末节的描写来表现人物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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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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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八戒,大家肯定是耳熟能详。他出自著名小说家吴承恩先生所写的《西游记》。本是一介天将,却因为做错事被贬下人间,又错投了猪胎,所以才变成现在这幅"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的模样。

八戒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懒!每次妖怪来的时候,都是悟空上,没有悟空也有沙僧,而八戒呢?八戒总是在"后退",遇到事情就想逃跑。这可谓不好,男子汉大丈夫,遇到困难岂能有退缩之行!可能会有人说,八戒是实力弱,打不过那些妖怪。不不,可不是这样的。在高老庄时,他与悟空的那场战斗,他若是没些真本事,早在刚开始时就被悟空打成肉饼了。还有,他原为天蓬元帅,手下兵将数千万,如果他实力弱,不早就被赶下台了吗?所以,八戒不是弱,而是懒!

八戒还非常好色。在天庭时,他因"色胆如天叫似雷"调戏嫦娥被贬。到了凡间也不知悔改,不论人魔,是个美女就两眼发愣。就连唐僧也治不了他。在《四圣试禅意》中,嘴上对着母女四人说"出家人不结亲"却在背后一个又一个"娘"叫着。却不知这是菩萨为了考验他们而设的圈套,而他不幸上当了,被施与惩罚。有了教训以后,还是不思进取,在《三打白骨精中》,被那"村姑"迷住了眼,差点就吃了那所谓的斋饭。还有更荒唐的是,女儿国中,竟然说要留下来与美丽的女王做夫妻。一个出家人,能口不择言地作出这种事,可谓愚蠢!

在黄风岭时,八戒会勇敢的与黄风怪战斗,来保护师父。而且每次悟空去探路时,也总是会叮嘱八戒保护好师父。可是在《三打白骨精》的最后,在悟空被唐僧放逐时,孙悟空对沙僧说了什么?说要提防着八戒。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八戒的不靠谱。大概会有人嘲笑八戒,说他缺点好多,一点用也没有。但是,这不正是现代社会的很多人吗?懒惰,胆小,不告谱。也许,我们真的该好好的反思自己了,为何人的各种缺点在八戒的身上被无限地放大,值得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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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芈月传小说在线阅读原版

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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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芈月传》根据知名美女作家蒋胜男同名小说(小说初稿题为《大秦宣太后》)改编,小说讲述了秦昭王母亲芈八子的传奇一生。据兵马俑上的残存“芈月”和阿房宫筒瓦上秦惠文王妃子“芈月”的合体陶文而来,人们推测芈八子名叫芈月。

八子是楚王的女儿,为楚王的妾所生。芈八子也称宣太后,相传芈八子城府极深,雄才大略,在秦国把持朝政、呼风唤雨近40年。中国历史上,太后这个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实为千古太后第一人。

芈月传剧情介绍:

战国时期,芈月是楚威王最宠爱的小公主,但在楚威王死后生活一落千丈,母亲向氏被楚威后逐出宫,芈月和弟弟芈戎在宫中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芈月与楚公子黄歇青梅竹马,真心相爱,但最后还是被楚威后作为嫡公主芈姝的媵侍远嫁秦国。芈姝当上了秦国的王后,芈月成为宠妃。原本的姐妹之情在芈月生下儿子嬴稷以后与姐姐渐渐分裂,芈姝处处防范打压芈月,而芈月因其对政治的敏感和天份得到嬴驷的欣赏。诸子争位,嬴驷抱憾而亡。芈月和儿子被发配到遥远的燕国。不料芈姝之子秦武王嬴荡举鼎而亡,秦国陷入内乱。芈月毅然下嫁义渠王,借义渠王之力回到秦国,平定了秦国内乱。儿子嬴稷登基为王,史称秦昭襄王。芈月当上了史上第一个太后,史称宣太后。为了自己死后的安宁,71岁高龄的芈月下令将整个大秦的军队带到地下为自己陪葬,即秦兵马俑。

剧中除了讲述秦宣太后芈月(秦始皇高祖母)从命运坎坷的楚国庶出公主到称霸六国的大秦铁血太后,坚持商鞅变法,主张国家统一,让秦国走出内乱,把弱秦变成强秦的故事外,也会涉及芈月一生的三段爱情:春申君“黄歇”、秦惠文王“嬴驷”和义渠王“翟骊”,三个男人都是当世最强势、最精明、也最具权力欲的男人,芈月和他们彼此欣赏并深深相爱,但谁也无法令对方臣服,最后只能是不死不休,或者是天各一方。

芈月传背后的历史:

太后称谓,始见于她。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卷一》云:“《史记·秦本纪》曰:昭王母芈氏,号宣太后。王母于是始以为称。故范睢说秦王有独闻太后之语。其后赵孝成王新立,亦有太后用事之说。是太后之号,自秦昭王始也。汉袭秦故号,皇帝故亦尊母曰皇太后也。”

太后专权,也自她始。宋代陈师道《后山集·卷二二》云:“母后临政,自秦宣太后始也。”她以太后身份统治秦国长达三十六年之久,而且大大发展了国力,“东益地,弱诸侯,尝称帝于天下,天下皆西向稽首”(《史记·穰侯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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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大好时光小说在线阅读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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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大好时光》没有不是根据小说改编的,所以没有小说版,该剧是由金牌编剧王丽萍原创的剧本,跟《生活启示录》是一个编剧。电视剧播出后可能会出该剧的小说版。

胡歌主演的电视剧大好时光正在热播,同名小说也遭到热搜,大好时光小说txt免费下载地址在哪里呢?

大好时光讲的是大龄男女青年在追爱的路上遇到的各种坎坷和领悟。胡歌饰演的是一个旅游公司的领导,有房有车有存款,是一个理想的对象,然而却因为和远在美国的女友谈了十年的异地恋,由于跟女友的约定,让他没有察觉到十年来,自己对女友的感觉已经变了。

于是跟女友十年的感情只能以分手作为结束,在事业袁浩又遭到了小人的陷害,爱情事业双失意的他有陷入了小鲜肉夏冰冰的阴谋爱情里,连续受伤。

剧本创作

《大好时光》的故事写了大半年,其中半年时间王丽萍都花在了和创作团队、采访对象聊天上。剧本写起来很顺,其中不少素材来自于王丽萍担任点评嘉宾的《相约星期六》

小说《大好时光》大结局

袁浩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人长得帅气,有房、有车、有存款,而且还单身,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现年33岁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本身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剧集评价

对于剧中呈现的婚恋观,《大好时光》从“不婚男”入手,通过对于“不婚者”的诠释,该剧传递给人一种年轻人“不负大好时光”,“该爱就爱,该结就结”的正能量,让人通过一部电视剧能够有所启发,选择最适合本身的生活。剧中,无论特立独行的“不婚族”,还是对未来充满懵懂的“90后”,又或者人到中年的“恐婚族”,都是角色鲜明,带有明显的“性格标签”。在当今社会,《大好时光》令都市白领一族在面对社会压力,家庭压力,以及自身内心的自卑与恐惧的时候,产生共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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