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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冬野安河桥背后的故事【推荐20篇】

读书,如同品茶。第一口,勾起了人的兴趣。一杯后,让人流连忘返,几杯后,回味无穷。小编收集了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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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尖流出的故事陆天和朵朵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1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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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密布,大雪纷飞,街上的水都结冰了。太阳今天似乎冻感冒了,一直未值班。黄昏时,接孩子的家长挤在校校门口。铃声不知不觉响了“丁铃铃……”同学们蜂拥而出,挤出校门,扑到家长怀里。 The sun seems to be frozen today, and it has not been worth the class today. At dusk, parents who pick up their children are squeezed at the school gate.The ringtone sounded unknowingly "Ding Lingzing ..." The classmates flocked out, squeezed out the school gate, and rushed to the parents arms.

六年级陆天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同学,在班上被评为“助人之星”。他家离学校很近,所以他步走就能回家。在街上,陆天有点饿,拿出一包“香飘万里”的零食,大口大口吃了起来。这时,一只可巴巴的小狗跟了过来,用深情和希塑的目光望着陆天。陆天自言自语道:“不行了,不行了!"他的大脑命令他打第二包零食,可这是他最后一包了。 On the street, Lu Tian was a little hungry. He took out a pack of "Xiang Piao Wanli" snacks and ate it. At this time, a puppy that can be followed by a puppy followed, looking at the land with affection and hipping eyes. Lu Tian said to himself: "No, no!" His brain ordered him to make a second pack of snacks, but this is his last onePocket.

陆天突然听道后面有“汪!汪!"的声音,回头一看,原来是刚才那只小狗。仔细一看,这只小狗棕色皮毛,黑色的大眼睛,耳朵向下垂,像是刚走丢不到一两天。肚子瘪瘪的,肯定很饿,于是,陆天亳不犹豫打开第二包零食,喂给了它。“吃吧!”陆天用手轻轻抚摸着它的小脸蛋。“汪!汪!汪!”小狗高兴地叫着。突然,有个男孩出来说:“陆天!干吗呢?为啥不回家了?”“没看见吗?”陆天生气地说。“哟!”那个男孩一看,说“你……养狗了?”“是的。”陆天说。 Careful look, this puppy brown fur, big black eyes, and their ears drooping down, as if they had just left for a day or two.The stomach was very hungry, so Lu Tianyao did not hesitate to open the second pack of snacks and fed it to it. "Eat it!" Lu Tian stroked his face gently with his hand. "Wang! Wang! Wang! Wang!" The puppy screamed happily. Suddenly, a boy came out and said, "Lu Tian! What are you doing? Why not go home?" " Didnt you see it? "Lu Tian said angrily. "Yo!" The boy saw, "You ... have dogs?" " Yes. "Lu Tian said.

说完,他抱起小狗,把它抱回了家。回到家,小狗开始适应这个陌生的房间,一会儿跑到厨房,跳上去吃剩饭;一会跳上床去,卧在床角;一会儿抱着皮球又蹦又跳,又一会儿围着陆天转来转去,活泼极了。

这时,陆天的父母回来了,看贝陆天和狗狗玩耍,就询问了陆天,陆天把今天的趣事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妈妈听后说:“这只狗叫什么?”“不知道。”说完,陆天看了看狗牌,说:“叫朵朵!”

妈妈说:“这只狗有主人,要物归原主。

于是,他们做了“领狗”的广告,最终把狗还给了主人。

陆天在这个寒冷的冬天给了这只小狗春天般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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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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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欧阳修四岁而孤,其母含辛茹苦,亲自教其识字。因家贫买不起纸,以芦荻划地成书。贫苦的生活令欧阳修磨练出刚强的个性,从不向恶势力低头。

一年,街上来了一个算卦者,鹤发童颜,望之有如神仙。其实那老者是一个退官的读书人,因看破世情,隐于市井,并精研出一套处世哲学,柔能克刚。

他见欧阳修天庭饱满,他日必成大器,但过于刚强,日后仕途恐有挫折。老者有意开导他,便说道:“看你的机灵模样,想必读书不少,能对句吗?”

欧阳修当然不会在乎,老者便道出上联:

齿刚唇柔,刚者不如柔者久,柔能克刚;

欧阳修年纪还小,一时不明老者之意,还以为老者讥笑于他,于是答道:眉先须后,先生何似后生长,后来居上。

老者点头称赞,但不禁心中暗叹。后来欧阳修果然大有作为,但由于数以直谏逆旨,屡遭贬谪,晚年锐气尽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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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宁高校大学生同上一堂“云端”思政课讲战疫故事铸强国使命心得感悟

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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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大量出现时,一个名字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他就是84岁的钟南山。钟南山是中国工程院院士,着名呼吸病学专家,他一出现,病人就有救了,他应该是呼吸疾病人的大救星。

其实,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野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人物,2003年钟南山的研发组织在战胜非典疫情时就立下了汗马功劳。

钟南山曾有一句名言“医院就是战场,作为战士我们不冲上去,谁上去?”而今,耄耋之年的他不顾生命危险毅然决然再征武汉。早先在他分析研究病情消息之后曾立即传达建议:“我总的看法就是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去武汉”,但1月18日傍晚,在劝别人不要去武汉的时候,他却义无反顾地赶往武汉防疫最前线,作为战士他再次冲锋在前!多么可爱的老人啊,钟南山的出现,仿佛一剂社会情绪的镇定剂,在民众眼里,他代表正直,代表科学,代表权威。更有@人民日报微博这样评价他:84岁的钟南山,有院士的专业,有战士的勇猛,更有国士的担当。一路奔波不知疲倦,满腔责任为国为民,的的确确令人肃然起敬!

其实不只是他,医护人员也一直冲锋在前。当面对很多危险和特殊情况时,他们仍旧义无反顾——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在很多人都惊恐不安的时候,蓝莓医生的微博里就发出了这样一条消息“同济医院第2批志愿者报名已满员”,在其中一份志愿申请书中,我们看到这样的铮铮誓言“如有需要我自愿报名加入医院的各项治疗病毒性肺炎的活动,不计报酬,无论生死”。字字千钧,字字难忘,难忘他们风行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的身影。

医生的劳动强度很大,工资并不很高,而且最近几年来发生的医闹事件也不少,从医是一项高危的工作。但是为什么学医的人数并没有减少呢?我找到了答案。

这些人心中有一个共同的梦想,一个拯救万千人于疾病水火之中的梦!他们是伟大的!药王孙思邈说过: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医生的工作是神圣的,他们舍己为人,默默奉献,拥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白衣天使,这个名词,指代医生名副其实。医生不正是把爱平分给世界上每一个人的天使吗?把生命献给事业的天使吗?把健康还给病人的天使吗?对于这个名称,他们受之无愧。

古人云:“不为良相,便为良医。”泱泱中华,历史源远流长,行业繁多,唯相医并论。白衣天使,多么高贵的称号。吾向往之!行医之道,需德才兼备,高明的医生一生为病人忙碌,从不计较自己的得失,以拯救生命为己任,我想当医生,我想做一个以拯救生命为己任的高明的医生。我会为之奋斗,争取早日站到拯救生命的最前线。

在防控救援中,我们又再次见证了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壮举,作为有担当有理想的热血青年,怎能不热泪盈眶?怎能不励志奋起?这也再次让我坚信,中国一定会越来越好,毕竟14亿人团结起来的力量是无限的!此生不悔入华夏,来世还做中国人!希望病友快点好起来,希望病毒早一点得到遏制,这样医疗人员就可以早点休息休息了……

我的梦想是成为医务工作者,像他们这样替他人负重前行,替病人负重前行,还人类一份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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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职场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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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是菜鸟一只的时候,曾经被发配到远远的一个大客户那里常驻服务。

那家公司里有位神一样的传奇人物,我记得很清楚,当年她才三十六岁,已经官至SVP,工科女,技术人员出身,营销总监做了七年,我认识她的时候正调整分工,接管大供应链系统。

她并不漂亮,但很顺眼,朴素得令人发指,一年四季永远穿各式白衬衫配不同颜色的西装裙低跟鞋。并不特别强势或者犀利,也没有特殊的亲和力或者幽默感,就是挺自然平常的一个人。没人特别怕她,但是人人都知道她是对工作水准有要求的。在那里,包括董事会的大老板在内都这么评价她:就没有她做不成的事!

面对我好奇的八卦,她手下的一个男生带着哭腔跟我这样描述:“每天早上我都准时上班,但是,我总会发现我的办公桌上贴着一两张她留给我的便签,有时候是强调某个工作的要点,有时候是表扬或批评。

我从来不知道是她什么时候留下的这些便签,但是当我在公司里第一次升职时,我内心的第一反应就是感谢她,我觉得她特别花了很多心血在我身上!而且,她在便签上安排的事,我都会第一时间去做,因为我很感谢她给我留了面子,没有当众或者当面批评我,但是又及时指导了我怎样做是对的。她一直很关照我!”

为这家企业工作了两年之后,我发现了她的秘密:除非出差,她永远每天比公司其他人早到办公室至少30分钟,即使她当天上午在外面有公务,她也会先到公司,然后再离开。她就是利用这30分钟时间给其他人写便签,速度飞快。在这个时代,她用的不是邮件,也不是短信,而是便签!便签印着一个她的漫画笑脸,帅极了。

特别是冬天的早晨,当所有人从通勤大潮中挣扎出来、狼狈不堪地带着各种起床气赶到公司,她的办公室总是已经开着门、亮着灯,她穿着白衬衫,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在喝咖啡看材料。那幅场景,简直像林中圣母那么令人心生安宁。

久而久之,连大老板也养成了习惯,一到公司总是先路过她的办公室碰个头,然后才回自己的房间。

她一直是我暗自敬仰的一个女人,因为不见她高声大嗓,但自有一番气度稳住全场。当时还没有“女王范儿”这个说法,但是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形容词时,脑海里第一个浮现出来的还是她在冬天的早晨穿着白衬衫看材料的样子。

十年之后,我终于成为主管这个客户的合伙人,正巧她刚刚在外界瞩目中当选为新一任董事长。我给她写了一封信,回忆了十年来她对一个菜鸟的影响。

她很快亲笔回了一封简短的信,蓝色带漫画头像的私人信纸,里面有一句话,让我永难忘怀:“商业是一个与不确定性共舞的游戏,让我们努力去做其中最确定的因子。”

也许是阅历渐多,对她的行为方式有了些感同身受的分析。对于从办公室女生到办公室女王的修炼过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营造一种上上下下对自己的“信任度”。而信任度正来自于她所说的这种“确定性”:工作方式有准备度,启动总比其他人早一步,时间管理更加自主;个人形象有识别度,给人留下始终如一的稳定印象,最大程度上淡化个人色彩但形成强烈差异化;沟通界面有可控度——这一点对于手握生杀大权的老板特别重要,也恰恰是很多女生野心勃勃求上进的时候最容易忽略的,要让大老板觉得,你永远都在那里,你的状态永远都可控。

当老板真的这样想时,恰恰是你暗暗HOLD住自己命运的转折点。而至于蓝色便签,则是她一个重要的技巧,通过这种方式她让每个下属都觉得似乎与她之间有一种私密的联结感,形成一种不是师徒胜似师徒的情感纽带。

在办公室这个道场里,气定神闲秒杀气急败坏,让人看出你的强势就输了。女王陛下,您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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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照片里的故事满分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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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太瘦,指缝太宽,不经意的一瞥,已隔经年。

——题记

在诗人的笔下,记忆,是幽幽空谷里的一句句绝唱;在旅人的眼中,记忆,是茶马古道上的一串串风铃;在我的心中,记忆则是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

照片里,女孩笑魇如花,她的小手,正被身旁的老头紧紧地拽着。老头两鬓斑白,身躯佝偻,正对着镜头干净的笑着。老头灿烂的笑容,仿佛穿越时空,让我的心中荡起层层涟漪。

老头喜欢拉着女孩的手,走街串巷,上山下河。老城街,是他们经常去的地方。老头举步生风,女孩亦步亦趋。有时,女孩一个小小的趔趄,老头都会紧张的俯下身子,细心查看,确认没事才继续前行。老头每经一处,都会仔细的为女孩介绍各种老物件的由来,古老的文化,在老头生动的讲解下,变成了一个个跳跃的精灵,撞击着女孩幼小的心灵。最美的不是老街,是曾与老头走过的羊肠小道,那时候,逼仄的青石板路,留下了他们的欢声笑语。

女孩从小体弱多病,尤其是换季的时候,感冒总会不约而至。每每至此,女孩都会缠着老头带她去公园游玩。老头爱择一僻静之地,端坐长椅,戴上老花镜,缓缓地取出当天的报纸。女孩则喜欢拨弄身旁的花花草草,逗趣脚下的蚂蚁金龟子……他们彼此各自忙着,却又不时相视大笑,于是,偌大的公园,再也装不下他们嬉笑的快乐。那时的天空,总是那么的蓝;那时的微风,总带有甜甜的味道。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跌落在光阴中的每一个过客,都会感叹时光的流逝,而我所感叹的,并非时光的无情,而是刹那永恒的记忆,是咫尺天涯的痛楚……一张张发黄的照片,镌刻着美好的回忆,回忆里,老头雕塑般地端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静静地看着报纸,而他的身旁,永远都有一个属于女孩的位置。

这个幸运的女孩,是我,而那个老头,是我的外公。

“时光时光你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变老了……”歌声从幽幽空谷和茶马古道传来,划破天际,穿越时空,停留在老街的青石板上,停留在公园的长椅上。

嘿!老头,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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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照片里的故事往年满分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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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个春秋,几百张照片,见证了我的成长……

打开相册的那一刻,一页一页,一张一张,从小时候的可爱稚气,再到如今的高大帅气,每每看到这些照片,我的嘴角总是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看!这张照片,这是我8岁时,刚刚搬了新家,家里的亲戚们来到到家里庆祝我家的乔迁之喜,我正向他们介绍自己的房间时,妈妈为我拍下的照片。

每次说起自己的房间,一种自豪感便从心底油然而生。看到那张床了吗?还有那书桌,那窗帘,可以说房间里二分之一的家具都是我自己攒钱买的,真的,绝对是真的!当时爷爷说他帮我买,但我执意要自己买。我还记得当时妈妈担心地说“恐怕你的钱还不够吧,要不买便宜的吧”。“不,要买就买好的!”可当时我口袋空空,要想满足自己的想法实在是很难,没办法,最后还是决定向妈妈借些钱,买了家具。此时读文章的你一定会笑话我,这叫什么自己买,明明花的是家里的钱……

但在此声明,我决没忘记借钱一事,虽妈妈总说不让我还,但为表决心,我真的有亲自写下借条,并准备分期还钱给妈妈。善良的妈妈还给我出了一个主意,说我可以通过劳动还清我的“欠款”,这就使得我的还钱之路畅快多啦!

对于平日里很少做家务的我,这次下狠心,决心多做家务,再者说我都这么大了,也该帮助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了,另外也可以早日还掉“欠款”。

从那以后,每天早上,我都早早的起床,洗漱、收拾屋子、准备早餐。收拾屋子还算容易,但这早餐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平日里看妈妈做起饭来很是容易,怎么一到了自己便不断地出错,煎鸡蛋的油总是跑到我的手上,烫得我在地上乱跳,在妈妈的耐心指导下,慢慢地做起早餐也是得心应手了。晚上放学后,我还会主动到阳台上收好衣服、折好、放衣橱……

就这样,一个多月过去了,一天早上妈妈告诉我“款”还清时,我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同时通过一时间的劳动,我也知道了平日里家人们的辛苦,欠款虽还清,但劳动绝不会停止。

一张照片,一个故事,这将是我人生中不可淡忘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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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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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能使我们拥有渊博的知识,能让我们获得生活常识、事理、丰富细腻的感情、开阔我们的视野。

我从小并不喜欢看书,我就天天看电视、玩游戏。有一天,我看见妈妈一整天都在看书,于是,我就过去问;‘妈妈你为什么不看有图的书,而看没图的书!没图的书多没意思,有图的书多好看,最少还能看看真人是什么样子的呢!妈妈回答我说;’儿子,这你就错了,没图的书有画面!画面在哪呢?妈妈说;‘’只要你的脑子里有字,就可以想象出画面,你知道么?读书可以让我们拥有渊博的知识,能让我们获得生活常识、事理、丰富细腻的感情,还能开阔我们的视野!

听了妈妈的活我下定决心读书,如果我读书觉得没意思了,我会想吃妈妈的话继续读,过了段时间,我就觉得读书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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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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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康之治指西周时成王、康王相继在位的四十余年间,形成了安定强盛的政治局面。

为慑服商顽民而建的成周城落成后,辅政大臣周公还政于成王,周朝进入巩固时期。成王及其子康王继承文王和武王的功业,坚持节俭,克制多欲,缓和了阶级矛盾。又令周公制礼作乐,即王朝各种典章制度的创立和推行,大规模推行自周武王时就开始的分封制。西周分封,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周天子统辖下的地方行政系统,从而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加强周王朝统治的作用。

康王之世,周还曾命诸侯征讨淮夷、东夷,加强对异邦的控制。康王在位年间,国力强盛,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社会安定。成康时期,是周最为强盛的阶段,史家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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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生三年级英雄小故事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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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不为三斗米折腰,我以为绝妙;岳飞以胡虏肉匈奴血为美食,我以为绝妙;文天祥抱着精忠报国的信念而过零丁洋,我以为绝妙;虽然没有金庸笔下那强壮的体格与深厚的内力,也没有古龙脑中那风流潇洒、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侠念,但我们绝对可以看见用朴实、正义、忠诚的黄色刻在这鲜红的东方英雄。 Tao Yuanming does not fold the waist for the three buckets of rice, I think it is wonderful; Yue Fei uses Hu Lu meat to Hine blood as food, I think it is wonderful;Yang, I think it is wonderful; although there is no strong physique and deep internal force in Jin Yong, and the romantic, beautiful and wisdom in the Gulong, we can definitely see the simple, justice, loyal yellow yellow colorCarved in this bright oriental hero.

很小的时候,拿着破旧的武侠书,模糊的记忆中总呈现着英雄的样子——高大的身躯上披着件半旧不新的衣服,长发随风缠绕着身后的剑柄……但如今,那种印象早已荡然无存了,那种形象早已不是外貌可以定格了,我欣赏战国时诸子百蜂起,百家争鸣;我欣赏把守秦时明月关的飞将;我欣赏代父从军,对镜贴花黄的巾帼……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每一个朝代的兴亡和衰败,我看见无数英雄,像一群群生命力旺盛的飞蛾,向那熊熊燃烧着的历史的火焰扑去,紫微星流过,他预示着一位英雄的光芒在我们面前闪过,也演绎着又一位英雄的诞生……

依稀记得电影中的秦王曾经说过:寡人终于悟到了,剑的第一层境界乃人剑合一,讲究的是集中所有力量;剑的第二层境界乃手中无剑,心中有剑,说明剑可用气所铸成的,剑的层境界乃心中无剑,手中亦无剑,那就是不杀,对一切事物的饶恕与包容,停止一切战争的进行,此时这位君王的灵魂早已得到了升华,明白了自己应该怎样才是真正的君王。

我看过古龙的《欢乐英雄》,听过成龙的《真心英雄》,“英雄”的诠释早已超出了字典中的解释,英雄的精神早已盖过了红顔的泪水,而朴实、正义、忠诚、善良才是我对英雄最后的理解。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如此英雄,我终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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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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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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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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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探险家、大外交家张骞在汉武帝初年做郎中时,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他们说敦煌(在今甘肃敦煌西)和天山当中有个月氏(rùzhī)国,恨匈奴,想报仇。汉武帝想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他下诏征求精明强干的人去联络月氏,张骞应征了。有个投降过来的匈奴人叫堂邑父,还有一百多个勇士都愿意跟着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带着一百多人从陇西(治所在今甘肃临洮南)出发。陇西外面就是匈奴地界。张骞他们走了几天,终于给匈奴兵围住,做了俘虏,只好住在那边,一住就是十多年。别人都分散了,只有堂邑父跟张骞在一起。日子久了,他们说话、做事,跟匈奴人没有什么不同,匈奴人对他们的看管也放松了。

有一天,张骞和堂邑父带着干粮,趁着别人不留心时,骑上两匹快马逃了。他们要到月氏去,又不知道月氏在哪儿,只往西走。他们跑了几十天,逃出了匈奴地界,闯进了一个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的国家。

大宛在月氏北边,是出产快马、葡萄和苜蓿(mùsù)的地方。大宛是匈奴的邻国,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大宛人向国王报告,大宛王早就听到过在很远的东方有个中国,地方很富庶,吃的、穿的、住的讲究得没法说,金银财宝、绸缎布帛多得用也用不完,这会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连忙欢迎。

张骞见了大宛王,要求国王派人送他们去月氏。大宛王就派人送张骞他们到了月氏。张骞见了月氏王,说汉朝愿意跟月氏联合起来共同去打匈奴。

可是,月氏王不想这样。原来月氏老王被匈奴杀了以后,月氏人立他的儿子为王。新王率领着全部人马和牲畜往西逃,一直到了大夏(今阿富汗北部)。月氏人打败了大夏,就建立了一个大月氏国,月氏王不想再去跟匈奴作战,只是很有礼貌地招待汉朝使者。

张骞和堂邑父在月氏住了一年多,没法叫月氏王去打匈奴,只好离开了月氏回国,经过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和大宛,到了匈奴地界,又给匈奴逮住了。他们只好又在那边过了一年多。匈奴的太子和单于争夺王位,国内大乱。张骞同堂邑父就逃回来了。汉武帝见了十三年未见的张骞,拜他为太中大夫,封堂邑父为奉使君。

张骞还想再到西域去。他向汉武帝说:“我在大夏看见邛(qióng)山(在今四川)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大夏人说是买卖人从身毒(juāndǔ)——天竺(今印度)买来的。大夏在长安西边一万二千里。大夏人从身毒买到蜀地的东西,可见身毒离蜀地不远。我们要是从蜀地出发,走西南那条道儿,经过身毒到大夏,就不必经过匈奴了。”

汉武帝听了,打算用礼物和道义去跟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对付匈奴。他再一次派张骞为使者,从蜀地出发,带着礼物去结交身毒。这次,张骞把人马分成四队,从四个地点出发,走了两千里地,有的给当地的部族打回来,有的给杀害了。往南走的一队人马绕过昆明,到了滇国(今云南南部)。滇国的国王原来是楚国人,很客气地招待使者,愿意帮助使者找道儿去身毒,但昆明人不让过,张骞只好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这次在南方结交了一个从没听到过的国家,也很满意。

后来西域一带有许多国家看到匈奴被汉朝打败,就不愿意再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张骞说:“匈奴西边有个乌孙国(在今新疆)。皇上不妨先结交乌孙王,跟他和亲。乌孙以西的国家,像大宛、康居、大夏、月氏,就容易结交了。”

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拿着汉朝的使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有牛、羊一万多头,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价值几千万的礼物动身了。

到了乌孙,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把一份很厚的礼物送给他,对他说:“要是大王能够搬到东边来,皇上愿意把那边的土地封给大王,还把公主嫁给大王做夫人,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这对咱们两国都有好处。”

乌孙王请张骞暂时休息几天,自己召集大臣们商议商议。乌孙王和大臣们都害怕匈奴,商议了好几天,决定不下来。张骞就打发他的副手们拿着使节,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古代波斯)、身毒、于阗(tián)(今新疆和田一带)等国家。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许多使者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就打发张骞先回去,他借着送张骞回去,派了几十个人到长安去探看一下。

张骞带着乌孙的使者来见汉武帝。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乌孙王送给他的几十匹高头大马,喜欢得了不得,格外优待乌孙的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又过了几年,张骞派出去的那些副手们都带着各国的使者陆续回来了。汉武帝非常高兴,他知道了西域有三十六国,他们害怕匈奴,只好把自己的奴隶和财富交给匈奴。这会儿汉朝跟这些国家交好,他们不必纳税,都很很乐意地跟汉朝结交。

乌孙王不愿意搬到东边来,汉武帝就在那边设立了两个郡,一个叫酒泉郡(今甘肃酒泉),一个叫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民勤东北)一年到头有官员和兵士守卫着,不让匈奴南侵。

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域三十六国都知道张骞心眼好,够朋友。因此,在很长一个时期,汉朝和西域的友好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汉朝从西域那边得到了高头大马、葡萄、苜蓿、胡桃、蚕豆、石榴等几十种物产;西域各国从中国得到了丝和丝织品,学会了耕种、打井和炼铁,发展了生产。张骞走通西域的这条路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后来人们就叫它“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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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祖国共成长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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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门外

“一个人面对外面的世界时,需要一扇窗子”

。看向窗外,走向门外

摆放在小桌上的是一个似金属壳的“小箱”,笨重而不起眼,那是十六年前便已存在于我家的电视。儿时无穷多的乐趣便是那个小黑箱里跳跃的亮光给予我的。每逢晴朗的日子,我便看着电视里重复播过无数次的动画,乐此不疲;阴雨天时,动画里的小人会时常没有了声音,有时甚至只显示蓝屏。同有电视的时光只能看些家中晦涩难懂的书籍,可书时都是与我的世界亳不相关的文字,而我的世界只限于这个小县城,这个满是庄稼田地的县城,那便是我生活的全部。

立在桌柜上的是一个黑框薄屏的电视,那是八年前“更新”的一台。将电视旁三根红黄蓝的电线连入电视便能看一些不同风格的动画与电影了。儿时的天马行空从此开始,童年的乐趣不再只限于无声小人和屋前那一方田野,而是有了无限幻想与幻想世界的乐趣。那台电视将我从这狭小的县城引向更远的天空,站我得以窥见世界。原来那曾以为是记载天书的晦涩书籍讲的是中国五千年历史,电影中的柏油路小轿车居然在我们这个小地方悄悄出现,高楼大厦也在这里慢慢有了“崛起之势”。从幻想到现实,就像一个一直生活于密不透风的屋子里的人打开了第一扇窗,我看见了外面。

如今悬挂于墙上的,是五年前新添的一个立体电视。它就像一幅极薄的画,轻盈地贴于墙上,又像舞台拉下的帷幔,大而醒目。现在的电视时刻连接着网络,随时可以看到任何电影、直播,也可进行手机投屏、视频通话。从世界各地风俗人情,到丛林深处、大洋彼岸,再到最新的新闻报道,是科技将我从幻想拉向现实。世界是一体的,我在紧随,并融入其中。我们家也已搬进了曾经的自己羡慕不已的高楼,而高楼之外,似山峦般连绵的高楼此起彼伏。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高铁也驶入了这个小县城,为我们追赶时代的步伐不断助力。科技的发展为我打开了通向世界的门,等待着我跨越一步之遥,走向门外

曾经闭塞于一方狭小的天地,我只知道自己的冷暖;而如今走向门外

是科技的迅猛,经济的繁荣,祖国的昌盛,让我能走出门去,心怀天下。我知道,我走出国门的同时,祖国也正一步步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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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与韩信的成语故事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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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汉之争时,韩信投奔到刘邦手下,却一直得不到重用,等到刘邦行军至南郑时,他便悄悄地逃走了。刘邦的谋士萧何知道此事,心里十分着急,来不及告诉刘邦,就连夜骑着快马去追赶。有人不知详情,向刘邦报告说:“萧何已经逃亡了。”刘邦一听,顿时感到像失去了左右手一般,沮丧地说:“想不到连萧何也离开了我!”

过了一两天,萧何返回来。刘邦骂他说:“连你也逃跑,究竟为什么呢?”萧何解释说:“我怎么敢逃跑,只是去追回一个逃跑的.人。”刘邦又骂他说:“自从我被项羽封为汉王以来,逃跑的将士无数,你不去追赶,现在却来骗我,我相信吗?”萧何回答道:“其他逃跑的人无关紧要,至于我追赶的韩信,确是一个杰出的人才啊!大王如果想在汉中称王,韩信没有什么用处;如果想与项羽争夺天下,一定要重用韩信。现在我已将韩信追回,请大王考虑吧!”刘邦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是东部沛县的人,哪能郁郁寡欢地久居在这偏僻的汉中。”

接着,萧何请求刘邦用隆重的仪式拜韩信为大将,并告诉刘邦,如果不这样,韩信最终要逃走。

刘邦见萧何如此看重韩信,就答应了他的请求。刘邦选择了一个良辰吉日,筑起了拜将坛,向大家宣布:将拜一位智勇双全的大将。不料拜将仪式开始后,将领一看,原来被拜的大将曾是他们手下默默无闻的韩信,不禁都吃了一惊。

含义及用法:后世用“萧何追韩信”表示对人才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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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笔尖流出的故事满分作文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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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五届骑车小能手——高远”,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特别是我的父亲,他双手都拍红了。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练车是在六岁的时候。那时我有了人生第一台单车。它是紫色的,金属的把手泛着迷人的光泽。我十分喜爱,都不忍心把它放在地上摩擦。爸爸哭笑不得,立马对我说:“你不放在地上练习怎么学得会呢?”于是我开始练习起来,也有了人生中一次正儿八经的“摔跟斗”。

爸爸开始扶着我骑,有人当保护伞我当然骑得得心应手。可是后来爸爸一放手,我心就慌了,一下子摔了个狗啃泥。可是办法总比困难多。我在广场上练习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终于,历经一个上午,我终于学会了骑车。

我的骑车技术越来越好。在平坦的路上我能加速前行,很多小伙伴都赶不上我。即使是下坡,我也能很好地控制车速,又稳又快。后来我又学会了野骑。爸爸给我又新添置了一台山地自行车。这下我可如鱼得水了。在野外,我总能飞速地避开各种障碍。爸爸又帮我报了比赛,这下我的兴趣更浓厚了。每当我听到有人惊呼:“这个小孩,这么厉害啊!”我心里就飘飘然了。

以后,我的车技一定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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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小故事小学生满分的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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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年起,书就变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当我感到疲倦的时候,我都会拿起一本书来细细品味,并从中感到由衷的快乐。打开童年的五味瓶,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又回到了小时候那五彩缤纷的童年时代。 From an early age, the book has become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my life.Whenever I feel tired, I will pick up a book to taste carefully, and I feel sincere and happy.Open the childhood five -flavored bottle, and the time began to flow back. I seemed to return to the colorful childhood when I was a kid.

我的父母都喜欢看书,家里的书橱里放满了书,在桌子上和沙发上也经常放着几本书。我对书的记忆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刚开始的时候,看到爸爸拿着一本书要看很长时间,我就认为书上一定有很好玩的东西,就把爸爸的书拿过来,翻过来,再翻过去,来来回回地检查好几遍,也没发现有什么好东西在里面。我就问爸爸:“爸爸,书里又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你为什么要看那么长时间呢?”爸爸看着我,和蔼的笑道:“孩子,书里有很多很多的东西,你没看到,是因为你还没有找到看到它们的方法。”

爸爸从书橱拿出一本书说:“过来,爸爸给你讲一下这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安徒生童话》。”随着爸爸读书地声音,一个奇妙,美丽的世界展现在我面前。我被里面的人物感动着,为他们的幸福而欢笑,也为他们的痛苦而伤心。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

那时我还不认识字,就天天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书上的故事。后来,我上学啦!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也就象海绵吸水一样,拼命地读起书来。一有空,我就拿起一本书来看。当习题做累了时,我会拿一本书来看,马上就不累了,整个人都轻松了。读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一部分。

到今天为止,我读过的书已经放满了整整一个书橱,已经有放不开的趋势。书,让我的生活充满了快乐,每天在书的海洋里畅游,在书籍里欢笑、感动,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沉浸在书的海洋中,吸收书籍里的知识,体验读书的快乐,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让书成为我们生命中陪伴我们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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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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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本中的《窃读记》一文,我记忆深刻,读完后我经常想,我们为什么读书呢?

思考这个问题时,我想到从其他书上看到的名人读书故事

最记忆深刻的是高尔基"救书",书怎么救呢?原来高尔基家着火了,高尔基什么也不管,只把所有的书籍全都救了出来,为了书,他险些被烧死,有人问起时,他说,书籍使我能够站在这个烂泥潭里,如果没有书,我将会被淹没,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原来读书可以使我们变得聪慧,精神高尚,所以我们才读书呀!

还有一个我非常喜欢的故事,张广厚"吃书",头一回读时,我还以为是像吃饭一样把书吃进去呢!其实是他找到一本对自己有很大帮助的书后,反复研究,20多页的书,他就看了半年!最后因手指在书页上来回磨擦,书上泛起一道道黑印,妻子开玩笑说,这哪是读书,明明是吃书!

这个故事也让我受益无穷,张广厚先生的认真以及毅力让我钦佩,看来我的营养还不够,得多"吃"些书能健康成长啊!

回过头来想想,我们为什么读书?我们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因为读书让我们拥有高尚的品质,因为读书可以使我们聪明伶俐,因为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健康成长,医治那些愚钝下流。

书启发了我很多,不止这些,跳出名人读书故事,读书可以使我们有更大的学习空间,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读书可以让我们变得通达,不固陋

总之,只要我们多读书,以书为友,书是不会亏待你的。

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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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故事新编式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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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新编就是以历史和神话传说等为题材点染成篇的小说。近几年,中考作文命题形式中随着话题作文的出现,写作环境愈加宽松,中考作文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故事新编类作文,其中不乏精品、佳作。这一现象启发了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故事新编这一构思方法进行写作。在具体的写作实践中,我们要明确新编的真正内涵:新编不能等同于胡编乱造,又和戏说、调侃之流相去甚远。在运用故事新编的方法进行构思创作时,我们大可借鉴郭沫若先生在历史剧创作中所遵循的原则——失是求似。即既来源于史实,又不拘泥于史实,甚至可以高于史实。写这类作文应注意两点:

1.联系原著,熟悉故事

故事新编中的人物是从古典名著或其他作品中借来的,人物的言行、性格应与原著中的相一致。作者必须熟悉原著,对原著所述故事、所写人物了解得越透彻、越仔细越好。只有这样,新编出来的故事才能与“故事”中人物的言行、性格以及语言风格相吻合,才能与“故事”的基本情节连续得上。写阿q让人一看就是阿q,写孔乙己让人一看就是孔乙己,而不能创造一个与原来的形象完全无关的形象。如果编孙悟空贪小便宜,好吃喜睡,时常弄巧成拙地耍小聪明,那就离谱了,所以故事新编绝不是胡编乱造、瞎编一气,而是要合情合理地去编。

2.联系现实,暗扣主旨

故事新编是借古人说今人,表面上写的是古事,实际上是影射现实社会。如有人借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写成了《阿q新传》。文章以20世纪改革开放为大背景,塑造了一个“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违反经商诚信原则”的新阿q,针砭时弊,寓意深刻,很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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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照片里的故事优秀作文1000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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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里,一个男孩正独自骑着自行车驶向远方,只留下一道精致而去的背影。

这张照片是我无意间在qq相册里翻到的,它早已尘封多时。如今,终于重见天日。起初,刚看到这张照片时,我既感到熟悉又感到陌生。“这不是我第一次骑车上路吗?而且那次我不是一个人走的吗?怎么还有照片?”我一头雾水。随机,思绪片刻后我恍然大悟:这应该是妈妈偷偷跟着拍的。

刹那间,遗失的记忆突然浮现。将我带回了那个暑假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上周就说一个人骑车去上课了,这都几天过去了?今天必须骑车去。”妈妈不满地向我命令道。

“这都二十几了,四十就上课了,迟到了怎么办?下次一定,这次就免了吧!”我苦苦哀求道。

“迟到了我在微信上跟老师说,你别管这么多,不骑车去你就走过去吧,烦我我不送你去。”见妈妈如此坚决,没有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我也只得妥协。

刚上车,就有些踉跄,差点摔下来。“大半年没骑车,突然让我骑车上路,这不是让我‘送死’吗?”我在心中默默埋怨。

“算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不然就真迟到了。”我默想。

片刻,就来到了照片拍摄处。依稀记得,在这条路上,我悠哉悠哉地骑得是摇头晃脑,很快地就适应了,不久前的生疏也褪去不少。

接着,两条相邻的坑坑洼洼的马路也被我通过,成功过度到了非机动车道。随后,却是步步惊心,一次是不小心在个坑里颠了下面差点碰到路边停的车,一个是过红绿灯时被一辆电动车追尾了。但是我似乎像是被上天眷顾了,两次都是有惊无险。到达目的地后也是赶上了,没有吃啊的哦。一路上,虽然有不少磕磕绊绊,不过总体来说还算顺利。

回忆的胶卷也随着故事的结束而停止,就在我退出照片是,我不经意间看到了相册吗——成长。我愣了愣,又联想到了照片的拍摄经历。

我若有所思——成长的道路上,父母总会对我们进行磨练,不要有所抱怨,因为这是父母对我们未来的关心,而且父母也总会在我们身后支持、陪伴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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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画蛇添足的成语故事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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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楚国有一家人,祭完祖宗之后,准备将祭祀用的一壶酒,赏给帮忙办事的人喝。参加的人很多,这壶酒如果大家都喝是不够的,若是让一个人喝,那能喝得有余。这一壶酒到底怎么分呢?

大家都安静下来,这时有人建议:每个人在地上画一条蛇,谁画得快又画得好,就把这壶酒归他喝。大家都认为这一个方法好,都同意这样做。于是,在地上画起蛇来。

有个人画得很快,一转眼最先画好了,他就端起酒壶要喝酒。但他回 头看看别人,还都没有画好呢。心里

想:他们画得真慢。又想显示自己的本领, 他洋洋得意地说: “你们画得好慢啊!我再给蛇画几只脚也不算晚呢!”于是,他便左手提着酒壶,右手拿了一根树枝,给蛇画起脚来。

正在他一边画着脚,一边说话的时候,另外一个人已经画好了。那个人 马上把酒壶从他手里夺过去,说:"你见过蛇吗?蛇是没有脚的,你为什么要给它添上脚呢?所以第一个画好蛇的人不是你,而是我了!"

那个人说罢就仰起头来,咕咚咕咚把酒喝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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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童话故事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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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偏僻的小巷子住着一户人家,在他家的书房里有一盏电灯和一根蜡烛。

有一次,男主人要写一篇论文,于是拉亮了电灯,顿时整个房间变的亮堂堂的。电灯骄傲地对蜡烛说:“你看我的用处多大!你呢?”蜡烛劝告他说:“电灯哥哥,你不能太骄傲了……”“哼”还没等蜡烛说完,电灯就扭过头,不理睬它了。

正在这时,停电了,整个房子变的一片漆黑。男主人慌忙寻找蜡烛,终于男主人找到了蜡烛,并点燃了。烛光照亮了房间。男主人高兴地说:“还真亏了这根蜡烛!”接着又心满意足地写论文去了。电灯看了,羞愧地说:“对不起,蜡烛弟弟,你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不是十全十美的,人有长处也有短处,要吸取别人的长处,改正自己的短处。”

从此以后,电灯和蜡烛友好相处,互帮互助,就像太阳和月亮一样轮流为人们带来光明,得到了别人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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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青春故事话题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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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从掌中溜走,才觉得时间过的好快。仅存的良知依旧被无知肆无忌惮的挥霍,只可怜那琉璃般的青春,“哗啦”地碎了,就像溅落的泪滴,化成千万滴碎末,滚进茫茫尘埃之中了。

一直以为,付出了就一定会有回报,一直觉得自己是株向日葵,即使沮丧也能朝着阳光。但风吹过之后,雨淋过以后,大的雾依旧笼罩。终于认清自己,原来自己不过是一株小草,之所以拥有阳光的关照,只不过因为同处于同一时空的坐标里罢了。

你不见骄阳似火,烧的你阵阵生疼,你不看那流云滚滚,却顿时逃之夭夭。你是一株小草,所以注定像杂草一样卑微的活着。我一直悲伤着,迷茫着,认为断翅的天使永远不可能回归天空的怀抱。但是被雾打湿的肩头却拥有了反射阳光的能力,即使是一株小草,也有仰望黎明的那一抹晨曦的权利。

不是吗?今晨,被悲伤囚禁的灵魂渐渐苏醒,我,抬头,窗外明亮的光芒仿若慈母般温柔,那耀眼而不刺目的光辉仿佛是一股股流动着的金泉。风只一吹,便泛出些许的涟漪来,在空气中扩散,扩散天空也竟那般清澈,偶尔驻步的白云,流露出依恋的目光也使人心旷神怡。看着这天、这地,仿佛醉了一般,仿佛梦境一般,只希望长醉其中,不复醒来

原来,世界可以这样美好,这一刻的宁静我要用心去铭记。当初脑海中的世界那般的落寞,以至于对于此刻的幸福有点受宠若惊了,就仿佛是面对自己真爱的宝物,总有生怕它在眨眼之间就不翼而飞的杞人忧天。之前,从来不敢正视这个世界,因为不敢,所以错过了很多的美好,于是总是后悔,再后悔之后才明白,错过,不是错了,是过了

现在,我可以庆幸我找回了自己,在人来人往的路上,看着现在孩子们简单的对话,我会心的笑了。那些话,很简单却听得我好感动:

“你好!”

“你好!”

“再见!”

“再见!”

我们遗失的天真,我们老去的童年,被重新拾起,看着他们,我好像看见了当初的我们,天真,稚嫩却又纯洁。看着岁月流逝,年光飞去的我们,有点感伤,有点欣喜,谁会知道,在一个黎明迟到的晨里,有一颗会痛的心,他的青春渐渐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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