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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问卷(实用20篇)

万事开头难,写作文也是如此,但文章的开头很重要。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问卷,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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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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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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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作文的开头,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对贫穷的农民夫妻,因为买了假种子种到田里而颗粒无收还赔了本,夫妻俩越想越生气,便买了瓶毒药一饮而尽,但因为毒药也是假的,他们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过来,夫妻俩认为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便买了瓶酒以示庆祝,谁知,这对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们喝的是假酒。

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现在世上有多少假东西呀!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这些假东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人,只管收钱,对造假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失职,才造成现在假货满天飞。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兴奋地来到大街上,希望能听到有关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宣传标语,没有宣传喇叭,人们冷漠地来来往往,世界消费日什么时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问。这时,一阵风刮来,风虽不大,我却感到明显的凉意。它带给别人的是清凉,而此时带给我的却是忧虑和悲伤。

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有用吗?在大多数人心中,也许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他们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钱、金钱、金钱······人们哪!醒醒吧,不要为了金钱而疯狂了。我们不但要有诚信,更要有良心。让我们一起来打假吧,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假货的世界里!我相信,这是每一个孩子的愿望,也是每一个大人的目标。来吧,让我们找回诚信、唤醒良心,为彻底消灭假货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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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条幅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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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为了让我们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同时促进各国和各个地区的消费者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因此,我们都很保护消费者权益。那么,大家对于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标语有没有了解呢?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0.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7.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8.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15消费者权益日条幅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良好企业的社会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团结一致,抵御假冒伪劣商品。

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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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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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几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一如既往的举办"3.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当然,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3.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那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实际上,工商部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是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最大的贡献。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有哪一项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关?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有序,经营者与消费者消费纠纷会减少,消费者投诉事件也会减少。一旦遇到投诉,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能够依法作出赔偿或者补偿,工商局的处理投诉工作量也会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果各个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都能依法履行职责,会是怎样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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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短信祝福语

全文共 2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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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字当头做假货,消费陷阱也很多,维权利剑一出鞘,斩尽世间坑人者,三月十五维权日,以后全是放心货。小编收集了2017年消费者权益日短祝福语,欢迎阅读。

1. 买卖不成仁义在,消费欺诈不可取,不用天天供“上帝”,只愿诚信来经营,商品质量不过关,下次不会有人来,三月十五送祝愿:祝您做个开心的“上帝”!

2. 拒绝虚假侵害,享受合法权益!3.15请拿起法律武器,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3.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敬请注意,宣传知识很重要,买到假货可举报,协会主持真公道,我的节日我做主,维权日子快乐伴。祝快乐开心。

4. “消肥”者权益日,“消肥”者今天可以投诉,你可以投诉猪肉,价格太便宜,制造了很多“肥肥”;你可以投诉零食和甜品,味道太诱人,吃出了很多“胖胖”;你可以投诉你自己,嘴太馋,把自己变成可爱的“肥猪猪”。祝你消费者权益日开心快乐。

5. 3.15消费者权益日,消协决定对我们无理由,无距离,无条件的三无爱情进行审核,经过步步审核专家组鉴定,国内国外专家一直认可,我们的爱情提升为国际免检产品,保质期一生一世。

6. 消费者权益日到,短信提醒少不了,购买物品要小心,货问三家防受骗,假冒伪劣要谨防,果真遇到要举报。祝3.15快乐购买、幸福开怀。

7. 三月十五说维权,食品安全打如天,近年问题多出现,国人焦虑很是烦,追根到底是管理,制度不严欠完善,强力执法惩造假,绿色食品天天见。

8. 假冒伪劣坑人,坑蒙拐骗害人,千万多个心眼,消费维权留神。便宜不贪不占,购物多听多看,发票不要乱扔,证据保留齐全。 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你做主。

9. "购物不可雾里看花,要学会能慧眼审查,又是一年三月十五日,消费者权益她维护,12315有一双火眼晶睛,更有一颗善解人意的心,商品真伪好坏她来帮忙,请快乐拨打热线12315。"

10. 3月15权益日,全国各地齐宣传,打假防骗有招数,从今不怕受欺骗,共同关注齐动手,假货从此不露头。

11. 辛苦赚钱不容易,花钱就图咱开心,遇到假货伤身心,维权一定挺到底!3.15为人民,保权益,还公平!3.15祝你开开心心,购物舒心!

12. 3月15日到了,我急匆匆地到来,把一片叮嘱带给您:购物一定看仔细,不要轻信把当上,货比三家知好坏,消费同时见人心,遇到诚信好老板,下次购物还找他!

13. 2017年消费者权益日快讯:说假话的蔫了,卖假货的栽了,办假证的拘了,贩假币的关了,假的“音讯全无”,真的“蜂涌而出”。祝你开心!

14. “浇灌真情”维幸福之权,“剔除烦恼”维欢乐之权,“远离危险”维平安之权,“呵护身心”维健康之权。消费者权益日,祝你维权开心!

15. 3.15“打假”温馨提示:禁止赴宴时假装吃饱,喝酒时假装醉倒,付账时假装无钱,路遇时假装揉眼。祝你消费者权益日快乐!

16.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希望你远离“伪劣”的生活,赶走“假冒”的感情;只留下美好的“真品”,只拥有幸福的“真爱”。短信祝福保您人生质量上乘!

17. 因手机控告你对它使用过于频繁,严重影响它的休息,为维护手机的合法权益,判你流放快乐岛,去开垦吉祥,播种欢欣,收获幸福,即刻上路,不得有误!

18. 值此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新时代好人”标准新鲜出炉:说话“一诺千金”,做事“童叟无欺”,感情“信守不渝”,望遵照执行。祝你快乐!

19. “利”字当头做假货,消费陷阱也很多,维权利剑一出鞘,斩尽世间坑人者,三月十五维权日,以后全是放心货。

20. "315消费者权益日,你我友情得到国家认证,优质相处诚信传递,品牌祝福永不过期,祝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21. 百里挑一择优劣,火眼金睛辨真伪!举报制假商,造福全社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敬请关注3.15。

22. 3.15消费者权益日到了,一要维护健康权,身强体壮挣大钱;二要维护平安权,家庭和谐幸福享;三要维护快乐权,每天欢乐笑开颜;四要维护买卖权,公平合理无期限。

23. 315维权日,发条短信祝福你,维护健康权,身体强壮赚大钱,维护平安权,家庭安定大团圆,维护好快乐权,嘻嘻哈哈笑开颜,维护幸福权,吉祥如意乐百年!朋友3.15快乐!

24. 拿起你的武器,保护您的权益!合理消费,合法保护,让正义无处不在。

25. 3.15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态度;3.15不是一种敷衍,而是一种责任;3.15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义务。3.15消费者权益日,快乐消费,享受人生,快乐一天。

26. "315消费者权益日,但愿众商家,少贪心多诚心,少私心多热心,少黑心多良心,少狠心多爱心。消费者定会开心,多买商品更舒心。"

27. 消费者权益日,我给您开一张“友情”发票,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联系,我将对此份产品进行终身维护。现用短信传送给您,请查收!

28.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霉运走远,保护好运再现,消费不利病源,保护健康永远,消费不幸连连,保护幸福重现。祝消费日幸福快乐。

29. 3月15消费者权益日到,维护自己的权力,享受幸福的人生,消费环境保护好,健康生活步步高,祝你快乐永远。

30. 虽然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但是相信凭借一双慧眼,您一定能够辨别出良品;虽然商家花招层出不穷,但是相信仗着一份敏锐,您肯定能够看透那本质。315到来之际,提示您消费请谨慎,维权不能忘!

31. 值此3.15到来之际,美女分辨赛正式开始。但凡浓妆艳抹,弄虚作假的一律后退十步,取消参选资格。但凡素颜朝天,蓬头露面的一律前进十步,重点选拔。但凡自出生至今,从未梳妆打扮不认识化妆品的才是今天的真品——冠军,非你莫属。

32.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愿你消费掉工作的压力,维护自己的舒爽,愿你消费掉家庭的不快,维护家庭的和睦,愿你消费掉事业的羁绊,维护事业的顺利,祝消费日快乐。

33. 假货横行真操心,购物处处埋陷阱,花言巧语广告多,真实效果全浮云,提醒老人多留意,购物就图咱开心!3.15消费者权益日,祝你万事如意!

34. 今天基本不打电话,要拨只拨315;今天基本不去上网,要上只上消协网;今天基本不想说话,要说只说维权事;今天基本不发信息,要发只发我叮嘱:请你三月十五日维护好自己的消费者权利!

35. 买东西,图开心,花钱不能买气,假货必须清理;老百姓,图省心,权益就在你手里,保护自己3.15帮助您!3.15消费者权益日,祝您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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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资料

全文共 1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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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yuwenm小编为带带来了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内容资料,供大家阅读参考。

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新消费 我做主

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现称国际消费者协会)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其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正确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及合法申诉的权利。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认可,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5年4月9日,第三十九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工作。

自1983年以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帕金女士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纪念活动包括: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电视节目、咨询和多种形式的展览等活动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

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IOCU)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

组织宗旨

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并积极推动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努力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促进对消费服务进行比较、试验的国际合作;促进消费信息、消费教育和保护消费者方面的其它各种国际合作;收集、交流各国保护消费者法规及惯例;为各国家集团讨论有关消费者利益问题解决办法提供讲坛;出版有关消费者信息的资料;与联合国的机构及其它国际团体保持有效的联系,以起到能在国际范围内代表消费者利益的作用;通过联合国的机构和其它可行的方式,对发展中国家关于消费者教育和保护的发展计划,给予一切实际 的援助和鼓励。

组织结构

全体大会,由各个成员组织所推选的代表组成。 理事会由会议推选35名成员组成,理事会指定执行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十名领薪者。经费来源于会费和出售出版物。在联合国有关机构中具有咨询地位。这些机构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消费者咨询理事会、欧洲保护消费者委员会。同时,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太经济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国内妇女委员会中派有代表。 联系单位:国际电器技术委员会。

组织活动

设有小组委员会或工作组负责检测商品,进行教育、发展、法制、医疗等活动;在亚太地区设立顾问小组委员会,提供信息资料的专门来源。中央秘书处设有图书馆,以收集和传播与消费者利益有关的立法、技术、教育的资料。制订拉丁美洲和亚太地区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管区内区域发展计划,支持并进行有关不完备商品标签、向第三世界倾销危险药品、 农药以及婴儿食品的监察等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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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1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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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祥和、欢乐,即便是清明节祭奠先人,也充满着祝福的祥和。如果用这个标准来衡量3.15,是消费者的节日吗?

不否认的是,自从有了3.15,似乎教会了消费者如何维权,说白了,是本来就该用法律来维护消费者自己权益的一堂补习课。同样不否认有消费者的不懂法,但更大程度上,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产品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遍及各地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

起于18年前的中国消费者权益日,秉承了国际社会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商品的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的商品资料;有权自由决定对商品的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当历经了18年的节日洗礼,谁能说清楚有多少机构是在打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幌子,而把3.15当成“消费者权益日经济”来经营,却恰恰违背了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宗旨?消费者自身又感觉到多少权益的增长呢?

从每年中消协公布的各类商品投诉中不难看出,围绕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分年度看是有减少和增多的数量区别,但把18年综合起来看,此涨彼消的各领风骚其实一直在困扰着消费者,甚至如今把消费者的维权希望只能寄托在315这一天,因为也只有这一天,商家才似乎害怕和尊重消费者,这就不能不让人质问,这是3.15节日的本来气氛吗?

从看病、教育、住房等等大项,到电信、手机、食品这些日常等等,对比消费者的四项权益,我们不能不承认,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伴随的并非是越来越多的理直气壮,相反,越来越“委婉”的霸王条款和越来越难的维权过程却让人更心烦,甚至很多人因为忍受不了这个折磨过程的时间成本和与商家斗法的弱势而放弃,商家的强势和消费者的弱势,在历经了18年的维权节日后,被动消费更加明显,主动强势更趋诡异,那到现在也无法取消的什么漫游费争辩,不就是典型吗?诸如此类的汽车三包、开瓶费、排队取钱、电视购物等等,消费者又有多少是明白的权益消费?

而更可笑的,每当315临近,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可能又有哪个名牌要倒霉的让消费者吃惊了,这是节日还是黑幕曝光日?那个什么3.15权威认证,不就是把维护消费者权益当成了经营3.15而成为被人唾弃的自嘲吗?

一年365天,消费者却只有一个3.15,换句话说,商家有364个强权日,这也就难怪国家还要号召垄断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了,这种社会背景下,3.15不成抓眼球、唱高调的工具都难,再碰上哪个强势的商家在商海中学会了危机攻关,变被动为主动的高招,借3.15而对消费者“很傻很天真”一把,消费者的节日恐怕要在被愚弄的眼泪中度过了。

并非否定3.15,但3.15的确越来越多了经营的色彩,消费者希望的是天天3.15,而不是用一天的解气换来364天的忍气吞声,如果是这样,3.15就根本只有商家利用的价值而无消费者维权的意义。3.15的公信力何在?3.15维权维的是谁的权?

世界真是奇妙,养活商家的消费者,如今弱势到只能在3.15诉苦了。这个节日好心痛,没有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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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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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许多人会从内心发出期盼,希望天天都能是“3.15”。

客观地看,居家过日子,谁都离不开购物消费。在市场法制环境还不能尽善尽美的条件下,难免产生一些消费者权益受侵犯的现象,这是不争的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旦出现了诸如商品质量低下、假冒伪劣、质价不符、虚假广告、拒绝“三包”、缺斤短两、欺诈蒙骗等行为,消费者就成为了弱势一方,多数人被动地退缩忍让,最后只能个人吃亏。唯有到了“3.15”这一天,社会消费氛围为之一变,无论是销售商家,还是生产企业,他们态度谦恭,热情有加,商品过硬,服务优质,消费者确实有了当“上帝”的感觉。可好景不长,之后一些厂商依然故我,我行我素,对消费者不理不睬。为此,许多人无奈地发出“3.15”不要走的呼唤。

“3.15”能否永驻身边,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履行职责,管理到位,延伸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应更新理念,转换角色,大胆维权,旗帜鲜明地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据理力争,争做“3.15”的主人。首先,要依法护权。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目前已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保险法》、《物权法》及产品三包条例等,几乎涵盖了衣食住行的各个领域。只要你平日学懂弄通相关法律,遇到问题驾轻就熟地运用,成为维权利器。其次,熟知投诉渠道,了解维权范围。熟知消协、工商、技监、环保、卫生、食品和药检等部门的职能,明白遇到问题该找哪些部门投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除此之外,不妨学点商品知识,掌握服务规定,借鉴消费者维权成功的做法,自然会成竹在胸,胜算在握。

倘如此,“3.15”就能随时相伴,共同营造出一个清正公平的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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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汇总

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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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寄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0.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7.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8.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9.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30.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语

1.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 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3. 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4.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5.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6. 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7. 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8.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9.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10. 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11.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2.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13. 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14. 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5.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6. 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7.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8.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9. 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公民科学合理消费

20.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1. 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2. 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3. 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4.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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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消费者权益日的英语日记

全文共 1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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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ocialist market-oriented economy in our country is developing rapidly, just like a truck running at a high speed. But the general public is surprised to find that there are more and more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seriously hampering the expansion of our marker economy. Consumers have to be very careful in purchasing goods and services they need; otherwise they will fall into the traps set by the illegal manufacturers who make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There is no doubt that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are extremely harmful. In the first place, they endanger people’s health, giving rise to a lot of injury accidents. For instance, inferior-quality medicines not only aggravate a patient’s condition, but also tend to threaten his life and, what’s worse, to result in his death. Secondly,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are usually sold on the cheap. In many cases they interfere with the normal economic order in our country, affecting the market of many high-quality goods. This in a great degree, hinders the development of our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nd harms the interests of our state. Therefore, we can say that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are a dangerous “tumor” in our healthy economy, which must be cut away as soon possible.

In my opinion, several strong measures should be adopted to fight against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On the one hand, those who make them must be severely punished by the law. On the other hand, due to the growing complexity of the market, consumers are often faced with deceptive practices. Although there are laws designed to protect consumers, there is not a sufficient number of law enforcers to cover all the abuses of the marketplace. Hence, consumers should learn to discern between true and false. Only in this way can they defend their own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消费者权益日的英语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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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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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6、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7、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8、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0、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1、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12、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3、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4、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5、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17、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8、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9、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0、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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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搞笑祝福语

全文共 2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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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打假”来了,我“假以辞色”给你提个醒,不能“假”,否则购物都是“假冒伪劣”。小编收集了2017年消费者权益日搞笑祝福语,欢迎阅读。

1. 和你相处从不“弄虚作假”,向来是“真情实在”;对你关心从不“虚情假意”,绝对是“真心实意”。3、15消费者权益日,愿咱俩友谊从不“假冒伪劣”,永远是“真诚美好”!节日快乐!

2.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给你发条货真价实的短信,问候朋友,绝不兑水掺假,祝福健康,绝不少秆短两,国家认证,绝对真情实意,保证品质,绝对值得信赖,祝315快乐!

3.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霉运走远,保护好运再现,消费不利病源,保护健康永远,消费不幸连连,保护幸福重现。祝消费日幸福快乐。

4. 做人不能“假仁假义”,对人不能“虚情假意”,做事不能“弄虚作假”,工作不能“假公济私”,“315打假”来了,我“假以辞色”给你提个醒,不能“假”,否则购物都是“假冒伪劣”。“真心真意”祝消费者权益日开心消费,快乐生活!

5. 3、15到了,我以友情的名义郑重承诺,对你烦恼无条件退货,快乐全天候包邮,好运纯天然生产,健康原生态出品。对你的祝福绝对"三包":包真包乐包原创。

6. 3、15消费者权益日,“优质信得过短信”:本段子“真心真意”、“真材实料”、“品质保证”、“国家免检”,绝不“注水浮夸”、没有“肉麻虚假”、不含“虚情假意”、更无“污染辐射”。真心真诚祝福你一生平安、幸福快乐!

7. 315权益日,国家质量监视局对你我的友情进行了步步审核,在全国人民的见证下评为“国家免检产品”,保质期为:一生一世。

8. 广大消费者注意了,3、15到了,一定要记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坚决抵制坑蒙拐骗,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祝你消费物超所值,生活幸福美满!

9. 3、15要维权,四个不要记心间:一 购物千万别攀比,货比三家要多问。二 上班挣钱不容易,促销广告你别信。三 上门推销别上当,地摊商品无三包。四 三无产品别购买,购物记得索发票。

10. 经过我层层把关,严格检验,已鉴定你为“快乐多,幸福多,挣钱多”的三多产品,315消费者维权日,愿你快乐多一倍,幸福多百倍,挣钱多万倍!

11. 我对你的友情,不含任何添加剂;我对你的祝福,纯绿色无公害。我要送你一份快乐,货真价实,我赠你一种幸福,品质优良,我要给你一袋好运,服务周到。消费者权益日,我可是“守法商贩”哦。

12. 一年一次三一五,消费权益都维护,关心衣食和住行,身体健康得幸福。无忧消费要记住,祝你3、15快快乐乐消费吧。

13. 早上,安详地起床,在花费了巨资所有权却不属于我的房子里散个步,然后喝一杯三聚氰胺奶粉,啃几片塑化剂面包,再来几个染色馒头,让我精力充沛地去上只加班不加薪的班。中午再吃几片饱含瘦肉精的猪肉,品尝点膨大剂西瓜。然后,幸福地给你送去质优情真的315问候。

14. 315权益日,我们的友情经由了雾里看花慧眼审查,又经缘分天使权势巨子鉴定,被赋予“爱无敌”免检产品;有效期为:天长地久!

15. 315到了,经检测,你的伤心是“冒牌假货”,烦恼是“伪劣产品”,失败是“假币一张”,只有快乐和成功是“真金不怕火炼”,用“真心”祝你幸福!

16. 今天315,经消协对你进行鉴定,你的幸福都是正版的,烦恼都是山寨的,并顺带送你三包凭证:包你看后哈哈笑,包你事业步步高,包你前程无限好!

17. 315权益日,“三无”祝福出炉喽!祝你:生活无灾无厄无坎坷,工作无忙无累无加班,身体无病无痛无不适,心情无烦无恼无忧愁!

18.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天我特别请“鉴定专家”对我们的友情进行“质量评估”,结果居然是,“三无产品”:“无条件”(互相帮助)、“无理由”(相互支持)、“无限期”(彼此鼓舞)!呵呵!祝福朋友一生平安、天天快乐!

19. 消费者权益日,送你一双“火眼金睛”,看破虚假,送你一张“伶牙俐齿”,道破坑拐,送你一副“三头六臂”,对抗诈骗,送你一条“正义神鞭”,鞭打无良!维权日,祝你幸福快乐!

20. 今天是3、15,我不山寨别人的思考,坚决捍卫你快乐好运的权利,坚决保证咱俩真诚友情的权利,坚决祝福你获得高质量的幸福。

21. 15最新祝福出炉,真心不掺假,情谊不打折,质量有保障,版权归独家拥有,限量发送仅此一条,如发现其他类似产品必属假冒。祝开心愉快!

22. 少点私心、少点狠心,多点诚心、多点热心、多点爱心,这样人人才能开心、舒心!

23. 15这天,发给朋友们,接受友情质量验证!

24.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的祝福不浮夸,情谊不掺假,真诚无水分,愿你身体坚固永免检,心情愉快永保修,生活幸福有效期一万年,祝你开心!

25. 祝福具有品质保证。3、15消费者维权日,请放心转发。

26. 顾客“你们的元宵很有文化底蕴呀!让我想起了一个大诗人。”老板“谢谢,您想起了谁?”顾客“李(里)白。”

27. “我只用了一次你们生产的救生圈就学会了游泳。”“多谢夸奖。”“您真谦虚。这个救生圈一见水就撒气,我只好拼命游了。”

28. 顾客:“我买9两肉!”小贩:“9两肉不好算账,你干脆要一斤吧!”顾客:“都一样的,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9两。”

29. 笼里包子白胖胖,看得顾客美滋滋。买来沾醋要解谗,个个抽成一头蒜。恍然大悟曰“今天终于明白了热涨冷缩”。

31. 顾客“唉,这溜肉片还是招牌菜呢,怎么才这么几片肉!”老板“肉片!肉要是不溜不就是虚假广告了吗?”

32. 冷饮部出售新品:“心痛的感觉”20元一杯。顾客好奇买了一份。突然有心痛的感觉──就是一杯白开水!

33. 水饺店里,两个顾客在为自己吃的究竟是馄饨还是面片而争论。一个后来的顾客突然醒悟,“原来他们是在研究食品蜕化学呀”。

34. 一位顾客叫来餐厅老板说:这个红烧鸡块里,怎么还有鸡毛?老板说:这个嘛,是我们的防伪标志!

35. 顾客:“我点菜时,好像没有点过苍蝇!”侍者镇静自若:“这是本店奉送的特色菜。”

36. 今天是3、15,经对我们的友情进行质量评估,发现它居然是三无产品,无条件无理由无限期。没办法,就这么用着吧,别找消协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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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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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服务,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 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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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2024年3月15日实施

全文共 1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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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实施满一周年。这天,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下简称《处罚办法》)也将作为新《消法》实施细则开始施行。记者查阅《处罚办法》发现,该细则比起1989年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实施办法》更贴近现代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其中针对网购、电视购物等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处罚办法》第八、九、十、十一条就消费者的退还权和信息安全作出了规定:商家再也不能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了。而且,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商家也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这或可杜绝推销垃圾短信满天飞。

超过规定时间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针对服务性消费,《处罚办法》也在第十二、十三条中作出了规定。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第十二条中禁止商家“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条款,以及第十三条中“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

违反以上行为的商家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

今后,汽车维修店、家居装修中偷工减料的现象或者会受到抑制。

“无理由退货”你该知道啥?

商家如出现以下4种情形,工商部门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处5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15天内未办理退货手续的;

●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的;

●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

●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15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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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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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 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1960年,成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CI)。

现在,全世界共有9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加入了CI。同时,世界性的保护消费者活动也受到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联的代表已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顾问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策的制定工作。1985年4月9日,第39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使全球消费者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更加蓬勃发展的阶段。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宣传《消法》,认真履行《消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能,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广大消费者中广泛征集,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和领导研究,依据关注民生,服务广大消费者的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确定2010年的年主题为“消费与服务”。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涵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实现“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架之一的市场主体---企业要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真心、真情、善待消费者,真正把消费者当作“上帝”,树立没有消费者就没有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源泉的理念;企业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生产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使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

其次,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要加强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要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蹉商,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要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引导业内相关企业认真处理消费纠纷。

其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标准,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强化消费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历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倡导低碳、绿色消费;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稳定、物价平稳,增强消费者消费能力与信心。

其四,广大消费者要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科学、理信、健康、文明消费;学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其五,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扩大消费与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广大消费者,并落实到自身行动中去。

其六,各级消委(协)组织要在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中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一要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调解消费纠纷;二要加强社会监督,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承担社会责任,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三要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理信、健康、文明消费;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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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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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的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家知道这一天是怎么来的吗?

下边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它的来历: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他提出的这四项权利逐渐被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与1983年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中国也在1987年9月加入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我读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穷苦夫妻,遇到自然灾害,种的玉米、小麦颗粒无收,一大家人等着粮食下锅吃饭,他们心理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于是他们买来敌敌畏,准备离开人世,这对恩爱的夫妻一起喝下了毒药,可是第二天却发现自己还好好的活着,就如平时睡醒时一样,二人悲喜交加,庆幸老天爷没有收留他们俩,于是买了小酒庆祝一下,然而喝完酒的夫妻俩却再也没有醒来······这个故事让我深思了许久,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吧!

唉!现在的时代滥竽充数的商家有许许多多,假冒伪劣的商品数不胜数,如果再这样下去,不知会有多少悲剧发生呢,所以我们大家一定齐心合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还我们一方净土!3.15就是教给消费者怎么维权,怎样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消费者自己的权益。

3.15是消费者的节日!我希望天天都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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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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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运动,指的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有组织的社会运动。

最初,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一些企业无视消费者利益,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如美国就曾出现过在食品和药品中加入有害物质,危及消费者健康和生命的事件。正因为如此,有人提出了对食品和药品进行检验的主张。在与商家的较量中,广大消费者逐渐达成了共识,要与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进行斗争。同时,他们也认识到,单凭个人的力量是无法与有组织的企业对抗的,必须组织起来,团结才能产生力量。于是,消费者维权运动应运而生。

1898年,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诞生。1936年,全美消费者联盟成立。二次大战以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维权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维权运动成为全球性运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同时,选择这样 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我国消费者维权运动的发展过程和现状;

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现新乐市)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4年,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为其正式会员。

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确立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通过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现在,全国有中消协,各省、市、自治区以及下属各地、市甚至县里都有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有了自己的家,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了申诉和讨公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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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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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使我对消费者权益维护有了深刻的认识,下面我把我的一些感受分享给大家。

在金鼎商厦门口“3。15”的活动现场我看见了装满好几辆车的假烟、假酒、假饮料、假药、假熏鸡,还跟现场工作人员学了怎样识别一些商品的真假,晚上在家又看了“3。15”晚会,使我认识了“地沟油”和“一次性筷子”,让我深有感触,那我给大家回顾一下吧。“地沟油”

大家都知道“民以食为天”,但偏偏有的饭店里却用的是一些地沟油,地沟油又是什么呢?地沟油是把用过的油倒在下水道(地沟)里,经过沉淀,油就浮上来了,泔脚就沉下去了,再把漂上来的捞上来再用。下水道,多脏呀!再说了你吃10顿饭,可能有一顿饭碰上的就是地沟油。地沟油从哪里来?来自泔脚。平时老百姓放油有限,大半个月凑不满一杯油,地沟油贩子集中捞油的地方大都是餐厅店门后的下水道(地沟)。

餐厅老板既是地沟油的主要买家,更是地沟油的主力供应者,油虽然有害顾客健康,但油多的食物口感好,色相佳。商家当然要用很多的,算算成本,买地沟油较合算。所以商家自然去买地沟油。饭店里那些东西又有什么好的!一点都不卫生。

商家用这种方式来牟利,虽然转到了钱,但是输掉的却是用钱买不回来的诚信和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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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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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我和同学李翔、戴亮、钱靖相约在外海商厦门口等,一起到浙大去踢球。

我们几个见了面,可是谁也没有带足球。我想:反正过几天就要买一个足球,干脆今天就买了吧!于是我就跟李翔来到一家文体用品店,我挑了一只黑白相间的足球,买了下来。到了浙大,我们尽情地踢。

可是,不到40分钟,球的表面就裂开一条缝并且里面还爆出了一个“大包”。我们揿一揿,“包”就大一点,揿一揿,就又大一点。越揿越大,只听见“啪”的一声,足球终于“爆炸”了。

我们四个十分气愤,这球的质量实在太差了分明是欺负我们小学生嘛!我们快速骑车来到了那家“黑店”。原来笑容满面的阿姨顿时凶起来,对着我们又叫又骂,死活不肯给我们退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灵机一动想起了消费者投诉热线――“96315”。

我们在旁边的公共电话亭里,拨打了“96315”。接电话的是一位阿姨,当我们说完事情后,又告诉她那家店的地址。接着,阿姨告诉我们,他们的工作人员将在20分钟内赶到。放下电话,我们好像吃了一颗“定心丸”,稍稍得到了一定安慰。

我们大约等了15分钟,一辆蓝色印有“96315”的桑塔那轿车停在了我们面前。我们好似见到了“大救星”,领着三位叔叔来到了那家文体用品店。那女老板见来了“克星”慌忙变了脸色,忙着狡辩。那位叔叔不愧是来自“96315”,没听那老板狡辩,便对那家店进行了抽查,果然又查出了不少假货,老板只能对我们进行了赔偿,最后还查封了那家店。

通过这件事,使我认识到了“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句话不能整天挂在嘴边,应该落实到行动上去。假货防不胜防,所以要时刻警惕,用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让我很难忘,因为我第一次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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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维护消费者权益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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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了,借此机会我跟大家说说我的消费维权经历。

我经常去离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买饮料。有一次,这个商店举办饮料促销活动买一送一。我当时觉得划算,便买了两瓶,商家也送了我两瓶。在饮用过程中,我发现其中一瓶饮料是2011年生产,保质期一年,已过了保质期。我便来到小卖部,要求退换,可是没人理睬。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再次来到小卖部问个明白,这回商家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这等便宜之事,肯定有一点点问题,如果保留电脑发票,我这次就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听他这么一说,我都傻眼了。“我哪来什么发票,早就随手扔了。”我急切的说。商家说:“没发票,那我也我没办法。”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

经过这次教训,爸妈告诉我:“以后买东西,不论是吃的、喝的、用的等,都必须去正规商场购买,不能贪便宜,最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经历,我买东西谨慎多了。2013年元月,我去市里一大型超市买了一辆心爱遥控坦克,谁知用了三天,就不动了。我起先以为没电,便去充电,充完后,还是不前进、不倒退。这之前,没人碰撞过。这回,我聪明了,不需妈妈的陪同,一个人找出购物发票便直奔超市,和商家讲述后,商家仔细检查后,还是不动,再看了看我手中发票,二话不说,当即换了个新的遥控坦克给我。商家还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小朋友,挺不错,直到保留重要的购物发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的消费维权经历,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希望大家看了我的经历后以后遇到侵权事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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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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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日子,今年的3.15又快到了。3月14日聊城市消费者协会、聊城市工商局在金鼎商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表彰大会”。我作为聊城晚报小记者也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有很多人参与了维权消费万人签名活动,看来广大市民都很赞同,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消费权利不可侵犯,当然我也签上了我的大名。活动中工商局、质量技术检查监督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都设立咨询台,专门为老百姓解答问题,处理投诉。一位工商局的叔叔拿着一袋凤祥五更鸡认真的给大家讲着怎样辨别真伪,真不知还有这么多学问呢!所有的产品都有真假之分,不仔细看真的很难分辨呀!我们以后买东西真的要认准才行。

我看见许多小记者还有电视台的叔叔阿姨都在现场进行采访,从中我就跟踪采访了一位叔叔,这个叔叔2009年11月份买了一部科诺牌的手机,而这部手机会在没有开通上网业务的情况下后台上网,从而产生了每月60元的费用,使他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所以找到了质检局看能否退款并赔偿额外的上网费用。工作人员现场办公,马上联系了该手机的销售点,售后人员态度很好并答应返厂维修,等待结果,而且还给了这位叔叔一部备用手机让他暂时使用。这个叔叔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很满意,非常感谢工作人员积极热情的服务态度。

3.15真好,真正维护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从而也给那些制造假货的商家敲响了警钟,我希望天天都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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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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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吃过晚饭,我和妈妈一起去红府超市。

买了点日用品,妈妈结完账,我突然想起在团校里,尚老师曾经告诉我们,我们中国小朋友因为吃肯德基不要发票,使肯德基每年漏税20亿元,于是我决定维护自己和国家的权利——去开张发票。

我拿着购物小票来到收银台前,要求服务员阿姨给我开发票,那个阿姨见我是个孩子,冷冰冰地说:“单位开什么?”“个人!”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是还是礼貌地回答了她。接着,这位阿姨又开始审问我了:“你开发票干什么?”我回答:“维护自己的权利!”那阿姨却说:“只有报销才给开!”我说:“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阿姨,快开吧!”阿姨索性把刚刚拿出来的发票收回抽屉里,丢下一句话:“你去问问你的家长,问他到底怎么办?”便不再理会我了。我气愤地丢下一句:“偷税漏税!”就无奈地跑去找妈妈求救,妈妈购物小票来到柜台前,严肃地说:“开一张发票!”阿姨说:“如果不报销,商品有问题凭小票一样可以解决。”妈妈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报销,我们也要开张发票!”阿姨见妈妈如此坚决,只好不情愿地去开发票,边开边不高兴地问:“什么单位?”“个人。”妈妈说……

发票总算开到了,拿着这张小小的发票,我觉得又自豪又气愤,自豪的是我终于维护了自己和国家的权利,气愤的是这点正当权利都如此的来之不易!

买东西要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是商家应尽的义务,而红府超市刁难顾客,偷税漏税的行为,还能算的上是讲究诚信、顾客至上吗?

八荣八耻中就有“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纪守法为荣,以法乱纪为耻”,红府超市的做法,是可耻的行为。

今天这个3。15消费者权益日我觉得过得很有意义,因为我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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