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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问卷【合集20篇】

万事开头难,写作文也是如此,但文章的开头很重要。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问卷,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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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搞笑祝福语

全文共 2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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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打假”来了,我“假以辞色”给你提个醒,不能“假”,否则购物都是“假冒伪劣”。小编收集了2017年消费者权益日搞笑祝福语,欢迎阅读。

1. 和你相处从不“弄虚作假”,向来是“真情实在”;对你关心从不“虚情假意”,绝对是“真心实意”。3、15消费者权益日,愿咱俩友谊从不“假冒伪劣”,永远是“真诚美好”!节日快乐!

2.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给你发条货真价实的短信,问候朋友,绝不兑水掺假,祝福健康,绝不少秆短两,国家认证,绝对真情实意,保证品质,绝对值得信赖,祝315快乐!

3.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霉运走远,保护好运再现,消费不利病源,保护健康永远,消费不幸连连,保护幸福重现。祝消费日幸福快乐。

4. 做人不能“假仁假义”,对人不能“虚情假意”,做事不能“弄虚作假”,工作不能“假公济私”,“315打假”来了,我“假以辞色”给你提个醒,不能“假”,否则购物都是“假冒伪劣”。“真心真意”祝消费者权益日开心消费,快乐生活!

5. 3、15到了,我以友情的名义郑重承诺,对你烦恼无条件退货,快乐全天候包邮,好运纯天然生产,健康原生态出品。对你的祝福绝对"三包":包真包乐包原创。

6. 3、15消费者权益日,“优质信得过短信”:本段子“真心真意”、“真材实料”、“品质保证”、“国家免检”,绝不“注水浮夸”、没有“肉麻虚假”、不含“虚情假意”、更无“污染辐射”。真心真诚祝福你一生平安、幸福快乐!

7. 315权益日,国家质量监视局对你我的友情进行了步步审核,在全国人民的见证下评为“国家免检产品”,保质期为:一生一世。

8. 广大消费者注意了,3、15到了,一定要记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坚决抵制坑蒙拐骗,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祝你消费物超所值,生活幸福美满!

9. 3、15要维权,四个不要记心间:一 购物千万别攀比,货比三家要多问。二 上班挣钱不容易,促销广告你别信。三 上门推销别上当,地摊商品无三包。四 三无产品别购买,购物记得索发票。

10. 经过我层层把关,严格检验,已鉴定你为“快乐多,幸福多,挣钱多”的三多产品,315消费者维权日,愿你快乐多一倍,幸福多百倍,挣钱多万倍!

11. 我对你的友情,不含任何添加剂;我对你的祝福,纯绿色无公害。我要送你一份快乐,货真价实,我赠你一种幸福,品质优良,我要给你一袋好运,服务周到。消费者权益日,我可是“守法商贩”哦。

12. 一年一次三一五,消费权益都维护,关心衣食和住行,身体健康得幸福。无忧消费要记住,祝你3、15快快乐乐消费吧。

13. 早上,安详地起床,在花费了巨资所有权却不属于我的房子里散个步,然后喝一杯三聚氰胺奶粉,啃几片塑化剂面包,再来几个染色馒头,让我精力充沛地去上只加班不加薪的班。中午再吃几片饱含瘦肉精的猪肉,品尝点膨大剂西瓜。然后,幸福地给你送去质优情真的315问候。

14. 315权益日,我们的友情经由了雾里看花慧眼审查,又经缘分天使权势巨子鉴定,被赋予“爱无敌”免检产品;有效期为:天长地久!

15. 315到了,经检测,你的伤心是“冒牌假货”,烦恼是“伪劣产品”,失败是“假币一张”,只有快乐和成功是“真金不怕火炼”,用“真心”祝你幸福!

16. 今天315,经消协对你进行鉴定,你的幸福都是正版的,烦恼都是山寨的,并顺带送你三包凭证:包你看后哈哈笑,包你事业步步高,包你前程无限好!

17. 315权益日,“三无”祝福出炉喽!祝你:生活无灾无厄无坎坷,工作无忙无累无加班,身体无病无痛无不适,心情无烦无恼无忧愁!

18.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天我特别请“鉴定专家”对我们的友情进行“质量评估”,结果居然是,“三无产品”:“无条件”(互相帮助)、“无理由”(相互支持)、“无限期”(彼此鼓舞)!呵呵!祝福朋友一生平安、天天快乐!

19. 消费者权益日,送你一双“火眼金睛”,看破虚假,送你一张“伶牙俐齿”,道破坑拐,送你一副“三头六臂”,对抗诈骗,送你一条“正义神鞭”,鞭打无良!维权日,祝你幸福快乐!

20. 今天是3、15,我不山寨别人的思考,坚决捍卫你快乐好运的权利,坚决保证咱俩真诚友情的权利,坚决祝福你获得高质量的幸福。

21. 15最新祝福出炉,真心不掺假,情谊不打折,质量有保障,版权归独家拥有,限量发送仅此一条,如发现其他类似产品必属假冒。祝开心愉快!

22. 少点私心、少点狠心,多点诚心、多点热心、多点爱心,这样人人才能开心、舒心!

23. 15这天,发给朋友们,接受友情质量验证!

24.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的祝福不浮夸,情谊不掺假,真诚无水分,愿你身体坚固永免检,心情愉快永保修,生活幸福有效期一万年,祝你开心!

25. 祝福具有品质保证。3、15消费者维权日,请放心转发。

26. 顾客“你们的元宵很有文化底蕴呀!让我想起了一个大诗人。”老板“谢谢,您想起了谁?”顾客“李(里)白。”

27. “我只用了一次你们生产的救生圈就学会了游泳。”“多谢夸奖。”“您真谦虚。这个救生圈一见水就撒气,我只好拼命游了。”

28. 顾客:“我买9两肉!”小贩:“9两肉不好算账,你干脆要一斤吧!”顾客:“都一样的,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9两。”

29. 笼里包子白胖胖,看得顾客美滋滋。买来沾醋要解谗,个个抽成一头蒜。恍然大悟曰“今天终于明白了热涨冷缩”。

31. 顾客“唉,这溜肉片还是招牌菜呢,怎么才这么几片肉!”老板“肉片!肉要是不溜不就是虚假广告了吗?”

32. 冷饮部出售新品:“心痛的感觉”20元一杯。顾客好奇买了一份。突然有心痛的感觉──就是一杯白开水!

33. 水饺店里,两个顾客在为自己吃的究竟是馄饨还是面片而争论。一个后来的顾客突然醒悟,“原来他们是在研究食品蜕化学呀”。

34. 一位顾客叫来餐厅老板说:这个红烧鸡块里,怎么还有鸡毛?老板说:这个嘛,是我们的防伪标志!

35. 顾客:“我点菜时,好像没有点过苍蝇!”侍者镇静自若:“这是本店奉送的特色菜。”

36. 今天是3、15,经对我们的友情进行质量评估,发现它居然是三无产品,无条件无理由无限期。没办法,就这么用着吧,别找消协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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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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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隆重召开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又迎来了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值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大职能,积极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2009年县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2000人次,受理投诉169件,解决169件,投诉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5万元。

目前,我县消费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坑害农民等行为仍然存在,消费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文明、消费资源浪费、破坏环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改善我县消费环境,意义重大。

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状况,把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其涵义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其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与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自觉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消费的主要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主要由依靠投资和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拉动转变,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活动正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把“责任”放在首位,不但要经营者履行好责任,也要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责任,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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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发言稿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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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阳春三月,惠风和畅。今天,我们在国家5A级景区,千年古镇——三河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迎接3.15我们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战斗在消费维权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关心支持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县以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必需品为重点,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521起,受理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约438万元,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市场秩序得到有序规范,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天,是全国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日子,也是三河5A创建成功后迎来的第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次活动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目的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希望各级各部门继续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为契机,不断加大“新消费 我做主”主题活动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各类市场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欺诈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希望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加强自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构建“诚实、公平、法治”的社会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

同志们、朋友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消费维权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让我们继续携手、共同努力,不断开拓消费维权事业的新境界,为肥西加快发展、统筹发展、融合发展、转型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再立新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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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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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3年制定的。该法施行二十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很大变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2013年10月2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新消法有什么新亮点?对这部将于2014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施行的新法,本博试作以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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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维护消费者权益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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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去超市买了三个面包,回到家里,我拆开第一个面包的包装纸,面包上有许多斑斑点点。这是面包上本来就有呢?还是变质了呢?我又拆开第二个面包的纸,面包上长着许多黑色的毛。当我拆开第三个面包时,这个面包上的黑点和黑毛更多了,密密麻麻,到处都是,看得我只想吐。我看了这种情况后,把这些变质的面包重新包好,然后就跑去超市换面包。

到了超市,我把这些面包放在服务台上,跟阿姨说:“阿姨,我刚才买的三个面包都是变质的,”阿姨看了看说:“不可能啊,这些面包都没有过保质期呀?要么你去换三个面包吧!”我听了,不高兴地说:“你能保证其他面包都是好的吗?”阿姨说:“叫你换你就换嘛,”我气愤地说:“明天就是国际消费权益日,温家宝总理不是说,让我们消费者卖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你就不怕我去投诉你吗?”阿姨听了说:“看你小小年纪就会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那我把钱退还给你。”

我拿着退来的钱想:“只有每个人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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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四章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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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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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汇总

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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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寄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0.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7.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8.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9.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30.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语

1.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 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3. 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4.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5.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6. 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7. 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8.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9.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10. 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11.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2.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13. 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14. 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5.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6. 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7.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8.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9. 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公民科学合理消费

20.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1. 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2. 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3. 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4.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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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消费者权益日WorldConsumerRightsDay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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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rcials ads can been seen everywhere and people are easy to be attracted by these colorful ads. Most ads exaggerate the function of the products and when the customers buy these products, they find they are cheated.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customers’ rights, the government open a department to solve this problem. If the customers accuse the manufacturers, the department will make investigation and safeguards the customers’ legal right. On March 15th, it is a day to remind customers of their legal right. If they get cheated, they can charge the unqualified products. Everybody should have the consciousness to protect their right when they spend the money.

我们会发现商业广告随处可见,顾客们很容易被这些五彩缤纷的广告所吸引。大多数广告都夸大了产品的功能,当客户购买这些产品时,就发现他们被骗了。为了保护客户的权利,政府开设了一个部门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制造商被客户投诉了,有关部门就会调查并且保障客户的合法权利。3月15日,这一天是提醒客户如果他们被骗了是可以投诉那些不合格的产品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花了钱每个人都应该有意识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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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2024年3月15日实施

全文共 1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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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实施满一周年。这天,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下简称《处罚办法》)也将作为新《消法》实施细则开始施行。记者查阅《处罚办法》发现,该细则比起1989年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实施办法》更贴近现代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其中针对网购、电视购物等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处罚办法》第八、九、十、十一条就消费者的退还权和信息安全作出了规定:商家再也不能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了。而且,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商家也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这或可杜绝推销垃圾短信满天飞。

超过规定时间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针对服务性消费,《处罚办法》也在第十二、十三条中作出了规定。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第十二条中禁止商家“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条款,以及第十三条中“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

违反以上行为的商家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

今后,汽车维修店、家居装修中偷工减料的现象或者会受到抑制。

“无理由退货”你该知道啥?

商家如出现以下4种情形,工商部门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处5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15天内未办理退货手续的;

●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的;

●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

●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15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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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条幅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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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为了让我们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同时促进各国和各个地区的消费者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因此,我们都很保护消费者权益。那么,大家对于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标语有没有了解呢?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0.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7.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8.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15消费者权益日条幅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良好企业的社会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团结一致,抵御假冒伪劣商品。

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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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领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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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并举行大型咨询服务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县四大班子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实践县委县政府“惠民生、促和谐”两大任务、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过去的一年,我们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与电视台联合开办《维权3、15》栏目,就食品、饮用水、农资、手机等消费热点及时发布警示,深入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年共接待来访咨询578人次,受理投诉189起,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我们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商标侵权、霸王条款等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00起,查获劣质农资000种,收缴假冒伪劣食品00公斤,收缴仿冒、劣质手机186部,有力地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我县的消费环境。

20xx年,我们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消费者权益工作向纵深发展,把12315维权品牌建设成为政府和人民沟通交流的有效渠道,成为解决群众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平台。一是加大力度、确保市场安全。对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重点检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者安全、扰乱我县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二是加快效率、完善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12315集中受理、协作办理、应急处理机制,深入开展12315维权点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主动、热情、快速、到位的服务; 三是加强协作、共铸消费和谐。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与电视台等媒体的通力合作,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消费安全的浓厚氛围。

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工商局的领导下,我们将坚持消费维权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的理念,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WX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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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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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 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1960年,成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CI)。

现在,全世界共有9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加入了CI。同时,世界性的保护消费者活动也受到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联的代表已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顾问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策的制定工作。1985年4月9日,第39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使全球消费者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更加蓬勃发展的阶段。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宣传《消法》,认真履行《消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能,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广大消费者中广泛征集,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和领导研究,依据关注民生,服务广大消费者的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确定2010年的年主题为“消费与服务”。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涵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实现“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架之一的市场主体---企业要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真心、真情、善待消费者,真正把消费者当作“上帝”,树立没有消费者就没有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源泉的理念;企业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生产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使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

其次,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要加强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要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蹉商,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要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引导业内相关企业认真处理消费纠纷。

其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标准,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强化消费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历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倡导低碳、绿色消费;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稳定、物价平稳,增强消费者消费能力与信心。

其四,广大消费者要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科学、理信、健康、文明消费;学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其五,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扩大消费与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广大消费者,并落实到自身行动中去。

其六,各级消委(协)组织要在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中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一要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调解消费纠纷;二要加强社会监督,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承担社会责任,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三要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理信、健康、文明消费;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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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祝福语大全

全文共 3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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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315,发条短信送商户,诚信至上对买主,顾客盈门来惠顾,小编收集了2017年消费者权益祝福语大全,欢迎阅读。

1. 3.15消费者权益日,伪劣产品“东风盛行”,打假工作“势在必行”。欺诈行为“满城风雨”,维权意识“呼风唤雨”。坚决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你我权益,祝你节日快乐哦!

2. 听说你被欺诈“绑架”,你需要找消协帮个忙。听说你被欺骗“勒索”,你需要找消协帮个忙。听说你被损害利益“恐吓”,你需要找消协帮个忙。3.15到了,不用害怕,有消费者协会做你有力的后盾。

3. 又是一年三一五,全国人民把苦诉,食品安全天天讲,讲完还是一个样。工商检查刚结束,买点东西又添堵,连锁超市杂货铺,真货假货不清楚。

4. 过期食品你不要买,小心吃了隐患埋;无保家电你留点神,出了问题很气愤;商家忽悠你别轻信,张张钞票不容易;消费权益你莫忘记,3月15请你维权要积极!

5. 买东西,被骗了,去购物,被耍了,想保健,被蒙了,出门玩,被拐了,没事,今天消费者权益日,给你一把利剑,斩妖除魔,维权行道!祝你幸福快乐!

6. 防腐剂使食品储藏时间变长,添加剂使食品的味道鲜美,化学原料使牛奶变成了有毒食品,3月15日,让我们共同呼吁,远离瘦肉精,远离三聚氰胺,远离非法添加剂,远离……

7. 三一五消费者权益日,看到其他消费者都维护了自己的权益,我也要维护我的权益:我用“真诚”购买到你的友情,我要求服务期限是“一万年”!

8. 把头脑多转下,防骗,把贪心遏制下,防蒙,把利益客观下,防诈,把思维清整下,防拐,3.15消费者权益日,武装自己,享受快乐人生,祝你幸福!

9. 早餐三聚氰胺配牛奶,午餐地沟油炒五花肉,晚餐火锅就着石蜡。哈,原来我们都是化学人。3.15消费者权益日到了,这是化学人的节日,愿我们携手维权,尽情狂欢吧。

10. 消费者来当家,维权维利咱是主,日常受侵害,今天来投诉,商家要切记诚信才是本,假冒和伪劣,成为过街鼠,祝:3.15节日快乐!

11. 值此3.15消费者节日来临之际,消协派我发送祝福短信:一祝您慧眼识珠识真货,二祝您消费开心气血通,三祝您收入日添消费涨,四祝您全家消费权利得保障!

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闪亮直播,看虚假广告逗你快活:1、牙刷广告。购买前:包不退毛;购买后:毛退不包。2、牛奶广告。只要你连续喝足一千二百个月,保你长命百岁。3、房地产广告。购买前:买房子送家具;购买后:没问题,你的家具在哪,我帮你送。

13. 真我3.15——明明白白的彻底;甜蜜3.15——彻彻底底的舒服;快乐3.15——舒舒服服的轻松;时尚3.15——轻轻松松的简单;爱情3.15——简简单单的幸福。拥有3.15,拥有幸福快乐。

14. 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了?别忍,今天就去把黑心商家投诉;遇到疯狂宰客黑店了?别烦,今天就去把恶劣店主声讨;你把维权条例忘记了?别急,今天就去把消费权益阅读。祝你度过一个顺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15. 一年一度315,发条短信送商户,诚信至上对买主,顾客盈门来惠顾,欺诈行骗不可取,消协工商去控诉,诚信美名传出去,欢天喜地把钱数。

16. 消费者权益日,送你一双“火眼金睛”,看破虚假,送你一张“伶牙俐齿”,道破坑拐,送你一副“三头六臂”,对抗诈骗,送你一条“正义神鞭”,鞭打无良!维权日,祝你幸福快乐!

17. “惟利是图”黑心奸商,造假成风惹民怒,把他拉黑;“货真价实”榜样商贩,童叟无欺得民心,将他关注;擦亮眼,辨别产品真假;养精神,讨回应有权益。消费者权益日,愿你消费的快乐。

18. 3,15到,发个彩信向你报道,购物要慧眼识真货,生产日期要看好,注册商标要记牢,如有假冒产品要上报,维护权益心情好。祝消费者节日快乐。

19. “真品真货”你还欠我们一个拥抱,3月15日到了,你应该还给我们这个迟来的拥抱,让我们和“你”相拥直到老。

20. 打假日,三氯氰,铲除清,瘦肉精,焚烧净,地沟油,全没收,注水肉,都拒购,3.15维权日,祝消费者,快乐消费,努力维护自己的权力。

21. 3.15到了,让我们一起把“假冒伪劣”的产品公众,把“欺诈”的卖家唾弃,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屏蔽。

22. 新来上任的“消协大人”,将“欺诈三兄弟”捉拿归案。3月15日,“看,他们在游街,掺杂走在最前面,随后的是掺假和以假充真。真是大快人心,这样以后我们就可以放心的消费了!”

23. 3月15号晚9:00快看“消协大哥”手擒“欺诈”,脚踩“欺骗”,坐在“损害利益”上,为民除害。我们再也不会买东西时担心受怕了!

24. 幸福店,今开张,全天候,不打烊。送祝福,无假冒,友情价,纯环保。好运道,送你了,愿你乐,没烦恼。3.15,你做主,请收货,享幸福。

25. 315隆重降临,假货劣品往边站,坑商骗主往牢送,生意讲究公道心,交易必需要诚信,才能广交天下友,在此愿君把权维,平安放心生活美!

26.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关注食品安全就是关爱你我的幸福,三一五,让我们共同呼吁,远离问题食品,狠打黑心厂家,抵制非法商户,还我食品安全。

27. 买到假货不必委曲求全,受到侵害不可以偏概全。维权斗争需要万全之策,计划周详方可全始全终。祝你打假竭尽全力,维权运动大获全胜。消费者权益日幸福无限。

28. 今天是消费者权益日,为了证明你对我的感情不是虚假的,不是无聊消费我的青春,趁315打假日,给你个表现的机会,晚上请我吃饭吧,让我肯定你的情意是不是能经过检验!

29. 这年头,怎一个"假"字了得!假烟假酒还搭上假广告,假情假意还带着假微笑,假人假事还拿着假钞票。还好朋友的问候是童叟无欺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祝朋友们3.15快乐!

30. 3.15到了,我以友情的名义郑重承诺,对你烦恼无条件退货,快乐全天候包邮,好运纯天然生产,健康原生态出品。对你的祝福绝对"三包":包真包乐包原创。

31. 快乐买一送十,好运免费发放,健康不用掏钱,幸福倒贴送你,只要你心高兴,我绝没意见,除了友情不打折,其他商品随便拿,要问这是为啥,3.15大酬宾呗。

32. 顾客:“我只用了一次你们生产的救生圈就学会了游泳。”店主:“多谢夸奖。”顾客:“您真谦逊。这个救生圈一见水就撒气,我只好拼命游了。”

33. 假冒伪劣坑人,坑蒙拐骗害人,千万多个心眼,消费维权留神。便宜不贪不占,购物多听多看,发票不要乱扔,证据保留齐全。今天3.15,维权你做主。

34. 交朋友切不可以貌取人,送祝福切不可以假乱真,搞经营切不可以次充好,作分析切不可以点带面-——3.15”让一切去伪存真!

35. 三一五,维权日。消费者,莫虚度。食品类,添加剂。搞明白,不乱用。家居中,装饰物。有辐射,要远离。买假货,损钱财。购假酒,伤健康。知情权,要维护。伪劣品,要消灭。祝福你,无烦恼。常开心,乐陶陶。

36. 爱情不强买强卖,亲情不短斤少两,友情不短尺少寸,糊口不偷工减料,心情不掺杂使假,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愿快乐成为买方市场,糊口的烦恼统统召回!

37. 315,送你三个“心”:买东西要细心,遇问题别担心,维权事来上心;送你一句话:消费者是上帝;送你五个字:维权要牢记!

38. 洁白无暇的玉之所以让人喜欢,因为它没有杂质的点缀;清澈见底的溪水这所以让人留恋,因为它没有污水的修饰;绿色生态的食品之所以让人追捧,因为它没有化学的污染。三一五到,让我们去亲近生态绿色的大自然吧。

39. 三一五,维权日,消费者,问题诉,食品事,排头位,三餐饭,不能缺,瘦肉精,地沟油,餐桌现,身体危,商家诚,何时现。

40. 一个老农夫,买来种子播下,到秋天几亩地竟然颗粒无收,因为种子是假的。老农伤心欲绝,买来剧毒农药一瓶喝下,居然没死,因为农药是假的。一家人高兴啊,庆幸人没死!于是买了一瓶酒庆祝,结果全家人都死了,因为酒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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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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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日子,今年的3.15又快到了。3月14日聊城市消费者协会、聊城市工商局在金鼎商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表彰大会”。我作为聊城晚报小记者也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有很多人参与了维权消费万人签名活动,看来广大市民都很赞同,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消费权利不可侵犯,当然我也签上了我的大名。活动中工商局、质量技术检查监督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都设立咨询台,专门为老百姓解答问题,处理投诉。一位工商局的叔叔拿着一袋凤祥五更鸡认真的给大家讲着怎样辨别真伪,真不知还有这么多学问呢!所有的产品都有真假之分,不仔细看真的很难分辨呀!我们以后买东西真的要认准才行。

我看见许多小记者还有电视台的叔叔阿姨都在现场进行采访,从中我就跟踪采访了一位叔叔,这个叔叔2009年11月份买了一部科诺牌的手机,而这部手机会在没有开通上网业务的情况下后台上网,从而产生了每月60元的费用,使他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所以找到了质检局看能否退款并赔偿额外的上网费用。工作人员现场办公,马上联系了该手机的销售点,售后人员态度很好并答应返厂维修,等待结果,而且还给了这位叔叔一部备用手机让他暂时使用。这个叔叔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很满意,非常感谢工作人员积极热情的服务态度。

3.15真好,真正维护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从而也给那些制造假货的商家敲响了警钟,我希望天天都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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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15消费者权益日:合盘贷、国诚金融保障安全

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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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还有几天的时间,一年一度的央视3.15的晚会即将上映,这期间p2p行业的问题平台成为3.15投诉的热点。作为一个新兴起来的行业,p2p发展有八年了,随着行业的发展p2p平台的增多,在行业缺乏监管的情况下,p2p平台鱼龙混杂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国内著名P2P平台合盘贷和国诚金融,作为P2P行业内的佼佼者来为我们深入探讨一下,目前问题平台主要被投诉的情况有哪些?

一、虚假宣传,粗制滥造

有一些以圈钱为目的的不良平台,网页粗制滥造,或者直接复制其他平台。在2013年9月份上线的国诚金融,在业内和投资人中间拥有良好的口碑。包括国诚金融的CEO是资深网贷投资人“曾经”,拥有一批忠实的追随者。然而在2014年8月份出现了一个平台,创始人团队履历完全照搬国诚金融,只是照片和名称不一样。不过投资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网贷第三方平台给予曝光,国诚金融官方也作出相应声明。

自2014年初其p2p网贷平台就以疯狂增长的姿态在发展,从原本几百家平台发展到现在一千八百多家,p2p平台在疯狂增长,平台之间的竞争就逐渐加大。目前为止p2p平台的市场准入门槛尚未确定,建立p2p平台的成本比较低,2015年p2p平台依然是一个疯狂增长的时代。在这种环境下,各大平台想要正确更多的投资者,纷纷以高额投资广告宣传推广。据了解,大多数的问题平台都存在虚假宣传的现象。国诚金融告诉大家不要被花里胡哨的广告,和较高的收益所迷惑。

二,平台自融

“自融的平台,从概念上已经偏离了P2P信贷中介的定位,这样的平台,其主要目的是为实业或关联企业吸纳资金,在项目的审核上难免有失公允,无法做到客观公正地审核项目,甚至存在一些道德风险。从这个角度讲,平台自融或多或少会影响项目的质量。”P2P合盘贷联合创始人分析指出。

与纯诈骗平台不同的是自融平台在发展良好的情况下,可以给投资者很多利益收获,不过就是风险非常大,因此平台自融具有非常高的隐蔽性。国诚金融金融分析师指出:“不管怎样平台自融终究是违法的,也是危害投资者的权益。”投资人一定要严格去审核平台的各项资质,不要被障眼法所蒙蔽,他们的关联企业最好也能去进行资质确认。

三,诈骗类的庞氏骗局

据了解,广大投资者们向3.15投诉最多就诈骗平台,也就是所谓的庞氏骗局。在网络上充斥这很多劣质p2p平台,这些平台的建立动机本身就不纯,隔着网络一层纱让很多不法之徒猖獗诈骗。利用p2p网贷平台实施诈骗,吸引大量投资者获得巨额资金。现在的p2p平台诈骗、违法的成本非常低,幕后黑手诈骗手段多样,即便是被被抓所收到的惩罚也非常小。

四,平台运营信息披露不足

p2p平台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信息中介平台,作为一个信息中介平台其本职工作应该是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服务。但是很多不良平台信息披露不足,甚至以拆标的方式来迷惑投资者,让投资者无法把握风险,最后导致踩雷。p2p平台信息披露不足同样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投诉的不良平台中很多都存在这个问题。

当然已有很多平台以“透明化”运营而得到投资人的口碑,比如国诚金融,比如积木盒子。

从以上总结的四点来看,p2p平台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与行业的监管问题有很大关系。行业缺乏政府监管,单靠行业自律很难维护投资者们的权益,在面对平台跑路、借贷者违约等状况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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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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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许多人会从内心发出期盼,希望天天都能是“3.15”。

客观地看,居家过日子,谁都离不开购物消费。在市场法制环境还不能尽善尽美的条件下,难免产生一些消费者权益受侵犯的现象,这是不争的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旦出现了诸如商品质量低下、假冒伪劣、质价不符、虚假广告、拒绝“三包”、缺斤短两、欺诈蒙骗等行为,消费者就成为了弱势一方,多数人被动地退缩忍让,最后只能个人吃亏。唯有到了“3.15”这一天,社会消费氛围为之一变,无论是销售商家,还是生产企业,他们态度谦恭,热情有加,商品过硬,服务优质,消费者确实有了当“上帝”的感觉。可好景不长,之后一些厂商依然故我,我行我素,对消费者不理不睬。为此,许多人无奈地发出“3.15”不要走的呼唤。

“3.15”能否永驻身边,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履行职责,管理到位,延伸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应更新理念,转换角色,大胆维权,旗帜鲜明地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据理力争,争做“3.15”的主人。首先,要依法护权。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目前已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保险法》、《物权法》及产品三包条例等,几乎涵盖了衣食住行的各个领域。只要你平日学懂弄通相关法律,遇到问题驾轻就熟地运用,成为维权利器。其次,熟知投诉渠道,了解维权范围。熟知消协、工商、技监、环保、卫生、食品和药检等部门的职能,明白遇到问题该找哪些部门投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除此之外,不妨学点商品知识,掌握服务规定,借鉴消费者维权成功的做法,自然会成竹在胸,胜算在握。

倘如此,“3.15”就能随时相伴,共同营造出一个清正公平的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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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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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如果你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可以打投诉电话12315投诉生产厂家,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说道3.15,我就想到前两天,姥姥在地摊上给我买了一瓶奶,打开瓶盖一喝,“这是什么味啊?怎么连一丁点奶味也没有啊”。这时,我才如梦初醒,知道这是假产品。请大家以后在正规商店买东西,不要在地摊上贪便宜。

还有一次,那是在上个月,我姥姥去影院听环保课。第一天,那个讲课的人发了很多小东西,只收了5块、10块的。第二天,又把这钱退给姥姥他们。姥姥他们心里美滋滋的,都觉得捡到了便宜,那个人见时机成熟,就推销起一种解毒机,他说解毒机可以将水果、蔬菜上残留的农药消除掉,还能将肉中的有害物质溶解掉,将他的功能说的神乎其神。并且还配合着做了一些实验,让人深信不疑。接着说一台解毒机原价1200元,现在只需600元,还赠给很多礼物。话音刚落,一群人蜂拥而至。那个人又说“我们这一点也不挣钱,只是给产品作宣传,不是每人都有,只有抽到奖才能买”。真是吊足了姥姥他们的胃口!我姥姥很“幸运”, 抽到了奖,买了一台解毒机,其他的人也同样“幸运”,如愿以偿。后来在网上一查,一台解毒机只有200多元。回去再找他,已经跑的无影无踪,所以我姥姥上当受骗啦。咳!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传销和欺骗是社会上的毒瘤,我们必须除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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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资料

全文共 1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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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yuwenm小编为带带来了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内容资料,供大家阅读参考。

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新消费 我做主

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现称国际消费者协会)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其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正确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及合法申诉的权利。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认可,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5年4月9日,第三十九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工作。

自1983年以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帕金女士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纪念活动包括: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电视节目、咨询和多种形式的展览等活动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

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IOCU)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

组织宗旨

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并积极推动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努力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促进对消费服务进行比较、试验的国际合作;促进消费信息、消费教育和保护消费者方面的其它各种国际合作;收集、交流各国保护消费者法规及惯例;为各国家集团讨论有关消费者利益问题解决办法提供讲坛;出版有关消费者信息的资料;与联合国的机构及其它国际团体保持有效的联系,以起到能在国际范围内代表消费者利益的作用;通过联合国的机构和其它可行的方式,对发展中国家关于消费者教育和保护的发展计划,给予一切实际 的援助和鼓励。

组织结构

全体大会,由各个成员组织所推选的代表组成。 理事会由会议推选35名成员组成,理事会指定执行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十名领薪者。经费来源于会费和出售出版物。在联合国有关机构中具有咨询地位。这些机构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消费者咨询理事会、欧洲保护消费者委员会。同时,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太经济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国内妇女委员会中派有代表。 联系单位:国际电器技术委员会。

组织活动

设有小组委员会或工作组负责检测商品,进行教育、发展、法制、医疗等活动;在亚太地区设立顾问小组委员会,提供信息资料的专门来源。中央秘书处设有图书馆,以收集和传播与消费者利益有关的立法、技术、教育的资料。制订拉丁美洲和亚太地区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管区内区域发展计划,支持并进行有关不完备商品标签、向第三世界倾销危险药品、 农药以及婴儿食品的监察等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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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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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修订的消保法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14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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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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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5、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7、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9、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0、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2、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3、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4、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5、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6、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7、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8、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0、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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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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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消费教育进校园”工作,培养学生的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意识,让学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市工商局、鄂州日报社、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开展“我的消费维权故事”有奖征文活动,而我是其中的一员,当然得把自己的维权故事讲一讲。

我经常去离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买饮料。2009年8月,有一次,这个商店举办饮料促销活动买一送一。我当时觉得划算,便买了两瓶,商家也送了我两瓶。在饮用过程中,我发现其中一瓶饮料是2007年生产,保质期一年,已过了保质期。我便来到小卖部,要求退换,可是没人理睬。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再次来到小卖部问个明白,这回商家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这等便宜之事,肯定有一点点问题,如果保留电脑发票,我这次就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听他这么一说,我都傻眼了。“我哪来什么发票,早就随手扔了。”我急切的说。商家说:“没发票,那我也我没办法。”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

经过这次教训,爸妈告诉我:“以后买东西,不论是吃的、喝的、用的等,都必须去正规商场购买,不能贪便宜,最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经历,我买东西谨慎多了。2010年元月,我去市里一大型超市买了一辆心爱遥控坦克,谁知用了三天,就不动了。我起先以为没电,便去充电,充完后,还是不前进、不倒退。这之前,没人碰撞过。这回,我聪明了,不需妈妈的陪同,一个人找出购物发票便直奔超市,和商家讲述后,商家仔细检查后,还是不动,再看了看我手中发票,二话不说,当即换了个新的遥控坦克给我。商家还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小朋友,挺不错,直到保留重要的购物发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是的,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争取享受自己的消费权益,也希望其他的人能和我一样分享自己的消费权益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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