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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是精灵》的读书笔记最新20篇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妈妈是精灵》的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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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陶宣凯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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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小说《格列佛游记》,它以清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妙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杂乱的社会。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格列佛的惊险。

当然,其中肯定有一波三折的情节,是我感觉心惊肉跳,然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在巨人国所经历的故事。

曾在生机勃勃的巨人岛上,那里生活着比我们人高几倍的巨人。主人公留在了岛上,被一个农夫发现了,就把他带回家。巨人们从没有见过这种生物,所以很好奇。巨人想:“如果让这个小东西去街上表演,那肯定能挣不少钱。”而经过几天的折磨 ,主人公瘦的就像一个骨头,巨人以为他要死了,就把他送进王宫。

读到这里,我不禁联想起我进了王宫会怎么样。因为进了王宫,别人肯定会给你贵宾式的服务。

这部游记所表现出的,是一种与我脑海里完全不同的世界,虽然主人公在大人国过得很好,但这并不是自己的家园。而这部游记就是写那浑浊,无情的生活,所以,我们的社会在千变万化,科技的技术在一步步地提升,从古老的马车到现在的汽车,从古老的渔船到现在的军舰,我们要共同努力,为世界创造美好的未来,让科技更大量地在我们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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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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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讲述一个上山下乡的北京知青陈阵自愿到额仑草原插队。到了额仑草原,他钻洞,掏狼崽,斗狼群,与小狼同生死共患难。他通过蒙古草原狼进入狼图腾的精神领域,领略其精神的精髓。全书讲了草原的生命,“小命和大命之间的取舍”,狼控制草原的载畜量,狼性对中华民族的影响……所有的这些内容让人沉醉其中;狼的聪慧、不屈、视死如归精神令人敬畏。

狼身上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面对上万只的黄羊,面对凶猛的老虎,狼都不曾退缩。但是面对人类的枪口,狼群选择转移。他们从不缺乏胜利的信念,却也不是只会送死的傻瓜。在生活中也是,我们要学会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谁也不能一口气吃成胖子。我们做事应也像狼一样: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步骤,做事要有策划,同时注意尺寸,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休息是狂奔的前奏,最后即使失败也不要气馁,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在学习上也是如此,有时间与其去“嚎叫”,不如去“磨爪子”,并为下一次做准备,“不为明天做准备的人永远不会有未来”。定好目标,踏踏实实地去干,一百次心动,不如一次行动。

最让人敬畏的是狼那视死如归的精神,那不屈的傲骨,面对困难绝不低头,即使断了一条腿也仍然继续奔跑的孤单英雄。这是我们最缺乏也是最需要的精神。记得那一次,父亲给我买了新的自行车,我高兴得不得了,快递刚到就围着一个大箱子团团转,想要一睹新单车的“尊荣”。父亲拿来剪刀很快打开了快递箱子,一打开我顿时凝固了——没有什么自行车只有一箱子的零件。我望了望父亲,他笑了一下说:“自己组装吧。”可是我不会啊!他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我一个在原地傻眼。我看着一地的零件感觉无从下手,只好先一个个分类,然后看看哪两个吻合就接上去。半个小时后,一个有板子有眼的雏形出来了,但是变速器却怎么也不会装。我去问父亲,他淡淡的回了句:“自己装。”我没办法只好一个人硬着皮头上。我尝试着把变速器组合起来,摸索了一会儿觉得装好了。手一松,“嘭”,车子散架了,我的努力白费了。我气愤着,这什么破单车!无奈的我收拾着零件再一次组装,这一次15分钟就好了,又到了装变速器的时候,这一次,我小心翼翼地装上去,可还是不成功!我气极了,不装了,什么东西啊。

我在地上呆坐着,过了几分钟,我瞄到了《狼图腾》,突然端坐起来,想到了狼的精神,我决定今天就跟单车对上了。我积极想办法,找书、查百度,一步步去装,虽然其中还是有偏差,不过终于是装好了。然后我立刻骑上去试了几下,感觉很不错。这就是狼的精神,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令今天的我奋勇向前。

读完《狼图腾》,我长舒一口气,即使额仑草原的狼全灭了,但是狼魂不灭,他的精神会随着蒙古人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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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秦佳怡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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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本《皮皮鲁传》。还是老师推荐的呢!果然很好看。

里面介绍了主人公皮皮鲁由于太调皮,用好多的二踢脚做成炮弹,把自己送上了天。然后呢,又在天上改变了地球的时钟。结果回到地球以后,发现人们的生活全乱套了,原因都是自己太调皮引起的。皮皮鲁有了很大的内疚感。决定用自己的行动去弥补过失。可是他却由此开始了很多的奇遇。比如奇特的运动会,尽然是比赛磕瓜子。最后皮皮鲁明白了,原来人们都是在梦游啊!

最后皮皮鲁经过努力终于让地球恢复了正常。这可是我读过的想象力最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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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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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践迹,亦不入于室:

昨日《论语》共修,老师讲解此章。当时听到,就觉惊心动魄,感慨不已。今日重听录音,仍有步步惊心之感。遂整理成文,以享诸位:

为何学?

有些人天生淳朴,为人厚道,在一般人眼里也确实是好人。这样的人,常常对自己的现状感到满意,也因此一辈子就被限定在这样的境界里,不足以通达人性的核心,进入圣域。故夫子曾言,“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不学的善人终究只是俗人。这样的善,层次其实是很低的,一旦人生出现大的变动,往往经受不住,难免留下遗憾。唯有通过学习得到的满足,才是真满足。

孔子十五志于学,至七十从心所欲,其中也是经过漫长、艰难困苦的修学,却不曾见夫子中道而废。释迦摩尼在悟道之前,也是广学多闻,转益多师。只要中途任何一次,他觉得“我可以了”。这世上就不会有佛教。

这“入于室”就是进入人格成就的殿堂。门外路过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唯有进入者,才能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

跟谁学:

在学道路上,“好人”有时候是一个贬义词。学习是为了什么?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你需要那么多俗人的肯定做什么?涛涛者天下皆是也,最重要的是你要跟着谁走?

古往今来,人类历史上什么样的人没出现过?随大流的也有,自称“大师”的也有,随便跟着一个人糊里糊涂去走,你会走向哪里呢?这路上的脚印可乱着呢!因此,必要怀着戒慎恐惧、恭敬之心,选择正确的老师。读后感·即使全世界都反对,只要有一个明眼人肯定就可以,只要老师的一句赞叹就够了。

怎么学:

真正求道的人不会迷失。会走错路的,都是自己先迷失的人。为何会迷失?就是因为自作聪明,自作主张。孔门高足中,聪明者不可谓不多。然最能体会夫子心法的,是“参也鲁”的曾子,是“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的颜回。

我们虽然离圣人遥远,但圣人留下的经典,仍然鲜明地记录着圣人的足迹。它即是真理,又是道路。顺着这些足迹走,我们才能走进最深的内殿。而这条路的第一步,就是立志。第一步没踩对,一步错,步步错。人的生命,首先要有个定向,定下终极的目标,这就是远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鼠目寸光,只看眼前,每一步都是未知的,怎么能不担心呢?相反,以目标为导向,即使中途走了几步弯路,只要目标不迷失,还能纠正回来。

虽然我们现在还在旅途中奔波,风雨飘摇,前路也不见人。但能顺着圣贤留下的足迹走,我们也能走进人格成就的殿堂。一路上,历代圣贤都在看着我,护着我,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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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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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课外读物,我特别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是我叔叔从北京给我买的。

这本书里头故事很多、也很精彩!我最爱读的一个故事就是《皇帝新装》,写的非常好,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一个皇帝特别喜欢不断的穿新衣服,几乎每天都要换一套新衣服。由于他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新衣服上,再也没有时间管理朝政了,全国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的一天不如一天。

后来,皇宫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能够为皇帝织出世界上最漂亮、最华丽的新装,但是新装有一个特点:“只有最愚蠢和不称职的人才看不见它”。其实,所谓的“新装”根本就不存在,两个骗子每天只是装模做样地织衣服,真正的目的是骗取皇宫的钱财。当新装织好后,皇帝穿着它在大街上举行庆典游行时,有一个小孩子大声喊道:“他身上怎么什么都没有穿呀!”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全部醒悟过来,皇帝的身上的的确确什么也没有穿,那漂亮、华丽的新装完全是皇帝、大臣们在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一个人对待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闹出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这也让我想起在黄山试验幼儿园大班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把知道说成不知道,也不要把不知道说成知道;实事求是,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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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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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我一直在看《苏菲的世界》,看那些在时空中闪现的哲人们是如何解析生命和世界的意义的。“苏菲”这个名字有“智慧”的意思。那么,《苏菲的世界》,也就是“智慧的世界”。哲学,便是能够让人变得更加智慧的学说。

在我13岁的时候我买下了这本书,没有想到,一看就是四年,看了三遍。说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真的一点都不为过。

“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两个问题在我心中时时萦绕,排解不开。世界仿佛是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而我是刚刚在那只“大兔子”的皮毛中抬起头,准备端详宇宙中这位“魔术师”——“生命最初的意义”——的脸。我并不确定我会知道什么,我也不确定我会发现什么,可是我知道,过程有时候比结果更重要。于是我开始追随艾伯特和苏菲的脚步,展开了这场在哲学世界里的游历。

十四岁的少女苏菲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疯狂地眨眼,于是她走进了哲学的世界。笛卡尔说:“Cogito,ergosum(我思故我在)。”这个少女也在一些神秘信件的带领下开始在哲学这个世界中徜徉着,思索着。世界起源的纱幕一层层被掀开,但是新的疑团却又接踵而来。席德,苏菲,艾伯特;席德佳,苏菲亚,大艾伯特;树林中无人的上校的小木屋,祖母从吉普赛妇人那里买来的一面“魔镜”……每件事物都是线索,每件事物也都是新的谜团。

苏菲边走边想,一个个新的哲学天地展现在她的面前。事情的真相,原来竟是如此……

果真是我思故我在。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中世纪,文艺复兴,浪漫主义,弗洛伊德……一千年,两千年,一个世纪,两个世纪,一种思想,另一种思想都在这本书里被引述伸展得恰到好处。

像另一个爱丽丝漫游仙境一样,如梦如幻,却又无比真实。在这个缺乏梦境缺乏哲学的时代,我在这本书里找到了他们两者之间最完美的统一。

有时候我会想起自己走过的路,其实生命真的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地方,可是由于自己已经“习惯”这样生活,也就不曾明了宇宙的浩瀚和生命的伟大。有位哲学家说过,每个孩子都是哲学家。我想,那是因为孩子都没有失去对这个世界所抱有的最初的好奇心。如果一个人对自己为何会存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感到惊奇,这将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呵!

其实我没有什么把握能够真正透彻地了解世界和生命最初的意义和起源,可是我想,身为一个活着的人,就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生活的环境负责。如何负责呢?最起码,我们要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生活才是最好的。我们不能如此无所谓地生活着,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可是,生命的意义和世界的起源是一个太大的课题了,我只是一个刚刚开始打量哲学这个金色殿堂的小孩。

世界太大,而我太小,我没有办法以自己如此微弱如此渺小的生命去探究和断定这么浩瀚这么伟大的世界。可是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可以站在世界的顶端,仔细审视与我平等的“魔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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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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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杯具,美到让人心伤。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杯具。

"谦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尔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杯具,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杯具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答题。

杯具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领现黛玉是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质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杯具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持续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杯具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杯具,而《红楼梦》的杯具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

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杯具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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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雷雨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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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雷雨下了三十多年,这些年的血泪史,足矣淹没一个人的本性,足矣改变人的一生。

这声雷惊天动地,他展现出来旧社会对解放思想的不屈呐喊,这场雨弥漫世间,他用自己的血肉去证明新思想的顽强与不可抵抗,天地被雷雨覆盖,这场斗争注定要洗刷一切的旧事物,去让新鲜的阳光照耀大地,让改革开放的春风去沐浴无数沉浸在黑暗中的人民,当真是雷霆撕天破乌云,暴雨喷洒浴众生啊!

周朴园,他因为家族的压力而放弃了感情,伤害了一名纯洁女子的无瑕之心,他的一生不是自己在活着,即使娶妻生子也无法改变他那木偶一般的人生,一名没有思想,没有个人支配权利的生命,他定然是不完整的,是有缺憾的,纵然他有华丽的外表,奢侈的家族。

所以,命运的到来是无可改变的,这场雷雨是他命中应有的,鲁大海的工人运动正像是一口警钟,他不光是敲开了无产主义的路途,更是狠狠地向资本主义发出了挑战,鲁大海尽管作为周朴园的儿子,不过自小受尽资本主义的压迫,那种生活是未经者不可接受的。

雷雨,不仅仅撕开封建的黑暗,他更多的是将农民朋友的泪水全部倾泻下来,让那些资本者瞧一瞧,这些用血肉换来的泪水是多么的猛烈,多么的富有冲击震撼力。

当站在工地的工友正在挥那锤头敲打钢筋之时,那来自灵魂深处的雨水突然让他们明白,这个社会应当平当,应该共和。死亡不是可怕的,可怕的是人活着的时候心却死了,侍萍,这位生活在周家的仆人,作为最底层的她没有任何的话语权,当周朴园夺取了她的贞洁并将其抛弃的时候,她的心已经死了。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鲁大海的出世到改革的运行,给这名身在中老年的妈妈带来希望,那是雷霆撕裂乌云背后的光明,尽管很少,但足够她怀着这个希望活下去。

相比而言,周朴园一直站在家族的巅峰,那种荣耀足矣让他自吹自擂,可是事实呢,自己的老婆和亲生儿子居然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在面对侍萍的瞬间居然想到用金钱去弥补那道无法愈合的伤口,当真是悲天悯人自作多情,其后的那道雷声彻底的将他变成了活死人,而接下来的暴雨一直下到他发出绝望的同时。

雷雨,他不单单净化了这个世界,他最可贵的是将其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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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雷雨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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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接触雷雨是上高中时,课本上讲的,当时听老师讲了那么多还是不能从中有所感悟。直到最近我右一次读它,才真正从中思考分析。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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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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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名作。一开始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为了保护了怀着狼崽子的紫岚与野猪同归于尽。她带着5只狼崽在风雨中回到洞,有一只狼崽在途中死了。剩下三公一母,在一次学习捕猎时黑仔被鹰叼走了的蓝魂儿也死了最后双毛在争夺王位的过程中突然因为心里阴影狼王咬死了。最后紫岚为了让狼孙成为超狼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狼群中的尔虞我诈,我也知道了每一个母亲都是望子成龙,没有一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功成名就,我也懂得了母爱是多么的伟大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都有的母爱。

在这个故事中我也懂得了无论在人类动物中都有一个千万年不变的道理,弱肉强食,生活中只有自强不息,才能让自己变强,才可以从别人中脱颖而出,出类拔萃。狼王梦是一部悲惨小说却让我受益匪浅,我觉得这是一本在歌颂生命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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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笔记培根随笔6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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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美》、《论善与性善》、《论真理》、《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内容涉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几百年来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培根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对谈及的问题均由发人深省的独到见解。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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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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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岛上。

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他在孤岛上开垦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这本书告诉我们:面对困境,要用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去战胜它!这是一本充满斗志的书,也是体现人类无穷智慧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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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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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杨红樱的小说《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第一篇故事——“又见巨人阿空”。故事讲的是几个小伙伴马小跳、唐飞、毛超、张达和笑猫他们一起去张达的外婆家摘桃子。他们碰见了巨人阿空——一位个头很高的人,眼睛黑黑的,鼻子长长的,嘴巴非常大,长的很奇怪,可是他天天帮张达的外婆摘桃子,是一个爱帮助人的巨人。马小跳和他的伙伴们都非常喜欢他。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是长得漂亮,大家就喜欢你。最重要的是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才会有更多的人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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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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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经典人物在许多人童年的时候就伴随他们成长。它被翻拍成电视剧,更是成了家喻户晓的一部神话小说。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在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主要人物是优柔寡断的唐僧、敢爱敢恨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忠厚诚实的沙和尚。

它根据真实历史改编,增添了神话元素,使其成为最优秀的神话小说之一。唐太宗时,玄奘,也就是书中的唐僧,从长安出发,历尽艰难险阻,最后到达天竺,在此地学习,后返回长安,带回佛经657部。后来,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吴承恩正是在这民间神话的基础上,完成了这部文学巨作。

《西游记》中人物众多,要说最喜爱的人物是哪个,相信许多人首选会是孙悟空。孙悟空的身上具备着许多良好品质,武功高强,果敢机智,嫉恶如仇,面对困难不屈不挠,勇于拼搏等等。同时,他又性子刚烈,调皮好动,是当时封建社会的反抗者。在他的身上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精彩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回。

白骨精三次伪装成人形,企图吃到唐僧的长生不老之肉,但都被孙悟空识破,打回原形。而此时,好色的猪八戒却因为孙悟空“打死”了这个“美丽女子”产生了不满,向唐僧胡乱说明,不知道事情缘由的唐僧气的念起了紧箍咒,无论孙悟空如何解释,唐僧都不听,最后竟然还要与悟空断绝师徒关系。悟空无奈,回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遇难,悟空心系师父安慰,前去营救,最终又回到了西天取经的队伍。

当唐僧不听悟空解释并要断绝关系的时候,他却将委屈埋在心底,不计前嫌的去挽救师傅的生命,可见他对唐僧的一片真心。

孙悟空的这种知恩图报,不计较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同时在学习中,我们也应该奋发图强,面对挫折迎难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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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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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了《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了《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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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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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打了他一顿。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事。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乾爷叔教他的坏事。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和往日一起讨饭的小伴一起,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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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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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就像一杯纯净无瑕的白开水。无论我们添加什么原料,它都会被仔细收集并永远铭刻在我们的脑海中,这让我们不愿意放弃它,更不愿意去触摸那些美好的回忆。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世界闻名。一个夏天的下午,我打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中宋人物的黑线而波动。

这本书主要是关于阿丽莎的童年生活。这部小说始于我和妈妈去爷爷家,止于爷爷让我去世界各地吃饭。我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但随着他家族生意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和残忍。他经常殴打我的祖母和孩子,残酷地剥削他的工人。年轻的阿莱莎被他用树枝打昏了他还偷偷以高利率借钱,甚至鼓励他的助手偷东西。这两个叔叔也是粗鲁自私的非利士人,为了他们的财产整天争吵和争斗。在这样一个充满残酷和仇恨的家庭里,年轻的阿莱莎过早地意识到了人类的痛苦和丑陋。叔叔们为家庭财产争吵和争斗的场景吓坏了小阿丽莎。这一幕真实地反映了俄罗斯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普通公民的自私和残忍。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着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

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

想想我们的童年真是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有老师辛勤的培育;有父母的疼爱;有爷爷奶奶的呵护。但拥有着这些的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有些人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他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这些人是多么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应该不再浪费;应该学会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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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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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拇指姑娘

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妇人,想要一个孩子,于是请教巫婆,最后巫婆给了她一个拇指姑娘!不幸的是,她被一个丑陋的烂蛤蟆抓住了,要拇指姑娘嫁给它!水里的鱼儿同情她,所以帮助了拇指姑娘!拇指姑娘走啊走啊,遇见了鼹鼠,不久,鼹鼠喜欢上了她。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秋天来到了,鼹鼠让拇指姑娘缝嫁衣。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并不喜欢阳光和鲜花,而且对他们有反感。由于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所以燕子将她带到了另一个国家,最后拇指姑娘和花国王成了亲!

读完后,我认为拇指姑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在鼹鼠洞口,看见了一只冻僵的燕子,但她并不是不理不睬,而是救活了这只燕子!拇指姑娘被蛤蟆和鼹鼠分别抓住了,但她并没有屈服,最终分别在小鱼和燕子的帮助下逃出了魔爪!拇指姑娘不仅勤奋,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我坚信,就凭这些,拇指姑娘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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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江旭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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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我读了塔顶上的。笑猫是一只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虎皮猫每天在塔顶上幸福的发呆,我真想知道她在想什么?为什么虎皮猫最后不见了呢,我真想不通呀。在这本书里我还知道了老鼠也是有良心的。我也很喜欢可爱的老老鼠,他是一只老的不知道活了多久的老鼠。翠湖公园里所有的老鼠都是他的子子孙孙,他最爱说的一句话是“不对猫有研究,我能活到今天这把年纪吗?”他是不是很可爱呀?

我读了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才写出了这篇读书笔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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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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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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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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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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