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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是精灵》的读书笔记(汇集20篇)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妈妈是精灵》的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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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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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的书,会让人终身受益。《爱丽丝梦游仙境记》描述了一个勇敢善良、天真可爱的小姑娘,也告诉了我们女孩子就不一定胆小脆弱。

故事的主人公是名叫爱丽丝的女孩,故事描写了爱丽丝在她的梦境中,为了追赶一只揣着怀表、会说话的兔子,掉进了一个兔子洞,坠入了神奇的世界。世界里,喝口水能缩老鼠般大小,吃块蛋糕又会变成巨人,她而遇到了许多不同的人和动物,比如:渡渡鸟、鹰头狮、睡鼠、风帽匠,还有丑陋的公爵夫人等。爱丽丝在这样一个奇怪的世界中,运用自己的智慧与一切斗智斗勇。

爱丽丝的确很善良,也十分勇敢。在王后的槌求场中,当王后要砍园丁的脑袋时,爱丽丝毫不犹豫地保护了他们,这时我对她的勇气敬佩不已。

在经历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后,和王后发生了冲突,危难之中她被惊醒了,却发现自己依旧躺在姐姐的怀里。

爱丽丝的勇敢与机智深深感人了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爱丽丝那样,遇到困难不逃避,勇于面对,积极寻找解决问题方法,成为一个乐观向上、自信坚强的人。

故事虽然只是一个梦,并不真实,但爱丽丝的心却是真实的。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永葆心中的真善美,愿我们的世界温暖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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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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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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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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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后来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己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己的意志,克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

每当三毛非常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己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知道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助呀。

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季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己得到的和他分享。

我多么希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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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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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拇指姑娘

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妇人,想要一个孩子,于是请教巫婆,最后巫婆给了她一个拇指姑娘!不幸的是,她被一个丑陋的烂蛤蟆抓住了,要拇指姑娘嫁给它!水里的鱼儿同情她,所以帮助了拇指姑娘!拇指姑娘走啊走啊,遇见了鼹鼠,不久,鼹鼠喜欢上了她。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秋天来到了,鼹鼠让拇指姑娘缝嫁衣。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并不喜欢阳光和鲜花,而且对他们有反感。由于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所以燕子将她带到了另一个国家,最后拇指姑娘和花国王成了亲!

读完后,我认为拇指姑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在鼹鼠洞口,看见了一只冻僵的燕子,但她并不是不理不睬,而是救活了这只燕子!拇指姑娘被蛤蟆和鼹鼠分别抓住了,但她并没有屈服,最终分别在小鱼和燕子的帮助下逃出了魔爪!拇指姑娘不仅勤奋,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我坚信,就凭这些,拇指姑娘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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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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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词:

引以为傲 余辉 疲惫至极

纱织 杂乱无章 陪嫁

完整无缺 溜达 摇摇晃晃

懒惰 忙忙碌碌 炮仗

惋惜 干涉 光泽 偏僻 金辉

稀疏 坚决 滑稽 开辟

硬邦邦 冷冰冰 水盈盈

天才 关怀 精灵

鼎鼎有名 不可思议 采访

贫穷 有名 荣幸 昂

切换 祈求 催问 纱网

平平安安 排水 大开眼界

好句:

米太太家的客厅里充满了阳光,它把米加放在窗口,让温柔的阳光隔着纱质的窗帘照在他脸上。

月亮总是很圆,有时候还会躲进云里;云总是很轻,有时候还会遮住月亮。

太阳照在水面上,放出很耀眼的光芒,小鼹鼠们棕色发亮的毛上挂着水珠,在阳光下面显得格外漂亮。

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王一梅写的《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的令人感动。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米加,米加是黑色得,有着尖尖的鼻子,眼睛亮亮的,很瘦小。

这本书讲的是:鼹鼠米加出生后,在美丽偏僻的月亮河旁,搬来了鼹鼠尼先生一家,他们的皮毛是灰色的,小鼹鼠尼里负责全家的洗衣任务,有一天,米加和尼里遇见了,两人便成了朋友。米加觉得它太累了,便想制作洗衣机给尼里。

因为洗衣机的材料不够,所以米加拿上尼里送他的月亮石去了城是里赚钱,遇到了魔法师咕哩咕,米加跟他一起学魔法,一起演出赚钱。有一次,咕哩咕不小心把他变成了一只乌鸦,米加开始了乌鸦的生活,他和乌鸦们一起挖地洞预防老鹰铁嘴。咕哩咕来到了黑森林,终于找到了魔法书,把自己变到了米加住的乌鸦坡,寻找米加,把老鹰铁嘴变成小鸡。最后米加变回了月亮河,造出了洗衣机并送给了鼹鼠尼里。

我们要学习米加一样有一个坚持不懈的心,有爱和宽容,勇敢地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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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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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昆虫根本不明白死是怎么回事,同样也不知道自杀是怎么回事。用人类的语言来说,就是即刻中断生命极端痛苦的一种表现。我读了昆虫记中白蝎自杀的一篇文章后,我才知道昆虫面对绝境时的选择。

这篇文章讲了法布尔为了弄清白蝎会不会自杀的事而自行实验了一番,最后发现白蝎等其它的小昆虫不会在绝境中放弃自己生命的道理。我也明白了提前结束生命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作者用一只大白蝎来做实验,把它放在一圈烧红的木炭围成的火墙里。一开始,蝎子被火烫了一下,它倒退着在火圈里打转,一不留神又被烫了一下。只见它左一闪,右一闪不顾方向的乱蹦乱跳,结果被通红的木炭烫了一下又一下。这下它发疯了,挥舞着长枪,再反卷成钩子,没有章法的乱舞自己的钳子。突然它变得一动不动,平卧在地上。当时作者认为它可能已死了,在最后的狂舞中有一剑刺中了自己,死去了。直到作者停下看时,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只大白蝎并没有死!当作者把它再放到沙地上时,它又变得活蹦乱跳,生机盎然。它的装死行为让我看到了昆虫的生命观,在死亡面前,它们也把生命看得无比重要。

虽然那只昆虫并没有自杀,但它却告诉我们,生命是一种很严肃的东西,不能一遇到拦路荆棘和烦恼琐事就把它摒弃。这正是昆虫给给予我们的它们全然不知的道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常常感觉有勇气和魄力从生活的苦难中自行解脱,这似乎是我们比动物高一级的标志,但这一刻,我倒觉得我们变得非常渺小。

在有些人眼里,只有人类才知道生命的狂欢后会怎么去结束;只有人类才能预见自己的末日;只有人类对死才怀着崇拜之情,动物们无一能想到。但是,人虽然懂得这些,却从未真正意识到芸芸众生渴求生命的平等,当你看到被人圈养的动物时,它们的哀嚎可是对生命自由的渴望?它们的沉默可是对家园的思念?我想,这些或许都有,可是我们却常常忽略了它们,今天,我从昆虫身上看到了,它们有着比人类更强烈,更直接,更伟大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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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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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写下了读书笔记。因为我想和大家一起分享我得到的收获。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杰佩托买了一桩会动会说话的木头,把它雕刻成了一个木头人,并取名叫“匹诺曹”。“匹诺曹”十分淘气,他遭遇了许多困难,但是一直有一位仙女一直在帮助他,最后他战胜了那些困难,还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杰佩托很爱“匹诺曹”。杰佩托家里很穷,但是他为了让“匹诺曹”买识字课本,让他去上学,竟然在寒冷的天气里卖掉了自己的唯一一件补满缺口的衣服。但是第二天,“匹诺曹”去上学的路上,他为了去看精彩的马戏,居然卖掉了识字课本买了门票。“匹诺曹”真是太不像话了,他竟然不知道他“爸爸”还在寒天里受冻呢。

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从仙女、蟋蟀等众多人物的话语中,我知道了做一个好孩子不应该挑食、说谎……,但是我还是害怕说谎了鼻子会变长,不学习会变成一头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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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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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讲诉的一个叫灰姑娘的故事,大概资料是这样的;一个叫灰姑娘的女孩妈妈去世了,她爸爸又娶了一个后妈,这个后妈对她很不好每一天叫她去厨房干活,有一次一个王子请全国女孩子去跳舞,她的俩个姐姐参加了,灰姑娘的后妈不同意让她去她很悲哀,有两只小鸟帮她参加了舞会她和王子跳的很开心,夜深了灰姑娘该回家了王子很舍不得她走,当她要走的时候丢下了一只舞鞋,王子拿着舞鞋就到处寻找能穿上这只舞鞋的女孩子,灰姑娘穿上这只舞鞋正好适宜,王子也认出了灰姑娘就是他要找的人。于是王子就带着他的新娘回到王宫去了。看了这个故事已后我懂得了,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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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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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一个树荫环绕的灌木丛边,你就会听见一阵又一阵的音乐声,这是在欢迎你的到来,在里面,昆虫这是多种多样的,深入它的腹地,你就会看见一个很大很大的树桩子,我坐在它的上面打开了《昆虫记》。

当第一缕阳光穿透那厚实的树荫来到我的面前,它亲切的和我打着招呼,然后就坐在书页上的每一个字聊着天,早上的太阳是充满活力的、温柔的,它没有像中午时的烈日炎炎,但没有像下午时的困倦与炎热。

昆虫记的作者是 让-

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他被誉为“昆虫界的荷马”。他是法国人,他的一生都用在了昆虫研究的这一方面,他把昆虫们生动形象的比喻成各种各样的人。他曾经对其他昆虫学家说:“你们是在碎尸场上工作着的,你们把昆虫变成一种既恶心又可怜的东西,而我却在大自然里在研究,在昆虫活着的时间里观察的。”

在他的笔下,“屎壳螂”是一个勤劳的搬运工,为他们的孩子准备食物,“切叶蜂”是一个无比智慧的建筑学家,他能在叶子上剪下一个和洞口大小差不多的圆形叶片。“螳螂”是一个弱肉强食,但又不缺乏母爱的一种动物。

在法布尔笔下,所有的昆虫都是有身份的,有价值的,在这个小小的灌木丛里,所有的昆虫都是有价值的,绿色的蝈蝈、纺织娘、知了、还有蛐蛐,他们在树上和树下组成一支庞大的乐队。

他们唱出了原生态的乐章,他们的乐曲让我听得如痴如醉,我躺在地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我看见了一只蝉,他也看见了我——这个不速之客。

他伸出了吸管在树上戳了一个小细孔,开始享用起那甘甜的汁液,我立即跳了起来,用手把蝉拉了出来,我看见那一个小洞口,洞口向外涌着甜美的汁水。

《昆虫记》是生物界的史诗,同样让- 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也是生物界的荷马。

在昆虫记中我明白了在任何的事物中,只要脚踏实地的去干,任何事都会成功的,任何事情都会有成就的。是从昆虫那里学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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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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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儿子被一本很搞笑的书给吸引住了,他一个上午都在看这本书,到了吃饭时间,妈妈发现儿子不见了,就让爸爸去叫他,儿子当时正看得精彩,一见爸爸来叫他就很不情愿的和爸爸推三阻四,在爸爸的再三劝说下儿子最后不情愿的向餐桌走去,儿子走开后爸爸被那本书吸引住了,他心想:这本书还不错。

于是他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儿子到了饭桌上,妈妈又发现爸爸又不见了,于是又叫儿子去叫爸爸,儿子到了屋里看见爸爸在看书,就很生气的就他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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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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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没有漫天繁星、只有天上明月与房内一盏微弱灯光的夜里,我翻开了这本书,进入了一个令我为之落泪为之感慨的世界。在那里有着无边无际的金色稻田,有着质朴的农家姑娘与健康的小伙,有着美丽的火烧云以及袅袅炊烟,还有一个寂寞而沧桑的老人。

他叫徐福贵。他曾是天地间活的最畅快的人,也是如今背负着那些犹如伤疤般回忆的普通人。他的手中曾握过各类金银珠宝,也曾抱紧过他的妻子、儿女与孙子的毫无温度的躯壳。他也有过再艰难也要活下去的信念,也有过透彻的绝望。他一遍遍逃离生死,却也经历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生离与死别。他的双眼看见过战争的可怕,看见过挚爱的死亡,他见证了人民的胜利,也经历了一个民族的浩劫。他看见过他以往的战友,华丽闪亮的蜕变与悲惨黯淡的结局。他没有经历过生死,却知晓比生死更令人惧怕的离别是何种滋味。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福贵的一生是如何。我不敢想象,徐福贵背着他的妻子站在村口,看着那条小路,看着漫天的雪花,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在路上时的脚步声,他是该多么难过多么忧伤;无法想象,当饱受生活艰辛与孤独的他,在将尽一生的尽头时,淡然开口陈述过往时复杂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当时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仿佛生来是为了消磨他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他的一生像是万千石子中的一个,不是金子也不是宝石,然而却有着独属于他的纹路与沧桑。

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顽强。而活着一词又是如此微妙。徐福贵在信念中寻找生机,终在结局看清了自己。在结局时我始终相信有庆他们还活着,正如书中所说: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相信他们还活着。只是活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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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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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很好看的百科书,书中有讲动植物的、有讲身体内外健康的、有讲地理和天文的、还有讲日常生活的。生活中总有问不完的“为什么”这些事物为什么是这样的呢?

书中的知识各式各样、千奇百怪,当我在看这本百科书的时候,有着许许多多的知识深深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看完一个知识又迫不及待的想看另一个知识,比如:云是怎么形成的?花为什么会散发香味?吸管是怎么吸到饮料的?地心引力等自然科学知识。

读完《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之后,我忽然想起来高尔基叔叔说过的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实在是太棒了!不过,高尔基叔叔说的也对,我们只有不断地学习知识,学习更多的未知,才能丰富人的头脑,使人得以不断进步,我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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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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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鼹鼠米加的冒险故事。美丽的月亮河边住着喜欢挖掘的米先生米太太和他们的九个孩子,主人公也就是最小的鼹鼠米加不喜欢学习挖掘,却痴迷于设计电器,为了给它的好朋友——因为洗衣服很累的土质专家尼先生最小的女儿尼里,制造出洗衣机,它离开家乡历尽千辛万苦,学魔法、演出,因不小心被变成乌鸦而与老鹰对抗,最终在其他朋友的帮助下终于造好了洗衣机,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喜欢米加,因为它乐观、勇敢、聪明,热爱生活、乐于助人,当然,如果他没有父母米先生和米太太的接纳和抚养也无法平安的成长。这其中也少不了咕哩咕忙碌的身影,因为咕哩咕就是教米加魔法、跟他一起演出和不小心把它变成乌鸦的人。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亲情的温暖和友谊的珍贵,让我懂得了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不怕失败,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够成功!

我希望也能有米加这样的好朋友, 更希望自己也能成为米加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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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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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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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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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经久不息的旋律伴随着许多人的成长。《西游记》一到暑假大多数电视台都在播,谁没看过?看的多了也就释然了,据说每年全世界轮播400多遍呢!看电视不过瘾还是看书吧。我翻了翻老爸的书柜,有本书落满了灰尘,引起了我的注意,于是我将其摸了下来。真是《西游记》啊!灰蓝色的封面,大气的楷字“西游记,吴承恩”,书的旁边是用白线扎的,书页微微卷起,颇有原著之感。于是我带着强烈的好奇翻开了第一面。

一个月,这本老版《西游记》在我床头伴了我一个月,整本书看起来内容大相径庭,就是文体上稍有出入。共一百回,六十余万字。分回标目每一回目以整齐对偶表现。例如:“三打白骨精”到了书上摇身一变为“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合辙押韵。全书分三个部分,一至七回介绍孙悟空神通广大,八至十二回叙述三藏取经缘由,十三至一百回是全书故事主体。吴承恩,《淮安府志》载他“性敏而多慧,博极群书,为诗文下笔立成。”可他看不惯官场黑暗,愤而辞官,贫老以终。他笔下的孙悟空机智、勇猛,猪八戒诙谐幽默,沙僧忠厚老实,文学色彩极为浓厚,书上的想象空间更大,你会感觉你仿佛就是旁观者,犹有进入神秘世界的觉悟和快感。

仔细阅读不难发现吴承恩笔下塑造人物活灵活现,现在网络上最红的就是沙师弟了:“大师兄,师傅让妖怪抓去了的……”云云。善于发现的人不只是发现这些而是更多,能体会到吴承恩的写作目的,从背景中也能透露出当时的现实状况:明朝中期,经济虽然繁荣,可政治却日益败坏,百姓生活困苦。而正是这样的状况,吴承恩才在民间传说和话本、戏曲的基础上,经过艰苦的再创造,完成了这部令中华民族为之骄傲的伟大巨著。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而我又能充分理解他的心情,一本书成为经典的前提是能写出别人没写过、不敢写、新奇的题材,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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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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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读了安徒生童话,我觉得里面《皇帝新装》很好笑。故事是说:有两个骗子,来跟国王说自己能织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衣服:如果是傻子,就看不到这件衣服,聪明的人才看得见这件衣服。皇帝便给他们很多

钱,让他们给自己做这件衣服。

我觉得这里面的国王又傻又笨,脑子一点也不会想,就轻易相信骗子,还亏了这么多钱。而且,这位皇帝还穿着这件独一无二的衣服去参加游行,结果被人给嘲笑了。

小朋友们,我们可不能像这位皇帝一样轻易的相信别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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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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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当人们看到这篇文章时,都会想到那故事里的人物英雄——保尔柯察金。当我读完时,我已热泪盈眶,文中的保尔柯察金他以自己的英雄气概,他为了拯救自己的祖国他放弃了一切,全心全意的为拯救自己的中国而努力。他每天从晚上忙到早晨,中间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休息,每天早晨他还中忘不了给大家说一声“早上好!”他因为过多的忙碌而使自己双目失明,他虽然双眼失明,可他仍忘我工作,想到这里,我实在羞愧不已。

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富裕,一个和平的年代,一个吃穿都不用愁的年代,可为什么古代的人都比我们刻苦呢?我明白我们现在生活的条件什么都好可我们太骄傲了,在家里被妈妈宠,在学校被老师宠,我们又怎样能够学习好呢?可我们也不用灰心,我们也不是什么都学不好的,在学校里,同样的学生,看着一模一样可为什么在学习上的差异这么大,有优生,有中等生,有差生,他们都受着大人们的娇宠,可差别却那么大呢?想来想去,还是我们不用功,只有我们的学习态度端正,在课堂上认真听讲,认真学习才能学习好。而我现在却是一个中等生。语文,英语老考不好,数学还行,在此之前我的考试非常不好,而现在我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决定要认真学习。

我现在在家里几乎很少看电视,大部分都是读书与写作文,我希望我的努力不会白费,在即将到来的毕业考试中,我能考一个满意的成绩,我将会为我的努力而冲刺!我,即使不能达到保尔柯察金那样,但意志也要向他靠拢一些,人活着,不是来享受的,而是让你来奋斗,来拼搏,来向生命挑战的。我要向保尔柯察金那样,努力学习,为我的期末考试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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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刘多佳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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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父与子》的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家庭里的爸爸和儿子的一生,也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其中“儿子不见了”和“艺术的魅力”两个故事让我有些感想。

一天晚上,儿子在玩球,一不小心,皮球把玻璃弄碎了,父亲很生气,把儿子轰了出去,过了一个小时,父亲见儿子没回来,便去找儿子,却没找到儿子,便回家,这时又一个球从家里飞出来,儿子已经回来了。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觉不要任性,即使做错了,应当认错,不要让家里人担心。

“艺术的魅力”:一天,儿子不小心把墨水洒到爸爸心爱的浅蓝毛毯上,当爸爸要打儿子时,爸爸看见儿子正在用洒了的墨水画动物,爸爸也加入进来,毛毯上的动物画好了,比原来更美了,通过这个故事,我感觉有些事做错了,不要慌忙,说不定可以想办法,让坏事变成好事。

通过这本书,知道不要任性要听话,要经常思考,碰到问题,要冷静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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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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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讲教授、奈德兰等人去追捕“海怪”时,发现“海怪”原来是艘潜水艇,于是他们和尼摩船长等人乘着潜水艇一起在海底探险,内容非常惊险。

最惊险的地方就要数他们身陷冰障层了,当时一座大冰山塌了下来,他们被困在里面,要么被挤压死,要么窒息而亡。用铁铲凿冰至少也得挖四天,可氧气只够用十二个小时。看到这里,我认为他们生存的希望已经非常渺小。在这紧要关头,他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将大型蒸馏水器打开,水进去后,电池释放的热能将水加热,水排出之后。就起到了融冰的作用,第二天,冰块宽度只剩一米了。我觉得他们能获救了,但是船员们个个呼吸困难,气箱里的气也快用完了,再过几个小时的话,有的船员会因窒息而死亡。我以为他们将都遇难了,想不到尼摩船长居然还能想出办法来,他决定用高压力冲开冰层。他让船员回到舱内,强忍着伤痛驾驶鹦鹉螺号。他让鹦鹉螺号灌满水,把冰层冲开。这方法真不错,潜艇真的冲开了冰层,找到了出口,把空气吸入储气箱,船员们得救了。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尼摩船长,尼摩船长很聪明,遇到危险不慌乱,很冷静,我要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他的优秀品质。

《海底两万里》可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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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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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内容大约讲的是这样的。

两个兄弟打了一个“如果一个穷人得到百万英镑的支票会怎样做”的赌。他们就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没想到,这个来自异国他乡的年轻人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使自己一夜暴富!而且不断提高他的地位。一个月后,这个穷人找到了两个兄弟,两个兄弟很吃惊!因为,穷人没动支票一分钱,使自己从穷人变成百万富翁,他还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百万英镑》后,我的感想是:过去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热情。这种情况就说明过去的人们都是沉迷于金钱,有钱的人就受人们尊重。可是没钱的人就没有地位,别人也看不起他们。我觉得很不合理,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帮助穷人是件快乐的事,当你尽全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喜悦和开心。

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看人不能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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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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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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