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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总结(优秀20篇)

导语:地球,是一个美丽的星球,在地球上,空气新鲜,山清水秀,环境良好。以下“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总结”,欢迎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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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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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冬季冰雪天气来临,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11月28日,龙门乡司法所与乡安办、综治办共同组织召开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全体乡、村干部,面包车驾驶员参加会议。

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讲读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告知司机驾驶机动车必须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严禁买卖驾驶执照,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驾驶员。

在随后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宣传资料,提醒群众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以近期的事故为例,向驾驶员讲解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法律后果。

本次活动共发放交通安全法规等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了群众法律咨询1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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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第22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策划案

全文共 1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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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号)及省、市、县相关要求,为全面做好第**个“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宣传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

二、活动主旨

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增强防范意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降低传播风险,有效遏制疫情。

三、实施单位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

四、活动时间

20**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31日。

五、活动内容

(一)在活动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板墙报、宣传栏、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政策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二)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及县城所在地民营医疗机构于3月24日上午9:00在县城上南街集中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宣传横幅、展板及宣传资料由各单位自行准备。

(三)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结合《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千所学校活动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407号),积极针对辖区学校师生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意识。

(四)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应结合《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千村万户活动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83号),重点针对农村留守人群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活动。要求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及活动影像资料,并在活动前后须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问卷调查。具体要求是:

1、3月21日至22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制定本级“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县疾控中心结防科。

2、3月22日开展活动前结核病防治知识问卷调查(随机抽取活动村总人数的0.5%)。

3、 3月24日至3月30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围绕宣传主题,在乡村利用板墙报、宣传展板、标语、横幅、村民大会、坝坝电影、发放宣传资料、咨询、讲座、义诊等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安排专家进行现场咨询和义诊,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增强结核病自我防范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降低传播风险,有效遏制疫情流行。

4、3月31日开展活动后结核病防治知识问卷调查(随机抽取活动村总人数的0.5%)。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普及知识、动员社会参与在结核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宣传先行先导的意识,抓住“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有利契机,认真做好结核病防治宣传动员的组织工作。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在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同时,针对各类重点人群,加强防控措施宣传及政策法规宣传。要创新结核病宣传形式,提高运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的能力。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前后,掀起结核病防治宣传高潮。

(二)加强法制宣传,依法防控结核病

2014 年是《传染病防治法》修订10周年,为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开展防控工作的意识,推进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医疗保障、疫情报告、规范诊疗等方面的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结核病防治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大众和医务人员了解和深入理解结核病防治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开展防控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统筹协调,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以及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等宣传平台,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县疾控中心要积极指导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肺结核患者早期发现和规范诊治,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

(四)加强资料收集,及时总结评估

请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及时总结评估,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书面报告(含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县疾控中心结核病科。要求活动要有计划或实施方案,有总结,有照片、讲稿或课件等资料,志愿者宣传要有佐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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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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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27个世界人口日的到来,7月9日,阳朔县兴坪镇计生服务所围绕“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为主题开展了宣传活动,拉开了全县开展世界人口日活动的序幕。

兴坪镇计生服务所通过开设宣传专栏、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政策咨询台、派发宣传资料和发放药具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等进行集中宣传,主要宣传“婚育新风进万家”核心信息和标语口号,使单独两孩政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保健知识、打击“两非”、关爱女孩、诚信计生、流动人口等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普及了计生保健知识,提高了计生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折页1000余份、避孕药具500只、计生宣传纸筒200个,接待群众政策法规、优生优育指导、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咨询120人次。

据了解,在7.11世界人口日到来之际,全县9个乡(镇)均在各自集市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利用圩日集中对来往群众进行宣传倡导,使用计生宣传车播放计生政策巡回宣传,同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一对一宣传指导,以达到让群众更加了解我国人口形势,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转变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自觉实行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为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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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消费者权益日感想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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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真的是这样吗?我还是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

有一对贫穷的农民夫妻,因为买了假种子种到田里而颗粒无收还赔了本,夫妻俩越想越生气,便买了瓶毒药一饮而尽,但因为毒药也是假的,他们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过来,夫妻俩认为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便买了瓶酒以示庆祝,谁知,这对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们喝的是假酒。

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现在世上有多少假东西呀!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这些假东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人,只管收钱,对造假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失职,才造成现在假货满天飞。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兴奋地来到大街上,希望能听到有关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宣传标语,没有宣传喇叭,人们冷漠地来来往往,世界消费日什么时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问。这时,一阵风刮来,风虽不大,我却感到明显的凉意。它带给别人的是清凉,而此时带给我的却是忧虑和悲伤。

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有用吗?在大多数人心中,也许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他们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钱、金钱、金钱……

人们哪!醒醒吧,不要为了金钱而疯狂了。我们不但要有诚信,更要有良心。让我们一起来打假吧,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假货的世界里!

这是我在今天消费者权益日的一些感想,如有偏激大家还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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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国际档案日期间开展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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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档案局的安排部署,在今年“6·9”国际档案日期间,省档案局将围绕“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主题,开展十项宣传活动

一是集中向社会公布全省2017年“6·9”国际档案日期间拟开展的宣传活动。

二是举办第七届“省档案馆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市民现场体验已开放档案资料查阅利用服务,参观省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百年四川”“四川名人”“四川馆藏精品档案”三项展览,参观档案抢救保护、数字化加工现场。

三是举办“兰台史事”档案文化讲座,由档案文化专家讲述档案故事,弘扬优秀文化。

四是《四川档案》杂志开辟“名家访谈”栏目,专访档案文化专家,在《四川档案》杂志刊载访谈实录。

五是与四川日报、中国档案报等合作推出档案文化宣传专版专栏,利用四川档案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省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系列展品解读。

六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30周年,开展“我的档案记忆——摄影图片征集”活动。

七是组织、指导高等学校开展系列活动。启动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事业发展报告编制工作,开展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者风采大赛、《高校档案工作者之歌》征集大赛、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八是出版“四川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系列读本”,并召开发行座谈会。

九是在省档案学校举办“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朗诵大赛。

十是精选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国际档案日活动的相关资料,编印四川省2017年“6·9”国际档案日活动纪实画册,宣传和展示全省开展国际档案日活动的情况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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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两会中考热点素材:老人要扶但要立法保护施救者权益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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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不敢扶等现象表明,救助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我国亟待出台有关救助行为中的民事豁免法律条款。”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应立法保护无偿施救者权益,让人们做好事的时候避免后顾之忧。

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了各种版本的救助跌倒老人引发的民事诉讼案,引发了不少争议。今年2月,河南大学生孟瑞鹏为了救2名落水儿童献出了生命,而被救儿童的母亲害怕担责,称孟瑞鹏自己落水,后经警方调查才认定孟瑞鹏属“见义勇为”行为。

王金财认为,“好人做不得”现象,并不能简单地归因为道德问题。道德不是凭空存在的,它需要制度的依托。目前,我国尚缺乏救助行为中的民事豁免法律条款,救助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王金财建议,全国人大尽快立法保护无偿施救者权益,使救助别人带来的风险通过法律得以化解,以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他认为,应将救助行为免责和被救助人负举证责任,作为立法的核心内容。同时,明确规定救助人无偿救助他人而遭到的损害应由谁给予赔偿或补偿,并明确相关单位应采取的法律援助、经济补偿、精神奖励等保护措施。此外还要明确规定,被救助人如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救助人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他建议,还应加入相应提倡科学救助的条款,例如,如果遇上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需要专业救助的事件,应提倡救助人报警,让专业人士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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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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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复杂,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这迫使消费者组织起来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这一组织现在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拥有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

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一致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也在不断发展。各国普遍采用加强立法、新闻、检验、标准化等手段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制定了有关食品卫生、消费品安全、质量和计量、工业标准化以及禁止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法规,并采取了诸如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和加大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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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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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11”世界人口日来临之际,乳山市卫计局联合市妇保院、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关心女性幸福,关爱妇幼健康”活动主题,在利群商场路北人群集中路段开展了“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服务活动。

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广泛开展《孕产期保健》、《孕前危险因素自查》、《性病与艾滋病的预防》、《青春期保健》、《避孕期保健》《孕产妇保健》、打击“两非”、 优生优育、卫生计生政策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方面宣传,面对面讲解生殖保健知识及各类奖励计生优惠政策,弘扬科学文明的婚育新风,切实关爱弱势群体健康幸福。并为群众进行健康义诊。期间,共发放各种政策、健康及阳光培育工程宣传手册300余份、宣传折页600余份、明白纸等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免费测量血压12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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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胪膛小学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

全文共 2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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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已经结束了,但社会实践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影响却远没有结束。它使我们走出校园,走出课堂,走向社会,走上了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到社会的大课堂上去见识世面、施展才华、增长才干、磨练意志,在实践中检验自己。

一、指导思想

寒假期间结合我校校情,根据中少办发[2015]1号文件(附件1)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眼中的秀山丽水”少先队生态文明教育美文美图征集活动方案》(附件2)、《“千万家庭共治水 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少先队主题实践活动方案》(附件3)的要求。分别落实三项活动。引导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喜庆、健康、有益的假期,为新学期学习、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二、活动主题

我爱胪膛我的家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1、放假前假期前,学校对各班班主任、辅导员进行了工作布置。各班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根据每班自身特点,学生特点,进行活动安排,同时对活动内容进行讲解、指导。活动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为了夯实此项工作,学校在每学期放假典礼上就学生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作了专项安排部署。我校的假期实践活动作业有:

(1)、“千万家庭共治水 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我眼中的秀山丽水”少先队生态文明教育美文美图征集(任选一项完成)

(2)、与父母沟通交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主要体现在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用一颗真诚的心去与父母交流,用一颗宽容的心去细味父母的唠叨,亲自为父母献上自己的感恩行动:有的帮父母做家务活,有的给父母做一次感恩饭,有的为父母泡一杯感恩茶,有的给父母送上自制的感恩礼物,说一些感恩话等;

(3)、为连队做好事。为了让这些实践活动作业真正落到实处,学校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精心设计了活动记录卡片,并将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方式等以家长倡议书和飞信的形式告知家长,让家长做好监督。

2、感恩父母心,孝心无价。

高年级学生学着给父母做一次感恩饭,低年级学生为父母泡一杯感恩茶,说一句感恩话等形式。提示学生不仅要在特殊的日子像父亲节、母亲节、父母的生日等献上我们对父母的一份爱心,在平日里我们就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让父母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爱。

通过这项活动同学们感受到了父母的辛劳、父母的爱,懂得了知恩感恩,提高了道德素质。从身边亲人做起,通过爱父母、爱家庭,进而推己及人,达到爱同学、爱老师、爱学校、爱社会、爱祖国的目的。

3、认真组织开展“我做胪膛文明小导游”主题教育活动。

动员同学们利用假期和父母一起走进社会,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心感受,在社会实践中,将自己的感受通过照片、文字等的形式记录下来,进一步感受缙云在科技发展、环境保护、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成果,感悟城市的变迁,树立共建和谐社会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并和自己的小伙伴打扫自己的家园。

4、“我爱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文化活动。

抓住春节契机,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开展“春节知识小报”、

“趣味对联小报”、“做灯笼”等富有生活情趣的民俗活动,引导学生在了解民俗知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感受幸福、欢度新春。

5、“安全伴我度假期”安全教育活动。

在散学仪式上,我校分别对学生和家长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活动,并下发了告家长书,以安全知识武装学生和家长,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和家长,让广大学生和家长知晓国家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规定,切实增强安全使用煤气、电器及防火防灾、防盗防骗、交通安全等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谨防和杜绝各类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6、开展美文、美图、摄影比赛

每人针对假期参加的实践活动,写一篇或画一幅关于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文章,记录下自己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感想等,写出了自己的真实感受。

四、活动带来的成效:

1、提高了学生动手能力,给学生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

2、培养了学生探索精神,给学生一个体验成长的机会。通过自己做菜、打扫等,学会去面对困难和失败,在不断的摸索尝试中,让他们初步体验到父母的辛劳,增进了亲子感情。

3、改变了学生自我评价,给学生一个转变劳动观念的契机。通过活动,家长对子女做家务的态度改变了,学生对家务劳动的态度也改变了。在活动的进行过程中,也得到了家长的大力支持,有很多家长欣喜地告诉我们:孩子长大了!知道体谅关心父母了!看着他们溢于言表的表情,我们也感到了成功的喜悦。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我们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另一方面,我们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表现出了经验不足,处理问题不够成熟、书本知识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我们回到学

校后会更加要珍惜在校学习的时光,努力掌握更多的知 识,并不断深入到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知识,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机遇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我们只有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拿出百尺竿头的干劲,胸怀会当凌绝顶的壮志,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与社会的接触过程中,减少磨合期的碰撞。加快融入社会的步伐,才能在人才高地上站稳脚跟,才能扬起理想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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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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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当天,由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校园宣传活动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举行。来自龙子湖高校园区的14所高校师生、志愿者,以及来自省疾控中心、省传染病医院等近20家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人员共1000余人,在现场举办了创意表演、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志愿者宣誓和签名等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活动,吸引了青年学生和部分群众的积极参与。

据介绍,截至今年10月31日,河南省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50794例,其中40—49岁人群占总数的33.02%。据省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总体上看,河南省艾滋病疫情呈现以下特点:

感染人数仍在增加,但疫情增长幅度减缓。今年前10个月,全省新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4362例,同比减少1.18%;20—49岁青壮年占总数的63.32%;异性传播比去年同期减少了8.33%,同性传播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1.05%,同性传播病例数仍在快速增长。

性传播成为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婚外性传播增多,男男同性传播增加较快。据今年新报告病例显示,感染者中性传播病例已占98.6%。全省哨点监测和专题调查结果均显示,个别地区男男同性恋人群的感染率超过18%。值得关注的是,2006—2016年的10年间,河南省新发现的异性传播病例中,婚外异性传播人数和构成比均在逐年明显增加,已经成为河南省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

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多样化,青年学生、老年人等群体感染人数增多,疫情向一般人群扩散的态势明显。2005年以来,河南省青年学生的艾滋病病例报告数呈快速增长趋势,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累计报告学生病例824例。由于今年前10个月全省报告青年学生病例108例,河南省成为全国青年学生报告病例逾百的十省份之一。这其中,男性占到104例;18—24岁人群感染100例,比去年增加5.26%。青年学生病例的传播途径由过去的以母婴传播和输血/血制品传播为主,转变为现在的以同性性传播为主。仅在今年前10个月的统计报告中,青年学生同性传播病例就占到77.78%。此外,河南省每年新发现的50岁以上年龄组艾滋病感染者人数增加显著,其中60岁以上老年异性性传播病例增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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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世界牛奶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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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牛奶科学知识,开拓市场,引导消费,推动奶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和广州市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广东省奶业协会、广东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和广州市奶业管理办公室联合广东省各大品牌乳品生产加工企业于6月1日“世界奶牛日”期间,开展一系列包括网络宣传、现场互动和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活动

6月21日上午, 现场互动会在广州越秀宾馆会议中心举行,互动会以“广东放心奶,粤牛越健康”为主题,与市民进行了深入交流。活动会邀请广东奶业行业的主管领导、知名专家、企业代表等就奶业的热点问题与市民进行现场交流。互动会还吸引了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广州日报、信息时报、人民网、南方奶业网等媒体的关注,并纷纷派记者参与和报导了本次活动。

互动会现场气氛活跃,围绕牛奶生产、牛奶营养与饮用、质量安全控制、广东奶业发展等问题,市民和媒介记者们纷纷与嘉宾们进行了深入探讨与广泛交流。通过这次面对面的交流互动,既增加广大民众的牛奶知识,又加深对广东奶业的了解,增强消费信心,有力地推动奶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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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第18次爱耳日活动宣传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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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3日是第18次全国“爱耳日”,也是第4次“国际爱耳日”。在“爱耳日”来临之际,市残联联合市直各相关部门共同举行了第17次全国“爱耳日”城区宣传服务活动

本次活动以“关注儿童听力健康”为主题,市残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和任城区政府在市文化广场设立了11个便民宣传服务咨询点,开展义诊、听力科普知识宣传等便民服务活动,邀请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邀请华大基因开展免费4个基因24个位点的耳聋基因检测。服务群众1500余人,设置宣传展板14个,免费基因检测20人,义诊400余名群众,发放科普知识手册、宣传折页等5000多份。

据了解,兖州区、汶上县、鱼台县等县(市、区)围绕“推进爱耳日活动,多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同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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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315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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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服务,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 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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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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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是全国第27个“土地日”。为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6月20日至26日,省国土资源厅紧密结合土地省情,反映社会关切,面向基层、公众和社会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的宣传重点,一是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包括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二是国土资源系统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成效。三是从基层涌现出的节约集约用地的好模式、好典型、好经验等。省国土厅表示,要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明显转变。

6月25日当天,《山西经济日报》出版土地日纪念专版,刊发省国土厅党组书记、厅长许大纯署名文章和省国土厅致全社会的倡议书;《山西晚报》开设专栏,宣传报道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厅领导走上街头,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题;带领处室负责人走进山西广播电台“行风政风直播间·土地日专题节目”,与听众互动,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

按照务实、简约、有效的原则,省国土厅在“土地日”宣传周活动中,还将召开专家研讨会,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疑释惑,举办厅机关主题书画作品展。向社会每日发送土地日宣传短信。利用厅门户网站和大屏幕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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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校“2024地球一小时”活动宣传稿

全文共 1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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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中午好!

我们是松江七中“绿之翼”社团的社员。

我先请问大家一个问题,您在去年3月29日晚20:30--21:30,为地球熄灯一小时了吗?如果您这样做了,那么在静谧黑暗中您是否聆听到了地球的呼吸,是否聆听到星星的喃喃细语,是否闻到了花草的馨香,是否在与家长、朋友的沟通中感受到亲情、友情的美好?

地球熄灯一小时是为了遏制全球气候变暖做出的微薄贡献,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以下数据:每节约一度电,相当于节省0.4千克的标准煤和4升净水,同时减少了0.272千克碳粉尘,0.997千克二氧化碳和0.03千克的二氧化硫的排放,过量二氧化碳的排放,导致气候变化已经极大威胁到地球上人类的生存,我们只有通过改变全球民众对于二氧化碳排放的态度,来减轻对我们的影响。

当人类第一次离开地球,在太空遥望自己的家乡时,人们这才惊讶地发现,在目前已知的宇宙星体中,唯有我们人类的家园地球,才是一颗蔚蓝色的星球。

生命意味着蔚蓝,而蔚蓝意味着生命;使地球上的一切生命能够得以生存的大气和水,也使我们的地球成为一颗蔚蓝色的星体,一颗充满生命的星体。

2015年地球一小时将于3月28日(星期六)晚8:30举行。为响应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主题,今年地球一小时在中国将继续聚焦当前最急迫、最受关注的环境议题——雾霾,发出“能见蔚蓝”的倡议。

“能见蔚蓝,代表了我们的建议和对未来的期待。’能’,意味着可再生能源能够带来改变,‘蔚蓝’代表我们每个人对告别雾霾、寻回蓝天的期待。”WWF中国总干事卢思骋表示,在深化2014地球一小时“蓝天自造”主题的基础上,今年的地球一小时将聚焦于能源议题,致力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主流化应用。

化石能源的过度使用,是目前中国局地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也是导致全球气候变化最主要原因。中国正消耗着全球约一半的煤炭。2012年,因煤炭消费的一次PM2.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中国污染物排放总量的62%、93%和70% 。同时,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于2014年年底发布第五次气候变化评估综合报告,进一步确认了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其他人类活动是自20世纪中期以来观测到的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二氧化碳浓度已升至过去80万年以来前所未有的水平,而使用化石燃料是二氧化碳主要来源之一。

地球,提供人类休养生息之地,赋予人类繁荣兴旺之物,给予的同时,告知人类,请让我有足够的时间给予。现在她需要喘息,我们能做的是给予她喘息的时间,给地球一个小时,这个时间也许还不足够,但对于地球来说,这是个难得的一刻。

松江七中“绿之翼”社团希望同学们于3月28日(星期六)晚8:30加入“2015年地球一小时活动”。如何度过这个黑暗节日,除了传统的关灯活动之外,参与的同学可以做一个“黑暗记录员”,记录下“地球一小时”内大家的所有想法,征集保护地球,环保绿色的绿点子。

关灯仅仅是一个开始。从这个小小动作开始,唤起人们对气候变化的重视,在生活中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推动地球环境的改变,是地球一小时活动的真正目的。

以下是WWF建议的十种度过“地球一小时”方式,让你减少碳排放:

1. 参加当地举行的“地球一小时”活动,或者自己开一个“地球一小时”派对,邀请邻居参加;

2. 召集亲朋好友,在公园里享受夜幕下的野餐,欣赏星空;

3. 在家享受烛光晚餐;

4. 组织一次黑暗中的寻宝之旅;

5. 晚上出门遛狗去;

6. 在烛光下放松沐浴;

7. 大家围坐在黑暗中,一起讲故事;

8. 组织一次家庭之夜,下棋或者玩游戏;

9. 用摄像机或照相机记录这一个小时发生的故事,与大家分享。

3月28日(星期六)晚8:30没有为地球熄灯一小时那也没有关系,那只是我们为保护地球所采取行动的一种方式,在生活中,我们都深刻了解到环境的恶化,地震、海啸、干旱造成的危害我们在每天的新闻中也时常目睹,大家是否想过,当我们居住的这个城市耗完最后一点电力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像电影微光城市那样令人窒息呢!所以在我们平时的点滴生活中,我们是否应该从小事、从我做起,就像《留住蓝色的地球》这首歌里唱道的:留住蓝色的地球,留住单纯如初的我,做个真诚的善良的孩子善待每一天,留住蓝色的地球,留个美丽的世界给未来,留一片土地,让孩子们同样深爱------

谢谢大家!

松江七中绿之翼

20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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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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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台的3.15晚会明年必看,因为跟自己自身有关,我们都是消费者;也跟自己的专业有关,通过这个窗口我可以了解更多的信息。

因为3.15晚上临时有事,没有看到晚会的直播,昨天晚上的重播看到了。只能说感谢中央台这么用心地调查、拍摄,做了这样一期令人难忘的晚会。另外的就只有伤心和感叹了。

先不说网络黑客和违法者如何盗用个人信息进行诈骗,因为这个有些防不胜防,只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但是,就是个人隐私问题,也不是自己可以防备的问题,还是的依靠组织。其他的问题,如坑蒙拐骗、虚假广告、道路乱收费等等问题,似乎是愈演愈烈了,让人伤心,似乎又看不到希望。虽然今年晚会的主题是“有你更有力量”,我还是不能释怀,因为你我都不是专家,都是普通的消费者,无力也无能与这些违法的行为抗争。我以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还是得依靠制度、依靠法律、依靠政府部门。

作为消费者,我们与商家永远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境地,要信息公开、公正,必须依靠公共权力,而不是你和我。尽管,你和我的力量也是不可小看,但毕竟有限。如果法律完备、制度健全、监督到位、惩罚彻底,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比如完善《广告法》,虽然《广告法》第38条有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3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新闻媒体、电视台等广告发布单位的连带责任的惩罚规定还可以更加具体,惩罚可以更加严格,这样才能让改革的发布者心有余悸,才能起到威慑作用。还有对广告中个人的代言的虚假广告,规定惩罚的民事责任,甚至严重的如故意隐瞒事实,骗取消费者的钱财重的行为则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使广告代言人更加谨慎,如履薄冰。今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对广告代言的连带责任作了规定,但还不能够涵盖《广告法》的内容,所以,《广告法》要进一步完善对广告代言人的制约。有了法律,还必须有完善的监督制度和严格的执法程序,这样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才能慢慢销声匿迹。

关于乱收费问题,还得建立公共权力的约束机制,客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于乱用公共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也要建立惩罚机制,对相关人员和领导下实行问责制。对于给公众带来的利益损失要进行赔偿,就如浏阳地区的收费站问题,到今天仍无人过问和整改,不仅要追究这8年间的相关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现在的领导的责任。政府部门和收费站不仅要赔付司机过往的经济损失,还要依法上交非法所得,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没有真正的依法治国,还是行政命令,就无法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所以,我们的公共权力还要下大力气和加快立法步伐,讲治理纳入法制的轨道,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依靠个人其力量还是太薄弱了。

希望明年,还有以后的3.15,我们的问题越来越少,我们的叹息越来越少,我们的笑脸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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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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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一个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节日,它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说起这个节日,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它。说实在的,我也不太清楚这外节日,但我通过查阅资料知道了这个节日是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规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才有了这个节日的。而我国,自1987年开始,到了3月15日,都江堰市会组织各地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的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法律。因为这个节日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所以当然少不了揭示破坏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就在昨天,中央电视台便播出了3.15晚会,揭示了上一年破坏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案例,大力宣传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伪劣商品、打击缺陷服务的决心。如今,这个社会的消费方法、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破坏手段也越来越多,这个节日的用处也越来越大。我真希望有了3.15这个节日的帮助,消费者能不受权益上的破坏,能安心、放心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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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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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修订的消保法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14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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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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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第43个“六・五”世界环境日,为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围绕当前生态宁阳建设工作重点,宁阳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开展了以下宣传活动

一是6月3-5日,分三组到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集市和新建规模化社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以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五大亮点为重点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和受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主,各宣传组设置环保宣传图片展,发放环境保护法宣传手册1000余份、新环保法五大亮点宣传单5000份、环保宣传口号小扇子6000个。结合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专人到包村第一书记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解决群众切身问题。

二是在宁阳电视台制作了12分钟的《生态宁阳建设纪实》专题片,展现我县生态宁阳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结合201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宏扬生态文明,加快推进生态宁阳建设步伐。

三是会同县教育局“六五”期间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知识专题课程,到绿色学校设置环保宣传图片展,发放 环境保护宣传资料。

四是继续加强对防范恶意倾倒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和工作进度进行跟踪报道,推进严格环境监管,释放“环保为民”正能量,保障市民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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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第28个“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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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展示人口计生工作在服务民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良好氛围,7月8日上午,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计生协在霞光社区开展以“服务计生家庭、倡导健康生活”为主题的“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横幅、板报、发放资料等媒介向居民宣传了优生优育、全面二孩政策、流动人口服务、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多方面内容;现场设立政策咨询台,由相应工作人员对居民的疑问进行解答;同时,该街道还设立了义诊台,为符合要求的居民提供孕前、产前免费健康检查。

据悉,该活动持续了2个多小时,展出板报12块,横幅2条,发放宣传品600多份、免费药具268盒,现场解答居民咨询30余人次。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为顺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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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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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运动,指的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有组织的社会运动。

最初,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一些企业无视消费者利益,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如美国就曾出现过在食品和药品中加入有害物质,危及消费者健康和生命的事件。正因为如此,有人提出了对食品和药品进行检验的主张。在与商家的较量中,广大消费者逐渐达成了共识,要与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进行斗争。同时,他们也认识到,单凭个人的力量是无法与有组织的企业对抗的,必须组织起来,团结才能产生力量。于是,消费者维权运动应运而生。

1898年,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诞生。1936年,全美消费者联盟成立。二次大战以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维权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维权运动成为全球性运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同时,选择这样 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我国消费者维权运动的发展过程和现状;

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现新乐市)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4年,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为其正式会员。

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确立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通过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现在,全国有中消协,各省、市、自治区以及下属各地、市甚至县里都有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有了自己的家,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了申诉和讨公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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