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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邦一生的爱情故事汇编两篇 作文题目【汇总20篇】

导语: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关于爱屋及乌的相关资料,供参考,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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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中的八个重要抉择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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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5年前脱离技术第一线,一年来逐渐脱离管理的第一线,我已经过61岁了。让一个过61岁的老者来领导方正也是一件不可设想的事情。我是属于高峰过去的一个科学工作者。那么,一个快落山的太阳,跟大家讲的,更多的是自己一生奋斗过来的体会。所以我从我一生中觉得重要抉择中,引发出一些话题跟大家来讨论。

第一个重要抉择

我在大学二年级即1954年进入北京大学的数学力学系。我一生中第一个重要的抉择,是选择了计算数学,正好赶上了计算机迅速发展的年代,这是我一生中的幸运,这个幸运跟我当初的抉择有关。

我当时选择这个方向,就是看到未来国家非常需要这个。我非常关注我们国家的科学事业的发展,我看到了12年科学规划里,周恩来总理讲了未来几个重点的领域,包括有计算机技术,我看了以后非常高兴。我觉得把自己跟国家最需要的这些事业结合在一起,是选择了正确的道路。

第二个重要抉择

1961年,我24岁的时候,做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就是在有了几年的硬件实践基础上,投身到软件领域来。

我专门投入到软件领域,而且做硬件和软件相结合的研究,它给我带来了好处非常大,我豁然开朗,似乎一下就找到了创造力的源泉,很多新理论都提出来了。懂软件的不懂得硬件,认为计算机生来就是这样的,不能去动它,没法动;而懂硬件的人,却不知道需求。两者一结合以后,我就能够在硬件上做非常灵巧的设计,可以使软件的效率极大地提高。一旦有了两种背景(跨领域的)以后,就豁然开朗,我当时跨了这两个领域,对我一生带来了很大的好处。

第三个重要抉择

在我20多岁的时候,我决定锻炼英语的听力。因为我看英文的专业文献,觉得每个字都认识,每个语法都懂,但是看不快。我觉得要做研究,必须要很快地掌握国外的这些资料,一句一句地看,没法在里面很快地找到我要的东西。我想应该训练听力,大家都有这个经验:一句话听不见,有一个字稍微打一个疙瘩,你后头两三句都听不见了,这对锻炼反应能力是非常好的一种做法。于是就听,这是1961年的事情了。从1962年开始听Radio Peking,后来因对中国的事情比较熟悉,不太过瘾,就去听外国的台,从1962年,听了整整4年,一直听到文化大革命。

第四个重要抉择

第四个抉择是1975年,从事照排这个项目,采用了与众不同的技术途径。在我作第四个重大抉择,搞照排的时候,我按照习惯,做一件事情,总是先研究国外的状况,熟悉一下最新的进展是什么,所以我就急着看文献。看到的那些资料,基本上我都是第一读者,看了以后马上就知道了,美国当时流行的是第三代,数字存储的,而中国随便一家都是落后的、过时的,也看到正在研究的第四代——用激光扫描的方法。英语的快速阅读能力在这里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年轻时候一定要学会奋斗。按国外的惯例,当自己提出新的思想的时候,必然自己是首先的实践者。我看第一个高级语言,第一个数据库,第一个操作系统等等,最新思想提出者往往是第一个实践者。因为别的人不可能利用你这种感情、这种精力来实践你的新东西。假如你的新思想自己不能实践,别人缺乏你这种感情,碰到困难以后也不知道要害关键的地方,就不容易取得好的结果。这个新思想假如不实践,时间一过,它的创新就没有了。所以年轻人一定要注意在年轻的时候培养动手习惯,没有动手习惯,只想出出主意,很难取得大的成果。

第五个重要抉择

在80年代初,我们坚持不懈地走商品化、企业化的道路。这件事情我们是逆潮流而上,今天人们都讲北大方正又有名又有利,不知当时我们的艰难,到1986年也没有这么讲,说要把技术变成商品,当时那种氛围下,看不见前景。但我们认为这是对国家有利的,就坚持不懈地走商品化、市场化的道路。到1990年我们才有了点成绩,占领了市场。一个人最可贵的是把一个冷门的东西搞成热门。我们千万不要跟潮流,要预见到社会的需要,锻炼和培养自己。所以正确的名利观就是我们不要去追求科学以外的东西,应该把自己的未来,把自己能力的培养跟社会需要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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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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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故事,名字叫《张海迪的故事》。读后我深受感动,下面听我介绍一下。

张海迪小时候很聪明,也很健康。张海迪曾经也有过快乐的童年,和很多孩子一样也有她自己的幻想,张海迪五岁那年,灾难降临到她的身上。一天,海迪正在排练节目。她正在练习的时候,忽然觉得眼前一黑,摔倒了,她想站起来,但用尽全力也没能站起来。父母知道后把她送到了医院,过了一会,医生说出了结果,五岁的她正得了脊髓血管瘤。许多医生都没能救起她。后来有许多人关爱她,她的三分之二身体几乎都没有了知觉,在她住院时,她坚持学习。妈妈也经常鼓励她。每当病情折磨她时,她都非常坚强。海迪每天都坚持写日记,长大后成了作家。

读完之后,我想:张海迪真是我们的榜样啊,我对一件事非常怀疑,为什么张海迪那么可爱聪明,而上天还要折磨她?张海迪在生病的时候还在自学,我真惭愧,现在有的同学把生病作为借口,不学习。她还那么坚强,病情折磨她时都不掉眼泪,而现在有的同学因为一点小事就哭,一点都不坚强,张海迪每天坚持写日记,现在有的人一星期写一篇就不错了。张海迪非常爱上学,得了病还想上学。她可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她那爱学习、坚强、坚持写日记的好精神。

张海迪我们为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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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哲理故事:爱情的真谛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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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软妹子歪着头,困惑地对我说:“我见过很多优秀的男人和女人,他们把自己修炼得那么好,为什么还一直单身呢?”

她的话让我想起我还是个软妹子的年代,遇到的那些优秀却单身的男女。

大学里,我们话剧社美女如云,最好看的学姐却一直单着,不是没人追,而是被一个在我们看来帅炸天的学长猛烈追求,而她却自动屏蔽。那个学长不仅颜值高,穿衣还特别有品,不像同龄男生大多一副没长开的样子,他往女生宿舍楼前一站,很多姑娘的眼神就白带荧光棒。可是,送花送水折腾了大半年,学姐依旧不为所动,学长只好偃旗息鼓。

有一次,排练完了,我好奇地问学姐:“你为什么不和那位长得帅的学长在一起?”

她不屑地说:“我最讨厌男的把时间都花在穿衣打扮上,头发梳得苍蝇拄着拐杖都爬不上去,有意思吗?我从来只喜欢学霸,不喜欢帅哥。”

我心里替学长哭半天,一腔热血找错了人,如果他追的是外貌党的女生,对方早就感动得哭天抹泪投怀送抱了吧,可惜,在一个自己就长得很好看的人面前,美貌压根不是稀缺资源,他的优势打动不了她。

学姐后来的恋爱对象,是我们学校对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的黄冈地区理科状元。黄冈的状元啊,那个年代谁没有被黄冈试卷折腾得想罢考的经历?所以,对方是个名副其实的学霸,样貌平淡无奇,总是夹着一本书,但学姐看他的眼神就像仰望男神,毕业后,两人双宿双柄去了德国,现在,她是两个孩子的妈妈。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是情感定律之一,却不是唯一。

还有一种感情叫纵然你再好,也不是我所爱。

爱情是世界上最无法计算投入产出比的关系,也是最无法用条件“好”与“不好”来衡量的关系,每一对看上去不搭调却生活愉快的伴侣,心里都有不为人知的一杆秤,对方是唯一的、沉甸甸的秤砣;而每两个看上去和谐却无法靠近的男女,都有各自独立的评价体系,那个貌似正确的人在这个隐秘系统中总是拿不到高分。

你觉得郎才女貌,我却认为你的智商和我根本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你觉得门当户对,我偏偏喜欢不靠家底自己奋斗脱颖而出的男人;你觉得琴瑟和谐,我却不能忍受你爱摇滚我喜欢古典音乐;你觉得你是温柔暖女,抱歉,烫到我了,我只爱独立自强能照顾好自己的女人。

你给的,不是我想要的。你有的,不是我需要的。你的优秀和我的需求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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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青春爱情故事《六弄咖啡馆》观后感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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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来说,剧情比较老套,有亮点,也有勉强的地方。应该说整部片子平庸了一点,最后男主角小绿跑去自杀,因为老妈病故、女友分手也是莫名的,老妈都绝症了,小绿竟然死后才知晓。

不过,里面的兄弟情,令人向往,小绿和阿智,互相打闹,情意相挺,不管怎么样,都要为兄弟着想。台风天两个人从乡下开摩托到台北找女主角心蕊,阿智都感冒了还这么帮兄弟。情节蛮多的,我看得公映版本已经没有戴立忍,我想戴立忍扮演的成年阿智可以还有一些可以交代的细节吧。

这里重点谈谈几个演员,我觉得颜卓灵扮演的心蕊这个角色相对人设比较平淡,主要的两个发挥点,在咖啡馆两个人痛苦分手告白、烟火下的思考成熟后的一次告解。

林柏宏扮演的阿智,男主的好兄弟,演得也非常不错,玩世不恭却也非常心细,可惜他和欧阳妮妮这根线没有详细讲清楚。

董子健真的太牛逼了,好多演技时刻,他的细节太赞了,眼神、嘴角,特别是咖啡馆分手那场,演得太好,最后跟女主告别的也是太赞了,我完全被他的情绪带动我都掉泪了,不是因为剧情煽动的,完全因为他的演技,他的眼神,他的嘴角抽动感染的。

董子健未来一定是影帝级的人物,希望他坚持下去。不拿影帝天理不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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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关于爱情的哲理小故事:老头子不会错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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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生有这样一则童话叫《老头子总是不会错》。看后印象深刻,多有感悟。

故事并不复杂:乡村有一对清贫的老夫妇,有一天他们想把家中惟一值点钱的一匹马拉到市场上去换点更有用的东西。老头子牵着马去赶集了, 他先与人换得一条母牛,又用母牛去换了一头羊,再用羊换来一只肥鹅, 又由鹅换了母鸡,最后用母鸡换了别人的一大袋烂苹果。在每一次交换中, 他倒真还是想给老伴一个惊喜。当他扛着大袋子来一家小酒店歇气时,遇上两个英国人,闲聊中他谈了自己赶场的经过,两个英国人听得哈哈大笑, 说他回去准得挨老婆子一顿揍。老头子坚称绝对不会,英国人就用一袋金币打赌,如果他回家竟未受老伴任何责罚,金币就算输给他了,三人于是一起回到老头子家中。老太婆见老头子回来了,非常高兴,又是给他拧毛巾擦脸又是端水解渴,听老头子讲赶集的经过。他毫不隐瞒,全过程一一道来。每听老头子讲到用一种东西换了另一种东西,她竟十分激动地予以肯定。“哦,我们有牛奶了”,“羊奶也同样好喝”,“哦,鹅毛多漂亮!” “哦,我们有鸡蛋吃了!”诸如此类。最后听到老头子背回一袋已开始腐烂的苹果时,她同样不愠不恼,大声说:“我们今晚就可吃到苹果馅饼了!” 不由搂起老头子,深情地吻他的额头……其结果不用说,英国人就此输掉了一百多磅金币。

初读这篇童话时,还不能理解这其中的深刻含义,以为是安徒生在讽刺嘲弄愚蠢之人,或是在宣扬“夫唱妇随”。随着人生经历和婚姻生活的不断磨炼,我才慢慢解悟了安徒生的精妙用意。他是要告诉我们家庭生活夫妻之间最重要的基础是宽容、尊重、信任和真诚。即使对方做错了什么, 只要心是真诚的,就应该重过程重动机而轻结果,这样才能有家庭的和睦,夫妻的恩爱、宽容是善待婚姻的最好的方式,充分理解对方的行事做法,不苛求不责怨,如此,必然给对方以爱的源泉,婚姻一定如童话般妙趣横 生,和美幸福。

爱是一门艺术,宽容是爱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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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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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祖国大地上,一个瘫痪姑娘谱写高昂生命之歌,震撼了亿万青年心灵,人们从她身上汲取强大精神力量,使自己情操变得更加高尚。她谁?她就八十年代新雷锋——张海迪

命运向张海迪挑战。五岁时,她就得了硬脊膜外血管病变。此后十六年间,她先后动过四次大手术,摘除了六块脊椎板,使她从第二胸椎以下,即占三分之二躯体失去了知觉。

张海迪命运很不幸,可在党和人民抚育、关怀和帮助下,她没有沮丧,而以顽强毅力向命运挑战。她克服种种困难,自学了小学和中学基本课程,阅读了一千多册政治、文学、医学、外语等方面书籍;自学英语达到大学程度;翻译了十六万多字英文作品和资料;她还不顾自身病痛,用自学医学知识和中医针灸技术,为群众治病一万人次以上。她满腔热情地帮助周围青年学习、工作和进步,使他们奋起革命精神,在工作中做出贡献。她在高考预选中得四百三十六分而不能跨进校门,却鼓励和帮助别青年进了大学,她自己不能进工厂劳动,到边疆保卫祖国,却鼓励和帮助别青年成为先进生产者、战斗英雄。

这一个奇迹吗?确实一个奇迹。那么什么力量使这样一个不会走路姑娘生活得如此坚强呢?她对人民、对共产主义道德信念驱使。她说过:“只要我活着,就要为人民服务。我愿意把自己一切献给党,愿意把自己青春献给壮丽共产主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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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故事2:猪的爱情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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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公猪突然听见主人在跟屠夫商量,要把长势见好的母猪杀了给卖掉。公猪伤心至极。于是,从那天开始公猪性情大变,每当主人送来吃的公猪总抢上去把东西吃的一干二净。每天吃好后躺下便睡。并且告诉母猪现在换她来放哨,如果他发现她没在放哨便再也不理她。

渐渐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觉的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的过着安乐日子。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没剩多少肉,而公猪则长的油光。这时的公猪拼命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一头健康的猪。终于,屠夫把公猪牵走了……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母猪笑了笑说:“以后别吃那么多。”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但是圈门已经被主人关上了…

隔着栅栏,母猪看着闪着泪光的公猪。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的吃着猪肉,母猪伤心的躺在公猪以前睡着的地方,突然发现墙上有行字:“如果爱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愿意用生命来证明!”母猪看到这行字肝肠寸断……

后来,女生们为了纪念这段爱情,开始流行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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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范蠡和西施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

全文共 3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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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和西施,千古一出之最谐和的男女组合,一个英雄,一个美人。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范蠡和西施惊心动魄爱情故事,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范蠡和西施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

范蠡,字书伯,春秋末楚国三户(属析邑,即今河南内乡县)人, 西施,原名施夷光,浙江诸暨苎萝山下苎萝村边耶溪畔的一个浣纱女子,尽得山水秀灵之气,出落得水葱似的惹人怜爱。世人多以“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形容女子的美丽,事实上这两句话说的是中国历史上的四大美女,“沉鱼”就指的是第一大美女西施。就是这个西施女子,在国家多难之时,竟然肩负起蛊惑敌国君王的政治任务,成为历史上最有名的美人计的主角,然而她的心却始终萦绕在自己心上人范蠡的身上,忍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在完成灭吴兴越之业后,和范蠡一起隐居在浙江绍兴一带,帮助老百姓发展陶瓷生产,使宜兴成为著名的陶都。

公元前494年,吴国打败越国,越王勾践以文种治理国政,以范蠡整顿军旅,一面奖励农桑,厚植经济基础;一面整军经武,加强雪耻复仇力量。同时,表面上仍低声下气讨好吴国,春秋进贡,呈献美女珠宝,俾使吴王夫差在声色犬马中自溺其志而走向灭亡。

范蠡鉴于历次送往吴国的美女效果不佳,于是微服巡行各地,决心要寻觅一两个绝色的美女。西施便是肩负起雪耻复国的重任,在范蠡的满腹心疼中被送往吴国的“特别大使”。

这天,范蠢来到苎萝山下苎萝村里,听说若耶溪畔有两位浣纱美女:一个叫西施,一个叫郑旦,两人犹如姐妹。

终于,范蠡也在若耶溪畔看到了西施和郑旦,果然令人目眩神迷,虽然生在穷乡僻壤,但却目如秋水,顾盼生姿,范蠡不但在越国从未见过如此艳丽的女子,就算在吴国宫中所看到的莺莺燕燕,也没有一个可以与她们两人媲美。越国的前途就寄托在她们两人身上了!

范蠡表明了身份,说明了来意,西施与郑旦跪拜在地,想不到自己一个乡野弱女子,对国家前途竟是如此重要,于是慨然应允,愿意为国家奉献出她们的一切。 西施与郑旦在众多名师的调教下,很快便展露了过人的才情,三年下来已是能歌善舞、雍容华贵,一举手一投足都能表现出妩媚动人的风韵。在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岁月中,范蠡和西施已双双坠入爱河,难舍难分,而且西施已怀孕数月。

范蠡择期动身,带着西施、郑旦等一干美丽的“贡品”前往吴国。如何把一个大腹便便的美人儿献给吴王呢?到嘉兴地方,范蠡以西施水土不服为由,盘桓达半年之久。在这里西施为范蠡生下了一个胖乎乎的儿子,可怜这个初抵人世的小生命,在父母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又很快地在人间消失了。

范蠡与西施由于国难而聚首,又要为了国难而分开,贵为一国大夫,竟不能保住自己心爱的人,更无情地舍弃了他们的爱情结晶,他们的心碎了,他们的泪也流干了。他们期待着灭吴兴越与心爱之人团圆的那一天。

西施原本就如出水芙蓉般的美丽,经过一段时间的爱情滋润,更如牡丹盛开似的鲜妍媚人;郑旦仍然保持着杏花初放时的清秀模样,给人一种优雅绝伦的感受。夫差正在趾高气扬的时候,便特别喜欢如山花烂漫般的西施。

吴王对西施的美艳眷恋不已。而对西施曾生育过的往事,在巧妙的掩饰下,居然也毫无觉察。西施的一颦一笑,一捧心一皱眉,都紧紧地扣住吴王的心弦;郑旦的若即若离、矜持秀雅,也使得吴王神魂颠倒而穷追不舍。这两人一搭一挡,轻易地便掌握了吴王夫差的整个“人”和“心”,并把他有计划地推向历代亡国之君的老路。越王勾践迫不及待要报仇雪恨,大夫逢同却建议不可轻举妄动,应先“结齐、亲楚、附晋”,并鼓励吴国对外用兵,等到吴国精疲力尽就可克吴致胜。当西施把吴国准备攻打齐国的消息传到越国时,勾践就火上添油式的派三千兵助战,并派文种秘密朝吴,把越国镇国之室——屈庐之矛、步光之剑以及二十套祖传的铠甲,一齐献给吴王,一心一意鼓励吴国作军事冒险,以便坐收渔人之利。

吴国讨伐齐国,竟大获全胜,吴国相国伍子胥更念念不忘灭掉越国这个心腹大患。越国君臣一致认为,一定要在短期内消灭这个对吴国忠心耿耿的老家伙,扫除反攻的绊脚石。

这个艰巨的任务自然也就落到西施的肩上,她运用各种机会,一遍又一遍地在吴王耳边数说伍子胥的不是,吴王的信心终于动摇,开始怀疑伍子胥的忠贞。在一次关于越国问题的讨论中,争执又起,吴王夫差竟命令伍子胥自杀,悲愤的伍子胥用双手先挖下自己的双眼,命手下挂在城门,说他死后也要看到越兵入城。于是,盛怒的夫差残忍地下令将他切成碎块,用皮囊装上,抛入海中。至今汹涌澎湃的钱塘潮就是伍子胥那不散的千古忠魂所化。那千层、万层的波浪,排山倒海,诉说着他的悲愤,他的千古冤情。

公元前473年,越灭吴后,范蠡以勾践难以共安乐,便挂冠不辞而去,改名易姓,漂过太湖,隐居在宜兴丁山的一个叫台山的小村里,即今之蠡墅村,并开始制陶。

自从范蠡弃官逃走后,西施日夜思念他,有人说范蠡已经跳太湖自尽了,西施却坚信范蠡是不会自寻短见的,一定是漂湖西去,另谋生路,决心走遍天涯海角找到范蠡。她偷偷跑出皇宫,来到太湖边,雇了一只漂亮的船,在船上扎了彩,挂了花灯,带着自己的琴,随着东风漂流到宜兴的蜀山一带。有一天,她把船停在一个小村的河边,独自坐在船舱里痴心地想着范蠡,不由自主地抚着琴,弹起了一首心爱的乐曲。周围的老百姓看到漂亮的花船,听到优美的琴声,都围拢来观看,发现弹琴的竟然是个绝色美人,更加好奇。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传遍了周围附近的乡村,也传到了范蠡的耳朵里。范蠡心想哪里来的绝色美人呀!便也随着众人来到河边,一听琴声,大吃一惊,谁能弹这曲子呢,莫非是她?

原来,这曲子是范蠡当年送西施去吴国的途中,为激励西施复兴越国而作的。现在范蠡听到这首曲子,知道不是别人,肯定是西施来了!他连衣服都来不及换就跑到河边。西施一见范蠡,高兴得丢下手上的琴,跑上岸来。两人又悲又喜,抱头痛哭,诉说别离之情。从此范蠡和西施长期隐居在宜兴,帮助丁山的百姓发展陶瓷生产,使宜兴成为中国乃至世界上著名的陶都。后人把西施与范蠡相会的地方命名为“施荡村”,在西施停泊船的地方造了一座桥,名为“施荡桥”,现为宜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关于西施的下落,还有一种传说,吴王自刎而死时,吴人把一腔怒火都发泄在西施身上,用锦缎将她层层裹住,沉在扬子江心。据《东坡异物志》载:“扬子江有美人鱼,又称西施鱼,一日数易其色,肉细味美,妇人食之,可增媚态,据云系西施沉江后幻化而成。”

但历史的本来面目应该如此:在吴国灭亡的当天,范蠡做了两件事,一件是劝他的好朋友,一同共患难的文种趁早离开勾践,他说勾践这个人只能共患难,不能共安乐,如果不走的话,必然是“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可借文种没有听他的劝告,果然被勾践所杀。

第二件事就是,找到了萎顿不堪的旧日情人西施,双双驾一叶扁舟于太湖,消失在烟波浩渺之中。范蠡为了心爱的人儿,不惜抛却荣华富贵,隐姓埋名,邀游五湖,过着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的逍遥生活,专致唱随之乐,不再萦心于人世间的恩怨是非。

很久以后,在山东出现了一位巨富,叫陶朱公,万贯家财,他的妻子也美艳如花,夫妇感情真挚,这位陶朱公就是范蠡,他成就了一代商圣。他的妻子就是西施。时间能冲淡一切,随着岁月的流逝,也没人再去追根究底了。但如今,无论是在浙江、山东,还是在河南内乡县等地,一些商人们都养成了在外出做生意出发前,要先拜拜“商圣”范蠡的习惯,以求生意兴隆,可见范蠡之神奇,商文化之浓郁。内乡县修复的“商圣苑”,如今更是游人如织、商客倍至。

历史上对越王勾践的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总赞誉备至,而对西施的伟大牺牲则语焉不详,毁誉不定,这确实是极不公平的。

我们称颂范蠡和西施为国家做出的不朽贡献,我们更称颂范蠡和西施伟大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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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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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读了《张海迪故事》后,我不由得对她长生了敬佩之情。我认为:张海迪不仅是我心目中的榜样,更是我学习的楷模。

海迪小的时候,是个天真、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她样样都行,让爸爸妈妈天天笑得合不拢嘴。可是在她五岁那年,不幸降临到了这个小女孩身上,她的身体2/3失去了知觉,我也对她惋惜难过。但小时候的海迪并没有垂头丧气,而是坚强的面对困难,以她最甜、最美的微笑面对生活、面对未来。并没有被命运所折服,我为她这种坚强不屈,不肯低头折节的精神而骄傲、自豪。

海迪从小就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小姑娘,也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好学生,虽然学校不收她入学,但是好学的她,自己学习、自己钻研、自己学习医术,并且成了当地有名的小医生,她的所作所为感动了大家,大家都非常喜欢她,也和她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大家呢,也得到了海迪更多的帮助,她利用空闲时间给大家补课,有很多人因此考上了大学。她所做的这一切都让我感到佩服,她的这种乐于奉献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

海迪从小就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她读了成千上万册的书,还会几个国家的语言,并且翻译了几十本外著。我觉得:我们和海迪相比,她太伟大了,而我们太渺小了。

生活的前景是光明的,生活的路程也是严峻的。让我们跟随着绚丽的朝霞,向着理想的太阳飞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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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情哲理故事及感悟

全文共 2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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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里要是掺杂了和它本身无关的算计,那就不是真的爱情。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爱情哲理故事感悟,欢迎阅读。

1、他和她一起去爬山,她不小心崴到了脚,他看着娇弱的她宠溺地拨了拨她的头发微笑着说:

“傻丫头,来我背你!”然后蹲下在她面前,路上……

她说:“沉不沉啊?”

“傻瓜,我背着全世界呢,你说沉不沉?!”

(感悟: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就是他的整个世界。)

2、教学楼走廊上……他看到她说:

“嗨,弟妹,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她扭头,看着他,沉默不语。他开始担心起来…“**,你怎么了?”

“我不喜欢他,都是别人八卦的,我也不是你弟妹,因为我希望…会成为你亲哥的弟妹!”

(感悟:你的兄弟是有很多,但是我不会做你的弟妹,因为…我只想跟你在一起。)

3、她用充满期待的表情看着他的好哥们儿,说:“他回信了吗?!”

他的哥们儿摇摇头,“哎,实在抱歉,这是他让我还给你的!”

说着伸出手,握着一把撕碎了的纸片!并说:“他说,他不喜欢你!”

她绝望地低下头,“我知道了,谢谢。”说完她拿过纸片就跑到教室,

握着的纸片上沾上了她那悲痛的眼泪,但她突然想起了什么,立既擦干眼泪,走出教室拿着被撕得粉碎的情书一挥手,纸片瞬间像雪花一样散落下来…

她在心里说:“放弃吧!他不值。”

(感悟:不是我不够执着,而是你不懂珍惜,我那么卑微的对你表白,你却把我的心撕得粉碎,我想,该放弃了,因为你不值。)

4、她:“我爱你!”

他:“…………,你爱我什么?”

她:“不知道,反正就是爱你!”

他:“……”

她:“怎么?你非要听一个理由?”

他:“不是的,我只是有点不敢面对,…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你!我…我不爱你!”

她失落:“哦,对不起,打扰了,再见!”

(感悟:有时候爱一个人真的没有理由,不知道究竟爱对方什么。但还是会去爱,直到最后爱到被拒绝,才知道心痛的滋味。)

5、他:“我手机没话费了,给我充点。”

电话这边的她,“好啊,你等着啊,我马上就去!”

然后就去附近营业厅给他充上了,

她拨通他的手机号…

“喂?”…是他朋友的声音。

“**呢?让他接电话!”

“真不好意思啊美女,他在玩游戏呢!没事先挂了啊!……嘟…嘟……”

她没办法,只好这样。晚上,她给他打电话…

“喂,干嘛啊,没事别给我打电话,忙着呢!”电话那边传来他明显不耐烦的声音,

“为了你,我什么都肯去做,可是你呢,一天到晚就知道玩游戏!”

突然他朋友插了一句,“你肯为了他什么都做,那死也愿意吗?!”

“愿意!只要他说的!”他不耐烦了……

“我根本就不喜欢你,以后别来烦我,滚!”

(感悟:男人让女人充话费,明显他根本不在乎自己,男人为了游戏,会忽略或排斥女人,但是女人为了男人,却连命都可以不要!)

6、学校走廊,他和她擦肩而过,她闺蜜走过来拉着她说:“骂死他!让他欺负你!哼!”

她突然想起什么,转过身朝着他的背影破口大骂:“***,你这个负心人!你这个没良心的!老娘怎么就会看上你这种人,我真是瞎了眼!你不是东西!”

她闺蜜也帮她骂着,

可是他并没有回头,因为他心里想:“疯婆子!懒得理!”

从而代替她此时的心情的,就只有那满脸的热泪!

(感悟:擦肩而过的那一瞬,我的心痛了,而你却没有心,疯子背后的心,往往都深藏着一个痴情的傻瓜,我只能让你看到我最坚强的一面,但是我的眼泪,却不会让你看到!)

7、他们分手已经很久了…某天…

她:在吗?

他:嗯,有事吗?

她:没事,

他:哦

她:最近过得好吗?

他:嗯,还好

她:哦

他:嗯

……………………

她:我们现在……到底算什么?

他:不知道

她:……

过了半个小时以后…

她:说话?

他:哦,刚才女朋友打的电话

她沉默了…没有再回复。

(感悟:分手后不能做陌生人,因为彼此相爱过。分手后不能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然而这就叫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分手后不是你先有恋人就是他先有恋人,不是你沉默就是他沉默。)

8、“请你以后跟我保持距离,我妈已经误会我们了!”他说。

她难受,“我…要是不想呢?!”

他发怒:“你不想也不行了!因为反正我以后也不会再理你了!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是我不喜欢你,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哦,那对不起,我会消失的!”

第二天,女孩静静地去了……

过了一个月,他女朋友提出跟他分手。于是他才想起她的好,想起他们曾经的点点滴滴……

他跑去找她,得知…她已经悄悄地走了……

(感悟:有些东西一旦错过了,也许就是一辈子,珍惜所拥有的,千万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寻找,到最后后悔莫及。)

9、“宝贝,如果有一天你跟我分手了,我会跪在你面前,把心掏出来给你看!”

“宝贝,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跟你在一起!”

“宝贝,如果没有你跟我结婚,我就领养一个孩子!”

“宝贝,奈何桥上我等你哦!不要先走!”

她想起曾经他对她说过的承诺,而如今他们分手了……他来找她,无情的夺走了她的初夜!

他没有掏心给她看……

他又有新女友了…他没有等到下辈子……他决定跟他新女友结婚!不会领养孩子…

他还没有死…没有上奈何桥……

(感悟:永远不要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他们不是真心爱,而是欲望的渴求使自己完全失去理智,才会说那些话,女人们不要轻易相信男人的花言巧语,那些都是鬼话连篇。海誓山盟,永不分离之类的,做不到就不要轻易许诺!)

10、她:“我觉得我们不像情侣。”

他:“嗯”

她:“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他:“不知道”

她:“为什么?你还是不肯接受我?”

他:“对不起,我发现我还爱着她。”

她:“那好吧,我祝福你们能在一起!”

(感悟: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累,不为得到,只付出,只要你幸福,我无所谓,哪怕最后落得伤痕累累,也不会感到后悔,因为至少深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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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十个简单的爱情哲理故事

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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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毕业那天,相恋三年的女友对我说:“她喜欢流浪的生活,趁着青春,她想出国创创”,我无语……转眼七年过去了,在一个落雨的午后,衣着华丽的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说:“已厌卷了流浪的生活,想有一个可以停歇港湾,可她话音未了,冷不防一个小孩从后面抱住我:“爸爸,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了……”

2. 他因车祸而失明,所以他从不知女友长什么样。那年,她得了胃癌,临终前她将眼角膜移植给了他。他恢复光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她的照片,然而他只找到她留的一封信,信里有一张空白照片,照片上写有一句话:“别再想我长什么样,下一个你爱上的人,就是我的模样。”

3. 外婆离开人世的那个黄昏,外公在病房里陪伴着她走完了她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外婆临去前对外公说‘放学了’。一直假装平静的外公听完这句话后像个孩子似的大哭起来。葬礼结束后我问起外公这三个字的含义,外公告诉我说这是从前他和外婆还在上小学时外婆常说的一句话:放学了,我们一起回家吧。

4. 情人节,老年痴呆的外公失踪。晚间,医院来电说有位衣服上缝这个电话的老人站在某病房里不肯离去。去接外公时妈妈一进病房便哭了,外婆就是在这间病房去世的。当我看到傻傻的外公手里那支不知从哪里拣来的玫瑰时,忽然想到几年前情人节,我问外公咋不送外婆玫瑰时,外公说傻老太太衬不上玫瑰。

5. 她送他出国,说:我等你到25岁。他暗暗心痛,原来她给的爱有限期。5年后,他收到一封信:今天我25岁!他紧紧捏着信,决定埋葬这段感情。1年后,他带着漂亮的女朋友回国,本想在她面前炫耀,然而看到的却是块冰冷的墓碑。她说:我永远只有25岁,这样…我就可以一直一直等你

6. 7年前他为了出国抛弃了未婚妻,现在事业有成,他开始愧疚,听说她过的不好,他想去弥补。他去到了她的鱼摊,她在刮鳞,边上蹲着一个男娃,模样有几分像他,他心里一震。她突然停下,指着隔壁摊的男人数落:你咋还不给孩子做饭呢!他送了口气,转身走了。她递根烟给隔壁摊的男人:刚才不好意思

7. 毕业那天,班长提议全班同学坐成一个圈,每个人在纸条上写一个自己的秘密,传给左边的人,这样每人分享一个自己秘密的同时也保守了一个别人的秘密。我故意坐在他的左边。暗恋四年却没敢表白,能知道一个他的秘密也好,我安慰自己。传来的纸条上只有三个字:我爱你。

8. 这是我今年参加的第三次相亲。一坐下来妈妈便开始讲起对面那女孩的种种优点来,中心思想就是我必须娶她回家当老婆。我妈妈讲完,对方的妈妈又开始向她女儿夸起我来.半个钟头过后两位妈妈才互相打了一个眼色离开餐桌把我们两人单独留下.我和她静静对视了一分钟,“好久不见。”她先开口道

9. 我在一个高层上班,他在我对面的窗户里办公,我们隔着一条街。每天偷偷看着他,猜测他的快乐忧伤,写在微博上。他应该不知道吧,因为我总是很小心。某天他突然消失了。心里一空,发了新微博:“他走了,我想他,他不知道”。立刻弹出一条新评论:“傻孩子,我搬到上面那层了。”

10. 两人分手后多年,在一个城市不期而遇。 男:“你好吗?” 女:“好。” 男:“他好吗?”女:“好。” 女的问:“你好吗?” 男的回答:“好。” 女:“她好吗?”男:“她刚告诉我她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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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优美作文精选:一只鱼感人的爱情故事

全文共 2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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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注定有鱼的悲哀~这一次~我在劫难逃。。。

——题记

我是一只没有忧伤的鱼,在鱼的世界里,我是众人的焦点,原因有两个:一、我的身体内流着贵族的血脉。二、我是一只百年不遇的亲吻鱼,我吐出的泡泡是心型的,不过每吐一次,我需要用三年的时间来调养身体,所以我是脆弱的。

我很快乐,手中握着大把大把的幸福,甚至有时不懂得珍惜而肆意的挥霍;我很简单,一辈子住在水里,没有泪……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风平浪静,没有新奇。

我有一个朋友,他和我一样,是亲吻鱼,我们需要亲吻来维持生命,所以如果有一只不在了,那么另一只将会在不久后离开这里……

他叫水,这辈子,我要和他亲吻。嗯……我是幸运的,水对我很好,我们总会在一段时间后见面,亲吻,延续生命。所以,我不需要爱情,也许我并不爱他,只是我不得不亲吻他,不过我想,水是爱我的,因为他想娶我……

我不想过早的放弃自由,毕竟我是一只鱼,我想要闯荡世界。

我对水讲:“如果我不出去闯闯,那我将会遗憾一辈子。”

水低下头,没有回答,慢慢的吐出几个字:“鱼是离不开水的,这样平静的生活不好吗?“

“不!我需要的是惊险的生活,我不想平平庸庸这样过一辈子。让我走,只有这样我才会快乐!”

“那么,让我陪你好吗?”

“不,我不需要,相信我,等我回来,我们结婚。我不想带着遗憾嫁给你,这样对我不公平!”

“可……”

“你是知道的,鱼是离不开水的,就像我离不开你一样。”

“我知道,但是……如果你的心不在呢?”

“……”

“我只是想知道,你爱我吗?”

我无语。曾经,千百次的在脑海中想过这样的场景,也曾千百次的想好如何回答,可是在这一刻,我竟不知道还可以说些什么。

逃避,我唯一的办法……

在我转身的那一刻,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是他?还是我?

“让我等你,等你回来,你要知道,没有你,我的心是空的……”

“你永远都不会明白我在想些什么!”

“不,我明白,我全都明白,因为你在我心里!”

“离开你,我真的不知道,是幸福的开始还是终结。不过我真的需要自由了!让我走!让我幸福!你愿意看到我不快乐吗?”

“我等你……等你随时回来!”

我游走了,没有回头,只留下他一个人。

一个人的旅行是艰苦并快乐的,我没有想过水,这让我非常明确的知道了,原来我真的不爱水。

我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我的旅行,因为我需要生存。这中间,我回去过两次,亲吻,离开。水没有任何怨言,只是站在那里等我。

“你怎么知道我会回来?”

“因为我知道你离不开我。”

“别对我这么好!我还不起!”

“你能让我默默的爱你,我真的已经很感激了!”

“我走了!”

“再会。”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相见,不是我不想回去,只是……我拥有新的家——鱼店,这里,我没有自由,我被困住,都怪我当日嘴馋,才会上了人类的当。

我开始想我的家,那片属于我的海,我回忆过去的点滴,原来过去的我真的不懂得珍惜。也开始想他,离开后唯一一次想他,我的水,他一定还在原地等我,等我这个不回家的孩子。

这里是个很有情调的鱼店~老板是个20岁的男人,别人叫他宇。

我本应该恨他,是他让我丢掉了自由,丢掉了幸福。可在见到他第一眼时,我的整颗心“怦怦”跳个不停,这就是一见钟情吧。我不讨厌他,一点也不,我甚至会感谢上天可以让我与他相遇。可是我忘了,我是鱼,而他不是水……

一天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终于决定要告诉他我的心,我憋足了底气,在他向我喂食的那一刻,吐出了生命里的第一颗心。

从男人惊讶的眼神里,我知道,他看到了我的心声;从男人开心的眼神里,我知道,至少在那一刻,他是爱我的。我忘记了我的虚弱,接二连三的吐出泡泡,想对他说:我爱你。

男人开心的又蹦又跳,他抱起我的家——那个大大的鱼缸,对我又是亲吻又是拥抱,我真的感觉到了幸福在我的身边,可是我怎么努力去抓,却又都抓不住……

男人趴在我的耳边,慢慢的说:“明天,是她的生日了,你一定要像今天一样,把我的话告诉他。胜败在此一举,全都看你了,小鱼,你真的好可爱,呵呵~”男人笑起来,天真无邪,让人看了,心情会莫名的好。我沉浸在幸福之中……终于明白原来这才是真正的快乐……

第二天,男人领来了一个美丽的女子,她妖艳的使我有种想哭的冲动。

男人在向她介绍我:“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里面还有我想对你说的话,相信你一定会喜欢的。”

女人笑:“你想对我说什么?我怎么看不到?里面只有一只鱼啊!”

“回家慢慢研究,小鱼就会告诉你了。”

“讨厌,你到底想说什么嘛?”……

我终于明白,昨天男人话的意思,原来,他要把我送给他心爱的女人,原来,他根本不爱我,原来,我只是一个工具……

我被女人小心的带回家,我突然觉得自己好虚弱,真的,我已经几个月没有亲吻我的水了。这段日子,一直是我的精神在支撑着我,可是现在,我连唯一一个活下去的理由都破灭了,看来,我该走了,真的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留念的……

女人静静地看着我,笑着说:“小鱼小鱼,你快说,他想告诉我什么?我们认识二十年了,我都还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你快告诉我啊,他想说的是什么?……”

这突然让我想起了我的水,曾经,我和这个女人一样沉浸在爱情里,却没有珍惜过,我的水,不能爱上你,才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我要离开你了,今生不能做你的新娘,那么下辈子我要嫁给你,答应我,下辈子,别改名字,那样,我找你容易些……

宇,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错误,可是我多么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一错再错,我不后悔,真的,为我付出的一切,包括生命,我都不后悔,不过今生,你听不到我对你将那三个字了,其实,这一刻我才知道……我有多爱你……

我用尽生命力最后的力量,吐出三个心型的泡泡,对水,对宇,对那个妖艳的女人,说出了生命力的最后三个字……

后记

在爱的世界里,不知道什么是公平。我一个人慢慢寻找,得到,失去,再得到,又失去,后来我学会了成长,原来得到与失去的区别,仅仅是,快乐与痛苦的先后……

理解了,疲惫了,也不懒得去爱了,不想伤害别人,亦不想被人伤害……

如果爱过后的结果,注定是受伤,那么,还要不要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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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杨绛与钱钟书的爱情故事

全文共 3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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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是民国的十大才女之一,也是唯一活到现在的才女,可没想到她于昨日突然羽化。真是令人泪如雨下。今天小编分享杨绛与钱钟书那些年的爱情故事,希望读者喜欢。

我第一次和钟书见面是在1932年3月,他身着青布大褂,脚踏毛底布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眉宇间蔚然而深秀。见面后老钱开始给我写信,约我到工字厅相会。见面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订婚。”而我则紧张的回答:“我也没有男朋友。”于是便开始鸿雁往来,越写越勤,一天一封,以至于他放假就回家了。我难受了好多时。冷静下来,觉得不好,这是fall in love了。

1933年秋的一天,我给钟书寄了一封信,不巧被其父钱基博老先生看到了,老先生招呼也不打就擅自拆阅。后来钟书跟我说,老先生看到信后,对我大加赞赏。因为我在信中对老钱说:“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老先生边看边赞:“真是聪明人语。”

1935年春,老钱庚子赔款公费留学资格,那时候我还没有毕业,但是考虑到老钱这位大名鼎鼎的清华才子从小生活在优裕的家庭环境中,被娇养惯了,除了读书之外,其它生活琐事一概不关心,尤其是不善于生活自理,处处得有人照顾、侍候他。所以我就下定决心跟他完婚一起去英国。

多年前,读到英国传记作家概括最理想的婚姻:“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我把它念给钟书听,他当即回说,“我和他一样”,我说,“我也一样。”

丈夫钱钟书

锺书常自叹“拙手笨脚”。我只知道他不会打蝴蝶结,分不清左脚右脚,拿筷子只会像小孩儿那样一把抓。我并不知道其他方面他是怎样的笨,怎样的拙。

1972年的早春,我们从干校回北京不久,北京开始用煤气罐代替蜂窝煤。早起,锺书照常端上早饭,还有他爱吃的猪油年糕,满面得色。我称赞他能蒸年糕,他也不说什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儿。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这一次不是)锺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

“文革”期间,某天忽然有部门通知去参加国宴。钟书说:“我不去,哈!我很忙,我不去,哈!”那人说:“这是江青同志点名要你去的!”钟书则说:“哈!我不去,我很忙,我不去!”那人于是说:“那么,我可不可以说你身体不好,起不来?”钟书很直接:“不!不!不!我身体很好,你看,身体很好!哈!我很忙,我不去,哈!”于是一直没有出门。

有位外国学者读了钟书的《围城》后赞叹不已,打电话说要见他。钟书在电话里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很好,何必一定要去找下这个鸡蛋的鸡呢?”

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近邻林徽因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在牛津,我怀上孩子了。成了家的人一般都盼个孩子,我们也不例外。锺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 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女儿,又像钟书,不知是何模样,很费想像。我们的女儿确实像钟书,不过,这是后话了。

在我住院期间,钟书只一个人过日子,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我说,“不要紧,我会洗。”

“墨水呀!”

“墨水也能洗。”

他就放心回去。然后他又做坏事了,把台灯砸了。我问明是怎样的灯,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下一次他又满面愁虑,说是把门轴弄坏了,门轴两头的门球脱落了一个,门不能关了。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

他感激之余,对我说的“不要紧”深信不疑。我住产院时他做的种种“坏事”,我回寓后,真的全都修好。

钟书叫了汽车接妻女出院,回到寓所。他炖了鸡汤,还剥了碧绿的嫩蚕豆瓣,煮在汤里,盛在碗里,端给我吃。钱家的人若知道他们的“大阿官”能这般伺候产妇,不知该多么惊奇。

我们仨

钟书曾逗阿瑗玩,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瑗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瑗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瑗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

每天临睡前钟书都在阿瑗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钟书曾经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瑗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瑗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我们在牛津时,钟书午睡,我临贴,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一九九七年,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未,钟书去世。我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独留人世间

我是在父亲的引导下开始迷恋读书的,无论是中英文的都拿来啃,慢慢地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一次父亲问我:“阿季,三天不让你看书,你怎么样?”我说:“不好过。”“一星期不让你看呢?”我答:“一星期都白活了。”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我早年翻译英国诗人兰德的诗句。

锺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 夫在先,妻在后 ,错了次序就糟糕了。”

锺书走时,一眼未合好,我附到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呐!”媒体说我内心沉稳和强大。其实,锺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堂吉诃德》译稿历经“文革”的摧残,“被没收、丢弃在废纸堆里”,最后“九死一生”,逃过劫难。1978年4月,《堂吉诃德》终于出版。同年 6月,西班牙国王和王后访华,邀请我参加国宴。邓小平惊讶道:“《堂吉诃德》是什么时候翻译的?”此事一言难尽,那时候我忙于和西班牙皇室握手,无暇细谈,只好答非所问:“今年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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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数学名人故事:华罗庚坎坷、传奇的一生

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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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罗庚,出生在江苏省金坛县一个贫困家庭。这是当时一个非常闭塞的县城。

童年时代,他最想骑马。他将一个小木凳拴上绳子,牵着当马骑,边骑边喊“马嘟嘟,马嘟嘟。”现在这个小凳子还陈列在金坛的“华罗庚纪念馆”里呢。稍大以后,他就把家中小杂货店的柜台当马骑,跳上跳下,并且还不时学着大人骑马的样子,感觉十分得意。

华罗庚特别爱动脑,对于一些别人看来司空见惯的事,往往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提出一些似乎希奇的问题。有一次,他同别人一块去城郊玩耍,见一座荒坟旁有石人石马,就问比他大的同伴:“这些石人石马有多重?”同伴回答说:“这怎么能知道呢。”华罗庚却不甘心,沉思片刻,说:“以后总会有方法知道的。”

在当年的金坛,华罗庚最喜欢去的地方,还是灯节、船会、庙会等场所,凡是这些热闹的地方都少不了他的身影。城东有座青龙山,山上有个庙。每逢庙会,庙中的“菩萨:”便头插羽毛,打扮得花花绿绿,骑着高头大马进城来。一路上,人们见到“菩萨”就磕头行礼,祈求幸福。华罗庚伸直脖子,望着双手合十的“菩萨”,心里暗自琢磨:“?菩萨?果真万能吗?”当庙会散了,人们也陆续回家,华罗庚却跟着“菩萨”去了青龙山,想探个究竟,看一看“菩萨”的真面目。

来到庙里,“菩萨”卸了装,华罗庚一看“菩萨”是人扮的,就立刻往家跑。回到家,他便兴高采烈地对妈妈说:“妈,你往后不要给?菩萨?磕头了,?菩萨?是骗人的1父亲马上训斥道:“唉呀,罪过,小孩子懂什么?”他却认真反驳道:“我到青龙山的庙里去了,?菩萨?原来是假的,是人装扮的1

华罗庚的数学作业,经常有涂改的痕迹,很不整洁,老师开始时非常不满意。后来经过仔细辨别,老师发现华罗庚是在不断改进和简化自己的解题方法。

华罗庚在中学读书时,曾对传统的珠算方法进行了认真思考。他经过分析认为:珠算的加减法难以再简化,但乘法还可以简化。乘法传统打法是“留头法”或“留尾法”,即先将乘法打上算盘,再用被乘数去乘;每用乘数的一位数乘被乘数,则在乘数中将该位数去掉;将乘数用完了,即得最后答案。华罗庚觉得:何不干脆将每次乘出的答数逐次加到算盘上去呢?这样就省掉了乘数打上算盘的时间例如:28×6,先在算盘上打上2×6=12,再退一位,加上8×6=48,立即得168,只用两步就能得出结果。对于除法,也可以同样化为逐步相减来做节省的时间就更多的。

凭着这一点改进,再加上他擅长心算,华罗庚在当时上海的珠算比赛中获得了冠军。

华罗庚不仅对数学肯动脑筋,对语文也很用心。有一次,老师把自己收藏的文学大师胡适的书分给学生,让每人看完后写一篇读后感。华罗庚分得的是《尝试集》,书中流露出作者提倡白话文的得意,认为自己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于是在扉页上写了一首《序诗》:“尝试成功自古无,放翁这话未必是。我今为下一转语,自古成功在尝试。”

华罗庚在读后感中,并未表达出老师所期望的对胡适的赞美之词,而是尖锐地指出:胡适的这首诗概念混乱,第一句中的“尝试”与第四句中的“尝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第一句中的“尝试”是指初次尝试,当然一试就成功是比较罕见的;第四句中的“尝试”则是指经过多次尝试或失败之后的一次成功尝试,所以它们具有不同的含意。单独来看两个“尝试”都是有道理的,但胡适将二者放在一起,则是拿自己的概念随意否定别人(陆放翁)的概念,真是岂有此理!他说:“胡适序诗逻辑混乱,不堪卒读。”

虽然语文老师当时十分不悦,但20年后还是对已成名的华罗庚说:“我早就看了你的文章不落窠臼。”

华罗庚正是由于勤思考,爱创新,不迷信权威,才最终靠刻苦自学成为一名大数学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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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北京的爱情故事观后感

全文共 1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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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时针它不停在转动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小雨她拍打着水花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是不是还会牵挂他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有几滴眼泪已落下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寂寞的夜和谁说话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伤心的泪儿谁来擦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整理好心情再出发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还有人把你牵挂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寂寞的夜和谁说话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伤心的泪儿谁来擦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整理好心情再出发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还会有人把你牵挂

最近很喜欢这首歌,用了三天时间看完了这部电视,看后有一定的感触,就想着写写吧

北京爱情故事,简称北爱,讲述的是一帮在北京奋斗的八零后的爱情故事,你心中的故事——北京爱情故事观后感。这里有狡诈、有阴暗、有痛苦,但这里更存在真正的友谊甜美的爱情温暖的亲情,虽然故事以这样一个悲情的结局呈现,但是他向我们展示了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必然激励着我们更加勇敢的坚定奋斗。

不知为什么看到的爱情故事都是以悲情的结局收场,两部我们无处放的青春,第一次亲密接触,故事的结局都是如此的悲情,完美的爱情始终不能得到最完美的结局,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只能像电影里那样十全九美,而这不能得到往往是我们最期待拥有的。

回顾一下这个故事吧,程峰是一个虽然表面放荡不羁,但是内心却有着坚定信念的人,年少的痛苦记忆使他一直在伪装着自己,不学无术,但认真起来也是一个很优秀的有为青年,在爱与被爱之间他一直坚定着自己的所爱,不曾动摇,勇敢付出,最终赢得了沈冰的芳心。

石小猛是一个虚荣心特别强的人,他失去沈冰、他进入大德、他与朋友决裂他最后的苦果都是他的虚荣心导致的,这样的人是我所不喜欢的,最后沈冰的去世使他彻底醒悟,但这一切似乎都有点晚了……

吴狄是我比较欣赏的一个人但是他一开始的武断犹豫是我不赞同的当时他去接小曦走的时候,小曦最终选折了留下,如果换成我我是断然不会再去和她再有联系,以后生病或是怎么的更不会,但是他后来的果断是我欣赏的,不合适的不应该在一起,观后感《你心中的故事——北京爱情故事观后感》。

吴魏是一个执着的人,为了真爱一直坚守,他喜欢挑战,这样他才有成就感。他才感觉生活不是那么无聊,他也是一个不善表达的人,对吴狄的关心从不表现出来,他是一个默默付出的人。

沈冰,一个一眼就会令人喜欢上的女孩子,就像疯子所说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她,她就是这么一个女子,如同清水一样,浑身山发出一种温柔善良,不爱慕虚荣像这样如此美好的女孩子在现在的社会是不多见了,可惜的是这么好的女孩子……我是多么希望故事的结局能改一下,最美的事物最悲情的结局……

林夏,一个天真的的执着的女孩子,傻傻的爱着疯子,一个被人伤害的女孩子,她的身上一直散发着那种阳光乐观的精神,不管怎么样,什么事都积极的去面对,她的性格虽然有些野吧,但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

杨若曦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如果我是吴狄在当时她选择留下时,我一定不会再和她联系怎么说呢虽然看着很可怜,但这种可怜是谁造成的呢,对物质生活的需要是她的心里作祟……

邵华阳儒雅机敏,林夏的大药瓶子,是他把林夏从深深的伤害中很快的解救出来,不过对他的妻子略有些不负责任

伍媚一个高压成熟的女人,事业上成功的女人,感情上比较失败的一个女人,如果当时她就接受吴魏,只是没有如果……

其他还有程父一个表面风光,内心孤独的人;肥仔的憨厚,锤哥夫妇的东北豪爽,还有老梁和老胡是两个欲望太大的人,这是他们的这种行为导致了他们的一无所有……

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 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

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 我似乎听到了他烛骨般的心跳

我在这里欢笑 我在这里哭泣 我在这里活着 也在这死去

我在这里祈祷 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 也在这儿失去

北京 北京

咖啡馆与广场有三个街区 就像霓虹灯到月亮的距离

人们在挣扎中互相告慰和拥抱 寻找着追逐着奄奄一息的碎梦

我们在这欢笑 我们在这哭泣 我们在这活着 也在这死去

我们在这祈祷 我们在这迷惘 我们在这寻找 也在这儿失去

北京 北京

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离去 我希望人们把我埋在这里

在这儿我能感觉到我的存在 在这儿有太多让我眷恋的东西

我在这里欢笑 我在这里哭泣 我在这里活着 也这儿死去

我在这里祈祷 我在这里迷惘 我在这里寻找 也在这儿失去

北京 北京

北京爱情故事,这是他们的爱情故事,人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你们的爱情故事是怎样的呢,不论怎样,都希望大家的故事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北京的爱情故事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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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影响肖邦一生的女人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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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肖邦在巴黎的沙龙中即席弹了许多曲子,他完全沉浸在乐曲中。当他尽兴弹完,抬起头来,闻到一阵薇奥丽特香水的芬芳,他这才发现一双热情的眼睛正凝视着他。这位女性并不漂亮,身材矮小,已经开始发胖,但她有一双美好的眼睛和一个高高哲学家的前额,给人一股男子气概。

乔治·桑是个特殊的女性,她蔑视传统,饮烈酒、抽雪茄、爱骑马、喜欢男装,骂起人来满口粗言秽语,谈情说爱时却百般柔情,千般风流。她已经三十多岁了,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与诗人缪塞刚刚分手。

肖邦却有女性气质。他面色苍白,身体纤细,体质柔弱,忧郁伤感,常常由于激动而疲惫不堪。他还不到30岁,两次失恋使他怀疑女人的情感。他感到自己创作力在衰退,思想变得懦弱,想象变得苍白,灵感渐渐枯竭,他需要一种强烈的有活力的爱情来唤醒他心底的热情。

肖邦在乔治·桑的进攻下和她相爱了,他们常常在奥特尔区约会。爱情不仅使肖邦显得英俊健康,而且情绪活跃,感觉良好,充满自信,他的创作才能又获得了非凡的活力。在这个时期里,他写成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些作品。

但是,肖邦又不能平静地工作,他的身体日渐不适,病魔的阴影时时威胁着他,他的思想总是集中在死亡上面,而乔治·桑仍然是生气勃勃,他们不得不分手了。他们一起共同生活了9年,这9年是肖邦一生中最重要的艺术创作阶段,也是他最光辉的创作力高峰期。而肖邦与乔治·桑分手后,他再也没有写出任何一部重要的作品。肖邦是意识到这一点的,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对乔治·桑没有怨恨,只有爱情,他不能忘记乔治·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说:“我真想见她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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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生爱吃什么哲理故事

全文共 1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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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村的林老汉,一生养了三个儿子和一个闺女,大儿子是局长,二儿子是乡长,三儿子是董事长,就一个闺女,也是一所学校的校长。

林老汉一辈子对几个儿女真是关怀备至,三儿一女平时最爱吃什么,他都了如指掌,比如说,老大爱吃马铃薯,老二爱吃花生米,老三爱吃西红柿,宝贝女儿爱吃细细长长的豆角。

就这样,马铃薯、花生米、西红柿和豆角,成了林老汉一辈子的追求。他开荒地,种上马铃薯;麦地的麦垅里,他套种上花生;田间地头,他就搭上西红柿架、豆角架。他起早摸黑,辛勤劳作,因为他知道这几样东西都是儿女最爱吃的。

今年春节的时候,几个儿女都回来了,陪着林老汉聊天,林老汉笑得前俯后仰,突然,他脖子一歪,背过气去,再也没有醒来。

几个儿女慌了神,他们号啕痛哭,老大说:“行了,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赶快给咱爸把寿衣穿上,趁着身上还有股热气,胳膊腿还软和,好穿!”

寿衣早就准备好了,老二、老三赶快找来,含着热泪给林老汉穿上。紧接着,按照乡间的规矩,儿女们把林老汉的遗体停放在堂屋中央,扯上幛子,写上挽联,挂上遗像,贴上“奠”字,很快,灵堂就被布置得庄严、肃穆起来。接下来,按照当地风俗,几个儿女要给林老汉烧“倒头”纸,意思就是给林老汉烧些上路的钱,让他无忧无虑地上路,不受一点苦难。可要烧这“倒头”纸,先要给林老汉做一顿生前最爱吃的饭菜,让他吃得饱饱的,穿得暖暖的,钱装得多多的,精神抖擞地走上黄泉路。

老大问老二:“咱爸生前最爱吃什么饭菜?”这一问,可把老二给问倒了,他支支吾吾地说:“咱爸生前最爱吃什么,我平时可没有注意过呀,你问问老三!”老三脸一红:“我……我也没有注意过……”

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妹妹,心想妹妹经常给老爸做饭,她一定知道,可是妹妹拍碎了脑壳,就是想不起来,她也支支吾吾地说:“咱爸生前老是吃咱们剩下的,什么饭菜都吃,我……我也说不清。”

一句话,直说得他们又一次号啕痛哭,四个人跪在老爸的灵前,回忆起老爸生前对他们的好,专门吃他们剩下的饭菜,老爸如今要上黄泉路了,他们却连老爸平生最爱吃的饭菜是什么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脸面做老爸的儿女呢?他们越哭越惭愧,越哭越心痛,一个个直哭得头发昏,眼发黑。

老大见状,再一次流着眼泪说:“现在都别哭了,得赶快想个办法,把咱爸生前最爱吃的饭菜端上去,咱爸一定饿得不行了!”

还是老二脑子灵活,他哭着说:“东村的三婶或许会知道,当年她和咱爸还做了一段时间的夫妻呢!”

几个兄妹一合计,倒也是,当年,妈妈去世以后,老爸为了照顾好年幼的他们,就把三婶请到家里,为他们洗衣做饭。可是,他们几个不明事理的毛孩子,死活不认三婶这个娘。三婶做的饭,他们不吃,三婶洗的衣服,他们不穿,还骂三婶是个妖精,不存好心,企图分他们家里的财产。没办法,三婶只好含着泪又回到了东村,后来听说,三婶还时不时地给林老汉送些好吃的,经常偷偷地和他约会哩!

事不宜迟,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赶快去东村问三婶。于是,老大吩咐老二和老三,开上自己的车子,赶往东村三婶的家。

林老汉故世的消息很快传遍了靠山村,村民们都十分惊异和伤痛,纷纷拿着幛子、花圈和纸钱,向林老汉家的院子里拥来。

按照当地的风俗,前来吊唁的人,必须要等死者吃了最后一顿饭、拿了黄泉路上的纸钱后,才能来到灵前吊唁。可是,林老汉已经走了几个小时,还没吃到一口生前最爱吃的饭菜,于是,院子里说啥的都有,有的说:“老林生前种的马铃薯、花生、西红柿和豆角都喂了狗了,做儿女的,竟然连自己父亲生前最爱吃什么饭菜都不知道,真是令人心寒!”

老大望着院里前来吊唁的人群,听着他们的责骂,焦急地等待着老二、老三的询问结果。不多久,老二、老三垂头丧气地回来了,他们无奈地说,三婶早在一年前就去世了。老爸生前最爱吃什么饭菜,这个简单的问题,难住了他们几个干大事的“长”,总不能让老爸胡乱吃一点就上路吧,兄妹几个想到这里,哭声又起。

这时,院子里一位老大爷开了口,他是林老汉生前的好友老张头,两人一块儿光着屁股长大,在一起待了一辈子,林老汉的心思、爱好,包括秘密,他都了然于胸。

老张头手拄拐棍,走到林老汉的灵前,抹着老泪,对跪着的四个兄妹说:“今天这个问题,非我来解释不成。”

四兄妹给老张头又是磕头,又是作揖,老大苦苦哀求说:“张伯伯,看在我父亲生前和您的交情上,您就告诉我们吧!”

老张头流着眼泪说:“你们一生爱吃什么,你们父亲就爱吃什么,马铃薯、花生米、西红柿、豆角,不过这一顿饭,你们绝不能让他再吃你们剩下的了!”

说完,老张头回过头,对着林老汉的遗像说:“老哥,你……你就吃一顿新鲜的饭菜吧,这一辈子你可就吃这一回啊!”

哀乐声起,四个儿女失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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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国名人朱德与四位夫人的爱情故事

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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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萧菊芳

1912年秋天,朱德同昆明师范学院学生萧菊芳结婚了。

这时候,朱德是云南陆军讲武堂的年轻教官,许多人都很关心这位年轻少校的婚事。

在朋友的巧妙安排下,朱德来到萧菊芳家里。菊芳对这位年轻英俊的少校颇有好感,见到朱德时,羞答答地同朱德说了一席话。这在当时是相当“革命”的举动了。

在这次见面中,朱德感到萧菊芳是一个诚实和相当进步的姑娘。朱德还发现萧菊芳的一个秘密:她没有缠足。这一大胆而又进步的行为又使朱德对萧菊芳增加了不少好感。

不久,朱德和萧菊芳结婚了。

婚后的一段时间里,朱德依旧住在云南陆军讲武堂,整日带兵操练,萧菊芳继续在师范学校读书,住在学校的集体宿舍里。朱德和萧菊芳只有在星期天才能团聚。凭朱德当时的地位,完全可以在昆明找一套别墅住,可是朱德和萧菊芳没有这样做。多年以后,朱德曾经自豪地说:这婚事并不是资产阶级的。

1916年初,朱德随讨袁护国军第1军北征,开往家乡四川。这时萧菊芳已经怀孕了,也许是想念丈夫,也许是想念丈夫的家乡,朱德出征后,萧菊芳毅然坐轿子来到泸州,在泸州租了一所小小的住宅,同朱德住在一起。

9月底,萧菊芳生下一个男孩,取名保柱。保柱为这个小家庭增添了许多欢乐的气氛。萧菊芳为养育保柱日夜辛劳,却不知病魔突然袭来。保柱出生后数个月,萧菊芳患了类似赤痢的热病,不幸去世。

二、陈玉珍

萧菊芳病逝以后,许多人劝朱德再婚,劝朱德为这个家庭找一个主妇。朱德想到没有母亲的婴儿需要有人照料,就同意了。

这场婚姻也是由朱德在军队中的朋友介绍的。

这位女子叫陈玉珍,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姑娘,也是大足,参加过1911年的辛亥革命和1916年的革命活动。陈玉珍有个条件,如果不在结婚前同求婚人当面谈谈,她就拒绝考虑婚事。

朱德接受了这个“挑战”。朱德见到陈玉珍后,双方都产生了好感。

不久,俩人就结婚了。

陈玉珍是一把理家的好手。婚后,她把家庭布置得简朴、新颖,非常干净。当她知道朱德喜欢养花时,她在小家庭的里里外外都摆上了鲜花,她还精心修整出一个很漂亮的花圃。她爱保柱,把保柱看作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第二次结婚,使朱德有了一个幸福的小家庭。

在穷兵黩武的年代里,朱德的三口之家仿佛是一个安全港,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天地。当年当地有思想的人,经常到朱德的寓所聚会,研究中国社会,探讨民主、科学、民族和种族平等等问题。为此,陈玉珍还布置了一间精致的书房,搜寻了一些关于俄国十月革命的思想以及关于种族和民族平等的宣言这类题材的书籍和小册子,还订阅了《新青年》和《新潮》等杂志。

由于两人的兴趣和爱好相近,陈玉珍精心为朱德选购了《诗经》、《水浒》、《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唐诗三百首》、《孙子》等大量书籍,还买了两个漂亮的书柜,她把这间书屋整理得井井有条。这是朱德十分喜爱的一个地方。

1922年夏天,朱德决心赴上海寻找革命道路。临走前,朱德接到川东军阀杨森的电报,杨森邀请朱德到重庆作客。朱德就告别妻子和儿子,离开了陈玉珍的家乡南溪。谁知这一别离朱德再也没有见到他们。

三、伍若兰

1928年朱德和伍若兰在工农革命军第1师师部举行了婚礼,1929年底三次反围剿时,伍若兰去世。

四、康克清

1929年43岁的朱德在井冈山与17岁的女战士康克清结为伉俪。这一对白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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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爱情哲理故事

全文共 7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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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骑士爱上公主

有一位美丽漂亮的公主去森林里游玩,在流连忘返的时候迷失了方向。天渐渐黑了,丛林里的野兽开始出没,远处不时传来一阵阵狼嚎的声音,这位漂亮的公主害怕了。公主虽然很害怕但是却非常坚强,她步履蹒跚的寻找着回家的道路。

突然远处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公主感觉到了希望,开始高声的呼救。马的主人或许听到了公主的呼救,寻着声音找了过来。

当两人见面的时候双方互相开始打量对方,公主穿着一身洁白的衣服,一袭长发垂在腰间。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像天上的星辰如此绚丽。

骑士骑着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腰挎宝剑身着一身钢铁铠甲,他的双目炯炯有神,稚嫩的面容却是一脸坚毅。

望着美丽的的公主,骑士的心被打动了,他暗暗发誓要保护她呵护她。由于骑士爱上了公主,所以他不忍心就这样快将她送回华丽的宫殿。骑士知道如果就这样将她送回去虽然公主会心存感激但是他们以后可能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

骑士起了私心,谎称自己也迷失了道路,所以两人决定天明以后再找回家的出路。骑士从马背上拿下了食物搭起了帐篷。

等帐篷支起以后两人有说有笑的谈天说地,天渐渐的晚了,公主和骑士都有些困了。虽然当时已经是三月的天气但是晚上依然会很凉,善良的公主不忍心把骑士赶出帐篷所以就让骑士留了下来。就这样一晚过去了,天明以后骑士和公主返回了城堡。

骑士离开公主以后每天对她朝思暮想,恨不得每时每刻都陪在公主身旁。遗憾的是他只是一名小小的骑士身上肩负着自己的使命,他知道自己不能给公主带去幸福,但是这份感情却难以割舍。

而公主回到宫殿以后却并不想再理会骑士,因为她知道自己有一个严厉的父王,而且他们不会有好的结果。虽然公主对骑士也很有好感但是却无可奈何。

骑士每天都会想念公主,他吃不下饭夜不能寝,终于骑士再也按耐不住自己的相思之情,他决定奋不顾身的去寻找公主。

历经辗转骑士见到了公主,对公主表达了自己的相思之情,令骑士没想到的是公主却无情的拒绝了他。骑士知道公主的苦衷也了解自己的处境所以受到了打击,可是他依然苦苦爱恋着公主,所以他做了一些很幼稚很冲动的事情。

骑士并不甘心,一次次的去寻找公主表达自己的爱意,而公主早已下了决定不再给骑士机会了。就这样骑士开始心灰意冷感觉自己的生命没有了任何意义,所以不吃不喝晚上也没有休息过,心中的痛苦或许只有他自己才能了解。

骑士的朋友和亲人一次次开导他都没有成效,偶然的一天骑士终于觉悟了,他认为或许只有放弃才能重新获得公主的原谅。骑士找到了公主对她坦白了自己的想法,公主欣然接受从此以后他们成了朋友。骑士并没有减少过对公主的爱反而对她的爱与日剧增,可是骑士却只能苦苦压制自己。

日子一天天过去,公主认识了一位王子,他们相识相知走在了一起,而骑士却在他们身边默默的守护着。

公主和王子结婚了,在他们的新婚之夜骑士伤心了,心碎了。他想起了自己和公主甜蜜的夜晚,他的手在颤抖心在滴血,他默默的承受着压制着。

婚后公主和王子很幸福,骑士只有在心里祝福他们,平时偶尔见上公主一面也只是简单的打声招呼。或许生活会这样继续下去,可是不久战争爆发了,王子带领骑士和一群士兵开始了征战。

骑士和王子作战特别勇猛,一次又一次的打退了敌人获得了很多次胜利。战争持续了很久,在一次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时刻骑士和王子陷入了困境。

凶狠的敌人包围了骑士和王子,面对这样的场景骑士陷入了疯狂,他要把王子活着带回去见公主。骑士要让公主高兴不让她痛苦,不想让她有痛失爱侣之痛。骑士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敌人对王子的一次次伤害,这时的骑士早已鲜血淋漓,当把敌人全部消灭干净以后骑士已经奄奄一息了。

就在王子放松警惕的时候一名垂死的敌人悄悄爬了出来,他手里拿着锋利的长枪对王子发出了奋死一击。骑士本来可以见死不救的,这一刻他又想起了公主,所以拼着最后一口气把王子推开,手里的剑插入敌人身体的同时长枪却从骑士的胸膛穿了进去。在生命终结的那一刻骑士想起了公主,想起了身穿白色衣服长发及腰的她!

二、 我等你回家

24岁那年,她和他走进了婚姻殿堂。小城,小家,过着凡俗的小日子。

小城的景也单调,连座像样的公园也没有。小家的日子也平淡,无非是三顿饭菜,外加洗衣拖地板。她的心慢慢生出惆怅来,想多少青春好梦都未曾来得及做,就如此匆匆把自己给嫁了。

有个大学同学在南方的大都市里风生水起地办了个公司,打电话给她,殷殷相邀,大才女啊,来南方吧,南方更适合你发展。

心,再也无法安定在凡俗里,像一只恋花的蝶,翩翩着,就要向着那姹紫嫣红飞去。她装着不经意地跟他说,有南方的公司想聘请我呢。他停下洗菜的手,转身问她,你的想法呢?她略略沉吟了会儿,轻咬嘴唇说,我想去。他哦一声,没再问什么,只说,好,你想去就去吧。回头继续洗青菜。油烟腾起,青菜下锅,爆炒,装盘。这是他们的家常菜,清火生凉。

她在他的背后,失落,有泪盈眶。暗暗想,原来,他竟是不在意她的。

不日,她飞赴南方。他叮嘱,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啊,多吃蔬菜。再无多话。她一颗心早已飞了出去,答应一声,好。欢天喜地上了飞机。

大都市的时尚与繁华让她目不暇接。不久,最初的新鲜劲儿过去,生活亦掉入凡尘,紧张的工作让她必须全身心投入,有时为设计一张图纸,她彻夜不眠,却没有人“责怪”一句,你怎么不好好睡?——这是他惯用的口吻,看似淡淡,却有无限心疼。饭菜亦是应付着,平时叫的都是外卖,直吃得她犯腻。多吃青菜好啊,养眼还养胃——这是他喜欢说的,边说边夹一大筷子炒青菜放到她碗里,碧绿碧绿的,透着清新和欢喜。她就这样念起他的好。

那日晨起,半梦半醒中梳洗完毕,去办公室,无意间一瞥楼梯口的一面镜子,她被镜中人吓了一跳,厚厚的粉底也难掩脸上的憔悴,更要命的是,她口腔溃烂,半边嘴巴都肿起来。同学从旁边走过,行色匆匆,看见她客气地招呼了一声,还好吧?她口是心非答,还好。同学于是笑笑,跟她点点头,兀自走开。

她突然悲从中来。她憔悴成这样,同学竟视而不见,若是换作他呢?她当即拨了电话回家,未语泪先流。他静静等她哭完,说,回家吧,我一直在等你回家,回家可以好好睡觉好好吃饭,外面再好,也是奔波。

她终于明白,能够无条件容纳和安抚她的,唯有他,和家。她一刻也没停留,向同学递了辞呈,回家。

三、 从开始的地方结束

开满牵牛花的老房子

一个男人拉着莓朵的手,紧紧的,有汗。

莓朵有些害怕自己纤滑的葱指会从他的大手里滑落。但很显然,他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几乎穿过了两条街,男人与莓朵站在了一幢老房子门 外。老房子尖尖的红顶,颜色年深日久已成了暗红。莓朵确信无疑,曾经它一定是艳红的,就像它所包含的那些个爱情

房子周围不高的篱笆上爬满了牵牛花,每一个枝蔓都举着小喇叭。阳光打在上面,房子阴沉着脸。每一扇窗都阴着,看不清面孔。这样的房子她只在童话里看到过,在发黄的旧照片里也见过,但她知道这个将要发生的故事,绝不是一个童话。

男人的眼里有暧昧不清,莓朵很想努力地笑一笑。可是到了脸上,却是肃穆。不是一直想要脱离生活庸常的跑道,不是一直在等眼前这个男人的出现吗?

屋子里没有发霉的气味,也没有想象中该有的零乱。比起它的外表来,屋子里很明亮,很温暖。莓朵一下子就爱上了这里。她抬脚扔掉脚上的鞋子,脚趾甲上鲜红的蔻丹像一团小火苗,点亮了男人的眼睛。

她像个跳动的音符,在房子里蹦来蹦去。

“这里的床好大啊!”她的惊叫刚刚出口,就见男人斜斜地倚在门边,欲望都写在了脸上。

他的唇纠缠上来,女孩有一瞬的慌张。很快便迷上了他身上的烟草味道。他的唇霸道得有些凶狠。他把她扳倒在床上,解自己的钮扣。他低吼着:“脱掉你的衣服,快点!”吼声吓住了她。她下意识地抓住胸前的衣服,她突然不明确自己是不是真的要这样做。

男人赤条条站在她面前,她的目光闪开了。他的唇再次缠上来,她听见他的喘息声,她的身体开始颤抖。她像只小鹿,眼里惊悸的目光更加激起了他的欲望。

他听见屋子里某个地方传来个声音:银河,让我美丽地为你盛开。那是一个叫落落的女人的声音,他的落落。

所以,他喃喃地说,落落,落落。

她在他进入的一刹那,听到他大声地喊:“落落!”她睁开眼,来不及多想,就被尖锐的疼痛覆盖了。

汗珠一滴一滴在男人赤裸的身体上滑落。窗外的残阳懒懒地斜射进房间。昏黄而暧昧。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两个人急促的喘息声。一次比一次低沉。

直至悄无声息。

莓朵的目光越过男人的身体,懒懒地飘向了正前方的那面镜子。镜子里女孩轻轻笑了一下,宛若院子里夕阳中开放的牵牛花。

她说,以前落落也是这样的吗?

男人不说话,只是看着窗外的夕阳,夕阳疏疏淡淡的在墙上打出格子。

莓朵仿佛从旧梦里醒来。男人躺在床上沉睡。她突然很怜惜这个给了她特别体验的男人,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她把牙印轻轻落在男人身上时,她说,我会记住你的。然后门“咣”地被撞开了。

“有什么你对我来,你这个狗杂种!”

莓朵眯起眼,那一刻,生活哗啦一声,碎在了她面前。冲进来的这个男人是她的父亲,这个场面,是她期盼已久的。

我没有水晶鞋

其实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庸常的午后,阳光很烈,莓朵趿着凉拖,眯着眼,招摇过市。丰满的臀在窄窄的牛仔短裤里呼之欲出。吊带背心上天真的史努比躺在红房子上看蓝天。

一连问了几家店,都说没有雇人的打算。但凡老板娘看了莓朵妖精一样的眉眼,都添了三分戒心,宁杀错不放过,看店还是找个平凡点的靠得住。

莓朵的样子懒洋洋的,站在步行街中央,不知道是接着走下去好,还是该停下来。天蓝得没心没肺。想起家里烂醉的父亲,任性的小妹,还有唠唠叨叨的女人,莓朵恨得咬牙,末了,倒叹了口气。

然后她的眼角瞟到了那个人,她一直想见的人。

“小姐,我请你吃冰淇淋好吗?”如莓朵所料,他开口了。抬头,看见一个穿着干净T恤、笔挺西装裤的男人正笑岑岑地看着她。“你是叫我吗?”

“当然,我看你转了好久了,一定又渴又累。”莓朵使劲眨眨眼,说了句:“我没有水晶鞋,也不是灰姑娘,你找错人了吧?”她对男人的面孔非常熟悉。几乎没费什么力就想到了那些她继母一直保留着的发黄的旧照片。

男人大笑了起来,牙齿很白,伸出纤长的手,拉住莓朵进了一家冷饮店。

坐在有冷气的店子里,看着单子上各种各样的冰淇淋,莓朵有些晕。“居然……居然有巧克力火锅?”

男人轻轻颔首,“想尝尝吗?”莓朵没点头也没摇头,染得鲜红的蔻丹不停地在单子上划来划去。男人打了个手饰叫来服务生:“来双份巧克力火锅!”服务生略略停顿了一下说:“先生,不会太热吗?”莓朵歪了头,不吭声。男人很熟练,“加两客冰淇淋!”

巧克力在锅里融化成酱的样子,水果跳进去一滚,成了黑人皮肤,吃到嘴里又滑又甜,莓朵一下子就看上了这种感觉。

男人看着莓朵吃,很好玩的样子。

“你吃东西的样子很像她!”

“她?她是谁?”莓朵一边**手上的巧克力汁,一边漫不经心地问,像是她对眼前的美食更感兴趣。

“她吃东西时也像小猫一样**手指。或者,我可以给你讲讲她的故事。”

莓朵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他正眯着眼看窗外街上流动胶片一样的人,他的眼睛忧伤而明亮。他给她讲了那个落落的故事。

飞翔的琴弦

男人是这样说的,我的名字叫汪银河。

没有人知道我学小提琴是因为一个女孩。她叫落落,白衣素裙站在学校操场上微微扬起头拉小提琴。阳光下,她的脸凝脂一般。胳膊会泛出象牙一样的光泽。小提琴的声音如泣如诉,那一刹那击中了我少年的忧伤。

回到家,我一遍遍地看自己的手,希望这双手也能流淌出那样忧伤的曲子。那时父母正在闹离婚,两个人都想把我拉入他们的阵营。我说:给我买把小提琴,我要学琴。妈妈二话没说,带我去买琴。我自己站在少年宫教室外面二节课后,被老师发现,带进了教室。我没有抬眼看她,但我知道,她在看我。是的,一想到她蝴蝶一样上下翻飞的睫毛会落到我的身上,我手里的琴弦就会飞翔起来。

她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拉琴时,你的目光不要散!”我想我的脸一定是红了。下课时,我站在少年宫门口等落落。她提着琴出来,冲我微微一笑,然后轻轻巧巧地从我身边走过。阳光在我的心里绽放。我闻到紫丁香的香味。站在门边望着她水墨烟波儿背影,不知为什么少年的忧伤水一样浮上心头。

其实是该快乐的对吗?可那时我真的感觉到的就是忧伤。无可名状。

我推着自行车追上去,一脸溅得出阳光的腼腆笑容呈现在她面前:“我叫汪银河,就住在你家那条街的最里面。”

落落长长的睫毛忽扇了两下,眼睛水汪汪地,“我知道,那幢小尖顶的红房子!”

风缓缓地从落落的发稍我的耳边穿过,那天,我们说了很多话。只是那些话,都落在了风里,以至于后来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了。

落落喜欢吃那种巧克力威化饼。两毛钱一块。每次买了,她总是打开,自己咬一点,然后喂我吃。我从没告诉过落落,我是不喜欢吃巧克力的。与她在一起,吃什么我都愿意。

在学琴方面,我比落落更有灵性。很快我就可以拉整支曲子了。我最喜欢不按谱子随着自己的性子乱拉。而她,总是安安静静地听,像一只蝶,落在我的心间。

偶然间老师听见了我的乱弹之作,很吃惊。急急地叫来我的母亲,说了些大师的名字,仿佛我很快就能入此列。

母亲离开时脸上有了少见的笑容。

有一朵花没开就落了

我是莓朵,我想这个故事只有我才说得全。

我眼前这个男人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中。我抬起头,看到他眼里有疼。面前的巧克力一塌糊涂,我失去了吃它们的兴趣。是的,我对这个男人更感兴趣。

爱上一个纯纯女孩的男人,当街拉住我,我们之间会有故事吗?呵呵,其实我已经在这里等了他许久,因为我认识那个叫落落的女人,并且很不喜欢她。

此时他的眼睛不瞅我,而瞅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他的声音像风掠过松树林:落落!我有些嫉妒,能让一个男人那样怀念的女孩,她该有多幸福啊!

后来呢?她不要你了?嫁大款了?再或者是死了?

男人慢愠怒地看着我,像一头狮子。

“我很快地被母亲带到另一座城市,那里有所全国出名的音乐附中。如果当初我知道学琴会让我们分离,我的手不会动一下琴弦的。”

“分别那天,落落送我丁香叶子做成的书签,她说:希望你成为盛中国,成为帕格尼尼。我没有告诉她,我只想成为一个能陪她看每天上学放学的少年。”

“三年后,我终于考上了音乐学院。这期间我给落落写的所有的信都石沉大海。我回到了这里。很巧,没容我去找她,在街上我就见到了她。”

“她挺着个大肚子,若不是她喊我,我根本认不出来眼前这个壮实得村妇一样的人就是我记忆里纯白色的落落。她很幸福地笑着说:银河,我要当妈妈了。”

“我站在街上,仿佛是场噩梦。不过是三年!怎么会这样?”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一个女孩嫁人很正常。”我眼里有些恨意。

“你知道什么?那是一朵花,还没开就败了的花!而那朵花是属于我的!”

“不过是男人的占有欲罢了!说不定人家女儿都很大了。”我轻蔑地看着眼前这个不理智的男人。他说你怎么知道是女儿?

莓朵赶紧笑,“唉,我不是顺口说的么。”

“哦,可是,我不是占有欲!一定不是。”他反复的说,像是自己也要确定什么。

然后他扔下钱,抓起我的手,把我带入八月的街上“去哪里?”

他不理会我。

我竟然有些兴奋,管他去哪里。我看着这个男人的则面,有那么一秒,我被他眼里、他身上那种阴翳的东西吸引了。所以,我跟他讲,我要做你的落落。

残阳如血,照亮了一条街。

像飞鸟一样掠过

然后,才是这个故事的结局。

站在门口阳光下的是莓朵的父亲,旁边站着的是脸色惨白的她的继母。那个叫汪银河的男人坐起来,悠然地从床边的小几上拿起烟点着,甚至还冲莓朵的父亲晃了晃,“叔叔,一向可好?”

“当初不知道我们汪家怎么会收留了你这个小狼崽子!”

莓朵感觉好玩极了。眼前的情景仿佛是出戏。自己成了女主角。

“汪银河,你太过份了!我说过,我并不欠你什么!一切都是我自愿的,我有权利选择我的生活,而你,没有必要找我复什么仇!”这就是那个落落的声音,也就是莓朵的继母。

复仇?太可笑了,这个自以为是的狐狸精,她以为她是谁?莓朵撇了撇嘴。

“落落,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银河抓起床边的牛仔裤扔了过去。

父亲一个箭步冲上来,莓朵下意识往后躲了躲。两个男人厮打在一起。莓朵从没见父亲这么清醒过,他总是醉着,像一棵东倒西歪的树。可是现在,他为了她的女儿打眼前这个男人,莓朵无端地兴奋。

“莓朵,你还不快拉着,你想出人命啊!”落落被两个男人推来搡去,声嘶力竭地喊。莓朵眯了眼,慢条斯礼地拉过牛仔裤穿上,穿好上衣,还不忘用手指梳了梳头。

“好了,闹剧该结束了!后面的故事我来给你们说完吧!”莓朵大声的喊叫着。

三双眼睛齐涮涮地落到莓朵身上。莓朵的脸红扑扑的,快乐像飞鸟一样掠过她的脸颊。

“你走了,落落因为思念你,就常常来这幢红房子。于是她结识了这幢房子的新主人,你的叔叔,我的父亲。那一段,母亲死了,父亲的颓废与成熟很容易吸引一个女孩的目光。很快落落怀有身孕,退学成婚,做了十岁女孩汪莓朵的继母。”

“爸爸,难道妈妈就这样容易就可以忘记吗?”

“还有你,你只不过是汪家的一个养子,你不会为你的叔叔祝福的,于是你想到了我,想从我身上报复——可是,汪银河,你太小看我了。我不是你手里的一枚棋子。一开始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是说吃巧克力火锅时。”

“银河,他们并不幸福,在庸常肮脏的生活里,我早就知道他们生活里仅有的一点传奇。我无数次看过你的照片。是的,那个叫落落的女人抽屉的最深处有你的照片……”

“我想把自己送给你,我想让这个抢占了我母亲位置的女人心疼——”

阳光一缕缕打进房间,屋子里每个人的心上却都结成了冰。

“莓朵,我带你走吧!我们重新开始!”莓朵抬头,看见汪银河的眼里有泪,回头,父亲颓然老了下去。

一切只是场噩梦吧?或者是出戏?莓朵一时恍惚了起来。软软地倒下时,她很想抓住点什么,是爱情吗?

“莓朵,吃药!”莓朵一把抓住眼前那个干净温暖的男人,再不肯放手。两年来莓朵总会突然就想起了父亲看她离开时的绝望表情。莓朵啊,莓朵,你是怎么了?

她说:“银河,我们为什么要在一起呢?”

“因为我们在一起是最好的,最好的选择。”

是啊,一切都可以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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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哲理故事:一生的计划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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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尔是一个有作为的皇帝。他的头脑里充满了智慧,而且稳健、博学,为人们所敬仰。

有一次,一个年轻人问他:“你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刚一开始您是否就已经制定了一生计划呢?”奥马尔微笑着说:“到了现在这个年纪,我才知道制定计划是没有用的。”

“当我20岁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我要用20岁以后的第一个10年学习知识;第二个10年去国外旅行;第三个10年,我要和一个美丽、漂亮的姑娘结婚并且生几个孩子。在最后的10年里,我将隐居在乡村,过着我的隐居生活,思考人生。’

“终于有一天,在前10年的第7个年头,我发现自己什么也没有学到,于是我推迟了旅行的安排。在以后的4年时间里,我学习了法律,并且成为这一领域举足轻重的人物,人们把我当作楷模。

“这个时候我想要出去旅行了,这是我心仪已久的愿望。但是各种各样的事情让我无法抽身离开。我害怕人们在背后斥责我不负责任,后来我只好放弃旅行这个想法。

“等到我40岁的时候,我开始考虑自己的婚姻了。但总是找不到自己以前想象中美丽、漂亮的姑娘。直到62岁的时候,我还是单身一人,那时候我为自己这么大一把年纪还想结婚而感到羞愧。于是我又放弃了找到一个姑娘并且和她结婚的想法。

“后来我想到了最后一个愿望,那就是找一个僻静的地方隐居下来。但是我一直没有找到这样一个地方,因为疾病,我连这个愿望都完成不了。

“这就是我一生的计划,但是一个也没有实现。”

“孩子,你现在还年轻,不要把时间放在制订漫长的计划上,只要你想到要做一件事就马上去做。世界上没有固定的事物,计划赶不上变化。放弃计划,立刻行动吧!”奥马尔最后说。

花儿要盛放的时候便盛开,云彩要绚烂的时候便耀眼,你有什么要做的便去做吧。计划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但过于执著地相信计划,会延误许多时间,也会让你的人生过于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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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吕布与貂蝉凄美绝伦的爱情故事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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貂蝉是四大美女之之一,她美艳迷人,闭月羞花,周旋于董卓、吕布、曹操、关羽之间,令无数英雄为之倾倒。为报国仇家恨,成功引吕布、董卓反目,结束了董卓专权。传说中,姿色超群,胆识过人。

吕布向来是以“三国第一猛将”的形象存在于人们的心目之中。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器宇轩昂、威风凛凛,武功盖世、世上谁不忌?在《三国演义》中关于“三英战吕布”可谓是震撼全场,当时的关羽、张飞二人围攻吕布,吕布才占下风,而刘备一上场,吕布才退阵,未能将其战倒,可见吕布可称的是三国第一战神。

混沌三国,能够在乱世中得到勇猛吕布与美丽貂蝉,将是多大的幸事啊!而这两人的结合可称的上英雄配美人,真正的三国无双,当然在很多人看来吕布和貂蝉之间没有爱情,而在我看来吕布和貂蝉却是最唯美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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